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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2 09: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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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

第1篇

【关键词】 银行债权治理; 现状; 建议

财务治理作为一种规范、完善企业财务制度的创新组织和契约机制,它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结构、机制和行为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公司的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个子系统,从属并取决于公司治理的根本性质。另外,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机制和行为对公司治理起较大的反作用,证券市场出现的许多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大都表现为财务治理问题。近年来国内学者的有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治理效率上,而对债权人治理则分析得不够,尤其在银行债权财务治理上。

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较短,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体系。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报告资料显示,在其抽样调查的41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29家国有小型企业中,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1.1%,在总负债中,银行借款占74.4%。鉴于此,笔者围绕银行债权参与公司财务治理进行理论分析,并据其现状提出建议。

一、银行债权财务治理的理论分析

(一)银行债权本身具有激励与约束机理

根据成本理论,经理人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有追求额外消费的积极性,从而会给企业带来价值损失。詹森认为,企业债务的增加,将减少经理人所控制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而抑制经理人的过度投资行为。即经理人必须考虑债务到期时,公司是否组织有足够现金和其他易变现资产偿还债务,否则就会面临诉讼或破产。但是,如果债务比例提高,资产替代效应,往往会诱使股东和经理人倾向选择风险更高的投资项目。这是因为,如果利用该债务资金投资所产生的资金报酬率远远大于利息率,该投资产生的收益大部分会归于股东和经理人所有,即使投资失败,风险也将由股东、债权人和经理人共同承担。由于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所以股东和经理人有投资高风险项目的冲动。如何协调银行债权资金在企业中减少经理人额外消费和抑制股东、经理人投资高风险项目冲动的平衡关系,这就是银行债权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根本所在。

(二)银行债权具有“相机控制”机理

在现实中,由于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和合约的不完全性,即使合同收入也可能是有风险的。特别是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加大了这种可能性。为防止股东、经理人的道德风险行为,在特定状态出现后,让作为合同收益人的“利益相关者”有一定的控制权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因此,“股东是企业所有者”只是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同收益有保障的条件下才有意义;当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同收益无法保障时,一个有效的产权安排是把企业的控制权从股东手中转移到利益相关者手中。也就是说,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应该是一个状态依存所有权,即在不同状态下,企业为不同利益相关者所有。一种最常见的状态依存控制权表现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转移:在正常状态下,企业由股东所有;在破产状态下,企业由债权人所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债权人“相机控制”。这里所谈的“相机控制”是一种控制权的转移,它并不排除债权人对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直接了解和参与,甚至于可以借助某一内部组织(如董事会、监事会等)了解公司财务活动、参与公司财务决策或施加一定的财务影响。因为当企业滑入破产状态时,已是“亡羊”了,俗话说得好:“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套用该俗语就是“相机控制,为时已晚”。所以,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是对“相机控制”的一种完善。

(三)银行债权自身所具有的优势

较之非银行债权人(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而言,其优势体现在:第一,银行作为债权人,具有较强的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主动性。这是因为企业经营的成败,关系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与资金的完整性。第二,银行作为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成本低。由于债权债务契约的联结,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密切的伙伴关系,银行可以从其资金结算账户中获取独特信息,从而降低了获取信息的成本。第三,银行作为债权人,监督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能力强。银行具有非银行债权人所无法比拟的专业、技术、经验等方面的独特的财务能力。这些优势为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提供了可能。

二、银行债权财务治理的现状

(一)银行――最大债权人的监控弱化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资金由国家拨款改为银行贷款以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越来越依靠银行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升高。全国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1980年仅为18.7%,1990年上升到58.4%,1998年高达64.4%。虽然我国企业直接融资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在企业融资新增额中,间接融资主导仍是我国企业融资最显著的特征。

理论上,银行信贷资金对企业有硬约束和软约束之分。总体来看,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银行信贷资金对国有企业的约束是软的,表现在:第一,银行贷款发放的独立性仍然不够;第二,银行对贷款人的监控十分薄弱;第三,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缺乏代表;第四,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虽然国家为解决国有企业不良负债问题推出多种政策措施,但总体上效果不佳。

(二)破产法规不完善,破产机制非市场化

破产,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机制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已实施了20年,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等相关法律条款已不够完善,司法实践更加薄弱,对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时并不能取得控制权,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尤其是抵押、清偿和破产等环节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以及执法力度不强。加之在我国的破产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不少股东、地方政府等不希望企业破产的现象,这种非市场化的企业存续,导致了债权人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尤其是最大债权人的银行更是如此,形成不少的呆坏账,导致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存在极大的浪费。

三、银行债权财务治理的建议

根据不完全合同理论,在实际的交易中,制定执行的合同却往往都不是完全的,需要经常修正和再谈判。这也就是说,实际达成的合同:一是不能够将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都包括;二是不能够将在所有这些事件出现时缔约人必须采取行动、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都涵盖;三是不能够用准确的语言在有限条款中将这些内容描述得无遗漏;四是不能够通过第三者(如法院)来将这些全部条款执行得包罗无遗。因此,合同总是有遗漏和缺口的,总有模棱两可和歧义之处的,总是需要不断加以协商和修正的。

银行债权人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同样也是一个不完全合同,债权债务合同是对未来承诺的交换,而这承诺从作出到兑现又是经历时间的,在未来的(相对于订立合同的时间而言)时间过程中,充满着不确定性、风险和不完全信息,只有银行债权人积极参与到企业日常的财务活动中,利用其自身的监督优势,密切关注企业动态,随时采取相应措施参与到公司的财务治理中,才能有效保障其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银行债权人如何参与到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中,笔者有三条思路可供参考:

(一)银行债权人以外部董事身份进入董事会

从某种意义上讲,银行债权人也是企业的所有者。那么,银行以外部董事身份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与企业建立主动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共同决策来最大限度地保证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银行债权人以外部董事身份进入董事会不是说要去左右企业的经营活动与财务决策,而只是通过这一手段弥补银行处于企业外部的信息不充分这一缺陷,便于银行根据所了解、掌握的信息及时采取保全资金的措施。

(二)银行债权人以“外部监事”身份进入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的公司职工代表,其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等。不难看出,在这些职权中涉及到诸多影响财务治理的因素。如果银行债权人能借助监事会这一公司内部组织行使上述职权,参与到公司的财务治理当中去,无疑为其权益的维护与保障增加了砝码。

(三)银行债权人以独立董事身份进入审计委员会

根据2002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的审计委员会,其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从法规上被赋予行使公司会计、审计事务的监督职权并嵌入公司的财务治理系统中。那么,银行债权人以独立董事身份进入审计委员会,实际上也就作为一份子被嵌入到公司的财务治理系统中了,审计委员会治理效能的发挥为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提供了一个平台。

【参考文献】

[1] 林钟高,王锴,章铁生.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2] 韩博印.债权融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6(1).

[3] 沈红波.我国上市公司债权人治理弱化及其对策[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0).

[4] 王映美,王萌.从相机治理视角谈债权人权益保护[J].财会月刊(综合),2006(9).

[5] 费方域.企业的产权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6] 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7] 郭斌.企业债务融资方式选择理论综述及其启示[J].金融研究,2005(3).

[8] 张双才.企业财务冲突及协调机制研究[M].河北: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

[9] 叶向阳.公司治理:基于债权融资视角的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4(5).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5.

第2篇

1.1不健全的体系

从目前大部分企业的整体发展以及运营情况进行观察,仍然存在大量不完善之处,其中最严重的在于应收账款方面,此事宜控制不佳直接导致了企业的资金回收出现障碍。一旦资金流通以及周转方面出现了问题,将会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会出现无法挽救的损失,这些损失将会表现在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正常营运。另外,库存现金管理不当并且使用方式不规范将会导致企业财务情况出现更严重的问题,导致财务人员无法合理地分析公司的现金流量以及业务盈利状况,最后使得审计也会产生困难。另一方面,对于外资企业而言,其项目较多并且分散,但是针对这些项目资金监督以及管理的财务人员数量却不多,同时衍生出的问题就是一人负责多个职务。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就会使得项目财务状况缺乏监督管理,产生巨大的风险。

1.2制度不明确,利益难协调

对于财务信息,大部分公司的有关利益人员之间所掌握的都是不对称的,一些有关利益人员都只是被动地受到财务信息,如果他们收到的财务信息质量不高,就会导致出现严重损失。那么公司财务治理的利益主体就分为了依靠外部的财务治理保障利益的部分人员以及依靠内部的财务治理保障利益的部分。这就会使得这两部分人员之间会出现矛盾,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2.应对财务治理问题的对策

基于以上对于财务治理中所产生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公司财务治理的工作,确保公司的财务治理能够有所改善,因为财务治理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并且不同的公司的利益冲突以及财务环境也不同,为此就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考虑。以下几点是从多面进行考虑,适用于各个企业。

2.1财务理念需改变,建立预算机制

企业人员对于财务临安需要有所改变以及进一步认知,制定企业管理战略时需要将财务治理方面也考虑进去,确保财务治理能够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对此,公司财务人员需要加强培训工作,纠正或者提高对于财务治理的看法,让其对于财务能够具备分析、预测、决策能力,使其能够协助企业正常发展。不仅如此,企业还需要将预算机制建立或者完善。对于企业而言,增量优化、存量盘活、控制相关资本支出都是极其重要的,并且在一个新项目开展之前就需要建立有关的预算机制以及合理的财务分析机制,这样才能确保预算的合理以及完整,同时为了确保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需要将预算成果与其有关的考核、绩效以及奖励等多方面结合起来,促进其工作效率。

2.2财务信息收集机制需要建立

保障公司财务治理的前提条件在于对于财务信息的收集,缺乏一个良好的财务信息收集机制将会使得企业发展受到制约甚至倒退。此处所说的财务信息收集不仅指的是公司内部,同时还包括公司外部财务信息,这两方面都要进行收集。建立财务信息收集制度是为了保障外部财务信息收集的可靠以及及时性,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同时也是确保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其中不会出现任何虚假信息,保障企业内部不存在营私舞弊的现象。

2.3对于利益有关者需要协调

公司财务治理中重点内容在于如何协调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这点是无法避免的,同时也是关键所在,一旦无法将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完善,将会导致公司的业务无法继续扩展,并且在进行公司利益分配时也会出现矛盾以及争端。所以,为了确保财务治理能够有所提升,就要积极从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协调。对于一个大型企业,有关的利益人员分为董事会以及大股东、小股东以及经理人员、债权人员、政府以及其他人员。而在这之间,就需要做到不能让大股东人员对于企业的财务情况过分干涉,同时也要确保小股东的基本了解权以及知情权,才要才不容易出现争端。

2.4财务管理质量提升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也密不可分,提高财务治理的同时,就需要对于企业中的财务管理加以改进,其中就包括了日常管理中对于资金的调配情况以及监管,同时还需要确保财务治理方向与公司营运发展方向、财务管理方向统一结合。

3.结语

第3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F530.68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跨国集团公司在治理中存在的核心问题

跨国公司治理机制是属于母公司主导型的公司治理模式,主要可以分为经理选派机制、资本财务机制和经理责任激励机制等几种具体形式,我国跨国集团公司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其存在的治理症结不容忽视:

(一)经理选派机制。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仍由政府任命,而不是由真正承担风险的资本所有者在经理人市场上选择。即使是在上市公司里,本可以借助市场机制来选择经理的愿望也难以实现。

(二)资本财务机制。国外子公司大多数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资本财务机制。许多子公司财务报表不及时上报母公司。这些子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同时又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手段,子公司报表极易出现失实。

(三)经理责任激励机制。我国跨国集团国外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在物质方面缺乏有效的激励,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自己的道德准则来维持自身行为规范,与此同时,他们又拥有很大的自,从而加大了管理人员的职业风险,强化了其短期投机的获利心理。

二、改进和完善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的途径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条途径,来整治我国跨国集团的治理现状:

(一)以现代企业制为基石,规范法人治理机构。法人治理机构是以两权分离、三会分设、四权制衡为特征的。“三会四权”的企业领导体制构成了公司的权力制衡机制。然而,真正行使好各自的职能权力,才是规范运作的关键。企业董事会要有效地行使职能,需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择恰当的董事。董事要充分代表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二是董事会下设一些专门委员会,如财务审计委员会,辅助董事会开展活动。只有真正做到利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才能有效的来整合人力资源。

(二)建立起集权适度、分权合理的管理模式。集权与分权是所有企业集团在处理与子公司之间关系时所无法回避的重要矛盾,处理焦点在于体现要做到集权适度、分权合理。总体来讲,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可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坚持产权管理原则,以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为根本目标,体现资产联结的管理方式。2.坚持参与决策原则,以参与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管理为主渠道,体现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3.坚持有效监管原则,以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为监控的重要形式,体现集团型的管理方法。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在我国企业集团中,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激励不足与约束乏力同时存在。在政府授权,直接或间接参与国有资产经营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首先,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善于经营并取得业绩的企业家, 应尊重企业家的个人人力资本价值,给予与之相应的奖励,使企业家的报酬与企业业绩、近期与中长期发展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家积极性。其次,激励与约束问题是相辅相成的。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通过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使其自觉规范行为,专注于企业发展。

三、对我国跨国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思考

中国的跨国公司在治理上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模式,要根据跨国公司具体情况来确定。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我国跨国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模式:

(一)政府调控要适度平衡。一方面各级政府应积极营造有利于跨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氛围,强化企业对公司治理的重视,增强企业的紧迫感。另一方面,政府不再给予跨国企业集团特殊保护,还应积极鼓励多种经济形式的企业参与竞争,更大限度的允许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参与并购国有企业。从现有的政策来看,政府已经放宽了并购限制,但是在实践中,还需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

(二)跨国企业集团公司自身在治理机制模式中,应坚持如下行为准则:

1.治理结构规模的选择要适度。在建立治理结构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成长状态和发展规模,选择适合自身规模的治理结构,即分情况、有区别地来决定自身应该建立治理结构,而非盲目的跟风。

2.建立起明晰的委托――关系。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委托――关系比较模糊,委托链本身不能产生非常好的传导机制,同时委托链的委托人和人的权责也不明确,极不利用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3.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例如,普及国有企业经理人年薪制。此外,还需要建立起集中统一的财务控制网络。比如可以向境外子公司选派财务总监,或者建立财务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的财务。

4.强化公司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企业经营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该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对自己的经营和企业资产的升值负责。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规范来建立一种经营者的进入与退出机制,而非单纯通过行政安排或市场的自发力量来实现。

5.强化媒体监督。媒体数量庞大,形式多样,在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优势非常明显。记者具有采访上市公司的权力,也具有采访公司利害相关者的机会、权力和自由,可以从正面、侧面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情况加以了解。要发挥这些优势,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在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规和规定中,明确规定媒体既有刊登上市公司信息的权力。同时,也应有监督这些信息是否真实的权力,从法律上为媒体的监督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赵汉章.集团公司财务治理方法研究.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5

[2]王可瑜.我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现状及对策.江苏商论,2007,6

[3]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会计研究,2005,10

第4篇

关键词:财务治理;财权分配;股权分置

在公司制以前的企业形式中,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基本上是统一的,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原有的经营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企业组织形式和财务管理要求,不能满足股东、债权人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权利划分及利益要求,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应运而生,对财权的划分进行制度规范。目前,上市公司中出现的部分问题,主要是因为财权分配而产生的。

一、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存在问题

1.公司组织机构不完善或不能发挥应有职能。

上市公司是现代企业形式的最佳体现,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组织结构。《公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主要目的就是使其能够互相制约与监督。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或设置完善但部分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这就使、损害股东和企业利益事情的发生成为可能。

2.控股股东专权,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国有企业改组实行公司制后,公司也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但实际上国有股一般都控股51%以上,占绝对控制地位。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聘任经理人员,由于股东按其出资额比例具有的表决权,监事会、董事会的意见,实际上成了大股东的意见,经理的人选实际是国有股股东的人选。因此在国有企业改制过来的公司里,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的情况。而正在迅速发展的私营上市企业,由于大多是家族企业,家族控股一般占到公司股本的60%到70%以上,形成了一股独大的局面。

3.债权人权益时常遭到损害。

债权人分享一定的财务治理权源于保障债权人资金安全的需要,特别是当债权人(主要是银行)对某个企业的贷款数额大、期限长、流动性差,或进行连续贷款,以至于该企业的经营非常依赖于该债权人时,债权人就会要求一定的财务治理权。上市公司滥用公司法人资格侵害债权人权益的表现主要有:公司设立上市公司时股东出资不实或不充分;股东抽逃出资或通过其他方式榨取公司财产;“脱壳经营”等。

4.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随着公司的发展,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营者接收所有者的委托对公司进行管理,并接收所有者给予的报酬。由于委托人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受托人在实现股东目标的时候希望自身利益应首先得到满足,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财务治理中的问题。

二、问题分析

笔者认为,在上市公司中之所以出现上面几种比较典型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公司财务治理中的财权配置不当所致。

财务治理权是对公司资金进行计划、调配、使用、监督和控制的权力,主要包括财务收支管理权、财务剩余索取权和财务监督权,而财务治理是一种财权在企业有关掌管方之间划分的制度规范。在所有者和接受委托的经营者之间,各方如何划分财权则依据谁对财产最终承担责任而定。但是,不同层次经营管理者和所有者各自拥有多少剩余索取权,不同层次的财务监督者或监督机构各自掌管何种和多少监督权,事先必须用明确的契约或制度来规范。

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对上市公司财权在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及具体财务管理人员中的分配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一、股东大会(即所有者)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因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行使着公司财产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股东大会在公司拥有的财权主要包括出资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财产索取权,对公司重大财务战略决策权等。第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幕期间,代表股东行使财权,同时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指导。第三、监事会代表所有股东行使财务监督权。监事会接受委托,对所有者财权进行监督,代表所有股东对上市公司财产行使财务监督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四、经营者层的财权,主要是行使公司法人财产的经营权中包括董事会授权的公司重大财务问题执行权。经营者层除了全面掌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外,还表现在财权的配置上。而财务经理以及其他具体财务管理人员,由经营者授权后具体行使日常财务活动的执行权和控制权。他们负责具体的财务事项和业务的处理,仅有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执行权和授权范围内的控制权。

上市公司的财权经过明确的分配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再辅之以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每一环节都形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责任中心。我国上市公司之所以出现我们讨论的四种问题,主要原因就是有章不循,循而不正。不能使监督主体与决策主体有效分离,监督主体与执行主体相互串通,损害所有者的利益。

三、解决办法

1.建立明晰的公司产权制度

上市公司必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财务治理理论的要求,设置完备的组织机构,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间合理分配财权,实现委托有效,清晰,执行合理,监督有力的公司运行机制。

国有资产必须建立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实质性分离。国家必须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产权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落实企业经营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旨在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监督机构的职责、企业的权利和责任,理顺企业财产的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分工监督和企业经营的相互关系。该机构受托实施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对同级政府负责,接受政府的审计监督,对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承担法律责任。其操作难点在于增加了环节,延长了链,会有新的风险产生。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彻底实行政企分开,理顺产权关系,切实解决国有资本所有者虚位的问题。明晰的产权关系除了将投资者所有权与法人经营权相区别之外,它还要求实现产权结构的合理化,以及要界定清晰的具有独立或相时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即财务主体。

2.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首先,应当完善相关法律规法体系。我国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对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做出了更详细有效的规定,这使中小股东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有了更多的法律依据。新法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且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有限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公司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原公司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按照这种投票制度,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监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监事的选任,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

其次,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目的是解决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为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从而保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在上市公司股改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大多采用送股或缩股的方式,这将使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股权结构分散化。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市场上存在的一切问题如大股东恶意圈钱、大股东肆意挪用巨额资金等都会迎刃而解。管理层和大股东将会致力于公司业绩的提升,上市公司的发展障碍会完全消除,步入良性发展趋势。

其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中小股东作为股东之一,首先应享有基本的公平剩余索取权和参与控制权;其次作为外部股东,在控制权的参与方式上一般为知情权、监督权和重大事件的参与决策权。中小股东作为弱势群体不仅应通过了解自身的权益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还应当充分借助社会外部力量,利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制度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即使在合法权益被侵犯之后,也可通过向行政机关请求救助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

3.重视债权人在财务治理中的地位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银行实行了“拨改贷”的政策,债务融资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在我国,债权人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只能到期收本得息,这就使银行对贷款企业的约束和限制力较弱,这决定了我们必须重视债权人在财务治理中的地位。从现实来看,我国目前允许银行向部分企业投入股权资本,这样银行就可以同其他股东具有平等的财权。另外也可采取在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中吸纳银行等债权人代表的办法,对经营者进行事中监控,防止企业以改组、破产等方式逃离高额债务,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合理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

建立合理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应做到如下几点:首先,建立经营者人才市场,公司可以到市场上选择经营管理者。这样就强化了人才竞争机制,能够找到懂管理有能力的经营者,同时也强化了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其次,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允许经营者持有公司股份,使经营者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在全球排名前500家大企业中,有近90%的企业采用了股票期权制度。这种激励制度将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所得与企业的长远利益、企业的资本升值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得以很好地结合,不仅有利于激发高管人员经营管理的能动性,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素质。其三,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重视对经营者的事业型激励。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实现个人价值的心理需求是多方面的,物质激励的要求将会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减弱。因此,应加强对经营者非物质激励,如:职位升迁,终身雇佣,政治地位和社会荣誉等。这种综合性和社会性的激励机制,对经营者更容易保持长期激励的效应。其四,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内部控制。企业选定一些必要的指标,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者定期进行考核,强化其经营意识。同时,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岗位间的相互牵制和约束。激励和约束可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有效的约束是激励作用完全发挥的前提条件,没有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激励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完全丧失。

参考文献:

[1]王继仓,程国辉.生产力研究.山西:,2005.

[2]熊蓉佳.美日企业财务治理的比较和启示.财会月刊.2004.

第5篇

一般而言,2/3的董事应独立于管理层。美国机构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定义是:独立董事与所任职企业唯一的关系是他的董事职责,而不应参与公司的其他运营与管理。然而,安然的董事与公司是什么关系呢?一部分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相当大的销售交易、咨询服务、期权合同。据纪录,安然共签订了7份涉及14名董事的咨询服务合同,还有多项与不同董事所在企业进行产品销售的合同。安然高层对于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非常了解,却长期以来熟视无睹甚至故意隐瞒;包括首席执行官斯基林在内的许多董事会成员一方面不断宣称安然的股票会不断走高,一方面却在秘密抛售公司股票。而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非经证监会批准,不能买卖本公司股票;至于独立董事,要么正在与安然进行交易,要么供职于安然支持的非盈利机构。到了2001年第2季度,公司突然亏损,而且亏损额巨大, 一直隐藏在安然背后的合伙公司开始露出水面。经过调查,这些合伙公司大多被安然高层官员所控制,并从中牟取私利。他们面临的指控包括疏于职守、虚报账目、误导投资人以及牟取私利等。在这种利益交织的背景下,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形同虚设。

安然破产并非偶然,罪魁祸首当属该公司的管理层,包括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切问题都是人的问题,而人的问题是要制度来规范的。美国公司秉持的是“股东大会一一董事会一一经理层”这一基本模式,董事会是监督公司经理及财务报告运行的主体,集最高决策机构与监督机构于一身。在这一结构中,CEO(首席执行官)个人处于支配地位。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机理,主要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前提:(1)股权分散,个体法人持股比例较小,资本结构中负债率也较低,债权人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董事们强调维护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2)股东寄希望于资本市场的完美无缺和长期稳定,能利用对称信息;(3)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并设置多个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进行有效的监控。但是在实际中,董事会很难真正独立,它往往受管理层的支配。

在公司内部财务治理上,首先,安然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具有极高风险的战略决策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调整和风险控制,为公司经营失败留下隐患。安然公司拥有多种交易契约,其标的从“石油衍生商品”、“利率交换契约”到“宽带服务”等。安然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非常之多,包括债权银行在内的大部分利益相关者,甚至安然公司员工也不清楚这些衍生产品的真实价值,以至于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只列示了130亿美元债务,而其负债总额实际高达400亿美元,有270亿美元的债务一直不为外界所知,其中30亿美元是银行借款,70亿美元为公司债券,170亿美元属于衍生产品。

安然公司的内部财务治理失效,还表现在第一类主体利益的趋同、失去相互制衡的机制,共同维护既得利益而损害第二类主体利益,导致了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的名存实亡。公司虚报利润和掩盖问题,许多员工已经觉察并向总裁提出了质疑。但安然公司的管理层却一直在向员工鼓吹业绩优良,总裁在公司破产前四个月声言公司的增长是“前所未有的稳定”,还提出让员工以优惠价购买每股36.88美元的股票。在第一类利益主体中,独立董事被认为是起制衡作用的重要因素,常被赋权维护不具有控制权的中小股东的权益。但实际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情况的了解也是通过公司管理层和独立审计等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职业判断的。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是有限的,加上他们一般由公司管理层聘任,并从公司支取一定的费用或薪酬,因此独立性也有一定影响。

安然公司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式关联企业集团,共有3000多家关联企业。它通过建立众多关联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隐藏多种复杂的合同关系,达到隐蔽债务、减税以及人为操纵利润的目的,这一手法也恰恰导致了它的破产。由于安然子公司之间繁杂的关联交易使他们“紧密连接”,其突然陨落必然引起巨大的连锁反应。从这方面分析,安然破产是控股集团的经营风险(过渡膨胀的资产规模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杠杆)、财务风险(其负债规模过于庞大,债务结构也异常错综复杂,极大地提高了财务杠杆)和管理风险(数量繁多的子公司、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使集团的账目不清、监控失灵)的综合结果。

安然事件告诫人们: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环境决定着公司的风险,而且无论何时财务体制也绝不容许有丝毫漏洞。通过安然事件,我们对公司内部财务经营、决策管理理念应该有新的认识。首先,惟有健全的制度才能弥补“道德约束”的不确定,有效消除“信任”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其次,治理结构中股东监督苍白、外部市场体制董事的监管脆弱与滞后是大型集团企业失败的致命点,当独立审计失效时,仅仅依靠独立董事制度来保障公司财务治理的有效性是不切实际的。试图在公司内部寻求制衡各相关利益主体权责利机制,强化对董事会的监控已成为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一步完善的焦点。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简称IIA)2002年7月23日在对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一个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有效治理体系四个主要条件的协同之上的,这主要四个条件是: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并称之为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改革的真正有效前提是充分考虑公司治理中这四个群体的作用。

第6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财务治理;公司管理

在一个公司的管理中,财务管理及财务治理其实是密不可分的,其中也包括对于会计的管理,这几个部分其实都是为了公司的内部进行服务的,但是两者其实也是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的,那就是对于信息的收集披露是否都是十分彻底和全面的。因此为了推动公司的管理,顺利对财务方面进行治理,就必须要求企业及管理者对财务管理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做到因地、因时制宜,真正做到从内部进行财务管理,最终实现财务治理这一目标。

一、财务管理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

在对于财务治理以及财务管理的关系进行分析和说明之前,需要明确的是财务管理在整个公司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地位。

1.有助于完善公司整体的奖励机制。

财务管理对于执行董事的激励其实是有着相当明显及重要的帮助作用的,良好的财务管理系统对于完善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也是十分有帮助的。值得一提的是,公司高层也就是CEO,以及公司的执行董事,应该得到的奖金数目,其实是和公司的盈利及绩效相匹配的,换句话说就是一个没有绩效的企业,同时也不会有提供给董事的奖金。

2.有助于资本市场对于公司进行监控。

广大群众对于资本市场实施的公司企业监控其实往往都是持有怀疑态度的,但是有效的财务管理,以及相关的信息资讯,对于监管的工作还是有着一定的督促及帮助作用的。近几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资本主义市场来完成了企业的重新构建,度过了企业的困难时期。因此财务管理的信息透明度,以及有效性和可靠性,都是十分受关注的。

3.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如果从根本的角度上来说,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及成果和投资者的信心值其实是有着十分密切联系的。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其实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企业对于投资者是提供保护,并且提供合理化的帮助与支持的,这就是为什么财务管理操作较为系统的企业,其投资者的变动都不会很大。

二、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与措施

在本文中,笔者针对现阶段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进行财务管后制作财务报告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办法。

1.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

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很多部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会计管理,这一管理的内容及结构都是十分复杂的,对于企业来说,进行财务管理首先需要聘用专业的人员,或者是由公司内部人员组成一个管理小组,专门从事相关的业务。现阶段,某些企业采用非专业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妄图通过私下关系来减少企业的信息披露,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2.充分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在对企业信息进行披露之前,需要明确其中的自愿披露与非自愿披露都包含哪些内容。如果针对企业的信息披露包含了企业的商业机密,以及其他的机密信息的话,有关部门需要适当减少披露内容,任何形式的信息披露都应该以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为主,对于现阶段一些企业的机密信息遭到恶意披露这些现象,应该加以制止。

3.控制现有的信息内容范围及质量。

信息的披露范围,以及涉及的内容和数量,包括质量都是需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标准,以及规定来进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针对会计的管理,财务会计相关的信息对于企业是有着直接的影响的,而且对于公众也是承担一定责任的。其次,财务管理的报告需要包含规定的内容,并且以财务信息为主,而现在即便是要求适当提供非财务信息,也只能是作为一个信息的补充。

三、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

1.财务管理影响公司财务治理。

财务管理不仅仅包括对企业资金的管理,只要该部门是企业内部的部门,那么无论存在于哪一个层次,其实都是需要接受财务管理的,管理的内容不仅仅是以资金的周转和审批为主,在财务管理中,企业的各个部门需要接受最严格的审查和备案,任何的资金流动及业务流失都是需要进行备份,并且在适当的时机进行汇总和公开。这就是上文提到的信息披露,其中如果包含有十分机密的内容,可以申请予以保护,不作披露。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最终需要通过财务治理来进行解决。因此财务管理的成果和效率,决定了财务治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2.高效率的财务管理在财务治理中起重要作用。

企业财务方面的整顿和治理是以企业财务管理的成果和效率决定的。财务管理中的会计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往往涉及资金、人员、信息等几个方面。由于管理的内容较多,企业的管理效率肯定是会降低的,因此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的效率,可以采取专业的信息化管理,这一管理模式也将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治理完整地结合在一起,这样不仅仅满足了企业的管理及治理需要,并且可以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就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因此如果企业具备高效率的财务管理,那么对于后续的治理,以及公司的管理都是有帮助的。

四、结语

在明确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分析了财务管理和财务治理的关系后,企业需要明确,想要让自己的企业发展下去,并且想要保证企业的发展毫无任何问题和偏差,需要在财务管理中多下功夫,并且保证财务治理是以财务管理为基础而进行的。

参考文献:

[1]李丽.试论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J].财经界,2013.

第7篇

关键词:财务治理结构 财权配置 资本结构 激励约束

一.对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认识

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内含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于企业财权配置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说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治理结构可理解为:是以财权为基本纽带,以融资结构为基础,在股东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指导下,通过财权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决策科学化的一套制度安排。财务治理结构是财务治理发挥效力的依据,只有解决好财务治理结构的相关问题,才能切实地提高财务治理乃至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财务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公司治理是一种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安排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来解决问题及经营者选择问题,而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公司相关成员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如何协调和解决好这种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是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从公司治理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来看,可将公司治理分为:财务治理、生产治理、人事治理、市场治理等几个方面,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种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财务治理以企业财权为核心和纽带,是一种企业财权的安排机制,通过这种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企业内部财务激励和约束。财权是关于企业财务方面的一组权能,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预测权、财务决策权等。而这些权能如何配置正是财务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且财务治理的财权配置最终从两个方面影响公司治理:首先是形成一种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制度上影响;其次是形成特定的财务结构(或资本结构),从结构上影响。

三.建立以“财权配置”为核心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一)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一般说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构成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财务治理结构就是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责利界区,以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最终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运行。简言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功能就是配置权、责、利。在这三个要素中,财权的配置是前提,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财权的配置。在公司的权利结构中,财权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利,因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变加以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因此,以财权配置为核心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说是抓住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的“纲”。这种治理思想的优点有:(1)可以加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财权的涉及面最为广泛,大到重要投资、小到日常收支都受其影响。因此,以财权配置为中心构建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提高公司财务治理中的控制力和控制范围,减少失控区域。(2)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的发生。人败德行为的主要目的是谋取私人利益,这种利益集中体现在财务利益上。而以财权配置为中心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通过财权的恰当配置和约束机制的设立,堵塞资金漏洞,防止利益流失,从而有效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3)反映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本质。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实质是有关公司财权安排和利益分配问题,这种财权安排和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公司财务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从总体上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一个有关财权的合约安排,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二)资本结构是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

资本结构是指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关系,只有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才能协调好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有效的财务治理结构。可以说资本结构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财务治理效率的高低,股东和债权人如何在企业治理中发挥作用,是研究资本结构在企业财务治理中作用的关键。因此说,资本结构对财务治理结构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是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

(三)分层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是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关系,他们之间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依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所有者、经营者、财务经理人员分工协作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具体内容如下表:

财务决策层次 财务治理主体 财务决策内容

所有者财务 所有者,股东(大)会

经营者财务 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经理财务 财务经理,财务人员 ①决定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②选举董事③批准企业财务预决算④决议公司清算、分立、合并

①具体财务战略②合理的组织③有效的控制批准预算④动态协调⑤聘任或解聘财务经理

①拟定各种计划②具体日常财务决策③财务分析与报告④实施财务预测

此外,还需专设监事会,对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经理的活动进行监督。监督权不只是配给监事会,另外还包括委托关系链中上层对下层的监督权,这些监督权的分布是: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权,董事会对财务经理的监督权等,即对某一财务决策层人员来说,既要接受上一层级的监督,又要接受监事会的专门监督。 (四)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是财务治理结构实现的重要前提

现代企业理论研究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由于股东、董事、经理各方各自拥有不同的信息,从而导致了他们各自之间存在着信息非对称性和利益不一致性,于是就产生了经理人员运用其信息优势进行“偷懒”和谋取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出现“欺诈”和“偷窃”现象。因此,经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所签定的合约必然是一份不完全合约,不完全合约必然会影响企业各种资源配置的效率。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费用,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的机制,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

首先,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机制,促进经理人员的经营决策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相一致。按照现代委托—理论研究的结果,通过实行对“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可以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机制,具体实施措施如经理人员持有大量公司股票,对经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从而激励经理人员不断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市场价值越大,其自身价值也就越大。当然,激励机制离不开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资本市场,而其作用的发挥则有赖于财务治理结构乃至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其次,建立相应的财务约束机制可以减少经理人员的“偷懒”和“机会主义”行为。财务经理人员的制度约束主要包括:①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包括透明公开的经理人市场,信息披露透明真实的资本市场,有约束力惩罚措施的接管市场,公平竞争的产品市场等,用以加强对财务经理人员的约束,控制“内部人控制”和防止经理层财务行为的短期化等。②通过监事会加强内部审计,切实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③培养财务经理人员的责任观,强化对财务经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参考文献:

[1]张栋,杨淑娥.论企业财权配置—基于公司治理理论发展视角[j].会计研究,2005,(10)

[2]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会计研究,2005,(10)

[3]林钟高,叶德刚.财务治理结构:框架、核心与实现路径[j].财务与会计,2003,(4)

[4]伍中信.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结构论纲[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5)

[5]汤谷良.经营者财务论[j].会计研究,1997,(5)

第8篇

    关键词:财务治理 利益相关者 财权配置

    目前,我国公司的制度安排受经济转轨时期的影响,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考虑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的过程及其制度环境,重视公司赖以存在的治理基础,转而从定性方面、制度层面来展开对公司财务的研究,即着重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成共识,财务治理就是规范各产权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确保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

    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参考文献:

第9篇

目前,我国公司的制度安排受经济转轨时期的影响,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考虑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的过程及其制度环境,重视公司赖以存在的治理基础,转而从定性方面、制度层面来展开对公司财务的研究,即着重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成共识,财务治理就是规范各产权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确保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一、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二、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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