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 16: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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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区罗山商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笔者针对“罗山商城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谈几点个人看法,以共勉。
一、基本情况分析
笔者以红寺堡区罗山商城为例来谈谈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罗山商城是红寺堡区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购物的主要聚集场所,据统计,罗山商城共有各类经营单位600余家,涉及餐饮业、小吃摊点、鞋帽、布料、服装经营户、服装摊点,百货商店、调料店、粮油店、美容美发、化妆品经营、洗浴、蔬菜摊点、水果经营摊点、肉类(鸡蛋)经营店、馒头加工销售等经营单位。其中,涉及食品的经营单位300余家。
二、监管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综合监管力度不足,监管力量薄弱
由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监管职能分散于卫生、工商、质监、农牧、招商、宗教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自成体系,实施监管时相互之间既有职能交叉重叠,又有脱节推诿现象,削弱了监管的整体效能。而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不是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般都是分工一个科室或者1—2人分管,甚至是兼管。即便是承担综合协调监管职能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因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只是挂牌单位,没有人员编制,办公室挂靠在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人员少,力量相对薄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就显得力不从心。
(二)源头监管力度不足,后续监管成本较大
农产品在食品生产链条中处于初始位置,是很多食品生产加工的原料,众多的农产品还直接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但目前针对该区农产品的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惑:一是无农产品批发市场,无“放心菜、放心肉”示范店或专销区。蔬菜均属个体零散经营,样品抽检工作困难,不利于农残留检测工作的开展;二是无兽药检测实验室及仪器,兽药检测工作无法开展;三是执法人员少,大多为兼职人员,时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四是无工作经费,农产品监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综上几方面的原因,致使源头监管力度不足,未经检验检疫的农产品直接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对社会的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又进一步加大了后续环节监管的成本和难度。
(三)市场管理存在疏漏,食品安全意识缺乏。
罗山商城开办方(吴忠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市场经营主体证明文件,且管理混乱,只注重经济效益,无管理组织,没有市场主办方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要问题如下:一是摊点设置布局不合理,百货、副食、瓜果蔬菜、粮油、日杂、生熟肉混杂经营,导致经营场地环境卫生极其恶劣,食品污染和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二是经营区和住户门前卫生较差,部分经营户随地乱倒垃圾,一些垃圾死角不能及时清扫,造成垃圾成堆;三是商城经营的散装食品较多,食品质量相对不高,且无防尘防蝇设备,裸露摆在外边,很不卫生;四是商城的餐饮小吃商铺较多,且卫生设施简单,管理意识不强,保洁、消毒等都得不到落实。
(四)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社会监督作用不强。
近年来,经常发生因食品质量造成的购销纠纷,反映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不高,缺乏健康消费、安全消费的意识和常识,购买食品和餐饮消费中重视价格因素而忽视质量因素。许多群众明知道小作坊、小摊档的食品质量无保证,但仍贪方便、贪便宜而光顾他们,在发现违法经营或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都不能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举报,群防群治的意识还比较淡薄,间接造成了违法食品有市场需求,违法生产者有生存空间。
三、对策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保证一个地区和谐稳定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而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又是监管突出的难点问题。虽然近年来对农贸市场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但是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面笔者就农贸市场管理谈几点建议。
(一)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1、树立市场主办方管理责任意识,完善监管机制。
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隐患与商城管理者的管理是有直接联系的,要加强对市场开办商的监督管理,市场开办者必须首先树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改变盲目追求利益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真正从思想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其次要本着“既要繁荣市场,提供就业机会,又要严格管理,确保有序运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监管机制,制定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谁办市场谁负责”的责任管理体系,提升市场自律管理水平。
2、监管部门协调到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储藏、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对食品质量安全实行有效监管,必须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并及时发现盲点。从农贸的实际情况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在源头,难点在商铺,盲点在检测。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监管。一是工商、农牧部门首先要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农资、农药的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档案,二是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商城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选用材料、添加剂及包装材料的监管。加强对肉类、蔬菜的检疫检测。要通过设立检测点等有效措施,对每天进入市场的肉类、蔬菜全部实行严格抽检,严格查处未经建议检测的肉类、蔬菜流入市场。引导小作坊、小吃店规范经营。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针对罗山商城的小作坊、小食杂店安全隐患较多的这类难点问题,采取反复培训教育、现场检查指导和专项整治等强有力的措施规范其经营行为。着力改善环境问题。一是环保部门要和市场开办商联合,通过组织宣传,采取强力措施,解决商城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二是开发商对商城内垃圾清理工作要建立“日清理制”,保证不留死角。第五,加强环节监管。卫生部门要做好对市场内的食品卫生条件和经营状况进行审查和卫生许可,对食品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工商部门要对市场经营管理机构、进场经营者进行跟踪监督,实施市场巡查制,及时查处违法违章案件,调解消费纠纷,实施市场内商品质量抽查制度,实施市场预警制,实施经营信用公示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质监部门要做好经营者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同时佐理做好小作坊的整治。公安部门要严格做好市场的治安和消防工作,依法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扰乱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3、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巡查。
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的,严格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管部门要细化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尤其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要依法查办或及时移送相关监管部门,禁止推诿扯皮,切实提高执行力。
4、建立投诉举报和奖惩制度。
要求主要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牌”,发挥社会监督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特殊作用。
(二)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切实落实市场建设设置行业化、科学化、合理化。
建议政府采取政策引导,市场主办者提供有利优惠政策,吸纳商户入住,监管部门应用法律效能,多管齐下,科学规划,充分利用新建成的综合市场,按照划行规市的原则,设置服装区、百货区、日杂区、食品经营区(此区应将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餐饮小吃、粮油单区独立设置规划)、蔬菜肉类区,条件成熟时,监管部门成立行业协会,加强宣传培训,提升行业自律意识。
一、赤壁药品稽查联动执法的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我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合执法资源为思路,积极探索协同工作机制,创新稽查模式,着眼一个“联”字,实行多层面、全方位、宽领域综合联动执法,全面扩大执法效应,维护了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
一是横向联合,即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筑监管防线,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大力整顿药品市场秩序。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稽查打假行动,达到了以稽查促规范、以打假促发展的目的,我市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明显减少,投诉举报率显著下降,未发生任何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药品安全上访事件,药品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确保了医药市场的和谐稳定。
二是纵向联动,即加强市、县药品稽查部门的联合,形成稽查工作合力,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等形式,构建全员参与、全面监管、全程监控的稽查打假格局。围绕药品市场出现的热点、难点,加强与兄弟县市的区域联动,采取市县联动、县县互动的稽查模式,联动交流药械打假的最新动向和最新动态,强化取证的衔接处置,注重多种证据资源的链接和整合,充分发挥区域执法联动优势,有效提高了市场监管的力度、强度和准确度。
三是同标协作,即加强与涉药涉械企业的互动,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监督管理经营行为中的作用,形成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双轮驱动”的局面。
二、当前药品稽查联动执法存在的问题
药品稽查面广、线长、量大,流动分散、任务重、困难多,虽然近年来,我市在稽查打假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践中发现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系统数据未能联网对接。目前,各省、市都有自己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和信息数据系统,但各省各市的网络模块相对独立,信息数据资源不能共享。跨省、市流通假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难以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查处。
二是案件协查机制还不完善。目前在稽查打假工作中,对相关假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往往靠发协查函等纸质文件来传递信息,信息共享的层次较低。由于缺乏信息联络和沟通机制,药品稽查信息互通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机制,随意性较大,造成稽查信息传递滞后而且不完整,信息共享存在一定困难。
三是稽查打假手段落后。目前,我们仍然停留在经验执法的老路上,稽查执法人员缺乏先进、科学的及时检索、快速检测等仪器和设备,制约了药品稽查打假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四是联合稽查的力度还有待加大。
三、完善药品稽查联动执法机制的建议
针对上述稽查联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推进稽查信息联网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是时展的趋势和要求,也是加强药品稽查联动功能、实现动态监管的本质需求。要按照互利互惠、信息共享的原则,探索建立跨省联网稽查打假信息平台,建立与毗邻省市药品监管机构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建立和搭建链接省际间信息共享的药品稽查网络平台,实现一次输入、全网共享、一处修改、全线更新的信息资源管理模式。在药品稽查打假动态信息采集和监控、药品信息资源整合开发与利用、综合运行分析辅助决策和信息服务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全面构筑长三角药品监督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二是建立案件协查通报机制。药品稽查打假工作中,对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离不开各地药监部门的协作配合。因此,打破地区间监管壁垒,实行信息对接、管理同步,建立与跨省药监部门、周边地药监部门信息互通、协查通报联动机制,相互之间的信息及时反馈,与毗邻省、市之间形成稽查合力,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稽查打假一体化非常必要。要建立长三角地区药品稽查打假信息通报制度,通过互相发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更好的沟通,进一步加强稽查信息交流,统一通报事项,统一通报时间,统一通报方式,明确通报单位。各地药监部门及时把查获的假劣药品信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及时通报给毗邻省(市)稽查部门,共同促进药品稽查追打假效能的提升。
三是实行区域多部门协作互动。药品市场监管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从部门单兵作战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层面,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群防群治,提升执法效率和稽查批假力度。在区域内,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由政府牵头,逐步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广电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密切各部门间的通力协作,努力将部门行为上升到多部门行为和政府行为,将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长期化、固定化,巩固联合执法优势,提高专项治顽效能。在区域外,要建立与毗邻省市监管部门互动机制。特别是要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毗邻省市间稽查打假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评优;管理
引言:该文针对的是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由于取消优良等级的评定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评优管理工作出现脱节的问题.为了能顺利地进行市优、省优以及芙蓉奖、鲁班奖评选,来调动施工企业的创优积极性,建立一种新的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方法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评定工作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问题
1.1监督机构定性定位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仅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不包括行政处罚权。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造成发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威慑力大打折扣。广大监督人员也普遍感觉到执法时腰杆不够直、手腕不够硬,影响工作成效。二是各地质量监督机构基本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缺乏政府公务人员的身份认同感,对高素质人才缺少足够的吸引力,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1.2监督机制的适应性问题
监督机制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监督效能目前的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随着工程建设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以单个工程为单位的“三到位”的监督模式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在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县(市区),已不可能对每个工程都实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三到位”监督,有关抽查项目和内容的规定也流于形式,得不到严格执行。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问缺乏联动,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违法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1.3监督工作经费保障面临困难,影响队伍稳定和工作开展
2008年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要求质量监督机构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对建设单位征收质量监督费用。全市共有10家质量监督机构,且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经费来源问题,特别是在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的县(市区)不解决好经费问题,势必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稳定,影响到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1.4监督人员工作责任问题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大,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监督人员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使我们的监管力量更显薄弱。
2.改进措施
面对在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下进行风险管理所产生的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应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2.1建立相应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法规体系。
通过确定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的业主财产险与参建各方的责任险的配套实施措施,明确和落实参与建筑工程项目各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更好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2.2建立对风险管理单位的资质认可和监督机制。
由于风险管理单位工作性质的重要性,因此,对风险管理单位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非常重要。应该建立有关风险管理单位资质认可的办法,使风险管理单位可以不断增强技术能力,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2.3整合资源,建立具有充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单位。
从审图机构、设计单位、保险公司等引进人才,与现在的监理公司的技术力量相结合,充分整合相应的人力资源,进行工程保险方面知识的培训和累积,使得监理单位可以顺利的向风险管理单位转变,切实提高风险管理单位的市场地位。
2.4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力度,不断弥补实际工作中的不足。
针对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还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方案,落实和加强风险管理措施,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的水平,使风险管理工作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
3.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3.1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3.2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3.3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3.4 建立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实际上从宏观的层面上实现了对相应建设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因此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实际上不仅仅依靠建设工程企业的改革和创新,更是一个行业整体的规范和发展,为相应的建设行业的发展创设良好的规范和发展的环境。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应建立在多元化的工程质量监控防范体系,将政府的监控和市场的监管调节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良好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强调建立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防范模式。
3.5 深化拓展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建立假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还应实现建筑行业的整体监督管理水平,向深入的方向发展,通过相应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实现相应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从而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综合化的执法发展,监督管理模式由单一的建设工程行业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各方面延升,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因此形成综合化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监督管理体系由规范相应的经营和建设向提升参与建设的行业的社会责任的承担延升,从而扩大了监督管理体系的主体范围,将建设工程置于社会发展的整体范畴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下,实现更为有效的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且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施工质量向工程的建设、检测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从而实现了建设工程监督的全过程管理模式。
3.6 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防范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建立相应的防范管理机制,从而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结构和相应的基础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一一排除。包括相应的建设工程的地基建设、交通的通道旁等工程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建设技术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测,明确各工程建设要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对相应的施工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给予其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相应建设企业的建筑优势,强化相应的技术手段,有效集合建设工程中的管理资源,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安全性能以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和控制,最大程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结语: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是系统而协调的过程,通过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综合整理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同时也能实现对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规范和管理模式,建立创新的和发展着的监督管理模式。
身份证:440923197512264833王业汉
参考文献
1.沈洪忠.工程质量监管理论和实践创新与发展[J].住宅产业.2009(12).
一、“东桑西移”工程掀开了我国桑蚕茧丝产业大迁徙、大发展的新纪元
2006年3月28日,商务部在南宁召开《全国丝绸工作暨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工作会议》后,“东桑西移”工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各地推进。它的总体目标是:在中西部地区,建设200个技术先进、市场服务网络体系健全、万亩以上的桑蚕基地;发展50个以上“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自动缫10组以上的初级茧丝绸加工企业,30个集科研开发与生产加工一体化、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大型丝绸工业企业;培育20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营销网络的国内外知名品牌。
三年间,西部有关省(区)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桑蚕生产和茧丝加工,取得了预期成效,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茧丝绸产业的提升。被誉为“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产业得发展、政府得人心、地方增税收、生态得保护”的“富民工程”、“生态工程”和“民心工程”。资料显示,2000年东部地区桑园面积为346万亩,占全国桑园总面积的37.41%,蚕茧产量为243058t,占全国的比例为53.46%;中部地区桑园面积为153.05万亩,占全国桑园总面积的16.55%,蚕茧产量为54351.00t,占全国的比例为11.96%;西部地区桑园面积为425.80万亩,占全国桑园总面积的46.06%,蚕茧产量为157205.30t,占全国的比例为34.58%。2007年东部地区桑园面积为399.15万亩,增加了53.15万亩,而占全国桑园总面积的比例已降至28.84%,下降了8.57个百分点,蚕茧产量虽达到309655.81t,绝对量增加了66597.81t,但占全国的比例已降至39.59%,减少了13.8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桑园面积为230.75万亩,绝对量增加了77.7万亩,占全国桑园总面积的16.67%,仅增加了0.12个百分点,蚕茧产量虽增加至90540t,增产36189t,但占全国的比例已降至11.58%,反而下降了0.3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桑园面积为754.03万亩,绝对量增加了328.23万亩,占全国桑园总面积的54.48%,增长了8.44个百分点,蚕茧产量381902t,增加了224697t,占全国蚕茧总产量的比重已达48.83%,增长了14.25个百分点。若按此速度发展下去,不出三五年,中、西部相关省(区)的桑蚕茧产量将呈现井喷式的态势。
因此,有学者对“东桑西移”与宏观调控的关系提出了:“在东部地区生产减少不多,或产业转移较慢的情况下,西部地区在国家‘东桑西移’工程推动下,尤其有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并以各类项目的形式大面积扩桑,增加生产。各级政府的政府行为似需关注经济规律的作用,否则有可能给国家自身的宏观调控制造新的困难。”
二、全球金融危机拷问“东桑西移”工程的科学性与可持续性
然而,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茧丝绸产业却面临着近10年来最严峻的行情。一是茧丝价格下跌,在2008年9~10月金融危机暴发期,茧丝市场价格出现了快速下跌,从2008年9月5日至10月30日,34个交易日内,200903蚕茧远期合约价格由6.07万元/t,下跌到3.64万元/t,跌幅达40%,200903生丝远期合约价格由19.8万元/t下跌到13.56万元/t,跌幅达31.5%;二是出口量缩价降,据海关统计资料,2008年1~9月我国丝绸服装出口9557万套,金额11.72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8.63%和9.03%。其中对美丝绸服装出口4331万套,金额5.43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31.06%和21.79%。进入10月份,丝绸产品出口下降进一步加剧,10月份生丝出口763t,较上月减少207t,同比下降21.34%,较上年同期减少20.02%;三是丝厂关闭,南充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末,南充市规模以上丝绸企业有45家。缫丝厂10多家,但50%以上都已关门,而西充县数十家绸厂也“基本关闭”。又据报道,山东省2008年最后一季秋茧收购均价在14元/kg左右,与2006年的历史最高价32.60元/kg相比,降幅巨大,远低于20元/kg的最低成本价,为近10年来最低。山东省桑园面积将因此减少20万亩左右,60万蚕农将被迫转行;又如浙江省湖州市,当生丝价格从2007年的20万元/t,下探至2008年的14万元/t后,鲜茧收购价急剧下降。夏秋蚕茧价格一路走低,均价为566元/50kg,同比减少140元/50kg,下降19.8%,大大出乎行业人士与蚕农预料,严重挫伤了蚕农饲养中秋蚕的积极性。导致中秋蚕饲养量锐减,仅发种11.8万张,比2007年同期减少4.9万张,减幅达到29.3%。而吴兴区减幅更是高达38.8%,中秋蚕茧收购均价仅为474元/50 kg,同比减少292元/50 kg,重新退回到1991年的水平。因此,“东桑西移”工程的优越性正面临着因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而引发的对其科学性与可持续性的严峻拷问。
三、抓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建设,助推“东桑西移”工程
公共政策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哈罗德・D・拉斯维(H.D.Lasswell)和亚伯拉罕・卡普兰(A.Kaplan)认为:“公共政策是一项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条例等的总称。”“是公权力主体制定和执行的用以确定和调整广泛社会关系行为的规范。”
按照公共政策分析理论来认识“东桑西移”工程,实际上就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发生变化后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而已,是普遍的经济现象,历史上早已有之。在我国桑蚕生产数千年的历史演变中,就有从黄河流域向长江中下游地区转移的过程,在国外就有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意大利和法国蚕丝业的衰落和20世纪70年代中期后日本蚕丝业的“夕阳产业”的变更,这些变化都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十分正常的。
众所周知,茧丝绸产业是我国加入WTO后可以主导国际市场的优势产业之一。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入20世纪90年代,原先桑蚕茧丝产业相对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如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特征的工业革命来势猛烈,出现了与桑蚕茧丝生产争劳力、争土地的情况,比较优势渐失。如地处经济比较发达的长三角腹地的吴江市,原本是江苏省桑蚕茧丝产业的主产县,而此时蚕桑生产受到了巨大冲击。至2008年末,桑园种植面积只有2944.2公顷(44163亩),年发放桑蚕种43671张,年产鲜茧1602.37t,比上世纪90年代的8129.14公顷(121937.1亩),353947张,12980.08t,减少了5184.94公顷(77774.1亩),310276张,11377.71t,减幅分别达63.78%,87.66%,87.65%。因此实现桑蚕茧丝产业的转移是产业发展过程的自身需求,是一个理性的抉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从这一层面去探求全球金融危机对“东桑西移”工程的拷问,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从生产总量去思考,而应从如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行业协调发展;增强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与品牌培育,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强全行业整体科技水平;狠抓节能减排,形成循环经济和加强营销渠道建设等方面求突破,从如何实现“茧丝质量强国”的层面去寻求答案。
为此,我们提出将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建设纳入“东桑西移”工程的有序推进之中的观点。因为,建国60年来,制约茧丝质量提高的诸多因素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是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建设的滞后或缺失。“东桑西移”工程要达到“东部优化、中部提升、西部发展”的目标,只有将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扎实推进,才能有效而稳定地提高我国茧丝质量。这早已为日本从1940年制定《产茧处理统制法》,颁布《茧检定规则》后,全国强制推行桑蚕茧丝质量公证检验制度,茧丝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的历史所证实。换言之,“东桑西移”工程在抓组织链建设、产业链建设、科技链建设、信息链建设的同时,应增加抓质监链建设,树立重质量、重品牌的理念。从而克服当前桑蚕茧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品牌发展滞后,市场结构不尽合理,产品档次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知名品牌少的软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体现“东桑西移”工程的科学性与可持续性。因此,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的建设,必将成为“东桑西移”工程顺利推进的助推器。
四、“东桑西移”工程中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在“东桑西移”过程中要建立起与我国茧丝产业现有的生产力水平相吻合的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非一日之功,其难点不容忽视:
难点之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中西部不少省(区)的茧丝产业管理部门,对茧与丝的总产量概念反映很敏感,追求量的扩张意念很强,而对于如何“以优质取胜,以品牌立本”的概念较淡薄,对于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的概念尚模糊。因此在这些省(区)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制度的建设还未摆上议事日程。
难点之二:专业人才队伍不足――茧丝质量监督管理与检验需要有一批懂政策、懂业务、有相当技术操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而中西部大部分省(区)的茧丝质量管理部门尚缺乏这支人才队伍,亟待培养。
难点之三:茧丝质检机构建设意识滞后――茧丝质量的检测需要有经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质量、计量、技术三方面认证、认可后的茧丝质量检验机构才能承担,而这方面的建设在“东桑西移”过程中相对滞后。反之,中西部省(区)茧丝质量管理部门,若不顾本地桑蚕茧丝产业现有规模的大小,发展前景、人才资源状况等现实,急急忙忙地建茧丝公证检验机构,也会造成事与愿违的后果。
1.1施工企业现行成本管理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1.1.1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欠缺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了解成本管理极其重要作用,没有强烈的工程成本管理和控制意识,这就导致整个企业上下缺乏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不重视成本管理与控制的重要作用,不利于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挥优势。
1.1.2成本管理与控制系统不科学
施工企业在施工工程中具有较低的经营管理水平,成本管理部门难以进行高效、及时的交流,没有协调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材料的采购和工程预算等问题,对企业成本组织管理和降低非常不利。很多施工企业缺乏统一的成本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标准,成本管理与控制系统存在很多漏洞。
1.1.3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离不开有力的监督管理,然而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成本控制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很多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都是由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组成的,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成本控制。甚至一些管理人员存在着滥用企业财产的行为。
1.1.险评估机制和体系不完善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当前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意识,也没有将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和体系建立起来。一些施工企业不断承揽项目,在进行投标和承建之前却没有完成科学的成本预算,很容易造成累积成本、成本压力增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1.2针对成本管理方式的几点对策
1.2.1树立成本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要意识到管理与控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有意识地不断提高自身的成本控制和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将其落到实处。施工企业要意识到要提高自身的市场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绩效,就必须不断降低施工成本,发挥成本控制管理体系的作用。
1.2.2将完善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建立起来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能够有效的降低和控制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避免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的浪费,对各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高。
1.2.3发挥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
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结合企业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以现代管理模式为依据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人员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上报和解决问题。与此同时施工企业的会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也要与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积极配合,对成本控制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2.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工程造价控制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对整个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市场的变化、工程的变更和材料价格的波动都会影响整个施工过程,这就需要科学有效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2.1对项目成本预算进行编制
编制项目成本预算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要将成本明细建立起来,严格把关各项工程成本。要及时汇总成本费用的收支情况,以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对资金进行安排和调整,及时地记录所有的实际用款,并由监督部门对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进行审查。
2.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
管理人员的素质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和工程造价有着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要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团队。施工企业要选派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的人员来担任管理岗位,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施工企业要引进和培养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控制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将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将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控制落到实处。
2.3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企业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不仅要做好合同签订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还要做好合同中的索赔管理,对合同中的索赔执行进行严格的监督。科学的合同管理能够将有效的信息提供给工程造价控制,将施工合同管理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出来。要认真研究合同中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工程保修、奖罚条款、双方责任、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结算和付款方式、物质供应、工期等条款。
2.4减少无效消耗的人工成本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要对无效消耗的人工成本支出进行严格的控制,将人力资源的无效损耗降到最低,不断堵塞管理漏洞、减少冗员,合理的调配人力资源。要降低无效的劳动和过高的物质消耗,施工企业可以将增加有效劳动和降低物耗与职工的薪资调整联系起来。
2.5把好材料关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施工材料的利用、进货和选购,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施工企业要了解和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选择信誉度高、材料质量过关、价格合适的供应商,与其进行长期合作。要详细的对比分析各种材料的成本偏差,把好材料关,对施工材料的使用进行优化。
3.结语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的规范管理,县林业局实行了领导负责制,由林业局局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林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分镇、分片承包负责,同时在各乡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责任明确、上下一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获得了显著效果。
二、大力宣传、综合整治
1、活动期间,采取组装宣传车、媒体、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木材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及具体内容,在全县形成整治木材市场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广大经营(加工)户规范管理的意识,使广大经营(加工)户理解、支持整治工作,并积极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2、在整治活动中,切实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从抓难点、抓重点、抓弱点、抓盲点、抓关键点等四个方面入手,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在整治活动中,进行拉网式逐户排查,逐户落实整改,逐户检查验收,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工作中采取“疏堵结合,集中突击,灵活机动,秉公执法,耐心说教,严管轻罚”的办法,狠抓市场规范,营造良好市场秩序;累计教育处理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流动售货、乱摆摊点等违规行为90余起。
三、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1、整治情况:自五月份集中整治木材市场以来,共出动人力500多人次,组织车辆、机械150余台次,规范了25个乡镇的木材市场,对60余家占道经营(加工)企业进行了清理,取缔了10余违法经营(加工)户。共清理乱占道经营摊点30处计1000余立方米,大大改善了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提升了场镇市容市貌。
2、办证情况:截止7月底共办理了2012年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54户,其中:胶合板1户;剥皮4户;半成品、成品36户;加工竹片3户;加工木屑、木片2户;加工木质门填充木的1户;经营原木11户。对少数未及时办理的,正在督办中。
为保证中药材及成药的质量,应加强组织药材质量系统工程各环节的管理,即药材-饮片-工艺过程-最终产品。
一、药材质量监督管理
1.建立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道地药材是中医中药在长期生产及临床实践中所形成的珍贵经验,因而如何使用现代多学科的方法、手段来阐明道地药材的科学原理,探讨道地药材形成的自然规律,建立和发展道地药材生产的规范基地,是解决中药材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道地药材的产生是因为其自然生长环境受各地区的土壤、水质、气候、日照、雨量、生物分布等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土壤成分对中药内在成分的质量影响最大,“道地”的复杂性表现为物种的种质、动植物性别、家野、部位、年龄、营养和食性(动物来源)、生理代谢过程、栽培驯化技术、采收期和产地加工等一系列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技术进步对药材质量的综合影响,因此,建立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及系统深入研究道地药材十分重要。
2.规范道地药材认定条件
采用世界通过GNP(Good Natural Practice)规程,使药材质量全面符合现代化要求(高效、无污染、有害无机元素不超标)。为此,应从以下11个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1)品种认定;(2)产地及环境;(3)栽培条件;(4)采集方法;(5)贮藏时间;(6)炮制工艺;(7)主要已知成份的含量;(8)重金属含量;(9)农药残留量;(10)天然蕴藏量;(11)人工载培量。
3.道地药材审定办法
各地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应将符合道地药材认定条件的药材经当地监督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终审,对符合道地药材者颁发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经营许可证和道地药材品种合格证书。
4.非道地药材注册
为了掌握和调控药材资源,对非道地药材应按上述道地药材11个方面要求注册备案。
5.新药申报所使用的道地药材,必须有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的证明文件,并呈送样品。
6.市场销售的道地药材和非道地药材均应标有品种认定、产地环境等11项物种质量说明。
7.对濒危珍稀物种,应支持开展野生变家种,家养生点和难点中药材品种的研究。
8.建立道地及濒危珍稀物种种子库,基因库基地,优选、优育,防止中药材品种退化,防止种质流失。
9.确定及扩大生产性保护区,确定开采限量,实施优良种质的就地开采限量,实施优良种质的就地保存。
10.道地药材所属省、市、县应设巡视员,定期检查道地药品的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时抽查,对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下降的道地和非道地药材应及时通报,立即整改。
11.不符合道地药材及非道地药材不准在市场销售。
12.在5年内完成对道地药材和非道地药材的认定、注册工作。
13.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对道地药材在政策上应给予优惠,在价格、税收、出口、基本用药、品种保护、广告、市场等方面给予支持,利用电视及报纸等媒体公布道地药材品种名单,大力宣传推广使用道地药材。
二、成药质量监督管理
1.建立中药质量再评价中心
对已上市的中成药应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质量标准的要求,随时监控药品的质量,对多次检查符合标准的药品,应颁发“质量信得过”或“名牌”产品称号。
2.建立中药疗效再评价中心
对已上市的中成药除应质量监督外,还应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其疗效进行再评价,以确定药品在大样本、长周期时疗效的可靠性,或用严格随机双盲对照观察疗效的可靠性,对经反复临床印证疗效确切的药物,各级政府将积极保护,对疗效不确切,甚或无效的药物应立即取缔。
3.建立中药毒理再评价中心
对已上市的中药对通过长期随访观察和市场调查,进一步了解药品的毒副反应,对疗效差、毒副反应多的药物,应立即取缔。
4.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应对经质量再评价,疗效再评价及毒理再评价中心认定疗效确切,质控稳定,无毒或低毒的药物应积极保护,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价格、税收、出口、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品种保护、广告宣传及市场等方面给予支持,随时向媒体公布;对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者, 应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若仍不合格应取消生产资格。
三、加强药品质量监督信息系统
1.建立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和道地药材网络系统,为研究、生产、经营和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的依据。
2.建立中药质量再评价网络系统,随时检查中成药质量再评价结果,为中药的市场、销信服务。
3.建立中药疗效再评价网络系统,随时监控临床用药随时接受各地观察和评价结果,为医患提供服务。
4.建立中药毒理再评价网络系统,随时监控临床用药的毒理反应,及时为医患提供良好的服务。
关键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所居住的环境要求日渐提高,由此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逐渐受到了重视,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对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建筑的安全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则能在很大程度上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促进了建筑工程的监管体系的创新和发展。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体系应通过法律和规制的建立实现。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应建立创新和发展中的质量监管体系,从而建立工程项目的有效监督管理。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1、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质量管理意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整体建设和实施。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施工中容易忽视建筑工程所能实现的长远利益,从而未形成与建筑工程相应的质量控制的责任意识,不仅难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服务水平以及品牌意识的树立造成了影响。不利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建设行业的整体规范发展。
2、建筑工程的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的管理机制实际上构建了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调整平台。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那么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规范也难以与项目发展相适应。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意识的缺乏致使建筑难以达到相应的建设要求,甚至项目施工团队未按工程图纸进行施工,不按规程进行作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质量。
3、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素质
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和人员的素质影响了施工建设质量以及工程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的缺失以及相应建筑市场的监管缺失致使相应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的选择不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相关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不注重业务培训致使企业相应职工的素质偏低,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影响。
二、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制的创新
1、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增强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应以规范的市场管理为基础。通过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在具体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能从整体以及宏观层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对建筑工程监管体制的创新,通过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的良好结合,建立重点突出的监管体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相应的建筑工程的管理提供管理的经验。在促进建筑市场的管理过程中,还应从更广的层面上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创新秩序,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从而为整个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实现具体的监管规范。
2、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管提供人才支撑
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和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体系应从实际上依靠人才,由此,人员因素是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的核心要素。企业应在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人员素质的培训和提升的管理体系。建筑工程的管理体制是监督管理中的基本因素,管理人员实际上是对管理条例和体制的执行和协调。但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工程的管理有着很高程度的促进作用,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工程管理和创新,更能推动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创新管理,形成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建筑工程的法制化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涉及因素较多,各管理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由此应通过规范的质量监督的管理体系实现建筑工程的规范化发展,最有效的规范和执行方式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通过法制化的手段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发挥法制对建筑工程的监督作用。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管体系的资源整合实现统一的执法管理,构建完善而有执行力度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承包、施工以及验收等建设工程的资格审查以及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法律建立的监督管理机制,能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促进施工建设的明朗化,使相对较为复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调整为规范而有序的规章和体制的执行和控制过程。
4、多元化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体制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应以多元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为基础,实现政府、市场以及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监督管理三者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制。强调建立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防范模式。在市场监督管理层面上应建立健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机制,推进保险业务等新行业进入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中,形成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较全面层次的服务体系。具体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模式,推进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层次分明的施工控制的流程,从而在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同时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的效率提高。
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建立较为灵敏的预警机制,从而避免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对建筑工程的结构、基础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一一排除。包括建筑工程的地基建设、交通的通道旁等建筑工程施工的难点和重点建设技术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测,明确各工程建设要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建立灵敏而有效的工程项目的预警管理机制,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了建筑施工中的技术强化,有效整合建设工程中的管理资源,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安全性能以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和控制,最大程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对相应建筑工程的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通过对相应工程的分析和归纳总结以及用户感想的反馈等收集较为全面的评价信息,组织专题分析,通过对安全事故的根源和现实案例的分析、实地考察等具体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实现对类似建设工程的资源利用以及监管模式上取得相应的经验,对重点工程建立严密的监督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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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贸市场 计量 监管
集贸市场计量工作主要是在城乡的集贸市场经营活动中对计量器具、计量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活动。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工作作为技术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长期以来都是一难点,它有着“进入难,不好管,管不住”的特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各界都比较重视企、事业单位的计量工作,并且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是集贸市场有着流动性大、不好管理等特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督与管理的难度,但是计量器具作为公平、公正交易的基础,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其进行监管已经成为摆在计量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集贸市场计量监管难度大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如何做好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地的监管部门,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原因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集贸市场是由工商部门负责管理的。当工商部门改由省下垂管之后,集贸市场由地方负责管理,但是由于管理人员仍旧是工商部门体制改革分离出来的人员负责管理的,工商部门与集贸市场管理仍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工商部门对集贸市场的管理还有一定的垄断性质,这一历史原因就造成了计量监督部门难于对集贸市场进行管理。
(二)不好管
大多数的集贸市场存在着摊位不固定、流动性大等特点,这就带来了监管困难,整治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我国近几年推行了取消木制杆秤的制度,但制度推行进来受到了很多限制,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县级以下的集贸市场有很多商户仍旧使用木制杆秤,能够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商户非常少。
(三)管不住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商户的经营意识淡薄,以及集贸市场的交易环境松散。一方面,在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多数来自于农村、乡镇,他们所经销的产品多是价值不高的蔬菜、蛋类、肉类的农副产品,并非长期经营,他们所使用的计量器具遵循着简单、实行原则,并不追求计量器具的精准性;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这些价格低廉的农副产品的计量问题也不过分追究。在这样一种松散的经营环境下,对计量器具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很难进行下去。
从上面笔者的论述就可以看出,造成集贸市场计量问题是多方面的,管理难度大,经营者意识淡薄,消费者自我权利保护意识淡化等等,但这绝对不意味着可以对计量问题可以放任不管,恰恰相反,上述这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将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弱化质量部门的监管职能,因此,加强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势在必行。
二、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的方法
基于集贸市场流动性大的特点,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应从宣传出发,经过培训、签约、强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实施,到日常监督,才能收到持久的、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宣传应该是全方位的,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重点向市场主办者宣传《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使他们知道作为集贸市场的主办者和管理者,计量法律法规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应履行的职责。二是在各集贸市场广泛张贴或散发《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使广大集贸市场经营者知道应遵守的计量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他们的自律能力。三是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资源,向社会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求得社会各界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培训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集贸市场主办者为集贸市场配备的专职计量人员进行计量基础知识的培训。经培训,通过考试的合格者由质监部门为其颁发证书,并配备砝码,授予相应的权利。其职责是:负责所在集贸市场日常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配合质监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三)质监部门与集贸市场主办者签订协议。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协议的形式约定双方在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或以承诺书的形式作出承诺。一是集贸市场主办者就计量监管(包括宣传并遵守计量法规、加强计量监管、提高市场自律能力、设置公平秤、积极参与配合质监部门对市场的计量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等)向质监部门承诺。二是集贸市场主办者就计量作为(包括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值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等)向社会作出承诺。
(四)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集贸市场主办者应将本集贸市场内有门面和固定摊位的经营者所有的,或集贸市场主办者统一配置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以及集贸市场主办者设置的公平秤登记造册,向质监部门备案,并由质监部门向集贸市场主办者颁发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年审册。
(五)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实施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根据集贸市场计量器具量大面广、经营者相对集中、流动性较大的特点,确定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至少为每年两个检定周期。每次周期检定时,每个集贸市场至少巡回两次,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主办者设置的公平秤实施强制检定。为检定合格的贴检定合格证,并以不同颜色的合格证作为上、下半年的检定标记。每次检定完毕后,应在该集贸市场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年审册上做好相关检定信息的记录。这些信息应包括:强制日期、经营户数、计量器具台(件)数、合格率以及相关情况说明等。
(六)击式的市场监督检查,改为不定期的、经常性的市场监管。质监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集贸市场进行计量监管。即对经营者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或是否在检定周期内、计量行为是否合法、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是否准确、是否使用了法定计量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那些有意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缺斤少两或伪造数据克扣消费者或拒绝强制检定的不法分子。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应该分类进行,对于计量作弊方便、商品价值相对较高的区域,如蔬菜区,可只作巡回检查,主要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是否在检定周期内。二是对集贸市场主办者的监督检查。主要通过每年年底集贸市场主办者将强检计量器具年审册送到质监部门进行年审,以及质部门的执法人员不定期的到现场,对集贸市场主办者落实计量管理协议(或承诺书)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媒体或通报形式,对检查结果进行披露,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之功效。
总结:
综上所述,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问题涉及到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放任不管,将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弱化质量部门的监管职能,因此,我们必须寻找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监管。我们可以从加强宣传入手,采取培训、签约、强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等一系列措施。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必然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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