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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监管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2 09:37:2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加强财政监管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加强财政监管

第1篇

一、政府投资财政监管的内涵

政府投资,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按照投资形成的来源不同,可划分为:网文章找范文,到网

(1)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投资;

(2)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按规定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

(3)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基本建设投资;

(4)现有国有资产存量安排的投资;

(5)用于基本建设的其他财政性资金。

政府投资财政监管是政府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是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财政部门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中心,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经济行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以达到规范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按照项目实施的基本程序,政府投资财政监管工作可分为资金筹集、预算分配、进度拨付、使用监督、财务决算、效绩评价六个阶段。

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管理的要求,政府投资要逐步减少对经营性项目建设投入,转而增加对非经营性项目,特别是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这些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没有直接经济效益或者微乎其微,没有社会资金愿意介入,不能通过市场规律自发调节,原创:但却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只有通过政府强制集中和二次分配一部分经济资源来建设解决。而财政则在其中扮演着社会资金二次分配执行者的角色,因此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当前政府投资财政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一些项目受政治或领导意图等非正常的因素影响,不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不重视项目可行性论证,拍脑袋定项目,盲目建设,致使项目建设的先天不足,出现了“匆匆上马,匆匆下马”的怪现象或出现“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

2、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得不到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是年度支出预算的重要做成内容,是经人大通过法律程序批准的,它的执行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实际执行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更改既定设计的情况,致使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算”之间得不到相互控制,导致建设资金不足、工程款拖欠的被动局面。

3、项目法人责任制得不到充分体现,政府投资监管的客体——建设单位,其会计主体不明确,会计权利和责任得不到充分的落实。目前,我市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管理,另一种更普遍的方式是设立专门的临时性机构进行管理。前一种方式一般只适用于一些投资规模较小、建设周期比较短的项目。这些项目的管理工作已列入该部门日常的的工作之中,其工作成效的考核自然也并入了对该部门的考核之中。而后一种方式主要是针对一些投资规模比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社会效益影响面比较广的政府重点工程,一般都是采用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管理形式,这些临时机构的设置对于加强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建设指挥部成立后,管理人员都临时从各职能部门临时抽调组成,没有相对稳定、相对独立的项目法人,人员管理松散,项目管理成效考核对这些临时机构没有约束力,人为地形成管理真空,从而形成项目开支分散,没有集中的成本核算,只管工程进度,不管钱从那儿来,只管项目建成,不管竣工决算的不良局面,造成政府投资财政监管的被动。

4、没有建立统一的绩效考核制度,是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的根源。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大都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时效性强,往往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再加之受建设机构临时性的制约,一些工程建设管理者只片面追求数量、追求高标准、追求大而全、快而美,不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率,不能处理好质量、进度与效益、成本之间的关系,致使项目建设在抢工期、创一流的同时,超规模、超标准,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大大降低了政府投资效益。

三、加强政府投资财政监管的应对措施

(一)建设前期,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保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

1、严格政府项目审批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立项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该先由市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初审,经同级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发改部门批复,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保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

拟建项目要建立项目课题研究或项目规划研究制度,以课题和规划前期带项目前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详尽成熟,要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实施前公示制度,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除了要求中介机构评估咨询、专家评议等环节外,还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要严格基本建设预算支出管理。

用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交通、城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政法、党政机关等项目建设的财政性建设资金,要统一纳入建设资金年度计划。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按分工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并会同财政及有关部门协商平衡后并报政府审定,审定后的计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经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具有法律效力,项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已经批准,必需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标准、内容进行设计、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变更。

(二)建设期内,要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完善资金拨付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先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拨付意见,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建设支出预算、项目建设进度的“四按”原则拨付建设资金。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前,财政部门拨付的用于建安工程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额应控制在90%以内,尾款待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拔付。

2、大力推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政府投资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绿化苗木、拆迁评估等,凡是能进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都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招标办法和操作规程,纳入招标投标管理机制。要进一步推行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中介机构招标投标制度,把竞争机制纳入审价市场管理,进一步明确预结算审查各方的权、责、利,提高审价机构的风险意识,保证结算审查的公平公正。

3、加强项目建设期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要加大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监管力度,政府重点工程应该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监察、政府采购、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要现场勘查、现场测量、现场签证,监督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结算审查等的招标投标工作,做好与项目单位的工作衔接,随时做好现场监督服务。

4、研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从制度上遏制项目建设中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现象,保证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三)建设完成后,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1、要重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是一个项目建设的结束,同时也是一个项目运营的开始,一个项目建设的好坏,质量高低,花了多少钱,对环境的影响,对社会公众的作用等等都要通过竣工验收体现出来。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施工图以及现行工程技术验收规范等文件资料,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当严格按规范进行。

竣工验收前,应先进行施工质量、消防、环保、绿化、市政等单项验收。规模较大、较复杂的政府投资项目,还应当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

3、严格工程预结算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及时编制竣工结算。未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不得办理竣工财务结算。

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按项目隶属关系报送财政部门审批,审批后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以此为依据登记和考核新增国有资产。未按规定办理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手续的,财政部门不拨付预留的余额资金,不办理竣工项目新增资产移交手续。

5、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早建立政府投资效绩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要有选择地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制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推行项目“代建制”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新模式,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代建制”突破了旧有的管理方式,使现行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各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模式。

第2篇

关键词:乡镇财政监管;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1

一、乡镇财政工作运作现状

乡镇财政的职能概括为服务、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做好乡镇财政预决算,确保基层单位的正常运转。主要体现在:农业税取消前,乡镇财政的主要工作是收取税费、催收粮款。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从繁杂的税费征收工作中解脱出来,不仅不再向农民收税收粮,而且还要为农民发放种粮、家电、汽车等各种补贴。除了履行乡镇财务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职能,负责政府机构运转和干部职工工资待遇外,还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其他中心工作,担负本辖区内的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乡镇财政的工作职能、工作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重心由向农民“收钱”转为向农民“发钱”,从组织收入转到培植财源、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是构建财政大格局的末端一环,随着国家经济总量的增大,乡镇财政性资金越来越大,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较突出。为此,如何加强乡镇财政监管值得思考。

二、乡镇财政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形同虚设

从近年来的情况来看,各地一年一度的乡镇人代会财政预决算报告,大部分乡镇预算只能反映县财批复的人员经费预算,公用经费预算没有编制或无法编制,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无法落实,即使是有自有资金收入乡镇编制的预算也是虚假“收支平衡”,预算与执行脱节,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常有随意性,不受预算约束。表现为有钱就花,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预算外资金分配不透明,没有预算和执行预算的概念,财政决算与预算数据相差悬殊,使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财政预算形同虚设。

(二)挪用专项资金现象较为普遍

乡镇存在不同程度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特别是没有自有资金收入的乡镇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虚构项目争取资金,实际将这些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开支;二是挤占挪用代管专项资金;三是用各种造假手段,从上级财政拨来的专项资金中套取资金挪作它用;四是前期“工作经费”超支挤占项目资金;五是滞留、延压专项资金,造成项目资金无法实现效益,无法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实惠。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

乡镇所资金“零户统管”制度执行不到位;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分工不科学,部分乡镇财政所存在内控风险;现金管理不规范,表现在:一些乡镇因法院执行较多,为使财政资金不被执行,出现公款私存;账面现金数大幅超出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借条长期不入账、造成资产形态不实,现金账款不符,形成长期挪用;违反现金结算纪律,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逃避银行监督。

三、乡镇财政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乡镇财政体制不够科学

县级财力对乡镇补助主要包括:资源规费返还,困难乡镇补助,税收超收分成,平时专项工作性补助。以上财力补助除困难乡镇补助外,其余主要流向有矿产资源的乡镇,除有矿产资源乡镇财力比较有保障外,大部分乡镇财力不能保证正常运转,预算编制流于形式,乡镇人大对人代会财政预决算报告不感兴趣,对乡镇预算执行监督不重视。

(二)挪用专项资金整改落实难

由于政府部门在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往来款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事前、事中监督弱化,事后监督发现问题后归还原资金渠道难。因此,乡镇挪用专项资金屡查屡犯,得不到有效遏制。

(三)财务管理制度无法执行

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有些乡镇财务人员的素质不高,培训流于形式,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四、加强乡镇财政监管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努力提高预算的编制水平,将预算编制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大事来抓,特别应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严防超出财政收入能力安排支出,依法进行财政决算,控制乡镇债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编制完整的预算,改变过去乡镇预算只反映县财批复的人员经费预算的做法,把公用经费预算、事业发展资金列入预算,使年度预算全面,可操作;三是加强对乡镇人大预算监督指导,明确监督的目标、重点、内容,真正做到乡镇人大对预决算报告想监督、会监督。

(二)加强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按乡镇财力进行分类,科学制定新一轮县对乡镇财政体制;二是规范县对乡镇财力补助,尽量减少平时一般性工作补助,使得县级对乡镇财力转移均衡、科学,确保乡镇正常运转财力来源;三是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管理,规定领导支出审批限额,大额支出坚持集体决策,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不能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明确“一支笔”责任;四是出台乡镇公用经费管理限额办法,量化公用经费支出指标。总之,做到乡镇在财政体制安排下不想挪用、在财务制度设计下不能挪用。

第3篇

财政部

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办法》对地方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进行规定,其中,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办法》还要求地方金融企业建立地方金融企业重要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在改制、重组、上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转让、设立子公司、关闭等,以及可能导致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等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地方财政部门报告。

我国

拟增加21万金融财会领域人才

中国证监会日前召开证监会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视频会议,证监会主席助理吴利军表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统筹推进11个经济重点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金融财会领域。吴利军表示,金融财会领域人才包含的四类专门人才,全部涉及到证券期货行业和监管系统,其中,首席或高级经济学家、高级风险评估师及预测专家,到2020年增加3.3万人;金融分析、国际会计、资产评估、证券投资及经纪、财务总监等高级金融分析专家,到2020年增加10万人;金融机构总部和管理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增加5万人;具有国际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学教授,增加2.7万人。

审计

审计署

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

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在桂林召开的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上表示,审计署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目前,审计署正组织对节能减排资金及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阶段性目标完成、资金管理使用、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等情况。根据审计署规划,从今年起,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审计机关每年将至少开展一项资源审计和一项环境审计,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地区的市、县级审计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项资源或环境审计;同时,逐步扩大资源环境审计领域,全面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多元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台CPA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

6月21日,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其中列出注册会计师业务11大类、262项,并将相关业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等逐项加以说明。相较征求意见稿,新增鉴证业务8项:金融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鉴证业务;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专项鉴证;企业内部退休人员支出确认预计负债的专项鉴证;财政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其他鉴证业务;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专项审计;物业维修基金的专项审计;足球俱乐部的专项审计;彩票管理中心的专项鉴证业务。

税收

钢材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取消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相关人士指出,这次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始料未及。这次财税部门不仅一步到位地取消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更是将范围扩大到农产品、医药和化工产品等。专家指出,财税部门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取消部分出口退税,是为了更好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此举同时也表明了政府促进结构调整的决心十分坚定。

国家税务总局

明确环保专用设备等投资抵免所得税问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函[2010]256号文件,明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照财税[2008]48号文第二条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政策法规

发改委

下发长三角规划批复

6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全文。在规划中,长三角被定位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明确长三角城镇体系发展整体思路是“一核五副”,更具体把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无锡、苏北和浙西南地区的区域产业发展分别细化。上海和杭州则分别成为长三角地区的北南两翼现代服务业中心,上海着重发展金融、航运等服务业;杭州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电子商务。区域专家表示,长三角规划已提高到作为世界级区域城市这一国家战略的高度。

项目建设违法用地

重点整治

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10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整治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用地。通知表示,将建立“违法用地项目清单”,进而对其在投资安排、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通知表示,要鼓励建设项目节约用地,对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审批。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要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耕地开垦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纳入建设成本,足额列入投资概算。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金融

央行

宣布推进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6月19日发表谈话,“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许多国家货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而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经济运行已趋于平稳,有必要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

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扩大到20个省市

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国际

安永、瑞银

赔款了结南方保健讼案

起始于2003年、因审计与投资银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未发现会计舞弊而导致的南方保健投资者诉讼案,以安永和瑞士联合银行同意向南方保健的投资者支付2.505亿美元达成和解告终。这一和解同时了结了南方保健投资者针对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审计师安永,以及向南方保健提供投行服务的瑞士联合银行的一连串诉讼。南方保健的会计舞弊案牵涉到一项人为夸大公司资产与利润的蓄意欺诈,涉及金额约为27亿美元。尽管都同意支付赔偿款,但法庭文件显示,瑞银与安永始终都否认他们在南方保健案中有任何不端行为。

欧盟

力推全球性银行税

新华社援引《爱尔兰时报》报道,欧盟委员会官员说,已授权他们在即将召开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力推在全球范围征收银行税,以支付今后政府救援破产银行产生的成本。欧盟一些成员国政府先前表示,如果征收银行税不能达成全球性共识,银行税将在欧洲范围内征收。征收全球性银行税已于6月早些时候在韩国釜山举行的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上提及,遭到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和不少发展中国家反对。报道说,欧盟有关全球性银行税的立场已获美国总统奥巴马支持。奥巴马今年1月提议在美国征收相当于银行资产负债表0.15%的银行税,预计可在今后10年内融资1170亿美元。

房地美、房利美

第4篇

审计了解并认为,目前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结存资金数额较大,且呈逐年递增趋势,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统筹管理与使用,也不利于提高资金效益和缓解建设与资金的矛盾,更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规范部门结存资金监管,强化财政职能,发挥沉淀资金效益,减轻财政负担十分迫切。经调查,部门结存资金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在构成上以基金和专项结余为主;二是在分布上具有普遍性,并以有资金分配权的重点部门和事业单位为主。

一、结存资金较大的主要原因

(一)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顺,财政监管难度较大

在结存资金构成中,绝大多数为事业单位的各类基金,而基金构成的合理性取决于其收支活动是否真实与合法,更取决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

就目前管理体制来看,一是绝大多数事业单位从属于行政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管依赖于主管部门,加之事业单位多、分布散、资金规模不一,财政等外部监管鞭长莫及。二是基于从属关系,事业单位与行政部门间的收支活动有其内在联系,有些主管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将应上缴财政或应在本部门核算的预算外及其他财政收入在下属单位核算,造成收入不实,加大了基金分配基数。三是事业单位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且来源复杂。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全额或差额事业单位,除上级拨入、执收所得等财政收入外,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国有资产出租或其他经营性收入,对此,财政不易掌握,控制更难。

(二)相关政策与制度存在缺陷

1、基金分配制度不尽合理。事业基金和福利基金是事业单位收支相抵后的结余分配。其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就预算外资金而言,法规明确规定其不得用于个人福利支出,但根据基金分配制度,此类资金结余参与分配,其结果不仅扩大基金规模,且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影响法规执行的严肃性,并造成财政性资金支出向个人倾斜。

2、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政策滞后。多年来,预算外资金支出所采取的“专户存储”并编入单位部门预算的管理政策,是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有效调动部门积极性,缓解部门经费不足所提出来的。随着预算外资金的增加以及收入管理的不断规范,特别是部门预算改革提出了加大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这种实为部门所有的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模式已显滞后与不适,其不仅给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与使用带来不利,也为部门结存资金提供了空间。

(三)预算管理改革仍有空间

1、零基预算未完全到位。预算编制多采取“上年基数加增长”的方法,虽发挥了财政总量控制的优势,但实际操作中,为满足“财政控制数”和部门争取资金的要求,一些部门拿资金找项目,高标准编制预算,造成执行与预算脱节,部分项目未实施或相互调剂、宽打窄用产生差额,导致结余。部门预算改革虽然提出了以零基预算为基础,逐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的综合预算要求,但因多年惯性以及零基预算需做大量的核实确认工作,财政力量无从保证,实际仍延续了传统方法。

2、预算统筹作用不明显。按照要求各部门收支及以前年度的结余或基金,应在预算编制中给予全面的体现,但部分单位的收入等未全部纳入预算,致使部门结存资金只增不减。另外,用基金弥补事业经费虽列入预算编制项目,但基本上未落实。

3、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完善。首先,上级补助资金对口下拨,不通过下级财政,对其收支余情况财政无从掌握;又因部分切块资金预算编制较粗,项目具体使用单位以及所需资金未能在编制中详尽体现,财政监督难以到位,同时给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留有调剂资金的空间,应拨不拨或少拨资金,形成资金在部门滞留。其次,政策因素形成结余。如,根据相关政策,各地区增设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但由于资金风险,加之缺少合适项目,多数未用,在管理部门滞留。上述情况有客观原因,但也要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资金在部门积淀。另外,专项结余应交不交现象时有发生。

二、规范结存资金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着手

(一)健全制度,规范资金管理

首先,预算管理要求应纳入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的资金、基金,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优先考虑结存资金,逐步消化,同时加大综合统筹力度,协调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将部门结存资金用实用好。

其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一是明确结存资金管理原则,规定结存资金的范围、控制标准、使用方向、统筹比例,加强对结存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的监管;对政策性和多渠道取得并长期闲置的结余,制定过渡性管理原则,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完善基金分配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基金管理与监督。三是以收支并重为原则,研究预算外资金综合统筹管理办法,在不影响部门和单位积极性的同时,研究探讨以综合统筹为原则,以保障事业发展为目的,试行按比例编入部门预算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向预算内资金管理过渡。四是完善财务核算监督制度,实行问责制,明确违规操作责任和检查责任,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二)深化改革,提高资金效益

1、完善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一是逐步落实和推进零基预算,加大综合预算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单位应加强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的论证,预算编制力求准确、细化,财政部门深入调查,重点加强专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对于切块资金由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方案,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财政统一拨款。二是采取预算执行季报、实地检查、重点项目跟踪等形式,加强对部门或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与检查,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在确保预算资金到位的前提下,避免或减少资金在部门滞留的可能。三是加强对决算环节的审核,逐步建立健全决算审签制度,确保决算信息的真实、可靠。

2、推进政府采购,规范支出管理。在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采购效益不断提高、集中支付比例逐渐加大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采购目录,对应纳入、能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以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避免资金在部门滞留。

第5篇

关键词 乡镇财政 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沙洋县财政局后港分局一直致力于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开展各项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使得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更广、更严、更有效。

一、建章立制,规范监管程序

1、成立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领导。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后港镇的实际情况,分局成立了局长负责,成员包括各行业和村会计在内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使监管延伸到基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监管的责任制度及考核制度,加强乡镇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管理。

2、以加强资金监管为主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结合上级的规章制度和分局的实际情况,沙洋县财政局后港分局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和监管流程,财政资金的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确保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台账,强化分类监管

分局按上级规定,将所有财政拨出的资金都纳入了监管范围。包括村转移支付,村农业税附加返还(含村干部报酬)、以钱养事及综治经费、良种补贴资金等以及其他各项专项资金,并建立了台账,实行分类监管。通过进一步梳理各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乡镇财政的具体监管范围。分局对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提供的基础信息认真审核,对容易发生变化的补助对象加强抽查,对经建、农业、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都开展定期的专项检查。

三、抓好重点环节,确保信息通达

1、做好与沙洋县财政局的交接工作,及时获得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制度办法、拨款文件等,分局全面掌握了下达到乡镇各类资金的政策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开展监管。

2、注重反馈,分局及时的将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信息向上反馈,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3、实现公开公示,按照预算公开的要求,分局重点公开公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督促和配合村委会公开公示到人、到户、到项目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四、紧抓抽查巡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理

分局通过加强抽查巡查环节,细化了抽查巡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做到补贴资金抽查比例不低于30%,项目资金抽查比例要达到100%,并形成工作台账的硬性规定。

一是掌握总体情况,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搜集和掌握投资拨款渠道、管理程序、实施办法、银行账户等资料,了解和掌握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知己知彼,从源头上摸清专项资金底子。

二是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有目的扩大检查范围。专项资金之间,会存在相互转移、挪用、填补缺口等问题。因此,检查时,对其他专项资金也同时进行检查,并注意不同专项资金之间的往来关系,通过扩大检查范围,深入到用款单位及个户明察暗访,询问核实,会有意外的线索被发现。突出重点检查,必须做到每检查一个环节,每审查一个项目或现场就必须查清、查实,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三是重视调查研究,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既要抓好账面检查更要重视实地调查研究,既要按检查规范运作又要突破常规,善于运用专业分析判断。在随机抽样的原则下有意识地增加重点抽查检查力度,以捕捉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深入知情群众中询问调查,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测评内部监督控制的有效程序,核实资金支付或兑现情况,核查原始管理手续和有关资料。从而发现那些虚列虚报,重复投资,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的问题,发现那些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胡花滥支,损失浪费问题,以及有关人员,等案件线索。

四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检查效果。专项检查不仅要发现和查处违纪问题,更重要的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查证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高,找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建议,为各级部门和领导制定政策、做出决策、加强管理等方面提供真实依据。因此,要增强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敢于碰硬,提高检查质量,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法规予以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和查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保问题和案件查深、查透、处理到位。

第6篇

——市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做法

近年来,蓬莱市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清理收费和罚没收入、整顿银行帐户、执行票款分离等一系列工作。经过清理、规范,财政性非税收入管理得到根本性的加强。

一、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做法,

㈠实行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全面落实“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

为了搞好“票款分离”推行工作,我市出台了《蓬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票款分离管理办法》,按照“财政统管票据、单位行政执法、委托银行收款、资金直缴财政”的征收管理原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开始实行银行代收制度。主要措施为:一是撤消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过渡帐户;二是按照主管部门、执收单位、资金性质、管理类别对所有收费项目编制了统一编码,输入银行代收网络和财政数据库中;三是对执收执罚单位发放《缴款通知书》,将收据分为《手工收据》和计算机打印的《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发给代收银行,《手工收据》发给经批准的现场执收单位;四是明确缴款程序:缴款人持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代收银行网点缴款,银行收款后打印《电子票据》给缴款人,信息即时传给财政局数据库,资金存入财政收款户,缴款人持《电子票据》到执收单位办理业务;五是利用代收银行已有的计算机网络,将各网点代收费信息进行归集,在财政局建立代收费信息数据库和利用收费信息的局域网。

㈡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全面实现“以票控费”

票据管理是财政控制和监管非税收入的重要手段,是管理非税收入的源头工作。我们规定,单位购买票据必须凭《收费许可证》办理《票据准购证》,按照“限量供应,验旧领新,以一兑一”的要求,核发票据。对已开具票据的收费、罚款资金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凡收缴不符的,停止供应新票据,并查明情况,限期处理。

㈢做好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促进“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落实

我市建立有专门的非税收入稽查队伍,设立有举报电话,每年都根据年初制定的稽查工作计划和群众举报案件开展稽查工作,对于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开票、资金不上缴等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的查处和纠正。通过日常和专项等各种形式的检查工作,杜绝了财政资金的流失,维护了政府形象。

二、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取得的成效

㈠有效地遏止了乱收费,杜绝了坐支挪用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由于我们取消了各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全面清理整顿了银行账户,严格控制了收费票据,对收费项目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推行和完善了银行代收,同时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力度,使自设收费项目、自制收费票据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收入不上缴、私设小金库、坐支挪用等违纪现象得到杜绝。目前,我市“票款分离”推行率达到了100%。

㈡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应收尽收,增加了财政收入

收费资金通过银行代收网点直接存入代收专户,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应收尽收,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2003年,全市非税收入达到13554万元。

㈢财政专户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为近几年筹措城建资金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伴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建资金缺口相应增大,我们一直在探索一条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的路子,举债发展成为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实行银行代收后,各商业银行都看到了我们财政资金大幅度增长的实际情况,使得举债筹措城建资金的工作进行地比较顺利,保证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目前还存在的问题

㈠票据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部分经营性收费在使用票据上的问题。监管票据是掌握执收单位资金情况的重要手段。目前,经营性收费一般使用税务票据,但是,这些执收经营性收费的单位有许多还需要财政供给资金,财政在编制预算时,由于对这些单位的综合资金状况不能全面了解,导致部门预算在执行时有脱节现象。其次是财政内部票据问题。目前财政内部票据基本分为收费票据和统一收款收据两种,由于群众对这两种票据的功能认识还比较模糊,分辨不是很清楚,容易造成混淆,一定程度上会冲击“收支两条线”改革。

㈡城市资源性收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经营城市工作的开展,城市资源性收入管理被提上日程,经过我们几年的努力,目前土地收入管理已得到规范,但是其它城市资源性收入,如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户外广告经营权收入、公交线路经营权收入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项重点。

㈢实行“收支脱钩、收罚脱钩”后,部分执收单位积极性下降

“收支脱钩、收罚脱钩”是“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必须步骤,有利于从根本上治理乱收滥罚现象。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展,许多配套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单位的征收动力不如从前,收入出现了下滑现象。财政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这种现象还很难控制。

四、对策和建议,

㈠继续完善票据管理

对于经营性收费使用票据问题,建议能够明确规定凡需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一律使用财政票据,至于应缴纳的税金,可以由财政向税局划拨,确保财政和税务的监管都能够到位。

㈡大力组织城市资源收入,拓展城建资金收入渠道

巩固和拓展的城市资源收入除土地收入外,其它渠道包括:停车场拍卖;电话亭、书报亭、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交通资本运营,如公交车辆市区经营权拍卖;文化资本运营,如老街开发权、广场开发与经营;旅游资本营运,如出让部分旅游景点经营权;体育资本营运,如体育场馆建设与经营;路桥冠名权拍卖等。

第7篇

一、实行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制度

涉农专项资金,指中央和省、地、县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资金,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资金等等。各涉农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列出清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方式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有关信息,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要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要在项目实施中期,择时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

二、实行涉农专项资金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

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凡涉农项目必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的要求,把当年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和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报乡纪委备案。纪检监察机关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管理的原则分别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进行跟踪。

乡纪委要督促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会同财政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涉农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要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乡纪委要把监督检查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核查,及时掌握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第8篇

摘要: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内需、发展民族经济起到重要作用。随着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快,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国家财政对民营企业进行资金补助,但是这项资金是否真的用到实处了呢?本文就这一现状来思考如何加强财政资金对民营企业补助项目的监管,让财政资金真正的用到实处,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政补贴;监管

1.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概述

为了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所谓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是指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民营企业进行经营实施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无偿投资补助,一种是贷款贴息补助。无偿投资补助是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鼓励支持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是符合条件的使用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政府给予利息补助。

2.存在的问题

由于没有良好的监督机制,所以在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第一,对项目的审核不够严格,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也享受到了财政资金补助。

第二,企业通过一些虚假的手段,将唯一竣工的项目冠以不同的项目名称,以此重复获得财政补助。

第三,财政补助资金没有用到实处。对于政府给予的财政补助资金,民营企业有时并没有将其用到该用的地方,而是在有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将资金挪用了。

第四,财政补助资金账务处理不规范。

总的来说,政府给予民营企业的财政补助在运行的过程中没有合理适用的机制,相关的法律也存在很多漏洞,一些民营企业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以虚假的方法获得财政补助或是将财政补助当做企业的资金本身的资金来使用,并没有将资金用到专门的项目上。

3.完善的方法对策

针对当前的这一现状,要真正的实现国家财政对民营企业的扶持,真正实现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加强对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的监管,让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带来好处。完善的方法对策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来考虑。

3.1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目前,对于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的管理需要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在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将民营企业纳入了审计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以后民营企业自身也要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监督,这是在法律上的一大革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关部门要根据现实情况及时的修订法律漏洞,积极的促进法制建设,让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真正的落实到位,财政资金真正的发挥作用,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3.2认真调研立项,把好审批关

立项是开展扶持的基础,也是最大地发挥政府扶持项目资金效能的重要环节。各职能审批部门要吃透国家产业政策,全方位论证调研,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实行集体决策,严把立项关,杜绝人情项目,确保扶持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对项目申报、报告审批、资金争取、资金划拨、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诸多环节,严格执行问责制,建立、健全和完善“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3.3审计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

有的企业将财政资金挪用他处,针对这一情形,政府审计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不能将钱给民营企业就完事了。一是监督资金提取和支出结构是否达到法定比例;二是财政投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经济产业政策;三是项目的选择是否公开透明,资金的分配是否体现公平原则;四是财政投放的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五是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评价,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3.4做好会计信息的记录

对于申报项目中的相关会计信息要做好统计处理,在获得财政拨款的补助资金之后,要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会计信息的管理,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情况,财政预算等都要做好统计,会计信息要真实可靠,通过这些信息可以看出项目的进展和项目未来的发展情况。

4.结束语

对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的监督是双方面的工作,并不是政府相关部门单方面的责任,很大一部分在于民营企业。加强民营企业的行业自律,让他们真实的申报信息,在获得财政补助之后将资金真正落实到位,在经济上做出成果,让项目真正发挥出作用。以前在出现问题时会对相关审核人员进行惩罚,但是对于民营企业相关人员也应该进行惩罚,在惩罚的压力下让民营企业说真话,做实在的事。

参考文献:

[1]李伟.浅谈如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财经界(学术版).2010(07).

第9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直接支付 授权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改变了我国传统的资金拨付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转变了财政监督方式,利用网络手段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活动进行全过程和实时监控,实现了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和事后有监督,对防治腐败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实现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归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便于集中财力干大事。

一、国库集中支付取得主要成效

改革成效有目共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制度上解决了以往财政资金支付中间环节多、支付不透明、信息反馈迟缓以及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范化程度,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水平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一是强化监督,增强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保障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国库集中系统准确记录了各预算单位从预算指标的下达、用款计划的提报、用款额度的下达及支付全过程,强化了财政监督,透明度大大增强。直接支付,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供应商,中间各个环节见不到钱,减少了直接接触资金的机会,也就从客观上减少了违规的条件,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是通过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每一笔支付都处于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提高了支出透明度,便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是方便用款,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国库集中支付简化了拨款程序,资金在实际支付时,大部分实现直达,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解决了资金多环节拨付的问题,大大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在未支付前,全部沉淀在国库统一管理,改变了过去财政资金多头存放的问题,便于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是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机制上杜绝了无预算指标的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无论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都必须根据预算指标提报用款计划,有了用款额度,再按项目用途办理资金支付,促使预算单位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了对本部门工作的预测和研究,改变了以往编制预算时“基数+增长”、虚列项目的盲目做法。国库集中支付严格的支付流程规范了操作,杜绝了预算单位用款的随意性,促进了预算单位转变理财观念,增强管理意识,逐步转变“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促使各单位财务工作从核算反映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推动了财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完善了财政国库运行分析体系,既及时提供了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国库资金运行的信息,又为下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一是完善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前瞻性。二是建立了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和报告制度,并通过建立历史数据库,建立库款预测模型,加强对库款运行情况的预测。三是建立政府综合财务分析报告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1.支付存在的潜在风险。直接支付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这一方式方便快捷,而且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去向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审核作用未体现。根据目前集中支付改革的规定,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业务时,无需提供原始凭证,使得审核岗不能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及具体用途进行有效的监控,一是收款账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有提供虚假收款人、收款账户的可能。二是预算单位提供的供销合同的真伪难以鉴定,存在用虚假合同骗取可能。审核岗应发挥的监督作用流于形式。直接支付只能以转账方式支付,不能提取现金,而授权支付可以提取现金,因此,大多数预算单位仍然习惯改革前的做法,乐于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特别是有些预算单位还经常大量地提取现金存入原有的基本存款户,再从基本户进行支付,目的是想用款方便,脱离财政的监控。另一方面,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倾向授权支付,国库科和业务科室对计划的审批缺乏严格的把关,一般是预算单位如何申报就如何审批,支付中心没有权限,国库科下达额度后,支付中心直接下达额度汇总清算单,直接予以清算,因此大量的财政资金通过授权支付方式进行,造成直接支付比例偏低,往往是政策明确要求实行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也以授权支付方式支付,从而使集中支付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有的预算单位不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支付随意性较强,经常错过银行当日的清算时间,特别是出现大额的资金支付时,使银行的财政备用金不够垫付,势必自行垫付资金。这样既影响了预算单位正常用款,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银行财政业务的积极性。大部分单位会计和出纳资金安全意识淡薄,密码设置过于简单,个别单位使用的甚至还是支付局设置的初始密码,增加了资金运转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由于人少事多,不得不一人多岗,难以实行岗位分设、内部制约和AB角制度。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1.合理界定直接支付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明晰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划分细则,按照部门预算确定用款计划,从源头上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严禁将应该实行直接支付或转账支付的项目改为提取现金或变相实行授权支付。认真督促各单位在预算指标内,按资金用途分月编报用款计划,并根据批复后的用款计划申请用款。支付中心有权对违反规定额度不予以清算,责令改正,真正做到按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

2.强化监管,预防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控制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有效审核。针对财政资金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一方面要从技术上寻求突破,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调查,我们建议使用一套印鉴防伪系统,对预算单位申请书的印鉴进行扫描,从技术上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另一方面要重视国库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建立内部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岗位分设、印鉴分管等控制制度,实行受理初审、复核、审批三级岗位责任制,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确保支付安全。二是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政府采购在监督招投标时,负责核实供应商、劳务提供者资质及账户的真伪,并提供给支付中心,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

3.开展财政综合整治,清理“小金库”,逐步取消单位实拨资金账户。更加注重银行账户的规范化管理,从严设置账户,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实现账户管理的规范化。通过采取账户审批、备案、年检等管理措施,将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让其走在阳光下。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要求,清理合并实拨资金账户,逐步杜绝财政资金的体外运行。

4.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促使预算单位遵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制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做到权责明确,违规必究。

5.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安排相关会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一是对支付中心工作人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银行业务人员等进行培训,让其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政策及软件操作,减少操作失误,提高效率。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有效防范风险。

6.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构建财政管理信息“大平台”,支付中心、业务科、国库、预算单位以及银行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支付软件,扩大系统功能,提高网络运行的稳定性和速度,加快信息传递,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预算执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7.加快建立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是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基础,以支付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对国库资金运行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的一系列措施。建立其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机制,增强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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