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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市政交通;建筑规划;武汉市
1 建设工程规划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1 建设用地问题
2013年,武汉市土地供应总计推出258宗,土地规模1350万m2,从成交地块空间分布来看,主城区成交占总量的比例超过六成,从各区同比增长率看,主城区成交规模下降,远城区小幅上升。分析建设用地综合规划,存在以下问题:
(1)土地粗放式利用长期以来武汉市土地利用效率低、利用方式粗放,存在着建设项目土地征而不用、征大用小或盲目圈地的现象,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同时在城镇建设用地内部,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土地级差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2)生态用地控制困难武汉在都市发展区中单独划出1814km2,作为生态保护范围,仅允许确需建设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生态型农业设施、公园绿地及必要的风景游赏设施等四类项目,但部分工业、仓储类等各类项目对生态区域存在较大的影响。
1.2 市政交通困境
武汉市作为华中地区唯一的特大型城市,长江、汉江穿城而过,形成了其‘两江三镇’的独特地理环境。在中部崛起的号召,武汉市城市圈的快速发展建设,但在发展过程中,日益严重的市政交通问题困扰武汉,成为制约两型社会改革的‘瓶颈’。武汉城市发展中,市政交通的困境包括以下:
(1)天然地形限制,交通整体规划缺陷武汉三镇隔江鼎立的格局,加之城中湖泊分布,形成区位相互独立的交通体系,彼此通过桥梁及隧道连接,市政交通呈环形放射模式。此模式存在自身缺陷,导致众多交通问题,其中过江通道的拥堵,成为武汉市两型社会发展自然瓶颈。
(2)交通规划滞后,路网密度不足因城市自然历史特点,在城市发展中因主城区功能和结构规划复杂。市政道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及相应的科学论证,导致武汉市现行交通路网基本在各自区域相对独立发展,加之武汉市路网密度较低,主次干道循环能力较差,停车区域规划不足,整体交通系统属于城市发展薄弱部位。
(3)交通建设滞后,城区工地遍布例截止2013年,武汉市过江通道有5桥1隧(三环范围),过江日交通流量为48.3万台,其中内环长江大桥、二桥和隧道承担过江总量的60%。高峰时段,均已处于高负荷运行,两岸通道口拥堵突出。另外2013年武汉市全市工地数量1.1万个,部分区域每平方公里高达2个,由于城建项目昼夜开发,在交通管理,环境影响均加剧混乱。
1.3 建筑规划现状
建设规划管理为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住品质的目的,体现生态宜居的城市发展战略精神,彰显武汉市滨江、滨湖及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点,从城市界面、景观、色彩和建筑产品性质等几个方面提出要求,但现实存在突出问题:
(1)建筑产品自身缺陷因武汉市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特点,建设项目开发单元、兼容性和强度控制综合考虑不足,加之开发单利益最大化目标因素,建筑产品规划自身在建筑单体布局、建设高度等难以合理化,造成建筑日照、采光、通风等方面综合功能效益较差,建筑产品自功能舒适性不足。
(2)建筑产品配套设施简单城市商业建筑交通不便,停车资源紧张,住宅建筑居住生活不便,周边各项配套不足,同时周边道路、绿化等指标均按人均指标分布,未考虑城市配套规划综合需求,建筑产品无法较好融入城市之中。
2 解决工程规划存在问题的一般措施
2.1 统筹建设用地开发理念
(1)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武汉城市建设用地始终贯穿节约集约用地建设‘两型社会’的理念,根据城市规划应针对不同区域各类土地的统筹协调利用,优化主城建设区、重点功能区及产业集中区、生态用地区、基本农田集中开发区等不同的土地利用分区,加快建设用地规划开发,制定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强化建设用地调控和空间引导。
(2)控制城市用地高效开发根据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综合承载力分析,为各类要素布局,交通、市政设施等系统安排,以及用地开发强度,各类城市功能配置等形成支撑。定期评估各类要素用地,完善土地实施经济机制,制定保护和节约的激励政策,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和永续利用。
(3)保护土地生态控制线依据武汉市1:2000生态控制线区分生态底区和生态发展区,创新新农村建设模式,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通过迁村腾地,运用土地流转、增减挂钩等政策,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增强城乡发展活力,提高生态用地使用效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2.2 建立新型市政交通模式
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发展,对常规公共交通规划涉及的公交专用道设置以及公交场、站选址和用地标准等内容提出技术要求,加强对重大交通设施的安全保障和控制管理,市政公用设施选址布局要求、卫生防护等。充分发挥武汉市区位与交通特点,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优化,实现各种交通方式高效衔接,构建安全便捷、公平有序、低耗高效、舒适环保的综合交通系统,促进区域交通、城乡交通协调发展。
同时利用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实施区域差别化交通管理政策,强化交通需求管理。加强交通法规建设,完善制定交通管理规划,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加大交通安全社会宣传力度。
2.3 优化建筑规划设计思路
加强城市建筑规划和城市空间形态建设管理,建立全市城市设计编制和实施的协同组织机制,以城市建筑设计为先导,促进园林绿化、历史文化、旅游、广告亮化、沿街立面及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的联动,不断提升城市设计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管理体系,建立以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等为手段的空间引导机制,将城市设计由空间引导型向引导与控制型转变,实现城市设计对规划实施的有效指引和城乡规划的精细化管理。
3 结 语
总之,在城市的规划管理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科学的严谨态度规划城市,以务实的作风建设城市,以人性化的措施管理城市,才能够建设出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和谐、美好城市。
参考文献
[1]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2(02).
[2]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2013年第4期.2013(10).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零星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根据《**市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词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零星建设工程,包括棚户简屋的修建、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建设、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以及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
本办法所称棚户简屋的修建,是指低于二级旧里标准(不含二级旧里)的居住房屋的加层、升高、拆除重建以及改变主体承重结构的大修。
本办法所称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建设,是指建制镇的个人在原住房用地或者经规划调整的个人住房用地范围内,建造居住房屋。
本办法所称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是指沿城市道路两侧的房屋设置门窗、橱窗、招牌以及其他门面装修、装饰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本办法中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的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二)本办法中棚户简屋的修建的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以及浦东新区设立街道建制的地区;
(三)本办法中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建设的规定,适用于本市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区。
户外广告设施安装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零星建设工程一般规定)
零星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等要求。
零星建设工程应当在排水、通风、采光以及施工等方面处理好与相邻方的关系。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本市零星建设工程的规划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以及其他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各自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零星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本市房地、市政、市容、工商、公安、消防、园林、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棚户简屋的修建
第六条(棚户简屋地区改建)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棚户简屋地区改建的管理,制定本区、县棚户简屋地区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可以申请修建的情形以及居住人口的计算)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县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申请修建棚户简屋的情形以及居住人口的计算方式,并公布执行。
第八条(禁止修建的情形)
除危险房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棚户简屋不得修建:
(一)已列入地区改建计划的;
(二)位于道路规划红线内,且已列入道路拓建计划的;
(三)占用河道、高压供电走廊、绿地的;
(四)压占地下管线或者依附防汛墙的;
(五)修建或者建造后将加剧影响道路交通或者消防安全的;
(六)位于按照规划建成的地区或者规划保留的旧区居住街坊、里弄、花园住宅、公寓等处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修建或者建造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限制修建的情形)
有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但属危险房屋的,可以申请修建棚户简屋,修建时不得超过原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第十条(面积、层数、高度限制)
修建棚户简屋,不得超过原建筑占地面积,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人均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且最高不得超过12平方米;
(二)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
(三)一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米,二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米,三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8米。
第十一条(建筑占地位置)
拆除重建棚户简屋,一般不得超出原建筑占地边界,但原边界畸零不规则或者压占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消防通道的,经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可以适当调整建筑占地边界。
第十二条(棚户简屋修建的建筑间距限制)
修建的棚户简屋与相邻棚户简屋的间距,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山墙间距
1、拆除重建并加层或者升高的,二层以下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得小于0.6米,三层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得小于0.8米;
2、在原建筑基础上加层或者升高的,二层以下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得小于0.6米,三层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得小于0.8米;
3、非加层、非升高的,山墙间距不得小于原间距。
(二)其他建筑间距
1、拆除重建并加层或者升高的,二层以下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2米,三层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3米;
2、在原建筑基础上加层或者升高的,建筑第二层的间距不得小于2米、建筑第三层的间距不得小于3米;
3、非加层、非升高的,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原间距。
修建的棚户简屋与相邻非棚户简屋建筑的间距,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的建筑间距处理)
因特殊困难,修建棚户简屋难以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的,经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可以调整建筑间距,但申请人应当征得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受影响的相邻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建筑要求)
修建棚户简屋,应当符合下列建筑要求:
(一)拆除重建、新建的住房应当达到三级耐火等级;
(二)不得侵占原消防通道;
(三)山墙上不得新开设门和窗户;
(四)不得在相邻的围墙上搭建房屋。
第十五条(危房鉴定)
需认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经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并取得危险房屋的证明文件后,方可确定为危险房屋。
第三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建设
第十六条(可以申请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
(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许可建房标准内;
(二)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结婚用房的;
(三)非配偶成年男女居住一室且无法分室居住的;
(四)房屋破旧、地势低洼、阴暗潮湿,不具备基本的居住卫生条件的;
(五)受市政建设影响,需要改建的;
(六)属危险房屋的。
第十七条(限制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的情形)
有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但不得超过原住房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一)房屋所有权人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二)因房屋出售、出租或者改变使用性质,造成居住困难的。
有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但属危险房屋的,可以申请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建造时不得超过原住房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第十八条(居住人口计算)
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按申请之日常住户口计算居住人口,其中领取本市独生子女证书的独生子女,按2人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常住户口,不计入居住人口:
(一)他处有住房且居住不困难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申请人处,但其父母在本市另有住房的。
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非常住户口可以计入居住人口的具体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九条(面积、层数、高度限制)
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不得超过原住房占地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25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每层的高度不得超过3.2米。
第二十条(建筑占地位置)
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一般不得超出原住房占地边界,但原边界畸零不规则或者压占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消防通道的,经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可以适当调整住房占地边界。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批准的建制镇城市规划,调整建制镇个人住房用地,使之相对集中。
第二十一条(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建设的建筑间距限制)
建制镇的个人住房的建筑间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建制镇新区,按照《技术规定》第四章郊县城镇的标准执行;
(二)建制镇旧区,按照《技术规定》第四章市区的标准执行;
(三)建制镇旧区中建筑特别密集的地区,按照《技术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上述区域的具体划分,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特殊情况下的建筑间距处理)
因特殊困难,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难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的,经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可以调整建筑间距,但申请人应当征得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受影响的相邻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三条(禁止建造的情形、建筑要求和危房鉴定)
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建设的禁止情形、建筑要求和危房鉴定,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
第二十四条(装修要求)
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的外形、尺度、色彩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同幢房屋门面装修的外形、尺度、色彩应当协调,招牌位置、尺度应当尽可能统一。
第二十五条(装修范围)
同幢房屋属于不同产权人、使用人的,门面装修占用的外墙面和外部空间不得超出申请人使用房屋的部位;确需超出的,申请人应当征得其他产权人、使用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六条(紧贴或者压占道路红线的建筑附属物)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附属物紧贴或者压占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招牌外挑宽度不得大于1米,招牌底部离室外地面的净高度不得小于3米,且不得影响各种架空线网和行道树;
(二)向外开门的,门樘的后退距离不得小于门的宽度;
(三)向外开窗的,窗扇底部离室外地面的净高度不得小于2.5米,窗扇外挑宽度不得大于0.4米;
(四)台阶、平台、橱窗、建筑装饰物等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第二十七条(退让道路红线的建筑附属物)
沿城市道路的房屋的台阶、平台、橱窗、建筑装饰物等,不得超越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在规定的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内,外挑的雨篷、平台、招牌、建筑装饰物等离室外地面的净高度不得小于3米;外挑宽度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足1米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保护建筑装修)
沿城市道路的优秀近代建筑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其他建筑的门面装修,除遵守本办法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零星建设工程的申请、审批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申请主体)
修建棚户简屋的申请,由棚户简屋的所有人提出。
建制镇个人住房建设的申请,由原住房用地的使用人提出。
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的申请,由沿城市道路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出。
第三十条(审批部门)
零星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由工程所在地的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负责。零星建设工程涉及人民广场、中央商务区、市级商业街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代建筑的,其设计方案应当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报市规划局审核。
第三十一条(修建棚户简屋的申请)
申请修建棚户简屋,应当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明;
(二)常住户籍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明;
(四)建筑平面图。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属危险房屋的,还应当提供危房鉴定证明;修建的建筑达到三层的,还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复核的设计图纸。
第三十二条(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的申请)
申请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应当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原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明;
(二)常住户籍证明;
(三)建筑平面图。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属危险房屋的,还应当提供危房鉴定证明;建造的建筑达到三层的,还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复核的设计图纸。
第三十三条(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的申请)
申请从事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应当填报申请表,并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由房屋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进行房屋门面装修的书面意见;位于主要商业街的,还应当提供彩色效果图。
除前款规定外,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对城市规划或者城市景观有较大影响的,还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复核的设计图纸,具体范围由市规划局确定。
第三十四条(审批期限)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受理零星建设工程申请后,应当在法定工作日2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经审核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市规划局审核涉及人民广场地区、中央商务区、市级商业街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代建筑的零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在法定工作日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涉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征询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工作日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五条(复验)
修建棚户简屋或者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属拆除重建的,申请人应当在现场放样后,申请原审批部门派员复验,并报告开工日期,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
原审批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工作日7日内复验完毕。
第三十六条(开工)
申请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后,应当在6个月内开工;无法在期限内开工的,可以在到期之日前10日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即行失效。
第三十七条(竣工规划验收)
零星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申请原审批部门进行规划验收。原审批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工作日15日内予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发给验收合格证明。
第六章法律责任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已完成,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批复;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三个乡集镇总体规划、15个村庄及居民点建设规划,启动20个行政村建设规划。
二是以提高城乡规划审批工作效益入手,优质服务促发展。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一号小区廉租住房,县供派水中心住宅楼、办公楼,县林业局办公楼,康乐一号住宅楼,文化路一条街改建,三号小区37号至45号住宅楼等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年以来,累计办理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件,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临时建设项目7件,建筑面积为328平方米。
三是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域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启动了州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以农民集资建房的形式启动6栋住宅楼。**年以来共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8份,建设用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4276平方米。
四是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年1月3日和**年6月8日环境保护宣传日上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宣传,并对近期将要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局机关共派8人到自治区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轮训班;利用政治学习和法律课堂,集中局干部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规划科、设计室、城管监察等科室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加深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年6月8日组织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80人次,车辆7车次,发放宣传单5千多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关键词:测绘城市规划管理作用
中图分类号: 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城市建设中,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前提,而测绘是城市规划的重要手段,是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产业。因此,为了保证城市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完善测绘工作。
一、城市规划管理的含义
城市是由不同功效的物质所构成的一个复杂、动态的系统。通过对城市的规划,使不同功能的物质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发挥城市系统的的最大效益。对于如何实施好城市规划,就需要对城市规划进行有效的管理。
二、测绘工作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地位
测绘工作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始终,是一项连续性、整体性和综合性的工作。在前期的城市规划中,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测量;而在城市规划的后期需要通过测量去检测。因而,测绘工作为城市规划的管理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科学依据。
三测绘工作的作用
(一)组织编制中测绘工作的作用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 ,也称城市规划制定的管理和审批管理,它是政府部门为了在一定时期内,为了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依据法律的规定,审批和组织城市规划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城市规划的审批和编制主要包括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两个方面。总体规划包含专业规划,而详细规划则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1、测绘工作对城市发展方向的影响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研究和确定城市的性质、发展趋势,然后统一规划城市的建设用地。在城市的整体规划过程中,除了要了解城市的气候、经济、文化、历史条件等最基本的资料外,还必须要了解城市的地理位置、地形结构、地貌特征,通过实地的调查研究掌握必要的技术指标以及对城市及其周围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进而在图纸上进行规划。
2影响城市详细规划
城市的详细规划,是指明确规划范围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土地界线,规定建设用地范围内不适宜建造的建筑类型,以及规定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和标高等。而测绘在工作在详细规划中,主要是对用地的选址、工程量、拆迁量等各类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集度等进行精确的计算和规划。规划设计必须要根据现状标高和地形图科学地编制用地的总体体规划,合理地地规划建筑物、基础设施、绿化、湖泊等。
3、体现城市特色
城市特色是城市之间最明显的区别。城市特色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城市的内涵,另一个就是城市的外在表现形式。在一般的城市规划中,主要是运用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对城市进行设计,然而对于这些自然因素,就必须要用测绘的方法去实现。
(二)测绘工作在选址中的作用
建设用地的选址,是规划部门根据城市的规划对建设用地的地址进行选择和确认,保证各项工作都要按照城市规划来进行。建设项目的选址一般要考虑到土地的兼容性,即建设用地与能源、交通、水流以及对城市的污染等条件相协调。因此,在建设用地的选址规划时,必须要在大比例地形图中进行反复的研究,核实土地的容积率、土地的使用性质等指标。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的选址意见书时,必须要附加呈送测绘部门测绘的地形图,并且还要在地形图上标注选址的具置。
(三)规划管理中测绘工程的作用
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是建设用地选址、规划、管理的延续,主要是城市规划部门依据据城市规划,来确定建设用地的范围和使用面积,然后提出建设项目使用规划的标准,并核准发放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一种行政性管理行为。另外,建设单位在向国家的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还必须要提供有测绘部门绘制的地形图,并且还要在大地形图上按比例设计出总的平面布置图。最后在经规划部门实地勘查,对总平面规划进行审查,而后确定建设用地的使用面积、控制线以及地界坐标等。
(四)在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主要是规划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对各种建设项目进行引导、组织、协调、指导、控制等,而后将其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中,并核实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一般来说, 建设单位在向城市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时,必须要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 1∶1000 的地形图, 城市规划部门依据据地形图来确定建设用地的间距、高度、密度等指标,并在地形图上划出建设用地的设计范围、使用面积和拟建的工程基地。
结论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打造一个好的城市,就必须城做好市规划。总之,测绘工作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城市的建设中,只强调城市规划,而忽视测绘工程,会导致城市规划不切实际,造成财力、物力的浪费;相反,只重视测绘,而忽略城市规划的管理,会导致城市建失去科学性、合理性。因此,只有将两者只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够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展开。
参考文献
一、公厕规划设计的要求
公厕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发展、街道分布、固定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变化情况,详细编制。其内容要求是布局合理、数量适宜、选址适当、环境协调、专业监督。
1、布局合理
布局合理是指公厕在城市的某个区域内要有适当的分布密度和服务半径,要做到随人口分布基本均匀、使用起来尽量方便。所谓“随人口分布基本均匀”是指:繁华区域公厕间距宜在300米以内,一般区域控制在500米左右,人口稀疏区域控制在800米-1公里即可。而“使用起来尽量方便”是指:尽量消除公厕盲点,服务于各类人群及分等级的公厕分布基本均匀。
2、数量适宜
数量适宜是指公厕的座数和每座公厕的使用面积应与固定人口和流动人口数量成正比。即:新城区和新建住宅小区每万人不少于2座,每座面积不少于50平方;平房及棚户区每万人不少于10座,每座面积不少于100平方;流动人口较多的商业区以及广场、车站、港口等每千人不少于2个蹲位,内部公厕对外开放的酌情减少。
3、选址恰当
选址恰当是指寻找方便并便于清运粪便。具体要求有:1、距离市政道路不能太远,以50米以内为宜;2、最好是行人必经之处;3、要有恰当的标志和特征;4、不要与其他建筑物功能构成矛盾。
4、环境协调
环境协调主要指以下几点:
1.因地制宜、适当布置,尽量选址于路边、街角、绿化点外缘、转角空隙;
2、式样不要过于突出或夸张,宜用绿化或其他景物点缀陪衬;
3、选型和谐,与周围建筑和景观融为一体。
5、专业监督
专业监督是指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要求,在具体的区域详细规划审批定稿时,一定要征求环卫部门的意见或建立各相关行业合署审批机制。
二、公厕规划和建设的原则
城市公厕设计是城市景观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城市化的建设中,景观设计发挥着提升城市品位的作用,但是人们在进行整体景观设计的同时,往往忽视其中一些小的细节,那就是公厕的设计。从这方面来说,公厕设计具有细部景观设计的效果,因此,公厕设计要注意以下原则要点:
1、公厕的整体方案设计要体现全面先进的原则
所谓全面先进就是指无论在投资、造型还是在设施上都要精品化,要比周围环境提升一个档次,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市民长此以往对公厕形成的脏、乱、臭的印象。
2、公厕的外观设计和谐的原则
所谓外观和谐是指无论公厕的内部多么先进,其外观一定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公厕可以设计成区域环境的焦点,也可以是景观环境的景点,也可以是环境过渡的连接点,但绝不能是区域环境景观的“破坏点”或“飞来点”。
3、公厕的内部设计简约清爽的原则
公厕的内部设计简约清爽是指内部功能分区简单明了,不要迷宫化,视觉上要给人清爽的感觉,利于清洗保洁。用料上成熟化,既不要一味最求新颖、精巧,也不应为降低造价而采用淘汰、落后产品。
4、公厕的设施设计成熟先进的原则
所谓设施设计成熟先进是指公厕的给排水设施应该通畅并易于检修,管理设施自动化程度高,空气清新度高,卫生设施节能且安全可靠,使用寿命较长。
5、公厕的附属设计人文关怀的原则
公厕的附属设计人文关怀是指公厕根据其所处环境的不同,应设计加载不同的附属功能。中、老年居多的休闲广场除应强调公厕设施的无障碍化以外,还应加载休闲及短暂休息功能;少年儿童居多的游乐园附近公厕除应强调卫生设施的安全性以外,还应加载简单娱乐的功能;而商业购物中心周边的公厕除应加大女厕的使用面积外,还应加载洗面、化妆的功能等等。
公厕的规划与设计其实都是为公厕建设服务的,没有建设行为,再好的规划与设计也只能是镜花水月,因此,公厕的建设才是纲,纲举目张,规划、设计甚至建成后的管理都要落实到广义的建设上来。
三、公厕建设、管理的难点和解决对策
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公厕建设,概括起来都有三大难点,分别是:观念、机制和资金。其他诸如公厕规划、用地难,周边居民反对,开发商利益驱动,财政投入捉襟见肘,甚至公厕管理素质低下等等,其实都是由公厕建设三大难点衍生或相互作用形成的。
中国文化历来重视“吃喝”而轻视吃喝的另一端,导致了中国享誉世界的食文化背后隐藏着难以启齿的陷患。多少年来,中国“是厕就臭”的事实反映了中国人厕所观念和如厕行为的落后,也反映了我们长期以来在社会公德教育和环境意识教育上的疏漏,以及社会文明意识的缺陷。因此,毁坏公厕设施、污染公厕环境、“宁愿就近找个墙角方便,也不愿多走两步如厕”的现象屡见不鲜。
所谓观念的更新,是一个系统的改变,并不仅仅局限于思想的内涵。首先,它是城市环境意识的转变。它要求树立保护公厕设施、为维护环境清洁做贡献的文明、健康、卫生的公德意识。
其次,它还是人的一种形为方式的转变。它要求人们在如厕行为上做到文明、礼貌,摒弃那种不讲公共卫生和公共道德的行为。
人的思想转变了,机制的突破就有了基础。所谓机制的突破,其实就是转变单纯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厕的惯例,建立“公厕公建”的机制。
首先,“公厕公建”并不是不要政府投资了,而是将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引导,政府更多的应该是制定游戏规则,出台公厕规划建设的法律条例,对城市区域规划行为进行管理。“公厕公建”的关键,在于政府要加大督促力度,制定相关规定,敦促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规划、设计时,强制设置一定规模的厕所,供业主和社会使用,逐步通过政策引导,将之发展成开发商的一种自觉行为。
其次,除了以政府投资建设公厕外,还要通过审批、税收等调控手段大力提倡大型商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公共建筑附建公厕,并负责附建公厕的管理、维护,将公厕建设、管理行为转化为一种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积极行动的公益行为。
为更多的筹措公共厕所的建设资金,首先,政府应效仿国外成熟经验,鼓励或组织成立旨在解决城市公益事业资金困难的类似文明基金会。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捐款,甚至国际组织及金融机构的公益资金,投入到城市旧城区公共厕所的改造及管理等相关工作上来。
相对于公厕建设来说,公厕管理的困难和投入要大得多。公厕的管理分人员的管理和设施的管理两部分。两部分的管理各有其特点,同时又相互影响。无论是什么类型、什么档次和处于什么位置的公厕几乎都一样。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一个公厕从建成投入使用到拆除报废,少则十年,多则几十年,在这相对建设周期长的多的时期内,无论是人员、日常使用经费还是维护的投入都比建设经费要大得多。
而国内大多数城市均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造成公厕逐步由景观变成污染源,面貌由文明变成丑陋,市民由欢迎变成抵制,公厕的建设陷入越走越窄的境地。因此,目前迫切需要提高的不仅仅是公厕的建设力度,更重要的是提高公厕管理的水平,提高公厕管理人员的待遇。
一是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任何实践活动离不开理论的引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同样需要科学理论知识的支撑。通过培训,我们不仅系统学习了城市管理的理论知识,了解了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最新动态,感悟了国内、国际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也看到了我区、我们街道城市化建设水平与国内领先城市、国际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是拓宽了城市发展的视野。国内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成功的地方不胜枚举,值得借鉴。学习培训是借鉴先进理论、成功经验的最直接最快捷的途径。通过培训,我们进一步开阔了眼界,开阔了思路,开阔了胸襟,掌握了很多先进的理念和创新的举措,提高了战略思维的水平,增强了同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接轨的信心。
三是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是一门动态的科学,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的要求,才能在动态中体现与时俱进,才能在发展中真正步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性轨道。我们在座各位带头学习,就会带动一大批,就会逐步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就能达到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目的。
四是提升了科学的工作水平。积累理论知识也好,拓宽发展视野也好,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水平。工作水平的提升,直接反映在工作的成效中。相信通过培训,我们对城市发展的思路将更清晰、决策将更科学、举措将更扎实,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将更高。
学以致用,学习培训的落脚点在于运用。xxx街道作为锡山主城区和无锡市城市规划的副中心,理应成为我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先行者和排头兵,成为全区城市建设的表率。通过学习培训,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围绕如何进一步创新理念,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工作,以下是初步的构想,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提升城乡规划水平。
城乡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是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途径,直接关系着城市的竞争力。古人说:“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只有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才能高水平、高品位。当前,我们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期,进入了以城市现代化为主要驱动力的新阶段。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城市规划,着力提升城市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应该说,通过前两年的努力,xxx主城区控制性详规已实现了全覆盖,为我们做深做细规划、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发展步伐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高水平的前瞻性的科学规划,只有这样的科学规划才能有长久的生命力,才能确保城市可持续性发展。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在城市规划中,要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筹划、高层次运作、高水平管理,坚持富规划、强建设,细规划、快建设,为加快区域发展提供了空间和环境保障。要在深入理解和消化好现有规划的基础上,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在更高层次水平上,进一步完善区域性产业规划、次分区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先导性、全面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要按地块功能策划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以具体项目对上争取,赢得支持,努力使隐性的发展资源变成显性的发展空间。
二、坚持功能性、服务性,提升城市经济发展水平。
要全力发展第三产业。坚持把第三产业作为街道经济发展的主体产业、主攻目标,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一是着力抓好重点片区的发展规划。继续完善以xx路、xx路、xx路所合围的主要商业圈为核心的商业中心的规划设计,抓好xx社区xxx地块的功能定位和前期规划。二是着力抓好重点平台载体建设。加快xx社区睦邻中心的开工建设,加紧实施xx社区商贸中心二期的建设,做好xxx和xx社区睦邻中心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三是着力抓好环境建设。要一手抓硬件建设,为发展现代服务业创设良好的地理优势、便利的交通优势、有利的商业优势等;一手抓软件建设,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服务咨询等,营造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城市整体利益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准则,不断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效能管理,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城市规划区的范围
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市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市域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264平方公里。
三、工作意见
(一)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1.坚持规划先导,科学编制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据,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城市长远利益,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总纲,专业专项规划为支撑,控制性详规为抓手,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为补充,构建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对接国家、省市层面各类上位规划,并加强同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融合对接,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协调。要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对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评估,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和落脚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14项专业专项规划,尽快启动修编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及完善工作,加强对本区域内规划建设行为的管理指导。
2.严肃规划审批,加强管理
(1)加强城市规划的控制和集中统一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用地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包括市政管线、城镇道路、水利防洪等设施建设,市规划局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仍按常政办发〔2004〕1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经济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沿江地区规划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由市政府授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规划管理。市域内零星工业项目,各地要结合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专题规划,逐步实现向工业区集中,在专题规划未批准之前,暂停新建、改扩建的审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明确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等)容积率原则不得小于1.0;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在城市开发过程中应统筹考虑教育、医疗、文体、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公共开放空间等公建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时应同步考虑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城市界面,严格控制商住混合式建筑形态,特别是沿城市(集镇)主次干道,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置直接对外开门的单开间式店铺,商业建筑以内街式、内廊式设置。
(2)加强违法建设管理。建立市、镇、管理区(街道办)、社区(村)四级防违控违网络,通过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与数字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防违控违拆违新机制,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信息共享数据管理平台,推进部门和属地政府协同治理,依法停止办理与违法建设相关的许可、登记、变更等手续,对于存在违法建设的房产一律不予交易、一律不予工商登记注册,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和单位集体违建,切实管好源头。
(二)强化规划的工作理念,提高城市规划认识
各地、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增强规划意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牢固树立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长远谋划,系统研究,全面布局,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干预、擅自更改规划。要严格服从规划管理,共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土地出让后应按规划设计条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原则不得变更,对于确需变更且符合变更条件的项目,应按苏府〔2009〕190号《关于加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和用地性质变更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中相关内容履行变更手续。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灌溉
农田水利工程是发展农业必不可少的建设工程,而灌溉规划设计则是农田水利工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规划设计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可以说农业能否顺利发展,直接决定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是保证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工作。
1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概述
水资源是保证人类生存的基础资源,同时也是保证工农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特别是在农业生产中,水资源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农田水利工程一直是重点建设内容之一,并且投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了许多大型水渠、水坝等重要的农田水利工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发生了许多根本性变化,使农田水利工程更加富有现代化气息。例如传统的农田水利工程是典型的经济型工程,缺乏环境方面的措施和建设,但现代化的农田水利工程拟补了这一不足之处,将经济型的农田水利工程转变为绿色环保型水利工程,将经济与环保集于一身,既能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建设,又符合现代的环保意识,这是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的必然趋势。
2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的标准
灌溉规划设计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为了保证农田水利工程可以对农业发展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灌溉功能必不可少,而保证农田水利工程具有良好的灌溉功能,就需要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为了保证良好的灌溉功能,在M行规划设计时,就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对于农田水利工程来说,保证灌溉用水就是最重要的设计标准,而如何使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功能发展更大的作用,就需要更细致的规划设计,如灌溉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的水利建设和水资源情况以及经济因素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起到一定的影响。
2.1 保证灌溉率
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灌溉是重中之重,因此对灌溉功能进行规划设计时,首要考虑灌溉率,保证农田用水充足。灌溉率的计算方法是灌溉用水满足的数值与总年数相除,当得出的数值大于等于80%时,灌溉率就是合格,同理,如果低于80%时,就说明灌溉作用没有达到农业发展对灌溉用水的要求,无法最大限度的满足农业用水需求。有些地区的农作物对水量需求大可能会将这一数值调整为95%,所以如果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规划设计无法保证灌溉率,就无法起到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从而失去了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意义。
2.2 达到农田抗旱这一目标
农田抗旱是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的另一个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同时是否具有良好的农田抗旱作用,也是农田水利工程达标的另一重要标准。一旦遇到旱情,对农业生产就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甚至导致农产品绝收。为了预防旱情对农业生产的阻碍,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规划设计必须要保证在干旱无雨的天气里,可以对农田进行连续80天的灌溉期限。少于这一期限,则说明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存在缺陷。
3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原则
3.1 继承性原则
我国的农业发展史长达上千年,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更是自古有之。不管是传统的人力耕种时代的农业,还是机械耕种的现代化农业,都离不开水利工程,都需要水利灌溉,因此农田水利灌溉规划设计在农业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是发展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因素。所以发展农业,首先要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做好水利灌溉工作。而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需要循序继承性原则。所谓的继承性原则,就是指农田水利灌溉规划设计方案要根据建设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设计,也就是说要因地制宜,对平面布局、空间结构进行合理规划,使农田水利工程既能满足农业的灌溉需求,产生经济价值,又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做好经济与环保兼顾。
3.2 整体性原则
所谓整体性原则,就是在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时,要对与农业息息相关的各种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全面把握这些因素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影响。如地质地貌、生态环境、气候环境、主要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效果产生影响,所以制定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方案时,就要做好各方面因素的协调和统一,以免顾此失彼,最终影响灌溉功能的发挥。
3.3 动态性原则
所谓的动态原则,是指要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实地勘察,并对实地勘察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对农田水利工程做动态建设。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变化,会对农田水利工程,特别是灌溉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持农田水利工程能够在长时间内一直保持最佳状态,为农业提供灌溉服务,必须要对农田水利工程进动态的跟踪和建设,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能够长期正常发挥灌溉功能。
4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相关因素分析
4.1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规模前景预测
由于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更青睐于小型灌溉,同时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要求也不再仅限于灌溉功能。在现代化的农业发展中,农田水利工程除了要具有传统的灌溉功能外,伴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农田水利工程还可以与当地的其他产业,特别是由农业衍生出来的产业相结合,开发利用更多的价值,使农田水利工程辐射下的小型灌溉区的综合实用性得以提升,从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建设。
4.2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的技术和方法
4.2.1 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规划设计工作,需要一定的工作方法和技术,才能顺利展开。要做好灌溉规划设计工作,首先要进行实地勘察,对当地的气候、土质、降水量等因素要做到了如执掌;其次对当地已有的农田水利工程要进行调查,包括这些工程的施工历史都要做到详细了解;最后要对当地的经济水平和人民收入水平进行调查了解,为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打好基础。
4.2.2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设计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相违背的情况,此时就需要设计方与施工方及时沟通交流,了解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解决方法,甚至是直接修改设计方案,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除此之外,在制定设计方案时,也要对施工管理工作做好规划设计,例如如果施工期处于雨季,在设计方案中就要体现出对储水和排水、清淤等工作的合理安排和设计。
4.2.3 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规划设计,还要考虑到后期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实现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建设,保证农田水利工程能够在长期范围内正常运转,为当地的农业生产和发展提供水利支持。
5 结束语
作为支柱产业之一,农业也是社会经济建设的基础产业。如果无法稳定的发展农业生产,就无法顺利进行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为对农业发展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农田水利工程,其灌溉规划设计是发展农业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保证农业生产能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在今后的发展实践中,必须要更加重视灌溉规划设计,使其发挥出更大的力量来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田岩.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方法[J].吉林农业,2015(15):90.
文/王兵 李庆全
《供应链管理》课程是我院本科系统工程专业方向的一门专业基础选修课程,近些年来,我们对《供应链管理》课程建设进行了系统规划,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效显著,现对课程建设规划问题谈几点思考和认识。准确把握课程建设总体思路
《供应链管理》课程建设,要进一步突出“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教学理念,由单纯注重知识传授,向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并重转变;由灌输、讲授为主,向讲授、研讨、自主学习、创新提高、个人发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转变,紧紧围绕我院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准确把握课程建设总体思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与学关系上。《供应链管理》课程教学,要改变传统意义上教师单纯讲授和学生被动听讲,教师由讲授者向设计者、组织者转变,学生由被动听讲向自主学习转变,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学习。着力构建平等互爱、互相尊重、教学相长的良好课堂教学氛围,创造有利于学生自主、合作、互动、探究的课程学习环境。
教书与育人关系上。《供应链管理》课程教学,教师不仅要传输供应链管理相关知识,要更注重培养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塑造学生的良好品格,以高尚的师德感染教育学生,成为培育学生正确世界观、价值观的引导者,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数量与质量关系上。 《供应链管理》课程教学,由一般性完成教学任务向注重教学效果转变,既重“量”更重“质”,从教师如何“讲好”向学生如何“学好”转变,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在课程建设中的反馈激励作用,通过客观及时的学生评教,强化教学双向沟通,使学生有效参与到课程建设中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科学规划课程建设内容
《供应链管理》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文字教材、课程标准、教学内容、课程案例库、教学团队等多方面。
文字教材。为满足《供应链管理》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需要,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围绕教学目标进行《供应链管理》教材建设。教材总体设计上充分体现了教学转型的思想,突出能力素质培养。教材分为“供应链管理基础、供应链构建、供应链伙伴关系管理、供应链采购管理、供应链库存控制、供应链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方法与应用、供应链信息管理、供应链绩效评价”等9个专题内容。每个专题后编辑有章节小结、案例分析和思考与拓展等,以便于学生课后自主学习使用。
课程标准。《供应链管理》课程标准制定,着眼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紧紧围绕学院教学模式转型,结合课程性质地位的变化,重构教学内容体系,注重能力素质培养,突出教学手段综合应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而言,该课程依据系统工程专业学科体系结构,以及学生的学习和知识需求选取教学内容,强调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理论与方法,系统整体地分析和解决问题,领会供应链战略合作的思想和意义,树立供应链管理的系统思想,培养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创新意识。
教学内容。该课程依据系统工程专业学科体系结构,以及学生的学习和知识需求选取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共分为“供应链管理基础、供应链构建、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管理、供应链采购管理、供应链库存控制、供应链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方法与应用、供应链信息管理、供应链绩效评价等”部分,这些教学内容相互联系、知识体系严谨、内容由浅到深、自成体系,很好地体现和贯彻了课程教学目标。
教学案例库。为实现《供应链管理》课程建设总体目标,以课程建设思路为牵引,以课程知识点为主线,规划建设课程教学案例库。《供应链管理》案例,主要以供应链实践中的典型情境或事件为素材,经过研究加工,通过情景模拟、现场体验、角色扮演、交流讨论、归纳总结等手段,引导学生对隐藏于其中的特定疑难问题进行研讨,从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创新性思维,提高实践应用能力。
围绕教学内容建设案例库,使之能够为课程教学服务,达到拓展和深化相关知识面的目的。《供应链管理》课程案例包括:案例教学目的、案例教学用途、思考讨论题、案例分析思路、案例教学建议、
参考文献和编写说明等内容。我们在进行案例库建设中,根据课程教学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完善,时时保持动态更新。
教学团队。《供应链管理》课程建设要注重教学团队建设,加强教师之间合作交流,增强教师使命感、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教学团队要突出教学业务能力训练,加强专业培训,突出教学改革研讨交流,全面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通过教师进修培训、作访问学者等多种渠道,加强教师业务能力素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同学科相关院校的交流合。作,拓宽教师的视野思路;建立“集体建课”制度,加强教学团队内部的交流学习,培养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好、业务能力强、教学科研水平高的教学团队。
精心设计课程教学模式
本课程在教学模式改革方面,按照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为主导,构建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学模式的思路,开展《供应链管理》课程教学模式设计。
《供应链管理》课程教学模式设计的思路和重点是,教学目标定位应聚焦学生能力与素养培养,教学内容体系应着眼能力需求,教学过程方法应突出学生为主体。该课程教学模式,是以我院人才培养目标为牵引,紧紧围绕学院教学转型,强化注重能力素质的培养,倡导“自主式”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而言,本课程教改研究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合理安排教学环节。 该课程注重精讲与研讨等教学环节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对供应链管理知识体系与技术方法的深刻理解与掌握; “精讲”贯穿教学全过程,由教师按专题统一组织; “研讨”是在精讲的基础上,组织专题研讨,促进对知识点的拓展与深化。推广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等多样化教学方法,提倡部分学时讲授,部分学时导学或自学,提高教学效益。合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直观性和生动性,避免“滥用”多媒体手段,提倡利用网络、微博、邮箱等方式,开展师生互动和辅导答疑。
贯彻“案例驱动”教学模式。在教学中以以供应链典型案例、著名企业供应链案例、知名品牌供应链案例为先导,通过对案例的讲解和分析,引导学生对知识点的学习,即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掌握知识点;通过相关供应链案例研讨,拓展与深化学生知识面与视野。
采用“研讨式教学”方法。在教学方法设计上,建议采用“研讨式教学”方法,依据教学内容,结合经典案例,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为目的,将教学内容转化为研讨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加强学生之间交流,教师与学生之间互动,提高教学效果。
强化课内外学习相结合。课内教学注重对供应链管理基本知识的讲授,针对不同教学专题,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注重效果,合理运用精讲、案例驱动、研讨互动等各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课外组织学生围绕供应链实践问题,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探讨,拓展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系统工程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