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资产基础估值法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7 16:16:4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资产基础估值法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资产基础估值法

第1篇

一、资产评估增值的确认

资产评估增值的确认,是进行税务、会计处理的前提。上讲,确定资产评估增值,包括确认增值额和增值额的入账时间。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资产评估的增值或减值,应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被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的金额为增值额或减值额,以报告的批准时间为入账时间。实务中,资产评估是评估单位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估价的过程,评估基准日与被评估企业的调账日并不一致。从基准日到评估报告批准日期间,被评估企业的资产还会发生变动,因此,入账时间实际上应为企业的调账日,增值额须以批准增值额为依据,视评估期间资产变动情况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1、评估期间资产数量增加,增加部分按取得资产的实际成本确认其价值,与评估增减值无关;

2、评估期间资产数量减少,资产减少的价值,已不包括在调账日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减少原价值应确认的增减值,不再调整;

3、只有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发生增减值而且调账日仍存在的资产,必须在评估报批准增减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现举例说明调账日评估增值额的最后确认。

例1 某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2001年9月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11月30日为资产评估调账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中房产类原值5000万元,已提折旧2500万元,评估确认原值5200万元,折旧2500万元;流动资产中原材料1000吨,账面余额420万元,评估确认值483万元。评估期间房产折旧80万元;购入材料500吨计210万元;领用材料600吨。该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材料成本。调账日有关资产增值额为:

1、房产类评估增值率=(5200-2500)÷(5000-25000)-100%=8%

调账日入账的增值额=(5000-2500-80)×8%=193.6(万元)

2、原材料评估增值率=(483-420)÷420=15%

调账日原材料账面余额=420+210-420÷1000×600=378(万元)

调账日入账的增值额=(378-210)×15%=25.2(万元)

由于《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如果改制企业已报批实施新会计制度,有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在资产评估和确认评估增值额时,应特别注意,增值额应是评估值大于原资产账面余额的差额,而不是大于原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二、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第77号)中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地调整有关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该文件从1997年7月1日起执行。此后,为了解决企业在执行中提出的问题,1998年4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以财税字[1998]50号文了《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文件的适用范围,指出通知仅适用于内资企业,其中第四条只适用于股份制改建的内资企业。第四条规定,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账户的价值并据此提取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应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并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将有关纳税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进行纳税调整,调整的有两种。

1、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建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综合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建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不分资产项目,均在以后纳税年度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整每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两种调整方法各有优缺点。使用第一种方法,要求评估增值必须按增值资产的种类、项目逐一调账,并在折旧或摊销时,分别计算折旧额或摊销额中属于增值额折旧或摊销的份额,并应设补充登记簿进行分类、分项登记,年终计算应纳税所得时,根据补充记录汇总,调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方法,计算准确,贴近实际,但记账的工作量较大,评估增值的资产项目不多的企业或采用分立、合并改建方式的企业适用这种方法。使用第二种方法,是根据纳税调整的规定年限,将资产评估增值额平均在每一个纳税年度分摊,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额。这种方法简单实用,但合理性、准确性差。资产评估增减项目、种类繁多难于一一对应的大型企业或采取整体改建的企业适用第二种方法。

三、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

(一)评估资产调账日的会计处理

内资企业改建为股份制企业,在调账日对评估资产的增值或减值确认后,应将资产评估价值与其相对应的资产原账面余额进行调账。如果是流动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或其它资产,应将其净增值或净减值直接调增或调减各对应账户的余额;如果是固定资产净增值或净减值,则应分别按原值和累计折旧的净增减额,相应调增或调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户的余额。如为净增值,还应按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记入“递延税款”账户,按其与应纳所得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账户。依前例(1),调账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936000元

贷:递延税款 638880元

资本公积 1297120元

借;原材料

252000元

贷:递延税款 83160元

资本公积 168840元

若改建股份制的已经执行了《企业制度》,还应注意,已提取了“减值准备”的资产,评估后有的产生了净增值,说明该项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按对应的账户分别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账户,贷记“投资收益”、“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

(二)评估增值递延税款的确认与会计处理

极据财税字[1997]第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股份制改建,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以1997年7月1日为界限,7月1日以前改建的,评估增值已折成股份,按税法规定,不再缴纳所得税,将其全部增值额计入资本公积,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计提折旧。7月1日以后改建的,评估增值不折成股份,按税法规定须缴纳所得税。改建后的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时,应区别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1、按评估资产原账面价值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评估增值部分不计提折旧,其价值不能实现,因此,不评估增值的递延税款,调账时将增值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账户,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折旧率分期计算,将增值额从“资本分积”账户向“累计折旧”账户逐步转销。

例2 某企业2000年8月1日进行股份制改建,10月1日为调账日。其中,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360万元,已提折旧180万元,评估确认原值384万元,累计折旧180万元,折旧年限10年,采用直线折旧法(假若不考虑净残值率)。改建后的企业按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计提折旧,其会计分录如下:

评估调账日

借;固定资产 240000元

贷:资本公积 240000元

每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等 30000元

贷:累计折旧 30000元

每月转销增值额时

借:资本公积 2000元

贷:累计折旧 2000元

2、按评估增值确认后的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评估增值部分在计提折旧时增加了折旧费用并能从实现的收入中得到补偿,因此,在调账时,应计算未来应缴纳的所得税,并在每年计提折旧时进行纳税调整,结转递延税款,依例2,其会计分录为:

评估调账日

借:固定资产

240000元

贷:递延税款 79200元

资本公积 160800元

每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等 32000元

贷:累计折旧 32000元

每年结转递延税款时

借:递延税款

792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7920元

每月转销资本公积时

借:资本公积 1340元

第2篇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固定资产;财务会计;会计处理

在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上,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无异,区别仅仅在于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差异,如会计制度与增值税法中对于固定资产内涵的规定不同。而会计制度与税法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其具有各自不同的最终目的以及遵守原则,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导致其会计处理的不同。鉴于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金融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对会计制度与税法对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进行详细地了解及掌握,现进行如下分析。

一、会计处理差异原因分析

1.重视实质的会计制度及税法的法定性

随着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其中一项新的会计核算总则为实质重于形式,此项规则表明当交易的实质与法律形式之间存在差别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实质情况进行核算与反映,而不是依靠法律形式。但是在税法中,对于此类状况的会计核算则遵循的是法定性原则,因此在企业纳税额与利润总额的核算中,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如,在企业会计处理中,除了在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外,对于各项计提减值资产不能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但是在对待处理的财产损失进行处理时,必须在经过企业的申报以及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将其作为税前列支。我国会计工作人员在对两者之间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时,主要采用的是会计制度与税收分离的方式,也就是说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则存在差异的情况时,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主要以会计制度作为参考,在纳税处理时再根据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谨慎性的会计制度及税法据实扣除

企业会计人员在对不确定因素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具备一定的职业判断力以及谨慎性,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损失,也就是说既不能不高估资产收益,也不能过于低估负债或费用情况。会计处理中的谨慎性原则主要指的是,当会计人员对各种不属于资产所作的计提减值准备,并且按照会计制度中计提的资产来对准备金进行控制,从而便会减少企业收益,但是若按照谨慎性原则所提取的减值准备金,在税法制度中不得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主要原因在于税法中所遵循的原则是据实扣除,简单地说就是所产生任何损失与费用只能是真实发生的,若对于损失与费用在无法确认的情况进行申报扣除则可能被认为是偷税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会计处理中所进行的各种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定,由于此判断不属于真实发生的事件因而在税法中不得扣除。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简单的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主要指的是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中可知,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能够根据自身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与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自主地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但在税法中,除了国务院财政及税务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外,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的最低年限进行了如下规定:其中对于房屋等建筑物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20年;电子设备折旧计提最低年限为3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生产设备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10年,而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计提最低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家具、工具等,计提最低年限为5年。这些规定则表明会计制度与税法对于折旧计提年限不同。除此之外,我国行业财务制度为了能够对利润进行调整,会限制企业利用折旧年限的长短,且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强制性对折旧年限进行统一规范。从而便导致企业在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确定时不得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与客观需求作出利于企业的会计处理。近年来,企业为了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改变人类生态环境以及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并且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大部分企业加快对相关设备的更新速度,尤其是淘汰落后过时设备速度加快,因而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远远提前于行业标准。因此,这就要求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中应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以此来激活企业的主动性与责任心,使其尽快地摆脱行业对于折旧年限的限制。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处理中应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与发展条件,同时在环境、技术以及地域的条件下,对企业折旧年限进行公平公正的制定,旨在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企业成本及折旧。

三、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

对净残值进行预计主要指的是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主要指的是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与基础值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之间的比例。该企业的实际残值率在1-2%之间,远远低于预计残值率。同时对于不同固定资产的类别其残值率之间也存在极大的差别,例如电子设备与电缆。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对于环境要求的增加,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设备进行处理时会显著地增大其处置成本。其中低于带放射源的设备在会计处理上可能出现绝对值成负数。因此,企业在固定资产残值进行处理时应该根据实际处置不同类别进行会计估计,在处置的过程中即便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也会存在很大差别,因而就需要谨慎地把握资产所占比例、收入差别以及影响程度。除此之外,当固定资产全寿命使用周期结束时,应该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使得在会计处理中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但可以通过一定方法进行调节,使会计处理方法不仅能够满足我国税收法规与国际化接轨,也能有效地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通过对财务会计处理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有利于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最终真正地做到内外统一。

第3篇

浙江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起步较早,2005年起积极展开工作探索。2009年开始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开展财政扶持政策和财政支出项目的评价。从原来的财政支出项目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向逐步构建“事前目标设立、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转变,从原来单纯的财政支出项目评价,向财政政策和项目评价转变。

绩效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因此评价报告的质量尤为关键。影响评价报告质量的因素很多,从评价方法上看:有评价工作组评价和委托中介机构评价。对于评价工作组评价,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部门(单位)开展的评价,都是抽调与项目有关的专家或人员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评价,客观上使评价结果“报喜不报忧”。因此,要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第三方评价是方向、是重点,即委托中介机构评价是主要选择。浙江省从2006年始,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做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

为配合全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多次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进行沟通,详细了解该项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积极推荐相关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06年,省财政厅下发了《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条件、工作内容、评价程序、委托协议、委托费用、回避制度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省资产评估协会及时把相关信息向行业进行传达,配合省财政部门举办全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培训班及专题研讨会,加大全省资产评估、会计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该项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已逐渐进入良性运行的轨道,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绩效评价的专业胜任能力逐步提高,各级财政部门对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该项工作的信任感增强。可以预计,今后我省将有越来越多的财政支出项目需要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来进行评价。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218家中介机构入库,其中专营资产评估机构23家,兼营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195家,2010年,全省共有98家中介机构参与了338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左右(其中,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收入约300万元,市县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收入700万元左右)。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参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不仅拓展了资产评估的业务领域,锻炼了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能力,评价报告的质量也得到了逐年提高。现将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做法作一介绍,与同行探讨。

二、浙江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规范制度

2006年,省财政厅下发《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并从2006年起着手建立和完善全省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2008年,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操作流程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在具体实施评价时,严格按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填写绩效评价工作底稿,以规范有序地开展评价。

(二)加强培训

绩效评价不同于审计,中介机构审计侧重于财政资金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把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描述清楚,并提出相关建议。而绩效评价不仅评价财政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更主要的是评价项目实施各环节相应人、财、物的支撑及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项目实施绩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因此绩效评价范围更广、要求更高。为提高中介机构的业务操作能力,浙江省评协和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采取业务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专家讲解和中介自身现身说法相结合、案例分析与工作要求相结合的方式,先后4次共8期,对中介机构近2000人次进行了培训。邀请绩效评价工作做得好的机构针对接受委托任务后如何组织实施评价、如何把握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有关内容,在培训班上作了系统的、现身说法式的讲解。2010年,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在认真整理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如何撰写评价报告”为专题进行讲解,得到了学员的充分肯定。

(三)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绩效评价目的在于应用,促进部门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管理和财政支出的绩效,推进财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因此评价工作的质量是关键点、是生命线。为切实提高中介机构评价工作质量,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

1.站准工作角度。部门(单位)是政府具体公共职能的受托人,也是公共资金的使用人,因而他们对公共资金的使用效果负有责任。根据受托责任原则,部门(单位)理应对委托方——政府负责,加强对本身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评价来促使其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中介机构评价也应对政府负责,无论是财政部门委托,还是部门(单位)委托,中介机构都应站在政府角度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这一点非常关键,在每次项目委托、培训班或座谈会时也都被反复强调。

2.稳定评价人员。要求中介机构加强绩效评价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勤钻研、肯吃苦的绩效评价人员,原则上在杭入库的中介机构里从事绩效评价的人员不少于6人,非在杭入库的中介机构的不少于4人,并确保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4篇

信息产业的技术基础

信息产业的发展和其它产业的发展一样,都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世界科学技术 发展的历史表明,每一次产业革命,都是以物质机器的发明为基础的。第一次产业革命的物 质机器是蒸汽机;使人类进入了工业时代;第二次产业革命的物质机器是以微电子技术为基 础的计算机,使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从机器发展的角度来看,今天人类已经从物理机器的 时代,走到了信息机器,也就是计算机的时代。从科学发展的角度来看,人类已经从物质科 学时代进入到了信息科学的时代。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等可以归入理论信息科学的范畴 ;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控制技术等则可以归入技术信息科学的范畴。

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现状是:我们可以研制出很高性能的计算机及通讯与家电设备,就 是缺少核心的东西,国产的“?quot;片;我们可以研制出各种绘图机,缺少的也是核心的东西 ,国产的喷墨“头";我们可以研制出多种多样的嵌入式遥感系统,缺少的也是核心的东西 ,高性能的国产传感“器"。归根到底,我国的信息产业的发展,与国外的相比,不足的根 源就是微电子技术的差距太大。

信息产业的物质机器计算机是由硬件与软件两部分组成的,而软件是在硬件的限制下发 展的,即硬件的水平将决定软件所能达到的水平。特别是现在,科学工作者正在把生命作为 一种智能计算机来理解的时候,第三次产业革命的物质机器,估计将是全面具有类人智能的 计算机。它不仅在计算速度上将达到并超过人脑的两亿亿次计算速度,而且还具有类似人脑 那样的智能以及类似五官系统的“眼,耳,鼻,舌,身"等。这些能不能仅仅通过常说的计 算智能(ComputationalIntelligence)的形式体系,也就是基于连接机制和基于进化机制 的人工智能形式体系就能解决,还很不清楚。不过,由于人脑的基本成份的95%是水,人体 的主要元素是氢,氧,碳,氮,钙和一些盐类,再加一些微量元素,如铁,镁等。能听说读 写,会感知世界与改造世界的人就是由这些基本元素的原子级的巧妙构造而来的,人们正在 从纳米技术,生物技术,MEMS技术与机器人技术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希望能从原子和分子级 的设计上来实现第三次产业革命,使人类进入智能时代。

微电子技术是无法回避的

作为现代信息产业技术基础的微电子技术包括芯片制造技术与设计技术,主要体现在加 工设备,加工工艺,封装测试,批量生产以及设计创新的能力上。加工设备的能力可以从硅 园片的尺寸大小与硅芯片的特征线宽水平来衡量。目前,芯片加工设备正在从200毫米硅园 片加工设备向300毫米硅园片加工设备过渡。从芯片特征线宽来看,目前,0.18-0.25μm芯 片已进入批量生产阶段,估计2002年将达到0.13μm,半导体设备厂商正在积极进行努力, 研发100nm技术的加工设备。芯片厂商不仅在继续缩小芯片的特征线宽,以提高单功能芯片 的集成度;而且已能开发能在一块芯片上集成多种功能的加工工艺,将应用系统集成在一块 芯片上而成为系统芯片(SOC)。要发展我国的信息产业,有关微电子技术的这些问题都是 要尽快解决才行的。

为了迎接下一次产业革命,人们也早已在加速改进为实现纳米技术目标所需的工具。19 81年IBM公司发明了“扫描探测显微镜"(SPM),使技术人员能够通过一个超级尖端来施加 电压,从而移动原子。“原子力显微镜"也是由IBM公司开发的,它能够生成单个原子的表面 状态图像,科学家们因而可以获得有关物质如何运动和在原子及分子水平上相互作用的新知 识,这意味着他们现在能够把不同的分子彼此连接起来。由于纳米技术是在原子与分子级上 进行设计来实现人们所希望的类生物的智能产品,人们预计它将使人类从信息时代进入智能 时代。由于第三次产业革命的科学技术:光电子学,纳电子学,分子电子学和量子信息等, 都需要采取由微电子产业发展起来的半导体微加工工艺技术,微电子技术不仅是信息产业革 命的需要,也是下一次智能产业革命的需要,所以发展微电子技术是无法回避的。

自主芯片设计是无法回避的

近些年来,由于芯片的集成度已经上升到硅衬底能代替印制板(PCB),过去用若干物 理组件在PCB上实现的复杂的电子系统,现在已能用若干IP(IntellectualProperty)核在 硅衬底上实现,微电子技术已经从VLSI走向系统芯片SOC(SystemonChip)的新阶段。由于P CB系统的设计与验证主要是PCB上的物理组件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不是物理组件本身的设计 与验证。物理组件一般是只能选用而不能修改的;如果没有合适的物理组件可用来实现系统 的功能时,则就要进行相应物理组件的ASIC或FPGA设计。对SOC来说,由于组成它的IP核具 有可修改性,在当前的SOC设计中,利用了IP核的可修改性带来的灵活性。但IP核的这个与 物理组件在应用上的差别,不仅带来了SOC设计与验证的复杂性,而且也形成了提高SOC设计 效率的障碍。那么,能不能使SOC的设计与PCB系统的设计类似,只有IP核的合并与互连布图 验证呢?在SOC设计中要实现PCB系统设计中物理组件只能选用不能修改的原则,也就是相当 于要将IP核设计成一种只需选用不需修改的可重用IP核。像PCB系统通过物理组件的积累形 成物理组件库那样,对于SOC也要通过IP核的积累形成IP核库。顺便指出,IP核是可以参数 化的,利用这一点,可以提高它的派生能力。还有,总线是PCB系统通信的主要结构,在SOC 中也需要采用这样的技术。总之,要参照PCB系统的设计策略,就是要像物理组件的设计与P CB系统的设计能分开进行那样,按照即插即用的SOC设计目标,IP核的设计与SOC的设计也应 该是能分开进行的。实现的关键就是如何能建立一些不需修改就能重用的IP核?以及如何使 这些IP核适合应用领域的要求,能构成优化的SOC产品?换句话说,为了充分利用设计重用 的好处,必须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可重用构件的设计;二是重用已有构件的新系统的设计。

现在国内已经有用国外的IP核进行SOC芯片设计的,如果总是这样作,我们的SOC芯片设 计就要受制于别人的IP核;就相当于现在总是用国外的芯片进行计算机设计,受制于别人的 芯片一样,会防碍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所以,自主设计芯片是无法回避的。

四大竞争需要大联合

第5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估值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0-0032-04

前言

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方法,而资产估值是否合理则是影响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因素,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具有重要影响。为此,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资产估值工作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阐述资产估值概念,在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有企业中发展的正当性的基础上,探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资产估值的方法。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概述

(一)混合所有制及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的界定,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考察。从宏观层面看,是指社会所有制结构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即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并存与共同发展,可称为社会的混合所有制,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是一种社会的混合所有制。从微观层面来看,是指不同所有制成分所联合形成的企业所有制形态,可称为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它包括许多具体的所有制形式,混合所有制只是许多的企业所有制中的一种类型,它是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产权主体共同投资参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和经济形式,是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性质的产权形式,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及其他社会法人产权等产权形式间的联合或融合。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就是国家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经济,通过一定的手段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

(二)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分析:(1)为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合法性。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到国有企业中的实质就是将股份制作为企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并对其进行改革的过程。在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多数国有企业在其组织形式上均进行了公司制以及股份制的改革,由此可知,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在我国已普遍存在了。从微观层面来讲,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均不是单一的,而是混合所有的,而基于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企业则可以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的组织形式与实现形式进行良好适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大量正处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提供了制度上的合法性。(2)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以及其对国有经济的主导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均会借助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资本功能而体现出来,进而全面促进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例如,2004年,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同香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共同投资建成了北京地铁4号线,其总投资约153.8亿元,引资约46亿元。由此可知,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国有企业在国有经济中的影响力与控制力将会通过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资本功能的发达而进一步展现出来。(3)加强公司治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之一便是打破行政垄断以及自然垄断等行业对国有资本长期占有的局面,进而通过合理定价并增量吸收相应比例的非国有股份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混合所有制格局,从根本上提高国有企业对国有资本的控制能力和公司治理能力。为了进一步了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核心内容,下文则以资产估值为研究对象,对其内容及其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作用展开说明。

二、资产估值概述

资产估值即资产评估,是指在充分遵循公允或法定标准及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借助科学的方法,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在将货币作为计算企业权益的统一尺度的基础上,对在某段特定时间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基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资产估值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现实性。基于现实性的资产估值是指将时间参照选为估值基准日,并以此时间点的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对其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办法。(2)市场性。市场性是指国有企业资产估值与其他会计活动相区分的显著特征,如资本者权益与劳动者权益的计算等。(3)预测性。预测性是通过对资产在未来的潜能进行说明,进而反映出当前企业的实际资产情况。(4)公正性。公正性实际上是指估值当事人个体的资产估值行为所具有的估值独立性,估值当事人的资产估值行为主要为企业各项资产业务的开展提供相关方面的服务,而并不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在某一方面的任何单独需要。(5)咨询性。咨询性即决策性,是指资产估值结果能够为企业的相关资产业务提供更为专业的估值意见,进而对企业股东关于企业的各项决策提供资产评定与估算方面的支持。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资产估值的作用

我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进一步指出,以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发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国有企业将全面转变为公司制企业。在这一政策方针的支持下,我国的大批国有企业将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前,需要对原企业资产进行科学估值,从而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现状进行真实了解,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因此,资产估值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作用分析如下。

(一)资产估值是明晰国有企业产权的重要保障

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对原国有企业进行资产估值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利,而且也改变了原国有企业产权代表不明确、产权主体模糊和经营权无法得到落实的情况。通过对企业资产进行有效估值,进而将各个投资方(股东)的出资额准确地确定出来,并在明确各投资方的责任,实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产权清晰与责权明确的目标。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在进行以产权转让、中外合资以及股份制改革等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由于企业对其原有资产的核算是以其历史成本的账面净值进行计价的,并未将资产增值的问题考虑到资产核算当中,而对于预期收益以及无形资产等因素也未予以充分考虑,增加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

(三)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必要条件

由国有企业资产估值管理办法可知,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前必须对其当前资产进行估值和确认。资产评估机构以约定的时间为基准,根据企业资产估值的目的,在对被估值企业资产进行评定估算后,给出资产估值报告。将资产估值报告传给委托单位审查,而后,再由委托单位报当地资产估值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确保估值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的基础上,使被估值企业的资产顺利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而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必要的基础和前提。

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资产估值的方法研究

(一)资产估值范围的确定

资产估值的范围通常是以企业资产估值的目的来确定的,估值的目的不同,其资产估值的范围也不尽相同。具体分析如下:若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对原国有企业进行全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则需要对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估值。在估值过程中,既要考虑企业历史资产的账面价值,也要将账外资产予以充分考虑;既要将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对其生产和经营予以一定支撑的资产纳入考虑范围,又需要考虑到并未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产以及企业的闲置资产。同时,还需将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企业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充分考虑。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对以下5类资产进行具体估值:(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企业的土地、管网以及机械设备和房屋等;(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主要包括了货币资金、短期证券以及存货等;(3)专项资产。专项资产主要包括了在建工程以及专项物资;(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了可确指以及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劳动力价值、知识产权等;(5)长期有价证券。长期有价证券主要为经营性长期资产。

(二)资产估值程序

1.申请立项。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展开其资产的估值工作。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以后,向与其同级的资产估值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的资产估值立项申请书,其中,存有特殊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立项。而后,资产估值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所提交的资产估值立项申请进行核对和审查,对于符合估值条件的予以批准,并下达立项申请。

2. 资产清查及评定估算。资产清查与评定估算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核心环节,不仅关系着企业资产估值的结果,而且对于企业整体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成败也具有重要影响。

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清查的结果,通过选择适当的估值方法,对其所要负责估值的国有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向委托企业出具资产估值报告书。在进行资产评定估算时,企业在配合估值单位相关工作的同时,还应监督评估机构做好资产评定估算的以下几个步骤:(1)估值方案的制定。估值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企业资产估值的范围、内容以及估值的重点项目和估值方法等。此外,在进行估值方案的制定时,还需将估值的时间安排、估值步骤等予以充分考虑。在此基础上,明确企业资产估值的组织领导以及各个估值人员的估值分工,并对估值的质量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估值方法的科学性和估值结果的可靠性。(2)资料收集。资料收集工作的实质就是对企业资产估值时所需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的过程。所收集的资料除了来自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清查外,还应对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资产估值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资产的历史资料与资产在现行市场的价格资料和企业的历史经营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同时,评估机构还应对国有企业在进行资产估值后的预期收益与资产估值时所需的各类经济参数进行搜集和整理。(3)评定估算。评定估算工作实际上就是对国有企业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确定的过程。根据资产清查的实际情况,确定出最符合企业当前资产现状的估值方法。在结合所收集到的资料的基础上,对所确定的基本估值方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使估值结果尽可能地接近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4)出具估值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单位进行资产估值的内容以及资产估值结果的最终文件即资产估值报告。通常情况下,企业的资产估值报告主要包括了说明、基础数据以及最终结果和评估机构在进行资产估值工作中所积累的相关经验以及遇到的各类问题和估值附件等。在企业方面,需要委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机构制定估值报告的过程进行监督,对于其中与企业实际资产价值明显不符的资产项目应及时提出,并提交给资产估值结构,经核实无误后,对此类资产价值进行重新估算。

3.验证确认。验证确认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资产估值的最终环节。当国有企业收到由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估值报告后,移交其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估值结果上报至企业所在地的资产估值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资产估值的行政管理部门方面,其通过对接收的资产估值结果进行审核、验证和确认,进而向即将改制的国有企业下达资产估值结果的确认通知书。此后,国有企业便开展了全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三)国有企业资产估值方法

就现阶段而言,较为常用的国有企业资产估值方法主要包括了收益现值法、清算价值法以及重置成本法。

1.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对所要估值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进行估算,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其确定所需估值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估值方法。

P=Ri(1+r)-i

P为收益现值,Ri为第i年的纯收益,r为折现率,n为估值期。

2.清算价值法。清算价值是指企业出现财务危机而导致破产或停业清算时,把企业中实体资产逐个分离而单独出售的资产价值。清算价值法就是根据企业当前所有资产的变卖价值对企业自身价值进行确定的一种方法。

3.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则是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以重新购置或是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估值对象为目标,用此过程中所需的全部成本与估值对象自身的实体性、功能性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做差,并将该差值作为估值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估值方法。

各种资产估值方法的适用条件及优缺点如表1所示。

以上三种方法均存在于不同的适用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将各种方法结合在一起使用,但要保证每种估值方法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保证估值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验证性。整体资产估值和单项资产估值存在一定的区别,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假设前提和估值方法。这主要是因为,单项资产估值对象一般是单纯的一项资产,例如,一台设备、一件厂房等,它们不管数量多少,最大的特点是不能形成一个有获利能力或生产能力的有机整体,所以一般适用重置成本法。但整体资产估值的对象是一组具有获利能力或生产能力的资产的组合,且它们相关程度高,只有组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其重大作用,这样的资产组合很难在市场上找到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而且往往涉及到无形资产,故不能使用重置成本法,而应该通过预估其未来收益,采用收益现值法最为恰当;当然,对于濒临破产的企业,一般采用清算价格法。

五、对国有资产估值时需注意的问题

国有企业资产估值时需注意各类问题,一方面可以使资产估值的结果更加贴近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另一方面也为国有企业后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前提。

(一)避免仅以净资产作为混合所有制资产估值的基础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形式是管理层收购(MBO)或经营者持股的做法,无疑,这一改革对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企业管理者自卖自买、自行定价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表2是部分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有关资料。

从表2中可见,通过管理层收购的价格及其与每股净资产的比较,显示了我国上市公司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严重的“净资产情结”,它们在改革过程中根本不进行资产估值或者即使进行估值也不按照估值结果操作,存在很大的资产流失的空间和可能。所以,要综合考虑各个因素,不能仅以净资产作为估值依据。

(二)避免以清产核资替代资产估值

清产核资的实质是对其现有的存量资产进行的盘点和清理,确保企业的账物相符,并将价值标准选定为企业的历史成本,进而对企业资产进行确定的一种方法。资产估值是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借助科学的评定估算方法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重新的评定估算,其考虑的不仅是企业资产自身所拥有的价值,还需将其使用资产所产生的预期收益以及货币的时间价值等纳入资产估值工作当中,所反应的是企业当前各种形式资产的总价值。因此,并不能将清产核资视为资产估值而将其进行取代。

(三)估值方法的合理选择

就现阶段而言,企业资产估值方法主要包括了收益现值法、清算价值法以及重置成本法等。在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由于需要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估值,而所选用的估值方法根据企业资产类型的不同也存在着较大差异。例如,当评估机构对“商誉”这种无形资产进行估值时,由于其实质是一种无确指的无形资产,同机械设备等其他有形资产相比,并不具备账面价值,因此,可采用收益现值法对其所具有的价值进行计算。而对于机械设备和专项物资等有形资产而言,则可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其所具有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四)资产估值过程中所选取的参数和指标要高度统一

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估值时,所选取的各类技术参数以及经济指标除了需要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程度后,其口径还需保持高度一致。否则,最终所得资产估值结果将缺乏可比性,在降低结果可信度的同时,也使得国有资产的估值价值与其资产的实际价值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使资产估值工作本身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五)评估机构的正确选择

资产评估机构对国有企业资产估值的结果不仅需要得到资产估值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有企业自身的认可,而且还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进而增加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性。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前,需要谨慎选择资产评估机构,应通过尽量选取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信誉度的评估机构来提高其资产估值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在选择评估机构时,企业负责人应事先对纳入选项中的各个估值事务所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调查,在充分了解估值事务所的估值经验、人员经历以及估值准确率与估值设备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进而选择出最优的评估机构,以确保在资产估值的初始阶段便为其获得有效而准确的估值结果提供良好保障。

结论

本文通过阐述混合所有制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概念,并对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进行分析,进而引出资产估值在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从确定资产估值范围以及资产估值程序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资产估值的方法做出了系统探析。未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资产估值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力度,对于促进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谢军.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3.

[2] 魏强.借力新型资产估值方式优化企业资本运作思路[J].交通财会,2014,(1):45-47.

[3] 王成吉.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J].商业经济,2014,15(20):10-11.

[4] 刘奇洪.对实行混合所有制的顾虑[J].中国经济报告,2014,4(12):53-56.

第6篇

【关键词】私募基金 股权估值 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种经济评估方法,目的是分析和衡量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并提供有关信息,以帮助投资人或企业管理者改善投资决策或管理决策。发展至今,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估值方法体系。该体系包括以资产为基础的估值方法、以盈利能力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以市场可比为基础的相对估值法以及运用相机索取权估价概念的期权定价法这四大类主要企业估值方法。

一、资产评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以资产为基础的估值方法也称成本法或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法不是将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其整体价值,而是拆分称为一组单独存在的资产,再将单项资产相加得到的总和,也就是说企业每一项资产的价值加总即可得到企业整体的价值。这样看来,资产评估法好像是不正确的,但是我们不难忽略每一种方法都是有假设前提的。资产评估法的假设条件就是由那些整体性较差的资产构成的企业,它作为一个整体的价值增加能力很难进行预测或者根据历史数据其盈利较低,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这些构成资产的重置成本现时可以准确无误的得到,方便将各项资产的成本加总以计算出企业价值。一般的思路主要有账面价值、清算价值、重置价值等。

账面价值是会计上较为常见的概念,通常是指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余额减去该科目的备抵项目所得的净额。

清算价值指的是当企业不再持续经营,“清算”这种情况发生时,企业的所有资产主动或者被动变卖时的价值之和。

重置价值的字面含义是重新购置相同资产所需的成本,但同时也包括重新建造相同资产的情况,是指确定目标企业的单项资产的重置成本,扣除资产的有形损耗、经济艇值和功能性赔值与折旧,作为目标企业净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

二、现金流量折现法

以盈利能力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的思路是,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将该项资产所能获取的未来经济收益流现值的进行加总,而得到的价值总和,其中,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折现率所反映的是通过投资该项目或企业而获得的预期企业收益的投资回报率。该方法就是通过预测目标企业未来所能产生的经济收益,根据获取这些经济收益面临的风险所要求的回报率作为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计算出目标企业的市场价值。

根据企业现金流量的选择不同,本文将贴现法分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红利折现法以及经济增加值(EVA)折现法。而每一种方法均可以分为稳定增长模型、二阶段增长模型和三阶段增长模型。

三、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的基本原理是“同价理论”,即两种相同或类似的资产应该具有一样的价格,该方法通过考察同一行业中类似的企业在市场上的定价来估计待估值企业的价值。使用相对估值法的前提是市场是有效且完备的,因为在这个前提下,可比企业的公允价值才接近其内在价值,从而使估算出的待估值企业价值接近其内在价值。可比公司与待估值公司价值的关联通过价格乘数来体现。价格乘数是某一股票的市价与某一基本面指标的比值,最常见的价格乘数是市盈率。在相对估值法中,企业价值通过价格乘数乘以对应的变量数据来估算。常用的价格乘数包括: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股利收益率等。

四、期权定价法

期权是一种在特定日期内(到期日或成熟日)或者在它之前根据预定价格(执行或实施价格)购买或出售约定资产的权利。期权的标的资产可以是诸多金融或者实物资产中的任何一种。期权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无法通过直接比较的方法对期权进行定价。当两项资产具有相同的风险和预期现金流是,就可以称这两项资产是等价的,而等价的资产必然有等同的价格,否则,套利行为就会产生。据此,我们可以构建一项资产组合,使其风险和预期现金流与待估期权相等,通过计算等价资产组合的价格来确定期权的价格。

期权估值法的一般步骤为:首先是分析企业情况、识别期权;其次,根据期权特征构造应用框架和选择期权定价模型;接下来确定参数和变量;最后带入参数和变量进行计算,估算企业价值。

期权定价模型主要分为二项式定价模型和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前者基于一种简单的资产价格运动过程,该过程认为在任意时间,资产的价格都可上升或下降。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与以往期权定价模型的差别主要是,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成为一种实用的期权定价方法,因为它只依赖于可观察到的或可估计出的变量,从而使模型避免了对未来标的资产价格概率分布和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依赖,投资组合的收益完全独立于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

参考文献:

[1]夏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思考[J].财政金融,2012,(11).

[2]靳磊.私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比较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2,(11).

[3]简慧.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分析金融市场[J].金融市场,2012,(09).

[4]王文挺.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J].金融视线,2012,(05).

[5]刘琨.浅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估值方法[J].公司治理,2012,(04).

第7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市场经济 建议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相关概念

(一)基于价值的会计与基于交易的会计(基于成本的会计) 基于价值会计定义为财务会计的计量以价值估计或者公允价值为基础,并以价值变化作为确认的依据;基于价值的会计支持的可行且更可靠的技术方法的相关会计模式,以交易为基础的会计则侧重于确认标准,计量以交易发生时的实际价格为依据。

(二)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与非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是指在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时,基于最高、最佳使用假设并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作为初始计量的入账价值,并在其后的每个报告日(中期或年度)重新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初始计量的公允价值与每个报告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直接记入利润表(损益表)的有关项目。非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是指与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对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不同的是采用非定期基础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初始价值的计量通常为成本,而非公允价值(除非公允价值与成本一致,这表现在现实条件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与在相关性和可靠性标准权衡下的选择)。在资产后续的会计期间,对符合定条件的资产给予其使用的假设,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将此公允价值与该资产原有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另外的计入利润表(损益表)的有关项目(我国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三)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假定在用与在交易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假定是指被广泛地使用于将被市场参与者,作为使用的一项资产或资产组的价值最大化的一个估值概念。尤其对一些资产,如非金融性资产,资产的最高和最佳使用概念的运用会对其公允价值计量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用(In-use)是指如果一项资产通过与其他的资产,如资产组(如被安装或配置使用)结合使用将提供给市场参与者最大化的价值。在交易(in-exchange)是指如果一项资产主要是基于单一基础而向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该资产的最高和最佳使用就是在交易。

(四)公允价值的定义及估值技术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计量日,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出的价格。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基础,公允价值的概念可作如下解释。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计量是对特定资产或负债的计量,该计量应当考虑资产或负债的特殊属性,如果在计量日资产处于销售或在用,应当考虑资产或负债的状况(位置)和限制。资产可能是单一资产或资产组,这取决于在为运用其他会计公告目的合并(或分解)而确定计量将涉及到哪些资产或负债。价格即公允价值计量假定在计量日,资产或负债在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这里的有序交易就是这样的假定交易,允许那些涉及这些资产或负债的经常性的和惯例市场交易的参与活动在计量日以前暴露于市场;它不是―个强迫性的交易(如一个强迫的清算或廉价销售)。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是在计量日从那些持有资产或负担债务的市场参与者的角度考虑的假设交易,因此,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收到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脱手价”)。主要(或最有利)市场:公允价值计量假定出售特定的资产或转移负债发生在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所谓主要市场是指在该市场上,报告企业将以对于该特定资产或负债而言最大的数量和最佳的行为水平出售特定资产或负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该市场上,报告企业将以这样的价格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以该价格报告企业将最大化为出售资产而收到的金额而最小化为转移负债而支付的金额。主要(或最有利市场)市场,无论任何情况下都应从报告企业角度来考虑,因此,该假定带有一定的主观判断(这也是对现实情况的合理考虑),允许在企业间和企业的不同活动间存在差异。对特定资产或负债而言,如果存在一个主要市场,那么市场上的价格应该代表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而不管这个价格是直接可观察的,还是使用定价技术确定的,都要比计量日在不同市场上的价格潜在地更为有利。市场参与者,即在对于特定资产和负债而言的主要(或最有利)市场上的买者和卖者:独立于报告企业;知识丰富的,对资产或负债有合理的理解,交易是基于所有可便于利用的信息,包括那些可能是通过通常和惯例应有的勤奋努力获得的信息;有能力交易资产或负债;愿意交易资产或负债,也就是自愿而非强制或强迫这样做。在确定市场参与者时,报告企业无须鉴别特殊的市场参与者,而应考虑以下要素来确定区别一般市场参与者的特征,这些因素包括特定的资产或负债;对于资产或负债而言的主要(或最有利)市场;报告企业将在那个市场上交易的那些市场参与者。与公允价值相关的概念还有估值技术。估值技术包括市场法、收入法和成本法。所谓市场法就是运用涉及相同或相似资产或负债(包括一个企业)的市场交易形成的价格或相关信息的估值方法;所谓收入法就是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那些金额转换为一个现在的一个金额的估值方法;成本法是基于当前替换一项资产的服务能力而要求的金额确定的方法。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差异分析

(一)两种计量模式运作机理的差异分析两种计量模式下所采用的计量属性的差异分析所谓历史成本就是所有的资产负债表项目都按其业务发生时的实际价格。在计量日,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出的价格。从上述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的定义描述中可以看出,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计量属性概念。在多数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初始计量的价格是一致的。两者的最大区别表现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具有变动的特性,在不同的计量日会有不同的脱手价格,而历史成本只是一个固定的价格。关于成本和价值的关系美国威廉・A・佩顿教授早在1946年提出:成本和价值不是对立和相互排斥的概念。在取得日,成本和价值实质相同――至少大多数交易如此。当支付的媒介是财产而不是现金,如前所述,取得资产的价值――这一对应的财产的公允市价(Fair market value)计量。实际上,成本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近似的等于取得日的公允价值(Fair value)。成本不是因为它反映了支付的金额而重要;它是作为取得的价值的计量而重要。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应在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和计量时将其进行分类,分为采用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采用非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两类。采用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下,需要在初始确认后的每一个报告日,重新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形成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在非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初始确认

后的期间,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才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形成的调整额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图1)。

笔者认为,在现实条件下,公允价值模式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在两大主要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以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实施成本和收益之间权衡之后的结果,也是考虑了会计要素的不同特点而形成灵活变化结果。因此,不能以此作为反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理由。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无论是在定期基础的公允计量下还是在非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下,都会产生未实现的损益(即计入利润表或损益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产减值损失)。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基于各种必要的假设和判断所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准确、合理与否,成为判断公允价值模式实际实行效果好与坏的标准。而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且日益复杂化的情况下,对公允价值的准确计量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产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是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决定并影响着形成公允价值做出判断的市场广度;公允价值计量所涉及的资产或负债范围;公允价值计量做出判断的市场完善程度;公允价值计量的效率与准确程度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估值方法。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考虑了比历史成本模式下更多的现实经济中不确定因素,这就使得基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程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对不断发展的经济状况所做的更为贴近“经济发展现实”的“观念”总结,体现了会计计量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完善的客观必然。诚然,要使得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以最小的实施成本换取最大的实施收益,需要对会计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发展程度(主要为市场经济发展程度)有一个客观的判断与评价,否则,不合适宜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势必带来诸多不利的经济后果。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相比,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的多,只需要在资产或负债业务发生时,按实际的交易价格进行确认和计量,而无须进行后续的重新估值和减值处理,不会产生未实现的损益。这也是许多坚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者坚持的理由,并以此来否定公允价值的合理性,阻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会计实务中实施的理由。

综上所述,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是在市场经济发展早期确定的会计计量模式,适应了物价相对稳定的经济发展时期的经济业务计量的需要,反映人们对会计计量最初的认识。然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由于其用作计量属性的历史成本自身所特有的不调整已入账价值的缺陷,在物价变动剧烈的情况下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使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固有的弊端相对显化,但人们对计量的认识是需要时间的,尽管会计界(此处主要指美国)在物价变动下经过反思后对会计要素的认识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如对资产概念的认识由原来的“持有的经济资源”变为“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但会计计量模式并没有随之发生符合逻辑的变化,笔者认为,究其原因,首先会计计量模式的确立是基于特定的财务会计目标,如果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受托责任论,会计信息质量标准侧重强调可靠性,而如果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决策有用论或双目标论,会计信息质量就会相对地侧重相关性。而会计计量是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的手段之二,在会计确认和信息披露一定的情况下,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成为影响会计质量的重要因素。会计目标由受托责任论到决策有用论和双目标论的转变是以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为基础的,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影响了会计计量模式利弊的显性程度,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历史成本的优点被充分地显现,其弊端却很少暴露。当物价相对稳定的环境失去后,历史成本的弊端才得以显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开始登上会计计量的舞台,但此时的公允价值计量还只是以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修补形式出现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当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转变为决策者的决策提供信息的决策有用论和双目标论时,为会计计量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必要的转变动机,这一动机只有通过权衡实施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收益大于实施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时,才会逐渐地充分起来,这个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实施动机逐渐充分的过程就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形成过程,即从最开始的存货期末计价的调整,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再到长期资产的减值调整,从资产的公允计量到负债的公允计量的范围与计量日益复杂和系统化的过程。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替代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成为主要的会计计量模式是会计发展的必然,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计量技术方法上的客观要求。但同时也应看到,公允价值计量替代历史成本计量是一长期的复杂的过程,既需要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作为条件,同时又要求有能实施公允价值模式的高素质的会计人员,这将是一个利益的权衡过程。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财务会计报告目标关系的差异分析尽管历史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有决策有用论、受托责任论和双目标论(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论)观点,但目前国内外财务会计目标的确定主要有决策有用论和双目标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要在决策有用论的目标观而产生的,该观点强调会计信息应当满足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做各种决策过程中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即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更侧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在会计确认客观与披露充分的前提下,要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主要靠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选择,而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采用的计量属性难以实现这一要求。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这一具有变动性的计量属性,而能使决策有用观下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得以实现。或者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决策有用论和双目标论的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证及财务会计报告目标得以实现的保证。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主要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关系上的差异分析从上述的对比中不难发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仅具有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的可靠性,表现在对资产或负债的初始计量方面,根据玛丽・巴斯(Mary E.Barty,1994)在美国银行统计年鉴中选取了1971年至1990年的数据,大约每年都有100个数据,对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市场反应进行了研究,发现公允价值对市场的反应的解释能力明显比历史成本强,并且通过计量误差模型的测试,发现公允价值的计量误差比历史成本小。

(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财务会计要素概念之间逻辑关系的差异分析无论在美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我国的会计准则中,都将两大主要会计要素――资产或负债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因此,逻辑地要求会计计量模式所选择的计量属性能够满足对未来经济利益计量的要求,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的。因为要对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经济利益进行反映,首先选择的价格是脱手价而不是进价。由于市场的状况在不断发生变化,与未来的经济利益的计量有关的价格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必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的价格进行不断的调整,这样才能有意义地计量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经济利益。由于前述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特点,只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才具有这样的计量能力。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研究的现实意义

(一)更好地实现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需要无论在决策有用论的财务会计目标下还是在双目标论的财务会计目标下,要实

现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是无法实现的,而且还可能会引致较为严重的经济后果。我国2006年并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首次在《基本会计准则》中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履行责任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的会计目标双目标论。为更好地实现这一财务会计报告目标,必须从理论上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概念、运作机理及实际运作过程中的困难等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既然提出了双目标论的财务会计目标,当然在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中也首次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提到了重要位置。要保证重要的会计质量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要求,有必要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我国实施的条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地为决策者和我国的会计实务提供指导。

(二)提高我国新会计准则执行和实施效果的需要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中,首次系统而全面地涉及了公允价值计量,这不仅体现在《基本会计准则》中提到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而且还表现在公允价值计量涉及到的其他具体会计准则。尽管如此,我国并没有单独有关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准则,这与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研究尚不成熟不无关系。因此,要提高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与实施效果,有必要从理论全面、客观地认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有所扬弃地借鉴国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尽早提出我国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准则(或临时性的指南),通过及时解决在执行和实施新会计准则过程中遇到的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困难,从而提高我国新会计准则执行和实施的效果。

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应用的建议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中运用的实施范围、顺序前已述及,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又分为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非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我国大部分资产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可先从非定期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开始。采用非定期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资产主要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定期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资产、负债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对于暂时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资产或负债可继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或非标准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非标准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

第8篇

一、突破实现原则:对确认理论的启示

实现原则的含义在于会计只对“已发生”或“已实现”的交易、事项或情况进行确认,而对于一些因为所实施的经济活动如签订合约等而在经济实质上已导致经济资源的流入或流出,但不符合会计意义上的“实现”的交易、事项或情况,则不能加以确认,即不能作为某一种会计要素而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实现原则是确认会计要素最为重要的惯例,也是许多“表外项目”进入会计系统的第一道障碍。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要求,一方面,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出现了一些为会计主体所实际拥有的经济资源如人力资本、自创商誉、衍生工具等,在未履行或未交易之前,因为不符合实现原则而不能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这将会影响到会计系统对核算主体在报告日财务状况的披露。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的波动,已确认或未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会发生变动,而且这种价值波动的频率是随市场的发达程度而增加的。价值变动所引起的成本与市值之间的不一致最终将会导致权益的变化,理应在会计系统中得到反映。但按照实现原则,在没有对这些价值载体做出处理前,价值变动所引起的权益变动是不能确认的。这不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会计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效果,特别是对于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使用者而言,频繁波动的价格更会对决策的有效性带来“噪音”,因而有关权益变动的信息尤显珍贵。可见,实现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理论发展的“瓶颈”,基金会计恰恰在以上两方面对实现原则有所突破:

1、投资估值增值、配股权证的确认

(1)配股权证。作为一种经济权利,配股权证在或其他持有者(如基金)作出配股确认之前,既不能用于交易也不能带来现实的收益,即它所代表的经济权利尚未实现。根据实现原则,显然不能作为资产或其他要素加以确认。但配股权证是因股票的持有者在股权登记日拥有该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代表了未来可以实现的经济利益,也会影响未来的现金流量,对投资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有重要作用,理应加以确认。《办法》对配股权证的核算是这样规定的: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逐日进行估值,借记“配股权证”科目,贷记“未实现利得”科目。这里“配股权证”作为资产要素从其产生之日(配股除权日)起就可以加以确认。

(2)投资估值增值。如果说“配股权证”作为资产确认是“个例”,那么“投资估值增值”在基金会计中的确认则具有广泛的意义。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规定,所有基金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都必须进行估值,并根据估值结果调整基金净值。开放式基金每日公布净值,封闭式基金也需要每周公布。因而,作为一种会计要素,“投资估值增值”尽管并未实现却已得到适时的确认。《办法》中规定:估值日对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估值时,如为估值增值,按所估价值与上一日所估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估值增值”科目,贷记“未实现利得”科目;如为估值减值,按所估价值与上一日所估价值的差额,借记“未实现利得”科目,贷记“投资估值增值”科目。按照现行规定,基金所持有的资产中,股票、债券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也就是说至少80%的基金资产面临估值增值的问题,而这些资产的估值增值按《办法》的规定都已确认。这与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确认不同之处是:后者只对报告日所报告资产发生的减值或折价情况进行确认,而对该资产的增值或溢价则不予确认。这样,尽管满足了谨慎性需求,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却大打折扣,进而必然降低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基金会计中有关“投资估值增值”确认的做法,虽然有其制度特征(基金的每日估值),全面于其他会计领域不现实,但却为会计的确认理论提供了一个可供的范例。它至少说明,当理论要求的条件能够具备时,理想的符合“决策有用”的会计确认应该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所有包含已实现和未实现的会计要素的会计信息,“实现原则”也应该让位于更符合经济现实的确认原则,如“产权转移制’等。

2、“未实现利得”的确认丰富了所有者权益的涵义

考虑会计平衡等式的另一端,基金会计在将配股权证、投资估值增值确认为资产等要素时,也将以上要素价值变动所引起的持有人权益变动同时予以确认,即确认为“未实现利得”。“未实现利得”被列为持有人权益类科目,可借可贷,从经济意义看,它表明其所确认的不仅包括未实现的减值或折价情况,也包括未实现的增值或溢价。而后一部分内容在现行会计制度中是不能确认的,因为现行会计准则不允许这样做,不仅这样规定,各国会计准则均如此规定。这不是因为技术原因所限,而是自实现原则产生以来会计理论一直未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实质性发展与改进,从而难有理论上的突破。另外,拘泥于谨慎性原则也是产生这种片面的损益确认状况的原因之一。基金会计中“未实现利得”的确认思路说明,在遵循“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前提下,在制度、信用等健全的会计环境中,提供包含有全部影响权益变动的价值变动事项(包括正、负两方面的变动)的信息不仅可行而且必要。当然,会计是无法脱离具体发展阶段的、经济环境而独立存在的,因而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有待完善、社会信用尚需建立的阶段,要求完全采用该方法实为苛求,但并非对其他专业核算办法或企业会计准则毫无意义,它至少说明了会计确认应该是怎样的。

二、突破成本计量属性的束缚,普遍采用现行市价

与其他核算对象相比,基金的一个明显特征在于:其资产存在形态多以流动性资产为主,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利息等应收项目、股票、债券及配股权证等证券类资产以及按照《办法》规定应作为资产核算的投资估值增值等。对于以上投资类资产的计量,《办法》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根据其中“投资估值原则”规定,此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主要采取现行市价。主要原则如下:(1)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平均价或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对于未上市股票中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2)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机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低于配股价,按配股价估值。(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上述显示,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最多只是适用于个别资产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计量属性,更多时候现行市价比历史成本更为公允、更为有用。结合基金的制度特征及其资产特性,可以看出以现行市价为主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符合实际的。尽管此种模式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其他专业会计领域,但笔者认为基金会计在计量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并不仅在于基金会计计量本身,更在于它所倡导的计量指导原则即“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虽然的资产除了投资以外,还有更多流动性较差的类型如固定资产等,即使就股票投资本身也有多种类型,但这些资产的现行市价、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比历史成本更有用的计量属性也可以凭借发达的计量模型与方法较客观地得出。

三、突破实现原则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后的会计披露

不同的确认与计量将导致不同的会计披露结果。传统的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等报表在实现原则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下,已不能完全充分且及时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又因为报告是信息使用者接触会计信息系统的直接环节,所以现行的报表通常为一些信息使用者所诟病。基金的资产负债表与经营业绩表在对报表的完善与改进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1、建立在现行市价基础上的资产负债表。《办法》所公布的基金资产负债表在格式上与传统报表的区别不大,但其所包涵的信息含量却不同。基金资产负债表基本建立在现行市价计量属性基础上。很明显,分别建立在现行市价与历史成本基础上的资产负债表对于信息使用者的有用性程度会大为不同,前者所反映的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将更贴近于现实。可靠性方面也有保证。因为基金资产每日都必须经过估值,且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托管银行之间每日都须进行净值、估值增值以及基金头寸等的核对。因而,以现行市价为基金的基金资产负债表将最大程度地满足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另外,该报表还包括一些因为确认与计量基础不同而在传统报表上反映不出来的项目如未实现利得等,反映更为全面。

2、基金经营业绩表:全面收益表的示范。进入20世纪90年代,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要求对会计报表进行改革的呼声逐渐高涨,尤其是损益表。IASC、美国FASB及英国ASB等会计准则机构也已就损益表的改进与完善提出了大致相同的意见,即通过对现行的损益表进行内容上的充实或结构上的调整,确立全面收益(或综合收益)在损益报告中的地位,使得会计上的收益概念逐渐向经济学收益靠拢。具体的报表形式主要有英国ASB在传统损益表之外新增的“利得表”即第四报表、美国FASB提出的包括“全面收益表”在内的三种可选择形式等。《办法》中的基金业绩表可以说是全面收益表的一个初步实践,该报表所包括的内容已经涵盖了基金所取得的所有已实现与未实现收益,对于报表的使用者而言,所有的收益信息都能从中得到。

第9篇

关键词:债权资产;估值;尽职调查;交易价格

中图分类号:F740.45;F8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不良债权资产的估值是在某一基准日,对不良债权资产价值进行分析判断和测算的行为。通常,不良资产包括收购和处置过程,因此,由不良资产债权人作出的估值为卖方估值,由不良资产购买人作出的估值为卖方估值。本文就不良贷款债权资产买方估值行为进行分析。

一、债权资产的分类

债权资产主要是指在法律性质上,具有资产属性的各种债权,是在各种存款和贷款活动中,以转让货币使用权的形式形成的,主要指金融机构的贷款资产。贷款一般有多种划分方式:根据经营属性划分,包括自营贷款、委托贷款;根据使用期限划分,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按照贷款使用质量划分,包括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按照贷款信用程度划分,包括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信用贷款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主要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下面重点对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债权资产价值进行分析和估值。

二、不良债权资产估值前置条件

不良资产估值前需经过详细的尽职调查,通常以资产管理公司员工为主,外聘中介结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为辅,共同组成项目组,对不良资产所涉及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相关人员了解企业经营的动态信息,查阅企业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抵质押物状态、数量等,及债权诉讼时效,和涉案债权的法律状态等,以获取债务企业及不良资产的第一手真实资料,作为不量债权资产估值的前提。

三、不良资产估值方法

(一)抵质押贷款债权资产

主要通过对抵质押物的估值判定,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考虑抵押或质押资产快速变现的价值,其次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若企业经营状况较好,企业可能会通过协商了结该债务,一般在访谈过程中企业都会表达相应意愿,此时可以用一个区间来判断该项目的价值,以抵押或质押物快速变现的价格做为底价,以企业访谈过程中愿意偿还的金额作为最高价进行评估,测算该债权资产的价值。

(二)保证、信用贷款债权资产

对于保证和信用两种放款方式的区别是,信用放款只涉及到主债务人的价值估值,保证方式涉及到主债务人和一个或多个保证人的价值估值。共同点就是要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测算,包括债务企业或担保企业。通常,对于企业价值的估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查看企业的存续状态。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经常遇到被调查企业是注销或吊销,对于注销企业一律按照无回款计算,企业价值为零,除非有特别可以证明回款的情况。吊销是一种工商行为,对于吊销的企业需要进一步查实其资产状况。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依然存在,对于吊销的企业并不是没有财产,需要进行查找。为了便于查找被吊销企业存有的资产线索,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

2.查找被调查人名下干净的固定资产。如企业目前名下存续有未被抵押或查封的房产等都可以作为可实现回现的依据。在查找此类资产的时候,做好其他两方面工作,其一,了解是否存有其他债务人;其二,了解是否有被其他债权人执行的可能性。如果存有干净的固定资产,可以将其变现价值作为企业价值的一部分。

3.查找被调查人的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是企业的权益,可以通过查封等方式执行,要对对外投资的金额和目前的市场价值做评估,最终应由调查小组讨论定价或请专业人员定价。

4.查找被调查人账户情况。每个企业都会在银行有账户,并且很多企业除了基本户之外还有多个一般户,查找账户可以查看其现金流情况,可以做为冻结账户并回现的一个参考依据。

5.查看企业的经营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或访谈等,可以大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的好坏也是判断的一个重要依据。一笔债权的债务人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只要债权继续有效就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追偿,但要视情况判断回收的比例。

(三)债权资产包的估值

上述两种方法主要针对单户债权资产进行估值,但现实生活中,债权资产的收购和处置经常以资产包的形式存在,如何准确的对资产包估值,有两种方法,即全面调查估值法和抽样调查估值法。全面调查指将所有的调查企业的估值累计相加后,即可获得资产包的估值;由于受时间和人员的限制,可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根据抽样调查企业的估值除以抽样调查资产的债权金额获得一个估值系数,然后用该估值系数乘以资产包债权总金额,可以初步得出对总资产的估值,再根据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调整,最后得出整个资产包的估值。

四、不良债权资产估值的难点剖析

由于不良债权资产产生的背景,历史原因和经济体制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导致不量债权资产具有一些共同特点:如债务人是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及下属企业,涉及政企分开、企业改制、多次合并和划转,导致最后产权无法界定;有些抵押资产虽然签订抵押合同,但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同时,房屋和土地分开抵押给不同的债权人;有些债务企业毫无还款意愿,甚至还存在恶意逃废债的行为;有些债务企业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主动破产。所有这些因素的存在,大大增加了不良债权资产价值测算的难度。此外,在债权资产估值时还要考虑职工安置问题、社会维稳问题,及企业领导参与度的问题。

五、小结

不良债权资产估值是对不良资产内在价值的判断,是由其本身质量所决定的,是建立在处置预期可回收的现金流判断基础上的。不良债权资产价值测算更应该是一个估值区间,该区间将会成为随后确定债权资产交易价格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华静.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定价行为[J].现代经济探讨,2015.5.

[2]姚岳,徐鸿.不良资产定价模型的构建[J].财经问题研究,2008.6.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