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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担保公司,贷款,风险管理
拿破仑曾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同样,不想盈利的公司就不是好公司。在担保这个行业里,任何一个想要做大做强的担保公司无不都在积极的扩大规模、拓展担保贷款业务。但如果疏于管理、轻视对于担保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问题、一味地追求眼前的利益、鼠目寸光,其结果往往则是担保公司不但不能长期发展、实现盈利,反而极易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风险,误人误己。
1. 信贷中所存在的风险现状分析
1.1识别风险的能力薄弱
从商业银行方面考虑,其所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仍不成熟,过分相信担保公司的审查结果,对于担保公司的依赖过大。因而,形成了认为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贷款便毫无风险的错误认识。自己对于贷前的审查环节,不了了之。将担保公司提供的审查报告深信不疑,缺乏自己独到的分析与见解。贷后管理方面,疏于定时定期的调查,总以为只要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即使中小企业发生财务意外状况,而还不上贷款时,此时仍旧有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金作为后盾,低估风险。从担保公司方面考虑,部分企业唯利是图,完全将商业道德抛诸脑后,片面追求眼前利益,风险评估能力薄弱。因而往往放松了对于中小企业的审查,对其绿灯长开。从中小企业方面考虑,由于其的道德缺失,试想投机取巧,常常抱着侥幸的心理,拖款甚于不还贷款。这其中种种毋庸置疑地加大了贷款的风险系数。
1.2信贷风险管理的建设缺陷
在法律建设上,对于担保额的法规体系尚未形成,存在着法律上的缺陷。法律中对于担保机构的准许条件、监督主体和监管法规都未作明确的规定。从社会方面考虑,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经常鼓励各个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发展资金业务,但往往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监管建设力不从心。且整个社会的信贷毒瘤长期存在,仍没有根治,这让不少不法份子得了可趁之机。在自身因素上,银行担保管理制度不够强硬。一则,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可行性地操作流程欠缺,没有具体的控制监管措施。二来,对于担保公司的监制不到位。银行对于担保公司的约束仅仅凭着一张白纸黑字,对和担保公司的往来客户、担保资金的来源以及担保公司的企业道德素养信息度掌握不够。三是,高端专业管理人才的缺失。商业银行为了减少贷款担保的成本,往往不愿意投入过多资金来招拢专门对担保公司进行合作和防范其风险的管理人才。将繁琐的贷款手续移交给了担保公司,不重视一手资料的获得。中小企业营运良好也罢,若出现了坏账则仅仅将保证金扣收,将坏账原因地检查、分析和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一旦担保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或者股东恶意抽逃资金,到时担保公司怕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此时银行极易出现债权悬空或者担保失效的尴尬境地。担保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亦不可观,担保责任贷款保证金违规现象普遍。对被担保人的“三查”工作不到位,对担保责任的认识不足,依赖农信社贷款管理和反担保人连带责任的现象较为突出。大多数的担保公司为了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如对于某些棘手客户,则采取降低担保手续费和风险保证金来拉拢客源,随意性大,存在少收、不收的现象。再来,担保公司的有些保证金来源于其他借款,甚至是将股东向农信社所借的贷款转为保证金。这样导致的直接后果则是担保公司对于风险的抵抗力薄弱,无法履约,公司的诚信度降低。
1.3担保公司的综合素质差
有些担保公司过分地强调盈利,狂热地招揽业务,甚至有将多收的保证金挪用于投资、借款,形成极高的信用风险。担保公司是担负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对于担保公司的基本要求就是诚信二字,社会效益达到了,又何会愁苦于经济效益。热衷于高盈利,高风险的大项目业务的结果常是业务规模做的越大,造成的损失也越高。保证金的不到位,致使公司的诚信度下降,长期如此,担保公司则有破产之危。如若担保公司出现了诚信危机常常会被市场淘汰。诚信经营是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品质,亘古不变。
2.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2.1提高担保风险认识
世事无绝对,任何事物都有其自然相对面。高风险自然对应着高收益。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业务也不可能绝是零风险。银行一定要跳出认为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便万事大吉的认识误区。银行想要扩大盈利固然没有错,但对于担保公司地选择要思之再三,务必要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要位置。银行可通过建立担保公司入围认证制度,从源头上将缺乏资金实力、专业人才、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的担保公司予以排除。另外,银行要建立信贷担保法律审查制度,灵活利用法律才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于信贷管理人才方面应加大资金投入,切不可因小失大。对于被担保人,担保公司一定要确保客户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资产充足且有效合法的条件下,才予以办理抵押或质押贷款担保业务。在这方面,担保公司能采取的反担保措施,一旦被银行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可以同时向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追偿,从而减少自身的损失。
2.2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担保公司应该规范担保手续。贷前,严格把关。为中小企业担保时,注意对于为担保人的近三来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于借款人的还贷能力有一定的掌握。贷后,加强监管,严禁贷款挤占挪用。坚决杜绝借款人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贷。此时,担保公司可以采用一笔贷款分多次发放的方式规避担保额度限制,分散风险。对于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认真分析,掌握客户的近来财务状况。商业银行也应不断完善自己缺陷,不断修炼自身信贷管理的基本功。对于规范保证金管理,也要给予足够重视。保证金要设立专户储存,以明确资金的流动方向。善于利用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合作协议中对担保公司提出明确的信息要求,避免可能的商业欺诈和不良投机行为。一旦借款人出现财务危机,银行应及时要求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担保公司不巧也出新财务危机时,则银行需确保没有恶意的商业欺诈行为下,拟定书面协议,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银行内部的管理,应严肃工作纪律。推行分工合作的方式,划分责任到人。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稽核活动,加大稽核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对于内部员工的职业素质、工作能力进行考察。防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降低贷款门槛,以谋取不当利益。二是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担保保证金存储情况、总的担保责任余额、单个借款人最高担保数额占其资本金比例、风险金提取情况、履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发现超单户规定比例的担保、超协议约定比例的担保立即予以纠正,严防贷款风险,规避法律风险。
2.3营造良性竞争环境
银行和担保公司都应该择优选取合作对象,切不可沆瀣一气,只顾眼前利益,其后果往往不利于自己可持续发展,而逐步被市场所遗弃。加强对于员工的工作能力、道德素养的培养,共同努力建设一个互利共赢,齐头并进的竞争环境。
3.结语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一个公司都应随着时代的变化,动态的发展自己,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来完善自己,在行业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正确认识风险,降低风险系数,不断提升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这样的公司方能在市场里寻得一席立足之地,不论风雨飘摇,经久不衰。
参考文献:
一、公司业务排查情况
(一)公司业务账户排查
我行公司业务部共开立对公账户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户,专用账户户,临时存款账户验资需要开立的户。不存在同一营业机构为同一存款人开立多个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及同一证明文件为存款人开立多个专用存款账户;单位开立账户使用的名称符合规定;不存在开户资料未经有权人审查并签署意见而开户的问题。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原则,会计主管按月检查往来对账、银企对账情况,对未达账进行跟踪核对。
在公司业务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业务问题。基本户等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符合规定。临时存款账户不存在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仍办理资金收付业务的问题。注册验资账户在验资期间不存在办理对外支付业务问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与出资人名称一致。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开户信息资料出具申请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及时修改客户信息;存款人的印鉴做相应变更。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经会计主管或主管审批,检查销户前存款人贷款、应收利息、结算费用等应收款项结清。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缴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柜员审核无误并将重要票据作作废处理。在办理单位银行账户撤销手续时,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于账户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无频繁开、销户,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洗钱活动。对已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的款项,存款人要求支取原账户款项时,提供了合法拥有账户支配权的证明文件,并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列支。
银行结算账户重要资料的管理。建立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并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单位结算账户印鉴卡片的管理安全、完整,不存在有账户无印鉴卡片、有印鉴卡片无账户问题。对印鉴卡丢失的账户,要求客户提供印鉴卡丢失证明,防范账户风险。
(二)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情况排查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设立了相应的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对于大额资金支付交易的报告范围符合文件规定,不存在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的现象;大额资金的支付交易的报告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漏报等现象;对开户单位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办理大额资金支付,有合法的支付凭证;对开户单位大额支付资金的特点、来源与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进行分析监测。
大额现金支取管理。对开户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及临时存款账户,或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台账制度和月度统计分析制度;针对现金活期存款存入超过20万元及现金活期存款支取超过5万元的用户,以月报的形式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由于反洗钱还是一项较为陌生的工作,基层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情况排查
重要空白凭证入库管理。重要空白凭证按种类分类管理;从上级行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入库填制记账凭证及时入账,重要空白凭证入库数与入库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一致;指定专人管理库房重要空白凭证;柜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因故未用交回的,凭证管库员作入库处理。
重要空白凭证出库管理。重要空白凭证出库时,出库手续符合制度规定;出库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与出库单数相符;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经有权人审批后,交凭证管库员办理出库手续;
重要空白凭证出售管理。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时,填制“领用凭证”,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预留印鉴核对一致;柜员及时选择相关交易,录入领用单位账号、凭证种类和凭证号码;出售给客户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领用单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戳记。
二、公司业务排查活动的收效
(一)帐户管理方面。
账户的管理,对公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与撤销、资料的管理以及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和银行的对账,重点是对账和开户制度执行情况。一是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开户许可证;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是否通过该账户办理。二是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是否只办理现金缴存,不办理现金支取。三是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是否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是否不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财政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是否不能支取现金。四是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是否未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是否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五是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是否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是否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
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是否核对无误后才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不能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是否出具相关证明,是否按规定对开户资料进行审查,致使单位开立虚假银行结算账户的;是否按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或收集的存款人信息数据;是否做到账务核对换人复核,对发生额明细和余额是否进行逐项核对。
(二)大额交易支付交易方面。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等各环节是否实行换人换岗复核制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短期内资金是否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是否明显不符;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明显不符,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是否明显不符;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是否明显不符;相同收付款人之间在短期内是否频繁发生资金收付,长期闲置的账户是否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短期内是否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是否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是否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三)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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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保险生活很精彩
记新华黄冈中心支公司经理王齐毅
“对我而言,保险已经是我的生活,我的生活就是保险”80后王齐毅如此调侃自己。他是个标准80后大男孩,然而他在新华五年的寿险经历中却保持着一串令人瞩目的成绩:他是黄冈新华最年轻的督导;连续五年获得优秀员工称号;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组训。他本科毕业后辗转来到黄冈,五年里,时间将他由青涩变得沉稳,也让他进行了角色转换――由新人专员到督导专员;由谋生者到管理者;由自助者到助人者,由大男孩到大丈夫。
五年里,他先后让小池不成为黄冈中支的领先标杆部组,黄梅营业区由当年月均不足5万的保费平台一跃跨到每月近百万的大机构,团风营业区月平台保持在30万以上……谈及到未来,用王齐毅的一句话来说“曾经的我很向往外面的世界,就像一首歌所唱的,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如今,我觉得,只要脚踏实地,我的保险生活会更加精彩!”(特约通迅员|刘彩琴)
天不酬不勤之人
记中国平安江苏分公司优秀讲师和理财经理谢俊杰
【关键词】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控制
一、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表现
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有不少以环境保护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我国环保产业的分类主要依靠“三废”来划分,包括四类即污水处理产业、固体废弃物处理产业、脱硫脱销产业、治污设备产业。然而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潜伏着许多财务风险。鉴于很多上市公司还未披露年报,所以数据采用2011年三季度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中原证券行情软件和金融界网站,同时剔除了ST股和一些主营业务不是环保行业的个股。
(一)负债比重较大
由于环保行业投资量大,资金回收期较长,所以环保行业上市公司普遍负债较大。可以通过短长期偿债能力指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来表现,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分析示意图
图2 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析示意图
由图1和图2可看出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平均速动比率为3.2,较高的为铁汉生态这一批新上市的公司,而老字辈上市公司如钱江水利、城投控股、中山公用的速动比率远低于1。新上市的环保行业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很强,原因只是刚上市资金充足。大部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远超50%,而且龙净环保、洪城水业、钱江水利等负债较高,达到60%左右。不论是短期偿债能力还是长期偿债能力,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都面临严峻的负债风险。
(二)坏账风险较高
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坏账风险较高,存在显著的财务风险,可通过应收账款周转率看出来,如图3所示:
图3 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示意图
由上图可看出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是3.3,处于合理水平,然而相当大部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3,只有6个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很高。如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资信情况发生变化,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将会相应加大。
(三)对外担保比率较高
对外担保比率过高会产生较高的财务风险,然而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比率就过高,如图4所示:
图4 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比率分析示意图
对外担保比率越高,财务风险越大。由上图可看出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对外担保比率为17.58%,但是剔除异常的中电环保后,平均对外担保比率是8.34%。细数这21家上市公司有12家对外担保比率为0,但是其余的8家公司对外担保比率较高,存在着比较大的财务风险。
(四)营运资金不足
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情况,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将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可以通过现金流量分析看出,如图5所示:
图5 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示意图
在日益崇尚“现金为王”的现财环境中,现金流量能力更加能揭示公司资产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由上图可知2011年三季度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0.18,说明每股收益支付缺乏保障,全部21家公司中有8家公司每股收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小于0,其中铁汉生态、维尔利等最近刚上市的公司尤其的低。虽然大多数公司的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还是大于0的,但是数值也不高。
二、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现状
目前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已普遍采取措施控制企业财务风险,部分公司还构建了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在大的方面,我国该类公司已普遍有了风险控制意识,但是意识不强,控制不到位;在小的方面,我国该类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连贯性和针对性不够细致,往往都是就问题论问题,发现问题了才去解决,而并不能够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问题。近来国家要求上市公司都要进行内部控制,以风险为导向的COSO内部控制框架逐渐受到推广。2008年6月28日,我国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中国企业首次构建了一个企业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的标准框架,有效解决了企业无所适从的问题。目前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控制框架以控制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察六个要素构成,但是由于是刚刚建立和实施,在技术上操作上,思想改变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总的来说,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针对财务风险都采取了控制措施,可是体系上还不够完善,控制效果不是太好。
三、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尽管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对财务风险都进行了控制,但是由于体系构建上的滞后,公司财务风险控制意识淡薄和措施实施困难,致使我国该类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上存在许多问题。
(一)控制环境不完善
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四个基本机构,并在成员构成上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但是也仅此而已。在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独立董事提名,审计委员会、财务部的成员构成方面还有待完善。独立董事对公司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显得不太积极。存在这样的原因是在我国独立董事基本上都是消极作为,其并没有在公司任职,没有工资和权利,当然任公司任之。大部分环保行业上市公司为国有企业改制后上市的,在人力资源方面还存在一些靠裙带关系的。
(二)目标设定过高,资金紧张
我国环保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然而高利润带来了更多的竞争者,一些公司盲目乐观,对未来利润率预期过高,动辄40%以上,盲目建厂,造成资金一度紧张,整体目标不合理。例如处于环保产业的首选投资品种――水务,就有9家上市公司涉猎其中,而2011年末就有30家水务企业欲上市。大刀阔斧建设水厂的兴蓉投资,也不得不降低投资收益率。正如前文所说,市场前景的高度看好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扎堆其中,这必然会降低盈利预期。
(三)风险意识不够,风险管理能力较差
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风险评估目前还不到位。我国该行业许多上市公司对于风险的认识态度较差,总是朝着乐观的角度出发,没有意识到潜伏的风险。比如龙净环保和开能环保产品销售到海外,货款以外币结算,并没有进行套期保值和银行签订远期合约等,在美元贬值的情况下,受到了损失。另外我国该行业上市公司对于风险的管理能力较低。因为在我国环保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处理危机的经验不足。当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很多企业都濒临停业甚至破产,我国环保行业虽然并未处在风口浪尖,但是金融危机也使政府没有太多余力关注环保,而保持经济的增长又被提上日程,这使得环保行业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四)控制活动复杂,执行困难
评估风险只是整个财务风险控制程序的一部分,管理层必须确定处理风险所需的行动,并付诸执行,但是控制活动包括多种政策和程序,执行起来相当有困难,对于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而言当然也是薄弱环节。授权和批准方面,该行业上市公司也存在问题,存在出纳与会计未分开等现象。例如中原环保公司财务部对其主要业务活动并没有制定必要和恰当的政策和程序,比如说为白鸽集团借款提供担保,但是白鸽集团逾期未归还,导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状告白鸽集团,公司负连带责任,其原因就在于公司控制活动做的并不到位,对于担保事项的检查程序过于简单了。
(五)信息传输与上下沟通不畅
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信息传输与上下沟通不畅的问题。虽然该行业上市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系统,但是信息的获取仍然是不足的。财务风险信息系统的构建和运行较为严格、繁杂、工作量大,加上一些财务人员工作散漫,能力不足导致财务信息传递缓慢以及少数企业的信息资源还停留在某个部门。另外会计软件的更新升级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也产生了影响。
(六)监察手段单一,反应缓慢
监察可以确保财务风险控制得以有效的持续运作,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对此并没有做到位。财务控制体系所设定的目标评估方法单一,不能从多角度评估;起初设定的程序并没有按期执行,而且随着环境的变化也没能够改善。有的控制程序是需要记录在案的,而一些公司只是口头或者一个通告而已。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程序制定的不合理,达不到目标,相关操作人员积极意识较差,另一方面是新的财务控制体系刚刚实行几年,还不熟悉和熟练。
四、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对策
上述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在控制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察方面存在的财务风险控制问题,严重制约了环保行业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完善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行为影响,因此完善控制环境必须使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起到足够作用。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首先在董事会独立性方面,不仅需要公司管理人员,同样需要不少外部董事,使董事会有效性提高。再者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提名方面必须公开公正公平,以确保组成成员能够发挥有效作用,不能请一些只对公司冷眼相看的独立董事而且财务方面的专家要居多。在人力资源方面,财务部门应当确保有专人员工,确保公司财务安全高效运转。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采用分散与集中的财务职能,可以集中权利也可下方权利。
(二)设定适当目标
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应该设定合理的目标,公司利润应当设定为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资产规模,不能急速扩张,如果扩张过快会至资金链跟不上,到最后负债高企,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该行业公司应该看到没有一个行业永远是朝阳产业,现在虽然利润率很高,但是进入门槛低,竞争力度大,高调冒进,必然会在竞争大军中逐渐消退下去。当然目标设定合理了,还要制定与整体目标相适应的计划和预算。计算得知整个环保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5%左右,最好目标设定在15%左右。
(三)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时时刻刻都有风险的存在,对于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来说,必须提高风险评估能力,要用严肃的态度来对待风险。风险识别上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方法,定期召开大会,分析存在那些风险,并把那些经常发生的,对公司影响较大的风险列出来。财务风险评估的方法可以定性与定量结合。比如说制作风险评估系图、敏感性分析、决策树。风险应对方面,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应贯穿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始终,可以把财务风险控制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后控制,比如说运用沃尔比重分析法和杜邦分析法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按财务风险控制的策略划分可以划分为五种,即财务风险规避策略、财务风险预防策略、财务风险分散策略、财务风险转移策略、财务风险自留策略。该行业上市公司对于这五种策略在实际中可以综合运用。比如说可以采用套期保值的方法转移风险,投资在环保领域的其他方面分散风险,建立行业风险基金预防风险的发生等。
(四)制定完备程序,坚决执行
财务政策制定的相当完好,但是执行不力,财务风险控制等于零,因此控制活动相当重要。当需要财务决策的时候需要经理决策,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及时跟进,审查其是否违规,如果是特别重大的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核。授权和批准方面,遵循专人负责、职责独立的原则。比如说记账会计应与出纳分开不能为同一个人,实行批准制度,比如用到公司财务专用章时,需要大量提现时,必须提交申请。例如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比率较高,就要加强控制。该行业公司应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查被担保单位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外担保的或有负债风险。
(五)不断的对财务控制系统的表现进行评估
监察是不断对财务控制系统的表现进行评估的过程,完善的监察可以保持财务控制系统不断更新,从而提高发现、应对风险的水平。对于财务控制系统设定的目标的评估,应该采用多种绩效计量衡量方式,比如可以用财务的与非财务的方式衡量,卡普兰和诺顿的平衡计分卡就可以运用。建立审计职能部门监督程序,并且为财务风险控制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需要正式的记录下来。通过培训,告知等方式使雇员有意识的把发现的问题上报,并且建立公开的上报方式。
五、结束语
总之,我国环保行业方兴未艾,在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时候急需财务风险控制为其提供保障。本文先写我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表现,再提出该行业目前的财务风险控制现状,接下来分析起其存在的控制问题和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文章突破了类似文章就问题论问题的模式,不仅对财务风险问题提出了解决之道,而且对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进行了重点分析和给出一些漏洞的解决方法,实现了对于财务风险问题的整体性考虑。另外本文对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分析时也少量考虑到了非财务方面的影响,因为非财务原因最终也会体现在财务方面。
参考文献:
[1] 李秉成.企业财务困境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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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阎达五,张瑞君.会计实时控制研究[D].会计研究,2003.
张洪武分享了自己的三点看法。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新的风险管理工具提供保障。
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时期。这两年我国农业面临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地板”与国际市场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以及“国货入库、洋货入市”等问题,给我国农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其根本原因在于,加入WTO后较低的关税承诺,使我国农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产品不具备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从大的趋势来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该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出路。以往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对于资金的需求不是十分强烈。现在,我国耕地流转比例已经达到了3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达到了270万家左右,他们发展生产所需的资金数量,是以往普通农户的几百甚至几千倍,因此必须借助金融的力量。
但农业“融资难、融资贵”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一些发达国家也没有找到很好的解决办法。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核心问题是他们的有效抵押物不足,满足不了银行风险控制的有关要求。农业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性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面临同样的风险管理难题,难以承担起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的主力军责任。因此,创设新的政策工具,建立一整套体现政策性、专注于农业、相对独立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挥衔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资金供给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
2015年下半年,中央决定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每年拿出20%、约230亿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前三年作为注册资金重点用于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国家层面组建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机构分险增信,构建起完整的专门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全国性担保、再担保组织机构体系。
各省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目前已有26个省成立了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另有7个省正在积极筹建中,预计年底前挂牌成立。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报经国务院批准,于今年5月成立了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农担公司”)。国家农担公司拟分三年形成150亿元的注册资本金规模,首批约10亿再担保业务也在10月份正式落地,国家农担公司确立“风险共担、利率优惠、不缴存保证金”的基本原则,先后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等签署“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国开行、农发行、中信银行等十几家主要银行类金融机构初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将于近期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应该说,国家创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这一新的政策工具,找准了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顺应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资金的迫切需求,打消了银行等资金供应者在风险管理方面的顾虑。同时,改变传统的农业直接补贴方式,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性、普惠性、市场化、专业化优势,可以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发展领域,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也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公平,代表了财政支农资金改革的方向。
现代农业金融风险管理需要组合运用多种风险管理工具。
建立专注农业、相对独立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是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设计中的重要一环。作为政策性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正在从保费补贴、风险代偿、系统风险救助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政策设计。但是,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运行是完全市场化的,需要运用市场化的手段管控风险。农业风险最主要的是自然和市场两种风险。在中国,尤其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今天,农业还有第三种风险――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比如今年开始实施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
就传统的融资担保业务而言,风险是农户、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共担的关系。首先,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承担信贷风险造成的代偿损失的大部分。同时,通过建立与银行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银行也要对代偿损失担负一定比例的责任。担保机构也需要新型经营主体出具必要的反担保措施。除了上述的传统模式,目前比较流行的是供应链金融的方式,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下行链和产出农产品的上行链,把资金流转化为可控的商品流,可以有效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同时资金的闭环运行,也可以保证贷款偿还的优先顺序。
但是,仅仅依靠上述的风险管理措施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思路,使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联起手来,共同分散风险。
首先,担保公司与保险公司具有天然的合作属性。一方面,如果担保公司的担保客户同时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客户,客户的保单就是一份优质的抵押品,起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信,为担保公司分险的作用。同时,担保公司也可以把新型经营主体购买保险,作为提供担保的必要条件,有助于保险公司扩大客户群体规模,开发新的产品,增加业务收入。
其次,保险公司也需要一个分险的渠道。随着中国期货市场的不断发育,运用期货、期权分散大宗农产品风险,成为可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相应品种农作物的目标价格保险产品,来确保和稳定预期收益;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的“场外期权”产品,实现风险分散转移;期货公司将转移过来的风险在期货市场上化解。
从农业信贷担保的角度,今后可以探索“担保+保险+期货”组合式的风险模式,这可以说是现代农业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的创新。一方面保险和期货提供了从自然到市场的全方位风险管理保障,保险标的成为农业融资的优质抵押物,提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贷款资金安全。另一方面,担保业务可以反向促进农业保险以及期货市场的产品创新和结构优化,提升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活跃度。实现了三方风险共担,才能实现互利共赢。同时,三方共同发力,既有利于防范化解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也有利于平缓粮食收购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政策性风险,推动改革取得预期成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过程中,与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而与期货公司打交道,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质量意识。随着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不断增强。
根据上述模式,最初的农业融资风险控制只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保险和期货,风险控制体系就更完善了,成为同舟共济的关系。
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愿意与保险、期货行业通力合作。
张洪武介绍了国家农担公司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一是跟踪“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进展,积极介入相关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活动中,为其提供优质、优惠的担保服务。
二是探索与大的保险机构、期货公司开展“总对总”的战略合作。目前国家农担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总对总”战略合作谈判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国家农担公司将把合作重点放在与互联网金融、产业金融等新的金融业态合作上,还将积极探索与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交易所的通力合作,借助现有的客户资源,从中挖掘和培育共同客户群体,分工合作,共同推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三是实现大数据下的信息共享。国家农担公司正在着手研发建立统一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信息系统,具备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信息、生产信息、财务信息、信用纪录等大数据的采集,以及担保业务风控分析、线上审批、保后管理等多种功能。
一、财务失败及成因分析
在财务管理理论中,财务失败(financialfailure)是指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困难和危机。从财务预警的角度看,财务失败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务失败是指公司盈利能力的实质性减弱,公司的偿付能力丧失,它涵盖了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各个阶段,其表现形式包括:拖欠短期债务、拍卖变现短期甚至长期资产、无力支付债务利息甚至本金等。狭义的财务失败仅指公司丧失偿付能力的最严重状况,即公司的资产市场价值总额小于负债市场价值总额,也就是所谓的“资不抵债”,最终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发生破产。
财务失败的原因分析是进行财务预警的必要理论基础。从公司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着手展开的财务失败研究认为,财务失败源于风险主体对风险控制的不力。风险的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和竞争者,其损失主要是指经济利益的减少和丧失。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财务失败主要研究公司财务风险的因素。当财务风险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化解措施或采取的措施有效性不够,公司就会陷入财务失败的困境。基于对财务风险的定义和计量,财务预警模型研究的一个方向是:以风险测量技术为基础,建立风险估计和监测模型。
从财务实际应用研究层面展开的财务失败研究认为,财务失败的原因主要在于内部管理能力和外部经营风险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最终都会体现到公司的财务状况上。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除了行业环境等方面的分析以外,最主要的分析内容之一是公司会计信息的分析。财务与会计理论认为,主要由公司的财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综合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根据公司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研究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等,从而分析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而对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做出判断。因此,这一方向的财务预警研究的主要出发点是关于会计信息的财务分析,会计信息的财务分析方法包括比率分析、结构分析和比较分析等,而财务比率分析是其基本分析方法。这样,对各方面相关财务比率的单项和综合研究,也就成为公司财务预警模型研究的主要理论基础。当然,财务预警的这一研究方向是建立在财务真实性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由于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外部监管或第三方鉴证不力等原因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那么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财务预警将毫无价值。
二、财务预警理论与方法
从第一部分的论述可知,财务预警研究基于基础理论的不同,主要有两大方向:一类是以风险分析为基础,主要采用风险监测系统的方法。另一类是以财务分析理论为基础,从公司的资金存量和流量分析人手进行的多因素分析方法。目前应用比较成功和有相当研究基础的是后者——基于财务比率的多因素分析方法。这一方法又可以根据财务预警模型中选用的变量多少不同,分为单变量模式和多变量模式两种。
(一)单变量模式,是指运用单一变量,用个别财务比率来预测财务失败。从一般企业来看,主要的运用比率包括债务保障率(现金流量÷债务总额)、总资产收益率(净收益÷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资金安全率(资产变现率一资产负债率)等。按照单变量模式,公司发生财务失败是由长期因素而非短期因素造成的,因此,可以长期跟踪这些比率,注意这些比率的变化,借以预测公司的财务危机。但是这种模式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即个别比率只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不能全面反映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且当这些比率彼此不完全一致甚至传递出相反的信号时,指标的警示作用就可能减弱甚至被抵消,因此,单变量模式的应用受到较大的限制。
(二)多变量模式,是指按照多变模式思路建立多元线形函数公式,运用多种财务比率进行加权,然后以汇总产生的总判别分来预测财务失败。这种模式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由美国学者奥特曼(Altman)于1968年提出的“Z记分模型”。这一模型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计算步骤是首先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计算出一组反映公司财务危机程度的财务比率,然后根据这些比率对财务失败警示作用的大小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再将这些财务比率按照不同的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得到一个公司的综合风险总判别分Z,最后将其与临界值进行对比,就可以得出公司是否存在财务失败及其严重程度。“Z记分模型”的具体判别函数为: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4+0.999X5
式中:
X1=(营运资金÷资产总额)×100,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X1越大,说明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强,财务状况越理想。
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100,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留存收益相当于我国企业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X2越大,说明企业筹资和再投资的功能越强。
X3=(税息前利润÷资产总额)×100,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X3越大,说明企业不考虑税收和财务杠杆因素时企业资产的获利能力越强。
X4=(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总额)×100,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X4越大,说明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判断越乐观,在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该指标尤其具有说服力。
X5=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X5越大,说明企业利用现有资产获取销售收入的能力越强。
根据对财务失败企业的统计分析,奥特曼得出一个经验性的临界值,即Z=3.0.如果企业的Z记分高于3.0,则表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可能。低于3.0,则存在财务失败的可能。如果低于1.8,则表明该企业存在着严重的财务危机,如果不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很难走出破产的困境。
“Z记分模型”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应用,其主要特点和优势在于它客观准确,简单易懂,所有数据均可直接根据财务报表得到,可操作性强,不仅有利于公司管理当局进行财务分析,及早发现潜在的财务危机,改善财务状况,而且可以用来作为投资者(或者潜在的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债权人(或潜在的债权人)进行信贷决策以及监管机关实施监管措施的参考依据。
三、建立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的思考
虽然“Z记分模型”适用于上市公司,奥特曼当初得出的公式也是基于制造业公司的财务资料。但是,这一模型的应用已扩展到非制造企业及企业债券评级等领域。我们可以借鉴其基本原理构建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当然,保险公司具有不同于工商企业的业务特点,反映其财务状况的指标也不可能与工商企业相同。2001年1月,中国保监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3月,又对其进行了修订。在借鉴国外财务预警理论与实践结果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利用规定中的某些监管指标并加以改造来构建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预警模型。由于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特点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因此,应分别建立各自的财务预警模型。
(一)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
Z=W1X1-W2X2+W3X3+W4X4+W5X5-W6X6-W7X7
其中,Z为判别分值,W1、W2……W7为各比率的权重,X1、X2……X7为相应的财务比率,笔者提出的这些比率分别为:
1.X1(速动比率)=速动资产÷认可负债×100%,反映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可以迅速变现来偿还负债的能力,这一指标的正常值范围为大于95%,指标值越大,表明保险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以及应付突发性保险责任事故的能力越强。
2.X2(认可资产负债率)=认可负债÷认可资产×100%,反映保险公司利用认可资产偿还认可负债的能力,这一指标的正常值为小于90%,该指标值越小,表明保险公司的偿债能力越强。
3.X3(资产认可率)=资产净认可价值÷资产账面价值×100%,反映保险公司资产的风险状况,这一指标的正常值为大于等于85%。
4.X4(自留保费增长率)=(本年自留保费-上年自留保费)÷上年自留保费×100%,反映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自留保费的增长率。一般来说,保费收入的增长表明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这一指标的正常值为-10%~60%。
5.X5(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认可资产×100%,反映保险公司利用认可资产产生利润(包括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的能力,保险公司除了要保持保费收入的不断增长外,还应该提高承保业务和资金运用的收益水平。本指标实际上包含了承保利润和资金运用收益两个方面,利润率越高,表明保险公司运用现有资产的效益越好,保险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6.X6(自留保费规模率)=本年自留保费÷(实收资本金+公积金)×100%。《保险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该指标值越大,表明财险公司相对于其自有资本来说保费规模越大,因而其最终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越弱。计算该指标时,当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时,应在“实收资本加公积金”项目中予以扣除。
7.X7(估计的当期准备金缺乏对盈余比率)=(估计所需的损失以及损失理算费用准备金-当年的损失及损失理算费用准备金)÷当年盈余,其中,估计所需的损失以及损失理算费用准备金=当年的保费收入×准备金对保费的平均比率。该指标的正常范围为小于或等于25%,超过盈余25%的准备金缺乏说明保险公司明显没有得到恰当的管理。
由于Z记分值越大,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越强,因而模型中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正比的速动比率、资产认可率、自留保费增长率、资产收益率为正权重,而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反比的认可资产负债率、自留保费规模率、估计的当期准备金缺乏对盈余比率为负权重。在具体计算Z记分时,也要剔除非正常因素,比如对于刚开业的公司,自留保费增长率等指标就会出现异常。另外当保险公司自留保费增长率超过60%时,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问题,这时要结合自留保费规模率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
(二)人寿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
由于寿险公司大部分业务具有长期性和储蓄性等特点,因此选取的财务指标并不与财险公司完全相同。笔者提出的人寿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为:
Z=WI‘YI-W2’Y2+W3‘Y3+W4’Y4-W5‘Y5+W6’Y6+W7Y7
其中,Z为判别分值,Wl‘、W2’……W7为各比率的权重,Y1、Y2……Y7相应的财务比率,分别为:
1.Y1(投资收益充足率)=资金运用净收益÷有效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准备金要求的投资收益×100%。其中资金运用净收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冲减短期投资成本的分红收入一利息支出一卖出回购证券支出一投资减值准备,但不包括独立账户中各项投资资产所产生的资金运用净收益。有效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准备金要求的投资收益=∑(不同评估利率的有效寿险和长期健康险的期末责任准备金X相应的评估利率),其中有效寿险和长期健康险的期末责任准备金按照认可负债表中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同口径计算,不包括计为独立账户负债的那部分准备金。本指标的正常值为125%—900%。
2.Y2(认可资产负债率)=认可资产÷认可负债×100%。该指标与财险公司相同,指标正常值为小于90%。
3.Y3(资产认可率)=资产净认可价值÷资产账面价值×100%,该指标与财险公司相同,这一指标的正常值为大于等于85%。
4.Y4(保费收入增长率)=(本年保费收入-上年保费收入)÷上年保费收入×100%。本指标的正常值为-10%~50%。指标值过低,说明公司业务增长过慢,业务拓展能力不足。本指标值过高,说明公司业务增长太快,可能因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增加而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
5.Y5(短期险两年赔付率)=[本年和上年的赔款支出(减摊回赔款支出)之和+本年和上年的分保赔款支出之和+本年和上年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之和-本年和上年的迫偿款收入之和]÷(本年和上年的短期险自留保费之和-本年和上年的短期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之和)×100%。本指标主要反映寿险公司短期险业务赔款支出状况。根据精算规定,短期险附加费用率为35%,因此,本指标的正常值为小于65%,否则短期险的承保利润有可能为负,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
6.Y6(净盈余变化率)=(当年净盈余—上年净盈余)÷上年净盈余。这一指标主要反映寿险公司净盈余的变化情况,也是衡量一个寿险公司财务状况在一年里改进或恶化的根本标准。本指标的正常值为-10%~50%,使用50%的上限是因为某些濒于倒闭的公司在无力偿付债务之前有盈余剧增的现象。这种剧增可能是财务不稳定的迹象,有可能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化,诸如业务转移等。
7.Y7(准备金变化率)=(当年准备金-上年准备金)/当年净保费收入-(上年准备金—前年准备金)/上年净保费收入。该指标的正常范围为-20%~20%,它主要考核寿险公司业务经营与准备金提取的稳定性。准备金突然变化,说明保险公司产品总量或结构发生变化,也可能是准备金计算方法改变。一般准备金突然减少,说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有较大变化,也可能说明该公司财务出现困难。
以上指标中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正比的投资收益充足率、资产认可率、保费收入增长率、净盈余变化率、准备金变化率为正权重,而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反比的认可资产负债率、短期险两年赔付率为负权重。在具体计算Z记分时,也要根据寿险公司成立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四、本文的局限性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构建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预警体系是摆在我国保险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也是保险监管机关实现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环节。本文遵循财务预警理论提出了保险公司财务预警的初步模型。应该说,这一模型还不健全,尤其是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
1.模型中的指标是否具有线性关系,这是模型能否建立的一个关键。从奥特曼以及其他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来看,这一线形关系在制造业以及部分非制造业公司是成立的,但就国内外保险业来说,尚无这方面的实证研究结论。
摘要:2006年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009 年12 月,财政部又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这无疑给寿险业的会计报表带来了很多变数。本文认为,新准则颁布不仅仅影响寿险公司的报表,还要对寿险公司的经营理念、业务结构、准备金、内含价值等带来巨大的变化,这样新准则才能够发挥其作用。
关键词 :保险新会计准则;保单获取成本;寿险责任准备金;内含价值
一、保险会计新准则产生的背景
(一)保费收入确认局限性
由于保险业相关产品的不断创新,部分新型的保险产品都会逐渐内嵌衍生为工具。这虽然有助产品销售量的增长,但是却模糊了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障功能,而且保险业中的很多产品并没有对它的内嵌衍生工具部分进行一个清晰的定价,而只是将这部分的收入计入到保费的收入中,据此来计算保费的收入与保险公司所要承受的保险风险,这样传统的做法不利于客观反映保险公司的保险风险与风险收入总量。
(二)准备金计量局限性
由于保险业是一个经营风险很大的行业,它业务的特殊性使它的财务报告具有它自己独有的特点,这些都主要集中在保险业所涉及的负债计量上。保险准备金的计提一直都是由精算师来提取的,就像“黑箱”,而且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这都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
二、新准则对寿险业经营的影响分析
(一)对寿险保费规模的影响
新准则中的要求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使保险人既承担了保险风险还承担了其他的本来不需要保险人所应承担的风险,这就需要对保险风险与其他的风险进行合理拆分,把保险风险的部分纳入到保费收入中,并按照保险合同的准则严格进行核算。
引入混合合同分拆法与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等方法,使得保费收入的确认口径发生了变化,能够科学地认定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真实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业务状况水平,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回归保险保障主业,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
(二)对保单获取成本的影响
保险公司中的各项业务的费用分布一般都是不均匀的,特别是寿险公司自分布的第一年的费用使用。主要是由于新合同签订的初始需要大量的经费,这些经费也就间接成为保单成本的组成费用之一。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寿险公司运行中只追求规模和效益,遏制公司在运行中所导致的保险效率低、迅速扩张的方式来抢占市场份额的现象的出现。新准则中还要求寿险公司将当年的保单曾获取的成本按收付的金额来实现计入,不可以分摊到之后的保险业务中。新准则的实施虽然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对寿险公司当期的业绩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于一些刚成立的发展中寿险公司而言,就容易产生新业务上的资金周转亏损,使其盈利时间延长,进而增加了其经营与发展中的困难。
(三)对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影响
在新准则实施之前,寿险公司一般采用的精算假设都是较为保守的,评估的利率都不得高于公司的定价利率,定价利率的设定主要是参考保监会每年所公布的利率上限,即是公布值中高利率保单的7. 5% 与低价利率中较低些的部分,或者其他业务利率的2. 5% ,而“2 号解释”要求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准备金的评估利率标准是原来具有偿还能力的监管利率所设定的,然后转变为市场利率进行定标,对传统险、分红险等评估利率从2.5%调整为国债利率水平区间。目前国债利率水平均高于2.5%,万能险、投连险等产品从2.5%调整为公司预期投资收益率,根据保险行业法则,评估利率越高,准备金计提越少,留存利润越多,反之准备金计提越多,利润减少,使准备金评估向公允价值过渡。
(四)对寿险内含价值的影响
内含价值是指保险业务中的未来现金流向,它包括了投资收入、保费收益等现金的流入,还包含了寿险理赔、雇佣金、业务手续费和管理费等。由于保险行业的经营对象是“风险”,而风险又具有损失不确定这一特性,就导致保险公司的成本、收入具有了估算性。如果只单纯的依靠利润、净资产的收益、市盈以及投资收益率等传统的财务报表来反映保险公司的真实价值,所得出的反映都是不真实的,不能够真实的反映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以上情况,内含价值的衡量方法是较为客观、科学的,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业公司尤其适用于内含价值衡量法。新准则对于保费的计量以及准备金的估计都有了新的规定,对于寿险公司长期合同利润的实现时间分布都有了新的调整,从而直接改变寿险公司业务的内含价值,这样能够有效地降低保险公司在发展中因股东增资压力而导致的资本占用成本升高问题的出现。
三、新准则下对策分析
(一)回归保障功能,扭转传统经营理念
新准则下保费确认口径的变化,给寿险公司业务销售带来挑战,应回归到保障功能,扭转传统的“以保费规模论英雄”的经营理念,而且保障功能是寿险行业区别于其他保险行业的根本源头,其次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是建立在它的基础之上的。
(二)调整产品及业务结构
寿险公司无论是从产品的设计上还是业务的销售上,都必须要强调寿险业最根本的保障功能,就是大力发展保障型、长期型的寿险业务,始终坚持“短期变长期,趸期变期缴”的原则,使其内含价值增高,不断优化寿险业务结构,实现业务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的统一。
(三)加强公司管理
以往的财务报告制作中,各部门之间交流较少,财务报告按职能由各部门分别完成,高管人员只做为最后审核者,极少参与到财务报告的编制中。新准则准备金方法的改变,应建立合理的管理流程,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以及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评估体系,重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四、结论
新准则实施之后保险业要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这样才有利于公正、客观地反映寿险公司的财务情况及其经营结果,还能够促进寿险公司业务的结构调整,使得寿险行业能够“又好又快”地发展,寿险公司在强调保障功能回归、调整业务结构、加强公司管理外,同时建议保险监管部门改进以往对保险公司以保费论英雄的考核指标体系。另外,还要强化对保险相关产品的监管,正确积极地引导保险产品的健康发展,从而提高保险产品的准入标准,抑制排除期限过短、没有保障成分的保险产品的出现。与此同时,更要强化对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从源头上促进保险公司的结构调整,控制公司发展规模,注重保险业务的内含价值,并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从而增加风险的保额、内含的价值、退保率及投诉率等评价指标,引导公司转变经营理念,为寿险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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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玉焕.保险新会计准则对寿险业务的影响.保险研究,1001-3306(2010)07-0064-06.
一、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其现状
银行保险于20世纪80年源于欧洲,目前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银行保险主要有四种组织形态:1.销售联盟。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2.合资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3.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合并而成,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4.直接进入。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我国的银行保险起步于1995年,主要形式是保险公司与银行联盟销售保险产品。
近两年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极为迅猛,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等;同时还开展了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业务的合作。2002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为1287.19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66亿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中有20%来自银行保险业务,金额超过100亿元;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54.1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2%;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则实现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30亿元,超过上一年保费的总收入;2001年底复业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开业5个月就实收保费1.5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60%以上。据统计,2002年全国银行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7.1%,可见银行保险业务已成为寿险主要销售的产品之一。
银行保险的发展给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三赢:银行可以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率,扩大业务品种,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进而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得到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扩大营业规模,从而降低分销成本,提高保险产品的生产率和品牌形象;而消费者可以提高安全感,并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便利。但是,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在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带来新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以规避与控制。
二、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析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直接的行为人是消费者、银行、保险公司。对于消费者来说,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银行保险产品的误解,从而导致的错误购买,以及购买了搭配销售的商品。对于银行来说,作为保险公司的销售,自己并不生产保险产品,同时也不承担经营产品的风险。因此,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银行信誉与品牌的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作为银行保险产品的设计者和银行保险经营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及最终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较高,而且由于消费者的某些行为,更有可能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这里主要分析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
(一)产品开发风险
新险种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信息反馈、资料收集、方案筛选、定价、营业分析到最后推向市场的全过程,这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失误,都将导致风险发生。以目前占银行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趸缴的分红保险为例,2002年占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43.6%。由于分红型产品比例过高,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当然,银行保险主推分红保险与我国民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因为相对于保险而言,人们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储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导致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二)营销渠道风险
1.合作短期化。目前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都是一年期的协议,这种随意性很强的短期协议根本无法保证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尤其当前银保双方还不能进行资本参与或就某类特定产品的分销建立合资企业时,银保之间没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有影响的。
2.经营成本加大。为了扩张业务,各家保险公司都把精力放在与银行网点建立合作关系上,却忽视了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这一关键问题。银行利用手中的网络、信息、客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占有银行保险业务,通过索要高额手续费方式,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高。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如果各家保险公司的佣金差别过大,银行可能弃旧取新,选择与高回扣、高佣金的公司合作,这将导致价格竞争加剧,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
(三)经营技术风险
1.发展银行保险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银行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专门的技术来支持其发展。在目前的运作机制下,银行的网点和柜台是现成的,大量新技术的投资(如银行保险产品的研发、计算机系统的开发、银行柜台人员的培训)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技术投资不能在短期内产生预期的由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节约,导致规模不经济,就会出现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竞争效率的重大损失,并有可能致使保险公司长期不景气。
2.银行保险的技术含量远高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在传统的保险人营销方式中,保险公司只需引进一些管理模式在内部消化,而银行保险需要银行与保险两个行业的密切协作。例如,我国银行的电子结算网络不但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起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及自动化水平较高的业务处理系统,还要求保险网络能够与银行结算网络融通。而现在我国保险公司无法提供银行网点的保单自动查询、保单更改和保单自动贷款等服务项目,也无法实现银保联网和实时管理的现代化。因此,这些新技术的运用,也有可能会增加银行保险的经营风险。
(四)承保操作风险
由于保险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产品,保险产品的销售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的签定,其中销售人员的诚信,客户的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因此,在银行保险业务的承保环节中会出现以下风险:
1.由于操作失误或银行柜台人员违规操作而造成保险公司的损失。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公司发出的指令执行不当,或是由于有关信息未能及时传递给银行柜台人员,或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是银行柜台人员未能正确领悟指令意图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二是因银行柜台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在操作中偶然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2.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在银行保险业务经营中存在着三个层次的委托——关系:银行业务人员希望客户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希望银行业务人员加强承保管理;保险公司希望自身的业务人员加强核保、核赔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然而,由于三方信息不对称和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各自从利益最大化出发或由于道德上的某些行为,造成了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道德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客户的道德风险。如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制造保险事故或捏造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夸大保险事故损失,使保险人支付额外赔款等等。(2)银行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业务人员在受理投保时可能明知保险标的不符合承保要求,但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盲目接受投保,加大了承保风险。(3)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有可能是由于利润和费用原因,在核保和理赔时,为了上保费规模,放松承保条件;或扩大保险责任,对除外责任造成的损失也随意进行保险赔偿。(4)客户、银行业务人员、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三方中的两方或三方共同勾结形成的道德风险。
(五)法律政策风险
法律政策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主体签署的金融交易合同,因不符合法律或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得不到实际履行,从而给合同的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它不仅包括合同文件是否在法律上具有可执行性的风险,还包括是否将自身的法律责任以恰当方式转移给对方的风险。目前,银行保险的法律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保险关系复杂,容易滋生法律风险。银行保险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上必然表现为多重法律关系的组合,不同权利、义务的衔接,其中还需相当的灵活性,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保监会对银行兼职人员是否应经过相应的培训或通过人资格考试并没有做出严格审查与监管的规定。因此,法律风险较大。
2.银行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矛盾突出,导致其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银行与保险合作的法律、法规还未见到一个成文的法令和政策出台,使得银行保险的创新还缺乏一个有利的法律环境。加之我国确立了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模式,使得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必须小心翼翼,保险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突出。
3.银行保险受国家政策,如税收、资金运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影响较大,政策性风险突出。以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为例,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已将大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但由于国家鼓励汽车消费,车价不断下跌,旧车型全面加速淘汰,现已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面临抵押车辆处置存在大幅度贬值的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经营中不得不面临着政策风险的挑战。
除上述五种风险因素外,信誉风险、心理风险、信息风险等都会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不良的影响。各种风险还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三、银行保险的风险规避与控制
(一)提高保险公司研发产品的能力
保险公司将部分产品销售职能转移给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提升保险产品的销售效率;另一方面尽管保险公司是银行保险产品的实际设计者和经营者,但由于其产品均由银行进行销售,使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往往弱化,对消费者需求的了解也越来越少。因此保险公司要维持生存,就必须开发出适合消费者需要和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产品。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办法是银保联手创新产品,不能完全由保险公司闭门造车、独家开发。保险公司应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使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以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水平
客户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通过加强客户服务,除可以维护已有的客户外,还可以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动,并通过带动效应,拓展新客户,促进产品开发和保证客户利益。应该消除顾客对银行保险产品存有的搭配销售的心理障碍,要让消费者感到银行保险产品提供的附加服务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的。对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人员的资格应作出限定,例如要求他们参加上岗前的培训并必须取得保险人资格等。
(三)建立银保长期合作机制
国际保险业和金融业这些年来发生了巨大变化,保险与银行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此,银保双方要有紧迫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尽快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起长期合作的机制。保险公司与银行应有战略眼光,树立稳健、持续发展的观念。银保双方都应重视对现有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如长期储蓄寿险、退休金规划、养老保险和保险基金管理等都是银保双方在未来很有潜力的合作点。
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定位清晰,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从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风险防范出发,应立足长远,避免短期行为。保险公司要加强银行网点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银行柜台人员保险的积极性。应考虑银行柜台人员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偏差,既要照顾企业的利益,更要照顾银行柜台人员的利益,做到按照经营状况和绩效,对银行柜台人员作出适时、客观、公正的奖惩,使其行为目标接近资本所有者的目标,有效化解银行保险的操作风险。
(四)建立银行保险的客户管理系统
首先,由于现有保险公司的系统不能支持多家银行的保费自动转帐功能,客户无法通过电话、ATM机或各个网点的银行系统,实现保单自动查询、保单自动更改、保单贷款等操作。因此,加快银行保险的电子化建设,实现保险公司数据系统与银行业务处理及结算系统的联网是当务之急。其次,人工操作易带来操作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必须尽快建立起客户管理系统,对客户的关键信息进行有效的传递和控制,减少操作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第三,银行保险业务客户资源的有效利用,也需要与相应的客户管理系统匹配。保险公司应利用银行已有的客户信息,建立起自身的客户信息档案,通过这些信息,提高续保率,以获得客户的长期忠诚度,并利用现有产品充分开发客户的潜在需求,提高保单的附加值。
数据显示,在京各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接报案19547笔,估损金额约9882万元。很多车主误以为自己给爱车上的是“全险”,自然应该包括涉水险,但理赔时遇到困难。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近几年均有9成以上的车主没购买涉水险。
“涉水险”成热议话题
雨季以来,车主小冯多次路遇积水,每次在水中行驶,她都慌张不已。“我驾龄三年,但还算新手,最怕的就是汽车开在水里时熄火。”小冯说,她给自己的爱车上了“全险”,以为有了“全险”保障,汽车遇到任何情况都能得到解决。没想到,一位在保险公司的朋友告诉她,“全险”的概念在各个保险公司并不统一。
比如“车辆在水中出了故障,导致发动机受损”的损失,很多公司的“全险”不负责赔偿。
于是,她决定单独为爱车上一份“涉水险”。但通过向各家保险公司咨询,小冯发现,各家保险公司对“涉水险”的规定也有很大的差别,这让她很伤脑筋。
小冯咨询了太平洋、平安、阳光、人保、太平5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所谓的“全险”概念很模糊,各家保险公司“全险”的范围不完全相同。但5家保险公司异口同声地表示,“全险”中肯定不包括“涉水险”。
各家保险公司均表示,如果客户愿意投保涉水险,公司可为其办理。但是,涉水险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必须在原车损险的基础上进行添加,且必须与车损险在同一家公司办理。不能单独选择公司上保险。
事实上,在介绍“全险”时,保险公司业务员们也根本不会主动告知客户“全险”中并不包括涉水险,涉水险需要单独投保。“我们承保涉水险。但主动投保的客户不多。久而久之我们也不愿意主动介绍了。”某保险公司的一名业务员说道。但据了解,客户不主动投保,恰恰是因为保险公司不主动推荐造成的。
“利”“义”之争
与低廉的保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涉水险事故发生频率高,风险大。一位熟识的财险公司业务人员表示,涉水险虽然是偶发的附加险种,可一旦发生,车主损失巨大。涉水险的费率一般为车损险保费的5%左右,以一辆2009年出厂、价格在13万元左右的汽车为例,“涉水险”的保费在100元左右。可一旦涉水造成发动机损失,就需要几万元的维修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该险种利润低、风险大,因此保险公司并不愿意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