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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资产审计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13 16:35:5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村级资产审计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村级资产审计

第1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这就是要赋予农民在自由支配法定占有的生产要素基础上合法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权利。本文基于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当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深化改革提出意见建议。

二、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分析

嘉兴市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于2002年就已开展了试点工作,当时的改革带有被动性,开展试点的出发点,主要是解决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郊村撤村建居过程中村级集体资产如何处置的矛盾。2008年4月,嘉兴市被列为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作为一项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配套性改革,嘉兴市的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在面上强势推进,改革目的由主要解决村级集体资产的处置矛盾而转向创新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机制,明晰成员在集体资产中享有的权利,强化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改革方法也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推进。全市到2014年年底,已有852个村完成了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占总村数的98%,量化资产39.19亿元,股东总数274.56万个,累计股金分红总额2.47亿元。

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从资产处置结果来分析主要有二类:一是已撤村建居、村民分散进入城市社区,作为村一级组织已失去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村,村级集体资产全部折股量化,量化后的资产全部分配到人,以解决村民变居民后生产生活、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的补充,生活困难补助和支持村民自谋职业等;二是尚未撤村建居或虽已撤村建居、但仍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村,通过对经营性净资产或者村级账面资产进行折股量化,主要是明确每个成员在村级资产中所占有的份额,量化的股份主要作为收益分配的依据,并可按照章程规定进行继承和内部转让。改革中的股权设置主要模式有三种:以南湖区、秀洲、桐乡为代表的以人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户籍年限的模式;以嘉善、海盐县为代表的人口福利股和土地股模式;以海宁市、平湖市为代表的人口股加劳动贡献股模式。

三、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上的误区

法律规定农村集体资产属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上有多种认识误区,在基层干部层面,有的认为集体资产是长期积累而形成的,把集体资产量化给了个人,将会影响到今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有的怕改制后原有的权力将受到制约,对改制积极性不高。在农户层面,有的认为改革是“换汤不换药”,农户利益仍难以得到保护;有的认为既然改制了,还不如把全部资产都分掉,省心省力等。

(二)改革程序不规范

从面上改革情况来看,有的村在程序上不规范,如要不要改、改革方案的制定等不征求农户意见,资产清查、成员界定等结果公开不到位;有的村在改革中刻意回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改革不全面、不彻底、不完善,留下了矛盾隐患;还有的村为了完成任务,只是简单地翻牌应付了事。作为股份享受合法凭据的股权证发放不到位,农户持股意识模糊。

(三)运作方式尚未根本转变

改革后,多数地方仍然沿用原有的管理方式,“三会”在资产运作、分配等管理中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绝大多数改革村中尚未开展股份分配,全市开展收益分红的不到100个,股东参与决策、监督的意识还不强。经营方式上以股东参股开展项目化经营集体资产的观念尚未形成,全市仅有2个村,参股金额为3027万元。监管方式上内部股东监督作用不力,外部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措施,容易造成监管的失控。

(四)股权退出机制尚未形成

嘉兴市在股权管理的设置上有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两种模式(“静态管理”指量化股份一次量化,较长时期内不变;“动态管理”指量化股份按人口、农龄等量化标准的变化而变动),采取动态管理的村,即使在改革后也难以达到确权、保权的目的;另一方面尚未建立股东和股份合作社两个层面的股权退出机制,缺乏资产评估、年度实绩、交易规则等为股权退出进行基础性工作的机构和环节。

(五)政策支持有待加强

尽管嘉兴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去年出台了《关于实施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计划的意见》(简称《意见》),但在实际执行中,用地指标、财政扶持、税费减免、审批环节简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已经成为阻碍村级经济发展的瓶颈。

四、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股权改革

一是对形式上已经完成改制的村,认真做好回头看,从改革方案、关键环节、农民参与度等改革的内容和程序方面查找薄弱点进行整改。二是对由于各种原因尚未改制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在着力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用1~2年的时间,全部完成改革目标。三是对原实行“动态管理”的改革村,要在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基础上,适时调整,真正做到赋权到人。

(二)规范运行机制

一要提升股份合作社运行水平,切实转变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组织与党支部、村委会之间政经不分、职责不清的管理模式,并处理好与村内其他组织的关系;二要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三会”制度,充分行使好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要规范内部股东治理,既要保证股东权利的行使,根据年度收益状况,适度开展股份分红,又要强化履行义务的意识,引导成员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事业中来。

(三)建立股份退出机制

一是依据城镇化发展趋势、成员融入城镇的速度和股份经济组织所承担的经济、社会管理等职能的转变,研究制订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终止退出机制;二是对生产生活已完全融入城镇,已享有比较完善社会保障的转移农民,允许其将享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进行流转,建立农民股份的退出机制,制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备案和交易管理规则》,以制度规范股权流转的条件、对象、程序、方式以及流转后股权的变更、权利义务转移等规则,逐步打破股权的封闭性。

(四)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有效模式

探索建立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以奖惩政策调动村级管理层谋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探索股权向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适当集中、经营班子年薪制、风险抵押金制、外聘职业经理人、独立董事等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有条件的地方借鉴宁波等地的成功做法,采取项目制、公司化等模式深化改革,按照建设项目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独资、股东配股出资、吸收社会工商资本投资等多形式开发,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五)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政策扶持

改革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仍然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仍然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有力的支持。一要简化登记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在申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的基础上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因经营活动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可以直接凭《证明书》,按股份合作性质予以办理。二要强化政策落实,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做好发展用地的规划和落实工作;税务部门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及物业租赁收入的减免税政策;各级项目审批部门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办理环节,落实限时审批办法,提高办事效率。三要按照加大对改革后农村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四要强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适应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要求和项目特点,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担保、抵押贷款,激活农村金融,解决发展资金的束缚。

第2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监督行为。它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因其投资金额较大、使用周期较长、投资主体和受关注程度高,所以适时地加强对其审计,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不够广,审计力度不够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基础设施等公共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但审计机关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金额的比重还相当低。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不明确,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基建、审计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手中,审计的监督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审计机关受人员、经费等因素的限制,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投资建设项目全部加以审计。

1.2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不能提前介入

审计的提前介入是指审计人员从项目立项开始参与项目投资全过程,这样既有利于加强项目建设决策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学性,又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目前我们的投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主要发挥监督作用,缺乏必要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尤其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

1.3现有审计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缺乏复合型人才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审计机关目前具备财务知识的人员比较多,具备工程、计算机、法律知识的人员比较少,而既具备工程知识又具备财务、计算机知识的人员则少之又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第一,审计机关平时没有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第二,审计专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1.4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侧重于微观层面,有时单纯“就项目审项目”

审计着眼于查处单个问题的多,不善于通过对微观审计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从宏观上提出搞好建设项目的建议和改进审计方法的措施。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审计内容仍以查错防弊为主,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重点,没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扩展的意识,也没有树立“跳出审计谈经济,围绕经济搞审计”的观念。第二,由于投资领域的市场动作、建设管理尚不规范,发现和披露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仍然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第三,由于建设项目大多具有建设周期长、消耗大等特点,且其投入产出是分阶段一次性完成的,因此对建设项目的审计要根据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2对策

2.1高质量的审计来自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基本条件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管理手段的日趋智能化,审计人员的单一财会型知识结构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要求在精通财务知识的基础上,还必须掌握法律、经济、工程技术、计算机等相关知识。因此,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将向多元化、现代化发展。应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第五,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近几年违法乱纪现象较严重,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要使审计人员树立坚守的政治信念,加强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2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

目前审计所采用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已很难适应新的审计任务。加快审计方法的改进和完善迫在眉睫,必须将审计方法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同时将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纳入审计程序各个环节。在审计中充分运用分析测试,以分析测试结果作为拟定审计计划、实施审查、作出审计结论、表达审计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

2.3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投资绩效审计过渡

自审计机关成立以来,我国投资审计主要是以工程管理、财务收支为主体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审计署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由于我国尚处于经济改革和转轨时期,按发展中国家所经历的一般规律,这个时期的建筑市场管理、经济秩序都比较混乱,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因此,我国投资审计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以查错防弊为主要任务,是从实际出发的必然选择。

2.4从事后审计逐步向全面参与、全过程跟踪审计转变

审计人员作为项目管理的监督部门,应将投资控制视为已任,主动全方位参与到项目的管理之中,除定期参加工程例会,收集情况外,在各相应阶段,如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竣工决算等各阶段,也应广泛参与获得信息。唯有把审计关口前移,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做到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

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搞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综合国力的增长,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程午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J].审计研究,1996.

[2]林长彬,蒋君丽.投资体制改革与投资效益审计方向研究[J].当代审计,2003.

第3篇

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相关设计机构工作人员的观念与意识不能与社会发展同步、以及经费等因素,导致审计机关监督权力得不到有效实施,以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很多问题。

1.建设项目审计问题

(1)企业建设项目中财务和设计同监理以及质检等单位之间存在的问题

首先,由于企业建设项目设计水平较差、存在很多缺陷,以致项目设计不完善,导致项目施工不能够顺利实施。其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与质检单位监督控制不到位,相关人员不负责任,工作中存在纰漏,致使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存在问题、造价结算不能够顺利进行。第三,建设项目审计收费不按规定进行。同时,很多建设项目没有进行有效勘察等工作,就实施设计与施工,导致设计不断变更、工期延长,甚至建设项目合同终止。

(2)招投标文书以及合同内容不完善,引起工程结算纠纷

建设单位工程没有对结算方式与造价调整予以有效审计,就会出现合同内容不严密、不全面等问题,不仅给建设工程结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且也会加大审计工作量与监督难度。

(3)建设工程结算超过造价

建设投资项目整体造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直接受到竣工结算准确度影响。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随意虚列项目、施工材料以次充优、施工记录不规范等情况,导致工程结算时造价超过预算,都是审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以致加大了审计难度。同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决定,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也会给造成审计困难。

2.审计机关自身问题

首先,审计机关审计方式不正确,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技术与方法不科学。其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借助的规范与标准,与相关规定发生冲突。第三,审计结构不科学、组织机构欠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逐渐增大,而审计机关审计内容与固定资产投资发展不相匹配,容易出现审计盲区。审计机关监督职责得不到有效明确,以致审计监督职责难以开展。审计机关缺乏技术力量,难以开展有效审计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专业知识,而且需具有相应的财会知识、工程专业知识等。然而,相关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不能够胜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同时,审计机关不仅缺乏技术力量,而且缺乏相应的IT审计师,以致难以开展有效审计工作。第四,审计范围不明确。传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只是对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与管理予以有效审计。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都需进行审计与监督。同时,国家建设项目与政府主管部门都应接受审计。第五,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在计算机技术应用背景下,实施审计证据收集非常困难。然而,很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人员,不能够充分借助计算机作为审计辅助手段进行审计工作。同时,相关审计机关没有实用性与通用性较强的审计软件。

二、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问题对策分析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到很大障碍,只有针对问题现状,采取相应措施与对策,才能够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有效实施。

1.规范审计评价体系,创新审计方式

首先,对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资金来源等内容,实施审计。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有效保证建设项目质量与效益。其次,针对相对大型建设项目,借助派驻方式实施全程审计监督。第三,创建于规范审计程序与评价体系。在充分借助国家相关审计准则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审计程序准则,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降低审计费用。

2.扩大审计范围,突出重点,强化审计机制

审计机关应将法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均作为审计与监督内容,对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内容均进行全方位审计监督。同时,依据建设项目特点,将建设项目投资、质量以及工期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执行难如果属于普遍性问题,就必须从制度上寻找原因。首先,只有完善审计体制,才能够发挥审计作用。其次,创建审计决定执行追究制。第三,有效整合审计资源。

3.创新审计技术与积极探索审计方法

科学的审计技术与方法,能够有效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量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多、经济体制的有效完善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化,而逐渐增大。人们对审计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审计费用较高而审计质量较低的传统审计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只有对审计技术与方法予以有效创新,才能有效发挥审计作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是提高审计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为保证项目具有可行性与效益性,对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可行性报告及报批手续予以综合审计;审计建设工程预算造价、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内容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审计原定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之间是否对称;审计财务审批手续;侧重审计资金使用效益评价;认真执行审计回访制度。同时,各种网上支付等交易,也将成为审计内容。会计信息化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也要求审计技术必须提高。借助信息技术科学实施审计,已经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方面获得了良好效果。因此,对原有审计软件实施科学优化、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软件进行开发,才能够有效发挥现代审计的作用。

4.创新审计内容与层次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家公共财政投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财政审计重要内容。因此,公共工程项目也应成为投资审计重要内容。投资审计内容实施创新必须以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审计为基础。首先,应该将基础性与公益性公共工程以及国家财政重点建设项目,作为投资审计内容。其次,经济运行中热点与难点问题,应是投资审计内容之一。第三,受到社会普遍关注问题也应是投资审计内容。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减少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审计内容应逐渐倾向于效益性审计以及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审计。其中,环境效益审计将是审计重点之一。同时,投资审计在深度与广度上也将有所突破。它不仅把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一项审计重要内容,而且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也将作为审计重要内容之一。建设工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也纳入投资审计之中。这样,投资审计层次才能逐渐向宏观方式进行转变。

5.创新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只有适应社会经市场济发展,才能够有效发挥其监督、评价以及鉴证作用。因此,创新审计制度更应体现法律公开、透明以及公正等原则。首先,新投资审计规则必须体现WTO规则精神。其次,有效协调与统一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及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第三,对投资审计管理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规范。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度必须强化

首先,宣传力度应强化。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时,借助国家政策与法规,有效保证审计机关占有主导地位与权威性。其次,项目前期与项目预算执行两种审计应相互结合实施,项目竣工后结算一定要进行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全面审计。第三,实施审计员派驻制度。针对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应在建设项目决策、施工以及竣工等每个阶段都要实施审计。

7.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审计人员只有具有高素质、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相关知识,才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时,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员不足等情况,必须采取一定措施。首先,借助增加编制,引进专业及复合型人才。其次,采取继续教育与奖励相结合的措施。借助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知识与技能,并更新审计人员观念;借助奖励措施,激励审计人员认真工作。第三,实施资源整合。科学合理引进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并创建外部人才库。

第4篇

[关键词]投资审计;行政执法;复合人才

一、现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

1.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

投资审计不是单纯的财务审计,而是综合大量项目建设信息的综合审计。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中投资审计的针对性条款较少,操作性不强。同时,与财政法规相比,建设领域的法规还不够细致,虽然国家在完善建筑法规,突出可操作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有极大的作用。但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建设投资领域法规,出台诸如《固定资产投资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操作性、针对性更强的法规,使投资审计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更准确,依据更充分,治理更有效。

2.审计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存在争议

投资审计中,审计人员依据审计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审查项目的工程财务,审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对工程造价进行核实,对工程管理过程和效益进行评价。但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是否能依据以上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执法主体资格的争议较大,相关法规也未明确。而审计移送制度要求,不同违法行为,移送至相应的部门处理,事实上延长了执法的过程,影响了审计的权威性。

3.审计法与合同法的协调适用问题

根据法律要求,不服审计决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提起法院诉讼。对于施工单位因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提起的诉讼,法院通常以合同纠纷受理,依据合同法裁决。进而出现不同的法律调整同一事项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民事法院审计结果的情况。因为审计法是行政法,协调行政关系,而合同法属于民法,协调民事关系。协调的关系范畴不同造成结果可能不同。但在客观上这也影响了审计的权威性。

(二)审计自身建设的相关问题

1.投资绩效审计未得到有效开展

审计署颁布施行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将投资绩效审计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重点之一,但现阶段对投资审计的重点仍局限在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投资的绩效重视不够。不仅审计人员缺少绩效审计的概念,相关审计条例、规范也缺乏对开展绩效审计的指导。同时,建筑市场的复杂性也造成审计人员将大量的精力放在基本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工程造价的核实以及建设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从而绩效审计未得到有效开展。

2.事后审计仍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形式

目前,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审计仍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形式,事前介入和事中监督不够。不符合增长较快的投资趋势,也不符合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要求。面对投资已经完成,资金的拨付使用已基本完成,大量建筑工程已经隐蔽的工程,事后审计,不仅不利于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核实,而且对发现的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即使通过审计披露投资项目选、立项存在重大问题,也无法收回已经形成固定资产的大量资金。

3.新形势下复合型审计人才更显匮乏

投资审计涉及专业学科较多,领域较广,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深入,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具备财务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审计技能,还应该具备法律、金融和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储备。目前审计人员基本都具备财务审计的能力,但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审计的能力明显不足,法律和项目管理方面能力更是薄弱,金融投融资方面的经验比较匮乏。复合型审计人才的匮乏和审计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筑牢法律基础,维护审计权威

进一步完善审计法规,充分发挥审计的国家治理作用。首先要解决审计法与合同法等民事法规的适应性问题。对于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当经审计机关审计的,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同时,对于施工单位有争议的工程结算价款,法院在裁决时,应分清不同法律调节的对象,只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双方之间的价款纠纷进行调节,因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是建设单位,下达的审计决定也是对建设单位的法律文书,法院不能依据施工单位的诉求而否定审计机关做出的对建设单位的审计决定。同时,审计法与合同法之间的交集也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予以解决。

其次,法律应针对投资审计,明确赋予审计机关相应的行政执法处罚权,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减少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时效。最后,应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完善政府投资领域的法律体系,提高审计执法的可操作性。

(二)探索审计创新,加强人才培养

第一,加大跟踪审计的比例,积极探索有效的跟踪审计模式,特别是在重大项目的选立项阶段,积极有效地跟踪审计无疑会对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第二,审计人员要重视立项阶段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靠可研、环境评价等基础资料,开展有效的、真对性强的绩效审计,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可以要求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再分析,对可研报告进行再评价。如发现提供虚假数据或出具虚假可研报告的单位,审计机关应坚决予以披露,并给与处理。促进地方政府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第三,审计机关应健全审计人才的培养计划,在确保经费的同时,采用灵活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审计署组织的全国大型审计项目,交叉学习,以审代训,各取所长。同时有计划的引进专业院校的对口人员,弥补审计短板。

第5篇

新的更高要求,深入研究审计机关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于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

回顾过去的二十多载风雨历程,我国年轻的投资审计事业快速成长,但与飞速前进的社会发展进程相比,投资审计现状还呈现一些不足:第一审计内容仍以查错防弊为主,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重点。第二审计方式多是事后审计,投资审计未能真正渗入建设全过程。第三审计仍主要着眼于微观建设项目,就项目审项目,在宏观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够。第四审计手段落后,仍以手工审计为主,投资领域的计算机辅助审计处于滞后状态。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几年,审计署颁布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法规,各地方审计机关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多种形式,出台了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依然缺乏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定,对多元化投资主体的监督管理、国家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控制,依然没有统一明确的法规规定。第二投资审计不完全适应新形式发展要求,这些年,各地审计机关广泛开展了建设项目审计,主要从工程合同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了大量的多计工程价款、挪用建设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工作中,多数审计机关、尤其是地方审计机关,还是停留于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微观问题,对国家能源资源、环境保护等政策落实方面涉及较少,对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不够,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第三投资审计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投资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质量管理、效益审计指导和考核体系等方面都还不够完善,随意性还比较突出。第四现有人力资源、素质与投资审计需求相比较有较大差距,投资审计队伍中精通宏观管理、工程建设、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人员不多,具备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更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投资审计工作开展和审计成果的提升。

二、改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为了改进审计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1、各级政府应重视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规、政策来保证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享有足够的权威,要求审计机关对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即对于投资额大、关系国计民生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面审计,对于其他项目则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选择地实施项目前期审计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单独做出规定,为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在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建立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然而,实施这种全过程审计面临着诸多困难,很难有效协调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和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大量相关单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审计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其基本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台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审计员的专门规定,审计机关按照规定派出审计员进驻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员派驻制度有助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值得推广。

3、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基本条件。为了缓解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6篇

本文从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的总概况、具体操作方法、取得成效等方面加以阐述如何加强审计监督,并从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村级财务 审计 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是经开区(杨舍镇)农经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近年来,经开区(杨舍镇)农工局农经科不断创新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农村财务与运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总体情况

从2008年起,区镇根据张委办(2008)41号《关于在全市推行村级阳光综合审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审计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镇开展村级阳光综合审计工作。2009年至2014年底,区镇农工局农经科共完成村干部离任审计27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279项,村级集体企业专项审计88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32项,村级集体资产综合审计94项。审计中发现审计问题330条,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347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47条,发出整改意见书61份。

二、具体做法

1.积极示范,引导做好村级各类内部审计。

一是统一各类审计内容。(1)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其任期内村级集体资产、负债、净资产变化和主要社会事业及经济工作等,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2)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按期结算、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是否存在小金库、是否存在以收抵支、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3)对村级年终可用财力审计,主要审计当年度村级经营性收入是否入账、查阅相关的会计凭证是否正确、审核经营性合同金额与到账金额是否一致等;(4)对村级集体企业审计,主要审计村级集体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二是统一各类审计文本。区镇农工局农经科根据村级阳光综合审计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村级经济发展的实际,统一制订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村级年终可用财力审计、村级集体企业审计等审计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三是统一组织人员参与各类审计。在各类村级财务审计中,要求各办事处(街道)经管办人员共同参与审计全过程,使他们掌握财务审计的重点、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能力。

2.加强管理,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常态化。

一是常规审计实行年审制度。区镇农工局农经科每年组织对村级可用财力、村级集体企业、社区股份合作社年终审计;镇记账中心每年对各村的现金、存款、承兑汇票进行不定期盘点,查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价证券登记薄,核实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专项审计实行抽查制度。每年根据财务管理需要不定期抽取几个村进行专项审计,改进财务管理办法。例如2012年针对闸上、城东未纳入村账镇的村集体资产和资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审计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于2013年1月将两村纳入镇记账系统。三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审计。2013年经区镇党工委批准,聘请华景、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全镇41个行政村(社)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包括对所有房屋、土地进行实地盘点、对应收应付往来款项采用查询核对法逐笔核实、对经营性资产出租合同管理、对村投资或控股的各类集体企业管理、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方面等进行了全方位审计,进一步核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底。

3.完善制度,促进村级财务审计规范。

通过对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检查、整改,不断完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区镇先后出台了杨政发(2011)27号《关于印发杨舍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张经管发(2012)6号《区(镇)各部门、办事处(街道)和财务审批、报支的有关规定(试行)》、张经管发[2014]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杨舍镇)行政村(社)集体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张经管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杨舍镇)行政村(股份合作社)合同管理的通知》等。重点对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集体企业管理、合同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等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运行安全高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三、取得成效

1.保证集体资产安全。

一是非生产性开支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村级内部审计,对非生产性开支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报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原始发票是否真实有效等进一步得到规范,大大减少了村级集体资产的损失和浪费。二是账外资产得到清查。通过审计中对各村(社)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发现有部分行政村新增的一些房屋和土地等资产没有及时纳入村账,形成账外资产,审计后全部纳入村账,核实了村级集体资产。其中:房屋61处,面积5.21万平方米;土地36块,面积25.99万平方米。三是查实应收款项。通过审计中对各村(社)的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逐一进行清理,对各种往来款项明细逐笔逐户直接询证核实,查实个别村漏记应收款项50万元,核实了32笔原来双方不符的往来款项。

2.规范集体资产有效合理使用。

一是规范经营性资产出租合同。区镇统一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合同管理网络,统一规定租金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限定合同期限,严控存量土地。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结算手续,严格控制印鉴管理,杜绝违法操作行为。严禁公款私存,禁止出借银行账户,禁止村集体为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资金不得直接出借给民营企业或个人,不得为非本村企业注册或还贷周转资金。三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运作和管理集体资产,通过有效途径进行收购、转让和购置集体资产。通过内部审计,有效防止集体资产使用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更好地规划对集体资产的使用,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3.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村级内部审计,一方面可以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增强村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使村干部明白不仅拥有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权,还承担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通过审计监管力度加大,审计范围的扩大,经常化、制度化的审计,能够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财会制度,制止和纠正经济活动中违反乱纪的行为,转变村干部的思想观念,加强法律意识,增长财经知识。另一方面,也促使审计人员更熟悉财经法规,增强审计业务水平、判断分析能力,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村级内部审计工作的措施

1.突出把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开展涉农惠农资金补贴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支农资金中的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土地流转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重点对房屋和土地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费等定期进行专项审计,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合法使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审计。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规范工程预决算、项目招投标、财务支出,使工程建设阳光操作,避免和减少不法行为的产生。

2.加强内部审计的执行力度。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如发现有不良债权和不实债务,须经村两委班子讨论、村民主理财小组通过,报区镇农工局农经科审核批准后,及时调整账户。

3.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审计人员应有过硬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具备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操守,所以要定期进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等培训,及时掌握农村新的经济政策,财务法律法规、提高审计操作技能,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陈丽萍 单位: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农村工作局农经科

参考文献:

[1]马青,陈刚,张文婕.浅议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务会计,2010(8).

第7篇

乡镇经管站(或其内设审计部门)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的模式主要依据的是1992年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以及一些省区制定的本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来设置的,是当前最基本和最普遍的审计模式。这种模式下,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审计工作由乡镇经管站承担,乡镇经管站在完成日常经管工作的同时,每年要安排一些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通常不设专职,它受上级农业经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乡镇政府内单独设置审计机构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的模式与第一种模式相比是个进步,但在实践中比较少见。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审计模式之缺陷

第一,现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没有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农村集体资产与其他公有资产一样,其产权有—个基本矛盾。这一矛盾使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通过某一组织来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辖区内成员的当然代表,管理和使用农村集体资产、村民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最终所有者,是委托人,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是人,村民需要通过审计手段来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对村民负责。作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广大农民群众却无权看到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结论,无法了解组织的经营和财务情况,信息不对称现象依然无法解决,产生了财产所有者、受托经营者和受托监督人三者之间关系错位的怪现象。长此下去,这将导致农民群众对政府失去信心,导致农村审计权威和信誉的丧失。

第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性质模糊,独立性差。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审计机构,这与内部审计相同,但它与审计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任何隶属或利害关系,处于第三者地位,这一点又与内部审计完全不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大部分是属于政府部门,审计的工作人员是代表政府的工作人员,这一点与国家审计相同,但是他们明显不是现有国家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性质模糊,定位不准,成为多年来困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一大难题。

第三,按照现行管理体制,村级组织审计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主管,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指导。然而,村级组织不属于国家审计范围,审计机关对这一特殊领域缺乏实践经验,且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均没有专职的村级审计指导机构和人员,缺少对具体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管理,缺少对具体业务技术的研究和探索,只是通过内审协会的自治自律,这样不利于村级组织审计事业的发展、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审计功能的发挥。

三、加强村级组织审计的对策

第一,今后可以考虑成立独立的乡镇审计站(所),作为县级国家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派驻到各乡镇,对乡镇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将乡村集体经济审计纳入国家审计范畴,确保乡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成效性。在农村集体资产完成产权界定,真正建立起产权明晰、责权分明的股份合作式集体经济组织后,可以参照股份制公司的管理形式,在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代表全体股东(村民)行使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权。这种模式下审计机构只对监事会及全体股东负责,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同时审计机构植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熟悉组织内部情况,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更强。

第二,加强引导,加快转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通过制订指导意见,工作沟通,典型引路,强化考核等,多形式,多渠道,引导村级组织审计转型发展。要促使村级组织审计逐步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以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内控管理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转变,由事后审计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面审计监督转变,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行审计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避免决策风险。要针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现实状况,实行账前审计,做到先审计后入账,严格控制事中风险。要加强后续审计,彻底杜绝风险隐患。

第8篇

一、切实做好村级会计工作

(一)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村级组织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经济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村级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一般不准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开单独记账核算的,可根据情况分别开设基本账户。要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范围内统一制定会计凭证、票据和账簿,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构建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

(一)落实村级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级组织发生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换。民主理财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

(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村级组织要定期在固定设置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也可通过电视、网络、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要探索建立财务公开定期抽查制度,及时纠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评议。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财务主管、村会计(含报账员,以下统称村级财会人员)、民主理财负责人等,都应当接受集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评议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严肃运用。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有关乡村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对有关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县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内设专门的审计科室,组织对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审计。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尽快制定统一标准的农村审计文书,切实规范农村审计程序。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二)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联合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审计查处事项的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指定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要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质认定、招录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作出规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证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

四、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地方,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村级财会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标准确定。

(二)切实加强乡镇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继续加大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财会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做好对村级财会人员、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等(统称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五、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第9篇

今年下半年全镇将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村级换届之前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责任进行全面审计,为村级换届工作作好准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弄清村级经济实力,理顺财务关系,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迎接村级换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各党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审计工作。镇成立联合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另行文),在本次审计中发现问题较突出,并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党工委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联审计小组报告。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对侵占、挪用、私分、贪污、挥霍集体资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审计的范围和方法

(一)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审计*年村委会换届以来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可追查到以往年度,立案逐项进行审计。

(二)审计方法:抓住“三个重点”,把牢“四个环节”。“三个重点”一是财务收支帐目,采用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进行顺查与逆查;二是货币资金和有形资产,采用直接盘点现金与实物的方法;三是债权债务,包括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采用核对、复核、查询的方法。

“四个环节”:一是把牢各项收入帐的清查,是否有漏收或收八不入帐;二是把牢各项费用,是否有虚假开支;三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银行帐户、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帐户核对,是否与帐户相一致。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党工委组织进行审计,做到五个结合:审计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审计查账与核查实物相结合,审计与化解村级债务相结合,审计与处理问题相结合,审计与建帐建制相结合,确保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一)审计内容

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内各项工程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公益事业资金、土地补偿费收入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上墙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等。

2、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审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帐款、帐物、帐帐是否相符,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讨论决定,标的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标机制,承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3、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4、村级民主决策情况。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

5、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如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等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二)审计步骤

1、准备阶段。对被审计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村(居)委组织好人员,并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订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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