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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审计重要性 审计程序 重大错报风险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根据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审计师必须将审计工作的重心前移,在计划阶段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据此制定审计计划;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师还应当对财务报告重大错报风险进行重新评估,从而调整重要性水平和审计程序,以保证未查出的错报不超过重要性水平。在审计报告阶段,如果审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存在影响理性的财务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和决策的错报和漏报,那么这种错报和漏报便是重要的,审计人员就要通过非无保留意见提请财务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2010年11月1日,我国财政部的第1221号准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要求将重要性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突出了重要性水平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一、对重要性概念内涵的界定
重要性概念有会计重要性和审计重要性之分。对于会计重要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对于审计重要性,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指出:“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信息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美国审计师协会的《审计准则说明书第47号——审计风险和重要性》指出:“一项差错当它的性质和金额以及其所涉及的会计报表中其他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将影响会计报表的公允表达时,那么差错就是重要的。可见,不管是会计重要性还是审计重要性,都是基于财务报告使用人的立场,对财务报告错报和漏报影响程度所作的判断。因此,对财务报告使用人的界定就成为确定重要性的前提。在确定重要性水平之前,审计师必须识别财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及其对于财务报表的共同信息需求。
第1221号新准则强调:“重要性水平”是在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的,由于不同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不考虑错报对个别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产生的影响。第1221号新准则将审计师承担责任的对象进一步限定在成熟、理性的报表使用者范围内,例如机构投资者、大股东、债权人银行和财务分析师等,这就意味着审计师不负责识别只影响个别使用者决策的错报。
二、两个层次中的要性水平及其确定方法
第1221号准则将将重要性水平划分为财务报表层次和特定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两个层次。对于财务报表这两个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第1221号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将“适当的基准乘以适当的百分比”作为确定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基本方法。但是,根据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IAAsB)的解释,基准乘以百分比只是确定了一个计算整体层次重要性水平的起点,并不意味着整体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可以通过这样简单的计算而得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需要审计师运用专业判断,也就是说,重要性水平只是一个经验数据,并没有实证研究成果的支持。所以,即使审计师将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控制在重要性水平以下,也并不意味着审计师就可以完全避免审计风险,只是这种风险审计师可以接受而已。对于特定交易类别、账户余额或披露等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只有当存在一个或多个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其发生的错报金额合理预期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时,审计师才需要为其确定相应的重要性水平。换言之,审计师并不一定非要确定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不可。是否需要确定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取决于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是否会高度关注财务报表中的特定项目及其披露。例如,应收账款抵借和存货抵贷。
三、计划重要性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计划重要性是审计师在计划阶段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其目的是为了合理保证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发现重大错报;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是在审计测试过程中采用的重要性水平,它要略低于计划重要性水平,其目的是为审计师提供一定的“安全边际”,以体现职业谨慎的要求。例如,如果审计师按照计划重要性水平安排审计程序,从理论上讲,未发现错报的累计数不会超过计划重要性水平。但是,由于计划重要性水平只是一个经验数据,而且还是一个平均数,所以,对于特定的财务报表审计而言,按照计划重要性安排审计程序,未发现错报的累计数有可能会超过实际重要性水平。这就要求审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的时候,以低于计划重要性水平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安排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风险。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一般是将计划重要性水平乘以一个折扣比例来加以确定。IAASB审计指南给出的参考比例是60%至85%。之所以给出一个区间范围,是因为审计师的执业环境和客户组合的风险存在差异。例如,对于处于高诉讼风险的执业环境、客户组合以高风险客户为主的事务所,其折扣比例区间范围可以适当调低。
四、重要性概念在审计各阶段的运用要点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 财税差异 纳税调整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投资在企业中所占比例逐步提升,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投资规定的差异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的调整相对比较复杂,实务工作中,该财税差异是通过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加以调整。实施查账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年末需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及十一张附表,其中与长期股权投资纳税调整相关的报表包括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和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本文以案例方式分析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财税差异的形成及如何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来进行调整,以投资时被投资方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为前提。
案例:假定甲企业是实施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2012年1月1日以5 000 000元购入乙企业30%的股权,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 000 000元,2012年12月31日,被投资企业乙全年实现税后净利 3 000 000元,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项目未发生变化,2013年6月5日,被投资方乙的股东大会宣告分派股利1 500 000元,7月12日,投资方甲以6 600 000元转让所持全部股份。
一、初始投资产生的财税差异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初始投资阶段,因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投资入账金额规定的不同可能会产生差异。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应按照初始成本与所享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孰高原则计价,长期投资可理解为购买被投资方的净资产,因此企业用较低的成本享有相对较高的净资产份额时,相当于接受了对方的捐赠,此时应调增投资账面价值。初始投资时甲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6 0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5 000 000
营业外收入 1 000 000
税法只认可投资时企业真正的投资成本,因此未来税前可抵扣的金额只能是投资成本的实际支出,因此当投资方对被投方可辨认净资产的享有份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财税无差异,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则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例中,长期股权投资在会计上的入账价值为6 000 000元,而根据税法规定,投资应以购买价款作为其计税基础,则其计税基础为5 000 000元,会计所确认的营业外收入税法上不予认可,应进行纳税调减1 000 000元,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上,应在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第四列“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处填写5 000 000元,第五列“投资成本――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收益”处填写1 000 000元,同时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六行“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填写调减金额1 000 000元,该差异属暂时性差异。
二、持有阶段产生的财税差异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投资持有阶段,会因税法与会计在投资收益确认时间的不同而产生暂时性差异,同时由于权益性收益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会产生永久性差异。根据会计准则,投资视同购买净资产,当净资产发生变化时,投资方应按其享有份额进行调整。期末当被投资方因经营获利或亏损导致净资产发生变化时,投资方一方面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确认投资损益,而当被投资方因宣告分派股利所导致其净资产下降时,投资方调减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同时冲减应收股利,不可重复确认投资收益。可见会计上投资损益的确认时间为期末,因此本例中,投资方甲2012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00 000
贷:投资收益 900 000
税法规定的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是被投资方宣告发放股利时,本例中,企业于2012年年末确认了投资收益,而根据税法规定,此时还不能对收益加以确认,故应进行纳税调减900 000元,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上,应在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第七列“股息红利――会计投资损益”处填写900 000元,税法角度尚未确认投资收益,因此第八列“股息红利――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免税收入”和第九列“股息红利――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全额征税收入”填写金额均为0,第十列“股息红利――会计与税收的差异”等于会计确认的投资收益扣减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金额为900 000元,并应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七行“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中,填写调减金额900 000元。 2013年6月5日,被投资方乙宣告分派股利1 500 000元,投资方甲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由于在2013年年末已经确认过投资收益,因此不能重复确认收益,而根据税法规定,应于被投资方决定分配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即税法此时应确认投资收益450 000元,因此应进行纳税调增450 000元,此时的450 000元为暂时性差异。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的权益性收益为免税收入,且这项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应分别体现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在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第七列“股息红利――会计投资损益”填写金额为0,在第八列“股息红利――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免税收入”填写450 000元, 第九列“股息红利――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全额征税收入”填写金额为0,第十列“股息红利――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填写金额-450 000元。作为税收优惠的免税收入,在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中免税收入的第三行“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写金额450 000元,此时填写的金额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永久性差异。由于前期会计上已确认收益,而按税法规定此时才确认,故应作纳税调增,在附表3的第七行“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调增450 000元,而免税政策带来的永久性差异应在第十五行“14.免税收入”处填写调减金额450 000元。
三、处置阶段财税差异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处置阶段,财税差异主要是对投资损益金额计算的不同而产生的。根据会计准则,投资损益根据股权出售价款与会计账面价值的差额来计算,本例中甲企业处置股权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 6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6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50 000
投资收益 150 000
而税法计算的投资收益应为转让价款6 600 000元扣除计税基础5 000 000元后的差额,税法上无需考虑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及持有期间的损益调整,本例中税法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1 600 000元,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50 000元,因此应纳税调增1 450 000元,该项差异应体现在附表11和附表3中。在附表11的第十一列“投资转让所得(损失)――投资转让净收入”填写投资转让价款6 600 000元,第十二列“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填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损益调整余额之和,共计6 450 000元,第十三列“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填写投资的计税基础5 000 000元,第十四列“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为投资处置阶段确认的投资损益,金额为第十一列扣减十二列的差额,填写150 000元,第十五列“按税收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填写税法对此项投资在处置阶段确认的损益,金额为第十一列扣减十三列的差额,填写1 600 000元,第十六列“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则为十四列扣减十五列的差额,填写金额-1 450 000元。由于处置阶段会计比税法少确认了1 450 000元的投资收益,因此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第四十七行“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中应进行纳税调增1 450 000元。随着投资的处置,前期累计纳税调减暂时性差异1 450 000元,包括投资初始阶段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 000 000元、投资持有阶段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900 000元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0 000元,随着投资的处置阶段所进行的纳税调增1 450 000元,两者相互递减,暂时性差异随之消失。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张红.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中国农业会计,2013,(10).
作者简介:
庞靖麒,女,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研究。
从上可以看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该建立在准确无误的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之上,而会计利润总额正确与否又与会计账务处理的正确与否直接相关,由此企业会计账务处理可能存在的会计差错要求我们注册税务师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时对会计差错进行账内会计差错更正即通过账务调整使之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与税法存在的差异应当进行账外纳税纳整,即在纳税申报表内调整财税差异使之符合税法的规定。
按照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践中,由于会计处理和汇算清缴时间的差异,我们注册税务师到企业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在时间上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企业会计报表批准报出前,其中又有以下几个时点:
1、企业年度报表不在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上市公司、外资、个人独资、新成立企业)内:
此时注册税务师可以遵循会计差错账务调整、财税差异纳税调整的原则,在企业原有年报的基础上审核调整出一份新的企业年报,并在此基础上调增调减财税差异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年度报表需审计,但尚未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
注册税务师同样可遵循会计差错账务调整、财税差异纳税调整的原则,在企业原有年报的基础上审核调整出一份新的企业年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财税差异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年度报表需审计,且审计正在进行中,审计报告尚未出具。
此时注册税务师可以会同注册会计师进行业务沟通,在所得税审核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各自出具报告。
4、企业年度报表需审计,且审计报告已出具,但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尚未批准报出。
如果注册税务师与注册会计师就企业应纳所得税审核结果一致或只有细微差异,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基础上进行财税差异调整,小的会计差错(税法不认同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则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上的第 19、 40 、50或54行“其他”栏进行调整。如果注册税务师发现了重大会计差错,则建议注册会计师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所以在报表批准报出前发现的,应该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中有关应调整事项的规定处理。
上述四种情况下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需调整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或参照注册会计师的审定报表)。
二、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已批准报出,此时企业由于某种原因(如财政扶持退税)而需做所得税鉴证报告
如果注册税务师审核结果与注册会计师的审核结果一致或只有细微差异,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审定表的基础上进行财税差异调整,小的会计差错(税法不认同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则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上的第 19、 40 、50或54行“其他”栏进行调整。如果注册税务师发现了重大会计差错,则形成注册会计师“期后发现的事实”,则提示注册会计师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这种情况下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需调整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相应调整本年度(报告年度的次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中税协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指出在审核时发现的未按会计准则核算造成的应计未计会计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调整报告年度的有关会计事项,属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调整报告年度次年的汇算清缴事项。
实务中,我们有些注册税务师不区分是会计差错还是财税差异,把所有的差错与差异全部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整,认为只要当年度应纳税额计算对了,区不区分无所谓,而对于调整事项更不做调整分录,殊不知这样做是对企业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我们知道所得税鉴证中查出的因账务处理错误导致的错漏税问题,在查补纠正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税金的调整问题。如果只办理补、退税手续,不将企业错误的账务处理纠正调整过来,使错误延续下去,势必会导致新的错误和错漏税,造成重复补退税问题,也使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因此,必须做好补退税后的调整账务工作,使账务处理及纳税错误得以彻底纠正。
如企业存在多计成本费用现象, 经审查后已增加当年度会计利润,已作补税处理,但未作调整分录,很可能使得企业以后年度少列成本费用而出现重复征税。
例:甲公司2008年会计利润800万元,2009年3月汇算清缴时发现:08年12月多转产品销售成本300万元。审核后查增会计利润300万元,补交所得税75万元。调账分录:
借:产成品 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贷:应交税金 应交企业所得税75
上述调整分录后,产成品成本增加300万元,以后年度销售结转成本时,会计利润自然会减少(也不应再作纳税调减处理)。如果没有做上述账务调整分录,很可能仍在下年度实现收入结转收益时会因少结转销售成本而导致以后年度重复纳税,所以必须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又如:企业长期借款利息应于年未时将12月21日到31日的利息预提(假设银行借款利息季付),调减报告年度会计利润,并做如下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当年3月21日收到银行利息单,
借: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借款
当年度(报告年度的次年)的会计利润自然就正确了。如果不做以上调整分录而是直接作纳税调减处理,当年企业财务人员拿到银行扣息单很可能直接做如下分录: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这样使得已在报告年度税前列支的12月21日到31日的借款利息在当年度又税前列支一次,影响当年度会计利润的准确性。
从上可见,及时准确的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分录既能保证报告年度的会计利润准确又能避免报告年度已作涉税调整的收入、成本在当年度不被重复扣除或重复纳税。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本市公益救济性捐赠机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机构认定管理
(一)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要求
1.本市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申请单位应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书面报告;
(2)市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注册)文件及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证明(新设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不需要提供);
(5)专门对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说明报告;
(6)组织章程;
(7)内部控制制度;
(8)近期财务会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主管税务机关按财税[*]6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税前扣除资格的单位,在30工作日内以书面报市局审批。
(二)市局审批要求
市局在接到分局申请报告后,对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是否符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进行确认,并以文件形式批复。
二、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管理
(一)捐赠票据申请
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凭资格确认批复文件,到市财税三分局申请办理购买*市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的许可手续。
(二)捐赠票据购买
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凭市财税三分局审批同意的《*市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购买审核表》和《社会团体票据购买证》,到市票据管理中心购买*市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
(三)捐赠票据使用
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时,应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应注明捐赠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纳税人捐赠时应向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索取捐赠票据,并凭该票据按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日常管理
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年度年检情况、接受捐赠资金使用情况、财务会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等。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对发现存在违反组织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支出的,应对其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依法征收所得税,并及时向市局提出取消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书面申请,市局以文件形式批复。
*市财政局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校企合作;知识转移
一、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中的知识转移障碍
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中的知识场可以分为系统场、演练场、源发场和对话场。系统场存在于学校,源发场存在于企业,系统场与源发场等知识场内部沟通比较畅通。然而,演练场与对话场等知识场有效运行需要系统场的学校和源发场的企业之间信息传递的流畅以及有意识的合作。现实中,由于学校与企业所关注的目标不一致等原因,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往往尚未建立,或者建立了但流于形式,从而导致演练场与对话场等知识场不能有效运作,导致了会计电算化专业知识转移存在障碍,见图1。
图1 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中的知识转移障碍
(一)演练场中的障碍
演练场可以分为学校演练场和企业演练场。学校演练场主要依靠实训室进行,实训主要根据学校教授的知识与技能开设,与社会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在理论上,消除障碍最佳的方法是学生参与到企业中对会计电算化专业进行实践,具体包括,学生身份的转变以及学习内容的转变,以消除障碍。但在现实中,学校与企业合作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一些行业或企业由于财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等原因不愿意接受学校实习生,即使接受学生实习,学生从事的社会实践业务也比较有限;学校与企业对学生的管理在制度与时间上存在冲突与差异。演练场障碍的存在导致学生难以学以致用。
(二)对话场中的障碍
在会计电算化专业中,学校与企业在对话场上的有效运行,需要学校与企业团结协作,交流双方组织的特有知识。但双方的有效沟通存在一些障碍:学校与企业由于利益与目标的不一致导致企业缺少转移知识的激励,学校也缺少吸收知识的动机;学校与企业交流的往往是能够清晰表达的显性知识,难以清晰表达而又至关重要的隐性知识交流比较困难;即使是显性知识在双方对话中由于各自常规的不同也并不容易有效转移。
二、解决对策
(一)校企有效沟通消除对话场中的障碍
消除学校与企业在对话场中的障碍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的撰写以及实训教学体系的重组上。
在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在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进行调研,撰写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调研岗位有出纳、电算化维护、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系统营销、电算化管理、财务软件实施顾问等。通过对上述工作岗位的分析,明确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相关的职业技能要求,并根据技能要求完善专业课程体系。
由专业建设委员会根据企业的最新发展提出岗位能力结构的具体要求,了解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各岗位所需职业能力(本专业学生可能从事的企业岗位―描述该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其所需职业能力―匹配该能力形成所需专业训练),进行教学内容的重组,形成会计电算化应用型实训教学体系课程。
(二)构建完善的实训体系消除演练场中的障碍
会计电算化专业在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对典型工作岗位进行分析,梳理出会计电算化工作需要的主要工作技能,据此进行实训项目的设计与开发,构建并实施完善的实训体系以消除演练场中的障碍。
本实训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手工处理(会计基础、制造业财务会计两项)和信息化实训(会计电算化基础、财务业务一体化、财税一体化、审计电算化、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和VBSE全景体验)。
本实训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基础与操作手工实训
在实训过程中,通过做分录,填制凭证到制作账簿来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可以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会计凭证的类型,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理解和熟悉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为后续会计业务的学习奠定基础。
2、制造业财务会计手工实训
通过实训操作,使学生掌握填制和审核,登记账薄,制作财务报表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同时能够体验出纳、总账会计、成本会计、会计主管等角色的具体工作,从而对之前所学专业技能课程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实现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融合。
3、会计电算化基础实训
初级会计电算化实训通过建立电子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和掌握电子计算机会计的基本操作,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这一门课的内容包括财务处理基本操作、报表处理基本操作、应收/应付款核算的基本操作、工资核算的基本操作和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操作等。
4、财务业务一体化实训
通过本实训,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即会计软件的安装与基础设置、总账系统、工资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会计报表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库存管理系统、存货核算系统等技能和知识,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使学生掌握电算化操作岗位上所需技能与知识,并通过相关的实践训练,强化学生对电算化操作及处理能力,以实现学生与企业相关岗位零距离接触。
5、财税一体化实训
通过本实训进行财税业务仿真应用软件的学习,将财政税收的业务利用大量新的财税业务应用软件和设备进行处理,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加深对航天信息软件的认知和掌握,强化动手能力,提高专业基本技能,为他们走出校门后即将从事工作进行提前预热。
6、审计电算化实训
这次实训的目的主要是弥补审计理论课堂教学“纸上谈兵”的不足。通过实训,使得学生可以将审计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理论和审计实务有机结合起来,并在“实战”演练中增强对审计的感性认识,加深对审计过程的了解,熟悉审计基本理论和技能的运用,为将来从事审计、会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7、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实训
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中心通过互联网系统将合作企业的真实业务数据引入到财务软件中,学生通过不同的角色体验与实践,加深对企业会计核算内容的认识。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实训可以大幅度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启发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学习动机;同时也有助于加强与合作企业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
8、VBSE全景化信息化体验实训
通过对不同形态组织典型特征的抽取,营造一个虚拟的商业社会环境,让受训者在虚拟的市场环境、商务环境、政务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中,根据现实岗位工作内容、管理流程、业务单据,结合与教学目标适配的业务规则,将经营模拟与现实工作接轨,进行仿真经营和业务运作,可进行宏观微观管理、多人协同模拟经营,是一个可以满足多专业学习与实践一体的实训。
9、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实训
充分锻炼学生会计实务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较为全面的综合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职业自豪感。学生参与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按企业要求进行培训,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团队意识和实践技能。
10、企业顶岗实习
了解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管理组织,企业的会计工作,企业生产技术的特点和生产工艺流程,企业(单位)纳税的种类,纳税的计算及与纳税部门的联系情况;在了解实习单位会计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具体进行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制,各类明细账和总账的登记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了解实习单位所使用的财务软件的基础上,能够熟练的运用财务软件进行各种经济业务的处理,如材料的核算、工资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利润的核算,财务报表和内部成本报表的编制等。
会计电算化专业实训体系逐步提升学生的技能。实训项目的实施,概括来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基本技能培养;第二阶段,核心技能培养;第三阶段,综合技能培养。第一阶段在第一学年实施,通过会计基本与操作手工实训和会计电算化基础实训,培养学生会计从业入门的基本技能与操作能力。第二阶段在第二学年实施,通过制造业财务会计手工实训、财务业务一体化实训、财税一体化实训和审计电算化实训,培养学生账务处理能力、账务信息化处理能力、纳税申报能力、审计及运用计算机查账能力。第三阶段在第三学年实施,通过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实训、VBSE全景化信息化体验实训、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实训和企业顶岗实习,培养学生综合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校企合作进行有效沟通,整合校内外资源完善实训体系,才能消除对话场和演练场中的障碍,发挥专业特色和优势,培养更好的应用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作者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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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 会计准则 国际化 推行策略
1.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必要性
(一)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有助于西方国家给予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
即便是在WTO框架下,“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于我国企业进入西方国家的市场有很大负面的影响。近年来,我国许多企业的商品频频遭到西方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并屡遭败诉,其中主要原因是由于西方国家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作为反倾销调要依据之一的产品的成本数据在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下经常受到质疑。以欧盟不完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为例,其理由之一就是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差异较大。
(二)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有利于促进跨国公司的发展
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发展非常迅速,许多跨国公司的子公司遍及全球。但是跨国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这样一个矛盾,即一方面处在不同国家的子公司必须按东道国的会会计则和惯例编制会计报表,另一方面母公司要求各子公司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以便编制合并报表和对内部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考评。为了消除这个矛盾,跨国公司需要所在各国的子公司按基本相同的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具有可比性的会计报告,以便合理配置经济资源,提高产品盈利能力,促进跨国经营和发展。
(三)有利于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
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会计国际协调化的基本推动力量,我国会计国际协调化的进程,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几个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对会计制度的全面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市场经济需要新的会计规范,但新的会计规范从何而来呢?西方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已经发展了几百年,与之相匹配的会计惯例也趋于成熟,并逐渐形成一些在国际上广为认可的会计惯例,运用这些国际惯例已经成为一个国家能否融人世界经济的先决条件。因此,建立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又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会计规范体系,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之举。
(四)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有利于国际审计的开展
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为各国审计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审计业务提供了机遇,但由于各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差异增加了国际审计的难度,影响了国际审计业务的开展。如果各国积极协调会计准则,缩小会计报表的差异,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国际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促进国际审计的发展。
2.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推行策略
(一)正确处理会计准则国家化和国际化的关系
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必须适应本国的社会环境,为本国经济服务,忽视会计的国家性和社会性,不利于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加速推进,甚至会计的国际化也无存在的意义。但是在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过分强调会计的特色,又会人为地阻碍会计国际化进程,影响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因此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过程中,应处理好会计准则国家化和国际化关系。会计准则的国家化和国际化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互相转化。
(二)建立并完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范体系
目前我国会计的直接规范体系包括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三个层次。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并了若干项具体会计准则,但大部分仅限于上市公司应用,其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有一定差距,不利于国际间企业经营的比较分析,也不利于来华投资合作的外方了解中方合作伙伴的经营状况。因此,我国必须按国际惯例,尽快建立统一的会计准则为核心内容的会计规范体系。
(三)采取积极协商的态度
国际会计准则的制订、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不仅发达国家的政府组织及会计民间职业组织应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及会计民间组织也应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作为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起重要作用的国家应利用各种途径,积极主动地将我国成熟的会计成果介绍给各国以求得共识,并使之成为国际会计准则的一部分。同时,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以平等协商为原则,积极参与国际会计交流,学习和了解国外先进的会计理论和方法,并将适合中国国情的部分作为制订和修改我国会计准则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会计队伍素质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和水平。近些年来我们一直在以多种方式加强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也在职称评定的改革中走在了前列。这种方法对会计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这还远远不能适应会计国际化的要求,因此还要加大培养力度,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在会计人员的培养上,既要通过增加国际会计准则、外语、网络技术等新的教学内容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制度来造就复合型的国际会计人才,又要重视会计在职人员的后续教育,使目前的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更新知识观念,全面了解国际会计惯例,提高业务素质。
(五)积极主动地参与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
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过程,也是各国利益争夺的过程,所以,我国应当积极参与会计准则国际化,以争取更多的国家利益我们要正确认识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机制,以及如何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挥我们的作用,使得国际会计准则更多的兼顾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一方面,应当全面、广泛地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包括积极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利用IASB会议的开放机制参与会议和提供观点,派人去IASB工作等;另一方面,在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协调的同时,反映我国的特殊情况,尽可能对国际协调施加我们的影响,例如建议IASB立项研究经济转型国家的会计问题等,以便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制的新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纳税遵从观税收管理建
一、纳税遵从观的含义及特点
纳税遵从,来源于TaxCompliance的翻译,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令及税收政策,向国家正确计算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收,并服从税务部门及税务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的管理的行为。它是纳税人基于对国家税法价值的认同或自身利益的权衡而表现出的主动服从税法的程度。关于纳税遵从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始于美国,我国在《2002年一2006年中国税收征饭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了“纳税遵从”的概念,提出了“如何建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这一重要命题,研究如何才能在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同时,纳税人也能“诚信纳税”,建立起符合“和谐社会”要义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社会主义税收新秩序。
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必须基于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纳税人对税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价值追求与税法的价值目标相一致;三是能够意识到采取违法、非法等手段偷逃税款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纳税风险。纳税遵从观下企业税收管理目标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具体由发票管理、涉税会计处理、报表纳税评估、纳税申报等环节组成。
二、树立纳税遵从观,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一)建立稳定获得税收政策信息的渠道,动态掌握税收政策及变化。纳税人只有在熟练掌握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强化纳税意识,实现纳税遵从。税收政策是基础,及时获得和掌握税收政策,可以防止政策信息不对称,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税收政策数量多,时间跨度长,税收政策之间在内容上有覆盖性,这种“补丁上打补丁’,的浩繁的税收政策需要企业专门安排专业税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梳理。了解税收政策的途径较多,可以上网查找,如上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查找,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电话12366查询,也可以通过订阅财税政策公报类期刊获取财税政策.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定期派员参加税务培训学习,听取立法者、专家和学者的辅导讲座,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等。企业专业税务管理人员通过这些渠道,动态了解并掌握同一税种政策的变化趋势和关于同一涉税事项税收政策的变化内容,正确理解具体税收政策的精神和要义,以便依法处理涉税事项,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二)建立以发票、合同、资金和库存为链条的涉税管理制度。企业要根据经营活动特点,结合业务流程,建立和健全以发票、合同、资金和库存为链条的管理制度,系统地处理好相关业务,若只管一单一环节,割裂其他环节,则税务风险较大。如加强发票管理方面,必须取得合法和有效凭证,具体为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发票管理办法授权的企业自制票据(如银行利息单、机票、下资表)、财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如土地出让金)以及境外合法机构有效凭证(如外汇付款凭证、对方收汇凭证、相关协议、中介机构鉴询三报告)等。
[关键词] 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会计模式
欧美等西方发达国现在的税务会计理论和方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形成了多种样式的税务会计模式。对于我国而言,我国的税务会计理论则还不健全不完善,现在会计准则已经越来越国际趋同化,这对健全我国的会计准则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西方发达国家的会计税务模式的对比
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会计系统。通常人们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自然延伸,这种自然延伸的先决条件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多数企业中的税务会计并未真正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中延伸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
1. 英、美独立税务会计模式
英美国家的税务模式采用的是财税分离的模式,其模式特点是: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存在差异,财务会计具有其独立性,不受到税法的管束。纳税人的纳税事宜由专门的税务会计办理,这就使得税务独立于财务会计。英美国家采用的是投资者导向性会计模式,他们更强调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财务会计准则遵循的是公认的会计准则,不会受到税法的任何约束,这就使得会计提供的信息更加的真实,可靠。所以该模式很有利于财务会计的完善和税务会计的形成。
2.法、德的合一税务会计模式
法国和德国则是财税合一模式的代表国家。其税务模式的特点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税务当局,税法对会计有很强的约束力,对其提出了明显的要求。要求会计准则和税法准则的要求要保持一致,禁止财务会计和税法会计存在差异。企业对内部的会计事宜必须严格遵循税法的规定。法国和德国采用的是政府导向性会计模式,其对企业的要求是其纳税申报和股东提供的财务报表要一致,企业纳税的额度应该和纳税钱的会计利润相差不是很大,到纳税时候可以直接依据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依据纳税,因此没有必要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
3. 日本的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
亚洲的日本,其税务会计模式独具一格,其既不像英美等国的财税分离情况,也不像法德等国的财务合一模式。采用的是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其具有独特的特点:依据税收法则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也就是说其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日本的“企业导向型会计模式”,强调会计为企业管理服务。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是要促进企业会计方法的统一,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公平税负
二、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对税务会计模式的影响
最近几年,会计准则模式的国际趋势应经发展成为国际趋势。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对会计国际化目标的更为具体和现实的表达,但这一过程仍然需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各国政府多方面的努力。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必然会影响税务会计模式的变化。有研究表明,法国、德国的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等大型企业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已是必然趋势。美国、英国等非立法会计国家,其会计与税法分离,并由此导致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发展。完全采用以税法导向的会计而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行的是财税合一的会计模式。美国于2002年底颁布了小企业税务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根据会计原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基础一致。2004年,我国财政部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是财税分离的会计模式,虽然有利与当时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接,降低制度的转换成本,但却提高了小企业的制度遵从成本。因此,不论从我国的国情看,还是从国际趋看,小企业应该选择财税合一的企业会计模式,即税法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其他类型的企业可以先采用财税混合会计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过渡到财税分享会计模式。
三、构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思考
我国的企业会计改革和税制建设在改革开放后也得到了质的飞跃,会计模式的改革和税务的改革目标清晰,都符合我国的发展和国际发展的趋势。我国在1994年的税务改革中,表明了我国税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严肃性,使税务不在依附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中规定:在计算纳税人应纳税时,如果财务会计和税法规定的不一致时,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经过这样规定纳税人在要在会计准则下计算会计利润,然后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之后才能作为纳税人应纳税的额度,这种情况克服了以往我国的税法过分依赖会计的弊端,真正是实现了税法和会计分离。特别是我国在2006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这也充分表明了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相趋同的趋势,加速了我国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的步伐。会计制度和税法其存在的功能不同,这肯定会导致税法和会计制度存在不尽相同的地方。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想在国内得到很好的执行并与国际接轨,就必须实行税法和会计制度相分离的原则。自我国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对财务会计从开始的陌生不认识到逐渐的接受认识,在到被国家重视并不断的健全制度。我国现在的会计,税法等课程,也表明了税务会计既有理论支持也有实际意义。我国目前税务会计已经呈现更多的“独立性”,甚至有时财务会计不惜委曲求全地去适应税法,从而降低了自己的信息质量(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由于我国目前是财税混合,在财务会计中产生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另外出于对财务报告目标与纳税目的的会计政策选择,不得不统一,而它是以放弃某一方目标为代价的。因此,从发展和长远的观点看,我们应该积极努力,实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完全分离,从而更好地发挥会计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四、结论
不同的国家会选择不同的会计模式,会计模式的选择是有其所在的外部条件所决定的。影响会计模式的选择因素是多方面的,我国应在特定的环境下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模式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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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困境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如何摆脱困境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小企业由于资本不足,持续经营能力不强和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给企业的长期收益和发展带来了障碍。
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初步建立了较为独立、渠道多元的融资体系,但是,融资难、担保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突出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负债过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造成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二是国家没有专设中小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中小企业倾斜,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三是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中小企业贷款不够热心。
基础工作薄弱,管理观念陈旧
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分,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企业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欠佳,管理思想落后。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其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有些企业没有设置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使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工作没有具体的制度可遵循,也没有任何的约束,容易使企业出现各种管理漏洞,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此外,还有一些企业虽然制订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但由于中小企业管理层与一般从业人员多具有一定的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使得制度的约束力不强,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财税公司现状
目前,国内财税公司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行业低价恶性竞争,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素质偏低,财税企业将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市场拓展上,无法投入更多人力、财力、物力来提升职员的专业技术,财税服务无法给中小企业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存在巨大财税风险隐患。
下面通过具体数据做进一步分析。例如,一家最小规模的财税公司,在V州或深圳市区要付出的成本如下:
房租(即便最小规模的财税公司,其办公室租金也在6000元左右,除非是自己提供职场)
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会计师3名(每月每人的社保费用在5000~10000元,除非企业的负责人有财税经验)
一般会计助理2~3人(每月每人社保费用通常在3000~5000元)
水电管理费(每月最少1000元)
电话网络费用(每月最少1000元)
其他杂费(每月至少1000元)
一番核算下来,要保证规范地营运,一个月需要4万元左右,才能从软件到硬件上保证客户的财税服务质量。我们再来看看这些费用需要多少客户才能保证正常运转。
如果每个小规模企业一个月收取500元费,至少需要80家客户,才能保证公司不亏本,即使有90家客户,公司每月盈利也不到5000元,除掉税负,那么90家小规模客户,平均每个人要负责20家左右的业务沟通及账务的跟进处理,基本可以保证质量。
但是,如果每月小规模客户只收取300元甚至更低的费,那么就需要160家客户来维持运转,但每月盈利不到5000元。那么每个人的工作量几乎翻倍,服务质量就令人担忧了。还有很多公司恶性竞争,只收100?200元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可想而知。这里还没有核算企业人员流动带来的管理困扰和增加成本。
通过梳理这些数据,很多人会说90家客户1~2人就可以提供服务,不需要花这么大的人力物力,那么给出这种说法的人到底给客户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呢?一起来看看现状:
目前大部分财税公司,每个月服务内容就是整理客户提供的原始单据并通过财务软件做出报表,然后每月进行国地税申报,那些原始单据到底是否合理,是否真实有效尚且不知,有的财税公司为了节省人工成本,客户只需要把资料扫描或拍个照片发给他们,就可以做账务处理,根本没有看到真实单据,一个人做出来的账务不要说互相监督审核,更不要说还有精力就账务情况与客户沟通并帮企业规范财务状况了,完全是为了做账而做账,为了报税而报税,这样的服务怎么能帮企业做到把控财税风险呢?笔者想要表达的是:无论科技如何发展,一个医生看不到病人,仅仅拍个照片发给医生就可以诊断病情吗?真正专业的财税,应该拥有专业素质的财税服务团队,通过企业的实际营运业务,及时化解企业的财税风险,让企业针对财税风险随时调整经营业务,起到真正的税务筹划作用。
财税管理师成职场新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