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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指出,一部刑罚史就是一部国家权力对个体征服、控制和利用的历史。英国法对自杀者的惩罚和宽宥,一方面可以用福柯的刑罚政治经济学来解释,另一方面又扩展了刑罚政治经济学的视野。英国法的历史表明,从中世纪到资本主义兴起时期,国家权力通过惩罚或宽宥自杀者而对活着的个体进行威慑、控制和利用,与此同时权力也自我调整,从而使个体的存在和发展与国家权力的转型和发展相契合。
一、福柯的刑罚政治经济学
对于人类社会中刑罚方式的变迁,许多人都乐于将其概括为一个“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并由此而赞美“启蒙和人性发现”的伟大。但对于以冷酷思想和锐利思维而著称的福柯(Michel Foucault)来说,这种温情脉脉、似是而非的人道主义论调显然是不够深刻的。因为据他考证,在欧洲近代刑罚史上,从酷刑转向监禁的过程相当短暂。虽然公开的酷刑在17世纪还非常盛行,但进入18世纪特别是中期以后,往昔热闹非凡的公开处决几乎都销声匿迹了,那种惨烈壮观的断头台场景再也难觅踪影。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刑罚会发生如此重大的变化?这种转变意味着什么?除了“启蒙”和“人性”之外,还有没有更深刻的原因?这正是福柯在《规训与惩罚》[1]一书中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历史问题。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福柯根据许多不引人注目且少为人知的边缘史料,细致地梳理出了三种刑罚权力运作机制:“酷刑展示与公开处决”模式、“传播惩罚符号表象”模式、“监禁”模式。他指出,在18世纪晚期,人们面对着“酷刑展示与公开处决”、“传播惩罚符号表象”和“监禁”三种组织惩罚权力的方式,它们分别以旧式君主制度、惩罚表象和强制制度为基础。在君主制度中,刑罚是君权在众目睽睽之下制造强烈恐怖效果的一种报复仪式,是君主及其权力的物质表现,但这种权力不连贯、不规范,总是凌驾于自身的法律之上。在惩罚表象中,刑罚被视为使人重新获得权利主体资格的程序,其采用一系列被编码的符号和表象,并使之在民众之间得到迅速和广泛的传播,从而阻断犯罪。而在监狱制度中,刑罚则被视为对人实行强制的技术,其以一种特殊刑罚管理权力的建立为先决条件,通过在习惯、行为中留下痕迹而训练肉体。
这三种模式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权力策略和技术:第一种模式基于旧式专横的君主制度;第二种模式基于惩罚的符号技术;第三种模式基于教养所的强制制度。通过阐述和分析三种刑罚模式之间的转换过程,福柯向人们展示了他从众多史料中提炼出来的刑罚政治经济学———在刑罚日益宽松的现象背后,并非温情脉脉的“人性和启蒙”,而是刑罚作用点的微妙转换,即从“鲜血淋淋的肉体”到“精神和观念”再到“驯顺的肉体”。这种转换的实质是刑罚权力策略和权力技术的转变,是国家权力对个体的征服和控制方式的转变;并且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部刑罚史就是一部国家权力对个体征服、控制和利用的历史[2]27-34。
毋庸置疑,福柯对刑罚史的这一发现和概括是惊世骇俗的,并且犀利睿智。但是,除了活着的个体外,福柯的刑罚政治经济学并没有涉及国家权力对自杀者的态度。而在欧洲,尤其是英国,有大量历史事实表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国家权力的触角甚至还延伸到了自杀者的尸体和财产。这应作何解释?在发掘和梳理相关史料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这一问题同样可以用福柯的刑罚政治经济学来进行解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扩展了刑罚政治经学的视野———从中世纪到资本主义的兴起,权力通过惩罚或宽宥自杀者(尸体和财产)而对活着的个体进行威慑、控制或利用,与此同时权力也进行自我调整,从而使个体的存在和发展与国家权力的转型和发展相契合。
二、英国法中自杀者的罪与罚
英国法中出现禁止自杀的规范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普通法,但直到封建制度瓦解后,普通法才代替了教会法和其他宗教规范对自杀进行惩罚。由于最早反对自杀的法律是以普通法的形式出现的,因此很难明确这类法律的起源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直到14世纪,自杀才被认为是重罪[3]253。14世纪中期以后,自杀在普通法中已被普遍当作谋杀罪,认定该罪的两个前提是行为人已成年和神智正常,这同时也是认定自杀未遂罪(被视为轻罪)的部分要件。除了所涉及的法律要件外,自杀罪还有一个特别的名称,“felo-de-se”,意思是“耻辱的自杀者”。从词源学上来看,“felo”指的是仆从破坏其与主人之间信任关系的一类犯罪;“felon”则是指实施前述犯罪的行为人,在以家臣制度(vassalage)束缚仆从的时代,这是一个被普遍使用的词汇;“felony”是对“最恶劣且无法弥补的犯罪”(具体案情见Hales v。 Petit (1565), 1 Plowd, 253, 260。)的称呼,一般认为其派生于拉丁文“fell”(“恶毒”的意思)。由于在时间上,惩罚自杀的各种刑罚要早于禁止自杀的法律出现,因此,英国普通法在界定“felonies”这类犯罪时,更多的是从法律后果方面着手(例如会导致财产丧失),而较少涉及其实体内容[4]139。
从13世纪到18世纪期间,惩罚自杀主要有两类刑罚。一类涉及对自杀者尸体的惩罚,另一类涉及对自杀者财产的惩罚。在第一类刑罚中,根据教会法,那些自杀或者自杀未遂的人被认为是“不名誉”的,不得举行基督教葬礼[5]87。这些规则后来为英国的普通法和成文法所采纳,效力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上半叶。对于自杀者的尸体,英国的传统作法是在夜间将其放置于十字路口并用木棍穿刺而过,此外还用石头压住死者的脸面,以此表征自杀者的“耻辱”。据考证,这种对尸体的惩罚源自非洲部落和澳大利亚原著民的原始宗教仪式[6]115。总体而言,公开亵渎尸体的实践意在给公众强化这样一种印象———自杀行为具有异教性,并以此威慑其他有自杀倾向的人;此外,这种实践还反映了一种鬼神信仰,即要用针将自杀者的鬼魂扎住,使其无法从坟墓中逃脱,这非常重要。
第二类刑罚是没收自杀者的财产,大约在1221年以普通法的形式出现,脱胎于一系列神智正常的人实施的自杀案件。13世纪一位著名的法学者布莱克顿(Bracton)区分了针对不同自杀者而应当实施的没收财产的刑罚,认为:一个人若是为了逃避被判罚极刑而自杀,就应当剥夺其财物和土地;若是普通的自杀,则只须没收其财物[7]97。但布莱克顿并没有明确被没收的财产应当归属于谁。另一位同时期的法学者威廉姆斯(Williams)则认为,“自杀者的动产应当与重罪犯人的动产等同对待”[8]102,不过他没有提及土地。在英国的司法实践中,尽管自杀者的财物常常要被没收,但没有证据显示自杀者的土地也要被没收。根据司法规则,没收自杀者的财物必须经过调查询问的程序,只有认定自杀者为“felo-de-se”(意为“耻辱的自杀者”)之后,才能没收其动产。由此,如果调查官员宽恕自杀者,认定其自杀是出于神智错乱或者其他可减轻罪过的情节,不构成“felo-de-se”,那么就可以避免自杀者的财物被没收。
在惩罚自杀的普通法出现之前,被认定为“felo-de-se”的自杀者的财产归属于其领主(Lord)。而到了中世纪晚期,自杀者的财产则开始成为国家的财政收入来源[9]273。为了达到把自杀者的财产从其领主那里转移到国库的目的,国家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将自杀定为重罪。因为根据英国的法律传统,重罪犯人的财产是要收归国王的。与普通法上的其他犯罪一样,将自杀定为犯罪要经历一系列缓慢、零碎的司法程序,要建立在法院判决、传统和惯例的基础之上,而非以成文法的形式加以规定。哈里斯诉贝蒂特(Hales v。 Petit〔1565〕)案也许是这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案件。本案中,针对有争议的没收自杀者财产这一问题,布朗大法官(Mr。 Justice Brown)认为:“自杀是违反大自然的罪犯,是最为恐怖的事情。其不但因为违反戒律而背叛了上帝,而且因为导致国王丧失臣民而背叛了国王。”(具体案情见Hales v。 Petit (1565), 1 Plowd, 253, 260。)这种观点的最后一部分尤为重要,因为其暗示了一种还没有发展成熟的国家理论,即认为在一个国家中,国王是首领,而民众是臣属。在政治国家开始从封建秩序的灰烬中建立起来的时期,这种对国家的关注俨然成为了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所要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此外,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将自杀确定为犯罪还有助于现代政治国家的确立。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自杀者被视为重罪犯人,因而其财产要被没收并上缴国库,这增加了国家的财政力量;另一方面,确立一个新的罪名,能够使在具体层面上的司法权力和在总体层面上的国家权力,都扩展了各自相应的干预范围,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国家对社会的控制。
当然,这两方面的功能与更大层面的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是分不开的,而且只有将其置于从封建主义向重商主义转变的社会发展进程中,才能够得到更好的理解。惩罚自杀的法律之所以规定要将自杀者的财产收缴国库,是因为一种基于土地所有和领主-仆从关系的制度(a system of land tenure and lord-vassal relations),已经被另一种基于商业和商人-政治国家的制度(a system of merchant-state relations)所取代。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的变革,使得针对自杀的刑罚也发生变化:在封建制度中,将自杀者的财产收归领主,目的在于补偿领主因丧失在封地内劳作的仆从而发生的损失,同时从经济后果上也对潜在的自杀者构成威慑,警告其不得自杀,否则就会拖累家人;而在重商主义制度中,将自杀者的财产收缴国库,一方面也会对潜在自杀者产生威慑力,另一方面还从源头上增加了国家的财富,强化了国家的权力。毕竟在以“自由”和“平等”标榜的重商主义制度中,财富的基本形式表征为财物(goods),而非对人身的控制。
三、英国法对自杀者的宽宥
尽管自杀在普通法中被界定为一种犯罪,但在英国,从14世纪到18世纪,都少有自杀者被逮捕、起诉、定罪或判刑。而负责执行这类法律的、最常见的刑事司法官员就是验尸官。为什么验尸官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惩罚自杀者呢?要理解这一点,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英国验尸官这一职位早在1194年就已被完全确立下来,而且一直到18世纪,验尸官都被赋予了广泛的权力。当发生非自然死亡的案件时,尤其是引发刑事责任的死亡案件(例如自杀、他杀以及其他暴力致人死亡的案件),首先要由验尸官负责进行调查。此外,验尸官最初的一个名称就是“国王的保税官”(guardian of the king s revenue),要通过执行刑事法律来保障国王的财政收入。验尸官甚至还被授权逮捕和没收重罪犯人的财产。当发现自杀者的尸体后,验尸官的主要职责就是进行调查并判定死亡的原因。如果无法确定自杀者死亡的地点,就如其他重罪案件一样,要全案移交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来调查,或者交由王座法院(the Court of the King’s Bench)来处理。通常,自杀者的死亡地点都可以确定,因此验尸官就成为了第一个调查涉嫌“felo-de-se”(耻辱的自杀者)案件的人。
协助验尸官询问证人和收集其他证据的是一个陪审团,其成员由12到30个与自杀者同等的人(peers)构成,而且全都是来自离事发地最近的四个乡镇。这些陪审员不但听审证据,而且还凭借个人知识或者所获悉的传闻,就自杀者如何以及为何自杀等问题,协助验尸官进行分析[10]47。验尸官要记录在调查中所发现的事实,以便为陪审团作出终局裁决提供依据。如果陪审团认定自杀者在自杀时“神智正常”,自杀者就不能获得基督教的葬礼,并且其财产也要被没收。相反,如果陪审团认定自杀者在自杀时“神智错乱”,自杀者就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并且其家人也不会因此而负担惩罚性的后果。实践中,“因一时神智错乱而自杀”,是陪审团最为经常作出的认定结论。从14世纪中叶到19世纪,随着自杀案件的不断增多,这类裁决也不断增加。到了18世纪末,已经少有自杀者被认定为神智正常的人。例如,据记载,从1780至1888年间,肯特郡(the county of Kent)的验尸官在580例自杀案件中,只认定了15例案件当中的自杀者构成“felo-de-se”(耻辱的自杀者)[11]157。
然而,验尸官和陪审团在处理自杀案件中所表现出来的慈悯,受到了18世纪一些重要法学者和史学者的尖锐抨击。布莱克斯通爵士(Sir William Blackstone)就指责陪审团在“道貌岸然地作伪证”,利用“神智错乱”这一托词来帮助自杀者逃脱刑罚制裁。根据布莱克斯通的说法,如果验尸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任何显示自杀者精神焦虑并有可能诱发自杀动机的证据,就会宣告正是这种焦虑“扰乱”了自杀者的神智;如果验尸官找不出自杀的动机,就会把自杀行为本身作为“神智错乱”的证据[12]324。同时代的霍金斯(William Hawkins)也批评了“每个自杀者必定是精神失常的”这种观念。他指出,这种推理的危险在于,一个杀害了孩童的人会据此而争辩自己当时已“神智错乱”,因为一个神智正常的人永远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13]66。尽管存在这些批评,但判定自杀者“神智错乱”的裁决还是普遍存在。这种裁决不但可以使自杀者能够获得一个体面的葬礼,避免财产被没收,而且还可以使其抚养/扶养的人能够从保险公司那里领取保险收益。人们普遍认为判定自杀者“神智错乱”的裁决反映了英国社会草根阶层(the grassroots level)民众的意见,这种裁决的效果也许正是陪审员所预见和期待的。显然,大多数普通民众都不希望自杀法中那些严厉的刑罚被施加到自己朋友和邻居身上。而且事实上,正是这种强烈的情感使得民众在司法实践中,通过陪审团阻止了自杀法的完全实施。
广泛抵制自杀罪还是19世纪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场运动由罗米利爵士(Sir Samuel Romilly)发起,吊诡的是,他本人后来就是以自杀的方式来了结生命的。罗米利认为,正是刑法当中那些极度严厉的刑罚导致其自身难以实施。尤其是,他重申了布莱克斯通所说过的一个观点,即由于刑罚严厉程度与行为违法性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调,从而使得陪审员自己都卷入了伪证罪,常常违反证据作出裁决。罗米利还进一步指出,将重罪犯人的财产收归国家是封建压迫制度的残渣余孽,应当被废除,因为其总是导致无辜的人因为犯人的罪行而被剥夺本应可以享受的物质财富[6]211。在罗米利与其他改革者一起领导的这场运动中,自杀法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其中两个最为重要的成果就是:1823年的《安葬权利法》(Right to Burial Act)赋予了自杀者获得宗教葬礼的权利; 1870年《废除没收财产法》(Abolition of Forfeiture Act)废除了个人因犯罪而被没收财产的刑罚。此时,尽管自杀仍被视为“felo-de-se”,是一种犯罪,但法律已不再惩罚自杀者的尸体或财产。到19世纪末以后,与自杀有关的就只有三类行为会受到法律惩罚:自杀未遂,教唆自杀和在自杀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
在宏观层面上,自杀法改革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英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进程。一个重要的事实是,自杀法的重大改革在时间上与继承法的改革相重合。这一吻合实质上显示了,针对自杀的刑罚改革在源头上与重商社会中的物质主义(materi-alism)是相通的。财产继承是资本积累的一个重要渠道,对于早期资本主义经济的扩张尤为重要。然而在工业资本主义的早期,代际财产继承却受到长子继承制和其他封建法律制度的阻碍,迫切需要变革。为此,资产阶级兴起后,从19世纪初开始,英国的继承法就陆续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许多新法律得到颁行,例如1833年的《继承法》(Inheritance Act)、1856年的《遗产统一分配法》(Uniformity in Distribution of Estates Act)、1890年的《非遗嘱财产继承法》(Intestate sEstate Act)和1925年的《遗产管理法》(Administration of Estate sAct)。显然,这些法律清除了诸多封建主义对遗产继承的限制,有助于其对资本财富的积累。由此可见, 1870年废除没收自杀者财产这一法律变革,与上述指向财产的制度改革和其他服务于资产阶级利益的改革,是相契合的。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只需认识到,从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没收自杀者的财产实质上就是一种阻碍财富流转的封建制度。因此,没收自杀者财产这种刑罚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资产阶级改革者手中“柳叶刀”所要剖解的对象,正如资产阶级要迫切地解构封建土地法一样。与此同时,对于19世纪的政治国家而言,惩罚自杀者的刑罚已经变得不重要了,因为没收自杀者的财产已不再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导致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公众对自杀法的抵制极大程度地限制了国家所能获得的财物和金钱;二是,相比于中世纪,此时国家已有更多其他途径来获取财政收入,例如国内税、关税等。
四、结 语
在理论上,对刑罚的解释历来存在着报应论和功利论两种视角。报应论认为,“刑罚之所以应该存在,原因不在于惩罚可以带来有益于社会的结果,而在于作为惩罚之前提的犯罪是一种道德上或法律上错误的行为”,即“为惩罚而惩罚”;功利论则认为,“刑罚之所以应该存在,不是因为惩罚本身具有某种值得追求的内在价值,而是因为它具有服务于有益于社会的目的的工具价值”,即“为社会目的而惩罚”[14]2-3。围绕着报应论与功利论,有人将“刑罚进化”的主要原因归结为“人类对刑罚理性的不断发现与追求”,甚至断言“一部刑罚进化史,实际上也就是一部刑罚理性的发现和完善史,亦即以刑罚体制的更迭为表征的刑罚理性进化史”[15]8-9。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另辟蹊径,从功能意义上对刑罚的历史变迁进行理解和阐释。在福柯看来,刑罚既有报应的因素,也有其他目的;无论何种刑罚机制,对于决定其是否能够继续存在的根本原因,都要从刑罚的制度性功能与社会结构的关系中去寻找;只有当一种刑罚所发挥的制度性功能契合了社会结构、满足了社会结构的要求,这种刑罚才能获得正当性并得到贯彻。
遵循福柯的这一分析视角,我们就可以看到,英国法对自杀者的态度转变,不仅仅是“文明”和“理性”的进步,毋宁说是国家权力技术的一种革新。起初之所以惩罚自杀者,是因为在人身依附性极强的封建社会中,因惩罚尸体和没收财产所起到的威慑力,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减少封建领主劳动力的损失,另一方面还能够补偿甚至增加封建领主的财产性收入。而后来之所以宽宥自杀者,则是因为惩罚自杀者的尸体首先在政治上遭到了民主司法的抵制,而且没收财产从根本上不利于新兴资产阶级原始资本的积累,无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因此,就英国法对自杀者的惩罚与宽宥、英国自杀法的变革而言,我们首先要认清其所处的大背景是社会结构和权力架构正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变,这是由经济力量所左右的,并且服务于那些控制着生产和积累财富的利益集团。由此,从英国法对自杀者态度的转变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作用于死者(尸体和财产)的国家权力技术,一种在福柯分析基础上扩展了的刑罚政治经济学。
注释:
[1]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 1999.
[2]黄永锋.历史变迁中的刑罚政治经济学[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 (1).
[3]Rosen, G..History[C]∥S. Perlin (ed. ) A Hand Book for the Study of Suicid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4]Pollock, F. , F. W. Maitland. The History of the English Law (2nd Ed. )[M].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5]Guernsey, R. S.. Suicide: History of the Penal Laws[M].New York: L. K. Strouse, 1883.
[6]Fedden, H. R.. Suicide: A Social and Historical Study[M]. New York: Benjamin Blom, 1972.
[7]Bracton, H.. On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England (S.E. Thorne, trans. )[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8]W illiams. F.. The Sanctity of Life and the Criminal Law [M].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57.
[9]Holdsworth, W. S.. A History of English Law ( III)[M]. London: Methuon and Co., 1909.
[10]Moley, R.. Politics and Criminal Prosecution[M].New York: Arno Press, 1974.
[11]Moore, C. A Full Enquiry Into the Subject of Suicide[M]. London: P. N. K., 1790.
[12]Blackstone, W..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4th Ed. )[M].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770.
[13]Hawkins, W.. A Treatise of the Pleas to the Crown(6th Ed. )[M]. Dublin: Eliz. Lynch, 1972.
关键词:情境教学法 高中政治 《生活与哲学》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2-0033-01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4,即《生活与哲学》这门课程具有时代感,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学生实际密切联系,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有针对性地创设情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思考、领悟、评价、体验和锻炼,不仅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更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一、运用问题创设问题情境
教学过程是一个不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而运用问题创设的情境具有启发性、敏感性、主动性、发散性和创新性等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探索、思维习惯。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好的问题创设情境,能诱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启迪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让学生在心存疑问、渴望答案的求知情境中学习。
二、设计探究活动创设探究情境
教师在引导学生探究问题前,应先运用探究法给学生创设必要的情境,给他们制造心理上的悬念,使学生产生向往、探索的欲望,处于欲罢不能的状态,从而让学生有效地进行自主探究。学生在探索中,知道了怎样层层分析问题,又怎样去解决问题,体会了研究的方法。在探索过程中掌握知识,能知其所以然,能体验到成功感。如:学生对《生活与哲学》中“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很难理解,教学时就可用探究法设置这样的情境:张三向李四借钱并立了字据。一日,李四向张三要钱,张三振振有词地说,事物是运动变化的,此时的我已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没欠你的钱,李四气得打了他一顿。二人闹到县衙,县官问张三: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你为什么借钱不还?张三把他的理由又陈述了一遍。县官听了觉得有理,又问李四,为什么要打人?李四说,事物是运动变化的,此时的我已不是打他时候的我了,我没打他!县官只好不了了之。
活动探究1:同学们,你们能断这个案子吗?案例中张三为什么会犯如此荒唐的错误?
活动探究2:请结合案例和教材,列表比较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活动探究3:生活中有哪些体现或违背运动与静止关系的事例、故事或谚语?
三、借助多媒体运用多种形象手段创设形象情境
运用网络或多媒体手段能节约时间,增加教学容量,还可利用诗歌、音乐、寓言、成语、小故事、录像、图片、漫画、视频、动画等形式来创设情境,全面调动学生的听觉、视觉等感觉器官,从而提高课堂教学实效。
(1)运用诗歌创设情境
诗歌是我国文学宝库里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诗境不出于理外,哲理自存于诗中。诗歌在给人美的享受的同时,更能让人从中感悟到颇多的社会、人生哲理。运用诗歌创设情境,有助于增强教学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活泼、生动的教学气氛;有助于学生对哲学观点作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有助于进行渗透教育,陶冶学生情操,升华学生情感,使学生受到美的熏陶。
如:在讲完“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时,可用多媒体展示一首“动字歌”:
人生在于悟动,生命在于运动,
机缘在于活动,创业在于行动,
开发在于优动,改革在于巧动,
致富在于勤动,衰败在于懒动,
创新在于主动,挨打在于被动,
灾祸在于盲动,罪过在于乱动,
离心在于私动,无为在于不动。
在讲“联系的普遍性”时,可用多媒体展示中华民国时期爱国将领冯玉祥的诗《鸟爱巢》:
鸟爱巢, 不爱树,
树一倒, 没住处,
看你糊涂不糊涂。
人爱家, 不爱国,
国如亡, 家无着,
看你怎样去生活。
(2)运用音乐创设情境:
音乐的语言是微妙的,也是强烈的,给人以丰富的美感,往往使人心驰神往。它可以以特有的旋律、节奏,塑造出音乐形象,把听者带到特有的意境中。运用音乐创设情境的关键在于选取的乐曲与教材在基调上、意境上以及情境的发展上要对应、协调。比如在讲“矛盾普遍性”时,可用多媒体播放歌曲《篱笆·女人和狗》导入新课;在讲“矛盾特殊性”时,可播放歌曲《走进新时代》导入新课;在讲“事物运动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时,可播放歌曲《雾里看花》导入新课;在讲“量变与质变”时,可播放歌曲《众人划桨开大船》导入新课,等等。
(3)运用成语典故创设情境
我国汉语中的成语典故源远流长,语言简练,含义精辟,熔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于一炉,给人以智慧的启迪、情感的陶冶和美的享受。在《生活与哲学》教学中,恰当地运用成语典故创设情境,不仅能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能激发兴趣、启迪思维、培养情感、开发非智力因素,达到教书育人的根本目的。如《生活与哲学》教学中,在讲解“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由于构成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变化也能引起质变”时,可用成语“田忌赛马”来创设情境;在讲解“想问题、办事情应从实际出发,而不应犯教条主义的错误”时,可用“按图索骥”来创设情境,等等。
结语
情境教学法作为《生活与哲学》教学的重要方法,能极大地培养学生对哲学课的学习兴趣,有效地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融洽师生感情,促进师生情感交流;能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哲学课堂教学效益,情境教学法也是哲学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同类学校的《生活与哲学》教学中具有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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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竞争力之一:敬业精神
一个人对于专业的态度、职业的态度,往往能直接影响他的个人成就。而作为工科类机电院校,苦、脏、累,是在专业学习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要克服这些困难,进而在专业上有创新,甚至开创自己的事业,敬业精神必不可少。肯干、能干,下得了一线,忍得住辛苦,是我们希望学生首先具备的个人素质,也是我们希望通过“双创”教育打造的学生核心竞争力之一。
什么是敬业精神?敬业精神是对学习专业、个人职业的一种敬畏之心,是对自身岗位的责任心,是对自身能力提升的进取心。它是一种个人品质,一种精神力量,育成这种精神我们不搞形式主义的量化,而是着力通过教师身教、文化熏陶和企业实践,实现精神的内化。
身教为本,文化共育
以身教代言传,是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双创”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将教师队伍打造成学生的榜样,通过教师的行为感染学生,让学生不自觉地效仿和学习,从而实现更好的教育效果。学院积极鼓励专业教师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不论是教师独立完成创新创业作品,还是带领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学院都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在各个二级学院都建立起了以专业优秀师资为核心的创新创业实验室,这批专业教师都是学院经过严格选拔、外派培训后组建的精英团队,不仅专业能力过硬,更重要的是对专业本身有兴趣、有追求,对工作有责任心。
教师自己承接或开发的项目,学生申请研发的项目,让各分院的创新创业实验室几乎全年无休,经常是晚自修结束后,实验室依旧灯火通明。在这批教师的带领下专业学生不仅能干,而且肯干,形成了良好的“双创”文化氛围。
机械工程分院的实训教师黄明钧就是这支队伍中的一员,他被学生亲切地称为“老黄”。学生们都知道“老黄”不爱讲道理,爱做事,任何创新作品在“老黄”那里都不存在差不多一说,有时为了调整一个微不足道的技术细节,“老黄”会带着学生到一线的企业去请教大师傅,然后反复调试,直至达到完美的技术标准。在“老黄”的带领下,每年的创新大赛上,学生们都成果颇丰。学生对他不仅敬重,更视为个人发展的榜样。
此外,学院还积极开展“双休日”工程,保证学生在公休假期时间,也能得到创新创业专业指导和集中培训,而为了保证自己作品的质量,即使在周末,专业指导教师的办公室里依旧挤满了学生。学生们你追我赶,齐头并进,营造起一股浓厚的学习实践氛围,进一步提振了学习实践的精神气儿。在学院的各项荣誉评比中,除了对专业创新给予肯定,团队的合作精神和学生的敬业精神,也通过特定奖项、校内宣传等方式给予褒扬和鼓励。
除了校内的磨炼,学院还积极联系企业,把学生送到企业一线去,让学生在一线车间,跟着企业的专家能手学习技艺,了解他们在自身岗位上的创新,亲身体会他们身上的敬业精神,并且通过企业文化的熏陶和企业专家能手的个人经历,树立起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精神,在认可自己的专业之余,更增添一份对未来从事职业的敬畏感。
核心竞争力之二:专业能力
创新创业必须建立在育成学生的个人能力之上,否则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专业能力作为学生个人能力中的硬指标,直接关乎学生的就业、创业。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工科类院校,对于学生的专业能力无疑有着更具体细致的要求。没有夯实专业能力基础,学生的创新和创业就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很可能只是在校园里昙花一现,无法面对真实市场的考验。
为了给学生打下坚实的专业能力基础,同时让学生的个人专业能力为创新创业所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双创”教育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将创新创业课程融入专业课程,并通过创新创业实践进一步提升和拓展专业能力。
充分融合,共同推进
为了实现“双创”教育与专业课程的充分融合,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把培养创新型高技能人才作为校十二五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了《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专门的课题研究小组,设计规划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学院积极对教育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在学生专业能力培养的各个环节中,都明确要求把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作为创新教学模式、内容和方法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学院已自主开发创新创业教育课程68门,建成11门国家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课程,开发11个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编写了37本省级重点教材和《创新创业与就业》《大学生创业实践》和《机械创新设计》等多本“双创”教育需求与学生专业能力培养相融合的校本教材。
从大一入校开始,在学生的专业发展和职业规划中,学院就植入创新创业理念,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反思、质疑,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为创新创业储备思维能量。进入大二学年,开设有专业针对性的创新创业课程,帮助学生积累创新创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除常规课程外,还开设各类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业领域延伸、拓展课程,供学生选择适合自身的专业发展方向。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中来,将想法变为现实,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自己的专业能力。学院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支持学生的课题立项和项目开发,每学期申报一次,通过严格的评审予以立项,保证创新创业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对于立项的项目,学校提供2000~3000元的无偿资助资金,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并根据创新创业项目的不同专业性质,配备专门的指导老师,帮助解决专业疑问。目前,在学院成功立项并进入运行阶段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有三分之二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学生的专业能力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并且更具实用性。
大三学年,进入毕业实习阶段,根据学生前两年的学习和实践情况,学院帮助学生分析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发展方向。对于专业能力较强的学生,鼓励其选择企业的一线技术岗位,在工作岗位上实现技术创新,对于有创业想法和能力的学生,则提供专业的创业资讯和服务。近年来,在“双创”教育与专业能力培养的充分融合下,学院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创业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实现了两者的共同发展。
核心竞争力之三:市场意识
如今的时代早已不适合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读书,而是需要学生放眼全球的时代。与市场联系紧密的高职教育,则更需要学生开眼看世界。近年来众多创新创业的成功案例证明,把握发展趋势,洞察发展先机的市场意识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性。而在信息时代,面对洪水猛兽般的信息和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要让学生提前具备成熟的市场意识,“双创”教育就成了突破口。
近年来,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校内创业园为基地,借由创新创业实践和系统的市场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市场意识,使学生带着能够理解市场、分析市场的头脑走出校园,迎接挑战。
内培外引,锻造思维
在2014年7月的全国首届“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上,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智能婴儿摇篮》颇受好评。除了技术环节上的创新,设计团队对于摇篮的市场价格和环保安全性,都做了充分的考量,很好地适应了市场需求,充分彰显了学生的市场意识。目前该项目已成功申请专利,并与企业达成成果转化协议,现已投入生产。不为创新而创新,不为创业而创业,而是在市场意识的指导下去做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创业项目,正是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双创”教育中始终坚持的原则。
作为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双创”实践主战场,学院的创新创业园成为了培育学生市场意识的重要阵地。根据学院规定,学生在规划创新创业项目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提交市场调查报告,得到审核认可后,才能落地创新创业园,使有创新创业念头的学生不得不主动认识、考察市场。
对于暂时不具备落户实力的创新创业项目,学院允许学生在创新创业园门口先“练摊”,而成功入驻的项目企业也要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末位的三家项目企业将被淘汰,然后再面向学院重新招商。通过这种校园内模拟的市场准入制度,让学生学会在竞争中,分析长短利弊,锻造市场思维。截止到目前,入驻创新创业园孵化的学生企业已有41家,有10家企业注册公司,9家成功孵化,有3个项目团队获得杭州市资助的创业资金17万元,600多名学生参与了实践锻炼,园区年营业额保持在200万元,园区企业基本实现盈利。
[摘要] 目的 探讨安非他酮缓释片对抑郁症患者血清P物质(SP)和神经肽Y(NPY)水平的影响及疗效观察。 方法 将70例抑郁症患者随机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分别予以安非他酮缓释片和氟西汀治疗6周,观察两组治疗前后血清SP和NPY水平变化,并比较其疗效及不良反应。 结果 治疗6周后,两组血清SP水平[(40.12±12.73)、(48.43±12.17)ng/L]均较治疗前[(55.17±14.76)、(54.97±15.01)ng/L]明显下降,NPY水平[(138.49±23.17)、(119.53±22.86)ng/L]均较治疗前[(104.64±21.37)、(103.26±20.56)ng/L]明显上升(P < 0.05或P < 0.01),且实验组下降或上升值明显大于对照组(P < 0.05);同时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94.3%)明显优于对照组(77.1%)(χ2=4.20,P < 0.05),不良反应发生率(14.3%)明显低于对照组(37.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79,P < 0.05)。 结论 安非他酮缓释片治疗抑郁症效果确切,安全性较好,其作用机制与其能降低血清SP水平及升高NPY水平密切相关。
[关键词] 安非他酮缓释片;氟西汀;P物质;神经肽Y;疗效
[中图分类号] R74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4)03(c)-0107-03
Influence and curative effect observation of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on serum substance P and neuropeptide Y levels of depression
CHEN Xingyang TANG Yiping
Department of Neurology, the Second People's Hospital of Taizhou City, Zhejiang Province, Taizhou 3172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influence and curative effect observation of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on serum substance P (SP) and neuropeptide Y (NPY) levels of depression. Methods 70 cases of depression patients were selected and divided into experimental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at random. The patients in experimental group were given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while the patients in control group were given Fluoxetine. The period of treatment in was 6 weeks. The changes of serum SP and NPY levels of patients in two groups before and after medical treatment were observed, and the curative effect and untoward effect was compared. Results After 6 weeks' medical treatment, serum SP level of patients in two groups [(40.12±12.73), (48.43±12.17) ng/L] were obviously declined than before [(55.17±14.76), (54.97±15.01) ng/L], while the NPY level [(138.49±23.17), (119.53±22.86) ng/L] were obviously rose than before [(104.64±21.37), (103.26±20.56) ng/L] (P < 0.05 or P < 0.01), and the declining or rising rate in experimental group were much higher than those in control group (P < 0.05). The total clinical efficiency in experimental group (94.3%) was much higher than that in control group (77.1%) (χ2=4.20, P < 0.05). The occurrence rate of untoward effect in experimental group (14.3%) was much lower than that in control group (37.1%) (χ2=4.79, P < 0.05). Conclusion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has reliable curative effect on depression with high security, whose mechanism of action has close effect on reducing serum SP level and rising NPY level.
[Key words]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Fluoxetine; Substance P; Neuropeptide Y; Curative effect
抑郁症是常见的精神疾病之一,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患者常悲观厌世,严重者甚至会出现自杀企图和行为[1]。抑郁症诊断较容易,但治疗较困难,多数病例病情会反复发作,有研究表明其终身患病率高达15%~20%[2]。目前抗抑郁药物是治疗抑郁症的最主要手段,其种类多样,疗效各异。安非他酮是一种新型的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多巴胺再摄取的弱抑制剂,近年来逐渐应用于抑郁症的治疗中取得了较好的疗效,但其作用机制尚不完全明了[3-4]。本研究观察了安非他酮缓释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效果及对血清P物质(SP)和神经肽Y(NPY)水平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2年4月~2013年1月在浙江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门诊治疗的抑郁症患者70例。纳入标准:①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抑郁症的诊断标准[5];②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分。排除标准:①伴有严重的心、肺、肝、肾等器质性疾病;②怀孕或哺乳期妇女;③有严重的自杀企图及行为;④长期使用镇静类药物;⑤抗抑郁类药物过敏者。采用随机数字表将患者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5例。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时间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本研究方案经我院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两组患者入组前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x±s)
1.2 治疗方法
实验组予以安非他酮缓释片(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规格:150 mg×12片,批号:111123),起始剂量150 mg/d,连用3 d,第4天开始加量至维持剂量300 mg/d,分2次服用,连用6周。对照组予以氟西汀分散片(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规格:20 mg×28片,批号:120106),起始剂量10 mg/d,连用3 d,第4天开始加量至维持剂量20 mg/d,每日清晨服用,连用6周,两组患者治疗期间均不合用其他抗精神病药物。两组分别在治疗前及治疗后2、4、6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及脑电图,观察两组治疗前后的血清SP和NPY水平变化,并比较其临床疗效及药物不良反应。
1.3 观察指标
1.3.1 血清P物质与神经肽Y水平测定 抽取患者外周静脉血3~5 mL,采用3000 r/min低温离心20 min取上清液分装,置于-20℃冰箱内保存待检。通过酶联免疫吸附法测定血清SP和NPY水平,试剂盒由深圳晶美生物公司提供,操作过程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进行。
1.3.2 治疗效果评定[6] 采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进行疗效评定,其中痊愈:HAMD减分率≥75%;显效:HAMD减分率50%~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内和组间比较分别采用配对t检验和成组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前后血清SP和NPY水平的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前血清SP与NPY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治疗6周后,两组患者血清SP水平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t = 2.98、2.26,P < 0.01或P < 0.05),NPY水平均较治疗前明显上升(t = 2.89、2.30,P < 0.01或P < 0.05),且实验组下降或上升幅度明显大于对照组(t = 2.25、2.19,均P < 0.05)。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血清SP和NPY水平的比较(ng/L,x±s)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 < 0.05,**P < 0.01;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 < 0.05;SP:血清P物质;NPY:神经肽Y
2.2 两组疗效比较
治疗6周后,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94.3%)明显优于对照组(77.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20,P < 0.05)。见表3。
表3 两组疗效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P < 0.05
2.3 两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实验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4.3%)明显低于对照组(37.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79,P < 0.05)。见表4。
表4 两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P < 0.05
3 讨论
抑郁症的病因及发病机制较复杂,迄今国内外对其作用机制尚未研究清楚,大多数学者认为其发病与心理因素、社会因素、遗传因素及大脑器质性改变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7]。近来,有研究发现抑郁症与肾上腺素、5-羟色胺、多巴胺等神经递质失衡密切相关[8]。NPY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中枢和外周的多肽,具有增加应激反应、抑制肌肉及交感神经兴奋的作用,有研究发现NPY与感情培养和协作行为有密切的关系,NPY水平升高有利于缓解抑郁症患者的情感障碍,减少抑郁症患者的自杀行为[9-10]。SP是一种含有11个氨基酸的脑-肠肽激素,主要分布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道内,神经激肽1是SP的受体,其主要分布于纹状体、海马、杏仁核及下丘脑等处。有研究发现神经激肽1参与了情感障碍的病理生理过程,SP水平的降低能拮抗神经激肽的作用,达到抗抑郁的效果[11-12]。因此,SP与NPY水平能够有效地反映抑郁症患者的病情,调节SP与NPY水平可能是治疗抑郁症新途径[13-14]。
抑郁症的治疗是困扰临床医生多年的难点,其最主要的问题为抗抑郁药物治疗的临床治愈率低,复发率高,患者生活质量差[15]。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是以往临床上最常采用的抗抑郁药物,但使用后仅40%左右的患者能达到完全临床缓解。安非他酮缓释片是一种新型的抗抑郁药物,其通过抑制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达到抗抑郁的效果。安非他酮缓释片与5-羟色胺受体、组胺受体等缺乏亲和力,对突触前与突触后5-羟色胺神经传递无影响,因此药物不良反应少[16-17]。安非他酮缓释片治疗抑郁症的临床效果明确,但其抗抑郁的作用机制及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治疗的效果及安全性的优劣存在一定的争议,临床上与之相关的报道较少[18]。本研究结果发现治疗6周后,实验组血清SP水平下降幅度及NPY水平上升幅度明显大于对照组,且实验组临床总有效率明显优于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由此实验结果可以看出安非他酮缓释片治疗抑郁症与氟西汀比较更安全有效,其作用机制除了与抑制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相关外,还可能与其提高NPY水平及降低SP水平密切相关。
总之,安非他酮缓释片治疗抑郁症效果确切,安全性较好,其作用机制与其能降低患者降低血清SP水平及升高NPY水平密切相关。但由于外周血与中枢间存在血脑屏障,血清SP和NPY水平变化并不一定与中枢改变一致,必要时应对脑脊液SP和NPY水平进行测定,以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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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6.31.076
慢性疾病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则为高血压, 此疾病发病因素包含心理社会和自身因素两个方面。长时间的压抑、愤怒、紧张、焦虑等情志属于引发高血压疾病的重要因素, 同时, 此也为此疾病患者的特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提升, 人们生活质量和方式也有所改变, 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 造成老年高血压疾病发病率日益上升, 随之引发各并发症也较多, 较为常见的则为老年高血压伴糖尿病, 病程时间长, 需长时间接受治疗, 结果造成怪癖、固执等个性化差异, 逐渐加深怀疑、悲观、焦虑等负面情绪[1, 2], 治疗疗效受到影响。为此, 本研究将250例患者纳入到讨论中分组研讨, 旨在研讨心理干预治疗老年高血压伴糖尿病疾病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药物降压疗效。报告如下。
1 资料及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4年1月~2015年12月收治的250例高血压伴糖尿病患者, 按入院顺序分对照组和研究组, 各125例。对照组男70例, 女55例, 年龄60~81岁, 平均年龄(64.2±14.2)岁, 平均舒张压(82.3±5.8)mm Hg(1 mm Hg=
0.133 kPa), 平均收缩压(153.4±7.2)mm Hg;研究组男68例, 女57例, 年龄60~81岁, 平均年龄(64.5±14.4)岁, 平均舒张压(83.4±5.5)mm Hg, 平均收缩压(153.2±7.1)mm Hg。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入院后, 患者均接受氯沙坦药物治疗(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80371), 口服50 mg/d。研究组则在药物治疗基础上, 每日给予1次心理干预, 其内容包含:测量患者血压状况, 让患者了解掌握疾病有关知识, 了解疾病病程状况(终身性疾病), 但坚持接受治疗, 可较好控制疾病, 协助患者树立治疗信心, 纠正错误认识, 协助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 如规律作息、低盐饮食、戒酒戒烟等。把患者安置到安静房间中, 患者呈仰位或半坐姿势, 将注意力集中, 闭目养神, 均匀呼吸, 按双脚、下肢、躯干、上肢、面部等部位, 保持8 s左右, 让患者体会到肌肉紧张感, 再放松15 s, 感受到放松感, 进而达到身心放松的目的, 每次持续30 min。
1. 3 观察指标[3, 4] 患者治疗1个月后, 采用SDS和SAS判定患者心理状况, 同时需记录治疗4周后患者血压控制状况, 对比讨论所得数据。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两组SDS、SAS评分比较 两组患者SDS评分:治疗前, 研究组(51.8±10.3)分和对照组(51.6±10.5)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2. 2 两组血压比较 对比治疗4周后, 两组动态血压情况, 研究组最小舒张压、最小收缩压、最大舒张压、最大收缩压分别为:(63.5±7.1)、(102.3±10.4)、(90.6±10.3)、(145.2±7.2)mm Hg;对照组以上指标分别为:(70.6±8.9)、(111.3±11.2)、(99.4±7.8)、(158.9±11.4)mmHg;治疗后研究组最小舒张压、最小收缩压、最大舒张压、最大收缩压明显低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资本论》与哲学
体验之思与哲学的思想创新
促进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
“中国模式”的探索与面临的挑战
中国的社会发展道路与学术挑战
政治经济学批判与唯物史观
政治经济学批判与资本现象学
高清海与当代中国思想的启蒙
黑格尔哲学中的神学维度
阿尔都塞的“根本问题”及其启示
中介性的存在观和实践哲学范式
文化哲学范式的历史渊源和发展
作为社会历史批判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恩格斯晚年对《资本论》哲学思想的阐扬
“类哲学”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论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渊源
《资本论》哲学思想研究的学术史清理
马克思《资本论》研究的理论前史探源
《资本论》与政治经济学基本问题
现象学的“事情本身”:从胡塞尔到德里达
康德和黑格尔对概念客观有效性的论证
论马克思对现代政治结构的批判与超越
为什么说《资本论》是马克思的逻辑学
中国经验与中国体验:理解社会变迁的双重视角
社会发展理论创新的中国经验与全球议题
能切中现实生活的政治哲学何以可能
先验反思的界限与现代哲学观念变革
资本逻辑与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
《资本论》的哲学思想与马克思的现代史观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三种空间概念
代序:发展问题的哲学关切与社会学关切
析柯亨的“马克思批评”和“后马克思”转向
《资本论》的再现——詹姆逊的《资本论》解读
追随“思”,为了“人”的觉悟和中国哲学的觉醒
突破教条、回到根本、畅所欲言的哲学
资本逻辑的自我扬弃:《资本论》哲学的未来向度
出入“有”“无”之境: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实相与命理
论青年马克思批判哲学的双重逻辑及其理论意义
类哲学的生命隐喻——纪念《“人”的哲学悟觉》出版十周年
“我是谁?”——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个现象学探索
货币的本质——从《巴黎手稿》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
诗意地栖居何以可能——读孙正聿《人的精神家园》
张盾、田冠浩新著《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述评
论差异性社会的正义逻辑——基于政治哲学的视域
“类哲学”:价值世界的理论奠基——高清海先生晚年哲学思考的再理解
中国哲学自我革新的探路人——纪念高清海先生逝世十周年
从“各美其美”到“美美与共”——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概念反思
【关键词】中国语境; 政治哲学; 研究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9-0048-02
1西方政治哲学首要主题:建构政治秩序
西方政治哲学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与政治危机相关,它的推动力是建构新的政治秩序:《理想国》是在雅典衰落之后探讨城邦和个人生活的正义,探讨真正理想之城邦的秩序构造;《毛主论》是马基雅维里进谏佛罗伦萨统治者,以强有力的统治使意大利摆脱外敌入侵、内政混乱的危机局面;《利维坦》写于英国内战,霍布斯试图以强大的拥有绝对权力的政府来为英国提供和平;《政府论》则是詹姆斯二世时期国王与议会之间因“排斥法案”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刻,洛克为议会派提供革命性理论资源的努力。可见,政治哲学的进步在于对政治制度的危机和挑战的回应,当制度无法整合政治各种社会力量、以往的价值理念和观念资源无法继续成为大多数人的信念,从而社会失序、混乱丛生、人的世俗生活和精神领域都得不到安宁的时候,往往需要思想家们反思已有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体系,进而为重新建构秩序提供思路,也为未来的新制度构建意义。因此,政治哲学思考的首要主题是秩序与和平,使某种范围内作为群体的人类能够和平地生存下去。
中世纪的政治哲学家们以基督教信仰为基础,将国家当作为教会和宗教目的服务的机构,从而建构起神学的政治秩序。15至16世纪,从意大利北部地区发端并迅速波及欧洲各国的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思想被用来反对神学。思想家们开始关注世俗事务,提倡理性和个性自由,反对神性与等级桎梏。路德倡导的宗教改革把个人理性当作精神信仰的唯一依据,抽空教会在上帝和信徒之间设置的思想钳制和清规戒律;加尔文在路德思想的基础上主张预定论,肯定个人的努力和现世积极谋取事业成功。经过韦伯的注解,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成为资本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最为适宜的“伦理精神”。
2西方政治哲学基本倾向:理性、权利与自由
除了建构秩序之外,自古希腊至近代英国的西方政治哲学至少还有以下基本倾向,即理性、正义、保护个人权利与自由。
如上所述,在西方政治哲学发展的大部分时段,思想家们都在追求或运用人类理性的力量。西方政治哲学史是从理性到信仰,又从信仰到理性的过程。古希腊文明的突然兴起“使人感到惊异或难于解说”,除了因为他们首创了数学、科学和哲学,最先写出有别于纯粹编年表的历史书,对于政治哲学而言,则是因为他们“自由地思考着世界的性质和目的,而不为任何因袭的正统观念的枷锁所束缚”。这种不为任何枷锁束缚的状态就是理性的状态。柏拉图代表的古典作家认为理性可以被用来发现真实的真理或观念,因此以理性作为政治知识的基础,《理想国》中苏格拉底等人在言辞中建立理想城邦即是古希腊人把理性当作政治思考的基础的典范。
虽然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关注的首要的问题是构建社会秩序,但是正是西方政治哲学以人的理性为基础,探讨秩序建构和保护个人权利与自由、从而达成社会正义的一面对中国近代政治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因为,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道德所极力强调的正是以等级制度建构的稳定政治秩序,儒家从家庭等级秩序到国家等级秩序的思想对中国政治具有最为强大的支配作用。
3现代政治哲学在中国的引入:语境中的政治哲学研究
当西方思想进入中国的时候,随着中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它在中国的境遇呈现以下几种特点:
3.1以彻底反传统为开端。近代以来,中国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初步认识是以“启蒙”这一关键词为起点的。20世纪初的是近代以来中国思想界启蒙运动的发端。以《新青年》杂志为核心阵地,把中国积贫积弱的原因归结为落后的封建文化,主张为了民族生存而割裂民族传统文化,用西方文化来造就全新的中华民族新文化。这与19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列强进入中国之后激起的改革呼声和举措都有所不同:之前的改革是以拯救民族及其文化为宗旨,而则在某种强烈刺激之下采取以激进方式拥抱西方文化的态度。的口号是民主与科学,这与以人的理性为基础,高举科学与人权的启蒙价值完全一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是中国近代的思想启蒙,正如欧洲启蒙时代思想家们力图摆脱古代和中世纪政治哲学中等级和信仰因素一样,中国努力做到的正是与中国原有文化传统划清界限。
3.2以经济自由为第一要义。的完全反传统思路在中国“”时期得到夸张而扭曲的附和。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多年中,无论知识界,还是普通大众,学术思想和人们的思维意识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被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政治长期占据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空间之后的大解放中,这一时期中国知识分子关心的最为重大的根本性问题是“中国向何处去”以及“人应当如何生活”,答案就是中国要走向现代化。16经历了“”带来的物质、精神全面压制之后,中国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方面解放思想,另一方面发展生产力;但80年代末的休止符被认为是思想过分自由、全盘西化的结果。当学术界热烈的思想争论被中断之后,意识形态的导向和人们的自愿性选择一道(两者的力量均十分强大),将“发展生产力”作为基本国策,将中国推向急速市场经济化进程。工业革命和英国在近代世界帝国的确立使人确信:经济自由的力量堤无穷的。这样的经验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市场经济起到很大的刺激和促进作用。
4当前的重要问题:一种反思
近一个多世纪以来,与现代化相关的政治和经济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西化”的结果,然而现代化过程中西方理论进入中国的过程所呈现的特点也造成了今天我们必须面对的—些根本性问题。
4.1以彻底反传统作为中国现代化开端的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使中国传统文化遭受毁灭性打击。加上“”时期对传统文化的再次批判,原本在中国占据统治地位、决定了中国政治模式和人们政治思维乃至生活方式的儒学传统成为僵死的学说。尽管近年来有研究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的学者做出颇有影响的成果,但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传统文化已经死了,其仅仅是象牙塔内学院派研究的对象,远不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标准。
4.2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以全力发展经济为主要方向的政策导向使得经济自由取代政治自由,经济理性取代政治理性。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西方政治哲学向经济发展的转向发生在自由主义政治理论臻于完善、代议制政府已经确立、自由观念深入人心的时候;近年来西方实证主义政治学的发展中用经济人理性假设研究政府行为问题,也是发生在西方以契约论为基础的责任制政府运行良好的时候。中西方政治发展的时间差导致中国在引入西方理论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其中“隐蔽的主题”——对于西方人而言已经没有必要再说出来的真理,常识,或者说,中国尚未遇到西方人现在面临的根本问题,而西方人现在则不必思考中国现在的处境。
4.3意识形态作为学术研究的标准,是国内政治哲学研究另一种潜在的危险。由经济自由取代政治自由、以经济理性研究政治行为的倾向导致一种世俗化倾向,这种世俗化与既定意识形态紧密结合,造就粗俗的所谓政治科学。这种世俗化不追究政治理性,对政治正义和公平也不怎么关心,它仅仅是一系列极端简化的最容易理解但往往与真理并不相关的政治信念。施特劳斯认为,政治哲学关注的问题是“善”和“正义”;它对政治具有价值判断,以获取好生活和好社会的知识作为明确的目标。因而政治哲学是具有超越价值的、求“真”的,对于政治的判断使它具有未定之未来。与之相对比,在极端的情况下,就意识形态而言,“普通百姓都认为它是正确的;哲学家认为它是错误的;政治家们则认为它是有用的。”Ⅲ意识形态则具有明确方向性、自我封闭性,“强势意识形态具有高度的自我封闭性,它往往与现代知识隔绝,甚至与常识隔绝。
关键词:经济常识;学习;哲学;政治;意义;教师素质
全面提高中学生的整体素质,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社会的共同目标。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学生培养面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无论将来从事何种职业,都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为其决定着个人的发展方向,并能为个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单就高中的政治课而言,本身包括经济常识、哲学常识和政治常识三大板块,其内容设置各有其道理,各有其必要性。教师的素质会直接影响课程开展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效果,甚至绘产生更长远的影响。
一、经济常识与生活息息相关
经济常识是指与公民的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生活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会接触到许多经济现象,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之中。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离不开经济。人人都要懂得有经济的基本知识。从家庭和个人的角度来看,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菜,样样不能少,水电煤气都得交费。每个家庭的收入的开支,不可能一分钱不多、一分钱不少。钱不够用的时候怎么办?有余钱的时候怎么办?是把它存到银行,还是购买债券、股票?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来看,情况就更加复杂了。春夏秋冬,农民生产出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禽蛋和棉花;机器运转,工人生产出食品、布匹、机床、煤炭、汽车和楼房。在工厂,有的厂家赚钱,有的却亏损。在农村,有的时候卖猪难,有的时候卖猪易。人们买东西,有的时候拿现金有的拿支票,还有的人用信用卡;有的东西要预付款,有的东西可以赊销。有些时候地方的农民脱贫的时间还不长,有些地方的农民却早已实现了“楼上楼下,电视电话”。
学习经济常识,有助于了解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概况,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知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懂得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了解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光明前景,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从而逐步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志向;有助于提高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做有经济头脑的人。今天的中学生,将来走上社会时,将面临更加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我们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做一个有经济头脑的人。学习经济常识,可以使我们逐步学会运用比较的方法,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参加社会实践,进行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提高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
二、学习哲学一生受用
人们要提高自己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就必须学习哲学。哲学是"明白学",许多事情只有学了哲学才能真正明白;哲学是"智慧学",学了哲学可以使人变得聪明,脑子活、眼睛亮、办法多。不学哲学,天赋再好也不能算明白人。当然,一个人要有所作为,需要多方面的知识,而哲学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运用这些知识。哲学不能代替具体的科学,但是哲学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掌握和运用具体科学。认识来源于实践,是就认识的根源讲的,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认识的水平与实践的次数成正比。具体到每个人,能否进步和进步大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于能否善于使自己的感性认识变成理性认识,使具体经验上升为一般,能否在理论指导下实践,能否用理论总结实践经验,赋予工作经验以理论的意义,这是所有人能否做好工作,不断进步提高的一个共同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学习哲学,也是提高人的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学习政治的意义突出
学习政治常识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政治常识对高中生而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突出意义:①培养:中学思想政治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将学生培养成“四有”新人,学校培养出的大批具有高度觉悟的人才既是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主力军,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②导向:中学政治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学习,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学习知识和陶冶情操的关系,把个人成才同国家前途、社会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③保证:只有加强中学思想政治课才能使中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坚定的政治方向。因此,中学思想政治课是用科学的思想武装人,以崇高的精神塑造人的重要保证;④促进:可以增强学生学习的目的性,提高主动性,促进他们掌握更多的知识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四、教师应具备的素质要求
[关键词]中国政治哲学;宏观理论建构;微观政治主体;述评
政治哲学作为一门“对政治事物的一般性的反思而深入地理解人的生存和世界本性的学问”,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受到我国学者的关注和研究。近十年来,无论是从从事政治哲学研究的学者人数,还是从政治哲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来看,政治哲学的研究都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治哲学在当代中国已然成为一门显学。本文以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线索,对近十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作一综述和简要评论。
一、从宏观理论建构到以问题为中心的转向
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激发了诸多学者对当代中国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建构的兴趣。
从政治哲学的学理结构角度探讨中国政治哲学的体系。有学者指出,政治哲学的学理结构是从哲学的人学理念推演出伦理学的道德原则,进而再引申出政治价值学说来展开逻辑的。这也就意味着,规定着政治活动的性质、任务和目标的政治哲学之思想来源,是某个特定时代的人学理念和道德原则的政治学演绎和逻辑结论;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哲学体系应该坚持的逻辑起点和基础是的人学本体论,辨证地继承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建立起一种既鼓励物质文明,又提倡精神文明的哲学、道德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体系。
从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讨论中国政治哲学的建构。有学者认为,价值性和事实性的关系,构成了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任何一门政治哲学的建构,都需在理论内达成价值性与事实性的某种统一;而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建构之路应该从理想性转到现实性,即从经典致力于理想社会的理想性政治哲学到依据现实生活的现卖性政治哲学的转变。
从理论综合的角度讨论中国的政治哲学建构。有学者指出,政治哲学是对政治权力的来源及其行使的正当性,以及理想社会模式等问题从根本处进行思考的一门学问;对于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者来说,一件充满着挑战的理论工作应该是在综合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近现代政治哲学和政治哲学三大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社会主义现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的思想体系与新的传统。
对中国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建构是近十年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趋势。这些研究成果涉及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政治价值论、方法论等,对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这种宏观建构的政治哲学理论体系有着不可忽视的缺陷:一个是玄之又玄,其表现就是在概念中转圈子,从一个概念转到另一个概念;一个是空发议论,其表现是依据某个政治价值,比如公正、自由来批判宏观现象与大制度,而不肯去切实地分析身边的小问题与小制度。
对此,有学者着重强调,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刚刚起步,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不是要亦步亦趋地与当代西方学术“接轨”,而是要自觉地形成中国的批判意识与独立视野。中国学者研究政治哲学的基本任务有二:一是批判地考察西方政治哲学的源流,二是深入梳理中国政治哲学的传统。对中国学界而言,今日最重要的是在全球化的时代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学术自主性。无论对施特劳斯学派,还是对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等,我们都主张从中国的视野出发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性讨论。中国政治哲学的开展,毫无疑问将有赖于重新深入地研究中国的古典文明传统,特别是儒家这一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传统。但是,深入地研究儒家和中国古典文明不是要采取理想化的方式,而是要采取问题化的方式,重要的是要展开儒家和中国古典传统内部的问题、矛盾、张力和冲突,以及儒家和中国古典传统在面对现代社会和外部世界时所面临的困难,对此我们并不需要回避、掩盖或否认,恰恰需要充分展开并加以分析。中国政治哲学的开展,同时也必然以日益复杂的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为动力。当代中国已经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同时又处于前所未有的全球化格局之中,我们对中国古典文明的重新认识和重新开展,无疑必须从现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复杂性出发才有生命力。
因此,以问题研究为中心,特别是以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为中心成为了近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转向。
二、以现实问题为导向的政治哲学研究
以问题为导向的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当前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对此,有学者认为,当前国内政治哲学界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对当代中国社会类型的准确定位。这不仅在理论上严重影响了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发展,而且在实践上对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发现和确定当下我国社会处于何种类型应是我国当代政治哲学的出发点。该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属于在根本利益上无对抗、无冲突,但在具体利益追求上体现多元的个性化差异状况,这种差异化主要表现为:(1)差异化的生产关系,即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外资、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关系;(2)差异化的政党关系,即,多党合作;(3)差异化的社会阶层关系一“两个阶级化为十大阶层”,即由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化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 农业劳动者阶层、城市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因此,差异性社会无疑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所面临的最大现实,其社会类型是“差异性社会”。因此,差异性社会与和谐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基本向度。
有学者指出,当代中国的问题很多,但从政治哲学的视野看,现实的和最重要的原因是权力至上的金字塔式的社会层级结构带来的官本位、权力本位的政府运作体制和政治体制。社会层级结构的讨论和建构虽然不能说是解决当下“中国问题”(当然主要指国内问题)的惟一有效途径,但根据马克思社会层级结构理论,立足社会结构变迁,从学理层面和社会层级结构的讨论无疑可作为破解“中国问题”、建构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而独特的分析进路。作为凝结和展现当代人社会政治地位‘c全息图”的社会层级结构既是当代中国问题的总根源,也是消解诸多中国问题的着力点,因而社会层级结构分析对诸多社会乃至政治问题就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应该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基本论域。
还有学者认为,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主要动力并非来自西方学术界的刺激,而是来自中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发展进入经济起飞阶段之后,政治起飞的任务得以彰显,而政治起飞应该是中国思考的问题意识。因此,中国政治哲学研究必须直面中国社会发展的核心难题一政治发展与政治起飞。该学者指出,面对中国发展的政治起飞问题,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应当回答:中国社会的政治起飞如何可能?人类在古代城邦公民政治或君子—大人政治和现代权利政治之外,能否发展出第二种可能的政治(哲学)模式?若能,那么东方政治(哲学)传统能否发展出人类第二个政治(哲学)类型?从当代世界发展看,政治领域的最大特征是西方的霸权与东方的崛起。于中国哲学研究而言,我们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在批判地扬弃中国传统王道政治哲学与西方现代权利政治哲学的基础上,创建新的政治哲学范式?围绕这一问题,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还必须创造性地回答的重大问题有:良好的社会如何可能?在西方主导的世界上我们如何进行政治思考?中国的政治起飞如何实现?
三、从宏观政治制度研究到微观政治主体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各种现实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中国现代社会日益走向复杂性,这也推进了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以问题研究为导向。正如我们所知,政治哲学所要面向的问题很多,有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之分。近十年来中国政治哲学发展经历了从以宏观政治制度问题为导向到以微观政治主体问题为导向的转变。
有学者认为,政治哲学参与现代中国社会改革,其原初的目的就是解释阻碍中国社会发展与正义的“中国结”。但是,其理论维度从一开始就超越具体的问题之外,而直接深入到“结”之编组的原因与根据。也就是说,直接探讨一般国家政治制度的正当性问题,比如讨论土地的所有权、政府的基本原则,或者立法的正当性基础等此类的问题,不是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实用对策。极其重要的一点,中国在与现代世界,尤其与西方世界对话而制定共同的政治规则时,社会一历史的差异,使中国的政治哲学学者更趋向于选择社会一历史的宏观视野来讨论政治哲学的问题。因此,从政治哲学角度研究宏观的制度问题也就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关注。
有学者从社会现代转型的角度,以(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矛盾为中心线索,把制度放进价值学的视野中,集中考察了制度在促进人的自由,形成自由秩序的过程中所具有的价值及其实现机制。该论者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全面转型,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问题凸显出来。如果说经济和军事实力属于“硬实力”,而政治价值观属于“软实力”,那么,政治制度建设则是存在于“硬实力”和“软实力”之间。通过政治制度建设,不仅可以将“硬实力”和“软实力”整合起来,而且是“硬实力”和“软实力”提升的根本途径,将推动“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提升机制化。因此,该论者认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
与此不同的是,有学者指出,尽管以政治制度为中心的宏观政治研究范式在政治哲学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面对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宏观政治模式也有重大的缺陷:正是在宏观政治哲学那里,政治哲学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另外一种理论哲学,心甘情愿地受“自然科学化”的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范式的支配。它习惯于抽象掉内在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和日常生活世界之中的多态化的、多样性的、边缘性的和微观的权力结构和控制机制,把中心化的、宏观的权力运作和国家制度安排等宏观政治活动,以及周期性的经济活动机制,即一种理性化的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放大为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普遍的、绝对的规律和力量。对此,该论者进一步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由于理性的危机而重新审视日常生活的意义和价值的时代,生活在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社会机制日益多元差异,非中心化的微观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结构日益发展的时代,自觉地开辟微观政治哲学的领地,显然是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新发展。因而,在当代中国语境中,推进微观政治哲学研究更具有启发意义。
有学者认为,在现代法制社会条件下’提升每一个个体的“政治主体意识”的自觉程度,以形成广泛介入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是实现权力制衡、促成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而这需要有政治哲学层面的深层论证。该论者指出,政治主体分为“社会政治主体”与“政治权力主体”两个层面。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思维的根本缺失是“社会政治主体”认识的缺席与“政治权力主体”认识的强化,致使社会一般成员的政治认知、政治人格及政治参与意识先天不足,更缺乏政治权利意识。因此,当代中国政治哲学要关注微观的社会政治主体研究。
我国着名学者韩庆祥教授指出,马克思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生成论哲学,其主体是人,目的也是人,人是在实践中生成自己与实现自己的。而要真正使人成其为人,能力问题很重要。能力原则能培养人的先进性:第一个先进性是能力本位内在要求公正,有能力的人就希望公正,希望有平等的机会,这种公正,相对于等级而言是先进的;能力本位还会产生第二个先进性,就是它欢迎民主;能力本位还会产生第三个先进性,那就是使人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过去我们的政治行为围绕权力做得太多,今天我们应该围绕能力来组织政治行为、政治活动;把能力原则引入我们的政治活动,用能力而不是权力来增强我们政治的权威及其影响力。以此,当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应由权力本位的政治哲学走向能力本位的政治哲学,最终的使命就是使政治人在政治行为中真正成其为人,使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真正成其为人。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