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8 16:51:1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

第1篇

关键词:风险对策金融环境

0引言

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和结算业务为主的高负债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银行蒙受经济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机会的可能性。由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的特点,一旦银行经营风险转化成现实损失,不仅会导致银行破产,而且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因此,正确认识商业银行风险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对商业银行而言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国金融环境和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可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1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1.1信用风险

对商业银行而言,信用风险即银行的客户未能按提前签订的条件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由于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为主的企业,自商业银行产生以来,信用风险就是最为关注的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为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1%,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和管理能力远低于资产的扩张(2005年商业银行资产较2004年增长18.6%)[21,使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有扩大隐患。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现状严重,具体表现为贷款结构失衡,不良资产数量巨大,贷款比重过高且投向集中,出现风险集中趋势;资产结构过于单一,以企业贷款为主,负债结构以存款为主,居民存款占比上升;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合理,存短贷长现象严重等。其次,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依然存在许多误区,这表现在:(1)大量的“桌上放款人”仅仅以贷款审查流程是否合规,资料手续是否完备为审批标准.而忽略对借款人的实地调查;(2)过分迷信大客户,大项目,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项目,忽略风险的动态变化,从而盲目扩大贷款规模,引发恶性循环。(3)片面理解发展化解风险的手段,通过扩大贷款规模来缓解和延缓风险。忽略贷款市场的有效需求而进行过度贷款投放和对客户的竞争,使贷款审查降低了信用标准,也使贷款风险管理人员对贷后实际管理能力下降,增大了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近几年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调整力度很大,中长期贷款占比不断增加,在改善了信贷资产结构的同时,也掩盖和延缓了风险暴露。在银行的信贷投入中多是大企业、大项目,这些企业大多是垄断性行业。

目前盈利性及流动性都非常好。但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这种盈利性是建立在高度垄断基础之上,一旦垄断被打破,盈利性将受到影响;2)这些企业本身尚未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作和管理机制,国有企业的固疾仍然存在,在人世后受到的冲击较大;3)由于这些企业目前效益很好,是各家银行竞争的焦点,贷款条件优惠,基本上无担保,利率全下浮,贷款金额大,而且因为当期效益很好,使商业银行对其风险情况关注较差,存在麻痹心理。将进一步增加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不利于风险的分散。

商业银行的收益结构和业务扩张模式解决了信用风险在整个银行风险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是存贷利差f据2006年中期报告反映,某国有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高达92%),业务扩张模式主要是存贷款的急速膨胀。在加入WTO后,我国商业银行面对陌生的客户群体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在现有风险管理水平和体制下,信用风险会进一步增大。根据人世承诺,到2006年我国将完全取消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取消所有现存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设立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允许其享受与中资银行相同的待遇。这意味着外资银行就将在几乎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与中资银行竞争。优质客户的流失、存款的减少会加大我国商业银行的提现风险,陌生的客户群体增加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难度。在外商的冲击下.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经营状况的恶化也将增加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而且,在开放的世界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最终均表现为信用风险。

1.2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市场/产品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资金风险。前者是指由于市场交易不足而无法按照当前的市场价值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后者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求.这种情况往往迫使商业银行提前清算.从而使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它是其他风险在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方面的综合体现。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始终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任务之一。

从目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看.据央行统计.2005年底存贷差达到创记录的近9.2万亿元.达到2000年的3.7倍。体现为供给大于需求,流动性充足.但在其背后亦隐含着流动性危机。主要体现在:(1)高流动性靠存款的超长增长所支撑,且存款中主动性负债不足。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通过主动负债扩大资金来源的渠道非常有限,对客户存款的期限、金额、利率都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负债的总量结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客户结构无法有效优化并与资产合理匹配。存款的超长增长保证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使得监管者和经营者都普遍认为当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已没有问题,从而放松了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关注,把目光都放在资产业务的拓展上。然而,由于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受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影响非常明显,一旦外界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存款增长趋势放缓,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将立刻显现,从而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流动性危机。

(2)资产的变现能力不足以保持足够的流动性。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化经营理念不断深入,对盈利性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信贷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力度,市场总体资金的充裕度不断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平均期限搭不当,或者商业银行收益随着利率的下降及贷款增长的停滞而下降,都可能引起流动性问题。从目前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来看.资产形式较单一,变现能力较差的信贷资产占比大,流动性明显不足.而由于不良贷款比重仍然较高,使得信贷资产缺乏变现的环境和基础,进一步加剧了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问题。即使债券资产流动性较强,但目前商业银行受交易场所和交易对象的限制,要立即变现不但困难,而且要遭受较大价格风险。近期银行间市场资金受中央银行收缩货币信贷政策的影响由宽松逐步变为紧张。

1.3利率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利率风险管理是被动的、简单的管理。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相比,我国的利率风险更多地表现为体制性风险,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是商业银行利

率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在利率管制下,管理当局赋予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主要是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并不要求商业银行对利率风险做出有效的规避。因此,商业银行主要关注信贷和流动性风险,缺乏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客观上放大了风险。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管理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衍生金融工具等有效转移风险的手段。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量化管理落后。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西方发达国家银行风险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中国目前在风险量化管理方面还非常薄弱,大致还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和头寸匹配管理的水平上,而对于在风险价值、信用计量和持续期等概念还并不能熟练使用。

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水平构成严峻考验。近期利率的频繁波动充分暴露出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期限存在严重的存短贷长现象,资产负债期限以及负债和资产的:利率敏感性不匹配现象严重。(2)在利率放开初期,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会有缩小的趋势。(3)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更为频繁,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的反转f如在商业扩张阶段.由于货币政策的逆向短期操作,短期利率贷款的重新定价利率与短期存款利率的利差就会大幅度降低甚至为负)。(4)利率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面临选择权风险.具体表现为流动性和再投资风险。因此,在利率上升或下降时,商业银行都会面临客户在不同程度上的选择权风险。

1.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可以分为由外部客观原因和由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损失。随着商业银行机构规模扩大化、金融产品多样化和复杂化,商业银行业务对计算机为代表的IT技术的高度依赖性和金融业及金融市场全球化的趋势的进一步加强,使得外部条件更加复杂和难以控制,因此可能造成的外在操作风险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严重的后果。然而,银行经营以人为本,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也应以加强内部操作风险为基础。

导致商业银行内部员工行为失当的原因.有的是主观恶意,有的是主观善意。近年来.商业银行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管理办法对业务流程加以整合,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提高监测水平.通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实施问责制等措施使商业银行的外在操作风险和主观恶意行为风险得到一定的控制,但对主观善意行为风险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实际上,主观善意行为的发生频率和对银行造成的损失可能更大。由于银行对主观善意行为疏于防范,缺乏应有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测和事后分析评估和处理机制,使得银行对主观善意行为的发生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远低于对主观恶意行为的认识,而且责任人也因处罚较轻而缺乏应有的警惕,使得主观善意行为的发生频率和对银行造成的损失远大于主观恶意行为风险。其次,主观恶意行为风险往往是以主观善意行为为条件。近年来.银行出现一些经济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一些基层负责人或客户经理以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客户为借口,使一些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管理上出现漏洞,给一些犯罪分子以履行职务或服务客户为名,行经济犯罪之实提供了方便。最后,主观善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具有隐形性。例如,为提高短期收益,一些银行的债券投资部门在低利率时期增加债券投资.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在缺乏避险手段情况下就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利率风险。

2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对策

风险防范的根本策略在于制度防范为主.技术防范为辅,二者相互结合.互为补充。制度防范的要点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恢复和加强市场约束、监管约束、银行同业协会约束与银行内部构成的由外到内的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工作为:(1)进行产权制度改革;(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3)恢复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技术防范的要点在于与制度防范相结合,通过风险防范手段的改进,建立不完全信息下的风险机制,在具体风险的管理上,应在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策略。

2.1防范信用风险

防范信用风险要在加强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作好:(1)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银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模型。这样既可减少信用风险,又可以提高银行利润。(2)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贷款等资产业务的流程控制,明确责任和利益的关系。(3)建立并完善信用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客户基础数据库和开发客户跟踪系统,实现信用风险的动态化管理。(4)通过对资产投资方案的机会成本进行对比,选择适时退出策略,以实现最佳的资产配置效果。(5)利用新兴工具和技术来减少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主要利用贷款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品来达到提前收回债券和转移信用风险的目的,实现风险结合管理。

2.2防范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构建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对资金管理

体系进行创新,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资金统一的管理和操作平台,实现流动性、利率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管理的适度分离,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资金配置过程中建立起完备的经济、金融信息网络系统和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各种风险的量化分析,注意期限结构上的配比.防范利率和流动性风险.同时实行谨慎会计原则,不断补充自有资本金,增强抵御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的能力。(2)健全独立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的控制部门,直接对银行董事会或行长负责.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监控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合理确定内、外部利率。通过确定反映市场变化并兼顾各部门利益的内部利率.引导资金向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集中.降低总体风险,实现全行战略发展意图。同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建立以安全为前提、以效益为中心的外部利率确定体系。(3)创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品。

第一.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进行衍生产品的基础工作。第二,开发和运用主动负债或提高资产流动性的产品,改善资产负债组合,如发行次级债券。尝试创造连接不同市场的产品.将存款与债券市场、存款与货币市场收益挂钩,如货币市场基金、结构性存款等。待条件具备后适时推出远期利率合约等产品。通过研究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资金交易,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消除全行的风险敞口,防范和化解利率风险。

第2篇

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培育科学的风险文化,是构建长效发展机制的先决条件和内在要求。一是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引导全行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祛除惯性思维和陈旧观念的影响,改变对风险管理的偏见,使全行认识到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积极寻找、发现防范风险的办法,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认识到银行风险管理目标并不是风险最小化,而是风险与收益比较的最大化,必须把风险管理和内控作为核心竞争力来构建。二是明确业务发展与内控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计风险地片面追求业务发展与追求“零风险”的发展都是不可取的,恰当的内控可以保证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三者之间的平衡,最终促进银行价值最大化这一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银行持续健康地发展。三是培育全员风险意识,将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一项业务和每一个流程之中,提倡人人关心风险、人人对风险负责,使防范风险成为每个人自觉自愿自律的行为,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四是将风险管理、营销管理和绩效管理紧密挂钩,形成内在的统一性,使银行的短期目标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股东利益、员工利益和客户利益保持一致性,从根本上克服短期经营行为的弊端。

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推行全面风险管理,既要包括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同时也要将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纳入风险管理范围。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上,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机构组织建设,基层机构必须配备专职的风险监管人员,确保其独立性。在风险管理方式上,要实行事前主动引导型风险管理与事后被动督导型风险管理并重、风险的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着重突出一个“防”字,要通过建立经营决策信息导向、风险预警分析、风险评价系统和风险控制、风险信息反馈与风险责任约束机制,使风险管理工作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三、推进业务转型。大力发展非资产业务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融资过分依赖银行,而商业银行也一味热衷于发展见效快、收益大的资产业务,这一点在基层机构体现得尤为明显。现在商业银行基层机构80%-90%的收入来源于资产业务。虽然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大力倡导发展中间业务、扩大非利差收入水平,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和县域经济不发达的影响,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基层机构中仍然处于从属地位。商业银行依赖资产业务,虽然短期内能够提高效益水平,但是同时也意味着风险特别是信贷资产风险不断集聚。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实现业务转型,由传统的发展和依赖资产负债业务向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个人业务转变,通过业务转型降低信用风险。

四、加强风险内控制度建设。严防操作风险

进一步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归纳,对现行业务管理制度、方法、流程等进行整合、研究分析,找准风险关键点,寻找制度性漏洞和缺陷,剔除重复矛盾、滞后过时的部分,统一编制涵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各业务岗位实行手册式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准确、具体,避免模糊,覆盖的范围应到最小业务单元,过于宽泛对于流程的描述、职责的分配等都会带来困难。难以保证实用性。明确对内控制度建设负责的职能部门,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将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检查、更新等各个环节有效地连接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以保证制度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从制度上消除风险死角和盲区。

第3篇

关键词:风险信息披露呆帐准备金

从完全无风险意识到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但随着中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加入WTO,国际金融业进人中国资本市场,国有商业银行日益与国际接轨,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在逐步加大。

一、不良贷款的处理与银行风险

国际金融界从亚洲金融危机中得到一条重要教训是:银行坏账的推迟核销与累积而不是坏账本身导致了金融危机。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对商业银行的坏帐,美国允许商业银行根据贷款的实际质量自行及时处理,从而对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而日本则对贷款坏帐的核销有严格的限制,而且呆帐的核销银行无权自行决定,必须得到大藏省的批准,结果大量应该核销的坏帐未能及时得到处理,最终促成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在中国,不良贷款主要是指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垫付款项从垫付日起即作为不良贷款。对于不良贷款的认定,主要由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

中国的商业银行对于呆帐的核销并无太多的自。每年,商业银行的各分行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下达的贷款呆坏账核销的范围,提出不良贷款的核销计划,这些计划经当地财监办同意后,报总行批准。由此可见,呆账的核销受到诸多严格限制,而且还要层层上报,这样就使得应该核销的坏账得不到及时处理,暗藏了巨大的危机。

二、应收未收利息的处理与银行风险

在《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中规定:“贷款利息自结息之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人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以上,无论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人当期损益,在表外进行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人损益。对已经纳人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做冲减利息收人处理。”显然,规定贷款的应收利息需在结息日后180天以上,才不再计人当期损益。相对于其他国家如英国大部分银行是90天,而美国大部分银行是60天,这一期限过长,事实上,贷款的应收利息在结息日90天后,其收回的可能已大大降低,由此可见中国商业银行的应收利息的坏帐比例远高于西方商业银行,增大了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

三、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与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提取准备金应着眼于总体资产的质量,而不应仅仅针对贷款的质量。国际惯例将准备金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特定类别的资产的可能损失所提取的专项准备金;另一类是针对总体资产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损失所提取的普通准备金,也就是一般准备。

与国际惯例相比较,中国的商业银行所执行的呆帐准备金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首先,在大多数国家,对贷款提取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贷款余额的1%~2%,这是基于他们的不良贷款的比例一般是贷款余额的1%左右而设计的。但是在中国,由于目前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商业银行实际承担着很高的信用风险,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远高于1%~2%,因此,商业银行按l%的比例提取的准备金使银行的准备金的充足性受到影响。其次,贷款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l%与上年末呆账准备金余额之间的差额提取,实际意味着当年核销的呆账,当年不再提取呆账准备金,这部分准备金是在次年提取并计人次年成本的。这种做法实质是对贷款损失的推迟确认,违背了稳健原则,累积了风险。最后,将准备金划分为专项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属国际惯例。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一般准备可以作为附属资本参加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但专项资本则不可以。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呆账准备金,从提取方法上看,很像一般准备,但实质却是专项准备,以此参加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实际上等于提高了资本充足率,使得8%这一数字失去了实际意义。

四、信息披露与银行风险

从国际金融界的角度看,加强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已是大势所趋。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了新资本协议草案第二稿。该协议于2001年底正式,初步定于2005年正式实施。相对于旧的巴塞尔协议,新协议除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外,更进一步提出了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两项内容。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市场奖惩机制可以迫使银行充足的资本水平。但是,有效的市场约束对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市场参与者才能准确判断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此,新的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在一年内至少披露依次财务状况、重大业务活动及风险度、风险管理状况,具体指标主要包括资本结构、风险敞口、资本充足比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战略等。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是较为粗放的。按照中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至于上市银行,则应执行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原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从总体上看,迄今为止,除上市银行外,中国的商业银行并没有进行全面的信息披露的义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非上市银行,其信息披露是不充分的。特别对近年来迅速发展的衍生金融产品,目前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财政部均无明确规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各商业银行一般是在表外科目进行登记,不在表内处理。而目前各商业银行估算风险时,并没有把表外科目风险计算在内,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披露要求更是近乎空白,忽视了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五、风险防范与会计改革对策

根据新的《巴塞尔协议》标准,制定现代、规范、高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会计处理与会计披露标准是深化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构建现代化、国际化商业银行基础。参照国外商业银行的做法,为了更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的会计体系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第一,可以根据国际惯例,适当放宽对商业银行核销贷款坏帐的限制,可尝试允许商业银行按照真实性原则自主决定贷款坏帐核销的金额与时间。对贷款的应收利息,如在结息后90天仍未收回,则不再计如当期损益。

第二,应当按照国际惯例制定准备金制度,分别提取专项准备与一般准备,但准备金的提取可按照中国资产质量不高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过度期,通过渐进的方式逐步实现。在过渡期内可以允许商业银行在兼顾质量与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前提下,先在部分资产质量较高的贷款品种以及新发放的贷款中推行新的准备金计提新晨

第4篇

    【论文摘要】从不良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的处理,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以及信息披露方面揭示了在现行会计体系下8%这一数值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仅具有帐面意义而无实际价值。制定现代、规范、高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会计处理与会计披露标准是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是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化国际化商业银行转变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完全无风险意识到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效是显着的。但随着中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加入WTO,国际金融业进人中国资本市场,国有商业银行日益与国际接轨,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在逐步加大。

    一、不良贷款的处理与银行风险

    国际金融界从亚洲金融危机中得到一条重要教训是:银行坏账的推迟核销与累积而不是坏账本身导致了金融危机。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对商业银行的坏帐,美国允许商业银行根据贷款的实际质量自行及时处理,从而对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而日本则对贷款坏帐的核销有严格的限制,而且呆帐的核销银行无权自行决定,必须得到大藏省的批准,结果大量应该核销的坏帐未能及时得到处理,最终促成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在中国,不良贷款主要是指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垫付款项从垫付日起即作为不良贷款。对于不良贷款的认定,主要由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

    中国的商业银行对于呆帐的核销并无太多的自主权。每年,商业银行的各分行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下达的贷款呆坏账核销的范围,提出不良贷款的核销计划,这些计划经当地财监办同意后,报总行批准。由此可见,呆账的核销受到诸多严格限制,而且还要层层上报,这样就使得应该核销的坏账得不到及时处理,暗藏了巨大的危机。

    二、应收未收利息的处理与银行风险

    在《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中规定:“贷款利息自结息之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人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以上,无论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人当期损益,在表外进行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人损益。对已经纳人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做冲减利息收人处理。”显然,规定贷款的应收利息需在结息日后180天以上,才不再计人当期损益。相对于其他国家如英国大部分银行是90天,而美国大部分银行是60天,这一期限过长,事实上,贷款的应收利息在结息日90天后,其收回的可能已大大降低,由此可见中国商业银行的应收利息的坏帐比例远高于西方商业银行,增大了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

    三、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与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提取准备金应着眼于总体资产的质量,而不应仅仅针对贷款的质量。国际惯例将准备金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特定类别的资产的可能损失所提取的专项准备金;另一类是针对总体资产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损失所提取的普通准备金,也就是一般准备。

    与国际惯例相比较,中国的商业银行所执行的呆帐准备金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首先,在大多数国家,对贷款提取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贷款余额的1%~2%,这是基于他们的不良贷款的比例一般是贷款余额的1%左右而设计的。但是在中国,由于目前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商业银行实际承担着很高的信用风险,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远高于1%~2%,因此,商业银行按l%的比例提取的准备金使银行的准备金的充足性受到影响。其次,贷款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l%与上年末呆账准备金余额之间的差额提取,实际意味着当年核销的呆账,当年不再提取呆账准备金,这部分准备金是在次年提取并计人次年成本的。这种做法实质是对贷款损失的推迟确认,违背了稳健原则,累积了风险。最后,将准备金划分为专项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属国际惯例。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一般准备可以作为附属资本参加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但专项资本则不可以。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呆账准备金,从提取方法上看,很像一般准备,但实质却是专项准备,以此参加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实际上等于提高了资本充足率,使得8%这一数字失去了实际意义。

    四、信息披露与银行风险

    从国际金融界的角度看,加强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已是大势所趋。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了新资本协议草案第二稿。该协议于2001年底正式,初步定于2005年正式实施。相对于旧的巴塞尔协议,新协议除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外,更进一步提出了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两项内容。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市场奖惩机制可以迫使银行充足的资本水平。但是,有效的市场约束对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市场参与者才能准确判断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此,新的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在一年内至少披露依次财务状况、重大业务活动及风险度、风险管理状况,具体指标主要包括资本结构、风险敞口、资本充足比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战略等。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是较为粗放的。按照中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至于上市银行,则应执行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原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从总体上看,迄今为止,除上市银行外,中国的商业银行并没有进行全面的信息披露的义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非上市银行,其信息披露是不充分的。特别对近年来迅速发展的衍生金融产品,目前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财政部均无明确规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各商业银行一般是在表外科目进行登记,不在表内处理。而目前各商业银行估算风险时,并没有把表外科目风险计算在内,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披露要求更是近乎空白,忽视了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五、风险防范与会计改革对策

    根据新的《巴塞尔协议》标准,制定现代、规范、高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会计处理与会计披露标准是深化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构建现代化、国际化商业银行基础。参照国外商业银行的做法,为了更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的会计体系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第一,可以根据国际惯例,适当放宽对商业银行核销贷款坏帐的限制,可尝试允许商业银行按照真实性原则自主决定贷款坏帐核销的金额与时间。对贷款的应收利息,如在结息后90天仍未收回,则不再计如当期损益。

第5篇

【关键词】风险 零容忍 合规

作为银行业面临的三大风险之一,操作风险防控一直是金融机构的工作重点,也是风险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努力的目标。目前关于操作风险防范的理论多种多样,其侧重点和实际效果也各不相同,本文从社会学的“破窗效应”和“零容忍”理论入手,简要探索了其在银行操作风险防范中的运用。

一、“破窗效应”与“零容忍”理论概述

“零容忍”政策的理论依据是1982年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的“破窗效应”。该理论指出:如果社区中一栋建筑的一扇窗户遭到破坏而未得到及时修补,那么肇事者就会误认为整栋建筑都无人管理,从而得到了自己可以任意破坏的心理暗示,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会给人一种社会无序的感觉,整个社会治安状况随之逐步恶化。“破窗效应”显示,如果有人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而没有受到严厉制止,那么就会给群体一个心理暗示,造成所有人对某些错误的漠视与纵容,并将这个效应在周围人群中扩散,导致小错酿成大错。

“零容忍”打击犯罪政策,是指通过对轻微犯罪采取强有力的执法措施,以预防更为严重的犯罪,并最终促使犯罪率下降。具体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严格执法,它主张采取主动进攻的警务策略,集中力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惩不贷。二是重视打击轻微犯罪,它主张防患于未然,决不姑息任何轻微犯罪和社会失序行为。

二、用“零容忍”防范操作风险的“破窗效应”

尽管“破窗效应”和“零容忍”侧重于社会治安管理,但对于银行操作风险防范仍然具有借鉴作用。操作合规与否,往往与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有着互动牵连关系,三者共同构成了机构的合规操作氛围。完善的制度和管理,可以形成一定的环境制约,提示“零容忍”的政策导向,迫使人的行为更加合乎按章操作的规范和要求,促进合规操作;反之,不完善的制度和管理,则会诱导和放纵不规范行为,弱化环境对于人们行为的约束力。这也说明了,在业务水平既定的前提下,同一个员工在管理规范、作风严谨的机构与在管理松散、操作随意机构的操作规范性为什么会存在显著差异。

哲人培根曾经说过“没有执行的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可怕”。风险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加重视,低风险的违规操作可能会给不良动机者提供趁虚而入的便利,容易引发作案动机,诱发案件风险,负面影响严重。要破解“破窗效应”,解决大的问题,必须从最小最细节的地方着手,及时主动发现“破窗”,即时出现,即时修补,把风险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消灭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破窗效应”。

(一)灌输理念,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有章不循、违章操作产生的根源在于合规理念的缺失,在于“重发展轻管理、重指标轻合规”等不成熟的经营理念。实际上,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多么先进的系统,最终都需要人来执行和操作,如果放松对员工尽职观念和责任感的教育,很难控制住风险。因此,我们需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对员工合规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坚持业务发展与规范操作并重的经营理念,引导广大员工充分认知风险管理文化,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主动规范职业行为,全面增强合规意识。

(二)厘清职责,强化履职履岗能力

管理人员履职履岗是否到位与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有很大关系,他们是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如果因为“重发展轻管理”而疏于防范,把“零容忍”变成“泛容忍”,风险防范就会失去最有效的手段和最有利的时机。首先要从风险管理的关键人员抓起,明确岗位职责,将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和落实,努力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其次是抓好关键人员履岗履职的检查和指导,纠正他们事必躬亲、无所侧重的做法,督促提醒他们正确、高效地履行岗位职责。

(三)加强培训,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遵章的前提是“知章”,只有知道才能做到。针对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一方面要强化对基础规章制度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明确业务操作流程和各环节风险点,对于新业务新产品的推出,首先要加强对员工操作流程的培训,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另一方面要强化岗位责任观念。管理人员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教育培训员工的职责,员工需学深学透本岗位制度规定,并正确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养成遵章操作的习惯。

(四)重视整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为杜绝“屡查屡犯”,提高操作风险管理的时效性,我们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检查连带责任制,对检查流于形式的,要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二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逐级建立并上报检查问题的汇总分析和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管理建议,杜绝问题反弹和重复;三是探索事后抽查与事中监督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尽可能利用各种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进行后台数据对比,提示风险线索,配合现场检查、录像抽查等手段,提高检查效率和效果。

第6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金融深化;利率风险

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基本摆脱了商品匮乏的时代,商品市场己日益完善。但在金融市场方面,其价格一利率仍旧主要由中央银行计划确定。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由此也加快了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并同世界接轨的步伐。

一、利率市场化的效用传导机制

利率市场化发挥效用的传导机制是利率放开一利率上升一储蓄增加一投资增加一经济增长。可见,以上传导机制得以实现并达到预期效果则必须满足(1)利率放开后,利率一定要升高,否则储蓄不会增加;但又不能太高,否则就会导致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进而演变成金融危机。那么,这个储蓄的增加一定要转化为投资,如果储蓄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则其对经济增长的效果就要打折扣了。(2)投资增加一定要是实物投资,如果大量投资用于证券市场,则只会吹起经济泡沫。(3)实物投资一定要排除那些报酬率较低的项目,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二、对理论的实证检验

金融抑制和深化理论自提出后,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关注,不少国家已开展了实证研究。如A—IanH.Gelb(1989)的研究结果表明:20世纪70年代实际利率低于一5%的国家,其经济增长率比保持正实际利率的国家平均低1.4%;MaxwellFry(1989)认为,实际存款利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就提高0.5%。在我国,实证研究的关注点在于利率与居民储蓄的关系。李焰(1999)认为,白1978年以来,收入增长对居民储蓄率的影响并不确定:从名义利率看,有微弱的负效应,从实际利率看,有不显著的正效应。王国松(2001)运用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对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增长率与利率间的相关性进行了单变量线形回归检验,发现中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增长率与名义存款利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与实际利率水平变动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许东江(2002)对储蓄存款和利率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储蓄存款与名义利率相关度较大,而在加入收入变量和人均GDP增长因素后,名义利率与储蓄额成负相关。另外,曾宪久(2001)对中国货币需求和投资需求的利率弹性做了研究,认为中国货币需求和投资需求大部分年份都具有明显的负利率弹性,但弹性的绝对值很小,不足于表明利率对投资需求的重要作用。

在金融抑制和深化理论的指引下,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掀起了一场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但是,结果却出入意料,众多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国家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金融危机。

对此,麦金农(1997)认为,内部价格水平的稳定是获得金融实际利率高增长而又不至于引起严重金融恐慌和崩溃等过度风险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上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拉丁美洲以及前东欧国家的金融自由化之所以失败是由于国家未能恰当地实施足够的内部财政控制和货币控制。斯蒂格里茨和威斯(1981)则认为高的通货膨胀以及价格不稳定会使事后实现的实际利率变的难以确定,诱发商业银行出现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进而导致银行恐慌与危机。

Hellmann,Murdock和sti(1998)强调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有限,发展中国家应实行利率管制,这样有利于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道德风险,维持银行业的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而以肖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坚持认为,利率自由化带来的危机是改革前或改革中的宏观经济不稳定、缺乏监管以及不当战略造成的,因此发展中国家应稳步推进利率自由化,消除金融抑制现象。

三、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正如—把双刃剑,既有正面的积极影响,又有负面的消极影响。其积极影响表现在:

1、促使商业银行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官方利率制度下,无论是利率水平还是计息方法都由中央银行决定,各商业银行只能在央行利率改变后,被动地根据其经营状况进行局部调整,且常常不能奏效。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这不但提高了商业银行经营的灵活性,而且促使商业银行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不断致力完善风险约束机制和利润激励机制,根据风险加成原则及风险与效益的权衡对贷款利率实行合理定价。

2、促使商业银行不断面向市场开展经营。第一,商业银行可根据市场利率变动趋势主动地调节资金头寸,优化资产负债比例。第二,商业银行更加关注利率的市场走向对自身效益的综合影响。对于贷款部门,能够促使其自觉注重贷款的收益;对于存款部门,则能促使其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第三,促使银行客户结构逐步优化,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运营的开展,银行就会根据经济效益原则,按照客户的经营状况、自身的资金成本、违约成本、管理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同的利率水平,对优质大客户采取优惠利率,对违约风险高的客户采取较高利率。从而逐步优化客户群。

3、促使商业银行为适应竞争需要,不断加强金融创新。根据麦金农和肖(1973)的理论,发展中国家实施利率市场化后,其实际利率一般都将升高,尤其是存款利率。而各家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资金成本,必然要在金融产品、服务手段、营销策略上各展所长。加大创新力度,以适应激烈金融竞争的需要。当然,其结果还将增加一国的金融总量和推动金融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不仅是机遇,同时更多的是挑战。黄金老将利率市场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分为阶段性风险和恒久性风险。并认为阶段性风险是指利率放开管制的初期,商业银行不能适应市场化利率环境所产生的金融风险。恒久性风险是源于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风险。(黄金老,2001)笔者认为,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第7篇

摘要: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在集团利益的驱使下,行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特别是金融行业。虽然我国的金融体制不断地进行深化改革,但是银行内部的管理还不够完善,最终导致银行会计工作面临种种风险,下面以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为例展开探讨。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中介,商业银行所发挥的作用决不可忽视,并且越来越重要,但一系列的突出问题也暴露无疑,比如银行在高收益的利益趋动下,同时伴随着高风险,高风险越来发越受到业内人士的关注。近期金融案件频繁发生,大部分事件都与银行会计工作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不严有关,银行会计风险日趋明显。所以,完善银行会计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会计风险防范是目前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概述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

1.1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基本定义

所谓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会计管理机构及其基层网点在进行各项会计业务时,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使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蒙受损失的不确定性。

1.1.1商业银行会计的主要职责

从核算内容上看,商业银行会计的主要职责既核算对内业务,又核算对外业务,并以对外业务为核算主体,使其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综合性和客观性。

从核算范围上看,商业银行会计一方面核算商业银行本身的业务活动,还要核算、反映和监督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的资产活动情况。因此,商业银行会计的核算对象及其广泛,具有综合性、社会性的特征,并且要以宏观经济活动为核算的主体,以发挥商业银行会计固有的对客观经济活动进行综合反映的特殊功能。

1.1.2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类型

为了进一步防范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我们必须了解相关的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只要具备一定的会计风险意识,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工作才能做得有条不紊。具体地讲,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主要有几种表现形式:会计核算风险;票据结算风险;印、押、证管理风险;联行业务风险;数据系统风险;会计人员道德风险等。

1.2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因素

1.2.1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的主要成因

首先,未建立健全商业银行风险内部控制制度。通常来说,商业银行都会建立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但是这种风险控制度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为什么呢?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这种不健全的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也是风险防范的成因之一。

其次,工作人员有章不循,规章制度是成为一种形式。由于银行工作量繁重,业务简单化,程序化,导致很多银行会计人员对严厉的规章制度有章不循。同时由于近年来监管严厉,而银行为营销需要,从而放弃了一些规章制度要求。有章不循,等于不章。如果规章制度成为一种形式,那就很容易引发银行会计风险。

再次,商业银行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不力。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监督工作非常关键,如果监督不力,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工作漏洞,漏洞直接引起会计风险问题的发生。毫无疑问,商业银行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不力,导致了许多会计风险,给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工作添加了许多麻烦,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已成大势所趋。

1.2.2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的存在问题

目前,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存在许多问题,首先表现为商业银行会计的工作风险意识薄弱,其主要经营指导思想不够端正。其次是商业银行会计的分支领导分工不合理,使得内部管理人员失责。最后由于部分商业银行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根本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要求。

二、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措施

2.1制定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相应对策

2.1.1建立和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形成会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2.1.2推进金融创新,加快会计电算化进程。防范会计风险,建立会计风险预警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业务系统的开发优化,提高系统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

2.2强化我国商业银行会计的管理制度

2.2.1严格监督商业银行会计的工作。监督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一是要重视三查: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注重对现金凭证的长期监督;二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内控管理。

2.2.2提升商业银行会计的管理措施。商业银行会计的管理措施必须强化内部审计的地位与职能,一是必须保持银行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按下查一级的要求实行。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充实监督部门审计。

三,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的意义

3.1保障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财产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的有效实施,可以提高会计的工作效果,更重要的是能够解决商业银行会计面临的一切财产风险。作为金融机构,保护人们资金财产安全尤为重要,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入对会计工作极为不利,加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的意义极为深远。

3.2挽救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信誉

对于银行来说,信誉尤为重要,不良信誉的银行将会面临破产,而银行信誉的直接维护者就是银行会计,降低银行会计风险,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来说,良好的会计风险防范工作可以能够及时挽救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信誉。

结束语:

总之,商业银行会计的工作尤为重要,它始终贯穿于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加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迫在眉睫,长期而艰巨。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各种因素,从会计风险管理体系、机制和技术方面出发,不断完善和提高商业务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工作,才能有效抑制商业银行风险的不断蔓延,商业银行才能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者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

参考文献:

[1]金晓燕.论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J].特区经济.2006,(5).

第8篇

 

关键词:商业  银行风险   风险防范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结构体系的主体风险问题由来已久,制约商业银行发展在股份制改造背景下,以及我国加入w to.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问题尤为重要。

一、商业银行风险的界定

商业银行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商业银行处于不确定性环境中加之内部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暴露导致银行价值遭受贬损或者收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性质,导致其经营中的每一项业务都伴随着较高风险,包括存款的吸收,贷款的发放以及衍生金融产品的推出和中介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风险在很大程度上缘自自身管理弊病管理弊病被忽视或得不到根治不断积累和加深在外界风险环境的刺激下就可能发生危机。

新巴塞尔协议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进行了明确分类具体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各种风险之间相互独立,通常可相互转化。商业银行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自身资本金比率不符合要求:二是内部管理不善,信贷管理水平低下内部控制不健全违规操作现象普遍甚至出现挪用公款、携款外逃现象:三是存款准备率水平低,存款人一旦挤提存款,银行就会出现支付危机:四是贷款核准制度不健全贷款到期时违约.或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银行不良资产增加.收益能力下降.信贷资金周转困难。客户可根据银行活动的一些指标体系初步判断.预警银行风险,减小损失。

二、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分析

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多样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因素。银行风险的内部成因一般容易控制和管理,而外部的环境因素银行个体一般难以控制:但可以利用预警系统发出的信号调整经营策略。概括起来商业银行风险成因主要有

1.资本金比率低御险能力弱

我国经过股份制改造之后的新型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风险并不突出,而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比较严重的资本金风险,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资本充足率是银行安全的重要保证。资本充足率越小,风险越大,安全度也越差因为资本占资产的比率越小当资产一旦发生损失时,给予补充的能力越小。巴塞尔协议为了加强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强行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高,2002年资本净额为188179亿元,虽然比2001年的1827.90亿元略有增加,但由于加权风资产总额由2201020’fz,元增加到2309861亿元,因此资本充足率由830%降低到815%:而中国工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则由2001年的576%下降为2002年的554%。

2004年1月国务院批准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储备注资中行和建行:6月,建行和中行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分别向信达公司移交不良贷款1298亿元和1498亿元。这是政府使建行和中行上市达到8%资本金充足率而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注资。另外,银行自身的利润留存则由于盈利水平低下而难有作为。在资本金补充不力的情况下,资本金的消耗与流失现象却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不良信贷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的贬值等。

2内部管理不善.防险意识差

商业银行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内部管理问题积累的结果,管理不善主要体现为风险意识薄弱,缺乏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来看,银行”重贷轻管”“三查“制度流于形式,贷前调查不细贷时审查不严,贷后检查不力,缺乏动态的跟踪监测。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内部授权授信制度、贷款审核审批制度.信用证和承兑汇票的签发制度等形同虚设.难于有效执行。甚至某些职员游离于内部控制制度之外,无约无束利用职权挪用公款,甚至携款外逃。

商业银行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经营过程中对风险的重视,管理不够。商业银行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如利率、证券市场行情、周边国家经济情况等的变化不够敏感应对风险能力差。

3盈利模式单一化险水平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比重较小只能提供较少的银行服务与产品,利润来源单一。国有商业银行传统产品与业务的收入占总收入的80%以上存在产品单一性.同质性.网点相似性的特点中间业务.个人业务开展不发达。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平均为8%,最高为17%,有的甚至不足1%。而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间

业务收入已成为其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据统计美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30%上升到目前的384%。

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盈利空间小。这种单一的盈利模式可能导致恶性循环银行为达到业绩要求,往往发放大量放贷争取客户.放松信贷审核标准导致不良资产的增多.为银行风险埋下了隐患另外这种模式的盈利受到国家宏观调控对利率管制的影响。

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途径

1进行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股份制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最具有代表性的产权体制和企业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银行产权模式的最佳选择,应当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转换的主要方向。股份制改革能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能够有效理顺国有产权关系,重新定位其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关系彻底消除行政干预。国家作为大股东只能以股东身份发挥作用.真正实行政银分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在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同时.可以充分利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集聚资金,解决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单一和资本金匮乏问题。同时.银行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和规模内尝试参与市场交易.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实现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最佳组合。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自身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清除违规操作滋生的土壤。包括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人事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

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建立在丰富的业务数据、科学的管理模型以及高素质的专家队伍基础上.包括对风险的识别、度量、控制和监测等四个部分。目前,许多外国银行已经开始使用新一代风险测量模型.风险管理部每天用风险价值varn算市场风险.跟踪信用风险.分析收益与业务量的关系.计算边际收益和违约概率.并据此确定准备金数额和配置经济资本。加入wto后.利率和汇率管理体制逐步放开.金融衍生工具大量出现.银行风险敞口不断增加.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纳入到整体的风险管理范畴,加以全盘统一规划,从组织、技术、人员上做好准备,逐步推行全方位风险管理模式。

3.拓展业务范围,转变盈利模式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商业银行的客户不断流失,银行急需改变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的盈利模式,必须拓展业务范围.进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第9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住房贷款 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来源于贷款银行、开发商、借款人以及其他因素导致的风险。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是建立风险转移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制度创新,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贷款风险监测,落实防范责任,实施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随着我国住房分配制度货币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迅速,成为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种类之一。个人住房贷款是抵押贷款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银行贷款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人认为住房贷款 有所购房屋作抵押,又有开发商提供保证,可谓“双保险”,贷款风险系数趋于零。然而随着个人住房贷款中出现的问题说明个人住房贷款同样存在不确定风险。因此探讨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十分必要。

一、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中的主要风险

在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银行、开发商、借款人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生违约情况,都可能导致银行风险,危及银行信贷资产安全,损害银行合法权益。因此,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银行风险无时不在,并且其来源多元化,表现形式多样化。概括起来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中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来源于开发商的风险

(1)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开发商在取得银行给予购房人的贷款后,用于其它用途或携款而逃,此种情况在期房交易中产生的概率较大。

(2)开发商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楼盘烂尾,无法按期交楼致使购房协议无法履行,必然导致贷款协议无法正常履行,银行信贷资产受到损害。

(3)由于开发商所建楼房存在质量缺陷,不符合合同要求等原因,购房人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协议不再履行贷款协议。

(4)开发商所开发楼盘没有取得合法使用权或伪造使用权证,无法取得房产证或开发商违法预售等原因,导致银行风险等。

2.来源于购房人的风险

(1)购房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变故,无力继续履行贷款合同。

(2)购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不再或不愿继续履行协议。

(3)购房人存在欺诈行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如个人收入证明、营业执照等。

3.来源于银行自身的风险

(1)银行在审查开发商资质、购房人还贷能力时因疏忽大意未发现开发商资源共享资质欠佳或购房人无力偿还贷款而放贷。

(2)银行在订立合同时因签章不规范导致合同未成立或者合同无效(在合同法中,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关系到合同的成立或生效,因此,签章问题显得异常重要),从而危及银行权益。

4.来源于其它因素的风险

在住房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内,由于国家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也会使银行存在风险。如国家因公共利益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虽然会给购房人一定补偿金,但数额不足以清偿银行贷款,使银行未受清偿的部分贷款处于无法收回的境地;又如,因地震、火灾等难以预料的自然灾害导致楼房毁损、灭失而无恢复原状之可能或必要时,虽为房屋进行投保但保险公司因特殊原因破产或无力支付保险赔偿金从而使银行权益受到损害。

二、风险防范的措施建议

1.建立住房贷款风险转移机制

保险融资与住房贷款融资具有许多内在的切合因素,购房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开发商的履约能力与银行风险的防范,这些需求均可以通过保险业的介入得行以妥善解决,使保险与贷款各方利益得到最佳组合。银行风险转移机制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得以建立。

(1)购房人所购房屋的财产保险。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保险合同中都有明确写着“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房屋毁损后,银行为被保险人或第一受益人”,笔者认为由于银行对抵押房产并不拥有所有权,这种做法违反《保险法》的规定,该保险法律关系是无效的。对此,建议在保险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房屋毁损后,银行可以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受偿”。

(2)购房人的人寿保险,荷兰国际集团(ING)提出了一个被认为适用中国情况的建议“模式”,笔者认为“ING模式”为我国住房贷款风险防范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ING模式”的核心是将购房抵押贷款与人寿保险相结合,它要求购房人购买相应年限和金额的人寿保险作为借贷的担保,购房人只需支付全部房价15%至20%的首期购房款即可购房。在这种机制下,一方面购房人每月仅需支付贷款的利息,人寿保险期满后其保险金足以清偿贷款本金,经济负担大为减轻;另一方面又可确保银行债权不会因购房人中途死亡、残疾以致丧失还款能力而出现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ING模式”为购房人带来许多便利,也为保险公司带来新型客户群体,拓展市场业务领域,同时也给开发商带来新的生机,最终也给银行确立了因购房人伤亡而造成的还贷风险防范机制。

(3)开发商和购房人的履约保险。这是一种新的保险业务,其核心是当开发商和购房人因某种原因(保险责任范围)导致其履约能力下降时,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从而避免了因开发商和购房人履约能力下降给银行带来的还贷风险。

2.实行制度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

法律是一种最具稳定性和最强约束力的制度。制度建设对于发展经济的作用已为大多数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所认同。在制度建设中,制度创新更是重中之重。制度创新这个概念,在经济学里的含义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它与技术创新有某种相似性,制度创新往往是采用某种组织形式或者经营管理形式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从观念上讲,制度创新就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突破旧观念、旧制度的束缚而建立新观念、新制度的结果,因此对于创新者而言,它既需要理论勇气,更需要实践的勇气。一种新制度的诞生并产生预期的纯收益是这两种勇气相结合的结果。目前,我国有很多银行经营者已经意识到了制度创新对于改进管理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的巨大作用并进行了许多成功的尝试,但是,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和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我国银行在原有计划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内部经营机制包括信贷管理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机制的需要,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抛弃原有的旧制度、旧机制,建立新制度、新机制,同时吸收原有机制中仍然具有生命力的制度,从而建立起商业银行新的适应市场机制需要的灵活高效的内部经营机制和信贷管理机制,使商业银行获得新的生命力,真正按照企业化的要求经营,去追求和实现利润最大化,最终做到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3.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建立一套权责分明,平衡制约,动作有序的内控机制,以防范住房贷款风险

在建立内控机制上,关键是严格建立健全法人管理体制和法人授权制度在强化一级法人制度的同时,要严格对下属分支机构推行授权和转授权制度,对信贷资产管理薄弱,违规违纪,经营效益低的高风险机构,上级银行应收回授权和转授权。要尽快完善其它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内控监督的现代化,从而提高内控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减少内控环节,改善内控机制的动作质量,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包括住房按揭风险)的目的。

4.加强风险管理,抓住关键环节,落实风险防范责任

贷款风险管理主要从接受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开始,到银行放贷给借款人为止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对贷款人资信的调查、确定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信誉状况,对抵押物的价值、签订住房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等。其中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可以考虑建立借款人资信管理系统,掌握借款人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就业情况、偿债记录、购房动机、家庭成员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职业和购房动机的调查,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决定借款人的可贷成数、期限。二是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信用等级,特别是资金审查。期房按揭项目审查时,开发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完备的项目资料(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实其用地、售房等行为合法,避免银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要注重对开发商的工程进度、房产质量、资金流向的实地调查、严格监督其信贷资金的运用。三是认真落实贷款调查、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中相关人员的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确保贷款经办人员尽职尽责。

5.加强贷后管理,做好风险预测

对借款人跟踪调查和分析,是检测偿还风险的重要内容。一是要及时发现贷款人在借款周期内的各种不利于银行风险防范的因素。如借款人没有合法继承人或合法馈赠人、抵押人不能维修管理的住宅易加速住宅贬值等,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偿还风险;二是建立对开发商的动态跟踪系统,及时掌握开发公司的工程进度、资金运用和企业领导更换、产权变化等重大的企业行为,为贷款的发放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对档案及抵押物的保管,要做好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专库储存,交接制度要健全,交接手续要清楚,避免档案和抵押物的遗失。

6.加强对住房信贷业务的监管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