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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保护价值森林有着较多的生物种类,并且生态环境特殊,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价值。倘若在现阶段不能确认人类的经营活动是否会影响到高保护价值森林,那么就应设定有负面影响。这需要定期采集信息。当信息证明某种经营活动确实损害了森林的生态,应及时制。如果信息不能证明经营活动会影响到森林的生态,那么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理念和措施对经营活动进行适当调整和限制。毕竟人类的经营活动对高保护价值森林的影响还是有的,其损害也是不可逆的。
二、高保护价值森林的多种经营模式
1参与式林业经营
经营和管理保护区的过程中,其实有较多的共管性和参与性的内容。参与式的林业经营,是在一个集体的活动之中,所有参与者,与之利益相关的人或团体,都可以在活动中发挥出自己的作用,拥有活动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参与式林业经营不但是管理举措和技术举措,更是先进的理念,强调的是适应性、协调性和弹性经营。该模式能够转变林业机构,并有较多利益双方的参与,特别适合经营社区林业和自然保护区。
2景观美化经营
随着美学理念的发展和创新,美学开始在社会的其他领域中得到积极的应用。景观美化经营在美学理念影响下,利用多种方式提高景观的独特性、多样性和美观性。对森林进行美感的规划,是人类的意识所趋。只要推行一些维护自然生态稳定和平衡的措施,就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比如规划造林景观、抚育幼林景观、更新森林景观等。该经营模式能够发挥出森林的培育潜在功能和人们的游赏功能。比如建造花木园区,供游客赏看。此模式只适合经营景观价值的森林。
3社区共管森林经营
该模式属于自然保护区的经营模式。主要强调社区和保护区共同管理该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社区共管有两种意思,一是社区和保护区一同制定相关的管理计划,并共同管理。二是保护区缺少人力和物力,社区协助保护区开展自然资源的保护。这种模式可以减弱法律的需求效应,减少了违法活动和现象。保护区和社区可派代表来制定相关政策,尊重社区成员的意见。只要社区共管中没有出现分配权益不均,工作怠懈的问题,该模式对保护森林多样性有着重要的作用。
4自然演替
我国有部分地区的森林物种繁多,生态密度高。这些森林不应有人类的干扰。实施任何的人为经营模式都会对自然生态造成损害。应采取自然演替的模式。高保护价值森林内有着多样性的物种,并且生态价值富集。自然演替的模式适合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植被。
5近自然的经营法
近自然经营首先要观察自然生态林的能量流动、地理地质、气候水源和物质循环信息。根据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特征和状况,采取相应的人工设施和技术,完善自然生态林的原有生态。本着依靠自然原有的力量来经营森林,构建一个近似于自然生态的模式,最大化的提高森林生态内的生产力和自然循环力。近自然经营适合具有特殊价值,能够提供生态服务的森林。
[关键词]森林经营;防火措施;经营
中图分类号:P4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7-0140-01
一、造林措施
1、全面造林
大面积植树造林可提高森林系统的稳定性,从抵抗病虫害等多个角度分析,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连片生长的树木能更好的遮挡阳光,根据调查显示,火灾发生地点多处于树木稀少杂草较多的偏远户外,日照强烈的季节树林内由于缺少有效的遮挡措施温度急剧升高,地面一些枯死的杂草是很好的燃料,且相比之下燃点较低,很容易自然,起火之后烤干树干中的水分,从而引发了大面积的森林火灾。针对这一起火原因,大面积植树造林是有效的治理措施。树木的光合作用可增加空气中的水分含量,即使在炎热的夏天,在森林内部也不会感觉到燥热,将起火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
2、通过种植不易燃烧的植被提高森林的抗火性
在造林前期准备阶段可在品种选择工作中进行方案优化,分析森林火灾数据,对树木品种进行研究,对比得出最不容易起火的树木。树木自身水分大可降低起火率,给森林提供一个适宜的温度气候环境,将多种树木进行搭配种植,可增强森林的防御能力。
3、对易燃林进行改造
在造林过程中,结合地区环境特点对已有的成片森林进行改造,这份工作在现实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完成后效果显著。我国北方一些针叶树木比例大的森林起火率最低,针对这一研究,在森林改造工作中可以借鉴。在原有的树木中适当种植一些针叶品种,条件特殊的林场也可在原森林外部进行种植,将易燃的树种包裹起来,受周围环境变化的影响,其内部温度和湿度都可得到相应的改善。这一举措不但能提高防火能力,搭配种植还可带来经济效益,丰富了森林植物的品种,在抵抗病虫害能力上有大幅度提高。
4、防火隔离带的营造
在面积造林工作中,应将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充分烤炉到其中,在树木组成中进行设计。在容易发生火灾隐患的区域周围建设隔离带,一旦出现险情可以起到控制作用,减缓火势蔓延的速度,为消防工作争取更多的时间。树木的硬度以及含水量决定了燃点的不同,隔离区域森林地面要做好杂草清理工作,避免火势延地面扩散。防火带的尺寸需结合整体森林面积进行计算,育苗期经过严格的筛选流程,避免出现过高遮挡阳光影响其余树木生长。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危害性大、时效性强、处置救助极难的自然灾害,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等原因,近年来全世界森林火灾次数和损失都呈上升趋势。利用生物防火林带可以有效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选择防火能力强的树种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林缘、林内形成阻隔带,可将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割块划片,一旦发生火情,能将火源阻隔在林缘之外,即使在林内着火,也可将山火有效控制在隔离带内,起到阻火、隔火和断火作用。
二、建设初期措施
1、在整地造林时,同步设计防火线和防火通道
对面积较大的幼林地,在整地造林时同步设计防火阻隔线和防火通道,防火阻隔线的宽度以30-50m为准,根据地形和地势设计相应的宽度,防火阻隔线长度以能覆盖幼林地最长的边为原则,阻隔线设置面向人为活动多的方向进行,以达到保护幼林地为目的。防火通道的设置主要是为经营森林和发生火灾后进行扑火所设计的,宽度不小于6m,长度根据林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2、在造林后要及时的进行割灌处理
对幼林地割灌能够有效提高苗木透光性,且通过割灌能够有效降低该类地区的可燃物数量,通过可燃物载量的下降提高林区对火灾的抗性。这也是由于幼林区由于刚刚营造因而杂草繁茂,容易在干枯后变为易燃物,因而必须对其进行清除。
3、清理时间以及清理方式
割灌需要由营林部门进行专业的方案设计,对幼林区域的割灌应当以可燃物的清除为目的,以促进幼苗生长为基础,以经营性理念为指导进行作业。一般割灌作业在八月中旬以及下旬进行,若是在此之前进行割灌则杂草会再次生长,而若是晚于该时间,则割灌会对苗木的生长造成不利影响。割灌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最常用的则是带状割灌,通过在靠近人类活动的区域边缘割出带状的隔离区,保证隔离区中不存在可燃物,以此阻隔火势蔓延;而全面割灌在防火效果上虽然较好,但是由于会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因而并不常用。
4、树种防火性能的综合评价
涉及树种的理化特性、生物学抗火特性、经济性状与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内容,由于试验条件的限制,在学习参考前人已有研究基础上,本试验仅选用11个指标,综合评价38个树种防火能力,评价指标还可以进一步丰富完善。同时,由于样品的采摘时间不同、样地生境和小气候的差异,对树种燃烧性理化指标测定有一定的影响。后续研究者分析测定树种理化特性时,建议应尽可能将所研究的树种苗木栽培在同一苗圃地进行试验,以尽可能减少不同生境给测定结果带来的影响。
三、幼林郁闭后采取的营林措施
幼林培育8-10a后相继郁闭成林,生长枝比较茂盛,秋冬落叶后,枝条干枯,同时达不到自然整枝的状况,林分可燃物载量增多,存在着火患的危险。因此,要进行人工修枝。技术要求是,将幼树的侧枝修掉,清出林外,修枝高度树龄小于8a的应当为树高的13/,8a以上的可以达到12/。这样就减少了林内的可燃物,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同时有利于林木的高生长。
修枝的主要方法。以实际的经济条件为基础对修枝的方式进行选择,修枝主要有两种方式,带状修枝以及全面修枝。虽然全面修枝在防火效果上优于带状修枝,但是由于成本过高,因而在实际的应用中带状修枝较为适用。同时,带状修枝的方式对于火灾的预防作用也十分显著,其主要是通过设置一条带状修枝带,将该区域中所有可燃物以及枝条予以清除,保证阻隔带处于闭合状态。
四、抚育成林
1、高位修枝
对于人工林需要适当提高修枝高度用以减小对树木生长点的影响,主要的修枝对象为干枝以及自然整枝不完全和低位轮枝予以清除,并将修剪掉的枝桠清除林外。此外在修枝的过程中还应当清除林区中的杂草以及灌木,以此提高林区的防火性能。
2、高度以及方式
高位修枝的高度一般在树高的1/2以上,而具体的高度则需要根据树高进行调整,修枝的基本原则便是不能影响树木生长,而主要的修枝方式有带状修枝以及全面修枝,结合上述幼林修枝的方法,这里推荐使用带状修枝,主要还是需要考虑到成本以及效率问题。
五、抚育幼龄林
全面清除。相对比人造林,天然林由于可燃物较多,因而容易发生火灾,所以针对接近人类活动区域或者距离人类活动频繁区域较近的天然林区必须进行抚育。根据营林部门的抚育方案,对天然林区中平均胸径不大于4cm的干枯木、灌木以及林木和杂草进行清除,将易燃物、可燃物予以清理,以此降低火灾的发生几率。
小结:有效的森林经营措施能够从根本上提高森林自身的防火性能,从而达到预防和治理森林火灾的目的。且在实践中,该类方式往往效果显著,因而林业工作者应当加强森林经营工作,并深刻认识到其同森林防火工作之间的有效联系。文章在此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希望能够同广大同仁进行交流探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有林场;经营方式;改革;有效途径
0.前言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中起着带动作用,多年来,为培育后备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国国有林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方式不活,改革滞后,与新时期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本文着重探讨一下改革国有林场经营方式的有效途径。
1.改革国有林场经营方式的有效途径
1.1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目前国有林场按隶属关系,划分为省级、地市级、县级管理,大多数归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也由少部分归风景管理局、旅游局等非林业部门管理。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但级别不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因此,理顺林场的隶属关系,避免多部门管理尤为重要。根据经营目的不同,把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分类经营。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根据森林经营面积和管护难易程度以及承担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精简、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生态公益型林场的事业编制。商品经营型林场,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兼顾社会生态效益的前提下,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自求发展,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林木资源管理进行监督。确定为商品经营型的国有林场,应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国有企业法人注册。商品经营型林场劳动人事制度,按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规定执行。
1.2实施分类经营
以往森林按林种一般分为五类,即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和薪炭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分法已不适应林业管理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林业经营方式改革势在必行,实行林业分类经营,这是一项涉及林业经营管理、经营机制、经济政策、管理措施和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深层次综合配套改革。新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是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和经济的两大需求进行分类,以生态利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公益林,以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商品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的整体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1.3林场分类管理
实现林场分类管理,科学合理的划分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根据其所属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界定林场的类型。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划分: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划为经营型林场,以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划为生态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包括生态公益林占森林面积60%以上(含60%)的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达不到60%,但其分布在大江大河源头、水系干流两岸、大中型水库周围、水土流失严重及生态区位脆弱地区的国有林场;含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匮乏,不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中长期目标的国有林场。其余均为经营型林场。
1.4完善组织形式
对公益林建设,强化政府的组织管理,对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营造的生态林,应主要采取工程项目建设和林场管理的组织形式。此外,还应当在实行预算管理基础上,积极引入造林承包、管护承包以及招投标等管理方式,以提高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效率。益林建设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工程造林以及卫生伐、景观性质抚育、病虫害防治等有利于生态公益林保护的经营措施,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
1.5搞活经营机制
对于商品经营型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商品经营型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的补偿额。商品林要定向培育,实行产业化经营,实行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集约经营,在利用较少林地提高木材和各类林产品供给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把更多的天然林资源保护下来,使其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鼓励商品经营型林场承担公益林营造和管护任务,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管理的要求,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补偿。
1.6加强国有林场的资产管理
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和资产处置的报批制度。固定资产投资年初要编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如中途新增投固定资产的,需报批后方可实施。要及时对现有帐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确保所有资产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做到帐、物相符,制度规范有序。建立定期的财务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同时,加强对各林场的财务监督和指导,不定期地对各场财务状况进行督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财务报批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1.7强化林场生产经营验收
对被列入当年生产经营的项目,事先都要严格按规定编制生产设计方案,明确生产经营范围、投资规模、时间和质量要求等。平时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和建立档案。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并组织专项审计。
2.总结语
总而言之,为确保国有林场经营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首先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只有在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才能保证国有林场经营方式改革任务的完成,才能真正实现国有林场经营发展的总体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林场;森林分类;经营管理
林场的经营与管理是林业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其占有的比例相对较大,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林场森林分类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推动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林业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完善。通过对林场数年的经营,林场已经在林业生产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我们也需要清楚的知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林场的经营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运用各种手段来提高林场的经营水平,采用分类经营方式来提高林业产业的生产水平,从而实现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森林分类经营方式的概述
森林分类经营方式是现代化林业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经营方式,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该经营方式主要针对某一林种,将其单一效益与其他方面的经济效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对林场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综合性管理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具有多功能、多种类特点,因此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林业经营工作中,根据树种的不同,我们可以将森林分为公益林与商品林两种类型,然后根据不同类型森林资源的特点来进行管理,从而促进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2 当前林业分类经营的现状
2.1 缺乏完善而又系统的管理机制
要想对林场森林资源进行分类经营,那么就需要工作人员对森林资源进行分类管理。但是从当前的管理现状来看,林业企业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健全而又系统的管理机制,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经营模式,由于这种经营模式的概念不够清晰,没有将当前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考虑在其中,因此,在对林业与林场进行经营管理中出现许多问题,不利于提高其经营水平。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林场森林分类管理机制在现代化林场发展中应用具有以下缺陷:首先,传统的森林资源分类管理机制强调的是对天然林资源的利用,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天然林资源越来越少,不得不转向对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利用,这严重影响到生态环境;其次,传统的管理机制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致使林业经营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陷入瓶颈;再次,传统的管理机制缺乏明确的经营目标,不利于提高林业产业的综合效益。
2.2 林业分类经营对社会经济供需矛盾的影响
林产品的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依然是社会主要矛盾之一,受到我国各种因素的制约,森林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再加上人们对森林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要求林场采取分类经营方式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这样才能够缓解社会经济与资源的危机,提高林业的经济收入,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林业生产水平,促进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分类经营与林业发展
3.1 森林分类经营与林业可持续发展
林业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采用分类经营方式有利于促进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众所周知,林地资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并不能采用无限制扩大经营范围的方式来促进林业的发展,因此工作人员只能够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率以及林地的生产水平。从当前我国发展现状来看,林场的经营规模的发展已稳定下来,在实施分类经营的过程中绝不可通过扩大经营面积来促进林业的发展。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作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3.2 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必要性
3.2.1 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3.2.2 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有效经营。因此,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
4 林场分类经营措施探讨
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
要实现上述目标,就必须全面推广林业科技以及发展经济适用林。目前新的林业发展形势下给基层的林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同时也给基层的林业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3]。因此,现代基层林业的发展必须要以科技为支撑,以现代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为发展动力,全面推动基层经济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可持续林业的发展有助于实现林业发展的价值,有利于带动林业的跨越式发展[4]。本文将生物多样性、社会经济利益、森林稳定性、生产力、水土质量等作为澜沧县可持续林业发展中的核心价值体系,同时对树种进行分级管理、统筹经营以及集约化经营,这样不仅可以改善生态面貌,维持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壤、林业稳定,减少污染,同时还能有效地促进澜沧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1可持续林业的标准
可持续林业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生活的人们,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不是对林业进行过度开发,而是合理地对林业的价值进行开发。目前,关于可持续林业发展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5个,即生物多样性、社会经济利益、森林稳定性、水土质量、生产力。而且这些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会随着时间的变化呈阶段性变化[5-6]。
1.1生物多样性
合理地在潜在的森林中对更多的林木进行保留,可保护树种的多样性。目前,在森林潜在生产总量中,森林的保留量为65%左右,其余部分主要用于建筑用地与农田等用途。应采取合适、有效的管理措施,对试验林进行统筹经营,以在森林的经营中实现产出与价值的多样化,促使森林的稳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地方,可集中营造具有特殊用途的专用林[7]。
1.2社会经济利益
当人们开始对环境的重要性有所意识的时候,即赋予了农田和森林更加丰富的美学意义,其不再是生产型。某些农场不是对产品的产量过分注重,而是更注意绿色产品的生产以及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维持。要实现生活方式达到富于美学意义的目标,应统筹对森林进行经营,这就对农村基础设施与相关技术从事人员有较大地需求,而这些人不是为了生产大量的食品和木材。
1.3森林稳定性
森林稳定性是指在森林中生存的生物抵抗力较强,足够对火灾和破坏性的病虫害进行有效地抵御,进而促进环境稳定的标准。在影响森林稳定性的因素中,病虫害的作用比较明显,另外,一些外来植物的入侵也会对森林稳定性造成影响。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由于外来植物的入侵,影响了当地植物的生长,进而导致森林密度发生变化,破坏了森林系统的生态平衡[8]。
1.4水土质量
目前,世界上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流失面积在地球总面积中所占的比例达到13%左右。可持续林业的快速发展可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通过采取植树造林等方式,可减少土壤侵蚀现象,提高土壤的生产力,减少因耕地及放牧等造成的土壤侵蚀、养分损失等。
1.5生产力
目前,人类从森林中获取的主要产品是木材。因此,森林结构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直接受到木材丰产与否的影响。采取集约栽培等方式进行培育的木材直接与采取统筹经营等方式进行培育的低质量木材进行竞争。采取其他的经营方式,会另外收获一些优良的产品,如桉树林,可收获果实。集约的经营方式可广泛应用于大部分地区,其他的培育方法只能在适合的地方使用[9]。在一些可以妥善解决统筹管理费的农村地区,若想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应通过长期的轮伐和抚育等措施,获得高质量木材,促使收获和消费的平衡。采取统筹经营的方法,可实现木材应用的多样化,逐渐对生物的多样性进行提高。
2澜沧县可持续林业发展对策
通过对森林进行健康经营,首先促使整个林业体系实现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的协调持续发展,在对森林保障体系安全性提高的基础上,显著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社会经济承载能力[10];在所有林场中全面对森林健康措施进行推广,建设不同类型的森林健康经营示范区,促使国有林健康水平和功能的提高;通过对森林进行健康经营,增加区域内的森林面积,调整林种、树种的结构,恢复和有效地保护原有的地带性物种,发挥健康森林的主导地位;减轻水土流失,丰富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害,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大监测与科普宣传的力度,主要包括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林分固定标准地、生态监测点和GIS信息管理系统等的建设。开展一系列的研讨探索,如森林健康评价因子及指标、森林经营模式研讨探索等。
2.1配套改革稳步推进
为巩固主题改革成果,澜沧县配套改革工作围绕建设“一个中心、两个市场、四个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建立了县林业服务中心及信息平台。积极开展林业信息、林权证变更登记、林权证抵押贷款、流转政策咨询,受理委托林地、林木资产评估等[11]。
2.2积极转变发展观念
澜沧县造林工作重点转移到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特色经济林(核桃)建设方向,以提高林地生产力为核心,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山区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不断提高林业产业总产值打好基础。
2.3落实退耕还林政策
积极引导督促退耕还林农户开展造林地抚育管护,按期开展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12]。
2.4加强林区病虫害监测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虫情监测网络,完成了市、县级松毛虫测报点建设,并配置了一批监测设备,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2.5开展采脂培训与监督
积极开展松脂采割监督指导,加强技术培训,严格实行《松脂采集上岗证》制度,坚持按规程采脂。加强《松脂采集规程》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利用松林资源。加大采脂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处理违规采脂行为。规范国有林采脂行为,签订松脂采集转让协议,按规定收取采脂权转让费。积极开展采脂资源调查,及时调解采脂纠纷。
2.6发展多种林业产业类型
在澜沧县可持续林业发展规划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发展生态化竹产业。结合普洱市《关于发展竹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规划发展竹产业3333.33hm2,项目主要安排糯扎渡、发展河、勐朗、安康、竹塘5个乡(镇)实施。经营方式以规模经营与分户经营相结合,围绕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竹林资源培育为基础,科技创新为依托,产品开发为基础,突出发展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基地,推广优良乡土竹种。二是实施高效核桃产业。结合实施优质高效核桃基地建设,规划实施1.33万hm2核桃产业基地,项目覆盖全县20个乡(镇)。经营方式以分户经营与规模经营相结合,“谁种谁有谁受益”,以分户经营为主,也可实行联户经营或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建立经济联合体统一经营,村民投工投劳,收益分成。三是完善橡胶项目。选择立地条件适宜橡胶发展的地段规划种植橡胶3333.33hm2,项目主要安排糯扎渡、南岭、谦六、大山、富东、文东6个乡(镇)实施。经营方式为分户经营与联户经营相结合。
关键词:近自然;森林;经营;思考
2013年5月9日,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徐成立来到北沟林场就森林经营工作进行调研。徐局长强调:要改掉过去以生产木材、皆伐造林的传统经营模式;要重点培育复层林、大径级优质林;要通过计算单株蓄积生长量来设计采伐木和保留木,培育有后劲、高质量的林木林分和后备资源,真正实现森林的永续利用。徐局长此行为林场带来了林管局新的经营理念,提出了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理念,从而为我们更加深入理解近自然经营理念又上了生动一课,为今后如何做好森林经营工作指明了方向,拓宽了视野。
当今,人们对于森林的认识,已经从传统单纯的生态效益转而追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实现的目的。森林在为人类解决基本环境问题的前提下,必须同时满足人们对于木材和其它林副产品的需求,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西方发达国家在对于森林综合利用模式探究方面进行了长期的尝试,积累了相对成功的经验,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德国提出的近自然林经营管理模式。对于近自然林的经营管理模式的探索,德国经历了近百年的研究,在长期的实践基础之上,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经营管理模式和基础理论,对于世界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并且该理论在德国得以推广应用,取得了较为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自建国以来,由于人口的迅速增长及不当的森林采伐模式,造成了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因而,积极引入近自然林经营管理项目,并在重点实验基地加以推广和应用,十分具有现实意义。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是进行近自然森林示范较为理想的场地,它对于提高我国对于近自然森林经营管理模式的推广,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 近自然森林的概念
具有多层次空间结构、多树种混交而成,由乡土树种所组成异龄林特征的森林被统称为近自然森林。对于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管理,则主要是以多品质产品的生产,多功能经营、永久性林分覆盖为目标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在进行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以目标树的天然更新、择伐、标记为主要的技术特征;以森林的系统功能的多样性、生物的多样性、森林生态系统的缓冲能力及其稳定性为主要的经营管理要求[1]。
2 近自然经营的基本原则
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原则是基于森林自身的生命运行周期规律基础之上而得来。只有坚持森林的自然生态运行规律,才能够从根本上满足近自然森林的循环运行规律。
(1)尽管近自然森林并不如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肥力大的土壤,但在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中,树种也在或多或少消耗着当地土壤的肥力,因而,在进行近自然森林的经营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土壤的肥力,以维护近自然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性。
(2)在进行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推广过程中,不能够简单的以引入多树种为唯一的经营管理概念,而忽视了当地原有的生态物种的保护。在适当引入外来有益物种的同时,切实做好当地物种的保护工作,研究当地物种的遗传与变异。
(3)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管理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即不能采用整齐划一的粗放经营方式,要结合当地的气候、地质地貌等综合条件,采用适合当地环境特色的树种。
(4)对于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管理,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确保其应达到混交、稳定和健康的状态,以维持近自然森林的可持续性和整体协调性[2~3]。
(5)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使用,要在科学探索和经济适用2个方面达成一致性。在保证经济适用或者科学探索其中之一的前提下,完成另一个方面的开发和扩展。
(6)近自然森林必须在生态、经济、社会、木材的持续供应方面保证统一性,不能够以牺牲森林的生态环境效益满足所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近自然森林经营的重要意义
(1)由于近自然森林所采用的多样性物种,使得近自然森林具有纯种的人工森林所不具有的自然生态景观的观赏性。近自然森林经营更适合具有生物多样化森林特点的森林经营,从而培育出多物种、多层次持续健康的森林经营体系,因而,较为适宜在河北木兰围场接坝地带,以及自然保护区等地推广和应用。
(2)近自然森林模式所采用的是多种树种相结合的交叉性种植模式,而不同的物种在抵抗火灾、雪灾、沙尘暴、病虫害等自然和人为灾害方面,都具有各自的优势,从而加强了河北木兰林业生态系统的风险灾害抵抗系数。
(3)采用多种树种相结合的近自然森林经营模式,能够使得不同物种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方面发挥作用,从而为木兰林业的长远发展提供较好的平台。
(4)近自然森林的经营方式能够使得多种物种进入本地森林生态圈,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纯人工针叶林所引起的土壤酸化问题,有利于树种的更新,改善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的森林生态体系。
(5)近自然森林经营活动具有生态、经济效益好,投资风险低,投入回报大,生态灾难和风险系数几乎为零的特点,因而具有较高的投资潜力。采用近自然森林经营管理模式,能够在同一的森林空间内获得较大的投资回报。因而,木兰围场国有林场采用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方式,能够较好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完美结合。
4 近自然森林经营在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的应用及其发展前景
随着森林经营方式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周围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河北省处于环绕京津的特殊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建设尤为重要。河北省的人工针叶纯林、天然阔叶混交林与其它省份的林分相比,其所具备的生态系统结构较为不同,因而其所体现出来的生态效益、地理位置也最为明显。
采用近自然森林的经营方式,可以优化和改善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的森林生态系统,培育具备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存的多物种,并且对于发展持续、健康的森林体系具有长远意义。目前,在木兰林管局进行了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示范工作。通过对人工针叶林、天然阔叶混交林的近自然化经营,在原有森林经营的基础之上,大大提高了森林结构的多样性和丰富度,改变了原有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从而为河北省的生态环境建设打下了基础[4]。
在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发展近自然森林经营过程中,要根据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充分应用森林内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自我调节性。合理利用森林生态系统内的自然生长发育规律,按照森林系统的自然更新及趋于稳定的生命周期规律,完成整个森林设计、经营活动,以达到优化森林经营结构,充分利用森林功能,实现森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完美结合的目的。
在进行木兰围场国有林场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地尝试,重点了解和掌握接坝地区森林自身的成长和发展规律,达到综合应用森林各种自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目的。例如,通过对于林木之间的竞争关系,来分析和研究新型的林木采伐和栽培计划;另一方面则要在深入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之上,总结森林自身的生命周期规律,用自然森林所特有的信息,调整人类社会对于森林的期望值,从而达到遵循森林生命运行规律的目的。
5 结语
总之,通过对于近自然森林经营概念、经营管理原则、发展意义进行分析,明确了近自然森林在推广和应用方面所具有的可能性和优势,从而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和经营活动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慧卿,江泽平,雷静品,李清河,李慧勇.近自然森林经营探讨[J].世界林业研究,2007(4)
2 雷静品,李慧卿,江泽平.在我国实施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分析[J].世界林业研究,2007(5)
林业分类经营是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能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林业分类经营的内涵是:按照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不同的主导需求,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森林资源分别确定经营方向和管理措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战略关系到林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关系到如何合理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布局,关系到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作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林业分类经营其实质是林业经营的集约化与细分化。通过分类经营,可使经营对象整体功能发挥最佳,实现高效经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即有利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2林业分类经营发展趋势
以往森林按林种一般分为五类,即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和薪炭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分法已不适应林业管理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实行林业分类经营。这是一项涉及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经济政策、管理措施和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深层次综合配套改革。新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是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和经济的两大需求进行分类,以生态利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公益林,以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商品林,介于二者之间的划为兼用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的整体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3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必要性
3.1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3.2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生态公益林成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4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措施探讨
4.1进行林场划类经营。林业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森林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国有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
4.2进行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各林场划类经营后,还应对各林场的资源划类经营。生态公益型林场其经营投入主要通过经营管理投入预算由国家投资解决。商品经营型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的补偿额。
4.3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资源林政管理制度,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的监督。必须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重新制定和调整各类森林的经营方案,实行不同的森林采伐利用政策和管理制度,按照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分类管理,管住管好公益林,放开搞活商品林。
4.4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的组织形式。对商品林业建设,采取和探索森林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多种实现形式,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经营形式,促进商品林走市场化、集约化、基地化、林工贸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道路,真正达到“搞活商品林”的目的。对公益林建设,强化政府的组织管理,对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营造的生态林,应主要采取工程项目建设和林场管理的组织形式。此外,还应当在实行预算管理基础上,积极引入造林承包、管护承包以及招投标等管理方式,以提高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效率。
4.5改进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根据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经营方式。公益林建设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工程造林以及卫生伐、景观性质抚育、病虫害防治等有利于生态公益林保护的经营措施,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根据立地条件和林分特点采用不同的作业法,以天然林(以自然演替为主)作业为主,其次是人工复层林作业和培育天然林(择伐或渐伐)作业,不采用人工单层林(皆伐)作业。商品林要定向培育,实行产业化经营,实行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集约经营,在利用较少林地提高木材和各类林产品供给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把更多的天然林资源保护下来,使其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林业分类经营改革不仅涉及到林业内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的各项改革,也涉及到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这是确保这项改革成功的关键。
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公益林划分为重点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地方级公益林三种形式,在公益林中又划分为禁伐区(I级)、限伐区(Ⅱ级)、商品林区(Ⅲ级),一个地方的森林都基本上区划成了夏、Ⅱ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区划的商品林面积很少,只占整个地方林业用地面的20%左右。
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经营中,大多数地方都是只是加强了对森林资源保护,没有充分合理利用林地、林木这些优势,这样造成了部分有用资源的浪费。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将公益林划分为几种类型,根据不同类型提出相应的经营方式。
三、公益林经营类型
为了更好地保护好森林资源,又能达到充分合理地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以地类、立地质量等级、郁闭度、保护等级、质量评价等因素来进行分类。
封禁保护型:I级公益林都区划在生态比较脆弱、立地条件比较差、大江大河源头及第一层山脊以内、湿地及水库周围、石漠化及水土流失严重和需要重点保护的地方。
封育补植型:Ⅱ、Ⅲ级公益中,立地条件好的疏林地、灌木林地。
抚育间伐型:Ⅱ、Ⅲ级公益中,郁闭度在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植被受光困难。
更新择伐型:Ⅱ级公益中,郁闭度在0.7以上,年龄老化、生态功能衰退。
更新改造型:Ⅱ、Ⅲ级公益中,立地条件好的残次低效灌丛。
四、公益林经营方式
为了更好地保护好森林资源,又能合理充分的培育和利用资源,既达到保护、培育与利用三赢,又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对不同的类型采用不同的经营方式。
封禁保护型的经营:禁止一切不利于林分生长的人畜活动,严格执行封山育林十不准制度,在封周边设立永久性的宣传碑牌和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保护的重要性,同时聘用专职护林员进行巡山管护。
封育补植型的经营:在疏林地、灌木林地的空地中,在按照2米X2米的株行距整地栽植一些与原树种不同的速生乡土树种,增加林分组成,以便形成复层混交林分,而后封山育林,加大管护力度,逐步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林分的防护效果和抗病能力。
抚育间伐型的经营:对林木分化明显或植被受光困难的林分,按照生态公益林抚育间伐标准,对其进行抚育间伐,伐除一些霸王树、生长缓慢、遭受自然灾害的林木,让保留木和受光困难的植被正常生长。天然林抚育间伐后林分的郁闭度必须在0.6以上,人工近熟林抚育间伐后郁闭度必须保留在0.5以上。抚育间伐后绝不能形成“天窗”,抚育间伐后栽植一些与原生树种不同的良种壮苗大苗速生乡土树种,通过施肥和加强抚育管理,以改快速成林来变林分组成,以便增加林分的防护效果和防护功能。
更新择伐型的经营:对树龄老化、生态功能衰退的林分,采用沿等高线方向一致的小面积团状择伐,逐次进行改造,每次择伐的强度不能过大,不能超过30%。择伐面积不能超林分小班面积的20%,且择伐地块之间必须保留15-20米的保留带。树苗采用经济价值高、生长快、适应能力强、良种壮苗的大苗乡土树种进行栽植,对新栽植的树苗每年都要按照幼林抚育措施进行集约管理,严禁营造纯林和全垦整地,抚育采用适度扩穴壅蔸除草施肥、割除影响苗木生长藤草的方式,连续抚育5年。
更新改造型的经营:沿等高线3-4米为隔离带,带宽60-100厘米为宜,将带中无培育前途的灌丛全部伐除,沿等高线堆放,伐桩不超过5厘米,在带中整地植苗(以速生树种为宜),使目的树种达到110株/亩以上,充分发挥林地潜力,对其进行集约经营管理,达到生态和经济利益双赢。
【关键词】次生林;森林经营;重点生态公益林
黑龙江省是我国最大的林业省,林分面积和蓄积均居全国之首,在我省的森林资源中,天然次生林面积占一半以上,分布广大的次生林中蕴藏着丰富的木材和多种林副产品资源,对维持我省的生态平衡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经营好现有的次生林,是直接关系到全省林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1.黑龙江省次生林资源现状
1.1次生林龄组结构
我省的原始森林遭到大量破坏是从20世纪初修建中东铁路开始的。经过帝俄和日本地国主义者掠奇性的采伐使森林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针叶树逐渐减少,同时具有较强萌生能力的阔叶树不断增加,最终导致植被的总体特征发生了变化,次生森开始形成。建国后随着一系列林业法规的实施,制止了森林的继续破坏,次生林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开始由逆行演替向进展演替的方向发展,由此次生林进入了恢复发展的阶段。据黑龙江省森林资源调查统计,我省次生林龄组结构为:成熟林面积、蓄积仅占10%左右;近熟林占20%左右;中龄林占40%左右、幼龄林占30%左右。由此可见次生林龄组结构极不合理,可用资源和近期可用资源所占比例小,幼中龄林的次生林所占比例大。而这正是我们结合当前我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采取何种手段经营的主要对像。
1.2次生林的树种组成
根据对黑龙江省次生林区的调查,形成我省次生林的主要树种情况。黑龙江省次生林区针叶树种仅占次生林面积的6%,蓄积的9%;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珍贵树种更少,面积占次生林的1%,蓄积的2%。而所占比例更多的是柞、白、椴、黑、杨等阔叶树种,占次生林面积的90%以上,占次生林蓄积的近90%。我们必须不断地调整次生林树种比例,保护好现有的散生成熟的单株珍贵树种,做为天然种源,增加珍贵树种的面积,降低其它利用价值较低的阔叶树种的面积。除组成树种外,现有成林的次生林中普遍存在密度偏低、林分稀疏的现象,据统计,现有次生林达到经营密度标准的有65%,这种不合理的林分结构是对林地资源的浪费。所以,对黑龙江省现有次生林,要在保持其稳定性和生态效益不被破坏的条件下,根据立地条件和植被演替规律,确定合理的改造或冠下补植及抚育方式。
1.3次生林的主要类型
合理的经营次生林必须分别类型,因林制宜。现有的各类次生林都处于一定的次生演替时期,基本都处于一定的恢复演替阶段。我省的次生林经过演替发展到现在形成的次生林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山脊陡坡柞树林:是原始红松柞树混交林遭到破坏后形成的,在我省次生林中分布面积最大,大部分分布于贫瘠干燥山地,组成单一,萌生起源为多,林分较稳定。这类林分必须加强管护,达到最大的生态效益。
丘陵、山地杨桦林:分布于山地缓坡和斜坡的各个坡向以及丘陵地带,是红松阔叶林经火烧或采伐后形成的。这种林分稳定性较差,大多数已被或将被中生或耐荫性树种所更替。一般林地较肥沃,林分生产力较高。应适当在冠下引进针叶树种,改变要树种组成,增加针叶树比例。
沟谷硬阔林:主要分布于中、低山区的坡中下腹近河谷地带以及季节性流水的沟谷,以水曲柳、胡桃楸和黄菠萝为主,保持半原生状态。由于土壤水湿,其他树种不易侵入,林分稳定性较高,生产力水平亦较高,又由于组成该林型的树种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因此,该类型应采取抚育、管护和发展的措施,逐渐扩大经营面积。此类型在哈尔滨地区分布较多。
山地软硬阔叶混交林:广泛分布于本省的中、低山区,其垂直分布与红松阔叶林相一致,类型分异很大,组成复杂多变,常见的树种有杨、桦、椴、榆和槭类等。绝大部分林分处于中生生境,由于本类型所处条件适中,多种树种能够适应,众演替趋势看,软阔叶树的优势已让位于硬阔叶树。因此,这一类型的经营应按演替趋势,因势诱导,进行合理的抚育改造,使其发展成高产的林分。
灌丛:是原始林受反复破坏后形成的,完全发生于次生裸地,面积较大,分布条件各异,常见的有榛丛、胡枝子丛和柳丛3种,本类型对水土保持和多种经营有重要意义,可根据各地的具体条件给予保留,榛丛造林极易成功,也可以进行改造。
2.次生林的经营方式
在确定次生林的经营方式时,我们要把生态经济理论做为宏观指导思想,结合我省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在经营次生林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其生态效益给以充分的重视,不能以开发经营为由继续破坏生态平衡,必须在保持次生林的平衡和稳定性不遭到破坏的条件下进行经营。通过确定命题的经济措施,使我们既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又能提高次生林的生态效益,改变长期以来林业经营上经济与生态相对立的局面。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我们认为黑龙江省的次生林可按如下几种方式进行经营。
2.1次生林管护、培育型经营方式
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凡国营林场规划为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域,必须按林班及面积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行不间断专项管护及定向培育,这一类型主要在立地条件较好,生产力较高,具有一定培育价值的中幼龄次生林中进行。在这种林分中主要是进行抚育间伐,保留有利用价值,生长良好的林木,伐去利用价值低,生长落后的林木,同时对森下更新层也进行抚育,保留有价值的目的树种。伐后上层林木保留株数在800株/公倾以上为宜,彻底改善林内卫生环境。
2.2次生林改造型经营方式
主要在土壤肥力较高,但由于组成林分树较差、林分密度较低以及单位生长量较低的次生林中进行。通常可采取先造后抚的技术措施,主要适宜林分密度低,林中空隙多的林分,首先清除林隙中的杂草、灌木,然后栽植耐荫的针叶树,填充林分中的多余空间,使林分达到要求密度,经过若干年后再进行人工调整,伐除抑制针叶树生长的上层阔叶树,并抚育一部分天然更新的阔叶树,保证人工更新层与天然更新层协调发展,使次生林的树种组成达到优化目的。
2.3次生林封育保护型经营方式
主要对发挥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等生态效益的次生林进行,这种林分虽然生长量较低,林分结构亦较差简单,但由于其发挥的生态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因此,对这种林分应进行封育管护,防止人为破坏,造成不良的后果,山脊陡坡柞树林即属该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