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17:10:1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药品监管建议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分类号】:F407.44
引言
在日常生活中,食品药品安全危机已成为妨碍群众社会健康与安全及个人发展的公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旨在从制度上保证消费者获得更多的食品药品质量和价格信息,从而尽量降低交易成本和健康风险。政府在高举市场监管大旗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关注监管的效率,创新监管机制,整合分散在各个行政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权,是提高涉及国民健康福利的政府监管变革所必需的。下面笔者对食品药品监管机制的创新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1、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
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虽然相关部门已出台了大量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多,却不到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尚不完善,在颁布的法规中,有些条款因表述含糊不清,降低了执法的可操作性,甚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药品监管法律程序方面尚缺乏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包括立法程序和执法程序。行政立法执法行为透明度低,未能体现公正性,而且有些法律责任太轻。
2、食品药品检验技术手段落后
食品药品的行政监督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核心,而技术监督是行政监督的重要技术依托手段,是对食品药品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也是监管科学性的物质保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共同构筑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完整体系。检验检测是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食品药品质量的把关和控制。然而,我国食品药品检验还不能适应药品市场形势要求,突出表现在:检验标准和方法研究的被动性、是检验技术设备的落后性、是技术监督的滞后性、检验工作方面的局限性和组织机构方面的不健全性等。我国很多基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药品不具备全检能力。
3、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有待提高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从监管队伍自身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人手少,一些基层局实有在岗人数尚不到编制数的60%,人员缺乏,很难保证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覆盖面。其次,缺乏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开展稽查、监管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影响工作开展。特别是在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如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将会造成严重后果。第三,系统组建时间不长,干部队伍来源复杂,系统监管干部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二、食品药品监管机制的创新
1、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有效履行监管职能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现状和正常履行职能的需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关、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机构的编制,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充实选拔各类优秀人才,逐渐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硬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承接食品监管的其他环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到平稳推进、有序过渡、无缝衔接,保持工作的延续性,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着力解决监管队伍与机构严重不足的问题。强化农村基层监管力量,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各县各乡镇各配备监管干部,设立专职办公室,为行政村聘请兼职协管员,与村委会合并办公,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增加事业编制,成立市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药品不良反应暨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等,增加事业编制专门用于稽查执法和技术执法。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执法公正”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首先,要争取政府投入资金,加大对基层药品检验机构设施设备的投入,改善仪器设备设施,改变药品检验实验室落后的现状,增强检测实力,拓展检测范围,提高药品的全检率,尽快适应当前药品检验工作的需要,确保药品检测数据的准确和检验结论的可靠;其次,要加强药品检验检测研究和应用。检验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提高不断完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检验检测体系和药品标准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药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公布统一的药品抽验结果,从而提高监管效率;再次,要创新药检人才培养机制。要积极引进药品检验专业人才,合理搭配技术人员结构,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加大人才培养组织领导和资金投入,加强药品技术监督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培养、选拔一批在药品技术监督领域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第四,要健全药品抽验管理机制。必须建立起规范科学的药品抽验管理机制,制定好药品抽验操作规范,防止主观因素对药品技术监督工作的影响,增强药品抽验的针对性,提高药品抽验命中率,合理运用好有限的检测资源,发挥最大的药品技术监督作用.加强抽验理论研究,提高抽验技能。最后,进一步整合检验资源。通过统一检验标准,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检验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装备,特别要充分发挥快检车、快检箱的作用,推广快速检验技术。要努力提高快检水平和检验抽验的针对性、有效性,以便及时发现假劣药品,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应有的技术保障。
3、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自律机制建设
要加强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自律机制建设。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当公众利益和商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坚决地、毫不迟疑的维护公众利益,坚决反对为了商业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反对利用公共权力为集团或少数人谋利。要加强重点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对他们的监督、管理、培养和使用都要做到民主决策、公正透明,再好的政策都是由人来执行的,所有高度自律的的人对于整个组织系统有重要的意义。食品 药品监管部门内部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纠正很有必要长期不懈的开展,只有通过不断的专项教育,主动查找因人为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才能预防腐败,统一认识和思想,积极主动、尽心尽力的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4、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体系建设
按照分权的原则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客观公正的办事程序,实行审评、审批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减少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确保监管贵任的可追溯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进行适度分解,建立互相制衡的权力构成体系和权利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独揽、权力滥用。完答“事前”约束机制、“事中”动态监督机制及“事后”检查机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活动。要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内外监督机制,在内部监督机制上,要落实上级与下级相互间的监督责任,在外部监督机制上,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内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使内外监督合力,保证监督实效。
结束语
总之,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是食品药品安全使用的关键,是与人们的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的事情,我们应该根据现有体制的不足之处,加快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完善监管体制,建立一个统一、独立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从而保障公民对食品药品的安全使用需求。
参考文献:
[1]田春林,田茂平.对我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中国药事,2010,06.
【关键词】药品流通监管问题
【中图分类号】R954【文献标示码】B【文章编号】1007-8517(2008)12(B)-0051-01
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药品零售单位和医疗机构是药品流通中的最后一道环节,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药品质量管理存在问题最多的也是这一环节,因而基层药品的监管非常重要。
1当前基层药品流通和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购进渠道不规范特别是边远药店、私人诊所的药品采购渠道的正规化难以确保;个体药贩走乡串户、厂家上门推销、无证单位违规售药等现象依然存在;少数用药单位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未按规定索取、保存票据,药品采购档案不全,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尤其在购进中药饮片时,索取供货方合法资质证明不完善。往往只能提供某一家供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MP或GSP证书复印件,但从购进发票、清单上看,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却来自不同的供货单位。同时来路不明或人情药情况较为普遍,部分药店和医疗机构从个体商贩手中购进饮片或自行加工炮制中药饮片。许多药店和医疗机构往往从有饮片合格证的单位购进一批饮片(数量少、品种多),用其合格证附入不合格的饮片中,以应付调查。
1.2存储条件普遍简陋,管理措施不到位这主要表现在生物制品、诊断药品(试剂)和中药饮片等,储存冰箱无温度显示,现场测试温度达不到2~8度的要求,生物制品无冷链运转设施设备;中药饮片往往十几个品种用塑料袋包装封口或不封口,放在一个纸箱或麻袋、蛇皮袋内放在仓库中,仓库无防尘、防虫、防潮、防鼠设施,无通风设备和温湿度监测、调节的设备,尤其零售药店的仓库和饮片炮制区往往与生活区混合,阴暗潮湿,给虫、鼠提供了孳生场所。
1.3养护措施不到位在调查中发现,许多药店和医疗机构虽然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但执行情况不佳,无购进、验收和养护记录情况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药房无隔热装置、空调,无换气扇、窗帘、地脚架等基本设施,药品随意摆放,药品直接与地面或墙壁接触。有的中药饮片霉点清晰可见,有的因虫蛀而不能再供药用。中药饮片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不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熟练掌握中药饮片的保管养护方法和有关专业知识。
1.4基层监管网络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基层监督协管网络建立容易,效果不佳。一是协管员、信息员安全监管基本知识不够,学习培训提高非一日之功,很难发现问题而发挥举报协查作用;二是没有相应的报酬或补助,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监管对象多为本乡本村人,乡里乡亲,如投诉、举报怕得罪人,遭报复。
1.5存在过期失效药品或试剂个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为了自己的利益,对过期失效及不合格的药品仍给病人使用而不销毁,大型医院由于科室较多,工作量较大或出于自身利益而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做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检验科的诊断试剂和住院部相关科室的小药柜。
2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2.1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假劣药品的查处力度,对售假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同时规范基层涉药单位药品管理行为,帮助涉药单位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监督其认真落实。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严格监督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者坚决查处。规范药品广告行为,药监、卫生、工商、公安、广电等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药品广告的审批手续,杜绝非法广告的制作、传播。
2.2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制,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全力推进基层两网建设,尤其是加强基层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加大与职能部门的合作力度,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不定期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加强沟通,交流信息,同时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整治好药械市场秩序;加强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与当地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传递整治药械市场的信息,对典型有影响的案件及时给予曝光,给违法分子起到一个较大的震慑作用,促进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诚信经营,以新闻媒体特有的功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
2.3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个体门诊、卫生室使用药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药械的专项调查;加强对专科门诊及个体诊所购进和使用药品情况的监督抽查。
坚持“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方针和“巩固完善、协调发展、提质增效、保障安全”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宣传、举报、协管作用,构筑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健全完善“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按照“运转更加协调,运行更加有效,机制更加健全,作用更加明显”总体要求,调整、充实“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队伍,巩固发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
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农牧、商务、质监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推行“一专三员”监管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的实施,做好“一专三员”选配任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由乡镇(街道办)1名在职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由乡镇(街道办)包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由村委会(社区)文书担任;若村委会(社区)主任或文书不具备协管员和信息员条件的可从村委委员中选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一专三员)具体管理办法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各乡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软硬件建设,坚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账、有联系电话。有条件的村也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六有”要求,即工作有落实、运行有制度、监管有档案、巡查有记录、宣传有阵地、责任有考核。
三、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和“一专三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责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1.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定期评估分析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3.建立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进行动态监控,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
6.负责受理辖区内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意见回复工作。
7.负责辖区内“一专三员”选配确定、监督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8.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一专三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监管部门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解和掌握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计上报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和工作信息。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负责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社区)对所包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参与乡镇(街道)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1.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5.当地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向所在行政村(社区)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行政村(社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本行政村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
4.负责收集本行政村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突出实效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监督网络覆盖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通过督查、例会、座谈、咨询服务等形式,指导督促“一专三员”认真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宣传、举报、协管作用,并从工作时间和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要将“一专三员”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整,扎实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机制建设工作。
“以人为本”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体现,从大的方面来讲,有药品生产(经营)的许可、GMP(GSP)证书的发证以及对违法涉药单位的处罚尺度等问题,这都是涉及广大药品监管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决策起来必须慎之又慎;从小的方面来讲,我们在日常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每一项决策都与监管相对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为了更好的落实我们“以人为本”的药品监管理念,笔者在此提出几点建议:
1、农忙季节,除群众举报外,应不检查或尽量少检查农村卫生所和乡村药店;
2、在诊所就诊的患者和在药店购药的顾客较多时,应不进行检查;
3、在涉药单位事前没有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培训和告知的情况下,应重检查轻处罚或者不处罚;
4、对检查出的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时,应该在无顾客的情况下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关键词: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法律依据;现状;原因;建议
什么叫过期药品?所有药品都标注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为过期药品。随着人们健康观念地不断更新,自我诊疗逐渐被接受,家庭小药箱已然成为家庭必备物品,日常储备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大,常见如消炎镇痛、清热解毒、皮肤外伤、感冒药以及一些慢性病用药等,储备量的增加不可避免的导致家庭过期药品的出现,如何处置家庭过期药品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以下从政策法律、现状及形成原因、餐厨垃圾处理借鉴经验、处理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对处置家庭过期药品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我国对过期药品处置的法律依据
(1)过期药品处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禁止生产、销售劣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法律法规只明确规定了经营、使用过期药品的企业与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却没有明确公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的行为规范,也没有赋予任何监管部门及企业回收或处置家庭过期药品的法律责任。
(2)过期药品处置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般认为过期药品是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应该按照危险废物来处理。查询结果显示,1998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联合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该名录HW03“废药物、药品”项目虽然包括了过期药品,但也明确了是指生产、使用、经营单位的过期报废药品,并未包括家庭与个人。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了新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第二款规定废药品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家庭过期药品是可以按照普通生活垃圾处理,只有在大量分类集聚后才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二、家庭过期药品处置的现状
(1)国外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情况。从目前的资料看来,国外的关注点普遍在家庭废弃药品,而不是仅关注于过期药品,家庭废弃药品包括了过期药品和不过期但废弃不用的药品。美国关注于家庭废弃处方药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一是着眼于部分药物的成瘾性。联邦缉毒局(DEA)将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处方药品回收日”,民众可将过期药品送往全美各地5200个回收点,回收点设在指定的警察局。二是着眼于部分药物黑市交易。为了避免没使用完的药品被人拿去黑市转卖,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建议,部分废弃药品可以冲入水池或者厕所并列出了建议药品名单,其他大部分的药品如果要丢弃,也可以与咖啡渣、猫沙等废弃物混在一起,放进密封容器封紧后丢进生活垃圾。韩国关注于家庭废弃药物处理更多着眼于环境保护。2010年7月,韩国环境部和保健福祉部联合出台一项药品回收制度,以完善韩国家庭废弃药品回收体系,避免环境问题发生。
(2)我国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情况。约从2002年开始,全国许多城市都开展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大体上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药品生产企业公益性回收自己生产的过期药品(流通或使用中过期)。二是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公益性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并赠送换购券,因此兼有促销的成分。三是政府部门推出的公益活动,以宣传药品安全为核心。杭州市属于较早开始此项活动的城市之一,以当时的杭州市药品监督志愿者服务队为主体首先推出了“清理家庭小药箱”主题活动,协助居民清理家庭药箱中的过期药品,并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当年底就在华东大药房、海王星辰、武林药店、天天好等较大规模零售企业的8家门店设立了“清理家庭药箱服务点”。此后,该项目成为志愿者服务的固定项目之一,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更是从中独立出来,成为最受老百姓欢迎的服务项目。2005年,西湖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出了小绿化小盆栽置换家庭过期药品活动,得到群众热烈响应。2006年,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区县市局青年志愿者联合开展了“过期药品回收箱进社区”活动,全市共放置回收箱300个。
生产企业回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广药集团白云山制药。2014年3月,该企业对外了《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其中八成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家庭过期药。该企业自2005年开始,将回收家庭过期药品作为一项公益活动坚持开展了10年,覆盖全国185个城市,耗资3000多万元。但是,收集后的过期药品处理也存在空白地带。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不愿意处理过期药品;一般按照正规医疗废弃物或者危险物处理,需要按照重量或者体积支付费用,1立方米约需要300元。后期如果自行焚烧,填埋等还是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应该说,涉药企业和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多样化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总体上评价还是局部的、间断的,并未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分析原因看来,目前这种回收机制主要还是建立在一种公益性活动的基础上,缺少政策、法律的定位,不属于药品监管的范畴,无法纳入部门的常规性工作,当然也就谈不上资金、人员等物质方面的保障。
三、家庭过期药品产生的原因
(1)医疗机构开具大处方。医疗机构追求经济效益驱使大处方的出现,处方量远远超出了病人对药品的需求量,用不完的剩余药品留在家中,最终成为过期药品。随着医改的不断推进,公立医院实施零利率后,大处方现象将逐步得到遏制。
(2)患者用药不遵守医嘱。许多药品都有疗程要求,比如说抗生素,一旦使用就必须遵守其周期性要求,而许多患者缺少用药知识,自我感觉差不多了就停止用药,导致药品剩余成为储备药品,长期放置后成为过期药品。同时,不遵医嘱用药导致了细菌耐药性增加,降低了药品的有效性。
(3)销售市场药品大包装。药品的最小包装过大,拆零销售利润薄、难保存、风险大,有关管理规定又烦琐不堪,导致销售者倾向于整盒、整瓶出售,不愿拆零,造成患者购买多余的药品,增加了家庭过期药品的产生。生产企业更换包装规格需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审批周期长、手续多,导致生产者不愿根据市场需要增加包装规格。
(4)医保资金管理有漏洞。部分人员在医保政策上享有优惠,可以不受限制的多配药,配高价药。药品是用来治病的,对健康人来说并无用处,药品储存过久而过期,甚至有些人把医保配来的药品二次销售,赚取利润。
(5)非理性消费和习惯性储备。一些促销活动会引起某些居民的非理性消费,或者闻风大量购买板蓝根颗粒等事件,多买药品用于储备,而实际上药品使用的专业性、特殊性导致这些储备药品可能长期不需要使用,最终变成过期药品,造成个人金钱和社会资源的双重浪费。
四、可借鉴的餐厨垃圾处理经验
由于“地沟油”“垃圾猪”等餐厨废弃物引发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成为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一大难题。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内容,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是从2005年开展的,积累了很多经验、出台了规范、标准,部分省市还予以规章立法,将为过期药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供经验和借鉴。以上海市为例,首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相关文件及管理措施,制订了《上海市餐厨生活垃圾处理办法》,编制了《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问答》手册、《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务手册》、《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宣传手册》。完善了各级餐厨垃圾管理网络,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收运网络,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置系统建设,实现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由住建部于2012年12月24日,2013-05-01实施。
五、家庭过期药品处置的建议
(1)明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的法律和社会定位。首先应明确牵头或者负责家庭过期药品的主体机构,从目前行政部门的职责上来说,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是负责药品质量的管理,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置的重点是如何无害化处理,减少潜在的环境和社会危害性,所以市容环卫部门应是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置的主体,“共同参与、承担义务、规范处理、资源利用”的想法,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协助开展有关工作,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借鉴餐厨垃圾处理的经验,应尽快完善处理办法,行业标准、规范等,明确家庭过期药品属于废物处理范畴,要求居民必须将家庭过期药品破坏包装后单独放置,并做好标识,以此抑制和减少家庭过期药品的产生。
(2)规范处方,提高药学人员对临床的参与度。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生合理用药的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处方管理,避免大处方的出现。现阶段,一些小规模的医疗机构,如诊所、门诊部等没有药学人员,只有医生和护士。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医学和药学是作为两个专业设置的,医生无论是在高等教育学习阶段还是继续教育阶段,更注重于对医学的学习,而忽视了药学的内容,对药代、药剂、药理、毒理、生化等药物学了解有限,不利于处方的规范化管理,不利于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应在医疗机构的开办条件中增加关于药学人员配置及基本条件的强制性要求(如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就要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2015年底配备执业药师),应在所有的医疗机构设立临床药学岗位,负责审核处方、监控用药,指导临床。同时,引导患者合理用药,不无故用药,也不无故停药。
(3)加强医保资金的管理,对节约医保资金者给予鼓励。医保管理部门应对所有参保人群进行评价,对同一年龄段同一类病种的人群进行用药评估,至少应该包括用药品种、用药数量、用药时间、用药机构、治疗结果等方面,从而评价医保资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有效性,重点分析平行病例使用医保资金的差异性来源,为确认单病种合理治疗资金的区间范围提供数字依据,既有利于患者治疗,又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医保资金的作用,对浪费医保资金者从严予以打击,对节约医保资金者也要给予适当的鼓励,减少主动性过多配药行为,减少家庭过期药品的产生。
(4)建立新型药品包装管理制度,鼓励开发新型药品包装材料,鼓励医院和药店折零销售。现行管理制度中,药品包装量是说明书规定内容的一部分,任何更改药品说明书的行为都必须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核定,周期长,手续复杂,成本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哪怕是知道市场需要更大的包装量(如降压药使用者提出增大包装量,由7片/盒增加至30片/盒,由周剂量包装增加至月剂量包装,减少包装材料浪费)或者更小包装量(如便于终端根据患者情况拆零销售)也没有动力去改变,建议是否将其他项目均无变化,仅改变包装量的变化改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制。我国药品包装材料行业相对来说本就比较落后,国家应出台政策鼓励新型包装材料的开发和使用,包括方便使用的小包装或者分包装设计,简化注册手续,提高注册效率,对已经用于药品包装的材料,仅更改物理形状设计者的实行备案制。简化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拆零药品的管理要求,鼓励拆零销售。
(5)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合理消费药品,对公益性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者给予政策性鼓励。建立公众沟通机制,减少居民对药品的盲目消费,营造全社会节约用药的氛围。提高执业药师的公众认知度,让更多的普通民众在消费药品时主动寻求执业药师的指导,从而引导消费行为,避免重复购药和超使用量购药,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和过期药品回收处置的理念没有公众的配合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说有必要建立长效的公众沟通机制,尤其是政府部门要有整体性规划,综合利用公共关系和广告等多种传播媒介,增进公众对减少家庭过期药品的产生以及产生后相应处理措施的理解和接受度。对于积极主动地开展公益性过期药品回收的企业和社会团体,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励,如在税收优惠、诚信档案、审批加快、程序减免等方面特殊对待,从而鼓励更多地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逐渐完善并长期实施。
参考文献:
[1] 王文森,孙洁,刘顺良.关于过期药品处理的建议[J].中国药
业,2009(06).
[2] 杜晶晶,马爱霞.对过期药品控制方法的探讨[J].中国药房,
2007(01).
[3] 王凤潇,许卫芳,华婷婷,周杜娟.全国合理用药现状抽样调查
[J].中国药房,2010(17).
[4] 胡愈.议过期药品回收[J].中国实用医药,2009(18).
[5] 王爱军,张丽敏,张文利.过期药品回收现状调查[J].首都医
药,2008(24).
[6] 曹昱,魏莹,王继珍,纪晔.对过期药品回收政策的思考[J].
首都医药,2008(03).
[7] 步秀霞.过期药品严重威胁国民生命健康[J].健康大视野,
2007(09).
[8] 一鸣.过期药品不宜服用也不该“一扔了之”[J].药物与人,
2011(07).
[9] 宋然然.对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的体会[J].首都医药,2008(07).
一、 第三终端
关键词含义:
笔者以为,第三终端就是制药企业不论城乡市场,处方药医药代表营销工作覆盖不到,OTC业务代表的营销工作也覆盖不到的广大农村和城郊的各级各类药品零售和医疗药品市场,第三终端的主要市场还是在广阔的农村地区。
关键词背景:
第三终端是在国家重视三农政策,农村两网建设大步推进,新农合露出曙光,很多医药工商企业在苦苦探索中,发现了这样一个客观存在的市场,并由祝匡善老先生在2004年提出后,由《医药经济报》主推热炒,并由业界一些知名专家演绎发展,使得这一概念得到广泛的认同。
关键词解读
第三终端是一个竞争还不激烈的市场,是医药市场最后一块诱人的蛋糕!一年有500-600亿元的市场容量,而且增长迅速;第三终端是处于困境中的中国药企想实现突围的窗口,医药公司向寻求发展的突破口;其实第三终端市场开拓珠江三角洲地区甚至先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第三终端由于现在才开始重视,其营销研究和操作的模式和方法远远没有第一终端医院药品市场,第二终端大中城市主流OTC药品市场。在2005年的几次药交会上,都有不少公司在进行这方面的论坛与培训,比如药厉学舍在这方面的培训就较有权威性。笔者在其中南京会、北京大包品种会、重庆药交会、四川首届工商联盟大会上都做了专题演讲。第三终端市场必将越来越大,竞争必将越来越激烈。这是必然趋势。
二、品牌药终端危机
关键词含义
品牌药的终端危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价格在零售终端跌破底价,甚至比厂家供货价还低,借用葵花药业程总的话,价格无差价或者倒挂,这个产品就开始与死亡接吻,目前品牌药正在逐步成为零售场所价格战的牺牲品;二是品牌药在终端被竞争者以各种手段拦截,三是品牌药在零售终端被零售店方拦截,表现在终端把品牌药陈列边角底层,不给或者少给陈列面,店员不作推荐,连锁药店以同类的自有品牌拦截。
关键词背景
品牌药终端危机的背景是在平价药品超市、连锁药店价格战、连锁药店生存战、药品降低、仿制药增多、终端拦截白热化的背景下产生的,但其实前两年就已出现,只是品牌药那时还没觉得有什么影响,但到了2005年终端拦截发展到一个新高度,连一些有名的连锁药店的高管们也公开站出来说,销品牌药没钱赚,不如不销或者少销,干脆多销自己的自有品牌产品。
关键词解读
终端拦截是市场竞争中必然出现的一个竞争手段,是市场发展的必然,其起源一是终端求生存的需要,二是竞争对手求生存的需要;三是品牌药自身还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其产品品质适应性费者需求方面的改进、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以及终端服务、终端价格维护等还有提高改进的地方,P&G的产品在任何终端都不会被拦截。曾经有个大型商超想和宝洁叫板,宝洁果断下柜,最后还是商超妥协把宝洁请回来,这说明了什么?值得深思!!
三、处方药限售
关键词含义:
处方药限售是指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处方药在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的处方才能限售和购买。这是国家取消处方药双轨制,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重大举措。要知道我们国家的很多药品特别是一些中成药并未被批准成为OTC药品,却一直在药店按照OTC的方式销售,要是严格限售,这些企业由于没有处方药销售经验,根本就会无法运作。
令人意外惊喜的是: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在2005年12月19日公布了《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原定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处方药全部凭医生处方销售的政策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全部限售调整为11类药品限售,药品数量也从最初业内人士估计的一万多种调整为“名单”上的700多种。针对连锁药店和一些原来主销渠道是零售的生产企业来说十个利好消息。
关键词背景:
我国处方药限售从2004年7月1日的抗生素就已经引起了关注。实际这是处方药跟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问题。分类管理制度在国际上开始很长时间,目前为止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我家是从1995年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开始进行分类管理工作的。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后,始终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作为我们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力度。1999年国家药监局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公布了4488种非处方药,并且修订非处方药的说明书,公布了非处方药的专用标识,并且建立了非处方药的审核登记制度,规范了非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和说明书的管理,使非处方药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2001年国家药监局规定,零售药店所有的注射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2年又停止了处方药在大众媒体的广告,2004年又对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实施凭处方销售。
关键词解读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于药源性疾病和广大人民的用药安全是十分有利的。但问题的关键是一下几点使得处方药限售难以实施:一是处方药数量不够,目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一些本来安全性高的传统中成药并未被批准成为处方药,三是广大农村地区根本就没有执业药师,也没有相应的医疗实施,遑论分类管理,农村卫生室现在就即使卫生部门核准的行医机构,也是药监部门的两网定点单位,而农村药店根本就难以实行分类管理。四是滥用处方药的首先是医生,医生不首先推荐,患者就是零售店有卖也没有人去买或者敢去买。
四、营销联盟
关键词含义
主要是指行业内的商也和商业之间、工业和商业之间、连锁药店内部(PTO),结成各种紧密的或者松散的联盟或者同盟。
关键词背景
2005年医药营销是“联盟年”。由于工商和零售企业等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自动自发组织起来,形成各种各样的利益联盟。各种联盟在2005年如火如荼。
先是连锁药店行业奋起自救的PTO联盟,于三月份在深圳正式成立了紧密的公司型联盟。如今该联盟已有40多家医药零售企业加盟,加盟企业遍布大半个中国。PTO以科学的品类管理为竞争的核心,通过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保证了联合采购的可行和高效,从而有效地降低了药品流通中的采购成本,为药品营销渠道的扁平化提供了一个新的运作模式。
同样是三月,国内最大的抗生素生产企业华北制药集团,将与国内最大的中药企业太极集团建立工商联盟关系。目前双方已在重庆签订了意向性协议,华北制药的产品将以最优惠价格全面覆盖太极集团麾下的桐君阁连锁药房,而太极集团在获得这些“弹药”以后,通过自己在医药商业方面的优势,有可能在目前重庆市药房价格战中再掀波澜。华北制药图谋的是,借助太极集团的营销渠道、零售渠道,提高自己的产品销量,进而扩大在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而太极集团也可以用最优惠的价格获得华北制药的优势产品,巩固连锁药店的市场地位,甚至以此发动市场价格战,扩展连锁药店的“势力范围”。
接着2005年4月,北京医药股份、天津太平集团、上海医药股份、重庆医药股份和广州医药股份等5家国有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在北京成立了“中国医药商业经济联盟”;形成垄断竞争态势,是行业集中度突然大幅度提升其运作是基于以下三点:联盟将在三个层面展开合作:一是分销层面结盟,以联手的形式降低现有经营成本,比如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等等:二是行业层面结盟,针对医药行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研究对策,集体向有关方面建议、呼吁,比如药品采购招标等:三是产权层面结盟,五大医药公司企业共同商讨内部、外部重组并购事宜。联盟的成立将为中国医药商业走向大流通的格局增加更多的想象空间。
随后又有试点了一段时间的武汉8家医药流通、零售企业结盟成为:武汉天元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联盟中,工业和零售商业的结盟也已开始,7月,康恩贝集团携手开心人大药房,在革命圣地井冈山举办了“传承红色井冈文化,缔造厂商品牌联盟”的主题活动。最后工商双方在他们代表各自的企业在前列康VIP零售终端战略协议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意味着下一步在康恩贝首席品牌药前列康的终端推广上,两家企业将展开一系列的大动作。联盟合作的内容广泛涵盖了:既包括厂商给予零售商的终端促销频度、消费者教育内容,也包括门店价格维护、优先陈列、促销配合、流向通知等,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作了详尽的描述,同时双方还共同建立了合作基金用于发展。
重庆药交会的前几天,11月27日,四川科伦药业联合当地5家大型药品批发企业,与国内65家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制药企业在成都结盟,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医药工商战略联盟,图谋在西南的霸主地位。2005年央视年度经济人物评选中浙江天天好大药房董事长陈金良则获得了社会公益提名奖,这与天天好大药房与北京丰科城、民生药业、三九医药等20家知名医药企业的“药品供销联盟”在首都进一步平抑药价不无关系。
2005年更被医药行业称为“联盟年”。据太极集团副总经理王志光介绍,太极、广药、上药三家企业通过战略结盟获得了较大收获,主要体现在开拓对方市场,如太极产品在广州、上海市场每年以两位数增长,达到1亿多元;广药药品进入重庆市场的比例也在上升,去年成交额就有8000多万元。
8月18日,由布衣大药房、华东大药房等浙江省内50多家药店组成的“浙江省药品零售采购信息中心”在杭州宣告成立,这51家药店共有1000多家门店,年销售额超过15亿元。该中心成立后,接连亮相于南京和重庆的药交会。目前,该联盟的成员已发展到70多家。
关键词解读
联盟是竞争使然,是市场竞争中提高市场集中度的必然,是资源独占的举措,是生存自救的声音,是产业升级的开始,是提升中国药企竞争力的必然。联盟的目的目前还是出于规模的考虑和各自资源的互补利用。明年的联盟还会升级,形成企业直接的并购。
五、第17次药品降价
关键词含义
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大幅降低部分抗感染类药品的基础上,2005年从10月10日起,又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
这次降价所涉及22个品种,都是临床使用量非常大的品种,主要是高档头孢类,以头孢曲松、左氧氟沙星、氧氟沙星、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等抗生素为主,同时还有胸腺肽、干扰素、水溶性多种维生素等品种。这对国内的制药企业,特别是抗生素制药企业将造成重大打击。
关键词背景
自政府恢复对部分药品价格实行管制以来,此次药品降价已经是第17次,据统计,2001年至今,我国已降低了近1000种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在15%以上,累计降价总额约300亿元。但从降价的效果似乎并不令人满意,相关医药企业感到压力很大,而患者依然觉得药价贵。
关键词解读
药品降价是在媒体过度的关注下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举行降价,但却一再被媒体热炒,社会和公众却并未认为降价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因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已经慢慢从药价虚高转移到医疗费用虚高上,此外由于医药不分的机制和有效监督体制的失缺,由于医疗费用涉及部门较多而协调成本过高,使得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措施来降价,都形成了只治标不治本的现状,造成了你有降价政策,我有相应对策的局面,比如你招标把廉价药进入医院,我就不处方这些廉价药,让其在医院自然死亡!
最后一次降价其所以笔者认为他是关键词,还因为这次降价方案就出台前,遭到了行业内企业的联合一致强烈反对。在5月,降价方案才刚传出,24家医药行业协会就集体上书国务院有关部门,希望国家能听取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减轻降价幅度。从出台的降价方案来看,降价幅度有所降低,此前传出的降幅平均高达60%以上,其中个别品种的降幅将达到93%。
我国当前药品政府定价机制不健全,缺少完整、科学的成本审核办法,定价程序尚不完备,市场价格监测体系仍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定价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对放开品种的价格,缺乏必要的监管规则,在目前“以药养医”和垄断经营的环境下,市场调节失灵,部分药品价格继续保持高位。
笔者还认为,降价降低了中国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芯含量”,使得中国药企没有研发的资金投入,永远处在跟着别人仿制的局面。
六、药品仿制
关键词含义
仅2005年年1~8月,全国共申报4101个中药新药,其中中药仿制品种2545个。中药新药申报数量比1999年上升了16.6倍,中药仿制药数量则比1999年上升了20倍。而今年8月份和9月份报批的新药中,中药新药申请数量超出化学药申请的数量。以9月份为例,化学药新药申请为410个,而中药新药申请则有553个。其中中药新药申报多以对已有品种改变剂型的仿制居多。
关键词背景
中国制药企业,几乎没有原研发产品,就是说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磅炸弹级产品没有,而仿制风却越来越盛,目前市场上同类中药仿制成风,仅板蓝根颗粒剂全国竟有800多家企业在生产,狂热仿制现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成药领域,一股中药仿制风正在行业内刮起。目前仅板蓝根颗粒剂全国就有874个批准文号,再算上复方板蓝根以及各种其它剂型在内,全国板蓝根制剂共有1100个批准文号。
在仿制浪潮中受伤最重的要数中药保护品种,由于中药保护品种只是一种行政保护,只保护剂型不保护处方,很多企业都紧盯目前市场销售比较好的中药保护品种,通过改剂型进行申报,一个产品往往有颗粒剂、片剂、胶囊、分散片很多剂型,很多企业都在搭乘这些保护品种的顺风车。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这种仿制,不但个体挂靠或者小型医药公司在作,而且已经扩散到了不少制药企业,这样的竞争一定是恶性的!
关键词解读
首先笔者认为,这样不图自主创新,只想快速仿制抢别人碗里一锅肉的做法,一是降低了中国制药企业的研发能力与水平,只会低水平的重复;二是助长了不尊重别人知识产权的观念意识,如果尊重别人,有本事就自己搞研发,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三是培养了抢别人东西的思维,为什么人家拉出来的死你总是想拿来放在锅里,加点调料自己吃?真的闻不出“臭味”;四是仿制出来的众多产品,营销时又得打最低层次,最为无聊的价格战;五是浪费社会资源,同一个产品众多企业仿制,造成本来有限的社会研发资金浪费!令人扼腕叹息,令人欲哭无泪;六是令西方世界更加藐视中国药企,“全球假药多少出自中国”的声音还会响起,我们的制药企业应该为只会仿制此汗颜。
七、保健品广告禁令
关键词含义
2005年7月1日,《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对保健品的广告限制多达17条,保健品不再能:“胡说八道”了。一个以软文行销的辉煌时代终于即将画上了句号!
关键词背景
保健品的营销:在炒作过程中普遍采用的过度恐吓、疯狂承诺、数据佐证、权威发言等手段在保健品的营销传播中拥有一种强大的惯性,这与海洛因颇为相似――适量可以止痛,功效强大;一旦上瘾,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们知道,整个保健品行业达到73.5%的广告违法,42.1%的广告对功能进行虚假宣传的时候,国家的重权出击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关键词解读
保健品的夸大宣传,曾经缔造了一个三株帝国,但是很快有被慢慢理性起来的消费者唾弃,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消费过程中的很多参与者,以及消费者,都常常主观或者非主观地将“保健食品”与“药品”等同了起来。反映到营销传播方面,保健品的传播诉求和功效宣传也就普遍趋向于药物,“功能比药品好,安全性比药品高,适用面比药品广”。因信息的不对称,生造概念、夸大宣传,甚至有厂家明目张胆的欺诈,肥了自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身体健康,肆意透支着整个行业的诚信度。
广告的限制,必将规范保健品市场,是其尽快发展,一个理性的、学科的、务实的、有序的保健品市场必将慢慢形成,毕竟美国人写的《财富第五波》把,保健食品称为第五波发财的机会,因为富裕起来的人们,名义会更值钱,美国矿难死亡一人的赔偿是100万美金左右,而中国贫困地区的矿难事故死亡一人仅区区几万元人民币。
八、深度招商
关键词含义
深度招商是指对目前招商方式进行的一种深化、细化和突围,主要是指各种创新的招商创新模式:比如网络招商、名人推荐会招商、商大联盟招商、路演式招商,定向招商、细分市场招商,专业产品寻找专业人士等招商模式。
关键词背景
目前的招商,一是边际效益递减,二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全国大大小小的制药企业、医药企业都在招商,全国的医药媒体、营销与管理报刊等都在进行医药保健品的招商,国内的药品招商网站达到几十个,专业的招商杂志也有几十种。招商信息几近海量,招商品种对于者和医药公司几近海选。因此就有了深度招商的需求。
关键词解读
深度招商的流行最少说明一下问题:一是指中国一些较小的制药企业在后GMP时代营销力缺失的表现:具体表现在这些企业一没营销管理队伍,二无营销商业网络,三无市场调研规划能力,四无自己的核心营销模式,反正有钱拿产品就给你,于是就采取招商的方式来营销;二是说明后GMP时代企业资金的匮乏,有钱投资过GMP,无钱做营销;三是说明招商的效果确实是越来越差,于是在寻求突破;四是说明产品同质化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药交会上大家都拿着相同的东西来招商,岂能有效果,这也是只会仿制的恶果;五是竞争的激烈,是大家都想在招商上捞一把。
九、提价与价格策略
关键词含义
由于原材料的涨价,GMP改造费用的折旧分摊,使得很多企业在2005年度,不得不提高产品售价,尤其是一些原本已经接近成本价的中成药,此外,很多品牌药企在终端反拦截中也再次使用了提价策略。
关键词背景
2005年,国家关于单独定价的实施,加上管理成本、广告成本、原材料成本、GMP、GSP、GAP的投入、零售价标示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等一系列的规定、政策、环境,价格竞争形成的利润下降与亏本等,使得一些企业不得不提价,因此申请单独定价已经被很多企业熟练使用,主要是为了提价。
还有一个原因是国家关于差比价定价的有关规定,使得很多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和包装规格来提价的操作手法落空,于是干脆明里提价。
关键词解读
药品提价是中国药企和中国医药希望只所在。价格战是最低层次、最无创意的竞争,价格竞争是把双刃剑,对于研发、核心技术、营销投入、吸引人才等都是有损竞争力的行为。
同时价格体系混乱也是产品被作死的先兆,当一个产品的批零差价接近零时,该产品力退出市场也就不远了!
十、药交会论坛
关键词含义
2005年的几次全国药交会上,各种医药招商、赢利模式、营销藐视、营销总监策略研讨、第三终端、通路创新、信息等活动突然增多,到岁末重庆这届会议,这类营销论坛多达十几场。各医药咨询与培训公司、展会组织者都角力药交会论坛,层次规格都在提高!
关键词背景
其实以往的药交会上也有类似的论坛或者培训,但大多是一些大型制药企业赞助给经销商的礼物,或者是以介绍推荐产品为主的论坛会议,但是2005年开始转变成专业咨询公司来唱主角,比如北京药厉学舍公司,尽管成立一年多,但以其新锐的创意意识与创新能力,打造了一系列的药交会营销峰会论坛。因为参加论坛是一种既不影响工作,又能节省费用的一种前来听课的方式。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简要总结,并对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议:
一、依法履职,落实责任,2016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认真开展,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有效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截止2016年11月,我州持有效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为x户,检查食品经营者x户次(其中农村地区x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x件,捣毁售假窝点1个,罚没金额x万元,移送案件4件。
(一)有序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换证及合规性检查
一是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前准备工作。按省局要求对实施机关、配置设备、协同推进落实情况及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确保系统正式实施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6月1日首日宁南县颁发我州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局制定的《xx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截止12月31日,我州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x户(食品销售者x户、餐饮服务经营者x户、单位食堂x户),变更x户,补证x户,换证x户,注销x户。三是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指导县市逐级开展培训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同时在全州认真开展许可合规性检查,共检查许可办证材料x户,检查许可对象x户,检查发现实施机关自查问题67个,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经营者户数x户。西昌市及时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档案管理的通知》,对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档案进行清理、归档。
(二)扎实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鲜活水产品非法添加物专项清查工作,以辖区内鲜活水产品批发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检点,以多宝鱼、鲈鱼等鱼类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水产鱼类x批次,合格率x%;共检查水产品市场经营单位81户、餐饮单位x户, 现场责令整改5户。二是开展“总局通告42批次白酒不合格样品”流通环节清查工作,检查大中型商超37户、批发商56户、白酒经营户x户,未发现不合格白酒。三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 x户次,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x户,专项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5批次。四是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235台次,检查批发、农贸市场x个(次),冻库51个,猪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户次,猪肉经营户x户次,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查处无证照经营冻库案件1件。五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州17县(市)局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西昌市将此项工作与“双安双创”有机结合;德昌县精准摸底,强化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取缔非法“黑作坊”、“黑窝点”;宁南县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并对本地特色食品“米花”、白酒、茶叶、米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会东县提出了“分类、分级”彻底清除“雷”患的对策,整合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共同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会理县主体调查基础资料为抓手,发挥乡镇、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职责,划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木里县采用“小局大所”模式,股所两级联动将城区及乡镇片区划为四个监管区域,有效监管;昭觉县结合服务群众,免费统一为食品经营户定公示栏等方式,即有效开展工作又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喜德县采取分时段、分阶段、分片区集中监管力量各个突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截至10月底,全州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x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x户/次;检查食品销售者x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x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其中学校食堂x户/次;监督抽检食品总数x批/次,快检42批/次,其中不合格x批/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捣毁食品“黑窝点”1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x户,无照经营户x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x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x件,案值x万元,罚没款x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x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六是认真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州辖区内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配制酒生产企业1户、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经营单位x户、相关类型小食品经营店x户,责令整改并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七是自9月起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近一年半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推进,目前专项行动正按州局既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
(三)稳步推进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下架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二是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与同级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做好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三是在流通环节试点建立重点品种追溯体系,2016年西昌市局按政府招标采购395套票证一体机用于开展猪肉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38个农贸市场中推广使用,同时选取设施较为完备、人员流动量较大的28个农贸市场和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四是选取我州部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建设单位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和实施追溯监管工作,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通过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一手抓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依法监管,严格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类疫情、疫病报告等制度,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五是落实专项资金,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2015年划拨的专项资金5万元分别用于我州3个县局购买快检试剂;2016年省局划拨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我州第一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xx宏林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和西昌市金泰水果批发市场)重点建设。
(四)不断规范日常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局日常监督检查按风险等级划分,每户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巡查,每户巡查一次以上,同时认真填写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详细登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巡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实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五)继续全面加强业务培训
一是继续开展面向食品经营者的普及修订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分级分类做好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分别组织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组织17县(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到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现场观摩;二是按计划开展以食品经营许可、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的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培训、食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改革后)培训、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各1次。
二、夯实基础,抓住重点,从严做好新形势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
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州局的总体安排和统一部署,以体现“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范引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一是指导县市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有效保障购进和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可溯,质量可靠,避免因贮藏、运输、销售等经营条件不合规、温度控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和腐败,及时清理库存,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二是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纳入目标考核,制定细化量化的考核指标并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适时通报考核结果。三是要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局加大网络食品经营检查力度,落实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核查把关,禁止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食品销售者入网经营等工作。
2.抓关键,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承担管理责任;二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自检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明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或者召回制度。
3.严规范,持续推进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xx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州正逐步建立多层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要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进一步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农贸市场规范工作,各县市应引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并在1至2个农贸市场初步建立以索证索票、台账等传统方式为主的食品安全重点品种追溯体系;二要加快建立健全批发(农贸)市场、超市快速检验检测室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公示制度,依法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促进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优化升级,培养一批“放心肉菜示范市场、超市”,以点带面,发挥食品供应主渠道带动作用;三要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入场食用农产品加强日常监管,把好源头采购关、市场进货关、销售关,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1.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市场问题多发、潜在风险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扫雷”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场所,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节日性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州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强化畜禽水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3.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进一步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完善经营者主体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清、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食品的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群防群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4.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一是要求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和作用;二是严格按照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等5部门下发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行为。
5.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州局适时组织开展流通环节环节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贯等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
(三)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日常监管
1.落实痕迹化日常监管。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日常监督检查由“网格化”监管人员实施,确保监管覆盖面达到100%,按照食品流通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对辖区内一般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较高风险单位每年检查2次,高风险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依法处置监督和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做好清查、下架退市及销毁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除患,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存在于市场或再次入市销售;州局不定期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食品流通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区域,春节、国庆等节日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对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等环节日常监管,按总局研究制定的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管理制度开展监督管理。
2.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工作。一是指导各县市局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工作,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对无证经营行为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施治的办法,解决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主体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充实、完善档案信息和内容,使食品经营主体档案真正成为食品经营主体的出生证明、成长记录和信用档案。四是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新证核发和网上申报及电子许可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把好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口。市区、县城、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者办证率达100%。
3.强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市按照《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备案工作,即落实全覆盖监管的要求,又督促引导其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经营能力。
(四)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积极探索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
一、依法做好农村药品的监管
农村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地区,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保证条件。我县地处山区,经济和交通欠发达,从近两年的检查情况来看,药品的流通、质量状况不容乐观,监管仍有薄弱环节:药品监管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没有到位,少数涉药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部分药品采购渠道不够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工作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执业医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药品的监管,依法行政,严格农村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规范农村药品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农村中非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农村药品的购销行为与渠道规范,确保农村药品质量,严格控制农村药品价格。
二、多种形式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为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可靠和价格合理,保证农民健康,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遵照法律规定,规范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要逐步推行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规范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要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的建设,遵循市场机制,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方式,积极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基层延伸,扩大连锁门店或服务点在农村的覆盖面,增强对农村用药的配送能力,也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的方式,并逐步建立面向农村的药品配送中心。要加强对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条件建设的管理,开展规范药房建设工作。购进药品要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购进。储藏药品要符合条件,保证储运过程中的药品质量。购销药品必须要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确保农村卫生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行为规范、渠道合法。
三、进一步规范农村用药
规范农村用药,是实现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的重要保障。要把规范农村用药与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结合起来,切实规范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配备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目录、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制度。
乡村医疗机构开具处方必须使用药品的法定名称,并严格按处方管理制度验、配。要积极利用现有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农村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药品供应中的作用。有条件的乡镇也可以通过试点探索农民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外配药品的做法,保证农民能够方便得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四、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药品监管部门要调动社会积极性,健全农村药品质量监督体系,认真总结推广设立药品质量监督乡镇协管员、村信息员形成乡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的经验,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
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推行药品快速鉴别方法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药品的质量抽验;要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没有依法获得药品经营许可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要坚决打击;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储存条件和储存情况的检查,继续加强对过期失效药品、兽药当人药使用清查的力度;要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购销渠道的日常检查,确保农村药品购销渠道规范合法;要严厉打击农村中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管理,严禁在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严禁将受国家保护的濒危动、植物品种作为中药材进入集贸市场销售。
卫生、药品监管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在农村中进行的医疗、药品广告宣传行为的检查。工商部门对违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
物价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督,严禁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损害农民利益。
各有关部门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农村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一、必须高度重视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当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面临着机构改革的大形势,新任务、新职能、新问题会接踵而至,但药品市场的监管是我们的主业,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通过一个月的检查,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使用,较好地保证了药品质量,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加以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
(一)药品批发(连锁)企业。一是私自变更注册内容,特别是有些企业因为规划、折迁等原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二是销售药品开具户头不规范,有的随便开具,有的不具。三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不到位,有的未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有的未进行考核。
(二)药品零售企业。一是购进药品时索取票据不全,存在购进验收记录不完整,无法做到票、账、货相符。二是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现象。三是药师不在岗现象仍较为普遍。四是部分企业存在不凭处方或造处方、造记录销售处方药现象。五是拆零药品管理不规范,有的拆堆专柜成为摆设,有的未如实填写拆零记录。六是需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储存。七是部分没有实行微机管理的企业,销售药品时不开具销售凭证。八是部分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有的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有的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九是个别企业不及时申请GSP认证或迁址后不申请认证。
(三)药品使用单位。一是绝大多数单位无培训档案、无查体档案,从业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够,导致执行落实不到位。二是大部分村卫生室的药房、药库(橱、柜)未与生活区、诊疗区和治疗区进行有效的分开。三是大部分村卫生室药品贮存条件不符合规定,未配置冷藏设备和温湿度计、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致使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四是部分单位购进药品未索取相关资质并建立档案,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五是拆零药品管理不规范,无拆堆专柜,拆零记录未建立或记录不全,拆零工具不全,易对拆零药品造成污染。六是未按药品属性分类存放。药品与非药品、中药饮片、化学药品、中成药、易串味药品混放现象较为普遍。七是购进、验收记录不规范,未按要求对库存药品和陈列药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
二、要继续加强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许可证和GSP认证管理。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和《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的要求,一是严格标准进行初审,特别是经营场所面积和药学技术人员的问题,必须从严把关,切实保证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二是准确了解和掌握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情况,督促新开办企业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1月内申请GSP认证、到期需认证企业提前3-6个月申请认证。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及时掌握企业执行GSP标准情况,特别是零售连锁企业的统一管理问题、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等问题,防止出现认证后管理滑坡。
(二)加强药品购进管理,严格资质审核。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时,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管理程序进行,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查验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身份证原件对照核实,登录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查询系统”,核实与本单位开展药品营销业务的营销人员合法资格;对首营品种,要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审核无误后方可购进药品,严禁先购进,后索取资质和发票的行为。
(三)加强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一是严格实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并做好验收记录,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二是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三是根据药品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控制,并做好记录。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进行抽样送检。四是药品出库时,应按发货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并做好复核记录。五是药品运输时,应针对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运送有温度要求的药品,途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四)加强药品销售管理,掌握药品流向。要求批发企业严格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严格开具规范户头,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应按规定及时上报。药品零售企业应按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销售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销售处方药应由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药品,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以掌握药品的流向。
(五)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应用行为。市局市场科负责二级以上和市属开发区医疗机构的确认,各县市区局(分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确认,确保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得到确认。在检查和确认工作中,特别是对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等条件下储存药品的,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以推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六)切实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市局数字化监管平台自去年运行以来,基础数据基本完善,网格划分明晰,监管责任明确,初步显现数字化监管优势。各县市区局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进一步发挥数字化在药品监管中的作用,督促企业及时上传数据,维护好辖区内基础数据,做到更新及时、分类清晰、数据准确,对日常数据每周进行分析并上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市局将定期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梳理,为实际监管工作提供参数支持。
三、要继续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目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已进入全面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市区(分)局要在前一阶段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药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档案,控制、化解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风险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年底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