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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审计案例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1 17:05:5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竣工决算审计案例

第1篇

关键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控制度;审计重点分析;审计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3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反映竣工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情况和建设成果的总结性报告文件。它可用以反映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价值,是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办理建成财产移交、确定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依据,也是向国家或企业报账并最终转销基本建设拨款的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人员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建设项目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结合最近几年从事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实践,以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践案例为例,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审核、审计重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了如何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有益思路方法。

一、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审计案例的基本概况

1.200×年×月5日,民航局下达《关于××航路改造工程子项任务书的批复》(民航规财函〔200×〕4××号)。

2.200×年×月26日,民航局《关于××航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机函〔200×〕8××号)。××航路改造工程批复投资1.4亿元,资金来源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1)××航路华东段。

①荣成二次雷达站工程:建设荣成(烟台)单脉冲航管二次雷达站,台址位于威海与荣成之间的杨官屯,征地9亩(含道路)。雷达站建筑面积610平方米,塔高24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采用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传输采用一路光纤及一路卫星。配套建设暖通、空调、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

②新建青岛航管自动化系统1套,包括:局域网3套、多雷达处理器2套、飞行计划处理器2套、雷达管制席4套、塔台管制席1套、网络数据记录仪2台、系统软件1套、雷达前置处理系统l套、GPS时钟设备及接口1套。新建青岛12席位内话系统1套,扩容威海、连云港VHF遥控系统各1信道,配置威海、连云港VHF遥控台比选器、延时器各l套,配置青岛管制员训练模拟机2台。

③青岛航管楼改造:包括机房整修、配置1套80KVAUPS、改造空调及避雷接地系统。

(2)××航路东北段。

更新大连单脉冲航管二次雷达:与更新的航管一次雷达合建,台址位于大连市西北方向的南山,为原东芝一、二次雷达站站址。雷达站建筑面积618平方米,雷达塔高13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为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本次新建一路市电及配置一部柴油发电机,配置1套80KVAUP。传输为一路光纤及一路微波。配套建设暖通、空调、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购置维修车l辆。

(3)××航路锦州段。

建设锦州航管单脉冲二次雷达站,台址位于锦州西北方向的阎井寺,距锦州机场8公里,征地2.7亩。雷达站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塔高15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采用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配置1套50 KVAUP。传输为一路光纤及一路卫星。配套建设暖通、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购置维修车l辆。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为了保证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效果,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首先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1.审核内部控制情况

该航路工程由民航空管总局牵头,下面各空管分局及所属空管站分别实施,属于三级单位分别实施并对各所属分管项目进行基建财务独立核算,由民航空管局汇总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因此具有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等特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面对点多分散等难度。为此对各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变得非常重要。该项目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如下:

1)该航路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单独设立基建账,进行会计核算;2)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簿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是否落实基建人员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职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4)是否制定了基建财务结算管理业务流程和规范的会计核算程序等;5)是否对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6)是否依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是否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2.在建设单位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情况下,审计内控制度的实际遵循情况。对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的予以肯定; 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利、甚至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予以揭示并督促改进。

三、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重点分析

为了保证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重点分析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明确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目的及程序,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首要工作。根据审计计划和所了解的该航路建设情况确定审计程序。

2.收集与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有关的各种资料并编制资料清单。如是否提供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是否提供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是否提供合同及协议书;是否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是否提供计量支付书;是否提供有关开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土地证等;是否提供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证明报告;是否提供竣工决算报表及竣工决算说明书;是否提供工程监理报告;主要材料及设备发票;工程项目点交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等。将已提供的资料装订成册,未提供的资料作好记录。

3.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一般包括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工程决算审核情况汇总表、转出投资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等。

审计人员重点审核该航路工程各分管单位实施部分的决算编制工作,审核有无专门组织,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尤其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及土地证的办理问题。审核报表的真实和合法情况及竣工决算说明书的准确与真实情况。最后对经各分管单位实施部分的决算报表汇总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核。

4.审核竣工工程概况表的真实、完整性。具体包括:

1)审核占地面积:该航路工程涉及到多个地方的占地问题,因此准确地汇总核算。设计占地面积包括初步设计确定的面积和被批准的实际用地面积。审核时注意批准用地文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并将批准计划用地与实际用地表格进行比较并分析两表差异的原因。

2)审核建设时间:该航路工程因涉及多地实施,故要对各实施单位的开工时间进行审核,审计时注意审核:开工时间应以开工报告批复以后或开工报告批复的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试运行结束为标志。

3)审核完成主要工程量与工作量:该航路工程审核办法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与单项工程的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对照审核。审核中发现不符,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

4)审核收尾工程:该航路工程所列收尾工程应与单项工程验收报告的估计相符。如果发现不符,应分析原因并作处理;根据总概算调整批复,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留足投资。防止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增加新的工程内容。

5)审核建设成本:该航路工程建设成本的审核: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与单项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成本的构成,分别编制对比表,逐一审核。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成本、设备和工器具成本及其他费用成本三项。

6)审核土建中的主要材料消耗:该航路工程主材消耗一般包括钢材、木材和水泥。审核的办法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对照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材料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然后加以汇总。

5.审核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真实、完整性。主要包括:

1)审核交付使用资产和在建工程及转出投资。审核该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核实该航路工程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核实未能全部建成、及时交付使用的原因;转出投资:审核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规。

2)审核该航路工程库存设备器材的真实、完整性。该项目包括设备和器材两项,由于空管设备器材复杂,有的属于精密仪器仪表,有的属于系统类资产,还涉及到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问题,因此对资产价值的正确归集就成为审计的重点目标。

3)审核该航路工程应收应付款。应将应收应付款列出明细表,然后由审核人员对照明细表逐项审核,必要时进行函证。

4)审核拨款累计支出及资金结余情况。该航路工程拨款累计支出应与各实施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拨款项目的累计数一致,也应与开户银行的拨款账上的支出一致,并进行汇总才能反映其真实、完整性。

6.审核该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真实性。审计方法是:审核表中所列内容是否真实、正确,表列交付使用资产的数量、价值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数量、价值是否相符,有无虚报、重报等。

7.审核待摊投资明细表的真实、正确性。该航路工程待摊投资包括征地拆迁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审核其列支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其占总投资的比率是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的审核,主要审核其支付标准有无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费的审计。

8.审核竣工决算分析说明的真实、正确性。竣工决算分析说明是竣工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决算报表的分析和补充说明,其内容为: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情况、基本建设概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成本和投资效益分析、经验教训等。

1)该航路工程的总评价。从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方面进行分析说明。进度:主要说明开、竣工时间、对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是提前延期;质量:要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评定等级,对合格率和优良率进行说明;安全:根据人力资源和施工部门的记录,对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进行说明;造价:应对照概算造价,说明节约还是超支,用金额和百分率进行分析说明。

2)各项财务和技术经济指标及经济效益分析。

该航路工程经审计分析如下:

本项目批复投资140,1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23,856,662.60元,节约投资16,303,337.40元。批复投资完成率88.37%,节约投资11.63%。全部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处理。其中:交付固定资产121,332,712.86元,占比97.96%;交付无形资产(飞行数据处理系统软件)2,523,949.74元,占比2.04%。

3)审核建设项目及概算执行情况。审核该航路工程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复的概算执行,是否有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是否存在经济损失和重大质量事故。经审计分析该航路总体概算执行情况: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概算批复执行,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使得总体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批复总投资140,1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23,856,662.60元,节约投资16,303,337.40元,各单项工程均未出现超支现象。

4)该航路工程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展过程中,注重工程质量和进度,更强调科学管理和协调配合,通过实践,对搞好工程建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强化设计,加强配合;实行定期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四、提高审计质量的有益方法

根据以上审计实践,本文认为要提高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要对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决算过程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尤其要增强在建设单位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情况下内部控制审计的极端重要性,对建设工程管理流程进行初步的评价,对内控制度的关键点和薄弱点做到认识到位。

2.高度重视审计依据的重要性。掌握财政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及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适时了解政策法规的变化,做到与时俱进。

3.熟悉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对工程造价有关知识要有初步的了解和运用,对工程造价人员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的内容及编制依据要有初步的了解,对其依据的合同、书证、物证及定额计价政策要熟悉。

4. 强化与相关的基建财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人员的协调配合,要注意与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技术审计相结合,因为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技术审计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基础,要利用前面的审计成果,必要时进行延伸审计。

参考文献:

[1]陈力生,沃建荣.新编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

[2]高雅青,李玲,时现.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案例分析.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

[3]苗曙光.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与筹划指南.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5]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6]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第2篇

一、案例。某公路施工企业的大部分工程项目选用了工作量法确定完工进度据以确认本期收入、成本和毛利, 本人运用另一办法即成本法抽查了几个项目,两种方法下的收入、成本和毛利情况如下:

预计总收入、总成本、总毛利相同,由于选用的方法不同,本期的收入、成本和毛利均出现了差异,最终影响当期损益88.24万元,差异率7.74%。

产生差异的原因

一、根据工作量法确认工程进度,必须取得业主批复的工程进度、月报表或者工程结算清单,而在目前实际运行中由于多种原因在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取得相应的计量或结算文件,所以实际工程进度与批复文件存在差异。首先是批复文件时间滞后,常常是实际工程细目已完工而计量批复却仍正在办理过程中,一般要滞后一月,如果业主有意拖延(减少业主资金支付)则滞后时间更长;其次是业主计量时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差异。一般业主以每月15或20日为计量确认日,而资产负债表日为12月31日,计量时点差异导致工作量差异。此案例时点差异造成工作量差异200万元。再次是空间差异,有的工程细目实际已完工,但业主不给计量,例如混凝土预制细目虽已完工,但一般规定养生期内不予计量,该案例差异150万元。

二、变更项目批复困难,按《准则》规定确认变更收入的两个条件在实际运行中很难实现,一项工程细目变更,业主口头承诺,施工结束后,履行批复程序特别烦琐,甚至有的地方工程不竣工不予批复,依据《准则》规定取不到批复就不能确认收入,而相应的成本已经发生,所以影响项目工程进度确认的准确性和实际毛利状况。

三、在以上两种情况下,项目人员无法取得计量批复文件,为应对总公司决算,往往编制临时工程进度计量文件,找业主临时认可签字,这种临时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业主仍以日后真正的计量批复为准。这种情况又为项目管理者操纵项目毛利创造了可乘之机,项目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意图调整收入和毛利,有的为了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可能会多计收入;有的为了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目的而少计收入,待工程竣工决算以后再做调整,人为操纵项目当期毛利。如该项目当期少计收入200万元。

难点

一、对当年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审计基准日的工程进度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时的工程进度相比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审计人员难以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工程进度的准确数据,不能准确判断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的可靠性。

二、对一些隐蔽工程已无法用一般测量手段来确认实际工作量,审计人员不能根据现场的实际数据判断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数据的准确性。

三、收入的截止测试失去了实际意义,对尚未完工的工程,依据被审计项目工程预算员编制的工程预算书进行收入截止测试,不可能发现收入截止存在的问题。

审计方法

一、运用与工程项目确认完工进度不同的方法,计算当期完工进度的百分比,再根据完工百分比计算当期收入、成本与毛利,作为分析项目会计报告确认毛利的参考依据,如案例所述。

二、检查企业累计结转收入和累计结转成本是否基本配比,分析、判断收入确认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抽查以往年度已竣工决算的工程收入确认的有关资料,将会计账面确认的收入与按竣工决算应确认的收入进行比较,计算出收入确认的误差率,作为对资产负债表日收入确认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可以取得监理公司监督的工程进度记录作为工程完工程度参考。

五、在审计中,可根据施工工程的规模、繁简程度、施工企业情况以及所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质量水平等因素,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

工程成本的审计

一、通过审计案例发现的主要问题

第一,合同预计总成本(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批流程不规范,编制成本所采用数据之间勾稽关系不符,编制的随意性较大,导致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差过大,影响当期损益的真实性,有人为调整当期毛利的嫌疑,这是成本审计的重点问题。

第二,建造合同的甲、乙双方不能及时对账,特别是甲方供料的往来款项及供货数量不能及时登记入账,导致成本失真。

第三,项目部日常核算管理制度松懈,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等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不健全,导致材料管理和核算出现漏洞。

第四,工程项目在分包的情况下有的分包细目不计分包收入和成本,造成收入、支出数据失真。

第五,直接成本登记不及时,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划分不清;期间费用分配办法不规范,导致当期毛利不实,如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一次进入当期成本。

二、审计方法

第一,重点审查合同预计总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实用、健全有效,可运用内控制度审计方法,进一步审查、测试相关的内控制度下产生的数据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合法性,通过对预计数据与实际数据的对比分析,验证差异是否合理,如果差异较大,可对重点工程项目采取全面审核法,分析差异过大原因,确定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额;采用抽查法审查以前年度已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的成本确认的有关资料,将会计账面确认的成本数据与按竣工决算应确认的成本进行比较,计算出成本确认的误差率,作为对资产负债表日成本确认进行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二,审查当期实际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对重点项目采用详查法检查为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否及时、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审查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的计算是否科学、合理。

第三,对以前年度开工且本年度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应重点审查本年实际成本与本年预计成本的差异程度,如出现差异较大,应以误差率对未完合同部分预计成本进行调整,配合收入审计内容,对工程毛利的差异变化予以披露。

第四,材料费用重点审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材料出入库制度是否完备;有无材料消耗异常的项目,并查明原因;期末材料的盘点是否真实准确。

第五,人工费用方面可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年度人工费有无异常变动,并查明原因,抽查外雇人工费结算凭证用以确定统计、计算、发放是否合规,为查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与施工队是否串通舞弊,审查有无虚支冒领等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在公路施工企业按《准则》确认完工进度、项目收入、成本的条件下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审计实践表明成本法是公路施工企业确认完工进度百分比的一种较好方法。工作量法确认工程进度除项目管理机构本身外,主要取决于外界,如驻地监理、总监理、业主等多个层面。而成本法主要取决于项目管理部本身,只要成本核算、管理等内控制度健全、运行有效,可以相对准确地确认完工进度。

第3篇

一、案例背景介绍

Y公司为了解决搬迁问题给员工带来的不便,2010年9月自筹资金新建住宅楼,该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82500平方米,工程项目主要包含土建、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设备、高低压设备、装修、应急照明系统、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等,竣工时间为2013年12月。本文选取Y公司员工住宅项目为案例研究对象,并将项目分为投资立项、设计勘察、招投标、施工和竣工结算五个阶段,重点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成本管理情况和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投资立项阶段针对工程投资立项阶段进行审计,审查情况如下:截至2011年4月30日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40.88%,为20324958.74元,按照投资进度,项目资本金应为4376876.75元,实际到位资金为3897000元,未到位479876.75元。2012年4月,Y公司开始进行二期扩建项目,因该工程未经过发改委审批同意,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故挪用了一期的流动资金,一期的贷款合同规定,乙方没有依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甲方有权力不发放贷款或提早收回部分甚至全部借款。同时,罚息利息为乙方违约使用的那部分资金在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再加收100%。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启动,项目概预算于2010年12月完成,前期费用概算投资740万元,于2011年5月动工,截至2011年5月,实际列支的前期费用为3860万元,经核查,2011年6月,开工日到项目核准日前期管理性费用列支了500万元。该项目发生征地补偿费1200万元,财务人员将该笔费用计入前期费用。审查财务报表发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支出———其他费用———工程前期费”科目中列支了该项目设计费400万元。抽查时,没有办法提交前期费用的原始凭证。

(二)设计勘察阶段审核发现,改工程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未严格执行设计流程,导致建设规模超标,建筑规模超过批复的初步设计的建筑面积,投资规模相应超标,违反了国家建筑规模要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规模±5%范围和投资规模要控制在±10%范围的规定。

(三)招投标阶段该工程设计在住宅区中央新建一条景观大道,道路全长1500m,道路宽幅24m,道路采用重胶沥青混凝土,贴200×200道板,每隔50m在道路一侧设预留井,预埋PVC管道。2012年3月完成施工图设计,拟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某设计院编制,公司进行审核,招标控制价为3000万元。在审核工程量清单的时候发现,预留井在工程量清单里未计入,预留金300万元未列入清单。该市人工费是56元/天,而招标栏目里人工费48元/天;材料费未按规定套用消耗量核算。

(四)施工阶段Y公司未指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也未建立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核算随意性较大。设置会计科目时,在对“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没有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2013年2月依据银行付款凭证直接计入“在建工程”。Y公司聘请专业物资保管单位进行该项目工程物资管理,同时Y公司自设物资管理部门协助管理。竣工决算时,发现物资管理部门未及时办理工程物资实物出库手续,会计核算也无法及时办理工程物资的财务出库手续,导致在竣工决算之日“工程物资”科目还存在余额。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工程“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待摊支出(办公用品购置费)”并未设置登记簿,未进行明细登记,影响资产管理的完整性,不利于资产清查移交。该工程需要一批通风设备。经过设备招标,S设备制造公司成为该通风设备的供应商,并和Y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约定货款支付方式,同时约定如果技术要求发生变化时,合同双方应及时办理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合同签订生效时付款至合同价款的30%,货到现场付款30%,验收合格后付至95%。由于工程发生变化,通风设备相关组件减少,因此通风设备的价款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23700元/台调整为17800元/台,共计16台,设备总价由原来的379200元调整为284800元。在工程验收付款审计中发现,通风设备已支付工程价款227520元,比合同约定付至60%多付了56640元。

(五)竣工结算阶段2010年10月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一期建安费用为4860万元,概算总额为6425万元。某招标公司编制的标底预算价格是5354万元,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的标底价为5235万元,超预算价119万元。审核发现设计单位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没有按照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概算存在漏项情况,材料计价不准确。在工程动工后,审核发现Y公司出资100万元修建一条道路,该道路不属于工程概算范围,但资金来源于住宅楼项目工程款。审核发现,有些项目往来款没有核对,债权债务没有落到到位;在工程财产物资审查中发现,钢材没有进行盘点,在工程物资钢材账务账的结存数和物资保管员账面结存数、实际数量不一致;70件瓷砖虽然进行了盘点,但是没有责任人签署名字,出现责任不明确情况。经审核发现,工程结算金额中对于法国木纹石、冰岛米黄石、铝板、吸音板以及各类开关、插座等暂估价设备材料价差调整与施工合同约定的调整原则不一致。审计人员对送审的综合单价进行分析,施工单位对暂估价设备材料调整未按规定,以Y公司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的价格,只计取差价以及差价部分的税金,而是以暂估价设备材料的确认价替换了原清单子目录中的暂估价,重新计算出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造成多计暂估价设备材料差价部分的利润67万元。

三、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分析及审计应对措施

(一)投资立项阶段该公司未按规定筹集资金、资本金未及时到位、随意拆借资金。国务院对于投资项目要求资本金必须一次缴清,按照批准的工程进程,每年按照比例到位。案例中,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使用银行贷款,增加了贷款利息,使工程项目成本增加。二期工程挪用一期工程资金,导致加收罚息的风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应专款专用,对于挪用的资金利息进行资本化不合理,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增加。对此审计人员应认真核查公司资金来源的各明细账户,采用账、表、证查对的方法,每笔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督促公司专款专用,确保投资计划得以实现。在前期费用的核算中,通常出现截止时点不合规,扩大前期费用的列支,并对每笔前期费用的录入没有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该项目动工后产生的费用计入了项目前期费用中,动工后产生的管理性费用500万元不应该列支在前期费用中,应该计入管理费用。该项目发生的1200万元征地补偿费不应计入前期费用,应计入征地费用。设计费属于概算投资中的勘察设计费,也不应计入前期费用。去除500万元管理费后,1200万元征地费,勘察设计费400万元勘察设计费后,前期费用发生了1760万元,比概算投资740万元还多1020万元,说明前期工作时间太长,办公费用和人员工资费用发生额过高。对此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公司关于前期费用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收集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查看关于前期费用的财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费用支出的原始单据,要求公司对每笔资金的去向进行说明,对于入错会计科目项目应及时整改。

(二)设计勘察阶段建设规模是投资控制的重点之一,建设方和设计方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文件规定对规模进行控制,特别是要在设计阶段控制好设计规模。设计阶段是一个工程的灵魂,决定工程规模大小。该工程因为设计院在设计过程中没有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中的建设规模进行严格控制,Y公司也没有严格按照批复文件中的要求执行,由于双方对整体规模控制不严格,施工过程的随意性较大,没有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导致建设规模超标。发现该问题后,审计人员要求对设计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Y公司向原立项审批单位重新申报立项,增补建设规模。

(三)招投标阶段该项目工程量清单计算存在重大错误,招标控制价的套用不合规。编制清单前需要编制人员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编制,公司应在编制完成后把好关,请专业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不完整,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在变更事项,该项目预留井未计入工程量,是由于设计缺陷,造成工程量清单漏项,所以在项目设计初期需要详尽考虑审核,预留金300万元没有列入清单会导致后期变更增加项目没有资金,使工程管理处于被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要三方协商审核,根据计价规定、专业造价管理机构的文件,参考市场价格对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进行修订。审计人员应督促公司要求设计院造价人员对其编制的清单进行修改,与设计人员沟通,将预留井工程量及暂列金列入清单。为了避免清单内容不完整,可以在工程量清单发给投标单位时,增加一个附表,要求投标方对清单里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在招标答疑是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完善,招标栏标价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办法、规定,材料价格有政府价按价执行,没有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四)施工阶段Y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Y公司没有以工程实际完成量将投资发生额计入“在建工程”,而以银行支付凭证入账。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导致会计核算混乱,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投资情况。审计人员应建议公司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含财务授权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票据管理制度等,监督各项制度有效执行。Y公司工程资产管理混乱。对工程物资的管理是反映设备投资的真实情况的关键,也关系到工程项目是否能按时竣工决算。通常存在设备、材料未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登记的资产和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Y公司不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同时给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带来巨大工程量,资产物资未设置备查账簿,导致无法完成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审计人员应在报告里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要求及时督促办理出入库手续,提高公司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水平。经审计人员查实,多付货款的原因是合同双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补充协议,调整合同的价格,Y公司在付款时未认真审核造成的。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要求,如果设备的技术参数发生变更时,应该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Y公司在付款时,应认真核查设备进场验收单,检查到场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核查无误后才可以支付价款。同时审计人员应建议Y公司在工程验收付款时按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

(五)竣工验收阶段概算编制不准确、未按批复投资估算进行方案设计,限额设计落实不到位,导致概预算超支。出现超预算情况,对工程成本的控制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如果要保证概算可以真实、准确反映设计图纸的内容和标准,那么就需要认真审核设计图纸概算,这样可以使概算投资总额更为准确、更加真实、有效。建筑企业有必要建立完善概算审查制度,可以将重大错报风险降到可接受的低水平,把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在已批复的投资范围之内。另外,出现建设概算范围以外的工程,增加了工程成本。审计人员应建议更改原设计方案,设计单位依据审计建议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确保初步设计概算在批复投资范围内,标底预算价格应严格依照概算编制情况执行,对于不属于该项目的道路工程因要求编制人员及时修改。审计人员认为,该项目存在的竣工决算债权债务未清偿、财产物资未盘点的问题。在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之前,必须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其中,清理工作包括项目的档案材料归集整理、账务处理、盘点核实财产物资,核实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各种材料、设备等,都必须逐项盘点、核查实际情况,填写清单,妥善安置。做好上述所有工作才可以办理财务决算。审计人员建议基建部门应对建材往来业务逐一核查,落实各项债权债务,取得对账单;对未盘点的结余钢材应组织相关部门盘点,并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完善瓷砖盘点表签字手续,确保盘点责任清楚。整顿完毕后才可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第4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132-02

一、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的必要性

当前,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建设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其规范性将能够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促进投资节约。2010年5月5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规定:“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企业应进行严格审核。”此项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对应合同审核的主?w并未加以明确。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审计监督对于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审计部门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工作应由审计部门来实施,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名不正,则言不顺。目前,审计部门只能将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审计时求证的一项内容,对合同本身暴露出来的涉嫌滥用职权行为等问题缺乏有效的防治手段,不仅追不回已形成的损失,而且掩盖了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因此,应当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由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对审核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审计评价,以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的目的。下面先通过几则案例,说明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必要性。

1.案例一:某医院病房楼装修工程结算审计。某医院在发出的病房楼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约定“发包人不付设计费”。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该项目负责人王某收受了施工单位的好处,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在合同中添加支付设计费的条款。审计部门结算审计时,将这笔费用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背离”为由审减。施工单位不认可审减结果,并以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法院支持了承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诉讼请求。该项目给医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项目负责人王某也因贪污被某检察院立案侦查。

案例分析:《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审计部门据此对设计费予以核减是合法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能否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以支持。因此,即使该合同无效,法院也会支持承包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王某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牺牲国家利益,固然可恨,但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机会可趁就值得我们深思了。为什么一个人就能随意在合同中增加条款并生效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缺少了合同审核的关键环节,没有建立强制性的工程合同审计制度,项目负责人利用手中不受制度约束的权力,为承包方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因此,一个人的不当行为足以影响整个单位,损害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不建立强制性合同审计制度,类似循私舞弊的现象怎么能够杜绝呢?

2.案例二:四川省南部县北环公路工程结算审计。建设单位报审一个标段造价112.15万元,审计部门核减额为58.64万元,审减率为52.30%。承包方不认可审减结果,另外出具了由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欠款凭证,一纸诉状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还清欠款。法院复核了欠款凭证的真实性,没有采信审计部门出据的审计结论,判决建设单位偿还欠款。一审二审承包方均胜诉。后来上级管理部门根据审计中发现的该项目管理中的不正常现象,深挖出工程质量监理和技术负责人、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受贿且和施工方串通,虚报工程量,多套工程款等违法行为,将相关责任人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承包合同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格与审计部门的工程决算价格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明确指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会谈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因此,施工单位如对审计结果不服时,往往是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建设单位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依据《民法》《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大多数情况是判施工单位胜诉。由此案可以看出,一份未经审计的合同在纠纷产生时,审计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是站不住脚的,合同的效力远远超过了审计意见书。如果不对合同进行审计,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条款,结算时审计部门仅仅能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复核,不能对合同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审计的作用就会变得微乎其微。

3.案例三:长江堤防建设资金侵吞案。湖北荆州市长江渠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与某工程公司经理刘某,代表各自单位签订了虚假的水下抛石施工合同。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职工苏勇私刻“嘉鱼县高铁镇九岭山采石厂”印章,签订了虚假的供料合同,并用假印章在银行开户,得手后分到40万元。杨平等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职工别某等人按照其提供的数据绘制假的工程竣工图,绘制完成后,工程公司支付设计院职工技术协会设计费4万元,别某等人当即提走劳务费及奖金2万元。杨平与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洪湖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监理处总监魏某签订了虚假的水下抛石工程监理合同。魏某在没有任何监理记录的情况下出具了虚假监理报告,并收受工程监理费2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最后,杨平以洪湖分局名义邀请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领导、专家11人组成验收小组对这个子虚乌有的工程进行了假“验收”。杨平等人利用整个项目共侵吞长江堤防建设专项资金206.4万元。

案例分析: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职工苏勇等人相互勾结,疯狂造假,通过签订假合同、绘制假图纸、提供假供货、实施假监理、编造假验收等手段,侵吞长江堤防建设专项资金。一个超级滑稽的影子工程竟能如此步步顺畅,粉墨登场,原因有很多,笔者认为权力缺乏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于随意是该项目得以实施的中心环节,是造成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假施工合同、假供料合同、假监理合同,这其中只要有一个被及早识破,就不会有后来完整利益链条的形成。由此可见,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已经到了非建立不可的地步了,只有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未经审计部门审定,合同不得生效”,才能有效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才能把权力真正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从上述几则案例可以看出,缺乏监管的工程施工合同很可能成为当事双方恶意串通、谋取私利的工具。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已成为实现合同监管的必要条件。应当从法规层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强制性规定施工合同必须经审计后才能生效,明确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中的合法主体地位,以实现审计部门对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法监督。

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的具体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资金投向投量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建设工程得以实施的重要法律保障,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结算、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项目成败。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应相应从合同文本审计、合同订立过程审计、合同履行过程审计三个方面入手。

(一)合同文本审计

合同文本审计是建设施工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意见书。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遵照审计意见书执行。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审查承包方单位名称是否与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上的名称一致,审查施工资质情况、施工组织能力、财务状况等,审查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或非法转包情况,所承包的专业工程是否超越其资质能力等现象。

2.审查合同施工内容。主要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3年联合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对其进行拟定;审查合同所包含施工内容是否经发包方管理层会审并授权;合同所述施工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相一致。

3.审查合同语言表达。主要审查合同语言表达要做到清晰和严谨,减少或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审查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统一,注意审查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答疑、澄清文件和承诺书等是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有无背离其实质。

4.审查合同潜在风险。审查合同双方承担的有关清单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浮动等风险是否对等,是否承担了不应有的风险;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明确、具体、有效,违约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具有操作性。

5.审查合同计价条款。主要审查合同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工程特点,对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约定是否清晰、合理,是否与国家有关规定相违背;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查计价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审查结算价款部分是否注明“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审查合同金额是否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形成评标报告中标金额相一致,是否另行订立了与合同实质不一致的其他协议。

(二)合同订立过程审计

1.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合法性。主要审查合同订立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有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当事一方造成损失的行为,审查当事双方代表是否为法人本人或由其授权的人,合同专用章名称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上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2.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规范性。审查合同签订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照审计意见书进行了调整,审查合同签订是否经有相应权限领??审批,合同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合同各页码之间是否加盖骑缝章。

3.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真实性。主要审查合同约定施工地点原貌是否与总平图相吻合,有无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有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被迫签字的现象,订立过程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合同履行过程的审计

1.工程前期审计。审查建设单位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审查账户科目设置及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审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到位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管理班组是否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为投标单位内部人员,有无私自分包、转包等现象;审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单位承诺的三通一平条件是否具备,施工单位承诺的机械、塔吊等辅助施工设备是否到位。

2.工程中期审计。审查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部分的工作量,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有无违反合同约定超额支付或提前支付的现象;审查隐蔽工程是否经过监理单位鉴证与验收,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审查主要材料设备是否为施工单位投标时承诺的品牌和型号,是否具有相应的品牌证书和合同证书;审查暂估价设备和材料采购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市场询价,合同双方确认的价格是否符合当地市场情况;工程需要变更时,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申报并得到批准,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审查施工单位申报变更价款的合理性。

3.工程后期审计。审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交工。如未按时交工,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及时得到回复;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适时组织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时完成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4.工程结算审计。依据建设单位提供合同、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工程图纸、变更签证、暂估价设备和材料价格确认单、验收报告等资料,对单位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

5.工程决算审计。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工程结算审计结论支付工程尾款,是否足额扣留质保金,审查建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编报是否及时、正确、完整;检查竣工决算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第5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计管理;问题;对策

前 言: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投资费用。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以及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审计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基础,是防范建设领域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它投入的精力较少,取得的效果最为明显。搞好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部门的职责。只有搞好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才能树权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其它工作(如基建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投资绩效审计工作等)也才能全面展开。

笔者在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施工单位以各种手段高估冒算工程价款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如一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结算审计,天棚粉刷原施工图中为混合砂浆底纸筋灰面,实际施工中考虑到以后各住户有精装修,实际仅做白水泥批白,施工单位结算时原天棚粉刷未作扣除,仅此一项金额达50万元;钢筋工程多计工程量200万元。笔者审计表明,工程造价“掺水”主要表现在虚增工程量或重复计量工程量,随意提高合同单价和计日工单价。违背招标文件规定,超细目范围计价。监理工程师签证随意,搞虚假索赔和超期限索赔。利用气候、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赔范围以及计划外(项目外)投资搭车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势必造成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和管理混乱以及腐败现象的发生,需要审计人员以敏锐的观察力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分析、判断、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审计人员首先要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工前的要约和承诺内容入手,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遗书、合同文本、协议等进行详细研究,对照全部工程实际决算资料,检查是否有前后矛盾、自相矛盾、违背招投标和合同承诺内容的计量和支付。

下面笔者就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实践,浅谈一下我国工程造价审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工程造价审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造价管理部门政出多门

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存在着多部门、多层次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所以也就造成造价管理政策政出多门。诸如目前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就面临着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建设、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均参与有关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业务或资质的管理。

2、履行合同不严格,造价控制乏力(中间一些插入案例等)

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本文评审是保证合同合法与规范的关键。工程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标,按法定程序,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招标、评标、定标,对于一般包干项目,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即可作为竣工结算价,如有其它变更、签证应按招标文件精神或合同中相关条款结算。然而,目前仍有不少工程经招投标后,在承发包合同签订时,在合同中再约定按实结算,招投标只起到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有的工程,依据招标文件订立中标合同后,在不具备法定变更事由的前提下,采取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签证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如某桥梁拓宽工程在工程完工二个月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商定了《关于某桥拓宽工程决算审计有关事项》的会议记录。审计发现,有关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合同存在严重背离的情况,如决算方式由中标价增减工程量改为全部按实计算;主要材料价格不按招投标及合同约定改按信息价;工程造价下浮率不按招投标文件规定下浮,擅自少下浮等等。经审计若按此会议记录计算,仅造价下浮一块就涉及到多付工程款较多。

3、有的审计机关存在“以审代结”现象,扰乱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正常秩序

《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含各级审计事务所)均需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并经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方能根据批准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从业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结算审核。但有的审计机关认为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实行审计,而工程结算是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他们不需持证,只要凭审计职能就可直接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这种借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承揽业务的做法严重扰乱了造价咨询市场秩序。

二、完善工程造价审计管理的对策(以下几段增加些案例或其他内容)

1、审计工作应向项目前期深入。

审计人员要在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避免出现招标文件内容不合理或招标范围不明确的现象,确保招标文件的严密性和完备性。如某工程施工项目,工程送审时发现,合同约定设计变更部分的取费按招标文件执行,而招标文件已规定的取费类别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使造价审计工作十分被动,增加审计工作难度的同时又不能很好地控制工程造价。所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是必要的。同时,也要加强标底的审核工作,保证标底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使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整价差提供依据。

2、确保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和准确性

合同是甲乙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工程造价的许多因素给予约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审计工作也应及早介入。应注重合同的严密性、完备性审查。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要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规定,为结算审计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论工程大小,均应采用建设部统一制定的正规合同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审查合同条款时,针对不同的工程,应特别重视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

3、严格要求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每一个送审项目都要求施工方将结算资料分类装订成册,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审。所有结算资料要真实完整,杜绝补签资料现象。这样,既促使甲乙双方更加重视资料整理的及时和完整,又可减少造假证据的机会,同时对加强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使工程项目管理更趋规范,建立起实用、高效、统一、协调的标准和造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4、工程造价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工程造价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技术力量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应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培养高标准的人才队伍。许多单位的内审人员,并非是建筑工程专业,大多是财会专业经培训后上岗,对建筑工程知识的掌握并不十分精通和全面。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不仅要学习审计法规,还要加强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索赔知识的掌握。

三、加一段对今后工程造价审计设想、建议、体会等等

在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工程造价审计的四个环节。一是把好工程量计算关。如审核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是否与定额要求一致;核实图纸及有关现场签证的施工是否真实;分析施工方案的效益性等。二是把好取费标准审计关。重点审计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等。三是把好材料差价审计关。如材料质量是否合格;材料价差调整依据的市场指导价和预算价是否正确;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施工单位多领的材料是否按当时的市场指导价扣回等。四是把好套用定额审计关。如结算选用的定额是否正确;相关的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有无高套定额现象;由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也不断增多,“定额缺项”的相关造价确定是否合理,有无利用缺项子目套取投资的情况;结算单价是否与中标时的报价相一致等。

结束语:

总之,审计人员应尽量到工程现场实施隐蔽工程察看与测量,将各个环节的实际施工情况与设计图纸核对,对重点基础数据、隐蔽工程测量后建立专门档案,为竣工决算审计打下良好基础,项目竣工后更需到现场勘察,检查全部完工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进而达到查错纠弊,规范投资行为、节约建设投资的目的。在此,笔者建议,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制度,从立法体系、行业创新、计价模式、人才培育、业务建设等多方面应配套的工程造价体系,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第6篇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构建的意义

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高校审计部门及由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对高校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连续、全面、系统的审查、监督和评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在高校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升绩效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有利于规范管理

高校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控制环节多、计价次数多、处理关系复杂等特点,传统的结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难以适应高校建设项目审计的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克服了事后监督的局限性,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重要阶段和关键环节,对建设项目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等各项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时发现、纠正建设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并向建设管理部门及时、准确、持续地反馈审计意见或建议,促进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2.有利于提升绩效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

对高校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设计、招投标的跟踪审计以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有利于提高项目论证的可靠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延伸到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计,防止了因写入不合理条款而使高校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具体的施工过程,能及时对工程变更签证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材料设备价格的合理性、隐蔽工程验收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后期的审计结算确认签证,并将问题和矛盾提前解决,避免事后相互扯皮。

3.有利于预防腐败造成高校基建领域

腐败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监督,决策、管理、监督三者之间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高校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使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建设过程,通过对物资采购、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方面的行为进行跟踪审计,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筑起了一道严密的防线,对权力形成制约,促使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一开始就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能有效预防舞弊案件的发生,使审计由“秋后算账”转变为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关键控制点

根据高校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程序,结合我国部分高校跟踪审计工作的实践,可以将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分为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等五个审计阶段。在实施审计时,可以在每个审计阶段设置审计工作关键控制点,有助于审计人员选准介入时机,把握审计重点和难点。

1.投资立项阶段关键控制点

(1)审查决策程序。审查建设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建设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较、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是否经有效批复。(2)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功能是否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投资规模是否适度。(3)审查投资估算。审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投资计划是否得当。

2.勘察设计阶段关键控制点

(1)审查设计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审查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内容、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是否客观、公正、严密。(2)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是否通过招投标方式征集;设计方案的论证,是否贯彻了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的原则;是否组织有关权威专家对图纸进行会审。(3)审查概(预)算编制。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否按程序进行评审,编制方法是否合适;概(预)算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有无漏项或增项;编制原则和计价依据是否现行适用;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图预算与设计概算是否符合。

3.施工准备阶段关键控制点

(1)审查招标文件。审查施工、监理、代建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严密,其中的暂定价、指定价等的确定依据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评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审查合同。审查合同是否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合同条款表达是否清楚。(3)审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编制说明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项、重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内容、取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是否正确、合理。

4.施工实施阶段关键控制点

(1)审查隐蔽工程。审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的程序和手续等;隐蔽工程验收是否由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签证,否则不予承认;隐蔽工程记录的内容是否详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审查主要材料及设备。审查材料招投标情况,建设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对于不需招标的其定价方式是否与审计组共同确定;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价格确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或安装前,是否根据合同约定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进行确认。(3)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查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进度款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4)审查工程变更和签证。审查工程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要严格控制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完备;签证内容、签证材料价格是否真实;签证是否及时,事后补签不予承认;是否符合签证批准权限;签证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相符。(5)审查索赔费用。审查索赔证据是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确实存在,是否反映实际情况;索赔证据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赔的工程量计算、套价、取费和工期是否合理。

5.竣工验收阶段关键控制点

(1)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实际施工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与合同条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是否一致,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竣工项目的单价计量、定额套用、相关规费和税金的计价标准是否准确、合理。(2)审查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和编制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建设项目的内容与批复的概(预)算投资是否相符;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来往帐隐瞒、转移、挪用结余资金的行为,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交付的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核算是否准确;工程项目完成投资是否超概算。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运行程序

根据上述审计阶段的关键控制点,结合审计工作的常规程序,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运行程序可划分为三个步骤。

1.审计准备

(1)确定审计工作方案。高校审计部门依据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相关规定,综合单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立项,并确定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并报学校批准。(2)成立审计组。根据学校批准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高校审计部门完成社会审计机构的选聘、委托和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会审计机构和高校审计部门共同组成的审计组。

2.审计实施

(1)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根据立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2)下达审计通知书。向高校建设管理部门下达全过程跟踪审计立项通知书和实施细则,明确告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活动、具体送审要求以及相应的审计时效承诺等事项。(3)送交送审资料。对于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列为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活动,建设管理部门应对送审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审计时效承诺,提前送交送审资料。(4)出具审计意见书。收到建设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活动的送审资料后,审计组按照规定的审计时效承诺,及时出具审计意见书。(5)反馈意见落实情况。送审业务活动审计完成后,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将相关业务资料以及审计意见的采纳与落实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审计组备案。(6)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审计组听取被审计对象意见后,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审计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8)开展财务决算审计。在财务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财务决算送审资料后,审计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3.审计终结

(1)出具造价审计意见书。高校审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意见书,用于工程款项的尾款结算和审计费用的结算。(2)出具最终审计报告。高校审计部门出具最终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跟踪审计过程中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尚未整改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3)归档审计资料。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后,审计组对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审计成果资料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二、提升运行效果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基础为了使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建设项目,应建立一套系统的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校内跟踪审计规章制度

高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围绕高校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在校级层面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如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界定高校审计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社会审计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范围、目标、主要内容及操作规程,形成完整、规范、操作性强的跟踪审计管理工作流程,既为建设单位制订项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据,也为审计部门提供衡量的标准;建设管理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变更联系单管理办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具体制度,与跟踪审计形成良好的制度衔接,使审计目标与建设目标协调一致,促进跟踪审计与项目管理的和谐进行。

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踪审计相关规章制度

当前,高校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基本上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聘请社会审计人员的形式来开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会审计的相关制度显得十分必要。高校审计部门要细化对社会审计机构选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组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委托社会审计的合同签订、过程监督、报告核实、质量评价等重要管理环节的制度建设,以确保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质量,如制定审计组岗位职责制度、重点审计环节工作流程、审计工作汇报制度、审计交叉复核制度、委托跟踪审计质量考评制度、审计组廉洁自律制度等。

(二)夯实跟踪审计队伍

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关键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由高校审计部门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完成,但要求跟踪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审计及法律、经济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1.加强在职内部审计人员的培养

高校要为在职内审人员开展职业规划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鼓励内审人员要勤下工地,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咨询、协调沟通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审计实战经验;要经常与兄弟高校及社会审计机构之间开展横向审计业务交流,为内审人员提供学习新思想、新经验、新方法的平台。

2.适当引进

具有实际施工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高校内部审计队伍,完善和优化内部审计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

3.聘请社会审计人员或社会审计机构

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组,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不仅可以减轻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踪审计的效率。为此,在开展社会审计机构的招标过程中,要加大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信誉、审计业绩和质量、审计人员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考核,选择更优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另外,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一般都具有专业倾向性,在不同的审计领域其实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技能匹配原则,选择与跟踪审计内容匹配的社会审计机构,聘请与审计任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审计人员,从而提升审计效果,保证审计质量。

(三)控制委托审计过程

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保障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下,委托审计已成为高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控制环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频繁互动,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监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人员一旦越位,全过程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就会不复存在。因此,要强化对委托跟踪审计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1.做好关键环节的直接控制把关做好建设项目的委托跟踪审计

除了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按合同履行职责外,高校审计部门还必须做好关键控制点的直接把关,如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合同审核、隐蔽工程签证、工程量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工程进度款审签、竣工结算审计等关键环节。

2.加强对委托跟踪审计的复核

检查高校审计部门要组织审计组进行定期汇报,讨论、询问有关问题,促进审计的深化和补漏;对审计内容相同的项目,要组织审计组集中对账,进行横向比较,揭示差异,促进平衡。另外,高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与审计人员的业绩考评及社会审计机构的聘用、报酬挂钩。

3.明确跟踪审计的角色定位

高校审计部门要建立事前议事机制,使审计人员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避免口头答复的做法,对需要回答的问题,要通过议事机制来妥善处理。

4.提高委托跟踪审计的时间效率

高校建设项目有工期要求,每个环节具有时效性,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应先于或同步于项目建设的进度,才能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控制风险。跟踪审计要为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服务,而不是影响工程进度。

(四)科学评价审计成果

第7篇

【关键词】财务审计;高等学校;基建项目

1引言

财务审计问题在高等学校基建项目中十分常见,为了能够使得其影响大幅度降低,不仅需要对财务预算进行较为明确的分析,同时还要对财务审计中暴露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和预算,这样才能使得基建项目的财务审计更为精确。

2高等学校基建项目的财务和审计问题

2.1概预算审核不严格

根据目前的发展状况,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和估算等的“三超”现象频频发生,其中的根本原因与制度之间无法脱离干系,因为项目的投资超标,所以申报不成功,所以各大高校也是不得已才如此,也因为内部的原因导致预算的编制不科学、审核不严格、投资不适当等问题出现。

2.2财务的决算编制不够及时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当中表明,建设单位必须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竣工的编制工作,可是在真正的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的建设项目已经完全验收收工却迟迟不能够结转固定资产,更不向相关部门汇报,主要原因在于:工程结算的时间拖得太久,会计也无法汇总估算项目建设所用的成本,因此影响了财务决算编制。

2.3内部的审计和监督不严格

在高校的审计部门当中,需要按照规定对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审计,来达到监管审计的目的,但根本的实践当中,审计部门需要对各方面有关竣工的结算进行统计,但是却忽略了竣工固定的交付资产的决算和监督。

3高等学校基建项目财务审计问题的对策

3.1提高财务审计的必要性认知

根据高校的基建项目来确定好财务核算的完整真实性、合法准确性,保证财务结算的质量,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公平公开公正的认识项目基金的重要性和监督意识。

3.2评审基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在高校的基建财务审计当中,可能要对学校的基建财务进行制度方面的健全和管理[1]。在检查基建财务部门规章制度的同时也可查看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做好财务的划分和资金物资方面的建设工作,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掌握准确的数据信息,对交付资产的部门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监督。

3.3审核投资“四算”

投资的“四算”是项目实施当中对每个时期形成的不同种文件,其中进行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重要指标,给拟定的建设项目进行预估;在设计的初步阶段根据图纸的金额来确定工程的预算估价,从施工图纸和设计工程等进行估算和审核。结合国家的相关文件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好一个可实施、可研究、可设计利用的方案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组织好竣工工程的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反复核对施工工程,确定规范的计价表和施工量,并依据合法流程手续。

3.4查阅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纪要

在工作人员进行审计招投标文件的时候,需要根据法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来寻找投标的文件。一种是投标的方式,只要是五十万以上的项目都可以进行公开的招标,分解项目,化整为零。根据十万到五十万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确定《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查看有投标资质的单位是否达到三个,并对其进行单位组织的邀请投标。采取合理的招标方式,让投标项目的合同、协议更为清晰、具体。根据招标文件采取议标方式招标的项目,结合审核查看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管理方法。对招标的文件和招标的答疑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招标的文件合理合法,评分的标准准确无误以及条款的合理合法,根据审核的招标文件有无模棱两可的情况发生,查看评价的标准是否合理有效,评分标准是否准确有效,积分的标准是否合理,根据实际的价格、方法、付款、工期、质量的调整进行质量维修。

4财务审计问题

在高等学校基建项目的案例分析某高校在进行基建项目的建设中,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对财务体系进行了较为明确的分析。在进行现金流量报表的使用中,财务人员对其进行了严格的审计以及审查。在进行防范其虚伪性的过程中,首先对其构成因素进行相应的分析,财务管理者应当对现金流量的构成要素了如指掌,只有这样在流量报表出现问题时其才能够一目了然地发现其中的虚假因素[2]。表1为某高校现金流量表的财务审计:从上表中我们能够看到现金流量表主要由现金的流入、现金的流出以及流量净额决定。所以,在进行防范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三个变量进行严格控制,同时还要对财务数据进行实际性的考察。

5结语

在对高校的基建项目进行实践的过程中,需要对财务数据进行综合性审计,首先需要对财务审计中的各种问题进行较为明确的分析,不断加强对于财务数据的监督与审计,并以现金流量表为基础进行财务审计的案例分析,最终使得整体的财务审计效率得到显著性增强[3]。

【参考文献】

【1】王险峰.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中值得注意的方面[J].审计与理财,2003(08):22.

【2】李红艳.浅析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注意事项[J].西部财会,2016(12):71-73.

第8篇

[关键词]:高校;基建项目;审计;

中图分类号:E232.6 文献标识码:A

1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问题

高校一般擅长于教学与科研,在基建工程的管理与审计方面经验欠缺,审计力量薄弱,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致使“象牙塔”也随之成为腐败的高危区。面临这样的形势,高校审计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入分析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标定位与审计理念问题。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的目标、审计理念、委托、受托责任的履行方面均存在较大问题,即未能完全按照科学发展观对目标进行科学定位,风险与绩效意识不强,未具体明确委托关系,受托责任的履行效果不佳。审计目标定位不科学,审计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缺乏风险意识,风险管理审计的成效不显著;缺乏科学的绩效审计理念;委托关系不明确,受托责任履行效果不佳[1]。

(2)审计缺乏独立性与客观性问题。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基建工程审计科室(岗位)不够健全;内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审计的客观性得不到保证[2];

(3)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问题。多数高校在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基建工程审计质量控制、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基建财务决算审计、基建工程监理审计、审计公示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出台对于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考虑较少,与高校的发展相比则相对滞后;在审计人员职业规划、审计信息化、绩效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未被加以重视,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

(4)审计工作质量问题。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重点太局限;审前准备不充分,‘审计方案不完善,审后跟踪不到位;审计技术与方法较落后,审计方式较保守;审计报告不够客观与实用[3]。

2工程案例

建设项目为体育馆,建筑面积17170m2,框架结构,资金自筹。建设单位为X高校。土建施工单位为Y建筑公司。A大学建筑设计院为土建设计单位、网架第二次设计单位,网架第一次设计单位为B网架公司,网架施工单位为C工程公司。学校委托D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土建监理人E)。学校委托F单位地勘,委托G事务所对土建与网架工程进行审计。

土建工程预算造价1832万元,控制价为1684.16万元,合同价1471.72万元。网架工程预算造价991万元,控制价为902万元,合同价793.04万元。双方发商定在工程竣工前,监理酬金暂按工程估算价2000万元的0.8%计取(即壹拾陆万元)。

土建和网架合同价款采用合同价包干方式确定。工程竣工按中标价款的85%(应扣除甲供材料价款)付款,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后3月内完清财务决算并付清工程保证金以外的其余工程款。

学校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其成员单位为纪委、监察、工会、设备处、审计处、财务处、基建处。

学校基建处负责对基建事务进行管理,审计处负责对工程的审计管理。学校一级财务负责对基建工程财务收支核算及工程决算。

3案例分析

3.1对X高校基建管理的分析

X高校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几个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组成,多数是行政领导,对基建工程管理而言不懂专业,加之工作头绪多,在研究一些重要的事项时常派一般人员参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10年,X高校的新区工程投资10多亿元,修建期间基建处工作人员16人,从数量上看还不少,但是具有大学本专科的仅有5人,工程师3人,其他人员为退伍安置人员和家属子女,只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在本土建工程送审时,已经没有工程师能对Y企业编制的工程结算进行初审。

正值X高校体育馆修建时期,审计处2004年10月与纪委、监察合署办公,机构的不独立大大弱化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挫伤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当时审计人员5人,研究员1人,副教授1人,会计师1人,副处级审计员1人,科级审计员1人。相对于其他管理部门而言管理素质略高,但是仍然缺乏专业的基建工程审计人员。

一级财务配备了专职的基建会计和出纳(各1人)负责工程的财务核算与决算,但是内部缺乏业务稽核人员。审计对该工程甲供材料、基建财务核算与决算没有进行审计。

从修建中发生的事项可见:基建处在工程建设中缺乏必要的建设日记,现场代表的工程签证不及时、不准确,授权不当,一人负责该项目,缺乏内部牵制。学校对基建处的权限更未明确限制,关于同意变更、材料认价方面权限太大。签证材料基本都是因变更而增加了X高校的造价,没有相应减少X高校造价的情况出现,这是不正常的。

X高校对相关管理部门的约束与激励不合理,不利于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有效控制。X高校对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没有针对基建工程的约束性规定。X高校规定基建处按照工程造价提取工作经费(优良工程0.5%,合格工程0.3%),使其对工期与造价不重视;纪监审按照审减金额的5%提取工作经费,因而对质量与工期不太关注;其他部门没有提成则大大挫伤了其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配合管理往往也是走过场。

从结算审计结果分析:工程建筑面积17170m2,土建控制价为1684.16万元,合同价款1471.72万元(为控制价的87.39%)。土建工程增减变动送审l624.20万元,审定额958.79万元,审减额665.41万元,审减率为40.97%,土建总造价2430.51万元,超过控制价746.35万元。网架施工合同价款793.04万元(含设计费17.45万元),增加工程送审589.16万元,审定346.25万元,审减242.91万元,审减率为41.23%,网架造价为1139.29.万元,增加工程占合同价款的43.66%,超过控制价237.29万元。以上数据体现了低价位中标高价位结算,审减率奇高的结果。

X高校在项目管理上的不规范还体现在以下方面:该工程的勘探、监理、网架设计、土建设计为校方委托未通过招标(比选)确定,未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基建处、纪监审没有建立和实施相应的内部牵制制度、工作质量管理制度。这期间审计未对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未对基建财务决算进行审计。X高校对监理合同、委托审计合同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基建处对监理公司的监管从资料上无从查证(除监理报告外),审计处也缺乏对事务所结算审计的过程监控。从外墙面层由挂贴棕黄色仿石砖改为玻璃幕墙,拼木地板改为PVC塑胶地板,可见X高校对工程修建设计方案考虑不成熟。

X高校网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设计支付设计费17.45万元,但是该设计失败,致使与之配合的土建工程延期半年之久,由此产生的脚手架租赁费、人工赔偿费、其他机械费赔偿数额达200多万元。

3.2对Y建筑企业的分析

Y建筑企业以较低价款中标该土建工程。竣工时得到85%的合同价款,修建过程中垫付了大量资金,加之因网架设计变更致使工程延期半年之久,资金成本进一步加大。Y企业在修建中凭借信息和专业技术优势,获得了一些工程经济技术变更,使投标时报价较低项目得以变更,实现其不均衡报价策略为公司赢利的目的。

Y企业在玻璃幕墙、PVC塑胶地板的价格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

Y企业对于X高校委托B公司网架设计失败而延误工期的索赔,在各项价格的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

Y企业于2009年6月报送工程决算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应在竣工一个月内报送,并且存在较严重的高估冒算。Y企业聘请的土建结算报告编制人为

D监理公司的土建总监E,这是典型的一人双重身份。

3.3对D监理公司的分析

D监理公司以0.8%的监理费用接受X高校的委托对土建与网架工程进行监理。D监理公司派驻的监理工程师只有2人。按照格式化的监理合同,D监理公司具有多项权利,但是在X高校没有得到行使(如;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权)。同时,D监理公司也没能全面履行其义务。监理合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一切经济活动”,土建总监E却担任Y公司的结算资料编制人。

3.4对其他方面的分析

在X高校近十年的新校区建设期间,政府审计未对贷款资金修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过审计。

按照规定发改委要对高校的招投标备案管理,建设局要对高校的合同备案管理,然而,对X高校委托设计与监理未进行招标(比选)却没有实施行政干预,在网架设计图会审时也未发现重大问题。市造价站接受了土建结算中关于脚手架定额方面的政策咨询,为双方提供了规范的解释。

X高校在该工程修建期间很少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基本处于缺乏上级监管的自主管理状态。

该项目为委托勘察、设计。在网架委托设计中,由于第一次的设计单位B公司未能成为施工的中标单位,其设计方案与土建设计单位A的方案不配合,校方多次与之联系未果,最终重新聘请A大学的设计人二次设计。因设计更改延误X高校建设工期半年之久。

土建设计的费率2.4%,设计费估算为72万元;网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设计费17.45万元,费率约为2.25%,第二次委托A设计院的设计费为5万元。以上费用大大低于政府指导价格。

在该项目建设期间,电业局的所属企业为X高校修建了周边的高压线、配电站,水务部门将主水管铺设到位,环保局修建了化粪池。消防、安全办、档案局均例行到位。以上价格均为不可谈判的价格。

4审计建议

对本审计案例结合以上简要分析,作如下审计建议:

(1)X高校在体育馆项目的修建上对管理部门应明确授权。授予基建部门重点监管质量、工期的权限,授予工程造价3万元以下管理权限。3万元及以上的事项由学校授权招投标领导小组商议后报学校决策。

授予宙计部门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的权限。尤其对设计、委托监理、工程招标、设计交更、工程款支付、工程经济签证、材料议价等环节明确授权。

在建设的关键时期,X高校应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纪监审合并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成员中就少了一个监督部门的声音,审计是从经济上实施监督,其监督的效果较之于党纪与行政监督更为有效。

(3)X高校应重视内部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去行政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使学校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为名副其实的智囊团。通过补充专业管理人员和加强对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4)X高校应制定激励到位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将各部门的经济利益与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目标挂钩,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保证实现管理目标。

(5)X高校应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该工程实施计价与管理,并对清单实施全面的审计。本项目的土建和网架合同价款均采用合同价包千方式确定,从数据结果可知,增加工程数额很大,如果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对这部分能起到一定的控制效果。

(6)对投资规模如此大并且修建复杂的体育馆工程,X高校应对工程勘探、设计、监理、施工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方,并不应单纯最求最低价格,应在合理价位上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全面执行合同条款的约定[4]。

(7)该项目增加工程数额之大,有校方主观变更、设计深度不够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建议X高校将成熟的方案交给设计单位做好细致的设计。

(8)建议基建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专人管理工程档案资料,两人共同负责项目管理,按时做好工程建设日记,及时、准确完成各项签证,对监理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9)审计部门应对基建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监理公司的工作规范进行监督,对基建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结合工程建设进行审计,对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监督,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完善工程的各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5结论

规范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管理的对策:

(1)明确内部审计目的,明晰委托与受托管理责任。

(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设置和权威性,并保证审计人员的全面配备及综合性。

(3)实施制度导向的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实施基建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处处长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监理的审计制度。

6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1版.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l-269

[2]刘世林,方伟明.2006年.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第1版.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1-308

[3]陈启蕴,戴家隽,2006.高校建设项目跟踪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财会通讯,2:23~24

第9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全过程跟踪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1-0223-01

1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由多方参与的综合性活动,需要各项目参加者相互配合协调,使各项工作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因此,在开展跟踪审计工作时,必须明确工作目标,合理定位,开展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服从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包括进度、功能(质量)和投资,跟踪审计时必须明确具体要求,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建设目标分析和评价,做好各建设目标的平衡与优化。二是以投资控制为中心。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目标是控制投资,因此在进行跟踪审计时应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开展,监督建设资金的运用、投资的控制情况,同时,应用价值工程理论,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2 跟踪审计的内容

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其目的是通过协助业主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和对整个项目各环节的程序监督控制,使工程项目合规合法,工程总造价有效控制在成本控制目标之内,并顺利完成竣工决算,因此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一般实行建设前期、建设期间、竣工决算几个过程(本人认为民间投资的跟踪内容在建设期间有一致性,因此不单独展开),主要内容分别为:

(1)建设前期主要跟踪审计的程序性内容有:建设项目法人制是否建立;建设项目可研、立项、初步设计、概算、规划、消防、土地征用和环保等内容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项目是否列入年度建设计划,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合法;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并签订合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超越规定资质要求;预算或标底编制是否符合定额规定,工程的计价依据和原则是否合规、合法、准确;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如代建单位)其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如拔款会签制度、工程变更会签制度、无价材料会签制度、会签的各级权限设置等,并在项目实施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建设项目实施期间跟踪审计主要内容有:概(预)算执行及调整的真实性、合法(规)性,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项目是否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或因投标原因而提出的不合理设计变更,此种现象在大型景观工程和装修工程中较容易发生,因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后,投标单位会存在不平衡报价,中标后往往会以各种理由使投标报价中低报价的内容通过设计变更变换,建设单位如没有严格的工程变更内控制度,非常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缺陷,最终会造成增加投资和损失浪费现象;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价村料定价等进行适时审计,审查其是否真实、合理;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结合现场的形象进度,核实由施工单位上报的,经监理审核的月进度款支付计量报表;参加监理例会和各种涉及投资变更的各种会议;帮助业主单位及时督促施工等单位做好造价及各种工程验收资料,做到项目完工,资料也能及时完整上报,以便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3)竣工决算内容主要有: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审查工程量计算,套用定额或采用的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准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索赔等事项是否真实,材料差价核实是否合理,工程费用计取是否合规,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人员、机械、质量、工期等是否按履约承诺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主要审查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利息和资金占用费用是否真实,其分摊是否合理、有无挪用资金、有无挤占工程投资支出,工程投资是否真实合法,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是否真实、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超出概算金额等。

3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1)跟踪审计工作的定位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一方,跟踪审计人员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正确扮演自己的角色。务必保持审计独立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开展跟踪审计过程中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应正确处理好与基建管理、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二是将跟踪审计工作等同于传统的事后审计,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工作隔离开,只关注工程造价,不能动态地监督全寿命过程各阶段运作是否正常,也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合理、有效的审计建议。因此,审计工作一定要定位准确。

(2)提高跟踪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传统审计工作重点放在事后对数据和文字资料的审核上,审计人员很少深入施工现场,不了解新工艺和新材料而可能会导致审计结果失真。再加上部分审计人员对全过程跟踪审计理论和方法

缺乏了解,思想还停留在传统审计模式,从而使跟踪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因此,要高效地开展跟踪审计工作,首先要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树立崇高的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其次,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审计制度,让审计人员充分了解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论,制定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保证跟踪审计有效实施;最后,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注重审计人员综合能力的培养,以提高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质量。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由于建设项目具有独特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是一次性非重复性工作。因此,跟踪审计方案必须与工程项目相适应,切忌生搬硬套,否则非但不能起到指导性作用,反而让被审单位认为跟踪审计只是走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因此应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项目特征、不同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跟踪审计方案,使审计方案切实可行,真正对审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4)设置审计查证作业关键控制点根据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工程造价的形成与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各个阶段都密切相关。因此开展跟踪审计时,应当以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为主线,对建设工程全寿命过程实时跟踪。为了保证跟踪审计质量,应对建设工程全寿命过程中对工程投资有较大影响的环节予以重点关注,在实施审计时,可在设计、招投标、签订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变更签证、索赔和竣工决算环节设置审计工作关键控制点,制订各环节跟踪审计细则。确保建设项目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4 结语

开展跟踪审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跟踪审计;加强对投资效益的审计评价,采用多种方法对公用、公益投资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符合绩效审计这个大方向。工程审计应当实现从传统审计向管理审计的延伸,将事后审计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要求,做到关口前移、全程监控,在全面全过程的审计中找准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使工期、质量、功能和投资最佳化,争取最佳投资效果。

参考文献

[1]姚梅炎,冯彬.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手册[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

[2]刘钟莹,徐红.建筑工程造价与招投标[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

[3]陆惠民.工程项目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

[4]尹贻林.工程造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5]贾震.中国建设项目审计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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