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简述税收的经济职能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20 16:23:5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简述税收的经济职能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简述税收的经济职能

第1篇

课程代码:00048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目标是实现

A.公平分配 B.资源配置

C.经济增长 D.充分就业

2.最低费用选择法计算的成本只是

A.有形成本 B.无形成本

C.直接成本 D.间接成本

3.文教科卫支出是

A.生产性支出 B.社会消费性支出

C.转移性支出 D.国防支出

4.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向某些特定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无偿补助是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福利 D.财政补贴

5.如果价格水平的增长率低于名义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则实际财政收入水平

A.下降 B.提高

C.不变 D.无法判断

6.纳税人与负税人同为一人,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税种称为

A.从量税 B.从价税

C.间接税 D.直接税

7.房产税属于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的

A.商品课税 B.行为课税

C.所得课税 D.财产课税

8.公债最基本的功能是

A.筹集建设资金 B.弥补财政赤字

C.调节经济运行 D.货币政策操作对象

9.我国正式实施分税制是在

A.1950年 B.1984年

C.1990年 D.1994年

10.决定税负转嫁实现程度的关键因素是

A.纳税人的主观意志 B.商品供求弹性

C.自由价格制度 D.商品经济

11.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

A.使用价值 B.价格

C.供求 D.生产成本

12.合约购买者可在合约规定的执行期内的任一天执行的期权是

A.看涨期权 B.看跌期权

C.美式期权 D.欧式期权

13.间接融资方式中的核心中介机构是

A.中央银行 B.商业银行

C.证券公司 D.保险公司

14.下列属于中央银行中间业务的是

A.再贴现 B.存款

C.贷款 D.清算业务

15.我国的商业银行属于

A.单元银行制 B.总分行制

C.行制 D.控股公司制

16.下面属于中央银行负债项目的是

A.政府债券 B.金融机构存款

C.财政借款 D.贴现及放款

17.当总需求不足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增加税收 B.缩减政府支出

C.降低利率 D.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18.我国货币层次中的M0是指

A.流通中的现金 B.活期存款

C.现金+活期存款 D.现金-活期存款

19.货币政策的根本目标是

A.充分就业 B.经济增长

C.稳定物价 D.国际收支平衡

20.货币*采取行动开始到对政策目标产生影响为止的时间间隔是

A.内部时滞 B.外部时滞

C.认识时滞 D.行动时滞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

A.提供公共产品 B.制定市场运行规则

C.决定资源配置 D.分配企业利润

E.对经济运行的计划指导或宏观调控

22.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规模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A.经济发展水平 B.政府职能范围

C.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 D.价格变动

E.税收管理水平和税收政策

23.按征税对象不同,可将税收分为

A.直接税 B.所得课税

C.商品课税 D.财产课税

E.行为课税

24.公债管理的主要目标有

A.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增长 B.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C.争取规模化 D.争取利息成本最小化

E.减少公债的流动性

25.属于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理论的有

A.商业贷款理论 B.风险防范理论

C.利率平价理论 D.可转换性理论

E.预期收入理论

26.中央银行产生的必要性在于

A.统一发行银行券的需要

B.集中办理全国票据清算的需要

C.信用货币创造的需要

D.为商业银行提供最后的资金支持的需要

E.代表政府管理全国金融业的需要

27.影响国际收支失衡的原因有

A.一国人口规模 B.一国经济发展水平

C.一国经济结构 D.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

E.汇率和利率变动

28.治理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措施有

A.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B.削减财政支出

C.提高贴现率和再贴现率 D.增加税收

E.出售政府债券的公开市场操作

29.货币的职能包括

A.价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储藏手段 D.支付手段

E.信用手段

30.金融行业公会的主要功能有

A.协调功能 B.救济功能

C.服务功能 D.沟通功能

E.监督功能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政府采购

32.紧缩性财政政策

33.信托

34.汇率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4分,共8分)

35.某公司2011年取得经营收入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50万元,其它收入20万元,当年税法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等共计80万元,计算其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6.某甲在银行办理了5000元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当时,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5%,但甲在存款半年后要求提前支取,当时的活期利率为0.6%,计算甲在提取存款时银行支付的利息额。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7.简述构建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重要意义。

38.简述消费税的特点。

39.简述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的特点。

40.简述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

六、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第2篇

关键词:财政经济;良性循环;问题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4-0150-02

财政经济良性循环就是指实现财政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经济发展的同时财政收入也需要保证相同程度的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我国的财政状况。现就财政经济良性循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探讨促进财政经济循环发展的对策。

一、财政经济良性循环的简述

对于财政经济良性循环的理解,目前支持三种观点。

其一,财政经济良性循环是指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具体来说就是财政收入能够有效的满足财政支出,这对于保证财政收入和支出平衡是非常有利的。

其二,财政经济良性循环是指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比全国财政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要快。

其三,财政经济良性循环是指财政建设支出约占财政总支出的四成。

从以上三种财政经济良性循环的理解内容,可以充分说明财政与经济是辩证统一关系。为了促进我国财政经济可以长期稳定、协调的发展,应当积极努力促进财政经济良性发展。

二、财政经济良性循环存在的问题分析

面对当前我国财政经济良性循环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应当对财政经济良性循环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探究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有效的解决和处理问题,促使财政经济协调发展。目前财政经济良性循环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财政资金管理不足

有效的财政资金管理可以提高财政经济水平。财政资金管理上还有不足,表现在:

其一,财政资金投资决策不合理。正确的财政资金投资可以创造更多的资金。但这要求制定合理的财政资金投资决策,以此来合理的开展经济项目,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在财政资金投资决策的过程中,因为投资项目资料掌握不全、政府对投资项目了解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所制定的投资决策中存在资金投入规划不合理、资金控制不科学等问题,容易导致财政资金浪费。

其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存在问题。因为当前财政绩效管理制度位级不够、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工作人员素质低等因素的影响,造成资金绩效标准不科学、资金绩效高低差距较大、资金绩效评价不准确等,这使得财政资金绩效不真实、不准确、不合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财政资金损失。

第三,资金管理粗放,体制机制不健全。财政资金预算编制不科学、专项资金界定模糊不清、财政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等这些问题都属于当前资金管理粗放的表现。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还有责权、事权、财权划分不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财政奖励补贴资金管理有较大的随意性,后续监督管理手段跟不上。这些都会影响到当地的财政经济发展。

(二)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就当前我国现状来看,我国大部分地区存在财政资金支出不合理的现象,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多数地区还属于“吃饭财政”,没有多余资金搞经济建设。一些地区用于教科文卫等基础性、保障民生类的财政资金较少,难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财政支出随意性较大,预算约束不足,促使财政资金未能真正用到实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完全纳入预算管理;一些地方负债较重,还本付息资金在一点程度上影响预算支出安排,财政资金非常紧张。上述都对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发展有很大影响。

(三)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因素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税收政策调整不到位。在当前我国税收政策存在调整不到位、不合理的情况,造成企业承担的税负不均衡、不平等。有的企业税负严重,也有企业享受地方自己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收入返还等,不利于市场化统一发展;税收征管还有不足等。税收政策还不完善这一现象的存在,不利于我国企业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其二,区域经济布局的不合理。在我国很多地区存在一个普遍现象,那就是经济发展缺乏宏观指导,建设项目“一哄而上”。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对当地经济发展布局并没有科学合理的规划,而是从眼前的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重复投资,短时间内集中上马大批同质项目,企业肆意的进行生产建设活动。一旦市场出现什么“风吹草动”,当地经济立马受到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收入均衡稳定性。

其三,财源基础薄弱,缺乏新的财源增长点。当前我国存在财源基础薄弱问题,很多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并且当地没有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带动当地经济,促使当地经济难以发展,相应的当地创税能力较低;很多地区城镇化水平较低,二三产业因多方因素的影响而未能发展起来;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源拓展目标难以实现,直接影响了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

三、促进财政经济良性循环的研究

对于当前我国财政经济良性循环受到一定影响的情况,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

(一)加快财源建设

经济的发展需要加大对财源的建设,这也是实现财政经济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其一,树立正确的效益观念。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应当对其发展趋势进行详细的分析,做好经济发展规划,树立正确的效益观念,以此来指明财政经济发展的方向,促进财源建设良好落实。 其二,综合各地区实际情况,根据各个地区当前经济现状,制定合理的经济发展方案,统筹一、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其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产业升级。积极地培植外向型财源,合理利用各地的自然资源,积极拓宽外贸领域。 其四,做强工业项目,培植工业产业。以大项目建设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依托资源优势,培植适合当地开发的工业项目,提升当地工业产业,形成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作支撑,上下游产品配套延伸,做好产业升级,实现集群化发展的工业格局。

(二)积极健全财政法规制度

为了促进我国财政经济良性循环发展,应当制定健全的财政法律制度,以便对财政经济进行有效的约束,促进财政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健全财政法规制度的构建,重点在财政预算方面存在分税制、各级政府事权的划分、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等方面下功夫。改变现存的财经法规制度比较分散,部分财经法规政策的出台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立法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等问题。

(三)完善财政部门的相关职能

财政部门作为国家作用于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杠杆,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能、职责,积极促进财政经济循环发展,从而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一是深化认识,认清形势,适应发展要求。大力推进职能转变,逐步解决财政面临的实际问题,使财政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的迫切需要相适应。二是完善财政职能,强化财政管理内容。财政工作必须坚决服从扩大人民群众内需和民生的大局,确保政府投入“三农”等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是建立财政支出评价体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四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非生产性的支出,确保民生类支出;控制财政供养人口,建立统一规范工资津补贴的发放标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支出效益。

(四)加强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加强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严格控制税收的减免做到应收尽收,以保证财政收入的有效性。首先是对当前财税政策对社会的影响进行分析,进而进行调整和完善。其次,财税部门应加强立法进度,实现税收征收合理化、规范化。最后,,科学、合理的实施税收管理工作,严格监督和控制税收工作,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性。

面对当前我国财政经济良性循环存在财政资金管理有不足、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的情况。应当通过加快财源建设、积极健全财政法规制度、完善财政部门的相关职能、加强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等措施来解决财政经济良性循环问题,促进财政经济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艳霞.关于财政经济良性循环问题的研究[J].现代商业,2014(17).

[2] 白 静.促进我国财政经济良性循环的主要因素及对策[J].中国科技财富,2011(3).

第3篇

关键词:县级财政税收;管理;成就;现状;策略

县级财政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能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是国家全面开展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撑措施,但是面对经济和社会的迅速而持续的发展,在县级财政税收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我们就需要对传统的财税务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以此弥补传统财税管理中的不足之处。

1县级财政税收管理措施改革的成就

近年来,我国的县级财税管理体系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地方的财政管理水平,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其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财政支出方面;主要表现为改进了财政支出制度和加强财税绩效管理,实行由政府集中采购和政府统一支出,并对财政支出进行了评估,使其与税收绩效挂钩。(2)预算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加强了预算管理,实行部门预算、单一账户制度以及收支两条线制度。(3)税制改革方面;对增值税进行了改革,建立起以增值税为主、营业税和消费税为辅的新型流转税制度,并且通过实行分税制度,同时实行税制转型,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改革,并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

2县级财政税收管理的问题

2.1监管工作不到位

综合分析我国的县级财政税收的问题,其中,我国县级财政税收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是导致县级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的主要因素。部分政府在改革和规划的过程中,会减少财政部门的管理范围,同时其部门的下属管理机构也会被删减,而这就使得财政部门的管理能力被削弱,从而导致大量的县级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被分配到该县政府的其它办公机构就职,并且这些被调动的人员大多是具有专业知识的财政管理人员。人才的大量调离,导致财政部门的税收管理工作因不能满足实际的发展需要,而致使该地区的财政部门的管理落后,有的地方甚至直接免除财政管理机构,最终影响该地区的财政收支分配,导致资金混乱。

2.2财税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法律制度是体制顺畅运行的保障,但目前我国对于税收管理方面规章明显多于法律,强制力度不够,县级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享有过量的自由权,致使税收工作人为性强,随意性大。此外,我国财税体制现有法律不够系统化,相关规定也极为分散,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国财税执法部门的公允性和权威性。

2.3县级财政税收职能转型缓慢

在新时期国家倡导政府职能转型的背景下,县级财政税收管理作为一项取之于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资金调节手段,在转变自身职能方面步伐太慢,并在很长的时间内,县级财政税收的大部分资金投资于基础建设和一些竞争性较强的项目,而对切实改善民生、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的教科文卫投资较少,从而影响了县级财政税收职能向服务型职能的转型。

3深化县级财政税收管理的改革措施

3.1建立分级分权财政体制

要深化县级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就需要对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前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进行合理地划分,同时适当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压力。另外,管理人员还需要对政府的支出实施规范化的管理,在财政权利方面要适当的给予,不可过多也不能过少,并且还要控制好财政自由。此外,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方面,还需有针性的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搭配,而在当前的转移支付分配方式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实施相应的改革,以建立合理公平的资金分配体系。

3.2建立健全财税制度

想要实现科学化管理,必须有相应的法令作为指导,因此管理人员应建立系统的县级财政税收法律制度,从而保证既能从整体上纵览全局,又能对财税工作的细化环节进行约束,使每一个工作步骤都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为县级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应注重税收与支出管理范围的科学划分,明确税负比例,进一步加大在公共设施与社会服务方面的税收支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兼顾中央宏观调控与区域发展需求,对财税制度进行积极的引导与调控,以促进我国整体县级财政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3提升县级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专业素养

对于各项县级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开展来讲,其相关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县级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有着直接影响,同时它既是县级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也是提升其管理工作效率的关键力量。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县级财政税收管理效果,管理人员应首先针对人员的实际情况,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建立完善的县级财政税收内部秩序;其次,制定出一系列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以此来对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出科学规范。

3.4确定税收范围

县级财政税收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在对其进行改革和创新时需要遵循高效、优化、市场、服务的原则来进行,以确定县级财政税收管理的范围。首先,管理人员需要明确规定县级财政税收的管理项目,并在税收管理中保证各级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能够在管理范围之内来进行管理工作,使县级财政税收的责、权、利得到统一。其次,财政部门应在管理中将税收管理纳入国家预算中,并且充分的调节管理状况,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以使整个县级财政税收管理井然有序。最后在创新县级财政税收管理方面,管理人员还需要提高财税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将县级财政税收资源进行整合,以科学、合理的原则来管理县级财政税收,使县级财政税收情况公开、透明。

3.5加强县级财政税收的内外监督

要想真正实现县级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就必须要重视内部监督工作的开展,通过不断加强县级财政税收的内部监督来对其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行为做出合理约束,并通过制定完善的规范制度来对其内部工作实施管理,从而为管理模式的创新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加强外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开展,也是促进其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的重要手段,但是要注意的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应全面满足监督机制的具体要求,并且还要积极地实施管理创新。此外,县级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开展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采用灵活的预算方法进行县级财政税收的预算,进而促进其管理效率能够得到显著提升。

第4篇

摘 要 我国现行的五级财政中,县级财政起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造成县级财政出现了诸多的问题,研究这些存在的问题并找到完善县级财政的措施成了当务之急。

关键词 县级财政 管理 资金

县级财政收支肩负着巨大的责任,不仅要为中国80%的人口提供各种基本的医疗、卫生、教育、安全等保障,还要为本地的企业发展、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但是近年来的财政却出现了资金困难、负债严重、财源萎缩的情况。本文首先就县级财政面临的现状进行简述,重点提出完善县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措施。

一、县级财政困难的表现及影响因素

我国县级财政所存在的通病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①县级财政来源面窄,但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却年年在增长。这种情况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经济发展、加重了人民的负担。②财政风险加大,县级财政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受到抑制。当今的县级财政成了最大的债主,很多资金不能及时偿还,造成有去无回的局面。这种大包大揽的结果主要是县政府没有理清自己的职能,或者错误地认为借贷资金越大越能表明政绩,即使出现还账难问题也与自己无关。③入不敷出问题加剧。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人员的安置,造成人员过多,机构臃肿的现状。财政中的税收份额有所降低,即使在财政收入整体上升的背景下,实际可用的税收资金仍然有限。

影响县级财政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因素主要可以概括为:

①经济基础薄弱,这包括工业的规模与数量。大型重点企业负担着主要的税收,但是很多效益不佳的企业没有贡献多少。同时县级的工业一般为人员密集性产业,科技含量低,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②分税体制减少了地方的财政收入,原来属于县政府征收的税种划归中央,导致县级资金来源减少。同时还要扶持下辖的贫困乡镇,更是减少了税收的可用量。

③收入征管因素,表现为地方税务机构的管理能力降低。例如国税与地税之间的矛盾、征收的手段与方式的不科学等因素,影响了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安排及掌握,同时也使得税收漏洞不可避免。

④最后要提一下支出结构因素,税收在新增人员身上的花费较大,也制约了政府财政管理的实施。

二、完善县级财政管理体制的三条途径

1.发展经济,开拓财源,并加强财源建设与管理

首先,创新财税导向,建立县级主体财源。通过解决资金供求矛盾,解决税源大户的资金需求。

其次,扩大第一产业资金扶持的深度与广度,发展农业生产。如综合开发各类土地资源,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形式,增加第一产业收入。积极建立不同层次的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信息技术与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农民投入为主题、外来资金为辅助的多元投资体系。

再次,要兼顾提高骨干财源与推动各种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放手发动私企及股份合作经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最后,还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如综合发展交通运输业、旅游、通讯、房地产等其它服务行业,将第三产业的增值也纳入财政收入。第三产业的发展不仅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丰富、方便了人民的生活,又在税收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同时,要注重土地利用率,杜绝土地浪费。加强政府对于国有土地、农村耕地以及房地产开发的管理,杜绝财税收入的流失。

2.加强预算外财政资金管理,拓宽理财领域

首先,建立县级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措施,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要实行专户存储。可以从收据源头查明资金性质,由专人进行管理,保证资金流入专户。

其次,加快实施县级地方财政预算改革。在财政年度中,要将已经确认可以纳入预算的资金进行预算内的规范管理。

最后,必须加强和参与对地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这是地方政府拓宽理财领域与获得资金的重要方面,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利用预算外资金促进当地的发展。

3.加强县级国有资产管理

首先要学习“十七大”精神,改组县级地方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即地方的资产管理局改为由资产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局机构。

其次,加快组建县级地方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以达到政企分离的目的。同时开展县级地方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避免由于漏报、漏评、低估国有资产等失误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于发现不遵守职业道德,资产评估有失客观、公正的机构,要取消其资格证,甚至对于有争议的自查评估可以采取二次认证的办法。

再次,对国有资产采取不同的态度与方式对待。例如引领利益较好的典型企业向股份制转变,招募资金,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于连年亏损的企业采取整顿治理或者关闭的办法整合资金结构。总之,要根据行业、规模、经济状况等进行资产经营方式的选择。当然还要加快产权市场建设,为资金的正常流通与规范交易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结语

县级的财政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当地的经济发展与人民的生活质量,本文只是针对县级财政中存在的明显问题给予了一些理论上的阐述,具体的实施过程还需要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因时、因地制宜,争取建立一套完善的财政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马爱英,姜廷德.县级财政困难的成因与对策.农业科技与经济.2008(21).

[2]金兆怀,张友祥.县级财政困难的成因及对策分析.财政研究.2006(9).

第5篇

1.1预算会计的概念

预算会计,或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要素,是适用于各级(中央、省、市、县、乡)政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经济信息系统。对政府财政总预算和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起到监督和核算的作用。

1.2预算会计的特点

1.2.1经济职能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因为预算会计主要是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各个经济活动的记录,所以预算会计受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政策的影响。政府通过预算会计的核算信息,参与国家经济宏观调控,促进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达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最终目的。

1.2.2不追求结余

由于预算会计的主体是非营利组织,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并不以追求本身的结余为目的,从而并不把结余作为单独的一个要素,而是以其反映有效的会计信息。

1.2.3原则性较强

由于预算会计直接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所以对其有更高的要求,必须做到核算方法一致、核算时间及时、专款专用等。

1.2.4以现金实付制作为主要的核算基础

由于现金实付制过程简单,基本可以满足我国政府对财政监督的状况,所以以现金实付制为核算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正在逐步尝试权责发生制。

1.3预算会计的职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单位职能的增加,预算会计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预算会计以监督、核算及反映为主要职能。而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经济秩序的规范对预算会计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预算会计的职能有所拓宽。为满足事前预警,事中控制监督,事后正确反映的需求,预算会计的职能发展为核算、反映、监督、预测、监控、参与决策。

2企业会计的概述

2.1企业会计的概念

企业会计是主要记录财务信息的经济系统,以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为主体。企业通过企业会计核算的信息,以为企业获取利润为最终目的,是与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不同的经济管理活动。

2.2企业会计的特点

2.2.1灵活性强

由于企业会计为某个企业服务,在不违反法律和准则的前提下,各企业或公司可根据自己需要,灵活反映实际情况。

2.2.2核算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主

把权责制作为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企业能够清晰明确地了解某一时期本企业的盈亏状况和主要的经济活动,便于企业做好计划及策略,降低风险,增加利润。

2.2.3以获取利润为目的

企业会计为某一个企业生产服务,最终目的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获取最大的利润。

3会计核算

3.1.1预算会计核算的简述

(1)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财政总预算的指导下进行核算。由于财政总预算居于主导地位,有将各类财政收入、支出和结余清楚反映的必要性,因此在财政总预算的核算中,有不同的体系,如财政预算收支系统、基金运作收支系统等,并且各个体系不可混淆。(2)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是为省、市等经济活动提供预算,接受省、市的预算草案,并向上级申请拨款,再分配给省市各级单位。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很强的计划性。

3.1.2预算会计核算的原则

(1)保证核算的真实性。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使用拨款和监督的职能时,必须根据真实的经济业务。(2)保证核算的时效性。由于预算会计有着宏观调控的经济职能,因此在核算时既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后,必须准时、及时地进行核算。(3)保证核算的准确性。与企业会计不同,预算会计重在财政预算,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做到预算误差最小,保证核算准确性。

3.2企业会计核算

3.2.1企业会计核算简述

企业会计记录企业从事经济活动过程的状况,为企业运营提供有效数据,准确反映企业盈亏,也是企业缴税的凭证。

3.2.2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则

(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由于企业的盈亏决定着缴纳的税额,所以部分企业在核算会计时进行伪造,以期利用不正当的手段使利益最大化,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要坚决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制止。根据现行的《会计法》,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手段变造会计凭证,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2)在进行企业会计核算时,要满足以下几方面的需求:国家方面,企业会计信息准确、可靠,满足国家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满足国家依法进行税收的需要;合作方方面,合作方根据会计核算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决定合作方向;本企业方面,根据会计核算信息,企业内部制定发展计划、战略部署。

4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在核算上的差异

4.1核算目的

预算会计核算政府部门及各级非营利性组织收入、支出等,以优化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发展经济为最终目的;企业会计核算为企业提供信息,记录企业运营盈亏,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2核算基础

由于预算会计核算的目的不是反映组织的盈亏,所以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清晰、简单,易于处理;相反,企业通过会计核算来确定某一时期内企业的经济状况,所以权责发生制更能实际地反映。

4.3核算内容

预算会计核算内容是整个国家经济事业,内容复杂,涉及各个方面;然而企业会计核算仅以本企业为核算内容,不涉及其它信息,相对较为简单。

4.4核算过程

预算会计主要核算经济行为未发生前,对其进行预测和计划;而企业会计的核算过程包括行为前的预测、行为中的记录和监督、行为后的计划及策略。

5结语

第6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 科技创新 财税政策 优化思路

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2012年全国非公企业的利润总额达到1.82万亿,五年来,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21.6%。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贡献超过了50%,GDP所占比重超过60%,就业贡献超过80%。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了90%。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广东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据统计,2012年,广东全省生产总值达5.7万亿元,较上年增长8.2%,其中民营经济生产总值达2.9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1%,占半壁江山。在广东的1.47万亿元财政总收入中,有6467.82亿元是由民营经济贡献的。广东民间投资总量突破万亿,达1.018万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3.5%,增长22.5%,比整体投资增速快7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单位数逾500万个,其中私营企业超过125万个。但由于普遍缺乏核心技术,广东民营企业普遍发展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没有自己的品牌和信誉,专业化分工不明显,本地民营大型骨干企业数量少,与规模实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参与国际竞争、保持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领先地位的要求极不适应。2012年我国的500强企业当中,广东37家,江苏51家;民营企业500强中,广东23家,江苏118家,广东仅相当于江苏的1/5。同年,广东省155家年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中,民营企业42家,仅占27.1%。由于没有掌握关键的核心技术,科技自主创新的力量不足,导致广东民营企业产业附加值减少,竞争能力低下。广东民营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党的十报告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将意味着民营经济必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加公正、公平的生存与发展环境,为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另外随着国家发改委颁布并实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国家将细化相关措施,更加具体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发展中高端制造业。这一举措,充分说明了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针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尤其是财政和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促进和引导企业科技创新。

税收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

财税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体现出来的,税收优惠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给予某些活动、某些资产、某些组织形式以及某些融资方式以优惠待遇的条款。由于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高收益性和高风险性的特点,以此造成了企业创新收益不确定性和不连续性,从而抑制了企业创新的欲望。税收政策可通过税收优惠支出分担创新主体即企业一部分风险成本,增加企业科技创新的收益预期,从而为企业创新活动注入新的活力。资本成本是在投资项目风险水平可确定的前提下,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的机会成本,税收政策的变动会影响到企业应缴税款的增减,即对资本成本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决策和水平。资本成本与投资意愿和水平成反比。在不考虑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资本成本的决定式是 :c=p(r+θ) (1)

在考虑公司所得税的情况下,假设税收对损失与利得同等待遇:

c-p(r+θ)-[c-p(r+θ)(m+n)]I=0 (2)

其中,c资本成本,p资本品价格,r市场利率,θ实际折旧率,I企业所得税率,m为1元资本的将来折旧扣除现值,n为1元资本的利息扣除现值。于是,资本成本的决定式为:

c=p(r+θ)(1-Im-In)/(1-I ) (3)

如果(1-Im-In)>(1-I ),(2)资本成本大于等于(1)资本成本,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就产生了抑制效应。在投资支出一发生就作为费用扣除而没有利息扣除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被看作是中性的,资本成本式为(1)。在允许按比率θ折旧的情况下,1元资本的折旧现值是m=∑(1+r)-1θ(1+θ)-1=θ/(r+θ),同时也允许利息扣除,1元资本的利息扣除现值:

n=∑(1+r)-1r(1+θ)-1=r/(r+θ) (4)

因此,(m+n)=(r+θ)/(r+θ)=1,资本成本减少到p(r+θ)。在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的折旧率μ低于实际折旧率θ的情况下,价值1元初始投资的折旧扣除现值将是:

m=∑(1+r)-1μ(1+μ)-1=μ/(r+μ) (5)

在按资本存量全部价值计算的利息扣除n与等式(4)所表明的相同的情况下,把等式(5)和(4)的m和n代入(3)中,资本成本式就为:

c=p(r+θ)+[prI(θ-μ)/(1-I )(r+μ)]

可见,在θ>μ的情况下,实际折旧率大于税法允许的折旧率,资本成本就会增大,投资意愿和水平就会下降:相反,在税法允许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即μ>θ的情况下,税法允许的折旧率大于实际折旧率,资本成本就会减少,投资意愿和水平就会上涨。在税收法规允许企业直接按投资支出比例B扣除,剩余部分再按照正常折旧率扣除的情况下,1元资本支出的折旧现值为:m=B+(1-B)θ/(r+θ),此时的m>实际折旧的m,所以资本成本下降。

因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科技创新收益的影响可表现为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将会使企业科技创新投资的风险下降,有利于企业提高创新的投资水平,但也会提高企业创新投资的资本成本,会降低企业投资的意愿,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在宏观经济无通胀且利率和税收政策稳定的情况下,税收优惠可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投资的资本成本。由此可得,税收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主要是通过改变创新后产品价格,最终引起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即税收优惠从本质上讲是政府放弃了一部分税收收入,让渡给企业。如果让渡的这部分政府收入发生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它将体现为科技创新活动成本的减少;如果让渡的这部分政府收入体现在科技创新活动的结果中,它必然会增加科技创新活动带来的收益。

优化广东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思路

(一)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优化原则

有利于推动创新机制的产生和发展。税收优惠要帮助民营企业通过创新活动获得超额利润,还应推动企业形成健康、稳定的科技创新机制,在成功的创新与增加研发投入之间形成一个 "有效的"自我强化循环系统,保持民营企业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有利于发挥导向作用。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体现政府对某些产业、某个领域和区域的经济发展的支持,从而对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过程产生影响,促使资源向政府政策方向流动。有利于对创新成本和收益发挥调控效应。税收优惠政策从本质上说是政府将一部分应得的税收收入让渡给了纳税人—企业。从民营企业来看,表现为成本的节省和收益的增加,这成为了税收政策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利于降低创新风险。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投资大,周期长,企业面临的风险高。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企业占用资金和盈利方面的风险,同时,减少企业科技创新支出的风险,增强企业抵御自主创新风险的能力。

(二)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优化思路

建立引导型税收支持体系。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具有前期投资多,利润少的特点,为确保企业在研发阶段能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应积极建立引导型税收支持体系,完善并合理使用税收抵扣、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结转等多种间接优惠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形成政策激励企业创新。

调整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运用多种政策手段。税收优惠政策的优越性在于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作用较为直接,调整优惠政策的重点是要做出正确的目标取向,突出在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基础研究及自行开发方面,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加速广东经济的发展。另外,为适应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的手段应该多样化,可以采用税收抵免、税收豁免、起征点、免征额、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以及加速折旧的手段,加大对企业创新力度的支持,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制度。完善增值税税制体系。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不考虑年度销售额标准,不分企业的类型与大小,只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提供税务机关所需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资料,就可以将该企业设立为一般纳税人,这样,更多的小型民营企业将能够成为一般纳税人,购进先进设备所承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金也将能够得到抵扣,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另外,考虑到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促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可以对高新技术民营企业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降低1至2个百分点,解决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以促进科技型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制体系。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应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以创新项目、创新投入为切入点制定政策,对其技术开发、先进设备运用、再投资项目等环节加以扶持,对民营企业投资者提供技术创新取得的收入可以减征所得税;对创新型民营企业购买新设备发生的资本,可以按一定比例减征应纳税额,同时对购进的固定资产等实行加速折旧和快速摊销;另外,制定技术开发准备金、实行再投资退税及风险投资制度;对企业技术开发成果收入实行免税政策,激励成果应用。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制体系。对参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取得收入的人员,应该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参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研发人员技术成果奖励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一定比例的减征,并扩大技术成果奖励的优惠范围;加大对企业科研技术人员自身教育投入的税前扣除比例;对个人向教育科研机构进行的捐赠以及科技风险投资准予全额税前扣除。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科技开发人员参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财政支持

一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公共财政视角下,政府应制定一个长期惠及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财政政策,并加大相应的财政支持。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财政扶持,包括财政补助、财政担保、政府采购等措施。加大财政投入是政府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最有效的激励措施之一。二是要规范税费分配,加快费改税的改革。当前,广东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资金支持方式、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具体表现在:2012年省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重点支持中小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投入,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省财政在当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带动全省各级财政投入约4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民营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服务等技术创新活动。三是省财政安排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资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境内国际性展览会等。另外,在税费改革方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征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十会议精神,利用税收激励政策促进与引导广东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构建并优化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一项重大使命,也是广东经济工作中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参考文献:

1.广东省政府出台《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州日报,2012.2.3

2.刘宇飞.当代西方财政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2013年广东民营经济总量近三万亿简述.中国行业研究网,2013.4.13

第7篇

【关键词】节税;偷税;避税;区别

当前在中国普遍存在着对节税认识上的偏见。那么,节税到底是什么,与偷税、避税有无区别,应否提倡节税?本文将对此作一番分析。

1.节税、偷税和避税的概念及其特征

节税又称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纳税人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节税有以下特征:合法性;政策导向性;策划性。

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有两个基本特征:非法性;欺诈性。主要表现为纳税义务人有意识的违反税收法规,用隐瞒或欺骗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做出巧妙的安排,这种安排手段处在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灰色地带,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避税是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因此避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而是处在两者之间,所以称之为“非违法”。避税有以下特征:非违法性;策划性。避税者通过对现行税法的了解甚至研究,找出其中的漏洞,加以巧妙利用;权利性。避税筹划实质上就是纳税人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维护既得利益的手段;规范性。

2.节税与偷税、避税的区别

2.1行为目的上的区别

从节税、偷税、避税的结果上看,都表现出所缴税额的直接减少,因此不少人认为三者的目的是一致的,只是所采用的手段合法性不同而已。其实不然。

和偷税、避税相比,节税的目的并不仅仅局限于缴纳最少的税额,而是要实现整体的税后利益最大化。有些经济活动可以使税额降到最低,但未必能保证纳税人的利益最大,那么,对这类经济活动的选择就不能说是成功的节税。如,我国税法规定了对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企业自投产年度起还可免征所得税2年的政策(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33%)。如果只是考虑减税的目的,纳税人便贸然投资于自己并不熟悉的高新技术产业。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可能会因企业家对该行业的陌生而出现经营管理不善的情况,导致企业整体利润率下滑;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往往也是高风险行业,产品的市场前景带有高度不确定性,一旦项目选择失败,也会带来巨大损失。尽管有税收上的优惠,但不足以弥补由此而造成的利润损失,更何况,对于低利甚至亏损的企业而言,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节税效果并不明显。因此,要成功地实现节税的最终目标,纳税人必须对自己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统筹考虑,以便寻求节税和增收的最佳结合点。

2.2行为计划性和长期性的区别

节税具有计划性,属于事前的经济活动。即纳税人在开展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经济活动之前,就需要把纳税作为影响决策的一个主要因素来考虑,根据税法规定测算各种备选方案的应纳税额,再据此计算各方案的税后收益,最后按税后收益最大化原则选择最优方案。

节税的事先计划性决定了它必然同时带有长期性。具体是指在进行节税时不能只依据当前的税法条款来作出决策,还需要对其未来的变化趋势做较深入的研究分析。因为节税中所涉及的企业经济活动往往持续周期较长,如对一条大型生产线的投资决策,企业长期资金的筹资决策等。在其持续期间,如果税法做出了相反的变化调整,那么原来的节税优势就有可能消失甚至转化为企业的额外负担。这就要求筹划者必须具备长远的战略眼光,正确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尽可能把节税的风险降至最小。当然,如果节税是成功的,则可以为纳税人带来长期的节税效益。

相反的,偷税则是一种短期的事后行为,是在涉税的经济活动发生之后,纳税义务已然确定的情况下,纳税人通过前述的各种非法手段掩盖、歪曲、篡改应纳税事实,属于事后的欺诈行为。从其短期性来看,一次“成功的”偷税行为只能在当期产生减税效果,不可能持续到以后期间。

避税的计划性和长期性则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它可能是事前就已进行的筹划。例如,有些内资企业为了享受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而搞假合资。所谓的外资其实是国内投资人假借某个外商的名义投入的资金,该外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只是一个摆设,并不真正参与经营决策。由于这种情况很难进行查证核实,税务部门也只能将其认定为外资企业来征税。这种具有事前谋划性的避税往往也具有长期性。而另一些避税活动则可以是事后才进行的。例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项目,其实行的是按当月实际发放额超额累进计算的办法。有些纳税人的各月收入起伏较大,为避免适用高税率,当某个月的收入较高时,往往采取将该月的部分收入延期分摊至其他收入较低月份的做法,使被摊薄的收入得以用较低的税率来计税,从而达到了避税的目的。类似这种事后的避税行为一般具有短期性,即其效果只限于当期。

3.对中国开展节税的展望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节税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区别,是国家应该大力提倡,纳税人应该积极推进的一种行为。然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此仍是羞于提及,尤其是一些节税做得较成功的企业。究其原因,除了担心遭遇误解惹来非议以外,更多的是人们内心深处缺乏对节税的道德认同感,总觉得向国家少缴税,是一件不光荣的事情。这与我们过去极力宣传纳税光荣,片面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其权利的做法有关。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机构延伸的一部分,衡量企业家贡献大小的标准也不再是各年上缴税额的多少。而是从社会总体财富的角度,看他是否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从短期来看,节税确实使国家财政收入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从另一角度来看,将国家减收的税金留在纳税人手中,往往可以获得更高的资金使用效率。有人担心财政减收会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其实大可不必,因为一个国家在制定其税收法律时,必然已经对其财政支出进行周密预算,即便实际的经济运行情况与预算有所偏差,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短期公债来弥补。而国家让渡的税收资金,通过纳税人的扩大再投资,可以培育出更广泛、更坚实的税源,因此,从长远来看,国家不仅没有减收,相反可以不断地增加财政收入。

鉴于此,国家应该加大对节税的宣传力度,使节税观念深入人心,税务部门也应主动与纳税人加强沟通,积极向纳税人介绍相关的税法条款,为纳税人的节税出谋献策。相关的专业中介机构如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则应加强涉税业务的拓展力度。只有多方合作,我国的节税才能真正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税收筹划[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蔡昌.税收筹划方法与案例[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

[3]杨默如.偷税、避税与税务筹划——概念界定的国际借鉴及法律建议[J].经济视角(下),2010(07).

第8篇

关键词:信息化 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分离 必要性

企业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目前在西方许多国家,企业税务会计早已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它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并列为企业会计的三大分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使企业面临着新的税收征管环境,客观上需要实时反映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有效规避、控制涉税风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决定实施税务会计系统。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石化)作为中石油下属的地区公司,是这次中石油实施税务会计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税务会计系统的特点

所谓企业税务会计,是以税收法律制度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企业(纳税人)的各项涉税活动(包括税款的形成和计算、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等)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反映和监督的专业会计。它既与财务会计相联系,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在会计账册设置和会计报表的报送方面,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相结合的,又与财务会计相区别,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告之中。随着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管理模式、财务会计方法及税收法律体系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建立企业税务会计已经越来越重要。

中国石油税务会计系统是一套自下而上相互支撑的税务会计体系,即以所得税为主要内容、以FMIS7.0为依托,实时反映税务会计信息,有效规避、控制涉税风险,及时分析、提供税务管理和决策信息,实现税收动态管理、类别管理、个性管理、风险管理、筹划管理、效益管理,提升税务管理服务于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效力。税务会计系统以全面反映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为重点,核算递延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费用,为所得税纳税申报及财务管理提供详实而准确的基础数据,有利于进行分析、预测及筹划管理,防范税务风险。我们的具体做法是:(1)设置责任中心+会计科目差异调整凭证+所得税会计数据析取,同时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方法,在FMIS7.0下设置“税务调整责任中心”,与股份公司、国际准则调整责任中心平行,用作反映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数据;(2)对税法和会计准则没有差异的经济事项,直接沿用财务会计凭证处理数据;(3)对于存在差异的经济事项,在税务调整责任中心进行凭证处理,运用税务调整科目对标准会计科目进行调整;(4)在FMIS中创建所得税会计体系,定义所得税会计体系与FMIS会计核算体系之间的数据逻辑关系;通过合并的责任中心+所得税会计体系从FMIS账务体系中析取所得税会计数据。在FMIS7.0的会计科目表中增加纳税调整科目,此类科目用作纳税调整凭证的调入方科目(调出方为标准的会计科目)。按照税法口径建立税务科目表及税务科目与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根据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建立调整事项列表,按月或按年可根据调整事项,在调整责任中心内,制作调整凭证。建立以下属投资公司(本部、添加剂、星航销售、质检中心)为单位,税法口径下的税务合并虚拟责任中心,用作展示税法口径下的核算数据。建立完整税务会计组织架构,依据大连石化一级核算内的账务数据,实时查询税法口径下的核算数据,提供税务会计系统下核算数据的查询分析及报表编制等功能,并继承了ERP与FMIS融合的成果(详见下图)。

二、企业税务会计的原则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必然要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同时,还应遵循税务会计核算的特有原则:

1.遵循税法原则。企业在处理税务会计事务时,必须符合国家的税法规定。当会计一般原则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对不符合税法的会计事项要进行调整,必要时要单独进行核算。

2.灵活操作原则。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时,对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企业在日常会计活动中应当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做到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法的行为。

3.确保税收收入原则,即以保证国家税款收入为第一要务合理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是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4.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实体问题,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为程序规定,税务会计中应遵循程序规定优于实体问题原则,例如缴纳税款时有疑问,应先完税,再进行申诉;接受税务机关的审计监督原则,税务机关有权监督检查纳税人的税务会计核算,纳税人有义务接受监督等等。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一的弊端

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税收制度与企业财会制度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税收制度一直处于会计的从属地位,致使税基遭受侵蚀,使税收工作失去其经济调节杠杆作用的真实含义等。例如:会计收入、费用和所得税应税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存在差异,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产生差异,按照税法的规定会计利润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为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利益分配关系,还必须按税法的规定来确认、计量会计要素。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企业税务会计,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不一致时,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

在一些地区公司(尤其是多数控股投资子公司)中,企业会计人员兼任企业办税人员,一人肩负多项职能、多个任务,且涉税事宜的办理也仅仅是会计工作的附属内容,会计人员自然没有也不愿花费较多时间、精力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全面透彻的学习和钻研。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只对税务部门指示和处理作出被动的接受状态,其在办理涉税事宜时,则难免由于业务而常犯错误和不了解税收政策,使得企业被税务部门治理并遭受不必要损失。

所以说,计税标准与财务制度分离的必然性,决定了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必然性。企业作为独立纳税人,既要依法纳税,又要追求纳税的合法化,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建立独立的企业税务会计体系,便顺理成章地提到日程上来了。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

1.协调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的需要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同属于企业会计学科范畴,两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但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税收制度与企业财会制度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例如:会计收入、费用和所得税应税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存在差异,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产生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按照税法的规定会计利润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为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利益分配关系,还必须按税法的规定来确认、计量会计要素。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企业税务会计,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不一致时,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

2.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需要,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税制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税收变动较为频繁,有些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对税法理解不够,企业出现税款核算不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有些企业由于对国家税法掌握不够完整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和加滞纳金的情况经常出现,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损失。设立税务会计有专人负责税收工作,经常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获得税收政策变动信息,就会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从而便于企业正确缴纳税款。

3.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履行纳税义务,不应该只为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乱挤成本,扩大费用的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应合理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搞好税收筹划,选择最佳纳税方案,作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财务决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而达到合理节税、减轻自身税负的目的。

4.推行申报纳税制度的需要

企业设立独立的税务会计,配备专业素质较高的人员使之从繁忙的财务会计工作中解脱出来,精心钻研税收政策及法规,及时计算缴纳税款,这样可以使企业较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由于企业具备全面完整的税务会计资料,税务人员可以从检查大量的财务资料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检查税务会计资料,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能把问题查深查透,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另外,建立企业税务会计,提高了企业纳税资料的准确性,避免税款的错征与漏征,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实现全面依法征税。

5.解决税收争议的需要

企业(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对某一纳税事项有时会有两个以上的合理选择,由于征纳双方对税法理解存在差异等原因,税收征管部门往往会选择确保税收收入的方法,企业则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法,这样双方就有可能发生税收争议。虽然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诉讼来解决税收争议,但程序复杂,耗费精力,且时效性差。建立企业税务会计,由税务会计与税务部门就企业容易发生争议的涉税事宜经双方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有利于减少征纳双方的税收争议,使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志得到充分体现,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又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总结

随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依据的财务会计逐渐形成稳定、独立的会计学科。与此同时,随着税法、税制的不断完善,建立并发展独立税务会计,有利于扩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向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李敏.税务会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5).

[2]张转玲.论我国企业税务会计[J].现代商贸工业,2009(9).

[3]王欣欣.我国企业税务会计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7(8).

第9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税 配套改革 基金

一、国际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概况

自19世纪末德国首创社会保障(险)税以来,目前,全世界已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税是许多国家征收的用于筹集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一种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迅速发展,现已被许多国家所采用并作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主要的资金筹措手段。

(一)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通常是参加本国社会保险,并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和雇员在本国支付和取得的工资、薪金及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营业主的所得,雇主和雇员的纳税义务一般以境内就业为标准,即凡在征税国境内就业的雇主和雇员,不论国籍和居住地何在,都必须在该国承担社会保险纳税义务。而对于本国居民为本国居民雇主雇佣但在国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则除个别国家外一般不列入课税范围。

(二)社会保障税的课税对象

与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相适应,其课税对象主要是雇主支付的资薪金额、雇员取得的工薪收入额及自营业主的事业纯收益额。在具体实施中,尽管各国社会保障税的模式不同,课税对象规定有所差异,但其基本内容是相同的。一是课税对象不包括纳税人工资薪金以外的其他收入。即不包括由雇主和雇员工资薪金以外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等所得项目,但作为税基的工资薪金既包括由雇主支付的现金,还包括具有工资薪金性质的实物性及其他等价物的收入。二是应税工资薪金通常规定最高限额,超过部分不缴纳社会保险税。三是一般不规定个人宽免额和扣除额。因为社会保险税实行专税专用原则,筹集的保险基金将全部返还给纳税人。

(三)社会保障税的税率

大多数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税实行分项比例税率,针对退休、失业、伤残、医疗等具体项目需要的社会保障支出量,规定高低不等的差别比例税率。但也有少数国家,如英国采用多种税率形式并举的制度。

(四)社会保障税的征收方法

由于社会保障税的主要纳税人为雇主和雇员,因而雇员税款大多实行源泉扣缴法,即由雇员所在公司负责扣缴,雇主应纳的税款由公司直接缴纳;而对于自营业主及其社会成员应纳的社会保障税,则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方法。

从总的情况来看,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一般都由多个税种组成,这些税种各有不同的税率、税目和使用方向,不同的税种针对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立。因此,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税类。和其他税类相比,其主要特点是该类税收自成收支体系,虽然划入财政收支盘子,但专款专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分析

现阶段,我国主要通过征收社会保险费来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这种筹资方式在运营和管理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不规范

在现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下,有的省、市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由地税部门负责,而缴费登记和缴费基数的核定却分别由劳动、人事、卫生等部门管理。如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由劳动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人事部门管理,而其中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又由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部门分割,职能相互交叉,给社会保险费征缴带来不少困难。

(二)缴费基数不统一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不同管理部门分别核定。在企业工资分配渠道多样化的情况下,各个部门对企业工资总额的口径掌握不一,采取不同的标准核定缴费基数,导致负担不均,企业意见很大,往往因此而不按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了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难度。

(三)覆盖面过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本上只在一些较大的企业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中实行,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游离于社会保障统筹之外,不仅造成不同企业之间负担不合理,而且可能导致在这些未参保企业工作的职工下岗后或退休后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给社会造成隐患和不安定因素。

(四)征收刚性不强

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有关规定基本是依据劳动、人事、卫生等部门有关职能制定的,强制性手段较少。目前,尽管有的省、市社会保险费由地税机关征收,但由于指导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由地方政府制定,因其法律层次不高,刚性不强,影响了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遇到拒缴、少缴或拖欠社会保障费时,地税部门想采取扣款、罚款和保全等强制性措施,但缺乏法律依据,执法难以到位。

三、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广开税源

如果国家通过立法改社会保险费为社会保障税(以下简称“费改税”)后,将彻底改变现在自愿参保或者动员参保的做法,可以依法强制覆盖全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及其职工个人以及其他纳税人,从而大大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更好地筹措社会保险基金。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强化征管

由于税与费两者的本质不同,税更具有强制性、稳定性和公正性,从而可以保证社保基金的筹集。“费改税”后,将从根本上确定社保税的税收本质和特性,税务机关可以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确保社会保障税及时、足额入库。

(三)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保证社保基金规范管理和安全

“费改税”后,可以形成税务机关征收,社保部门发放,财政部门管理,审计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社保经办机构也可以集中人力、精力做好社会保障的资金发放,实现应保尽保。

(四)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方便纳税人

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专业化和信息化程度高,拥有完备的征管和服务网络。“费改税”后,由税务机关一家征收,可以各税统管,相对于现行社会保险费两个部门征收的办法,征税的管理成本将大大降低,纳税人也由面对多个征管部门改为只面对一个征管部门,大大减轻负担。

(五)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较好地与国际筹资方式接轨

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符合国际主流和发展方向,能够适应我国经济体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消除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当前依靠行政手段征集社会保障基金造成的误解和纠纷,妥善解决这些企业里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问题,促进我国对外开放。

四、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现实思考

(一)开征社会保障税应遵循的原则

1.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市场经济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作为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整补充,并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的社会保障税,必须实行公平优先的原则。社会保障税在全社会普遍征收,应以互助互济为原则。通过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和支付,适当缩小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的某些缺陷。与此同时,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轻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在经济起飞的现阶段又必须保持较高的积累水平,这样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不可能很高,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与此同时,我国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在社会保障税的征收上必须不同地区不同对待。另外,应当注意避免福利保障的刚性给日后的经济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

3.负担与受益相对应的原则。该原则是税收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的具体体现。国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自由职业者均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障税,不缴纳者不受益。缴纳项目和缴纳数额的多少与受益项目及受益程度相对应。但对于特殊情况,即使不纳税,也可以享受社会保障待遇,领取保险金。

(二)社会保障税的税制要素设计

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企业、个人共同负担,低税率、宽税基,合理负担的原则,同时依据我国国情,先城市后农村分步推进,逐步扩大受益面。其主要税制内容:

1.纳税人。纳税人应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外资企业中的中方人员。当前个体劳动者和农民可借鉴英国的做法,采取自愿缴纳的形式,以保证尽可能扩大征收面。当自愿缴纳使人们感到能直接受益时,普遍征收可能成为现实,力争让每个人能享受国家保障。

2.课税对象。单位以月职工工资总额为课税对象,个人以月工资额为课税对象。个体劳动者以纯收入为征收对象,农民可考虑在逐步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将农业税转为社会保障税。同时遵循国际惯例,规定最高应税限额,即对超过一定限额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征税,不设减免项目,但允许所得税前扣除。

3.税目。设“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3个税目,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税目范围。

4.税率。如果社会保障税的税目设计为以上3个,从理论上看,社保税税率应该是养老、医疗和失业3个税目的负担之和,采用比例税率,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可以进行差别浮动,但幅度不宜过大。税率水平的确定要根据社会保障税的来源和发放之间的关系来推算。

5.征收管理。社会保障税属“专款专用”性质,应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以便中央掌握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具体征收在支付工资时实行源泉扣缴,其他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纳税。

五、开征社会保障税应采取的配套措施

为使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实施达到理想效果,还应当完善与之密切相关的立法、社会保障机构和社会保障等制度。

(一)尽快完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一是根据社会保障制度中各个具体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实际进展情况先分项制定法规,然后在制定单项法规的基础上,再考虑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等,明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之间的职责与权限,使社会保险管理有法可依。二是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立法。规定基金筹集方式、来源渠道、各方分担比例、基金保值增值途径等,保证社保基金正常运转。三是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要保证社会保障参与者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获得相应的司法保护,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以《社会保障法》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公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的基本事项,明确公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和义务。在健全法制的基础上,加快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公民在社会保障中真正得到实惠。

(二)相应调整其他税费负担

社会保障税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水平,要同时设计,其总体税负的确定要考虑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同时,要抑制其他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各种合理性收费的负担水平。

(三)合理规定税前扣除政策

对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应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为配合多层次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鼓励企事业单位为职工设立补充养老保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应允许税前适当扣除。

(四)拓宽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渠道

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社会保障资金有了稳定增长的主要来源。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时间不长,没有形成社会保障的资金积累。目前,国家需要承担的离退休职工和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支出越来越大,新开征的社会保障税短时期难以满足历史形成的支出高峰的需要,需要开辟更多的筹资渠道,增强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能力。如发行社会保障债券,应对支付高峰期;发行社会保障彩票;加快其他“费改税”的步伐,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增强各级财政实力,调整支出结构,以满足社会保障支出需要。

(五)明确和强化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职责

开征社会保障税后,并不意味着现行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和人员需要分流和安置。随着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逐步做实,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个人账户、发放社会保障金的任务将越来越重,需要为参保人所做的服务工作也越来越多。因此,可以通过明确和强化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职能,赋予社保经办机构适当的职责,管好个人账户,做好养老金等社会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乔,席卫群.比较税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

[2]於鼎臣.税收研究概论.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3]林翰,邬德政.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思考.特区经济2005年5月2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