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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6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2-0158-02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理念不断深入,相关政策也不断推行,在这一形势下我国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需要水利水电工程企业在移民安置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实现移民安置工作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稳步进展。
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解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要做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需要当地政府、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及建立单位的共同努力。现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移民安置相关政策法律及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移民安置相关政策法律中并没有针对征地补偿补助制定统一的相关法规与规范,甚至有的是同一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但由于在不同地区省份,其补偿标准也不一样,这一现象严重影响了征地补偿的公平性,易导致移民形成攀比心理,严重制约了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开展不够合理
导致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不合理的原因可以从四个方面来阐述,首先,从政府角度出发,我国部分地区政府对移民安置工作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尚未出台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水电企业在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中无法可依,影响了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从设计单位角度出发,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规模较大的系统工程,其移民安置工作也较为繁琐,设计单位没有针对移民安置问题做出合理规范,造成了移民安置工作的混乱景象;再者,从水电施工企业角度出发,我国还有一部分水利水电工程企业在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中存在重工程,轻移民的状况,为了尽早地获取核准项目,就会尽可能的压缩移民计划设计以及安置周期,严重忽略了该地区移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最后,从监理单位角度出发,监理单位本应对移民安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但就目前移民安置工作的开展现状而言,监理单位并没有发挥其职责作用,工作流于形式化,部分监理人员缺乏责任感。
1.3 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不够完善
移民安置工作不仅仅是水利水电工程企业的责任,还需要各级政府及项目业主之间的相互配合,各级政府、项目业主及工程企业在移民安置工作中常出现一些不合理因素,比如职责分工不明及角色错位等现象,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对移民安置工作缺乏一定的重视性,且移民安置管理制度不具有权威性,从而致使水利水电工程企业在移民安置工作实施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1.4 移民安稳致富存在较大的难度
在移民安置工作中部分移民由于自身没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因此在就业过程中门路较窄,面临社会生产资料贫乏等状况,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严重损坏了移民的切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移民情绪不稳,影响社会生活的和谐稳定,制约移民安稳致富的目标与实施脚步。另外,在移民安置工作中需要足够的基础设置及配套设施,然而一些水利水电工程企业为了降低安置移民的资金投入,购置基础设施较少,根本无法满足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需求,影响了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2 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水利水电工程企业要想工程建设稳步开展,就要正确对待移民安置工作及工作中的问题。上述已经全面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有效开展,笔者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2.1 统一相关政策法律标准,构建高效的工作机制
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及强制性,因此要保证移民安置工作的有效开展,相关政府就要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实际移民安置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统一性与合理性。在移民安置工作中仅靠水利水电工程企业一方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我国政府及工程项目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除此之外,水利水电工程企业应针对移民安置工作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对其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不仅要妥善安置移民,同时还要为移民创造一定的致富条件,确保移民以后的生活质量。
2.2 严格遵循先移民后建设的工作理念,保证移民安置
工作的顺利推进
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是顺利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两者有着互为连带的关系,移民安置工作开展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开展,因此水利水电工程企业在移民安置工作中应严格遵循先移民后建设的工作理念,明确合理开展移民安置工作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那么要从根本上解决移民安置中存在的问题,使移民安置工作合理开展,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及用地顺序,确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的移民搬迁顺序,并准确拟定移民安置工作所需要的周期。另一方面应制定移民安置实施计划,从而使移民安置工作有序开展。
2.3 建立综合移民安置体系
合理安置移民是确保社会生活稳定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移民安置工作中包含了诸多工作内容,工程企业应建立综合移民安置体系,打破传统移民安置方式,在移民安置工作中应遵循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听取移民本身的意见,采取复合安置、农业及非农业安置等多种方式,确保移民后期生活的稳定,从安置、就业及保障三方面入手,全面维护移民的利益。
2.4 建立移民安置的长效机制
移民安置工作需要合理的实施计划与严谨的管理制度,因为其中牵涉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居住、移民就业等多种问题,因此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商讨建立完善的移民安置长效机制,将移民安稳致富作为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建设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移民安置的合理性,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推进。
3 结 语
移民安置效果如何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紧密相关,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为了避免移民安置工作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政府应对移民安置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水电企业积极面对移民安置工作中遇到的瓶颈,在移民安置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与规范移民安置,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 杨荣华,王迪友,王鄂豫.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几点思考[J].人民长江,2013,1(2):112-113.
摘 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政治文明的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民政基层服务工作是民政工作的核心,民政基层工作关系着基层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机关的形象和党的公信力。随着民政工作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基层民政工作的问题需要思考和探讨。要想将这些问题解决,还得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基层的工作建设出发,这样才能良好的促进民政基层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良好实施。
关键词 民政 基层 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在新时期下,基层民政工作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的民政基层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想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基层人员的不断努力,做好民政基层工作,在社会发展中更进一步发挥作用。社会在加速前进,基层民政工作也要适应时代的进步和要求,加快发展的步伐。基层民政工作的发展,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将社会的责任和群众的力量融合到一起,更有利地来开展基层服务工作。
一、基层民政工作的基本内容
基层民政是涉及内容较多,较复杂且比较繁琐的一项工作,各地方开展的基本业务有救灾救助,优抚安置,婚姻收养登记,殡葬等。为了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基层民政部门要不断拓宽各项业务内容,为低收入群体提供资金救济和物质帮助,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这些工作逐渐成为我国为基层群众提供民政服务的主要内容。这些业务的开展与基层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基层工作者要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忧”的工作理念来为这些基层人民服务。基层民政工作也有着非常大众化的一面,可以解决很多基层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实际的问题;也有着非常具有难度的一面,因为遇到一些实际问题时,它的解决方式有着一定的繁琐性。
二、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工作任务较为繁琐,人手较为短缺
随着民政工作领域的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基层民政工作成为一项较为繁琐复杂的工作,所以对基层工作人员的要求相对来说较为高一些,不仅需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有着相对较高的素质水平和交流能力,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使基层工作更好的开展。而基层民政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普遍的人手短缺的现象,这就直接影响了基层民政工作的进展。
(二)办公经费紧张,工作开展困难
经费是基层民政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有很多的地方需要费用,物质方面的保障保证着民政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基层民政工作的落实,足够的资金保障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但在部分基层民政单位存在着资金不足的现象。这些情况在一些贫困地区更加明显的表现出来,一些贫困地区建设压力比较大,财政资金规模比较小,大部分资金都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在民政工作上使用的比较的短缺,致使一些办公的设施无法有良好的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必需品也经常得不到保障,这种现象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足够的经费是开展基层民政服务工作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所以在经费和物资的使用上必不断总结。
(三)宣传力度不够,直接的影响了工作的效率
基层服务工作的宣传在工作顺利开展中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民政工作的宣传依然是开展基层民政服务工作中的弱点。基层人民群众对基层民政工作的了解不够充分,这将严重的影响到很多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在这个科学技术发达的时代,宣传的方式是多样化的。为了良好的开展基层民政工作,必须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基层群众了解这项工作,这样才便于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流动频繁
从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状况来看,县市区的民政局对一些民政工作人员的编制和人事权都没有管理权,因为其都在所属的乡镇,所以很容易导致了民政工作人员更换的较为频繁,不够稳定。在一些民政单位中,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民政工作很难发挥其职能,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质量也不能保证,严重地影响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因为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所以相关的制度也不健全,缺乏规章制度的制约,工作中出现问题后,容易出现依赖和推卸的现象,给民政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从上述的各种问题综合来看,基层民政工作中还存在着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的薄弱性,造成基层民政工作的不好落实;救济资金和物质不能及时发放,这严重的影响了基层民政办公的正常秩序,并且影响了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和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针对这些问题,必须有一个良好的解决方法,从而改善和提高基层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三、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立明确位置
随着中央越来越关注困难群体,发展民生事业,越来越多地增加民政部门职能,我国的基层民政服务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和繁琐。这就需要各个基层民政单位的领导明确基层民政工作的位置,深入了解到加强民政基层工作的必要性,从实行“三个代表”的角度,从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转变的角度等方面使之认识到做好基层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在他们的思想中对基层民政工作确立明确的位置。
(二)重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的构建
专业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是开展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是实现高效率工作的必须条件。要择优的录用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选拔一些处理能力强,热爱民政工作的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加大培训、教育的力度,不断的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当减轻一些工作的负担,不再使他们再兼职一些其他的工作,从而形成一个轻松的工作氛围。培养现有人才是加快基层民政服务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进项定期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操守,加强管理,使之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创建一直具有专业化水平、高素质内涵的民政基层工作队伍。
(三)明确工作机构职能
在开展基层民政工作的同时,要合理设立各个部门,并明确职责。为保证基层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上级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加强民政工作建设的相关规定,在基层民政单位中明确的确定工作机构名称、个人职责、规章制度、人员配备等等,使基层民政单位的机构逐渐规范。
(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宣传
随着网络时代的逐渐发展,人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和媒体来传递一些信息,而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宣传还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所以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宣传,得到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是一项重要任务任。除了利用传统的电视、报纸等方式,还要充分的利用网络和现代科学给我们提供的一些便利,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对基层民政服务工作进行有效的传播,如微博、朋友圈等等各种途径。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基层民政服务工作是政府民生政策的落脚点,在许多方面都有发展和创新的要求。在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与挑战,我们必须对其予以重视,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方面的解决,提高基层民政领导对基层民政工作在思想上的认识,建立一支专业的基层民政服务工作人才,将基层民政工作的机构明确的构建等等这些,对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有着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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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姚琴.我国基层政府民政能力提升路径研究[D].湖南大学,2012.
[3] 张秀鸿.浅谈如何开展民政基层工作[J].改革与开放,2012(20):37.
一、调研目的
围绕民生主题,构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民政工作职责体系、民政机构组织体系这“五大体系”,为民兴办七件实事的工作思路,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查找基层民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的对策措施,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创业创新”,为建立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调研内容
根据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及当前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着重做好以下六方面的调研工作:一是关于*市困难群众扶持政策方面的调研;二是关于*市烈属现状及今后工作重点的调研;三是关于*市殡仪馆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调研;四是关于*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五是关于*市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的调研;六是关于*市社会团体和民非企业回报社会方面的调研。
三、调研方法
主要领导以蹲点为主进行,其他班子领导以蹲点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具体调研采取以下方法:
1、实地调研。通过深入到各乡镇、村和农户,下属单位进行实地察看,掌握基本情况,了解群众所忧、所思、所盼。
2、召开座谈会。通过召开乡镇干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倾听民声、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尤其倾听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开展问卷调查。通过选择不同层面、不同对象发放民政工作有关方面的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了解真实情况。
4、开展走访慰问。开展走访慰问烈属、伤残军人、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送上党和政府关怀和温暖,并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服务工作。
5、召开意见汇总会。通过一段时间的蹲点调研,召开调研人员汇总会,听取各方意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制定实施办法或意见,形成调研报告,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做好参谋助手工作。
四、调研人员
为加强“创新创业”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民政局“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担任成员。根据局党组分开,组成6个调研组,由分管领导牵头,有关科室抽调两至三人为组员。
五、时间地点
调研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期一个月。调研地点为以各乡镇、村为主;其中关于殡仪服务主要以在市殡仪馆为主,可适当到附近县市调研。
六、调研要求
1、深入调研,树民政干部良好形象。调研组人员必须深入到一线开展调研活动,尽量不给当地政府和群众增加麻烦;在与群众交流时,必须要态度端正、文明礼貌,树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县乡镇民政工作得到一定加强,民政助理员队伍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大部分民政助理员工作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安心热爱本职工作,整个民政干部队伍基本稳定。但是,随着民政业务的深化发展,以及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实施,面对民政工作量的不断增加,民政办规范化水平不对称,民政助理员人员数量不足、整体力量薄弱,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现。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和制约整个民政事业的发展。从调查了解情况看,目前在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一)专职民政助理员配置不足,兼职情况比较突出。
一是民政办人员力量不足。全县现有人口49.1万,目前22个乡镇有民政助理员53人,其中:属专职的仅33名、兼职的20名;男性32人、女性21人;公务员有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人、事业编制27人、临时人员2人。在22个乡镇当中,只有1名助理员的乡镇有3个,分别是茶地、珊瑚、太拔;有2名助理员的乡镇有13个;有3名及以上助理员的乡镇有6个。二是兼职情况比较突出。民政助理员极大部分助理员都兼职乡镇残联等工作,并同时负责包村(居)等中心工作。专职民政干部缺口较大,个别乡镇民政助理员配备与人口规模不相称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民政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出现“四偏”现象。
一是年龄偏大。由于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职能、任务认识上存在误区,极大部分乡镇在配备民政助理员时,把那些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充实到了民政工作岗位。在目前在现有民政办工作人员53人中,30周岁以下的4名,占7.6%;30-40周岁的15名,占28.3%;40周岁以上34名,占64.1%。最大的已达58周岁。二是学历层次偏低。在民政助理员队伍中,工作前学历为中专以上的28人,占52.8%;工作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只有4人,仅占7.5%。部分干部经过党校、电大、网络教育后,目前初中及以下学历的7人,中专(含高中)学历的24人,大专学历的16人,大学本科学历的6人。三是新手偏多。民政助理员队伍不够稳定。工作时间长的均为一些年纪大的同志,调整岗位比较频繁,从事民政工作1年以内的有10名(其中4名刚上任民政办主任),2—3年的有7名,5年以上的有26名,最长时间23年。新接触民政的同志由于民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一时难于适应。四是民政院校或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的人员比例偏低。目前全县22个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中,仅有1人毕业于省民政学校,占总人数的1.9%,与当前民政工作要求的社会工作者比例相差较大。
(三)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部分干部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思路和方法陈旧,习惯于老一套的思路和方法,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和思考。对民政的地位、职能和任务停留在以前狭义的认识上,适应并融入现代民政反应比较缓慢。特别是随着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难于适应用现代手段做好民政工作,30%以上的助理员由于各种原因还不会操作使用电脑,60%以上的助理员不会网上办事,大部分乡镇民政干部无法较熟练使用电脑办公。二是少数干部工作责任性不够强,主动性不够。“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和爱岗敬业精神不够牢固,个别不安心本职工作,怕繁、怕难、怕苦的情绪时有流露,作风不扎实,造成工作质量的不稳定。三是少数干部由于年龄、自身学习、身体状况等因素,加上大部分民政助理员没有参加系统的民政业务培训,对民政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缺乏钻研,掌握了解不深;面对面广、量大、实打实的民政工作,无法经常性入村入户了解实情,在及时完成任务方面有些力不从心,难于胜任其工作。
(四)乡镇民政办办公环境普遍较差,与民政对象的需求相差较大。
1、乡镇民政办办公场所情况。据调查,全县有17个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室属于独立办公室,有5个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室属于非独立办公室。大部分乡镇民政办没有救灾物资仓库。只有8个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室所处房屋建于2000年以后,部分乡镇民政办还在70年代建成的破旧简陋房屋办公。大部分乡镇只有1间办公室,且只有20-30平方米,最小的只有10平方米。办公场所普遍偏窄,不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要求。
2、乡镇民政办办公设备方面。(1)2006年县民政局为乡镇民政办配备的电脑、打印机和数码相机使用情况:①目前电脑可正常使用的有18个乡镇,不能正常使用的有4个乡镇(其中被乡镇政府挪作其他部门使用的有2个乡镇,分别是步云、泮境)。此外,有7个乡镇的计算机不能上互联网。②打印机可正常使用的有13个乡镇,不能正常使用的有9个乡镇(其中被乡镇政府挪作其他部门使用的有2个乡镇,分别是步云、泮境)。③数码相机可正常使用的有10个乡镇民政办,不能正常使用的有12个乡镇(其中有1个乡镇的数码相机被盗)。(2)配备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空调、风扇、交通工具情况:22个乡镇均未配备复印机、传真机。已配备电话的有8个乡镇。只有1个乡镇安装有空调。有9个乡镇有电风扇。所有22个乡镇均未配备交通工具。(4)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橱情况:办公桌椅不但很不规范、整齐和统一,而且数量偏少,其中办公桌椅2003年以后购买的有6个乡镇,大部分乡镇是90年代甚至是70年代购买的。档案橱大部分是70、80年代购买的,不但数量偏少、陈旧简陋,且大部分是木质档案橱,只有3个乡镇是铁质档案橱,与当前民政工作的档案、文件量极不适应。
3、乡镇民政办制度上墙情况。有7个乡镇没有做到制度上墙。有上墙的乡镇,除才溪镇外,其他绝大多数乡镇只简单张贴工作职责、没有办事程序,且不少还是80、90年代上墙的制度,既不整齐,又不规范,影响办公场所环境美观。
二、加强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目前我县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配足配强专职民政助理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民政协理员制度。各乡镇根据人口规模和民政对象数量,配置3—5名专职民政助理员,建议按照人口数在2万人以下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2人以上,人口在2—5万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职民政干部1人以上。人口超过5万以上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职民政干部2人以上。每个乡镇民政助理员至少有1—2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其他民政助理员应由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担任(为正式编制人员),在工资、奖金、福利和提拨任用等方面与乡(镇)其它相同身份的干部职工同等待遇。民政办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要配齐专职人员,减少兼职。各乡镇要按照上述条件及时对本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调整,民政办主任调整时应报县民政局审核同意。今后,民政行政管理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要优先招聘到乡镇民政办工作。各乡镇要充分考虑到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直接面对群众、政策法规知识和工作经验要求较高的实际情况,要选派热爱民政事业、政治业务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民政办主任。民政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会熟练使用和操作计算机,以适应信息化、规范化的要求。民政助理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后,要保持适当稳定,除提拔重用外,至少在3年内无特殊原因不作工作上的变动,以保证干部的稳定和业务的连续性。同时,探索建立村级民政协理员制度,延伸民政工作的着落点,提升基层民政办事效率,积极争取参照福建省现有“六大员”制度,由县级财政对村级民政协理员给予适当补助或列入财政转移支付范围。
(二)改善办公条件,确保工作经费。一是落实场所。乡镇要积极为民政办提供不少于面积4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主要满足办公、群众接待、档案资料存放的需要)。,并切实保障好乡镇民政办的工作经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间以上,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二是配备设施。为了保障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广大民政对象服务,适应工作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的要求,乡镇民政办应统一完善配齐和更新计算机、民政信息网络、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照相机、空调、铁制档案橱等办公必要设备,办公家具,要有一套接待群众来访或办理事务方便群众就座的沙发及其他用具,以全面适应群众办事需求、民政工作信息化办公及档案管理的要求。鉴于基层民政工作经常走村入户的特殊性,建议各乡镇为民政办配备1辆摩托车。规范化建设一次性投入由县、乡镇财政按按1:1比例统一分担解决。
(三)建立健全民政工作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出发点,应根据乡镇民政办主要职能,制定各项规范化制度,民政办工作职责、民政业务操作流程图、各项制度必须上墙,统一制作后上墙公布。同时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同时,对现有的民政办规章制度、各项业务工作的操作流程、表格资料和办理时限进一步完善,尽早制作成《民政办工作手册》,通过在上杭民政网站上公布和印制成手写本,使广大基层民政干部言有遵循,行有规矩,工作更加准确规范,确保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
(四)搞好业务培训工作,逐步完善准入机制。一是要倡导建立学习型民政队伍,科学制定民政业务培训规划。除积极推荐乡镇民政干部参加省市民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县民政局要建立民政助理员定期培训制度和新上任民政助理员业务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一次新业务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天。通过开展系统业务培训,使民政助理员及时掌握民政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二是逐步实行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每年分别组织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组织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称职称考试,改善非国家公务员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逐步收集整理和完善抚恤定补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五保对象、水库移民、老村干和灾后救济对象、老龄工作对象等各类民政工作对象的资料,做到档案齐全,登记造册,情况清楚,建立完善规范、实用的民政工作电子台帐。
(六)加强系统内微机网络建设。要尽快实现全县民政系统内微机联网步伐,落实各种不信息材料网上传输的要求,确保各种电子文档管理方便快捷,各种信息报表传送及时高效,各种办事程序规范明了,各种抚恤救助发放公开公正,树立良好民政的形象。
20__年4月13日至17日受__州民政局党组的委派,由__州民政局王强副局长带领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就我州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深入到三县一区民政系统作了全面的检查调研。检查调研采取听、看、问的形式,对州局年初布置的民政各项业务和农业人口统计数据录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重点调研了解民政信息化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了基层民政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年内完成党组确定的“数字民政”建设任务奠定了基础。
这次检查调研主要是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方案而安排的一次活动,也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数字民政”建设为调研重点,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次具体行动。“数字民政”建设对新形势下的民生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步伐加快、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不断出现,社会潜在不稳定因素较多的关键时期,如何平衡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让人民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是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用科学发展统领民政工作,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瓶颈问题的信心。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紧紧围绕民生保障这一中心任务,立足解决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困难和问题,在创新民政工作流程,加快民情信息监控,掌握困难群体动态,落实救助保障措施上狠下功夫。按照这一要求,调研组以“数字民政”建设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与三县一区的民政干部和政府的分管领导进行了全方位的交流,特别是对民政各项业务基础数据作了认真的检查指导,对录入内容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进行了抽查,对数据录入的质量要求作了认真交待,同时就如何把握民政工作的主动性,应采取的方式方法和措施进行了指导。尤其是对州县乡三级民政业务衔接和业务交流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将此环节纳入了问责内容,强调如有未经各业务科、股、室统一审核而出现数据打架情况,造成业务资金不能如数到位的将对当事人进行问责等。同时,调研组还对“数字民政”建设的基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从总体上看各县人民政府都对“数字民政”建设的经费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目前,全州各县都已配备了打印机,电脑和数码相机,三级联网的硬件投入也在争取之中,都表示按州局要求在年内完成投入。
民政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民生保障的迫切要求。为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调研组每到一处认真听取了广大干部职工反映的存在问题及困难,一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二是基层民政组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三是基层民政现状与政府职能转变目标不相适应。四是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的老化与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
我们征集了各类意见对方67条,从中发现在民政业务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主要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困难边缘群众脱离的预期变得列为遥远,城乡困难群众明显增多。如老年人、因病致贫者,这些群众都要求政府给予救助以改善生活;公众对乡镇公益设施的需求呼声越来越高,占总人口的14%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对养老设施和服务的需求相当迫切;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群众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支配更加关注,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见强烈,对基层政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政事务日益繁重,基层民政工作存在压力很大,有待建立真正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民政工作机制和队伍等。这些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是群众对共享经济发民成果的期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民政部门将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上做好文章,为保稳促调,转型升级提供坚实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重民生,着力提高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完善和深化城乡是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我县当前农村贫困人口约22796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6%,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0250人,五保对象2546人,是目前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他们在制度内得到了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们将根据财政投入的实际情况,从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同时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低保。近阶级会特殊重视新生生活困难家庭,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实际困难:落实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救助生活一时陷入困境的苦难家庭,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予以关照。二是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完善及时救助,分类救助,按省里要求将危房改造工作做好落实好。三是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提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尽快完善老年优待政策体系,继续推进敬老院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居院养老的需求。四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保障优抚对象权益。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保光荣”等系列双拥活动。继续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与当地群众(来源:文秘站 )的生活水平同步发展。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重点优抚对想医疗补助即时结算制度。完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二、促稳定,着力加强城乡基层民主,社会组织建设。
一是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发挥城乡社区功能,筑牢基层社会稳定平台。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进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建设。二是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发挥服务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传达政策,反映群众心声,疏导社会心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社会各阶层利益群体的和谐互动。加强执法监管。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维护社会次序,促进社会稳定。
三、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伴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由于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大部分由乡民政所直接承办,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250人,五保供养对象近2546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过百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 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四、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五、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一、市民政基本情况
市总面积5015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余万,其中非农业人口80余万。全市共59个乡镇,23个街道办事处,1618个行政村,164个社区,43个居委会。目前,全市共有民政对象100余万人(其中低保对象14万多人,五保户2.5万余人,优抚对象20余万,残疾人18万,老年人43.8万,占全市总人口比重的35%)。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早在2001年就在全省率先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聘任了231名专职低保员,充实到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2002年,又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工作网络。2009年以来,以省民政厅全面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契机,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层面破解了民政工作基础不牢的问题,为全省树立了典型、提供了样板。同年10月,全省民政工作中期分析会议召开,我市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做法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得到了兄弟市州的一致好评。目前,我市基层民政机构建立到了乡镇(街道)一级,基层民政队伍拓展到了村(社区)一级,基层工作条件大为改善,工作经费来源稳定,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有了坚强保障。
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
1、基层民政机构设置情况
我市县市区民政局均为正科级行政公务管理机构,并按照业务设立相关股(室)。所有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民政所,内设社会救助站,实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务。每个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2、基层民政队伍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2944人。其中,县市区民政局配备民政干部269人,乡镇(街道)配备民政干部309人,村(社区)配备低保员330人,配备民生服务员1618人,配备综治员428人,基本建立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职责明确的民政工作队伍。据此计算,全市平均每个乡镇(街道)配有民政干部4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人),配有民政工作人员32人。这就意味着,全市每9708人中配有一名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符合省定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一点五的比例要求),每1020人中配有一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每340名民政对象配有一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
从年龄结构来看,基本上形成了老中青相搭配的梯次结构。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384人,占13%;年龄在36-45岁的有901人,占30.6%;年龄在46-55岁的有1659人,占56.4%;年龄在55岁以上的有105人,占3.5%。
从文化结构来看
县市区民政局民政干部以大专及以上文化为主体,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则以高中、中专文化为主体。在县市区民政局民政干部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97人,占73.3%。其中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9人,占29.4%。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中,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102人,占48%;大专文化程度的有557人,占24.3%;本科及以上文化的有220人,占10%。
从人员编制性质来看
基层民政干部的编制得到较好地解决,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的民政干部占66.9%。在全市578名基层民政干部中,有258名解决了行政编制,占44.6%;有129名解决了参公事业编制,占22.3%。还有84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有107名属于自收自支的编制。其中,有295名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纳入了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有35名工作时间较长,政绩突出的乡镇(街道)民政干部享受副科级以上职级和政治待遇。
从从业时间来看
拥有3年民政工作经验的人员占绝对主导地位。其中,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在3年以上的有2129人,占72.3%;从事民政工作不到3年的有920人,占27.7%。
从性别结构来看
有女性民政工作人员678人,占23%;从专兼职结构来看,有专职民政工作人员908人,占30.8%;从党员所占比例来看,有党员民政工作人员2438人,占82.8%。
3、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我市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较好,基本按上级要求做到三齐全。
一是办公设施齐全
全市基层民政机构共有办公场地76892平方米,有办公用房2794间。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民政所拥有4间办公用房(60平方米),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一应俱全。平均每个基层民政干部拥有办公场地26平方米。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为基层配备了1272台电脑,4101张办公桌、4456个文件柜。平均每2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就有一台电脑,基本满足了基层民政工作有序开展的需要。有条件的乡镇还配备了打印机、传真机、空调等办公设施。目前,民政所成为了全市各乡镇(街道)站办所中办公条件最好、设施最全、基础最实的单位。
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健全
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标准统一、内容齐全的民政政务公开栏,将民政的有关政策、申请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促进民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民生档案健全
我市动员和组织民政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建立详细的民生档案,实现“村(社区)有专袋、乡镇(街道)有专柜、县(市)区民政部门有专室、市民政部门有专室”的目标,做到分户建档、一户一档,确保民政工作的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4、基层民政工作经费配备情况
1997年我市城市低保实施之初,在全省率先为每个居委会每年安排民政工作经费1500元。当时,居委会年工作经费仅3000元,加上民政工作经费1500元,每年4500元,民政工作经费占三分之一。2009年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市民政部门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按上年度安排民政资金总量的2%列入财政预算,县(市)区按5%列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经费也作出相应安排,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民政部门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按照比例测算,2010年,市、县两级财政应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477万元。而实际上,2010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534.5万元,比规定多安排57.5万元。2011年,市、县两级财政应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496.9万元,目前市、县两级财政已预算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533.2万元,比规定多安排36.3万元。乡镇(街道)民政所的年均工作经费达到2万多元。
从以上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统计情况看,我市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注重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无论是基层民政机构设置、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基层民政工作经费配备,都情况较好,基本达到和实现了省定标准和要求,基层民政能力居于全省前列,为开展各项基层民政工作,奠定了深厚扎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较好,基层民政能力居于全省前列,但根据不断发展的形势和日益增长的基层民政工作任务,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当前着重需要解决的有以下四方面问题。
1、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仍然偏少
近年来,民政职能不断增加,服务对象不断增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细,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市民政部门承担着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老龄、拥军优属、维稳等多项工作,民政服务的对象由几万人增加到100余万人,年发放资金量由200余万元增加到3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常年管理和服务的民政对象一万余人,管理和发放的民政资金超过360万元。我市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民政所已经达到4人,这个数字已经高于全国的平均数量,但相比于日益增加的民政工作任务与民政服务对象,仍显人力不足。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治和福利待遇低
目前,我市基层民政队伍总体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高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73.6%以上,年龄在46岁以上的民政工作人员占59.9%,特别是还存在部分55岁以上年龄较大的同志。乡镇(街道)民政所只有较少部分人员解决了政治待遇,福利待遇也比较差。同样是走村入户开展工作,乡镇纪检、计生、公安、司法、农技干事等都有一定的办案津贴或岗位补贴,民政干部走村入户的时间和次数最多,但无一分钱补贴,这对同是乡镇(街道)干部的民政系统人员来说,有失公允。
3、财政紧张,工作经费配备困难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我市目前财政每年需配套万的民政专项资金,需安排2500余万的民政工作经费。这对属于吃饭财政的我市来说,安排这样大数目的资金已有难度,要再增加经费是难上加难。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乡镇一级财政捉襟见肘,民政所的工作经费无法保障,这对乡镇民政所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不利。
4、民政发展观念与服务理念有待提高
基层民政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了解群众需求不够细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较少,不能耐心倾听群众呼声;在注重群体需求研究的同时,对个体需求关注不够,为了操作简便,政策细化不多,无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二是保障群众权益方面做得不够。民政工作要在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存权的基础上,向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并重转变。目前由于民政自身资源有限,在保障发展权方面没有大的作为,需要进一步开拓。三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民政人员对服务对象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缺乏深厚感情,没有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不自觉地以“施恩者”、“管理者”的身份落实政策、开展工作,致使有些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踏实,对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信息掌握不够、不到位,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意见
1、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满足日益增长的民政工作需要
我市民政服务的对象由以前几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0余万人,年发放资金量由以前200余万元增加到目前的3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常年管理和服务的民政对象一万余人,管理和发放的民政资金超过360万元。目前,我市乡镇(街道)民政干部除完成自身民政工作任务外,还要承担乡镇(街道)分配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中心工作、突击任务等,工作任务较为烦琐、繁重,常常顾此失彼。为此,可考虑适当增加乡镇(街道)民政干部人员编制,从目前的万分之一增加到万分之一点五,即每个乡镇(街道)在增加2人,达到6人,这样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民政工作需要,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搞好民生工作,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民政干部素质
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廉洁高效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要强化基层民政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等“四个”意识,提高和改进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对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培训,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业务结构,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宗旨教育,提高对基层民政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确保清正廉洁,做到干净干事,实现基层民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3、增加民政经费,加大改善民生力度
要改善民生,势必要增加民政经费。为此,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前民政专项资金和民政工作经费紧张、短缺的实际情况,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统筹考虑,全面安排,根据财政收入的递增,适当增加民政经费。特别要针对税费改革后,乡镇一级财政捉襟见肘的实际困难,加大对乡镇一级民政经费的拨付,增强乡镇一级民政工作活力,夯实乡镇民政工作的物质基础。
一、我国民政档案工作的现状。
我国民政档案工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与《档案实施办法》为依据全面展开,为规范管理民政档案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档案资料,能够服务于广大民政对象,必须加强对于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大档案基础建设的投入。现阶段我国民政档案工作是以部门为单位,由科室人员进行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移交。
为了有效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改善保管档案的条件,目前省地(市)级民政部门的档案按照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文书、基建、财会、照片及声像档案等;按照登记类别不同可以分为收养、社团管理、涉外婚姻(含港澳台及涉华侨同胞)、地名及勘界档案等。我国的民政档案资料实行着统一化的管理制度,为便于在日后工作中能够快速便捷地查阅及利用,专职专柜、分开存放是目前档案资料保管的基本方式。
二、民政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民政工作的不断展开,民政档案资料日积月累,除了建立起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资料分类大纲外,还需要对较规范、较专业的档案资料进行分门别类立卷归档。指定相关管理人员,对于较少使用、年限较长的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整理与封存。虽然在全国民政档案工作的开展中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进行中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现归纳如下:
1.上一级的民政部门疏于对相关档案部门的管理监督。目前全国民政部门虽有定期开展相关专业的档案检查,但只停留在提供指导性建议的层面上,而对于相关政策的实行还需要有硬性的要求。
2.对于专业化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有待加强。目前地方性民政部门只按照文件的归档制度来管理档案,对于档案的查找、借阅及保管没有更详细的管理制度。而专业化专门类的档案管理细则的缺乏,使得更多专业化的档案资料无法得到全面性地统一管理。
3.民政档案资料保管条件的不足及相关管理人员知识的欠缺。在我国大部分县级以下民政部门都无法提供专门的档案资料保管场地,只用一两间办公室来替代,无法做到档案管理的防潮、防虫、防火工作,不利于长期档案保管。而管理档案人员知识水平的欠缺,也直接影响着档案管理的水平。
4.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为了能够全国联网方便查找相关档案资料,势必需要进行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而由于二三线城市无法建立起多媒体的档案信息,开发档案软件的水平有限,使得全国民政档案资料共享脱接,势必造成资源的浪费。
三、改进民政档案工作的方法。
虽然以上的问题存在着多方面的原因,既有民政部门对于档案工作的不够重视,也有相关档案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档案保管条件与管理人员知识不足,及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欠缺等。倘若这些问题不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势必会对民政部门今后的各项工作展开,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我们应当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改进民政档案工作的方法。
1.加大对各级民政档案工作的监管力度,履行其管理职责。根据《档案法》的相关规定,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着统一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为此,各级相关民政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在指定范围内对民政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与指导,加大对档案部门的监管力度,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同时作为各级民政档案部门,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其监管部门的工作,建立起相应的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实现目标管理化,保证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效益,应不断深化对民政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档案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与规范化。
2.建立完善的专业化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其工作效率。只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进行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是根本。针对目前档案管理的方法,可以制定包括档案的收集、保管、归档、借阅、保密及销毁等制度,对于档案管理人员有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由此才能促进民政工作的开展。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应针对档案的种类进行分类式管理,比如机关文书、财会档案等,就需要运用到专业化的知识进行档案管理,目前国家民政部门与档案局也已相关专业档案管理文件。而为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必须建立起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并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纳入考核项目中,只有如此科学地规范管理民政档案资料,才能让民政档案工作得到提高。
民政部门承担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业务面广量大,且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民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11月份至今,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民政工作现状,理清下步发展思路,我先后对全县11个乡镇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主要调查了各乡镇民政所、民政对象,听取了包括相关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寻求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增进百姓福祉的新路子。
我们征集了各类意见对方67条,从中发现在民政业务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主要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困难边缘群众脱离的预期变得列为遥远,城乡困难群众明显增多。如老年人、因病致贫者,这些群众都要求政府给予救助以改善生活;公众对乡镇公益设施的需求呼声越来越高,占总人口的14%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对养老设施和服务的需求相当迫切;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群众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支配更加关注,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见强烈,对基层政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政事务日益繁重,基层民政工作存在压力很大,有待建立真正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民政工作机制和队伍等。这些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是群众对共享经济发民成果的期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民政部门将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上做好文章,为保稳促调,转型升级提供坚实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重民生,着力提高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完善和深化城乡是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我县当前农村贫困人口约22796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6%,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0250人,五保对象2546人,是目前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他们在制度内得到了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们将根据财政投入的实际情况,从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同时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低保。近阶级会特殊重视新生生活困难家庭,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实际困难:落实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救助生活一时陷入困境的苦难家庭,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予以关照。二是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完善及时救助,分类救助,按省里要求将危房改造工作做好落实好。三是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提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尽快完善老年优待政策体系,继续推进敬老院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居院养老的需求。四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保障优抚对象权益。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保光荣”等系列双拥活动。继续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发展。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重点优抚对想医疗补助即时结算制度。完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二、促稳定,着力加强城乡基层民主,社会组织建设。
一是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发挥城乡社区功能,筑牢基层社会稳定平台。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进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建设。二是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发挥服务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传达政策,反映群众心声,疏导社会心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社会各阶层利益群体的和谐互动。加强执法监管。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维护社会次序,促进社会稳定。
三、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伴随着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由于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大部分由乡民政所直接承办,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250人,五保供养对象近2546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过百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四、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五、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