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1 17:12:2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从业务流程上看,在受理阶段,首先要识别风险。主要侧重于定性分析,要对客户的发展程度有充分的了解;要熟知国家的产业政策以及对客户的影响;要知道金融系统对客户的风险认可度,即信用评定等级。对于风险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客户,在受理阶段就要予以淘汰。
对于初审合格的客户,根据企业提供的必要资料进行分析,为进入调查阶段作好充分准备,哪些方面需要重点调查要做好记录、列好清单。通过对客户高层管理人员品格、素质、能力和财务因素的调查,进行量化打分,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有家企业通过我公司的调查,无论是所属行业、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市场前景还是财务指标方面都比较好,但考虑到可能会出现“敢借、敢贷、敢不还”的道德风险,公司制定了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房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的风险防范措施。再如我公司有个客户是生产钢丝绳的企业,通过调查打分认为该客户各方面都符合贷款要求,但其资金有“体外循环”的问题,据此,公司制定了一套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即每月据其用电量的多少来核定产量,要求其依据产量来制定每个月的还款计划。这两笔担保业务均已还贷,效果很好。
此外,在防范风险方面还应做到几多:
多看。车间、办公室、食堂、厕所都要看,看管理到不到位,看工人的工作态度、工人的工作环境、看采购部门、销售部门是否无事可做;看凭证、看账薄、看报表、看银行对账单、看财务人员的行为状态。
多问。要问该企业领导,也要问企业管理人员、工人,问一个工人还不够,要多问几个工人才能了解到企业的真实情况;要第一时间问不同的财会人员及该企业的上游企业,也要问该企业的下游企业;还要问企业周围的群众。
多跑。对于企业准备用机器设备做抵押的,要跑工商局了解是否已被抵押;对于准备用交通工具作抵押的,要跑车辆管理所,了解实际产权情况,了解是否已有抵押;对于准备用房产作抵押物的要跑房管所,甄别产权情况;对抵押物的发票价格有疑问的,要跑销售单位,以便掌握真实的价格。
多请教。对不熟悉的东西要多请教专业人士。前不久我公司调查了一个漂染行业的客户,该客户要用机器设备作反担保抵押,并且已经评估机构评估,但我公司发现,该企业的设备是老厂改制过来的通用设备,且已改制一年多了,评估机构不但没有计算折旧,还评估增值了。后来通过咨询专家,认为其中有重大不实。最后我公司要求该企业用新买的设备作抵押,同时降低了担保额度,并缩短了担保期限。
在担保期间要控制风险、化解风险。化解风险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控制风险是个动态过程,要在首次检查、例行检查、重点检查中发现风险、化解风险、控制风险;要在客户报送财务报表时,分析、比较已有资料,发现、化解、控制风险。要有效地控制风险,就要有一套科学化、程序化、量化的预警系统,控制风险、化解风险是最难的一项工作,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要共同联动。也需要担保机构的领导层和专业人员参与,是整个系统的协同运作,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代偿损失,危及担保机构的生存。
【关键词】社会保险;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将扶持小微企业作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充分肯定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生力军的作用,必须全力保障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然而小微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方面需求和其他行业仍有较大差距,进一步做好对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服务十分重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小微企业核心管理工作,能激发员工热情,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与进步。社会保险工作也是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组成,对人力资源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处理好员工社会保险事宜不仅能稳定人才队伍军心,还能推动小微企业人才发展。为促进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更加有效地推进,实际工作中应该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并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人实际工作中应该重视社会保险的作用,并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
一、社会保险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受到多方面影响,其中社会保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稳定人才队伍“军心”,解除人才后顾之忧
就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来看,社会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支付计划,是企业人才队伍在劳动期间创造的,退休之后能取得的报酬。小微企业为留住人才,采用工资奖励制度,加大社会保险缴费额度,让员工在退休后得到更多的养老金。这样既有利于留住人才,还能确保员工安心工作,解除他们发展的后顾之忧,建立稳定的人才资源队伍,促进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减少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良好的社会保险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留下人才,变相为小微企业降低了因人才流失或者更替而带来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与此同时,小微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还能够帮助企业员工抵御生活、工作不可控风险,也就为小微企业提升了抵御员工风险的能力。
(三)推动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和公平化
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处于主体地位,并且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完善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能预防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社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推动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和公平化进行。
(四)激励员工并提高劳动生产率
社会保险是企业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是企业激励员工的重要方式之一。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应该将企业的福利薪酬与职工具体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全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消除他们的焦虑和不满因素,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同时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员工更具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挥社会保险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作用的对策
尽管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思想认识不足,专业人才队伍缺乏、社会保险缺乏长远规划等。为应对这些问题,今后应该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推动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规范化,使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一)小微企业要提高对社会保险的重视程度
要想激发员工热情,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人力资源管理中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为员工缴纳足够的社会保险金,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从而尊重和满足员工需求,吸引更多员工为企业做贡献,推动企业发展和进步。
(二)小微企业管理者要强化社会保险缴纳中的激励机制
为留住优秀员工,让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年薪制、分红送股等形式,更好激发员工热情。企业可以将社会保险与个人劳动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工作岗位、当地薪资水平、具体职位、不同行业等情况,设置具有吸引力的保险和福利计划,达到激励和留住员工的目的,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小微企业要提高自身社会保险服务水平
小微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制度,多为广大员工着想,维护员工切身利益。要提高社会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社保基金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缴费结算,促进服务水平提高,为员工建立有激励因素在内的保险方案,维护广大员工的利益。
(四)小微企业要营造社会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利用自身多种渠道和形式,让员工对社会保险有更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要求。提高员工的思想重视程度,熟悉社会保险相关制度,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便利。
(五)健全和完善其它相关工作
推行社会保险是一种趋势,民营小微企业应该建立灵活的社会保险制度,考虑企业性质、实力等情况,维护广大员工切身利益。强化机构管理,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和咨询服务,减少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成本,并健全管理制度,减少违法违纪现象,促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规范化进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具有重要作用。实际工作中应该重视该项工作,积极采取完善对策,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其在民营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的热情,使他们为企业做出更大贡献,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及核心竞争力提高。
【参考文献】
[1]刘军来.谈谈民营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社会保险重要性[J].财经界,2014(6),278.
[2]许诺.社会保险对民营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2)上,183.
一、红桥区小微企业参保特点
1.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缴费网络逐步形成。近三年来,辖区大中型企业数量逐年减少,其缴费人数呈同比下降趋势。小微企业在新增单位中已占60%以上,小微企业缴费人数同比也不断增长,在总体缴费人数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加。2.参保人数相对较少。小微企业大多由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下岗再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组成,其规模小、资金少、人员少,相当比例的小微企业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下。近三年,50人以下的单位已占到全区用人单位总数的67%左右。3.缴费基数较低。小微企业的缴费基数多为最低缴费标准,普遍低于大中型企业的平均缴费基数。4.小微企业用工形式灵活。既有比较“正式”的合同工,也有临时工,其参保的变数较大,影响持续稳定参保。
二、小微企业参保的问题分析
通过对辖区小微企业进行核查,结合实际工作,目前全区小微企业参保存在以下问题:1.参保意识差,参保意愿参差不齐。在创业初期,小微企业把生产经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法律意识淡薄,忽视社会保险。小微企业尤其对养老保险参保意愿不强,认为养老保险缴费难度高,且退休后才可以享受,所以采取各种方法缓缴、少缴甚至不缴。另外,本区外地户籍的个体工商户较多,担心重复缴费和两地社保的衔接问题,参保意愿不强。除了小微企业法人自身原因外,社保政策不健全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也是造成该问题的原因之一。一方面,目前的社保政策尚未完全满足用人单位多元化的参保需求,有些社保政策有待简化,相关细则性规定需要强化。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财务、人力等制度多有待完善,其社保经办人员多为兼职,直接导致参保工作没有持续、稳定的人力保证。2.受参保缴费能力限制,参保不规范。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经营成本不断攀升,辖区小微企业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其月均工资收入大多低于缴费基数下限。小微企业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参保缴费,其参保负担也相对沉重,这导致参保不规范的问题多有发生。3.对员工参保区别对待,存在不全员参保现象。小微企业倾向于给高层管理等核心人员、工作岗位较为固定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大多不给农籍职工、外地员工、流动性较强的员工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该问题的造成既有企业内部原因,也有员工自身的原因。一是部分员工重视眼前利益,认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太长,倾向于跟企业签订以现金换社保的协议;二是小微企业中的大部分员工流动性较强,认为社会保险转移和接续过于繁琐,其中,短期务工的外省市员工还担心待遇享受问题;三是一些员工生活困难,参保缴费压力大,续接缴费能力不足。还有些员工因担心被辞退不敢向企业提出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小微企业参保中存在的问题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其致因也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以及采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参保。
三、促进小微企业参保的策略建议
(一)完善社保政策,建立健全细则规定。一是适当降低缴费门槛,使更多小微企业能够顺利参保。降低小微企业缴费金额,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待遇体系,对其中收入低、负担重的参保人员尝试推行“低缴费,低待遇”。二是对经营状况特别困难的小微企业尝试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适当延长对小微企业参保的优惠,促进小微企业主动参保。
(二)推进落实流程优化,提高经办效率。流程优化对社保经办进行整合和改进,有利于减少人工操作,丰富智能信息化参保缴费手段,提高手续办理的便捷程度,满足小微企业的参保需求。
(三)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形成服务管理合力。加强部门联动,要形成“闭合回路”,实现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全面互动,实现“无缝式”对接、“一站式”连接。加强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动,将小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核验相关证件、资质的必要条件。另外,加强和公安户籍、教育、房管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加强社保与积分落户、子女上学、买房购车等的衔接,使参加社会保险成为能够享受城市资源和服务设施的门槛条件。
(四)发挥街道社区资源,探索社保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划范围作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基础,充分发挥现有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基层人员的服务管理职能,建立逐层服务、逐层管理、逐层负责、逐层推动、逐层反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网格在社保分中心和用工单位之间的“桥梁”作用,一方面向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传达社保政策、宣传社保知识,促使其主动足额参保;另一方面,掌握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用人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诉求和需要,向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情况。
(五)加强社会公关宣传,提高小微企业对社保的认知度。一是进行多平台、多渠道的社保知识宣传;二是强化正面信息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公布社保工作动向,用官方信息填充公共信息空间,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并对谣言等负面新闻,及时开展辟谣、解释等工作;三是加强社会互动。成立社保志愿者协会,吸纳高等院校学生等群体参与,作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社会的延伸,深入社区、小微企业协助社保机构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材料发放、知识讲座等志愿活动。
关键词:小微企业 服务水平 县域金融服务 路径 探究
一、分析县域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的现状
(一)全面分析县域小微企业经济发展对县域金融服务的要求
1、发展小微企业需要投资很多资金
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最严峻的形式是融资。一方面发展小微企业逐步对资金需求的规模。由于县域资金外流情况十分严重,从而大大降低了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很多县域小微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融资要求都未得到满足;另一方面,由于是集中利用县域资金,金融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更偏向于优势产业和大型产业,实行集中资金投放,造成长期发展小微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也没有办法得到切实的满足。
2、多元化发展小微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第一,发展小微企业对县域金融综合服务质量的要求。当前,还是以银行类型的金融机构为县域金融的核心竞争市场,像保险类型、证券类型以及基金投资等类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并没有得到高速的发展,用于投融资的金融类型非常少。由于小微企业具有低投资回报率、高风险和规模小的特点,类似担保和保险的金融服务大多不愿意提供给县域小微企业所需要的金融服务。没有设置专业的用来评级资信的机构对那些资金需求大的县域小微企业实施信用评估,同时也没有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做支持担保,这些情况都使得县域小微企业在融资需求上面临更大挑战。
第二,小微企业发展对新的金融产品的要求。当前,与那些发展较快的金融环境相比,县域区的金融市场的发展规模还是比较小,服务机构不完善,金融产品单一等情况非常明显。金融服务体系的单一性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大范围、多样化的服务要求,同时也使得县域小微企业无法通过组合金融产品来预防金融经营风险。
(二)分析县域金融服务供给状况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构成状况
正规的金融服务机构是指在县域区,以保险类和银行类为核心,正规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是创办县域金融服务标准的立足点。县域金融服务扶持小微企业进步的主要形式是,依靠像银行一样的金融机构来实行。非正规金融组织指某些金融组织提供非法服务,主要包括地下钱庄以及民间借贷等金融服务机构。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进步,尤其是小微企业经济的进步有非常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我国建立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县域金融服务供给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县域金融服务的深入改革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很大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县域金融服务体系,除了传统金融服务之外,一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单位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也日益兴起。自从出现了这些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大大推动了县域金融的进步和发展。县域金融正逐渐在扩大资金投入规模,大幅度增加了总量。县域金融的快速发展大大推动了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随着县域金融服务市场的日益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上促进了我国县域金融服务方式的改进和产品创新。现阶段,有一部分县域地区通过长时间的探索成功探索出了一种新型的担保贷款的手段,总结出了应收票据质押贷款和存货质押贷款等形式,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进行贷款的难度。
二、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缺陷及原因
(一)缺少健全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由于发展小微企业的水平很低,与龙头企业和大型企业比较,资本回收率很低,因此,将金融业务推动到县域区,并共同建设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缺乏工作积极性和执行力。第一,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支持没有办法满足小微企业发展对大量资金的需求。由于银行贷款转移了审批权,在县域贷款方面更倾向与大型企业和优势企业,不断减少了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第二,地区性的金融服务机构的规模很小并且分布不均,很难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作用。
(二)金融产品创新不充足,结构不健全
现阶段,由于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存在缺乏良好的贷款担保和贷款抵押物的情况,尽管部分金融机构也实行一些满足小微企业对融资需求的产品,但是这些金融产品在利率贷款,最小限额,还款时间等诸多方面还不能达到小微企业对多元化、多样化进攻产品的要求。与此同时,由于县域金融服务没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金融服务机构也没有创新金融产品兴趣和内在动力,从而导致创新金融产品不足,甚至有些成熟的金融产品因品牌和地区限制也没能成功在县域地区进行推广。
(三)银行贷款上移审批权增加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难度
随着银行贷款上移了审批权和体制的改革,县域金融服务正慢慢转移到金融服务发达的城市地区,此外,由于考虑到经济效益性和安全性,县域银行开始上交支行的贷款审批权。各县级以下的营业点都只操作简单的存款业务和转款等业务,存在非常小的贷款权限,大部分县级以下的营业点都只有调查贷款情况的权力,并没有贷款审批权。对很多小微企业的贷款要求,必须得到省级以上的支行审批之后才可以有效实施,这也在一定限度上增加了贷款时间,使存续审批流程变得更为复杂,由于贷款存在终身责任制的特点,使得相关贷款贷款人不太愿意承担贷款金融投资风险,这些情况都在无形之中加大了小微企业发展实行银行贷款的难度。
三、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的对策
(一)明确县域商业银行的作用
发展小微企业在资金上的要求为县域银行获取盈利和发放贷款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县域商业银行要全面掌握县域小微企业发展在资金上的需求这一良好动机,逐渐完善自身金融结构体系,使县域银行信贷政策更倾斜于发展县域小微企业。银行能通过自身营业点和资金上的优势,给县域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体系,积极投身到县域金融体系建设中来,尽可能的项县域地区尤其是小微企业推行更具有综合性和多元化的贷款政策。
(二)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产品供给结构
县域金融服务机构要扩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范围,不但要提供便捷的贷款业务支持,还要根据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要求,为小微企业开发和研制更为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比如理财、结算、咨询和保险等服务。为了更好的解决县域金融营业网点存在的问题,还能像县域小微企业实施手机银行、网络银行以及电话银行等金融服务,此外,很能够不断推广县域小微企业期货和保险等衍生金融服务产品,进而使小微企业更好的避免信贷风险和生产风险。
(三)发展县域小微企业的保险服务
要想不断完善县域小微企业的保险服务体系,为发展小微企业经济提供更丰富的金融服务路径,首先,国家政府部门应该投资组建具有政策性的保险服务机构,深入渗透到某些商业保险没有覆盖到的领域,同时给其他的保险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其次,积极鼓励现有保险服务机构实行县域小微企业商业保险业务,构建具有综合化和多样化的县域小微企业保险业务体系。
总而言之,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小微企业则国民经济的主体,小微企业经济的发展时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升级经济结构的重要支持,同时也推动城镇化建设和解决农民问题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程建国.助力小微企业走向发展的春天――“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题座谈会”发言摘录[J]. 中国金融,2012(14):86-92
[2]刘光溪,李东辉. 推动构建普惠金融体系 探索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的云南模式――云南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行动报告[J]. 时代金融,2014,02:240-243+245
[3]冯果,袁康. 走向金融深化与金融包容: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金融法的使命自觉与制度回应[J].法学评论,2014(02):69-81
[4]何文虎.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研究――以城市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为例[N].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04):66-74
[5]齐贵权,王立春,曹鲁峰. 发展普惠金融的可行性和路径选择――来自吉林阳光村镇银行的典型实践调查[J]. 银行家,2016(03):112-114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2011年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12年2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并明确指出,小微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社会保险概念
人才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更是现阶段我国众多小微企业能够立足的“命根子”。小微企业管理必须加强对人才管理的重视,使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源管理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其中社会保险的管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指国家有针对性地对因生、老、病、死、残、失业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劳动者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5个项目。我国法律规定原则上全体职工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要求企业和职工责任共担,企业的缴费率占职工工资总额的30%。这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影响重大。
三、社会保险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小微企业的运行离不开宏观环境,在目前中国宏观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也面临一定挑战。2016年5月份,“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为45.9,较上月下降0.3个点,降幅较上月扩大0.2个点,表明本月小微企业市场运行情况依旧不容乐观。小微企业要实现突破式发展关键要靠创新,而创新关键靠人才。小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相比,其在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引进方面最大的弊端就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往往一个员工的社保缴纳问题、一个小事故的赔付就能给一个小微企业带来致命打击,为了让小微企业能够长远发展,稳定人才队伍,让人才队伍安心搞创新,一心谋发展,小微企业管理者已经不能沿用旧有的管理模式,都必须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适宜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只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才能使企业中的人力、物力得到最充分的配置和利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企业才能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实现效益最大化。管理者必须立足实际面向未来,规范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解决小微企业人才队伍的“后顾之忧”。
(一)社会保险制度在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推广主要阻力分析
一是增加了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社会保险的实施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需要企业配备相应的人员管理企业员工的社保登记、缴纳、申报等,不仅增加了人力成本,增加了业务工作之外的政务负担,还增加了所运用的交通费、材料费等。就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社保配套制度不完善,办理点分散,服务不到位,程序复杂且缺乏规范化,给小微企业社保办理加大了费用浪费。二是小微企业缺乏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公平化。社会保险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在推行中,企业是作为政策对象存在的,在具体办理的过程中,相对与职工,人力资源管理者是处于主体地位的。不管是处于政策客体,还是程序主体,都会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公司条例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但是,由于社保政策的福利性及小微企业主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使得小微企业缴纳保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谎报、虚报等违规现象。三是小微企业没有制定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社会保险的全面推行对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民营中小企业存在自身无法弥合的弊端,如:自身发展规模较小,设备仪器不先进等原因,很难吸引高端技术人才,这也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但高水平人才队伍一般都具有长远的目光,理论知识水平较丰富,使得企业在吸纳高端人才的同时不得不多考虑一项因素。我国的企业保险制度进行过改革后,对其进行了统一明确的规定,一般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为员工工资总额的30%。这种比例的费率对大中型企业来说可能不需放在心上,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却是繁重的负担,使不少小微企业有心无力,无法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在上述因素的困扰下,一方面,小微企业必须吸收高端人才来促进自身发展;另一方面,迫于经济压力,吸引高端人才时面临着诸多实际的经济问题。
(二)社会保险制度在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分析
一是从根本上激励人才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任何企业都会制定一系列的激励制度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二激励一般会有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可以说是物质激励的重要方面,也是保障员工利益的最基本的措施。社会保险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二是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险可以提升人才队伍保健因素。社会保险制度关系着小微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利益。从员工自身方面来讲,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不但保障了员工利益,还能保证职工的安全生产没有后顾之忧,意识到企业生产效益与自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加大员工与企业的一体性,这将从根本上保证生产效率,不需要小微企业硬性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三是社会保险有利于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社会保险对企业用人各个方面进行了保障和规定,分散了企业承担的职工的工伤、生育等费用的支出,有些原先由企业支付的待遇转变为由保险基金支付,这将大大减轻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的负担,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大更长远的增长。
四、结束语
综上,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我国目前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来看,实施合理的社会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稳定小微企业人才队伍,解决高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为更好的完善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管理者应该做到:建立灵活的社保制度。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实力,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灵活的社保制度。强化机构管理,建立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小微企业提供社会保险咨询与服务。减少小微企业社会事务负担,降低小微企业人工管理成本。完善社保制度,减少社保“空子”,规避违规行为。
作者:郝蔚 单位:莱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145-03
一、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义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关系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而且将成为下一个更为重要的蓝海市场。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农行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资本充足率,缓解再融资压力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降低,有效地缓解了资本金压力。据调研,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普通公司类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100%,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50%,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此处指个人按揭贷款)处理将降低小微企业贷款50%的风险权重。假设上市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体一致,我们测算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下调将提高2011年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约0.9个百分点。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效的缓解了再融资压力。
(二)国家政策倾斜有助于提高银行息差
目前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国家政策的倾斜有助于提高银行息差。由于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议价能力较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资金偏紧环境下利率上浮更为明显。政策扶持下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增加,今年上市银行息差有望进一步超预期。
(三)降低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
货币政策宽松或紧张,小微企业首当其冲受到紧缩政策的影响。由于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低,对经济环境变化敏感,经济下行时期其贷款风险最容易爆发。如果不对中小微企业信贷实行差别化监管,资本金压力下银行首先会压缩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剧小微企业的倒闭风险,形成“经济恶化―小微企业不良率上升―压缩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困难加剧小微企业倒闭―经济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
(一)信息资源滞后
信息资源现为当前银行机构反响最突出的难题。银行在发放小企业贷款时,最需要了解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相关信息;但通过企业财务报表等常规途径来了解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显然比较困难,特别是搜集小企业非财务信息、以及参与民间融资等情况就更难。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立法滞后、信息共享困难、行业标准不一、监管主体分散,信息不对称,银行获取客户“软信息”难度较大。银行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企业的各种信息资源散落于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银行难以通过正常、稳定、统一的渠道,直接从政府相关部门获取借款企业的信息,从而制约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目前客观存在的企业信息难共享格局,根源在于部门利益。一些部门出于自身商业利益,或以维护商业秘密或涉及部门机密为由,不愿将拥有的、本属于公共资源的企业信息与其他部门、与银行共享,人为造成了企业信息的分割,造成了银行深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信息滞后。
(二)缺乏信心
实体经济的下行和民间融资“防火墙”的缺失,成为当前银行拓展小企业信贷的最大隐忧。从有关调研表明,当前银行机构在开展小企业信贷时最突出的困惑,除了对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难以把握外,企业参与民间融资行为的不可测及隐性风险也是银行的最大隐忧。近年来浙江辖内发生的一系列企业债务风险案例,其背后大多有民间高息融资存在,而且民间融资往往成为企业债务风险发生的导火索。由于借款者在信用行为上表现为“宁欠银行的款,不可欠高利贷的钱”,使银行在维护债权时面临诸多困难和不可测因素,进而在拓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时“如履薄冰”,顾忌甚多。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以来,因企业参与民间融资诱发的温州企业主跑路等风险事件,极大地损伤了地方信用基础,削弱了银企之间、企业之间的互信基础。
(三)担保问题
融资担保体系的不健全,抑制了小企业通过担保增信、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空间。目前浙江省信用担保机构成分复杂,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担保机构的规模总体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均较欠缺,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担保放大倍数偏小,担保资金运用效率偏低,信用担保机构的增信功能发挥不充分。受成本、担保放大倍数、费率等方面的约束,担保公司现行的商业模式难以持续,客观上诱致偏离主业、违规经营的现象。部分担保机构挂担保之名而不做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集资、高息放款等不正当业务,产生债务纠纷导致担保机构运营困难,对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管理漏洞
现行的银行信贷管理理念和模式滞后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主要表现在小企业信贷管理方式与一般企业贷款比较,无论是贷款方式还是还款方式,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在贷款方式方面,银行机构仍难以走出“抵押为本”的传统藩篱,难以适应转型升级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的现实需要。虽然不少银行已在积极探索信用贷款方式,但由于内部绩效考核的偏向以及尽职免责制度设计的滞后,即使上级行有授权,基层客户经理也不愿承担信用贷款可能带来的问责风险。过于依赖抵押担保、忽视第一还款来源的信贷理念,一方面将许多小企业挡在银行大门外,制约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客户经理的惰性,不利于银行信贷人员技术和水平的提高,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在还款方式方面,期限错配下的“整贷整还”“先还后贷”模式,既与小企业生产经营脱节,增加了企业流动性压力,又助长了民间高利贷。目前,银行对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1年,还款方式多为到期一次性还本,给小企业资金调度带来较大困难,部分小企业需提前较长时间筹集还款资金,从而错失最佳生产经营投资机会。而“先还后贷”的要求,增加了小企业融资的不确定性和到期流动性压力,甚至迫使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渠道高息借入转贷资金,既导致企业的财务成本上升,也间接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五)制度约束力不足
缺乏对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硬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地尚存在一定困难。在实施小企业金融服务与机构市场准入挂钩方面,还没有形成细化的、可操作的措施。在推动机构科学设定风险容忍度方面,既面临各家银行总行的考核激励机制设计问题,还面临监管部门监管评级等制度创新问题。在存贷比考核上,目前仅允许将专项金融债不纳入考核,对真正致力于小微企业的小法人机构激励不大,有待在制度上进一步探索、突破。二是缺乏一套科学的小企业金融服务评价体系。由于小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调整频繁,加之各家行(主要是大中型银行)实行内外两套标准,监管部门与银行机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评价的基础存在差异性,不同银行之间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可比性较弱。此外,由于缺乏统一的小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客观上弱化了对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督促力。
三、基层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对策和措施
(一)转变观念,提高小微金融重要性的认识
要消除对个体民营经济的所有制歧视,从“小微企业就是高风险”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充分认识小微金融是现代化金融机构的重点市场,更是成为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亮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小微企业符合申请条件,担保能够足值落实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积极转型,构建优化专业组织架构
一是根据农行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设立小微企业金融专营机构,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形成经营合力,打造一套前台抓营销,中台做产品制度保障,后台进行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的业务模式。二是实行有效配置资源,依托区域的产业构成、主导行业和特色经济,通过细分客户,塑造核心基本产品和行业特色产品,实现小微业务的统筹、协调与差异化发展。三是加强网点信息反馈功能。利用客户咨询、业务办理、客户维护等各种机会,主动收集和反馈网点小微客户的有效信息、大额资金变动情况。四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在小微企业授用信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应采用有区别于大中型企业的体系和数据标准,取消报表数据的采集或降低授用信过程中对财务报表数据的依赖程度,而重点采集“三表”、银行流水、销售采购合同及有效资产如专利等无形资产及相关重点指标作为判断企业经营和授信准入的主要依据,看重企业的实际经营资料及软信息,调查分析企业的风险类别及程度,综合各方面情况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匹配相应的贷款额度,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三)优化配置,建立小微金融资源保障体系
一是在信贷新增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力保障小微信贷的投入占比,计划单列,专项使用。优化各条线资源配置,优先保证小微信贷的增长。二是通过各种渠道选聘小微金融人才,根据小微信贷员的工作规范和说明,在招聘制度、人才晋升通道、授信方式、管理方式、工作方式、考核方式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建立完善独立专门的选人、用人、留人的标准和机制,不断充实和加强小微金融的关键岗位,优先满足小微条线的人员配置需求。三是建立小微信贷人员的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在持续降低全行利润费用率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小微金融发展所需要的财务等资源。
(四)营造优美环境,完善小微企业业务分区功能
基层行将营业部、市场、园区网点,以及其他小微客户资源较多、小微企业业务量较大的综合型网点作为小微企业业务重点发展网点,统一开展网点内部的功能分区。一是设立小微企业业务服务标识和指示牌,按业务发展要求设置小微企业服务专区;咨询引导区应设置小微企业业务填单台,并摆放本机构主要小微企业业务的填单示范样本,客户等候区及网点宣传处布置相应的小微企业业务宣传海报、产品手册或折页等资料;在挂墙式海报架、电视壁宣传小微企业业务;二是按照业务需求开设小微企业业务柜台(或对公综合柜),优先办理小微企业业务;优质小微企业客户和个人贵宾客户共享VIP柜台及理财室、贵宾室;三是自助服务区应配置小微企业业务自助机具、回单箱等小微企业业务专用设备。
(五)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银行竞争力
一是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设立相应的小微企业贷款营销指标,对营销人员发展小微企业贷款给予比大额贷款更为优厚的激励,充分调动小微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完善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机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季度业务综合营销竞赛方案,对小微企业结算账户开立、企业网银、现金管理、对公理财、贷款投放等标准化产品实行产品计价。同时,对标杆网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指标权重的60%;对重点推进网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指标权重的40%,通过考核机制激发网点营销小微企业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建立符合小微信贷业务的银行文化体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升银行竞争力。
(六)创新特色服务,推动产品营销和服务
一是立足于区域资源,依托其特色的产业集群,在还款方式、担保方式、服务机制等多方面大胆创新,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和风险防控手段,开展批量集群式营销,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实现小微企业的批量化营销。同时不断优化资产抵押、质押、第三方企业保证、企业联保、组合担保、商业用房按揭融资业务在内的多样化担保方式,辅以软性约束条件,弥补完全抵押授信方式的发展限制,提高专业化能力,充分满足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资源禀赋行业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在小微产品及业务流程方面加大扶持及创新力度,其中在利率及期限均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做到三至五年循环使用;在额度方面,专项成立小微企业额度,给予小微业务开展很大的支持;在产品方面,积极推广循环贷系列创新产品,真正解决小微企业续贷难的诸多问题。三是强化网点小微产品销售功能。大力营销存款类、账户类、投资理财类、现金管理类等对公产品,重点向小微客户宣传推介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融资、理财产品质押贷款和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等产品,进一步加强公私联动营销,本外币联动营销,负债、资产和中间业务联动营销。四是根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少、频、急”的特点,对小额贷款户和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深入优化简化授信流程和审批环节,适当调整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使之与客户经营周期更匹配,使融资成本更低,由单纯提供融资服务转向提供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打包服务,从而实现银企“双赢”。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是当前商业银行响应国家政策和实现经济效益的战略选择。由于小微企业信贷违约事件频发,商业银行亟需有效手段控制业务风险。本文从信用保证保险视角,针对目前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利用信用保证保险手段化解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并提出深化银保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
小微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生力军,对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创业创新、培植发展动力、解决就业难题、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初,中国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首次提出“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三个不低于”目标,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形势下,为小微企业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不仅是商业银行实现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必要途径,也是响应国家相关方针政策、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5年三季度,我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6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0.4%。与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持续增长相对应的是,随着近期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加剧,贷款质量呈恶化趋势。以广东地区为例,2015年三季度,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增量占全部企业不良贷款增量的89.3%[1]。尽管银监部门要求商业银行适度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但从一些地区的数据来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已远远超过了5%的容忍度[2]。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攀升将进一步使商业银行的利润率、资本回报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等一系列关键财务指标趋于恶化,从而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如何在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的同时,防范、化解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我国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特点及管理手段
(一)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特点1.经营风险较高,抗风险能力差。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仍处于初创期和幼稚期,尚未形成完备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化程度低,产品品类单一,技术水平不高,当自然环境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时,往往面临着较高的经营风险。特别是近年来全球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对许多小微企业造成重创,破产、倒闭潮“、跑路”门此起彼伏。2.管理水平低下,财务制度欠缺。我国小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以家族式、小作坊式管理为主要形式。企业往往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在家长式管理下,财务会计人员的中立性难以有效保持,财务信息客观真实性差,缺乏透明度。为了获得融资,企业甚至提供虚假财务数据,隐瞒真实融资用途。因此,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真实掌握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3.可抵押资产缺乏,增信手段不足。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基本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为主,并且对抵押担保品类型、变现能力等要求严格。小微企业大多采取租赁或者承包方式经营,缺乏独立自主、证照齐全的土地、厂房、商业用房、住宅等符合银行标准的可抵押固定资产,因此大多数小微企业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的授信要求。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小微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从而难以获得正规担保机构的支持,或者担保成本远超出自身可承受范围。4.企业主信用意识差,道德风险较高。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失信惩戒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而能够提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商业信用评级机构也同样缺乏。企业主违约成本低,信用意识淡薄,恶意拖欠甚至逃债跑路思想严重。一旦发生债务违约,商业银行要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而往往收效甚微。
(二)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常用控制手段1.融资担保。信用等级低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羁绊,因此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运而生,在本世纪的前十年,年均增长率达51%。但从近些年来看,融资担保方式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银担”合作正在逐渐降温。首先,我国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资质参差不齐,大部分担保公司整体规模较小、股东实力较弱,出资分散,抗风险能力同样不足。其次,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制度仍不健全,担保公司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不规范、风险识别控制能力弱,以及违规操作、过度参与非担保业务等问题,如参与民间借贷,投资房地产、矿产等高风险项目,以获得高额回报。由于上述原因,担保机构资金流动性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一旦面临担保代偿,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2.互联互保。所谓互联互保,即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抱团取暖”,当其中一家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联合体其他成员共同承担连带担保。由于可以省去担保费、操作简便、交易成本低,该方式曾赢得大多数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的青睐。然而,随着互联互保链条的不断延伸,风险也在逐渐累积,尤其是在宏观经济下行趋势下,一旦链条上的其中一个环节风险爆发“,抱团取暖”就会变成“火烧连营”,风险将呈多米诺效应在关联企业间传导而引发灾难[3]。从2010年开始,在东部沿海省份,因互联互保链条断裂而引起的小微企业倒闭潮时有发生。3.动产质押。针对商业银行广泛采用的不动产抵押贷款不能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现状,一些商业银行在2006年开始在个别地区试水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所谓动产质押,即小微企业以自有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机动车等作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在质押期内,质押物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出质的原材料仍可以用于生产流转,不影响正常经营[4]。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动产质押登记系统,标准化的物流仓储服务机构较为稀缺,因此,动产“二次质押”骗贷行为层出不穷,商业银行的受偿权利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还需要独自承担动产评估、监管风险,制约了动产质押融资的发展。4.供应链融资。供应链融资是指商业银行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以上下游贸易背景为基础,通过整合、控制供应链上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实现以自偿性资金回款作为授信还款来源的一种融资模式。例如平安银行于2006年推出的“N-1-N供应链金融”、民生银行的“商贷通”、中国银行的融信达、融易达等产品均属于供应链融资模式。但在实务中发现,大多数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并不具有商业银行理想中的雄厚实力,仅凭自身条件仍难以获得银行对上下游的授信支持,银行还需要借助其他的风险管理工具来进一步化解风险。
二、保险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途径
(一)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是承保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风险的一种保险。从法律关系主体看,贷款保证保险具有三方当事人,其中《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为投保人,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商业银行为被保险人,三者关系如图1所示。从保险责任上看,当借款人未能按照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保障银行的放贷资金安全。因此,贷款保证保险是一种具有担保责任性质的保险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可以实现为借款人增信,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我国保险公司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住房按揭、机动车购置等消费类信贷保证保险为主要形式[5-6]。但由于早期保险公司条款设计欠合理,风控手段较为薄弱,借款人道德风险激增,骗贷、骗保、拖欠等恶意行为不断发生,到本世纪初,各保险公司陆续叫停了此类业务。直至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贷款保证保险才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同年7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三水地区与当地政府、农信社试点开办了全国首个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同年9月,宁波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推出,当年即实现承保小微企业贷款7527万元。从这些试点经验来看,虽然贷款保证保险具有第三方担保的性质,但与常规担保业务相比,具有以下两点显著差异:一是借款人并不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仅需支付相当于借款金额2%左右的保险费,借款人总体融资成本不高于社会平均融资成本,借款人能够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以比较合理的成本、较为便捷的手续获得银行贷款;二是保险公司吸取早期在车贷险业务上的教训,贷款保证保险并不承保全额贷款,而是坚持与银行风险共担(如3:7)。由于银行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也促使银行不得不注重客户的自身还款能力,于是实现了信贷风险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两家金融机构共同监管,从而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
(二)贷款信用保险在贷款保证保险中,小微企业是投保人,商业银行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在这种关系下,银行容易对投保了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放松审核约束,从而出现“重保险,轻管理”的状况。另外,从目前各地贷款保证保险项目的试点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以政府主导型为主,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依赖政府“兜底”基金,市场化程度较低,社会效应大于经济效应。因此,发展贷款信用保险,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贷款是为商业银行带来利息收入的重要资产,如果小微企业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商业银行就会面临损失。因此,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具有可保利益,商业银行可以为自身发放的贷款投保贷款信用保险,当借款人违约时,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图2所示为贷款信用保险的法律关系,与图1对比来看,贷款信用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与借款人之间并无实际合同关系。在我国利率市场化尚未完全形成的背景下,银行业仍属于高利润行业,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利润来源就是利息收入。小微企业贷款的实际利率水平往往远高于名义利率水平和大中型企业的实际利率水平,因此银行有足够的利润空间,为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投保信用保险,从而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在贷款信用保险的保障下,商业银行也会减少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顾虑,积极寻找利润点更高的小微客户,增强其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银行作为贷款信用保险的投保人,使得银行与保险的合作由原先简单的关系,向支持小微信贷等深层次合作关系发展。在贷款信用保险合作关系下,双方共同对小微企业风险进行事先审核,在贷款损失、授信管理和欠款追偿等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又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优势,相互合作、信息共享,保证贷款质量。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推出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3年时间,该业务按时还款率提高了15.34个百分点,证明了银保合作开展贷款信用保险的可行性[7]。
(三)贸易信用保险贸易信用保险最早出现是基于企业间的赊销贸易行为,贸易关系中的卖方为保证应收账款安全,将买方的付款信用作为标的来投保。其原理是把买方的付款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买方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向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融资项下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随着应收账款收益权的质押或者转让,风险也随之由小微企业转向授信商业银行。当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实力一般,或其所在行业处于下行周期时,授信银行面临的风险随之增加。因此,如果由具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前投保贸易信用保险,再将保险项下的权益转移给银行,当供应链核心企业发生信用风险,贸易自偿性无法使商业银行及时、足额地收回授信时,保险公司的赔付可以有效弥补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银行授信资金的安全性。贸易信用保险项下的供应链融资涉及小微企业(卖方)、核心企业(买方)、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四方关系,分别由四种合同关系约束。其中,小微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以及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是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在小微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关系的基础之上;赔款转让合同关系仅在触发保险合同责任且保险公司同意赔付的情况下产生约束力。将贸易信用保险嵌入供应链融资模式之后,原有的银企合作变成了银、保、企三方合作。由保险公司参与到对供应链风险的审核以及对下游买方企业的筛选,一方面有利于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安全,另一方面有助于商业银行授信风险化解,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保险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主要优势和困难
(一)主要优势首先,国家对于成立保险公司具有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相对于目前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的其他第三方担保方式,保险公司在资金实力和品牌信誉方面具有明显的先天优势,即使发生大范围的代偿,也不会出现类似担保公司“跑路”的事件[8]。商业银行发放具有保险公司保障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以给予借款企业更加优惠的利率政策从而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其次,保险公司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可以借助掌握的客户和行业信息带来的大数据优势,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履约意愿进行审核判断,并可通过贷款发放后其他险种的承保理赔情况对借款人的还款进行持续跟踪,与商业银行实现信息互补。最后,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在风险识别、计量和定价上具有技术优势,可以通过保单条款设计、分保或再保险等手段实现借款人违约风险的进一步分散。
(二)存在的困难一是我国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开办时间较短,市场规模较小,商业银行对该险种还欠缺了解,基层分支行实践经验普遍不足,小微企业客户同样对该险种缺乏认识,主动投保意愿较弱,保险公司推广成本较高,难以介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风控体系[9]。二是商业银行往往倾向于将信用保证保险当作传统的担保,存在着保险公司应承担托底担保责任的错误认识,对保险公司“风险共担”的经营理念缺乏认同,合作之后银行也往往疏于管理,银保双管齐下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是保险公司在办理信用保证保险相关业务时,其自身身份和法律地位存在部分争议,如大部分地区房产登记中心与车辆管理所尚不接受保险公司抵押登记,《担保法》能否适用、保险赔款如何追偿等问题均存在法律盲点,导致保险公司权利义务的判定容易产生纠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四是在小微企业信贷中引入信用保证保险属跨学科、跨行业的金融创新业务,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均缺乏既懂得企业信贷业务,又精通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上的进一步合作。
四、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小微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建议各级政府联合税务、工商、海关、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加快构建全国性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逐步培育、提升我国小微企业的信用意识,使更多的小微企业真正诚实守信,规范管理。同时,建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向保险公司开放查询权限,帮助保险公司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增强产品定价、市场开发、产品创新的有效性。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巨灾准备金等风险分散机制,稳定行业整体经营,为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同时,充分发挥支持性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联合财政、税务、商务等相关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对小微企业信贷实现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就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产生的贷款利息、保费收入等给予营业税减免、费用补贴等,提高各方参与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的银保合作环境建议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机构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明确信用保证保险在缓释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方面的定位与政策。通过联合发文或研讨会等形式为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提供更多的合作和交流平台,使银行业建立起对信用保证保险的正确认识,营造银保文化氛围,理顺银保合作关系,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四)完善银保风险共担机制商业银行应逐步摆脱依赖抵押担保的痼疾,打破刚性兑付的信用幻觉,树立平等的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在合作条件、业务流程设计上,秉承公平、互惠的原则,根据银保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风险共担比例,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贷前、贷中审核及贷后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信贷资金安全,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五)建立银保联动的长效机制银保联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小微企业面临的各项风险、实际融资需求都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建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制定长远规划,加强双方资源共享,加大在小微企业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等领域的沟通协作,实现自身在银保合作中的定位转型,形成银保联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辛继召.积极推进银行业改革创新,助推实体经济稳健发展[EB/OL].[2015-12-07].
[2]曹晓燕.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分析及化解信贷风险措施研究[J].金融经济,2015(6):142-143.
[3]宋磊,江凯.2015.企业担保链风险传染评估分析及建议[J].海南金融,2015(12):62-65,81.
[4]胡道勇,何正全.中小企业动产抵押融资研究[J].经济论坛,2011(4):35-37.
[5]吕可.银保合作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创新的国际经验借鉴[J].财政监督,2013(23):74-77.
[6]王宇晨,王媛媛.信用保证保险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时代金融,2014(3):344-346.
[7]中国保监会.信用保险有效化解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风险[R].保监会简报,2013(21).
[8]唐金成.信用保证保险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南方金融,2013(1):73-76.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内涵解析
(一)小微企业界定
由于微型企业和一般的中小企业在企业特性上有一定的区别,划分出微型企业的概念,对于政策的区分,理论研究的深入有直接的意义。目前,我国现行的企业划分标准,是2011年7月由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给出的。该规定将中小企业按照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的具体规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3种类型。截止2015年底,以工业企业为例,杭州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如下表:
由此可见,已经占到杭州地区市场主体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正逐渐演变成本地区经济稳定增长的核心力量。
(二)科技型企业界定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我国在2008年重新更新了高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⑤另外,由于高科技行业的不宜界定,我国根据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需求,采用了我国重点支持科技产业的形式来界定高科技企业应属的行业。具体为以下8个行业: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科技型小微企业界定―以杭州地区为例
从理论上来说,在明确了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定义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应该可以明确。借用集合论的观点,科技型小微企业就是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交集部分。简单的说就是小微企业中从事高科技行业的企业,或者是高科技企业中的小微企业。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由于我国并未从国家层面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给出认定标准,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自行出台了专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以杭州地区为例,依据2015年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法》的认定,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年度营业收入不高于3000万元,并由市及以上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等。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困境分析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在我国科技创新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自身的企业发展特性、金融体系的不健全、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等原因,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直接束缚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创新。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传统的商业化金融体系难以对接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需求
现行的商业化金融体系中,由于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规模经济优势实现交易成本降低目的,所以小额、多频率融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能满足大型金融机构的规模经济要求;其次,规模小、融资风险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有效抵质押物,使得该类企业也难以成为中小型商业银行银行融资的主要目标。目前,杭州市区域性中小金融服务机构有限、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机构较少导致了本地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无路可贷”。
(二)现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难以匹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资金需求
在我国传统的金融体系中,由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失衡,目前现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还未能以健全、高效的状态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各种金融支持需求。该体系中包含的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虽然放宽了准入条件,但是主要还是为高成长型企业服务,对数量众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特别是在杭州地区,创业风险投资、科技保险业务发展仍然相对滞后,不能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三)现行的金融服务体系内容缺失难以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需求
第一、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在发展小微金融业务模式中采取“跟随政策”,所采用的金融工具偏少,金融服务单一,缺少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及服务,难以有效?M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信用评级不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轻资产、重技术”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质押物,如固定资产、不动产等,对于贷款的需求未能依赖传统的抵质押贷款,倾向于信用贷款。但由于目前缺乏相对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金融机构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无法有效评估,为规避风险,金融机构可能会要求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较高的风险补偿,使得其融资交易成本上升。
第三、担保服务不完善。目前现行的融?Y担保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非市场化的信用担保体系,这种偏行政化的担保体系在实际运作当中缺乏一定的效率,不能很好的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且现行的融资担保体系运行缺乏制度建设,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
第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缺失。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资产结构来看,其主要资产是特有的技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但是由于在目前杭州信贷市场中缺少能够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权威机构,导致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无法得到有效评估,使得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能获得与其资产价值相当的金融支持。
(四)政府的金融支持政策内容缺乏科学规划难以支撑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需求
杭州市政府目前出台的有关政策大多还是针对小微企业概念范畴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概念范畴,尚未形成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同时,高水平研究人才稀缺,囊括科学技术、金融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协同创新机制缺失,导致现行的金融支持政策内容缺乏科学规划,限制了科技型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进入途径。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研究
(一)完善金融结构,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需求
首先,大力发展专业性的中小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结构体系中仍占据主导地位,银行贷款仍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首选。而发展专业性的中小银行金融机构最主要的实现路径是鼓励商业银行创设业务专业化的科技支行。依据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专业性的科技银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杭州地区只有少数的几家中小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尚未对本区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其次,大力发展区域性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区域性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能够有效利用非正式的信息渠道,获取区域内贷款企业的相关信息,有效克服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主要代表形式是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断丰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形成与科技银行相互补的金融格局,对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有着重要意义。
最后,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⑥相比较于传统的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在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都有重大改进,更能匹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的模式主要有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等。
(二)优化金融市场,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是组建和完善基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和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杭州地区科技金融市场。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市场的功能,降低准入制度的门槛,使更多的组织健全、财务规范、企业信息真实有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都能享受金融服务获取资金。二是完善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企业债券市场,创新企业债券产品。由当地政府牵头,根据融资企业自主意愿,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有效补充融资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大力创新债券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各方资金积极参与,提高投资者积极性。三是积极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当地政府整合全地区的科技金融资源,扶持一批创新水平高、综合竞争能力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逐步申报上市。特别是针对目前的新三板市场挂牌要求,培养一批成长潜力好的融资企业挂牌交易。四是大力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投资的原则,鼓励创业投资资本扶持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指导,杭州市政府引导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分阶段投资方式大力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改善金融服务,提高对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一是创新本地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制。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缺乏传统的抵押物,使得贷款资金可获得性低。创新融资担保机制,建立多层次的担保市场有助于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方面,当地政府参与设立政策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化信用担保机构。
二是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科技型小微企业征信机制的完善可以让金融服务机构方便快捷的获取融资企业的信用信息,改变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金融资源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效率低的局面。所以建议由当地政府牵头,建立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数据库;另外,根据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的特点,构建符合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
三是构建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机制。融资保险制度的引入不仅可以降低融资企业技术创新风险还可以降低信贷机构、融资企业、风险资本的交易风险。杭州市政府一方面根据本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制定相关的科技保险政策法规,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机制的构建提供框架指导。另一方面,大力创设科技保险机构,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由政府出资建立相应数量的政策性保险机构;鼓励保险公司设立专业化的科技支公司,创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科技保险服务。
四是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评价体系。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信息不能被信贷机构完全识别,所以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创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有利于解决金融机构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维护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环境
一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建议杭州市政府设立一个科技型小微企业专项发展基金,将小微企业从中小企业中独立出来,突出??科技型小微企业规模上的专注。专项发展基金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主要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信用担保、创业培训等方面,营造科技型小微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加大税收政策的优惠幅度。目前当地政府出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税务减免政策存在税收优惠形式单一、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应该建立更长效、力度更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利用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机构,鼓励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化的金融服务。三是统一规划部署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目前杭州市政府、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都有自己的金融支持政策,尚未形成互动协作机制。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政策体系涉及多方面利益,为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政策的制定必须统一规划,这不仅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牵头,还需要地方高校、企业代表、地方金融机构以及资本市场多方利益相关者协同参与。
积极推动创新金融产品。紧密结合温岭经济特点,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增强金融竞争活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规模和能力。联合村镇银行先后推出了“生态情”支农贷款和“渔家情”惠民贷款,为从事农业生产和松门、石塘涉及打渔和渔业加工的企业及个体户提供个性化信贷服务。联合村镇银行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村镇银行、全国十佳村镇银行荣誉称号。农村合作银行推出“农链通”贷款产品,以“三农”为基点,围绕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上的生产主体、深加工主体、销售主体等生产经营主体,对产业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信贷支持。此项金融产品荣获省农信联社产品创新二等奖。民泰银行在各分支机构成立小额贷款部,专营小微贷款,实行专项考核监督,发展小额特色贷款。同时,推出“民泰随意行”贷款,该贷款集“金融IC卡”“、手机银行”“、自助循环小额贷款”等功能于一体,为“三农”和小微企业用户带来了极大的融资便利,有效填补了农村、偏远山区、海岛等地域的金融服务网点空白。完善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温岭共有银行金融机构19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7家、地方性银行5家(其中当地银行3家);共有保险公司30家;小额贷款公司6家。
2013年新增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银行4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2014年新增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银行共6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并有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民泰银行3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正在筹建。同时,增设农村金融网点。全市农村合作银行机构网点共计74个(覆盖全市16个乡镇街道);全市邮政储蓄机构网点18个(涵盖12个乡镇街道),农业银行机构网点18个(涵盖11个镇),民泰银行、台州银行、泰隆银行、联合村镇银行等也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在乡镇设置网点20多个,网点布局不断完善。有序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全面启动温岭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下发了《关于转发温岭农村合作银行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创建目标、组织架构及职责、创建工作安排、创建原则和激励措施。为扎实推进银政、银村、银农、银商、银企共建活动,搭建合作平台,深入开展信用户、星级信用村、信用镇(街道)的“三信”等级评定,提高农村信用评定基础信息在贷款授信、用信等方面的应用率。探索民间融资新模式。温岭市去年被列为全省首批11个省级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县(市、区)之一,出台了《关于开展民间融资规范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74号),通过给予财政奖励补助、提供5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优化相关部门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民间融资管理试点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建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并优先支持经营性投资。中心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爱仕达、钱江、利欧、新界等企业和个人出资。至今年6月底,已撮合借贷159笔,撮合资金累计3.98亿元,余额达1.5亿元。在监管上,严格按照“支农支小”的要求,通过实施专门账户监管,严防非法集资,有效降低运营风险。
二、让金融支持落到实处
经过多年的发展,温岭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当然,也要看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区域金融基础弱、网点少、成本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金融服务配套不完善;直接融资比例偏低;金融创新主体单一,创新机制不够;部分交叉类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有待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及监管仍需加强。因此,如何更好地解决好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引导金融业牢牢把握服务实体这个根本,把发展实体、服务实体作为首要价值取向,推动实体与金融共生共荣,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支持重点项目及重点产业发展。围绕“建设大平台”工作要求,增加对以智能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发展高端产业的城市新区、以建设产业新城的东部新区和以现代服务业发展带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发展的铁路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商务综合体建设资金支持。同时,围绕建设工业强市工作,进一步增加对“四换三名”(机器换人、空间换地、腾笼换鸟、电商换市和名企、名品、名家培育)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在行业有话语权的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支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推动文化创意贷款,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优化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一是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加快建设小微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动银行延伸服务网点,下沉小微金融服务重心。二是鼓励创新服务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