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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供应链企业因为资金链条断裂而终止合作;其次,在国际贸易领域,随着市场和技术的发展及买卖双方合作关系的变化,无纸化交易越来越多,赊销已经代替信用证成为主流,处于弱势地位供应商在交易中要承担更大风险,加剧了对营运资本的需求,也影响了供应链的竞争力;再次,次贷危机以及其他业务领域贷款所造成的损失和核销,使一批国际性银行大伤元气;最后对策措施,供应链金融作为融资的新渠道及新型融资方式,可以实现弥补被银行压缩的传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加速资金流动,增加银行收入,降低了融资风险,而且通过上下游企业引入融资便利,自已的流动资金需求水平持续下降。供应链贸易融资促进了企业间战略协同关系的建立,提升了整个供应链竞争能力,实现银企的战略双赢。
二、供应链贸易融资与国际贸易融资
(一)传统的贸易融资
根据《巴塞尔协议》(2004年6月版)第244条,国示贸易融资也可以定义为: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贸易融资经历了由国内国际贸易融资到国际性的国际贸易融资的过程。
国内商业银行现在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就是以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为主打产品,即企业通常通过提供抵押品取得银行的贷款,或者通过取得应收账款的债权后,通过债权转移来取得融资。主要业务包括进口开证、进出口信用证押汇、打包贷款、提货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近年来,一些在国际市场上比较成熟的产品如福费廷、应收账款融资、进出口保理等开始出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的产品目录上。相对一般流动资金贷款而言,国际贸易融资在风险区间、还款来源、有效监督和保证方式等方面优于一般流动流动资金贷款,是一种相对安全的贷款方式。但是,国际贸易融资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业务仍然采用传统的授信方法,外汇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提供的资金便利,使贸易融资是作为国际结算的附属性资产产品存在,以国际结算业务带动贸易融资是主要的运作方式;业务创新速度较慢未能顺应国际结算方式转变产生的新的融资需求;技术还不能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进行有效的支撑等。
(二)供应链贸易融资
随着产业供应链的形成及供应链之间竞争的需求,受《巴塞尔协议》中贸易融资的启发,银行以供应链融资业务找到了进入供应链的突破口。供应链贸易融资就是指银行关注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整合和价值链的管理,通过管理和控制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在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实力及其对供应链管理程度掌握的基础上,结合贸易结算方式,对处于一个贸易供应链的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供应链融资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以上下游配套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它不再局限于对存货等实体物质进行融资,而是在分析整个贸易周期中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实时追踪供应链中货物及资金的走向,通过灵活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对策措施,为客户降低交易风险,协助客户降低整个供应链的成本,帮助各成员实现价值最大化。
在国内,深发展银行于2007年首先提出了“1+N”贸易融资的概念。所谓“1”是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N”则是链条上的中小企业。从“N”开始,用“N”来包围“1”也就是说供应链贸易融资的对象从供应链中的大企业转到中小企业。供应链贸易融资的有效运转,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供应链融资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三、国际贸易项下的供应链贸易融资运作方式
为确保供应链贸易融资的顺利开展,银行首先应对价值链上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识别找出价值链上的核心企业,而这个核心企业往往是银行的重点客户;其次,运用新的信贷分析及风险控制机制对目标企业进行业务状况分析并评估;再次,决定是否向供应链上的多个或者全部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结算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最后,根据进出口供应链的不同特点及进出口企业在供应链不同环节的需求,在确保对核心企业为企业分别提供进口供应链融资服务和出口供应链融资服务,具体到解决企业在进口开证、进口付款、出口采购、账款回收等供应链环节的融资问题,使中小企业无需再为进出口融
资问题苦恼,也保障了供应链的平衡,实现了进一步扩展业务的多赢局面。具体运作如下图:
假设,W是采用全球战略的某着名汽车制造商,在供应链中属于核心企业。我国的A企业通过竞标,与其签订了长期供应高性价比配件的合同,在供应链中属于供应商,为了稳定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意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D是W公司的经销商,为了获得销售权,需要以货款换取汽车销售。在实际业务中,面对W公司日益扩大的订单,A公司因自身信用度低无法取得融资,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同样,D公司也面临资金断缺的风险。Z是商业银行,为A核定有较大的授信额度对策措施,而D在银行没有授信额度或额度不足。
① A向Z提交融资业务申请;
② Z向A确定授信额度;
③ A向Z开具转让债权书;
④ Z向W请求确认债权转移;
⑤ W向Z确认债权转移;
⑥ Z向A提供融资;
⑦ A发货后,W向Z回购债权。
以上的运作流程是基于W对A的信用等级开展的。同样,贸易链中的经销商D也可将预购的货物作为抵押向Z银行申请资金融通。供应链贸易融资跳出了“一对一”及单个环节的融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一对多”及多环节、多层次、多产品混合的融资模式,为提高产业供应链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完善国际贸易项下的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对策措施
(一)建立国际贸易项下的供应链贸易融资管理系统
在国际贸易产业供应链上,一个核心企业会拥有众多的供应商和分销商,分支复杂,范围广范,供应链在国际贸易项下的延展性强,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也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供应链贸易融资的风险来源具有不确定性,包括由于供应链涉及的企业数量多,来源多样性,除了追求供应链平衡的共同目标外,彼此之间还存在着复杂性的竞争。同样,供应链贸易及融资都面临着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系列因素的变化,要求银行必须对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实施科学管理,一是不能片面强调授信主体的财务特征和行业地位,不能简单依据对授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做出信贷决策,而是应当注重以真实贸易背景为依据的流程设计对风险的实际控制效用;二是针对贸易融资业务面临的各类风险,不能仅仅局限于贷前或贷时审查,而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寻求控制风险的途径。如,为了实现对供应链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管理和控制,银行开发或整合升级满足国际贸易融资条件的个性化、专门化信息平台与管理理系统。英国的劳合银行为他们的客户提供了一个在线交易服务LOTS系统,将信用证服务、进出口单据处理、保函等业务整合在一个平台上,顾客可以实时跟踪贸易单据的处理状态,掌握各项业务进展情况。荷兰银行的MaxTrad管理系统,通过提供24小在线服务,为买卖双方自动处理贸易交易及管理应收、应付帐款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
(二)创新供应链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供应链融资作为基于贸易供应链的全过程融资方式,在我国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又多局限在国内贸易上,很少涉猎到国际贸易领域。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额连年稳步提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众多企业也成为了国际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需求来看,传统“单一环节”的“只管一段”国际贸易融资也同样不能适应国际贸易供应链的稳定和竞争力对策措施,我国银行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第三方服务提供贸易融资产品创新及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不仅要继续注重传统的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更重要的是关注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整合和价值链的管理,将供应链融资模式与国际贸易融资模式有效结合,推动了供应链的(国际)贸易融资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三)完善供应链贸易融资信用风险体系
由于供应链贸易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因此,应尽快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及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
[关键词]国际贸易 供应链融资 核心企业
一、供应链融资的含义
供应链融资是指基于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和中下游企业之间长期贸易合作关系,由商业银行或物流公司主导,其他金融机构参与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往往具备实力强、规模大、行业影响力广的特点,由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进行贸易合作时,通常会在交货、账期、价格等方面提出苛刻的条件,使得上下游企业的资金缺口压力增大,加之这部分企业又难以获取银行贷款,所以极容易造成整个供应链体系失衡。而供应链融资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上下游中小企业可以凭借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获取商业信用,使银行在考虑放贷时不再以中小企业的规模、固定资产、行业特点以及担保方式为重点审查内容,而是将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信用水平、实力规模作为重点审查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获取了信用增级,银行可放宽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限制,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二、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运用供应链融资的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获取融资优势
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银行通过衡量核心企业的市场地位和供应链管理水平决定是否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增加了中小企业获取融资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供应链中进出口中小企业在与核心企业建立贸易合作关系情况下,使中小企业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降低了银行授信风险,从而有利于促使各供应链企业处于更加平等的贸易地位。其二,进出口中小企业可从银行获取贷款,缓解了资金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中小企业迅速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二)有利于增强融资的灵活性
在以往的国际贸易融资中,出口企业仅能够在国际贸易的某个业务流程环节获取银行贷款,并且还要向银行提供质押物作为担保,不仅使融资方式过于僵化,而且还需要受诸多融资条件限制。而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运用供应链融资方法,可以使企业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在国际贸易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融资,如,企业既可以在货物装船前融资,也可以在货物装船后融资。在核心企业与出口企业确定订单后,出口企业便可以根据贸易业务流程选择不同阶段、不同比例进行融资。由此可见,在国际贸易中企业创新运用供应链融资方法,极大地提升了融资的灵活性。
(三)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通常情况下,国际贸易融资所采用的一些主要方式的定价基本都是固定不变的,即使在国际贸易业务进行的过程中,该价格也不会随之调整。就供应链融资而言,它的定价方式是动态发展的,其中贷款比例以及利率都会随着贸易业务进行阶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同时还会随着授信风险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例如,贸易业务中的进口方在下达订单的阶段,由于不确定性相对较高,故此融资利率也比较高,可贷款的比例偏低,而随着贸易业务的进行,银行方面所面临的风险持续降低,从而使得融资利率也随之下降,此时的贷款比例则会升高。在这种动态定价的模式下,融资比例与利率以及授信风险全都能够随着贸易业务阶段的不同而做出相应的调整,这符合银行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要求。由此可见,供应链融资既解决了进出口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问题,而且还进一步降低了融资成本。
三、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创新供应链融资的方法
(一)应收账款融资方法
供应链中的应收账款融资方法是指上游中小企业将赊销业务中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以获取一定贷款金额的融资方法,贷款金额根据应收账款的比例来确定。应收账款融资可分为两种模式:一是质押应收账款,上游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以获取银行贷款,银行对款项拥有追索权。二是应收账款保理,上游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全部卖给银行,银行不具有追索权,这种融资方式的应用范围较小。
(二)运用预付账款融资方法
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给予下游中小企业的付款期限往往很短,尤其在要求下游中小企业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会造成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针对这种状况,中小企业利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的预付账款融资方法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以缓解资金压力。预付账款融资方法的运用条件为:以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由下游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质押物为核心企业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同时银行对仓库货物有直接控制权。预付账款融资方法主要适用于核心企业回购条件下的采购融资业务。
(三)融通仓融资方法
供应链中的融通仓融资方法是指中小企业借助核心企业的担保,在接受物流企业监管的前提下,向银行提供动产质押品以获取贷款的一种融资方法。在运用融通仓融资方法的过程中,核心企业要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核心企业的担保责任,同时物流企业要提供质押物价值评估、保管监管等服务。
四、结论
总而言之,供应链融资方法是一种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资金紧缺问题的融资新方法。中小企业在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供应链融资方法降低银行信贷门槛,获取贸易业务流程所需资金,这不仅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条件,而且还有利于核心企业稳定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提高整条供应链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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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贸易融资付汇理财产品组合方案的背景分析
为了贯彻天然气资源“总买总卖”战略,气电集团于2008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其作为气电集团在境外的天然气资源采购平台,促使其与多家国际LNG供货商洽谈并签署长期、现货采购协议,实现资源“总买”;另一方面,气电集团在境内进口LNG并通过在境内不同地区注册成立贸易分公司负责在境内各地分销LNG,实现资源“总卖”,从而完整连接天然气资源“总买总卖”的业务链条。针对“总买总卖”业务环节,我们通过分析、研究发现有以下特点:
①涉及两个币种、两个市场、两种汇率、两种利率。国际贸易公司作为气电集团LNG境外采购平台,面向国际LNG资源供应商,需以美元支付货款,而气电集团作为内地进口商将国际贸易公司采购的LNG在境内销售,销售收入均为人民币。整个贸易链条不仅横跨香港及内地两地,且涉及美元及人民币两种货币;由于中国内地对外汇实行管制,致使外汇融资额度紧、利率相对国际成熟市场高,而人民币为非自由流通货币,使得中国内地市场及境外市场对其产生不同的升值预期,因此就美元及人民币而言,香港与内地之间出现“两个市场、两个利率、两个远期汇率”现象。
②收付时间差引发汇率波动风险。根据采购协议及进口协议的规定,气电集团须在每次LNG船舶到港卸货后针对每一船的卸载量将进口LNG的货款以美元结算并将货款在较短的时间内汇至国际贸易公司,同时,国际贸易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立即以美元对国际LNG供货商支付国际采购货款。在此过程中,气电集团需按即期汇率购汇并支付国际贸易公司,而由于长期采购协议中规定了照付不议条款,且支付币种为美元,而气电集团在境内分销LNG自下游客户处收取的为人民币货款,所以,气电集团在合同期限内将不可避免面临购汇需求,且收付款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存在一定汇率风险。
③资金链面临的风险。气电集团进口LNG需针对每一船LNG在卸载后的一定周期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而境内分销是在通过接收站,终端客户消耗后的一定周期内根据实际用量分批次结算,进而造成付款时间先于收款时间,在上下游业务严格按计划执行的情况下,通常在2~3个月。因此,形成垫资时间长、金额大的现状,同时,一旦上下游脱节,付款与收款的时间差还将进一步扩大,对资金链的安全产生重大影响。气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平均每月现金存量达数十亿元人民币,但多数现金分散在各合营公司,由于合营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气电集团本部日常可动用资金仅数亿元人民币。相比之下,通常一船LNG的进口货款约为5000万美元,约合3.4亿元人民币,因此,气电集团利用本部可动用资金调剂资金收付不匹配问题的能力有限。即便将下游客户所支付的人民币货款统收至气电集团,整个贸易链条中仍存在收付款上的时间差。
2方案研发及风险分析
针对长期外向型采购商务模式的特点,及现阶段人民币对美元远期升值预期的有利资金形势,很多内地企业选择使用远期结售汇(DeliverableForward,DF)来降低购汇成本,其操作为:境内企业首先向境内银行申请外币贷款,用于立即支付对境外的付款,同时,将原本用于购汇支付到境外的人民币存为定期存款,再与银行签订DF合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刻按DF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外汇,由于操作时将外币贷款、人民币定期存款及DF合同的期限设计为一致。因此在存款及各合同到期时,企业可用到期的存款进行DF交割,并用于偿还外币贷款,即形成一套以DF为主的无风险外汇支付理财方案(下称“DF方案”)。受到该方案的启发,气电集团拓宽思路,多方搜集信息,经过近3个月的研究和论证,并结合自身在贸易采购业务方面的特点,研究并制定了一套利用内地及香港“两个资金市场、两个利率、两个远期汇率”的特点、并以在香港进行“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为核心的贸易融资付汇理财方案(下称“NDF方案”),选定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行”)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在内地及香港两地同步实施:
2.1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NDF)
NDF的定义:NDF是人民币兑外汇的远期合约(Non-DeliverableForward,NDF),是由交易双方事先约定未来人民币与外汇兑换的日期、标的金额和汇率,但在到期日不发生全额本金交割,而是根据市场参考即期汇率和事先约定的NDF合约汇率相比,在香港进行轧差交割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交易。
①NDF方案的优势。NDF和DF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轧差结算并只在香港有交易市场,后者实换本金,可在内地叙做,在控制汇率风险的功能上,两者并无差别,都是用于锁定远期购汇汇率。但是由于现阶段,香港资本市场对人民币未来升值预期更加明显,所以香港市场NDF(未来以人民币购买美元)价格较境内DF价格更低,对企业锁定未来购汇成本更有利。尤其是自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香港市场的NDF价格(红线)较即期购汇价格(黑线)及内地的DF价格(蓝线)低很多。
②NDF业务的合规性。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6]52号《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内地企业只能进行DF业务(即远期结售汇履约应以约定远期交易价格的合约本金全额交割,不得进行差额交割),因此,虽然香港资本市场可锁定较国内更低的远期购汇成本,但境内企业进行NDF交易存在障碍。针对国家外汇政策的限制,气电集团经分析,确认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国际贸易公司不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NDF交易的限制,气电集团抓住这一有利条件,利用国际贸易公司作为叙做NDF交易的平台,在香港锁定了较低的未来购汇成本。
③外汇风险的锁定。虽然NDF交易是远期购汇的无本金交割,但如果企业未来不进行真实的购汇交易,NDF交易本身不但不能锁定风险,相反,未来的收益及损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在企业未来进行购汇的情况下,企业未来购汇成本与NDF合约交割金额的总和将不因未来购汇时即期汇率的波动而改变。例如,若气电集团于1年后支付5000万美元货款并签订以此为标的物的一年期NDF合约,1年后,气电集团将按当时的即期汇率购汇,同时,气电集团及银行将比较NDF合约价及当时的即期汇率计算并交割损益。若1年后的即期汇率价格高于NDF合约价,则气电集团将以高于NDF合约价的汇率购汇,而高出部分的增量成本将以NDF合约轧差交割方式由银行付给气电集团;反之,若1年后的即期汇率低于NDF合约价,则气电集团将以低于NDF合约价的汇率购汇,而节省部分将以NDF合约轧差交割方式由气电集团付给银行。因此,在确定未来真实购汇需求并签订NDF合约的情况下,气电集团可在NDF交易当天锁定远期购汇成本。2009年第四季度即期人民币对美元的购汇成本约为6.83,但利用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锁定的NDF远期购汇成本仅为6.65至6.68,使气电集团在锁定远期购汇成本的同时,获得了无风险汇差收益。
2.2贸易融资(美元)
①利用美元融资付款及选择香港进行融资的原因。2009年,世界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一次次降息使得世界范围内美元贷款利率降至历史低点。在中国境外市场,以英国银行家协会公布的美元3个月伦敦银行间拆借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LIBOR)为例,其在2009年底达到约0.24%的水平,达到自8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导致市场抛售美元,美元货币供应量大有泛滥之势。反观中国国内信贷市场,虽然受经济危机影响,中国政府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在市场上较为活跃的仍主要为人民币,外汇贷款在内地不仅在额度上从紧,在利率方面也相对香港等境外市场要高出许多。
②美元融资的机遇及风险点。考虑到境外市场充足的美元信贷额度和低廉的融资成本,气电集团决定不以购汇人(气电集团)名义在境内申请美元贷款,而选择通过内保外贷的形式(国际贸易公司注册资本小,不具备大额借款资质),即气电集团利用自身在内地中国银行的资信为香港的国际贸易公司提供担保,从而以国际贸易公司名义在香港进行贸易融资,获得低息美元贷款,并直接对外支付。2009年第四季度,内地美元贷款成本约为6个月LI-BOR+100BP至200BP,但气电集团利用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获得的美元贷款成本仅为3个月LIBOR+30BP至50BP;但是,由于造成目前美元贷款低融资成本的主要原因为全球金融危机,随着近期世界各国经济体复苏,美元融资成本面临一定升幅预期,且从历史经验看,一旦实体经济表现出实质性回暖,融资成本将在短期内迅速攀升。因此,考虑到中国境外市场美元融资成本已在历史低位徘徊一段时间,气电集团为确保较低的融资利率,锁定融资成本,决定采用利率掉期规避利率风险。
2.3利率掉期
①利率掉期的定义。利率掉期(InterestRateSwap,IRS)又称“利率互换”,是同种货币不同类别利率之间的交换交易,一般不伴随本金的交换,以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交换居多。当利率处于低位时,企业可以通过签订IRS将浮动利率形式的负债(如贷款利息)转换为固定利率形式的负债(如贷款利息),达到规避利率走高而带来负债成本上升、锁定财务成本的目的。
②利率风险的锁定。由于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进行贸易融资时,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浮动利率,按季度支付3个月LIBOR及一定加成利率的利息。虽然就目前LIBOR走势来看,浮动利息的成本处于历史低位,但为确保方案不暴露在利率波动的风险下,在叙做当天将交易的收益及风险完全锁定,气电集团决定由国际贸易公司与银行签署IRS协议,将贸易融资的贷款利率交换为固定利率。虽然掉期后固定利率比掉期前浮动利率略高,但在交易叙做当天已将利率风险完全锁定,同时,掉期后的利率成本仍比内地的美元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低。2009年第四季度,在香港通过IRS锁定的美元贷款利率约为年息1.15%~1.30%,较境内美元贷款成本低约100BP。
2.4人民币质押
2009年第四季度,由于气电集团将在境内分销LNG获得的人民币货款以1年期定期存款方式质押在境内中国银行,可获得2.25%的年息收益,较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掉期后的美元贷款成本约高100BP。因此,存款收益在支付美元贷款成本后仍有盈余,形成本方案下一部分无风险资金收益(息差收益)。
2.5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在本理财方案中,气电集团委托海油财务公司向气电集团所属控股公司发放贷款,同时,安排海油财务公司与借款公司签订授信协议,在委托贷款到期时,用海油财务公司贷款替换委托贷款(如尚有用款需求),保证及时、完整回收委托贷款并在理财方案到期时购汇支付国际贸易公司。综上,NDF方案的操作为:首先,将境内通过各贸易分公司分销并集中上划的销售气款以人民币定期存款形式质押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获取按年2.25%的利息,或通过海油财务公司向所属控股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收取贷款利息;中银香港据此向在香港的国际贸易公司提供等值同期美元贷款(IIF)用于支付境外LNG资源供应商,同时,国际贸易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美元利率掉期合同(IRS),将美元贷款利率锁定在1.10%~2.00%之间;最后,再由国际贸易公司与中银香港签署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合同(NDF),将集团1年后支付国际贸易公司气款的购汇价格锁定在6.65~6.68之间。该方案的收益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①通过人民币存款质押进行美元贷款,利用低美元贷款利率和同期较高人民币存款利率赚取息差;
②利用1年期NDF,锁定较当前即期汇率低的远期购汇价格实现汇差收益。同时,该方案使用IRS锁定美元贷款利率,规避了利率波动风险。在交易对手风险方面,由于香港金融市场开放度高,并且与国际几大金融中心接轨。因此,NDF及IRS市场交易活跃,价格透明,是成熟的交易市场,而气电集团NDF方案的交易对手中国银行及中银香港属中资金融机构,信誉高,违约风险较低。
3操作风险分析及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由于本次贸易融资付汇理财方案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以,方案本身及操作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尤为重要。在经过多次深入研究和讨论后,气电集团认为虽然该方案涉及两项金融衍生品交易,但该方案的特点是两项金融衍生交易组合实施,方案不仅可在无风险的情况下锁定较低的购汇成本,同时,可规避因在境外进行美元借款而带来的利率波动风险。因此,气电集团一方面在内部积极推行该方案的审批和实施工作,另一方面,认真、仔细地研讨和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以规避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的操作风险。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气电集团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针对NDF方案的操作流程及细则,规避在NDF方案审批和运作当中的操作风险。
4经济效益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气电集团共进口5船液化天然气,支付进口天然气款近2亿美元,如果按期内平均即期汇率6.8279购汇直接支付,气电集团共需支付人民币约14亿元人民币。通过开展“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NDF)+美元贸易融资(IIF)+利率掉期(IRS)+人民币存款质押+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理财方案,气电集团利用“两个市场、两个利率、两个远期汇率”的特点,抓住现时境外美元融资利率较低、境外人民币升值预期高于中国内地的机遇,针对以上5船采购及进口全部实施了无风险融资付汇理财方案。因此,汇差方面,气电集团利用NDF锁定的1年期远期购汇价格6.6861比即期汇率优惠1418个基准点,实现汇差收益2966万元人民币。利差方面,全年累计质押比例约为63%,按人民币存款质押年利率2.25%计算,质押利息收益合计1976万元人民币;短期存款(7天通知)比例约为27%,按1.35%利率计算共收益利息501万元人民币;剩余约10%部分则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贷给集团下属公司,年利息收益率为3.89%,约合人民币584万元,以上利息收入合计3060万元人民币;相比之下,美元贷款年平均利率1.15%,按NDF合约购汇价格折算,产生利息支出1371万元人民币,因此,本年共实现息差收益1688万元人民币。综上,在本项业务中,气电集团2009年利用现金流14亿元人民币,在保证顺利付款的基础上,实现无风险资金收益共4655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为3.26%。
5结语
关键词:贸易公司;财务核算体系;问题;对策
一、引言
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涌现了各类大大小小的贸易公司,对经济增长、全球化进程等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各公司都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相应的财务核算体系。然而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发展和行业利润下行压力增大的的新形势下,尤其是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贸易公司,其生存和发展遇到了严重困难,故传统贸易企业只能转型升级来应对经济新形势,修炼内功业务创新管理创新,财务核算体系的变革创新是促进企业价值提升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很多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仍维持固有思维,财务核算体系建立还主要围绕在核算本身,存在与业务融合度低、管理粗放、风险事项不敏感高等诸多问题。本研究在深入剖析贸易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的若干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
二、新形势下贸易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
1.财务核算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很多贸易公司财务核算体系更多侧重于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职责上,基本能满足企业采购、销售、收付款、开票等业务需求,按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提供财务报告,但是支撑会计核算体系的辅助体系建立不完善,主要体现在:(1)缺乏预算体系,未实现企业短期、中期和长期预算的结合,未实现由业务、经营、投融资预算共同驱动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很多贸易公司会以下游需求不明确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原因,没有对企业的人财物资源进行梳理形成企业预算,用预算指导企业合理分配资源。(2)目前很多贸易公司财务核算制度未能和其他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整合,从本位主义出发,缺乏整体性,或导致管理内耗,或出现管理边缘地带,管理无法创造效益。(3)未从财务角度出发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政策,未结合自身贸易特点从库存周转、应收账款周转、资金利润率等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导致企业运营质量不佳或者隐藏风险,同时公司无法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来留住核心人才,最终影响企业进一步发展。
2.财务核算方法不科学
财务核算方法不科学也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很多贸易公司财务核算主要简单核算收入、成本、三项费用等,从而产生财务报告。核算人员没有深入到每个业务环节,参与整个业务流程,对业务成本进行分析,从而降本增效。如结合目前银行贷款利率、供应商的结算政策选择相应的付款方式降低财务费用,分析从合同签订、付款、供应商排产发货、运输到货等各个环节所占用的天数,从历史交易资料中分析各个供应商和客户的合同执行情况及平均利润情况,从而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数据,获得企业利润最大化。(2)目前很多公司并未建立适应业务流程的信息化财务核算模式,一些公司核算工作甚至还停留在手工阶段。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财务无法及时准确的提供数据供内部决策使用。
3.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影响着财务核算工作的质量。很多贸易公司仍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观念陈旧,认为财务部门不直接产生效益从而不重视财务管理,对财务方面的建设投入不是很大,导致财务部门不具有现代财务管理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贸易公司管理层没有认识到财务管理对公司的重要性,忽视了财务人才的引进,从降低成本的角度选聘财务人员。(2)一些贸易公司用人观念落后,存在“讲资历、论辈分”的现象,很多重要工作岗位都交给年纪偏大的财务人员。而这部分财务人员自身掌握的知识技能在快速变革的互联网经济时代下,已经和时代脱节,对信息技术的掌握以及对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都大大减弱。(3)贸易公司没有建立严格的财务人员优胜劣汰机制,同时对财务人员的考核制度也不明确。很多财务工作者认为只需要“不出错”即可,而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难以保证财务核算高效率的开展。
4.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管理粗放缺乏监管也是目前贸易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1)未建立责任制度,没有明确各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工作中的具体权责,导致权责不清的现象出现,促使财务核算工作相对混乱。(2)未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没有独立于财务的部门如内审部门对财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不能及时发现财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轮岗机制,一人一岗多年,导致财务人员知识长期不更新且不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同时不容易及早发现和防范错误。
三、新时期下改善贸易公司财务核算问题的对策
1.转变思想观念
转变思想观念是新形势下改善贸易公司财务核算问题的有效对策。具体可从以下几点出发:(1)转变贸易公司管理层的思想观念,认识到财务管理可以提升效益,故加强对财务方面建设的投入,从根本上重视起财务核算。(2)贸易公司财务部门要改变固有思维,打破原有框框。首先,财务人员要深度参与到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深度嵌入业务,参与事前审批,事中执行控制,事后分析总结。尽可能的实现各部门数据共享,以便实施控制业务运行。其次,要了解公司所销售产品所在的产业链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如钢铁贸易行业,了解钢材的工艺流程,主要品种的成本构成状况,其原料如外矿、焦煤等市场波动对钢材市场带来的影响,下游房地产行业等行业的火热程度,国家的钢铁去产能政策等。
2.完善成本核算体系
完善成本核算体系可以参考以下几点对策:(1)贸易公司根据自身的组织结构来构建利润中心,在制度框架内提高利润中心的自主能力。财务核算到利润中心,或者更深入到业务小组。(2)加强预算管理机制,制定适应公司的考核机制,执行实际预算分析,优化资源使用,科学的考核管理制度促进核心团队与公司的共同发展。(3)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多方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并制定科学的内部资金使用成本,谁使用资金谁承担成本,促进业务部门根据资金成本自主计算各项利润,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加强财务核算过程中的监督职能,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对风险事项要实时跟踪,如逾期应收账款,供应商逾期发货等。梳理各项业务流程的关键点,规范业务关键点执行,防范风险。3.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核算的效率和质量,具体需要完成以下几点内容:(1)加强资金的投入力度,引进适用企业的财务软件,或者财务业务一体化的ERP软件,解放劳动力简化基础的重复劳动,将财务工作精力主要放在分析和风险管控上。(2)完善贸易公司现代化财务核算制度,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做好业务环节中各信息共享,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同时建立数据库,定期整理并储存财务数据。4.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财务核算工作的主体是财务人员,所以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极为关键。想要提高财务人员素质,需要从一下几点出发:(1)加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贸易公司要适当提高财务岗位的薪资待遇,吸引并留住人才,不断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2)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财务人员走出去,深入到业务链,推动业财融合,有条件的公司可以组织财务人员去行业标杆企业观摩学习,吸收他人长处,弥补自身不足。(3)加强对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财务人员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使财务人员遵纪守法。(4)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通过精神及物质两个层面来激励员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总结
在新形势下,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财务核算的职能转变已经十分迫切。而现阶段贸易公司财务核算中依旧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都降低了财务核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想要改善这些问题,就需要转变贸易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的思想观念,推动业财融合,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作者:祝海英 单位: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牛喆.新医改下如何做好贸易公司财务核算和管理[J].中国外资(下半月),2011,(3):78.
【关键词】贸易公司;财务风险;控制方法
在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贸易公司对财务资金风险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不容易,我们必须依照市场规律,分析各种可能存在风险,然后结合我国国情找到最适合我国贸易公司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财务风险的概述
对于财务风险的理解不同人有不同想法,但归根结底就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存在因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企业收支严重不平衡,甚至造成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企业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生产的各个过程,企业从成立那天起就伴随着风险,这种风险是全面的、客观的,同时这种风险也是可控制、可降低的。
二、我国贸易公司主要存在的财务风险
1.融资风险
建立一个企业就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的筹措与融合过程就存在着风险。筹集资金一定会带有一定的目的,比如为了满足经营、为了提高技术水平、为了对外投资、为了产品的研发、为了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等。这些目的本身并不会对企业造成财务风险,但是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就会出现由于筹集渠道狭窄而无法筹集足够资金的风险;筹集成本过高导致企业无法负担,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债务,加快了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等等。
2.投资风险
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收益促进经济发展。众所周知,投资有风险,它是一种收益与风险常伴的活动。投资风险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以及利益需求进行一系列的投资活动,在投资过程中随着企业意图的不同,而展现出不同的风险。目前我国贸易公司的投资风险主要是由投资方向混乱不了解投资趋势和获利的可行性而造成的风险;投资规模受限,规模大的投资容易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投资收益性分析缺失,企业对于投资前期的规划分析不具体、不详细,无法预知项目的具体收益情况,因而伴有较大风险。
3.外汇风险
由于近年来改革开放的程度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造成企业资本中蕴含着一部分外汇储备,这样就造成企业因其资产或者负债以外币表示,而受到未知因素的影响,使资产减少或者负债的可能性增加,造成外汇风险。由于外汇易受国家政策、国家实力的影响,加上我国贸易公司外汇风险意识淡薄,外汇应对措施较乱,外汇风险应对机制缺失等现状,更加加大了我国贸易公司的外汇风险。
4.信用保险意识薄弱
我国目前信用管理缺失,信用管理模式落后,应收账款坏账金额巨大,这一情形严重损害了企业的资本,大大的增大了企业财务风险。然而我国对于规避此风险尚未形成意识,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长此以往将会对企业的资本造成严重影响,进而损害贸易公司的发展与利益。
三、我国贸易公司主要财务风险控制办法
1.完善贸易公司资本结构
公司资本是公司经营最根本的保障,有充足的资本才能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发展,因为筹资需要时间和成本,具备一定风险,这就需要公司的财务人员与领导层合理的对企业的经营计划和市场发展进行分析,从而预留出企业所需的应急资金并严格限制这笔资金的挪用,为企业留下退路。
2.严格把关贸易公司的投资方案
贸易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从前期市场分析,项目评估到投资施工直至最后成果验收投产以及销路扩展应形成一套完整的链条,降低每个环节的风险,从而降低投资风险。详细而具体的投资方案,精确而严密的市场考察才能使公司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3.健全贸易公司外汇风险控制体制
在现如今这个全球化的时代,随着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外汇风险也在逐渐增加,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贸易公司外汇风险控制体制。企业要时刻关注汇率的变化趋势,及时做出调整,购买远期汇率是最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式。鉴于外汇风险会随着某一国家的国家政策的变化而改变,因此购买信用保险,将汇率风险转移给信保公司是降低外汇风险的重要方法。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选择多样化的应对手段将会大大的降低外汇给贸易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
4.构建贸易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
严格把控公司财务是控制财务风险的根本途径,贸易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主要从特定风险控制、全面财务管理控制、财务监控、财务战略控制、操作控制、法律与监管服从情况控制以及监控方面来构建。特定风险控制结合了企业业务控制与信息及信息过程控制,来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全面财务管理控制通过控制人员、制度、流程来实现对公司的全面的财务管理控制,维持业务过程与支持该业务过程的信息之间的平衡,进而保证公司的正常健康运行。财务监控是对财务人员的监督与管理。财务战略控制就通过监督市场变化,评估发展空间,及时的针对外部变化调整贸易公司的经营计划,更好的把控市场。操作控制就是完善企业的技术,提高产品的质量,不断革新技术,不断创新保障市场地位。法律与监管服从情况控制目的在于防止有权员工恶意实施不道德行为、违反法律,进而增加企业风险的行为,具有系统性的同时又不失灵活性。监控就是对贸易公司经营活动的整体监督管理,要规避风险就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监控就是对贸易公司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控制财务风险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关键词:信用证 单证相符 风险 防范措施
一、案情简介
2004年9月,大连一凡贸易公司向大连市A银行提出申请,开立了金额为106万美元、期限为提单后120天的远期信用证,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带鱼,运输方式为冷冻集装箱运输,受益人为日本光良贸易公司。该年10月,A银行收到了日本Y银行寄来的全套单据,A银行经审核发现单据没有问题,便将单据提示给一凡贸易公司要求承兑,此时,进口商一凡公司提货后发现该批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鱼内脏部分脱落,鱼身断裂较多,外观形体较差,遂向A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与受益人协商后再办理远期汇票承兑手续。A银行电洽Y银行并得到了Y银行的确认电。随后贸易双方围绕商品降价和补偿供货两方面进行了艰难的协商,最后达成了“降价至78万美元、2005年5月20日付款、4月底前补偿供货3000公吨”的新协议,A银行在得到各方确认后予以承兑。但光良贸易公司又一次拖延履约,4月底前并没有补偿供货,致使进口商一凡公司的内贸合同难以执行,陷入被国内数家买方索赔的困境。于是一凡公司向光良公司提出分期付款的要求(5月20日先付23万美元,余款56万美元待光良公司履行协议后再付)。A银行按期付出了第一期货款,但光良公司却一再拖延补货,并指示Y银行向A银行追付余款。显而易见,光良贸易公司是因为得到了银行的承兑和第一期付款想直接从银行收款了之,并不想承担补货的义务,一凡公司认为光良贸易公司的做法存在欺诈,便坚决不同意支付余款。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停止支付该信用证项下的56万美元。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向A银行下发了止付令,止付金额为56万美元,止付时间为6个月。 通常来说,此案下一步应进入司法程序。但光良贸易公司是日本的知名企业,在业界颇有地位,它利用关系找到了A银行北京总行和大连市人民银行,并通过人民银行要求A银行出示国内立法中关于止付令的法律依据,同时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递函,声称要全部撤回光良贸易公司在辽宁省的全部投资,中止在建项目。A银行受到各方压力,考虑到光良公司的影响以及银行已经承兑的事实,只好遵照总行的命令,同一凡贸易公司一起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了止付令,并全额付出了56万美元的余款。一凡公司因为没有得到光良贸易公司3000公吨的补货,又支付了内贸合约中的违约款,损失高达400多万元人民币。
二、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缺陷分析
这一则案例中进口商损失巨大,其主要原因在于出口商利用信用证结算的特点,在违约的情况下仍取得了货款。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即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600)对信用证所作的定义:“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三个方面: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只要出口商递交的单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开证行必须付款;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独立于基础合同,不受合同的约束;3、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只负责单据,不过问货物。信用证存在的这些特点有利有弊,一方面,它极大地便利了国际贸易的进行,促进了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它也给参与交易的当事人提供了违约甚至违法的可能,影响了交易活动的正当进行。
从该则案例中归纳出信用证交易存在的主要缺陷有三点:
其一:在信用证支付中,银行的付款责任和贸易双方合约项下的履约责任是相分离的,交易中信用证的流程同贸易双方的贸易流程是两个不同的线路,银行无法也无需对基础交易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
其二:信用证交易本身业务的复杂性以及它在交易过程中具备的融资功能,使得诈骗分子常利用它从事诈骗活动。其典型特征是在无基础交易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假买假卖”、“假单无货”的操作方式,套取银行融资或不知情的买家的定金或预付款。
其三:信用证机制本身的特性即“表面真实性”和“独立性”使得欺诈者有机可乘,信用证项下银行只过问单据,若单据与信用证条款表面一致即付款,而对与合同项下的货物、服务及其它方面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这使得在多年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不时发生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以次充好的欺诈案件,卖方“真单劣货”,而根据独立性原则银行仍需付款,而使买方遭受损失,违背了公平贸易原则。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下进口商面临的风险
(一)卖方(受益人)伪造单据
是指受益人或他人以受益人的名义,利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凭单付款”的性质,用伪造的单据进行诈骗,而实际上并没有交货或者以次充好,通过伪造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达到表面上的“单证相符”来骗取货款。这是卖方诈骗中发生率最高的诈骗行为,对买方来讲风险很大。
例如,国内A公司与外商签订一笔价值400万美元的进口钢材的合同。在A公司依约开出信用证后,外商在装运期内发来传真,称货物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收到由议付行转来的全套单据,经审核单据无不符点,开证行即对外承兑。一个多月后,A公司仍未收到货,根据提单载明的信息(货物于某东欧港口装运,在西欧某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于是向伦敦海事局进行查询,得到的消息是:在所述的装船日未有该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由此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伪造单据进行的信用证诈骗。但此时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馈回的信息,该行已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A公司损失惨重。
(二)卖方(受益人)短装或“以次充好”
这种情况在实际业务中也比较常见,其特征是存在基础交易,卖方也按期交货,交单也符合要求,但单货不符,卖方“以劣充优”或者短装,根据UCP600第26条b款规定,“载有诸如‘托运人装载和计数’或‘内容据托运人报称’条款的运输单据可以接受”。一些不讲诚信的出口商便利用这一点,在集装箱内装入次货、假货或者少装货。虽然直接违约了,但因为单据符合要求,银行会照常付款,最终受到损失的仍然是进口商。
(三)受益人与船东合谋,欺诈进口商
卖方所交单证中提单是最重要的物权单证,通常由船东或货代出具,出口商单独造假不易。因此实践中,往往和船东合谋,共同欺诈,而这显然加大了对进口商的危害性与危险性。具体来讲,这种方式表现为以下几点:
1、受益人在没有实际装运货物的情况下,与船东伪造提单及其他相关单据,凭以结汇,直接诈取款项。此种诈骗性质最为严重。
2、受益人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只能接受清洁运输单据。如果货物存在瑕疵,船东应在提单上做出不清洁批注,这种做法也是对买方的保护,但出口商为了顺利收汇,往往会向承运人出具保函来换取清洁提单。这种做法直接损害了买方的利益,法律上可视作受益人和船东共同诈骗。
3、倒签提单、顺签提单和预借提单。信用证中通常都有装运期的规定,提单日期不符合该日期就无法正常结汇,而实践中往往因为各种情况,造成托运人晚交货物,为了顺利结汇,一些出口商会要求承运人于货物装船时预借提单,或装船后倒签提单以隐瞒延迟交货的行为,这些做法都属于违法行为。
四、 信用证方式下进口商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签约前做好资信调查
签约前,进口商可通过调查出口商的信息来审慎选择交易伙伴,调查可借助各种途径如政府或行业协会网站、贸促会驻外机构、中国银行驻外办事处或外国合作银行、协作律师事务所和协作调查机构、出口商所在国的资信评估机构、商业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来核实外商的注册登记情况、企业规模、实际办公地点、生产实力、行业声誉、银行信用等情况,并据此建立出口商档案,以供以后签约、履约使用。
(二)严格、全面审单
进口商在审核单据时,除应审核单证、单单是否相符外,对单货是否相符的情况也需关注,例如在远期信用证的情况下,买方已发现货物质量问题,走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往往费时费力,进口商这时应严格审核单据,对单据中任何微小瑕疵不要放过,尽量通过提示单据不符的方式拒付或少付货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另外对于出口商和船东共同造假的情况,进口商需仔细审核提单等货运单据所填日期与货物到达时间是否合理,或者通过网站了解船舶动态,如果发现提单有倒签的可能,可通过查询航海日志,取得证据后向承运人和出口商索赔。
(三)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
为防止出口商和船东或货代合谋,伪造提单或倒签提单等来侵害买方利益,在签约时,进口商可通过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来把握对船公司的选择权。例如尽量以F组价格条件成交,由买方来租船订舱,这样进口商可以选择自己熟悉信任的信誉良好的船公司和,从而杜绝此类诈骗的发生。如果没有按此签约的话,买方也可以委托装货前到装货港检查货物,了解实际装运货物的情况;若对运输船只不熟悉,也可以委托船公司、等协助调查船只情况。
(四)根据客户的不同,开立不同条款的信用证
进口商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主要依据是合同,但实际执行时,合同和信用证是分开的,因此进口商应注意信用证条款的开立,对不同的客户,开立不同的条款,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在签订大宗商品进口合同时,在信用证中应对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商检证书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增加一些第三方的单证,例如要求出口商提供由权威的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以此来对出口商形成制约,防止其造假。
(五)合理利用“诈骗例外”原则
随着信用证诈骗的日益盛行,对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造成了障碍,2006年1月1日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保护受害方提供了一些依据,信用证申请人可根据其中的“欺诈例外”原则就信用证项下受益人的诈骗行为要求法院出具禁付令,“欺诈例外”原则是指银行在一般情况下需遵循信用证独立易的原则,但如果买方确有证据证明卖方实施了欺诈行为,买方可通过向法院申请颁发止付令的方式对银行的付款或承兑予以禁止。银行可拒付贷款,欺诈可以说是信用证下不必支付的唯一例外,这在使用远期信用证下往往有所帮助,即期信用证下因为付款时间往往在前,而买方验货在后,止付不太可能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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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周梦,王敏涛.进口商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防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2010(8)
④王鹏. 关于信用证项下款项的中止支付问题[J]. 国际商务财会,2009(12)
前言
面临近十年以来铁矿石供不应求的局面,中国钢铁企业经历了铁矿石供应紧张,被动高价采购等一系列压力,同时钢材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迫使其为了谋求发展和实现国际化经营战略,中国钢铁企业的国际贸易公司―钢铁企业采购进口原燃料主责单位(以下简称钢企国贸公司)纷纷开展国际铁矿贸易。
一、在供不应求求市场条件下钢铁企业开展国铁矿贸易的优势
与普通贸易公司相比,钢企国贸公司从事国际铁矿贸易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1.依托钢铁企业的需求,具有很多现成的进口铁矿贸易资源
由于中国的很多钢铁企业原建设初期的设计规模是依据其附近的铁矿资源建设而成,所以大部分的中国钢铁企业的初始规模较小,经过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中国钢铁大规模扩产,中国的钢铁企业对进口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不断增加,有的甚至达到85%以上。近十年来, 大部分中国钢企国贸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进口铁矿资源。
2.需大于供的市场为铁矿资源丰富的钢铁企业从事铁矿贸易,提供了有利的贸易时机
3.以钢铁主业生产、技术为依托,为铁矿销售提供了有利的技术后盾
在钢铁企业大规模扩产的过程中,强劲的钢材价格使得钢铁企业为了满足钢铁扩产要求,多渠道地获取各种进口块矿、进口烧结矿、进口球团(酸性、自熔性和碱性的)、甚至对钢铁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氧化物都有进口采购,在高炉操作人员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的同时,也为钢企国际贸易公司开展国际铁矿的销售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
在铁矿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下,铁矿资源理所当然地成为铁矿贸易的价值流中能给用户带来最大价值增值的来源。
二、国际铁矿市场形势正在发生变化
自2014年铁矿市场的供需形势随着世界四大铁矿供应商的扩产计划落实,加上中国钢铁产业产能力过剩,各钢铁企业产能维持在80-85%产能,使得世界铁矿石的供需出现了平衡,到2014年底2015年初将会出现铁矿供大于求的局面。
三、在供过于求的铁矿市场条件下,钢企国贸公司铁矿贸易价值流流程的再造
2014年5月以来,钢贸商随着国家银监会对贸易融资的一系列严格审核政策出台,一部分钢贸商企业也会退出国际铁矿贸易的供应链,而钢企国贸公司的铁矿贸易将如何利用其优势为最终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价值将是钢铁企业铁矿贸易中应着重关注和改进的方向。上世纪末以来,中国钢铁企业在生产中吸收了很多先进的精益生产管理理念,价值流就是手段之一。将价值流的概念引入国际铁矿贸易实务操作中,使实物流、信息流和时间(效率)管理相结合。
近10年以来,由于铁矿海运贸易量超过全球铁矿贸易总量的90%,海运铁矿贸易已成为国际铁矿贸易的主要模式,所以我们在此以海运铁矿贸易为例加以说明。
1.铁矿贸易(海运为例)的实物流程
2.铁矿贸易(海运为例)的信息流程
研究实物流的过程同时,充分提供信息流,利用现代化的信息传播工具如智能手机和网络,建立起信息资源平台,从而使推销员通过信息流提高用户对信息的获取、挑选、合成、理解和利用所带来的贸易价值增值机会。
3.在铁矿贸易过程中,信息流对实物流的作用
(1)加强对实物流的协调管理,从而实现铁矿贸易中协同作用
根据价值链创始人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教授的竞争优势理论,铁矿贸易企业能将与铁矿有关的资源集中起来,是铁矿贸易竞争力的重要表现。集中度越高,协同效应越强,贸易效率就越高。
(2)促进实物价值流增值
实物贸易流向所需要的时间是一定的,如澳大利亚铁矿运到中国要15天,在贸易过程中,相应的单据流转根据贸易中间环节的多少到达用户的时间各异。为了不影响实物到货后的提货手续,通过信息流的再造如各贸易环节加入银行与用户的电子交单,单据流转的各环节的时间大大缩短,确保了实物的提货速度,使用户享受到铁矿实物按时提货以满足其生产需要的价值。
(3)提高贸易相关方对整个铁矿贸易价值链的反应速度
信息资源通过流传递给整个铁矿贸易的相关方,相关方通过信息的获取,会激发对实物贸易新思路。如2012年以来,山东钢铁集团通过投资获取了西非新铁矿资源,此铁矿资源的特点为氧化铝高而氧化硅底,需要配加高硅铁矿资源。通过信息资源的传递,巴西淡水河谷公司了解到山钢有对高硅铁矿资源的需求,就通过收购其附近小矿山的铁矿资源而推向市场,并按照指数定价的同时加大给使用量大的用户以每吨15美元的折扣。山钢国贸通过此类信息的传递,最终使此铁矿在生产中的配比有所提高,降低了用户的生产用料成本,实现了贸易价值的提高。
在铁矿贸易活动中,首先国际贸易公司应发挥前面提及从事铁矿贸易的传统优势,主要通过:与铁矿供应商、其他钢铁公司铁矿采购部门、铁矿贸易商、用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丰富铁矿实物资源;其次在信息流方面,应加强信息资源建设平台,此平台的建设主要辅助实物流,主要处理以下信息:
①在铁矿实物进行交易前,钢企国贸公司应提供给用户:在铁矿贸易市场上可以交易货物的数量、品种、价格、以及实物状态,供应渠道、未来对市场走势的分析,提供贸易实物的竞争优势和融资解决方案等;同时,应向用户收集:采购资金需求,贸易方式、铁矿使用结构、各种铁矿的使用配比、库存数量、维持生产的周期、采购原燃料的资金状况等。通过微信群、局域网络建立资源信息平台,会吸引用户的加入,加快实物贸易成交比率。
②在实物流转的过程中,对用户提供:实物交易对应的船舶动态信息、实物交易对应单据流转信息、与实物交易有关的目的地类似货物交易信息、以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用户对实物需求急缓度、满足需求的物流解决方案以及帮助用户满足要求的应对措施、目的(港口)地船舶排队状态,用户物流解决方案和费用要求等。
③在实物到达用户后,对用户应提供:使用实物的各种方案下的成本结果预测、使用实物生产操作的经验、各种可能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案、实物质量跟踪及用户使用后的反映跟踪等。
钢企国际贸易公司铁矿贸易对以上的实物流和信息流进行时间价值的衡量、评价和改进,最终形成如下的价值流流程:
一 、政府无偿为企业划分排放配额用于生产
即使碳排放权的发展趋势是企业将来需要全部购买自己用于生产的碳排放权,但起步阶段还是以免费发放配额为主。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都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将碳排放权配额划拨给企业。此时,将其确认为存货是不合理的,不满足存货持有出售的目的;也不可以确认为金融资产,无偿分配所得的碳排放权的主要用于生产,并不能在市场交易中为企业带来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不符合金融资产的主要特征。政府无偿划分的排放配额不具有实物形态, 并且具备在市场上单独出售的可能性,具有可辨认性,是非货币性资产,符合朱玫林与耿泽涵(2011)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观点。但这个观点存在很大的缺陷,一是由于碳排放权是政府无偿分配的,企业在将其归类为无形资产时不能确定其价值; 二是碳排放权的无偿获得不涉及资产减少和负债的增加,不满足会计恒等式,确认为无形资产会打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间的平衡关系。所以,笔者认为对政府无偿分配的碳排放权份额应不确认为某种资产,而是直接在报表附注中对分配所得份额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披露。
若企业政府免费分配的碳排放权配额尚未用完且剩余,可以在市场上将其出售给排放权配额不足需要购买的企业以盈利。企业的持有目的由用于生产变为用于出售,理论上应改变其确认的资产类别。但由于初次确认时,并没有划分资产类别,而是直接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当改变持有目的时,不应该重新确认为某类资产,而是依旧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同时要披露政府无偿分配的碳排放权配额的使用计划。
二、企业外购碳排放权用于生产
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碳排放权用于生产,企业拥有其所有权,可以自由地使用,而且碳排放权是指企业能够排放一定限额温室气体的无形权利,不具有实物形态并且目的不是用于出售,无法转换为货币资产,因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若企业外购的排放权尚有剩余,准备在短期内出售,其持有目的发生改变。由于此时碳排放权的持有目的是用于出售,对企业而言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并且可以形成即期或者远期的货币流入,应重新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我国会计准则认为金融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首要满足企业近期内出售的要求。这时碳排放权首先满足金融资产的要求,又满易性金融资产的要求,应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三、企业购买排放权在短期内自用或出售目的不明
企业在预估自身碳排放权配额不足且猜测排放权的价格在日后是上升趋势时, 或单纯看好碳排放权的价格前景,会提前购买持有目的不明确的碳排放交易权。目的不明的碳排放权满足金融资产以价值形态存在,可能形成货币流入的定义,又区别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碳排放权贸易公司取得排放权用于出售
目前国内交易市场不够成熟,交易类型单一,但我们可以大胆揣测一下未来可能出现的交易类型:存在贸易公司,专门从事碳排放权买卖,但持有目的又跟金融资产不同,不以资产增值为目的,而只是出售以赚取差价,此类贸易公司的会计确认问题值得思考。笔者认为此时碳排放权的资产性质其实与存货更加一致, 存货是持有准备出售或日常耗用的产品,虽然定义上的存货都具有实物形态,与碳排放权的形态有所差异,但对理论来说不应过于拘泥形式,而要注重性质。碳排放权对于贸易公司来说是有待出售的商品存货,出售给那些排放权配额不够的企业。
五、以投资为目的的期货交易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交易的是交换现实存在的商品,期货主要不是现货而是合约,主要以某种大众产品、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物,规定某一时间或地点交割符合合约要求的标的物。因此,这个标的物形式多样,可以是金融工具也可以是某种商品。碳排放权期货属于商品期货中的能源期货,算是衍生工具。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核算。碳排放权期货属于能源期货,在买入时,应确认为金融衍生工具。
六、期权交易
据投资银行高盛的报告,2010年以来,通过商品融资流入中国的热钱约810亿至1600亿美元。如果以最基本假设计算也会达到1090亿美元;其中黄金融资规模约500亿至800美元,基本估计是约600亿美元。这与世界黄金协会4月份的报告所计算出来的结果差不多。该报告指出,中国进口黄金中,透过贷款和信用证等方式,已经成为企业用商业投资或投资低成本融资工具,估计至2013年底,有近1000吨黄金涉及相关融资。以现货金价计算的话,黄金融资规模总额达到近464亿美元。香港贸易局的数据也表明,内地与香港的黄金贸易额从2009年的不到50亿美元猛增至2013年的接近700亿美元。估计这种黄金贸易额的快速增长主要是受黄金贸易融资的驱动。黄金融资在商品融资中的比重一点都不可低估(达56%以上)。
从有关的数据可以看到,商品融资特别是黄金融资是国内影子银行重要一环,主要是在2010年开始急剧增加。这些商品融资不仅复杂不透明、融资链条长,而且不少环节容易出现欺诈虚假行为,政府无法监管而风险高。其融资过程如下:先是国内贸易商透过国内银行开出信用证,一般是3至6个月;然后把信用证支付给离岸公司(如香港),离岸公司在获得信用证之后,可作美元融资,再把商品进口到国内;在贸易公司获得这些商品或黄金后,既可用作出售,也可藏在港口仓库用以再抵押贷款,或再出口,而且这些商品可以反复抵押或多次抵押。也就是在这种过程中,国内贸易商可以获得低成本的银行的高息人民币资金。至于这些资金用途是什么流向哪里,银行是不知道的。最后,国内贸易公司在信用证到期还款时,有可能利用另一次同样的融资来还之。
从上述商品融资的流程来看,它对整个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冲击与影响一点都不可低估。首先,这种商品融资必然严重扭曲国内的实际商品需求,造成这些商品价格剧烈的波动。2013年国内黄金融资的总量达到当年黄金总产量的三分之一,试想,这种交易量的变化肯定对当前黄金的价格产生不小的影响与冲击。同时,早几年国际市场黄金价格冲上顶点,估计国内黄金融资也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还有,早几年国内虚假贸易盛行,热钱涌入中国,既与人民币持续单边升值有关,也与这种商品融资有关。而这种融资过程中制造的虚假贸易,不仅造成了大量热钱涌入中国,不断地推高国内房地产市场等资产之价格,也造成了整个商品价格、进出口贸易数据失真,从而严重影响国内企业及政府对经济形势判断与决策,影响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其次,这种商品融资不仅具有严重的融资套利倾向,即用境外低成本的资金转换成高利息的人民币,而且这些融资获得高息的人民币之后,会通过各种影子银行渠道流入国内房地产市场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可以说,这些商品融资不仅会严重弱化央行的货币政策及对影子银行治理,也可能给国内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风险。从整个商品融资链来看,如果整个国内经济增长持续,房地产的价格还在持续上涨,那么这些巨大的风险都可能隐藏起来。但是,如果国内经济减速,房地产市场出现周期性调整,从而导致对商品需求下降,那么这些巨大的风险就可能暴露出来。特别是当房地产市场出现周期性调整时,整个资金链某个环节就面临着断裂的危险,其风险就会暴露出来。可以说,当前国内住房市场已经开始周期性调整了,再加人民币汇率正在改变单边波动,那么商品融资资金链随时都可能断裂。对此,监管部门不可小视。
而国内商品融资之所以会盛行,与国内汇率制度、金融市场体制及房地产市场发展有关。可以说,国内商品融资盛行很大程度上就是与早几年人民币单边升值有关。而2010年以来的人民币单边升值为这种虚假商品融资创造了条件。再加上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严重滞后,利率市场化程度低,及政府房地产政策下造成该行业严重暴利,这就必然会造成严重的融资饥饿症及把整个融资市场价格水平推高。人民币的单边升值及境内外融资利差的差异,从而为商品融资创造了极好的套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