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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副省长葛同志,省军区司令员傅同志、参谋长高同志,省武警总队总队长陈同志等出席汇报会。
赵同志一行实地察看了曹娥江支流小舜江上浦堤防工程。在上浦镇石浦四峰段现场,赵同志一边检查堤防,一边听取市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他嘱咐当地干部,这段堤防曾经是上浦镇防汛的薄弱环节,虽然近年来通过建设标准堤防工程,提高了防汛标准,但是我们仍要把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得更足些,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省防指,赵同志听取了省气象局关于今年汛期天气趋势预测情况的汇报和省水利厅、省防指办关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经过连续多年的建设,我省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又要抓好安全度汛的薄弱环节建设;既要抓好防灾减灾的工程性措施落实,又要抓好监测预警、应急体系、群测群防等非工程性措施落实;既要抓好各级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工作,又要抓好延伸到基层乡镇、社区的组织网络建设,全面建立完善防灾减灾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各级防指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防汛防台预案,不断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XX年,我们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平安横山”、“和谐横山”为主要目标,立足稳步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按照“管一流工程、创一流效益、塑一流环境、建一流队伍”四个一流的总体思路,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1-9月水库调度运用
XX年1-9月横山水库上游共降雨1002.6毫米(坝上站),同比去年(1306.2毫米)减少23.2%,比历年同期平均降雨量(1477.6毫米)减少32.1%。1-9月水库入库径流量8503.8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16843.2万立方米)减少近一半,与历年同期(13504万立方米)相比减少37.0%。
水库年初水位103.15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5381万立方米;入汛水位103.12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5374万立方米;汛末水位99.72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4588万立方米。
1-9月水库共向宁波供水5283.5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81.3%,预计全年可供水7000万立方米,超额完成预定指标;向奉化供水1530.3万立方米,已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预计全年可供水1980万立方米;提供下游灌溉发电及生态用水1472.8万立方米,安全发供电156万度。
二、XX年工作回顾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我们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了具体落实:
(一)优化水源调度,全力确保宁波奉化城市供水
自扩建以后,水库就承担着宁波、奉化城市供水的重要职责,因此,治理保护源水环境,合理配置各类用水成为当前水库调度运用的重中之重。为此,根据今年降雨偏少、来水偏枯的实际,把保障宁波、奉化城市供水作为首要目标,坚决服从水源统一调度,统筹兼顾各方用水,合理配置各种用水量,最大限度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用水需要。1-9月份,水库共向宁波供水5283.5万立方米,同比去年(5196万立方米)增加1.7%;向奉化供水1530.3万立方米,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预定指标。同时我们还积极做好水源环境治理和水质保护工作,定期开展生态涵养和水质保护活动,确保原水质量优良。
(二)立足管理本职,着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是水库管理工作的本职和主要任务。自入汛以来,我们就把防汛抗旱作为水库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七个强化,三个确保”的防汛新要求,着力落实各种防汛抗旱措施,做好水库水情、雨情、工情监测,保证“思想、组织、方案、责任、技术、物资”六到位。同时,坚决服从上级防汛防旱部门的统一调度,正确处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四者关系,通过河道补充灌溉、分段定时调节等科学调度,确保下游灌区灌溉生产用水和生态环保用水需要。在5-6月份遭受的几次台风袭击中,通过全蓄调度,使下游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充分发挥了水库的防洪效益。
(三)狠抓安全管理,大力开展“平安横山”建设
一是坚持安全至上,不定期开展“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二是继续抓好工程的规范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按照各种规范、规定进行检查、操作和管理;三是重点实施了大坝背水坡踏步整修、防汛电力备用低压线路改造、库区围墙改造、2#发电机组扩大性大修、电厂厂房防漏装修等建设;四是通过“查制度促规范、查责任促落实、查隐患促整改”三查三促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五是抓好安全防护,对工程保卫人员、电力生产人员、闸门运行人员配备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实行统一着装上岗。通过这些工作的有力落实,有效地推进了“平安横山”建设,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打好三场攻坚硬仗
第一是打好成立“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的硬仗。经过企业资产核查、登记注册等,于3月25日召开了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成立大会暨授牌仪式,成为第一个正式挂牌成立分公司的组建单位。
第二是打好工程防汛体系建设改造的硬仗。从确保工程安全和提高水库防汛抗旱能力的要求出发,多方筹资、挤出资金实施了大坝背水坡踏步整修、2#发电机组扩大性大修、电厂厂房防漏装修、防汛电力备用低压线路改造、电力测试、卫星通讯系统和水情遥测系统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大坝泄洪闸门3只启闭机安全启闭装置安装、事故闸门减速箱齿轮油更换、2#进水蝶阀维修、大坝2#水平位移计铟钢丝断裂修补、大坝观测仪器F02经纬仪的更新、大坝面板喷水系统管道油漆维护、库区围墙改造、公园亭榭和运动场装修等项目建设。据初步统计,今年各项建设改造费用支出已达89.7万元。共2页,当前第1页1
第三是打好举办第四届宁波市五大水库职工联谊运动会的硬仗。今年我们作为第四届运动会的东道主,于8月份开始组织筹备,在有关单位和领导关心、支持以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于10月17日顺利召开了第四届宁波市五大水库职工联谊运动会。我局在本次运动会中也取得了团体总分和二个单项竞赛冠军的佳绩。
(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打造“和谐横山”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按照局党组“XX年能力建设年”的决定,我们自4月上旬开始实施“能力建设年”活动,以提高水库防汛抗旱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领导能力、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不断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的引导教育出发,自行设计和创建了“奉化市横山水库信息网”(fhhssk.com),并于3月份开通投入运行,同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定期编发《横山汛息》,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
三是大力深化内部规范管理。从实际问题和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了请示报告、检查报告、事故处理报告等制度。同时积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全面强化水库内部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此外,我们还重点抓了党建工作;抓了水库的治安管理;抓了水库原水环境治理,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前段时间,我市连续经历3次强降雨过程,部分乡镇受灾严重。由于我市高度重视、调度及时、措施得力,加之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防汛工作的阶段性胜利,同时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可以说,市防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通过前3次连续降雨和近一阶段的抗洪抢险,也暴露出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思想层面上,由于我市多年来没有发生汛情,部分干部和群众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对防汛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部分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差,导致偶然事故的发生。在工程层面上,由于我市自有财力有限,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和河流治理资金的投入明显不足,防洪泄洪设施不完整、不配套的问题也非常突出。另外,由于我市20平方公里以上水域的65条河流水浅、流域面宽和两岸无植被等原因,极容易造成部分村屯出现险情和农作物大面积受灾。在工作层面上,部分单位责任不清,在巡查巡护工作中责任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统一协调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防汛工作的整体合力没有全部发挥出来;防汛物资落实不到位、准备不足,虚数较大,调运等各个环节应对不及时;应急预案制定不科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上述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彻底加以解决。下面,就进一步做好下步防汛救灾等工作,我再强调七点意见:
(一)对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性要再认识。我市刚刚进入主汛期8天,就已遭遇了五十年一遇的3次连续强降雨过程,给我市造成了重大损失。可以说,按照汛期“七下八上”的规律性,现在我市刚刚进入主汛期,后期降雨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充足的准备,以积极态度做好下步防汛工作。从我省乃至全国层面看,近几年极端天气频发,对此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面对如此严峻形势,全市上下要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当前防汛这个中心工作上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继续做好防大汛、抢大险和抗重灾的各项准备。要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思想真正到位、职责真正到位、指挥全面到位,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漏洞不出现。出现险情,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转移群众,组织抢险。同时,要不断研究防汛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突出重点,科学安排,确保后期防汛工作不出重大事故。从近几年雨情汛情看,由于我市属丘陵半山区,地势地貌比较复杂,突发性洪水发生概率较大。尤其是境内辉发河和饮马河两大水系集水面积较大,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65条,基本没有防洪能力,一旦遇到暴雨或大暴雨侵袭,破坏性较强。尽管我市各类中小水利工程较多,但大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老化失修严重,工程隐患多,抗灾能力差。面对这些情况,我们在防汛工作中,必须抓住重点,科学应对,才能避免发生大的事故,真正做到安全度汛。一要特别关注4座中型水库、城区上游的郭大院、红土水库和容易出现问题的其它小Ⅰ、小Ⅱ型水库以及会产生连锁反应的塘坝。二要突出关注重点流域。这次汛情最严重的是饮马河流域,由于河堤全部是土堤,设计标准不高,沿岸村屯较多,抢险难度很大,要将其继续作为今后防汛的重点。辉发河流域及其他8条四级以上重点河流是不设防的,上游集水面积大,河流两岸基本无保护植被,河床宽而浅,遇洪水极易出槽造成灾害,轻则毁地淹田,重则殃及沿岸村屯。因此,这些流域要重点关注。三要关注城区和重点镇村防洪。近几年城区建设发展较快,但防汛设施建设滞后,排水能力差,25日的降雨就造成了城区南部积水,部分群众被淹。有河流经过的烟筒山镇、红旗岭镇、黑石镇、取柴河镇及河流两侧低洼地段村屯是防汛薄弱点,这些部位要作为下一阶段防汛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四要关注重点企业。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的支撑,防汛工作中我们也绝不能忽视企业防汛安全,尤其是矿山类企业和开发区域内企业,一定要确保汛期安全生产。针对这些重点部位,市级包保领导和包保部门及乡镇街区必须高度关注,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汛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关于应急预案的问题。我市各类抢险救灾的应急预案很多,但操作性还不够强。下步要结合这3次汛情,按照管用、符合实际和符合实地的要求,重新调整完善防汛救灾各项应急预案。包括城市防洪预案,乡镇街区防洪预案,区域防洪预案,重点水库、塘坝、河流防洪预案,转移安置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单位、各部门的各类预案要在2日内制定完成,要尽量做到详尽,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再次发生险情时能够真正的派上用场。要针对每项工程、每个重点部位组建相应抢险队伍,注意组织调动群众力量,慎用警力和部队;对在建城市重点工程,两条高速、铁路复线等工程,也要做好相应防汛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和防汛两不误。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域内重点企业及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的防汛工作。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建相应机构,切实做好自身的防汛工作,争取做到在大汛面前生产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各单位要着眼大局,配合所在地政府,共同积极做好区域内防汛等各项工作,不但不能为防汛工作设置障碍,还要在物资、机械、人力准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加强基础设施管护和维修工作。7月27日发生的汛情,由于通讯中断,使我们的防汛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因此,在后期防汛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防和管的关系,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加强对通讯、电力、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和维修,必须明确专职领导、专职人员和抢修队伍,重点抓好巡查、监管和抢修等工作。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应急预案,购置、备足相应设施设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特殊情况,保障抗洪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街区要配合水利、交通、公安部门,对出现险情的桥梁、道路及易发生险情的部位进行巡查检查,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巡查易发生水毁的道路、桥梁,易发生泥石流的地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留隐患。对已出现险情的部位要在第一时间设立警示标识,重要地段要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管制,同时要严禁村民在泄洪河道捕鱼、在泄洪道口滞留等行为,杜绝非正常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灾情快速反馈。各乡镇街区、各单位要建立起运转及时、协调高效的防汛组织体系,市防办要做好协调调度、信息汇总等工作,并及时通报各级领导和各相关单位。灾情发生后,各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上报等工作,并确保灾情数据真实准确。上报数据由市防办统一汇总后,统一口径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及上级部门。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值守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情、雨情监测,加密监测频率,对出现的强降雨要随时汇报,对时段性降水超过10毫米的要每次一上报,对有重大汛情及灾情要立刻上报,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快速。在汛期内,按照市要求,各乡镇街区每日下午2时前要上报一次情况,市防指汇总后于3时前上报市,遇有突况要随时上报。
(五)全面做好防范工作。做好防汛工作最有效、最能降低损失程度的方式是超前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街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都要按照全市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尤其是防汛办公室人员、防汛救灾队伍、汛情预测预报、灾情统计上报、物资准备、管护人员等工作都要落实,真正做到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事事有人管不落空。要把城市防洪工程、饮马河堤防、4座中型水库、790座小型水库及塘坝的防汛责任落实到领导、到人头。包保责任人必须清楚防汛工作的全过程,了解掌握防洪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防汛检查、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落实、防洪调度、人员转移安置、抗洪抢险救灾等相关情况。特别对堤防的险工险段和三类病险水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到所负责的堤段、水库了解情况,掌握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和抢险方案,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对以各种形式承包、租赁给单位和个人的蓄水工程,属地政府要加强管理,明确防汛责任,不管是什么体制、由谁管理的工程,汛期都要坚决服从市防指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六)加强抗洪抢险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报道的原则,由宣传部门牵头,广电部门配合,积极宣传我市抗洪抢险经验做法和抗洪典型事迹,全面做好我市抗洪抢险资料片,尤其是灾情有关资料的编辑、保存工作,并将其作为争取救灾物资、资金的依据,从而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支持;要进一步强化对内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准确地向公众防汛和汛情信息以及市防指关于防汛抢险的各项指示,一方面要稳定群众情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另一方面要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情。同时,要教育引导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七)进一步加强对抗洪抢险工作组织领导。当前防汛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做好防汛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街区、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总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严明防汛纪律,为全市安全度汛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及具体人员职责,逐级分解落实防汛任务,做到职责到位、任务到位,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措施有人落实。各位市级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及防汛包保方案要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抗洪抢险及善后相关事宜。对重点防范部位要死看死守,并熟练掌握抢险应急预案,确保发生汛情能够立刻反应,稳妥应对。
(一)目的
为积极应对20*年汛期的各类应急事件,全面做好各类灾害的防控、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在洪涝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保障灾后群众生产、生活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有序开展。
2、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联动协作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汛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预警、响应和处置,用法律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乐陵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年度乐陵市行政区域汛期内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市政府成立防汛指挥部,由市长*总指挥,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农村防汛工作组、城市防汛工作组三个下设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宝玉兼任(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电话:*)。城市防汛工作组设在市建设局,组长由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局*治兼任(城市防汛工作组电话:*(夜间),传真电话:2*。农村防汛工作组设在市水务局,组长由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农村防汛工作组电话*传真电话:*)。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建设局、水务局、发改局、人武部、城管局、房管局、拆迁办、经贸局、民经局、财政局、服务业发展局、*局、交警大队、民政局、国土局、交通局、公路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气象局、卫生局、环保局、教育局、广电局、安监局、城市规划局、监察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电业公司、邮政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传输局、粮食局、石油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45个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组成。
(二)相关职责
1、指挥部及相关下设机构的职责
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期间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及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城市防汛工作组:负责城区(规划部门界定的城市范围)排水设施的检查、维护,汛情的监测、信息的报送、预警、响应、处置,组织实施城区抗洪抢险工作,城区防汛和救援物资的筹备,城区防汛演练。
农村防汛工作组:负责除城区外各乡镇(街道)防汛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监督工作,全市河道、沟渠险工段的除险加固、水情监测、信息报送工作,碧霞湖的水情监测、除险加固、信息报送、泄洪等工作,农村防汛的演练。
2、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负责抗洪抢险命令、重大决策信息、有关汛情信息的和报告;涉外新闻采访的协调工作;防汛期间各工作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类防汛会议的组织及相关文字材料的起草,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水情、灾情的监测及信息报送;提出抗洪抢险工作措施并提交指挥部研究负责;城市抗洪抢险演练及抗洪抢险的组织、实施、指导;负责防汛抗洪期间违章建筑的清理、拆除工作;负责城市居民的撤离、转移,城市抗洪抢险物资的筹备、储存、运送;负责雨、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畅通;负责城市抗洪防汛设施的检修及灾后重建;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
市水务局:负责农村防汛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负责全市河道、沟渠、桥涵的疏浚及除险加固、安全监控;负责全市河道、沟渠的水情监测、信息报送;提出全市抗洪抢险工作措施并提交指挥部研究;负责各乡镇(街道)抗洪抢险工作的指导、督查、协调;负责农村居民的撤离、转移,农村抗洪抢险物资的筹备、运送。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校舍隐患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发改局:负责防汛及灾后筹建重点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修复水毁工程、防汛抢险资金和防汛物资储备资金的落实、调拨和监督使用。
市经贸局:负责制定抗洪抢险及灾后重建能源供应计划;接到命令后,负责本系统企业的停工停产、人员撤离的通知、组织、协调工作;
市民经局:接到命令后,协调配合有关乡镇(街道)做好民营企业的停工停产、人员撤离;协调指导本系统民营企业的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
市服务业发展局:负责防汛期间及灾后粮食、物资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协调防汛期间及灾后金融资金保障工作。
市农办:负责农口系统的防汛抢险协调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村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的摸底统计、灾害损失的评估;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抗灾自救、生产恢复。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建设、滞洪区、灾后重建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
市城管局:负责汛期城区环境整治和维护工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确保汛期正常运转。
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配合城市防汛工作组及城建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排洪违章建筑等。
市拆迁办:协助配合建设部门拆除防汛排洪违章建筑;
市房管局:负责灾后损毁房屋的统计、认定;灾后重建房产手续的办理;小区防汛预警及内部防汛设施维护检修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防汛抢险木材的供应;组织沿河、沿道林带及林网的防汛抗洪及管理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全市防洪抽水农机具的调用、维修。
市气象局:负责汛期雨情及其他气象形势的监测,及时向指挥部及各相关工作组、成员单位提供天气预报、雨量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
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负责全市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监控;负责为防汛抢险物资运送及受灾群众转移提供交通工具。
市广电局:负责抗洪抢险宣传报道,按指挥部要求及时相关抗洪抢险命令、重大决策事项及停工停产、安全转移和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的疾病防治、伤员救护工作;负责重大疫情的监控防治及灾民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汛期的食品药品卫生监控及药品的运输、储备工作;负责医护人员的组织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城市防汛工作组,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市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负责组织现役、民兵预备役等部队组织参加抗洪抢险及救援工作;负责上级救援部队、武警官兵的协调工作。
市*局、市交警大队: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负责做好政府机关、银行、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协调、接受、发放工作;负责组织抗灾自救捐助活动;负责洪涝灾害、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
市监察局:监督监察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落实情况,对在防汛期间、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市粮食局:负责汛期粮食的调运、储备、供应工作。
市石油公司:负责汛期石油的调运、储备、供应工作。
市电业公司:负责汛期电力线路、供电设施的检修、抢修、维护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市邮政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传输局:负责本系统通讯线路、通讯设施的检修、抢修工作,确保汛期通讯线路畅通;按照指挥部的要求以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抗洪抢险命令、重大决策事项及天气、雨情、水情、灾情信息。
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负责灾后理赔工作。
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负责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防汛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调配;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沿岸(贯通)乡镇(街道)承担有护堤巡防及抢险任务,其中:漳卫新河一线的大孙、黄夹、西段、朱集四个乡镇,按照1人/公里的标准组建护堤常备队,按照险工段200人/公里,平工段100人/公里,涵闸50人(附件8中大闸除外),穿堤管30人的标准组织抢险队,按照500人/公里的标准组织预备队;处于二线的市中、云红、胡家三个街道各组织1000人的后备抢险队待命。马颊河、德惠河沿岸乡镇(街道),按照1人/公里的标准组建护堤常备队,按照险工段30人/公里,平工段100人/公里,涵闸20人(附件8中大闸除外)的标准组织抢险队,按照200人/公里的标准组织常备队。其余各乡镇(街道)组织300—500人的排涝专业队。
(三)组织体系框架图
城市防汛工作组
指挥部办公室
农村防汛工作组
防汛指挥部
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乡镇(街道)
三、重点领域和部位
(一)城市防汛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部位
城区内供排水设施;居住千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企业(重点是化工及污染企业);城区内元宝湖、玉心湖、千红湖,盘河、大桥沟、路家沟、跃马河(城市规划区内)等水系、水面;富民路、开元东路、阜财里小区、安居路(市直小学附近)、二中、四中等重点部位。
(二)农村防汛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部位
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河三条骨干河道及跃丰河、跃丰一干、跃马河、跃丰二干、前进沟五条干沟及四十九条配套沟渠监控;盘河、大桥沟、路家沟(城市规划区外)等水系、水面;碧霞湖;
重点部位:漳卫新河,西段乡大岔河村附近的莲花湾和朱集镇马铁匠村附近的毛家口子两处险工,大孙乡西官庄村、黄夹镇大桑树村、西段乡杨铁匠村北旧县桥附近的3处单堤陡岸,沿线13座桥涵及6处穿堤管,黄夹镇大桑树村、西段乡大岔河村、朱集镇三间堂村、马铁匠村、西段乡杨铁匠村北旧县桥附近的67处阻水桥引,沿线堤防的鼠穴獾洞。马颊河,沿线的化楼镇付家村、化家村、小王村、杨安镇闫李村、唐家村、孔镇郭桥村等6村附近的险工,孔镇郭桥村、张桥村、聂家村、尹家村、孙埝村、郭家街道安家村、杨安镇闫李村、化楼镇东高村、韩桥村等9村附近的单堤陡岸,沿线存在问题的10处涵闸;市中、云红等街道辖内的26处滩林、34条高渠、18座滩房。德惠河,沿线的存在问题的2处桥涵,23条高渠,7座滩房。水库引排水沟渠。
四、预防、预警和响应
(一)汛前准备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6月20日前,制定出台并乐陵市20*年防汛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指挥部及各相关下设机构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全部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值班电话接通并全天候值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防汛检查及整改。6月30日前,城市防汛工作组、农村防汛工作组及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全市重点领域和部位进行检查,并整改到位,同时,写出检查及处置报告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呈报总指挥。
3、组建抢险队伍。针对防汛重点领域和部位,6月25日前,各工作组分别组建抢险队伍,备齐抢险及救援物资(抢险人员及物资配置见附表),并分别进行一次实战演练。
(二)预警级别及响应
1、预警级别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Ⅳ级预警:当境内三条主河道其中一条到达三年一遇行洪标准设计流量,或者24小时内大范围降雨达到80mm。
Ⅲ级预警:当境内三条主河道其中一条达到十年一遇行洪标准设计流量,或者24小时内大范围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150mm以下。
Ⅱ级预警:当境内三条主河道其中一条达到五十年一遇行洪标准设计流量,或者24小时内大范围降雨量达到150mm以上200mm以下。
Ⅰ级预警:当境内三条主河道其中一条达到百年一遇行洪标准设计流量,或者24小时内大范围降雨量达到200mm以上。
2、预警的响应
依照预警级别,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Ⅳ级响应:当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农村、城市防汛工作组及时将信息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指挥部、相关下设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全员在岗待命,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市防讯指挥部召集防汛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农村防汛工作组组织对境内险段堤坝涵闸进行巡逻监控,随时掌握并上报水情;城市防汛工作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内重点领域和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排除险情;市电视台全局或局部Ⅳ级警报。
Ⅲ级响应:当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农村、城市防汛工作组及时将信息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监测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市防汛指挥部召集防汛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专家分析雨情、水情的发展势态,提出应对措施;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救灾对策,增派人员分赴各防汛重点领域和部位;根据险情开始运送抢险物资;市电视台全局或局部Ⅲ级警报。
Ⅱ级响应:当达到Ⅱ级预警标准时,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分别以电视、广播、电话、短讯等形式向全市Ⅱ级警报,公布雨情、水情;市防汛指挥部随时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实时调度人力、物力、财力参加抗洪抢险;紧急通知,督促各防汛指挥机构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随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市*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现役和预备役部队全员严阵以待,听候调遣;所有抢险物资全部运抵指定位置,随时待命;城市防汛工作组选择临时安置地点,搭建灾民临时居住建筑,向城区所有工厂、企业下达停产通知,向医院、学校、银行、社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下发随时撤离通知,随时准备组织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农村防汛工作组指导、协调、督促有关乡镇(街道)选择临时安置地点,搭建灾民临时居住建筑,随时准备将救援物资、食品、药品全部运抵临时安置地点,医护人员随时待命准备开展医疗救助;
Ⅰ级响应:当达到I级预警标准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全市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动员全社会全力开展抗洪救灾;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分别以电视、广播、电话、短讯等形式向全市I级警报;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抗洪救灾工作;市防汛指挥部随时召开专题会会商,研究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随时组织群众撤离。
五、汛期应急保障
按照“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的总体要求,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全市城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可根据需要临时要求通讯运营部门开辟防汛专用通讯通道。
各通讯运营单位应在6月25日前制定应急通讯保障预案,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当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同时,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和农村防汛工作组对本预案中列出的防汛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及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三)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城市和农村防汛工作组都要分别组建综合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四)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同时,要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交警部门根据灾情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交警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优先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安全通行。
交通运输部门要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要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五)治安与医疗保障
*部门负责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六)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政府财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在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各单位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当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防汛抢险救灾资金。
(七)社会动员保障
市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人民武装部门要做好基层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六、汛情的应急处置
(一)抢险、排险
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市防汛指挥部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救援队伍立即全力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各工作组在工作中,首先将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对可能造成新险情的建筑物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二)转移
转移工作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市、乡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市区人员转移由城市防汛工作组“社区—小区—楼组”组织转移。在转移工作中:
首先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应避开跨河及低洼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三)灾民安置
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兴建厂棚、搭建临时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的方法。
(四)物资调拨
所有抗洪抢险、救援就灾物资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拨。凡市防汛指挥部安排调运的物资,均凭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由市财政局结算或者由市防汛指挥部指定结算单位结算。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保护
所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人员,由市防汛指挥部各工作组进行统一的技术安全培训,在实施应急抢险时由指挥部统一配备安全服装与必要的安全设备。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出现险情后,一方面及时组织受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对来不及转移的群众及时组织民兵和部队进行营救。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应急抢险结束后,市防汛指挥部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对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进行科学的评估,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对后果进行客观、科学、真实的评价。
(八)新闻报道
洪涝灾害发生后,除国家规定须保密的外,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及时向社会有关信息。对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抗洪抢险事件信息以及国家机关作出抗灾救灾工作指示、决定、命令,及时通过媒体公开。
(九)现场采访
记者按照国家规定赴现场采访,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
七、应急结束
当境内三条主河道行洪水位达到Ⅳ级预警以下,气象部门预报短期内无异常变化,灾民得到妥善安置等条件具备后,整个应急处理工作结束,随即进入生产自救与水毁工程恢复建设阶段。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市防汛指挥部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安排灾后城建工作。防汛指挥部各工作组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同时,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并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有关职责部门要落实好救灾优惠政策。
(二)社会救助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省和*市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等。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三)保险理赔
各保险机构依据灾情、保额迅速组织理赔工作。
(四)经验教训总结
险情结束后,市防汛指挥部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对突发洪涝灾害的发生原因,灾情的状况(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及应急处理过程中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形成调查报告。同时,对应急抢险实施预案的经验教训进行科学、客观的总结。
九、纪律与奖惩
防汛期间,防汛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岗现象。要加强对雨情、工情、水情等情况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对工程出现的险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护,确保工程安全。加强防汛值班,做到昼夜有人接听接收电话、传真,确保畅通。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梳理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治理方案,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校园安全零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防灾减灾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资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防灾减灾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一
x月x日是我国防灾减灾日,x街道教育办公室围绕活动主题“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四项要求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活动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1、提高活动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成立“防灾减灾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并将活动方案要求下发至每一名安全工作人员与教师,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关键、抓薄弱环节、抓重点部位,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掷地有声。
2、拓新宣传渠道,活化主题教育内容。学校除充分利用电子屏、手抄报、宣传栏、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方式外,还通过QQ群、微信等新媒体向学生家长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要求克服内容空泛老生常谈,做到图文并茂形式灵活,真正使学生家长对教育内容入眼入心入行动;积极协调安监、应急、地震、气象、民政等部门,进校、园举办讲座培训,接受防灾减灾工作的专业指导,联合开展“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
3、组织疏散演练,提升应急避险技能。各学校在防灾减灾周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演练前有方案、演练中有秩序,演练后有总结。确保通过演练活动让学生熟悉预警信号、逃生疏散路径和应急避险知识技能。学校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积极邀请安监部门现场指导演练,确保演练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4、开展隐患大排查,确保汛期零隐患。结合当前的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防灾减灾周”集中组织开展校园防汛安全自查工作和校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各类建筑物、校内树木及消防、避雷、用水、用电、管网、应急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梳理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治理方案,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校园安全零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防灾减灾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二
今年的x月x日是国家第x个“防灾减灾日”,x月x日迎春社区组织人员在社区门前举行了第x个全国“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
按照减灾委员会的要求统一制作了“5.12”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展板,现场发放了相关防灾减灾避险逃生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并设现场咨询台解答了市民提出的疑问。提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固树立“防优于抗”、“减先于救”的思想,要全面提高减灾防灾知识,切实增强自身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避免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本次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出黑板报1块宣传图板6快,通过宣传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普遍增强,有利于推动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的普遍推广,有利于各级综合减灾能力的普遍提高,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防灾减灾,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心手相牵,团结一致,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努力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让我们远离灾害,共建和-谐!
一年来,西虹社区在雅山片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社区辖区各单位、各居民住宅小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西虹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富有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王祝勇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社区开展各种防灾减灾的领导、指导工作;二是建立社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工作人员配合协调处理各种灾害发生事件;三是组织社区救援志愿者队伍30人;四是社区健全防灾减灾组织网络图,在宣传栏公布。
(二)、加强制度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为确保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社区着手制定了各种制度,明确职责。
1、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制度、职责;
2、社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演练预案;
3、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氛围。
在社区宣传栏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海报,社区充分发挥教育场所作用开展讲座、知识竞赛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活动,使综合防灾减灾知识进家庭,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大大增强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
(四)加强应急演练,做好防灾减灾基础保障。
今年来,我社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预案,举办消防安全讲座一次,实地演练一次,有50余人参加。防汛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多次在八尺江水面开展救援演练。
(五)社区防灾救灾工作取得成效。
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团结奋战,紧密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二、立足长远,进一步提升我社区综合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一)立足长远,加快社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长与短,紧与松、急与缓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不断提升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实际举措。
(二)加强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使防灾减灾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使防灾减灾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四)加快防灾减灾应急体系队伍建设,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五)加大防灾减灾经费的投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防灾减灾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三
x月,我办与各办事处和相关学校进行了协商,就系列活动期间,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进行了协商。各示范学校,均表示支持活动开展。x月8日,我办向73个已建成民防工作站的社区下发了活动通知,明确了系列活动期间,各社区要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在x月9日上午鸣放防空警报时段,统一组织疏散演练。
1、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x月3日下午,我办派出人员到下洪社区为居民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先后讲解了防空警报的识别、地震逃生、禽流感预防等知识,还在现场向居民发放了人防知识宣传手册,受到了居民的欢迎,日报记者到场进行了采访。
x月9日,津陇和圆梦社区联合组织了疏散演练,日报记者到场进行了采访。
x月x日,区人防办与区相关部门和办事处一起在民富园广场进行了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活动时间共发放传单2000张、《市民防灾减灾手册》1000本,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与防空防灾相关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电视台当晚进行了报导。
x月10日上午,解放路小学组织了全校师生进行了以防震为背景的疏散演练,演练过程中组织有序,动作确实。同学们表示,通过演练,学会了逃生知识,自己要把这些知识讲给家长和自己的朋友,让更多人受益。区防办副主任带人到现场进行了指导。
x月19日上午,73个社区进行了疏散演练。各社区均组织正规,行动有序,演练达到了预定目的。市办黄书记到绿地南社区进行了指导。
2、保障工作扎实可靠
为搞好此次活动,区防办进行了认真的分工,社区活动和学校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指导。为解决社区缺乏活动经费的问题,各社区活动用横幅由区人防办统一制作,并一一送到各社区。
3、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一、确定民主生活会主要议题
这次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是: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实现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按照市委“五个走在前面”和“再创八个方面新优势”的要求,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的活动,进一步加深水利局广大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全面总结近年来水利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理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水利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纪党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为了确保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会前水利局党委做了充分的准备。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求了市领导、市直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的意见,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广大党员、群众对水利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归纳成15条。
二是搞好谈心交流。基于有利团结、有利发展的目的,在梳理反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了广泛的谈心交心活动,态度诚恳地提出问题、倾听意见,沟通了思想,达成了共识。
三是提前准备发言提纲。根据会议主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自我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水利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标准,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成员都撰写了书面发言材料。
四是按照规定向市指导检查组报告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
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是深刻剖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都能够认真对照检查,正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敞开心扉谈真话,谈心里话,敢于触及思想根源,认真汲取教训,找准问题所在,从党性党风的高度,从世界观上查根源,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领导带头。党委书记费豫楠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大家畅所欲言,会议开得认真、热烈。
三是措施到位。每名班子成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实事求是查找存在问题
水利局党委班子根据这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要求,深挖思想根源,认真查摆,经过梳理汇总,问题如下:
一是思想观念方面,与先进县市相比,建设大水利胆略和气魄不够强,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自满和保守思想;改革进取和创新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方面还不够到位。
二是在调查研究方面,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平时忙于应付各类事务,下基层较少,没有很好的对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三是对水利工作的宣传做得还不够,全社会对我市现在水利工作的情况(如汛期水库科学调度等)、水利建设的成果还不够了解。
四是在人员培训方面,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还不够强,特别是对年青干部技术培训等工作做得还不够好,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争取工作力度还不够大。
五是在全面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应加大对塘坝的整修力度,消除汛期防洪隐患。
六是对现有的农田基本设施缺乏有效管理,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七是应加快建立农村自来水维修、管护、运转等一整套的运行机制,保障农民正常用水。
八是偷采、滥采河砂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部分河坝损坏严重;
九是进一步在民生水利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做好人水和谐的文章
五、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积极制定各项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水利局班子要成为自觉学习的班子,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要从完善水利发展思路、全面推进水利建设、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四个方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不断加大干部知识更新力度,根据干部在理论素养、思想品德、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及知识、专业结构等方面的情况,拟定行业战略和培训规划,以能力建设为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多种类别的教育培训活动,有计划地培训干部,建设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水利干部队伍,以适应水利现代化发展需要。
二是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调研,听取基层干部职工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狠抓水利宣传。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思路,积极开展水利宣传工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水利政策法规等方面,积极组织策划新闻报道。要更加重视水利政务信息的社会服务,通过不同方式积极主动地向社会提供水利政务
信息,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要通过互联网站,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刊载水利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向社会水利信息。积极营造有利于水利建设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凝聚民心、体现民意、汇集民智、展现民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的良好舆论环境,使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水利意识不断提高。四是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要未雨绸缪,明年计划实施2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塘坝病险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鉴于全市病险塘坝数量较多,缺乏整修资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逐年实施塘坝除险加固工程。
五是建立可靠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制定完善的农田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六是建立农村自来水长效运行机制,尽快出台防治水源污染、解决水源保证率低、维修改造老化失修工程的政策,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七是加强水利执法,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要加快水利执法队伍建立,强化水利执法工作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树立水利执法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严格规范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等行政行为,规范开采秩序,制止非法开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
会上,市指导检查组于新路组长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分析检查阶段的关键环节,是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搞好分析检查的基础。这个环节抓得认真扎实,分析检查报告才能切合实际,找准症结,才能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措施。
于新路组长对水利局召开的这次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一是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费局长做为党委书记,对工作非常认真。各位班子成员也都能认真对待,都能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还按照要求吸收群众参加,这充分表明了水利局党委虚心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的决心,也表明了水利局在活动中做到了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这种精神和做法应予以充分肯定。二是突出了实效性。水利局在活动与实践的结合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调动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全局的工作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整体素质来了一个大提升,工作成效来了一个大提高,精神面貌有了一个大改善。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对,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任总指挥,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发改、民政、交通、水务、环保、气象、卫生、城建、公安、武警、农牧、广电、电信、电力、教育、旅游、经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召开灾情及救灾工作应急紧急会议,听取国土、城建、防汛、水务、交通、民政等部门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三)迅速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
(四)组织县级相关部门、武警中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灾区进行支援;
(五)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紧急调运救灾物资、食品、药品等;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接收外援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与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和各部门各乡镇保持联系,迅速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二)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三)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并向社会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
(四)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五)负责处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由成员部门组成各专业组。各专业组的职责:
(一)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的职责
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由民政、发展改革、经贸、财政、教育、公安、武警、农牧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的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由国土、城建、水务、交通、旅游、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确定其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三)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的职责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由发改、交通、电信、电力、水务、农牧、城建、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尽快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的畅通;
2、尽快抢修恢复遭受损害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四)医疗卫生防疫组的职责
医疗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环保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的安全性;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五)治安保卫组的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公安、武警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六)后勤生活保障组的职责
后勤生活保障组由财政、民政、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
2、24小时值班,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物资需要。
(七)宣传报道组的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社会灾情和相关的信息;
2、负责灾情、抢险救灾等的录像、摄影;
3、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援助。
第三章应急响应
第七条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地质灾害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九条地质灾害预警标准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参照县级机构组建相适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小型地质灾害预警标准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通知,加强监测工作;达到小型地质灾害预警标准时,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速报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达到中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预警标准时,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十二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县、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基层群众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乡镇人民政府。
发生中型、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于6小时内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救灾工作结束。
第四章灾后恢复与重建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灾后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第十五条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治理;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差,已无治理必要的,应统一规划,实施异地搬迁重建。
第十六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任务。
第五章救灾纪律
第十七条凡进入灾区的救灾人员、装备、物资、车辆必须到应急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调动,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救灾现场。
第十八条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
第十九条进入灾区的各专业组、各单位,在受灾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或工作总结。
第二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县、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一)及时、准确预报地质灾害,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二)推广、运用先进科学技术防治地质灾害或抢险救灾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者擅自地质灾害预报的;
(二)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1.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市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重点是严重、特别严重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3自然灾害及其类别
我市境内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适用的工作范围
①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②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③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灾后的生产恢复。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⑦相关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相关负责同志。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单位对口救灾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必要时,协调公路等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等有关设施。
(6)市水利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河流、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开展对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8)市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O)市*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15)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6)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18)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l9)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气象信息资料,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1)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等工作。
(22)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税收减免政策。
(23)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的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24)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2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6)市电信局:负责生产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
(27)市广电局:负责组织生产救灾宣传工作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8)市供电公司:负责生产救灾的供电保障工作。
(29)市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了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别为: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和食品、药品、饮用水以及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监督,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产自救组: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时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广电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监测、查核、评估灾情;分析、研判灾害趋势;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市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办理;无专项应急预案的其他自然灾害发生,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置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Ι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
5.1.2启动程序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情况。
(2)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编写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组织人员指导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对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立项、申报,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O)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并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市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按有关程序申请省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市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8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市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7)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受伤群众,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8)根据情况,申请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议,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Щ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5.3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Щ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Щ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局长决定终止Щ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会,灾情和救灾信息。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办负责审核;涉及气象数据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1.1市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6.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市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时申请国家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市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与省、滁州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装备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照相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6.5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能和骨干作用。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社会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程序,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安置场所保障
市救灾应急部门对本市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向省、滁州市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宣传、培训和演习
6.8.1政府救灾部门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8.2政府救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6.8.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级政府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政府救灾部门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实施
各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并负责实施。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可决定开仓借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市政府救灾部门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和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向滁州市政府申请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7.2.3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市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市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校舍、乡镇卫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