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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分析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4 16:04:3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分析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分析

第1篇

【关键词】创业板;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法律责任

目前,距首批上市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已经有两年半的时间,人们从最初关注“完善融资渠道”的意义,更多的转为如今对高风险性控制的关注。从创业板市场最初的发行上市这一源头来控制风险,严格发行过程中涉及的主要信息披露主体的责任,使其主动选择真实披露上市信息,将有利于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现状

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之外的一种专门为高成长性中小型新兴公司、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创新性股票市场。由于实行较低的上市公司标准和要求,使得其存在着很高的市场风险。

毋庸置疑,严把上市过程准入关,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披露”不实、不规范和不及时而导致市场风险的有效保障;但是,现实中的信息披露情况却并不乐观。上市过程中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为了能获得自己的利益,往往会把“诚信披露”的义务抛之脑后,隐瞒拟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以获得上市资格,这成为导致市场风险的元凶。

“海普瑞”在创业板上市创下了财富神话,创立“海普瑞”的李锂、李坦夫妇也荣登中国内地新首富;但是一份要求查处“海普瑞”涉嫌虚假陈述的申请书递至证监会,称“海普瑞”在《招股说明书》中涉嫌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要求证监会进行调查;[1]还有媒体发表《海普瑞“神话”的财务哑谜》报道,质疑其2009年可能存在虚增收入并夸大利润。此外,在创业板上市的国内最大户外品牌“探路者”也被告上法庭,被的理由居然也是其创业板上市资格存在虚假欺骗行为;金刚玻璃公司也发生应收账款披露不真实的事件。[2]通过审视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的这些违规行为,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创业板市场上市过程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令人担忧。

二、创业板市场违规信息披露原因的经济学分析

上市过程中涉及信息披露的主体实际上有很多,但上市公司本身的信息披露却最为重要。因此,本文这里以此种信息披露主体的成本收益为切入点进行分析。

(1)一般证券市场状况

对于上市公司这一信息披露主体而言,进行虚假的信息披露成本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的正常成本、虚假信息所付出的额外成本,如因虚增收入和利润多缴纳的增值说和所得税、机会成本、处罚成本等;其收益包括:成功上市后发行股融资、再融资、与主力机构暗箱操作,获取股价上涨的收益等。

利用成本收益模型来分析:设成本C=C1+PN,收益R=R1- PN。C1代表虚假信息披露的经济成本,R1代表各种经济收益,P表示披露虚假信息被社会公众察觉或被证券监管机构查处的概率,N表示因察觉而导致的法律成本,也就是处罚成本。(见图1)

当CR,即披露虚假信息的成本收益空间处于R曲线上方时,披露主体有更多的动机披露真实信息。在经济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如果社会公众能够更多更详细地察觉披露信息中的真伪,或者证券监管机构查处虚假信息的能力和力度更大,那么P会更大,即披露虚假信息被察觉和查处的概率更大;另一方面,如果社会公众在察觉虚假信息之后能够更坚定地“声讨”这家上市公司和保荐人,或者法律责任更重一些,例如证券监管机构的罚款更高一些,高到可能使其“倾家荡产”,那么N就会更大,即因披露虚假信息而可能获得处罚会更大。即R曲线会向左下方移动,而C曲线会向左上方移动(见图2),也就是说,信息披露主体披露虚假信息的博弈空间缩小,而披露真实信息的博弈空间会扩大。[3]

(2)创业板市场特殊状况

相比较一般的证券市场而言,创业板市场具有特殊性。它为新兴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及高科技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和市场,以支持和推动新兴高科技企业的迅速成长。所以,创业板实行较低的上市公司标准和要求,上市对象定位于尚处创业阶段、发展规模尚且不足的中小企业。根据会计学研究的成果,“规模较小的公司往往风险较大,市场对高风险的公司定价通常也较高,也就是说,规模越小的公司,市场对其反应就越大”。[4]正是由于创业板的这种特殊性,所以企业一旦在创业板市场成功上市后,往往会引起很大的市场反应,获得的融资收益也比一般证券市场大得多。正如前文提到的“海普瑞”公司,上市后使得公司的创办人一夜之间跻身中国内地新首富。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说,创业板市场提供了融资机会,只要能成功上市就会获得高额的融资收益,所以其往往愿意冒更大的风险进行违规信息披露,导致披露真实信息的空间比一般的证券市场更小(见图3)。

(3)小结

根据上文,我们可得出完善上市过程信息披露的两个有效途径:加大信息查处概率和增加信息披露法律成本。但相比较大量不知真实性的信息披露报告而言,监管部门的查处力量有限,而公众所获得的信息更是少之又少,在实践中查出虚假陈述的概率是很小的;因此法律成本的大小就变成制约信息披露主体披露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成本因素。鉴于创业板市场的特殊性,我们需要设计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法律成本。

三、严格法律责任,加大信息披露违法成本

一般认为,法律责任应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于这三种责任性质不同,所以在心理上反映出的成本大小也是不同的。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所以在信息披露主体心理上反映出的成本也应是最大的;民事责任由于面对的赔偿主体较多,赔偿数额相对会大一些,所以心理上反映出的成本次之;行政责任相对来说,由于多为警告等形式,心理上反映出的成本最小。加大信息披露违法成本,要综合的运用这三种法律责任。

就刑事责任而言,目前的刑事责任设置存在很多问题。例如:虚假披露方面犯罪的刑罚以短期自由刑和罚金为主;只对在持续信息披露中财务报告虚假行为作规定;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大都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在情节上要有“严重后果”等。所以,要严格信息披露主体刑事法律责任,最基本的就应该设置适当的处罚方式,要对上市过程信息披露虚假行为作出规定,使之与其他责任相互配合,更好的起到威慑作用。

在行政责任方面,我国目前的行政责任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和证券市场禁入制度。对虚假信息披露的主体处罚不能过轻,不能仅仅适用“警告”的行政处罚方式,而要加大处分的威慑力,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高罚款金额、适用市场禁入资格等。

最后,关于民事赔偿法律责任制度,可以说民事责任是信息披露法律责任中最不可缺少的一项责任。因为,违规者承担民事责任能最大限度的补偿投资者因其虚假陈诉造成的损失,而且最后的赔偿总额也相对较大。民事责任虽很重要,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时,还是需要符合特定的标准:首先,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应当分析其是否符合理性人标准;其次,虚假陈述的内容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该内容是否重大;最后,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取决于虚假陈述是否导致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关于计算虚假陈述侵权的赔偿额,要采用交易价差额计算法,[5]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需要注意的是,虚假陈诉与投资者之间的投资损失的因果关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交易因果关系,即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交易就不会完成,至少不会以最终表现完成。其次是损失因果关系,即原告的损害(一般指投资值的减少)直接归因于被指控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方式。损失因果关系是被指控行为与原告金钱损失之间的一种必然联系。在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时,要从这两方面的因果联系加以认定。[6]

相对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更偏重于“经济处罚”,法律成本可以以一种“定量”的方式体现出来,其表现形式更多的是罚金和民事赔偿,在现实中较容易实现。

总之,严格信息披露主体法律责任,加大信息披露违法成本,要综合的运用三种法律责任承担形式,使得信息披露主体在考虑风险成本和风险收益后,能主动的选择真实披露信息,从而有助于从创业板上市源头控制风险。

参考文献:

[1]凤凰网-财经频道:finance.省略/stock/special/hprzj/.

[2]资料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省略?main/chinext.

[3]凌艳萍.基予博弈论的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研究[M].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81-88.

[4]毛建英.IPO公司盈利预测信息的市场反应研究――来自A股市场的实证检验[D].广东:暨南大学,2008.

[5]郭锋.虚假陈述侵权的认定及赔偿[J].中国法学,2003(2):95.

[6]黄振中.美国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与民事诉讼[M].法律出版社,2003:217-218.

作者简介:

第2篇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establishment of 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in China and the situation in China, and discussed the risk of 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thus able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risk factors of 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to explore th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reduce the risk of 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to promote the sound operation of 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关键词:创业板;中小企业;风险

Key words: growth enterprise market;SMEs;risk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036-02

0引言

创业板不仅为创业性企业提供了证券市场的股权融资平台,同时也为早期投资创业性企业的投资者提供了证券市场的退出渠道;此外,通过上市,还能够迅速规范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创业板的成功推出,还壮大了资本市场,完善了资本市场结构。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创业板也因其制度和结构的不完善,许多的风险也伴随其应运而生。因此,根据中国创业板现状,认清创业板风险实质和来源,探索风险应对策略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1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主要特征

1.1 进入门槛较低创业板市场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上市门槛比较低。在创业板上市主要有两条定量业绩指标,一是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只要符合其中的两条指标中的一条便达标。

1.2 面向新兴企业,注重增长潜力创业板市场作为服务于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的创新股票市场,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具有增长潜力和发展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公司提供募集资金的渠道,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这类公司往往具有科技含量较高、战略计划较好、主营业务比较鲜明,成长性高。

2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分析

作为创业板市场的参与者,上市企业、保荐人、投资者、监管者都应注意到创业板市场不仅仅是一个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场所,同时也是一个具有风险因素、尚不完全成熟的市场。由此,应当正确认识创业板市场当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探寻降低创业板市场风险的手段和措施,促进创业板市场良性健康运行。借鉴国外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历程,并综合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将分别从上市企业、保荐人、投资者、监管者这四类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分析我国创业板市场所面临的风险。

2.1 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实体经济增长放缓,流动性危机正使得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面临资金短缺而难以继续进行技术创新的困境。此时,我国推出创业板市场,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定位―“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这就意味着那些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可以借助创业板市场融得发展资金,引导社会资金优化配置,促进创新型行业的发展,并对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创业板上市后,企业通常会遇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2.1.1 上市公司经营的风险经营风险是指上市公司的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的变化,从而使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可能。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其盈利模式、市场公开占有率、公司经营管理都处于较低水平。

2.1.2 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而导致投资者与其收益下降的风险。在公司出现经营和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之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就会大幅度降低,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现金流就可能断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困难,严重的甚至会让企业破产倒闭。

2.2 保荐机构的风险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实行保荐人制度,从而赋予了现有的证券承销经营机构对其保荐的中小企业负有长达两年多的承销和保荐责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荐人应对发行人的“成长性”出具专项意见,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保荐人自身水平以及调查能力所限,很难对上市企业的“成长性”及“创新能力”做出全面客观的评判。此外,保荐机构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对企业调查研究之后,发现企业并不是完全符合成长型企业的标准,出于对前期较大投入的考虑,保荐机构难免为了追求利润对企业进行包装,然后出具模糊的专项意见,难以有效地发挥对发行人的监督作用。

3控制我国创业板市场风险的措施

对于我国证券市场来说,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的创业板市场来说,借鉴其他创业板市场的先进经验,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是创业板市场能否成功运行的关键之一。我国要充分吸收国际创业板市场发展的经验,为创业板设计完善的制度并加强监管,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才能充分发挥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功能,保持证券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

3.1 培养优质上市公司,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香港投资银行界知名人士、享有“红筹之父”称誉的法国巴黎百富勤劳团行政总裁梁伯韬说:大陆创业板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吸引到高增长的企业上市,以及对风险的控制。他还忠告国内的投资银行业同行,一定要挑选好的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市场规律,平衡企业与投资者的利益去定价,要避免主板市场的问题就必须使上市企业的筛选标准更具有市场化。首批上市公司要具备一定的质和量,要加大风险投资力度,加快高科技产业,为创业板输送更多的优质资源,以确保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其次,要减少创业板的运行风险,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是第一位的,因此,在挑选上市公司中应严格把关。对首批上市的公司更要精挑细选,把好质量关。

3.2 加强对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违规成本

对上市公司所募集的资金设立专项基金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起资金被挪作他用,应立即实施调查,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这样不但是对本公司错误行为进行纠正,同样也是对其他公司的一种威慑。

3.3 强调保荐人的责任,加强保荐机构的诚信管理保荐人是创业板市场的第一看门人,要求切实履行好保荐人的职责。首先要求保荐人有很高的专业知识。由于保荐人不一定了解创业板企业的技术优势,因此保荐人除了应具备丰富的投资业务经验及较强的经济实力外,还要拥有一批既洞悉创业板运行规则,又了解行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其次保荐人要树立全新的企业价值判断标准,注重候选企业的内在素质。此外,为了防止保荐机构为了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提供不真实的“成长性”专项意见报告,监管机构应对上市公司上市后的情况进行严格监控。

4结论

业内专家表示,风险投资与创业板犹如一对“孪生兄弟”,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创业板的推出为风险投资提供了灵活而顺畅的退出通道,有效促进风投业的发展,而风险投资的发展又将不断孵化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创业板培育优秀的上市资源,从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容量、优化结构,健康发展。当然,创业板市场能否创建成功并且稳定发展,还有许多的限制因素在里面。只有通过不断地深化认识,严格控制风险,优化各种运行机制,创业板才能健康的成长起来。

参考文献:

[1]潘凌云.创业板的市场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J].浙江金融,2009.

第3篇

    机会和可能性。一般情况下财务活动结果包括收益(财务活动成果)和财务状况(偿债、营运和获利能力)。因此财务风险也指收益减少和财务状况恶化的可能性。

    狭义观点认为:财务风险则是指举债经营给公司收益带来的不确定性,通常用股东权益收益率(ROE)或每股收益(EPS)的变动(标准差、财务杠杆等)描述财务风险的大小。这种风险主要来源于利率、汇率变化的不确定性以及公司负债比重的大小。如果公司的经营收入到期不足以偿付利息和本金,就会使公司产生较大的财务风险,甚至导致公司破产。

    一般情况下广义的财务风险定义符合人们的理解,便于人们从更加广阔的视角来分析财务风险,所以笔者采用广义的财务风险定义。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控制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外部控制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较大,所以我们应加强对财务风险控制的研究,寻找公司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方法,以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健康、长久的发展。       

    1.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要统一

    对于具有高风险的创业板来说必须建立一套完善、规范的监管制度。创业板上市公司从监管入手,转变监管理念,真正贯彻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制度办事,接纳符合规定的公司进入创业板。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创业板公司制度创新功能,在创新中发挥创业板疏通资本市场渠道的功能,引导和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确保投资市场的稳健发展。

    2.防范我国特有的政府管制风险

    创业板市场应认真贯彻市场机制和市场原则,尽可能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行为。在创业板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为了一己私利,通过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支持公司上市,并将部门意见强加于公司和股市,造成公司运作机制和股市运作机制双重扭曲,从而影响了创业板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在整个上市公司的发行与上市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制度办事,减少政府的干预行为,防范政府管制风险。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内部控制

    1.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财务活动的管理

    加强现金流管理。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处于创业期,在公司的成长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这就要求更加注重现金流管理。首先编制现金流量预算,用于量化公司的现金流量,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预测未来现金收支状况。其次,建立有效的现金流量财务预警模式,从偿债能力、运营能力、获利能力、发展能力这四方面来分析,预测公司的现金流风险。

    寻求最优资本结构,降低筹资风险。在不同的资本结构下企业的财务风险是不同的,所以寻求最优资本结构仍然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应该重视的问题。应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合理安排股权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 使其达到最优组合,即在资本利润率(息税前利润率)高于负债利息率的前提下提高负债比重,进而达到防范财务风险的目的。

    加强投资风险的控制。首先要加大对无形资产的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为中小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在企业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应加大对先进技术和高科技人才的投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更好地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其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也是加强投资风险控制的方法。通过投资组合来降低长期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风险,实现收益的稳定性;公司也可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处置等环节的严格控制,用于控制公司投资风险。对于公司的短期投资,则可以通过存货项目分析,加强存货的流动性以及应收账款的流动性,同时选择适当的长、短期投资数量也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方法。

    2.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分阶段管理

    上市公司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尤其是创业板上市公司更应该加强对财务风险各个阶段的管理。

    事前控制。一方面要求公司建立完善合理的财务预警系统,通过建立短期财务预警系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建立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和长期财务预警系统等提前预测将要发生的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和损害程度。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公司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加强财务人员建立和管理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专业能力,从各个方面实现对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

    事中控制。包括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筹资活动、资金分配活动。建立健全各种风险防范制度来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及时调整财务策略,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降低财务风险的影响。

    事后控制。首先要在经营管理者的带领下及时认真的总结公司风险管理的经验与不足,以发生过的财务风险分析资料为依据,指导公司未来财务风险的管理工作。其次,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档案,记录和分析已发生的财务风险,避免同类风险的再次发生(王芳云,2005)。

    3.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分散化

第4篇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 风险 对策

创业板市场是为了适应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需要而设立的市场。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是创业板的主体,无数创业者将因创业板的启动而涌现,无数高科技成果也将从实验室走入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不仅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了间接的融资渠道而且有利于加速高科技企业成长,为更多的优秀人才创业提供舞台,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创业板市场通过吸引大量不能满足主板上市条件的中小创新企业,提高了资本市场整体资源配置效率,调整了资本市场结构。它的推出也将有效地改变目前单一的股票市场结构丰富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建设,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方向转变。

但也应看到现阶段我国创业板市场尚属新生事物存在种种不完善之处,下面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从四个层面分析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应对策略。

一、企业层面

1.经营风险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财务体系不完善、产权不清晰从而导致经营风险;传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差距,在与大企业竞争时导致竞争能力低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通常情况下为银行借贷或是民间借贷;中小企业由于对自身信用风险管理不足而导致经营性风险。

2.技术风险

项目的技术风险指的是项目本身的不确定性:一是技术的社会不确定性,如产品及其技术是否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二是技术产品实现的不确定性,主要是指产品研制成功后,新产品推向市场时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导致技术创新失败;三是技术的经济不确定性,如无法预测项目投资规模及其产品的生命周期,技术产品的利润率变化幅度较大等。

3.股本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家族式企业,个人股权占比通常比较大,尽管上市后会稀释大股东的股权但大股东股权往往仍占较大比例而成为实际控制人,难以维护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实际决策中进一步加大了风险因素。

4.公司治理风险

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低于国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能有效相互制约、独立董事形同虚设。对于创业板来讲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往往一人当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往往流于形式,独立董事的作用有限,公司治理风险加大。

5.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的市场规模和风险产品盈利不确定性。无论是在市场销售的范围方上还是在产品或服务的定位上,创业产品比一般传统产品面临更多的变化因素和更强劲的竞争对手。 一是产品市场接受程度的不确定性。顾客可能对创新产品不信任,所以产品进入市场经过一定的时间后才能客户认可,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给竞争对手模仿产品创造了空间,挤压了原创公司的利润。二是市场开拓的不确定性。如细分市场、确定目标用户、选择合适的产品上市时机以及用户对产品功能的满意程度都将直接决定了市场对产品的认可度,最终形成市场开拓风险。三是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创新型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因为生命周期较短,研发成本较高,产品的定价不能完全使用传统产品的参照定价方法。

二、投资者层面

1.大股东恶意套现风险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而言,其财富增值效应非常明显。巨大的套现利益可能会驱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包装,在公司上市初期编织“高成长性神话”,逐步抬高股价,待大股东限售期满后立即套现,以获取远高于正常经营的超额收益,然后再借口“市场因素”回归原形规避责任。现行的创业板制度设计未充分考虑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问题以及对大股东恶意减持、套现的责任追究。

2.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披露风险

虽然与主板公司相比,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更加完善和充分,但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因为规模比较小,组织架构简单,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者往往又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不对称情况特别突出,从而上市公司很可能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如利好信息从而配合大股东减持等。由于其决策链条短,参与人数少等情况,增加了监管部门查处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的难度。

3.估值风险

创业板的高发行价加上上市首日的爆炒,使其整体估值畸高,不仅大幅超越全部A股,也明显高于中小板个股。有市场人士指出,化解创业板的新股高估值,既能够通过股价的回调实现,也可以通过盈利的增长来达成。通常市场对于那些成长性较好的个股,往往愿意给予更高的估值,只要其未来盈利能够高速增长,那么其当前叫的估值仍然具有合理性。

4.交易风险

虽然《上市规则》规定交易所可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临时停牌以防止创业板股票交易投机过度。但由于上市公司股票短期定价主要由资金行为决定,因此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价面临爆炒的风险很大。此外,创业板上市公司由于股本较小,股价易被大资金控制,加之在上市时创业板上市公司已被证明具备创新能力,炒作题材较主板上市公司更加宽泛,股价操纵风险进一步加大。

三、监管机构层面

与创业板的不断发展相伴随的是不断涌现的问题,因此要不断完善立法健全制度建设,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办法也急需健全和完善。严格执法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是对监管机构的考验。

四、中介机构层面

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相对于整个社会中介组织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家虽然对一些重要的社会中介组织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但对一些重要的领域并未涉及,如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大量行为,但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范组织。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缺位现象十分严重,例如存在多头管理、多头审批、权力过于分散、体制不顺、难以协调动作、准入把关不严等弊端,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监管机构和统一规范的监管体制。此外,对注册执业师的执业质量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也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一方面。一般在省一级行业设立协会,仅对注册执业师的充分监督靠年检和举报查处很难实现,且对本机构所办理的中介业务逐一进行监督仅靠中介机构负责人也难以实现充分有效。

针对上述风险,本文提供下面四条建议:

1.培育优异的上市公司

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其说是市场经济不如说是信用经济,公司要树立诚信经营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能够相互制衡。大力发展科技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实力。另外要坚持实业经营为主资本经营为辅的理念,尽管创业板市场受到投资者的盲目推崇存在较高的市盈率,但企业经营的价值在于它创造价值的长期性,而资本经营背离了这一理念,对企业的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为防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恶意套现风险,应加强对大股东减持的信息披露监管。首先监管部门应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大股东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少对股价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确保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应披露减持股份获取资金的使用计划,定期披露相关资金的后续使用情况。其次,监管部门应将保荐机构出具的成长性意见后续验证情况纳入对保荐机构的持续监管范围,细化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要求,防范保荐机构为骗取上市资格出具虚假的成长性意见,如企业上市后2至3年内,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与保荐机构出具的成长性意见出现重大差异,就应当追究保荐机构的责任。

3.实行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二级市场上,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中介方,实时不间断地向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证券发行和购买方分别报价,达成一个合理价格后证券经营法人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发行方、公众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相对于传统的竞价制度,做市商制度形成造价系统,按照做市商的报价投资者随时都可以买入、卖出证券,不会出现买卖双方力量不均衡而无法交易,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性,使交易更加透明化,同时上市公司可以提高知名度可谓一箭三雕。

4.加大中介机构的违规成本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监管,提高相关执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对违规保荐人、注册会计师以及律师等的责任追究。对于协助上市公司造假或未能勤勉尽责的保荐人、注册会计师以及律师等,监管机构落实责任追究,如采取公开诚信档案、限制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等监管措施,督促其恪守规范运作底线,勤勉履职,形成规范的中介机构生存环境。

总之,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自成立起尚不到两年,很多方面还不成熟。创业板的发展壮大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广泛的投资渠道,对于我国建立发达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风险,在立足我国创业板发展的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发展的经验教训,完善制度设计,少走弯路,尽量减少市场风险,为我国投资者和企业发展提供多层次投融资渠道,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创业板 中小企业 融资 利益 风险

创业板市场(Growth Enterprise Market,GEM),又称为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主板以外的、暂时无法上市的、新兴创新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和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提供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市场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由于我国的二板市场主要是定位于创业型的中小企业服务,故称为创业板。创业板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新兴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帮助其发展业务,扩展业务。其最大特点是进入门槛低,运作要求严,为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赢得融资机会。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既是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更为方便的融资渠道,也为企业的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一种重要手段。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

融资渠道缺乏。进入证券市场门槛较高,投资创业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券发行存在准入障碍,中小企业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公开筹集资金,致使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失调;中小企业信贷活动存在所有制歧视现象,即民营企业相对国有企业更难获得贷款,导致两极分化现象越来越明显;我国所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的创新基金和国际市场开拓基金,由于数量少、服务范围有限等诸多原因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此外,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缺乏等也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主要存在着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中出现的“家族化”,主要表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出现高度合一以及企业内部形成差序格局的等级制度方面;企业内部机构设置不健全,通常采用的大致有两种模式:集权化组织模式和相对分权化组织模式中存在相应的缺陷和不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资金不足是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等等问题。

内部控制不健全。中小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内部控制的建设完善与否。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问题:企业负责人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内部控制观念差;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方法不规范等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单位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和制度上切实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真正做到职务与职务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创业板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

创业板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第一,促使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企业制度。中小企业想要在创业板上市,首先必须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存在产权关系不清、家族化管理等问题。这些企业会以争取上市为契机,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企业上市前改制,形成一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公司运行机制,使其符合市场经济规范要求。战略投资者的加盟,会强制要求企业改制,从而促使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速企业内部运作模式的转换,通过规范的企业制度实现规范的运作,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第二,引导中小企业走规范经营之路,提升企业形象。创业板市场有资本市场一整套严格监管和风险保障措施,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迅速走入规范化管理和运营状态,从而提高新兴企业市场竞争力、企业声誉和社会形象,促进其作为规范的市场经济主体而健康发展。企业要得到市场的认可,还必须提高企业管理团队的素质。中小企业为了在创业板上市,就会努力提升企业形象,尤其是科研使企业规范经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创业板的投资者要更加重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方式,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第三,为中小企业解决根本矛盾,提高个体社会地位。中小企业数量上占绝对优势,是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和提供就业的主要渠道。但中小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容易破产倒闭,资金缺口大,而且中小企业最为缺乏的是长期性的资金来源。建立创业板市场是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的重要项目,是被实践证明的解决中小企业整体重要地位和个体弱势地位矛盾的根本途径之一。不仅从实质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还转变了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观念,提高了中小企业个体的社会地位。

第四, 加速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步伐,扩大竞争实力。创业板市场以其独特的激励机制加速了中小企业由初创到成熟的进程,使得许多企业由家族式、合伙制等低级形态迅速转化为标准化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形态,并且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社会知名度,提供了宽广的企业投资、技术创新、研发生产的机会和空间,从而推进了高新技术企业超常规发展,造就大批超大规模企业,如纳斯达克创造的微软、英特尔、苹果、谷歌等神话。

创业板带给中小企业的风险分析。

第一,申请上市的成本风险。创业板市场申请上市的企业规模通常较小,因此申请上市的相对成本较高。当然,企业一旦成功上市,这些费用相对于筹集到的巨额资金是九牛一毛,但如果申请失败,大量费用无法挽回。申请在创业板上市有企业不上市而通过其它方式融资的比较收益,企业为上市而投入的各种人力和非物质资源,企业选择首次上市的时机、地点不成熟,或者上市失败,所造成的对以后申请上市的负面影响等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很难以货币计量,但是对企业的未来收益有很大影响。

第二,被兼并收购的风险。创业板市场股份全额流通,从而增加了企业被并购的风险性。由于企业上市以后,股份可以自由流通转让。因而,随时就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股东,而且,从规则上来说,这些股东可以凭借所持股权介入公司经营,这就使得企业发行在外的股份很难被发行者控制。相反,股东却有可能取得公司的控股权,以至于上市企业随时都有可能被竞争对手兼并收购,给企业增加了外部压力,特别是增加了被收购的风险。

第三,市场波动性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源于股票市场影响股价的众多因素的不确定性。一旦股价出现剧烈波动,企业形象随之受到影响,并将进一步影响持续筹资能力。股票市场波动是一种正常现象,但如果出现大幅度波动,就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前景失望;一旦股价落幅较大,就可能使股票、甚至企业本身不被市场认可,最终导致企业股票沦为“垃圾股”,这必然会严重打击企业核心业务,直至破坏企业的市场形象和筹资能力,使企业破产倒闭。另外,创业板市场完全按市场化规则运作,有迅速、严格的退出机制。在冷酷无情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随时面临被摘牌的风险。

中小企业应对创业板的建议

转变融资理念,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创业板市场是一个高成长、高智力、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中小企业要尽快转变融资观念,加强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认识,利用多种融资渠道、融资工具,并加大资本运营力度。创业板的一些要求会在短期内给中小企业带来约束,但从长远来看,企业要持续发展,就要让企业建立现代管理模式,完成向股份有限公司的转变。

进行外部运作,选准保荐人。中小企业欲想到创业板上市,需要外部运作,引进合适的“外脑”,降低学习成本。一方面,有意到创业板上市的新申请人,须在获得资格的保荐人的保荐下才能顺利上市,而且要求保荐人要在企业上市后两年内继续履行相关责任,因此,企业在上市前要选择能为企业长期服务的保荐人。一般情况下是先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进行辅导,而后选择合格投资银行作为保荐人。另一方面,在创业板上市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许多方面,如资产、财务、法律等一系列结构设计是中小企业本身力所不能及的,这也需要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并在操作程序方面提供帮助。

第6篇

(安徽省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阜阳236000)

摘 要:在介绍新三板现状及地位的情况下,分别运用财务业绩指标及业绩波动性数值分析其特点和波动性风险大小,并提出相应对策。运用的财务业绩指标有毛利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业绩波动性指标有净利润波动性、扣非净利润波动性以及经营现金流波动性。在与创业板相比后得出新三板高盈利、小规模、高增长、高波动性风险的结论,并提出做市商制度、绿色转板机制以及调整市场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 :新三板;波动性风险;市场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5-0056-04

引言

随着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2001年7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为了解决STAQ以及NET系统中挂牌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开展了“老三板”,即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但由于其规模太小,场外交易较落后,2006年1月,“新三板”孕育而生,即“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它是为扶持国家级高科技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股份制企业而设立的融资服务平台。2013年1月,由国务院的推进对其进行全面扩容后,成为全国性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平台,成为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组成部分,简称为NEEQ,主要针对中小微型企业。新三板如今已初具规模,吸引了一大批优质的高科技和高成长企业进入。

国内众多学者也都对新三板的现状与发展前景、挂牌制度与监管以及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预测,得出了普遍结论。汉鼎咨询(2013)认为[1],由于当前新三板准入制度的限制、新三板企业股权集中度过高以及新三板转让交易制度只有协议转让方式等原因,造成了新三板流动性差的问题;我国对新三板挂牌企业信息评估要求限制小弹性大,导致投资风险较高;新三板挂牌企业集中于高新技术行业,技术更新快,市场反应灵敏,对专业单一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高,这在本质上决定了其变动性大而带来的运营风险。马旭驰(2014)提出,新三板市场风险分为外部风险因素和内部风险因素。其中,外部影响因素主要是指宏观经济因素包括利率和汇率,内部因素包括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市场资金流动性缺乏、挂牌公司转板上市存在变数等[2]。周科竞(2011)指出,新三板上市公司虽然过往并无明显风险,但这是建立在投资者并未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的;越小的企业造假越容易,关联企业为其输送利润也就越简单,若是新三板能有中小投资者参与,难保没有造假企业出现。新三板上市公司或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3]。左永刚(2014)从多层次风险控制体系的角度指出[4],新三板门槛较低,挂牌企业正在日益增多,投资风险的提示沿用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以自律为主的监管模式也将面临挑战;新三板将构建三个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一是强化主办券商市场卖方角色和持续督导责任,二是构建分层次的市场自律监管体系,三是构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本文在介绍新三板现状的情况下,从先宏观后微观的角度分析市场风险,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各项财务业绩指标数据分析其导致的波动性风险的大小;通过毛利率、EPS、ROE、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净利润波动性、扣非净利润波动性和经营现金流波动性几项波动性指标来客观表示新三板的波动性风险;在与创业板相比后得出新三板高盈利、小规模、高增长、高波动性风险的结论,并提出做市商制度、绿色转板机制以及调整市场监管的对策。

一、新三板市场的现状描述及业绩波动性指标的选取

1.新三板市场的现状描述

不同投资者与融资者因为其各自的规模大小不同、特征有别等区别而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呈现多样化需求的态势。这种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展至今,已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并同步运行[5]。其中,场内市场包括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即二板),场外市场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及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

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相互辅助、共同促进,起到了“孵化器”与“蓄水池”的作用[6]。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与支持下,随着新三板的扩容,其企业挂牌数量飞速增长。今年以来,新挂牌数量达到550家。1月份挂牌292家,创历史新高。2月份挂牌130家,3月截至目前,已有128家企业挂牌[7]。截至3月19日,全国股系统挂牌公司数量达到2122家,涵盖了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文化传媒、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行业。尽管中小企业对创造就业和活跃经济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中小企业仍然很难从银行或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因为银行更愿意向国有企业发放贷款,且沪深两市股票上市和债券发行也常将中小企业挡在融资渠道之外[8]。由此可见,新三板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投资渠道。根据其扩容速度、企业挂牌速度等推算,未来五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很可能突破5000家,总市值超过10000亿。这对于当前比较充裕的中国民间资金和相对比较少的投资渠道来说,是一个非常可观的规模。因此,新三板市场的扩容开放,对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毋庸置疑。新三板不仅为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开辟捷径,也为更多要求快速IPO的企业带来希望。

然而证券市场运行伴随风险是金融体系不变的定律。尤其在当前各投资者们非理智型狂热之时,对风险的测度与防范显得更为重要。金融风险是指金融市场主体在从事金融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的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即实际收益偏离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本文主要从市场风险的角度分析新三板市场风险,即整个金融市场的变动引起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从而导致的风险。

扩容前新三板的挂牌公司都是比较优秀的,其中近半数企业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但扩容后的“新三板”企业质量良莠不齐,绝大多数难以上市,甚至面临随时倒闭的风险。中小企业的生存特点就是在大量企业产生的同时有大量企业消亡,最终长期存活并获利的屈指可数,这个特点就成为新三板市场高概率高风险的决定因素。且由于新三板市场同创业板市场一样都是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高新企业提供资金,其挂牌门槛较低,所以风险更大。虽然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不属于上市企业,但其依然可以融资并通过转板机制来进行上市;虽然证监会严格规定新三板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但一般个人散户还是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发售的基金或理财产品等进行间接投资,风险进一步积聚。

2.各项指标选取

我国现行新三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高成长伴随高风险,其主要存在三大问题,即估值弱、融资难、流动性差。西部证券提供的数据也显示,新三板市场的总体波动较大。2010年新三板市场全年成交均价约为6.1元,不过各月的成交均价变动较大,其中最高均价为11月的9.22元,最低为7月的2.18元;个股的弹性则更为惊人,北京时代和恒业世纪的平均波动幅度分别为1062%和117.7%,在个别月份这种波动尤为突出。例如,恒业世纪在2010年1月的成交价格波动幅度达到1700%,而北京时代在2011年3月的波动幅度更是达到12900%[9]。基于文献梳理和研究需要,本文选择毛利率、EPS(每股收益率)、ROE(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等财务指标来观察新三板市场的波动值大小,并通过将其三项业绩波动性指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波动性(以下简称扣非净利)、净利润波动性以及经营现金流波动性与创业板市场的相应值进行比较来分析观察其风险波动性。

具体选取的各项指标介绍如下:

毛利率(GrossProfitMargin):是毛利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其中毛利是收入和与收入相对应的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即:毛利率=毛利/营业收入×100%=(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每股收益EPS(EarningsPerShare):即每股盈利,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或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是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

净资产收益率ROE(RateofReturnonCommonStockholders’Equity):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净值报酬率/权益报酬率/权益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该指标体现了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营业收入增长率(IncreaseRateofMainBusinessRevenue):是指企业本年营业收入总额同上年营业收入总额差值的比率。主营业务增长率表示与上年相比,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公式表示为: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额/上年营业收入总额)×100%,营业收入增长额=营业收入总额-上年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零,表明企业营业收入有所增长。该指标值越高,表明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越快,企业市场前景越好。

净利润(即收益):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利润。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及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扣非利润):其中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扣非净利=净利润-非经常性利润+非经常性损失。

经营现金流(OperatingCashFlow):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按照现金收付实现制,通过一定经济活动(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非经常性项目)而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总量情况的总称。公式表示为:经营现金流=经营性现金流入额-经营性现金流出额。经营性现金流是评价企业获取现金流量能力、偿还能力和支付能力的重要财务指标。

二、各项指标的数据处理与分析

1.新三板历年业绩指标均值分析

通过计算新三板所有挂牌企业的毛利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并求得均值(毛利率均值)、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值的均值(每股收益均值)、税后利润与净资产的比值的均值(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以及本年营业收入总额同上一年营业收入总额的差额与上一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值的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均值)得到表1中的数据:

从表1可以看到,新三板挂牌企业2013年毛利率的均值为50.47%,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8.13%,而创业板ROE仅为7.38%。每股收益的均值为0.28元/股,高盈利性使新三板成为各投资机构及各投资者的关注焦点。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9.07%,该指数整体处于增长趋势。尤其从2010年开始,新三板挂牌企业业绩增速明显提升,良好的发展前景将使其遵循良性循环的规则。但2013年与2007年的业绩相比差距还是不小的,整体波动较大。

2.新三板波动性指标数据分析

由于净利润,即税后利润反映企业盈利能力以及经营能力,其数值大小与经营效益称正比;扣非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性损益,公正真实地反映企业利润;经营现金流反映企业现金流量状况,并反映其偿付能力大小。因此本文选择观察这三个指标的波动性来分析新三板市场的波动性风险,并与创业板做相应的对比,数据处理结果(见表2)。

表2显示:(1)净利润波动性(%)。新三板挂牌企业2013年平均净利润为728.10万元,相比创业板市场企业净利润均值7524.64万元近1∶10。年净利润最大为13475.5万元,而创业板年净利润最大为83991.02万元,比较之下相差甚远。净利润波动性方面,新三板几乎为创业板的3倍,中值几乎为创业板的2倍,而最大值更是达到10∶1的惊人倍数。(2)扣非净利波动性(%)。在扣除了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波动性值比较下,新三板的均值数值仍比创业板大2倍多,中值也近乎为创业板的2倍,最大值比创业板大7倍,最小值为创业板的10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我们仍能看到新三板市场净利润的高波动性,并发现其波动风险远远大于创业板。(3)经营现金流波动性(%)。在反映企业偿付能力的经营现金流上,新三板的波动依然大于创业板,表中均值栏,新三板是创业板的3倍多,中值也将近3倍,最大值虽没有前两项指标的相差悬殊,但还是大于创业板,为创业板的3倍,而最小值竟为创业板的14倍左右,波动值极其不稳定。

3.结果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从整体上可得出新三板企业具有以下表现:

盈利能力强、规模小:新三板各项盈利指标数值均可观,并大于创业板,盈利能力较强;而净资产收益率虽然比较稳定但数值并不高。

业绩增速快:其营业收入增长率较高,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波动性大:三项波动性指标中,无论均值、中值、最值,新三板均大于创业板,最值方面更是远远高于创业板,其波动性风险明显高于创业板。

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网络数据统计显示,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2013年亏损92家,亏损企业占新三板企业总数1/9左右,这明显表现出新三板较创业板高的投资风险带来的危险。

表中的数据整体波动较大,整个新三板市场也只有少数企业才能保持稳定的高盈利。从而可见新三板企业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不扎实牢固。新三板的高盈利同时又伴随业绩分化大的特点,具有很大的波动性。我国新三板挂牌制度的不完善更加剧了这一现象的发生,尤其是扩容后,企业数量猛增,质量无保障,企业则将面临更大更棘手的波动性风险。因此,完善的法律制度、合适的政府干预、合理的监管制度以及健康的运行环境才能为新三板市场开辟一条阳光大道。收益与风险是呈正比的,想要在新三板市场中游刃有余,必须要密切关注市场运行状况以及政府各项相关政策并做出正确的分析决策才行。

三、政策建议

1.完善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作为一种市场交易制度,是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是一种“报价驱动”制度[10]。简单来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做市商制度对于新三板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由于这种不断报价并接受的报价机制,使得它对提高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做出了巨大贡献。其次,因为监管机构对做市商的报价有严格限制,做市商不能够随意报价。这样,在做市商制度下,市场的稳定性大大增强。做市商利用自有资金和证券进行吸收,可以降低竞价机制下双方交易量不均衡对市场价格造成的冲击,从而减少了新三板市场价格波动[11]。这就大大优于以前的竞价交易制度。竞价交易制度的特征是开市价格由集合竞价形成,交易系统对进入的投资者发送交易指令,按价格与时间优先原则排序,将买卖指令竞价,进行配对成交,是一种“指令驱动”制度。竞价交易机制中的开盘与随后的交易价格均是由竞价形成的。所有投资者的买卖指令都汇集到交易所的主机中,系统自动让价格相同的买卖单成交,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这样股票价格的波动就会很大,配对成交的方式下系统的不灵活性也是另一大缺陷。

2.完善绿色转板机制

绿色转板机制,即直接转板机制,就是低级证券市场的挂牌公司,如果符合高级证券市场的上市条件,则可以直接转至高级市场的制度[12]。这种为新三板中的优质企业提供转向主板、创业板的捷径的制度无疑能增强新三板市场的灵活性,这样也会一定程度上激励新三板各企业努力改善自身现状以满足转板条件,真正实现新三板市场与主板、创业板市场的良好衔接,进而减小其高波动性并逐步加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3.规范市场监管

鉴于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相应的市场监管也要与其相适应,才能保证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尝试统一监管与分层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即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两方共同监管的同时,又各担其责,例如证监会负责各项交易制度与规则的制定实施,而证券业协会则做好行业自律方面的监管,双管齐下,共同保证新三板的健康运行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汉鼎咨询.新三板市场发展及趋势[EB/OL].新浪博客,2013-

01-23.

[2]马旭驰.新三板市场发展的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D].大连:东

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4.

[3]周科竞.新三板投资风险空前巨大[N].北京商报,2011-03-31

(006).

[4]左永刚.新三板将构建三个层次风险控制体系[N].证券日报,

2014-05-09(A02).

[5]朱双婧.我国新三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运行特征比较[D].

济南: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6]张静帆.我国新三板交易制度研究[D].郑州:河南大学民商法

学系硕士学位论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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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汤蕙.“新三板”与中小企业融资[D].武汉:江汉大学商学院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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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西部证券官网,http://westsecu.com/xbzq/index.html.

[10]杜恩斌.新三板扩容的风险分析及防范[D].上海:华东政法

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11]龙强.论新三板的扩容及其影响[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

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12]熊三炉.我国新三板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J].中国科学技术

第7篇

(一)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1)经营规模小,科技含量高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通过内在化的研究开发和创新实践,有望在短期内逐渐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能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增长潜力。

(2)研发密集度高,创业风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一般企业,且各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其成活率通常比较低,但这些能够幸存下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定是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企业。

(3)创新效率高,成长速度快世界各国经验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广泛利用现有科技成果的基础上,通过高昂的费用支出和持续的研发实践,不断积累和开拓新的知识领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创新与发展。

(4)人员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重要的特征之一是研发人员在企业员工中所占比例较高,他们不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才能,且极富创新精神,有胆有识,敢于承担风险,非常重视企业内部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工作。

(二)信用风险分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4月20号正式了融入了新退市规则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并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规则》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创业板优胜劣汰,虽然短时间内符合创业板退市条件的企业难以出现,但伴随着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后业绩的急剧下滑,退市的风险已经显现,同时伴随着一系列的信用风险。

二、研究建议

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充足的信贷支持得以更好发展的前提是提高自身的信用风险等级水平。本文力求实现银行类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的高效管理,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信用风险而产生的融资难问题,帮助政府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从而实现多赢的局面。

(一)外部制度的完善

1、设立严密、科学的信息征集系统。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征集、评价、和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信息归集体系。政府部门牵头,联合各行政单位,扩大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档案。

2、规范并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业,设计专门的信用评级体系。杜绝出示虚假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信用报告等行为,其次要建立一套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理论方法,形成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3、健全信用担保机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应扩大担保范围,增加担保品种,延长担保期限。

4、设立失信奖惩机制。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对诚实守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政策方面给予支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失信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信用氛围。

5、加快信用立法,创造良好征信环境。政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持。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自身信用等级的方法

1、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很快,企业要不断根据新的市场形势做出产品结构调整,适应新的市场需求,避免被市场淘汰;同时还要有独树一帜的风格,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在众多竞争对手脱颖而出。

2、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很大,研发密度相对比较高,要尽量避免由于产品创新的构思、设计与开发和在技术、市场、财务、管理、环境等方面所带来的许多不确定性消极因素,尽量提高创新的效率。

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问题 成因分析 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实践中广泛体现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不仅帮助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还创造出许多就业机会。虽然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国家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国外相比,差距仍然比较大。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实力弱、制度不健全以及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而且其融资具有“急、小、繁”的特点,在经营环境的影响下,使得中小企业的信贷不仅成本高而且风险大。所以中小企业融资难依旧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企业自身体制的制约。首先,我国普遍存在家族式中小企业的,而其中又以以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为主,比如轻工业和制造业等。这种产业不仅规模小,还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及管理不健全的问题,再加上其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从业者的文化素质也比较低,因而整个企业在科学的管理水平方面比较弱。其次,在许多企业中都会出现企业经营者亲属从事财务管理人员职位的现象是,而这些一般都是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也缺乏专业的会计知识和就业培训。这种“任人唯亲”的现象使得财务管理制度无法健全,有的企业甚至存在不建账的问题 。再者,受信用等级普遍偏低的影响,我国离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机制的目标可能还需要很长一段路。由于企业缺乏完整的、合格的财务报表,使其无法将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最终造成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使其贷款风险降低,一般会要求中小企业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来实现融资,而外源性融资不仅成本比较高,而且贷款比较困难,中小企业中最多只有10%可以从商业银行贷款成功,企业为了生存,只能把目光投向资金成本更高的民间借贷。

(2)市场失灵的问题。首先是外部效应的存在。一个人或者企业的经济利益如果是由其他人或企业的行为而获得,就可以称之为正的外部效应。银行的贷款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发展,这也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就是存在正的外部效应,比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的金融抑制比较严重的,这严格地限制了贷款利率的实行。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来说,银行发放信贷而形成的风险溢价比它所承担的风险要大,最终造成无法完全把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解决的局面。虽然银行可以通过适当浮动利率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的矛盾,但是仍然无法对贷款产生的成本及风险进行抵偿,这也是很难彻底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经济活动中,由于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而它所所引起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又会影响经济效率,使经济运行的效率大大降低,最终导致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缺失,陷入到一种相对模糊的状态。而且,由于中小企业在人力投入和企业信息的收集成本方面,还是在单位监督方面,其成本都是远远高于大型企业的。所以与大型企业相比而言,中小企业在关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方面显得更为严重。由于银行为了避免在较高的利率水平上冒险较大的风险,往往会选择拒绝发放贷款给中小企业,最终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陷入信贷资金的缺口。

最后是受垄断市场的影响。市场的垄断是由不充分竞争而引起的,目前,我国的银行业就是垄断状态,其市场结构是具有市场准入条件高、商业银行数量少特点的寡头结盟市场,其中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大部分的货币资源,以65%的贷款份额和70%的存款资源的绝对优势垄断着我国的商业金融体系。这是一种在政府主导下形成的商业垄断局面,这种高度非自然的垄断市场不仅限制了信贷供给的总量,从融资方向来看,也制约着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3)政府支持力度不足。从目前的国家政策来看,现有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还不完善。对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性的问题,我国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没有充分认识,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的财税金融等政策上的支持力度自然就无法满足小企业发展的需求。而产生这样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环境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政府各部门使各自的利益得到满足,对现有政策的支持与实行力度也不够。

从法律方面来说,我国没有对中小企业相对特殊的地位进行确认,使其在发展中没有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比如,《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存在,但它仅仅只在大方向上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支持和保护,相应配套的法律和法规依旧缺乏,这最终使得政府难以落到实处扶持中小企业方面的工作。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1)健全治理结构,完善中小企业制度。要想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重要的途径之一,而促进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则成为常用的手段。具体来说,首先,就是把私营企业逐步向资本社会化的方向推进,在对企业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加以改变的基础上,促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实行;其次,通过对产权关系加以明晰,来促使产权在集体企业中的改革;最后,鼓励国有中小企业实行积极的退出战略,通过重组走上改制的道路。

(2)合理发展创业板市场。应该明确的是,创业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在成长初期,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找不到合适融资渠道的困境,这是由其规模小、风险大决定的,也正是由于受这些因素影响,银行一般不太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额创业板市场的出现给这个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因为它有着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明确定位,所以较主板市场而言,它对企业上市条件和标准的要求比较低,只要企业达到一定标准的资金和规模,就可以通过发行创业板市场上的股票来筹集资金。

而要想合理发展创业板市场,就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具体实施:其一,应该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整合与改造,并加快步伐;其二,尽快通过法律法规详细的制定, 从设立、管理以及经营范围等方面对中小金融机构加以规定和保护;其三,把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起来,尽量从制度上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公信力进行强化,从而使得经营的风险得到转移。

(3)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来说,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制度不完善、经验不足等问题。因此,可以通过对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促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发展。具体来说,首先,应该把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起来,这里包括政府性、民营商业性和企业间互助的担保机构;其次应该以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为基础,以等级化信用作为标准来判断贷款的信用度,这样才能支持那些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

(4)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在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应该重视国家政策和法律方面环境的改善,并以发展中小企业多方面、宽松的融资环境为目的。比如,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影响力下,中小企业不仅在经营环境方面得到改善,它的健康发展也得到了促进。但是要想更好地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就应该把担保法规、信用制度法规等其他相应配套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完善好,并对《商业银行法》和《中央银行法》等投融资体系进行修订,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扫除障碍。

(5)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融资市场的透明度。首先,要想使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减少,就要在加大主要经济信息披露力度的基础上使市场信息覆盖面提高。由于充分的信息披露可以帮助中小企业避免跟风投资和盲目投资,所以企业可以通过科学经济决策的逐步实现来促使企业与市场形成“双赢”的局面。其次,在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方面,要努力创造条件加以进行,同时也需要重视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信用征集、查询、披露等内容,组建起个人和企业的征信体系,努力使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减少。再次,政府通过“阳光作业”的实施,帮助行政透明度的不断提高。最后,以诚信为主题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地对公众的约束力加以利用,对那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坚决制止,并防止其蔓延,同时还要使失信收益小于失信成本远远大于,以加大对失信者的信息披露为手段,营造良好的企业融资社会信用环境。

(6)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多管齐下、内外结合的方式才能够真正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在法律建设方面,以货币政策为工具,通过强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安排,积极地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引导和支持;另外,还有重视社会服务支持体系的构建。

(7)民间金融活动进行规范引导。在过去,政府对于民间的金融活动是加以禁止的,但这些被标上“非法金融”标签的金融活动却屡屡发生, 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民间金融活动十分活跃,甚至达到“猖獗”的高度。这证明,我国现有的融资体制是不完善的,它既不能使投资者的欲望得到满足,也无法使融资者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 最终导致供求双方抱着“投机”的心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外为自己开辟融资活动的市场。所以,对于民间金融活动问题,政府应该肯定其具有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才行。政府只有在正确分析、全面认识民间金融的基础上,做到趋利避害,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其合法的地位,使民间借贷的行为在变成规范的同时被金融体系纳入监管范围, 最终帮助民间金融活动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郝丽霞,委玉奇.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J].价值工程,2011,(01).

[2]田高良,刘晓禹,韩洁.后金融危机时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2,(08).

[3]姜风旭.我国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第9篇

创业投资的概念

风险一词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运用的非常广泛的概念之一,对风险的含义与特征的解释有多种,且莫衷一是。比如风险可定义为不确定性的行为;风险是可能造成失败和损失的发生;风险是实际与预期的相反结果等等。创业投资风险的含义一般界定为特定主体在特定期间内各种的无法预料的和控制的因素的作用,使创业投资机构可能发生一定的利益损失。因此,只要创业投资机构在预测中可能纯在实际与预期的收益的相反性,就可以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

创业投资中的风险分析

1.创业投资的政策风险

在创业投资的政策方面,我国给予了强大支持,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障企业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些政策却增加了创业投资的风险。首先是作为技术入股时,对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估问题;在创业投资技术发展阶段,创业投资技术的应用性和价值性不能准确的进行评估其真正的价值,这势必极大影响创业投资企业对股权比例的认定。其次,我国法律在创业组织形式上认定存在障碍;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法律认定的合资企业、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并且具备实际运作资金,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才会被认定为投资活动,在此基础上确定创业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义务和相应的权利,否则当事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

2.创业投资的市场风险

在主场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是创业投资项目,因此创业投资项目的风险因素会受到市场的竞争环境和市场的定位环境的双重影响,概括而言就是如下因素:(1)目标市场定位的准确性。不准确的市场定位,加大了市场进入的难度,提高了成本,不利于市场的开发,同时失去了进入其他市场的机会;(2)竞争对手的数量。在市场上同一技术被开发或者同一种产品的生产企业越多,则越发提高了竞争的风险程度;在进行创业投资时,我们不仅要评估市场上存在的对手,同时还要评估出潜在的竞争对手;(3)需求分析可靠性预测。目标市场的准确性需要我们准确的分析,一次影响企业的产品数量,随后影响开发新产品的研究方向,增加了我们在在重大决策中失败的风险;(4)竞争对手的实力。对竞争对手除了要考虑数量的多少,还要考虑某些实力巨大的企业,这些都会造成竞争的风险。

3.创业投资的管理人员风险

在创业企业的内部环境中,管理人员的素质通常是创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决策中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如何促进与创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构建合理的内部运行机制、设计公司发展的商业模式、拓展销售渠道等等都是和管理层的工作人员密切相关的要素。由这些原因很有可能会导致核心管理人员在投资企业陷入投资风险中后,离开投资企业。稳定管理层和风险企业的合作关系,是创业投资机构在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因此,在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下,创业投资机构把对项目的价值的看待部分移动到管理人员上。

4.创业投资的资本退出风险

创业投资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风险资本的退出风险。只有资本退出才能变现创业投资的收益,因此选择一条合适的退出渠道对于创业资本退出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优于创业资本的特点和创业投资的运作方式的独特性,使创业资本与创业企业的结合只是结合很短一段时间(一般3~7年)。在创业资本投入创新项目的时候,创业资本自身便要为其找到一条方便、安全而且能得到最大利润的退出方法。没有合理的退出渠道,创业资本就无法实现资本的增值和进一步的资本循环,这将会很大程度的影响创业投资者获得最大的报酬,也会影响到其他风险资金的流入。

创业投资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首先是创业投资中筹资阶段的风险控制。上市公司一般都是是各行业的领头企业,资本实力雄厚,公司的治理能力和风险投资的参与意识比非上市公司要强。上市公司可通过参与建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形式,然后请专业的创业投资公司来负责运营资本。一方面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投资基金来发展中小型企业,同时上市公司又可以享受中小型企业的企业价值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其次是创业投资阶段的风险的风险控制。首先我们应该选择合适的投资形式,处在不同领域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是截然不同的,投资组合是当今投资领域中最常见的分散风险的方式之一。然后就做好项目的筛选,项目的筛选是一个价值发现和过滤风险的过程,它也是运作一个创业投资项目成功的重要前提。从最基本的点出发的话,我国的创业投资市场,目前风险投资家在选择项目时主要关注的投资项目三方面的问题,包含项目市场前景、创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及竞争力、项目管理团队即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团队。最后是提供增值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是规避创业投资公司投资阶段风险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后是创业投资中退出阶段的风险控制。创业投资在投资时的收益很少,主要收益在创业投资资本退出的时候。如果没有退出渠道,投资者就要永远承受风险。在我国,目前大家普遍认为,由于创业企业的资金规模问题往往是影响创业企业的上市重要原因之一。创业板虽列入议事日程,但距离真正正式设立还尚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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