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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乡村的必要性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2 16:30:2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建设美丽乡村的必要性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建设美丽乡村的必要性

第1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清洁我先行。为民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暨农村清运车受赠及发放仪式农村清洁工程清运车发放仪式,这是我区推进清洁乡村活动的再动员,也是一件惠及民生、造福百姓的好事,标志着我区开展清洁乡村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长期奋战在农村工作一线的各级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保洁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清洁乡村活动是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重大举措。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是清洁乡村活动的组织者,又是参与者,也是指导者。目前,我区村容村貌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街道、村(社区)建设水平还比较低,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跟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问题,充分认识开展“清洁我先行。为民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次新配发了垃圾转运车,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以人为本、情系民生,着力改善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的坚定决心与信心。

今天举行的受赠发放仪式,就是对这项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我们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在全区迅速掀起活动热潮。为此,我再强调几点:一是要夯实责任。加快垃圾池、填埋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街道、村两级保洁队伍,实行插标亮界,明确责任区段,形成乡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使垃圾清运车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要加强配合。区开展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综合协调,其它各单位也要在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时,主动配合,责无旁贷地推进清洁乡村工作;三是要广泛动员。各街道、各村(社区)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强宣传报道,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营造氛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清洁乡村活动中来,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变“要”为“我要干”,成为优美人居环境的“参与者”、缔造者”,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四是要形成合力。鼓励更多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活动中来,出钱出物出力,共同为建设“美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的战略目标,以“街净、村绿、路畅、河清、天蓝”十字方针为总体目标,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为着力点,广泛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参与意识。

二、工作目标

“洁净城镇、美丽乡村”大行动分为镇级及村级两个层面展开。镇级层面主要是杨汛桥、江桥集镇及杨江大道、江夏公路沿线、镇管河道;村级层面主要是各村(居)属地范围内。

(一)镇级整治。主要对杨汛桥、江桥集镇及杨江大道、江夏公路沿线、镇管河道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做到无垃圾轻漂物、无污水溢流、无乱设广告牌匾、无乱停乱放和无违法搭建的“五无”目标。

(二)村级整治。以“绿化、亮化、硬化、净化、美化”为目标,重点抓好垃圾清理、污水治理、河道清理、村庄绿化和环境改造五方面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环卫设施的提档升级,推进市场化运作,加强群众参与和监督。

三、工作措施及激励政策

(一)开展集中性的专项大整治

今年4月—5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专项大整治(具体计划见附件2)。同时加大对村(居)实施“洁净城镇、美丽乡村”集中专项整治的奖励,根据村(居)人口数和整治力度,凡考核验收得分在80分以上的,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万元、2万元、1万元,直接奖给村(居)干部。

(二)加大对经常性硬件投入的补助

对各村(居)在“绿化、亮化、硬化、净化、美化”等方面的硬件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如下:

1、加大对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根据“洁净城镇、美丽乡村”的行动计划,镇环卫站将增添一辆洒水车和吸粪车,并加大对工业园区、重点路段的环卫设施(公共厕所、垃圾箱)建设,其中对村(居)内新建垃圾中转房,并统一配备垃圾箱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2、加大对河道保洁的投入力度,镇财政每年切出50万元用于河道保洁的设施和队伍建设,具体由经发局(农口)制定方案。

3、加大污水收集力度及自来水管网改造。2013年有三个以上村(居)实施整村(居)生活污水进管处理,对整村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按县奖励标准1:1由镇进行匹配;在2010年至2012年内完成自来水管网“一户一表”改造的村(居),按每户改造费用的10%进行补助。(补助依据由杨汛桥供水公司营业所提供)

4、加大对村(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镇财政每年切出不少于100万元用于村(居)绿化、水冲式公厕、停车场等设施建设。今年将对村(居)内公共厕所全面维修和整治,并落实专人保洁,改建为水冲式一次性补助3000元/只,普通式一次性补助1000元/只;对于开展村庄内道路两侧及闲置土地绿化的,且新增绿化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村(居)2万元奖励,每增加1000平方米,增加1万元奖励;村(居)内建设公益停车场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每个停车场建设费用的20%进行补助。

5、加大对村(居)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桥梁建设的补助。对村(居)内主要干道、环村道路建设的,实行工程招投标中标价20%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村(居)内为方便交通、消除安全隐患,实施桥梁新建、维修的,按招标中标价2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三)实行长效性保洁的月月考核

1、成立“洁净城镇、美丽乡村”大行动考核小组,人员由镇范围内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镇人大代表组成,每月从中随机抽出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村(居)进行检查考核。

2、考评结果实行一月一通报,并与当月奖励挂钩。每月评出一、二、三等奖,根据《杨汛桥镇“洁净村(居)”竞赛活动考核评分表》,按百分比当月考核,当月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确保包干到位。“洁净城镇、美丽乡村”大行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各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环境负有管理责任。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在行动计划中,要亲自挂帅,研究制定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第3篇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存在问题;对策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情况

1.1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情况。农村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包括人粪尿,洗涤、洗浴和厨用废水等。乌兰察布市地域辽阔,与城镇生活污水相比,农村生活污水呈现分布散、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水量差异大等特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与居民的生活条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以及用水习惯等相关,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水量波动还与居民的作息规律和村庄类型密切相关。1.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乌兰察布市立足农村实际,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农村环境整治提质增效为主线,协同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源头治理、城乡统筹、建管并重,截至2020年底,乌兰察布市共计完成了206个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0%。“十四五”期间本市计划再完成182个建制村的整治任务,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60%。同时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乌兰察布市结合农村环境实际,以县域为单位,所属的11个旗县市区均已编制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为建设美丽乌兰察布奠定了坚实基础。1.3亮点举措及取得的成效。考虑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成本较高,资金需求量较大,乌兰察布市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项目,分批次、多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和专项资金,优先整治生态环境敏感、适宜发展乡村旅游以及人口密集的村庄,通过在集宁区、卓资县、兴和县和凉城县等旗县选择符合要求项目并予以资金支持,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一个、见效一个,形成经验并逐步推广。

2存在问题

总的来说,乌兰察布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数量较少,且治理的区域分布不均匀。“十三五”期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主要集中在丰镇市和兴和县,其他旗县只是试点性的开展。因此“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时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成为乌兰察布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2.1污水收集率低。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地域辽阔、人口分散,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所属的11个旗县市区有8个属于国贫县,2个属于区贫县。目前仅城镇周边部分农村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统一收集,其他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生活污水具有面积广、分散性高、难于统一收集的特点,污水收集率低。2.2认识不到位。农民对农村生活污水乱排的危害性以及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是很理解和支持在农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且受多年生活习惯影响,农户一般直接将其浇灌房前屋院菜地或泼洒到地面,导致管网纳管率较低。2.3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大部分既要建设包括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室外排水设施,还要涉及管网入户部分的室内卫生间改造,工程量较大、基础设施建设短缺、实施成本高。目前支持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来源于中央和自治区,市级和旗县两级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相对较少,资金缺口较大,工程建设和后续运维存在实际困难。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策

3.1分类分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改造、城镇和乡村工作,在规划布局、治理模式以及核查评估等方面做好衔接。特别是要优先在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旅游风景区、中心村、城乡接合部等村庄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要规范设施建设与运维,鼓励第三方参与治理。制订长效化管理措施,开展已建设施调查评估与分类改造提升,定期通报设施运行和监测情况,持续推进集中式设施出水监测,做好美丽乡村的长效运维管护,切实维护美丽乡村建设成果。3.2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各部门统筹调度、信息共享、督导评估,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上,生态环境部门要与农牧等部门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统筹衔接;联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进城乡污水协同治理,加强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联合水利等部门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与水系综合整治。3.3加大财政资金的保障力度。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的保障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3.4科学分类确定治理模式。要进一步深入旗县市区对乌兰察布市农村现状进行调研,根据村庄位置、农户分布、基础设施、农户意愿等情况分类施策、科学施策,能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的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能纳入现有城镇管网的就近依托,能集中处理的要建立集中处理设施,不能集中处理的要进行单户或多户连片治理,避免生搬硬套。3.5加强宣传发动及报道。充分发动社会和群团组织、志愿者、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制定村规民约、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有效提升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危害性、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引导农民改进生活污水就地泼洒的生活习惯。

4结语

近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乌兰察布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乌兰察布市地域广阔、村庄分布较分散、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可以说是任重道远。各级各部门应当坚决扛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结合各旗县市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工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取得实绩。

参考文献

[1]周琳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村科技,2021(7):97.

[2]王海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及对策[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1(02):85~86.

[3]顾元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对策建议[J].云南化工,2021(03):14~15.

第4篇

关键词:法学理论;法治乡村;路径初探

1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必要性

十政府工作报告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建立法治化的社会。法治国家是全方位的法治,不仅要全面推进党的法治,做到依法执政,还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府法治,而且要推进社会法治,从而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可见,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重要领域和重要一环。建设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的法治,法治国家就无法推进;同时,法治社会建设可以为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的全面推进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乡村作为法治国家建设农村的重点领域,提倡新农村的法制化建设也势在必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全面重申了依法治国理念,再次为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是完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意志、愿望和新期待,广大农民也对依法治国充满了信心和期望,他们强烈呼吁和衷心期盼建设一个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生态文明、宜居乐业的“法治农村”,把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真正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发展轨道。

近几年,农村经济社会建设所取得的成就进一步扩大,而农民的法律需求也日益增多,尤其在中国乡村社会的特殊性氛围,更加迫切的需要加强农村法理化法治建设。然而,从目前法治乡村来看,如何加强农村的法治建设,提高村民的自我民主意识,从而建立良好的农村秩序,最终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恰恰是我们在“法治乡村”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2“法治乡村”建设的问题及现状

2.1宣传不到位,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当前农村法治状况无法适应新常态下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一方面是基层乡村干部无法胜任农村法治宣传员的角色,在工作中没有很好的重视农村的法治化建设宣传工作,推行落实国家政策往往摆在主要工作方位上。另一方面是法治宣传员的乡镇干部在工作中下乡时间短,日常工作任务繁杂,导致大叔村干部无暇宣传法治乡村重要性。虽然法律对农村村民自治的主体、客体、内容及村民自治的程序、违法实施自治行为的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在实际的法治操作过程中,村民自治的真正作用还是难以发挥。最后,国家普法法治宣传队及其法律志愿者更多的是在城市中心普法宣传,而很少甚至没有普及到农村。农村法规体系的缺失进一步致使村民在某些情形下依旧无法可依,目前法制建设多停留于立法层面,在村民守法及其执法依然存在问题。

2.2法治意识薄弱,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农村作为我们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行的重要社会群体而言,整个农村因为种种原因对法律的认知及认同度较低,村民的守法意识及其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都很差,村民对农村的礼仪习俗的尊崇遵循都超过了对法治化的应用范畴,大部分农村都缺乏现代法治化社会所应具有的民主氛围。我国农村受自然经济条件的制约和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加之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村民自治对农村大多数村民、村干部是比较模糊的概念,农村法治文化的建设及其农民的法治观念赶不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下的法治管理,法律在调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作用不够明显。加之农村社会法治化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和谐有序发展。同时,农村传统文化观念中的家族观念、血缘关系、宗族派系相对于村民自治而言更是占据了社会管理的主流方式。基于农村整个经济基础水平和现实社会条件的限制,专门针对农民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还不够系统化,普法教育的知识水平与普及程度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与我们现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中提出的新知识型农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村民的法律知识和能力。而这一切,农民传统观念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法治化的进程。

3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路径

第5篇

关键词:美好乡村;建设“重构”;特色“解构”

Abstract: since "beautiful country" construction is put forward, the government in response to this policy, vigorously develop rural construction, but in the rural construction "refactoring" increasingly common at the same time, rural characteristic "deconstruction" phenomenon has emerged. This article in analyzes the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refactoring" and "characteristic" deconstruction "phenomenon, on the basis of the relevant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resolved better rural construction planning in the process of" refactoring "characteristics" deconstruction "phenomenon, and with beautiful countrysid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related case to prove the importance of the subject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beautiful country; The construction of "refactoring"; Characteristics of "de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了“美好乡村”建设热潮,“美好乡村”的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新农村建设火热和乡村游火爆的当下,很有必要思考:怎样在乡村物质空间“重构”的过程中避免其传统特色的“解构”?

毋庸置疑,中国现如今大多数乡村面临着房屋破败、规划分散、交通不便、土地利用粗狂、基础设施缺乏等各种弊端,要想达到“美丽”,乡村的各个方面是不得不“重构”的。但“美丽乡村”体现的却不仅仅是物理空间建设以及生态环境理念,它也是一种文化空间和生活方式,所以在乡村建设的城镇化过程中,如果只是片面的追求统一性、模板式就会导致乡村社会的生活方式以及地域特色被解体,从而造成乡村特色“解构”的误区。

2、美好乡村建设的“重构”现象

2.1规划层面上“重构”的概念

“重构”一词在科学界常被大量运用,如光子重构、软件重构、色彩重构等等,按其字面意思即是重新构建,但当“重构”一词与其搭配的研究课题不同,其所反映的意义也就不同了。这里将“重构”的概念引用到美好乡村的建设规划层面上,则是指由于乡村存在的房屋破败、规划分散、交通不便、土地利用粗狂、基础设施缺乏等各种弊端而对其的物理空间重新规划建设,改善村容村貌。

2.2乡村建设“重构”的必要性

早在半个多世纪前,著名学者梁漱溟就曾说过“今后数几十年能令中国人向上奋斗的新方向就是乡村建设运动”。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问题的日益彰显,郊区化现象的普遍,城乡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当今中国城市与乡村发展的一大趋势,而如何使得城乡统筹发展关键就在于如何减小城乡间的差距。另一方面,无论是村容村貌还是乡村的生活条件已经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远远落后于村民的需求,狭隘的泥泞小路满足不了小汽车的普及,破败的房屋满足不了村民生活条件的提高,落后的基础设施满足不了村民生活品质的追求.......

人们对乡村生活的追求以及乡村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这就促使了乡村建设不得不“重构”,在全国掀起的“美好乡村”建设,就是国家对乡村建设“重构”的重视。小到中国每一个村民的生活条件,大到中国的国际地位,乡村建设“重构”都有其必要性。

2.3乡村规划建设“重构”的表现方面与其面临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披露的一组数据表明:全国有一半行政村尚未通自来水;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7000万户农民住房需要改善;60%农民没有卫生厕所;60%以上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6%的行政村尚未通公路和电话;2%的村子尚未通电;1%的乡镇没有卫生院。这些现状表明村镇规划建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1]

2.3.1 建筑单体和规划布局方面

村中建筑单体由于建造年代不同,造成新旧程度相差大,且村民大多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建筑样式以及地址,使得村中建筑随意多变,参差不齐。在规划方面,建房者主要考虑自己的使用方便,根本不会考虑到左邻右舍和前后院关系,由于无规划,所建房屋往往不能成排成行,甚至朝向都不统一,院墙更是里出外进,不整齐,建筑材料各异,因此造成村庄布局凌乱,土地利用粗狂。

2.3.2 道路交通方面

村庄的道路大多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发形成的,路面泥泞不堪,沿路阴沟和排水系统建设滞后,雨雪天给村民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村中主要车行道大多过于狭窄,几乎不能容纳两车的相错行驶,节假日探亲时,常会造成路面堵塞。

2.3.3 公共基础设施方面

长期以来,政府财政的公共设施投资主要面向城市,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长期被忽视,从而造成乡村普遍存在着社会公共服务的欠缺,社会公共资源不均衡,社会公共产品不均等,使村民很难享受城市居民具有的便捷丰富的公共生活。

2.3.4. 生态环境方面

一方面相对于城市,乡村有着先天性的自然环境,大面积的农田、繁茂的植被、蓝天绿水、缕缕炊烟。但另一方面,环境保护思想被农民狭隘的小农意识所取代,农村也日益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污水灌溉、农药和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土地污染;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水随意排放造成的水质污染;垃圾成堆、家禽随处安放以及村民房屋的违章搭建更是造成村容村貌的严重破坏。

2.3.5.产业布局方面

现如今,农村已不再仅仅只发展传统农业,各色各样的特色产业也在农村“安置落户”,生态旅游业、工业制造业以及文化旅游业等等逐渐开始与传统农业平分秋色,但在这些产业给村庄以及村民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村庄原先简单的功能布局变得复杂化,未经规划、见缝插针式产业布局,严重浪费了农村的土地,破坏了规整的农田,更是将整个村庄划分的支离破碎。

2.4乡村规划建设“重构”的注重要点

乡村规划建设“重构”是绝不能以牺牲乡村传统特色为代价的,“重构”应是乡村建设的一种颠覆和创新,而不是重复和守旧,针对乡村建设中“重构”的表现方面,以下就来谈谈“重构”在这些表现方面的注重要点。

建筑与布局方面要有统一的规划,对于破败以及有损整体形象的建筑单体要进行必要的维修或重建,一些年代久远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则应给予圈地保护,并合理利用,将其打造成所在村庄的特色建筑。要融入村庄所在地的物理空间特色以及文化特色进行布局,在规划中要最大程度的利用河流、古树、植被等自然生态景观,在统一中寻求特色,规整中透显灵活。

在村庄生态环境整治方面,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滥施农药、化肥的危害性,加强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其次要对村容村貌进行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环卫保洁机制全面建立,垃圾清运正常化。最会对于生态环境整治进行一定的规划,防止斑点式改善,不成体系。

村庄中的传统产业以及新型产业等要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根据各产业的所属性质为其选址,如旅游生态业和文化旅游业在选址时要充分利用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打造自身旅游特色,而工业制造业选址则需位于村中偏僻、交通较发达处,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村庄环境的破坏。另外,将相似产业临近布置,不仅可以使产业间相互促进,还能避免各产业相互之间以及对村民生活的干扰。

3、美好乡村特色“解构”现象

3.1规划层面上“解构”的概念

与“重构”的解释方法相似,“解构”也只是一种泛指,本文的“解构”一词也只是针对乡村规划这一层面上而言的,即美好乡村“解构”现象指的是在美好乡村“重构”过程中由于片面的追求统一性而导致乡村社会的生活方式以及地域特色被解体。

3.2美好乡村特色“解构”的危害性

如果说规划建设是一个乡村的外在形象,那么特色就一个乡村不同于另一个乡村的内在灵魂,乡村是一个有机体,规划者切不可为了一味的追求其外在形象而破坏了其内在灵魂,也就是说要在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避免特色的“解构”。

中国各个乡村经过几百年的历史变迁与发展,都有了其自身的特色和内涵,无论是地形地貌、传统风俗等非物质特色,还是古建筑、古树名木等物质特色,这些都是独立于乡村的外在条件而存在的。一旦在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忽略了这些特色,造成乡村特色“解构”,就会如同挖空了这个村庄的“魂”,那么再好再美的美好乡村规划也不过只是一个缺少灵魂的“壳”而已,是没有生气和灵气的。

3.3乡村特色“解构”现象出现的原因

3.3.1 模板式布局,造成村庄规划的机械重复而非打破传统的颠覆

近年来,村庄建设的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有些地方把“建设城市一样的房屋,过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当成的“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一味强调推倒重建、全部翻新,将城市的规划方式简单的套用到乡村建设上来,将新农村建设成“宽马路,排排房,张村李村差不多,东乡西乡一个样.......”,机械重复的建筑样式、布局方式、景观绿化将原本风土人情味浓郁的乡村塑造的“城不像城,乡不像乡”,灵活有机的乡村结构被彻底破坏。

3.3.2急于求成,忽略了各个村庄所独有的人文特色和历史传统

为了响应中央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号召,争当模范乡村,各地政府大干快上,急于求成,在大拆大建的推土机下,很多蕴含着丰富农耕文化的文物古迹顷刻崩坍,流淌千年的小河被改了道,生长百年的大树被挖出当成的“城市景观树”,翠绿的竹林变成了人工绿化带,存在了百年的宅院因不够新潮被撤除,古朴的青石小路改成了宽敞的柏油大路.......这一系列的变更却使得新农村建设侧重了“美丽”一词而忽视了“乡村”一词。

3.3.3自上而下的规划机制,对于公众参与方面的欠缺

“美好乡村”建设基本是由所在地政府组织,设计单位承办,很对乡村改建时很少参考村民意见或者根本不组织村民参与,精英式思想、自上而下的规划机制,将乡村打造成政府人员、规划师想象中的世界,而非每时每刻都居住村中的村民想要的世界。对于一个村庄的改建,笔者认为应该使规划从属于村民的意见,一个好的“美好乡村”建设就是要保留村民们喜爱的部分,改造给村民带来不便的地方,而这些只有深入村民中,多听村民的意见才能达成的。

3.3.4景观规划过于人工死板,打破了乡村自然景观固有的灵活性

大面积的公共广场、对称的行道树、质地各异的铺装等硬质景观易于营造强烈的视觉效果和有序的空间组织,所以很受规划者的喜爱,在城市中,这样的人工景观随处可见,但如果这些规划者青睐的“宠儿”们一旦被大量的引入村庄规划,那么带来的将是死板和机械,乡村之美,美在其自然、灵活和特色,在景观规划中应切勿本末倒置,要时刻遵循自然景观为主,人工景观为辅的设计思想。

3.3.5 在追求空间规整统一的要求下,牺牲了乡村自发形成的公共交往空间

村民之间长期形成那种浓郁的乡土之情是城市人间冷漠匆忙的生活习惯所不能比拟的,相对于人为塑造的壮观气派、规整统一的空间场景,村民们或许更钟情于自家门前傍晚时分各家各户拿着扇子聚在一起话家常的晒谷场,那棵可以让村民端着饭碗、悠闲的在树荫下纳凉的大树。那些长年来自发形成、村民乐于聚集的交往空间,是“美丽乡村”建设中必须被重视的地块,或许这些空间对于整个规划方案和村容村貌具有一定的损坏,也可以给与一定的改善,但切不能全部,更要充分认识到这些空间带来的精神价值是其可能损坏的物质价值远不能超越的。

4、探讨美好乡村建设规划“重构”过程中应避免特色“解构”的措施

根据笔者上文对于“美好乡村”建设“重构”与特点“解构”现象的探讨,不难发现“重构”中是否出现“解构”最大的辨识点就是能否维持一个村庄自身独有的特色,使美好乡村美得要像乡村,所以探讨这一措施的关键是要在乡村建设中融合乡村特色一词。

4.1探讨内容的重要性

首先,乡村特色“解构”现象在美好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出现的概率大,但政府和规划者对其问题的重视度却低。只讲究速度、业绩、美观已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一大弊端,乡村的地方性、差异性成为规划建设时可有可无的考虑,所以这类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提高政府以及规划者对乡村特色“解构”现象的重视。

其次,作为”乡村之魂”的乡村特色一旦在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被“解构”,其所带来的危害不容忽略。自然生态环境和乡村空间格局的破坏、乡土建筑特色和街巷景观特色的丢失、传统村落文化的淡化这些都是乡村特色“解构”可能带来的危害,我们在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要时刻以这些特色为前提,最大程度的避免特色的丢失。

再次,对乡村特色“解构”的重视可打破在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普遍出现的同质化现象。

柏油路、行道树、大广场、排排房几乎已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套版,美好乡村建设在追求“好”的同时也要蕴涵“美”,“美”是不能脱离特色之美的,每个乡村都有其得天独厚的特色,这恰恰是打破同质性的最大“利器”。

最后,这一问题的探讨可为今后美好乡村的建设规划提供一条可参考的道路,为美好乡村建设的未来打下相应的理论基础。

4.2措施的归纳分析

在美好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乡村特色之所以“解构”,往往是因为规划者不重视乡村建设与乡村特色的融合,一味的看重如何将村容村貌改善和提高,而忽略了村庄在历史长河中所奠定的底蕴和特色,下面笔者就来探讨一下乡村“重构”过程中避免“解构”的一些措施要点。

4.2.1乡村传统特色文化与规划布局的相融(规划全区层面)

美好乡村之所以出现公式化布局就是由于在其规划平面上没有体现乡村特色文化的亮点设计,每个方案几乎除了建筑就都是生硬刻板的人工景观,乡村特色文化在乡村建设“重构”中的体现正如“画龙点睛”,是关键的一笔。存在百年的古井,见证村庄繁荣衰败的古树,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古民居,这些都是必须在村庄规划中得已体现的,并且在规划布局时要给与一定的强调突出。还有些乡村的形成是由于一些历史条件、在其存在过程中见证了历史事件、存在过历史人物,这些都是别的乡村不可求的,那么如果村庄的现状没能体现,在规划中即便是重新构建也许给与一定的强调。

4.2.2乡村建筑与周边环境的相映(建筑单体层面)

一座单体的建筑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无论它的择址、造型、材质等都需与周边的自然环境相结合,任何一个建筑或建筑群如果破坏了规划的整体秩序和周边环境,即便其建造的多么完美,它都是失败的。中国传统村落在建造和施工过程中,不仅考虑内外环境主次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而且也注意建筑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呼应和协调,如山地建筑顺应等高线而建,滨水建筑的临水而建,都是建筑与环境的结合案例。所以乡村中的建筑与自然、房屋与庭院、室内与室外的有机组合都是人与自然、建筑与环境的相融相应。

4.2.3乡村景观与自然的共生(景观规划层面)

景观一般是规划者自己情感与意愿的折射,它们的布局与设计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情景交融”。而自然的存在则是客观的,在我国古代就有“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念,我们的祖先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应与自然融合,与自然同生同息。在规划中景观是可以“重构”的,但自然生态却是不可再生的,所以切不能为了重塑景观而破坏自然环境。

从古至今,择基选宅、顺应山水就一直在规划建设中被利用,所做的景观为减少土方开挖更是顺坡就势、逐级而上,遇水不截流填沟,而是顺水布局。乡村无论是在地形地貌、周边环境中都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在村庄规划中应该合理的利用自然要素创造更适合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应使整个乡村和建筑、广场等人工景观融入到自然这个大环境中,体现景观与自然共生的自然村落景象。

4.3.4乡村建设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制度的共存(公众参与层面)

在当今的美好乡村建设中,大多数乡村只有自上而下的规划模式,但这种规划模式潜藏很多隐患,例如它会使乡村规划趋于城市化和公式化,并使规划陷入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局面,最主要的一点是它不能反映基层民意。对于一个村庄的地方特色,村民们往往比规划者更为了解,所以在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对于特色的保留与利用,是一定要让村民参与进来的,这样就需要有完善的自下而上规划模式,这两种模式的结合,对于避免乡村特色“结构”是具有很大作用的。

5、关于美好乡村建设“重构”过程中有无特色“解构”的案例分析

5.1乡村建设规划“重构”过程中忽略乡村特色“解构”现象的平庸案列—— 北京通州区西集镇耿楼村村庄规划

5.1.1耿楼村概况

耿楼村位于北京通州区西集镇西南,通州区东南20.5公里。东距王庄1.3公里,西北至老庄户1公里,南部紧邻北运河。该村交通优势较为明显,四周均有主要道路。该村西部紧邻镇级公路小老路,东部紧邻镇级公路杜陈路,村庄北部东西向土路以及村域南部东西向大堤路沟通小老路和杜陈路。村域内部主要道路为沟通西南与东北的道路和村庄中部沟通村庄主入口和村庄北部鱼塘的村庄主路。

5.1.2耿楼村规划“重构”过程中的特色“解构”

结合耿楼村的规划总平面图不难看出,该村的规划沿袭了大多数美好乡村规划的通病,建筑排列整齐统一,整体布局规整对称,排排房,宽马路,行道树,大广场.......这些虽然改善了村庄原本较为杂乱的村容村貌,新增的公共基础设施也提高了村民的生活条件,但规划却并没有在景观、空间以及建筑上反映出该村历史悠久的特色,根据耿楼村的简介可知,该村“明代已成村,明初山东人随明军北上至此定居,因系牧羊之地,设有羊圈,故曾名羊圈村”,虽后来被毁,物理空间遭到了一定的破坏,并改名为耿家村,但其保留的历史底蕴以及传统特色却并不会随之丧失。规划者应该将这些特色挖掘出,再融合到规划方案上去,绘制出一幅独属于耿楼村的蓝图。但该方案显然并没有重视耿楼村的历史特色,只是一味的就规划论规划,缺少了反应耿楼村特色的亮点规划,使得耿楼村成为了美好乡村同质化布局下的又一个牺牲物。

(耿楼村村庄规划图)

5.2乡村建设规划“重构”过程中避免乡村特色“解构”现象的优秀案例

—— 以基于地域特色的磐安县白云山村为例

5.2.1白云山村概况

白云山村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镇的西南部,距磐安县城约6km,村庄地处半山腰,三面环山,生态环境优越,村内耕地面积很少,但有较大的山林面积,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十分优越,为良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村庄东南侧数百米外有条宽八米的公路,该公路是县城和诸永高速的连接线,往北可至磐安县县城,往西南可至诸永高速磐安出口,交通较为便利。据统计,截止2009年底,白云山村有农业人口202户,650人。全村有耕地23.6公顷,三林面积约195.2公顷。

5.2.2白云山村建设“重构”过程中的特色体现

在总体结构布局方面,规划是以保护村落的原有肌理和格局为基本原则,对其加以织补和修复,使之在“重构”过程中处处体现特色。首先,树立道路系统,本着因势利导、畅通便捷的原则,将原有的机动车道加以延伸,形成一个环线系统,并把环线延伸到村外的梯田、山林之中,这样不仅方便村民共享位于中心的各种服务,而且又使村民日常的公共活动得以延伸至自然。其次,为了改变村落的混乱局面,规划时结合原有村落建筑布局,在村落重新整合一批新建建筑用地,使得新老建筑融为一体。

(白云村规划总平面图)

在建筑方面,建筑主要是依附在由道路和街巷形成的村落骨架上面生长,即形成了山地村落的特有格局“山势——道路——建筑”。针对白云村中风格不一的建筑,根据其现状特征、建筑类型及周边场地特征,结合村落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求,将整个村落划分成3个功能区块,分别为:传统风貌保护区、既有居住区、新建居住区。各个区块的建筑根据其所在区域的属性,作拆除、保留、改造、新建4种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通过统一建筑形式、色彩、材质等手段,使得每一个区块内部实现风貌的自然过渡与协调。在材料运用上,处使用基本的建筑材料外,再采用木材、石材等地方性材料,作为新的建筑材料,加强村落的地域特色与不可替代性。

公共空间方面,有室内外之分,白云村的室外公共空间主要位于古井、四棵树、古街巷等处,这些公共空间刚好也位于村落内主要街巷的交汇处,在村落的历史中曾扮演重要的角色,具有一定的景观价值和人文价值。室外公共空间位于村落中间连接古井和四棵树的古街巷两侧,以及原有的大礼堂等处。由于这些建筑具有良好的传统风貌,规划者将这些废弃的老建筑进行功能置换,把古街区改造成步行街区,两侧布置农家乐、活动中心、民俗展示等功能用房,大礼堂则改为集中式酒店,作为接待游客之地。

其他一些细部特色改造。利用地势,保留街巷原有的两种类型:平行于等高线的街巷和垂直于等高线的街巷,在这些街巷的交汇处,以不破坏街巷原有格局的原则下使街巷空间自然放大,和村落一些公共中心巧妙结合。对于村落中心一些闲置但却颇具特色的三合院住宅,为了充分利用村庄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村委会拟通过村集体经济将其收购,或引进外来资金联合经营等方式将其逐步改造成满足养生度假、休闲旅游的场所。对于村中心的古树更是合理利用,将其打造成白云村以大自然景观特色。

(改造后的街巷)

结语

在美好乡村建设中,传承地域特色应该是乡村规划建设“重构”的前提,任何脱离本土的村落更新建设都如同无水之源、无根之木。美好乡村需要的不是像城市一样井然有序、规整对称的布局,村庄规划对于特色的体现是不容小窥的,只有融合乡村特色,避免乡村特色“解构”的乡村规划才是美好乡村“重构”之精髓。本文正是通过对这类问题的探讨,希望广大规划者对于今后的美好乡村建设特色问题得以重视,让浓郁的乡村之情、灵动的乡村之景、悠久的乡村文化更完美的展现,让乡村的生活水平与居住环境向城市接近的同时,更大程度的体现其优于城市的自然景观和历史底蕴,让乡土特色不仅能够成为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差别,也使其成为不同乡村之间的代名词。

参考文献

[1]汪火根.新农村建设中的乡村共同体与社会秩序的重构[J].经济研究导刊,2011(31).

[2]李保群.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解构与重构[J].邵阳学院学报,2008(04).

[3]郎小霞.张斌.郎海波.新农村的特色发展之路——以青岛崂山区为例 [J].安徽农业科学,2010(27).

[4]陈晓华.章莉莉.欠发达地区乡村空间重构及规划策略——以安徽省池州市为例 [J].池州学院学,2009(6).

[5]吴毅,贺雪峰.村治研究论纲--对村治作为一种研究范式的尝试性揭示 [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03).

[6]王晶晶,关霞,王景军.浅析"乡政村治" [J] -甘肃农业,2005(09).

第6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法律保障

国家统计局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末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在农村居住的人口仍占近一半。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密不可分。2015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乡村生态旅游使3000多万农民成为受益人群。2015年还将推进美丽乡村富民工程,选取重点扶持村与扶贫办共同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既要促进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又要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而面对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和难题,如何用法律保障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则是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重点内容。

一、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意义及现状

1、乡村生态旅游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美,农村必须美。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水平,加大美丽乡村推介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乡村生态旅游连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能够直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各类产业融合发展,使单一农业向多元农业转变,使粗放经济向效益经济转变,能直接富民、快速富民。很多贫困村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摆脱了贫困,很多农村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实现了富裕。2、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态势迅猛,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年均增幅都超过20%。据统计,2014年,全国共有乡村生态旅游经营户超过200万家,乡村生态旅游特色村10万个,接待游客12亿人次,约占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的1/3。乡村生态旅游营业收入达3200亿元,同比增长15%。乡村生态旅游正成为我国旅游消费中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带动性最强、受益面最广的领域。

二、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是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乡村生态旅游要具备长远发展眼光,在满足当前旅游者的需求基础上,更要保护乡村生态资源和环境。目前,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分布广泛,缺乏整体规划和布局,更缺少有效的管理和监管,策划和管理人才缺乏,致使纷争和纠纷时常发生,难以吸引乡村生态旅游者对外宣传和多次光顾,这就对我们提出了乡村生态旅游的法律保障问题。我们应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生态旅游的各项规律法规制度,促进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真正通过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途径,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2、是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稳定有序发展的保障。

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势头迅猛,但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管,导致乡村生态旅游市场存在盲目无序开发、服务水平较低、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其一,一些地方乡村生态旅游市场没有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规划,盲目、重复、过度开发现象屡禁不止,出现了农家游、农家乐等低层次重复建设,仅仅是通过采摘等内容来吸引旅游者,没有深入挖掘人文内涵,往往很难促成旅游者再次光顾。其二,一些地方乡村生态旅游配套服务不到位,卫生环境差,还存在所售农产品价格欺诈、特色农产品以次充好等现象。这些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保障来进行整改,规范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行为,为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创造稳定有序的环境。

三、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1、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体系不健全。

乡村生态旅游起步晚且发展快,目前我国现有的旅游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乡村生态旅游的相应法律规范或相关措施规定。现有的旅游法对旅游企业、旅游经营管理者、旅游者等相关行为者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并未有具体涉及到乡村生态旅游等具体措施规定,尤其是涉及到乡村旅游规划、乡村环境保护条例、乡村旅游业服务标准等法规尚没出台。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意见,但此类意见多是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或扶持政策,极少涉及具体管理措施和办法的。由于乡村生态旅游缺乏政策法律保障,很多乡村生态旅游经营者行为得不到规范,出现了无证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脏乱差的现象。因此,为了满足乡村生态旅游对法律的需求,应当尽快制定与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旅游法律规范。

2、乡村生态旅游缺乏有效监管和执法。

乡村生态旅游的管理和监管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若没有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进行布局规划和管理往往会引起无效管理或混乱管理。乡村生态旅游管理体制不到位,相应地出现了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现象和问题。目前就乡村生态旅游而言还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从地方政府到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划分清晰各自责任归属,自然出现了执法空白区或执法不力现象。一是部分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私搭乱建,影响整体景观,破坏自然风光;二是过度开发,浪费资源现象严重。换言之,目前各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的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统一管理,没有形成统一集中执法管理。

3、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淡薄。

乡村生态旅游的经营者、管理者依法经营和法律意识直接关系着乡村生态旅游健康稳定发展。由于乡村生态旅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和规模,盲目无序开发,破坏乡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到位,垃圾处理不及时,乡村生态旅游者找不到垃圾处理箱并为了便利随处破坏环境丢弃废弃物,使得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被破坏问题、自然资源流失问题不降反增。乡村生态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要通过法律途径对乡村生态环境加以保护和治理。

四、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路径探析

1、建立健全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

建立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石。只有具备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才能引导和促进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和产业的合理有序开发和发展。面对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例如盲目无序开发、恶性竞争、资源环境破坏等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应从加强整体规划设计、加大环境卫生监督,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有关的行政法规及实施条例,如乡村生态旅游规划纲要及实施细则、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乡村生态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等,为乡村生态旅游的生态资源环境、乡村生态旅游人文环境保驾护航。

2、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管。

促进乡村生态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必须比以往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督和管理,这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加大对乡村生态旅游的检查密度和处罚力度,美化乡村生态旅游经营环境。同时,还可以引入乡村生态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多渠道多手段加强加大对乡村生态旅游中涉及到的游玩、购物、娱乐、饮食、住宿、交通等全方位监管,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维护乡村生态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开发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提升乡村生态旅游服务质量,达到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

3、加大乡村生态旅游执法力度。

除了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管以外,强有力的执法同等重要。乡村生态旅游只有拥有强有力的执法,才能保障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一,乡村生态旅游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相应的执法也应是跨部门、跨行业的,这就提出了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要求,涉及到公安、交通、质监、林业、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其二,乡村生态旅游执法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法律、政策、管理素质,同时要有高度责任意识,积极的生态环保意识,因为执法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的发展。其三,乡村生态旅游执法过程也要受到监督,既要提升执法力度,又要保证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4、增强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

增强乡村生态旅游开发者、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法律意识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建设的重要基础。增强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要在具备法律保障体系基础上,分领域、分层次、分对象通过集中学习、考察、实践等方式进行乡村生态旅游法制教育,结合当地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真真正正去懂法、学法和用法,使乡村生态旅游从开发者、经营者到旅游者都做到尊法守法,合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是乡村生态旅游开发者要依法开发,保护乡村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合理开发;其次是乡村生态旅游经营者依法经营,热情诚信敬业;最后是乡村生态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遵纪守法,爱护环境和资源,遇到问题依法进行协调和解或申诉。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朝气蓬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只有拥有健全的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才能拥有稳定有序的乡村生态旅游市场和环境,才能保障乡村生态旅游健康、稳定、有序、可持续发展,才能为新农村建设增砖添瓦。因此,我们要加快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生态旅游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真正实现乡村生态旅游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郭二艳.我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的完善[J].人民论坛,2015(3)中:142-145.

[2]梁虞,吴小平.浅谈我国生态旅游法律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2(2):53-54.

[3]马存利.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及法律保障[J].法制之声,2012(5):43-45.

[4]丁硕.浅议生态旅游的法律规制[J].法治与社会,2012(7)下:278-279.

第7篇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XX街道知逢5日,逢0日赶圩传统历史悠久,老的街道市场也发挥了它们应有的历史义务,但在2013年8月份的一场暴雨,导致温平街道市场棚架结构的交易场地全毁性的倒塌,从而影响了温平市场正常贸易已数年,群众要求修复已迫在眉睫,经多次到该地调研,认为修复有很大的可行性,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况背景:水源镇温平村位水源镇南大门,距金城江区(市政府所在地)有12公里,距自治县有15公里,省道S309线贯穿境内,交通便利,全村人口近5000人,村委所在地有村委小学、当日、街道、下旧、下平等屯队,附近居民有3500多人。由于区位优势,所处地理位置既是水源的门户和窗口,又是人流物流、车流和信息流的集散之地,附近的隔壁村屯也到温平村进行贸易,流动人口众多,每次圩日达0.7万人/次。特别近年以来,受到各级人民政府的厚爱,把城乡农贸市场的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经多方筹集资金,为民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去年温平村已翻新修建了一座圩亭1200多平方米,是近年来投资力度、基建面积最大的一年。对方便群众购销活动,扩大商品流通,促进生产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成为了水源镇主要商品交易的集散地之一,主要经营的范围包括:农副土特产品、服装、日用百货、五金家店、建材、餐饮等满足当地群众日常需求。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商品生产的发展,农村市场调节范围进一步扩大,刚建成的农贸市场场地仍远远不能满足集圩贸易发展的步伐,加上市场地面未进行硬化,群众交易也不方便,每逢圩日,赶圩的群众就地摆卖、露天交易,日晒雨淋,市场拥挤,秩序稍为混乱,影响了购销活动;二是露天交易与宜居乡村规划不符,温平历史传统市场占地面积1万多平方,其中街道两边居民已建成楼房作为经营门面外,还剩有3600多平方米,除去去年已修建1200平方米,还剩下2400平方米的露天市场还没有搭棚、硬化,每次圩日交易过后,有是遗留的垃圾、产品没有得到及时的收集和整理,导致环境卫生不合要求,造成不同程度的群众怨言,对“美丽、宜居乡村”活动造成了负面影响等;三是由于第二期市场工程未能修复,群众摆卖摊点场所不足,从而被挤到省道S309线两旁摆摊经营,叫卖叫买,加上交易时间较长,致使道路交通有时拥堵,给交通通行形成压力,留下了安全隐患。

三、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一是温平农贸市场从物流的环境看南靠金城江区,附近水源镇的有三才、三美、温平、含香及东江镇的长排、齐美、龙友等数个村屯,而且都是大的村屯,村民众多,涉及人口达3万人,温平村街道作为中心点,这里交通便利,商业氛围浓厚;二是又是历史集圩年久传统之地,有一定的商品流通底蕴,对周边村屯经济发展起到辐射力强、面广,有利于周边区域农副产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完善与正常运行,是扩大修建第二期农贸市场的理想场所;三是规范市场运行机制,群众自行到市场指定点进行交易,科学布局空间,既缓解省道两旁的交通拥挤安全,又方便群众的自由贸易、遮风挡雨,一举多得;由此可见,充分利用这一区位、交通和环境优势,建设一个有一定的人数基础、有一定集圩规模,对保障乡村人民生活供给,对环境卫生、开展“宜居乡村”活动提供良好条件,对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和促进我镇温平村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四、项目建设方案: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温平村老街道,第一期市场工程西侧,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新建彩钢大棚1个1200平方米,棚下地面填方、平整、硬化2400平方米(含第一期市场地面),排水渠道长350米,共需资金40万元,资金的来源申请上级资金40万元,建设年限为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底,建成后立即投入使用,建设工期2个月。

五、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一是结合实际,可以由温平村委进行市场管理服务,对市场摊点以租赁模式进行经营,对卫生、消防、治安等进行有偿服务进行管理,从而对市场的管理更加深入,更加透明,同时也加大村集体的经济收入;二是市场的建成可提供摊位数达100个,新增从业人员150人,解决300多人的就业问题,带动周边1000多户的群众、100多户贫困户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年交易额达2000万元以上,使乡村经济状况持续健康的发展。

 

附:工程预算表、项目工程简易图

 

 

 

建议人:

 

 

 

 

2018年9月5日

 

 

 

 

 

温平村市场第二期工程投资预算表

 

内容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金额(万元)

一.铝合金钢棚架

柱管

150(mm)

40

375元/根

1.5

棚架管1

40

136

140元/根

1.9

棚架管2

30

160

62.5元/根

1.0

铝合金

1.2M×2.4M

420张

205元/张

8.61

棚架方通

40×60

330根

51.5元/根

1.7

人工费

6人

30天

300元/天

5.4

其它

0.39

小计

20.5

二.地面硬化

地面平整费

4天

2500元/天

1

沙石

500方

100元/方

5

水泥

108吨

460元/吨

4.97

硬化人工费

2400方

10元/方

2.4

其它

0.33

小计

12.7

三.排水沟

 

三面光排水渠道

0.50×0.50

360

80

2.88

四.猪肉摊水泥架

包工包料

1.2M×60M

2

2

五.

其他(税费)

2

合计

第8篇

关键词: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乡村景观;融入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4-0090-03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基本得到满足,由此开始对周围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城市居民、乡村居民都更加重视居住环境所带来的精神变化。此外,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无论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还是一些三线城市都在快速扩张,这就使得城市的版图逐渐向郊区乃至农村推进,逐渐模糊了城市与农村的界限。乡村景观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兼具人文性、自然性,无形中契合了城市居民向往乡村田野生活的要求,但对于城市居民而言,真正地回到乡村生活是不可能的。而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尽管城市版图的增大使其原有的居住地成为了城市的一部分,但其对于城市马路、高楼的居住环境仍然难以适应。综合上述分析,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融入乡村景观,在满足城市居民对农村生活环境向往的同时,还能解决农村居民不适应城市生活的困局,而且这也符合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导向,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要求[1]。在上述背景下,本文旨在结合已有实例,探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乡村景观的融入的可行性及意义,为此后的城市建设规划提供参考。

1 乡村景观的融入对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作用

乡村景观是当地人文、历史以及劳动人民经过多年的劳作形成的具有极强的地域特色的景观,是最为淳朴、自然的乡土景观[2]。通常,这种形式的景观能够有利于来访者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多样化的乡土特色景观也给居民营造一种独特的大环境氛围,带来不一样的视觉体验,同时这种乡土景观也为园林规划设计者们提供了设计的灵感源泉。

1.1 能够改善园林景观的品质 以往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整个方案的规划设计侧重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园林规划,这也是很多老城区普遍存在绿化面积偏少,生态环境恶劣的主要原因。即使部分城市在规划设计时将风景园林部分纳入了统一规划,其园林规划设计的原则也是土地的敞开性而非风景园林的景观品质,这样设计原则指导下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无法发挥其景观作用。由此,将乡村景观作为城市园林景观的一种延续,进行融合设计后,能够有效的提高城市园林的景观品质,大幅度改善城区内开放空间的环境质量,从而有助于发挥园林景观的作用[3]。

1.2 能够使乡村特色得以保存 城市的发展伴随着大量宝贵的农田、耕地、林地等农业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景观用地就必须依赖于改造距离居民区更远的土地的景观,但随着距离的增加,居民对该景观用地的利用程度就会越来越低,这样景观园林地就失去了其设计之初的作用。但如将城市园林规划设计中融入乡村景观,不仅距离较近,交通方便,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的休闲娱乐场所,而且能够保存乡村的特色,减少城市建设对乡村特有文化的破坏。

1.3 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如果城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不融入乡村景观,必将导致大量农民失去耕地,大量的农作物被铲除,由此造成巨大损失,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在城市风景园林规划中,乡村景观进行统一的规划,使之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与风景园林实现融合。这样一些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农作物如油菜、西兰花,在收获前可以提供非常美丽的乡村美景,在收获后可供给城市居民卫生、新鲜的食物。同时乡村景观的存在还能够吸引居民来此游览,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为农村居民拓宽经济来源,增加收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 乡村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融合的必要性

乡村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融合既有营造景观的生态需求,也有适应当地环境的现实需求。如在一些大面积的平原地区,尤其是在大面积农业用地的平原地区实施风景园林规划,完全根据风景园林规划挖人工湖、堆人工山,再营造一个人工的“自然环境”,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而且难度极大。换个角度进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每片地域都有其特色,乡村区域本身就有它自身生长、演变的过程,本身的地貌、植物条件、文化内涵和历史文脉都是属于这个地块本身的“自然”,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景观,而不是人类强加于自然的。将其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相融合是对当地特色景观的继承与发扬[4]。

3 乡村景观与现代风景园林规划的实践

3.1 水渠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的处置 我国农村很多地区为灌溉农作物都修筑了水渠,这些水渠在传统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通常是完全拆除。而根据乡村景观融入的观念就明显不一样了。比如设计人员在浙江镜湖地区成功地将水渠作为风景园林规划的一部分,不仅保留了水渠,而且营造了宜居的环境。具体的在景区中规划出两个区域为水渠景观带,其中一处位于整个景区的南侧,在水渠的两侧种植草本花卉,同时规划多条景观小道,或进行草地绿化,作为风筝放飞地(如图1);另外一处位于整个景区的北侧,炎水渠横向肌理线性种植园林观赏树木、名贵树木(如图2)。

3.2 鱼塘景观带的设计 鱼塘作为农村独具特色的一个景观,往往每个村落里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鱼塘,这里往往是村民夏天纳凉的地方[5]。因此,将鱼塘作为景观融入风景园林规划符合农村居民的意愿。通常的做法是在水塘中种植各类水生植物,放养部分观赏鱼,并可在水塘的湖面修筑若干木质景观道,建设水中亭阁,供居民散步、纳凉等。

3.3 农业景观区 部分农作物在某个生长期可呈现十分迷人的景色,其中目前作为景观开发最为成功的应为油菜,如安徽歙县(图3),江苏兴化(图4),虽然同为油菜花,但与不同地区周围环境相互映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风景。安徽歙县在群山环绕中的一片片方块状油菜花海,加上近处环绕花海的溪流,远处的几处民居,衬托出世外桃源般的美丽景色。而江苏兴化位于长三角经济带北缘,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独特的水乡美景。“兴化千岛菜花”位于兴化市缸顾乡,以千岛样式形成的垛田景观在全国范围内均享有盛名。据考证,750a前,缸顾乡农民在水中取土堆田,整齐如垛,并在上面种植农作物,逐渐演变成如今美丽农田生态景致。每年的清明前后,在辽阔的水面上,千姿百态的垛田形成了上千个湖中小岛,岛上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在水面上形成一片金黄色“花海”,一望无际,令人叹为观止。随着城市的发展,这些乡村景观自然的融入了城市风景园林规划,成为城市风景园林景观的自然延续,可以看做是乡村景观融入风景园林规划的成功范例。此外,除了油菜花,部分中药材产地,如安徽亳州的芍药花,河南洛阳的牡丹等都是远近闻名的农业景观区。

4 乡村景观融入风景园林的基本原则

将乡村景观融入风景园林规划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融合并非二者的简单拼凑或相加,为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际执行中应遵从一些原则的指导[6]。首先要坚持保护和规划相结合,对乡村特色的景观资源进行保护,以求尽可能的降低对耕地、鱼塘等资源的破坏,同时注意风景园林规划的整体效益,在二者之间寻找平衡。其次,要坚持开放性的原则,这就要求在融合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将私家田园或私家庭院式的景观纳入规划中;更为重要的是在设计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尽可能做到人文因素与自然因素的统一,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乡村景观在整个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呈现出统一性。

5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融入乡村景观的方法

乡村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融合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人文、历史景观以及其他诉求综合全面考虑,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乡村的文脉、历史进行延续,在乡村原有文化传承的基础上通过结合现代风景园林规划加以传播,同时凝聚浓厚的乡村气息,凸显地狱特色,从而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此外,还要对农业生产区进行保护,避免大面积破坏耕地、林地以及鱼塘等农村居民的核心利益,这些农业生产资料的保留除具有现实的经济效益外,还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一种农业体验。更为重要是要善于借景田园风光,对原本存在的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乡村景观,尽可能的不去改变其原有的特点。如在温泉公园的设计中,通过设计一条通向周边乡村环境的林阴道,使人们在现代化风景的尽头能够欣赏美丽的田园风光。

参考文献

[1]王有林.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的意义[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2,11:3-4.

[2]赵东燕.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的融入[J].现代园艺,2015,02:83.

[3]王文海.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乡村景观的融入[J].中国园艺文摘,2015,01:140-141.

[4]陈蕾.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的意义[J].现代园艺,2015,08:101-102.

[5]成振瑜.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的融入[J].中国园艺文摘,2015,10:133-135,154.

第9篇

新常态下,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是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基于此,从分析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入手,探讨两大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主要瓶颈,提出推动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

经济新常态;乡村旅游;文化创意;产业融合

新常态下,旅游业正在成为新的增长点。国发〔2014〕31号文件《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2017年1月12日,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积极实施“三步走”战略奋力迈向我国旅游发展新目标——2017年全国旅游工作报告》上明确说明,“515战略”实施以来,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积极推广‘旅游+’等模式,推进旅游业与农业、林业等深度融合”。乡村旅游仅依靠产业规模的扩建、配套设施的完善等方式进行发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势在必行。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明显呈现出原创力不足,其衍生产品的价值不高、产业链不完整等问题。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机理、路径、模式等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理论与对策。以“乡村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为词频在CNKI中文知网文献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共找到20条相关结果,关于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有6篇,关于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的有4篇,关于乡村旅游资源和旅游开发的有7篇,关于乡村旅游产业和产业链发展的有3篇。其中,李霞对郑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进行了策略研究;张曼婕研究分析了贵州省民族文化创意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之间的互动与融合发展状况;张硕等提出了北京乡村旅游与创意产业互动发展的途径;李霞提出了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在产业链各节点上的融合建议;赵华等从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视角出发,分析了中国当前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途径。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对于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第一,没有统一界定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后所产生的新业态的名称和概念,难以准确把握这两大产业融合发展的水平、规模和效果。第二,集中于初步描述和探索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现象,倾向于对这两大产业融合的宏观策略进行探讨,侧重于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和应用型研究较少。第三,没有深入研究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机理、路径与模式,还需进一步做理论和实证的重点探索。因此,研究经济新常态下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转型升级、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

“互联网+”“旅游+”时代下,我国乡村旅游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逐渐由原本依靠要素或投资驱动向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转变,乡村旅游需要全域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为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衍生出新的旅游业态创造了天然的基础。为适应当前大众旅游消费升级的特征,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应依托乡村生态,融入文化灵魂,突出农耕生产,体验乡村生活,打造乡村旅游的升级版。要立足地区实际,挖掘特有资源,注重人文关怀,实现乡村旅游的特色化、差异化、个性化、人文化发展,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便是一条有力的发展路径,文化创意产业可将原有的乡村文化进行再挖掘,开发出独具特色的主题产品,最大程度地发掘出农业的多元化功能。另外,文化创意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可以将乡村文化资源、场景创意等进行商品化、市场化开发,利用乡村旅游产业手段实现文化资源的商业增值,开辟一种乡村文化资源产业型发展的新模式,使文化创意产业在与乡村旅游产业的融合中实现效益最大化,改变文化创意产业传统的生产与消费模式,扩展其附加价值,完善和延长其产业链。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最终将带来乡村旅游的巨大发展,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最佳手段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指出“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2014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共同启动乡村旅游富民工程。2016年8月,国家旅游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下发《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旅发〔2016〕121号)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新常态下,乡村旅游目前普遍的一家一户的零散经营模式,在食品卫生、服务水平、安全甚至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弊端日益凸显。以发展乡村旅游来实现精准扶贫,就是要把各种旅游资源整合起来,重塑乡村经济产业结构,延长乡村经济产业链。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可以解决乡村旅游景区建设城市化、产品单一雷同、环境污染、缺乏科学规划等问题,将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小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紧密结合,打造出能够实现旅游精准扶贫目标的特色乡村文化创意旅游精品,加快文化创意型乡村旅游的良性发展。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可以优化乡村旅游产品的结构,加快休闲农场、房车营地、乡村民宿、艺术村落、乡村庄园、乡村博物馆和市民农园等乡村旅游新业态类型的发展,扩展乡村旅游产业链和产业面。再通过吃、住、行、游、购和娱等旅游基本要素的本地供给,为当地村民提供更多参与开发建设、旅游服务、经营管理、发展决策和利益分配等各个环节的机会,实现当地村民收益的最大化,扩大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造血”功能。

三、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瓶颈

乡村旅游可以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更加丰富的创意素材,提供更具特色的创意环境,提供更为广阔的创意空间,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可以实现乡村文化多渠道、多层面的表达,倍增产业效益,实现产业集聚和区域优势。但是,当前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的瓶颈。

(一)缺乏整体规划,联动发展不足

文化创意是一种再造与创新的文化现象。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将乡村沉淀已久的民俗文化加以创新,以不同的文化创意物质表现体现乡村文化内涵,使乡村旅游开发,联系创意生活,让原有的村落以现代形式彰显。只有依托乡村文化底蕴而发展,才是文化创意的重要展现,才能带动相关区域和产业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大多数村落的发展模式都较为单一,造成村庄的生活模式只适合于当地村民,真正融入乡村的艺术家和扎根乡村的文化创意产品较少,真正受益的村民不多,区域联动发展不足。要想让艺术家与原住民共生共融,文化创意产品独具特色,还需要村落的整体规划,甚至区域的整体规划,在尊重原生态、原风貌的基础上,促进艺术家与原住民的共生共融,让村民更多受益,让艺术家更接地气。

(二)产业链不完整,发展后劲不足

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需要进行农业生产创意、乡村生活创意、乡村景观创意、乡村功能创意、农产品科技创意和乡村旅游品牌创意,助推乡村旅游方式从“旅游”到“生活”的转变。然而,当前我国引入文化创意开发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大多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复合其他相关产业共同发展力度不够,产业链过短,没有形成多种新的旅游业态和旅游产品。只有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空间,全面打造集文化艺术展览中心、农事生产销售、主题酒店、特色餐饮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发展一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国家农业公园,构建统一的乡村创意文化旅游产品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互融与共荣,用文化创意发掘乡村文化、表现乡村文化、营销乡村文化。

四、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策略建议

(一)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路径

用文化创意推进乡村旅游产品研发和产业融合,可形成乡村旅游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如何将原有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及传统民族习俗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融观赏、考察、度假、学习、参与、娱乐和购物于一体,提升乡村文化创意旅游的市场化运作能力,是乡村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应走一条基于资源特色的差异化融合发展路径,不同资源类型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其产业融合发展具体路径与发展重点均应有所不同。不同地区都应找准自己最独特的资源优势,培育乡村文化创意旅游新业态,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创意旅游产业格局。如农业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应重点发展创意农业旅游,一方面提高创意农业的科技含量,集约生产高附加值的农作物产品,完善创意农业生产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开发体验型创意农业旅游产品,让游客回归自然,感受田园生活的乐趣,并充分发挥出创意农业旅游的科普和环保教育功能;历史建筑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应重点关注历史文化的深入挖掘,彰显自身特色,在规划中坚持对自然肌理和历史文脉保护的基础之上,进行历史文化教育旅游、生态旅游的开发;节庆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应重点发展特色文博和主题文化旅游节,大力开发农业的绿色、环保、休闲、体验和示范功能,开展各类乡村体验特色活动。

(二)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要通过文化元素推动产业结构多元化,从文化创意、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渠道建设和个性化等多方面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优美产业,推动生态建设、创意农业、观光体验同步发展。

1.分圈层差异化发展

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应按照城市、近郊、远郊3个圈层来差异化发展。城市圈层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氛围为主,在适宜区域发展景观创意农业。近郊圈层以休闲农场、乡村庄园、市民农园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发展社会生活功能型创意农业;远郊圈层以设施农业、精细农业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农产品,兼顾创意生活功能。近郊和远郊在发展乡村文化创意旅游时,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有所不同,如近郊首先要解决交通和停车问题,而远郊则更关注资源的核心竞争力差异。但不管哪个圈层,都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突出体验性、娱乐性,做到精致化、生态化。

2.分区域功能化发展

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时必须进行区域功能划分,哪些是当地原住民的保留区域,如核心生活区域,游客不得前往,也没有前往的兴趣;哪些是游客的专有区域,主要进行乡村文化体验、娱乐;哪些是原住民和游客的共有区域(分享区域),既能为游客提供各项旅游服务体验,又能为原住民所用,甚至参与文化创意旅游的开发。只有增强原住民的认同感,原住民的参与也才会有持久的动力,乡村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的发展才可能有持续的力量。

3.规划先行,过程管理

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必须要先进行整体规划,将一切可能出现的原住民与游客之间的文化和利益冲突问题事先解决,尤其是大量游客到来之后不能给原住民带来生产和生活上的不便,在乡村文化创意旅游实施过程中还要做到管理上的平衡,使游客和原住民的幸福感都得到保障。然后,将原有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及传统民族习俗等资源进行再挖掘,开发出独具特色的主题产品,将创意设计、广告营销、零售流通、管理培训等前瞻性地融入乡村旅游价值链产生的每一个环节。

4.注重新媒体营销

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必须注重渠道建设,包括官方渠道、民间交流渠道和网络渠道等。乡村文化创意旅游是一种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乡村生活创意产业。乡村的生产创意、生活创意、景观创意、功能创意、科技创意、产业创意和品牌创意都要通过官方渠道、民间交流渠道和网络渠道向外传播。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越来越多的游客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等社交媒体获取旅游信息,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将成为乡村文化创意旅游营销宣传的新阵地,通过社交媒体将乡村优美的意境和养心养美的场景传递给游客,是一种情感营销。总之,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就是走一条生态、悠闲、慢拍的生活方式发展之路,发动民众的创新力量,形成叠加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参考文献:

[1]李霞.文化创意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3.

[2]张曼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研究——以贵州省为例[J].湖北农业科学,2014(14):3430-3433.

[3]张硕,吴上上,陈跃雪.北京乡村旅游与创意产业互动发展研究[J].北京农学院学报,2014(3):83-86.

[4]李霞.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研究述评[J].科技咨询,2014(2):220,240.

[5]赵华,于静.新常态下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研究[J].经济问题,2015(4):50-55.

[6]王璇璇.苏州文化创意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模式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24):28-29.

[7]于莉.乡村旅游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运作模式研究[J].中国商贸,2010(26):15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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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康杰,杨欣.文化创意视角下乡村旅游开发的策略[J].农学学报,2015(5):136-140.

[10]罗光华.“互联网+”背景下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及升级对策研究——以贵州省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6(11):23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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