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1 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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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首先要建立健全指标体系。社会保险基金绩效指标体系设置在实践中应采用“4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Equity”)标准,即要考虑社会保险基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政府参与社会保险基金运作过程,但是由于其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很难制定出统一的绩效评价标准。一般而言,社会保险基金产生的社会效益要比经济效益高,可是又很难找到可以量化的标准来评价社会效益。举例来说,公众感受等评价指标的主观色彩很强,因此很难针对这些指标确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另外,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不管采用哪一种程序以及方法,都不可避免地会带上主观色彩。所以,社会保险基金政府审计标准体系并不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必须根据特定的经济条件,制定有效的绩效标准体系。本文设定了四大类的22个指标,合计100分。
(一)经济性评价指标。此类指标2个,共10分,分别为管理成本率和公共财政投入率。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经济性指标是考核实现预期经济活动时的成本投入。该类指标主要考虑收支过程经济合理、内生交易费用降低等目标。管理成本率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运营成本与此类工作最低成本的比率,如社保经办机构的日常人员及办公经费等,该指标比例越低,经济性越好。公共财政投入率是指财政补助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率。
(二)效率性评价指标。此类指标8个,共40分,分别为缴费率、征缴率、基金结余率、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长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率和抚养比。效率性指标是评价产出与投入之间的关系,它表示在产出一定时如何以最小的投入取得该产出,或者是在投入一定时如何获得产出的最大化,其核心就是资源的最优配置。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效率性指标主要考察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收支平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等方面。
(三)效益性评价指标。此类指标8个,共40分,分别为医疗保险补偿比例、养老保险替代比率、群众满意度和养老、医疗等五个险种的参保率。效益性是指政府行为的最终效果。社会保险基金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否达到当地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是否满意等。本文采用了医保补偿、养老金替代率、参保率和满意度等作为社会效益的评价指标,重点考察社会保险基金在分配过程中是否实现了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四)公平性评价指标。此类指标4个,共16分,分别为城乡覆盖率、各种人群待遇差距、文件公开程度和投资运营公开程度。公平性指标反映公民平等享用社会资源的情况。当城乡覆盖率越来越高、各种人群待遇水平差距越来越小,公民的知情率越高时,社会才会越来越公平。本文根据4E的标准和原则,设计了社会保险基金绩效指标评价表。绩效评价表首先按照实际值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权重计算后,得出最后得分。本表需要使用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假设满分和权重,输入打分情况后,即可自动计算最后得分。需要说明的是,所打分数不可超过满分;得分标准要按实际情况或评价小组事先商定;权重可按评价小组集体商定的数字确定,也可按照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等赋值方法确定。
二、加强绩效信息披露
首先,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外部审计制度。我国的很多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都建立了外部审计制度,然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还没有建立绩效评估的外部审计制度。目前,我国审计部门,如审计署、财政部监察办和地方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审计,但是一般只对社会保险基金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进行审核,缺乏对各个指标全面的绩效评估,通常也不向社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如果拥有独立的外部绩效评估体系,将有利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施和执行,也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覆盖人群广、影响面大,因此很有必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外部审计制度。其次,要公开披露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各级政府要监督各级保险经办机构按要求披露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的有关结果。只有将社会保险基金编制、执行和投资运行等报表和其绩效评价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布,参保人员才能及时获得社会保险基金绩效信息。在公开绩效评价的同时,也要向社会公开披露社会保险基金资产负债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表、其他资料表、精算情况等。美国对社会保险基金绩效信息披露的非常详尽,将精算方法、对未来假设和采取的措施都在社会保险基金绩效信息报告中予以反映,这一点应该值得我们借鉴。
三、及时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一、社会保险基金现行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局限性
1.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制”。“现收现付制”是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仅满足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一般保留有小额的流动储备金,即所谓“以支定收,略有结余”。这种制度是下一代人供款养活上一代人的制度,属于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累积的社会保险费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这种制度的本质是“同代自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核算,不利于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对象性、统筹互济性、储存性和增值性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是先征集保险费形成基金,再分配使用。社会保险费是在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逐年逐月从其创造的价值中强制扣除一部分,经过长期储存积累,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收入减少或中断时,从其积累的资金中为其提供补偿。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角度看,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是“负债”,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委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最终是要返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利用时间差和数量差,努力使基金增值,以达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成本,除机构本身的行政管理经费由财政拨付可不予考虑外,其真正的成本就是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社会保险基金利息。
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的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便不能代表活动的真实结果;同样,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费用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关于“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说明是这样规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这一规定是立足于当年基金利息收入总额大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额,也就是统筹基金必须盈余。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甚至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这一核算办法掩盖了保险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
目前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能用于购买债券和存放银行,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效益的来源只有银行存款及国债利息。然而2000年以后,国家已经不再发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国债,其他种类的国债利率还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国债投资基本上已无利可图。因而,社会保险基金效益的高低取决于银行存款办理的及时性,也就是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
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成本分析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收付实现制上进行的会计核算难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它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社会保险基金同时存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一方面由于现收现付制业务不核算成本,不利于节约费用和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基金管理,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可见,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社保基金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4.不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不利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开支是否遵守授权和法律法规要求,是受托责任的首要问题。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记录收支,可以作为核查政府履行责任情况的明确依据。但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绩效最大化、信息透明度、为社会公众维护国有资产等,已成为政府的主要责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能提供符合新公共管理要求的相关财务信息,不能显示财务状况及财务绩效的全貌。
有关研究表明,对于新公共管理体制,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以下几项优势:第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如实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促进了有效管理;第二,权责发生制为量化计划和活动的效率水平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促使政府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竞争力;第三,权责发生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种文化的转变,使得管理者更重视政府机构的改革、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第四,权责发生制更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拓展了的公众受托责任要求,增强了财务透明度;第五,全面、持续地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可以提供增强财政长期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从而优化政府的中长期决策。
在OECD国家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背景下,目前我国正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实际,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层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也应顺应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管理的需要,对个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内容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提高工作绩效。
1.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
如社会保险基金协议存款的核算,就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协议存款进行日常核算。
核算方法为:(1)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2)按照协议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待结转利息;(3)按照承诺利率给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借记:待结转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4)年终将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结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5)协议存款到期转回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待结转利息的贷方余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盈余,利息可用于按一定比例提取计息准备金和给个人账户增记利息;借方余额则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亏损。这种核算方式不仅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成本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真实内容,而且又能克服单一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弊病。
2.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理论
当前,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成了经济新常态背景的必然要求,医疗保险基金面临着资金筹措困难、缴费能力不足等问题,医疗保险平衡性不稳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纵向发展,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难度直线上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文章对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策略进行研究,以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新医疗改革进程,为同行业其他事业单位提供参考。
1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内部控制理论最早出现在1936年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目的是保证资产安全和账簿记录的准确性。1992年《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的出现意味着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本形成。针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内部控制在国际上建设较早,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普及基本医疗保障,构建先进的,符合个人、财政及社会变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必须保证动态平衡,但其中的制衡点很难找到,内部控制可以利用多方利益诉求,将医疗保险基金的控制与自身相结合,提升其平衡和共济能力,保证医保机制顺利运转[1]。
2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2.1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
(1)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量大、面广,管理基数大,很难保证日常监管工作面面俱到,同时其监管手段较为落后,基本上都是在事后才发现问题,尚未形成网络全程监控局面,信息化、网络化及智能化水平低下。(2)目前,虽然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正在逐步拓宽,但是非公经济参保扩展依旧较为困难,部分参保单位并未按照要求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瞒报、漏报行为依旧存在,仅依靠人社部门难以执行到位,由此可能产生各种劳动纠纷,难以保障公民的参保权益。(3)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一些医务人员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超过患者实际需求的治疗行为,甚至出现非参保人员使用参保人员医疗卡的现象,极大地造成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仅靠医保部门监管,并不能杜绝这些情况,存在很大的监管风险。
2.2医疗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易诱发管理问题
很多企事业单位受上级部门刚性约束,对内部控制尚未形成深度认识,导致内部控制工作始终停留在初创建设阶段,认为只要不出事,内部运行良好,就是内部控制做得好。导致其将内部控制组织结构、控制制度当作可有可无的存在,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很多内部人员的医疗保险管理意识较弱,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违规操作,主要是因为其工作量与人力配置之间的矛盾、有限服务能力和无限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等。这些都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长此以往势必引起职责纠纷,导致内部控制管理失控[2]。
2.3医疗机构内部相关管理人才匮乏
(1)部分人员并非医疗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即使后续参与了相关的技能培训和专业培训,但由于基础知识不扎实,效果并不明显。(2)医疗保险基金的内控管理创新性较差。内部控制是一种新型管理模式,诸多事业单位从2014年左右才开始慢慢引入内部控制概念,缺少建设经验,同时事业单位的职工在长期工作中已经形成了固态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模式,对这种新型概念的接受存在一定抵触心理,导致其创新力较差,跟不上新时期医疗保险基金事业发展的变化。
3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策略
3.1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要想构建科学的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就要加大对相关医疗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通过上级部门监管、网络线上监管及审计、社会监督等形式,致力于形成全过程、全系统的监管模式。(1)加大线下机构服务行为监督力度。以医疗保险基金为出发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冒名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等欺诈行为。(2)形成社会共同监督机制。仅靠医疗单位的职工加以监督远远不够,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参与。一方面,可加强与公安机关、药品监察局、审计部门等的联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透明、干净的内部氛围;另一方面,可与第三方保险公司合作,借助其力量进行三方监管,确保社会监督渠道畅通无阻,打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础。
3.2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
科学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正常运转的关键,具体可从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方面入手。(1)构建权责分明的组织层次,秉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排查各节点风险,同时进行自查、互查、上下级检查,结合法律法规深入分析组织架构在层层流转的工作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3]。(2)把握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关卡,发挥内外审计作用,以专项审计为契机,强化医疗单位的审计工作,尤其注意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3)建立健全内控相关规章制度,以系统性、制衡性、科学性为基本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深入分析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实际需求,构建相关规章制度,如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程序、医疗保险基金会计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岗位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基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其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3.3利用绩效考核强化基金管理
大多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主要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业务及职工对既有标准的完成情况,不符合当下内部控制的管理需求。因此,医疗单位必须将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以评价职工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1)丰富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内容,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做好预算分析总结,使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端正职工态度,保证管理效率。其中,尤其要注重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保证其既能顺利实现,又能发挥个人最大价值,具有一定操作意义,这也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4]。(2)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业务绩效管理,加快收支风险机制建设,将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与职工个人绩效挂钩,提高其重视程度。针对收入管理中基金筹集不到位及补贴不能及时到账的问题,医疗单位可建立稽查机制,将资金落地效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快资金流转。针对部分骗保、套用医疗保险基金及会计核算错误导致的责任回溯不到位问题,单位可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线上监控和线下监控结合的方式加以遏制,同时加大对相关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保证基本财务信息安全[5]。
3.4搭建医保信息系统
信息化时代,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与信息化的结合是大势所趋,监督、绩效考核等都需要信息化技术的帮助。虽然目前医疗单位的工作量逐渐趋于饱和,但是工作效率的提升依旧较缓,这就要求医疗单位创新内控管理模式,努力跟上现代经济格局的变化。(1)搭建医保信息系统,加大内部控制信息化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投资力度,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涵盖医疗保险基金政策、基本业务等,设置系统标准参数,避免错误赋权,同时构建刚性复核机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流转和透明度,逐步形成智慧医保监管系统[6]。(2)强化企业内部沟通系统建设。由于工作性质不同,部门存在一定沟通壁垒,再加上各自为政工作模式成为固态,久而久之,部门之间便不愿交换信息,这不利于医疗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因此单位可在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统一部门沟通系统和数据标准,或拓宽不同系统间的渠道,实现数据无差别传输[7-8]。
4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医疗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仅是提升其内部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关键做法,更是其适应现代经济社会、践行国家政策的必然措施。2021年,经济下行压力明显波及了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筹集难度不断加大,再加上人口老龄化加剧,利用内部控制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陈敏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现状和内部控制策略探讨[J].经贸实践,2017(24):116,118.
[2]张俊杰,李满威.社会医保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研究[J].会计之友,2021(8):87-93.
[3]莫奕.N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优化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9.
[4]潘汉西.新医疗改革形势下医院医保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投资与合作,2021(9):155-156.
[5]谭琳.新医改背景下的医院财务信息化管理[J].工程技术研究,2018,3(1):189,235.
[6]时永哲.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类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6.
[7]周家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医保基金管理[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21(1):31-32.
关键词:社保基金;会计核算;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6年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我国社保基金运行与监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JRSHZ-2016-02006)阶段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8月30日
一、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作为一门对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活动事项进行记录和反映的专业会计,有其自身特点。当前,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制度》(财会字[1999]20号)基本适应我国社保基金的需要。但随着我国社保基金发展及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突显出来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归属不明确。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依据,区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单独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并没有正式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纳入政府或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基金预算。
(二)社保基金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近年来,为了规范社保基金会计基础工作,国家各级相关部门相应地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总的来说,我国社保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的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但部分社保部门基金会计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岗位设置上,未真正实现岗位不兼容与内部牵制的要求。部分社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社保部门仍然存在着未按照岗位牵制的要求配备会计人员,一人多职或职位空白现象仍存在,这就使得会计内部管理混乱、人员岗位职责不明。此外,在岗会计人员资质不合格现象并不罕见。加之实际工作中社保基金财务人员缺乏社保基金相关知识,对账目知识机械性的录入,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2、在凭证处理环节,处理程序不符合规范。一方面原始凭证的处理不符合要求。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过程中有些单位不够谨慎,尤其是外来原始凭证的审核与报销环节无法保证其真实合法性;另一方面记账凭证的填制存在较大随意性。虽然大多数单位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是忽视加盖制单、审核、记账的印章的情形时有发生;有的记账凭证摘要不详,无法如实反映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等。这些都会导致经济业务失真,甚至威胁社保基金的财产安全。
3、在财务报告环节,财务报告数据失真。有些单位为了自身利益,编造会计凭证、账簿甚至报表,歪曲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种“编表”行为,既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又严重损害了社保人的利益。
(三)基金运行中个人账户成为“空壳账户”,并未实行单独有效管理。个人账户空头运行现象的发生是由于社保局财务部门对理应分别核算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在会计核算时却将两者联合记账,将所收到的社保基金全部计入社会统筹账户,当社会统筹部分难以满足当前需要时,经办机构便会动用具有私人属性的职工个人账户,用以弥补社会统筹账户的空缺。这种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的行为,使得本应作为完全积累的独立主体的个人账户有名无实。近年来个人账户的“空账”额更是以每年数千万的速度快速增长,到2015年底已超过3.5万亿元。即使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累的所有资金用于填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仍然会有较大空额。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广大参保人员参保的积极性,严重破坏了财务的可持续性,甚至会影响到社保基金制度的社会公信力及其可持续发展。
(四)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基础存在弊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的基础为收付实现制。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初期,这种制度显示出其优越性。随着我国社保制度改革的日益深入,社保基金会计核算的内容也在日益拓宽,会计核算不但要记录基金的收支,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安全性及可持续发展性也都成为重要内容。当前继续采用收付实现制对社保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则存在较大弊端。
1、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保基金财务收支状况,不利于风险防范。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付的现金为收支的依据,这样以来收付实现制核算的社保基金只是反映了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而对于那些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现金的事项却不能得到反映,如借款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就形成了“隐形债务”。隐形债务的存在使得社保基金的会计账簿和报表并未如实地准确地反映社保基金真正的财务状况,这使得基金运行风险较大且不利于防范。
2、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核算,进而不能正确反映社保基金运行状况全貌。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当社会统筹基金为盈余时,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应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而在我国大部分省市社保个人账户为“空壳账户”,甚至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此时使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则掩盖了社保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并不能客观公正地核算社保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保基金的运行状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对社保基金进行成本分析和对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是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并不能准确反映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利于开展绩效管理。社保基金同时存在收付实现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都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一方面不利于成本节约和绩效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
二、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建议
针对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联系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建议。
(一)将社会保险基金核算明确纳入政府核算体系。从属性上来讲,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公共产品的职能,所以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划归到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这与社会保险基金本身的属性是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工作的执行部门可以是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会计核算可借鉴西方基金会计的核算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独立核算基金收支,独立编制会计报表,通过编制合并报表的方式将这部分基金纳入政府会计报表当中。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纳入到政府会计体系中,便于政府统一编制预算。
(二)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社保基金会计本身就是社保基金与会计相结合的一个研究对象,因此社保基金会计基础工作,应当协调好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二者通力合作,才能推进社保会计基础工作的完善。在社保基金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与财政金融部门(人民银行、财政部门、证监会、银监会等)一起,共同为信息披露提供行政支持。社保部门应当制定一套基金管理运营方案,而且应当满足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需要。财政部门制定社保基金会计准则和相关解释说明,但应当根据社保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参考社保基金制度的规定,制定符合社保基金管理需要的会计制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应当及时披露社保基金财务报告,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政府审计部门、外部审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三)改单一会计主体为双会计主体的核算模式。根据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特点,分别设置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管理。按基金的会计主体构建两套会计制度,如社会统筹基金账户仍采用原社保基金会计制度,个人基金账户应单独设立会计制度与会计科目。
在保证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投资运营,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反映个人账户基金的财务状况,具体核算方法如下:(1)分别核算两个账户的相关收入。将统筹基金收入和个人账户收入设置为一级科目,前者核算社会统筹基金收入扣除统筹基金支出的结余,后者核算个人账户收入扣除个人账户支出后的滚存结余;收到的基金收入应当分别计入两个账户中,区分统筹基金利息收入和个人账户基金利息收入,作为二级科目分别核算;(2)分别核算两个账户的相关支出。分别设置统筹基金支出和个人账户基金支出两个一级科目,分别核算归属于两种性质基金的各项支出,通过这种独立的会计核算,使个人账户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真实数据都能通过会计报表准确、及时地反映出来,有利于从会计核算上先做实个人账户。
(四)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在收付实现制度体系下,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存在先天不足,既不利于基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内部构架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没有一套公开透明、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社保基金的长期有效运行将无从谈起,统一、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很难建立。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财政核算最终将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但国家财力从弱小到强大必然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这决定了从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之间不可能直接过渡,要有一个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作为过渡,相对应的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基础也不可能从收付实现制直接过渡到权责发生制,实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必然的选择。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前提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别核算。个人账户基金会计核算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统筹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主,仅仅对一些涉及政府资金流动的业务以及具有当期义务的未来支出现值实行收付实现制。
使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具有许多优点。第一,有利于对统筹基金的管理。在统筹基金中,一方面对一般单位缴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反映一般单位已缴、应缴、未缴保险费的实际情况,便于基金的征管;另一方面对政府的拨款和借款则以现金制进行核算,避免暴露政府社保基金多年存在的“隐形负债”问题,减少政府对新制度实施的行政干预,降低改革的阻力。第二,有利于对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用权责发生制对个人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可以反映个人账户实际应收、应付情况,使挪用基金不能在会计记录上钻空子,有利于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总之,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可以真实地反映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基金管理。
(五)建立社保基金会计信息外部独立审计制度。强化社保基金会计信息独立审计制度,可以提高所披露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信息质量。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注册会计师的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决定。建立一个审计委员会,专门负责安排对社保基金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由它来决定选聘哪家会计事务所。当CPA在对社保基金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存在与管理机构不同的意见时,可以诉诸审计委员会。这样不仅可以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还能及时了解到管理者对审计工作的配合情况;二是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基金以及责任保险制度,以使CPA免除后顾之忧,有利于他们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吕佶舜,.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问题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16.9.
社保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就是对其支出的追踪问效,是政府支出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内在要求。开展社保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是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杠杆,也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实际需要。
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门应该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进行评价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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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绩效。现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国家主体性,国家承担着主要的角色,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机器对社会保障系统进行规划、组织和管理,以求在最大范围内有效地降低乃至消除社会成员的各种生存危机,抑制、化解他们的倾向和行为,进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从而维护特定阶级的政治统治。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保障具有一定的阶级属性,是统治阶级用来治理国家、维护统治的有效工具和武器。
2
经济绩效。社会保障的经济绩效主要体现在经济调节、促进增长和劳动保护三个方面,即社会保障具有调节经济运行、平衡经济周期的作用;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有助于提高国民储蓄率,其固有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性等特点,决定了社会保障资金理应而且必然成为一个长期稳定的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社会保障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3
社会绩效。社会保障是一种安全制度。从宏观上看,是以政府干预来消除市场失灵所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以保证社会协调、稳定及良好运行和发展;在微观上是为社会的全体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护,以确保社会成员不因遇到暂时或永久的困难而陷入无援的境地,有助于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心理上产生安全感,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的安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服务功能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社会保障机构承担了企业不愿承担也无力承担的社会事务工作,如为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第二,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机构在提供收入给付的同时,还给予日常护理、家庭照顾等多种形式的福利服务。并致力于“造血”功能,提供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等服务;第三,社会保障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基础性医疗等公共卫生保健服务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三重绩效决定了社会保障评价要从这三重绩效分析着手,以此构造具体的指标体系,实施多种社会保障管理方式促进政府三重绩效的实施,在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中要将管理方式指标具体化,管理方式也称为治理工具,是政府实现其政府绩效的手段。在社会保障中,管理方式如社会保险费强制型征缴、养老保险由现收现付转向基金制、为降低医疗费用实施政府采购等,这些治理工具产生了什么绩效、公众的满意度如何?都是我们在评价中需要得出的答案。
社保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
社会保障绩效表现为政治、社会与经济三者的统一,对绩效评价指标站在政府、企业与个人不同的角度,人们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难达成共识,这使得社保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过程,也可能是一个政治过程,而这又与权力配置的基本制度相关。社会保障是政府与企业或个人通过社会契约产生的,其职能是平抑企业畸轻畸重的社会负担,将企业保险变为社会保险,通过社会保障再分配,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存权、工作权与健康权。社会保障管理方式主要是政府实现其管理职能的手段和方法,通过管理方式将社会保障管理目标变为现实。由此,从技术上完善社会保障绩效评估,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上完善社会保障绩效评价。社会保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一)体现出整体实力。围绕逐步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可持续、严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要求,作为社会保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起来,结合这四方面的要求,将客观存在和相互联系的社会保障现象的若干指标,科学地加以分类和组合形成指标体系,反映县级社会保障的整体实力与发展状况。
(二)体现出社会效果。按照社会保障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功能,侧重于社会保障效果评价,即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后的社会反响、企业和公民的参与程度、社会保障投入与产出等,使社会保障活动绩效通过社会实践表现出来。
(三)体现出服务效益。侧重于社会保障政府服务型要求,强调社会保障服务指标的功能设计,加大对社会保障受体的服务满意度考察,包括政策实施度、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两个确保”到位率、再就业岗位培训与就业信息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等。
(四)体现出民意。强化客观评估标准,社会保障具体政策的实施效果,要由社会公信来决定,由实际需要与社会效果判定,通过民情民意判定,政府的自我评价要遵循社会需求进行合理规制。
(五)体现出统一指标体系。要统一社会保障指标的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计算时间和空间范围,社会保障指标要与相应的财务指标、职能部门的统计指标具有统一性。
(六)体现简便可行。评估指标本身要有可操作性,在实际评估工作中,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统计信息资源,便于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的组合、筛选与加工,在评价中这些指标易于猎取、计算和理解。
社保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县级社会保障资金涉及面广,支出项目多,资金额度大,在评价考核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绩效时,应该采取定性和定量的考核方法和方式,考核评价投入人民比较关注的社会保障项目。
1
社会保险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分级负责、财政支持的保发放机制,健全基本养老金发放定期通报制度、重点监控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凡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市人民政府继续实行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纳入市、区政府一级绩效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奖惩机制和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市、区分担机制。各区要切实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领导,要根据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扩面征缴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地方都不得以不参保、不缴费或减免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条件。
四、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个人账户规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全市参保企业与单位分别以本企业、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与单位为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20%。参保企业与单位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6年、2007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2008年至2010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80%、9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从2011年起,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基金,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2006年个人账户按3%的规模做实,以后按照省统一部署逐步提高做实规模。
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征缴制度,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把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作为重要监察内容,对拒不参保缴费、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恶意欠费的企业,要依法处理;要加大欠费的督查、追缴和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税务和财政部门等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扩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照国家及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为逐步实现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省统一制度并轨,促进我市企业和单位及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凡按照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及其职工,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时间统一规定为1996年1月1日。
(二)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三)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详见附表)。
(四)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退职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调节金标准为:2006年度退休人员为10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休人员逐年降低1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2006年度退职人员调节金标准为5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职人员逐年降低5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职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
(五)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实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新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与原计发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待遇低于原办法的待遇标准,按照原办法的待遇标准予以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待遇高于原办法的待遇标准,在按照原办法计发的待遇标准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2006年度至2010年度分别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的30%、50%、70%、80%、90%。2011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计发不再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的规定,统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新办法执行。
(六)参保人员在本办法实施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如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时间,延长缴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七、严格执行国家退休审批政策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退休审批政策,切实加强对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主动接受社会与职工的监督,杜绝违规审批现象的发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完善退休审批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退休审批条件及程序,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凡是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须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申报、公示,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方可退休。
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省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政策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
九、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抓紧做好市级统筹的相关工作,为参加省级统筹创造条件。要以实施本意见为契机,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社会保险先行纳入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对各远城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业务指导,加快金保工程实施步伐,逐步实现全市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统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扩面和确保发放工作中的责任,严格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十、发展企业年金
发展企业年金,对于提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并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运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年金的政策宣传及实施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制订和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企业年金方案报备和基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运作,确保基金安全。
十一、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要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卫生、文化、城建、国土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制定完善为退休人员服务的优惠政策。具备条件的,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综合系列服务。
十二、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要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我市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夏津县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21年收入预算表
四、2021年支出预算表
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夏津县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2019年5月份,夏津县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现有在编人员44人,其中事业编制41名。公益岗11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参与拟定全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执行。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维护与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城市规划区内有关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建设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城区园林绿化科研攻关、科技成果鉴定的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管理指导全县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评选工作;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广场(景区、公园)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城区小型绿地、环卫、公园设施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小型急需或临时性建设任务。
(六)负责辖区的道路保洁;负责辖区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转运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统一管理、清运、转运;负责辖区公厕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夏津县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为 463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34.34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为 4634.34 万元,其中:
1、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350.94 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7.57 %;项目支出 4283.40 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92 .43%。
2、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78.1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 0 万元,农林水支出(类) 1810.27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634.3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34.3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34.3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54.84 万元;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类) 45.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预算 4634.34 万元,比上年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增长12.20 %,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资金紧张,加上疫情期间,有一些项目未进行实施,今年一些项目需要实施,所以预算收入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科目)为 4634.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78.12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去年资金紧张,加上疫情期间,一些项目未予实施,今年一些项目需要实施,所以支出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以及所属 个单位等机构的离退休工作人员支出。比上年增长12.07%,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人员增资。
(3)卫生与健康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医疗支出。
2、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经济科目)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 350.94 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350.94 万元,包括:
(1) 人员支出 337.66 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 日常公用支出 13.28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含: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等。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0 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相应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0 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共含事业单位 1家,为 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上述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共计2778.12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5 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预计0个团组,共计 人。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数:购置数0 辆,保有数0 辆。
3、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及人员:预计5批次,共计39人。
2021年公务接待费 0.15 万元,比2020年增加0.15万元,因2020年疫情期间,项目减少,无公务接待。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09辆;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 (台、件、套),总价值 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件、套),总价值 0 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财政拨款项目共 7 个,涉及财政拨款 4283.40 万元。其中1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 出: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 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 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 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 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 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 的补助(项)支出: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研究,以克服传统预算管理体制固有的弊端,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促进有限的财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促进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以及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项目支出应当严格控制。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 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制年度预算
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为基本原则,科学编制年度综合预算。收入预算安排符合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市本级实际情况,支出预算紧紧围绕当地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根据当年可用财力测算情况,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标准、专项支出按财力”的原则确定。具体表现在: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进一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预算编制报告中包括上年度预算执行、本年度预算安排、政府债务、转移支付等情况。三是按照国家全面推进预算公开的要求,除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做好预算公开。四是预算编制工作中收入支出预算和执行财政政策情况,要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一是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健全管理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理念。
二是重点关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应用,构建良性循环。2013年绩效再评价结果和重点评价情况已在预算编制、政策评价、支出管理等环节进行了应用,做到既做“加法”,又做“减法”。对于评价较好的项目,结合发展需要在2014年度预算安排时建议适当增加项目资金;对于评价一般的项目,不再增加预算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此外,将评价结果应用上升到政策评价层面,针对绩效评价反映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乘数效应。通过树立结果应用导向,使绩效评价不再流于形式,同时通过结果应用推进绩效管理,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互相借力的良性循环。
3.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预算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让公共支出透明运行,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首先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公开内容要逐步丰富和细化,应涵盖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管理和预算公开。其次要细化分类,要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容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公开,明细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要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公开,形成“倒逼”机制,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随着部门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面推广,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也将越来越科学、合理。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自身管理,重视预算管理对单位的重要作用,采取积极合理的办法提高单位预算编制的质量,提高预算执行的可行性,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真正让预算管理发挥实效,更好的为社会和人民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积聚强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吕孝侠.关于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8(05).
关键词:预算绩效管理 工作 思考
近年来,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财预[2011]433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财预[2013]53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顶层制度设计。自治区财政厅也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规划,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对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隆德县财政局做为国家级贫困县,地处宁夏最南端,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637万元,仅占全年总收入的5%,主要依靠自治区转移支付补助过日子,面对财力十分困难局面,如何去珍惜财政的每一分钱,使其切实发挥 “四辆拨千金”的作用,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则是必由之路,只有从绩效管理中节约资金、从绩效管理中去科学理财,才能使基层政府用更少的钱,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基层政府更加务实、高效。由于绩效管理对于基层财政部门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从认识侧面和实施侧面都处于摸索阶段,需深思、探讨和交流学习,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基层财政部门如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参考意见:
1.提高认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
隆德县财政局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收入少,争取的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近年来,各部门对争项目争资金已形成共识,争取项目的力度逐年加大,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但 “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绩效管理意识差,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效益的发挥,甚至有些项目由于缺乏前期可行性论证,致使项目无法实施也时有发生,为此提高对绩效管理理念的认识是基层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前提。
2.领导重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保证
2013年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强调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试点范围扩大到各层级预算单位,建立完善约谈和问责制度;2014年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努力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自治区主要领导也亲自关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今年就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作出了部署安排,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3.建立制度是预算绩效管理重点
总体来说,我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制度建设与全区兄弟市县相比相对滞后,试点范围较小,与自治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差距很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虽已列入我县当前和今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制度建立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到位仍是突出问题。今年我县在成立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隆德县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隆德县部门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的同时细化了评分标准,采用了百分制和加减分制相结合的评分方法,优先选择了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2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在此基础上初步探索上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和部门财政资金综合绩效管理试点,意在通过试点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融会贯通,组成预算管理有机整体,逐步去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4.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
针对这几年我县项目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少部分项目效益低下的现状原因分析,主要是部分项目在前期设计中没有确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设计缺乏科学性、条件设计不够合理,可研论证不够扎实,只是按自治区项目申报计划申报项目,致使部分项目资金到位后难以实施或者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从而发生超概算,造成资金难以发挥预期效益。另外,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缺位现象也较明显,财政部门只对项目资金支付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把关,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单位项目管理情况对接不够及时到位,很难实现以项目资金为主线,把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财政部门也很难做到“到位不越位、履责不缺位、磋商有依据”的理想效果。为此基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把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做为项目绩效评价的关键环节抓好落实。
5.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和今后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县部门单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于缺少必要的绩效评价和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在专项审计检查时才暴露出来,多部门违犯同一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且后期整改难度大,要根治这一现象,就要求基层财政部门拓展管理思路,开展绩效评价,要针对各项目单位上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及项目实施后的自评报告,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及时进行反馈,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一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等方法杜绝其他部门类同问题再次发生,也可作为对部门单位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通过上下反馈,信息沟通,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也为以后安排项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供了有力依据。
6.各部门协调配合是绩效管理的必要条件
由于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由各项目单位负责实施,要进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仅靠财政部门单方面是完不成的,俗话说“孤掌难鸣”,且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要求部门力争实现的。预算绩效计划也需要详细说明为达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这些全部需要部门单位配合完成,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批复,并通过绩效评价认真分析研究,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为此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只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深入,才能使可用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发挥财政资金“四辆拨千斤”的作用。
7.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由于绩效预算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近年来由于基层财政部门人员相对较少,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财政干部业务量逐年增大,尤其是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补充人员又少,人员年龄偏大已成为基层财政部门普通存在的问题。加之基层财政部门从事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对绩效管理认识到位人员更是微乎其微,基层财政部门要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首先要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及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基层政府尤其是财政干部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学习及“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多渠道引入专家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同时诚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促使基层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步入规范化、才能使基层财政部门制定的评价指标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评价结果具有客观性、公正性。
8.狠抓落实,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