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 16: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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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保险行业面临着如何利用信息化推动保险业的转型和发展,利用信息管理的平台实现集中化管理模式逐渐从理论走向实践,很多地方保监局如浙江省保监局和湖南省保监局已经要求保险公司做到省级集中管理。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监管力度的加强,保险公司向信息化集中管理已经迈开了步伐。大多数保险公司缺乏系统的、规范的财务信息化管理模式,目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核心业务系统等各个信息系统是以视图驱动的体系结果来建设的,也就是说为每个职能部门的需求建立各个信息系统,用来解决各个部门的多样性需要,其结果常常造成各部门自成体系,同时存在若干职能彼此独立的信息系统和数据文件,这种方式使保险公司陷入相同数据信息冗长、信息化管理效率低下、信息化管理成本高的代价,却不能实现信息的共享和高效,并且缺乏足够的信息安全性。其结果必然造成财务信息化管理的“信息孤岛”状态,缺乏信息资源;与业务系统不能实现对接,系统管理割据,信息化系统的子集之间无法形成集成;会计信息的传递速度慢、可靠性差。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是全面信息化集中管理,对于保险公司集中管理发展而言,所要求的目标是集成的系统所完成的效益是每个子系统单独工作所无法完成,是1+1≥2。而财务信息化管理的方向必然是财务信息集中化管理。保险公司必须寻找以财务信息化为中心的各种信息的高度集成,达到财务系统不只是作为一个孤立的系统,更应该成为一个与其他信息系统全面融合的集成系统。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是保险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财务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系统好比整个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不断接受新信息进行处理,再输出各类相关有用信息,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必将成为保险行业财务发展的里程碑。
二、保险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
集成管理是为实现整体目标或企业战略而对不同领域的专项管理所进行的规范、协同和融合的过程,是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充分利用管理资源的有效途径,是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理论在现代管理中的具体应用。保险公司实现财务集中化管理的基础必须是建立在企业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平台上,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由分散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迈进,达到会计核算集中化、财务管理专业化、财务和业务一体化,实现现代企业的信息化财务管理模式。以长安保险公司为例,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完善信息化集成系统 对于长安保险公司而言,建设一个集成的信息化平台应该包括业务系统(包括核心业务系统、单证系统、通赔系统、报案系统、核保核赔系统等)、统计系统、收付系统、财务系统(包括会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费用报销系统、预算系统、财务报表系统等)、资金管理系统等。
首先,长安公司目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统计系统、收付系统是软件开发公司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的,但是随着公司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其系统必然需要不断开发完善,以达到全面信息化集中管理发展的要求,因此平台的可拓展性必须要加强。其次,随着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需要,选择一个性能优良的财务系统至关重要,一个适用的财务系统不仅应该包括会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费用报销系统、预算系统、财务报表等这些基础模块,还需要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功能,能够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通过软件中已设计的或是自定义的取数路径,较为容易的获得财务管理所需要的数据、表格和图示,系统的功能组合与开发显得尤为重要。第三,选择一个合适的资金管理系统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通过人民银行授权的可以面对多个银行进行结算和资金管理的软件并不多,选择一个可以面对多个银行的资金管理系统,打通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屏障,避免银联向保险公司收取大额的手续费,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结算成本。第四,打通所有系统的接口,实现系统间真正的无缝对接,针对多个不同开发商的软件做对接,为避免接口开发的重复,减少工作量、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可以将收付系统作为所有系统对接的纽带,这样通过收付系统这个桥梁,实现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以及资金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系统无缝对接后,使得数据在各个系统中的流转通畅,加快信息的获取速度,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信息化集中核算基础上,依据业务驱动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则,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同步进行,充分体现了最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并可根据信息管理的原理和信息技术重整财务管理流程。
(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集中化主要表现在:
(1)实现各项经营支付的集中核算。目前长安公司各个层级机构资金支付均由总公司逐级下拨,由各个分支机构分别支付、核算,这种模式的弊端一方面资金很难在最短时间到达基层机构,为保证基层机构资金支付和核算的及时,需在资金拨付的环节上做好提前量,势必使资金在途时间过长,汇划成本较高,另一方面,逐级下拨使得中间的环节截留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分支账户中均有资金存量,不利于资金集中使用。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各种经营支出均通过总公司集中支付。纳入集中支付的款项包括赔款、理赔查勘支出、手续费及佣金、员工报销、借款及工资等各项经营性支出。分支机构除保留必须由地方支付的税收、公积金、社保以及委托收款的电话费等支付权限外,其他款项均由总公司集中支付,实现以总公司为中心的账务集中处理方式。款项支付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初级审批权限仍在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审核和审批后须将原始单据的影像资料上传至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复核和批复,符合支付条件的立即由总公司的账户支付至终端收款方。这样不仅可以保证资金支付的时效性,也降低资金逐级下拨再支付终端收款方的资金成本,同时避免中间环节截留资金,大大提高对分支机构的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例如:赔款支付至经营者个人银行账户;中介机构的中介费用根据发票及“业务结算表”支付到中介机构账户中;员工发生的费用报销支付至报销人账户;员工的工资性收入支付至员工账户。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各种款项的支付不需要再登录网上银行或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支付,而是在收付系统和财务系统直接录入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等要件,经审核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进行支付,数据通过接口转入资金管理系统的后台,进行数据处理。以支付赔款为例: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赔款支付的核算流程如图1所示: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赔款支付的核算流程如图2所示:
(2)实现保费收入的集中核算。目前长安公司保费收入的归集方式是由三、四级机构汇划至分公司,分公司再汇划至总公司。其弊端是资金在途时间长,划拨成本高,各个账户有余额,影响总公司资金的统一管理,不能发挥资金周转对创造价值最大化的作用。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各个分支机构仍可保留保费收入户,总公司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将分支机构的资金自主归集,自动生成内部往来单据和保费归集凭证,这样不仅缩短逐级上划的资金在途时间,减少分支机构资金沉淀,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另外,通过系统间数据的流转,减少财务人员手工操作的工作量,可以加强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经营提供更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持。以保费收入归集流程为例: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保费归集流程如图3所示: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保费收入归集流程如图4所示:
(3)加强财务管理。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使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要求落实到每个细节。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所有制度规章及工作要求均需要逐级下发,总公司只能通过工作检查和稽核才能掌握分支机构落实的情况,而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财务工作重心由分支机构转到总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可在第一时间贯彻到位,避免制度在下发流转中缩水。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可跟踪管理各机构的账户,掌握账户余额、资金收支情况,便于控制款项支付和保费归集的频率。另外可随时了解各机构的预算和实际的对比情况,将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触角延伸到延伸到各个职能部门的最末端,提高财务信息的利用率、使预算和实际经营切实结合起来。
(三)财务人员集中管理 首先根据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要求明确各级财务机构的设置、编制、明确岗位职责,适当精简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增加总公司财务人员;核定财务人员的资质,调整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按照定岗定编情况,建立统一薪酬体系,确定统一标准进行财务人员的考核、任免等工作,实现财务人员的人事集中管理。然后,建立一套与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最后,调整财务人员培训的方向,随着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财务人员培训侧重于信息系统的使用、信息化安全、财务集中管理流程等方面。
三、保险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建议
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是全面系统的信息化集中管理,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和业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化集中管理等是相辅相成,共同实现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不可能抛开其他部分单独实现。综上所述,对长安公司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建议如下:
(一)成立信息化集中管理小组,统一部署和推进信息化建设 公司应以领导牵头,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信息化集中小组,共同制定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信息化集成平台的建设由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推进,以减少系统间对接的次数和开发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每个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推进的进度实施具体的信息化集中工作,部门间相互配合,分步骤、分阶段的共同推进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树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理念。财务部门应加强与信息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使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作为公司信息化集中管理的核心作用得以体现,并通过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促使各个业务系统的整合。
(二)建立信息容灾系统,提高电子数据存储能力,保证信息数据的稳定 建立一个能提供防止各种灾难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出现不可抗拒的灾难和意外时,可以及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这在信息化集中管理中尤为重要。目前长安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应建立数据中心,通过异地数据备份提高信息容灾性;另外,为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可靠,建议财务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服务器或数据中心分散风险;第三,必须提高备份的频率,完善电子档案的建设,以提高信息容灾系统的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是长安公司财务管理的里程碑。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财务的集中管理,须对原有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对原有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资金审批制度,财务会签制度,资产购置制度,财务授权制度,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管理由逐级管理到分区管理的转变等。总之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内控制度是实现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制度保证,其实质是对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进行的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共同保险业务中一般份额最大的保险人被称为主承保人,即首席承保人,是指在财产保险承保条款上带头接受保险的人。
其他共同保险人又称为非主承保人。
主承保人一般负责投保资料的收集、协议签订及保单出具,负责提供对客户的保险服务,负责处理赔案并告知非主承保人按比例分摊赔款等。
共同保险业务所涉及主体及资金流动形式较为复杂,对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更多的要求,为确保合理、准确的进行共保业务相关账务核算,现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保险行业特殊的监管制度要求进行详细分析。
一、共保业务保费收入确认分析
(一)保费收入确认时点确定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及权责发生制的基本核算要求,保费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1)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2)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3)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是保费收入确认最核心条件。根据《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分析,保险合同成立条件为保险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表现为,共同保险人、投保人及经纪公司等就保险相关条款达成协议,各共同保险人签订共同保险协议,并由主承保人向被保险人出具相关保险单后,保险合同成立。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承诺生效日期即保单起保日期与保险合同签订日期一致。
根据保险原理的有关解释,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即保险合同生效是以保费缴纳为生效条件的。
综上,结合会计相关准则中收入确认的三个基本条件,保费收入确认条件在保险合同成立日即保单起保日即已经满足。因此在一般条件下保单起保日确认保费收入,除非无法在保单起保日期获取相关信息,无法可靠计量等特殊情况。
对于保单签发日期早于保单起保日期的,保单签发日,投保人缴纳保费后,确认为预收保费,保单承诺生效日即保单起保日,确认保费收入。对于保单签发日期晚于保单起保日期,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于保单起保日起即确认保费收入。
(二)保费收入确认金额确定
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的规定,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应当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即保费收入的确认依据为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是否一次性收取或分期收取不构成对保费收入确认的影响。
分期保费如果在保险起保日即承担全部保险风险,就必须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认保费收入;如果仅是部分承担风险,应在承担相应保险风险时确认相应保费收入。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涉及共保业务中保险分期情况较为普遍,但这种分期通常仅为保费缴费金额的时间分期,并非对保险责任的分期,故对于存在分期收取保费的合同我们应该在保险合同成立日,即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合同确定的各期应收总额确认保费收入,并非按照发票实际开具及收付金额确认保费收入。
各共同保险人应根据共保协议约定的承担份额比例分别确认保费收入,涉及到相关保险合同修改的,主承人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非主承保人并得到相关书面确认。
(三)保费收入会计处理
业务实践中,保费收取一般由主承保人统一向投保人或者代表投保人利益的保险经纪公司收取。同时,按照发票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发票的开具原则上要与资金流的方向一致,即主承保方向投保人出具发票,其他共保方向主承保方出具发票。
按照保险合同成立条件及保费收入确认的时点、金额确认并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记载会计分录。
1. 主承保方应当根据实际收到投保人或经纪公司支付的保费后借记“银行存款”等;根据应承担保险份额贷记“保险业务收入”,剩余的代非主承保方收取的保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收共保保费/XXX公司”。
涉及到保费分期的,主承保人应当在收到首期保费后借记“银行存款”,剩余期间的份额内应收保费借记“应收保费/分期付款应收保费”;根据保险合同确定的份额内各期应收保费总额贷记“保险业务收入”,代非主承保方收取的首期保费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收共保保费/XXX公司”。
主承保方依据各共同保险人承担的保险比例划出代收保费后应当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收共保保费/XXX公司”,贷记“银行存款”等。
2. 非主承保方根据实际收到的份额内保费确认保险业务收入。涉及保费分期的,非主承保人应当在收到首期保费后借记“银行存款”,剩余期间份额内应收保费借记“应收保费/分期付款应收保费”;同时根据保险合同确定的份额内各期应收保费总额贷记“保险业务收入”。
二、共保业务中的保单费用确认分析
保单费用一般包括经纪费、出单费、营业税金、咨询及防灾防损费等,应当依据共保承保比例及权责发生制等要求据实入账确认。
(一)共保经纪费业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大型财产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委托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为其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或者为其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保险中介服务。保险经纪人则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相应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相关经纪费佣金。这是共保业务中经纪费支出发生的主要内容。
目前保险经纪费的主要结算形式分为主承保统一结算及各共保方单独结算两种,同时严格禁止与保费轧差后净费结算。
票据开具与资金流的方向一致。即主承保方统一向保险经纪公司支付经纪费同时,保险经纪公司统一向主承保方开具全额经纪费发票。非主承保方向主承保方支付保险经纪费时,由主承保方向其他共保方出具经纪费发票。
按照保险行业的相关规定,主承保方出具经纪费发票不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但是由主承保方负责相关资金的统一收付已成为该类型业务处理的行业惯例,我们按照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也基于发票及行业合规要求,可在保险经纪公司统一出具发票时提供列示各共保方经纪费比例金额的详细发票明细单给主承保方;主承保方在收取代付的各承保方经纪费时提供相关复印件、收款收据、分割单等。
主承保人与非主承保人依据权责发生制及与保费收入相关性原则记载会计分录。
1. 主承保方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经纪公司经纪费后借记“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贷记“银行存款”。
主承保方根据份额内承担经纪费借记“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代其他共保方支付的经纪费借记“其他应收款/代付共保经纪费/XXX公司”;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涉及到保费分期的,在支付首期保费相关经纪费后,将份额内各期保费对应经纪费总额借记“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代其他共保方支付的首期经纪费借记“其他应收款/代付共保经纪费/XXX公司”;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 剩余期间份额内应收保费对应经纪费贷记“应付手续费/分期付款应付手续费”。
收到非主承保方划来经纪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其他应收款/代付共保经纪费/XXX公司”。
2. 非主承保方应当根据所承担份额保费支付对应经纪费。涉及到保费分期的,非主承保人应当在支付首期保费时将份额内各期保费对应经纪费总额借“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 剩余期间份额内应收保费对应经纪费贷记“应付手续费/分期付款应付手续费”。
(二)共保出单费业务处理
一般共保协议中,主承保人会向非主承保方收取一定比例的出单费,用于保单出单打印,与经纪公司、投保人日常业务交流中的相关费用支出项等。
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要求,在主承保方向非主承保提供出单费发票并收取相关款项后确认相关收入、费用。
主承保方出具出单费发票后应当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只有在实际发生相关出单费用支出时借记相关“营业费用”科目。这种收支两条线的会计处理模式更加及时准确的反映出经济业务实质。
非主承保方收到出单费发票后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
(三)共保业务营业税金处理
通常情况下,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的保险业务收入确认是一致的,按照相关性原则共保业务的营业税金计提与保险业务收入完全配比,各共同保险人按照各险种份额内保费收入确认的期间、金额,根据营业税相关税收政策比例自行计提和缴纳。不按照一般意义上的“以票定税”计提和缴纳,考虑经济效益原则,也不采用主承保代缴和划收等方式处理。
(四)共保业务咨询及防灾防损费业务处理
按照共保协议约定,主承保人或者经纪公司会按被保险人的要求,组织专业机构为其提供保险咨询服务或防灾防损服务。该类服务按照共保原则需要各共同保险人按照共保业务比例承担。
在实际咨询或防灾防损发生时,由专业服务机构按比例出具发票划分至各共保方,由各共保方凭借相关票据分别支付确认相关费用,借记“营业费用\出单费或防灾防损费”,涉及代收代付的各共保方之间进行相关资金划转。
(五)共保业务退保费业务处理
涉及到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共保业务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提出退保要求时,由主承保人依据合同自行处理,并将有关业务处理单据副本递交非主承保人,非主承保人依据承保比例向主承保人划付应退保险费及相关费用等,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保险业务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江西省劳动局:
关于职工受劳动教养处分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职工受劳动教养处分,其解除劳动教养后的工龄计算问题,仍按(63)中劳配字第537号文的答复办理。即:受劳动教养处分的人员(原系职工)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其劳动教养期间均不计算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第一步,在近期内,主要实施六个方面的改革:
重点改革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通过实行股份制,调整产权结构并初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让经营管理者真正关心人力资源成本与经济效益间的关系,关心公司未来的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广大保户的利益。
取消保险公司的行政隶属关系。在股权结构改革的基础上,各家保险公司的行政级别、行政待遇应予以取消。
积极推进保险公司的民营化进程。应进行以调整股权结构为主要内容的产权改革,即通过引入民营资本、个人投资者,实行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和外资参股等路径降低国有股份的比重,使国有股份至少不再占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取消行政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各家保险公司落实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之间的委托-关系和监督约束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实行适当的公开制度。 条件比较成熟的保险公司,应争取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并争取其证券上市挂牌交易,从而加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进程,增强公司经营信息的透明度,给投资者和千万保户一个应有的基本安全感。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和质量认证体系,完善公司的业务流,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标准化和透明化。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各家保险公司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和管理风格。
放松对新设保险公司的管制。在已有保险公司转机建制的同时,应放松进入管制,积极推进新的保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设立。
第二步,在中期,主要实施三个方面的改革:
进一步深化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改革。在实行股份制的 基础上,通过出让国有股份等途径,改变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国有控股格局,使新成立的公司股权实现多元化、民营化,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它们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改制初期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制后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作为国有股东人,通过出让股权的形式最终应当退出保险经营。
【关键词】保险公司 利润 管理
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近2.5万亿的总资产。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如何由创业期平稳地向成长期转变,一方面保险业竞争加剧,各公司承保利润逐年下降;另一方面,2.5万亿元的资产却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收益率较低。如何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进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影响保险公司利润来源的因素
1、资金运用与保险利润
在成熟保险市场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提高股东资本金的收益率。股东投资于保险公司的资本形成资本金,资本金的资金成本则是股东要求的投资回报率。资本金超出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部分为自有资产,这部分资本可以承担更多的风险,实现更多的利润以增大股东权益。同时,只有有效地投资,才能缓解不断增大的保费收入的资金成本带来的压力。二是壮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能够带来更高的利润收益。随着资金收益的增加、利润基础的扩大,税后利润固定比例的公积金计提也会不断扩大,所以资金运用收益是保险公积金积累的间接的重要来源。因为公司的偿付能力主要来自于公司的自有资本和公积金,所以,有效的保险资金运用能够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三是降低费率,提高市场竞争力。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相应地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扩大保险基金规模,从而使保险公司有条件降低费率。保险费率的降低,会增加保险需求,吸收更多的保费收入,从而有更多的资金运用,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2、承保业务与保险利润
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两大主要业务之一,承保业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保险发展的程度不同,各国保险公司的保险利润方面必然有较大差异。一是承保业务对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起着重要作用。承保业务在欧洲和亚洲地区对保险公司利润有较大的贡献,我国保险公司在承保业务上做的不够。这与我国保险公司一直采取粗放型的、低水平经营战略不无关系。所以,我们在谈及国外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对保险公司的最终利润所发挥的莫大作用时,我们不应该忽视他们的承保业务的重大贡献。二是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对国外保险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能盲目夸大其作用。如果资金业务经营不善,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最终利润水平。即使在投资业务相当发达的欧美地区,也有相当一批保险公司取得不错的承保利润。
3、成本费用与保险利润
保险公司的成本是指保险公司为提供劳务和产品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保险公司从事业务经营活动中,不仅大量吸收资金而相应地支付利息,而且还要支付业务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同时耗费一定的物品,所有这些耗费用货币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构成了成本。我国保险公司相对国际保险公司而言,在国际上更具有竞争力,单纯成本费用控制的较好。但是我国保险公司因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较高,导致综合业务成本率较高,其赢利能够较低。
4、偿付能力与保险利润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债务的能力,它表示企业资产与负债之间的一种关系。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经济内容表现为一定时期内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同未决负债之间的差额,一般由资本金、总准备金与未分配盈余之和来代表。资本金、总准备金和未分配盈余构成保险公司的偿付准备金,偿付准备金的增减,体现着偿付能力的消长。如果保险期间的实际索赔总是与索赔期望相等,那么,保险公司只要将总资产维持在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相等的规模上,就足以偿付全部债务。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势必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长远发展,甚至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稳定。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偿付能力表现为保险公司自有资本或股本,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提高在承保业务上的竞争力,甚至可以牺牲暂时的利润而换取长远的市场优势;也可以利用这些接近零成本的资金进行投资运用,提高利润。因此,我们分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非常重要。
二、加强保险公司利润战略管理的措施
由于我国保险业存在承保业务效率低下,成本费用占比大等原因,我国保险公司利润战略管理方面尚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和提升空间。
1、确立承保业务的基础地位
保险的本质功能在于风险管理,因而保险与承保业务相互依存,只有通过承保业务,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才使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了基础。也只有通过承保业务,才可能实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现代保险功能。因此,承保业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别于银行业、证券业的显著特征,离开了承保业才可能实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现代保险功能。因此,承保业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别于银行业、证券业的显著特征,离开了承保业务,保险业也就无所谓的保险业了。其次,承保业务也是投资业务的基础。这体现在承保业务为投资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基础。保险公司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部分:准备金、自有资产和其他资金来源,其中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投资的最主要来源之一,准备金又来源于保费。因此,承保业务也是投资业务的基础,离开了承保业务,投资业务也就失去资金支持。
2、加大产品开发力度
当前保险产品费率持续走低的原因之一是竞争激烈,而引发激烈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险种同质化严重,竞争过于集中。因此保险业应加快实施产品开发战略,修改那些不太适销的老产品,使之适应市场需求。
3、加强保险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风险,因此加强风险控制,实现稳健经营,是争取好的经济效益的必然要求。首先,要认真开展以核保、核赔为中心的全面内控管理。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其次,要加强再保险工作,要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做好保费自留和分保工作。第三,还应充实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提高承保能力,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
4、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管理
低素质的保险展业人员和保险人员是道德风险的主要来源,保险经纪人和公估人出现后带来了新的道德风险源头。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的保险案件不断增加,其中与保险人相关的案件是主要方面。中资保险公司应该坚持规范经营,加强保险风险的严格控制。为此,保险公司应对从业人员和保险人建立一套科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约束机制,放弃那种以保费收入作为唯一的绩优评价指标的激励制度。此外还应合理利用和慎重选择保险中介机构。大规模的保险中介从业机构和人员,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这庞大的中介市场来降低经营成本;但又必须慎重选择和使用,以防滥用导致企业声誉和形象的毁损、致使道德风险的发生。
5、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除了按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的控制和管理外,还应从公司内部出发还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金要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在资金管理上采用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即每个分支机构都设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收入账户只能用于保费的收入,支出账户只用于赔款的支取和费用的开支,收入户的资金要定期上划总公司,支出户由总公司根据其经营规模下划限额资金以保证公司正常的运作,这样就保证资值是由劳动者创造的。
【参考文献】
[1] 魏迎宁:我国寿险公司的增长方式和可持续发展问题[J].保险研究,2006(6).
[2] 张维:保险资金证券投资风险测度的实证研究[J].保险研究,2006(5).
关键词:保险风险 风险识别 风险衡量 风险控制
一、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是保险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之中,由于投资收益下降、资产贬值以及债权变成坏账等原因而产生损失的风险。首先,投资收益下降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明显影响,投资收益越少、业绩越坏,资产风险就越大,公司所面临的破产风险就越高。其次,资产贬值的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贬值风险实际上时相关市场的风险,这一因素与宏观经济环境相关。保险公司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各种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相关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如果保险公司的资金在以上各个方面都投资失败的话,保险的资产价值则会见减少,从而造成偿付能力的不足。最后,债权变成坏账,这种情况始终保险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业务,因借款人不能按时缴付本息所导致的情况。
(二)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定价风险、经营过程风险、损失准备金风险,其中经营过程风险又包括承保风险、理赔核赔风险、投保人道德风险。
1、定价风险
保险产品的价格是保险公司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想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定价存在风险是因为保险无法像其他商业领域那样可以依据实际成本来决定其产品的售价,而必须利用估算成本来推算保险产品的价格。我国的保险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保险精算数据缺乏,导致精算难度很大;此外没有基于缺乏风险管理意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落后的原因,导致不合理的承保费率,造成了大量潜在的风险。
2、经营过程风险
经营过程风险包括承保风险、理赔核赔风险、投保人道德风险三个方面的内容。承保在保险经营中尤为重要,"承保指的是保险公司对其可进行的承保风险进行相应的评判和分类,之后决定是否可以承保,用何种条件承保的分析过程。确定承保仅仅是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开始环节,也是财产保险公司所做工作的核心,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①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理赔核赔由于标的的多样性等原因导致成本很高且难度很大,理赔核赔的工作依赖于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其操作风险主要与员工的经验和责任心、操作流程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投保人道德风险主要则是指保险诈欺,保险诈欺包括投保诈欺如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投保人不实陈述或信用欺诈等,以及索赔诈欺如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等情形。要避免保险诈欺就需要尽快实现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为整个保险行业建立信息透明化的环境,以降低理赔核赔过程中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保险公司的损失。
3、损失准备金风险
损失准备金风险是指对于风险认识的不足,准备金提取不足而导致的风险。准备金的的水平与精算师的评估有很重要的关系,若评估准备,则准备金水平则会适当。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上很早就存在的一种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于信用活动和交易对手遭受损失不不确定性所导致的,或者是由于债务人能力不足,或是债务人不愿意履行已经签订的合约而给保险人造成的损失。在经济全球化以及市场波动性不断增强的趋势下,保险业所面临的风险环境瞬息万变,信用风险控制也贯穿与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之中。
二、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是对保险的识别、衡量、控制的技术方法,也可以描述为"经济主体用以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动态连续过程"②,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人们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地、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风险识别是风险控制的基础,也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只有在正确识别出自身所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够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的处理。因为风险是错综复杂多种多样的,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识别潜在的风险,进行经验判断和归纳整理,对于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鉴定。
风险识别过程包含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感知风险是依靠感性认识,经验判断,即了解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只有通过感知风险,才能进一步在此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寻找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因素,为拟定风险处理方案,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服务。所谓分析风险,即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它是风险识别的关键。具体来说,分析风险包括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流程分析法、现场调查法、分解分析法等方式,可以通过这些方法发现各种损害风险。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是指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计算书、财产目录等的财务资料,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风险分析,以便从财务的角度发现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和财务损失。生产流程分析法也可以称为流程图法,生产流程是指在生产工艺中,从原料投入到成品产出,通过一定的设备按顺序连续地进行加工的过程。生产流程分析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现场调查法是指通过对现场考察企业的财产、设备以及生产流程,发现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及时得对风险进行处理的方法,这种方法最为直接。分解分析法分析解析法指将某一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而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
2、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又叫做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即在对所搜集的过去损失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对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风险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定量的分析和预测。风险衡量的内容主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两个方面的内容。通过风险衡量,计算出较为准确的损失概率,可以使风险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损失的不确定性,即风险衡量是风险控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使风险分析定量化,风险控制者的风险决策以及最佳管理技术也就有了可靠的科学数据。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相关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风险事件发生时候所造成的损失。风险控制是建立在风险识别与风险衡量等相关程序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损失频率以及损失程度等数据,选择合适的风险对策,达到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法。风险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基本方法: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以及风险保留。所谓风险回避,是指投资主体有意识放弃风险行为,避免特点的损失风险。这种完全避免风险的方法是一种最消极的方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也就完全放弃了任何潜在的目标利益。损失控制是指制定计划和采取相关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风险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即在风险发生之前,为了减少或消除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风险处理措施。事中和事后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主要在风险无法避免且无法转嫁的情况下采用。风险转移,是指为避免承担风险,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风险转移包括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与其风险相关的财务直接转移给他人,由他人承担其后果;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在不转移其财务的前提下,将财务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的方法。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风险管理人的风险程度。风险保留,又称风险承担,即如果损失发生,风险管理人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前者是指风险损失发生后直接从其收入中支付,而不再损失签做出资金安排。后者指在可能的损失发生之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
风险控制就是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公司回避风险,防止损失,发生风险时尽量减少风险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风险管理人可以遵循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控制的程序,确定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策略,决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避免损失或者减少损失。
三、风险控制的目标与原则
1、风险控制的目标
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必须要有明确的风险控制目标,风险控制目标是制定风险控制决策的向导,也是衡量风险控制的效力的标准。保险公司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才能减少和降低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以及保险欺诈行为,从而保证实际的损失数据符合精算假设,稳定公司财务,提高偿付能力,吸引更多人投保,最终达到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持续发展以及盈利的目标。
2、风险控制的原则
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过程中要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全面周详原则、量力而行原则。商业保险经营的目标就是盈利,利润目标是保险公司是其最具综合力的目标,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把握经济效益的观念,在实施风险控制的过程中围绕经济效益原则开展活动,努力达到已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全面周详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全面周详地分析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研究引起风险的关键因素,并对风险发生频率进行预测和评估。此外,风险管理人还要制定详细的公司风险管理计划,针对不同的风险种类,选择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工具。量力而行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在实施风险管理是一定要量力而行,将风险控制在自身课承受的范围之内。如对某些特殊风险的项目承包之前,必须由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根据保险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决定是否承保以及费率确定和风险管理工具的选择。
四、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对策
1、完善自身组织机构建设,优化内部监督和管控
保险公司内部机构的完善与协调是实现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以及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的关键。保险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在追逐不同的利益目标时就会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引发潜在的风险,实际上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很多风险都来源于保险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因利益不同所造成的风险冲突。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完善自身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如保险公司要根据其自身的内部相互制约的要求,实行岗位分离,进行严格的岗位控制管理,进而实现相互牵制的目的;规范理赔部门的核保标准和程序,实现保险标的风险评估、责任范围认定以及保险理赔计算的独立;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机制。
2、加快风险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企业必须从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将让你猜作为第一资源,强化人才经营意识,加快保险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人才素质。保险公司要重视人才资源市场化和人才资源资本化的理念,一方面主动利用市场机制,面向企业不同的市场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要承认人才的经济价值,允许企业人才做具有的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的分配,重视知识分子的资本价值。
3、建立有效的保险监管制度
保险公司应以坚持以内控为基础,从公司内控制度入手,规范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保险公司股东义务,加强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建设,规范公司管理层运作;还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在对保险公司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下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最后还要建立风险管理指引,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保险公司效益最大化。保险公司还要逐步完善偿付能力的监管制度,可以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风险时的最终表现形式,建立一项完整科学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能够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促进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注释:
① 孙素英. 财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控制探析[J]. 当代经济. 2012(03)
② 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研究[J]. 保险研究. 2003(03)
参考文献:
[1]王绪瑾. 保险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 1999.7
[2]王绪瑾;肖志光. 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A]. 民生保障与和谐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与经济改革的视角--北大CCISSR论坛文集・2007
[3]张敏. 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研究[D].南开大学 2010
一、加入WTO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面临的挑战
(一)管理体制方面的挑战
与先进的外资公司相比,中资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还比较落后,还不能较好地适应高度竞争性市场环境的变化。这一点已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方面比较明显地表现出来,要使中资保险公司在5年过渡期结束时达到外资公司现在的成本水平,5年内,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率平均每年要下降3%左右,这是一个相当严峻的挑战,需要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对现行的管理体制作出艰苦的改革工作才能达到。
(二)经营机制方面的挑战
分业经营以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经营机制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根本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着眼于中国加入WTO后的国际性、竞争性的保险市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现行的经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公司考核指标体系、成本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还需要做大量工作。
(三)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的挑战
中国保险市场开放后,在不长的一段时期内,外资公司在数量上将会超过中资公司,保险专业人才的竞争将会非常激烈。中资公司在险种设计、精算技术、经营管理手段方面,与先进的外资公司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缺少大量的专业人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也面临着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稳住人才、培养人才的新课题。为了迎接加入WTO带来的挑战,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必须制定能够适应未来保险市场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四)保险技术方面的挑战
20世纪的最后10年,全球经济发生的一个革命性变化就是网络经济的兴起。近几年,西方各大跨国保险公司把电子网络技术的应用作为保险经营技术升级的主要途径,并且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保险市场开放后,保险网络化经营有可能成为外资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方面,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使用网络技术改造传统的经营方式过程中,将面临着长期的挑战。
二、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改革和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实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管理体制的转变
1,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除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公司”。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必须以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胆探索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通过增资、扩股、企业并购、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基础性的制度创新。多元化、网络式持股结构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现阶段管理体制改革的较好选择。多元化、网络式持股,一方面是指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那些在国民经济体系中起支柱性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之间相互持股,激励这些企业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创造保源,同时也可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另一方面是指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那些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大型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持股,以此探索“银保合一”的新型经营模式,充分运用和依托金融机构的优势挖掘保源。
2,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但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尚未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组织制度上的缺陷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内控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信息系统长期低效率运行的主要制度根源。摆脱这种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切实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尽快建立并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按照总、分公司授权经营模式,对现行的管理构架结构进行战略性改组。
3,全面改革各级公司的部门设置,打破以险种划分部
门的陈旧格局,按照以功能设立部门的原则,形成与新的承
保人制度和核保核赔制度相适应的公司组织管理形式,促
进保险管理的专业化和保险服务的规范化。
(二)改革经营机制,实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
1,在经营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强化效益为先的经营原则,加强成本意识,向管理要效益。当前,从国际保险市场的情况看,许多外资公司的承保利润率趋于零,甚至是负值,但仍然存在经营利润,而中资保险公司尽管维持着相当高的承保利润率,但经营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入世后,在统一的国际保险市场中,在统一的保险经营规则制约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外资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利润的量差将会越来越小。只有通过加强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加大资本经营力度,才有可能降低开放市场条件下承保利润下降的趋势。
2,加大资本经营力度,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逐步实现由单纯的业务经营转向业务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的经营方式转变。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进入,保险资金准入资本市场将是大势所趋。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也有必要加以修改,逐步放宽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从保险资金加入同业拆借市场到保险资金以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进入股市,直到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
3,改革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现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新的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业务结构调整。目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基层单位重保费、轻服务,重展业、轻管理,重速度、轻效益的现象相当普遍,这一现象的产生与沿袭过去的带有计划色彩的考核指标体系休戚相关。入世后,必须彻底改革这种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取而代之的是能够准确评价经营管理劳动的质和量的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引进并建立公司等级考评制度,对各级分公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三)改革人事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科学化管理
1.建立科学的人事考核和人才选用机制,将真正的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人事考核不仅是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整个企业管理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考核结果不仅与工资晋级、分配系数挂钩,而且成为员工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而现实的问题在于,现行人事考核制度的某些不足和局限性,使考核工作难当大任。表现在:(1)传统国有企业常用的“评比式”的考核办法,在本质上与计划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难适应现代商业性保险公司人事考评工作;(2)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基本上是采用了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办法,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考核,不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3)目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通常采用的是定量型考核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公正性、客观性。为使人事考核工作更具有公正性、客观性,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人事考核应导入一些新的理念,引进一些新的方法。
2.建立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调动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对现代企业来说,建立利益激励机制实属必要,但引进淘汰机制也不可或缺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引进淘汰机制更有必要。现阶段,要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促进公司内部经营机制转换;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推行竞聘制、试聘制和聘任制;开展双向选择,优化劳动组合,实行试岗、待岗和下岗制度;加大减员增效的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探索有偿辞退等行之有效的新办法。用工制度改革过程中应把人员精减与机构精减并重。此外,还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彻底破除现行的司员等级工资制,引进并建立能评价员工劳动质和量的分配考核指标体系,真正建立起员工收入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的分配机制。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引进“分类考核、经理年工资、末位淘汰”的绩效考核体系。在这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可以先搞试点,逐步推开。
众所周知,网络财务管理模式是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有机融合,提高公司财务和业务的综合管理水平,对公司资源实行有效配置、管理、控制和优化,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新模式。那么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构建信息技术下保险公司的集中式网络财务管理模式,实施动态预算控制和资金管理,实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强化高层对公司的财务控制,有助于高层及时做出科学准确的管理决策,网络财务管理模式也为保险公司迈向电子商务阶段打下良好基础。
笔者认为,网络财务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
一、传统财务管理往往是事后的、静态的,网络财务管理突破了传统财务管理的速度和动态核算问题,使财务管理变得即时和迅速,消除了财务、业务活动运作上的时间差,实现了财务与业务的协同化,使得财务资源和业务直接挂钩,能最大程度的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第
二、实行网络财务管理使管理者能基于动态会计信息对经营活动进行方便、快捷、准确的在线管理和远程管理,强化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控。
第
三、实行网络财务管理使会计信息的利用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实现信息共享,为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提供全面、及时、完整、个性化的财务信息。
第
四、全面促进电子商务进程,丰富和发展了数字化管理思想,为进一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横观国内保险公司组织机构形式和职能,多数是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最基层经营单位,其主要职能是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保险公司运营系统的终端和服务窗口。是保险公司微观经营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直接来源,其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直接反映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发展水平。然而,当今保险业在管理制度和模式上,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首先,基层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统一法人制度执行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公司要求不到位;
其次,部分基层公司对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现实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
再者,部分基层公司统一法人意识不强,对上级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赔、规范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越权行为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不合理的因素,会导致管理技术落后,部分基层公司电子化水平较低,运用电子化管理的认识和措施也有差距,给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造成障碍。
综上所述,在新的形势下,加强保险业的层层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提高基层公司业务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根据保险行业特殊性,也要求对保险公司的管理实现精细化,加强内部控制,实行网络财务管理
实施网络财务管理后,会计核算工作从效率到质量会有本质提升。会计核算的时间将大大缩短,会计核算的差错率明显降低。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会大幅提高,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由于会计核算效率和效果的提高和改善,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管理决策信息范围也大大扩展。
使用网络财务管理后,保险公司执行的各项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得到固化,有效地规范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组织行为和管理者的操作准则,使科学管理落到实处,大大提高整个保险公司的理财水平和控制财务风险能力。
同时,财务和业务数据出自同一个数据库,按照保险统计标准提取数据,进行保险统计研究和上报。这确保了保险统计数据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提高了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增强了数据的可比性,为保险公司发展、行业规划和政府部门监管提供更为科学可靠的数据基础。
[关键词]保险业网络财务 新模式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评价,是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有效工具,更是企业进行预测、决策,实施战略管理的基础和依据。随着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传统的保险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都将发生变化,有形作业将逐步被无形的数字化作业模式所取代。保险业面临着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以顾客为中心,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对顾客的要求快速响应等一系列要求迫使企业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和组织变革。保险业财务体制要适应企业管理体制的变革而进行变革,如何设计财务管理体制才能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求,探索适应网络经济下财务管理体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众所周知,网络财务管理模式是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有机融合,提高公司财务和业务的综合管理水平,对公司资源实行有效配置、管理、控制和优化,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新模式。那么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构建信息技术下保险公司的集中式网络财务管理模式,实施动态预算控制和资金管理,实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强化高层对公司的财务控制,有助于高层及时做出科学准确的管理决策,网络财务管理模式也为保险公司迈向电子商务阶段打下良好基础。
笔者认为,网络财务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传统财务管理往往是事后的、静态的,网络财务管理突破了传统财务管理的速度和动态核算问题,使财务管理变得即时和迅速,消除了财务、业务活动运作上的时间差,实现了财务与业务的协同化,使得财务资源和业务直接挂钩,能最大程度的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第二、实行网络财务管理使管理者能基于动态会计信息对经营活动进行方便、快捷、准确的在线管理和远程管理,强化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控。
第三、实行网络财务管理使会计信息的利用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实现信息共享,为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提供全面、及时、完整、个性化的财务信息。
第四、全面促进电子商务进程,丰富和发展了数字化管理思想,为进一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横观国内保险公司组织机构形式和职能,多数是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最基层经营单位,其主要职能是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保险公司运营系统的终端和服务窗口。是保险公司微观经营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直接来源,其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直接反映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发展水平。然而,当今保险业在管理制度和模式上,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首先,基层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统一法人制度执行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公司要求不到位;
其次,部分基层公司对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现实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
再者,部分基层公司统一法人意识不强,对上级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赔、规范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越权行为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不合理的因素,会导致管理技术落后,部分基层公司电子化水平较低,运用电子化管理的认识和措施也有差距,给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造成障碍。
综上所述,在新的形势下,加强保险业的层层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提高基层公司业务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根据保险行业特殊性,也要求对保险公司的管理实现精细化,加强内部控制,实行网络财务管理
实施网络财务管理后,会计核算工作从效率到质量会有本质提升。会计核算的时间将大大缩短,会计核算的差错率明显降低。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会大幅提高,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由于会计核算效率和效果的提高和改善,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管理决策信息范围也大大扩展。
使用网络财务管理后,保险公司执行的各项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得到固化,有效地规范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组织行为和管理者的操作准则,使科学管理落到实处,大大提高整个保险公司的理财水平和控制财务风险能力。
同时,财务和业务数据出自同一个数据库,按照保险统计标准提取数据,进行保险统计研究和上报。这确保了保险统计数据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提高了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增强了数据的可比性,为保险公司发展、行业规划和政府部门监管提供更为科学可靠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