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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主要措施
前言:
化学品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化学品中有些化学元素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进一步危及人们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发展,为了保护人们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对危化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十分必要。
1 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1 监管制度不健全
首先,危化品生产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危化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企业对危化品的监管深度与广度不够,不能通过监管工作及时发现企业危化品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有效的对企业危化品监管做出整改与监督,甚至部分小作坊、小规模危化品生产企业领导根本不具备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意识,使企业危化品监管工作无法落实到位,导致企业危化品生产、存储及运输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企业危化品监管机制也不够完善,企业内部管理部门错综复杂,缺乏有效的配合,监管工作不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危化品管理规则进行管理,使企业危化品管理缺乏科学性与有效性,不仅威胁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还使企业生产人员面临着生命安全威胁。
其次,我国部分县级以下地区,安全监管体制不够健全,在危化品监管工作中缺少联合执法的力度,尤其是在打击非法危化品生产经营时,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在具体行动中出现职责不明、打击效果不明显等现象,甚至有些非法小作坊,在受到多次监管打击下仍进行经营,使我国危化品生产市场出现混乱现象,导致近年来非法经营危化品小作坊出现多起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发展。
1.2 监管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危化品安全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危化品生产加工企业缺少相应的危化品项目生产许可证件,还有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在生产之前没有对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使设备在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材料也存在质量问题,而危化品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在监管过程中没有按照监管程序对生产的每一步骤进行监管,危化品监管工作缺乏健全的资料,使危化品项目监管过程流于表面、走过场等现象,导致部分企业在危化品监管工作中得不到有效监管,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也得不到及时整改,进一步增加了危化品的生产安全隐患。
1.3 监管水平有限
监管水平有限也是危化品监管问题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危化品监管不力出现多起危化品生产或存储中发生爆炸现象,使危化品生产行业成为高危行业,不仅造成了大量经济与人员损失,还引起不良社会舆论,严重影响了我国危化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监管水平有限主要表现如下:首先,我国危化品监管部门对危化品生产环节以及危化品的原材料等了解程度不够,掌握的专业知识有限,在管理中只能按照现有的管理规范条例进行管理,一旦缺少具体的管理规范后,不知该如何对危化品进行监管,在监管工作中缺乏灵活变通的管理技能,此外,危化品化学元素包括危险化学元素、有毒化学元素、稳定性较高的化学元素等,如果监管人员不能准确掌握化学元素的性质,对一些元素的储存条件与反应条件不明确,就不能及时发现危化品在生产、运输以及储存中存在的危险,使危化品监管工作失去现实意义[1]。
2 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
2.1 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的危化品O管制度,主要从两方面出发,首先,要求危化品生产加工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应的危化品监管部门,聘用危化品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危化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根据国家危化品相关规范政策与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危化品管理制度与规则,在企业危化品监管制度与规则中充分体现:企业危化品的监管规范、监管机制等,调动企业全员参与危化品监管工作,从生产加工技术人员、材料设备管理人员、产品管理人员等入手,使这些参与危化品生产与管理的各环节关键人员都参与到危化品监管工作中,并将危化品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中,使企业全员对危化品进行高效管理,减少危化品的安全隐患[2]。
其次,还要求政府各级部门建立健全的危化品监管制度,尤其要求县级以下危化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贯彻国家危化品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加大力度开展危化品监管工作,制定相应的联合执法制度,使政府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危化品监管工作,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企业,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惩处力度,进而整顿危化品市场秩序,使危化品市场稳定、有序发展,对危化品事故企业进行严格查处,对企业责任追究到底,使其他危化品生产企业具有规范生产的紧迫感。
2.2 加强安全监管重视程度
加强监管重视程度,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危化品的监管工作,不断从近年来危化品生产与储存爆炸事故中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的关键,进一步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此提高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意识,重视危化品监管需要从两方面入手,首先,要求国家制定严格的危化品监管政策,在监管政策中要明确规定,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规范,明确指出违反国家规范需要付出的代价,同时对一些特殊危化品原材料要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定,使特殊化学元素得到妥善保管,避免与其他化学元素发生危险反应[3]。其次,危化品生产企业领导要明确危化品监管的重要性,在保证企业经济收益的情况下,要严格规范企业危化品监管条例,并在企业日常生产运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宣传危化品的危险性、危化品监管的重要性等,还要在企业内部开展危化品监管培训,培训要面向企业全员,使企业所有员工都时刻保持警觉性,增强员工对危化品管理的意识。
2.3 提高安全监管管理水平
提高安全监管水平需要危化品监管部门,加大力度聘用专业的危化品监管人才,并使监管部门监管人才深入危化品企业中,定期对企业人员进行监管知识培训与教育。监管人员不仅要具备先进的监管理念,还要掌握先进的危化品鉴别与监管技术,对危化品的种类、危化品的组成元素等化工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同时还要求监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危化品企业管理与生产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对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全面的监管,以此提高监管效率,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化学品应用到人们生活中,但化学品的种类与性能不同,一些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虽然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因此,当前对危化品安全监管措施进行研究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康亚,刘泽功,王怀义,邵康,朱绍华.液体危化品罐车卸货防喷技术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6(1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的特点,属高危行业,易发生火灾爆炸、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针对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国家、省、市各级安监部门连续多年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大丰市按照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专项治
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努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领导重视,严密部署。为认真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大丰市根据国家、省和盐城市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经贸、安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抽调专门人组成,脱产集中办公,负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及时召开由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全市化工企业参加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重点任务和工作步骤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
2、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抽调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和化工专家,分成几个专业组,对全市化工企业开展了拉网式的全面的调查摸底和安全检查。通过调查摸底和安全检查,摸清了全市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查出了全市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清了全市化工企业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全面详实的化工企业基础台账,为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3、制订方案,认真实施。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大丰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报盐城市政府审批。方案对全市的化工企业分别提出了关、停、并、转、迁、留等相应的措施,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根据国家、省和盐城市安监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召开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会议,对新、改、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设立批准、安全审查、“三同时”验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布署落实,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上主要抓了以下3个重点:
1、根据国家、省、市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在省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已有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了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率达到了100.大部分企业为了达到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改,该市德尔明化工有限公司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评价时发现生产现场安全间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在安监部门的督促指导下迅速征地并投入资金五百多万元,对全厂的生产、仓储、行政、生活设施重新布局调整,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标准要求。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化工企业为整改隐患投入的资金达20__多万元。通过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工作,全面提升了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度,规范了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面广量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淡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推行难度大等特点,大丰市的安监、工商、农业、经贸等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严格把关并重,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办理了农药、油漆和化学试剂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762家,发证率近90。同时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3、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和“三同时”竣工验收。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基础。
1、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大丰市将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安监、经贸委、
质监、环保、交通、卫生、工商、邮政、监察局和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共12个部门和单位明确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制订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开展活动,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会办有关事项,解决具体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力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2、全面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上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和上级安监部门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上报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全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剧使用单位、加油站、石油液化气站、天然气供应站、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等单位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上报工作。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采取先培训、后逐家过堂的方法,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及时进行了微机录入、汇总以及上报工作,为建立“四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上报工作共普查登记137个单位,经初步辩识确定全市有重大危险源88个,目前在进行评估定级,落实监控责任、监控措施等工作。以迅速形成分级管理、分级监控,确保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机制。
3、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专门召开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部分化工企业缺乏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利用安全生产协会这个平台,组织有关化工专家,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确保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目前已按省、市安监部门的要求,全市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已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已有3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与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对接登录成功,目前已着手准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摸清了家底,掌握了情况,为应对危险化学品的突发事件建立了可靠的技术支撑体系。
4、开展全面深入细仔的安全检查,着力整改安全隐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以安全监管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标准的宣贯培训,为规范履行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能奠定基础。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健全完善考培分离制度,全面推行计算机考试系统,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抓好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
按照市关于《全市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全面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和隐患整改工作,从源头上整改设计存在的问题。年5月底前,列入化工设计诊断范围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进行设计安全诊断,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年10月底前,相关企业要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年11月底前,组织设计单位、评价机构或专家,完成对企业整改情况的验收。
三、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年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简称《新标准》)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闭环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年底,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化工企业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考评。一是未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的危险化学品,要按《新标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设和申请考评,确保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二是已经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年底前安全标准化证书到期的企业,要按《新标准》修订、完善和规范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自主进行诊断、整改和自评,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三是年底前,安全标准化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在继续按体系保持运行,确保做到持续改进安全条件的基础上,按《新标准》规范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实现由原标准向新标准的过度。
四、落实行政许可制度
(一)抓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落实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从严审查,严格控制涉及高危险工艺和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吸入性有毒气体的建设项目,加强试生产环节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二)做好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把安全标准化作为许可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坚持许可工作预警机制,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延期准备工作;严格审查,从严把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三)推进使用安全许可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调查摸底,逐一确定许可企业范围,精心组织,严格审查,按要求完成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工作。
(四)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工作。根据新法规,调整工作方案,重新组织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严格把登记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按要求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认真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信息统计和季报、年报工作。
五、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配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对昌华公司进行安全诊断检查,根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其进行安全升级改造。
(二)加强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泄漏后呈气态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装备可靠的自动控制、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三)加强化工装置拆除和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装置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中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在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的安全。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检维修企业严格执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检维修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完善落实检维修期间的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组织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监管措施,完善压力、温度、液位等重要参数远程实时监测报警。
六、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一)气体充装企业专项整治。配合质监部门,对气体充装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作业现场环境、安全制度(规程)落实、作业人员培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等问题。
(二)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专项整治。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整治,督促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集中进行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三)剧毒化学品储存、经营专项整治。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剧毒化学品储存、经营专项整治,对企业依法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组织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的专项安全检查。充分利用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实施安全使用许可的时机,对全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对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
(五)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试生产延期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处罚。
七、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督促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主导的安全标准创建、诊断、整改、运行、自评制度,形成“规范运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做到试生产、检维修、开停车和生产异常等重点时机,确保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要有规范完整的书面记录。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定期修订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操作有法可依,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总局号令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完善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定期报告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情况,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提高现场处置能力;涉及重点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及时组织相关工艺操作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加强工艺和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完善工艺操作法,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加强特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完善动火、受限空间、吊装等特殊作业审批、风险辨识和现场确认监控制度。
(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将承包商安全管理纳入统一管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做到权责明晰、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八、发挥好网格化监管的统领作用
建立基于网格化安全监管系统的网上执法检查情况通报、隐患挂牌督办和动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深化专家查隐患制度,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有固定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以及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化工、医药企业全面推行“保健式”安全监管模式。通过网格化系统定期通报“诊断性”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除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久拖不改的隐患,网上挂牌督办。二是通过网格化系统,及时向有关企业通报安全标准化评审、相关安全许可、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和隐患整改等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落实。
九、认真履行监管综合工作职能
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开展以控制事故为目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安全生产专家检查,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主要目标
不突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约谈制度
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安监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苏安监〔20__〕15号)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约谈资料存入“一企一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适时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进一步落实化工生产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频次不少于省安监局苏安监〔20__〕6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各地可以探索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三)完成高危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按照20__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要求,完成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以规范危险作业、外包作业和维修作业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以及维修作业、试开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星级达标工作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20__年,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新一轮申报,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__),开展新一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6月底以前完成预案的备案工作,并逐步实施电子备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安全操作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等简易安全提示卡,确保职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__]9号)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二)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整的,必须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外
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生产品种和扩大生产规模等的扩能改造,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逐步实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提高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化工集中区的区域性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提请地方政府和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化工企业分布特点,逐步建立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结合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改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发证程序,完善许可证发证审批运行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窗口随机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从严把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准入关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化工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安全审批,严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遵守规定程序;进一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发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审批中有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事项,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中的各环节。规范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内容和条件。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范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许可证管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领证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逾期未换领许可证企业以及实施关闭、转产企业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安监部门“一企一档”、“一源一档”、“一患一档”、“一证一档”和监管工作基本台帐、许可证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地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配合做好“环沪护城河”有关治理工作,为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著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身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现出设备多样化、复杂化以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论文参考。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灾难。多数危险化学品对人体有害,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并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应该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现有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着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让执法者无章可循,让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外的配方、说明书和标签,在在登记中时由于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导致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部分国外已禁用或严格限用的化学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国仍有一定量的生产,给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潜在危害。
2、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对象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很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达不到登记注册条件,市级和企业没有明确的登记监管部门,缺少技术支持指导,监管体系不完善,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同时存在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的问题。例如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论文参考。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发生危险危险品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行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继续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从法律形式上固定下来。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著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工作应注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风险分析、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科技术水平和开展全社会的应急教育。应急救援指挥应当实行国家集中管理、统一指挥的基本原则;国家要大幅度地增加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要确保应急救援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应急救援的主要基础是全社会总动员。各部门应协调一致,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减少内耗。论文参考。我国已成立了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指挥中心,在全国8个地市(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初步建立起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应加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持,提高自身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3(6).
[2]苏大勇,耿继原,耿志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6,25(6)
[3]李合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废弃中安全问题及对策.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6,26(6)
[4]韩丹琦,范礼彬.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机制.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6,1
[5]高建明,曾荣明.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技术,2005,1(3)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1.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转。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确保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部署及时传达到各村和各职能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宣传,强化舆情监测和工作督导,完善事件处置程序和沟通报告机制,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修订完善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现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缝隙。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增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各村的联系,每半年召开一次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充分发挥各村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属地化管理责任,保障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1.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经营档案,落实索票索证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推进应急体系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修订完善《张家楼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落实应急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普及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预警分析、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以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规范儿童食品、老年食品、水产品、海产品、蔬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火锅底料等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以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规犯罪分子,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1.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村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切实打造一支有组织、常态化、业务精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
2.强化日常监管。以市场巡查为抓手,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市场,以农村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等专项整治,严打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3.突出监管重点。积极引导农村食杂店向食品安全示范店转化提升,引导农村小市场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蔬菜的抽检频次,严防农残超标蔬菜流向餐桌。切实抓好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农村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五、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1.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大力推进农业、畜牧业、渔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依法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二是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监管档案,消除监管盲点。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四是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建立企业法人定期履责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市场流通环节监管。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问题;二是进一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继续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监管,提高食品经营业户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四是以批发、屠宰、物流配送等关键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高危产地、高危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五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全面监控,确保食品质量可追溯、不合格食品全部退市。
4.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一是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等的审查;二是加强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配餐企业、农家乐旅游餐饮、小型餐馆、小吃店的卫生监管,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其原辅料的违法行为,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三是突出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强对各类餐饮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清理取缔流动摊点。四是搞好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健康消费预警。
5.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一是组织开展猪肉市场执法巡查,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生猪进场验收、检验检疫、台帐管理等各项制度。二是做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让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1.加强生产经营者教育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普及工作,使规范生产、依法经营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重视对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投入品,牢牢把住源头关口。
2.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水平,督促各有关部门整合资源,配强装备,增强执法力量,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总体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
县及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物流贮存运输、办公生活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年12月底前,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红河州、文山州、玉溪市等地要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都应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现有化工企业要有计划地逐步迁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制定相关经济政策,采取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要借鉴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成功经验,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体系。
二、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一)各州、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要将关键装置是否安装自动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是否安装有效监控系统,厂房、工业场地布局和储存设施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否配备能满足事故应急救援的设施、器材、装备,《安全评价报告》是否与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一致等作为审核的重点。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可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大力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安装安全自动控制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工艺技术复杂的大型联合装置,除安装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外,还应安装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工艺简单的单一装置,在完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超限、联锁报警装置、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配齐安全阀、防爆膜等紧急泄压装置的基础上,还应安装紧急停车系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涉及危险工艺的所有企业的自动化改造工作计划,采取强有力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否则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从业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至少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应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应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未达到以上从业人员条件的,不予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
三、严格安全审查条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一)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予以查处。要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
(二)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把安全生产设施技术关。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使用危险工艺和大中型生产装置的试生产方案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四、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生产方案,认真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二)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推进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年底前,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统称重点企业)要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企业要求。同时,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在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登记工作。
(三)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规范管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五、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建立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并按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细则》(云财企〔2007〕55号)和《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云财企〔2007〕55号),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二)改造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重点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在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和在线监控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
六、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强联动整治。县及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整合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重污染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化工企业搬迁任务重的地区要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二)加大整治力度。要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环节的整治力度,加强化工园区的监管,设置区域性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点。要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32号),在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运输罐体与车辆载质量不匹配的更换以及相关资质证照审核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统筹规划并在重点地区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型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暂不具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企业应当与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每年要定期开展1次以上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生产、储存企业事故应急预案要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当地人民政府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意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要通过有效的安全培训和多种形式的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九、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能力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监管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要在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规模较大的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置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派驻机构和人员,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二)各级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措施
中图分类号: G633.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当前安全标准化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1、对必要性认识存在偏差
一些企业把安全标准化工作当做上级管理部门安排下来的任务来完成,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够,开展工作消极被动。部分企业领导认为安全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安全工作,将安全标准化工作安排到安全部门单独完成,失去了安全标准化工作应有的意义。
2、对规范内涵认识存在偏差
安全标准化体系尚未健全,“PDCA”动态管理模式运行不到位。少数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未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也没有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一些企业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素生搬硬套,认为安全标准化工作就是制度的简单垒积,分割了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出现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台账、各种记录前后不相符合的情况。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杂乱繁多,却未真正贯彻执行。一个体系一套文件,内容出现相互重复甚至矛盾,使得基层单位无所适从,自然也无法真正执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未形成闭环管理。出现有隐患排查但无隐患治理台账,有应急救援预案备案但无预案演练记录的现象。
3、企业内部缺乏良好的部署
一些企业各部门在安全标准化工作中各自为政,没有很好地统一部署安排。各部门在安全标准化工作不协调,违背了全员参与的内涵,效果大打折扣。各部门台账、档案管理混乱。安全标准化工作时松时紧,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力度大时,各部门热情很高;力度小时,各部门则比较冷淡,企业缺乏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引导和约束。
4、安全标准化建设基础条件薄弱
一些中小型私有企业规模小、经济效益较差,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或受其它实际条件的约束,使得出现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现象。由于规模小、人员少,部分企业没有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甚至没有设置健全的职能部门,无法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部分企业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虽然配有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但其主要精力不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其职务名衔只是为了应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处于无序和无人管理的状态。
二、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措施
1、基层安监部门应针对安全标准化组织更全面的培训,通过培训让企业真正意识到安全标准化和管理体系各自不同的内涵和开展安全标准化对自身安全管理的益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层次的培训必须有主要负责人参与。在企业的宣贯培训时,要将标准作为重点,将企业已有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标准进行有机的结合,条件具备时,需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标准化的宣贯培训,避免层层转述产生的片面理解。对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辅导,使得他们熟悉、理解标准,明白安全标准化是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管理,自觉的将安全标准化管理应用起来。各种安全事故多是发生在生产现场,因此,要特别注重基层班组培训教育,需要主管教育的部门和基层领导共同努力,在全员培训和基层班组活动中侧重对安全标准化的讲解,使得基层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认识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有一份安全责任,从而自觉尽好岗位的安全责任,达到企业平安的最终目的。
2、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建设,是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一项基础工程。因此,从思想上让全员尤其企业管理者认识安全标准化的必要性十分重要。
3、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的有效措施。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从制度保障、组织机构、安全评价和作业条件等13个方面对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有效实施安全监管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法律保障。而安全标准化工作内容已完全涵盖了安全生产许可规定的13个条件,是核心。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就是要求企业各部门、生产岗位、作业环节的安全工作和各种设备、设施、环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从而满足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要求,有助于促进危化品行业的安全工作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要求,为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奠定好基础,创造好条件。
4、构建“科技、制度、监管”三位一体保障体系的重要方法。科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保障。石化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事故风险率高,只有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产业的科技水平,提高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率,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严峻的危化品安全形势;制度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安全生产制度不仅具有维持生产秩序、保护员工生命财产的作用,还起着创建良好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监管是安全生产的关键。
5、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一个全员参与的工作,特别需要主要负责人的重视。每个部门,岗位的工作都与安全生产相关,只是风险大与小的区别,因此,在创建安全标准化工作时,要在理解标准的前提下确定牵头部门,并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标小组,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定期对创标工作进行总结。
6、安监部门要促使企业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费用的计提,并建立安全费用专项台账,按照安全标准化及其他法规要求,加装必要的连锁和报警设施,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改进现场硬件条件。
7、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级部门和人员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安全生产法》第17、1 8条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第49~51条规定了企业员工的安全责任。只有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才能真正的使每个人都重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更好的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标准化都是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都遵循PDCA的持续循环改进理念,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侧重于软件,而安全标准化体系既重视软件资料更重视现场硬件条件及作业过程。
三、结束语
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国家从上到下实施的一项方针政策,关系到国家危化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发展形势,关系到各地区经济是否能稳健发展,关系到企业效益能否保持稳定。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可使企业的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最终融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中,做到“安全管理有标准内容,操作有规范程序,检查有依据”,从而真正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徐荣,夏辉胜.安全标准化问题与措施[J].劳动保护,2008(6).
一、化妆品卫生安全监管所面临的环境
1.国际化妆品法规一体化
近几年来,化妆品法规一体化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化妆品相关各界的关注。中国作为颇具潜力的消费市场,化妆品法规管理受到各国化妆品行业的普遍关注。为使化妆品在各国间能够顺利进出,化妆品和原料生产企业迫切希望和要求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因各国和地区间的法规和标准差异而导致的技术壁垒。为此,以欧、美、日化妆品工业协会为代表,提出了化妆品法规国际一体化的问题,并一直积极致力于推动一体化进程。
化妆品法规国际一体化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
⑴生产企业或进口商对其产品安全和质量负责;
⑵政府主管部门对产品的监管应主要在产品上市以后;
⑶应建立和完善包括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备和产品种类,以及进口商基本情况和经营品种的备案制度。基于企业自律的原则,提倡以备案制取代审批制;
⑷各国统一化妆品定义和范围,无论是否标识产品的功效均采用普通化妆品的管理模式;
⑸各国标准中的化妆品原料成分禁、限用物质采用统一要求;
⑹各国统一产品标签标识的标注要求。
随着一体化基本原则的确定,各国和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越来越关心此问题,而企业界尤其高度重视各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态度和行动。我们一直关注国际化妆品法规一体化的进展,并结合国际惯例,调整我们的对策。
2.国际上一些国家的监管模式
各国法规中对化妆品的定义类似,但管理范围和分类有所不同。美国、欧洲、日本和韩国在化妆品管理中有共同的特点:
⑴企业的自律是前提,行业协会起到自身约束的作用;
⑵以上市后的监管为主,一些国家的功效性产品实施上市前的许可;
⑶企业普遍实施GMP管理,虽然不是政府法规强制性的;
⑷重视过程管理,针对全过程实施监管,而非只是着眼于最终产品;
⑸重视原料的安全性保证;
⑹标签要求全成分标识,重视警示性标识对消费者使用安全的意义。
3.入世对化妆品监管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后,研究、指定适合国际通行做法,符合WTO要求,在保障产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的前提下,又能促进经济贸易发展的化妆品管理法规和标准更加紧迫。目前进口化妆品在国内占有很大份额,保持定期的国际交流,及时了解国际上的法规管理和技术标准动态,对避免管理的盲目性十分必要。
WTO给我们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例如法规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要求有一定时间来公开征求意见。法规颁布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WTO通报等。同时,特别是要符合SPS协定和TBT协定的要求,应用危险性分析的方法,使管理措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4.市场经济秩序有待完善,企业自律性较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还很艰巨。
5.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政府自身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包括制定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树立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到高效、运转协调、程序简便、公开透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今后监管的思考
1.国际动向和国内实际情况
了解国际动态,既要参考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监管模式,又要看到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不同。不能脱离现实套用人家的模式。我们在企业自律性、原料控制、安全评价等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
2.关于化妆品法规体系
化妆品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特别需要具体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如标签标识的标准亟需修订,对于原料的安全保证也需要制定技术规范,生产的管理尚无GMP指南等。
3.关于化妆品的监管体系
目前,监督的力量,从人力到物力条件均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应在监管能力建设上下功夫。
4.关于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是监管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如在检测手段和水平上还远远不能达到安全评价和监管工作的要求。尚无专门的专家队伍来跟踪和了解国际上有关的技术法规进展。需要从体质上予以支持和保证。
5.产品的卫生和安全不再仅仅是一个健康问题,还与经济和贸易密切相关。
6.危险性分析方法的应用
危险性分析方法包括危险性评价、危险性管理和危险流三个部分。应做好危险性评价的科学基础工作,使得管理措施切实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