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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青少年的法律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2 16:30:0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保护青少年的法律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保护青少年的法律

第1篇

2、倾心呵护青少年,努力促进你成长。

3、履行公检职责,维护青少年权益。

4、纯真的笑脸,愿它永远绽放。

5、与青春共舞,与维权同行。

6、维护青少年权益,全社会责无旁贷。

7、维权青少年,守护为明天。

8、别让“未来”失落在今天。

9、情系祖国未来,保护青少年权益。

10、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维权开始。

11、保护青少年权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12、精英也曾未成年过,社会维权应此开始。

13、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给青少年一片蓝天。

14、齐心营造合法社会,协力维护孩子权益。

15、我们的祖国是花园,维护花朵我当先。

16、保障青少年权益,给孩子们一片蓝天。

17、关注国家未来,维护少年权益。

18、打造和谐,维护青少年。

19、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青少年维权。

20、把握青春年华,掌控权力利益。

21、维护青少年权益,撑起民族的未来。

22、维权如伞,只为人生雨季撑起一方晴空。

23、维护青少年权益,我们在一起。

24、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少年合法权益。

25、关爱青少年,重在维其权。

26、维护少年合法权益,需要全民的努力。

27、和您一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8、少年维权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29、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0、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31、年龄有别,权利无异。

32、检查在行动,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33、关注青少年维权,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34、维护青少年的权益,就是维护人类的尊严。

35、为青少年维权,我们引以为荣。

36、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37、政府护法维权,青少年健康成长。

38、维护青少年,守护我们的未来。

39、青少年维权,给孩子多一些的保护。

40、维护青少年权益,检察需要您的参入。

41、大手牵小手,维权路上一起走。

42、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保驾护航。

43、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撑开一片蓝天。

44、为花季少年维权,让法律彰显尊严。

45、发挥检察职能,维护青春美梦。

46、关爱青少年,法律来维权。

47、监督父母,维护孩子。

48、维权青少年,关爱在身边。

第2篇

关键词:青少年 合法权益 法律 权利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深深地认识到法律对于我们生活和学习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进一步地认识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切实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由于我们还尚未成年,社会经验较少,很多时候无法有效地辨清社会的诱惑,很可能上当受骗,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地侵害。因此,我们必须要从根本上学会采用种种手段来实现个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目前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表现

(一)青少年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青少年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现象很常见,这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体现。有很多的同学受教育权利受到了严重地侵害,导致他们知识素质和综合能力不足,对于个人的健康发展和未来成长十分不利。这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不少同学自我约束能力不足,不遵守课堂教学秩序,时常会逃课、欺骗老师等,影响了自身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第二,对于不少青少年来说,家庭条件较差,很多时候为了节省家庭开支,往往会通过打工等方式来为家庭获取经济收入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青少年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这对于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十分不利。

(二)青少年犯罪现象频频出现

青少年犯罪现象频频出现,也成为社会的常态。不少青少年缺乏法制观念和法律认识,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往往会逾越法律的界限来行事,从而在社会不良诱惑的趋势之下,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这从根本上不利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比如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偷盗抢劫等问题的出现,都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体现,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不高等,对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都有着极大地影响。

(三)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

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法律维权的意识,这在根本上不利于青少年地发展和成长,对于自我完善与自我提升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的社会经验相对较少,在社会上遇到很多意想不到事情的时候,往往都会通过暴力等手段来解决,结果直接地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和成长,对于他们今后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只有不断地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才能够从根本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对于高中生来说,要不断提升对于法律的重视程度,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以此来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学好课堂知识,将所有的法律教学内容进行系统性地梳理,从根本上把握课堂学习内容,以此来不断地强化自己的综合素质,并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成为实践能力,以此来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综合修养。

(二)青少年行为应受到家庭的监督

作为一名高中生,由于自己在心智、情感、思想等方面还不够成熟,这个时候,要想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接受家庭的监督。在生活中遇到不懂的问题的时候,要能够积极地向父母请教,并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来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来让自身的行为更好地与社会规范接轨,这对于自身今后的发展和成长有着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

(三)积极参加学校普法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地认识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从中汲取营养,从而来更加深入地将其中所学知识与自己的实际行动有效地结合起来,这对于自己以后的成长和发展都有着无比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作为一名高中生,必须要善于从根本上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应该以法律作为参考点,不断地强化自身的综合修养,从而来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青少年是祖国和社会的未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成长的需要,同时还是自我素质提升和法律意识增强的过程,对于个人的发展和成长具有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作为一名高中生,要想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接受家庭和学校的监督,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普法教育活动等,从而来不断地强化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和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卢雍政.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的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02).

第3篇

辽宁模式

1988年团辽宁省委成立了权益部。从那时起他们便逐渐形成了这样的工作模式:“单项突破,全面推进”,即以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为突破口,带动其它维权工作的发展。阜新市团组织在参与物价、文化市场、社会治安等监督工作方面创造了许多好经验,青年监督岗星罗棋布,青年监督员队伍不断成长壮大,行业监督、岗位监督等多种形式应运而生。沈阳团市委在搞好社会监督的同时,为青年提供各种服务。他们在待业青年中开展各种思想教育,鼓励青年自谋职业、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政策,为青年就业创造条件,今年一季度,帮助1万多名青年解决了就业问题。在各地各级组织的努力下,团辽宁省委很快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把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争到了共青团,设在权益部,使维权工作的外部环境得到优化。

河北省的长远观念

河北省维权工作的重点是“维三权、扫三盲”,即维护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合法婚育权、劳动保护权;扫除文盲、科盲和法盲。这个工作重点体现了河北省维权工作的长远观念。为加强工作指导,团省委组织了全省规模的大调查,收到论文30余篇。团承德地委联合教委开展了以维护青少年受教育权、扫除青少年文盲为主要内容的“燎原计划”实施活动。团临西县委成立了维权理事会,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非诉讼调解、诉讼、诉状、出庭辩护等法律服务。元氏县的“青少年心情不适帮教中心”帮助许多青年消除由于各种生活难题导致的心理障碍。这种以文化心态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在刚刚起步的维权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北京的三个突破

北京团市委的维权工作在各级组织的努力下实现了这样三个突破:一是法律上的突破。参与促成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二是组织上的突破。突破了团组织维权工作中传统的较为封闭的组织网络,正在逐步建设一支既适应青少年要求,又具有一定法律地位的组织体系。三是传统工作方式的突破。团的维权机构接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破了多年来团内封闭的组织形式,拓宽了工作领域,增加了工作渠道,推进了团的工作社会化。

济南市的四种类型

济南市的维权工作可以概括为四种类型。一是职能型。市(区)县团的权益保护部门行使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职能,全面承担表达青年愿望、要求,解决青少年的具体困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任务。《团的协商对话制度》等一批好政策先后出台;泉城青年婚姻一条龙服务等措施受到青年欢迎。二是参与型。一部分企业团组织在职代会中设置了青工委员会,参与企业决策,提高了团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三是服务指导型。通过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对青少年开展咨询服务,帮助青少年排除各种心理障碍。四是地域联合型。1988年成立了天桥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天桥区团委为龙头,会同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组成松散性维权组织,充分发挥区团委背靠政府的优势,强化了行政手段。

深圳的创新

第4篇

中图分类号 :B822.9、B84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7)012-00867-03

随着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重视程度的提高,各地中小学纷纷成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了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来访者的隐私被泄露、心理咨询的结果被滥用等。如何保护来访者的权利,是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从业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论述了美国心理健康工作中对青少年权利的保护方法,期望为中国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提供借鉴。

1 青少年心理健康从业者的道德及法律准则

美国心理学会的《心理学的职业准则》[1]、美国心理咨询学会的《道德准则和实践标准》、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的《伦理手则》、美国学校心理学者协会[2]和一些州的法律规定要求,青少年健康工作的从业者(包括心理咨询师、学生的管理老师等)必须有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去为青少年的权利服务。

1.1 从业者的职业道德

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从业者所遵循的道德准则包括了职业责任、职业能力、职业训练以及管理与青少年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例如对人类生活的尊重、对真理的尊重、对隐私权的尊重、对自由和自主的尊重、对诺言的尊重、对弱者的关心、对人类成长和发展的关心、对人类尊严和平等的关心等[3]。虽然这些道德准则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它们能通过专业小组和会员的行为去帮助青少年来访者。

1.2 从业者的法律准则

在美国的很多州,法律规定心理健康工作的从业者在确信来访者对自己和他人有明显的、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责任违反保密原则,并且尽到法律上警告和保护的义务,使用合理的方式去保护受害者免遭危险。因此,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从业者如果发现青少年对本人或其他人造成潜在危险或具体威胁时,必须认真考虑,充分商讨,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范事态的恶化。这些必要的措施包括警告青少年的家长其有自杀的企图或威胁他人的计划、警告受害者、通知警方等,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安排青少年住院治疗其心理疾病。

2 心理健康工作中青少年的权利及保护方法

美国中小学要求,在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之前,从业者一定要充分理解青少年拥有哪些权利,而且应该向青少年(包括他们的家庭)解释清楚这些权利。同时,从业者也必须熟知对青少年权利的保护方法。

2.1 是否同意接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权利

从美国法律来说,“同意”意味着在拥有充分信息来源基础上所做出的明智和自愿的接受决定[4]。因此,在美国,如果想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咨询或治疗,心理咨询师就必须对心理咨询或治疗的过程、产生的利益和风险、来访者的自力以及咨询或治疗的局限性等向青少年做出真实、准确、能被充分理解的说明,让其做出是否同意接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决定。

在青少年是否拥有“同意”接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能力上,美国各州之间对法定年龄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但各州基本认定,对那些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青少年,一般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替其做出决定,如果政府认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没能体现其最大利益,政府有权为其做出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意愿相反的决定。另外,美国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父母意见而由青少年自己选择是否“同意”接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例外情况,例如被法庭所要求进行的心理咨询或治疗,或是在怀孕、受虐待等某些紧急和特殊情况下[5,6 ]。

为了保护青少年的该项权利,在开始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咨询或治疗之前,美国的心理咨询师需要和其签署一个书面同意条款。如果青少年尚未达到法定年龄,从业者还必须要取得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2.2 拥有隐私的权利

美国是隐私权概念和理论的发源地。现行法律通常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7]。隐私权与保密是有所区别的,这个区别在于隐私权包括了个体保留信息的权利。美国的青少年心理健康从业者一般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保护青少年的隐私权免受侵犯:⑴不迫使青少年说出他们不想泄露的信息*;⑵让青少年知道,如果他们不愿意,就不需要将心理咨询或治疗过程的信息告诉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2.3 要求从业者保密的权利

众所周知,保密可以帮助从业者与青少年建立信任的关系。但是,当法庭、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等第三方需要获得青少年的心理信息时,从业者将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由于美国各州之间的法律规定对此存在较大分歧,从业者在向第三方披露青少年心理信息时一般参照本州的法规条例。美国法律保护青少年,要求心理健康从业者保守其心理信息秘密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从业者可以违反该项保密权利,例如当从业者认定某青少年需要入院治疗其心理或精神失调时,或当从业者认定某青少年有犯罪意图或对自身有危害时。

2.4 获得反馈的权利

美国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将青少年视为积极的参与者[9],因此,青少年有权利获得其心理健康的反馈信息,知道他们问题的严重程度。同时,在不侵犯青少年隐私权的前提下,家长也有权知道孩子的心理健康进展状况。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从业者普遍认为,向家长和青少年提供反馈结果将有利于加强和睦气氛和形成良好的信任关系。

3 对青少年权利造成威胁的潜在因素及对策

3.1 心理档案 摆放在学校和心理咨询机构中的心理档案对青少年的隐私权来说是个威胁。因此,美国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从业者有一系列的指导规定来认真对待这些心理档案[10]。首先,在记录档案时,心理咨询师、教师等就对哪些内容可以写进档案抱有慎重的态度。他们明白记录的宗旨是为了促进青少年的进步和发展,而那些纯粹的负面评价不仅很少能够帮助青少年,而且有时会导致不良后果[11]。其次,在保存档案时,一些机密的信息被保存入了限制级别的单独卷宗中,以防被无关人员看到。而且,由于长时间保存档案增加了泄秘的危险,因此过了一段合理期限后,心理档案会被予以正确地销毁。

3.2 音视频资料

心理咨询或治疗中所录的音视频资料是另外一个威胁青少年隐私权的潜在因素。对心理咨询或治疗过程进行录音录相一般出于两个目的,一是从业者还处在受训阶段,二是该音视频资料将被用于教学或研究。不管基于什么目的,美国的心理咨询师在开始咨询或治疗之前都必须取得青少年对心理咨询或治疗进行录音录相的同意。而且法律和行规都对从业者、指导老师或其他第三方对录音录相带的应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12]。

3.3 计算机数据库中的信息

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给心理健康工作带有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大量保存于计算机数据库中的与心理健康有关的信息增加了对青少年权利的威胁,如对某一青少年所做的关于网络成瘾的治疗信息可能会对其未来的就业产生不良影响。

政府和许多与心理健康问题有关的机构(例如保险公司),一般都有取得青少年心理信息资料的需求。根据统计[13],美国法庭在判决时基本都支持这些机构取得心理信息资料,所以从业者必须要告诉学生,保存在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心理信息资料有朝一日可能会被其他机构所稽核。

4 对我国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启示

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美国已在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中建立了较为成体系的行业内规范和法律规定。在中国,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正值起步阶段,对在心理健康工作中如何保护青少年的权利更是甚少涉及。因此,充分学习和吸收国外心理健康工作中对青少年权利保护的先进经验,对于我国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规范和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具有重大意义。

4.1 应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对青少年权利保护的重要性。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学在心理健康教育中,是以一种俯视的姿态,将青少年视为被教育、被管理的对象,压根就没考虑过青少年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另一大主体,其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要改变这一现象,首先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青少年作为积极参与者的权利及保护这些权利的重要性,并充分体现在从宏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到微观基层具体工作的每个层面上。

4.2 应加快心理健康教育中青少年权利保护的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仅仅依靠职业道德的规定,很难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青少年的权利。要想充分保护青少年的权利,就必须要有行业规范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硬性的约束。因此,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应在中国心理学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尽快拿出适宜的行业规范。而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也应携手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青少年的权利保护)的制定。

4.3 应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从业者的队伍建设。心理咨询师、班主任等专兼职心理健康从业者是直接面对青少年的一线人员,对青少年的权利保护要靠他们来实施。本来这种人员上的立体网络体系是国外心理健康教育与中国国情的有益结合,有利从全方位进行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教育和防护。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很多班主任、甚至有部分心理咨询的教师没有经过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仓促上阵,因此,这种优势非但没有体现,反而成了拖后腿的因素。反观美国中小学的心理健康从业者,受过正规化的从业培训,在实践上又有严格的行业和法律规范来约束。所以,要有效地保护青少年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权利,当务之急是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从业者的选拔和培训,建立起一支合格的高校心理健康工作队伍。

4.4 应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首先要规范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操作管理,例如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时,所选测验要符合测验的目的, 适合受测者的年龄,对测验结果的解释要科学、恰当,对测验的结果应严格保密。其次,要规范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档案管理,心理档案的内容要全面和富于建设性,对纸制档案应采用一人一袋的方法,妥善保管,不能让他人随意翻阅和借用。对于获得青少年许可而录制的用于教学或研究用途的心理咨询音视频材料,也应严格遵守其使用的规定,不得用于无关用途。

参考文献

1 Ethical principles of psychologists andcode of conduct..

2 Ahromorltz EA. School psychology: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Sch Psychol Rev, 1981, 10(2): 121-126.

3 Blocher DH. The professional counselor. New York: Macmillan. 1987.

4 Grisso T, Vierling L. Minors'consent to treatment: A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 Prof Psychol, 1978, 9(3): 412-427.

5 Swenson LC. Psychology and law for the helping professions. Pacific Grove, CA: Brooks/Cole. 1993.

6 Johnson P, Yoken C, Voss R. Family foster care placement: The child's perspective. Child Welfare, 1995, 74(5): 959-974.

7 郭明瑞.著. 民法学.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8 赖茨曼, LS .著. 吴宗宪, 林遐,译.司法心理学. 北京: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

9 Hall AS, Lin MJ.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hildren's rights: Implications for mental health counselors. J Ment Health Couns, 1995, 17(1): 63-80.

10 Pardeck JT. Children's Rights: Policy and Practice. New York: The Haworth Social Work Practice Press, 2002.

11 Flanagan R, Miller JA, Jacob S. The 2002 revision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s ethics code: Implications for school psychologists. Psychol Sch, 2005, 42(4):433-445.

12 王宏方. 国际学校心理学会道德准则.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02, (3): 28-30.

第5篇

__年,安定门街道团工委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青少年维权和弱势青少年帮扶为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现制定2014年安定门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结合重大节日时点,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地区居民法律意识;以社区为重点,逐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发展。与街道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联合团支部的律师团员配合,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专家授课、参与活动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自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自我维权能力。探索青少年维权新举措,开展家庭心理健康讲座,邀请地区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成员参加,提高家庭成员对心理问题的认知与了解,切实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二、抓好弱势青少年救助工作

进一步完善地区弱势青少年台账,掌握最新信息动态,加强针对性管理和服务。继续开展好社区志愿者与弱势青少年结对子活动,为弱势青少年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开展好北京市“希望之星(1+1)奖学金、爱心基金、学子阳光基金、东城阳光成长基金”的申报、发放工作,维护好弱势青少年权益。

三、抓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的防范意识,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教育和预防工作体系,有效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青少年观看法制类教育光盘或节目,给青少年敲响警钟。与街道司法所配合,加大对特殊未成年人的监督帮教和教育转化工作力度。

四、抓好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摸底、管控工作,切实掌握闲散青少年情况。结合他们的实际问题及面临困难,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力量对他们进行帮助。与街道社保所、地区单位配合,组织社区闲散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职业技能培训等,促使他们融入社会生活。

五、抓好青少年教育工作

第6篇

各局属二级单位团委:

青少年是油田的未来和希望,积极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向上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共青团组织作为代表和维护广大青少年权益的主要社会职能部门,更应主动承担起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任,根据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实际,为更好的开展油田今后的青少年权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权益工作就是指共青团组织在法律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的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

(一)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是增强团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的迫切需要。共青团组织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结和凝聚好青年群体是共青团组织作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条件。随着油田改革形势的发展,青年思想日趋多元化,青年成长过程中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迫切需要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青年的各种需求,充分行使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职能,竭诚为青少年服务,从而吸引青年,凝聚青年,更好的团结带领青少年为油田新时期的改革与发展建功立业。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二)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是维护油田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油田持续稳定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从当前的形势看,油田的改革进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出的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将影响油田稳定。共青团组织必须站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正确地引导青年,在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社会稳定的坚定维护者。

二、明确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具体内容

权益工作从整体来看,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多个环节和方面,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结合当前油田实际,油田的权益工作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团的工作。油田的十大社区是青少年业余生活的主要聚居地,也是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的主要阵地。社区物质环境与人文环境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身体及心理的健康发展。因而,各级团组织有责任与义务将社区团的工作抓实抓好。要大胆改革团的工作模式,尝试建立横向的区域性的青少年组织,通过开展“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等各项活动,充分调动社区有利资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从而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为社区双文明建设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及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当前,从全国和油田来看,对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整体控制能力还不适应社会结构变化的要求,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青少年受到非法侵害的案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主体趋于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犯罪手段成人化、暴力化。这说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去认真研究,努力做好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后进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关心与帮教力度,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的帮教转化制度。通过生活关怀、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方式,给特殊青少年以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帮助,使他们尽早融入到集体中,工作、生活能够步入良性轨道。团组织要及早发现、及时关心特殊青少年,并积极动员、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到帮教工作中来,形成合力,不断推动特殊青少年帮教工作的开展。

(三)青年婚恋与家庭。当前,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机会大为减少;同时,由于油田各单位生产分工不同,造成了许多单位男女比例失调。因此出现了部分青年婚恋困难、青年家庭离婚率上升的现象,造成部分青年思想出现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已成为单位党政领导关心的一件大事。各级共青团组织作为党联系青年、服务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为党政领导分忧。通过开展“青春有约”等形式多样的青年联谊活动,积极为广大青年相识相知创造条件,并引导其树立健康向上的爱情观、婚姻观,真正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使团组织切实成为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知心人”。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四)希望工程。希望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它作为维护广大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重要工作,应当成为各级共青团组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随着油田改制上市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下岗分流、减员增效、自谋职业等各项改革措施的运行,油田部分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和单亲家庭子女的学习生活面临新的困难。针对这种实际情况,油田各级共青团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单亲家庭子女的学习生活作为希望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以及事关油田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长期不懈的抓下去。通过开展“手拉手”活动、“一助一”结对救助等活动不断推动希望工程向前发展,使贫困家庭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三、加强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具体措施与要求

当前,油田权益工作刚刚起步,离社会和广大青少年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油田各级共青团组织应当进一步增强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推动油田的青少年权益工作向前发展。

(一)大力加强对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开展好青少年权益工作,就必须不断加强对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领导,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因此,各级共青团组织在青少年权益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动承担起组织领导好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任,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努力创造一个自上而下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要积极协调好与公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以及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动员组织大家共同参与到青少年权益工作中来,共同为权益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上的保证,真正形成一个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推动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推进“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的开展。随着“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在全局的逐步推进,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发展得到有力的推动和促进。社区各级团组织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行动,主动出击,不断把共建活动引向深入。要充分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周密协调。驻区各单位团组织应积极参与和配合社区团组织的工作,为“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共同建立小区内的青年联谊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读书俱乐部、红领巾理事会等青少年组织,不断建立健全共建活动的组织网络体系。要不断加强阵地建设,积极创建青少年读书室、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站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积极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将“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不断创新,积极推动“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继续开展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的建设,认真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社区团组织要对创建活动的示范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注意做好宣传总结工作,不断扩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7篇

学校现有教学班27个,学生1300余名,生源遍及全市大部分乡镇,但以吕四沿海一带的居民子女为主体,这些学生的家长大都从事海洋捕捞、养殖或小五金修理等工作,对子女的教育普遍关心不够,又因我校地处吕四镇区繁华地段,学校周边环境比较复杂,所以,我校青少年维权任务较为艰巨,几年来,我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 构筑有吕四地方特色的社区维权网络

特殊的地缘因素、特殊的职业习惯,使得吕四地区很多学生家长教育观念比较陈旧,部分家长受眼前经济利益驱动,过早地让子女弃学经商,导致吕四地区的流生率居高不下;又因吕四一带人口流动量较大,治安环境非常复杂,所以,为切实维护青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安心学习的权利,我校积极与吕四港镇政府、天汾镇政府等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努力构建社区维权网络,实现流生通报制—— 一旦发现流生,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所在社区,要求他们会同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安全社区共建制——与本地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全方位的联系,力争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经过几年努力,一张初具吕四地方特色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已基本建成。

二、 增强青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我校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聘请了吕四法庭顾建辉同志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政教处、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协作,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校电视台、广播台、黑板报、宣传窗、国旗下讲话等载体,加强法制教育,并利用学生会、心理咨询室等机构、设施,开设各类自我保护知识讲座及各类咨询活动,为青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技能。

三、 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

政教处、团委、总务处等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治安事件的查处、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的管理、学生外租房屋的督查、学校附近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校门口无证摊点的监控等工作。特别是对学生外租房屋的督查,已成为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学生单独租房在外,极易滋生违纪甚至违法事件,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极易受到侵害,对此学校除加强教育、严格控制外,还积极与家长、房主取得联系,以确保外租学生有一个和谐、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我校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为增强,和谐、健康、向上的外部环境初步形成,学生权益受侵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但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以下三个问题亟待解决。

一、社会各部门、当地社区及各个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应与学校教育有效结合,努力构筑统一、协调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平时应竭力避免教育、管理中的“踢皮球”现象,将对青少年的教育职责全部推给学校或者将“刺头”学生赶向社会,这些都不利于青少年权益的维护,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最终也必将对社会安定造成危害。

第8篇

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开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实践中已经得到证明,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事业的成熟程度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达程度乃至国民的综合素质和素养的进步程度。

时至今日,我国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理念和决心给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人士带来了极大的信心与鼓励。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知识产权意识的推广和宣传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意识的推广和宣传大多还是停留在企业和高校的范围,这对于提高整个国民经济和国民素养的目标来说远远不够。

作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普通一份子,根据我个人的工作体会和所学所感,在此真诚地向社会相关专业人士呼吁――让知识产权意识走进义务教育。

为什么要走进义务教育?

(一)知识产权意识的强弱是民族的文化素养一种表现。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制定4部专门法律,颁布19部行政法规,完成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商标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正在推进,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形成了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个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奠定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法律基础。但是由于宣传和推广力度欠佳,导致我国的诸多企业在面向世界发展的进程中吃了很多亏,碰了很多壁。知识产权事业建设在我国取得的许多成就都是靠严重的代价换来的,这些代价既包括经济上的损失,也包括技术力量的损失。

事件一 :

王致和臭豆腐、老干妈系列食品、洽洽瓜子、今麦郎方便面、全聚德烤鸭等等食品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中国著名品牌的产品,这些产品因为口感极佳、风味纯正等特点受到了国内消费者的认可。与此同时,很多外国朋友也非常喜欢这些中国特色的产品,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各国消费者,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这些品牌纷纷开始着手进军海外市场。但是在海外市场注册经营时,品牌产品公司发现国外某些公司竟然抢注了他们的商标,因此导致了一系列商标侵权案件的发生。

在此引用王致和商标侵权案件,该公司做了大量前期工作,正向国际市场进军时却发现,德国的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竟然早在2005年就向当地商标专利局申请了“王致和”商标的使用权,该商标与中国王致和品牌商标一模一样,为此进军国际市场被阻。中国王致和商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后认为,欧凯公司在未与原王致和品牌公司进行沟通的情况下私自注册使用“王致和”商标已经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因此宣判即日起撤销其“王致和”商标使用权。初次审判后欧凯公司不服又继续提出上诉,经过大量取证和庭审, 一年后中国王致和公司最终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尽管在该商标侵权案件中王致和公司胜诉,但是该公司为此也付出了时间和金钱上的代价。如果该公司能够了解和认识到商标注册的重要性,为公司未来发展未雨绸缪而预先在海外市场注册商标,那么就会避免这样的侵权事件的发生。

事件二 :

2004年2月至6月,宁波华昌电器有限公司未经“SMSUNG”、“Panasonic”、“BOSCH”商标注册人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生产标有与“SAMSUNG”、“Panasonic”、“BOSCH”注册商标相近似的“SQMSONG”、“PANASOANIC”、“BOOSCH”商标的吸尘器4496台,案值597092元。最终,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对宁波华昌电器有限公司处以400000元罚款,并没收吸尘器2649台。

国内这类中小型企业由于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而发生侵权行为的案例屡见不鲜,他们没有对知识产权产生足够的重视。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这样的中小型企业受到了严重冲击,在一味仿制而忽视创造的习惯经营下难以生存,面临巨大困境。如果这些企业的经营者能够在公司的理念中就对知识产权足够重视,那么势必会远离侵权的现象而不断求新、持续发展。

从上面两个事件不难看出,我们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教育,一方面不懂得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中国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养成的,往往是以“吃一堑、长一智”、“亡羊补牢”式的代价换来的。

为了避免上述侵权现象的发生,需要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工作者们在进入社会的开始就要具备知识产权素养,而这样的素养需要从青少年就开始培养,在接受义务教育时培养知识产权意识,使知识产权意识根深蒂固。“让知识产权意识走进义务教育”迫在眉睫。

(二)目前,不但缺乏对青少年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甚至连青少年自己的知识产权也难得到保护。

下面参见一个社会调查 :

表一:对200人随机进行的有关对未成年人知识产权了解程度的一个调查表。

由该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对知识产权了解程度比较缺乏,因此,除了应加强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了解之外,也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意识教育。

由于缺乏对未成年人知识产权的教育和保护,也不乏未成年人的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案例。如 :一位小学生喜爱写作,文学作品经常获奖。该小学生的父亲某日在一本儿童读物中发现其中收录了该小学生的获奖作品,于是找到出版社索要稿酬和样书,然而出版社却以该读物不赚钱、鼓励孩子创作以及孩子未成年为由拒绝了父亲的要求,于是父亲将该出版社诉至法院。

该案例说明,出版社缺乏对未成年知识产权的认识,而这位父亲很好地保护了孩子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所以,开展对青少年知识产权的教育,能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为社会上对未成年人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推动作用。

(三)在当今社会的发展形态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已经形成普遍认知。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着一种客观的互动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扩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拓展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内涵,延伸了产权的保护区域。同时知识产权在科学活动中的导向和借鉴作用及其对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激励和保护作用,推动了科学技术的顺利发展。

因此,在义务教育中基础知识的教授与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是相互促进的。

如何走进义务教育?

尽管在国际和国内的范畴中知识产权的架构不完全一样,但也是大同小异。从教育的角度上看,都能作为重要参考和依据。

(一)将知识产权融入义务教育中的普法教育中。

知识产权法的普及与基本法的普及同等重要。对于义务教育中的普法教育,我们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体系,使我国公民在少年儿童阶段就很好地树立法治意识。知识产权法的普及可以提高受教育者的公共意识、提高公平意识、利于培养公民社会、利于受教育者建立缜密的逻辑、利于受教育者理解立法者的社会实践理想等重要作用。当然在普及知识产权法的实践中,需要方法和技巧,由浅入深,选择孩子们常接触到的方面着重贯彻培养。在义务教育中普及知识产权法,需要老师们身体力行。首要的是对老师们的知识产权意识进行提高。除了理论学习,让老师们在实际教学中以身作则,如在制作课件、报告时对引用的资料、图片、网站等清楚地示出出处,在社会实践类型的作业中教孩子们如何尊重知识产权。

(二)将知识产权融入义务教育中的思想品德教育中。

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思想品德教育能够使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处理好自己与自己、自己与他人、自己与社会的关系等。在课堂教学中使学生体验到平等、信任、友善、理解、宽容和关爱。那么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可以从平等和尊重他人的角度着手。比如,学习中可能出现的“抄袭作业”的情况,这就属于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面对这样的情况,就可以适时告诉孩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孩子们从小懂得珍惜自己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提高自己的学习和动手的能动性。将知识产权意识自然地融入到做人的基本道理之中。有了这样的意识,孩子们在高中、大学的研究报告或论文创作中,就会积极主动地去求真、创新,而不会投机取巧地抄袭别人的成就。

(三)让知识产权意识付诸于实践指导。

“知识产权”是以“智力竞争”作为基本内涵。而青少年是具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时候,因此在各地的义务教育过程中开展诸多培养青少年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活动。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以很好地使青少年懂得如何维护和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成果。除了义务教育的执行者以外,还需要父母的重视,知识产权和其它公民权利一样受到保护。

老师和家长做好维护青少年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人,一方面尊重青少年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比如,在知识产权为社会创造出价值的时候,协助青少年做出正确的决定并且维护青少年的权益,一旦青少年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的知识产权。

第9篇

国旗下讲话(诚信)一:

敬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们演讲的题目是《与诚信一路同行》。何谓诚信?顾名思义,诚实守信。人与人相互交往,坦诚相待就是诚信。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有一位睿智的老人—孔子,用毕生的精力著书立说,阐述诚信是人生立身之本,是国家立业之本。

为人应以“诚”为本,这是做人的基本点。没有诚信的人间,是一个苍凉而恐怖的世界。我们诚信待人,付出的是真诚和信任,收获的是友谊和尊重。这是一份无形的财富,这是一笔沉甸甸的无价之宝。把诚信作为根基,我们的生命之厦会更稳固,携诚信上路,我们的生命之旅会更加光彩!朋友们,让我们一路始终与诚信同行吧!

国旗下讲话(12.9艺术节)二:

就在1935年的12月9日,北京大中学生数千人举行了抗日救国示威游行,反对华北自治,反抗日本帝国主义,要求保全中国领土的完整,掀起全国抗日救国新,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

直到今天,12.9艺术节就成为青少年展现自己青春风采的日子!

青春!我像一只刚刚学飞的雏鹰,面对外面的世界既向往又害怕,常常想展开“翅膀”飞向高空,常常又因为害怕而萎萎缩缩,面对已经“高高在上”的其他雏鹰,既羡慕又自卑,是青春,是它告诉我:青春就是自信,是它使青春的我抬头挺胸面对一切突如其来的挫折。是青春给了我活力。

当然!我们也希望同学们能在12.9艺术节中,尽情展现自己的青春风采;展现那个不一样的自己!去感受青春的美好!去追逐青春的梦想

国旗下讲话(期末考试)三: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我们是来自八年级四班的同学, 马上就要迎来期末考试了,我们应该怎样调整考试心态呢?

一、认真复习。根据考试大纲进行全面细致地复习,复习充分全面,就会增强自信,减轻焦虑心理。

二、调整学习节奏。研究表明,长时间接受同一类信息刺激,就容易产生疲劳,注意力容易分散,所以要避免这一现象。

三、劳逸结合。学习中有张有弛,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学习之余,适当进行一些体育锻炼,有利于大脑的休息,

四、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有利于集中精力好好复习,控制好室内光线、减少噪音干扰。

五、正确看待考试。考试只是一种检验教与学效果的手段,不能只以分数判定自己是否有发展前途,以平和的心境对待考试。

六、调节智力周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佳学习时间,在考试来临时调整到最佳状态,有利于水平的发挥。

国旗下讲话(安全)四:

我校本周升旗仪式以”安全心中记”为主题,由七年级三班做国旗下讲话,题目为《安全心中记》。

中外古今,多少文人墨客用优美的文笔唱出了对生命的歌颂。人们歌颂生命,是因为生命的宝贵,人们热爱生命,是因为生命的美好。然而,生命又是脆弱的。

当生命遭到灾难或伤害时,它就会转眼消逝,那些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感悟到了生命的可贵,感悟到了安全的重要。

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交通事故、溺水死亡和意外伤害这些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国旗下讲话(法制)五:

随着期中考试的到来,我们也将检验我们这半学期的学习成果。我们不仅要保证知识修养的水平,还要有较高的法制意识。最近,我们迎来了一个新的旋风——有意义的法制教育课。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同时,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我国除了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们不仅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也要自己懂法,不犯法。很多青少年就是因为不懂法律而造成犯罪。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都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告诉我们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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