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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消防设计标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1 17: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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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消防设计标准

第1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 商住楼 消防 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高层建筑大量涌现,高层商住楼因具备商与住的特点,成为临街建筑的主要形式。由于目前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对该类建筑的消防设计做出了规定,但对商住楼、综合楼及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等重要概念界定不明确,导致部分工程设计人员没有领会《规范》实质,人为降低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标准。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对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2 与商住楼有关术语的定义解释

2.1 商住楼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2.2 商业服务网点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 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2.3 综合楼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由此可知,商住楼属于综合楼的一种特殊形式,其防火要求如按综合楼来处理是偏严了,所以《高规》将该类形式的综合楼划分出来,作为商住楼按低于综合楼的公共建筑提出防火要求。

3 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3.1 商住楼安全疏散设计问题

商住楼住宅疏散楼梯在设计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商业营业厅屋顶作为上人平台,住宅部分各单元疏散楼梯通至该平台,再通过平台两侧的疏散楼梯疏散到地面。另一种是住宅最底层做了一个室外通廊,各单元疏散楼梯通至通廊,通过通廊设置的疏散楼梯通至地面。这两种疏散形式按照《高规》有关规定,往往不能满足要求。

3.2 商场营业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问题

通常情况下,有的商住楼商业营业厅只有两三层,但该建筑属于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或属于一类高层建筑,按《高规》要求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3.3 商住楼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问题

《高规》对于商住楼中住宅的消防设计除第6.1.3A 条外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参照其他条款进行设计。在具体设计和施工中,如果将商住楼完全套用一般公共建筑的规定和要求,都将提高其设计标准,增加投资,不符合消防设计经济合理的要求。

4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原则及有关对策

4.1 高层商住楼建筑类别确定

根据《高规》有关规定,高层商住楼属于公共建筑。对于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根据《高规》条文说明第1.0.4条第4款第4项“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而判定一幢建筑是多层还是高层建筑;是一类高层还是二类高层建筑;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设施的设置等消防设计,居住建筑是按住宅的类型、住宅层数来作为设计依据;而公共建筑是按照建筑高度、建筑分类来作为设计依据。

4.2 高层商住楼安全疏散设计

对于商业营业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时可以看作是高层建筑的裙房,楼梯间可按照《高规》第6.2.2 条要求采用封闭楼梯间;对于超过24m的商业营业厅,其楼梯间应按照防烟楼梯间设置。因此,商住楼作为商业营业厅和住宅两部分构成的特殊综合楼,各自的人员疏散系统相对独立,在两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和加强人员疏散保护的条件下,商住楼的商业部分可按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住宅部分可按照将商业部分层数计算在内的纯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4.3 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设计

商业服务网点内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在设计中由首层通向二层的疏散楼梯应严禁使用旋转楼梯,在满足疏散距离的情况下应考虑在一层安全出口处设置通向二层的疏散楼梯,有条件的尽可能的利用室外疏散楼梯作为辅助楼梯。对于商业服务网点消防给水设计,疏散距离不超过20m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于20m不超过30m,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业服务网点内只需要满足两股水柱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不限制消火栓设置位置。

4.4 商业和住宅层数的换算

商业营业厅的层高通常大于住宅部分的层高,例如某高层商住楼,地上十层,地下一层,其中一至二层为商业用房,层高为4.2m;三至十层为住宅用房,层高为3.1m。按照建筑实际的层数对住宅部分进行设计,会使商住楼层数小于同等高度的住宅楼,与建筑高度、层数有关的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形式有可能降低标准。目前,有研究人员提出商住楼层数修正换算公式N= N 1+ N2(式中N 为住宅设计层数,N1 为住宅部分的层数,N2 为商业部分换算成住宅的层数,N2= H/ h的四舍五入值,H为商住楼商业部分的建筑高度,h为住宅部分的层高)较为合理,可以运用于商住楼、综合楼的建筑层数换算。

参考文献

[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2] 刘珠峰. 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7.

[3] 陈军. 关于商住楼消防设计有关问题的讨论. 中外建筑,2010,8.

第2篇

【关键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优化;效益;途径

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基础标准是指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计量单位、符号、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在某一专业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标准的基础标准例如《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通用标准一般是指为标准化对象制订的共性标准,具有广泛性,涵概率比较高,适用的方面比较广,也可以作为专门使用的标准与依据,比如具体的卫生与环保要求、施工要求管理技术等,通用标准主要有《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专用标准指的是针对标准化对象的通用标准的补充与延伸的专项标准,覆盖面较小。比如适用于工程的规划、施工等步骤的质量验收要求与方法,关于卫生、环保的要求与规定也属于专用标准的范畴。

二、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体系的应用分析

2.1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给排水设计体系

近年来,我国经过一系列的建筑给排水项目的实践,吸取了丰富的经验,矫正了相关的错误,并紧跟国际的科学技术,借鉴国外的优秀的案例与经验,结合实际进行给排水的具体设计。建立健全的建筑给排水体系是建筑设计工程的基础,我国在适当借鉴国外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建筑室内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正在不断完善建筑给排水设计步骤与应用程序。我国的建筑由于需求量巨大,对于排水资源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一直结合实际的需求,进行科学化的体系构建。在建筑给排水设计工程中,要充分利用实践人员的经验与专业知识建立完备而合理的排水设计体系,加快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体系的完善。

2.2规范设计标准,保证建筑使用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与进步,居民对建筑设计的舒适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建筑设计系统正逐渐面向智能化的发展道路。在高层建筑的设计中,充分考虑到防火设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不断规范设计标准,提高标准体系的执行力,全面协调与兼顾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建筑管理与设计人员遵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规范,对于高层建筑更要加强管道体系的构建,做好防火设计工作,比如利用防火套管等措施进行防火;还应保证建筑室内良好的排水性,全面提高居民使用建筑的安全性与舒适度。我国建筑的排水设备地漏装置不合理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因此建筑设计师应将民用住宅建筑的建设中的生活给排水设计作为重点,在设计中应把握用户需求,按照设计规范标准对地漏装置进行合理的设计,尤其是阳台、卫生间等地方的地漏设计。在建筑空间设计地漏的过程中,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应对管线的沉积性进行检验,严防有害气体的产生,对居民健康造成危害。我国的很多建筑设张德银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计都忽视了地漏设计,尤其是装修过多次的建筑,容易造成地漏数量的减少,当建筑缺少地漏装置的支持,水分就会渗入地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损失。在建筑给排水设计中,要按照设计的规范标准进行管线的布置,先根据实际情况排水管线位置的确定,利用设计标准体系进行规范,保证管线处于适当的间距。同时要注意普通塑料排水管道的使用,防止因其管壁太薄而发出共振噪音,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三、建筑给排水应用方案优化与应用

3.1建筑给水设计的方案优化与应用

建筑的给水系统主要包括给水管道以及民用消防给水等内容。一般对于面积较大的住宅楼都会设置多个卫生间,在建筑设计中卫生间与厨房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因此会导致水管道长度的增加。目前市场上的排水管道的型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适用面积与使用距离都在一定的范围内,为了保证卫生间与厨房间足够的距离,只能通过增大住宅面积这种方式进行解决。当建筑设计中的住宅增加,相应的管道长度也会随着加长,而管道长度增加会容易导致管线末端出现噪音,不仅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困扰与麻烦,还会造成供水管道的压力过高,一旦超过一定的压力负荷,管道的不稳定性就会增加,从而产生更频繁的震动现象,造成恶性循环,给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更大的不便。在建筑给水设计中考虑到居民生活影响的因素,在选材上尽量挑选噪音较小的给水管道,同时要对建筑的大小与比例进行合理的设计,尽量减小给水管道的长度,避免供水自来水源头压力过高而引起的相关问题。民用消防给水也是建筑给水的重要途径。通常民用建筑的设计中会专门设有消防给水系统,方便应对居民生活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在建筑物设计施工中,要遵循以用户的实际需求为基础,为用户提供便利与人性化的服务,实现建筑给排水施工中所有环节的协调。对于高层建筑要合理的进行消防系统的设计,按照排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工作,使用合适型号的排水管,有效的对火灾情进行控制。对于塑料排水管要进行管径的控制,还要根据实际需求设立消防水泵,保证居民建筑物内部的消防水栓的安全设计与施工,有效的对火灾蔓延进行防治,提现建筑设计的合理性与经济性。但是居民在使用建筑消防系统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对各种可能的问题有预见与防备措施,因此在建筑进行给水系统设计时,设计师应充分考虑到消防用水系统设置的合理性,结合实际根据建筑的地形与布局进行给水设计。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的给水系统要采用分组供水的形式,在实际中应根据具体的面积来做详细的规划与分组。当建筑发生火灾时利用分组供水系统就可以提高灭火效率,对灾情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建筑设计中可以通过设置安全阀等装置的方式进行给水设计,在居民日常生活中,住宅中的压力管道压力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变大,尤其是对于压力容器,压力的迅速增大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阀等泄压装置的安装能有效进行管道与压力容器的泄压,还可以在消防给水系统中设置回流管道泄压装置,对居民生活的意外事故具有更大的保证。另外,在建筑的设计中,还应尽量减少给水压力值,增强管道的承压能力,提高建筑给水管道的稳定性,保证给水系统的完整性。

3.2管道排水方案的优化与应用

建筑的排水系统主要指的是排水管道、地漏等。传统的排水管道的材质是铸铁,但是由于铁暴露在空气中容易生锈,因此对居民的正常使用造成了困扰。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型排水管道,这是一种以塑料为主要构造材料的管道,能有效缓解生锈现象的发生,在建筑管道设计中得到了逐渐的应用。但这种管道材料也一些缺点,比如噪音大,容易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塑料材质比其他材质更容易产生噪音,因此设计师在建筑设计中应尽可能的做好塑料管道设置的优化,将管道设置在远离客厅与卧室的范围,也可通过安装消音装置减少管道噪音的影响。有排水需要的房间都可能会设置地漏,比如浴室、厨房等,虽然地漏这种排水方式不常见,但是一般认为厨房等地排水量较大,如果发生流水故障就会造成较大量水的流失,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还会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因此设置地漏是十分必要的。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要对地漏设计进行优化,按照我国的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进行实施与设计,控制地漏水封的深度,与防涸功能的相适应,摒弃传统的地漏设计的应用。在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对于特殊地段应采用特殊的地漏设置比如在淋浴间工作中,可以采用DN75型号地漏,将地漏与存水弯配合使用,不提升了美观性,还对水封深度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给水管设计中需要采用正规化的土建支模,为了防止建筑在浇筑过程中出现渗漏,土建施工过程中就可以采取相关的措施比如预埋套管的方式防止漏水现象的发生。排水管道在材料选择上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选用特殊的隔音材料,管道在施工中也可以加入减压阀门,从而更好的防止了共振噪声的产生,为居民创造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3.3节能设计的应用

在建筑物设计中还应结合节能性分析,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标准进行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近年来,太阳能环保系统的设置为建筑设计增加了可持续发展性,太阳能热水器利用了无污染、低耗能的太阳能,有效地利用了清洁能源为建筑经济创造了巨大的效益。节水型器具的广泛普及与运用,不仅有效节约了水资源,还节省了居民的经济开支。如今很多住宅建筑都设置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包括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恒温水箱以及贮热水箱等部分。工作的原理是利用太阳能循环泵供水对贮水箱的自来水进行加热,加热后的水就可以进入贮热水箱,通过贮热水箱与恒的连接,保持太阳能系统中证恒温水箱的水温。

四、结束语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体系的建立应遵循规范设计标准,同时考虑到节能设计原则,做好建筑给水排水工作,有效地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我们应全面协调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各个环节,以居民实际生活需求为基础,在实践中逐渐完善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体系,不断创新建筑给排水工程体系的应用。

参考文献

[1]颜正惠.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优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2]黄玉珠,王峰.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应用分析[J].中国给水排水,2012,10:29-31.

[3]何辉.浅谈高层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方法[J].城市建筑,2013,24:179.

[4]李雄华.BIM技术在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的应用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09.

[5]曹杨.高层建筑给水系统的节能及优化设计研究[D].西华大学,2010.

第3篇

关键词:超高层 ; 消防 ; 电气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7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兴起,目前新建商品住宅中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数量日趋增多。超高层住宅建筑的设计成为电气设计人员关注的热点。超高层建筑一般建筑面积大,人员密度高,火灾危险性大,万一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速度快,扑救难度大,人员疏散较为困难。与超高层公建相比,超高层住宅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人员对环境较为熟悉,规范中的规定相对公建来说宽松些,并没有停机坪和避难层的设计规定,火灾时以自救为主。正因如此,火灾的早期报警及消防自动灭火更为重要,它可以将火灾控制在初期,为人员疏散争取时间,使人员能最大程度的得以疏散。

2011年5月并于2012年4月实施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于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用电负荷等级、自备电源、导体及线缆选择、应急照明、防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下面就超高层住宅建筑设计中的一些设计要点进行探讨研究:

1用电负荷等级的确定

规范明确规定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均应为一级负荷供电。其中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即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目前本地的工程项目中,设置柴油发电机组的情况较少,房地产商会首先考虑经济投资,对于“宜”的设置项会选择不设置,但随着人们对消防方面安全防范意识的增强,相信不久的将来,柴油发电机组会成为超高层住宅建筑设计的必要组成部分。

2导体及线缆的选择要求

规范明确规定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矿物绝缘电缆是用退火铜作为导体、密实氧化镁作为绝缘、退火铜管作为护套的一种电缆,由于它的全部材料都是采用无机材料,所以它本身不会引起火灾,不可能燃烧或助燃,它可以在接近铜的熔点的火灾情况下继续保持供电,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防火电缆。近年来多起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实例显示,人员出现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火焰烟雾中毒所致的窒息。火灾烟雾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及塑料化纤燃烧产生的含氯、苯等有害物质的气体火焰又可造成呼吸道灼伤及喉头水肿,这些因素足以使浓烟中的被困者在3~5分钟内中毒窒息身亡。此外在浓烟的状态下人员无法辨别方向,进而无法逃生。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对于非消防电源的干线电缆、电线应选用阻燃低烟无卤或无烟无卤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线。这类电缆的特性,使得当火灾发生时,烟浓度低,可见度高,有害气体释放量小,便于人员撤离。

3防火系统的设计要求

超高层住宅遇见火情时的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是设计人员设计过程中的重点。对于和居民住宅相关的消防安全内容均应得到重视,建筑内应设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特级保护对象,除了卫生间外,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系统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电梯运行监视控制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及消防系统接地构成。

设计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喷淋灭火系统、报警装置、应急广播装置等设置标准。特别是在住宅户内需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上海更提出进一步要求:100米以上的超高层住宅应设置避难层。

上海出台的《住宅设计标准》是国内首个将避难层纳入超高住宅的设计标准。新标准明确规定100米以上超高层住宅每15层或者45米设置一层避难层,避难层严禁常人居住,净面积应按每平方米3人计算。新标准的实行为超高层住宅的居住安全提供了保障。

此外,《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指出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居住人口超过5000人的住宅建筑宜设应急联动系统。应急联动系统应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为基础。

应急联动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对火灾、非法入侵等事件进行准确探测和本地实时报警。2)采取多种通信手段,对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实现本地报警和异地报警。 3)指挥调度。4)紧急疏散与逃生导引。5)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急联动系统宜具有下列功能: 1)接受上级的各类指令信息。2) 采集事故现场信息。3) 收集各子系统上传的各类信息,接收上级指令和应急系统指令下达至各相关子系统。4) 多媒体信息的大屏幕显示。5) 建立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联动系统应配置下列系统: 1) 有线/无线通信、指挥、调度系统。2) 多路报警系统。3) 消防一建筑设备联动系统。4) 消防一安防联动系统。5) 应急广播一信息一疏散导引联动系统。应急联动系统宜配置下列系统: 1) 大屏幕显示系统。2)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分析决策支持系统。3) 视频会议系统。4) 信息系统。

应急联动系统宜配置总控室、决策会议室、操作室、维护室和设备间等工作用房。 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应纳入地区应急联动体系并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

与此同时,新规范中还规定了住宅设计中通用的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4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方面

规定了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4.1导管布线方面

潮湿地区的住宅建筑及住宅建筑内的潮湿场所,配电线路布线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塑料导管或金属导管。这是对以往设计要求的金属导管1.5mm的进一步提高。

对于敷设在楼板内、垫层内的线缆保护导管做了相应规定,在住宅电气设计过程中,户内箱体预留,设备间选择、楼板内管径与楼板厚度要求是和土建专业密切配合的几个方面,也是预留预埋时的设计要点。

4.2电气竖井布线方面

规范对于电气竖井的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高层住宅建筑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电气竖井内应急电源和非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应保持不小于0.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电气竖井内应设电气照明及至少一个单相三孔电源插座,电源插座距地宜为0.5m~1.0m。电气竖井内的照明开关宜设在电气竖井外,设在电气竖井内时照明开关面板宜带光显示。

4.3公共照明方面

住宅建筑的门厅应设置便于残疾人使用的照明开关,开关处宜有标识。可在距地1.0米和1.3米各设一只照明开关,既满足了要求又节省了造价。

4.4家居配线箱方面

距家居配线箱水平0.15m~0.2m处应预留AC220V电源接线盒,是为了给箱内的有源设备供电,电源变压器可安装在电源接线盒内,接线盒内电源宜就近取自照明回路。

4.5安防技术防范系统方面

电子巡查系统为应设置项,可选择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和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楼梯间应急照明可采用不同回路跨楼层竖向供电,每个回路的光源数不宜超过20个,而不是25个。

第4篇

【关键词】住宅建筑;采光设计;消防;噪声控制

1引言

作为与每个人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产品,住宅所承载的内容太多。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住宅也在发生变化。从20世纪70年代兼具经济性、便捷性和空间可变性的方向,到90年代走向产业现代化发展之路,一直到今天关注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理念的不断深化,对住宅设计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现行《规范》[1,2],对住宅基本空间、室内外环境、防火等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但在施工图审查中,设计人员经常忽略一些往往会影响住户的居住质量,或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本文就常见问题进行总结,希望设计人员予以重视,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减少后期各种矛盾。

2主要房间的采光设计

住宅卧室和起居室(厅)的采光直接影响居住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厨房的外窗除采光以外,还兼具通风作用,因此有关现行《规范》规定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实测调查表明,大多数满足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7的卧室、起居室均能取得较好的采光效果,但是由于房间进深、建筑所处地域等其他因素会影响采光效果,为了更加准确地指导设计,《建筑采光设计标准》[3]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标准4.0.2条(强制性条文):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通常采光系数需通过直接测量或计算得到,采光计算需要根据房间及外窗的几何特征,结合采光材料透射比、窗结构挡光及窗玻璃污染折减系数、窗外遮挡等多项因素进行,其过程较为复杂。为了简化这个过程,《建筑采光设计标准》6.0.1条指出: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对Ⅲ类光气候区的采光,窗地面积比和采光有效进深可按表6.0.1进行估算,其他光气候区的窗地面积比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K。光气候系数K值可通过《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中表3.0.4查得,举例说明:对于Ⅲ类光气候区(典型城市为北京)来说,侧面采光时Ⅳ级采光等级的窗地面积比要求为不小于1/6;对于Ⅰ类光气候区(典型城市为拉萨),乘以光气候系数0.85,则要求约为1/7.06;对于Ⅱ类光气候区(典型城市为呼和浩特),约为1/6.67;对于Ⅳ类光气候区(典型城市为上海),约为1/5.45;对于Ⅴ类光气候区(典型城市为重庆),为1/5。窗地面积比是指窗洞口与地面面积之比。对于侧面采光,应为参考平面(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以上的窗洞口面积,对于居住建筑,参考平面取在距地面0.75m位置,即侧窗采光口离地面高度在0.75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窗洞口面积。建筑方案确定后,在深化设计过程中,应该复核相关房间的采光系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典型条件下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可根据层高、房间进深、侧面采光的窗高系数(窗高度与层高之比)及窗宽系数(窗宽度与房间宽度之比)通过查阅《建筑采光设计标准》附录表C.0.1得到,与规范要求进行比对。而对于有遮挡物如外侧有阳台、挑檐等的房间外窗,则需要注意遮挡物对室内采光的影响,结合从窗中心点计算的可见天空的角度值进行采光系数计算。通过上述采光设计过程,住宅主要房间的实际采光条件就应比较理想了。

3楼梯、电梯间的消防安全设计

3.1疏散楼梯的宽度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5.5.30条规定:住宅建筑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这里指的都是净宽度,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5]6.7.2条:楼梯梯段净宽度是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需把完成装修后的楼梯梯段宽度减去梯段边缘至扶手中心线这一小段宽度,根据栏杆的不同做法一般为50~80mm左右,在设计中,经常有设计人员忽略这一要求,只考虑梯段本身的宽度满足要求,虽然只是一个不太起眼的地方,但如果到施工图审查时才发现,修改时还会涉及其他工种,会影响到承重墙的布置和户型内部尺寸,工作量就比较大。如果到消防竣工验收时再发现就很难修改了,经常会因此延误交工,也给设计单位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设计中这个小细节需要设计人员特别注意。对于有梯井的楼梯间,如果空间尺寸确实局促,可考虑选用小开间住宅楼梯栏杆,即将栏杆装于梯段外侧楼梯井内,不占平台及梯段宽度,以增加楼梯有效宽度。对于楼梯平台,在设计中应注意《住宅设计规范》6.3条规定: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m。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m。同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1.3条规定: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这是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文,在设计中经常被忽略。在楼梯设计时,无论是门正对梯段或开在侧面,均应特别注意门完全开启时所占空间大小,建议设计人员在绘制楼梯平面图时,养成绘制行迹线的习惯,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3.2楼梯、电梯间前室暗装消火栓

住宅设计中经常遇到楼梯、电梯间前室墙体上暗装消火栓的做法,这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消火栓周边及背后的防火封堵的做法,经常有设计人员采用消火栓背面洞口挂钢丝网抹灰的做法,但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一级、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楼梯间、前室、电梯井的墙体耐火极限应为2h,上述做法无法满足此要求。正确做法是局部加厚墙体或采用耐火极限达到2h的防火材料进行封堵。楼梯间隔墙上类似问题也常有出现,不应忽视。

4住宅的噪声控制

住宅设计中,噪声的控制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经常有住户投诉电梯运行、水泵启动产生的噪声或住户之间楼板、分户墙隔声效果差而对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

4.1电梯机房和井道的隔振减噪

《住宅建筑规范》7.1.5条明确规定: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电梯是住宅中常见的噪声源,其噪声又分为机房内噪声和井道内噪声两部分。机房内噪声主要是曳引机运转时产生的空气声和固体声噪声,井道内的噪声主要为电梯运行时导轨摩擦声和风噪声等空气声噪声。机房内的固体声噪声主要通过减振的方法解决,机房及井道内的空气声噪声则通过吸声及隔声的构造来降低。目前通常采用的措施有:在电梯机房楼面铺设减振隔声板,机房墙面、顶棚及井道内壁设特制吸音板或吸音棉(不需增加井道尺寸)来降低噪声排放值。在国家标准和华北等标准图集中均有相应构造做法,设计中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选用。

4.2水泵房、风机房等的隔振减噪

住宅建筑中的水泵房、风机房等也都是噪声源、振动源,有时管道井也会成为噪声源。首先要注意在平面布置时,住宅居室的上下和相邻房间不得布置水泵房等机房;其次,从源头入手是最有效的降低振动和治理噪声的方式。水泵房的噪声主要是由于振动引起的中低频稳态噪声,风机运行时的振动也是产生噪声的因素,因此,给水泵、风机和管道设置减振装置是降低振动、减弱噪声的有效措施。同时,应注意水泵房、风机房及管道井的有效密闭,提高其空气声隔声性能。

4.3楼板及分户墙的隔声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6]:卧室、起居室(厅)楼板的分户楼板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不大于75dB(高要求住宅不大于65dB);分隔卧室、起居室(厅)楼板的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评价量应大于45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应大于51dB。一般钢筋混凝土楼板的空气声隔声都符合标准要求,不需另采取措施。而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上层居住者对下层居住者的影响程度,为了降低楼板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目前主要采取在楼板的上表面敷设减振垫板或隔声砂浆、特制轻集料垫层等隔声楼面做法,施工简单,隔声效果较好。对分户墙而言,上述规范要求,空气声隔声评价量应大于45dB(高要求住宅应大于50dB),这就对分户墙材质和厚度有一定要求。一般来说,密度大,匀质密实的材料如钢筋混凝土墙体和承重砖墙由于其振动较小,隔声效果较好,可以达到规范要求。而从减轻结构荷载要求出发选用轻质材料墙体时,则应特别注意其强度、耐火极限、材料密度及构造方式,使其即满足隔声要求又满足安全要求。

5结语

住宅建筑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居住者的生活质量,住宅设计的优劣不仅表现在宜人的空间尺度,合理的生活流线,也离不开舒适、安全、宁静的生活环境,这就要求建筑设计师在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问题,设身处地为用户着想,努力完成令人满意的作品。

【参考文献】

【1】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S].

【2】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S].

【3】GB50033—201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S].

【4】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5】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S].

第5篇

彭圣钦说,相对于“九五”标准,新标准修改和新增的内容很多,从内容、形式到方法变化都较大,是对九五标准的完善和对国家标准的具体化,体现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协调、以人为本、促进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指导思想。

1.安全第一

彭圣钦介绍说,新标准明显侧重于安全,对住宅安全涉及到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构造安全这五方面都作了细化的规定。其中结构和消防安全,增加了专门的篇章;对“公共部位设计”、“燃气设计”和“电气设计”中涉及安全问题的楼梯、连廊、电表箱,热水器等问题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因为错层对结构和抗震都不利,而现实中存在着“错层房”扩大之势,《标准》在这一点上倾向很明显:不能为错而错。新标准提出“卧室和卫生间之间不应设计错层”。“不应”是很严格的,设计人员务必执行。如果非“错”不可,就要按《抗震设计规范的补充规定》来设计。

关于消防,国家规范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九五”标准里也没有,新标准吸收了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到建筑规范里来,用以指导住宅消防设计。例如对消防登高面,作了“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等具体规定。

关于防盗,改变了原来的设铁栅栏的规定,改为“住宅底层的外窗和阳台门、开向公共部位或走廊的窗口下缘距屋面(平台)小于2.0米时,应采取防卫措施。”至于具体措施,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安全玻璃,美观一些的防盗栅栏,电子报警系统等等。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已于今年8月1日起颁布实施。和“九五”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哪些显著不同?设计人员在设计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日前,记者带着上述问题走访了新标准的主要编制者之一,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顾问彭圣钦先生。

2.注重环境

现在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重视功能,越来越注重居住环境,选择住宅就是选择一种生活的理念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标准》为此专列了“总体设计”一章,这是九五标准和国家规范里都未曾涉及的,也是体现标准人性化的地方。比如“居住环境”一节“高层住宅的小套、中套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套应有两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1小时”,和这条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是在“套型设计”中另一规定:“小套、中套至少应有一个,大套至少应有两个居住空间向南或南偏东35度~南偏西35度。在特殊情况下,其朝向可南偏东45度~南偏西45度。套型设计应组织好自然通风。”这充分体现了《标准》对上海气候因素的综合考虑。彭圣钦指出:相对于“九五”标准中不管是大套,小套,对日照的要求仅限于一个居住空间,这两条标准显然是提高了设计的难度,但从设计住宅也是设计一种生活的高度出发,设计人员应力求做到。

3.人文关怀

标准对特殊人群考虑得更为周到,在“出入口”车节对老年人、残疾人使用的坡道数量占该类住宅出入口总数的比例作了细化规定:低层、多层住宅不应少于10%;中高层不应少于30%等等。

4.景观倡导

彭圣钦说,虽然新标准尚未编制专门的“景观”章节,但已体现出对景观的重视。如新标准吸取了目前有些规划较好的居住区的经验,提出了“围墙宜通透”的倡导,提倡住宅设计互为借景,扩大视野;另外对绿化率(30~35%)和集中绿地的设置要求也体现了标准对人文景观的要求;对坡屋顶,《标准》提出:“低层、多层住宅屋面宜做坡屋面”,这里用的是“宜做”,也就是并不强求一致,一是考虑到防渗措施的多样化;再就是城市景观的丰富性要求。

5.细化方案

连廊究竟该从哪一层开始?跃层和敞开空间算不算楼层?这些“九五”标准里都没有明确规定,每遇到具体问题都要请科技委认证。新标准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细化的方案:关于连廊,“下列住宅应设置单元与单元之间的连廊:十八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当每单元设置一个防烟楼梯间时,应从第十层起,每层在相邻的两单元的走道或前室设连廊……”,关于公共用房,“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当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式住宅或底层设有敞开空间时,在满足结构、日照的条件下,可按实际层数减去一层后对照本标准的其他条文的规定设计。”类似与这种细化的规定在标准中还有很多,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认证和扯皮。超级秘书网

6.鼓励创造

彭圣钦特别强调,标准的编制只是提供一个大的规范,考虑到新技术还在发展,新的产品和新的结构形式还要出现,所以新标准尽量体现出前瞻性,不会束缚新技术的发展。这反映在《标准》的用词上,尽量少用强制性的条文,能够用“应”不用“必须”,能用“宜”不用“应”,让设计人员有回旋的余地,鼓励有创意的设计。但彭圣钦提醒设计人员注意:不要因《标准》在很多地方用“宜”就忽视它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不去执行,小而言之,专家在制定标准时已充分考虑了《标准》的可行性,认为是可以做到的;大而言之,用《标准》指导设计将有助于设计水平的提高。

第6篇

关键词:现状;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and discussed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in the transformation project of high-rise buildings, point out som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Key words: status quo;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U31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国内外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建筑单体的使用时间较长,许多高层建筑已逐渐不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才能投入使用。在对高层建筑的改造设计中,需要对原有建筑的建筑功能、结构性能、设备进行彻底改造。随着国家建筑规范的修改完善,在改造过程中诸如高层建筑消防、结构加固、设备更新都涉及满足新旧规范的要求问题,建筑改造设计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课题。

2.高层建筑改造设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目前,我国高层建筑改造设计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设备改造、结构加固、建筑消防、建筑节能等。

2.1建筑设备

建筑设备设计以满足建筑使用功能为前提,高层建筑中设备专业主要为: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原有建筑中未按现规范设计的通风、排烟、喷淋、警报等系统都要进行专业设计,由此带来设备管井增设,结构开洞的增加以及实际使用层高的降低,都必须在建筑使用功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在建筑、结构专业进行协调设计的同时,设备专业设备选型时必须考虑经济、节能和使用安全。管道铺设设计时必须考虑现有建筑已有设备管道,尽量避免重新开洞,破坏现有结构安全。材料选用以环保、经济为原则,力争进行绿色节能设计。

2.2结构加固

原有建筑改造大多改变或部分改变使用其原有功能,因此建筑布局及使用荷载发生较大变化。加上国家规范的调整,目前规范设计荷载较原有规范有了较大提高,必须谨慎应对。

2.2.1荷载变化。大多高层建筑兼顾办公及餐饮功能,改造后会有装修及使用上的变化,因此势必带来荷载变化。结构专业一般的措施是不增加荷载:把原有装修层去掉,改造设计时和建筑专业协商,尽量新的装修荷载不大于原有装修层荷载,保证整体结构荷载不再增加。

2.2.2结构加固。改造设计中肯定涉及结构开洞、补漏以及局部变化的问题,这就要求对原有建筑进行局部加固。一般加固的方法有:粘贴钢板钢、粘贴纤维、植筋、锚栓等方法。但所有加固设计都要遵循一个原则:保证加固部位符合现有结构规范要求。

2.2.3整体结构。考虑经济的因素,改造设计一般不对原有整体结构进行加固。因此改造设计的前提是原有建筑整体结构安全,在改造前应由业主聘请专业部门对整体结构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合格报告。

2.3建筑消防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高层建筑的设计,一直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随着国家对高层建筑设计规范的逐步完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目前已采用2005年版本,对应05年以前的高层建筑,进行改造设计必须符合现有规范要求,因此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2.3.1防火通道。随着防火分区面积的变化,很多以前的建筑防火通道数量不足,必须通过增加防火通道宽度或数量来满足改造设计的要求。增加通道就无可避免涉及到结构等专业,因此在增加通道过程中,必须结合现有使用功能的变化,对原有建筑的建筑布局进行调整,尽量做到合理、经济。

2.3.2火灾探测器。根据监测的火灾特性不同,火灾探测器分为感烟、感温、感光、复合和可燃气体类型,每个类型又根据其工作原理的不同而分为若干种。不同种类火灾探测器,其响应原理,结构特点,适用场所均不同。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中,选择火灾探测器的种类要根据探测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初期火灾的形成和发展特点,房间高度,环境条件以及可能引起误报的原因等因素综合确定。探测器的布置即要考虑探测区域的面积,同时,要考虑房间的高度、屋顶坡度和探测器自身灵敏度的影响,也要考虑到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内部走道的宽度,至端墙的距离,至墙壁距离以及房间间隔情况的影响。

2.3.3防火材料。目前,许多新型材料在建筑生产中得到应用。在高层建筑的改造设计中,防火板材、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涂料等诸多防火材料得到普遍应用,但设计中必须根据建筑单体的防火等级选用适合的防火材料。

2.4建筑节能:

目前,全世界都在倡导低碳生活,建筑设计首当其冲,在设计规范中开始进行三步节能设计,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的能耗。开展建筑节能是国家实施节能战略的重要方面。必须在住宅外墙保温、门窗设计、屋顶保温这三方面下大功夫,努力达到节能住宅的设计标准。

原有高层建筑大多未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因此,改造设计中必须增加外墙保温,使用中空玻璃门窗,进行屋顶保温改造。一般情况下,只要建筑物的体形系数或层数、窗墙面积比、各部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均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限值,即可判定该建筑物为符合相应节能设计标准的节能建筑。当建筑物窗墙面积比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大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限值时,要将设计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窗墙比(超过部分的)改为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限值,得出建筑物传热耗热量―参照建筑传热耗热量。

保温隔热系统结构为基层处理-保温隔热层-抗裂保护层-饰面层。基层根据不同建筑基体表面情况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采用普通水泥砂浆找平、聚合物水泥灰浆拉毛或者不处理。以聚苯为主要原材料来生产保温隔热材料比较盛行,产品形式主要有聚苯板、聚苯复合材料、聚苯乙烯颗粒等,其中聚苯板目前使用比较多。国家标准对围护结构保温和隔热性能指标计算方法和计算参数做出了规定;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对带有抗震柱、圈梁等热桥部位的复合墙体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的计算方法做出了规定: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夏热冬冷地区节能50%目标时的外墙传热系数和蓄热系数也做了规定。计算外墙隔热保温时必须按照规范规定进行。

第7篇

彭圣钦说,相对于“九五”标准,新标准修改和新增的内容很多,从内容、形式到方法变化都较大,是对九五标准的完善和对国家标准的具体化,体现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协调、以人为本、促进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指导思想。

安全第一

彭圣钦介绍说,新标准明显侧重于安全,对住宅安全涉及到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构造安全这五方面都作了细化的规定。其中结构和消防安全,增加了专门的篇章;对“公共部位设计”、“燃气设计”和“电气设计”中涉及安全问题的楼梯、连廊、电表箱,热水器等问题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因为错层对结构和抗震都不利,而现实中存在着“错层房”扩大之势,《标准》在这一点上倾向很明显:不能为错而错。新标准提出“卧室和卫生间之间不应设计错层”。“不应”是很严格的,设计人员务必执行。如果非“错”不可,就要按《抗震设计规范的补充规定》来设计。

关于消防,国家规范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九五”标准里也没有,新标准吸收了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到建筑规范里来,用以指导住宅消防设计。例如对消防登高面,作了“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等具体规定。

关于防盗,改变了原来的设铁栅栏的规定,改为“住宅底层的外窗和阳台门、开向公共部位或走廊的窗口下缘距屋面(平台)小于2.0米时,应采取防卫措施。”至于具体措施,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安全玻璃,美观一些的防盗栅栏,电子报警系统等等。

注重环境

现在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重视功能,越来越注重居住环境,选择住宅就是选择一种生活的理念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标准》为此专列了“总体设计”一章,这是九五标准和国家规范里都未曾涉及的,也是体现标准人性化的地方。比如“居住环境”一节“高层住宅的小套、中套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套应有两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1小时”,和这条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是在“套型设计”中另一规定:“小套、中套至少应有一个,大套至少应有两个居住空间向南或南偏东35度~南偏西35度。在特殊情况下,其朝向可南偏东45度~南偏西45度。套型设计应组织好自然通风。”这充分体现了《标准》对上海气候因素的综合考虑。彭圣钦指出:相对于“九五”标准中不管是大套,小套,对日照的要求仅限于一个居住空间,这两条标准显然是提高了设计的难度,但从设计住宅也是设计一种生活的高度出发,设计人员应力求做到。

人文关怀

新标准在很多地方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如标准中新增的第六章“物理环境性能设计”,其中有些在九五标准中未列入强制性标准的现在都已列入。比如“住宅建筑的外墙、分户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大于等于45dB”,这是对声环境的要求:“住宅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外墙传热系数≤2.0,屋面≤1.5的要求”,这是对热环境的要求。彭圣钦特别强调:新标准执行后,钢筋混凝土剪力墙25公分,内外两公分粉刷将不再能通过审图公司的审查,而一定要采取隔热措施。

标准对特殊人群考虑得更为周到,在“出入口”车节对老年人、残疾人使用的坡道数量占该类住宅出入口总数的比例作了细化规定:低层、多层住宅不应少于10%;中高层不应少于30%等等。

景观倡导

彭圣钦说,虽然新标准尚未编制专门的“景观”章节,但已体现出对景观的重视。如新标准吸取了目前有些规划较好的居住区的经验,提出了“围墙宜通透”的倡导,提倡住宅设计互为借景,扩大视野;另外对绿化率(30~35%)和集中绿地的设置要求也体现了标准对人文景观的要求;

对坡屋顶,《标准》提出:“低层、多层住宅屋面宜做坡屋面”,这里用的是“宜做”,也就是并不强求一致,一是考虑到防渗措施的多样化;再就是城市景观的丰富性要求。

细化方案

连廊究竟该从哪一层开始?跃层和敞开空间算不算楼层?这些“九五”标准里都没有明确规定,每遇到具体问题都要请科技委认证。新标准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细化的方案:关于连廊,“下列住宅应设置单元与单元之间的连廊:十八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当每单元设置一个防烟楼梯间时,应从第十层起,每层在相邻的两单元的走道或前室设连廊……”,关于公共用房,“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当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式住宅或底层设有敞开空间时,在满足结构、日照的条件下,可按实际层数减去一层后对照本标准的其他条文的规定设计。”类似与这种细化的规定在标准中还有很多,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认证和扯皮。

鼓励创造

彭圣钦特别强调,标准的编制只是提供一个大的规范,考虑到新技术还在发展,新的产品和新的结构形式还要出现,所以新标准尽量体现出前瞻性,不会束缚新技术的发展。这反映在《标准》的用词上,尽量少用强制性的条文,能够用“应”不用“必须”,能用“宜”不用“应”,让设计人员有回旋的余地,鼓励有创意的设计。但彭圣钦提醒设计人员注意:不要因《标准》在很多地方用“宜”就忽视它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不去执行,小而言之,专家在制定标准时已充分考虑了《标准》的可行性,认为是可以做到的;大而言之,用《标准》指导设计将有助于设计水平的提高。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已于今年8月1日起颁布实施。和“九五”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哪些显著不同?设计人员在设计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日前,记者带着上述问题走访了新标准的主要编制者之一,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顾问彭圣钦先生。

彭圣钦说,相对于“九五”标准,新标准修改和新增的内容很多,从内容、形式到方法变化都较大,是对九五标准的完善和对国家标准的具体化,体现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协调、以人为本、促进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指导思想。安全第一

彭圣钦介绍说,新标准明显侧重于安全,对住宅安全涉及到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构造安全这五方面都作了细化的规定。其中结构和消防安全,增加了专门的篇章;对“公共部位设计”、“燃气设计”和“电气设计”中涉及安全问题的楼梯、连廊、电表箱,热水器等问题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因为错层对结构和抗震都不利,而现实中存在着“错层房”扩大之势,《标准》在这一点上倾向很明显:不能为错而错。新标准提出“卧室和卫生间之间不应设计错层”。“不应”是很严格的,设计人员务必执行。如果非“错”不可,就要按《抗震设计规范的补充规定》来设计。

关于消防,国家规范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九五”标准里也没有,新标准吸收了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到建筑规范里来,用以指导住宅消防设计。例如对消防登高面,作了“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等具体规定。

关于防盗,改变了原来的设铁栅栏的规定,改为“住宅底层的外窗和阳台门、开向公共部位或走廊的窗口下缘距屋面(平台)小于2.0米时,应采取防卫措施。”至于具体措施,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安全玻璃,美观一些的防盗栅栏,电子报警系统等等。

注重环境

现在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重视功能,越来越注重居住环境,选择住宅就是选择一种生活的理念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标准》为此专列了“总体设计”一章,这是九五标准和国家规范里都未曾涉及的,也是体现标准人性化的地方。比如“居住环境”一节“高层住宅的小套、中套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套应有两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1小时”,和这条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是在“套型设计”中另一规定:“小套、中套至少应有一个,大套至少应有两个居住空间向南或南偏东35度~南偏西35度。在特殊情况下,其朝向可南偏东45度~南偏西45度。套型设计应组织好自然通风。”这充分体现了《标准》对上海气候因素的综合考虑。彭圣钦指出:相对于“九五”标准中不管是大套,小套,对日照的要求仅限于一个居住空间,这两条标准显然是提高了设计的难度,但从设计住宅也是设计一种生活的高度出发,设计人员应力求做到。

人文关怀

新标准在很多地方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如标准中新增的第六章“物理环境性能设计”,其中有些在九五标准中未列入强制性标准的现在都已列入。比如“住宅建筑的外墙、分户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大于等于45dB”,这是对声环境的要求:“住宅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外墙传热系数≤2.0,屋面≤1.5的要求”,这是对热环境的要求。彭圣钦特别强调:新标准执行后,钢筋混凝土剪力墙25公分,内外两公分粉刷将不再能通过审图公司的审查,而一定要采取隔热措施。

标准对特殊人群考虑得更为周到,在“出入口”车节对老年人、残疾人使用的坡道数量占该类住宅出入口总数的比例作了细化规定:低层、多层住宅不应少于10%;中高层不应少于30%等等。

景观倡导

彭圣钦说,虽然新标准尚未编制专门的“景观”章节,但已体现出对景观的重视。如新标准吸取了目前有些规划较好的居住区的经验,提出了“围墙宜通透”的倡导,提倡住宅设计互为借景,扩大视野;另外对绿化率(30~35%)和集中绿地的设置要求也体现了标准对人文景观的要求;

对坡屋顶,《标准》提出:“低层、多层住宅屋面宜做坡屋面”,这里用的是“宜做”,也就是并不强求一致,一是考虑到防渗措施的多样化;再就是城市景观的丰富性要求。

细化方案

连廊究竟该从哪一层开始?跃层和敞开空间算不算楼层?这些“九五”标准里都没有明确规定,每遇到具体问题都要请科技委认证。新标准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细化的方案:关于连廊,“下列住宅应设置单元与单元之间的连廊:十八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当每单元设置一个防烟楼梯间时,应从第十层起,每层在相邻的两单元的走道或前室设连廊……”,关于公共用房,“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当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式住宅或底层设有敞开空间时,在满足结构、日照的条件下,可按实际层数减去一层后对照本标准的其他条文的规定设计。”类似与这种细化的规定在标准中还有很多,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认证和扯皮。

第8篇

关键词: 高层建筑; 改造设计

1、 国内外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建筑单体的使用时间较长,许多高

层建筑已逐渐不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才能投入使用。在对高层建筑的改造设计中, 需要对原有建筑的建筑功能、结构性能、 设备进行彻底改造。随着国家建筑规范的修改完善,在改造过程中诸如高层建筑消防、 结构加固、 设备更新都涉及满足新旧规范的要求问题,建筑改造设计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课题。

2、 改造设计中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高层建筑改造设计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建筑消防、 建筑节能、 结构加固、 设备改造等。

2.1建筑消防: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的

安全,高层建筑的设计,一直遵循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随着国家对高层建筑设计规范的逐步完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目前已采用 2005 年版本,对应 05 年以前的高层建筑,进行改造设计必须符合现有规范要求,因此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2.1.1防火通道。 随着防火分区面积的变化,很多以前的建筑防火

通道数量不足, 必须通过增加防火通道宽度或数量来满足改造设计的要求。增加通道就无可避免涉及到结构等专业,因此在增加通道过程中,必须结合现有使用功能的变化,对原有建筑的建筑布局进行调整,尽量做到合理、 经济。

2.1.2火灾探测器。

根据监测的火灾特性不同,火灾探测器分为感

烟、 感温、 感光、 复合和可燃气体类型,每个类型又根据其工作原理的不同而分为若干种。不同种类火灾探测器,其响应原理,结构特点,适用场所均不同。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中,选择火灾探测器的种类要根据探测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初期火灾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房间高度,环境条件以及可能引起误报的原因等因素综合确定。探测器的布置即要考虑探测区域的面积,同时,要考虑房间的高度、 屋顶坡度和探测器自身灵敏度的影响,也要考虑到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内部走道的宽度,至端墙的距离,至墙壁距离以及房间间隔情况的影响。

2.1.3防火材料。

目前,许多新型材料在建筑生产中得到应用。在高层建筑的改造设计中,防火板材、 防火门窗、 防火卷帘、 防火涂料等诸多防火材料得到普遍应用, 但设计中必须根据建筑单体的防火等级选用适合的防火材料。

2.2建筑节能:

目前,全世界都在倡导低碳生活,建筑设计首当其冲,在设计规范

中开始进行三步节能设计,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 设计、 新建(改建、 扩建)、 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 工艺、 设备、 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 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 空调制冷制热、 照明、 热水供应的能耗。 开展建筑节能是国家实施节能战略的重要方面。 必须在住宅外墙保温、 门窗设计、 屋顶保温这三方面下大功夫,努力达到节能住宅的设计标准。原有高层建筑大多未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因此,改造设计中必须增加外墙保温,使用中空玻璃门窗,进行屋顶保温改造。一般情况下,只要建筑物的体形系数或层数、 窗墙面积比、 各部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均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限值, 即可判定该建筑物为符合相应节能设计标准的节能建筑。当建筑物窗墙面积比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大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限值时, 要将设计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窗墙比(超过部分的)改为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限值,得出建筑物传热耗热量―参照建筑传热耗热量。保温隔热系统结构为基层处理 - 保温隔热层 - 抗裂保护层 -饰面层。基层根据不同建筑基体表面情况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采用普通水泥砂浆找平、 聚合物水泥灰浆拉毛或者不处理。 以聚苯为主要原材料来生产保温隔热材料比较盛行, 产品形式主要有聚苯板、 聚苯复合材料、 聚苯乙烯颗粒等,其中聚苯板目前使用比较多。国家标准对围护结构保温和隔热性能指标计算方法和计算参数做出了规定;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对带有抗震柱、 圈梁等热桥部位的复合墙体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 K 的计

算方法做出了规定: 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夏热冬冷地区节能50%目标时的外墙传热系数和蓄热系数也做了规定。计算外墙隔热保温时必须按照规范规定进行。

2.3结构加固:

原有建筑改造大多改变或部分改变使用其原有功能, 因此建筑布局及使用荷载发生较大变化。加上国家规范的调整,目前规范设计荷载较原有规范有了较大提高,必须谨慎应对。

2.3.1荷载变化。

大多高层建筑兼顾办公及餐饮功能,改造后会有

装修及使用上的变化,因此势必带来荷载变化。结构专业一般的措施是不增加荷载:把原有装修层去掉,改造设计时和建筑专业协商,尽量新的装修荷载不大于原有装修层荷载,保证整体结构荷载不再增加。

2.3.2结构加固。

改造设计中肯定涉及结构开洞、 补漏以及局部变化的问题,这就要求对原有建筑进行局部加固。 一般加固的方法有:粘贴钢板钢、 粘贴纤维、 植筋、 锚栓等方法。 但所有加固设计都要遵循一个原则:保证加固部位符合现有结构规范要求。

2.3.3整体结构。

考虑经济的因素,改造设计一般不对原有整体结

构进行加固。因此改造设计的前提是原有建筑整体结构安全,在改造前应由业主聘请专业部门对整体结构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合格报告。

2.4建筑设备

建筑设备设计以满足建筑使用功能为前提, 高层建筑中设备专

业主要为:建筑给排水、 暖通、 电气。原有建筑中未按现规范设计的通风、 排烟、 喷淋、 警报等系统都要进行专业设计,由此带来设备管井增设,结构开洞的增加以及实际使用层高的降低,都必须在建筑使用功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在建筑、 结构专业进行协调设计的同时,设备专业设备选型时必须考虑经济、 节能和使用安全。 管道铺设设计时必须考虑现有建筑已有设备管道,尽量避免重新开洞,破坏现有结构安全。材料选用以环保、 经济为原则,力争进行绿色节能设计。

3、 结束语

在对高层建筑的改造设计中,通过对原有建筑的建筑功能、 结构

性能、 设备进行彻底分析改造。 总结出以上有关建筑消防、 建筑节能、结构加固、 设备改造等技术难题。当然,各个建筑单体条件不同,改造实施的难度和技术问题也有差异, 建筑改造设计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课题,在满足经济、 安全和使用的条件下对建筑单体进行最有效的设计是广大科技工作者持续探讨的课题, 也是建筑设计者的责任和义务。

参考文献:

第9篇

宅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于目前在住宅设计相关规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

了深刻的论述,旨在为我国住宅设计相关规范的补充和修订提供实施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住宅设计规范思考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城市化带动了房地产行业欣欣向荣的发展势态,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支

柱性产业;目前《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中收纳规范和设计标准,对比《住

宅建筑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高层住宅规定中存在的明显差异,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国家应形成统一的建筑设计标准来约束建筑设计的工作,这有助于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2.住宅设计规范的发展概况

2.1住宅的发展概况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住宅建设市场的强劲上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思想观念

发生了的变化,人们对住宅的不再仅仅局限于实用的居住功能,还对住宅建筑品质提出

了严格的标准。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被提上议事日程,住宅产业化能搞活住宅市场,并形

成相应的系统理论指导;在此系统理论化的指导下,能对住宅建设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

提供有益的支撑。

2.2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修订情况

上世纪五十年代,国家从设计管理、建筑设计通则、防火及消防、居住及公共建筑、

生产与仓库及临时性建筑等方面制定了《建筑设计规范》作为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此规

范中并没有将住宅设计规范单独罗列出来。在1987年正式推出我国第一部可依赖的《住

宅建筑设计规范》,1999年建设部主编并批准执行了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此后针对规范中问题做了修正,颁布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2005

年《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52―2005相继

出台,最新版是《住宅建筑规范》GB50096-2011。

3.现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条文内容上不清晰

据统计过往对住宅设计的规范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这些已经被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所取代。我们了解到住宅规范对低层低

密度住宅、小面积公寓、商住两用住宅仍关注不够,容易造成了规范体系的混乱。

3.2定义相互矛盾

住宅的更新改造目前已成为城市住宅开发的主要形式,但由于环境因素的变化和居

住机能老化,迫切需要对住宅再生的实施做出必要的安排;国家相关规范条文存在严重

缺陷,针对于住宅形式定义的不准确,使得住宅进入市场后发生变化的情况比比皆是。

如:如现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6.4.2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

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而现行《住宅设计规范》另一章中“塔式和通廊

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

联通”的要求,这显然是自相矛盾。

3.3规范适应性差

现行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本应该建立在住宅产业化基础之上,但由于经济的快速

发展,使得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滞后不能有效适应变化和发展,进而不能达到住宅产

业化要求建立完备的住宅标准化体系的要求,阻碍了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3.4功能空间规范不足

目前在现行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中在细节方面还存在缺陷;

如:伴随起居室公共活动空间功能的强化,主卧室会客、娱乐、学习空间的功能弱

化。《住宅设计规范》5.1.2条文说明中“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

的住宅套型,其面积不应小于30”中对起居室的规范不足以对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判

断是否可用,因此起居室的使用面积很难确定。

再如:开放式厨房比较美观,它把两个本来相对独立的空间――厨房和客厅连接起

来,装修风格与整个家居协调统一,目前设计当中经常用到。而且微波炉、电烤箱,洗

碗机等新型厨房电气在现代家庭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为储物功能的电冰箱需要回归

厨房,厨房也经常放置燃气热水器、直饮水设备等。《住宅设计规范》5.3.3指出:“厨

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对厨房开放

式厨房的使用度做出了要求,却未能提及对开放式厨房需要解决的防止油烟等问题做出

表述,造成厨房的使用功能丧失。

4.完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体系的建议

4.1明确住宅建筑规范的地位

住宅建筑规范是住宅建筑的依据,其地位必须在建筑法规中予以确认,维护住宅建

筑规范严肃性,做好宣传的力度和规范的推广普及,并且理顺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关系,

梳理关系中所引发的矛盾,及时对细节做出明确的安排和相应处理。

4.2加强基础标准建设

住宅建筑规范需要采用标准的术语进行文本的描述,对术语概念的界定要讲求科学

性和力求规范。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建筑设计专业的基础标准主要包括术语标准、

图形标准、模数标准、分类标准,占据基础性地位。

4.3建立与设计规范编制及管理机制

住宅设计相关规范的编制工作要采取实际与专业相结合的方法,要根据住宅建设的

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工作。与此同时,规范出台以后,要严格遵守规范的实施细则,明

确设计标准的时效性和溯及力,建立高效的执行机制。

4.4制定专项设计标准

时代的发展让住宅产业化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我们要用前瞻性的眼光来看待目前

住宅建筑规范性的问题,及时制定有利于住宅产业化发展的细致而全面的专项标准。

4.5设计结合使用实际

住宅建筑规范应该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要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规

范的研究和制定,从使用的便捷性和规范性着手;如:我国目前没有可能全面淘汰砌体

结构体系,因此应该对砌体结构相关标准做出调整,使其继续发挥作用。再如:5.8.1

对高层住宅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的规定,

并没有对解决安全疏散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4.6提高设计自由度

住宅建筑规范约束了设计的行为,极大控制了设计的自由度造成设计的受限,而目

前建筑设计规范正向“性能规定型”转变,因此我们可以将住宅建筑规范确定为以性能

规定作为制定的基础,并且采用“性能规定型”放宽设计的自由度,以此来辅助和保障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体系框架结构和完整性。

结语:

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编制与修订工作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相对应的整改,

无论是规范的编制工作和规范的执行机制都应该要适应住宅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要求,强

化和理顺各规范的从属关系,以期为住宅发展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做出

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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