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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招聘会吸引了约500名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残疾朋友前来参与,有包括台肥荣事达三洋电器、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沪谯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祥恒(莆田)包装有限公司等40家单位到场进行招聘,提供人事助理、文秘、会计、计算机、机械工程师、质检员等岗位达360个。招聘会现场,有230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初步就业意向。
西安碑林区自主创业残疾人获奖励
日前,西安市碑林区残联对2010年度自主创业残疾人进行了表彰,有41名残疾人受到了奖励。
近年来,碑林区残联大力开展“残疾人创业行动”和“残疾A就业在社区”活动,在全区倡导和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教育引导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积极为残疾人就业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并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落实残疾人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残疾人开办小商店、小按摩店,小饭店、小书店、小维修店、小复印部。小照相馆。小裁缝店等,2010年全区共扶持14名残疾人自主创业,27名残疾人在社区就业,共发放奖励盛3.05元。
据统计,碑林区残联自2004年开展残疾人创业行动和残疾人就业在社区活动以来,共计鼓励安排残疾人就业622人,发放奖励金37.9万元。(卢刚)
盲人就业问题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了切实做好盲人就业工作,推动盲人按摩事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4月1日,中国盲人协会、北京市盲人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盲人就业问题座谈会。中国残联副主席、中国盲协主席李志军,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中国残联理事、中国盲协常务副主席李伟洪,中国盲协副主席滕伟民,中国残联教就部、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残联、北京市按摩指导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出席座谈会,专门听取了盲人的意见。
来自北京从事盲人按摩,钢琴调律、电子商务等方面的20位自主创业和就业的盲人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就当前盲人就业工作中,特别是盲人保健按摩在行业管理、市场经营、政策保障、人员培训等方面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程凯副理事长分析了当前残疾人就业的形势,提出了今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任务目标,对盲人按摩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希望各级残联要有更强的责任感和更大的工作力度,来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要摸清残疾人就业的实情,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行业管理,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加大宣传力度,缓解当前残疾人的就业压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发展。(中国盲人协会)
云南省举办设计培训班
为进一步改变云南省残痰人就业现状,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能力,实现残疾人高薪、体面、稳定就业,云南省残痰人就业中心于2011年4月11日举办为期四个月的云南省第二期平面设计、室内装饰装潢设计培训班。
通过前期筛选,共有来自全省16个州市的24名残疾人参加培训,其中聋哑学员6人,肢残学员18人。
此次培训依托昆明市五华区航希职业技能培训站所提供的优质教师资源。培训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聘请云南省华夏中专具有特殊教育经验的老师为学员教授基础知识;第二阶段聘请云南大学及云南师范大学从事设计教学工作的讲师来为学员讲授提高部分的内容;第三阶段邀请具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设计师及企业家来为学员举办专题讲座。
此期培训是云南省探索外包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再次尝试,也承担着为下一步建立残痰人职训外包机制积累经验的任务。
据了解,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中心曾于2010年举办首期残疾人电脑平面设计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有参训学员都通过实习推荐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就业率达到100%。
(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江西会昌县选聘残疾人为农家书屋管理员
为推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工作,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利用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县残联与县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度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选聘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对选聘工作的7项要求。在对象的选聘上,要求选聘的对象既是村残协专职委员,能从事村残协工作,又是农家书屋管理员,能从事村图书管理工作。
经村、乡(镇)推荐,县残联、县新闻出版局层层筛选,目前已选聘45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他们经过培训后将走上岗位。此举不仅解决了农家书屋管理员队伍建设问题,而且开辟了一条安置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新渠道。(徐明)
哈尔滨市开展残疾人高层次培训
哈尔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黑龙江省动漫产业发展基地的骨干企业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开办了首期残疾人动漫专业培训班,培养残疾人掌握动漫技能,实现高层次就业。
中心免费提供教学场地、电脑及师资培训,动漫基地派遣专业人员授课。经过3个月的理论学习,6个月的实习培训。20名学员中的15名顺利毕业,其中7名学员(3名聋哑人、4名肢体残疾人)经考核,到盛源文化传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生产实习,符合上岗条件后将正式签订用工协议。
(哈尔滨市残疾人就业中心)
大连中山区召开残疾人创业项目推介会
日前大连市中山区残联举办了残疾人创业项目推介说明会,邀请了大连融丰营养配餐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的负责人向残疾人介绍助残项目――好乐食营养早、午餐项目,有近90名残疾人参加了项目推介会。
一、指导思想
实施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有利于帮助残疾人提高高科技水平,逾越自身心理障碍和社会偏见的鸿沟;提升社会对残疾人进入高科技领域就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改变和消除社会陈腐观念;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充分调动残疾人进入高科技领域就业的新模式;特别是有利于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提高就业层次和社会地位;提升残联系统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培训目标:五年共培训残疾人学习IT、动漫、机械制图等技能总数为800名。其中高端培训30名(2007年、2008年、2009年各10名),中端培训50名(2007年10名、2008年20名、2009年10名、2010年10名),低端培训720名(2007年100名、2008年300名、2009年200名、2010年120名)。
(二)就业目标:
1、落实对34-50个合作单位(社会用工单位)招聘残疾人劳动就业岗位开发。
2、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创业372名。其中高端就业22名(2008年6名、2009年6名、2010年10名),中端就业30名,(2008年10名、2009年10名、2010年10名)低端就业320名(2008年100名、2009年130名、2010年90名)。
(三)提高4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区、市北区、李沧区、市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项目经费
(一)项目经费420万元
(二)经费来源
1、李嘉诚基金会捐款60万元。
2、市及各区市政府配套资金360万元(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的优惠补贴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用人单位投入资金)
(三)对资金的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建帐、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措施
(一)纳入政府计划实施,加强组织协调
1、成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部门及残联相关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和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评审评估委员会,负责督导、规范项目管理及评估工作。
2、成立“**市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规划、管理、检查、督促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落实项目专项资金的匹配和使用,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及各区、市残联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本级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实施方案;开发社会用工单位劳动岗位;为残疾人提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个案管理);探索开拓残疾人进入高新科技领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新模式;落实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科研课题目标。
(二)明确任务目标
在市残联的领导下,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将任务指标按年度主机分解下达到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明确职责,严格目标管理。
(三)做好项目执行基线和实施终线的统计工作
以残联基层的乡、镇、街道和区、市就业服务机构为统计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执行基线和实施终线调查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的力度
1、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接受中国残联“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专家督导组、项目办公室和项目组的指导、监督、评估,不断改进和提高实施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的工作水平。
2、发挥信息网监控管理作用。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作用,建立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数据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管理。
五、具体做法
(一)广泛宣传
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宣传信息,制作专题页面,发挥公益广告作用,使更多民众了解残疾人事业的现状和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营造社会认同、接纳残疾人和“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高科技助残就业的理念,提高“以人为本”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水平。
(二)实施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准备工作
1、根据项目受益残疾人员的选拔标准,筛选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扶助的受益残疾人。筛选工作由12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每年10月按照下年度培训总数多10%的数量完成受益人的筛选工作。
2、配备辅具。为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扶助的残疾人配备参加培训学习必须具备的轮椅或拐杖、助视器或助听器。
3、为残疾人建立就业服务档案、签订助残协议。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为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扶助的残疾人建立就业行为观察追踪服务档案,实施个案管理;签订社会志愿者、残疾人亲友、社会用工单位三位一体的扶助残疾人就业服务协议书。
4、落实残疾人求职期间的生活保障。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扶助的残疾人,帮助衔接和协调落实残疾人求职期间的生活保障。
5、加大帮扶力度。要多渠道多层次的争取资金,支付或补贴残疾人培训经费、培训期间伙食和住宿补助、优秀学员奖励经费等资金。
(三)为用工单位提供服务
提供针对;指导招聘方法;落实岗前培训补贴;落实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落实改造设施设备补贴;为残疾人营造就业环境;协调残疾人和用工单位处理好劳资关系;建立与用工单位的联系制度。
(四)培训工作
1、培训机构: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在行政辖域内面向教育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科技部门、残联系统及社会用工单位的教育和培训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热心帮助残疾人、用工单位认可的单位(或机构)为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的定点培训单位。
2、培训方式:坚持方便残疾人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原则,选择残疾人随班就读、培训机构送教上门、集中培训、网络教学、分散培训(行动不便的重残人)等。
3、培训时间;
低端(IT、动漫、机械制图)单项培训为2个月。
中端(IT、动漫、机械制图)单项培训为4个月。
高端(IT、动漫、机械制图)单项培训为10个月。
4、坚持“订单式培训”、“订单式培训认证考试”。
5、组织复合培训,未实现就业、创业的按其意愿和条件,落实“复合培训”(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能力。
(五)就业工作
1、和匹配求职、招聘信息。通过海报、广告栏、活页夹、大屏幕、计算机终端、大众媒体等多种形式,残疾人劳动者求职信息和用工单位招聘信息。
2、对残疾人求职指导。
(1)为残疾人指导设计求职计划和职业康复计划,提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咨询服务;提供招聘岗位信息咨询服务;提供维权知识的咨询服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鼓励残疾人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念,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
(2)为残疾人介绍集中就业、分散就业、个体就业等就业形式的招聘岗位;介绍用工单位提供的就业或扶持创业项目、组织起来就业、重残人家庭劳动项目;介绍新开发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季节性、临时性的就业的劳动工作岗位,供其选择。
3、通过推荐介绍和现场招聘的形式使其就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号)精神,现就我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提高认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决策,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扩大就业最活跃、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创业是发展之基、就业之本。创业是劳动者通过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币场就业的重要形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是要在发展中解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问题,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市、区人民政府应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抓实抓好,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扶持生存型、发展型和资本型创业,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环境等着手,逐步建立和形成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格局,实现就业工作的重点从“输血型”的扶持就业向“造血型”的扩大就业、带动就业转变。
(三)目标任务。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建立完善具有特色的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增强城市活力和竞争力,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使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和带动就业的人数在新增就业中的比例大幅增加,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明显增强。积极开展创建创业社区、街道和城区等活动,树立一批成功创业典型,创建一批创业园区和创业基地,创建一批创业示范点,力争用至年时间,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四)加强创业引导。采取积极的创业引导政策,结合《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引导创业资本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发展配套经济,开展创业和带动就业。引导和鼓励创业资本进入产业园区、产业主体功能区、商贸物流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优势产业集聚地和开发区;引导和鼓励创业资本进入节水、节能、节材、节地等政府鼓励类产业,以及高新技术、金融、文化、物流等支柱产业;引导和鼓励创业资本进入中心商务区、专业大市场、特色一条街和社区;引导和鼓励创业资本进入大企业和政府采购项目。重点引导和鼓励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归国留学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开展创业和带动就业。
(五)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在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安全、环保、卫生等条件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赁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应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适当放宽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农转居失业人员等创业的注册登记条件。具体办法由市工商部门牵头制定。
(六)落实税费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减免。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完善小额担保货款政策。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扩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额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提高代偿能力。建立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加强贷后跟踪服务和管理,提高贷款回收率。完善贷款担保模式和审批流程,鼓励降低反担保门槛,提高贷款效率。具体办法由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市财政和市劳动保障等部门另行制定。
(八)拓宽融资渠道。拓宽小企业、微型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外来资本以及民间投资机构设立创业投资风险基金,实现担保基金构成多元化。建立社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社会担保机构开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微型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鼓励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九)加快培育创业载体。大力发展创业示范基地,在电子、服装、珠宝、皮具等专业化市场,或在高新技术园区、大学园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地,按创业者规模、失业人员创业数量、吸纳就业人数、创业典型的特色和影响力等条件,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认定为创业示范基地。建立创业孵化园区,坚持“政府引导扶持、鼓励多方投资”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类园区和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微小型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微小型企业的创业孵化园,在园区引入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跟踪管理等多功能、一体化和专业化服务。对经过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园区,实行挂牌运营,并享受公共设施补贴、创业者场租补贴、创业服务补贴等优惠政策。创业人员进入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园区后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及服务的期限不超过3年。创业人员按吸纳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情况给予场租补贴,场租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探索建立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园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办法,并给予表彰、奖励和宣传。留学生创业园和留学生产业园同等享受上述政策。
(十)加强创业人员社会保障。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后可将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金,一次性领取。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及残疾人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支付。对因创业失败而处于失业状态的本市居民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个人自愿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按同等标准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十一)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业人员创办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其带动就业和纳税情况,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每年给予8000元限额的扶持。对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等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实体每创造一个岗位并与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十二)完善培训体系口加强统筹规划,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院校培训、公共培训、社会培训和网上培训”四结合的创业培训网络体系。鼓励各大中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培训,推动创业培训教育与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相结合。发展创业培训基地,加强公共创业培训基础设施投入和师资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培训机构的主导作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鼓励社会各类机构参与创业培训,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开展创业培训。创办网上创业培训学院,探索网上培训和网下考核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创业培训。
(十三)加强培训力度。拓宽培训覆盖范围,培训对象从以失业人员为主逐步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所有劳动者。扩大创业培训领域,鼓励创业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规范培训程序和培训制度,建立师资标准、培训教材、培训模式、绩效测评、上岗证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创业能力、创业实训及创业大赛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强化培训效果,保障培训质量。
(十四)强化创业实训。发展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见习基地。建立或引进创业模拟技术平台,或选择有示范意义的创业成功企业,为有志创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实训和见习机会,积累创业经验,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开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规划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示范基地,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运作。
(十五)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在岗劳动者等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具体标准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四、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
(十六)健全服务组织。全面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创业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各级创业服务机构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市、区、街道应建设专业化的创业服务场所开展综合服务,提供创业培训申请、创业项目查询、专家咨询服务、创业见习安排和后续支持等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十七)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创业信息法规政策、产业目录、创业项目、创业培训机构名单等信息,鼓励组建创业者联谊会,为创业者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按“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探索建立社会化的创业服务模式,延伸专业化创业服务,鼓励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开展项目推介、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市场开拓、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项目。探索创业服务外包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开展项目征集、推介孵化、咨询讲座、网站服务等工作。建立市、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对创业人员开展专场咨询、“门诊式”咨询、网上咨询等,为创业人员提供个性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其成员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购买中介服务的标准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
(十八)开展创业项目服务。按“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搞好服务,注重效果”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开放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和网站,广泛开发、征集社会各界的创业项目。项目的开发、收集、评估、、推介和跟踪等由中介机构按市场化的模式运作。政府通过建立网站和举办创业论坛、展示会、博览会、交流会、联谊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搭建信息对接平台和交易平台。项目提供者与创业者按市场原则自主交易,风险自行承担。创业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并成功实施的,政府给予项目提供机构或个人一定的创业项目使用服务费,并按其吸纳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农转居失业人员就业的情况,给予项目提供机构或个人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具体标准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
(十九)改善管理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改善管理服务,积极鼓励创业。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办法。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切实解决创业者办理手续部门多、周期长和程序复杂等问题。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
(二十)提供劳动保障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劳动保障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二十一)强化责任。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标纳入全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和考核,并逐步将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其办公室负责创业政策制定、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统筹管理等工作,要保障其人员和经费投入。市、区人民政府应把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工作,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市、区人民政府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二十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发展改革、贸工、科技信息、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税务、工商、国资、金融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意见精神,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共同做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推动各条战线促进创业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十三)加强资金投入。市、区人民政府应按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和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要求,加强资金投入,探索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资金的统一管理使用或转移支付的模式。对发展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实训基地、见习基地等给予资金支持;对税费补贴、贷款贴息、场租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奖励等给予资金支持;对创业咨询、创业项目、创业等社会化创业服务给予资金支持。保证人员经费、基础设施和工作经费的资金投入,完善市、区、街道和社区促进创业劳动就业的四级工作体系。市级财政应适当扩大现有担保基金的规模,并将财政担保基金的机构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分离,充分发挥财政担保贷款对促进就业的作用。扶持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创业的各项资金由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资金和按现行体制分别由市、区财政承担,扶持残疾人创业的各项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扶持其他人员创业的各项资金由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资金和市财政承担。
该计划将广泛开展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士的免费创业技能培训;针对来深建设者特点,拓展新的创业技能培训课程,鼓励来深建设者参加创业技能培训。
将挑选市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符合创业人员的创业项目,认定一批区级创业项目,组织开展“创业项目社区行”、“创业项目推荐会”、“创业项目讲堂”等活动,推广成熟的创业项目,提升创业成功率。
给星火计划创业者找空间。将认定一批创业孵化园区,帮扶千人创业引导和扶持多元化资金参与建设更多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微小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探索筹建针对大学生等特定群体的创业示范、孵化载体。
“福田乐业”推进充分就业
坚持民生至上,就业优化,以创业就业乐业成果助力打造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推行“福田乐业”指标评价体系。全福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今年将深化和推行国际质量标准管理,形成公共就业服务“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都有结果”的服务和管理模式。
福田乐业指标将成为就业工作的行业指标。今年将确保完成民生就业的各项任务指标,即投入就业专项资金1.4亿元,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90%;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继续控制在2%以内。
设立“福田国际友谊奖”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孵化机制
大学生创业孵化是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工作的关键之举措。湖南SH县创业富民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创业富民工作活动总体方案部署,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率先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低碳发展、统筹发展”为导向,按照幸福与经济共同增长、乡村与城市共同繁荣、生态宜居与发展建设共同推进的“三个共同”理念,全力提升SH县创业富民规模和成效,借力政府参与大学生创业孵化的主要机制,为实现“争当排头兵,领跑中西部”提供强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评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统筹、督促推进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县直机关创业富民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创业富民作为一项改善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工作来突出抓好,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年度创业富民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创业富民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完善考评考核。继续完善和深化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创业富民成员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创业富民工作全面持久开展。同时加强对创业富民工作的督查,重点督查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的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体系,促进SH创业富民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明确扶持重点,落实扶持政策机制
认真落实创业政策
①调整专项扶持资金结构,加强扶持资金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配套能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小额贷款补助贴息以及市、县两级创业基地,创业培训辅导服务机构的申报审核监督等各项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创业政策;
②对前一年度无偿资助的扶持资金严格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和验收,跟踪、服务好已纳入创业富民工作扶持范畴的创业企业,鼓励其提质升级,做大做强;
③制定初创企业税收奖励扶持具体操作程序,全面落实创业富民税收扶持政策;
明确阶段扶持重点
①年度扶持重点创业人员:A、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养转产农民、残疾人、转业退伍军人等五类创业困难人员创业重点优先扶持;B、对征地拆迁农民、劳改释放人员、科技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四类创业困难人员创业适当优先扶持。
②年度扶持重点创业产业: A、重点扶助牲猪养殖户退养转产“致富创业”,重点支持农业创业企业在种植业、绿色环保产业、农产品加工、特种环保养殖业上做大做强;B、大力扶持与汽车工程机械等产业配套、与两型产业相关、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生产型中小初创企业; C、优先支持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逐步形成“明确扶持重点、鼓励全民创业”的政策格局。
③年度不予扶持行业:对餐饮娱乐(土菜馆、宾馆、饭店、农家乐、网吧、歌厅、茶楼),麻石、砂石、水泥制品企业,养猪饲料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的“三高”行业等一律不纳入本年度扶持范围。对销售型创业项目限制扶持。
三、推进平台建设机制,筑牢发展基础
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努力探索“政策支持、社会投资、市场运作”的新模式,全力打造“零租金”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厦),建立和完善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基地孵化,积极引导基地形成产业规模,明确产业定位,为有志创业的大学生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创业服务平台。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按照产业门类、发展需要和地区优势,分类指导市、县两级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在继续推进原有工业创业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努力完善工业创业基地的配套服务功能,促进工业创业基地的长足发展;着力推进农业创业基地的建设,重点打造BS小水果创业示范基地,GQ、CH食用菌创业基地,TM、HX的花卉苗木创业基地,FG、CH蔬菜创业基地,JB油茶创业基地等农业创业基地,为群众退养转产创业提供发展平台,为调优经济结构找准发展方向;鼓励支持县域内龙头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推进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和加强SH县政府门户网站“创业富民、SH县在行动”热点专题网页建设,做优SH县创业项目库,储备、推介一批具有一定科技含量、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帮助创业人员找到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进一步发挥专题网页和创业项目库作为创业富民信息门户、服务窗口和工作平台的作用。
推进融资平台建设。鼓励银信部门按照县创业小额贷款方案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创新信贷模式,落实信贷资金,对创业项目予以银信支持,切实解决“资金难找项目、项目难寻资金”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设立创业引导资金,按照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担保资金风险补偿制度,逐步形成担保资金稳步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构建服务体系机制,优化创业环境
抓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继续深入推进“创业手牵手,帮扶一加一”结对帮扶活动,推动成功企业家与初创企业管理者的互动交流,提高创业成功率;探索在县域内规模大中专院校设立院校创业办,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服务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创业富民进校园――助推大学生创业活动;组织创业富民专家服务团导师开展对口服务活动,深入创业企业,切实帮助创业者及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创业培训辅导服务。要以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养转产农民、残疾人等群体为重点,积极整合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开展创业培训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全民创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训体系,为提高创业人员综合素质和全县中小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优化创业环境。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推进行政服务改革,增强行政服务效能,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形成政府鼓励创业、部门服务创业、社会支持创业、群众自主创业的强大合力,推进全县创业富民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浓厚创业氛围
1、培育创业文化。在SH县大力弘扬“艰苦创业、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宽容失败”的创业理念,深入广泛开展“创业富民进乡镇、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活动,开展创业文化征文评选活动,进一步浓厚创业氛围,努力提高群众对创业富民和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加强项目引导。在全县开展最佳创业项目评选表彰活动,挖掘遴选一批起点比较低、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市场前景比较好、操作性比较强的优秀创业项目“零租金”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厦),并纳入创业项目库予以推广,引导创业者科学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
3、打造品牌活动。组织创业企业人才供需洽谈会,为县域内有人才需求的创业企业与应届大学毕业生搭建招聘就业平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继续将“创业富民进校园”――助推大学生创业就业活动引向深入。
4、发挥典型示范。结合长沙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创业示范乡镇(街道)”、“创业示范村(社区)”、“创业示范院校”的活动,全面表彰一批先进创业典型以及“创业富民先进服务单位”,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情做好各类创业富民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表彰工作,扩大典型影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激活和壮大我县创业主体队伍。
5、加强创业宣传。要继续在县电视台、《今日SH》开设“创业富民在SH”栏目专题,多形式宣传创业富民优惠政策和工作动态,努力扩大我县创业富民工作的影响力。要以开展创业富民典型报告会、创业典型座谈会、“创业榜样到身边”等活动形式大力传播创业富民典型事迹,尤其要以突出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创业为重点,助推其创业,并以其创业的典型事迹激励全民创业。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创业主体队伍建设,将创业富民工作开展以来扶持的所有创业主体组织起来,成立起创业者协会,以创业者协会为阵地和平台开展活动,使全县广大创业者加强联系、互通有无、开拓市场、共抗风险,实现合作双赢、共同发展。二是加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县、乡镇(街道)创业富民工作人员“走出去”学习发达地区创业富民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组织开展创业富民政策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两级创业办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残疾人创业困难的内在原因
在与很多残疾朋友谈起创业之路时,我发现他们都存在一些或多或少的来自自身的原因。首先残疾朋友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中,很少走出自己的家,也很少与人交谈,害怕别人说自己残疾,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害怕看到健康人生活和工作,内心非常自卑。其二,妄自尊大,总认为自己很聪明,总是幻想着自己当老板,挣很多钱,什么事情都能干好,总认为别人不如自己。其三,找不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很多残疾朋友,因为自身的知识有限,找不到能发挥一技之长的位置,也不能把自己所学的东西发挥出来,久而久之产生自卑的心理。其四,父母甚至社会无意识的溺爱,使他们产生了非常依赖他人的习惯。由于自身的缺陷,父母愧疚的心理,害怕他们招人耻笑,处处护着,渐渐养成他们任性的性格,甚至有人认为,父母没有给他们一个健康的身体,就应该给他们多付出爱。而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更让他们认为这是顺理成章应该得到的。在这种心态下,他们认为父母和社会欠自己的太多了。
还有能力、方法的问题。其一,学习和培训不得当。没有找到适合自己学习的技术,什么都想学,结果什么都没有学透,一知半解,不能把所学的东西用在实践中,理论和实践不能结合。其二,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对。很多残疾朋友遇到问题,找不到很好的解决方法,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有靠父母去解决,他们往往埋怨社会的不公平,产生认知问题的片面性。其三,没有主动发现创业机会的能力。有很多残疾朋友有创业的意识,但往往因为自身残疾情况,又不愿主动走出去与人交流,不能主动发现创业的机会或者错失创业机会。
残疾人创业困难的外在原因
其一,不能得到家人、朋友的支持。很多残疾朋友一旦提出自主创业,首先会遭到家人、朋友的反对,他们认为残疾人自身行动不便,需要别人帮助,很多事情是困难的。另外很多残疾朋友家庭本身就不富裕,为给他们治病,家庭没有什么积蓄,经济已经非常困难,根本就拿不出资金来给他们创业。大多数家庭认为社会能给他们安排一个工作就很满意了,不需要创业。其二,没有一个平台给他们提供创业项目。纵观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会发现鼓励大学生、下岗职工自主创业的激情是高涨的,各级政府、各级组织都积极组建创业平台给大学生和下岗职工提供机会。但是残疾人群体,就没有这样的平台来支持他们,这也捆绑了他们的手脚,使他们的自主创业难上加难。
如何激发残疾人创业
一、重点做好旅游产品开发和侯磊《优化人生》格言的附带产品开发,以XXXX老师为重点合作对象,做好剪纸作品的文化内涵开发工作,同时把古月民间艺术手工制作坊做好,做大做强,以此为切入点做好向实体方向的转型工作,力争在2月底前完成样品的开发,紧紧围绕平山做文章,在逐步扩张。
二、继续做好社区商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开发和体系建设,加强与石家庄市商务局的密切合作,把该项目做成全国商务系统的典范,再回去3月中旬完成前期筹备工作,4月中旬召开新闻会,正式启动。
三、加强与校园团队的合作,协助做好校园一卡通的发行和系统升级,做好高校团队的组建,5月中旬前完成高校文艺、创业、公益三大团队的组建,为其他项目的发展做好后备工作。
四、把民间特色店的筹备作为古月民间艺术手工制作坊的实体型发展的大事来抓,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并作为省重点创业项目进行推广,继续做好下岗女工、大学生、残疾人和农村妇女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项目扶持工作,加快小型加工厂的组建,为政府就创业问题提供典范和参考。
五、利用策划优势,继续外部策划服务工作,但必须围绕公司自身发展来进行,做好当前“世界珍稀动物昆虫标本展”、“中国汽车模特大赛”现有活动的组织,以及联合河南、北京、河北等相关媒体为在河北的河南企业家宣传提供支持和帮助,联合河南豫商联合会等单位组织相关开展“我的家乡在河南、豫商风采”形象宣传推介和评选活动,为河南企业做点应有的贡献。
六、对其他需要公司提供策划服务的单位,在前期没有费用支付的情况下,一律不再考虑合作。
七、加快旅游年票的发行工作,力争在五月中旬前完成。
创业培训网络覆盖城乡
据悉,截至去年底,无锡市已建立3家省级创业培训基地、3家市级创业培训基地、58个创业培训教学点,构建起市、区两级,覆盖城乡各地区各类对象的立体式创业培训网络。与此同时,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的加强建设,提高了各类创业培训质量。近年无锡市创业培训主要采用的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群体分别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三种创业培训。全市今年共开展GYB 培训8388人,SYB培训6575人,IYB培训450人。2009年三种模式创业培训互为补充,齐头并进,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0.5%、62%、 160%。
与往年相比,创业培训的对象大大扩容,从最初以本市失业人员为主向在校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妇女、残疾者、转复军人、即将刑释解教人员等各类群体对象拓展。全市各地区的妇女、农村劳动者、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培训数都较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
后续扶持更助一臂之力
光是创业意识、能力的培训,显然不能满足创业者的需求,为此,2009年,职业培训指导部门探索建立了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工作机制,全面启动了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创业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利用专业的评审手段,组织专家对所征集项目的市场空间、投资回报、风险控制、政策环境等情况进行评审论证,将合格的创业项目建库对外。至今共征集入库并对外项目235个。先后于4月24日、11月18日举办两期大型创业项目推介会,印发2期创业项目汇编近万册。在此基础上,利用劳动保障网络向社会各类创业者公开推介创业项目。各地区先后举办不同规模的项目推介会近10次,全年有800多名创业者选择了项目库的项目实现了成功创业。
全市还建立了包括服务业、生产制造业、网络电子业等各种行业类型的60家创业实训基地。根据学员的创业意向,向其推荐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实训基地供学员选择实训。实训学员利用1―3个月的时间,通过了解企业生产过程、销售方式、服务内容和内部管理等各个主要环节,为自己制定创业实施计划、创办企业提供借鉴和帮助。创业实训启动以来,全市已有112名学员报名参加了实训。
无锡市各地区还建立了包括政府部门专家、院校教授学者、行业专家、创业培训资深教师、企业家等各类对象的创业指导专家组,共有专家81位。创业专家指导组主要开展创业项目评审、小额贷款 论证、开业指导、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供志愿服务。通过集中开展大型“会诊”活动,在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咨询室固定提供“坐诊”服务,与创业者“一对一”服务、通过咨询热线电话服务等形式,为创业者及时解决创业道路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2009年5月份起每月18日的“创业者活动日”,更是成为创业服务的一个品牌,受到全市创业者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分类培训内容各有侧重
2010年是无锡市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达标验收年。无锡市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各项工作将迎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考核验收。2010年全市创业培训目标任务是1万人,无锡市将按照不同对象对培训的不同需求,分类对已创业者、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妇女、农村劳动者、残疾人等各类对象开展不同层次的创业培训。积极与有关技能培训单位合作,探索开展定向式的创业培训。重点对农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的方式方法进行调研,为外来农村者在无锡市创业创造条件。着力开拓针对已成功创业者开展的“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促进小企业发展壮大。
一、基本原则
1.社会公平原则。由单纯扶持农民创业扩展到城乡低收入家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持证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和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带动更多的城乡居民实现创业致富。
2.分类指导原则。立足长远发展,突出主导产业,遵循市场规律,适当延长贴息年限,并区别不同创业项目和创业群体分年度按比例贴息。
3.便民高效原则。由市财政按年度贴息补助改为还贷时直接贴息。
4.责任追究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监督审计,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把好事办好。
二、贴息范围
凡具有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持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市民政局在册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居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具有经济开发区常住户口、有意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用于发展生产、自主创业的贷款均可以申请财政贴息(每个家庭只限一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私营业户创业贷款也可申请财政贴息。但上述人员或组织用于企业入股、看病、上学及改善居住条件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的贷款不列入贴息范围,已连续两年享受创业贷款贴息的城乡居民五年内不再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三、贴息期限和标准
1.城乡居民创业贷款贴息年限为1年,投资回收期限长的可延长至2年。贷款3000元至10万元的予以贴息,其中第一年市财政贴息50%,第二年市财政贴息40%;贷款不足三个月或逾期还贷的不予贴息。持证残疾人、在册城乡低收入家庭居民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首次创业的,其创业贷款市财政予以90%的贴息。
2.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逐步调整市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直补政策,鼓励其通过创业贷款来拓展组织规模,带动农民致富,其贴息贷款额度提高到30-50万元,市财政两年内给予90%的贴息。
3.新创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达到100人以上的,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市财政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2年贴息。
四、工作程序
1.自主贷款。有意创业的相关人员或组织直接向户口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或其它金融机构提出创业贷款申请,由相关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发放贷款。
2.申请贴息。借款人在收到贷款后,先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将本人相关信息登记备案,村(居)对借款人的信息核准后,统一汇总向区管委提出贴息申请。管委根据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每月一次集中到村或企业实地审查创业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在管委及所在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经办人员填写《市全民创业贷款贴息审批表》,在管委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借款人留存,并将审批表每月一次报市理事会办公室备案。
3.审核批准。管委于每月5日前将下月到期的创业贷款申请贴息名单报市理事会办公室。每月20日前,市理事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下月到期的全民创业贷款项目集中进行审核。
4.拨付资金。市理事会办公室将下月贴息名单汇总至相关金融机构,市财政局于每月1日将当月贴息资金拨付到相关金融机构。
5.直接贴息。借款人持《市全民创业贷款贴息审批表》按期归还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理事会提供的名单和借款人审批表确定的贴息比例,扣除市财政贴息部分,借款人只需归还本金和本人应负担的利息;属分期还贷的,相关金融机构在借款人最后一次还贷时扣除市财政贴息部分。
6.资金调剂。管委对贴息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在市分配贴息资金限额内统筹安排调剂。
以上工作程序和贴息办法适用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的全民创业贷款,2007年的创业贷款贴息仍按原规定办理。
五、违规责任
申请创业贷款贴息的城乡居民,凡有擅自改变贷款用途、贷款后供他人使用、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贴息资金、到期不归还贷款本息、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对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等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贴息资格,且今后不再列为贴息对象。
六、组织领导
1.管委成立全民创业扶持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民创业扶持基金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服务、情况汇总和监督考核。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管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全民创业扶持基金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