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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中精神病患者的主要表现形式:
1、精神发育迟滞。以前称为精神发育不全,其个体在发育阶段(通常指在18周岁以前),由先天的或后天的,生物学方面和社会的、心理方面的不利因素,使精神发育受到阻碍或停滞,造成智力明显不足及社会适应困难。表现为智力低下。重度患者语言发育水平低,有的几乎不会说话,理解困难、表达也有限,甚至有的生活能力极低,大多数患者生活依赖他人来照顾。
案例一,吴某自幼因疾病导致精神发育不全,成年后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吴某的母亲与语言听力有障碍的孙某的家人达成婚姻契约,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孙某发现吴某生活不能自理,给原本生活不便的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于是向法院以吴某的母亲有欺骗行为提起离婚诉讼。
2、 酒依赖和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该类病人表现为对酒有依赖性,对酒的耐受能力明显增加,有长期饮酒史,经常在清晨饮酒或随身带酒频繁饮用。停饮或减少饮酒时即引起精神和躯体不适反应。
案例二、柯某自青年起常年饮酒,导致精神障碍,结婚多年的配偶喻某因不堪柯某的打闹,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柯某表现为有一定的辩别是非的能力,但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脑血管病是指由于脑血管畸形、高血压或动脉硬化等原因引起的脑器官性疾病。急性脑血管病时可产生急性精神障碍。而脑动脉硬化以及缓慢多次发生的脑梗塞则属于慢性脑血管病,可导致人格障碍、智能障碍、偶尔可发生意识障碍。该类病多发于50周岁以上。脑动脉硬化性精神障碍表现为头昏、记忆力减退;血管性痴呆表现为痴呆。
案例三、70高龄的程某与50多岁的王某在三年前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后程某因脑梗塞而导致痴呆,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程某的子女以被告王某未尽到照顾责任,而以诉讼人提起离婚诉讼。
4、精神分裂症。该病是精神病患者中患病最高的一种。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可以分为带有特征性的症状和其他常见症状,前者主要特征是“精神分裂”,即精神活动脱离现实,与周围环境不协调,以及思维、情感、意志活动之间不配合;后者有时也表现为“精神分裂”的一 定特征,有幻觉、感知综合障碍、妄想和紧张综合症。多数患者虽经治疗病情缓解,但有复发倾向。
案例四,原告吴某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后好转,与自由恋爱的被告查某结婚后初期感情较好,近年来怀疑被告有外遇使双方产生矛盾。在被告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原告主动提起离婚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的思维表现和她的身份和文化程度不相符,脱离现实生活,对法律的公正性理解以自己的判断为标准。
5、情感性精神障碍。该类案件当事人临床表现为单相的躁狂或忧郁发作,平时精神处于高度的亢奋状态,在缓解期中精神活动正常,预后一般良好。此类病首次发病多在青状年时期。
案例五,原告李某婚前患有该类精神病,后经治疗有所好转。与被告刘某结婚后初期感情较好,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2001年李某起诉离婚,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李某承受不了压力,病情复发,该病人发病时先表现为抑郁,后表现为躁狂,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破坏财物。
二、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的特征
1、就患者个体而言,外观表现为具有一定的诉讼行为能力,独立意思较强,在病情的缓解期表现为正常。如案例五中李某和案例四李某。随着审理的深入,该类病人不合常理性表现出来,甚至病发。
2、就患病史而言,婚前有患病史,在结婚前有隐瞒行为,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病情才表现出来,且容易复发,对婚姻的稳定性有很大的影响。如案例一中的吴某。
3、就监护人而言,诉讼阶段的诉讼人为患者的直系亲属,对方的不管不理甚至打骂,使该类病人的监护人再度承担起监护责任。
4、从双方当事人人数来看,诉讼当事人多表现为一方为精神病患者,少数双方均为该病患者。
5、从婚姻的稳定性来看,该类婚姻的自主性较一般婚姻差,多为父母的操纵,婚姻的稳定性差。
三、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存在的问题
1、法官对精神病患者诉讼主体资格应否主动审查。案件当事人诉讼目的不同,其诉讼心理状态也不同,有的该患者的亲属因经济问题、社会影响问题,不愿公开承认其病情,甚至拒绝对其精神状况进行鉴定;而对方当事人也会因诉讼成本和诉讼期限的延长问题不会主动提出申请;有的法官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证明主体资格,法官不应主动介入。
2、鉴定机构问题。在司法上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鉴定费用相对有病的当事人来说是昂贵的,因为该类病人要靠长期的药物来维持缓解的症状,数额不菲的医疗费让当事人的生活艰难,无法承担该病费用,而当地不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精神病院,在医学上有鉴定的资格,费用也相对较低,大部分当事人更愿意选择该类医院,但涉及到鉴定结论是否有效问题。
3、精神病患者是否准予离婚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或其近亲属,往往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过高的要求和条件,如对方不答复所提要求和条件,则坚持不同意离婚;或者要求让对方对精神病人给予完全性的治疗,即要求待治愈后再离婚不迟的现象;或者要求离婚不离家,仍想由对方继续进行关照、护理精神病人的各项生活。
4、对双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人参加诉讼)达成离婚协议的,是否应当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人参加诉讼。法定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该条的理解为该类离婚案件,可以一调解的形式结案,也可以发给调解书,只有在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情形下制作判决书。而根据全国法院系统业大婚姻法教程的内容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离婚问题应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不应当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5、对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离婚还是婚姻无效的问题。精神病患者婚前一般有病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精神病患病期属于法令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四、如何解决上述中存在的问题
1、诉讼能力问题,该类病患者治愈力较低,多数多次复发,既使没有复发,也是病情的缓解期,不能凭法官的一般判断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审查确定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的要求,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人代为诉讼。”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当事人,由于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不具有相应的诉讼行为能力,就需要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人,或者由其法定人委托其他人代为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明确规定,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为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中,由于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受精神缺陷的制约,本身既不能依法参加诉讼行使权利,也不能正确表述自己的意志,法律规定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人代为诉讼,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对于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当事人是否确实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只凭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一般的表面观察就可确定,而必须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诉讼行为能力作出确定。 离婚诉讼纠纷案件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其法定人的全部民事诉讼活动对精神病人有效。其所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民事行为,即为法律所认可的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应主动审查其诉讼行为能力,确定适格的诉讼主体。可由承担精神病人监护的监护关系顺序代为诉讼,或者由精神病人的法定人委托诉讼人参加民事诉讼。
2、 在诉讼中对精神病人的行为能力的确定,应当依据民法原理规定的采取个案审查确认制度。而精神病人在诉讼中能否被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关系到精神病人在诉讼中的各项诉讼活动是否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即程序是否合法,实体处理是否正当。因此,应首先考虑采用何种标准来确定或认定其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病情的程度如何。
(1)人民法院一般应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具体认定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病情轻重程度,应以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为理论性、科学性的根据。即采用医学鉴定标准确定。诉讼中当事人为证明肯定或否定患有精神病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以合法、真实的鉴定结论为定案根据,来认定涉案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可以参照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鉴定加以确认。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诊治过程中,有关专家对精神病人的病情所作出的科学检查、检测等结论性意见,仍可以由法官在作出确认时成为证明材料使用。但应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无异议为限,或者经开庭质证双方无异议,法院予以采信,或者由其他证据或事实相互认证为审查条件。
(3)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必须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法定人)对所公认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为限。群众公认的事实,应该是精神病人的住所地村委会出具的具有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同时,也包括周围群众即精神病人的左邻右舍,对精神病人长期的起居、生活等基本情况的感知和认识。对这类事实要求是:能够起到证明精神病人因先天或后天形成的精神疾病和现在仍然继续持有的精神状态,并且是人们均普遍认为和说法一致的事实。
(4)关于在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该精神病人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为解决当事人对此项诉讼争议,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需按民事诉讼法程序作出认定的,可比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如感情确应破裂,应准予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修正后的婚姻法对于该类精神病人感情破裂没有明确的标准。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的,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具体应掌握两点:一是婚前隐瞒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该情况无须多次治疗,也无须时间上的考虑。二是,婚前虽知有病,或是病为婚后所得,应属于多次治疗无效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多次一般应掌握在三次以上。
4、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应以判决的形式结案。离婚诉讼是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愿,法定人是无权表示这种意见的,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明。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因精神性障碍,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理性方面,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实质性法律问题因缺乏判断能力和理解能力,无法用正常的语言正确表达其内心真实意思。立法上,从确定精神病人具备最主要原因和精神病人行为产生的法律效力方面,已在法律规范体现出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即归于无效,该类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的离婚问题应由人民法院裁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即使法定人与婚姻当事人的一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也不应当用调解的形式结案,但可在判决书中将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5、该类离婚案件案由是离婚还是无效婚姻,应区别对待。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同时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医学上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不得结婚。因此,对一方或双方为精神病患者的的案由是离婚还是无效婚姻,应以双方在结婚登记时该患者是否在发病期为衡量标准,因为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其所进行的婚姻登记的行为也应为无效,法院应当宣告其婚姻无效。相反,在进行结婚登记时该病人的精神状况是正常的,其婚姻属于有效婚姻,应定以离婚案由。
6、对精神病患者在财产分割上,子女抚养费负担及经济帮助上均应给予照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以上法律规定,处理离婚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是提供一定财产,为我们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原则。在此要明确的几项问题是:首先,在离婚诉讼中,要区分精神病人属于哪种情形的不同情况。根据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划分原则,和另一方的经济状况,给付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次,确定一次性的给付标准。针对精神病人病情的不同程度,目的是解决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居住的住处等问题。由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的特殊性,对于所解决精神病人的生活费用中,应当包括一定的治疗费用,由另一方一并给付。再次,对于另一方给予精神病人的经济帮助,是一种物权性质,而非扶养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对保护离婚后的精神病人的身体健康,照顾精神病人的生活,管理精神病人的财产等方面应由离婚后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实施。在夫妻存续期间夫妻依法应履行相互扶养、扶助的义务,但在离婚后,互相抚养的义务随着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因此,离婚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不应再以坚持不同意离婚或其他理由为要挟条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过高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
一、教学案例的积累、选取和编写
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本工具,为了做好案例的积累、选取与编写,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和形式来完成。
(一)教学案例的积累
经济法教学案例的积累,我们组织课题组的教师从以下三个渠道收集案例。第一,相关的案例教学教材,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学案例丛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系列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将涉及经济法内容的案例摘取、引用,作为教学案例的素材。第二,中央及各地方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如中央电视台1套的今日说法、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一些涉及法律案例较多的报刊杂志,如《法制与社会》《中国法制报》《中国剪报》《法制文萃报》等。我们将与经济法课程内容联系较大的案例记录下来,作为案例教学的素材。第三,学生毕业实习及实践教学,教师给每位学生布置收集案例的任务,要求从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收集案例,从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以及周边团场收集案例。
(二)教学案例的选取
教学案例的选取要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教学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真实性。教学案例的代表性即典型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而相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则更能反映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的对应关系。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等。此外,真实的案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教学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和疑难性。具有启发性和疑难性的教学案例,有助于锻炼和提升学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并注意到现实案例的复杂多样性,从而培养学生全面的思维能力。三是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浓缩性。典型案例的复杂性应当服从于教学的目的与要求。教学案例的针对性能够强化教学行为的目的性,便于学生集中精力进行学习并适时和适当地深入。教学案例的浓缩性能使师生在剔除了无效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展开教学。讲求教学案例的针对性和浓缩性,有助于案例教学的有序开展,逐步实现教学目标。
(三)教学案例的编写
按照教学案例的选取的要求,我们组织课题组对收集的经济法案例素材在选取的基础上进行编写。在编写中,依据统一体例、统一分析的方法、统一案例的评析、统一法条的适用,然后由课题组教师按自己专长的研究方向进行案例的编写。编写完后,进行交叉检查,最后再集中讨论定稿。
二、经济法案例的课堂讲授
为了验证编写的教学案例的可行性,我们在法学专业2011级、2012级、2013级进行了案例教学试验,经过案例教学的试验和总结,我们认为,在经济法案例的课堂讲授中应注意四个环节。
(一)案例导读
具体就是,将编写并印好的经济法案例在课前1、2天发给学生,教师提出一些要求,如相关教材内容、有关法条、达到的目的、存在的疑问等,使学生在阅读案例中,进入法官的角色,依法进行案例的判断与思考,以此引导学生学习和思考。
(二)课堂研讨
在对学生引导和启发的基础上,进入课堂研讨。可以采用分小组讨论或者全班座谈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将各种不同的想法和观点阐述出来,大家在对这些想法和观点的比较和思考中,得到启发,最后达到解答案例的目的。
(三)理论升华
经过案例导读和课堂研讨,教师针对案例中反映出来的相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与讲解,并做系统的理论归纳。这样,通过实践说明理论,从而达到理论的升华。
(四)实践引申
在学生理解了案例、掌握了理论的基础上,让学生依据理论解答类似的案例,或者自己编写案例,以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在学生把理论再运用于实践并引申的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在这四个环节中,第一、第二、第四个环节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重在引导,第三个环节,教师成为主体,学生变为客体。在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上,一方面充分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分析。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尽量少给学生提示,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思维能力,同时适时适当地鼓励学生进行深入思考,注重课堂内容的开放性。当学生无从下手时,注意适当的提示;当学生思维陷入误区时加以引导。另一方面针对学生的分析思路和分析结论进行评价和较正。教师在讲解和评述案例时,不能只停留在分析结果的给付,而更应当注重分析方法的讲解,注意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对不同的分析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
三、案例的课后评估总结
一、 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有其特殊的作用。
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是农业科技档案中的一项专业性档案。实践证明,它有其特殊的作用。
(1)查证参考作用。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真实地记录与反映了农村审计实践中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续审”、“复审”或“备查”提供依据。
如我们1988年受市政府委托办理的一件石岩镇爱路村村民上告村干部贪污的案件中,上告信中所言村干部“、贪污成性、倾国害民、无法无天”,经详细调查、核实,取得大量证据,证明该村干部没有贪污行为,并做出了审计结论,公布于众。上告信中所言没有事实依据。而上告的村民不服上诉到市政府又转到市人民检察院对此立案复审,经查阅审计案卷,进一步核实、复查,认为我们的审计结论正确,证据充分,认定上告村民犯有诬陷罪,判处其三个月拘役。
(2)作为历史见证,预防反复。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工作的客观公证性反映在农村审计档案里,应经得起历史的推敲。1985年,我们对卧龙乡红林村进行了财务审计,查实了当时的党支部书记有贪污问题。经批评教育,进行了退赔,在支部大会上作了检查。到1986年整党时,他怕受党纪处分想翻案,整党工作组到市经管站查阅了审计档案材料,见证据、证言、承认书等充分俱全,无可置疑,予以拨回。
(3)、为改进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工作提供参考。农村审计档案中记录了各种形式的档案,反映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违纪者的作案手段。找出这些问题的普遍性、特殊性和规律性,就能“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解决和整顿。
如我市1985年开展了一年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之后,发现有经济问题的农村干部多、时间集中、性质略同。感到有一种突发性、普遍性。经分析,是由于1983年以来农村实行改革,落实“大包干”生产责任制时,在下放财产、物资、撤队并帐,农村财务出现一度混乱的情况下,有些人乘机侵占公款、公物,进行贪污作弊。由于工作的面广、量大、审计人员又少,很难一下子彻底解决。经研究,利用一冬春的时间,集中全力,发动群众,搞了一次“两清”,采取了自查与工作组查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共查处贪污的46人,金额4万多元;侵占公款公物的251人,金额为32万多元。为了防止前清后乱,旧问题解决新问题再出现,又建立了市、乡两级定期常规审计制度,对经济违纪问题防患于未然,从而达到对农村合作经济的财务管理实行经常性、制度性的有效监督。
(4)、起宣传教育作用。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中的大量生动的经济违纪案例,可作为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纪律、制度、经济法规的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我市利用简报的形式,把审计档案中的突出的典型案例摘录下来进行刊登。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5)、是进行农村合作经济审计科学研究的依据。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中保存着丰富的实践资料,有事实、有数据、有经验、有教训、有调查、有结论。把它总结起来作为农村合作经济审计科研工作的依据,这对于我们在改革过程中诞生的没有经验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工作,对于发展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学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建立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是开展农村审计工作的需要,是农村审计工作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工作起步晚、进展慢,真正形成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还不太多。它不象国家审计机关那样,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才、标准的程序、规范的制度等,而是由农业经营管理站的没有经过专门学习和训练的会计辅导人员兼管此项工作。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是由小到大,由单一到复杂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也是随着农村审计工作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多,从零星分散到集中统一,逐步地建立起来标准的农村审计档案。它是适应农村审计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是随着农村审计工作的发展而逐渐完善起来的。
我市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工作是从1985年开始的,首先是从哪求哪到的应聘审计,逐步扩大到接受、纪检、组织等部门的委托审计、干部调转离任审计、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等多种形式和项目。所取得的大量审计记录、证言、询问笔录、对帐单、复制凭证、承认书、工作底稿、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等繁多的,十分重要的审计资料,都必须妥善、长期地保管起来。作为真实的、客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历史证明。这就必须建立严密的、专业性的农村审计档案,它既是依法办事不可缺少的程序和手段,又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保证。如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案件中的证据是否充分、真实,定性是否合理、处分是否得当,结论是否准确,这在审计档案中都有实事求是的记载。通过对档案资料的分析,不仅可以了解案情的客观公证性,也可以看出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尽职尽责的程度。如果没有农村审计档案,在评价被审单位和考核审计工作时,就会言之无据、断事无力。因此说,只要开展审计工作就必须建立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建立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是开展农村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工作就不会有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资料;没有农村审计档案,农村审计工作就不完善,二者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
三、建好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是实际工作和原始资料的积累。这种积累并不是笼统地归在一起订在一起保存起来就可以了,而是要把这些资料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实行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这样才能更好的、有效的发挥其作用。
关键词:基建矿井;安全管理;对策
随着我国煤炭经济的不断发展,煤炭开采技术日新月异,产量逐年提高,随之而来的是各煤炭企业原有矿井的资源日益枯竭,接替矿井和新井的建设成为众多煤炭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1]。而基建矿井又由于其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安全事故频发。如2010年3月28日,中煤一建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北翼盘区101回风巷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名矿工遇难;2011年4月5日,甘肃华能工程建设公司承建的庆阳正宁县核桃峪措施立井发生断绳坠罐事故,造成6人遇难;2011年9月16日,处于技改中的中煤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6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1人遇难;2012年5月6日,中煤一建承建的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风井井筒临时改造工程发生制动绳坠落事故,造成4人遇难。以上事故充分说明基建矿井安全形势十分严峻[2]。本文以潞安集团李村煤矿为例,重点讨论基建矿井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矿井基本情况
潞安集团李村煤矿由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设计生产能力为500万t/a;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开拓,水平标高为+370m,矿井一期投产时在工业场地内开凿主、副、回风3个立井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6.5m,装备1对30t多绳箕斗,担负矿井煤炭提升任务;副井井筒净直径8.2m,装备2套提升设备:一套为1个1.5t矿车双层四车非标加宽罐笼和1个1.5t矿车双层四车窄罐笼,另一套为带平衡锤的可下长材料的交通罐笼,担负矿井辅助提升任务;中央风井井筒净直径7.0m,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兼安全出口。井下大巷布置为5条,分别为1条辅运大巷、1条带式输送机大巷、1条进风大巷和2条回风大巷,井下主排水泵房选用MD420-90×7型多级离心泵5台,通风方式初期为中央并列式,中央风井装备3台NMAF-3750/2135-1B型轴流式风机,工业场地设置集中瓦斯抽放泵站。
2基建矿井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基础工作较薄弱。基建矿井由于各项基础设施处于建设当中,各项安全管理体系、制度、流程尚不完善,安全监管力度不足,相对生产矿井而言,安全基础工作存在很大差距。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低。目前李村煤矿由中煤五建一处、中煤三建二十九处两家单位施工,虽然两家单位都有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但由于施工单位“重效益轻安全”思想的存在,导致其安全基础工作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呈现较低水平。3)职工安全素质差。基建矿井由于井下工作尤其是巷道掘进作业条件艰苦,加之待遇等问题,导致施工单位职工流动性较大,大量招收的农民工经过简单培训即进入工作岗位,对现场存在的危险辨识不清,对如何确保自身安全不知道,呈现出“无知者无畏”的状态,给安全生产埋下重大隐患。4)变化环节较多。随着基建矿井各生产系统的不断建设,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增加,如提升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瓦斯抽采系统以及综采工作面安装等各类非正规作业和变化环节较多。5)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较差。虽然所有招收的职工都经过安全培训,矿井也建立了相应的培训机构,但是培训工作仅仅是以取证为目的,未充分发挥培训的实质作用,培训效果较差。
3解决基建矿井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1)实施安全基础管理提升。基础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最基本手段,基建矿井由于在安全体系建设、安全标准化方面起步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漏洞较多,所以要提升基建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提升。一是要抓好整章建制工作,修订完善部门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整章建制活动及专项检查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实施重复隐患升级考核等方式,从人、机、料、法、环各环节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加大个体行为管控力度,紧紧抓住意识强化、行为规范、习惯养成三个重要环节,通过强化危险源辨识、安全警示教育等工作,从根本上规范职工个体行为。2)提升外委队组安全管理水平。外委队组在李村矿占据的比例很高,更是井下生产的主力军,所以培育“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高、工作效率高”的过硬外委队伍,能够进一步规范员工下井秩序,提高矿井整体业务技术素质,杜绝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对提高安全生产有着重大意义。一要严把安全准入关,完善施工单位人员入矿申请流程,见图1,施工队组必须具有与建设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建立施工队组员工个人信息比对档案,施工队组人员结构、工种数量必须符合要求,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二要深入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加强施工队组危险源辨识的学习与培训,在重大变化、重大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危险源辨识;三要进一步完善项目部、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发挥项目部安监机构自主抓安全的主观能动性;四要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事故多发、管理混乱、素质低下的施工队组坚决予以辞退。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把好职工准入关、变化关、入井关、岗位关、培训关,从源头上培育“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高、工作效率高”的过硬职工队伍,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在持续开展“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活动基础上,逐步推进实操培训,多渠道搭建培训学习平台;围绕集团“达标安全培训中心”认定标准,加快职工培训中心师资力量充实、硬件设施建设工作,为早日实现自主培训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大师工作室”和“实训基地”,通过手把手、面对面、传帮带,加强岗位“应知应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加大安全、质量、素质在工资中的权重比例,形成高安全就是高收入、高素质就是高收入、高质量就是高收入的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职工抓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构建区队自治、班组自控、职工自律的主动管理体系,促进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4)实施安全短板管理。安全短板的高度决定安全发展的高度,只有将安全管理中的短板消除了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一是从全矿到科队、班组,逐级建立短板管理体系,严格上报公示,积极“六定”整改,持续推进短板管理的规范化、标识化、责任化、网络化整改,构建安全短板管理分级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短板的系统提升、持续提升、全面提升;二是重点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这一“短板”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对标正规队伍管理,做到“四个必须、两个服从、一个坚决”,实现迅速改进和根本性提升;三是对短板整改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保证短板整改循序推进、扎实推进、高效推进,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
4结语
李村煤矿通过实施上述安全管理办法,强化了基建期间的安全管控力度,自2014年二季度以来,安全事故发生率同比降低32%,三违发生起数同比减少20.5%,安全生产管理较差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为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朱雪龙.浅析基建矿井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煤炭科技,2010(3):97-99.
关键词:螺杆泵 抽油泵 潜油电泵 撞击
一、前言
下井泵类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螺杆泵、抽油泵、潜油电泵。由于受横向狭窄的局限,为了适应井下结构的需要,下井泵类都呈细长型:其特点是结构紧凑,单薄,内部部件间隙小,技术含量高,一旦遭到严重撞击,很容易破坏其内部部件的间隙与结构,影响封闭性,令泵效降低,并缩短泵的使用寿命。
二、运用动量守恒定律对撞击力的解释
物体在运动过程中,其动量等于质量乘以速度,即(mv);在发生撞击时,在撞击的瞬间物体会接受到的撞击力(ft)恰好与动量互相抵消,而形成的物理公式如下:
mv=ft
式中: m - 撞击物体质量
v -碰撞速度
f-撞击力
t - 撞击时间
根据动量守恒定律所得出来的物体遭撞击时的物理公式显示,下面就下井泵类遭到撞击后各物理量的受力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
三、对泵管柱遭到撞击时各物理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1.首先对泵管柱遭到撞击时各物理量之间的关系进行总体分析
根据动量守恒定律f=mv/t公式显示:碰撞物体的质量(m)和碰撞速度(v)都与撞击力(f)成正比关系,也就是说撞击时间(t)一定的时,质量越大,碰撞速度越快,撞击力就越大;由于质量与碰撞速度是乘积的关系,随着质量与碰撞速度的不断增加,撞击力就会成倍的增加;同时,由于碰撞速度的加快,撞击时间必然缩短,而撞击时间越短撞击力就会越大。下面对泵管柱遭到撞击时速度、质量、撞击时间与撞击力之间的关系逐一进行分析与总结。
2.对碰撞速度与碰撞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与总结
根据动量守恒定律得出的f=mv/t公式显示:撞击速度与撞击力成正比关系,速度越快,撞击里就越大,这样看来,管柱下落的速度过快,泵与井下硬组织相撞击,就极容易遭到破坏,因此,泵管柱下放过程中速度一定要慢。
3.对碰撞物体的质量与碰撞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与总结
根据动量守恒定律得出的f=mv/t公式显示:质量越大,撞击力也就越大。由于在下泵过程中,管柱的重量随着油管的增加而在不断的增加,因此,下泵管柱理应随着质量的增加而不断的减速,以减缓撞击力。因此,得出一个全心的结论:不分轻重,一个速度下放泵管柱,是不科学的行为,一定要加以纠正。
4.对碰撞物体的撞击时间与碰撞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与总结
根据动量守恒定律得出的f=mv/t公式显示:由于撞击时间与撞击力成反比关系,因此,撞击时间愈长,就可以减少撞击力,就可减轻对泵的伤害。那么,在撞击物体的质量与速度不变的情况下来延长撞击时间是否可能呢?
增加撞击时间的方法
下面就玻璃杯掉在水泥地上容易碎,而掉在海绵上不容易碎的道理来进行分析,找到延长撞击时间的方法。
玻璃杯掉在水泥地上与掉在海绵上所产生的结果不同,实际上是比较在同种条件下,玻璃杯掉在水泥地上和掉在海绵上哪一种情况受到的撞击力大的问题。因此,我们不妨假设玻璃杯是从同一高度自由下落的,而且,撞击后速度都为零。因而,两种情况下玻璃杯在撞击前后的动量变化可看成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两种情况下玻璃杯在撞击过程中受到的冲量大小是相同的。由于在撞击时玻璃杯与海绵作用时间要比与坚硬的水泥地作用时间要长得多,所以玻璃杯掉在海绵要比掉在水泥地上产生出的撞击力要小得多,当然也就不容易碎了。
由于胶皮与海绵在减缓撞击力方面,其作用相类似,为了延长下泵管柱上遭撞击的时间,我们不妨将有一定厚度的胶皮固定在泵容易遭到撞击的地方,也就是泵的最下部,泵一旦与井下硬组织发生撞击,便可增加了撞击时间,减少了撞击力,可以有效的保护泵的安全。
四、对泵管柱通过套管多变形区域的探讨
在钻井和采油过程中,套管起着保护井眼、加固井壁、隔绝井中的油、气、水层及封固各种复杂地层的作用。然而随着生产时间的不断延长,开发方案的不断调整和实施,以及不同的地质、工程和管理条件,令大量的油水井套管发生了损坏,给井下作业造成了严重后果,影响了油田的稳产和高产。目前,我国套损严重的地区有大庆油田、吉林油田、中原油田、胜利油田和冀东油田。其中冀东油田累计发现套损井数占投产井数的16%以上。
油田套管损坏的区域绝大多数发生在泥岩层,泥岩浸水是套管损坏的主要原因。因此,管柱在通过泥岩层区域时,下放速度必须格外放慢,否则,一旦发生撞击,不可避免地破坏泵的质量。一般规定油管下到设计深度的最后几根油管时,下放速度不得超过5m/min;当下大直径工具在通过射孔井段时,下放速度不得超过5m/min。5m/min的速度,相当于汽车0.3公里的时速,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轻提轻放的速度,几乎没有冲击力。因此,下泵管柱在通过套管变形区域时,建议采用下放速度不得超过5m/min的规定。
**厂主要承担公司水、电、压缩空气的供给及污水处理任务。其主要特点如下:
(1)点多面广、地域分散;
(2)单人职守岗位多、检修作业流动性强;
(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比重大;
(4)员工任何一处操作失误都极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事故。
这些特点决定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单纯地依靠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依靠部分工作能力强的员工来推进安全,难于确保各岗位长期保持安全状态,只有依靠全厂员工的共同努力,发挥团队管理力量,推行自主安全管理,实现由“强迫型”向“自主型”管理模式的转变,才能真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自主安全管理,就是将员工对安全的需求、对生命的关爱转化成员工对各种安全制度的自觉遵守,依靠全体员工的自主性、能动性管理好安全工作。
就我厂而言,实行自主安全管理,重点是构筑安全管理的“五道防线”。
1、组织防线
完整的“组织防线”是实行自主安全管理的保障。我们在构筑安全管理的“组织防线”时,必须改变由安全监督部门唱独脚戏的弱势局面;克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而结果是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现象,实现归口型单一管理向多口、多层次型管理转变。
我厂的“组织防线”包括四个层次的管理闭环:员工个体层管理闭环、以岗位(班组)为单位的生产单元层管理闭环、以车间(科室)为单位的车间层管理闭环以及分厂层管理闭环。在生产过程中,各管理层根据上一层的安全计划和管理要求,自我检查、修正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偏差,自主地管理好本层次的安全工作;自觉地完成本层次的管理目标。
其中:操作行为的安全化主要由员工个体层管理闭环保证,通过员工安全承诺以及员工间的互保、联保等一系列手段,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岗位动作标准;自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隐患查找等,确保“四不伤害”。设备的本质化安全主要由设备管理闭环(科室层)保证,通过设备点检和无泄漏管理等手段及时发现、消除设备的不安全隐患。作业环境的安全化主要由生产单元层、车间层管理闭环保证等。
2、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员工的一切生产活动都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制约。因此,构筑坚固的“思想防线”是实行自主安全管理的关键。
当前,部分员工仍停留在“逼我安全”的层次上,他们意识不到安全规程、安全制度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工作中麻痹大意,经验主义、走捷径思想严重,他们执行制度是为了应付检查、是领导的逼迫,这也是实现自主安全管理的最大障碍。
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让全体员工(特别是安全意识差的员工)从一起起血淋淋的安全事故、一串串令人震憾的事故数据中感受安全,从同行业、同工种的事故案例和资料中体验习惯性、经验性违章及其危害性。其次,要引导员工正确理解公司安全理念的内涵,真正掌握其精髓,在工作中切实按照理念办事。第三,安全管理者应随时随地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根据其思想变化及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防范措施,把不安全苗头彻底扼杀在萌芽状态。
3、自我防线
员工自我防范意识、防范技能的提高是实行自主安全管理的基础。管理者不可能时时、事事都亲临作业现场,只有全体员工建立坚固的“自我防线”,才能真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这也是企业安全教育活动的首要目的。
分厂、车间安全教育要改变过去那种经验式、过场式、文件宣读式的安全教育方法,建立长期、系统的安全教育机制,克服教育范围片面、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考核水份重等弊端。例如:推行资质认证方式的安全教育模式—“全员安全考核上岗制”,就是一种科学、实用的安全教育模式,它要求员工上岗必须取得本岗位从业安全资质并通过一年一次的复审教育和考核,有利于促使全体员工通过学习自觉地构筑安全“自我防线”,并在工作中得到持续加强。
班组周安全学习是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防范技能的一条有效的途径,也是最容易步入“形式、作假”的学习活动。其主要原因是过多的文件、讲话学习,影响了员工参加学习的热情和自主性。因此,要引导班组采取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学习活动,注重内容的务实性和多样性。通过结合具体的生产作业探讨工作准备、危险预知、安措配置、事故应急等与员工作业安全息息相关的内容,来调动员工自主参与班组周安全学习积极性。
推行班组“动态安全员管理制度”,也是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防范技能的一种有效手段,班组员工轮流担任安全员,让所有一线员工都能在安全员的岗位上得到锻炼,必将使全体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安全使命感以及安全素质得到迅速提高。
4、制度防线
对一个集体来说,制度是前提,管理是手段。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但制度存在空隙和漏洞;某些方面职责、责任不明;制度管控不严,执行时水份重;执行过程中专抓工人,不罚管理干部等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管理制度的落实,也丧失了制度的威严。因此,实现自主安全管理首先应建立完备的“制度防线”。
在制度建立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详细界定各管理层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让全体员工明白在安全生产中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何时干以及干错会怎么样等等。
其次,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遵循“横线到边、纵线到底,职责不交叉重叠”;“谁直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上级查出问题由其直属下级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工作时时有人自觉去管、事事有人主动去问。
第三,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本厂的生产实际,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追求制度的人性化、可操作性和长远性。员工是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者,也是我们搞好安全工作的根本。过急和过于苛刻的管理制度,不仅其可操作性受到影响,也会挫伤员工参与管理的热情。
5、监督防线版权所有
自主管理不是放纵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参差不齐或一时的工作失误,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因此,必须依靠制订完善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来构筑“监督防线”,通过“监督防线”来确保员工的工作失误得到及时发现和修正,防止员工个人失误导致安全大厦的倒塌。
关键词: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G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档案信息化是云计算环境下档案部门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基础。顺利推进云计算环境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前提是营造一个可靠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所以构筑安全的档案信息管理体系,必将成为档案部门今后很长时期安全管理中不可忽视的课题。
一、建设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提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水平,增强档案系统抵御灾难性事件的能力,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可大幅提高信息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效提高对信息安全风险的管控能力,使得信息安全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一)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现状
中原油田系统内联网主要以局域网联接,属于油田二级单位的档案系统的网络环境是在油田骨干信息网络系统上建设自己的子系统,各类系统间相互独立,因此,档案信息化系统面临的威胁大体可分为两种:1、对网络中信息的威胁;2、对网络中设备的威胁。
(二)影响档案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的威胁主要有二个方面:
1、外部隐患:计算机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和通信设施的脆弱性共同构成了计算机网络的潜在威胁。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公开化、信息利用自由化,其结果是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动,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信息和获取信息,这样,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就成为危害网络发展的核心问题,与外界的因特网连接使信息受侵害的问题尤其严重。目前档案信息的不安全因素来自病毒、黑客、木马等方面。
2、企业局域网内部的信息安全更是不容忽视的。网络内部各节点之间通过网络共享网络资源,就可能因无意中把重要的信息或个人隐私信息存放在共享目录下,因此造成信息泄漏,甚至存在内部人员编写程序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或者利用黑客程序入侵他人主机的现象。因此,网络安全不仅要防范外部网,更要防范内部网。一旦低级别的数据信息出现安全问题,将直接影响核心保密信息的安全完整。
二、建设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措施 通过细化档案内部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采取集中控制、分级管理的模式
建立起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加以实施与保持,实现动态的、系统的、全员参与的、制度化的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模式,从而在管理上确保全方位,多层次、快速有效的档案信息安全防护。
(一)外部入侵的防范措施
1、网络加密(Ipsec)IP层是TCP/IP网络中最关键的一层,IP作为网络层协议,其安全机制可对上层各种应用服务提供透明的覆盖式安全保护。因此,IP安全是整个TCP/IP安全基础,是网络安全核心。IPSec为网络数据传输提供了数据机密性、数据完整性、数据来源认证、抗重播等安全服务,使得数据在通过公共网络传输时,不用担心被监视、篡改和伪造。
2、防火墙。防火墙是一种网络安全保障手段,是网络通信时执行的一种访问控制尺度,主要目标是通过控制进出网络权限,在内部和外部两个网络之间建立一个安全控制点,对进出内部网络的服务和访问进行控制和审计,防止外部网络用户以非法手段通过外部网络进入内部网络,访问、干扰和破坏内部网络资源。在逻辑上,防火墙是一个分离器,一个限制器,也是一个分析器,有效监视内部网络和Internet之间的任何活动,保证内部网络的安全。
(二)身份认证是网络安全的关键
1、网络安全身份认证是指登录计算机网络时系统对用户身份的确认技术。是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黑客攻击的目标往往就是身份认证系统,一旦身份认证系统被攻破,那么系统的所有安全措施将形同虚设。
2、访问控制是保证信息安全的重要措施。访问控制决定用户可以访问的网络范围、使用的协议、端口,能访问系统何种资源以及如何使用这些资源。适当的访问控制能够阻止未经允许的用户有意或无意地获取数据,根据授予权限限制其对资源的利用范围和程度。
三、建立部门信息员体系,强化事件管理与应急管理机制
档案系统应在所属各部门内部设立兼职信息员管理网络,当系统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为应用业务提供保护,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谨慎披露安全事件信息,避免不良影响。
计算机受故障影响、遭受病毒等攻击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部门信息员能在第一时间向所属信息部门上报网络安全情况,并能够按应急方案,处理流程,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将网络安全隐患化解。
在部门设立信息员还可以定期对应急计划相关的备份与恢复流程进行可靠性测试,并可有的放矢的对三级单位网络关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深化档案系统内部管理
(一)定期对信息系统运行、使用和管理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事件和安全案例分析总结、安全价值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国内标准、种类安全战略、安全制度、网络和主机设备安全配置管理、网络攻击与防御、安全体系、防病毒技术、入侵检测技术、安全管理技术、防火墙技术、认证与加密技术等。
(二)加强人员安全管理,特别是信息管理系统用户的管理和核心运行维护人员的管理。对于关健岗位人员要进行技术类、个人技能类和安全价值观的培训。对一般计算机系统用户进行基本安全技能和安全文化教育。
我国经济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对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西安高科(集团)公司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对房地产至关重要的两项资源:土地和资金的获取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例如:国家将土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审批暂停半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由20%调至35%;银行进一步加强了对贷款的风险管理。凡此种种,无疑对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增加了不少困难。而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是最早与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独特机制下一起成长起来的大型国有企业,是靠“政策扶持,货款起步,负债经营,滚动发展”起家的。它对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时至今年初,资产负债率仍高达70%以上,每年的利息支付高达1.8―2亿元,今年上半年仅实现利润620万元,严重影响了还贷能力,可谓不堪重负。现在又面临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西安高科(集团)公司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道路,真是荆棘丛生。安建利先生在这种时刻出任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总经理,真可谓临危受命。
我们注意到:4月26日安建利上任后,首先深入基层进行调研;5月18日邀请在陕15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召开了银企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意见;5月22日召开了西安高科集团高层务虚会,广泛听取了意见;接着又邀请了专家召开了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研讨会;通过调研和论证,形成了《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发展纲要及运营模式框架》;8月5日,通过媒体了“责任为重,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科学管理,做令人尊敬的现代企业集团”的经营理念和发展目标。
5个多月来,安建利总经理的施政思路已清晰可见,经过几个月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例如:在金融政策紧缩的情况下,3个月内集中还贷9亿元,没有拖欠银行一分钱利息,主要经营指标二季度比一季度有了显著改善,销售收入由一季度的5.9亿元增长到8.4亿元;实收货款由一季度8.29亿元增长到二季度的10.37亿元;利润总额由一季度的亏损975万元变成二季度赢利1595万元,相抵后上半年总体仍是赢利620万元。
虽然西安高科(集团)公司上半年已经初战告捷,但从长远看,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深层次的矛盾,并未完全解决,未来发展的前景仍不能乐观。首先,集团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还不够明晰;体制上的矛盾仍未完全解决,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产权结构有待优化;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产品的科技含量需要大大提高,科研开发和产品设计工作需要大大加强;管理工作仍需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集团公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高科集团总体经济效益仍需要不断提高。总之,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地雷阵”。
根据以上情况,笔者提出几点粗浅看法,供决策者和高科集团总经理安建利先生参考:
首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的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凡事预则立,制定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是打造“令人尊重的现代企业集团”所绝对必须的。发展战略的制定决不能限于目标指标的制定,而要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和业内外的发展前景、世界科技发展趋势、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变化,居民收入增长的预测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的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实现战略目标的步骤和措施。
第二,勇闯改革难关,完善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加快改革步伐,处理好与管委会和市政府的关系,以及与下属公司之间的关系,要弱化行政纽带,强化资金纽带,从靠政府找资源转变为靠市场找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引进资金,实现股权多元化,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避免改制不转机制的现象。
第三,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业重点和产品结构。为此,必须加强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工作。
第四,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一个大型企业要有发展后劲,必须在新产品开发方面走在前面。为此,必须建立拥有一流科技人员的强大研发队伍,注入充足的资金,不断开发出新一代产品。房地产业也绝不能满足于按图施工、建房卖房,作为大型房地产企业必须有自己的研发部门和设计部门。
关键词:环境监理;环境管理;目的和意义;问题;解决方案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对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具有积极作用。
1环境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能够代表环境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是部委的行政规章,按照出台时间序列如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辽环发〔2011〕22号)[2]。
2环境监理工作的管理、经验和意义
2.1环境监理管理
环境监理机构应当于环境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书面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并报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施环境监理月报和专题汇报制度,开展环境监理专项检查。
2.2环境监理的经验和意义
根据《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确定不同的环境监理重点[3]。以抚顺石油二厂污水处理厂改造过程环境监理专题汇报为例,进一步说明环境监理的重要作用。由于天气和施工进度发生变化等原因,污水处理厂改造部分工程需要更改,环境监理单位提出了原有施工方案和拟修改施工方案对比表(见表1),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交了专题汇报。根据上述专题汇报,环境管理部门及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最终确定该方案可行,并提出新的环境管理要求:(1)加强合建曝气池的曝气效果:提高水中的溶解氧的含量,在水中投加生物载体,固化微生物,增加曝气池内的污泥浓度(2)源头处理措施:加强重点装置排污管理,减少高污染物的冲击;全面检查雨排系统,保证清污分流;充分利用三级管理体系,对装置排放污染物进行错峰管理(3)污水处理厂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加强对进水的监测;发现进水水质异常,及时进行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4)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在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期间,环境监理单位和环境监察局工作人员,24小时待命进行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通过上述措施后,该改造方案顺利完成。环境监理在本次改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也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技术保障,以体现了环境监理了意义。
3目前环境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1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环境监理还没有具体的规定,缺少统一的标准和量化指标,使环境监理工作难以做到定性和定量[4]。
3.2专业环境监理人员不足
一部分具有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但是对环境保护专业知识欠缺;另一部分具有丰富的环保专业知识,但工程监理专业知识较为薄弱。
3.3环境监理工作滞后于项目建设
未批先建的项目不能及时进行环境监理;个别建设单位存在施工时未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过后补做监理工作现象。
4加强环境监理工作的对策
4.1完善法律法规,为环境监理提供法律支持
逐步建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标准、指标考核与验收、收费标准,使环境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4.2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可借鉴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的成功经验,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加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制度。
4.3建立项目环境监理档案
严格审查环境监理月报,确定环境监理检点,落实重大污染节点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使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4.4加强环境监理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民的环境意识,并将公众参与机制引入到环境监理中,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的环境监理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在辽宁省的试点,本文根据实际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监理的意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环境监理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工作程序,实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作者:佟敬军 单位: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参考文献
[1]朱京海.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概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2]王圣等.建设期环境监理实践与相关问题思考[J].电力科技与环保,2012,28(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