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7 16:28:5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念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关键词】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改进; 思考
一、新《规则》的改进之处
(一)要求编制事业单位决算
新《规则》第四条增加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即要求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以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新《规则》新增了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十一条解释了事业单位决算的涵义;第十二条规定了事业单位决算的编制、审核和审批的要求;第十三条强调加强事业单位决算的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新《规则》要求编制事业单位决算将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的绩效、成本和风险的管理。
(二)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概念,统一了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新《规则》第十五条对事业收入的解释,不再对资金区分预算内和预算外。即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对事业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全部上缴财政,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推行原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管理。新《规则》新增第二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这将有利于更加清楚地反映事业单位的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新《规则》新增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要求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此举将有利于事业单位通过对部门绩效目标的综合考评,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加强各类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治理票据监管问题,防止国家税收和预算外资金流失。这三条新增的规定为加强统一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专用基金管理的修订
新《规则》明确规定了专用基金管理的原则,即“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强调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从而严格控制专用基金的支出程序,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同时,对专用基金内容的规定作了较大修改。新《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从而具有不同规模和不同社会功能的事业单位在购置、修理和处置固定资产时可以采取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上,将其范围限定为“非财政拨款结余”,即只能从非财政拨款结余里边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此外,实行医疗保险改革后,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计提的医疗基金将上缴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管理,单位没必要再设医疗基金,故新《规则》取消了提取医疗基金的规定。对专用基金管理这一章的修订使新《规则》更加完善,更符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修订
1.固定资产的修订
众所周知,在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中,固定资产管理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新《规则》对固定资产管理作了较大的修改。新《规则》第四十条规定重新划分了固定资产标准,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门槛: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 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 500元以上),适应了办公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明细了固定资产分类:“图书”一类增加了“档案”;其他固定资产具体规定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取消了“建筑物”概念,采用了“构筑物”概念;取消了“通用设备”概念,采用了“一般设备”概念。
新《规则》第三十三条新增规定,容许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意味着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时恰当地采取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方法。事业单位提取折旧将有利于补偿固定资产价值,即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更新积累资金,从而促使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真实反映其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
新《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除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外,也包括在建工程。新增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了解释,并规定在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新增的“在建工程”科目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核算:一是用于核算基建全过程;二是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可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安装费用,计算安装成本,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三是涉及到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改建、扩建等支出中的资本化支出,在发生时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完工时再结转“固定资产”科目;四是用于核算在政府采购制度下未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的房屋构筑物维修、装饰等项目。
新《规则》取消了旧《规则》第二十九条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的规定,新增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对资产处置、出租资产、出借资产和资产使用效率进行了规定,建立了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
2.对外投资的修订
投资收益归集在“其他收入”核算不妥,主要表现在:
(一)“投资收益”与“其他收入”性质不符。首先事业单位“其他收入”会计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废旧物资处置、固定资产出租等零星的杂项收入,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收益对事业单位的影响时间较长,所涉及的金额也较大,不应视为零星杂项收入处理;其次“其他收入”在事业单位是用来核算非经营性业务活动的结果,在年度终了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中,但就投资的目的来看,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目的虽然应当服从或服务于事业单位的目标,但主要还是为了获得投资利润或收益,从这点来看,事业单位的投资活动应该属于一种经营活动。
(二)不符合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客观性等原则。对外投资作为一个单位的重大决策,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是事业单位结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将投资收益归集在“其他收入”中核算,不符合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原则,也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信息的合理判断。
(三)不利于监督和管理。如果将对外投资收益作为杂项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与“对外投资”科目不能相对应,从账面上不能如实反映对外投资的成果,不利于对投资成果进行监督和管理,体现不出对外投资的目的性。
二、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的会计处理
(一)概念不符。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形式和渠道呈多元化趋势,既有财政拨款收入,也有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杂项收入。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显然不符合事业单位收入的概念和内涵。
(二)会计处理缺乏一致性。若按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将接受的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纳入“其他收入”账户核算,则与将接受的固定资产捐赠纳入“固定基金”账户核算和接受的无形资产捐赠纳入“事业基金”以及限定用途的捐赠纳入“专用基金”核算存在本质差异。“固定基金”、“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属于事业单位的净资产科目,而“其他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收入,年末要将收入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同属于捐赠,但会计处理却截然不同,显然不符合相同性质业务处理一致性。
三、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虚增了资产总量。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原值。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磨损,以及市场上设备的更新换代日渐加快,原值根本不能反映真实价值,报表上反映原值其实是虚增了资产总量。
(二)对于开展经营活动的成本核算中,折旧费的缺失使得成本核算不够完整。在处置和报废固定资产时,处置收入和报废时间没有相应会计资料作为严格的依据,这样的处理方法使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动得不到正确反映,有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三)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与固定资产总值不挂钩,提取目的与提取基数两者之间缺乏必然联系。单位实际发生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费用与单位资产的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固定资产多的单位维修及设备更新换代的费用必然高,这势必对收入多、设备投入低及收入少,设备投入高的单位造成两种不同的矛盾;其次从“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残值变价收入增加修购基金”来看,按照2006年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交财政专户。
建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参照企业,增设“累计折旧”科目,资产购入时会计处理不变,使用过程中计提折旧,借:固定基金,贷:累计折旧,“固定基金”的贷方余额与“固定资产”抵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相符;同时取消“修购基金”会计科目,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取得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先行上交财政专户,待返还时计入其他收入。
四、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与“结余分配”概念不符。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期末为实现的结余所进行的分配和为发生的超支所进行的弥补,所得税作为一项纳税义务显然不符合“结余分配”概念。
(二)与所得税的性质不符。虽然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目标不完全等同于企业,但取得收益后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性质不应有事业和企业之分,企业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计提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事业单位的所得税也是一项费用,因此,按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得税作为结余分配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妥。
(三)与“销售税金”会计处理方式不一致。 销售税金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金,在支出类以“销售税金”作为单独科目列支;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虽然征税对象不同,但同属税金,作为税收本质上是一致的,无论企、事业单位,都属于一种成本费用而不属于权益分配。
事业单位“销售税金”作为支出类科目,资产负债表上列“成本费用”之后,建议参照“销售税金”会计科目,在支出类科目中增设“所得税”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上列“销售税金”之后,结转所得税时会计处理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变革
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1
一、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
1.认定标准过低。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1997年起颁布执行,其中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按照当时的经济和物价水平来看,这个标准具有合理性。然而,十几年过去了,我国的经济总量翻了好几番,当时的标准在已经明显偏低,参照旧《制度》中的判断标准,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无疑会大大地扩大,加大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2.会计报告不完整,会计科目不能包括所有核算项目。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在竣工之前单独建账,不在会计总账上反映,待项目竣工决算后再并入会计报表中。这一做法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信息具有了天然的不完整性,部分规模较大的基建项目的完工验收可能导致资产发生剧烈变动,同时在基建过程中监督的缺失极有可能导致会计舞弊、建立小金库等行为。因此,长期以来基建项目核算方式广泛被人们批评,这既不利于事业单位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也不符合预算改革的基本要求。
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始终不变,不提取折旧。旧的预算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是,实质上随着使用年限的逐渐增加,固定资产必然会老化磨损,价值产生变化,而账面上的固定资产价值始终不变明显不符合会计核算中“实质大于形式”的要求。事实上,不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始终将其按原值显示至报废是长期以看来广受各方诟病的问题,这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严重失真,同时也不利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二、新旧《制度》固定资产核算相关规定变化对比
1.定义及分类变化。(1)新《制度》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标准主要来源于2012年的财政部第八号令《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旧《制度》相比,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认定标准有所提高,符合当前的经济和物价水平;(2)在固定资产分类方面,新《制度》对固定资产分类更加明确、具体(如将档案归入固定资产范畴);新制度对明确了一些特殊固定资产(如应用软件、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等)的确认方法并进行了特别说明。
2.相关科目设置变化。新《制度》规定:将“固定基金”科目更名为“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并设置了四个二级明细科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与旧制度相比,该科目的核算范围有所扩大。
3.调整了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办法。按照旧《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在竣工之前单独建账,不在会计总账上反映,待项目竣工决算后再并入会计报表中。新《制度》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同时针对这一变化,新《制度》还明确要求:“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这一规定圆满解决了基建工程“账外账”引发的种种问题。
4.固定资产折旧。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新《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①文物和陈列品;②动植物;③图书、档案;④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这一变化解决了固定资产价值不实的问题。
三、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
1.新《制度》调整和修改了一部分科目,科目设置更加符合实际。具体来说,除了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主要调整以外,还调整了多个科目,进一步完善了固定资产的核算。例如,旧制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包括了各类应付款项,涉及范围较多,明细不清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在新《制度》中针对这一问题,专门增设了“长期应付款”科目。这一变动符合了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同时出租方和承租方有了相互对应了会计科目,事业单位以往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产生的负债专门在此科目中核算,这一科目的设立使得以往一些支付期限较长的负债可以根据流动性与短期负债区别开来。
2.完善了会计核算体系。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基建项目的核算改进上,一举解决了“账外账”难题。事业单位将基建项目运行中产生的会计科目变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这一科目,而这一科目作为一个单独科目在会计报表中存在,相关人员可直接、及时了解基建项目进展情况而无需查看其他账目。
3.新《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创造性提出虚提的概念。根据有关规定,不允许财政部门拨付折旧费用,同理也不可能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耗而产生的成本费用拨付资金,这是预算管理规定与会计核算的“规定冲突”。针对这一情况新制度创造性地提出了“虚提折旧”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在会计报表中对固定资产损耗进行折旧提取,同时核减了固定资产价值,但是折旧提取不会在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间产生任何的资金流动,完全是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折旧提取规定的“自选动作”。这个办法解决了财政部门与事业单位关于固定资产价值变动处理的矛盾,同时也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更加符合实际,一举数得。
四、结论与展望
新《制度》的出台全面反映了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发展新要求,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提供了新依据,在继承了旧《制度》合理内容的同时,又体现了重大的突破和创新。然而,任何制度的修订和出台,都意味着相关工作的巨大挑战。在本次修订中,所涉及的“虚提折旧”、“基建并账”内容,由于其长期以来的历史问题和体制问题,可以预见新旧衔接的难度较大。有鉴于此,为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财政部又于2013年1月10日印发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专门就制度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
当然,我们要意识到的是,所有的改革举措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做好配合工作,财政部门积极出台指导规范、事业单位及时组织协调新旧衔接、会计人员自主学习新制度、新规范,这样才能实现顺利过渡,真正让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一、关于事业单位资产会计要素定义的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共同规范。在其准则和财务规则中规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该定义描述了事业单位资产的三个特征:(1)是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2)能以货币计量的;(3)是一种经济资源。这与目前理论界对资产的定义是有差别的。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第三辑《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指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或加以控制的。”其重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资产蕴涵着可能的未来利益;(2)特定个体能借助它获得利益,并对其他方面之取得它加以控制;(3)使个体有权取得或控制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业已发生。
实质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关于资产的定义不仅适用于企业,还适用于非盈利组织。其理由主要有二:其一是企业和非赢利组织所需的资财都从各种来源取得,其二是资财或资产是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生命所系的血液。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其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明确公共部门(包括政府)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基本是一致的,即资产具有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和权属性两个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其部分被划归企业,部分被划归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因此作为其拥有的资产和其他实体所拥有的资产是同质的。都应是一个实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实体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关于事业单位资产范围的问题
(一)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不协调之处
首先,关于存货的定义不一致。财务规则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而在准则(试行)中规定的存货是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实质上,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一个实体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
其次,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不相一致。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准则(试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但对规定的标准没有进行说明。
(二)现行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涉及资产的几个重要问题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根据现行准则和制度,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这样导致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现时净值随时间推移相差越来越大。而且,由于固定资产的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必然导致成本费用,虚增赢余。再者,修购基金的提取与固定资产的损耗没有必然的关联,从而不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影响会计信息的提供。2.基本建设会计游离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之外。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没有对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事项做出规范,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对基本建设拨款收支及结余的核算有所涉及,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三者之间的核算口径不相一致。
3.资产减值的计提问题。资产预期能否会为实体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实体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实体的资产。比如,事业单位在年末检查存货时发现存货毁损、无望收回的债权等情况,应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以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因为根据资产的定义,上述项目已经不能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将其继续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上必将导致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价值有“水分”,从而导致不能揭示资产潜在风险,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
4.投资核算过于笼统,不够细化。现行财务规则和准则对对外投资的核算过于简单。没有区分长、短期投资,没有细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因此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几点建议
1.重新定义资产概念。事业单位的资产应是一个实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实体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定义应突出资产的本质。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1
现实生活中,事业单位的资金中的很大一部分都被单位的固定资产所占据,所以我国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对于这部分资产的管理都比较重视,如何妥善管理这部分资产并对其进行增值,对于单位拥有不言而喻的意义。下面阐述一下自己对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应对措施。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概念界定
所谓事业单位的资产,实际上就是指存在于事业单位当中的,为了促进科研活动、业务活动开展的基本保障,包括事业单位所持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无形资产。而在这些资产当中,使用时间在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并且单位价值较大、原有物质形态具有较高稳定性的资产,就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另外,使用时间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的就是短期资产,或者称为流动资产,例如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以及其他短期投资等等。在事业单位当中,流动资产是非常重要的经济内容,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水平很大程度上受其影响;另外,所谓对外投资,就是事业单位基于自己的发展目标和战略目标所进行的项目管理,是事业单位进行战略发展和规模管理,同时实现多元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所谓无形资产,就是不具有实物形态,但是同样具有经营价值的资产,包括商标权、土地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等,虽然没有具体的形态,但是仍然是事业单位获取长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重要经济资源,是体现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正是因为这些资产的重要性,所以,加强资产管理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事业单位需要明确单位内部的资产存量和具体结构以及资产的分布情况,对资产运作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从而才能更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更加科学地进行资产的调配,优化资源配置。与此同时,事业单位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体制。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引发的一些问题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因为其涉及的因素非常多,涵盖了单位内部的所有员工和部门,但同时又很系统的活动。尽管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在不断改进当中,但是仍然有部分问题没有得到重视或者根本解决。比如科学资产管理的意识不够强烈,没有真正认识到资产管理的价值,因而很多管理措施都没有落实到位。此外,资产管理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权责划分不明确。
1.制度不全,权责不到位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是由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资产部门共同负责的。其中,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卡片的登记,资产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体管理和盘查。但是在具体的管理活动当中,我们发现许多事业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制度性的保障。另外,资产的实际情况与账簿的登记情况不相符的现象也是经常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很多设备在购买之后没有及时入账,导致设备不能及时得到科学的资产管理。不仅如此,很多事业单位还存在这样的情况:购置资产后长时间未用或者少用,导致资产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从另一方面来说,反映出监督部门的监督不到位问题。
2.任意报废,变相处置
一是部分事业单位领导法纪观念淡薄,不经过集体讨论,不顾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利益,不经上级部门和领导批准,认为自己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而可以对单位的资产进行随意处置,甚至用国家的资产来满足自己的私人利益。第二,没有对国家相关政策予以重视,摇着合法合规的旗子,处置或变买一些闲置的固定资产,所得收入直接用于请客吃饭或者进入自己腰包。三是一些领导在单位机构改革、换届、领导升迁变动时、不坚持个人原则,把许多办公设备、通信工具变为私人财产,致使国家利益受损。
3.资产信息缺乏真实性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是采用以前的方法来对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进行计量,但是这两者的账面价值是不发生改变的。因此,固定资产现有价值就很难得到真正的发挥。另外,事业单位无法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实时跟踪,无法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实时更改。
4.管理模式较为单一
部分事业单位在对当前固定资产的管理上仍然是手段单一、形式不合理。不仅如此,资产管理的直接负责人是财务部门的人员进行兼职,因而非常容易出现管理问题,降低管理效率,进而使得单位的固定资产得不到有效保障,影响单位资产的运用和管理。
5.固定资产闲置浪费
虽然在近几年全国清产核查工作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事业单位当中,固定资产管理的效果如何,实际上是与事业单位的工作质量直接联系的。然后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没有意识这一点,即使部分单位认识到这一点,但是认识也不到位,认为固定资产与个人无关,是单位财会人员和负责人是责任,但是单位负责人却很少抽出时间来管理固定资产,他们大多数的时间被繁琐的行政事务占用,但是本文认为,之所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流失现象严重,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的缺乏。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措施与对策
1.增强资产管理意识
一个单位的财产,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的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是事业单位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所以,作为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其引起高度重视,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在对事业单位固定财产的管理上,实行民主决策,确保资产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科学化。
2.强化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事业单位在会计期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时,需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员和财务人员逐一核对,对固定资产的损坏积极寻找原因,如果是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
四、总结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单位发展和重要物质保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制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强化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力,在实际的管理活动当中,要构建符合实际的考评机制,强化监督。
参考文献:
[1]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2(3):228-230.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267-01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指事业单位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五百元以上,专用设备八百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作为物质资产,它为事业单位行使各项职能提供了物质基础。近年来,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不断深入,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面发现一些问题,需要重点分析,以适应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发展的需求。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不高,资产闲置与浪费现象严重。我们都知道,依靠国家财政拨款配置了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之前,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在管理中不需要对效益进行考核。近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还加强了资产的核查,对于资产管理有了一定的规范,但是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益好坏仍然没有与单位日常运作紧密联系起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还不够高。许多管理者对于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够深,责任心也不够强。因为管理不到位,很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和长远意义没有深刻认识,导致很多购置回来的固定资产闲置和浪费比较严重。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健全,相关责任不明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主要涉及到两个部门,一个是事业单位里的财会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对购置回的固定资产不定时地对其价值进行账簿方面的登记和管理;另外一个部门是事业单位里相关的物流供应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对资产实体进行盘查和管理。在实际的资产管理中,往往因两个部门缺少管理上的衔接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相关管理人的责任不够明确,经常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账簿所做的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一些设备没有来得及登记、设备挪作它用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急切地需要我们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健全引起重视。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法不科学,信息共享程度不高。管理是应用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也需要用到科学的管理手段,充分实现固定资产的价值。在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总是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管理方法的科学性,其中资产管理者的素质水平对管理方法问题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这些问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就暴露出来了。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没有科学有序的方法来维护和修理,还有些单位对于购置回来的固定资产使用当中出现一点小问题就搁置一边,且报废也没有相关的流程和手续,十分随意,也不在账务上作相应的处理,形成了账务的混乱。对于会计管理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即使已经实现电算化,但是许多单位部门之间的核算没有实现共享,影响到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效果。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领导的重视不够,比较随意。事业单位与民营企业不一样,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花费费用来自于国家与政府财政,不像民营企业一样需要把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到运营成本中去,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益问题也不会计算到事业单位相关领导的工作业绩中对其考核,这从客观上使得领导不会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另外,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关系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资产保持原有价值和增值考核的政策。这样,许多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只能依照上面的指示履行相关职责。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的流程不够严密,人为影响严重。对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一般购置有购置流程,报废有相关报废流程,但是经常因为这些流程涉及到的部门比较多,往往存在一些局限性和漏洞,人为造成资产管理较严重的影响。就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报废流程来说,审核部门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审核,对没有达到审核标准的固定资产被退回去,在这项固定资产第二次进行报废申请的时候,又需要重新履行一系列申请手续,往往这里会出现人为的因素,对管理造成混乱。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财会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够专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有财会人员的参与,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控制。财会人员在进行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的核算时候,还需要得到使用资产的相关部门的配合,但是一些事业单位存在重行政,轻管理的现象,导致很多财会人员不能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事,而是听从了部门领导的意见,使得事业单位内部原则性的管理意识下降,加上还有些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本身对资产管理概念模糊,不够专业,也加大了资产管理科学的难度。
结束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全面对问题进行分析,然后商讨出适合当前事业单位发展的办法。综上所述,我们需要从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上做一番思考,以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作者单位: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参考文献:
[1]田洁萍,刘岩,姜宏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今日科苑,2010(04).
[2]郝咏梅.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网络财富,2010(15).
[3]蒋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0(19).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资产核算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是供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内容。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逐渐增加。但目前在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理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发展,提高单位的效率,必须要对其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进行安排。
一、固定资产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1.固定资产概念不清晰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称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果设备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但价值没有达标的设备也可以称作固定资产,这些都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辖范围。但是在目前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对设备的基本价值进行计量,单纯地认为只要是大型的物件都属于固定资产,而且没有进行相关的固定资产计算,这就使得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很可能会出现许多错误。
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购买人在购买时应当将购买的费用直接用作企业当期的支出,在会计处理中根据交易情况添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等科目。但是有一些行政单位在固定资产的处理中,没有将交易中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处理,没有计算发生的相关损耗,时间越长就会出现更多的账面偏差,不能够如实地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2.固定资产处理不完整
在固定资产核算中,行政单位要根据相应的资产和基金来反映资产的整体价值,没有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来进行会计处理,这就使得有一些使用年限在几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在会计账面上只反映了当初的原值,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这样无法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会出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虚增的情况,而且还会有一些固定资产因为保管不当出现了损坏、闲置而无人问津,这又会给固定资产核算带来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有一些是通过捐赠等其他渠道获取的,对于这些固定资产来说,会出现责任人不认账、不及时批注等问题,这就使得在固定资产清理中出现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无序状态。
3.固定资产监督弊端
就我国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内部缺乏对于固定资产监督机制,形成固定资产闲置和资源浪费的情况,让行政单位的资产和使用的资产出现较大的偏差、另一方面,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比较看重固定资产的购置,往往认为只有企业拥有了更多的固定资产才能说明企业的整体效益,而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缺乏考虑,出现了固定资产的占用权、处置权等与部门脱节的情况,严重的话还会出现部门之间为了争夺固定资产产生小集体利益思想的行为。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建议
1.提高固定资产核算的价值标准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要实现固定资产的准确核算,应该根据当前市场上出现的产品的实际价值和工作的需要,让单位的固定资产和会计税法保持一致。就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应该采用“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固定资产价值在2 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原有物质形态基本保持不变的有形资产”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标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国固定资产价值没有达到固定标准的,不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使用范围之内,在物品购置的过程中给应该列入办公物品等科目方便管理。
2.完善固定资产的监督机制
我国现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包含了多种会计元素。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而言,有关管理部门应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还应该加强对于固定资产在企业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从第三方手中获得的固定资产,应该在当地的固定资产部门及时进行申报,使其对固定资产进行认定,简化固定资产处理的各个程序。
3.改革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出现的固定资产真实价值不能反映的情况,可以建议企业根据相关的会计制定进行修正,根据企业核算固定资产的实际方法调整在固定资产核算中出现的各个问题。比如说对于一些有损耗的固定资产,应该派专人对于出现损耗的原因进行详细地审查,明确是否有费用补偿,最大限度的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此外,随着现在企业的交易越来越多,固定资产科目也更繁多和复杂,所以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细化固定资产的各个科目,让企业的固定资产实际核算中有理可依,不再单纯使用年限平均法等核算方式。
三、总结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出现的各个问题,企业应该根据每一个问题出现的原因和特点进行深入地分析,选择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固定资产核算的方式,提高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行政事业单位不必要的费用,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雪锋.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02)
[2] 战鹏程.关于固定资产核算的探讨[J].中国外资,2013(18)
[3] 李伊娜.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完善[J].商,2013(15)
( 一) 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度不够
在对国内各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时,发现许多单位明显存在着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的现象。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大多表现为一些零碎的小额办公用品以及固定使用不进入流通的固定器械与技术,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往往不容易产生明显而直接的经济收益,这就使得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这一块缺乏重视。在行政事业单位高层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度不高的情况下,许多下属部门与工作人员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就常常偏向形式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认真态度。这些现象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令人意想不到的固定资产流失。
( 二) 缺乏完善的工作体系与监管机制
在现在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往都缺乏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与一套严格的监管机制。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出现了许多漏洞与浪费的现象,对工作人员而言,更会助长工作人员随意且又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具体说来,许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采用的都是一些较为单一且不够合理的管理方式,这样的管理方式组建起来的工作体系存在着数据准确度低下且账目混乱等严重的工作缺陷。在对具体的办公用品等物资的购置清理中往往不重视及时登记,这样的漏洞都是错账乱账的出现来源。另外,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缺乏严格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监管制度,这不仅影响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风气,还会给一些不良行为带来可乘之机。
( 三) 固定资产管理账目真实度不高
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核与清算,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账目往往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许多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人员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概念缺乏一个明确的认识,这是导致固定资产账目错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对于固定资产的界定不清更会导致许多资源的重复登记或是缺乏登记,这些都会导致固定资产的严重浪费,也使得固定资产不能在需要的地方得到充分的利用。而在这些错误出现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本应及时核对账目与纠正错误,可由于对于固定资产重视度的缺乏,许多工作人员采取谎报与编纂的方式蒙混过关,敷衍工作,这更加加重了固定资产管理账目真实度不高的现象。
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建议
( 一) 树立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行使相关职权的基础,其存在对于保障社会的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对其中的固定资产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要想完全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职能,需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重视程度来完善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树立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首先需要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固定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以及重要程度,研究固定资产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从整个单位的高度来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使固定资产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可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重视程度并将相关效果进行研究,这对于发现固定资产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能够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 二) 完善工作体系与监管机制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长期存在着相关的管理体系和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这对于实际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固定资产来完成单位中的工作不利,因此需要其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专业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完善。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可以有效地对单位中的财务进行有效地管理,使单位能够更加合理地对相关资产进行分配和使用,并可以对使用和分配不合理的问题进行监督和解决。首先要对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实际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统计,明确相关购置、使用以及维护和报废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具体信息,并根据相关信息来制定对单位中的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案,合理地安排单位中的固定资产至各个部门并根据部门职权以及重要程度来合理调整其中的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数量,避免发生固定分配不均而产生的固定资产利用率不高的浪费问题。同时需要制定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对固定资产的采购及使用等过程进行严格地监管进而避免在相关过程中发生的不规范现象,也需要对固定资产的自身情况进行监管来对其数量、性质以及损耗情况等详细记录,控制固定资产在实际工作中合理使用。
( 三) 组织工作人员
进行教育培训过相关的工作人员培训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能力以及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并体现在实际的相关工作当中,真正为社会和人民做贡献并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的共同发展。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素养不高的问题,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发挥相关职能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的培训,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首先需要加强对使用固定资产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避免因为工作人员使用不规范而造成固定资产不能发挥正常的作用间接造成资源浪费甚至是阻碍相关工作开展的不利情形,同时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更好地在单位中发挥相关作用。其次需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这类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合理分配相关的固定资产至每个部门,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与自我监督的相关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积极地参与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中来。
关键词: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折旧方法 必要性
现如今,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制度体系的改革,再加上我国事业单位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加强其内部的管理改革,完善计提折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就显得尤为重要。据准确数据显示,我国事业单位在以往的工作管理中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导致了资金的大量浪费,已经跟不上时展的步伐。目前,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已经在不断加强完善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但是2013年新出台的有关事业单位计提折旧的对策也仅仅是在净资产之间进行转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想要实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有效性,还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改进,从源头解决问题。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含义及影响因素
顾名思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就是指在使用年限以内,对事业单位内部的固定设备设施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折旧计提的办法。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设备的使用年限,保证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影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既包括资产成本、预计净残值,也包括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和使用年限,每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影响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计提数量。
二、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以往,我国有关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很多,既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也有加速折旧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但是随着我国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改革,现如今仅存的方法只有以下两种,各个事业单位要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准确选择。
第一,平均年限法。这种方法又可以称为直线法,是一种等额的折旧方法,它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摊到各个时间段的方法,其公式为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这种计提折旧的方法是最为简单的办法,但其准确率不高,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一般来说,它的使用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固定资产在不同的时间内所达成的经济利益是一样的;第二,固定资产在不同的时间内所花费的维修费用相同。所以,我国的事业单位在使用平均年限法的时候,要严格审查资金情况,如果固定资产各期负荷程度不同,那么这种方法就不能准确反映出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工作量法。这种方法是事业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出应该计提折旧的方法,也可以看成是平均年限法的扩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国从事运输、建筑施工等事业单位可适当的采取这种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它能够在磨损或损坏的情况下保证折旧计提的相对准确,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三、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完善,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在2012年末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章中对事业单位的计提折旧进行了严格的制定,取消了固定基金的概念,并把它转化为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其中包括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业单位计提折旧的顺利进行。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例如折旧的计提仅在净资产之间进行换算,当借款为非流动资产基金中的固定资产的时候,贷款即为累计折旧,这种做法虽然会更加接近实际,但是由于借入时还包括事业支出,而贷出时也有银行存款,所以并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问题。
四、我国事业单位进一步改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据调查了解到,我国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进行改革后,虽然使其折旧数值更加接近实际,但是资金的利用率仍然不高,会导致大量固定资产的浪费,造成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只有进一步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方法,充分利用起资源设备,减少重置现象,才能保证资金的合理应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容涉及的事项多且复杂,其中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在会计中占据着非常大的比重,单位内部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的数值要根据其原值加以反映,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固定资产的磨损消耗也是会计工作计算数值准确与否的重要指标。所以说,如果不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的计提,或者计提的数额不准确,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会计数值的准确性,造成数据的失真。
(三)有利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众所周知,固定资产数值是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的工作中,也必然会发生固定资产的耗损。如果事业单位不加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准确性,不加以进一步的改善,就会造成成本的减少和盈余的虚增,不能够正确反映事业单位实际资金的使用情况,影响单位数值的统计,无法做到准确核算。
(四)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改造升级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就可以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观察,这样做有利于及时发现设备设施的缺陷和问题,从而加以改造和完善。另外,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也可以增加一定的收入,从而用于固定资产的升级换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