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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6 10:46:2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

第1篇

1.互联网商业模式核心的是“用户”战术,催生用户需求,驱动技术发展

门户网站模式、电子商务平台模式,都是互联网早期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如今在所谓中国互联网三巨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BAT”中,阿里巴巴更像网上大卖场公司,其依托的主要是电子商务这种商业模式。形态可能千变万化,但成功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既要满足用户需求,也要最终获得商业上的回报。2005年,中国网民数量首次超过1亿;2008年,中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53亿人,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互联网商业模式有了牢固的人群基础。2006年,360开创了杀毒软件的免费模式,短时间内成就其安全领域的市场地位。随后杀毒工具和安全软件市场盛行免费风。面向个人用户的杀毒软件,几乎都被迫从原来的几百元到几十元一套不等转向免费。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可以催生用户需求,这种需求又可以推动技术的发展。但对商业模式来说,容易被模仿和拷贝,第一个开创者不一定能笑到最后。而对那些找不到可以盈利商业模式的互联网淘金者,最后的结局可能就是退出历史舞台,2008年、2009年曾红极一时的开心网,可以说是其中一个例证。

2.更加注重用户体验,满足中国网民独特需求,“微创新”逐渐替代“山寨”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山寨”这个词,对中国互联网业界来说,既是一种耻辱,也是一条生路——模仿已成型乃至成功的互联网产品,创意和技术成本都很低。几乎所有重要的国内互联网应用,都发轫自国外尤其是以硅谷为象征的美国互联网。从最初的电子邮件、网页等,到之后商业应用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博客和即时通信软件,再到社交网站、微博、手机应用APP和应用商店等,都能在国外找到原型。2013年,国内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超过了约合人民币1.566万亿元的2013年美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同时,谷歌、亚马逊等国外互联网巨头,在中国基本上也输给了同类型的本土对手。更加注重用户体验,符合中国网民的行为特点和文化特色,这些中国互联网产品和服务,逐渐以“微创新”替代了“山寨”。腾讯在2011年1月21日推出了微信,这款根植于智能终端的即时通讯工具,短时间内注册用户量就破亿,截至2013年11月注册用户量已经突破6亿,其用户也不仅仅局限于中国和华人群体。

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商业模式;经济法;创新

最近几年,互联网在全球发展迅速,尤其是我国的互联网经济更是突飞猛进,由之前的实体店经济逐渐转变为互联网金融经济,在这期间,社会生活与生产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互联网商业模式改变了人们的出行、交易以及交流的方式。互联网经济有如此之深远的影响,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监督与管理,证明了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潜在激励特性,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文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风险性和创新性出发,证明经济法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效性。

一、互联网下金融模式的特点

互联网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结构错综复杂,一环套一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不仅有利于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而且也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的质量,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为我国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联动着传统商业经济形式,对资源配置、财务管理、盈利模式有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在与既有的商业模式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带有无法估计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消耗,稍有不慎,就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具有风险性。

1.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第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可以給消费者带来优惠力度的大力提升。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便利性深受消费者青睐,由原来的传统商业模式需要到店购买逐渐转变为网上支付、在线咨询等方式,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到自己所需的任何物品。满足消费者的深层需求,切实解决消费者消费时遇到的各种问题才能使互联网商业模式更快、更健康地发展。例如,由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出的一种共享经济形式,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例如,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等,大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第二,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可以加快互联网的发展。科技是发展的第一动力。由互联网商业模式创造出的另一大经济体系——电商经济发展迅速。例如,京东,天猫,淘宝等电商平台通过提供商品发售的平台,消费者可以在这些平台网购,相比传统的商业模式,此举无疑要方便快捷许多。而且电商经济可以促进快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就业岗位,服务了人民,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互联网企业也因电商经济相互竞争,促进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最后,互联网商业模式所带动的互联网公司相继崛起,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例如,信息产业,游戏产业,科技产业等都离不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推动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推动着人民走向更美好的生活。

2.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冒险性

第一,互联网商业模式作为一个新型的商业模式,必然会有一定的冒险性,很多企业因为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不愿冒险尝试互联网商业模式,害怕失去现有的市场地位。这样的想法不无道理,互联网商业模式基于互联网这个庞大的组织,接触的都是高新科技产业,满足用户的深层需要,所以刚开始注定只能被小部分消费者所接受。第二,高额的前期投入不一定能换回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应有回馈。许多企业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投资,后期开始步步为营,逐渐收回成本,但这并不是所有企业的做法。OfO共享单车公司的没落就是因为和摩拜单车公司相互较量,双方在价格上你来我往,讲求更低价格,一时间一元骑一月等噱头流传开来,导致资金不足以支撑优惠活动,价格反弹,流失很多客源,面临倒闭的风险。正是有这么多的风险,使很多企业不敢尝试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因此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金融创新的方面有着一定的措施。

二、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激励

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的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时代在进步,全球经济飞速发展,我国也紧跟时代潮流,积极发展互联网经济,传统的市场经济产生的效益相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的经济效益较少,但是却很稳定,所以很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不愿尝试,不敢发展,此时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具有激励作用。第二,在自由的市场环境中,有些企业盲目自大,贪图利益,不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所以经济法有必要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经济进行有效的规范引导。

1.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激励的必要性

第一,在市场经济自我激励失灵的情况下,政府会伸出援手帮助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外在激励,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会更加容易进行自我激励,会陷入另一种不公平之中,也容易导致国有企业无法发挥应有的创新热情。第二,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法律具有引导作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设定可以为互联网商业模式制定一套相应的标准与准则,帮助其建立正确的风貌,各个企业遵纪守法,良性竞争,保障了互联网商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此外,法律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法律的制定可以影响各企业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态度,激励性法律更是如此,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性政策可以消除企业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经济发展的顾虑,可以放手去发展互联网经济,由此可见,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激励能够起到最大作用。

2.经济法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激励的合法性。

法是国家根本,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指法,经济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的经济具有促进作用。国家适度地干预经济,既要对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干预,也要把握干预的力度,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下产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整顿,树立良好的经济风貌,调动各个企业的积极性,经济法对于营造良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健康稳定的经济趋势,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更是高度契合。经济法是一门完整的法律,很多法律包含其中,这些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都有激励作用,其中财政法和税法的作用尤为突出。

三、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财政法激励

财政法属于最具有经济激励效果的法律之一。我国社会每年总支出的一半来源就是财政支出,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比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支出都要强有力,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运行需要强大技术的支持,也需要特殊独到的运营模式,这些都要有一定的资金加持,而目前很多的新型互联网产业处于雏形阶段,资金供应不足,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家经济施以援手。但是目前我国的财政法存在一些缺陷,不能够很好地为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做到激励效果。

1.财政法激励现状

目前我国在财政投入方面居于世界前列,其中研究经费占据较大的比例,耗费资金最多的产业是计算机、电子设备研发以及通信。但是在国家战略层面来讲,财政补贴以互联网投入为主,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财政补贴却有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地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都很关注,并且都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涉及范围广、种类多。而且政府采购中,加大了对于信息产业的力度和种类,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这一方面,采购措施存在着不足,关注较少。

在财政法激励政策上的不足,首先体现在国家缺乏战略性财政投入。即使每年我国对于科技研发经费的支出持续增长,但商业模式创新的具体计划还未实施,而且相关的财政补贴不到位。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作为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项目,接受国家扶持,享受政策优惠的金额虽然在逐年增多,但是中央财政补贴还是不足,国家补贴范围在地方上较多。目前的财政法对于商业模式创新补贴的范围、方式不明确,补贴制度不健全,缺乏弹性,不重视补贴的专项性、时效性,这些使得财政负担越来越重,违背了财政改革的本意。再者,政府的采购不够大力,制度需要完善。对于创新型商业模式的采购不重视,没有相对应的招标政策,而是更注重互联网产品技术的发展,没有发挥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经济激励作用。

2.财政法激励对策

促进财政法激励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对策,首先要扩大财政投入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商业模式创新要注重用户需求,主要为用户提供良好的体验。所以,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所能带来的用户数量是关键,可以决定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是否成功。对于初创公司来说,不能仅仅注重用户的数量,要加强财政支出这一专项扶持力度,提高财政拨款在商业模式创新的资金投入中所占的比重,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再只重视技术研究,也应该重视商业模式创新,合理利用财政补贴,全面發挥其推进作用。其次要健全财政补贴制度,发挥财政补贴弹性。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不仅是要创新,同时也要注重技术研究,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需要技术的支持,但是研发技术又需要强大资金的支持,所以就需要财政法对于前期投入大的雏形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而且,不仅应该加大补贴的范围,还应该将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补贴落实到中央财政政策上,明确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补贴的对象、范围、方式、补贴程度等,将标准具体化。加强财政补贴的弹性与灵活性,及时根据国家政策对于补贴的金额、范围进行调整,最大程度发挥财政的作用,完善补贴标准,落实效率,完美地发挥财政法的激励作用。最后要明确采购标准。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发展有一定的风险,政府采购属于宏观调控的一种方式,可以促进创新发展、防控风险、活跃经济,所以加大政府采购的力度是必要的,要完善相关的制度,明确采购的标准,健全采购招标的流程制度,使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健康、积极地发展。

四、税法激励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影响

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受到税法激励的影响,税收是国家资源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税收政策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能调动市场经济的热情,调节社会公平。但是由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以及立法存在着不足之处,因此税收政策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一直不太友好。

我国税法激励的状态与财政法现状相差无几,我国税法对互联网行业整体更加关注,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还处于萌芽状态,使得现在税法制度相对于互联网网络模式的创新处于落后状态。但是政府对于这个情况已经有所关注,但是对于发展地区针对性不强,发达地区发展会相对好点,例如在互联网经济高度发达的杭州,对一些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激励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了良好作用。

1.税法激励的不足

税法激励的不足在于以下两点。第一,我国税法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缺乏严格的立法政策,对形成多元化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大格局有负面的影响。我国的各种税法例如《个人所得税法》等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的类型性质没有明确的定义,由此产生的商业模式的税务问题没有明确解决方法。第二,我国税法政策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小,范围小,对于发达地区的税收政策也处于前一阶段,减弱了税收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调控能力。

2.税法激励对策

第一,改善税收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工具,税收政策的收获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目前,我国总体的税收政策是相对完善的,但是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就略显薄弱,需要加强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建设。互联网商业模式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能够驱动巨额税收的产生,同时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稳定健康发展又离不开税收政策的保护。因此,加强税收政策建设,保证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应该出台针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相关税收政策,发挥税收政策的优势,将互联网商业模式所产生出来的经济效益列入税收的范围。不仅如此,还应该减轻企业对互联网商业模式探索所产生的税收,让企业无压力,放手大胆地去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使其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第二,要扩大税收优惠主体,优化税收激励政策。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主要机构是一些新兴企业,它们大多处于萌芽阶段,规模小,资产不多,在经济市场中没有一定的地位与影响力,优惠税收政策可以很大程度上引导这些企业更好地发展,并且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我们可以采取国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在全国各地试行这一优惠税收政策,同时可以实行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不仅推动了互联网企业的研发创新,也推动了互联网企业的模式创新。总而言之,要利用一切手段,完善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优惠税收政策,减少其税收压力,极大程度发挥在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税收激励政策。

第3篇

所谓互联网商业模式,主要是指通过将互联网作为强有力的媒介,对一些传统的商业类型进行合理的整合,在此基础上把各种商业渠道有效地连接起来,从而创造出一种高创新、高价值、高盈利、高风险的全新商业运作和组织构架模式。互联网是信息时代的基本产物和有力推手,而互联网商业模式则是对传统经济模式的巨大冲击和根本变革,这是互联网技术积极适应时代进步和经济发展需求的直接结果,也是经济运行规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本身来说,能够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具有收入大于支出特点的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不同的是,互联网商业模式需要整合和利用的资源更加复杂,对于未来的发展预测也会更加困难。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运营模式上的创新来为企业的发展提高源源不断的动力,而不是仅仅着眼于单纯的产品创新。对于我国的电信基础运营商来说,以互联网商业模式为渠道和手段,对企业运作过程中的相关环节进行改良和创新,积极做好企业自身的经营转变,从而在顺应时展趋势的大背景下,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我国电信运营商主要的几种商业模式

(一)“终端+服务”一体化商业模式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使电信基础运营商能够为用户提供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的移动终端服务,同时也极大地拓宽了其经营范围和盈利渠道。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手机终端的使用和普及。根据工信部的相关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1月份,我国手机使用人数已经突破了12.35亿人,而中国移动也成为了全球第一大电信运营商。手机的广泛普及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共同造就了电信运营商在手机终端网络化方面的巨大市场。传统的手机终端只能够提高普通的语音,借助互联网之后,终端具有了十分便捷的传送数据、图片和视频等信息的能力,变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智能化信息终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终端+服务”成为了一种非常常见和普通的服务形式,同时也是当前电信运营商的重要商业模式之一。在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就是苹果公司,该公司不仅销售其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产品,更为重要的是还销售很多形式多样的与产品相结合的互联网应用。苹果公司生产的iPhone和ipad等移动终端,能够为用户提供非常舒适的互联网体现,同时也提供了一种非常重要的基于制造终端的固定盈利模式。

(二)“软件服务化”商业模式

以软件服务为主的商业模式是电信运营商与软件厂商合作而产生的一种增值服务。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每一次创新和发展,都往往能够带动相关传统行业的深刻变革。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推动下,软件平台和应用服务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成为了一个新的价值增长点。为了能够及时地对用户的需求做出响应,并由此迅速地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基于手机产业链的企业大多开始搭建和构造软件应用平台,将自身的服务理念和经营模式很好地融入其中,影响和改变着用户对于移动互联网的认识程度,并吸引其他服务提供商的关注,来共同创造更加优质的服务水平。按照当前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速度,手机软件平台对于电信运营商能经营范围和水平必将起到越来越大的推动作用,移动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在整体经营框架的地位和作用也将进一步凸显出来。

(三)广告商业模式

广告商业模式是电信运营商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经营范围和渠道。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每天都要借助随身携带的手机来浏览海量的信息,并在其中获取对自身有价值的相关知识。根据有关市场调查结果,无线广告成为了目前大多数企业首选的广告投放形式。无线广告无处不在,能够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无论愿不愿意接受,用户都不可能将其完全屏蔽掉,也就是说无线广告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排他性,而这也正是其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在广告商业模式的推动下,电信运营商只需要提高一个平台,就能够从数量众多的广告投放中获取较为稳定的利润。应该说,随着移动互联网平台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这种广告商业模式所具有的价值将得到进一步凸显,成为电信运营商一个非常重要的经营手段和获利渠道。

三、互联网发展背景下电信基础运营商的商业模式转变与盈利

(一)强化技术创新意识

互联网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其对传统商业模式的每一次革新都是相关技术创新直接推动的结果。对于电信基础运营商来说,也应该积极地做好技术创新工作,以敏锐的市场嗅觉来扑捉可贵的发展机遇。一方面,电信基础运营商要结合当前市场发展特点和用户基本需求,立足现有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平台,通过改进相关服务渠道和手段,来更加及时和有效地响应用户的实际要求,进一步扩大传统语音服务之外服务的受众群体。另一方面,电信基础运营商要结合互联网领域的发展特点,深度联合包括软件开发、终端制造和平台搭建等方面的力量,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自身的服务内容,为用户提高更为广泛和舒适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从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增加点。为此,电信基础运营商重点是要做好各种增值服务的扩展和开发,充分利用现有的平台力量和客户资源,有效地将运营范围扩展到从移动终端到实际用户的整个环节当中。

(二)做好组织机构变革

在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推动下,各个电信基础运营商都积极地制定了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规划,以此来充分调动企业内外的各种战略资源,促进企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在积极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理念之外,电信基础运行上还应该做好自身组织机构的优化和变革工作,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适应当前互联网领域的发展环境和特点。首先是要积极应对社会经济文化模式的变迁。互联网的发展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更为重要的是对生活文化和人们思想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电信基础运营商要进一步思考和理顺运营模式、业务发展和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在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和整合,以便能够更好地扩展新的市场和新的发展空间。其次是重点做好组织创新工作。当前传统的科层组织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其在强化互联网技术面前的生存空间和运作效率不断减小。未来电信基础运营商的组织模式应该是一种内部市场化的组织,这是一种超越传统的科层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利用企业的各种外部资源。在这种内部市场化组织模式的指导下,电信基础运营商不再将企业组织中的各个单位都视为“分部”、“部门”等带有等级概念的名称,而是在保留核心部门的情况下将非核心部门外部化出去,既要保证各个单位对于企业整体组织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同时又促使各个单位创新的积极性得到增强。

(三)重视利润分配机制

在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中,电信基础运营商一般是处于绝对的核心和领导地位,其他的一些软件和终端提供商都是属于整个价值生产链条上的一个成员和环节。在价值创造和获取利润的过程中,电信运营商是主要的贡献力量。因此,电信运营商要作为收入分配方案的制定者,将利润和风险合理地分配到各个合作成员当中去,并且能够有力地促进各个合作成员积极地为总体利益的获取做出更大的贡献。在制定利润分配机制时,电信基础运营商应该坚持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电信基础运营商与各个合作伙伴都签订契约,来合理地分担整个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二是防止各方恶意地争夺收入和资源,电信运营商应该建立起一种防止各方争夺利益而损害整体效用的机制,坚持将总体利益放在第一位,鼓励产业各方一起努力将市场做大。

四、结论

第4篇

商业模式简单说来就是企业赚钱的方式,它对企业至关重要。在过去,很少有人提出“商业模式保护”这个概念。但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这一概念慢慢进入人们的视野中。

如今,互联网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许多人都在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商业模式。而当个人或企业通过不断试验、研究,创造出一种新模式后,随即就有许多跟随者仿效,这使创新者很难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Facebook就遇到了这样头疼的事情。Facebook是美国著名的校园社交网站,在美国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有一件事却一直令它很烦恼:它的这种模式被大量国外企业模仿。跟随者们纷纷在自己的国家建立类似的校园社交网站。这使得Facebook在海外事业的拓展上遇到了很大的阻碍。

可见,商业模式模仿将会对创新者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因而,很多首创者纷纷举起了商业模式保护的大旗。那么商业模式该如何保护呢?它有哪些途径可走?

走技术专利之道

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依托于技术,离开一定的技术就不能构成完整的商业模式。例如,利用广告盈利的这种普遍的商业模式也需要诸如点击率计算技术、精准投放的技术等作基础。

依托于技术正是互联网模式的特殊性所在。从这个角度来看,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不是完全虚拟的,它也有自己的实体部分存在。我们可以通过技术这道门槛,来拦截下模仿商业模式的追随者们。

中国政法大学冯晓青教授表示:“软件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组成部分,软件受到著作权保护。企业可以通过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进而维护自己独创的商业模式,只须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即可生效。”同时,有律师也发表了相同的看法:“企业在申请技术专利时可以将商业模式和技术结合描述,从而更好地达到保护商业模式的目的。”

虽然这种方法并不能完全保护商业模式,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模仿难度,从而抑制对商业模式的模仿。

版权保护的可行性

互联网的商业模式除了包含软件、技术等内在组成部分外,部分互联网商业模式还包含外在表现形式,例如页面框架、布局、颜色等。一些网站为吸引游客而在网页设计方面付出很大心血,不仅网页风格独特、有吸引力,同时,网页功能的安排也符合消费者的使用习惯。虽然,外在表现形式并不是商业模式的核心,但是,这一点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一些追随者的模仿。

7月中旬,Facebook将德国一家网站StudiVZ告上法庭,称其侵犯了自己的版权。Facebook在诉状中提到,对方“拷贝了Facebook的外观、风格、特色和服务”,甚至包括自己特有的“留言墙”功能。Facebook在诉状中说,对方“克隆”自己的网站,程度之深,似乎只不过把自己网站上的蓝色主题风格变成了红色风格。实际上,StudiVZ正是Facebook校园社交网站模式的模仿者,而Facebook这一举动也被分析人士看作是利用版权来打击追随者。

可见,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是一条可走的途径。冯晓青教授告诉记者:“商业模式外在形式实际是一种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著作权不需要申请即可实现。”

有人认为:诸如网页外观之类的,只要模仿者稍微改动,就可以避开侵权风险,因而利用版权来打击追随者并没有多大帮助。对此,冯晓青教授持有不同的意见:“这种外在形式不一定要完全一样,只要符合两个标准即可判定侵权:一方面是实质性相似,即版面实质是相似的;另一方面被称为‘接触’,即在设计自己版面前见过或知道他人的页面。换句话说,如果你事先没有接触过某页面,而设计出了实质相似的也不判为侵权。”

自身预防之道

实际上,除了从法律角度保护互联网商业模式外,还可以从商业模式自身角度出发,建立商业模式壁垒,从而减少或阻止跟随者进入。

“要想争夺市场,一方面需要有好的商业模式,但仅仅这样还不够,还需要有能力和条件运作好这种模式。”通联传媒CEO史丹丹表示。

史丹丹创建了一家互联网新媒体公司,她对网络商业模式的创建和运作有多年经验,她告诉记者:“互联网新媒体模式可能很多人都知道,但不是谁都能成功。而我们的成功主要是由于一方面我们有传统媒体的支持,获得了做媒体的宝贵经验,同时,也有做广告的经验。”

的确,这些都是不可模仿和复制的。这给了商业模式创造者一个启示:创建商业模式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创造一些难以模仿的特性,从而将部分跟随者挡在门外。

博客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盛行起来。但博客的盈利模式一直前景昏暗。在不断探索的路途中,新浪提出了“利润分成”模式,即扣除成本后将广告收入与博主五五分成。

但是,这种模式有它自身的壁垒。众所周知,广告主追求的是“眼球效应”。只有拥有大量的受众基础,才能形成“眼球效应”,广告主的投放才能形成回报。因而这种模式需要很大的流量,这对于专业博客,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也只有像新浪等大型门户网站能够踏入这块土地。

商业模式专利是未来

如今,为了保护自己首创的商业模式,部分企业还加入商业模式专利申请的队伍中。冯晓青教授表示:“商业模式又叫商业方法。目前,我国已经受理了很多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虽然现在我国还没有商业方法专利,但商业方法的模仿不利于创新,建立商业方法专利是迟早的事情,因为它符合知识产权发展规律。”

有人担心:商业模式专利建立起来后会引起现有商业模式专利申请的乱战。冯晓青教授告诉记者这是不必要的担心,他说:“专利必须符合新颖性要求,而现在这些模式在中国已经公开很久,不符合新颖性,因而不必担心这些商业模式被申请专利。”但是,冯晓青教授也表示:“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跟从。互联网企业应该注重自主创新,使自己的模式超前、新颖,从而夺取市场优先地位。”史丹丹也认为单一模仿者必然要走向失败,企业要领会商业模式实质,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改变和创新。

总之,商业模式需要创新,这样才能促进产业发展,而这种创新需要保护和鼓励。只有从法律、标准和商业模式自身综合考虑,才能找到商业模式保护的最佳方向。

第5篇

【关键词】物联网 商业模式 多运营主体 免费使用 示范产业 终端融合

1 引言

物联网将互联互通的网络概念进一步延伸到现实生活各个物质实体,把在互联网和电信领域取得成功的新一代IT技术运用到各行各业,并通过智能感知识别、通信网络以及智能运算平台的技术设备,形成对每一个网络节点进行识别、定位、监测、管理和操控的网络系统。基于此,物联网除了扩大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最重要的是通过技术和应用,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形成规模化的应用,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物联网除了加快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还要加快产业社会化进程,形成规模化商业应用。由于物联网产业链较为复杂,涉及商用主体类型较多,因此必须根据其自身商业特点、不同行业市场需求以及个体关系特点,设计相应的商业模式。

2 物联网商业模式研究现状

作为互联网业和电信业衍伸的新形态,物联网需要从这两个领域获取商业模式经验。互联网发展已由传统盈利模式研究转向价值网络体系和商业生态系统的研究,着重于挖掘、掌握、导向乃至创造市场需求,同时分析商业模式系统中个体的竞合关系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价值流的表现,使系统动态发展,与外界互动协同发展,同时研究政府等个体在商业模式中的作用,将盈利为主的商业模式概念转成改革生活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向。

目前的物联网商业模式研究,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是分析商业模式运营核心平台的搭建以及市场运营过程运营商、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等主要个体的相互关系、服务提供方式和收入分配方式。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提出了物联网发展五大类商业模式,包括:

(1)系统集成商主导,运营商检验运行情况;

(2)运营商提供网络连接,收取服务费用,系统集成商在网络上运行业务;

(3)运营商自行为客户提供数据流量;

(4)运营商自行为客户开发相关服务;

(5)运营商为客户定制服务。其主要的区分点在于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上。

参考文献将物联网的商业模式分为通道型、合作型、自营型和定制型四类,强调不同模式中运营商地位和作用的差异,并介绍物联网在国外医疗、物流、环保等领域的应用。

参考文献从运营商主体性出发,提出了合作开发、独立开发和定制服务的物联网商业模式类型,强调不同合作方式的结构和实际应用案例。

参考文献根据中国移动已有业务结构,分析7种物联网商业模式,包括:

(1)企业投资自建型;

(2)企业自建运营型;

(3)定位平台免费开放型;

(4)全租赁佣金型;

(5)运营商系统集成型;

(6)运营商与系统集成商合作型;

(7)运营商产品库型。

还预测未来可能产生的3种新模式:平台租赁运营型、平台广告运营型和项目型。同时认为,当前物联网主要盈利来源还是以用户购买和支付服务费为主,广告收入为辅,并对其在移动支付、智能电网、GPS导航、环保监控等领域的应用进行分析和展望。

由是可知,当前物联网商业模式的研究主要体现为系统集成商和运营商的运营主体竞争以及服务方式的多样化扩展,强调的盈利方式仍然是用户单次设备购买、日常通信服务以及网络运营商的佣金收入。关于物联网商业模式的市场运作、盈利模式以及个体关系类型的研究取得较多成果,其中对于广告平台建设的思维也符合网络产业商业模式中低资费、规模平台、广告支撑的发展趋势。但由于缺乏对用户需求的综合挖掘和行业拓展,研究的群体和行业范围偏窄,忽视了物联网公共特性以及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商业拓展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较大欠缺,导致相关业务市场渗透能力差,用户接受程度低,周期长,不利于产业发展。同时,对电信领域的创新商业模式借鉴不够,忽视了物联网潜在的多价值主体特性,对运营商、系统集成商之外的价值创造研究不够。

3 未来物联网商业模式预测

作为新兴产业,物联网未来发展核心应该是通过对用户需求的覆盖,以及日常应用领域的全面渗透,进而培养用户的物联网消费习惯,甚而创造出新的用户应用需求和模式。因此,应该从公共事业和常规消费领域着手,采取低价甚至免费的方式,尽可能降低用户使用门槛。在具体模式应用上,可以设计如下商业模式:

3.1公共事业应用型

此类商业模式一般由政府等公共事业部门搭建公共平台,客户租用或者购买平台以及相关软硬件产品,并支付通信费用。向用户提供免费产品。比较典型的应用方式是各类企业的视频监控、面向用户的楼宇监控和家居监控、GPS导航定位、公共事业信息查询、公共安全、公共物流体系等。

该类商业模式是物联网民生化应用的体现,贯穿于各个发展阶段,此间,政府对技术、市场的把握非常重要:初期,通过行政手段迅速普及产业应用,投入资金搭建设备体系;与商业机构合作,以赞助或者成立股份制公司的形式运营和维护物联网公共事业;在特殊领域如公共物流体系等,则需要迅速完成平台体系搭建,通过政府独资、土地出让、合资经营、业务外包的方式转移成本和吸引资金,保障物联网应用的维持和扩展。此类模式来物联网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作为主要政策推广模式。在主要公共事业平台采用此类模式,可以让用户免费体验物联网应用,培养使用习惯,为其他类型的业务推广打下基础,同时政府等公共事业部门由此推广普及物联网,带来社会效应,增加财政收入。

3.2广告平台型

物联网中的网络广告模式是传统媒体广告模式的延伸,一般是由运营商、互联网企业搭建公共平台,集成物联网感知和传递的软硬件设备,租给广告商进行运营,广告商通过广告收入来支付物联网平台运营费用。由于物联网行业覆盖广泛,潜在客户源多,这一模式越来越被广告商看好,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移动电视,楼宇电视、营业厅的移动广告屏幕,都可以作为该模式的覆盖范围。而物联网的作用是给这些信息平台赋予移动性和地理标签的附加信息,并逐渐开放用户交互界面。

该模式的本质是公共信息平台的物联网化升级,在传统公共信息平台的覆盖特性基础上,通过物联网技术应用体现移动性和地理坐标性,更可以根据政府和信息提供者的需求,实现平台信息的移动化、区域化、群体化和行业化。该模式可以使上述信息点在其各自不断扩大的用户群覆盖的基础上发展成综合类信息的平台,通过对用户群体的公有和专有覆盖,探入、获取乃至引导总体和专有用户的信息关注行为和趋势,从而吸引广告商的加盟,形成第三方获利的生态体系,让用户零成本使用的同时,以广告效应获取盈利收入。

3.3软硬件集成商主导型

以上两种方式是公共领域可以应用的商业模式,而 对企业和个人用户端,发展趋势之一是价值流多源化和集中化,体现在商业应用中即为终端融合以及物联网相关应用的无限开发和拓展,对此可以预测软硬件集成商主导型的商业发展模式。

该模式主要来源于苹果“iPhone”模式,核心软硬件集成商通过与运营商合作,在获取用户终端一次购买费用的同时,通过一定比例分配用户日常应用消费,同时大量应用开发者为终端系统促进广大应用开发者为系统开发各类应用模式,以免费和低价模式为主(苹果大部分应用费用在0~0.99美元),在硬件销售的同时,开拓应用下载这一新盈利点,并通过习惯和文化渗透的方式促进硬件终端和软件的普及。此类模式可用于与个人用户市场相关的便利类和控制类领域,例如位置服务、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数字城市和智能校园等,通过在已有智能手机终端系统或者未来可能出现的专有物联网终端上开发相关行业应用下载,使用户可以免费或者很低代价选择和使用物联网软件平台和应用。

3.4“云聚合”型

在物联网商业模式的高端发展阶段中,还可以结合云计算的思路提出云聚合概念。云聚合商业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云计算基础上,以用户服务为中心,根据已有运营平台和业务能力,针对目标市场整合内外部资源,形成用户、商家、其他市场参与者共同创造价值的网络商业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在一定的安全机制下形成信息全面自由流通,通过大量快速的信息传送实现价值的高速增值。各个主体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接收者。而从盈利模式上看,各个运营主体向云聚合平台,一般是政府或者其他部门交纳租金费用,而由于应用的方式多样化和生活化,用户最终可以免费的方式使用平台内一切资源。

上述分主要商业模式类型通过表1体现出来。

4 商业模式发展建议

在物联网发展被一致看好的情况下,上述商业模式的市场推广未如想象顺利,主要原因是各行为主体对商业模式的内涵以及市场适用性挖掘不够,使用门槛高,缺乏以用户低成本使用推进的商业应用。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推进:

(1)政府支持和技术标准化。在商业模式推广中,政府最直接的作用体现为方向引导、资金投入和平台建立,行业应用初期,政府应该通过行政手段,为物联网进入重点行业提供基础通道,形成先天进入优势。此外,产业标准化是克服发展障碍以及降低成本的关键,物联网时代,各国起跑线差距不大,所以更应加快研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并试点和应用,抢占技术制高点。

(2)增加商业模式价值主体。可在现有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等主体的基础上,引入软件、硬件制造商、集成商,服务提供商、广告商、内容提供商、应用开发者等主体,在产品体系上可以扩大市场需求覆盖,通过多个主体的价值创造,分摊运营成本,提升用户规模,增强平台效应,创新盈利模式。

(3)促进个体间合作和共赢。政府可以通过与其他运营个体的合作,打造完善应用体系,调动各方力量,把盈利模式中以单次购买和用户从量使用为主,逐渐过渡到用户低价或者免费使用为主。而在第三方投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营方式上,应在保证用户利益的同时,通过集中关注的方式促进其他消费需求增长,实现各方共赢。

(4)推进示范产业应用。选择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效应、产业化进程快、附加值高、环保的重点领域开展物联网先导应用示范,通过成功范例提升社会认知度,这些产业应用包括智能电网、数字城市、智能物流、环境检测、公共信息平台、数字医疗、智能家居等。同时加大公共事业服务的物联网化,在个人客户端将物联网作为公益服务的升级方式。

(5)促进终端融合。未来物联网终端必将是多种功能融合的载体,需要重点加强软件扩展性。免费使用物联网软件是大趋势,软件开发者应争取从其应用的广告平台以及可能引发的消费需求发掘盈利方式。

(6)建立各类运营支撑平台。平台可以是运营商建立,也可以是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客户、政府建立。其作用主要包括接入、信息采集、传输转发、通信关联、开放接口、维护、安全、计费、管理等。平台建设者应该具备足够的资金投入、系统集成和维护能力。

第6篇

地铁里,无数人拿着手机,或看新闻,或打游戏;电脑前,点击鼠标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公车上,刷微博刷得不亦乐乎……如今,移动互联网应用已经深入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截至2013年3月,我国移动互联网的用户总数已达8.17亿。国际会计和咨询公司普华永道的一项最新调查结果也显示,中国消费者较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更喜欢使用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进行网络购物,且网购频率领先于全球平均水平。其中,24%的中国网购受访者表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更频繁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上网购物,这一比例较全球平均水平(11%)高出一倍以上。目前在中国,39%的受访者每月至少使用一次平板电脑购物,35%使用智能手机购物,还有29%使用社交媒体购物。而在全球范围内,对应的比例分别为17%、16%和12%。

尽管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行业也面临不少严峻挑战。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成为业界不断探索和困惑的问题。纵观手机视频、手机游戏及通讯服务领域三种类型的公司,均是目前移动互联网产品的主流盈利模式,基本由PC互联网的盈利模式拷贝而来。也就是说,在PC上证明可行的商业模式,转化到移动终端依然可以赚取真金白银。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特有的模式,如移动商务、移动支付却仍停留在“叫好不叫座”的阶段。

商业模式决定成败

任何一个组织,无论是否涉及商业领域,都存在一个模式问题。通常来说,商业模式至少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商业模式是由多种因素组成的整体,并具有一定结构;各组成因素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而要理解这一定义,必须抓住商业模式的两个关键特征:

首先,商业模式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组成的整体、系统的概念,包括广告费、咨询费、注册费等收入模式,向客户提供的价值(在价格还是在质量上竞争)、组织架构(各业务部门、整合网络)等,虽然这些都是商业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只是其中一部分。

其次,在商业模式中,各组成因素之间具有非常高的内在联系,这个内在联系可以使它们互相作用、支持,而且各个因素都能够有机地关联。但是要准确地把握这一联系,还需要非常清晰地描述出该商业活动中所有参与者扮演的角色,他们之间的相互关联作用,以及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是如何流动的。

在这个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年代,商业模式的竞争将是企业竞争的最高形态。在移动互联网领域,这个观点再一次被深刻地证明。纵观在移动互联网产业混得风生水起的企业,无一不是在商业模式的创新方面有着独到见解和创新尝试。可以说,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关系到企业能否做大做强,关系到产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

UC手机浏览器、腾讯微信、新浪微博、小米手机、苹果App Store、奇虎360安全卫士……这些成功的企业和应用,或许其成功各有原因,但有一个共同点――商业模式创新。移动互联网需求的多样性、业务的繁荣、平台的开放、市场竞争的加剧、注重生态系统的建设,使得商业模式呈现出多元化态势,许多成功的商业模式也脱颖而出。

例如,苹果公司构建“终端+应用”软硬一体化的商业模式,从而打造了具有竞争力的生态系统,使苹果公司赚得盆满钵满;阿里巴巴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模式,成为电子商务的“帝国”;谷歌采用“搜索免费+后向广告收费”的商业模式,一举奠定了在搜索引擎界的霸主地位;奇虎360通过专注互联网安全、实行免费增值商业模式以及打造开放平台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我国最大的互联网安全服务提供商;小米手机通过注重品牌经营、高性价比手机和互联网化销售模式取得了成功;UC优视科技则专注于手机浏览器市场,向平台方向转型,从而成为手机浏览器的领先者……

创新成就竞争优势

实际上,商业模式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概念,它和盈利模式并不是一回事。商业模式的内涵包括但远大于盈利模式,商业模式是创造客户价值的企业经营活动的总和,创新的商业模式能使企业获得更多用户的青睐,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商业模式的创新比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更具挑战性,它产生的影响是无形却深远的。

构建一个好的商业模式,无论对哪个企业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移动互联网公司当然也不例外,尤其这个领域大家都还在探索之中。不过,总有一些可以把握的原则。首先,一个好的商业模式必须先回答好战略定位这个问题。所谓战略定位,就是企业要做什么、不做什么;为哪些目标群体提供服务。概括来说就是“为什么人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产品模式和用户模式,这是移动互联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的基础。其次是如何打造强大的开放平台,这是商业模式的核心内容。企业用什么方式打造平台、提供哪些API开放能力、如何建立良好的生态系统,这是企业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手段。再次就是营销模式,在市场中,移动互联网企业如何扩大自身的品牌影响力,用什么样的营销模式推广和销售,这是吸引客户眼球的一个重要方式。最后才是盈利模式,当企业拥有了很多用户和很大流量时,应考虑如何把规模和流量转换成收入,这也是一个优秀商业模式应该实现的目标。

商业模式创新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基于技术、产品之上的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打造长期竞争优势的保障。移动互联网企业要打造成功的商业模式,就必须坚持正确的战略定位,以打造开放平台为目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和强化客户体验,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工具改变企业经营模式,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客户体验创新的有效结合,以营造新的竞争优势。

打造开放平台是移动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检验商业模式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移动互联网时代是“平台为王”的时代,也是“生态为王”的时代,优秀的商业模式必须将“开放”作为核心,以开放的姿态拥抱产业链上的各个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长期持续发展。

好的商业模式最终总是能够体现为获得资本和独特的市场价值,能够为企业带来持续的收入增长和盈利。在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重视和强化商业模式创新更为紧迫。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必须充分考虑移动互联网的特点。在碎片化、个性化、多元化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如何吸引用户、提高用户黏性成为移动互联网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由于移动互联网用户付费习惯尚未形成,广告投放模式又受到手机屏幕大小的限制,要实现真正盈利尚需一段时间。因此,企业选择进入移动互联网细分市场十分重要,千万不能盲目跟风模仿,而要选择自己擅长的、具有差异化的、能避免直接与互联网巨头竞争、有一定盈利潜力的业务为切入点。可以优先考虑进入手机游戏、O2O移动商务等领域,紧贴这些领域的市场需求开发和运营产品,提高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打造多元化格局

在现阶段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内容和服务不再是营收和利润的唯一来源;服务提供方通过构建内容软件和硬件终端的生态,使得软件、服务和硬件终端都可以成为营收与利润的来源。

在构建软硬件生态方面,存在着以Apple为代表的封闭AppStore模式,和以Google为代表的开放AndroidMarket模式之间的竞争。

在Apple相对封闭的AppStore模式下,其软件、内容和服务均只能在Apple的硬件平台上运行;而Apple的硬件平台,也只能运行基于Apple标准的App和服务。AppStore上数以百万计的App,则是根据Apple提供的开发框架和技术指南,由数以千万计的独立开发者开发出来。其中的收费App,由Apple和开发者按照3:7的比例进行收入分成。苹果和App开发者的3:7分账模式,为Apple带来了不菲的收入,但为Apple真正带来巨额利润的,却是销量动辄数千万的iPhone、iPad和iPod。为苹果带来巨额利润的硬件产品,除了其良好的应用感知外,在苹果相对封闭的内容生态下,其丰富的内容源只能在苹果的硬件产品上得以应用,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Google则打造了一个类似于AppStore的AndroidMarket,鼓励开发者为Android开发应用App;同时,Google向终端厂商免费提供Android系软件,终端厂商可对Android进行改造以使之适应其硬件。在Android模式下,Google和终端厂商各司其职,Google通过Android内置的搜索服务获取搜索广告收入,终端厂商则通过硬件终端的生产和销售获得硬件收入。在Google的免费Android模式下,Android软件和终端的销量、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已经实质上威胁到了Apple所构建的AppStore生态,从而引起了Apple和Google阵营之间的专利大战。

短时间内,移动互联网开放和封闭的商业模式之争,很难决出胜负,但毋庸置疑的是:在当前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下,构建一个完整的软硬件业务生态,并参与到其中的一个环节,是当前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硬件同软件以及服务一样,都能够成为移动互联网新商业模式下的利润来源。

而在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产业链上,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种商业模式。

模式一:进入主流智能终端厂商的供应链。以智能手机为例,过去几年苹果iPhone的销量在全球取得了爆发式增长,中国诸多进入苹果供应链的元器件厂商,不论是企业业绩还是行业地位,均获得了飞速发展和提升。在全球分工体系中,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与国际巨头合作,提供解决问题的优化方案,不断获取订单,既是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也是中国电子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的标志。

模式二:软硬件一体化是大势所趋。过去,Wintel组合主导的PC产业链,是一个分工合作的模式,产业链上的每个环节专注于自己的领域,基本互不干扰。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苹果开创了“App Store+iPhone”的模式,本质上是软硬件一体化,打通产业链的上下游,硬件终端黏住用户,软件服务平台获取用户价值。这种软硬一体化,极大地增强了苹果的竞争优势,获得了空前的商业成功。

模式三:一云多屏是大趋势。不同智能终端之间并不孤立,而是联动的,完全可以实现一云多屏。比如苹果的App Store既可以在iPhone上,也可以在iPad上,还可以在iTv上。其实,国内已经有不少“一云多屏”模式的企业,如视频云、游戏云、语音云等,这些企业提供云服务平台,向不同终端屏分发;目前阶段,并非所有终端屏都可以实现商业价值,但这种模式可以建立起强大的竞争优势,有些屏是用来价值变现的,有些屏则是用来黏住用户的。

模式四:优质内容、应用的价值越来越大。智能终端普及和多屏互动,带来的是传播效应的快速放大,这对于优质内容和优质应用价值的快速变现非常有利。

展望未来,以上四种商业模式分别对应智能终端产业链上的四个不同环节(元器件-终端-平台-内容),但共同指向各个环节上优质企业的“强者恒强”。以苹果公司为例,iPhone只是其商业模式的冰山一角,其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于“软硬件一体化”和“一云多屏”,这种模式将在相当长时间内维持苹果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推动苹果公司“强者恒强”。

第7篇

丰富多彩的移动数据应用渗透到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也将伴随着业务和应用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适合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的概念。当前,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对“商业模式”、“商业运作模式”或“商务模式”(Business Model)的理解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甚至其叫法也不相同。但是,任何一个组织,无论是否涉及商业领域,都存在着一个模式问题。

商业模式至少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商业模式是由多种因素组成的整体,并具有一定的结构;第二,各组成因素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可以将各因素有机地关联起来,使它们互相作用,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要理解这一定义,必须抓住商业模式的两个关键特征:

(1)商业模式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组成的整体的、系统的概念,包括广告费、咨询费、注册费等收入模式,向客户提供的价值(在价格还是在质量上竞争)、组织架构(各业务部门、整合网络)等,虽然这些都是商业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只是其中一部分。

(2)在商业模式中,各组成因素之间具有非常高的内在联系,这个内在联系可以使它们互相作用,支持,而且各个因素都能够有机地关联。但是要准确的把握这一联系,还需要能够非常清晰地描述出该商业活动中所有参与者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之间相互的关联、相互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是如何流动的。

因此,商业模式在具体应用时,如果从商业组织的角度来看,商业模式是企业为公司、客户、合作伙伴创造价值的来源,是企业通过准确界定自己在价值链中的位置而获得的收益,是企业为了获利所形成的组织结构及其与合作伙伴共同形成的价值网络,是能够产生效益并继续维持的客户资源。

移动互联网产业的特点。在传统行业中,环境变化速度比较慢,而且业务模式也比较固定,基于价值链的商业模式设计可以较好的给出企业面临的竞争及获利的途径。因为传统价值链的观点可以说是一种线性的思维,即使是企业在价值链完成多个环节,都是在对上、下游企业竞争性分析的基础上经营。可是,如果环境变化快,业务模式也不是十分稳定,那么在产业链上的任何环节的主体都可能会成为强势主体。价值链理论就不能适用这种情况。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新的业务层出不穷,如LM、LBS、移动广告等融合业务。移动产业链也将伴随着业务和应用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产业链的外延不断扩大,内部也趋于复杂化。逐渐形成了一个包括通信运营商、网络设备供应商、终端设备供应商、应用服务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独立软件开发商、渠道和客户在内的庞大网络。电信运营商在行业中的中心地位不再稳如泰山,内容提供商、终端生产商正在努力与用户建立更密切的关系,对电信运营商的传统强势地位逐步形成威胁。

基于价值网的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设计。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价值链演变为价值网,网络效应得以在关系型网络中实现。

价值网是交互式的网络关系,是一种以客户为核心的价值创造体系,共有五类要素组成,主要是组织者、其他环节的企业成员(参与者)、客户、电子市场平台,以及相互之间稳定的联系与合约,如下图一所示。正是这五类要素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组成了价值网的结构模型。价值网不是一种按顺序连接的固定链。而是一种包含客户/供应商合作、信息交流活动的高业绩网络,对客户习惯性的偏好给以快速满足,鼓励价值链成员包围他们共同的客户,以一种新的方式满足顾客的需求。

基于价值网的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是以电信运营商为组织者(其组织者的地位可能被其他参与者取代),以其自身的运营资源和业务能力,针对其目标市场寻找准确的价值定位,并以此为依据实现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并以电子市场平台为媒介,连接其他参与者,建立起用户、电信运营商和其他参与者共同进行价值创新的价值网络商业模式。

伴随着三网融合、行业融合趋势的加快,在移动互联时代,哪个运营商能满足客户对高速、可靠与方便的要求,满足客户订制产品的要求,顾客就将他们的消费转向它。利润将流向那些能更好满足客户优先权(偏好)的业务模式。价值网的设计原则是以客户为核心的,采用存取客户信息、增进培养客户关系、实现服务与支持的数字一体化。通过控制客户接触点,同时,它也管理供应商网络,确保快速、低成本运作。在价值网的运作中,移动运营商若要保持竞争优势,应把精力放在亲自控制客户接触点、平台搭建和管理合作伙伴的能力上,凭借平台资源和客户聚合的优势,充当着新的价值网络的组织者、管理者、各种资源的整合者、价值整合者的角色。

苹果以iPhone AppStore为核心的基于价值网的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分析

随着移动互联网市场的快速发展,苹果公司在2007年推出iPhone智能手机,其定位核心是以Apple的iPod产品为原型,提供集成了iPod和智能手机两类产品功能的iPhone智能娱乐手机终端,并以终端同iTunes、AppStore在线服务的结合,向客户提供持续的固定和移动互联网内容、应用服务。

在线应用商店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手机应用产品、在线应用服务、运营商业务、增值业务等四大部分,具体内容如图二所示:

苹果公司这种终端加内容应用的独特商业模式,正是基于价值网的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这种模式帮助苹果成功进入移动互联网增值服务产业。我们可以将苹果基于价值网的移动互联商业模式的成功归纳为以下四点。

成为价值网的组织者。作为以iPhone产品为核心而构建的价值网,任何时候Apple都会是该价值网的核心。在角色定位上,iPhone+AppStore价值网中苹果充当综合性内容和应用的整合和在线销售平台的角色,当然这个角色在启动期iTunes导入时就已经开始具备,但随着iPhone SDK的和Apple的奖励计划、App Store的推出,这一角色被更加进一步的强化。

与应用和内容提供商联盟构建共赢的商业生态系统。在市场启动期,Apple的应用和内容服务提供方面,只包括基于iTunes的影音内容提供方和Google作为iPhone内置互联网应用软件提供商。之后,随着iPone SDK和Apple Store推出以后,应用服务方面又增加了基于iPhone SDK的第三方软件应用开发商(由于App Store没有资质限制,软件开发的厂商和个人都可以参加奖励活动和在App Stroe上销售软件)。

Apple作为价值网组织者根据客户选择的产品和服务,选择能够为其提供资源及技术支持的合作节点企业,构建业务模式。并实现整个网络价值的最大化,使网络价值在价值网所有参与者之间进行再分配,从而实现网络中所有参与者共赢。

通过iTunes和AppStore服务与客户建立直接联系。在iPhone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服务方面(iTunes、AppStore等),Apple始终排斥运营商,并坚决控制诸如客户身份管理和认证、账单和支付等关键点。而运营商只起到了无线网络的通道作用,但只能收取一定量的流量费用。

由于客户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在众多的价值网节点中谁拥有掌握客户的主动权,谁就可能成为价值网的组织者。Appte正是通过紧抓客户,与客户建立直接联系,来确保自身能牢牢把握价值网的主导权。

为用户提供整体娱乐应用解决方案。Apple对市场调查和研究后所识别出的细分市场。这一客户群体不是任意的,它首先是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给予高度重视的,其次使用产品和服务能为提供者创造价值。

第8篇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用户模式;盈利模式

1 传统电信业向移动互联网转型的必要性

随着智能手机的大规模应用,我国传统电信业务的资费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但电信行业的增长速度却出现了不小的反弹,尤其是移动数据业务收入以及宽带接入成为了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目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多数产品和应用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APP化的趋势,这一新型的APP业务创新模式对传统电信业的基本业务模式、商业模式和资源发展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该模式不仅在技术上实现了云和端的直接对接,而且对智能终端和即时通信类客户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即时通信类软件在2011年一经推出,软件的客户规模一再出现井喷,预计在2016年能够达到12亿人次。一个客户可以在手机上安装多个即时通信软件,采用基于手机通讯录的微信、米聊、飞聊等短信聊天软件,通过无线网络实现短信功能。此类应用使得传统的点对点短信和彩信的业务量和收入不断下降,而即时通信类业务量和VoIP类业务量将不断增大。根据摩根士丹利统计的移动数据流量发展总体趋势可以看出,移动视频将会对2014年移动流量的总量起到最为重要的作用,估计占总量的66%。此外,其它移动互联网应用(如移动游戏、音乐、图片、QQ农场等)也将带来数量流量的大爆发。根据Ericsson最新的报告[1]可以预测,在2016年之前,全球的移动数据流量将会以每年60%的速率快速增长,移动数量流量将会达到传统语音业务流量的30倍。因此,实现从传统电信业到移动互联网的转型是市场所需,势在必行。

2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移动互联网,是指通过移动终端(如手机、PDA等)为接入手段,以无线接入方式,通过各种网络接入互联网。移动互联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从技术到业务的融合。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建设自己的移动互联网。各个国家由于政策法规、市场竞争条件、技术发展水平以及运营策略的不同,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上也不尽相同。一些电信运营商采取了较好的商业模式,成功地整合了价值链环节,取得了一定的用户市场规模。特别是在日本和韩国,移动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凭借着出色的业务吸引力和资费吸引力,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在国内,三大运营巨头均已将移动互联网业务作为今后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应用和IPV6的实施,国内的移动互联网正逐步进入快速增长期,并在深刻改变信息时代的社会生活。但任何一个新兴产业在给大家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在其发展初期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难题,如手机上网资费高、速率低,计费方式相对单一等。在诸多难题中,运营商数据业务普遍存在增量不增收的现象已经成为制约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2008到2013年的五年时间里,全球移动数据业务的数据流量增长达17倍,但同期的数据业务收入增长仅有1.8倍。与此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和便携式移动宽带上网的快速普及,数量流量也出现了空前的增长速度,在整个网络中的比例升至83.5%,而盈利价值则降到0.01美元/兆[3]。这意味着,数据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流量的增长速度,全球的电信业面临着增量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增量不增收问题的关键在于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选择。如果采用的商业模式不符合实际,那么所有的运营商和企业将不会盈利,移动互联网作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市场潜力最大的新兴产业即使再美好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怎样建立可盈利、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的商业模式,找到自己的位置与营收方式已成为大家目前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3 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未来发展趋势

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关键在于能否建立成功的商业模式。目前针对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尚无统一的标准定义。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其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选择是否正确。其中,用户模式主要为了创造客户价值,盈利模式则是使得企业获利[4]。如何进一步丰富和改进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内容,将是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3.1 协调好用户规模、用户活跃度和用户时间之间的关系,改进用户模式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用户模式往往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传统的电信业务多数是从盈利模式开始考虑的,一定是有利可图、想清楚了盈利模式才会去做这个生意。但在移动互联网行业,企业必须首先要将重点放在集中精力考虑用户模式。首先考虑如何扩大用户规模,然后再考虑占领用户的时间份额,即注意力经济。全球的互联网业务都是存在竞争关系的。谁能够把握足够多的用户,谁就占领了时间份额,谁就会是通信市场未来的巨无霸。由于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上网时间是有限的,因此业务之间竞争的核心就是用户时间。在未来的用户模式中,我们可以在扩大用户规模、提升用户活跃度和占领用户时间三者之间进行有效协调,使其达到良性循环,从而实现用户模式的优化改革。具体如下:

⑴调查客户的实际需求并开发相关产品,迅速扩大用户规模。这个过程所获得的用户对企业来说往往是匿名的,企业并不知道用户是谁,具有什么特征,而只是通过相关业务形成了一定的信息流量规模。也就是说,这个过程一般只卖流量。

⑵通过内容丰富、功能优化来提升用户活跃度。企业可以建立用户的真实档案信息,真正了解和掌握用户的特征并切实的拥有用户。一般来说,抓住客户的,都会带来信息流量。

⑶通过用户规模和用户活跃度来占领用户在线时间份额,最终创造客户价值。

3.2 采用衍生收费的盈利模式,占领客户的钱包份额

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是商业模式中最为关键的子模式。目前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往往只局限于 前向模式和后向模式。前向模式是向使用了相关服务和内容的客户收钱(开通-保障-计费),如各大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的移动网络流量费用等;与前向模式恰好相反的是后向模式,是向内容和服务的提供商收费,即向企业收钱(吸引客户,客户使用,有人付费),如通过各种衍生的广告模式来进行广告分账,包括CPC、CPR、包月收费等各种流量分账方式。企业如果采用单一的盈利模式并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盈利。为了更好地占领客户的钱包份额,企业可以将前向模式和后向模式黏合起来,形成“衍生收费”的双模模型。即服务提供者通过用户模式所形成的用户黏度,吸引用户尝试新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向新产品服务提供商收费的模式[5]。

4 结束语

传统电信业的商业模式要求电信业务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可以通过该业务获取盈利。而新兴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在业务实体和时间上不再高度耦合,可以实现分离,即为客户创造价值和为企业获得收入的业务可以不是同一业务。企业可以先提供业务,创造客户价值,再利用客户规模创造盈利,最终实现移动互联网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成卓,贺石昊.移动互联网迈入2.0时代 加速与传统行业跨界融合[J].通信世界,2014,1(2):41-42.

[2]庚志成.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J].移动通信,2008,32(9):20-21.

[3]刘伟.四网协同发展研究及移动互联网转型思考[J].广东通信技术,2012,25(4):53-54.

第9篇

根据当前各大国际组织对物联网的理解及其行业应用现况,可以定义为:物联网是通过智能感知识别(RFID以及未来可能的射频识别技术)、通信网络(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以及智能运算平台(云计算)的相关技术设备,将区域内所有物体连入到统一的全球网络,使其进行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和价值流的传递,共享和存储相关数据,进而对网络每一个节点进行智能感知识别、定位、监测、管理和操控。物联网非为单纯的物物相连,完全是面向应用的,包括行业应用、公共领域的应用、家庭的应用。因此,物联网更多表现为区域性、行业性、领域性特征。

2 商业模式的定义及系统体系

业界对商业模式的研究百花齐放,分为盈利模式、价值派和体系派。结合一些领域的核心观点以及理论进展,可以认为:商业模式是在一定的外部政策、技术、市场需求下,在行业不同发展周期体现出的类似于生态系统的体系,涵盖系统中各主体定位及其自身价值活动,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传递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价值流这“四流”的状况。

商业模式系统主要由三大要素组成:

2.1 外部环境

这主要指商业模式在横向角度呈现的特征,是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

(1)政策管制:包括商业模式所在的区域政治环境,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市场竞争体系和格局,企业生存空间,自由度和开放性等内容。

(2)技术创新:包括相关技术发展历史、现状和趋势,核心应用技术内容,辅助技术内容,技术创新的促进和阻碍因素等。

(3)产业需求:包括行业整体资源、产品特点,用户群体分类和主要特征,消费习惯特征,需求发展历史、现状和趋势,主要和潜在目标客户,产业推动力等。

2.2 内部系统

这是商业模式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系统内部节点分布、自身运转以及交互机制等。主要包括:

(1)静态节点:包括商业模式包含的企业或者个体类型,各自特点,分布位置,整体价值链等。

(2)自身运转:主要包括个体自身的战略定位,核心竞争力,经营范围运营机制,实现模式,成本定价机制,营销模式,盈利模式,收入分配模式和关联活动等。

(3)交互机制:主要包括个体间的竞合博弈关系,价值流、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流动作用形式等。

2.3 协同发展

这主要体现在系统的内外互动和纵向层面的产业周期发展上。主要包括:

(1)系统内外部互动:外部环境对系统的影响机制和效果,内部系统对于外部环境的适应等。

(2)产业周期发展:整体系统演化动力,内部系统演化模式,持久性,产业发展周期等内容。

商业模式的体系可以通过图1来体现。

3 物联网商业模式的主体性特征

物联网作为互联网、通信网、传感器等一系列新技术融合形成的产业类型,在继承通信网和互联网行业的部分特征的同时,通过信息的深度获取和应用扩展了应用渠道。网络作为信息承载和传递的基础,在物联网发展各阶段都会起到重要作用,而网络所有者的运营商,自然也应承起产业发展的核心角色。

网络是物联网的重要组成环节,只有电信运营商才能做到全方位覆盖,因此是推动物联网应用的主导。它们扮演的不仅仅是“管道商”,还是“信息提供商”。运营商要根据行业发展特点,以自身网络有效整合系统其他个体和相关服务体系,有效传递相关信息和资金,最终实现对市场需求的价值覆盖,使商业模式系统健康运行。

随着三网融合进程的加快,网络融合趋势不可逆转,物联网的网络平台很有能与广电网络和互联网融合,可能会出现其它负责网络的运营商,甚至可能会有独立的物联网运营商出现。

除了网络运营商,物联网商业模式系统的其它重要个体还应包括系统内部的传感设备制造商、硬件制造商、软件制造商、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广告商、用户、物体,系统外部环境的政府等公共事业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各类主体将借助其核心竞争力发挥不同作用,通过多种竞争合作关系推动商业模式系统的进化,保持系统活力。

4 电信运营商主体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分析

根据上述商业模式概念所囊括的市场体系,可以设计出以运营商为主体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具体形式如图2所示。

4.1 外部环境

(1)对业务发展的有效把握,以及相关企业的优惠和管制。主要指国家有关部门对物联网发展阶段以及可能开展业务的有效定位和把握,再据此完成的行业优惠和管制政策。

(2)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网络环境的改善。传感器、技术标准、芯片、中间件、无线网络和云计算等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决定了这一商业模式的阶段分割,而不同种类的网络发展和融合是业务推广的重要标尺。

(3)物联网应用的不断发掘和市场推广。不同阶段物联网的可能应用点需要系统个体进行发掘,同时需要通过合理的市场推广,替代和改进之。物联网发展初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各类投资方也是重要的驱动主体。

4.2 内部系统

(1)企业战略定位。运营商是整个商业模式系统的核心,设备制造商为底层,硬件和软件制造商为中层,系统集成商为中高层,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为高层。但中高层的个体也都有面向用户的界面,可以参与到整个生态系统的竞争中来。

(2)个体特点。除了设备制造商,其它个体都承担了一定的复合型角色,除了自身的强项之外,面对市场也都能体现出各自的优势来。内容提供商是系统的主要寄生者,对于平台有绝对性的依赖。系统集成商是系统的次级核心,是提升效率的重要节点。

(3)核心竞争力。个体的核心竞争力与其负责的功能紧密结合,但都还有附带的竞争力因素交叉从而形成竞争,网络关系体现得较为明显。

(4)价值链模式。该类商业模式的价值链模式主要为物体――设备制造商――硬件/软件制造商――系统集成商――运营商――服务提供商――用户。体现出的是一种信息感知、识别、收集、汇总、转换和发送的过程。但由于每个个体存在着多种价值作用和增值潜力点,因此体现出比较明显的价值网模型形式。

(5)竞合关系。合作竞争是最主要的竞合模式,除了设备制造商,不同层次的个体之间都存在着竞争和合作的双重关系,系统活力较强,个体之间的集成趋势明显,而内容提供商则集中体现出寄生模式的特点。

(6)经营模式。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是主要的服务销售商,硬件制造商是终端经营者,软件制造商可以提供平台上附加的应用,用户的费用流向这几方,除了各自独立产品外,主要由运营商负责收入分配。

(7)成本与盈利。制造商的成本体现为人力成本、材料成本和知识成本:运营商的成本为集成产品成本、网络维护成本和服务成本:服务提供商主要为服务成本,内容提供商为信息制造成本;系统集成商为功能集成成本。主要盈利来源是终端购买和服务付费,服务付费以功能费和信息费为主要类型,应用的单独收费为特 色模式,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软件制造商和硬件制造商均能体现出一定的广告平台效应。

(8)收入分配模式。此类商业模式为非对称信息下的收入分配模式,运营商是系统的的主导,在承担主要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收入分配模型的条件进行收入分配。总体看来,运营商占到初次收入份额的70%左右,服务提供商份额一般为20%,内容提供商为1 O%,运营商此后对于盈利进行二次分配。

(9)营销模式。此类商业模式的营销活动主要是运营商总体负责捆绑产品的B2B营销,主要面对企业用户,广告平台效应有一定体现。案例营销是易被接受的模式。

(10)“四流”模式

物流模式中,主要的流动者是具有信息感知、识别和传输的功能模块的硬件安装和集成。

资金流模式中,主要是用户的购买和付费资金,其中付费资金存在着多次分配,同时也会有广告和投资等第三方资金的涌入。

信息流模式中,主要是感知到的物体状态信息在不同个体之间的转换、传输和发送过程,信息的源头除了物体,也可以来自内容提供商。

价值流模式中,价值的产生主要是由各类制造商的技术、设备和应用、运营商的网络环境、用户基础、终端覆盖,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能力、内容提供商的附加内容提供和系统集成商的集成能力形成的资源互补。由于合作竞争是此商业模式的主流形式,竞争所体现的信息交换以及个体之间为赢得竞争而展开的自身素质提升,都是价值产生的主要源泉。价值传播的多向性使用户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对其也有明确的评估标准,各方的共赢体现在对需求的合理把握和自身的准确认知,并最终体现在各自的经营模式和收入分配上。同时,由于寄生关系的存在,资源交换成为另一种价值产生的源泉,平台资源交换到内容提供商后,可以发挥出更大的效应。

4.3 协同发展

(1)外在影响。外在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技术进步带来的功能提升与拓展,可以扩展应用行业范围,激发更多市场需求,同时吸引更多外来投资。

(2)内部适应

对政策的有效解读和利用使企业少走弯路。对技术进步进行有效挖掘和利用,拓展应用模式,开拓更多增量市场,并通过第三方资金迅速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竞争力。

以运营商为主体的物联网商业模式是行业的主流应用模式,其中运营商是核心,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接收和应用者,同时也需要集成软硬件,并针对市场提供服务。该类模式的合作竞争现象比较普遍,系统效率可以达到最大值,其他个体对运营商业务的所谓竞争和替代,也是一种提升服务能力、通过价值交换提高附加值的手段。

该类商业模式可以覆盖物联网所有可能的业务和行业模式,从当前商用情况看,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物流、环保监控、数字医疗等行业可以作为首要的行业突破口。运营商的主体性体现于通过与传感器和传感网的对接,实现对感知信息的获取、转换和传递,并通过合作开发的多类移动终端对所需信息进行接收和分析处理。运营商在利用自身网络的同时,也需要与其他个体合作,提供一套覆盖信息感知、传递、接收、分析乃至未来进行控制的系统解决方案,以覆盖各行业对物联网应用的全方位需求。

5 电信运营商主体的物联网商业模式策略

物联网应用广泛,潜在市场巨大,同一时段多行业推广成本较高,收益体现较慢,运营商需要在技术、服务、商业模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找出适合的业务进行推广,实现关键性的物联网应用,拓展可以迅速形成规模的行业和市场。

运营商需重点关注几个维度:一,是否更加了解用户需求,应用是否更加接近用户:二,是否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资源,体现资源优势;三,是否可以满足用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四,是否在提升公司价值和品牌形象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和民生效益。

并应在以下几方面完善商业模式的系统推进:

(1)大力发展移动通信网络。首先应通过资费模式创新和终端的低价推广来降低使用门槛,促使更多物联网应用加入到网络中:根据物联网的稀疏数据、群组接收和高安全要求等特点,进行相关的网络优化。

(2)积极建立合作共赢关系。物联网商业模式系统庞大,个体数量多,关系复杂,运营商与多个主体存在竞争关系。应在保证自身效益的同时,通过合理的盈利模式和收入分配机制,开放和创新商业模式,与各方积极建设合作关系,实现整体共赢。

(3)着力推进先导应用。电信运营商应选择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效应、技术产业带动作用强、关联性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物联网先导应用示范,推动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这些领域包括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物流、环境监控、公共安全、数字医疗、智能家居等。

(4)促进终端融合。运营商要同硬件制造商和传感器商进行合作,推进已有移动终端对于物联网功能模块的有效集成,以行业应用带动终端研发和销售,并通过不同类型网络融合的方式,扩大终端应用范围,加快其市场推广。

(5)建立运营支撑平台。运营商应该在自身网络基础上,搭建一个集成系统各个体核心竞争力的竞争平台,通过信息的全方位处理和相关辅助功能的实现,提升物联网运营的专业性,并通过对平台不断升级改造,完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效率的同时也体现绿色环保。

物联网的发展,尤其在技术、产品、服务体系和用户发掘等方向,促使电信运营商从原有的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以用户为主体,开始转向信息感知、信息转换传输和服务、以物体和用户为双向主体的模式,也迎来应用领域、用户规模、战略地位、资源利用、设计创新和企业价值提升等多方面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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