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7 16:16:5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审查调查存在问题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从审前调查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目前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习惯做法:
一、对审前调查认识模糊,准备不充分。部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审前调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审计实施,轻审前调查的现象。一些审计人员对近年来多次审计过的单位和项目,自以为情况熟悉无须调查,孤立地把审前调查工作作为应付程序,敷衍了事。在审前调查开始之前,没有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对项目的了解仅限于审计工作方案的计划内容,不能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收集审计项目的相关信息,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简单粗放、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
二、审前调查蜻蜓点水、流于形式。审前调查没有明确的调查实施方案,调点、审计的资金量、审计延伸的范围、审计力量的安排不尽合理。对常规审计、专项调查、效益审计等不同审计项目所要达到的审计目标、采取的审计方法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对审计收集的资料、采集的财务和业务电子数据未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以至于审计实施阶段目标不明确,审前调查结果未得到充分利用。
三、忽视计算机审计在审前调查的应用。有些审计人员只采集、转换数据,而不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分析;还有的则是到审计正式进点后才对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系统是对相关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审计人员应把实际业务情况与计算机系统管理的数据对应起来,正确的采集、转换和分析数据,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如果在审前调查阶段没做好充分准备,势必增加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量,加大审计成本,也不利于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确定审计工作重点。
在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换的过程中,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保证审前调查的质量,节约审计时间和成本,审计人员必须及时更新调整审计理念,转变固有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在审前调查阶段必须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精心制定审前调查提纲。认真学习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工作思路和方向,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做到“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突出审计项目重点”,注重审前调查的深度和广度,促使审计目标能够较好地结合具体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现性。
二是强化审前培训。组织审计人员学习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财经制度和政策法规,掌握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行业规范和会计制度。必要时,还可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讲解该行业的规定、规范或行业特点;也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走访与被审计单位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一步深化调查内容;还可到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力求通过培训学习,使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业务流程、管理状况有全面清晰的了解。
三是全面收集和分析信息资料。在审前调查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技术,采集、整理、分析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等相关数据,初步评价其财务管理状况和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寻找有价值的审计线索,确定实施审计的重点,为降低审计风险提供保障。
所谓审计职业判断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一系列客观、适当和公允的标准,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重要性等,从而确定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措施的一系列审计分析和决策的过程。
审计职业判断对于公允、适当地执行审计程序是不可或缺的。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审计等阶段,都应当运用职业判断。审计署颁布实施的《国家审计准则》第六十七条规定,“审计人员应当结合适用的标准,分析调查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该准则第六十八条又规定,“审计人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根据可能存在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具体环境,判断其重要性。”前者即为判断审计风险领域或者审计风险点,后者即为判断审计重要风险领域或者重要风险点。下面,笔者就审计职业判断采取的主要策略分别进行阐述。
一是判断审计风险领域或风险点,即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审计人员可以从被审计单位所有制性质、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或职责范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财政财务和业务管理体制、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相关信息处理系统情况、经济环境和同行业发展状况,以及行业适用的业绩指标评价体系等方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审计人员应当结合适用的标准,分析调查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是判断审计重要风险领域或重要风险点,即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审计人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具体环境,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审计人员在判断重要性时,可以关注以下因素:是否属于涉嫌犯罪的问题;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所禁止的问题;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者有关责任人故意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可能存在的问题所涉及的数量或者金额是否巨大;是否涉及的宏观经济政策、管理体制或者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是否属于信息系统设计缺陷;是否属于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管理机关及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事项等等。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该根据重要性判断的结果,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持续关注已经作出的重要性判断和对重要问题可能性的评估是否恰当。
三是判断所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审计范围等审计应对措施。为了满足审计准则的要求和收集审计证据的需要,审计人员通过评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以判断确定具体的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措施。审计范围包括审计的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审计的时间范围即审计所属的会计期间,也就是实施审计的起止会计年度。虽然审计人员对某些审计事项可能会追溯到以前会计年度,但是审计人员不会对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发表审计意见。审计的空间范围即实施审计的具体内容,也就是具体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可以先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再进行实质性测试,也可以针对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实质性审查。审计组长在分配审计资源时,对于重要的审计事项,应该安排富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参与,并安排充足的审计时间。对于特定的审计事项,应考虑是否利用外部专家的工作。这些审计应对措施都需要运用职业判断才能作出决策。
四是判断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是否需要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应该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和确定的总体审计目标,运用审计职业判断,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是否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它是指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结论方面应当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也即审计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并应与所要实现的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充分性亦称足够性,是指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目标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审计人员在评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和审计证据质量的基础上,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应当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当审计人员判断认为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适当或者不够充分时,应该考虑执行更多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 调查方法
依据《全国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与死亡病例管理及报告质量
调查方案》的相关内容与方法进行。
2 调查范围及时间
全市8个旗区的医疗卫生机构,于2010年10月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
3调查结果
3.1 传染病漏报调查
本次共调查全市8个旗区的医疗机构99家,共查出乙、丙类传染病3568例,报告3554例,漏报14例,总漏报率0.39%。
各医疗机构中,漏报病例的旗区为鄂旗16家医疗单位,查出病例314例,报告308例,漏报6例,漏报率为1.91%。鄂前旗调查12家医疗单位,查出病例247例,报告243例,漏报4例,漏报率为1.62%。伊旗调查19家医疗单位,查出病例329例,报告325例,漏报4例,漏报率为1.22%,详见表。
各病种中,漏报的传染病主要是病毒性肝炎6例、手足口病5例、水痘1例、肺结核2例。
传染病报告卡片质量综合评价:旗直以上各医疗单位网络直报系统均运行正常,配有专职或兼职直报人员,个别纸质卡片填写不完整、存在电子卡片信息和纸质卡片信息不相符现象。传染病报告及时率99.39%,准确率100.00%,完整率100.00%。
3.2 各旗区医疗机构死亡病例调查:
全市1月至10月共查出死亡病例892例,报告888例,漏报4例(准旗人民医院漏报3例,准旗中蒙医院漏报1例),在调查的892例死亡病例中,未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部分医疗机构死亡医学证明书仍用旧表格,与要求不符,经检查后已纠正。部分医疗机构没有死亡病例自查与奖惩纪录。
4 存在问题
4.1 个别科室门诊日志项目填写不全,主要是“职业”、“现住址”。出入院登记本“现住址”一栏内容记录不详细。儿科出入院登记本“职业”一栏填写不规范,部分无家长姓名,有的无发病日期。
4.2 各乡镇卫生院共同的问题是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出入院登记不规范,项目不全。传染病个案调查表填写不完整,个别纸质卡片信息与电子卡片信息不相符。
5 结论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可持续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图作为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参照依据,建筑施工图设计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的高低则直接左右和影响着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不合理而造成施工工期延后,施工质量下降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还会引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生产安全事故,不仅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施工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同时还降低了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无法满足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发展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现代化发展。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成为建筑工程在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筑行业呈现了飞速发展态势,其实在建筑行业起步阶段,建筑行业的结构和功能等方面就存着很多细小的不足和漏洞,随着建筑行业近些年来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和建设,这些影响建筑行业的不利因素也随之不断的发展和扩大,并且对建筑行业产生的不利影响越来越大,其中,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尤为严重,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一)总平面布置图方面存在的问题
总平面布置图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图的重要组成部分,总平面布置图设计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对建筑工程施工图的整体质量所产生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因此,可以说总平面布置图在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过程中是十分关键的审查环节之一。据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总平面布置图在我国近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审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较为明显,尤其是是在规模较小的中型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小型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中存在的问题比重较大,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设计单位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对总平面图的设计过于浅显,部分设计环节不符合国家为了进一步贯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提高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等单位联合编制和出台的《建筑工程设计档编制深度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在总平面布置图中没有针对该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间距、地上停车场或者地下停车场以及道路的相关具体设置情况进行精准的设计和标注。
(二)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
配套设施在建设在整个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隐藏性,人们无法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进行检查,通常情况下都是配套设施无法发挥正常的使用功能时,建筑工程的使用者才会发现配套设施存在问题。目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的配套设施主要在节能设计和防火设计两个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
1.节能系统的设计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以民用住宅性的建筑居多,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建筑理念受到了我国社会群众的广泛认可。但是,由于部分的设计师并不具备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无法确保节能系统设计的全面性和严谨性,致使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节能设计无法应用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以及节能建筑材料的选用不当等方面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筑工程施工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防火系统设计存在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图中在防火系统设计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忽视了对地下室、衔接工程建筑物地上地下空间等方面的防火设计上,目前多数的设计人员在对带有地下空间的建筑工程进行防火设计时,没有将地上防火系统设计和地下防火系统设计进行针对性的设计,无法确保防火系统使用功能的充分发挥。
二、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有效性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和管理的力度
为了能够从源头上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审查和管理力度是十分必要的。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审查管理机制,制定一套相对全面的、严谨的审查和管理标准;提高对审查管理人员的选用标准,对所有的参选人员进行统一的测试和岗前培训,聘请本身具有专业的审查管理知识和丰富的审查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组建专业的审查管理团队,确保每一名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人员都具有相关部门承认的审查资格和能力,提前对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进行严格的审查,争取在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施工图设计中出现重大颠覆性的技术问题,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质量。
(二)加大对审查人员的培训力度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深入发展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新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工作人员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我国一定要加大对审查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的给审查人员开展相关的培训课程,成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培训班,邀请业内有关领导及权威专家进行业务授课,确保审查人员能够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建筑工程审查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条文的变更。同时,加大政府的干预力度,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需要定期的对当地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竞争上岗的管理机制,取消所有考核成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人员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资格,从而有效的提高审查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水平,更好的为我国工程建设服务。
(三)建立健全的审查机构
建立健全的审查机构,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审查管理工作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配备足够的、专业的审查技术人员,强化审查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目标,将审查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上,审查机构在对建筑施工图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力求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审查管理工作。
三、总 结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施工图在设计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领域较广,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难度,可以说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和繁琐的工作,更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审查工作还不够成熟,还需要审查人员不断的总结经验,摸索和建立一套健全的施工图审查流程,提高审查人员的审图能力,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洪军,孙云.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浅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35).
[2]井润霞,毛龙泉.美国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法律责任探析[J].工程质量A版,2010(28).
[3]金迪虎 ,朱孟标.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存在的问题探析[J].山西建筑,2008(24).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 信贷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
信贷业务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然而信贷风险也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过去十几年来,国内外银行业不断积极探索和建立内部风险管理模型,以更好地管理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信用风险以及配置所需要的经济资本。目前使用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已经逐渐成为金融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一个主流趋势,得到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同意和鼓励。
在我国,2011年4月开始的温州老板跑路,引爆了温州企业信用、民间借贷与银行信贷三重危机,也警示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尤其是信贷集中度风险管理。事实上,自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业的风险问题引起了各国的高度关注,我国金融业也开始了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要目的金融改革。而在此背景下,商业化的驱动和对利润的追逐使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授信和贷款集中到大城市、大行业、大企业,出现了“垒大户”的现象。近年来,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在资产质量、风险防范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其在信贷风险的识别、计量与控制等方面与国有商业银行比较起来还是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对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影响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们的竞争力。在此环境下,研究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风险防范,维护金融稳定,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应用价值。
一、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问题
(一)信贷运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1)信贷审批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目前, 贷款审查委员会是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决策机构,但是,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都是贷款审查委员会的成员,这使贷款决策从根本上不能与风险控制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开,审批决策经常成了信贷风险控制和信贷业务营销之间折衷的结果,这使得信贷风险后移,增加了贷后管理的难度和风险隐患。此外, 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几乎所有业务的信贷项目,这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专业领域的盲点会造成决策的失误;二是不同行业不同业务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审议程序,似的信贷风险的敏感性降低。
(2)内部评级体系尚不完善。“打分法”是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普遍采用的方法,它通过选取一定的财务指标和其它定性指标,然后通过专家判断或其它方法设定每个指标的权重,再由评级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打分表对每一个指标分别打分,最后根据总分确定其对应的信用级别。虽然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是评级的基础有缺点:一是时间滞后,对市场反应不够灵敏,二是缺乏对未来偿债能力和现金流量的预测,难以反映受评对象的真实偿债能力。
(二)信贷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信贷投放行业和领域比较集中。以宁波银行和浙商银行为例,宁波银行贷款分布行业排行前五的贷款余额,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占到贷款总额的80.98%和79.26%;而浙商银行则达到了74.48%和74.98%。表明这两家银行的信贷投放行业严重失衡,行业集中情况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信贷风险管理方法落后。从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来看,定量分析在信贷风险防范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据调查,目前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主要还是利用传统信贷风险度量方法。而信贷风险则主要被把握在尽责调查的环节。以宁波银行为例,宁波银行的项目贷款审批程序为: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这容易形成从客户经理-—尽责调查员-—审批人“串连式”道德风险。
(3)缺乏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库。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及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数据库基础,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银行在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及标准制定时缺乏坚实的数据基础。根据历史数据资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实际违约率和损失程度进行统计分析,是检验评级标准和评级结果客观性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开展内部评级的历史还不长,相关数据积累不足使得这方面的工作有明显滞后。不完整的数据收集,技术落后的信息系统,使得违约值估计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此外,违约值的估计不仅需要银行有足够多的借款人违约、评级信息、评级决策、评级变迁信息,而且还要有借款人的关键特征和债项信息的历史数据。由于要获得这些数据必须有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持,所以需要建立一个集中的数据收集和处理平台,以实现后台评级和数据的共享。
二、完善浙江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信贷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建立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对部门设置调整和改革,以使组织机构对市场反应灵敏、控制风险有力、协调高效运行且管理机制完善。比如,浙江省城市银行可以按照业务营销、风险管理、审贷分离等内控原则,建立信贷风险调查、风险审查、信贷风险审批、贷后风险检查、风险资产处置和风险管理相对独立、明晰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各个部门在同一经营层面上和信贷业务发生的全过程中,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共同承担信贷风险管理的职责。
在现有的信贷管理组织体系基础上,应该根据风险全过程控制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重新整合信贷管理分部的职能:信贷调查部门负责法人客户的营销和信贷贷前调查;风险审查和审批部门专门负责对下级行申报的信贷客户进行评级和授信审查、贷款审批;贷后监督检查中心由信贷管理分部独立出来,专司风险检查职能,监督信贷业务全过程;成立风险处置中心,将风险资产的管理与经营职能分离,专门负责风险资产的清收处置工作;相关辅助部门提供业务支撑等。
(二)建立健全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针对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浙江商业银行应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来完善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1)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把信贷风险控制贯穿到整个信贷业务流程中,扩大贷前、贷中及贷后等阶段进行信贷风险管理范围。在信贷业务发生以外,在贷前对客户的还款信用进行充分调查,在贷中对贷款发放额度进行严格控制,在贷后对客户的还款进行及时跟踪和监督,及时掌握客户信用的变化,从而在整个信贷过程中实现贷款归还和发放的严格监控。
(2)重视内部审计、提高内部稽核人员水平。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中占据着较为独立的地位。在目前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操作模式下,信贷风险的首道防线是前台业务经营单位及部门,而第二道防线则是后台的业务复核,第三道防线便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对舞弊、操作风险及其它错误行为有着显著的作用,其独立性可以检查各道防线的信贷风险控制结果,还可以提升和改进信贷风险防范功能,商业银行应当高度重视内部审计,从而更好地防范和诊断信贷风险。同时,还应该加强对业务的培训和技能的考核,努力提高员工整体业务素质,强化他们的风险控制意识,使员工形成全局观,把自己的工作成绩与银行的兴衰成败联系起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建立有效的风险计量模型
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信贷风险管理技术,利用诸如KMV模型、RAROC 模型、VAR方法、以及Credit Risk模型和宏观经济模拟等,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本身特性,完善模型的基础条件,应用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同时,进行开发符合浙江特殊情况和制度的企业违约模型和破产预测模型,这有助于提高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度量的精确度,有利于估算各项变量和数据,从而使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免于或减少损失。
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至今,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信贷风险管理的缺陷会影响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健康长远的发展。然而通过对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目前存在问题的分析,从内部控制、组织构建、风险衡量技术等方面强化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从问题处着手,无疑会令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和经营更加健康和长远的发展,也为浙江省的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1]吴小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及对策分析[J].科技与产出,2008,(7).
[2]刘大明.三大上市城市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比较研究[J].资本观察,2010,(8).
一、台帐设置及使用不规范,未能明确反映借款人有关情况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一、台帐设置及使用不规范,未能明确反映借款人有关情况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06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二、台帐设置及使用不规范,未能明确反映借款人有关情况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关键词]:林业案件; 司法鉴定 ; 问题 ; 对策
[引言]:《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本文所指的林业案件,是以森林资源为犯罪对象的各种案件,其种类繁多,主要有盗伐、滥发林木、非法占用征用林地、森林火灾、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等等。
1、林业案件司法鉴定存在问题分析
林业案件的司法鉴定,较之其他司法鉴定,该领域秩序更为混乱,规范性更差,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执行不同的标准,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严重地影响了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司法公正,削弱了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1.1鉴定内容和鉴定主体不清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在鉴定内容方面,该规定表明的是“某些”专门性问题,并没有要求对涉案的所有专门性问题都进行鉴定,至于哪些问题属于“某些”的范畴,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认为鉴定是一种侦查措施,赋予了侦查机关鉴定决定权,据此,在司法实践中森林公安机关认为某些专门性问题无需鉴定,而检查机关或者法院却认为需要鉴定。
1.2鉴定标准不统一
鉴定标准是鉴定结论的根本保证,是衡量鉴定结论正确与否的尺度。我国的司法鉴定,除司法精神疾病和部分法医学鉴定有部门标准外,其他鉴定如林业案件的鉴定都是实行经验型鉴定标准,没有一个明文规定的统一性标准,各地在鉴定过程中各行其是,五花八门,极不规范。
1.3鉴定程序不规范
在操作中主要表现为对鉴定材料来源未查清,鉴定工作与勘验脱节,不注意鉴定对象所处的环境,检验程序、时限,及检验后材料的处理不正确,以至出现许多鉴定结论瑕疵。如在某违法占用公益林案件中,鉴定人员仅对现场面积进行勾绘,并根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图计算面积,未检查公益林划定资料,也未留下足够的现场照片,致使犯罪嫌疑人在庭审时提出该林地不符合公益林划定条件、面积鉴定错误(鉴定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植被补植)等异议,使庭审活动陷入被动。
1.1受到行政干预
由于长期隶属林业内部,常受到行政压力的影响,使得鉴定不能依法独立的进行,出现随行政需求而随意改变鉴定结论的现象。如森林火灾案件,在防火的高峰期,受到防火压力的影响,为起到警示威慑作用,一发生森林火灾,领导就会要求公安抓人,鉴定面积就被扩大;同时,因涉及考核和问责,一些重特大的森林火灾,在面积鉴定上往往会打折扣,特别是500亩、1500亩等问责节点上,鉴定部门经常受行政压力而网开一面。
2、林业案件司法鉴定对策
2.1加强对鉴定主体的规范管理
建立林业案件鉴定机构,确立鉴定人员从业资格、权利、义务,积极推进鉴定权与司法权、行政权分离,逐步建立起以行业管理为主的林业司法鉴定新体系。
2.2统一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
对于同一类型的b定事项,只有采取同样的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鉴定意见才能客观、科学、公正、准确、可靠,才能保证其证据效力。林业案件涉案专门性问题复杂且广泛,必须针对不同种类的鉴定问题制定专门的方法规范,以保障鉴定意见在方法上的可靠性。针对目前林业案件鉴定标准匮乏、混乱的局面,应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多学科技术专家对各种技术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立统一的鉴定标准,规范目前司法实践中在适用鉴定标准上各自为政的不规范做法。
2.3规范鉴定程序
首先由侦查机关办理聘请书,明确鉴定的内容与要求,依法收取检材与样本。在收集检材时应配合鉴定人员进行勘验或简要说明检材的来源与案情,并保证检材应符合鉴定质与量的要求。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后,按聘请书的要求制订鉴定计划,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严格履行鉴定结果告知制度提高了诉讼效率。
2.4严格审查鉴定结论
由于林业鉴定专业性强,对多数人员要审查判断其可信度有一定难度,在实践中,多数办案人员对鉴定结论一般都不审查,盲目轻信,拿来就用,出了问题就推给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还要对其结论中推理逻辑性进行审查,分析合理性,因果是否清楚,运用标准是否准确得当,得出结论的精确性。此外,还应审查鉴定人鉴章、日期。
2.5完善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
鉴定人作为专家证人有义务出庭接受专门问题的质证,对鉴定结论精确与依据作科学分析。鉴定人出庭作证有助于法官正确理解、审查鉴定结论,审查鉴定人的资格,还可以充分展示司法鉴定的全过程,包括鉴定的受理程序是否合法,鉴定标准是否有科学依据等等,这不仅有利于控辩双方更好地核实案件事实而且能使被告在公开质证中信服,还增强鉴定人责任心与法律意识,使自己的鉴定全面、细致。
3、结论
林业案件司法鉴定领域,由于鉴定主体不明晰、鉴定标准不统一、鉴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妨碍了林业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理,也影响了林业法律的权威性。因此,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维护林业法律的尊严和司法公正,建立健全林业案件司法鉴定体系、加强对鉴定人员资格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规范统一的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等是该司法鉴定领域的当务之急。
[参 考 文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