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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存款的主要功能是储蓄,融资,保险是用财务的手段来解决风险的一种方式,本质上是一种保障,如果你想解决养老、理财、医疗、意外等的保障,要买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理财规划。
2、存款保证金早已经是国际惯例。从1924年捷克设立存款保证金制度以来,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建立和实施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对稳定金融秩序,甚至对健全整个金融环境都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3、存款保险构建了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处置机制。市场化的改革意味着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既然金融机构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性,那么这些问题金融机构就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以市场化的机制退出,但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也是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来源:文章屋网 )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以光大集团、中信集团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形成的控股集团;第二类是以中银集团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独资或合资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第三类是以海尔集团为代表的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第四类是以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
我国的金融企业相对于国际上的大型金融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业务种类也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客户高效、快捷、多样化的业务需求,从而缺乏国际竞争力。由于我国实行分业监管,各监管机构各自独立,监管职能并不具备系统的协调合作机制,也不能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源。因此,我们应当不断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以增强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说,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渐进的现实选择,是由金融分业向混业过渡的桥梁。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金融控股公司属于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能够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实现了金融业务多元化和资产多元化。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金融控股公司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宽泛的经营范围使其面临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问题尤为突出。
(一)关联交易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发生的资产和负债。一般而言,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产品和信息的相互划拨与传递,相互担保、抵押,为了避税或逃避监管的目的相互转移利润等等。内部关联交易在目前的市场运营中不可避免,它可以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如果不能对内部关联交易进行有效控制,使其过度发展,就会使风险在公司内部扩散,其对社会的危害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风险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也没有具体的标准与规定。金融控股公司为了实现集团的发展,很有可能通过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来实现其特定的发展目标,而大量内部交易的存在会导致同一笔资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中同时反映,重复计算的情况极为普遍。另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多种业务,这样就有可能与客户产生冲突,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失,金融控股公司就有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伤害客户利益以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结构复杂性就导致信息披露难度加大,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加大,大量虚假信息的存在必然会引发风险。
(三)资本管理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由于母公司的资金通过投资控股对子公司拥有支配权,同一笔集团公司外注入的资本金,就可能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但是对于子公司而言,这部分资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资本,不具备实质上的抗风险能力,加入子公司再将这笔资金投资孙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则容易造成资本金的多次重复计算,导致财务杠杆过高,进而会影响公司的金融安全。
三、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应对策略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全球化趋势的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和目标。而我国若期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必须严格控制风险,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
(一)建立完善内控机制
金融控股公司成员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一个成员的经营状况很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其他成员。所以,建立科学的内控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期望阻止风险在公司之间传递,建立"防火墙"制度势在必行。
"防火墙"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能够割断各种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通过这种安排,在多元化金融集团内部某一部门中的某些人所掌握的信息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被集团其它部门的人所掌握或利用,从而保证每一个部门不是依靠牺牲本部门或其它部门客户和股东的利益来获得盈利。"防火墙"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业务"防火墙",主要功能用于规定公司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信息透明且不妨碍内外部审计。其次是资金"防火墙",主要功能是限制资金随意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流动,防止出现损害投资方相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第三是信息"防火墙",主要功能在于防止有害信息在母公司与各公司之间流动,杜绝滥用信息和内部交易的发生。
(二)规范信息披露机制
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有利于减少由于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监管缺失,也有利于政府及其他相关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金融监管和市场约束。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至关重要。
规范信息披露机制,首先我国要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通过该办法来约束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活动,使之能够定期向监管者报告其相关的交易,提供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控股结构的变动、控股公司内部的相互支持、关联交易、担保、财务信息等,并且能够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其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内部核查机制,制定准则对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制定严格的规范,使监管当局和投资者都能够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状况有真实的了解和准确判断。最后,要建立信息披露的正向机制,作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核查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于能够真实准确披露相关信息的公司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例如,降低信贷的难度和成本,增加税收优惠等等;而对于制造虚假信息的公司,则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交易成本,以保证市场拥有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环境。
(三)实施严格资本管理
财务公司是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成立,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多年来财务公司为本企业集团深化体制改革、促进企业集团的资金集约化管理、增强内外部融资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实力立下汗马功劳。财务公司在为企业集团发展的同时自身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规范财务公司的行为,促进财务公司的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了《财务公司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确定了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功能。2000年实施的新办法更加全面完整地为财务公司确立了性质、任务、功能。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尽快与国际接轨奠定了理论基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0]第3号令《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精神,新办法对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了较大提高,对集团控股的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规定了硬性指标。例如: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总资产必须不低于80亿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人民币,总营业额连续三年不低于60亿人民币,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等。这为财务公司规模经营和抵御金融风险提供了保证。
新办法明确了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财务公司的全面发展拓宽了市场。新办法突出了财务公司作为一类金融机构的特色,确定了“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新办法允许财务公司有以下主要功能:
1、融资功能。允许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境外借款。
2、投资功能。财务公司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融资租赁、买方信贷、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投资和集团成员单位股权投资等。
3、中介功能。办理成员单位委托投资和委托贷款,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咨询、、担保、信用签证等。
于此可见,财务公司具备依法融资、投资、中介功能,作为一个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托于集团,为集团服务,支持企业集团发展。
二、结算中心的定位与功能
结算中心是随着企业集团管理需求应运而生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结算中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企业集团通过结算中心这个管理系统达到控制资金流向。它有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合理调节;有利于企业集团集中财力,减少内部的资金积压,盘活沉淀资金,减低银行贷款和贷款利息;有利于减少资金的体外循环,加快资金的周转。
结算中心与财务公司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财务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结算中心仅仅作为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不具有任何法人效应。
由于地位不同而决定了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的功能有着明显的不同。结算中心的主要功能是:
1、结算功能。结算中心为所属公司开立结算帐户,将分散在各家银行的帐户统一集中管理,结算中心成为名副其实的资金枢纽。
2、监督功能。集团通过结算中心的窗口观测所属成员的经济信息;透过资金结算,掌握、控制子公司的经济行为。
3、信息反馈功能。通过结算中心可以随时摸清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营运状况;透过现金流量的变化寻求管理的重点、难点和要害,帮助集团决策层加强微调整合。
三、组建财务公司与成立结算中心的利弊分析
目前全国一百多家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与成立结算中心的企业平分秋色。企业集团基本形成了三种资金管理模式。
1、单独组建财务公司。通过国家批准组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各项职能促进企业集团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培养融资功能,为集团集聚资金、调节余缺、提高资金效益服务。财务公司的建立有利于增强企业内外部融资功能,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开拓市场,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实力。成立财务公司对集团来说,不利方面主要是增加税赋,尤其对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或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集团而言。由于财务公司是独立法人,须按照金融企业对外纳税,势必增加了集团企业的税赋;财务公司受监管的力度加强(市场准入、风险监管、效益监管、监管客体、市场退出),财务公司必须接受人民银行非银司的监管,企业集团资金运作将受到限制;财务公司必须以商业化、市场化的方式去运作,相对结算中心而言,行政管理力度减弱;财务公司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不利于集团跨地区资金的集中管理。
2、成立结算中心。建立结算中心,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调整了原有资金的分布方式,改善了资金的运行机制,盘活了存量资金,资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结算中心成为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由于结算中心只是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缺乏对外融资、中介、投资等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其潜在的能力;受到人民银行的监管有限,缺乏市场压力,相对财务公司而言,内部管理的规范较薄弱。
近年来,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总行将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主要功能定位于加强金融监管,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从保持金融秩序稳定的角度看,这一措施是对的,但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职能转换过程中,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淡化了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的基本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对金融监管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求很高,而对正确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实施有效的监管手段的同时,如何改善货币政策运行环境,是目前中央银行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及金融监管定位面临着困难的选择
(一)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与金融监管力度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近年来,人民银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强化监管的措施已收到了相应的效果,如加大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和盈利水平考核的力度,但是这种做法却使信贷活动的交易费用倍增,在客观上起到了体制壁垒的作用。在人民银行的严格监管下,防范金融风险受到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各金融单位普遍加强了风险控制,把贷款风险与个人利益挂钩,加大了信贷人员的责任。但是在风险约束机制加强的同时,未建立起相应的比较完善的利益激励机制,责任与利益不对称,信贷人员镇贷、畏资压力沉重。同时,人民银行把建立金融安全区作为首选监管目标,把风险监管放在首位,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盈利水平的考核,并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层层把关负责,从金融机构外部形成风险抑制机制。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重越高,其降低不良贷款的任务就越大,放款的意愿就越不足,目前商业银行关心的是贷款的风险,而不是贷款的盈利。这种状况形成了金融机构的“镇贷”,制约了总需求的扩大。总需求相对不足,企业销售就会变得更加困难,企业还贷能力下降,金融机构正常贷款转化为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上升,其盈利水平就会下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使其在发放贷款时更加保守,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生产与经营的困难。由于监管与整顿规范的力度在增强,而贯彻实施货币政策的工作力度没有相应加强,资金从金融部门进入产业部门的通道变窄了,只得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内循环,使货币信贷的扩张作用难以实现。
(二)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传导所需的利率市场决定机制之间的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间接调控作用。目前,在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程度不可能太高,货币政策工具配置的市场化仍处于较低水平,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效应。人民银行虽然扩大了利率调整及浮动的范围,并对外币利率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但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从总体上还是一种管制体制,在这种管制体制下,利率水平并不能完全反映资金的价格和供求状况,也难以有效发挥对资金的调节作用。单纯通过调整利率水平、利率浮动范围来影响金融机构贷款行为的效果不明显。当经济景气状况不佳、企业效益下降、信贷风险上升时,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将自动减少贷款,资金供给下降。如果利率由市场决定,资金供给减少会推动利率上升,从而使金融机构预期收益增加,会相应增加一部分贷款,相反在利率仍未开放的条件下,资金供给下降并不能推动资金价格上升,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难以有效激发。加之我国货币市场虽已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但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尚未形成规模,票据市场发展缓慢,使人民银行通过再贴现调控金融机构贷款、增加基础货币投放的作用受到限制。
(三)人民银行没有树立起督促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货币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作用难以真正落实。基层人民银行在督导金融机构实施货币信贷政策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窗口指导”只是一种道义的劝告,是一种软约束,贷款程序、贷款投向和数量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各金融机构手中。基层人民银行虽然强调了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和资金引导,但忽视了对其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效果的监管、检查,即督促的多,检查的少,“软约束”多,“硬措施”少。由此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线路发生了反向变化:一是商业银行正在自下而上集中资金、集中权力、集中客户;二是中央银行正自上而下放权力、下拨资金。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追求利润最大化,扩大响身生存空间,对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调整就不再步步紧跟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比较有效的手段是再贴现和支农再贷款,可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但总、分行对再贴现实行额度管理,控制较严,难以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四)过分强调防范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忽视了其在货币政策传导上的应有作用,中小金融机构游离于货币政策传导之外。由于内外部原因,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融通遇到困难,出现一些支付风险,引起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高度关注,在对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政策上采取综合治理,过分强调防范和化解风险,而对其在货币政策传导上的作用没有给以足够重视。这就出现了两种状况:一是信贷重新向国有银行集中,与此联系,中央银行“窗口指导”主要面对国有银行,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全面传导。二是存款向大银行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增长缓慢,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持了较高的备付金率,金融体系的货币衍生能力受到抑制。
二、强化金融监管,促进货币政策发挥效能的构思
(一)明确金融监管根本宗旨,正确处理好金融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当前,从严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合法经营、稳健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但若监管失当,金融机构经营困难,货币政策的传导就会失去稳健的金融基础,从而给国民经济带来负面影响,监管必须把握好力度。要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具有双重作用,既可促进其发展,又可抑制其发展。因此,一方面金融监管要为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创造公平、有序、稳定的竞争环境和发展空间,积极鼓励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又要对金融创新加强监管,并把金融创新纳入法制和规范的框架内,确保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增强与被监管者的沟通,形成互动式监管,事实上,监管是互动的、双向的,沟通与交流是监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监管人员要正确理解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加强沟通与交流,掌握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使得被监管者进一步了解央行的政策与标准,自觉接受监管。
【关键词】供电企业;一体化;缴费技术;管理平台
1前言
随着供电企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企业内部的业务信息数据整合程度也逐渐提高,分散分布式管理技术平台已经无法满足当下的业务信息需求,一体化缴费技术管理平台的实现是其必然发展方向。一体化平台能够统一接入多种缴费渠道,为多中形式的缴费业务提供支持,从而实现营销数据的高度共享和统一管理,方便企业管理和监控工作的开展。一体化缴费管理凭条的应用可以促进电力企业营销业务的拓展,同时给用户缴费提供方便,加快资金流通速率。
2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一体化电力缴费技术管理平台是综合性的管理平台,集成了与电力营销业务相关的计算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其特点是功能完善、可靠性高,而且使用便捷,可以为电力企业的营销管理人员和广大电力客户提供综合性的服务。一体化电力缴费技术管理平台的实现为用户提供了多种缴费渠道,而且缴费活动不受时间空间局限,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缴费,符合电力企业的人性化服务标准,能够为用户缴费提供更多的方便。与此同时,也极大的减轻了营业厅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有利于提高营业厅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一体化缴费技术管理平台的实现通过服务适配器将不同规约下的缴费渠道按统一格式进行转换,形成标准的报文数据,能够实现对外缴费终端与金融、非金融渠道商缴费系统的对接和电力营销业务管理系统的集成接入。在一体化系统平台的设计与实现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系统,充分考虑营业厅工作人员对电费缴费方式的熟悉程度,兼顾缴费用户对各种缴费渠道的适应性,进行总体的系统设计,整个系统主要分为接入服务层、组合服务层、业务服务层和数据服务层。系统总体框架图如图1所示。图1系统总体框架图其中,接入服务层通过交易中间件和数据传输、交换协议,可以实现与网上银行、自主缴费终端、POS机缴费终端、手机支付等缴费渠道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组合服务层通过金融代收、非金融代收等方式,对不同缴费渠道的数据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业务服务层负责完成电力营销业务中的基础业务服务,对用户缴费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可以实现基础业务数据的交互与共享,为电力企业的数据分析和运营决策提供参考。数据服务层主要负责验证用户登录信息,完成营销数据,对SCADA数据进行转换,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以及数据加密等功能。
3平台主要功能的实现
3.1网上缴费功能
一体化缴费技术管理平台为电力用户提供了网上缴费的功能,这也是平台的主要功能之一,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进入电力企业的网上营业厅,获取实时电价信息、电力检修停电及恢复供电的信息等。用户登入电力企业的网上信息平台需要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进行个人信息验证,然后就可以通过人性化的操作界面,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网上营业厅主要为用户提供了客户信息查询、用电信息查询、电费充值、网上客服等服务功能。网上营业厅的电费缴纳业务与金融机构银联或非金融机构代收系统可以进行数据交互,完成对用户信息的认证操作,并经过支付接口完成电费充值的在线服务。
3.2POS缴费
图2无线POS缴费系统利用POS机终端设备进行日常生活缴费也是目前人们普遍采用的方式,可以通过数据通信网络将POS机终端售电机与供电企业前置通信处理服务器进行连接,完成数据信息的交换工作。通过核心数据交换机与营销服务器、管理员工工作站的互联,实现用电数据、营销信息和管理信息的交互,经过内部DSP数据单元的处理,向POS售电机发出请求数据命令的信息,从而完成客户的用电信息查询、缴费等功能。无线POS缴费系统的逻辑架构如图2所示。
3.3自助缴费终端
电力自主缴费终端通过前置通信服务器与营销服务器的对接,能够完成用户信息修正、用电信息查询等功能,并通过与银行卡支付接口的对接,实现电费预存、电费缴纳等在线支付功能。除了这些功能,自助缴费终端还能对缴费系统的软硬件运行情况进行在线监控和管理,为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提供保障。自助缴费终端采用银联统一的SAM卡密匙进行安全控制,保证自助缴费终端数据信息交互的安全性,并再次基础上,对自助缴费终端与主机系统的关键信息交互采取数据加密措施,独立于银联卡的安全模块,进一步提升使用自助缴费终端的安全性。一体化缴费技术管理平台集成了壁挂式、大堂式、穿墙式等各种电力自助缴费终端,使各个缴费终端之间进行互联,可以实现对缴费信息数据的统一管理。自助缴费终端的使用极大减轻了营业厅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能够与营销服务器进行实时数据通信,不需要安排专门人员值守,也免去了缴费用户到营业厅排队缴费的麻烦,可以实现营业厅的24小时自助服务。
4结语
总而言之,供电企业一体化缴费技术管理平台的实现不仅拓展了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渠道,加快了资金回流速度,也使供电企业的缴费服务更加人性化,可以给用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本文主要探讨了供电企业一体化缴费技术管理平台的总体架构和每个业务逻辑层的主要功能,并对系统的主要业务功能进行分析,包括网上缴费功能、POS缴费和自主缴费终端等。
作者:韩向哲 赖涛 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荆门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台湾普惠金融发展起步较早,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创新了一些先进的经营模式,尤其是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体系健全,产品丰富,风险控制措施有力,为当地农业、农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日前曾参加省内组织的台湾农村金融服务考察活动,现整理见闻和考察情况,一窥台湾农村金融服务可供大陆借鉴之经验与精髓。
台湾金融服务概况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健全。在台湾,为农业、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有台湾土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农会信用部等金融机构。
台湾最早诞生的信用合作社是1910年在台北市创立的台北信用组合,后逐渐传播至中南部及东部地区,全台现有信用合作社24家。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宗旨是替社员谋福利,改善其经济生活,其实质是不追求最高利润,符合社会需要、让社员可共同参与经营及利用的基层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主要服务对象是社员,也可为一定比例的非社员提供金融服务,主要金融业务与其他商业银行相同。
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经过近40年的发展,台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征信体系。当局建立了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集中心(以下简称“联征中心”),成为台湾的公共征信平台。联征中心实行会员制管理,依照协议从会员金融机构采集数据,并提供相应的征信服务。目前联征中心已经建立覆盖全岛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信息集中度高,种类完整,并且在信息采集、机构管理、业务运营、市场化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台湾还发展了大小私营征信机构380多家。金融机构可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及个人招标、税务、水电、证券交易、银行信用纪录、海关数据等信息,为放款提供了可靠依据,有效防范了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提高了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促进了投资和消费。
“政府”对农业信用担保支持有力。1983年3月,台湾地区核定了《农业信用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当年9月成立“财团法人农业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农信保”)。“农信保”的资本金构成有很强的“政府”背景:“政府”捐赠出资占65%、签约银行捐赠出资占30%、各家农会捐赠出资占5%,“政府”每年还提供3亿元(新台币)的资金支持。主要功能是为担保能力不足的农民、农业企业提供融资保证,协助农民、农业企业取得经营资金。
“农信保”提供贷款保证的贷款涉及面很广,包括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农业天然灾害低利贷款、其他政策性专案贷款、一般农业贷款、农户生活必需费用贷款等。“农信保”的签约金融机构分布于全台湾的农会信用部、农业金库(银行)、台湾土地银行等银行机构。“农信保”保证的贷款额度为每一申请人累计保证贷款余额在500万元(新台币)以内;如超过500万元(新台币),则由“农信保”的董事会审查核定。贷款保证的贷款比例,根据贷款机构的授信品质、个案贷款金额、申请人信用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决定,在贷款总额的30%~90%之间提供贷款保证。如果贷款到期贷款户不能正常还款,“农信保”对银行提供的贷款保证包括保证的全部贷款本金、6个月的利息及法定诉讼费用。
“农信保”致力于做好融资保证中介服务的角色,一方面协助农民增强受信能力,顺利获得贷款,另一方面为办理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分担融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农业政策的推广和落实,对促进农业生产和发展以及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启示与借鉴
借鉴台湾农村金融服务经验,内地应吸取其有效服务农业、农民的做法精髓,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切实的举措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增信和提供有力支撑。
在完善以上“两个体系”的同时,还要建设“两大平台”。
一是建设“三农”融资担保平台。“三农”担保难是阻碍普惠金融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多商业性担保公司不愿意对涉农客户融资提供担保,即使提供担保其手续费也较高,农户难以承受。建议借鉴台湾农业信用保证基金经验,出台相关政策,由中央、省、县三级政府出资,成立“三农”融资担保机构,专门为农村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农村经济体融资提供担保,同时实行低收费,不以赢利为目的,以真正解决当前我国“三农”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一、构建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的基本思路
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一直是基层央行的重点工作。2016年,山东辖区人民银行县支行均设立了金融稳定科。以信贷风险发生的时点作分界,可将人民银行县支行金融稳定科的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事前的风险监测分析和事后的风险化解处置。但是目前看,基层人民银行对信贷风险发生前的监测分析是零散的、滞后的,没有形成系统性预警式风险监测分析体系;对信贷风险发生后的化解处置是单打式、救火式,没有构建多层级联动式风险化解处置模式。因此,创新构建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的基本思路就是围绕解决以上两个薄弱环节的问题,通过探索构建“关注领域信息采集、企业运营信息甄别、银行信贷风险提示、一般风险自助防化、严重风险联合处置”五大模块联动的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初步实现信贷风险预警关口前置,做到信贷风险防控上的早甄别、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为县域经济金融良性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环境。
(一)关注领域信息采集模块
主要功能是关注地方经济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发展动态,收集政策性或行业性风险信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确定关注的地方经济重点领域,关注的领域与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紧密结合;二是明确信息采集的渠道和内容,采集渠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采集内容包括国家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变化对区域主导产业产生的影响等;三是构建重要信息动态报送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建立动态联络机制。
(二)企业运营信息甄别模块
主要功能是确定风险企业的核心经营指标与信息,甄别判断企业的风险级别与发展趋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筛选主导产业中隐含风险的企业,分析提供需重点甄别风险的企业;二是构建企业核心经营指标风险甄别机制,选取企业报表中的“十大黄金指标”进行数据对比和甄别;三是多部门联合甄别判断企业风险级别,根据企业的信用吻合度和经营偏离度来确定风险等级。
(三)银行信贷风险提示模块
主要功能是研判行业或企业潜在信贷风险程度,及时对相关银行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准确研判企业承载的信贷风险程度,由跨部门风险信息甄别机构出具风险甄别报告;二是构建企业信贷风险名单提示机制,根据信贷风险名单制定风险提示通知书并向银行进行提示和预警;三是引导相关银行实施风险防范措施,召开金融稳定会议共同研究防范措施。
(四)一般风险自助防化模块
主要功能是对程度较轻且处于可控状态的信贷风险,发挥银行自身救助功能进行内部消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督促银行争取上级行的政策支持,通过下调利率、打包处理和核销等政策消化信贷风险;二是调动内部资源合力消化不良贷款,通过处理抵押物、寻求企业合作或兼并等途径最大限度减少信贷损失。
(五)严重风险联合处置模块
主要功能是对数额大且影响区域稳定的信贷风险,协调政府、上级央行和监管部门联合处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构建区域内金融风险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可控制的重大金融风险协调当地政府、监管及金融部门联合应对和分类处置。二是适时争取上级央行政策资金救助。对出现的重大金融风险超出区域可控能力的及时争取上级央行政策和资金救助。
二、新的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的运作流程
“模块联动式”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的具体运作,主要是以五大模块为基点,模块内部进行细化分工,模块之间进行整体联动,前三个模块是信贷风险发生前的监测分析工作内容,后两个模块是信贷风险发生后的化解处置工作内容,基本的运作流程如图1。
(一)启动“关注领域信息采集模块”的功能,规范关注企业的信息采集渠道和内容,梳理风险监测分析的数据源
1.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人民银行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金融稳定领导小组,下设金融稳定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研究当地的金融稳定工作。金融稳定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经济领域和主导行业,主要包括:政策限制性行业、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的行业、具有区域特色的行业、区域内存在贷款“垒大户”现象的重点企业等。
2. 明确信息采集部门和采集内容,采集渠道包括金融办、财政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税务局等,银行监管部门,各银行机构;采集内容包括国家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变化对区域主导产业的影响,区域内重点关注的支柱行业和企业运营信息变化情况,银行信贷重点投放行业、企业信贷资金增减情况等。
3. 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联合建立动态联络员制度,各信息采集部门的联络员对重点关注领域和行业的企业信息进行实时采集、汇总和初步分析,按月整理报送金融稳定办公室,为下一步关注企业信息甄别做准备。
(二)启动“企业运营信息评级模块”的功能,明确企业信息评级指标并对风险评级,分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源
1. 金融稳定办公室收集各部门动态联络员报送的信息,对出现较大异常变化信息的行业和企I进行初步筛选,尤其是因宏观政策变化引起行业或企业风险加剧的,进行重点分类标注和整理,提供给金融稳定调度会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需重点甄别风险的企业。
2. 人民银行联合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国税局和地税局构建跨部门企业经营风险信息甄别机制,明确以企业报送中小企业局、国税局和地税局的月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向银行申贷时提交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作为企业经营风险信息甄别的资料来源,选取其中的“十大黄金指标”,进行数据对比和甄别。
3. 金融稳定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研究筛选的企业生产经营“黄金指标”,按季计算企业报送给不同机构报表中的 “黄金指标”数值的差额百分比,获得企业信息吻合度,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将企业的信息吻合度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及四星,四星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一星企业信用等级最低(见表1)。同时,根据企业当期利润与上期利润的差额百分比计算企业的经营偏离度,确定企业的经营风险等级,将企业的经营偏离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风险最低,四级风险最高(见表2),并向金融稳定领导小组出具风险评级报告。
(三)启动“银行信贷风险提示模块”的功能,甄别风险企业并向银行进行信贷风险提示,综合开展风险监测分析
1. 跨部门风险信息甄别机构按季度对重点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行甄别,分别为各个重点企业分析确定星级,向区域金融稳定办公室出具甄别报告。经过分类整理后,在季度金融稳定例会上进行通报。
2. 金融稳定办公室研究对“二星二级企业”(信用吻合度80%、经营偏离度-20%)进行跟踪监测,对“一星三级企业”(信用吻合度70%、经营偏离度-30%)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充分确认后将其列入信贷风险名单,制定风险提示通知书,向全部银行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
3. 金融稳定领导小组根据办公室出具的风险评级报告,要求银行机构接到风险提示通知书后立即查清风险点,制定具体的信贷风险防范措施,区域金融稳定办公室及时召开金融稳定调度会议,共同研究其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启动“一般风险自助防化模块”的功能,引导银行发挥自救能力消化信贷风险
1. 金融稳定领导小组通过召开金融稳定调度会议,研究确认列入名单的企业信贷风险恶化程度,分类处置已经暴露的信贷风险。对程度较轻且处于可控状态的信贷风险,督导银行业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政策支持,通过下调利率等政策鼓励企业还贷积极性,必要时争取上级行打包处理和核销政策来消化信贷风险。
2. 对自身经营粗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区域金融稳定领导小组责令银行安排责任人待岗清收,同时调幽诓孔试春蜕缁岣鞣搅α看理抵押物、寻求企业合作或兼并等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贷损失。
(五)启动“严重风险联合处置模块”的功能,调动政府部门合力化解重大信贷风险,坚守区域金融稳定底线
1. 金融稳定领导小组牵头构建区域内金融风险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对那些依托银行自身系统无法化解,以及形成之初即数额较大且影响区域稳定的信贷风险,但在区域内尚可控制、不需要上级央行政策资金救助的,协调当地政府、监管及金融部门联合应对和分类处置。分类处置包括:财政提供过桥资金帮助企业还旧贷新,政府协调相关企业合作经营或兼并,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处置抵押物还贷,政府安排公检法力量联合清收不良贷款等。
(一)在供给总量方面
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着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的矛盾。供给不足主要是指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资金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需求,农村信用社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由于估计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使得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面的能力有限。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贷款过程中的资金安全,要求贷款的农村经济主体提供相应的抵押品(土地使用权以及农户房屋等都不属于合格的贷款担保品),这就使得当前农户的融资渠道只能依靠民间私人借贷,使得民间私人借贷开始盛行,这就反映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不足。供给过剩是指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现象。资金外流的主要原因源于农村的金融机构,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只存不贷的特殊制度。这就导致农村的存款资金转移到城市,资金大量外流现象产生。
(二)在供给结构方面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目前在供给结构方面,有如下表现特征:首先是期限结构失衡。我国的农户在金融信贷方面的需求较为多元化,在时间的跨度上也比较长,因此农村的农户信贷需求在期限上呈现了多样化的特征。而根据人民银行的固定,农民的再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这就会加重农民的贷款负担,农民贷款现象减少。其次是信贷额度结构失衡。目前,我国的农业的分类复杂化,有些从事种植业,有些则进行水产养殖、畜牧、果木种植,甚至有些农民进行集体企业,因此,农村的经济差距也在不断的拉大,国内农民的贷款数量也随着农民从事行业的不同,信贷的金额差距较大。这就导致农村的金融市场信贷额度结构失衡。最后是贷款投向失衡。我国的信贷管理人员为了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在贷款过程中,会偏重将信贷更大力度的投入到传统种植业中,不愿意将信贷投入到新兴产业中,这中放贷的投向不利于新农村建设中新兴农业技术的培育和推广,这就使贷款投向结构失衡。
二、农村供需失衡的原因分析
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失衡显然并非是偶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金融机构功能缺失
金融机构及其功能缺失是指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退化、政策不到位导致了金融的异化。首先,商业性金融退位。我国目前农村的银行基本都属于自负盈亏、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商业银行,而我国的农业贷款中,贷款期限长、见效慢、成本高、风险大,相对于工业贷款来看,风险与成本都比较高。因此,银行并不愿意放贷给农户。加上我国目前政策向城市的转移,商业银行基本的主要放贷对象主要针对于城市内部的企业与个人,农村的商业银行基本变成了储蓄部门。其次,合作性的金融机构异化。众所周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功能在于服务三农,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是在纳税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按照商业金融机构的标准来,这就必然导致农村信用合作社将服务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融为一体,以维持其正常的运行。然而,农村信用合作社往往会忽视自己的服务性,为了防止贷款的资金压力过大和较大的风险,常常会效仿商业银行,开始向盈利化发展。最后,农业保险不到位。农村的发展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需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农业需要保险业。农业保险可以为农民提高经营的稳定性,降低农业的投资风险,已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但是,我国的目前的保险公司开始向市场化、商业化转变,农业保险相对于其他保险来说风险高,支付额度大,保险公司渐渐不愿意加入农村市场,使得农村金融部门也在放贷给农业时畏畏缩缩,有所顾虑,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不利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
(二)财政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职能边界不清
首先,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致力于发展中大城市,忽视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公共财政资源缺位。我国为了实现农村的发展,不得不将财政与商业金融之间相互渗透,金融机构承担了财政部门的职能,农村的商业金融机构由于财政的渗入,出现了许多的不良贷款,导致其经营效率低下,经营坏境恶劣,很多金融机构的资金开始流出农村地区。其次,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许多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我国有一些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比如农业发展银行,但是由于他们被一些大宗农产品收购所牵制,无力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改造、农村扶贫等新农村建设中的惠农事业,为了节省运行成本,降低信贷风险,商业银行缺乏放贷的动力,使得农村的贷款资金逐年下降,资金再一次的流出了农村。
(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缺乏农村金融融资体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的完善,形成一个完善的金融融资体系。而目前的中国,正是缺乏一个这样的体系,我国的商业银行基本都是为了追求利润,实现效益最大化,愿意将资金流出大大中城市,获得高额的利息,提高运营成本。很少有商业银行能够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出发,这就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关键词:农村金融;城乡发展;基本体制
自1979年以来,我国进行了长达30年之久的金融体制改革与建设,在这几十年时间里,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本文以资金由缺转余的基本情况为依据,以政府主导的金融发展的基本体制为背景,系统的阐述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一、资金短缺情况下的储蓄动员机器
1996年以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储蓄动员机器的角色,1996年正处于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的金融安排通常偏向于城市,也就是重工业型的发展策略,这种模式,一直延续到1978年以后。[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逐步确立了起来,而此时也正是我国资金短缺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实现我国经济的发展,作为金融中介的各种金融组织,不得不延续传统的储蓄动员功能。笔者通过长期的研究与实践认为,在该时期,我国的绝大多数资金都集中于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主导的金融机构下,不仅如此,这些资金也在逐步的转移到国有工业部门,以期能够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在政府的指导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扮演起“第二财政”的角色,也就是说,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就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储蓄,为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源。[2]
二、资金形势的方向性转变
金融机构下乡的主要目的资金短缺以及政府金融机构控制的条件下动员农村储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正因如此,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成为了城市向农村吸取资金的管子,根据相关调查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与农村的存款余额相比,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相对较少,且有持续减少的趋势。不仅如此,自1995年开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差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为了保留成本,提高自身效益,逐步退出农村市场,在这一时期只有农村信用社还在苦苦支撑。此时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唯一一家金融机构,它的贷款额还是远远低于农村信用社存款的数额。[3]
三、资金充足下的政策调整
1996年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发展资金非常充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内部的流动性也得到了不断的增强,在这一时期,资金空转的现象普遍存在,并引发了一定的争议。虽然,该时期,我国并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陷入到流动性危机当中,但我国资金供求失衡现状却愈演愈烈。不仅如此,这一时期,我国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过剩和农村流动性危机的现象并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但凡事有一弊必有一利,该时期资金过剩以及流动性悖论的出现,也为我国农村融资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效途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组织先后出台各种解决流动性悖论的政策,不仅如此,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还历经了三次改变,一是出台了相关鼓励正式金融机构的政策。二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的金融机构得到了飞速发展。三是开始关注我国农村资金的回流问题。
四、农村资金短缺现象依然存在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存差问题依然比较严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过剩的现状,这一现象是难以在短期内就得到解决的,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这一问题依然会是困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解决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融资难的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并组织成立了金融组织,但是,我国农村资金短缺的矛盾依旧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农村贷款覆盖面小,难以满足我国农村居民的贷款需求,贷款比例相对较低。
(二)我国农村金融缺口庞大,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直至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新增资金就高达数万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短期贷款中的农业贷款余额难以填补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
总而言之,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想要切实实现新农村建设,我们就必须进一步加强金融组织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实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双成功。[4]
五、深入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实现农村经济发展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形成的原因以及农村金融安排的复杂性。事实上来说,如果我们难以实现农村金融在我国农村经济机体下的根植,我们就很难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难以实现我国农村金融融资问题的有效解决。正因如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实现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加大农村金融机构对我国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实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彭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演进与发展[J].农业经济,2010,05:53-54.
[2]那明格.浅谈我国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J].黑龙江金融,2010,07:42-44.
[3]周立,周向阳.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逻辑[J].经济学家,2009,08: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