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17:19:0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一、体制运行基本情况
实行分税制度改革后,市级对区级财政制定的政策为:核定区级收支,暂借给区级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础上确定区对市属于定补区(或上解区),暂借税源在以后的年度里按照比例市级要逐年收回。
二、体制运行中取得的成效
(一)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各级政府理财观念的转变,形成了各级政府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老的财政体制下,各级政府只关心本级财源企业的发展,在支持企业时要先看是不是本级企业。而新的财政体制下,市、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树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财观念,全力为辖区内所有企业服务,在中小企业担保、小煤矿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的使用上,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能够支持,形成了市区利益共同体。
(二)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市区实行分税制后,极大的调动了区级政府征收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近几年的一般预算收入对比可以看出,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初步建立。
(三)财政实力增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1、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
2、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年均递增n%,200*年总计达到n万元,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重点支出得到保证。
(1)市区自实行分税制后,我区对城区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仅200*年,用于城区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就达到3000万元。
(2)人员支出增加,在200*年调整津贴工作中,我区克服了财政供养人口多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了行政机关规范津贴的增资部分,金额达到n万元。
三、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现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仅仅是朝着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关系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由于受制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财政困难的影响,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还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明确。
区级政府财权的确定必须以其事权为基础。但是,目前我区政府的财权往往与其所承担的事权并不完全配套,影响了区级政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次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事业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都经常发生调整变动,引起区级政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其与财权不配套。
(二)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尚不规范。
1、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市财政虽然暂借给区级政府一部分税源,但这些税源自200*年后,就每年都要由市财政按比例扣回,使区级财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实行分税制后,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之间的收支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体制下,为了维持市本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市里将辖区内的n户纳税大企业的税源上划,作为市本级的固定税源,只留给区级政府一些纳税小企业及零星税种,导致区级财政没有足够的税源去征收。
3、纳税属地划分不清,使区级财政收入减少一部分。我区内的一些纳税重点企业,税务登记在××区,但由于其总公司在其他区县,税收征缴却不在××区,例如××厂的生产销售都在××区域内进行,但是其总部××公司设立在××区,其税收征缴由××区负责征收,使我区收入减少。
(三)转移支付补助过低。
1、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大且不稳定。由于我区收入总量小,区级每年新增的税收收入有限,用于弥补自身增支都非常困难,可用于补助乡镇的财力微乎其微,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只能依靠上级,但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比重偏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小且数额不确定,影响了下级预算的统筹安排及重点工作的运转。
2、对农村转移支付补助低。近年来,区级对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市里对我区农村转移支付的补助基数,是在200*年的基础上确定的,市本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已不能满足我区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农村中小学取暖、五保户、独生子女费方面的补助金额低。
(四)产业结构单一。
我区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趋缓、财政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经济总量小、基础薄弱,财政缺乏非煤企业支柱财源,对煤炭、焦化、电力等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我区的财政收入中有n%靠上述企业征收,而这些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又比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小,如果煤炭市场疲软,会对我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影响,将使我区财政收入减收一半以上。
(五)刚性支出大。
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人员支出大。200*年在调整津贴工作中,我们克服困难,及时兑现了津贴的增资部分,但是市本级对我区的补助金额仅为n万元,其余的要由区级承担。七煤集团在辖区内下放教师的接收,200*年“两高”工作的验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区财政出现缺口,具初步测算需要n万元。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完善财政体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政权正常运转的保障水平,通过财政体制创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按照要求,我市分税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创新。
(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区级政府承担的事权结构不仅决定了它所需要的财政收入的数量,而且还决定着它所需要掌握的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其原因在于,财政不但是政府筹集资金的工具,而且是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区级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能既需要相应的资金,又需要运用税收等财政收入形,式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调控。所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在确定区级财政和管理体制,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区级政府所承担的多少,而且要考虑其事权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调整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在调动区级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积极性的同时,使区级政府有权支配其自身的财权和财力,保障其职能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区级政府的事务增多,财政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与××区、××区相比,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区,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征收少,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属于“吃饭”型财政,难以开展其他工作,近年,随着城市东延,省市对我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大,致使区级相应匹配的资金也增加,使我区财力难以应对,需要在完善转移支付中加以解决,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逐级实行财政均等化分配,缩小与其他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之真正成为调节地区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三)加强财源建设。
在市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下,区级更要注意财源建设工作。一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克服把公共财政建设与支持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效”的方针,学会运用财税杠杆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在促进全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壮大财政实力。二是要不断巩固提高现有支柱财源,发掘和培植后续财源。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培植力度,充分运用财政有限的资金,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三是要严格依法纳税,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区级财政实力,推动财源建设。四是要牢固树立经济财政观,遵循经济运行规律,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快与慢、多与少、供与求的问题,促进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对下一个体制改革的建议
无论采用什么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划分收支范围时,首先应根据区级政权的事权结构划定其财政支出范围,核定出这些支出项目所需的资金数额,然后再从财政收入中确定相应的项目及其数额,作为区级财政的收入范围。所以我们认为,在下一个体制中,应该做到以下
一)按属地关系划分税源。
1、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既要保持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科学划定税源,在财力分配上既要保证区级自我发展的空间,又要有一定的发展紧迫感,要保证区政府具有一定的经济调控能力,要将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财政收入的固定税源,要在市级暂借税源到期后,归区级征收。
2、近年来,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一些重点企业相继投产使用,按照市区分税制的文件精神,新上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全部归区级所有。但是,市里政策调整,将税收超过n万元的企业,收入重新核定,市本级与区级5:5分成,使我区税收减少很大一部分,所以我们希望,辖区内新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无论金额多少,都要归区级所有。
(二)合理划定支出。
由于我区是农业大区,城市基础设施差,财政供养人口多,区级财政收入少。所以我们希望,市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面临很大压力的基础上,给予区级政府财力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对我区四个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区乡两级政权的正常运转。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改为与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挂钩的通知》(国发〔1994〕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吉政发〔1994〕5号)规定“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中央的税收返还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上述两税平均每增长1%,中央税收返还增长0.3%;省的税收返还递增率按全省六项共享税平均增长率1:0.3系数确定,即上述六项共享税平均每增长1%,省的税收返还增长0.3%”。为调动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中央、省和市(州)、县(市)收入的合理增长,按国务院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将中央和省对市(州)、县(市)税收返还额的递增率改为按本市(州)、县(市)增值税、消费税和省与市(州)、县(市)共享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
【关键词】集权 分权 县乡财政体制 基本模式
一、引言
公共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的职能在于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按照我国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具有层次性的公共产品包括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公共产品,而地方公共产品又包括省、市、县、乡四级公共产品。理论上,各级政府提供各自对应级别的公共产品,然而对于受益范围在横向或纵向上具有交叉性的公共产品,该如何在各级政府间划分职责呢?笔者认为,应该依照效率目标,遵照集权分权理论进行划分。
二、集权分权理论
也就是说,由县级政府统一提供公共产品X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即集权是有效的。
三、目前运行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从集权与分权角度出发,可以把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划分为四种基本模型:过度分权型、适度分权型、适度集权型、高度集权型。依照集权程度的不同,可以在集权数轴上予以表示,如图1。
各级政府之间的完全分权,就是各级互不相干,各级财政的收支完全挂钩,收多少、支多少,这种体制的结果就是县级政府对乡镇没有管理权利,所以用过度分权的财政包干体制来表示其特征:适度分权型财政管理体制,以分权为主要特征,上级政府具备一定的横向平衡下级财力的调控能力,以分税和准以支付为手段,称之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适度集权型财政管理体制,是在保持乡镇财政主体地位、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县级财政代管适度集权的财政体制,称之为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高度集权型财政管理体制就是乡镇基本没有财政管理权限,财政收支两条线,所组织的财政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所需的资金由县级部门统一发放,称之为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改革开放以前,从全国范围来说,各级财政基本上执行的是以统收统支为主要特征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在破除统收统支体制后,上世纪80年代的财政体制以分级包干为主要形式,分税制改革后县乡分税制在发达乡镇与县财政之间逐步健全,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县乡的财政困难问题凸现,开始试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总体说来,我国县乡之间运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在结合各地经济社会条件下,带有明显的历史遗留痕迹,所以目前运行的具体模式较为复杂,既有分级包干体制与分税制并轨的体制,也有不太健全的分税制体制,还有正在逐渐铺开的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同时还存在一些统收统支管理体制。以河北省为例,目前主要实行统收统支、分级包干和不完全分税制三种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所占比例分别为50%、40%和10%。
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展望
尽管从集权分权理论来说,存在四种基本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决定哪种模式的效率高低不在于它是集权型的还是分权型的,而是取决于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成本以及消费偏好与成本、各乡镇经济自身的独立性。公众的消费偏好和消费成本决定公共产品的需求函数,而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成本决定其供给函数,理论上,在需求函数与供给函数的交汇点实现公共产品的均衡,也就是说,对于某一既定公共产品存在一个最优的集权与分权度。但是,现实情况是某一级政府同时提供多种公共产品,而这些公共产品往往又不局限于同一级公共产品层次,这就使得问题更加复杂,对于某一项公共产品相对应的适度集权,却不适合于另一项公共产品。所以,作者认为,在县级财政确定某乡镇的有效分权度时,更重要的是看该乡镇的经济独立性与成长性,越差的越适合于偏向于集权型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从近年我国县乡行政区划数量变化来看,2000、2003、2005年县级行政区划数量分别为2881、2861、2862个,乡镇级行政区划数量分别为50769、44067、41636个。县级行政区划数量是区域稳定的,而乡镇级行政区划数量趋于递减。应该说近年来的撤乡并镇、精简机构的行政改革效果是明显的,对县乡之间的经济关系来说,有理由认为乡镇的经济体在壮大,所以县乡分税制在县与发达乡镇之间会逐渐完善;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乡镇的独立性不强,才需要撤乡并镇,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持落后乡镇的基本公共支出,集权趋势势必得到加强,特别是失去农业税收入的农业特征明显的乡镇,乡财县管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必然有巨大的空间。本文的结论就是,在今后数年内,县乡之间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会是多种形式的结合体,县乡分税制、乡财县管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将是主流模式,而县乡财政体制的集权化特征会更加明朗。
【参考文献】
[1] 许正中、苑广睿、孙国英:财政分权: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9。
[2] 阎坤:中国县乡财政体制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6。
[3]课题组:新时期河北省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地方财政研究,2006第7期。
论文摘要: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财政集权与分权是其中研究的重点。本文从蒂博特模型的局限性分析入手,指出目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已不是集权与分权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如何找到一个逼近二者最佳协调区域的联结点。
一、 蒂博特模型概述
公共品使用中的“免费搭便车”行为使得政府无法获知应为公众提供多少此类公共品,从而给政府决策带来了巨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政府尽可能地掌握公众的需求信息进而提供恰到好处的公共品,但是困难多多。
tiebout曾设想,若有足够多的社区供选择,在公共品的提供确实存在地理差异的情况下,人们就会通过选择居住地点来表示他们对公共品的偏好,这被称之为蒂博特模型。蒂博特模型的理论内容主要有:一是边际成本为零推动了各地方政府在地方公共产品供应上的相互竞争;二是以自由限期为前提的“用脚投票”。
市场经济是一国公民在国内自由迁徙的保障,在蒂博特的原文中,他假定人们生存依靠的是非劳动收入,这样人们就不会因为工作需要而被固定在某个地方,人们就有可能表现出他们对地方提供品的偏好。只要存在足够的可供选择的“社区”,消费者就会像选择私人产品一样,通过投票行动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收——服务组合的地方居住,让地方政府按自己的偏好来提供公共品,使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品水平和其所征收的税收水平达到一致。
从蒂博特模型的内容可看到,它倡导的是一种分权思想,即当模型成立时,人们通过选择居住点来表达对公共品的偏好。当各地提供的公共品存在差异时,这种现象会非常明显,只有地方政府才能更加清晰地获知这种信息,因为他们清楚本区域内居民需要什么以及需要多少公共品,而这种信息是中央政府无法完全获得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行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更有效率。
二、 蒂博特模型的局限性
(一)理论局限性——“自由迁徙”的前提条件不稳定
(1)模型认为在市场经济下,一国公民在国内可以自由迁徙。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的持续,市场经济也是一个从初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能清楚地界定自己所实行的市场经济就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化,他们或多或少地加入了政府干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基础作用。所以公民的自由迁徙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和束缚。
(2)模型假定人们生存依靠的是非劳动收入这一条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与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生存的主要依靠是劳动收入这一现实相矛盾。
(二)现实局限性——现实中采用的模式与模型南辕北辙
模型认为分权管理体制比集权更有效,但在现实社会,大多数国家时多时少地实行集权管理,中央政府掌握了大部分财力。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适当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这显然不符合模型的假设,所以模型没有现实环境支撑,其理论也无法完全用来指导实践。
(三)实践局限性——模型的应用将诱发政府恶性“晋升锦标赛”
蒂博特认为当人们可以自由迁移后,他们会迁移到能使自己得到的公共品效用最大化区域,而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地方政府会更关心公共品收益和成本,这会鼓励地方政府竞争从而努力达到提高自己公共品效率的目的,这种现象不仅受因于市场经济这个庞大的外围因素体系,更多地是为了提高地方政府自身的行政成绩。在市场经济社会,如果一味地实行分权,地方政府就会得到更多的自由裁量权,那么会导致地方政府恶性竞争。这种超权力竞争演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本区域内公共品提供的猛增,这势必会引发支出的急剧攀升,在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因为有比以往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企图最大化他们的机构机动预算,即总预算与为政客和公众生产其所需产品的最小成本之间的差值。
(四)哲学局限性
辨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绝对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该模型隐含对财政分权管理的肯定,也就意味着对集权管理的否定,而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在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上,集权管理的功效是不可否定的。
三、 对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冷思考
长期以来,我们都一直处于财政集权与分权二者相互博弈与摸索前进的道路中,出现这中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与我国经济转轨有关。
征对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对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有如下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一个核心问题必须把握——如何促成集权与分权的最优协调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我国到底是坚持集权财政管理还是大力实行分权化争论不休,其实当我们综观各国理论研究与现实选择,这已经不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了,因为目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已不是集权与分权孰优孰劣的问题了,在财政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上,我们当下应该适应现实要求深入研究如何在集权与分权中间找到一个联结点以便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规避其劣势。
(二)一个传统的原则必须受到重视与坚持——把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经济体制顺利转轨后,不能因为经济转轨而遗弃传统的管理原则。这个原则的坚持是为了更好地处理集权与分权关系的政治保证。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就是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即使我们不能直接在集权与分权领域更有效地处理二者关系,那我们就可以转换到政治层面通过对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有效的协调进而促成集权与分权的配合。这也是经济与政治互动理论的应用与表现。
(三)一个认识误区必须明确——分权化改革不是“权”还要分多大而是道路还要走多久的问题
分税制改革对原有的高度集权财政管理体制进了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对财权进行了一定程度明确,中央财权适当进行了下放,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机动财力权,这也是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要求。但有些学者和政界官员认为分税制改革具有不彻底性,认为国家还应该继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中央还需要加大财权下放力度,这样改革才会是大刀阔斧的,效果才是明显的。
目前对于分税制改革的再探讨焦点已经不是该不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分权化的过程了,而是分税制改革的路程还要“走多久”的问题。距94年分税制改革已经十五年有余了,在这十五年改革与完善中,我们不得不深思: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到底给我们带来了哪些以及多少好处;我们目前的分权化是否已逼近它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用的真实区域了;如果还没有达到它本身最有效率的区域,那么我们还要在分权化改革道路上研究多久以及实践多久。
参考资料:
[1]许云霄.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政府 财政管理 财政管理体制 措施 经验
一、中国提高政府财政管理能力的措施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改革开放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变化了很多次,但都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从实行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度过渡到遵从于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体制。虽然分级管理有很多种形式,分散和集中的程度也各不相同,但总体来说,各时期实行的财政管理制度是适合当时中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发展要求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有两种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一是包干型财政管理体制,二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前者是1978年后开始施行的,共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这一体制不仅明确了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使得权责更加分明分级管理更加方便,还进一步扩大了地方的财力和权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这却加重了中央财政的负担,因此进一步的调整迫在眉睫。第二阶段是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其划分收入的主要依据是税种,这打破了以往以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进行收入划分的做法,是财政管理体制上的一大进步。但由于我国当时还没有建立健全整个税制,所以就没有真正实行。第三阶段是多种形式的包干体制。主要有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包干等。后者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其按照不同的税种和税权来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权范围和管理权限。
(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创新
1979年到1994年,理顺我国收入分配关系是我国进行财政改革的重点。在此期间,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和政府与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都得到了调整。1994年分税制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改革重点开始向财政支出管理上转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新。
(1)预算管理――部门预算。1994年的实施的分税制初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加强了中央对全国财政宏观调控的能力。但是,在财政支出方面,预算不统一、财政收益不高等现象屡见不鲜。所以从2000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部门预算编制制度,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都实行了预算管理――进行部门预算,2005年不只中央就连各地方也都实行了部门预算编制。
(2)非税收入管理――收支两条线。我国政府针对某些地区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不良社会现象了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决定,并首次提出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理念,指出预算外的资金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应上缴到财政专户。所谓“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就是把依法获得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然后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支出。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对收费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减轻社会负担;把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范畴;实施“收支脱钩”的管理办法,编制综合性的财政预算;改革收入收缴管理方式,就是由过去层层上缴的方式改变为直接缴纳到国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对银行账户及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清理整顿,规范银行管理。
(3)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1990年开始我国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主要内容是:建立了单一的账户体系,打破了以往的多重账户的设置方式;规范了收入收缴的程序和支出拨付程序。这种制度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4)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制度。2003年我国正式实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体系;建立了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并在透明度建设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5)透明税收――收支分类管理。政府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政府支出和收入划分不同的类别和层次,这样可以客观、准确的反映政府各类活动。
(三)不断加强的财政审计
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进行财政审计。1998年国家审计署首次提出“三大审计”,其中包括财政审计,由此确立了财政审计在国家审计中的重要地位。最开始的财政审计监督制度是“上审下”到后来不断的发展、完善,逐步形成了“上审下”和“同级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这一由浅入深的审计制度使财政审计领域不断扩大,财政审计力度也不断加大,从此我国财政审计工作进入新的历程。
(四)财政预算信息化管理――金财工程
我国财政部在2000年全面启动了“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金财工程。随着我国各项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部门编制、工资集中统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都取得了非凡的发展。
二、政府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使我国财政管理取得了积极效果,但现行的管理体制也暴露了很多问题。一是政府间支出责任不明。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不清楚、不合理。省、市等下级政府之间的责任更为模糊,地区差异也比较大。二是政府间收入划分不合理。由于政府间支出责任不明,使得政府间的收入分配缺少依据。同时,我国省市及其分级比较多、地域差异大、主体税种少的国情也加大了政府间收入合理划分的难度。三是转移支付体系总体设计不规范,监管力度不大。如今,我国转移支付规模大、覆盖面广、被挤占和挪用现象比较严重,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效益评价。四是省级以下的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近几年来虽然各地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改进,但仍存在省以下政府横向和纵向财力不均衡的问题。
(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改革正处于过渡阶段,还没有实现最终目标,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预算中项目预算支出不准确,效益性不高。二是收入和支出两方面的改革过程中,预算外的资金不在预算管理范围内,也就是说部门里的钱该怎么花都是部门说了算。三是资金的转拨环节比较多,财政资金运转效率比较低。四是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与预算管理及会计制度也不匹配,另外操作流程不规范,采购范围比较窄。另一方面,没有对财政绩效进行有效的监督,不利于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
三、财政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一是以支出的收益范围原则为依据,明确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二是对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力进行调整;三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原则为依据,改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四是积极推进升级一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管理职责,加大省政府对升级一下政府的领导和掌控力度。
(二)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要深化改革,首先就得改进部门预算制度,使编制程序更加规范、编制内容更加详尽,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方法,是项目支出更有效。其次,加强收入与支出两方面的管理,推动综合预算的编制的应用,保证预算内外统一,确保所有资金都纳入预算监管之内。然后,在国库收支环节加强管理,调整支付方式,逐渐加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筹,改善国库实时监控系统的性能,制定出更有效的国库现金管理办法。接下来就是促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改革,加强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促使政府采购职能和操作职能相互分离,从而使采购程序和方式更加规范。最后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制度,使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范、统一。
四、中国财政管理的经验总结
(一)政府财政管理能力随着体制变化而演变
目前,我国仍然处于转型阶段,纯粹的计划经济已经不能适应中国的发展,所以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明智之举。但这也对政府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一方面政府要在宏观上进行调控,发挥企业等经济主体的作用,一方面又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不能过分干预。
(二)提高财政管理能力既要重视财政收入管理又要重视财政支出管理
财政管理的基础是财政收入管理,所以要使财政管理更加协调、高效,调动起财政管理者的积极性,就必须加强对财政收入的管理使财政支出政策更加规范。与之相对的是财政支出管理,它是财政管理的中间环节,所以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对加强财政管理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巨大的外在压力,纳税人和缴税人都会监督税收部门的行为,甚至想方设法减少税费。而财政的支出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使财政支出不合理。
(三)提高财政管理能力既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又要立足于基本国情
一方面我国要借鉴发达国家的财政管理经验,一方面又要根据本国国情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财政管理政策,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任何的完全适合我国发展的经验可以借鉴,所以要不断摸索地前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四)提高财政管理能力既要遵循整体推进又要因地制宜
目前,中国东西部政治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再加上民族众多,所以在制定财政管理政策时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顾及到各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允许各地方尝试符合自身发展的创新管理政策。
五、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如何提高政府财政管理能力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不断地深化改革措施,其中有成功也有失败,我们应该把它们当做宝贵的财富,在以后的改革中借鉴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
参考文献:
改革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确定的原则。根据不同乡镇经济状况和发展潜力、财政收入和财力水平、乡镇人口及地域面积等因素,分别实行不同的财政体制。
二是促进发展,有利公平的原则。在按照公共支出均等化、保证乡镇基本支出需要,合理划分乡镇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为乡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促进有条件的乡镇更快发展。
三是简明规范,相对稳定的原则。在确保体制改革基本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力求简明、规范、易于执行和操作,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模式及主要内容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省、市规范乡镇财政体制的要求,决定实行两种体制模式,对孙陶镇实行“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其他13个乡镇实行“统收统支”财政体制。
(一)规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内容是: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补助(或上解)、自求平衡。
1、划分税种。着眼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乡镇建设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将乡镇收入划分为县级专享收入、县乡共享收入和乡镇固定收入。
——县级专享收入,主要包括储蓄存款利息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出让金收入、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收入,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县乡共享收入,主要是指与全县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调节作用强的主体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分享比例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按县乡5:5分享;耕地占用税、契税,按县乡6:4分享。
——乡镇固定收入,主要是指与乡镇发展直接相关的收入,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及乡镇组织征收的其他收入等,由乡镇统筹使用。
2、核定收支。一是乡镇收入基数的核定,根据县乡收入划分范围,按乡镇2009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数确定收入基数。二是支出基数的核定,按照乡镇职能范围,以保证乡镇基本支出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乡镇财政主要承担乡镇机关和村级组织运转的正常经费、本乡镇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债务偿还、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及补助村级支出等。乡镇农业、教育、卫生、科技等支出由县财政统管。
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县财政供养人员的个人部分支出,按有关标准核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的个人经费支出,参照乡镇农业人口、人员编制、实有人数进行核定。
3、定额补助(或上解)、自求平衡。核定上解或补助,县财政对乡镇的定额补助或定额上解数额,依据乡级财政收入基数和支出基数的差额确定。即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的,实行定额补助;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的,实行定额上解。对于体制执行期间乡镇收入出现短收,县财政不补,由乡镇自求收支平衡。
4、有关结算事项。一是对金融、保险、邮政、网通、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石油天燃气经销、货物运输等企业,由县直接征收,不纳入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范围。对今后新上项目中,享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企业,税收分享比例由县与乡镇协商确定。二是税收计划的确定。按照“规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所确定的各级分享比例确定。三是实行分税制后,乡镇收入实行属地征收,集中缴入县金库,属于中央、省、市、县分享收入分别划解各级金库,乡镇收入依据乡镇上报的分税种明细表,由专人管理,单独核算。四是为确保工资足额发放,在乡镇工作由县财政供养的人员工资、村干部工资仍由县财政统一,通过上下级往来结算扣回,年终决算。
(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统收统支财政体制的基本内容是:预算共编、收支统管、核定支出、节支留用。
1、预算共编。将乡镇政府作为县财政的预算单位,其收支预算由县财政参照行政单位定额标准,同时考虑乡镇的特殊性按程序统筹安排。
2、收支统管。县对乡镇财政收支实行统一管理,乡镇作为县财政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收入征收和乡镇财务管理。乡镇财政收入由国税、地税、财政部门负责按属地原则组织征收,集中上缴县金库;乡镇支出由县财政统一审核、拨付和监督。
3、核定支出。乡镇支出由县财政统一安排。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组织、编制部门确定的人数和全县统一执行标准逐人核定;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核定;村级转移支付补助以2009年支出水平确定。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支出,根据有关政策,由县财政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列入财政预算,努力实现各乡镇间大致均等的社会服务水平。
4、节支留用。对乡镇通过严格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等措施节省下来的资金,县财政不集中,由乡镇自主支配使用。
配套措施
国税、地税部门要建立完善好税源台账。同时,由乡镇负责抽派2—3名乡镇干部脱离乡镇工作,协助税务部门搞好本乡镇税收征管工作,确保乡镇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具体工作中,一要坚持文明执法、公开办税,对纳税户纳税情况定期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要坚持严格入库渠道,确保收支数据准确及时上报。税款征收必须坚持“一税一票”制度,做到随征收随开票随入库,严禁截留、坐支和挪用。基层税务机构税款入库时要在税票上注明纳税户所属乡镇名称,以便统计汇总,同时还要分乡镇建立税收征收入库辅助账,分乡镇单独核算。各乡镇税收入库统计表,要于每月5日前加盖基层税务机构和乡镇政府公章后,由乡镇财政所和国、地基层税务部门负责,分别上报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对乡镇收入单独记帐、专户核算、定期核对。
关键词: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体制改革;问题;对策
财政税收对于国家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保障国家物质供给能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作用是对财政税收进行管理,以更好的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对于国家民生发展和经济发展来说,做好财政税收工作,并建立起一套适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尤为重要。
一、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从两个方面阐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一方面,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着国家改革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会经济体制面临改革,财政收入管理体制也势必顺应这一宏观环境和趋势进行深化改革,从而做到全面发展共同进步,更快实现小康社会。这是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从以往的财政税收工作来看,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实际管理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对政府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以及百姓服务都有影响,所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结合现有情况做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既能平衡府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又能切实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这是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二、新形势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运行和使用时表现出一系列不适应问题,体制受到局限,同时也出现各种不同的漏洞,严重影响税收水平。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财政税收体制存在局限
财政税收体制的局限性主要包括税收体制不健全和分税制改革不彻底。首先是税收体制不健全,我国目前还使用着传统的税收体制,而新形势下社会在不断进步,各种相关技术也在不断创新,社会各行业所涉及的税务种类也越来越多,而传统的税收体制因为时间的滞后没有将这些发展和创新因素考虑进去,导致了较多税种被漏收,进而给财政收入造成影响。其次是分税制的改革缺陷,分税制改革工作没有全面贯穿,从而使得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分配不平衡,尤其是地方财政。分税制改革不彻底让地方财政收入水平降低,更多地向中央政府集中,而地方的自、经济行为都受到被动和负面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越来越缓慢。
(二)财务核算和预算缺乏真实性
我国财务税收体制中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虚假信息多,预算缺乏真实性。当前,企业漏税、偷税、避税问题突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专程利用伪造和虚开等方式报销发票,不仅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还使得财政支出数量增大,导致了大量的税收流失。此外,财政部门在进行财务预算时也缺少一定的监督机制,导致个别人或企业核算、预算时混入一些虚假信息而没有被监督出来,最后使财务核算存在水分,真实性缺乏。
(三)纳税人意识普遍不强
公民纳税是正常和普遍现象,纳税思想应当在每一个公民内心普及,但是实际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人对于纳税的认识和意识都不强烈,仍然以各种竭尽可能的手段来逃避纳税。另外,税务部门对于企业和个人逃税漏税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也存在不足,甚至于在公民的纳税意识强化上没有做好公众,无法真正的了解纳税人的需要,更无法真正的为其提供服务,从而进一步导致纳税人的不满情绪高涨,纳税意愿更加降低。
三、新形势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考
(一)建立分级分权的财政体系
针对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改革与完善建议:首先是要健全税收体制,对于税收体制目前所存在的不完善问题加以处理,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一方面适当提高中央的财政收入比例,另一方面适当降低地方的财政收入比例,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地方的财政负担,让地方经济得到发展。其次要尽快解决分税制改革不彻底问题,要中央将财政权力下放到地方,让地方财政部门获得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自,同时中央加强对地方财政管理的监督力度,只做第三方监督约束工作,而不直接参与,让地方财政管理工作更加合理、有效地进行。
(二)加强财政预算和监督管理
在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要加强对财政预算和核算的监督管理。财政收支中所涉及的各部分内容都应当统筹到预算中去,尽量做到有备无患。对于一些复式的预算体系,包括国家社会保障财政预算、资本性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内容要进一步的完善,充分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另外,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对那些偷税漏税、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必须严惩。当然也可采取滚动式、流动式的监督机制和以委派专人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监督。
四、总结
总而言之,财政税收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平衡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新形势下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不适用性要尽快完善,以建立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财政税收体制,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当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都是要循序渐进的,并非一蹴而就的工程,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其他的新问题,届时还需结合实际社会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参考文献:[1]敖晓梅.浅谈当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4).
[2]乔静.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20).
[3]董金兰.基于创新思维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12).
一、文献综述
建国初期,我国财政理论尚处于摸索期,还没有形成自有理论体系。20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我国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体制提出了改革要求,我国的财政理论界也逐渐认识到财政体制的重要性。此时的理论界已经受西方财政理论的影响,马国强、吴旭东(1985)提出按税种划分财政收入的分级财政体制的客观必然性。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制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辅之以若干辅助税种的较规范完整的税制体系;更重要的是,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由于1994年的分税制并没有对省以下地方的财政体制做出规定,各省体制设置不尽相同,也产生了诸多问题。王朝才(2003)指出分税制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及制度的不稳定直接导致了基层(县乡)财政的困难。
当前,我国县级政府财政十分困难。为了解决县级政府财政困难问题,有学者提出“省管县”财政体制并在一些省份开始施行,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引起一些问题。近年来,学术界对于“市管县”和“省管县”财政体制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提出很多有价值的观点。
不赞成全面推行“省管县”体制的主要观点有王春霞(2000)、李金龙(2003)等论者认为“市管县”体制基本适应城乡经济发展规律,需要用各种途径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管县”体制。熊文钊、曹旭东 (2009)认为一方面现有试点基本以经济发展的状况作为决定是否实行“省管县”的标准,在这种标准下会加剧各个县区发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省管县”可能会破坏原本比较成熟的省区内城镇建设结构。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各省份“省管县”试点成绩的显现,更多的学者对此项改革是持赞成意见的。赞成全面推行“省管县”体制的主要观点有贾康、白景明(2002)指出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不完善是导致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他们认为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应从减少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入手,把地市和乡作为派出机构层级,形成以中央、省、县为主要框架的实三级加两个半级结构。
综合考虑以上问题,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财政体制变革进行深入研究,这既是加强我国在这一领域学术研究水平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需要。
二、不同地区实行不同财政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我国地域广大、行政区划较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适宜所有的地区都用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我国可以选择建立基于区域经济差异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不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设计和效果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经济社会的均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博弈,地方政府基于自己利益考虑,其真正实行的政策可能与中央政府的决策相悖。即使假定中央政府是对民众负责的政府,但是中央政府由于其自身的缺陷难以了解各个地区公众的实际需求,制定的政策与当地的实际状况难免有所出入。而且,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会出现阳奉阴违的行为或者寻租行为。
三、不同地区实行不同财政管理体制的两个关键点
不同地区实行不同财政管理体制要特别注意两点,第一要实现省直管县模式和命令模式相结合,第二要实现分权和授权相结合。只有这种体制设计,才更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一)省直管县模式和命令模式相结合
所谓“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指以财政管理体制为主线,突破经济事权的行政级别,实行地(市)与县平行运作的机制,财政体制由省直接结算到市、县,各项财政拨款补助也由省直接分配下达到市、县;地(市)与县之间不直接发生财政关系,地(市)财政没有管理县级财政的职能。省直管县模式在一些地区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而且以我国当前的情况,因地制宜实施省管县财和乡财县管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这种体制可能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体制可以避免市政府对县政府的财政资金扣留,但是却把这种扣留权力交给了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来说,只是管理权力的转移而已。
笔者认为,省管县财政体制在中国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是可以实行的但是由于其本身的缺陷所以其实行有一定的范围限制。对于一些经济发达的省份,可以适当放权,由省级政府决定县级政府的财政,省级政府有合理规划县级政府财政开支和进行适当转移支付的责任。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发达,财力雄厚,所以省级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去协调县级财政。即使县级财政出现困难,省级政府也可以利用自己的财政优势进行转移支付帮县级政府渡过难关。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市级财力和县级财力可以直接由中央政府接管,统一规划,目的是让县级财政摆脱财政困境。因为中央政府有足够大的财力并且比地方政府更倾向于保护县级政府的财力和经济发展。命令模式下,省—— 地方的财政关系也是中央—— 省财政关系的反映和延续,二者具有统一性{1}。
(二)分权模式和授权模式相结合
近些年来,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分权模式,这种做法在我国已经实行了一段时间,但是其有一定的弊端。按照“自下而上”的思路构建管理体制有助于解决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首先,在这样的思路模式下,上级政府本身就是下级政府按照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选择的结果,它的行为体现了下级政府的要求,有助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而且,在“自上而下”的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主要对中央政府负责,下级政府主要对上级政府负责,可以对上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价。同时,众多的基层政府监督上级政府所形成的“多对一”的监督优势会迫使上级政府提高自身行为的有效程度和透明度,这同时也为社会民众的监督创造了有利条件{2}。
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财政分权体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自下而上授权的方式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这种自上而下分权的行为还可以在一定地区存在,不过为了规避分权带来的社会资源配置扭曲的后果要限制分权的应用。所以,本文认为现在财政管理体制可以采取分权和授权相结合的方式,既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不至于一次性变动过大带来经济社会的剧烈波动,而且也限制了分权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贾康,白景明.县乡财政解困与财政体制创新[J] .经济研究,2002,(2).
[2]刘京焕.建立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模式的构想[J] .财政研究,2005,(1).
关键词:财政管理体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财政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管理、规范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各级财政主体即政府之间的财权和财力的制度规定。[1]它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一般来讲,财政管理体制主要涉及各级政府间事权、财权的划分以及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因此,它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暴露的弊端也就会在这三个方面体现出来,当然,这也正是我们寻找其解决办法的主要突破口所在。
一、当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明确
一是政府间事权划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以及同级政府之间都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各自的事权,并且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往往是按行政隶属关系进行笼统而又模糊的划分,这种事权划分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当地的实际需要;二是上级政府事权不断下放。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下级政府自主性不断增强,与此同时,上级政府也不断下放事权,这种事权的下放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和科学依据,往往造成下级政府事权过度化甚至混乱,出现了“越位”和“缺位”现象;三是政府间事权出现了不合理的交叉现象。在政府支出中,除了部分支出责任相对明确外,如对外援助和城市维护建设,其余支出责任大都由两级或以上的政府共同行使,由此造成事权交叉和支出责任不明确。
2.各级政府间财权划分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并没有充分实现政府间财权划分的合理化和规范化,导致许多地方政府收入增长乏力,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收入分配比例不合理。在“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的分配状况下,地方政府为解决资金问题,往往采取行政手段对下级政府进行“收刮”,对上进行截留来保证其财力,形成“漏斗效应”; 二是体制变动随意性大。由于缺乏固定的、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财政体制,使得上级政府利用其地位优势并根据自身需要随意调整财政收入体制,导致下级政府财力不稳定; 三是地方税税制结构不合理。大多数地方政府缺乏主体税种和具有稳定增长潜力的税种,有的税种被肢解,致使出现县乡无税可分的现象。[2]同时,由于地方税规模小、零星分散、弹性差、成本高,不能有效的发挥财政收入功能。
3.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调节地区差别,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功能,这项功能是通过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的。这实质上是对地区经济差别的横向调节以缩小地区的横向财力差距,但在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实际运行中,转移支付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转移支付的规模过小且力度不够。这致使中西部地区财政的综合调节能力没有明显提高;二是转移支付的随意性强。很多财政项目的申报过程不严格且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致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 三是转移支付难以足额。转移支付资金在转移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往往被部分上级政府截留甚至挪用,造成转移支付的不足额,从而影响所需资金的地方的发展。[3]四是转移支付分配比例有失均衡。现行转移支付给东、中、西部的比例看似合理,实际由于各区域的经济基础不同,这种转移支付并未很好地发挥其横向调节作用。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1.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
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上,对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行合理配置。中央政府主要承担国防、对外事物和一些全局性的事务;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一些中观调控、保证省域内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中央与县市体制的有效衔接;县市政府主要承担一些事关民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及涉农与城市化等事务。[4]
2.健全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体制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始终围绕着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有机结合的目标展开,使其财权与事权相匹配。通过法律方式,合理确定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在省级政府与其辖下的各级政府间建立稳定明确的分税体制是当前我国政府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5]同时,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各级政府都应该根据事权核定所需财力,若本身财力不足,则由上级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3.健全地方税体系
健全地方税体系的关键是保证地方有较为充足的主体税种,并对各级政府的税种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且适当扩大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管理权限,使其拥有更多的税收收入自。在税种划分时,应保证地方税体系趋于健全的同时,也要为中央政府进行转移支付预留空间。同时,还应对当前我国的国、地税两家分立模式进行改革,尝试在全国设一套税务机构,根据税种征税,而后按分税制相关规定,在三级财政之间划分收入。
4.简化财政管理层级
一方面,大力推行财政“省管县”改革。由省级政府直接管理地方与县(市)财政,取消地方管理县(市)财政的职能,省级政府直接与地市和县(市)政府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以及收入范围,并由省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直接进行转移支付;另一方面,继续深化财政“县管乡”改革。在乡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模式,以降低乡镇财政的随意性和缩小收支的缺口。具体来讲,就是实行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不变、资金所有权及使用权及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一些特困乡镇财政的收支行为。
5.完善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制度在调节我国地区社会经济平衡发展发挥着重大作用,应尽快扩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加大其力度,在条件成熟时,将现有的税收返还、体制上解补助、工资性转移支付以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均衡区域财力分配、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转移支付形式。[6]同时,还应使转移支付法定化、透明化,并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起规范的和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
参考文献:
[1][5]周平.当代中国地方政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张凌,汪孟丽,谢苹.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经济学,2011(20).
[3]吴丽.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下的弊端及解决对策[J].经营管理,2010(02).
[4]崔军.三级财政框架下我国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匹配的基本构想[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