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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资金________万注入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甲方帐户(资金帐户号___________)委托乙方全权管理。
委托管理细则如下:
一.委托管理期限: 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乙双方应遵循以下条款进行利益分配
?1.甲方帐户资金,在委托期内与乙方每月进行结算,增值部分当月进行利益
?? 分配。
?2.甲方帐户资金增值部分,在委托期内达到或超过本金的100%,乙方可随时
?? 封盘,将其增值部分进行利益分配。
?3.甲方欲在中途追加资金,应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甲方资金在委托期间亏损如超过本金的2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议但
乙方不负责亏损金额的赔偿。
四.在乙方管理甲方帐户期间,双方遵循以下细则:??
?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甲方帐户密码,甲方可以对帐户进行随时监督。
?2.甲方不得对乙方的理财交易行为做干涉,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甲方帐
?? 户进行交易操作。
?3.非第三款原因,甲、乙双方中途欲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须事先与对方协议
?? 并经由对方同意,方可终止协议。
?4.在理财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划转甲方帐户资
?? 金或提取现金。
?5.在出金时甲乙双方同意后,甲方应先把增值部分的______注入乙方指定??
?? 的资金帐号。
?6.签于期货投资的风险性,对理财过程中所发生的非系统性风险导致的亏损
?? 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在近期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一文中, 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于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首, 同时被定义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合同能源管理(EMC)被认为是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的最重要和最有效的商业模式之一。在节能改造项目EMC 机制中, 节能运营服务公司(EMCo)利用其资金或技术优势, 通过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 节能项目运营管理、 能源审计、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节能工程实施与能源效率托管的解决方案, 最终实现全面节能与多方利益共享的商业化运作。EMC已经成为了中国政府在节能环保领域的重点推进对象[1]。
EMC始于20世纪70 年代的美国节能市场。国外对EMC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对EMC的合同模式进行介绍和比较, 以及对各国EMC和节能服务的发展过程、 现状和经验教训作总结和归纳[2-4]。由于国情的差异, 国外的相关理论很难在国内得到应用。目前国内EMC尚处于起步阶段, 关于EMC的研究较少, 主要是集中在总结分析欧美发达国家EMC行业发展状况[5-6], 以及调研和总结分析国内节能服务市场现状和EMC发展障碍[7-8]两个方面, 而对影响EMC发展最为关键的投融资问题的研究涉及很少[9-10]。由于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企业普遍处于发展早期, 用能企业不愿为EMCo提供反担保, 金融机构对节能技术缺乏了解及EMC模式投资回收期长等原因, 造成目前EMCo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内源性直接债务融资不可行[11]。目前文献提出的外部驱动融资方式主要有第三方担保、 融资租赁和风险基金3种方式[11]。但是这3种融资方式对节能服务企业提出了较高要求[12], 并不能适用所有的节能服务企业, 因此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解决部分节能服务企业的资金需求, 与我国节能服务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的现状不匹配, 无法撬动整个EMC行业的发展。本文首次把政府引导基金框架引入EMC模式中, 提出了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融资模式, 以期较大范围地解决EMC行业发展的投融资难题, 对决策者引导节能环保产业健康、 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融资模式基本框架
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在我国创业投资领域发展较为普遍, 其基本模式是政府出一部分钱, 商业机构出一部分钱, 共组一个基金, 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和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目前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已经成为了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重要力量, 是地方政府调控经济、 扶持优势产业、 调整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13]。结合EMC模式的特点及其发展现状, 我们在EMC中引入政府引导基金模式, 提出了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的融资模式, 见下图:
1. 基本架构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拟由3方发起设立, 包括政府、 节能服务企业和风险资本。政府作为国家节能减排事业的推动者, 有义务, 也有积极性参与EMC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同时, 由于EMC行业是典型的政策主导型产业, 政府资金的介入有利于政府引导行业的发展方向, 有利于加大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有利于EMC业务的拓展, 是基金设立和成功运营的基石。同时由于EMC合同周期长, 回报低的特点,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必须有较大的规模, 较长的存续期(大于EMC合同期)。因此, 参与的节能服务企业和风险基金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2. 运作模式
基金以EMC项目运营为主营业务。EMC运营基金与客户签订EMC合同, 运营基金通过购买节能服务企业的服务和节能设备企业的设备实现系统集成并进行节能项目运营, 与用能企业分享节能效益。运营基金模式一方面可彻底解决了节能服务企业的生产与资金回收不匹配问题, 保证其资金链安全; 另一方面鉴于基金的性质和规模, 运营基金不需要融资或融资难度较低, 解决了EMC项目的投融资难题。同时, EMC运营基金也可以为节能服务企业的EMC项目提供直接投资、 第三方担保及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服务。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能够较大范围地解决EMC项目资金难题, 推动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三、 各主体特点及重点关注问题分析
1. 政府的参与突出了政府引导性
传统的EMC模式中的资金提供方是规模相对较小的节能服务企业。一方面, 由于EMC模式的长周期性, 企业未来收益不能在当期体现; 另一方面, 随着EMC业务的扩展, 节能服务企业势必面临现金流问题。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消除了上述问题, 由于第三方提供资金, 可以帮助企业在第一时间实现资金回收, 实现资金良性循环, 全面解决我国节能服务企业的资金矛盾问题, 切实做到帮助产业发展。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是将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应用于EMC领域, 将形成政府与市场战略合作的“双赢模式”, 政府层面的介入, 可间接提高基金收益, 增加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 增加项目来源, 有效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能产业, 解决节能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2. 节能服务企业的参与可提供技术保障
节能服务企业考虑到其EMC业务的发展及融资需求也会积极投入到EMC投融资平台的建设。节能服务企业的参与可为基金提供EMC运营和节能专业技术方面的保障。目前, EMC行业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定的EMC项目成功案例有助于客户了解和接受EMC模式, 成功的EMC合同设计、 能源审计及项目运营经验对于EMC项目的成功运营至关重要; 同时节能服务企业的参与可为基金提供节能专业技术的保障。除了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之外, 由于节能服务项目涉及面广, 工艺流程多样, 需要多领域的技术支撑, 参与的节能服务企业应该具有一定的EMC项目成功案例和较强的技术实力。
3. 风险资本的参与可提供资金及资本运作保障
风险资本是由专业投资者投入到创新的、 高成长的、 核心能力强的企业中的一种与管理服务相结合的股权性资本, 是投资于新兴产业最重要的社会商业资本。风险资本普遍被认为是EMC行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 政府资金的参与降低了投资风险, 再加上运营模式有稳定的收益, 风险资本参与基金建设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EMC周期长, 收益低的特点决定了参与的风险资本必须有较大规模, 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保证EMC运营基金的运营; 同时参与的风险资本也需要具有丰富的政府引导基金运作经验, 为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的资本运作提供保障。
4. 与其他节能服务及设备企业的合作
节能技术涉及规划、 建筑、 土木、 设备、 机电、 材料、 环境、 热能、 电子、 信息、 生态等众多学科的专业知识。EMC涉及工业高低压变频器、 工业余热回收利用、 工业锅炉, 建筑、 配电系统、 LED路灯系统等多种领域。因此,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有必要与一些专业的节能服务和设备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作为业务和技术上的补充。一方面, 对于自有的大型的EMC项目, 合作的节能服务和设备企业可作为上游为EMC项目提供服务和设备; 另一方面, 基金也可为这些节能服务和设备企业的EMC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扩大基金受益。从服务和设备提供商的角度来说, 参与合作的节能服务及设备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核心技术或产品; 从融资的角度来说, 参与合作的节能服务及设备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 具有自我拓展EMC项目的能力。
5. 客户最关心节能效率及其分享比例
在EMC模式中, 客户前期无需投入, 在参与节能效益分享的同时, 还可实现设备升级, 降低运行成本。EMC模式中客户最关心的是节能效率及其分享比例。其中, 节能效率和EMCo的技术能力和工艺水平相关; 分享比例以确保EMCo在项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为前提, 由EMC合同双方根据项目特点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每一年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一般并不固定。
从欧美EMC产业的发展历程来看, 在EMC发展初期, 主要的市场是在建筑和公共设施领域。然而, 鉴于我国能源压力重, 能耗水平高的基本能源国情, 工业节能也将快速发展。因此EMC的目标客户主要包括政府机关、 公共事业运营单位及工业企业等用能企事业单位。
6. 主要关注问题
对于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 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EMC行业是典型的政策主导型产业, 目前我国EMC行业政府专项支持政策不足, 目前国家出台的奖励、 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由于地方细则未出和流程长且滞后等原因还未落实,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的持续发展急需相关支持制度和政策的出台、 落实; 2)我国EMC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相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标准还不健全和规范, 因此考虑到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健康、 持续的发展, 有必要建立市场准入机制, 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及健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鉴于政府引导基金在创业投资领域暴露出来的管理和运作模式不成熟的问题, 以及考虑到节能技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的运营管理团队应该具备足够的资本运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才能针对具体EMC项目做出科学决策。
四、 结论与展望
1.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引入了政府引导资金, 以EMC项目运营和EMC项目投融资服务为业务单元, 能够极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是一种可行、 有效的EMC融资方式, 有望大范围的解决EMC行业的投融资难题。
2. 国家政策的支持, 相关行业标准的规范以及专业团队的管理是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健康、 持续发展的关键。
3.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融资模式作为新的EMC融资模式, 牵涉主体较多, 有必要下一步从博弈的角度进行分析。同时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融资模式也需要在实践中发展、 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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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信息服务系统; 混合型数据管理引擎; 数据集成; 个性化定制
中图分类号:TP3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8228(2015)11-36-04
Abstract: Data objects processed by a financial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contain structural data and unstructured data. Therefore, building a unified data management platform that meets the requirement of such comprehensive data, is the essential basement to build an expandable, high performance, high reliable financial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and method of hybrid data management engine, proposes a solution to build a financial data management platform based on hybrid data management engine, which is effective to solve the problem in acquiring, integrating, analyzing and utilizing the mix-type financial data, and to provide more valuable and customizable financial information service to the clients.
Key words: financial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hybrid data management engine; data integration; personalized customization
0 引言
金融信息服务系统是集实时资讯、行情报价、历史数据、研究工具和分析模型于一体的系统。金融信息服务系统需要处理各类型的金融数据,从数据结构的角度,可分为宏观经济数据、行业统计数据、上市公司数据、海关数据等结构化数据,以及实时资讯、分析报告等非结构化数据;从数据更新频度的角度,可分为低频数据,以及高频数据如实时行情报价、交易数据等。显然,金融信息服务系统是一个典型的混合数据类型的应用系统。
面对种类多样、结构复杂的金融数据,如何有效地获取、整合、存储、分析和挖掘利用,如何构建一个满足金融数据处理需求的统一的数据管理与检索平台,是成功实现一个可扩展、高性能、高可靠、可定制的金融信息服务系统的基础。如何打通不同结构类型之间数据的鸿沟,有效地理解和挖掘蕴含在金融资讯中的价值,发现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为用户提供有价值且及时的增值服务,是金融信息服务系统要努力达到的目标[1]。
1 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对数据管理平台的要求
金融数据管理平台要处理的数据对象是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并存的混合类型数据,其具有以下特点。
⑴ 海量性:数据数量多、容量大,需要高性能的存储、查询检索和分布式存储和管理技术。
⑵ 多样性:信息来源不同、格式不同、载体不同、处理方式不同。
⑶ 复杂性:金融数据在采集、过滤、存储、检索、提取、挖掘、分析等方面,具有更高的复杂性。
⑷ 个性化:在金融信息应用中,对信息个性化增值服务方面存在广泛需求。
⑸ 实时性:金融数据关系到交易决策,从数据产生到推送至用户终端,延迟越低越好。
金融数据具有来源繁多、种类复杂多样、体量大、实时性强的特点,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对金融数据的利用需求又涵盖实时查询、联机事务处理、批量分析处理等多个方面,如何统一存储和管理这些海量异构的金融数据,实现集中管理与共享,是建立金融信息服务系统的重点。
归纳上述需求特点,我们需要这样一个金融数据管理引擎,其能够统一管理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混合的数据类型,既具有高可靠性、一致性的在线事务处理能力,也能满足批量分析处理的要求;既能高效实现结构化数据的查询、统计,也提供高性能和功能丰富的文本检索,并支持跨数据和文本的智能挖掘功能[2]。
最后,我们希望在此统一数据引擎上可以获得更高的开发效率,具有一致的开发语言和接口。同时我们也关注并发控制、灾难恢复等需求。
2 混合数据管理技术
混合数据管理技术是将传统关系数据库技术与智能信息检索、数据挖掘等技术相结合,在内核级实现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统一管理的一种新型的数据管理技术[3]。
传统关系数据库主要面向事务处理和数据分析应用领域,擅长解决结构化数据管理问题。而全文信息检索系统是八十年展起来,面向文档类型的数据管理系统。其核心是结合智能信息处理技术,采用专门的倒排结构对海量文本信息建立索引,以实现海量文本数据的高速检索。但是,全文数据库不支持数据管理和查询语言的标准,事务处理能力差。
混合数据管理技术,既利用了关系数据模型在抽象和数据类型简单上的优势,以实现数据间的关系运算并确保数据一致性、容错性;同时利用了全文检索对海量文本数据的高速检索和信息处理技术,在系统内核把关系数据库、全文检索统一起来。因此其同时拥有两类系统原有的长处与好处[4]。
混合数据管理技术具有以下五个特点和优势。
⑴ 数据管理特性
具有传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基本的被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数据管理特性。这些特性包括:CRUD操作,支持事务处理的ACID特性(原子性、并发性、隔离性和一致性)、数据库写日志(WAL)、容错恢复等。
⑵ 混合的数据查询语言
在SQL/MM的标准(《ISO/IEC 13249-2信息技术 数据库语言SQL多媒体和应用包 第2部分:全文》[6])的数据接口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扩展,形成同时支持SQL规范和面向信息检索、多媒体查询的混合查询语言,且可互操作。使得大量的应用程序开发人员可用SQL工具上进行混合数据应用项目的开发,降低开发成本。
⑶ 查询优化
针对混合查询语言,拥有混合查询优化的能力。系统能通过数据的类型、索引方式,负载情况自动选择较优的索引和查询计划,实现查询优化,获得好的查询性能。
⑷ 灵活的结果排序
对于高质量查询结果输出必须是灵活、可定制的加权(评分)和排序机制。最常用的有按相关度或时间序输出。
⑸ 智能处理
内置自然语言文本智能分析组件、多媒体智能处理组件和数据挖掘组件,组成文本多媒体智能处理套件。具有内容自动分词、要素提取、自动去重、自动摘要、自动分类、自动聚类、倾向性分析、多媒体数据文本抽取、特征标引、数据挖掘、多维分析等功能。
混合数据管理引擎是满足上述五项要求的,在数据管理系统的基础层提供统一的数据处理内核,在存储方法上支持Hash索引、B+索引、层次索引、高维索引和倒排索引。同时具有完整的事务处理、并发控制和数据恢复功能,以及包括混合查询和关联查询的执行器和优化器。如图1所示。
3 基于混合数据管理引擎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以混合数据引擎为基础,将各类型金融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等都集成到基于混合数据引擎的数据库中,进行统一存储管理。如图2所示。由于采用同一个数据引擎内核,可方便地实现数据集成、组合查询、和挖掘利用。
3.1 金融数据集成加工系统
结构化数据主要包括各类行情数据、宏观经济数据、行业数据以及上市公司数据等,非结构化数据主要包括新闻资讯、研究报告和音视频等[5]。此类数据特点是:来源不一,格式复杂多样。因此需要开发一套数据集成加工系统对多种数据进行采集、校验和入库。混合数据引擎本身支持多种数据类型及组合数据类型的定义,同时提供了对不同类型数据进行预处理的工具包,因此在数据集成工具的设计上,可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简化并加快数据集成系统的实现过程。
3.2 金融数据的存储、索引和查询
结构化数据在混合数据引擎中的存储,与传统关系数据库的组织方式一致。关系表中的数据,以b-tree索引的方式进行访问。
而新闻资讯、研究报告、多媒体音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则按平台规划的统一的元数据标准,以类xml数据模型的方式进行组织和存储。多媒体数据在集成平台中就进行了预处理,利用人工标注和自动标注相结合的方式,加上了特征标引和内容文本。最后,对于需要查询分析的元数据属性和大文本内容,统一建立混合型倒排索引。
混合数据引擎在内核级支持跨表的结构化B-tree索引和倒排索引的组合求交运算,因而,我们可以实现复杂的跨关系数据、文本数据以及多媒体数据的组合查询和检索。
混合数据引擎支持数据库事务,这确保了金融数据在更新时的高可靠性、一致性和并发性。譬如,一条新闻稿件可能会关联到多个数据对象,如文本、图像、视频和相关的宏观经济数据记录,事务机制可保证这些数据对象以及附加的各类索引在更新时保持一致性、完整性,并在统一语言接口的层面为应用服务的开发提供了可靠保障和便捷性。
3.3 金融数据的分析和挖掘
当金融数据平台中积累了大量的不同类型数据,为了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信息服务,我们需要对这些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挖掘和利用。混合数据管理引擎内置了一系列的文本智能分析组件,如分词、自动分类、自动聚类、内容去重、自动摘要等,这些工具可以对金融类资讯进行深层次加工和挖掘。同时,由于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存储在同一个数据内核中,利用引擎提供的高维索引、层次索引、B树索引和倒排索引,就能较容易地实现跨类型跨媒体数据的关联、分析和挖掘。
3.4 统一接口的应用服务层
应用服务层是金融信息混合数据平台对外提供灵活服务和统一数据的部分。金融终端的数据服务种类繁多,要求并发性能高,延迟低。因此,需要在应用服务系统设计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合理规划,使得多个模块之间能协调高效地运作,为客户端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信息服务。
⑴ 数据访问接口层
通过消息中间件、高速缓冲技术和专线网络解决方案来实现终端平台与系统内部的高效、可靠的数据推送和分发。采用Restful Web API提供轻量级并高效的应用服务。
⑵ 负载均衡
将大量的并发访问或数据流量分担到多台节点设备上分别处理,减少用户等待时间,利用动态的分布式负载提高整体性能和吞吐量。
⑶ 安全管理
提供应用层对用户权限的管理,实时监控用户的接入;分离应用程序和数据库服务,保证数据独立于应用程序,提供安全的隔离。
3.5 可个性化定制的终端显示框架
终端界面作为用户与系统平台的交互媒介,是用户评论系统平台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个性化界面针对金融信息服务业用户需要的多样性,改变终端界面的交互内容及表现形式,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在提高用户满意度的同时增强系统平台的通用性。
将终端界面从应用程序顶级开始,逐层进行对象化设计。功能界面划分为框架、对象、工具条、浮动按钮等多个层次。各个功能模块加以细分为资讯、行情、交易、用户管理等,每个功能模块设计成一个个的独立组件,每一个组件完成一个特定的功能。设计组件之间交互接口,通过协议和API接口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该方案增加了系统的灵活性,有利于针对不同用户组进行功能的裁减、重组和扩充。
对用户角色进行定义和分类,用户可选择自己的角色,即可访问系统为这类角色预先设置好的一组新闻、行情链接,实现系统终端的个性化服务。
金融信息服务系统提供PC终端、Web终端、移动终端等多种形式。
4 结束语
本文提出基于混合数据引擎构建金融信息服务系统的解决方案,从数据管理的基础引擎着手,解决了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在处理复杂混合结构数据时,在数据集成、组合查询检索、跨类型跨媒体的数据挖掘方面遇到的困难,使得由此构建的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向用户提供高可靠、高性能、可个性化定制的金融信息服务。本文也对基于数据引擎之上的金融应用服务层和金融终端显示层需要解决的一些关键问题给出了设计思路和简要描述。
本文论述的基于混合数据管理引擎的金融信息服务系统的设计思路和方案,已应用于新华08金融信息服务系统(精华版“金融台”)[5],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下一步的工作是总结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在实际应用中的经验,展望未来,继续探索基于混合数据引擎的分布式处理机制如分布式一致性、水平可扩展性,实现更大级别数据容量的混合管理,并支持在更高并发场景下系统的高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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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market risk, to further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supervis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management system,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contract both sides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However, the weak link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hina is still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explained, an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tatus is analyzed an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
建筑工程合同①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筑工程目标, 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 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筑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筑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筑目标, 实现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活动主要是通过建筑市场实现的,而合同则是维系市场运转的主要因素。建筑市场} 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强化合同的法律约束作用, 确保建筑活动协调有序地运行。
1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工作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工作中的重要性举足轻重,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都要签订一系列的合同,这些合同正式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同时施工合同是承包商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法律基础,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施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纠纷的法律依据,具有法律上的效率,这些都奠定了合同在建筑工程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合同管理符合了社会市场经济的要求,这样才能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顺应政府转变职能;二是合同管理师建筑工程工作的核心来加强合同管理师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三是合同管理师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这样才能规范双方行为保证正常运转状态;四是合同管理对于迎接国际竞争是必须得,这样才能适应国际市场规则,赢得发展空间。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工作始终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2.1 符合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控和管理市场,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
2.2 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明确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种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加强合同管理,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
无论是工程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阶段还是中期的施工阶段及最后的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都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贯穿于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中。
2.4 有利于对工程施工的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也以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
2.5 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维系市场运转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培育合同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 都是以签订合同为基础的。
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
我国法律体系不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不好。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不高。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业主在合同中经常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 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即使承包商想严格执行合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无法达到目的,以至于承包商面临十分不利的合同签订和实施环境。
建筑市场运行不规范, 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
我国目前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因此,在我国推广严格的合同管理十分困难。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
4对于建筑工程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在建筑工程中的合同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工作的正常运转以及质量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合同法规规范的不健全,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对于工作的履行只有提出以下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实施。一是严把合同签订环节,在合同的签订环节必须保证资料以及信息的完整无误,是否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以及后续问题的解释条款,这样才能保证后续合同运行的情况正常无误。二是加强承包商的管理同时推行合同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从整体上控制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的规模和质量,保证合同的签订都在法律规范下进行,通过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三是通过加强法律意识来减少合同纠纷,并且通过建立现代化的手段来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系统,通过签订有保障有法律规范的合约可以保证在建筑实施过程中事情的正常进行,可以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部,利用计算机系统来实现合同的顺利进行。四是管理人员专业化,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素养培训,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来分别订立,这样可以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抓们负责合同管理职责。五是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等工作。六是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来加强善后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七是要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合同风险管理机制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加强合同管理能力才能提高投资控制能力。
5结语
会计系统中包含了两大模块,分别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现代会计系统也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而产生的一种信息生成以及利用系统,在以往的企业会计管理中基本形成了一个定式,就是“管理会计对内,财务会计对外”,但是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区别在缩小,并且两者正趋于融合,企业在适应社会时展过程中应该注重这一特征的体现,合理构建确认基础和计量模式,促进二者之间的融合。
关键词:
管理会计;财务会计;两者融合
企业在对经济财务进行管理统计的过程中,逐渐按照对内业务以及对外业务区别划分为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大类,管理会计主要是负责企业内部的实际经济形势而采取灵活多变的会计手段和方法,管理会计在企业内部中的体现不仅需要反映出过去的实际情况,还需要通过现有数据分析未来的走向,从而为企业提供一些可利用信息。财务会计是一种报账型的会计,在实际操作中会依据一定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由于社会经济形势的转变,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两大分支也随着形势的变化趋于融合,两者之间的界限在不断消失。
一、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共同性
(一)二者都是企业管理活动
企业会计产生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管理进行服务的,由于我国企业在内部会计管理方面受到各方面条件的约束,使得会计管理将其职能局限在核算上面。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虽然在业务上一个侧重于对外事务,一个侧重于对内业务,但是其总体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企业自身经济运行情况,以及社会外部的形势。
(二)二者都具有控制和考核的职能
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是针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预算的控制、企业成本费用控制以及对企业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而财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其实质也是对企业实践经营活动过程中成本的考核、检查。因此两者虽然针对的范围对象有一定的区别,但是都具有控制和考核的职能。
(三)二者基本信息来源一致
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虽然属于企业管理会计中的两个分支,但是管理会计的很多依据以及资料都是来源于财务会计制作的一系列报表,两者所获取的信息来源基本都是直接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因而两者的信息来源具有一致性。
(四)二者会计的最终目标一致
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虽然分管的事情有区别,但是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给企业提供相应的财务信息,让企业能够制定好下一步的经营规划,从而实现企业创造经营效益的目的。
二、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互相融合的必然性
(一)财务会计在理论上所表达的对象主要体现在资金运动方面
管理会计在操作中主要是将对象体现在价值差量、信息管理方面,如果将运动和信息都能很好的融合在一起就能够分别从动态的经济信息以及静态的经济信息中掌握企业整个管理。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的划分,财务会计是属于核算方面,这类工作内容强调的思维更加严谨。由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工作性质以及工作内容上都不相同,将两者融合在一起能够更有利于企业纵观全局的经济形势和财务情况,将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将两者融合能够促进实践操作中企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管理会计的内容更侧重于对企业量本利的分析,而财务会计则可以根据分析的结果合理安排企业的生产资金,从而有效的控制成本。因而企业在实际的管理操作中将两者有效的结合,便于企业进一步了解整个产品运行情况,控制企业成本,从而提高整体运营的效率和质量。
三、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工作中的融合性运用
财务和管理会计分别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两大分支,虽然同属财务管理,但是其工作的侧重点和服务对象都有所区别,但是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企业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在实际的工作中将两者有效的融合在一起是未来企业管理中的必然趋势。
(一)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减少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些应收账款所发生的坏账,从工作性质和内容上看应该是属于管理会计的范畴之内,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专门设置相应的管理岗位,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由财务会计在实施操作。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有合同的签订、货物的发出、货款的回笼以及销售提成的计算,因而通过合同的追踪和观察可以了解货款整个运行流程,及时掌握货款的流通动向以及合同的执行情况,对逾期未回的货款可进行及时的跟踪,降低资金风险从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清收
对于应收账款的常年居高不下导致财务风险高位运行的情况,应该针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详细的分析、询问、对账等,对造成的原因进行分析汇总,对一些不好处理、难度较大的账务移交给有关律师通过司法途径寻回。
(三)实现预算,确保经济目标的最终实现
预算能够有效的掌握到企业经营成本,并对成本进行良好的控制。企业在年初的时候将全年的预算制定出来,确定全年的生产经营目标以及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限额,然后根据具体的项目条款分解到每个月、每个季度等,对各项费用成本制定相应的考核报表,对超出的部分寻找原因并想办法规避解决。这一系列的操作需要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结合才能够实现。
四、总结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同属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中,两者的融合是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会计发展的一大突破。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工作上的融合和相互促进需要企业管理者的重视,并且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也应该有所提升,强化企业颞部会计人员的职业教育,对会计人员以及相关的管理者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该合理的构建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机制,合理确认基础和计量的模式,从而促进两者之间的有机融合,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定的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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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签章 合同管理系统 法律效力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1-0104-02
一、合同管理系统的流程及电子签章的重要性
在研究合同管理系统的过程中,首要的是了解合同执行的各个环节,及其相应模块功能分析和业务处理,确保合同管理系统的流程能够顺畅执行,各层级之间能形成有效的关联与互动关系。研究多数合同系统的功能及操作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处理、合同审签流程、电子签章生效、合同执行与付款、合同变更与终止等业务模块。
第一:合同文本处理。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数据的唯一入口,用户可根据系统既定的合同模板规范,在系统中准确填报合同基本信息。生成合同文本的过程可以手动录入合同的必要信息:包含合同甲乙上方信息,合同标的,合法规定的相关合同的交付时间、交付物形式、付款形式及付款要求、合同验收标准、知识产权规定等。根据合同的不同形似可以选择不同的合同模板,其中合同关联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对于合同文本处理部分,通过录入信息转化为合同模板内容,并支持生成word、pdf合同文本及导出操作等。
第二:合同审签流程。合同审签流程实现合同信息的电子化审批过程,要做到合同审定环节的可定制,审批顺序可调整,合同审批过程可监控,处理意见可追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双向审批过程,合同审批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法人单位的管理特点设定审批环节,每个审批环节均可以查阅合同文本信息,供审批人做出审批判断。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可以进行逐级审批,审批流程结束合同可以进行电子签章。
第三:电子签章生效。电子签章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确认性。在线合同要求甲乙双方均可以使用电子签章,保证合同在线文本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的企业信息需要利用工商、金融渠道进行信息的企业信息的认证,并获得电子签章密钥介质。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对于签章时间控制,避免甲乙上方同时操作同一份合同。签章完毕的合同作为有效合同文本被保管成PDF格式文档,可以被调阅、下载、跟踪文档变更。
第四:合同执行付款。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然有时间约束、合同交付内容及质量、合同款项的支付等新信息。信息化系统可以根据客户在合同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时间、费用等信息对于合同执行进行管控和约束。除此之外,要对约束条件进行集中分析,要对合同的交付内容进行分析,时间不能早于合同起始时间,或晚于合同终止时。
第五:合同变更与终止。根据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可预知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合同或终止。需要变更合同时,需申请合同变更申请,并由双方确认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双方单位进行确认并同意后,可以启动合同审签流程,保证变更后的合同真实有效。
二、电子签章合同的法律有效性
电子签章是保证合同有效性的核心。电子合同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电子签章的设计与实现就显得十分重要。为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书面合同需要由当事人和负责人签章、盖章,以便让双方识别是合同责任人,认可合同内容的同时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靠技术手段识别电子合同签章人的真实身份,保证电子合同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是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系统中起到的核心作用。
电子合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具备有效的法律依据。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电子签章合同要结合法律相关要求,对其进行集中管理,确保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同时,提高其社会影响力。第一,要从立法方面承J电子合同具有合法的书面效力,提升其在法律条款中的价值,解决电子合同法律效力问题。第二,要集中解决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通过我国《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的分析,能对相关内容进行理解,也就是说,电子合同一般不具备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同样也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伴随着电子签名法和新《合同法》的使用,从法律上给予电子签名以充分的认可,对电子合同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行证明和鉴定。
确保使用电子签章企业的合法性。使用电子签章进行合同签署的企业必须具备正式法人合法经营权,即营销执照。可以通过工商网、全国征信网等进行企业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后,具有企业主体的法律经营主体的认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认证的企业,可以获得唯一识别身份的CA密钥,确保电子签章使用企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电子签章技术分析和应用
1.电子签章技术内涵
电子签章技术是传统印章图片的升级版,建构一个区别于所有实体印章的印章机制,保证整个合同签署过程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从技术上讲,电子签章,泛指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依附在电子文件并与其逻辑关联,可用以辨识电子文件签署者身份,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并表示签署者确认电子文件所陈述事实的内容。从广义上讲,电子签章不仅包括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非对称性密钥加密”,也包括笔迹辨别、指纹识别,以及新近出现的眼虹膜透视辨别、面纹识、DNA识别等。目前,最成熟的电子签章技术就是“数字签章”,它是以公钥及密钥的“非对称型”密码技术制作的电子签章。我们通常所说的电子签章也是指数字签章。运用一种名为“非对称密码系统”(Asymmetric Cryptography)的技术来对发文者的电子文件作加、解密运算,其目的是使收文者可确定电子文件的发出者是谁、该电子文件在传输中未遭篡改并保证发文者不能否认其发文的行为。
电子签章广泛应用,借助实体密钥能保证合同管理系统签章流程的完整度。电子签章用户在电脑中使用CA认证证书控件,保证U盘结构和PIN码之间的对应关系,也能有效实现签章管理及签章程序。电子签章合同管理技术遵循的规范主要包括Data Encryption Standard算法、SSP02算法、R.Rivest-A.Shamir-L.Adleman算法以及散列算法等。
2.电子签章技术特征
电子签章之所以应用效果符合时代需求,主要是基于其内部数字化参数结构的有效性和科技性,能提升整体运行结构和运行参数的完整度,确保印章管控系统贴合实际需求,确保整体管理层级和管理需求得到满足。
第一,电子签章技术主要是基于公钥基础设施建立起来的,能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安全完整性,并且由于电子签章的唯一性特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旦双方利用电子签章进行合同签订,即时生效后,就产生不可抵赖性,真正实现了印章图片的业务数字化。第二,电子签章技术在运行过程中,借助密钥介质实现签章权限的有效运行,只有掌握和了解密码的人员才能有效使用该U-key的介质进行签章。第三,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印章对整体系统进行集中验证,一旦文档出现了篡改和恶性变动,都会对时间和具体改动条款进行历史痕迹标注。第四,在应用电子签章技术的过程借助计算机网络实现,从而能保证其签章行为克服空间障碍。由于没有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签约的方式能实现最便捷有效的执行。第五,基于电子签章的唯一性和安全性,在实际技术运行时能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和确认,并且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电子签章使用人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现阶段随着互联网、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开展,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用户间的合作不断加深,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也变得越来越广泛。网络交易双方来说,如何确认对方的身份真实可信,如何确认对方发来的电子合同真实性、完整性、可信性和不可抵赖性是首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人们在使用合同管理系统的同时,也更加注重电子签章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提出了电子合同的安全需求,阐述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保证合同各方的身份真实性和合法权益。目前合同管理系统根据业务流程的要求,能够提供电子签章功能。实际使用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合同文本及审签处理,确保能对不同合同进行统一或者个性化的审签流程。合同订立双方均能够获取到有效的电子签章介质,能在标准化合同管理运行流程中有序执行。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启动电子签章后,买方和卖方要对自己的相应行为进行合同文本的确认,双方能看到完整的合同文本,完成了对相应合同条款进行集中审定之后,可以进行电子签章操作,避免合同操作的重复性。买卖双方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进行集中的合同信息管理与执行,从而提升整体管控结构和管理层级的有效性,并且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利用电子签章技术进行合同签订,也能有效提高整体项目运行系统的有效性,也满足了电子商务无纸化的办公需求,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是资本的节省,效率的提升。
结束语
本文以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系统中的使用方法、法律依据、技术实现方式为核心内容,对标准合同以及协议合同建立过程中,要对合同文本进行电子签章的运行方式要符合实际需求。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系统结合了电子签章技术,在提升合同安全性和效率的同时,确保电子合同签章的操作技术和流程满足实际需求,真正实现合同签订方式和运行模型的最优化。将电子签章技术应用到合同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同时,更能有效增强企I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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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建工程;项目管理;探讨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建工程项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这为建筑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尤其是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不断涌现,推动着土建工程的技术发展又达到了新的高度。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出现,我国企业对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所存在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加强对土建工程项目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并且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加强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迫在眉睫。
1.土建工程项目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它不仅是衡量建筑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也是维护建筑产品供需双方经济权益的关键所在。降低项目成本的方法有多种,概括起来可以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几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控制:(1)采取组织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首先要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明确公司、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之间职权关系的划分。其次要明确成本控制者及任务,从而使成本控制有人负责,避免成本大了,费用超了,项目亏了责任却不明的问题。(2)采取技术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采取技术措施是在施工阶段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标书中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能耗,提高机械化操作等。(3)采取经济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采取经济措施管制工程成本包括人工费控制,要严格控制人工费。
2.土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土建工程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是由于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的。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也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在质量管理中,首先是加强质量问题分析处理。
(1)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2)事故原因分析,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后进行事故处理。采取防范措施,消除质量通病,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避免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3.土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其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融合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土建工程中的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和质量等相关目标,并对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管理贯穿于土建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整个土建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在当今的形势下,如果土建项目缺乏合同意识可能会造成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如果土建项目缺乏合同管理就难以形成系统的项目管理,更不用说项目的目标的实现。在现代土建工程中,一定要安排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4.土建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1)进行日常检查巡视,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建筑物的一些特殊部位,如地下室、外墙、屋面、荷载集中处、体形变化处、现有缺陷处要做重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异常问题将记录在管理台账上,根据异常问题的性质提出后续实施意见。(2)对各种改造行为进行技术审核。建筑物在使用期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因使用的原因进行局部改造、技术改造、使用功能改变等情况。如对建筑物本体进行墙柱板改造、开洞、加载等,这些改变会影响到建筑物的结构性能和使用环境。改造的责任部门应向技术管理提出改造申请。技术人员按改造内容对建筑物的结构安拿进行审核,提出技术意见,必要时应提请原设计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后报请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经过审定批准的改造才准予实施。宜采取合适的管理措施,保证管理工作有序、高效、持续地进行,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功能可靠。
关键词:项目管理模式:FlDlC合同条件:对比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7-0134-02
1 前言
FlDlC合同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描述,即一种项目管理模式。由于其科学性、公正性、严谨性,FlDlC合同条件在国际上享受盛誉。该合同有机融合了建设管理经验、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相关内容,对业主、承包商、咨询工程师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详细划分,为国际承包商、金融组织以及项目业主所广泛纳用。 目前国内承包商在参照FlDlC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大部分仅停留在“照搬照抄原文”的阶段,不能全面深入了解该合同中项目管理模式和技巧的使用。随着我国加入WTO,涉外工程逐渐增多,国家大力投资工程建设,这些都对如何规范国内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和市场接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正确理解FIDlC合同中项目管理理念和技巧,客观认识我国项目管理模式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足,借鉴FlDlC的项目管理模式弥补国内与国外项目管理水平的差距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推动我国项目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2 FlDIC合同条件中的管理模式
在FIDlC合同条件规定的管理过程中有两个要点:第一是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第二是以合同条件为根本。
2.1 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
2.1.1 工程师的界定 《FlDlC合同条件》第1.1.2.4款规定:“工程师”系指由雇主任命并在投标书附录中指名,为实施合同担任工程师的人,或有时根据第3.4款[工程师的替换]的规定,由雇主任命并通知承包商的其他人员。”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第1.8款规定:“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通过对比,可知国内外“工程师”不同点有以下三方面: 1)FlDlC合同中工程师由雇主任命,而我国工程师,即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 2)FIDlC合同中的工程师仅限于咨询工程师,而我国工程师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包括建设单位的代表。 3)FlDlC合同中的工程师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而我国工程师只在施工阶段进行监理。 2.1.2《FlDlC合同条件》中的例证 《FlDIC施工合同条件》第3.3款规定:“工程师可(在任何时候)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商发出指示和实施工程和修补缺陷可能需要的附加或修正图纸。承包商仅应接受工程师或根据本条受托适当权利的助手的指示。……”。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第29.1款规定:“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从以上两条规定不难看出FIDlC合同中工程师所有权利比我国总监理工程师大。具体表现在: 1)《施工合同范本》限定了发包人需要在14天以前发出变更,而FlDlC合同中,任何时候工程师都可以发出变更指示。 2)FlDlC合同中变更的指示由工程师发出,而我国《施工合同范本》中变更指示由发包人发出。 可见在变更管理中,咨询工程师取代了我国的发包人,体现了其核心作用。 除此之外,关于暂列金额的规定也体现了咨询工程师的核心作用。类似的例子在FlDlC合同中有很多,在此不一一举例。总之,工程师才是FlDlC合同中项目管理的核心。
2.2 以合同管理为根本 cFlDlC合同条件本质上就是合同管理。建设业主和承包商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双方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建设,并各自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我国的合同管理看起来与此并无本质的区别,但真正履行合同时,国内外合同管理却大不相同。
2.2.1 合同条款详略程度不同 以我国使用最广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例,其所有条款仅共计47款,通用条款部分总宇数仅计16598宇。而《FlDlC合同条件》考虑了近百年来土木建设的经验,将项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全部详细写入一个个条款中,为履行合同管理提供了良好依据。
2.2.2 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同 在我国,少有业主或承包单位中主要领导认真研究合同,他们常常通过各种方法处理本该是合同管理能够解决的问题。在我国特殊国情下,他们将更多的关注放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没有对合同管理足够的重视。 在《FlDlC合同条件》下,情况则不尽相同。不同于中国人以人为本及以和为贵的传统,外国人更加重视法律、合同、规则等文件。作为国外的项目管理人员,首要的事情即研究合同并熟悉合同,所有事情都以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办事。
2.2.3 履行合同的程度不同 合同履行状况在我国建筑领域内并不可喜。首先,在国内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和质量控制存在严重问题,不认真履行合同是重要原因。关于安全和质量问题在合同中已明确规定,认真履行合同则该类问题会大大减少甚至杜绝。其次,我国建筑领域工程款发放中拖欠问题严重,已成为建筑市场的顽疾。而对工程款的拖欠就是不正当履行合同管理的表现。再次,在工程进度方面我国很大程度上受人为控制,而不是依据科学和合同。脱离计划进度,也是不恰当履行合同的表现。
3 国内项目管理模式特点
3.1 以建设单位为核心 在我国,建设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由于这种投资属性,在我国项目管理必然是以建设单位为核心的项目管理。
3.1.1 建设单位风险的转移 由于国家投资主体的地位,建设项目的风险很多时候不是由决策领导者来承担,而是由国家承担。因此建设单位的领导者自然会相对淡漠项目投资的质量、成本、安全等的控制。而在国外,投资主体常常是私人、或者具有股份性质的公司,如果项目失败,建设单位决策者自己将要自食其果。所以,对建设项目中的任何一个要进行的决策,建设单位领导者自然都会慎重考虑认真对待,进行反复论证研究之后才会作出决策。 在国内,建设单位领导者多数情况下进行的都是盲目决策,很少经反复论证研究后才做决策。例如某些领导者因政绩原因擅自缩短工
期,这种行为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往往造成低劣的质量及高昂的成本等恶果。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最后的风险由国家来买单。 虽然关于决策者特定条件下风险的承担我国法律做了相关规定,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实际上决策者承担的责任受到的处罚与其造成的损失乃至从造成损失的过程中获得的好处是不成比例的。
3.1.2 建设单位的债务人身份 根据建筑工程分包在《合同法》上的性质,施工承包合同为一个双务合同方当事人是互负债务的,承包单位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修建工程,而建设单位有义务及时支付工程款。由于债权人是建设单位,债务人是分发包人,因此,施工单位会想方设法应对建设单位,一般情况下不敢对建设单位有所怠慢,目的就是及时收回工程款。把握住施工单位担心收不回工程款的心理,建设单位时常会以工程款延迟或不支付要挟让施工单位去完成某些不在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建设单位同样的要挟手段也适用于针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这更加助长了建设单位的核心作用。
3.2 监理的弱势地位 在国内,监理工程师与FlDlC合同中的工程师是相对应的,但两者行使的权力以及职能范围却相差很多,我国的监理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下面对导致监理弱势的三方面原因进行分析。
3.2.1 合同范本的规定 从第二部分工程师的界定分析中可知,《FlDlC合同条件》中咨询工程师为核心,赋予了工程师很大权利。尽管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可以对通用条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但也不能对工程师的权利做大规模修改,不能背离FlDlC精神。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我国的:“工程师”即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利的赋予与《FlDlC合同条件》相比局限了很多,可以说我国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与FlDlC合同中咨询工程师的权利对比可谓相去甚远。
3.2.2 我国法律的规定 我国的监理单位实质上为建设单位的人。《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确定了监理单位人的身份,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人在权限内,以被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人对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建设单位的授权决定着监理单位的权限。在实际当中我国尚无哪部法律法规明确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授权的底线,利益驱使下,一般建设单位不愿过多地授权给监理单位。这就从法律的角度决定了监理单位处于弱势地位。
3.2.3 我国的特殊国情 国内监理工程师是对施工阶段进行监理,具体体现在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的管理上。而控制的核心表现为签字权。即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的进展不应得到承认。施工单位无法获得工程款,但实际当中并非如此。 在我国大多数工程的进度由建设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控制,并非监理工程师。而由于建设单位的非理性投资行为、施工单位有绕过监理从建设单位处取得工程款的能力、政府部门的干预、糖衣炮弹的攻击等等,监理工程师在成本和质量的控制中的诸多环节难以全面防范,显得苍白软弱。
一、油田企业加强依法治企工作的必要性
(一)适应法律环境变化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立法,特别是物权、土地、劳动、安全、环保等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法律环境下,油田企业作为大型能源企业,来自政府的监管和社会的关注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和企业,尤其是安全、环保、劳动用工等敏感领域法律监管日益严格,油田面临的法律环境日趋复杂,违法成本将大幅度提高,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处罚和诉讼。面对法律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新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影响,从生产经营与法律相结合的角度去认识、观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面加强油田依法管理工作。
(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需要
企业是经济组织,也是社会组织,遵守法律规则做到依法管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实现自己利益的客观要求。法律业务来源于企业经营管理对法律的适用,企业经营管理中涉及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护及法定或约定义务承担的环节或过程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如工商登记、合同管理、对外授权、重大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定、纠纷管理等。加强企业法律工作对推动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机制的形成,实现企业增长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油田的综合竞争力,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二、油田企业当前法律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重组改制以来,油田企业高度重视法律事务工作,通过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充实法律工作人员,基本建立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法律工作机制。法律事务部门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法律工作,将法律业务与其他业务有机结合,建立了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为手段的合同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积极做好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法律论证和纠纷案件的处理,维护了油田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油田和谐发展。然而,目前法律管理的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大油田管理、大规模建设的要求。主要表现为:
(一)依法治企体系不够健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不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部分管理人员认为不按法律也能办事,不注重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不按照法律要求和程序办理各种行政许可证照,招致巨额行政罚款,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重视合同的履约监督,承包商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未能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部分单位口头许愿处理地方关系,为日后工作带来负面效应;部分员工依法维权能力十分薄弱,护矿保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还处于初级阶段,法律纠纷不断增多
企业虽然建立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但只是简单地罗列了法律风险源点,未能细化防控部门和防控职责,防控措施过于原则,没有责任追究,以法律部门为主线,以各项业务为依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互动风险防控机制未能形成,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功能还十分薄弱。突出表现在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纠纷处理难度大,成本高。
(三)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
先组织施工后补签合同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不仅埋下了法律纠纷的隐患,而且影响内控测试通过;个别承包商资质审查把关不严,履约能力难以得到保障;超越经营范围和资质签订合同,违法转包分包工程,违约责任没能得到严格追究。合同管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容易引发纠纷。
(四)法律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法律工作的要求
目前油田公司法律人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而且懂技术、懂经营、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欠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企业改制等领域的人员奇缺。法律专业人员少,持证上岗率低、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水平低等问题制约着油田法律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油田企业依法管理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面对新的法律环境和依法治企工作的要求,企业法律工作要立足于法律环境新变化、新要求,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秉承法律工作为经营管理服务的宗旨,坚持法律环境研究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相结合,防控法律风险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提升企业依法治企的水平,更好地为油田发展服务。
(一)明确油田企业法律管理的目标和在企业管理中的定位
国务院国资委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指出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为主、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为辅”。这实际上明确了企业法律工作三个层次上的目标。事前预防:以实现“无讼”为目标;事中控制:以减少纠纷为目标;事后补救:以降低破坏为目标。油田企业法律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建设,通过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完善法律机构,充实法律人员,提高法律专业化水平
随着油田的大规模发展和法律业务的不断深入,对法律机构的设置、法律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油田企业应高度重视油田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形成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努力构筑立体化工作网络,立足于内部法律机构,适当依靠外部中介机构,把企业经营活动置于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之下。建立总法律顾问领导下的法律机构工作制,调整充实法律人员,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树立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理念
全面推进依法治企,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依法治企的领导者。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治企意识和能力,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起着决定作用,直接关系到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法律部门应立足于油田发展实际,建立依法治企评价体系,紧密开展与油田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分级分类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领导干部注重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决策能力、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注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律风险意识、依法治企意识,提高依法引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基层广大员工,应注重护矿保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学会依法维护矿权,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对一般管理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加大合同法、财税法、金融法等经营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业务水平,强化依法经营和合同意识。
(四)深入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预防和减少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把法律风险防控融入企业管理,实现企业有效管控的重要载体。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将有助于企业减少经营管理风险。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完善现有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法律部门、业务部门和内控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共同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手册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各经营管理领域法律风险防控流程建设,重点是资源权属、安全环保、对外交易、企业设立及运作、劳动关系、知识产权、财税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等八个业务领域,梳理出可控法律风险源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编制简明防控流程,形成标准控制文档,科学界定各部门在防控法律风险中的职责,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把法律风险的防控流程化、制度化,形成全员防控法律风险的有效机制。
(五)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应秉承为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宗旨,坚持防控法律风险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和方式创新,不断加以改进。
1.严格合同签约主体资格的法律审查。通过资质审查关口,提高对方履约能力。首先审查签约对方的主体地位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次是资信审查,主要审查签约对方的各类资质、营业执照、信誉等是否齐全或良好。
2.加强合同履约监督改变重签订轻履行现象。合同订立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做好合同的履约监督工作,落实质量、数量、进度、工程变更、工期(交货期限)、验收、工程交接等内容,确保合同按约定得到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