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 17:23:2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劳动教育的事例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关键词 信息化建设 劳动教育 人事管理 互动研究
1前言
当前劳动教育与人事管理面临着这样的形势:一是人口和劳动力流动日益频繁,跨地区业务办理需求愈发迫切。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探索解决人员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的有效办法。二是社会各界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劳动教育与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2.1形势分析
劳动教育与人事管理要与这些要求相适应,为跨地区的人员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及跨地区的管理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网络及时准确地了解劳动保障的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为他们提供方便的网上直接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事务的服务;通过网络架起劳动保障部门与广大劳动者之间联系的桥梁,及时地了解社情民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应对安全的挑战,在化建设中同步实现安全。在此形势下,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劳动教育与人事管理的互动研究是必要的。
2.2劳动教育与人事管理工作需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要求劳动教育与人事管理保障化建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这一理念。三是安全变得愈发重要。劳动保障系统管理着数以万亿计的资金和数以亿计的人员,牵涉到每一个劳动者和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出不得半点问题。同时,随着公共服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系统的用户范围将急剧扩大,通过互联网的访问和传递将逐步增多,系统面临的风险逐步增大。
2.3劳动教育与人事管理保障化建设必须适应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
需要将系统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将系统的覆盖人群从城镇参保人员和就业职工扩展到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参保人员等,部分地区的覆盖人群还要从从业人员逐步扩展到全体城镇居民,甚至全体城乡居民;通过系统整合,实现各项劳动保障业务之间、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业务之间的协同办理,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提供技术支撑。社会经济和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对劳动保障化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也为劳动保障化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近年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两个问题的化也关乎国计民生。
3对策分析
3.1建立健全劳动教育与人事管理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
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劳动保障化建设要适应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努力满足事业发展中的新要求。这就迫切需要将系统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将系统的覆盖人群从城镇参保人员和就业职工扩展到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参保人员等,部分地区的覆盖人群还要从从业人员逐步扩展到全体城镇居民,甚至全体城乡居民;通过系统整合,实现各项劳动保障业务之间、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业务之间的协同办理,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提供技术支撑。
3.2技术与劳动保障业务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化水平
通过形成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经费保证机制、实施三项重点行动计划、理顺化工作机制、健全劳动保障化标准和规范体系、建立和完善化规章制度、加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化建设的宣传等措施,重点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开展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强化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全网整合,突出公共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各项劳动保障业务化水平。社保的网络是面向多种不同应用的网络,需要无故障,无中断地运行;社保的网络要能够面向未来,能够应对未来的应用的增加,有很强的扩容能力;社保数据的长期保存需要建设稳定的数据中心,还要抵御病毒和黑客,并建立灾难备份的机制等。随着劳动保障系统建设的日趋完善以及基础数据的积累,宏观决策问题显得更加重要。
3.3利用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等技术支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宏观决策
通过统计分析和查询手段实现预警功能。劳动保障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势必要求劳动保障化建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这一理念。通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网络及时准确地了解劳动保障的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为他们提供方便的网上直接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事务的服务,通过网络架起劳动保障部门与广大劳动者之间联系的桥梁,及时地了解社情民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毛丛群,赵新龙.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民权利体系探讨[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1.
[2]陈焱光.农民基本权利保障与新农村建设[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7,01.
[3]曹绪红.发展权视角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J].农业经济.2009,12.
[4]姜璐.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浅析[J].商品与质量.2012年S5期
作者简介:
1.新疆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就业人员总量稳步增长。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在全国19省市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下,新疆依靠自身的资源、能源和区位优势,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就业人员增长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收入不断增加,社会秩序不断趋好。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相关数据可知,从2001年到2011年这十年间,新疆就业人员从685.5万人增加到924万人,增长了34.8%,年均增长约3%。可以看出,新疆劳动就业总量在这十年期间呈稳步增长趋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2.新疆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吸纳就业人员有限。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疆劳动力市场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就业人员逐渐增加,就业岗位趋向多元,就业渠道逐步拓宽,就业结构渐趋合理。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的相关数据可知,新疆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所占比例由2001年的56.64∶13.45∶29.91调整为2011年的48.66∶15.63∶35.71。由此可知,新疆产业结构的现实状况表现为:第一产业吸纳就业人员的比例逐渐下降,第二产业吸纳劳动力的比重有所增长,第三产业的就业岗位增长较快,成为吸引剩余劳动力、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的重要途径。此外,由于起步晚、质量不高等因素,新疆第三产业的发展缓慢,行业结构不尽合理,教育、批发和零售业等传统行业吸纳了较多就业人员,作为吸纳就业人员最多的现代服务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3.就业人员构成复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走向平民教育,加之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致使新疆劳动力市场基本呈现出买方市场的特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大中专毕业生、新增劳动力、下岗职工和剩余劳动力等群体共同作用,加剧了新疆就业问题的严峻形势。新疆民族构成复杂,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但由于语言、风俗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少数民族同胞在就业过程中面临更大的阻力。此外,由于自然环境、地理位置、信息等因素的制约,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民营企业发展缓慢,大、中型企业数量较少,使得市场能容纳就业人员的数量有限。目前,广大偏远农村地区的失业人口数量难以准确统计,城市中大量劳动力处于隐蔽性失业状态,使得新疆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形势堪忧。
二、新疆高等教育结构与劳动力市场
高等教育作为正规教育系统的顶端和劳动力市场高级人才的输出口,对社会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高等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只有进入劳动力市场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决定了高等教育的培养规模和结构,当两者相协调即供需平衡时,高校毕业生能够在合适的工作岗位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互促进。[2]高等教育结构是指高等教育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排列组合和结合方式。具体来说,高等教育的结构包括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层次结构、布局结构和形式结构。[3]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相关数据可知,2011年,研究生培养机构12所,研究生在校生人数14099人;本科院校11所,本科生在校生人数141763人;专科院校21所,专科生在校生人数116956人,成人高等学校8所,成人本、专科生在校生人数59609人。实践表明,经过多年的发展,新疆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
(一)新疆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调
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既要遵循一定的内在逻辑,还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制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对不同人才类型的需求,是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不断调整的外部动力,因此,新疆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衡状况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新疆高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不相适应,随着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通信、旅游业、餐饮等行业的发展,急需大量实用性较强的专业人才,而高校学科建设脱节了市场需求,造成研究型、理论型人才偏多,实用性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加剧了结构性失业的问题。其次,新疆高校的专业类别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某些专业设置重复导致高校培养的专业人才类型雷同,致使在某些行业出现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数量超越了岗位需求,超越了社会产业发展的实际容纳能力,进而出现了教育过度的问题;再次,专业口径划分过细,法律、计算机、管理学等传统学科专业设置过多,如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电子商务等新兴、交叉、综合学科专业发展缺乏力度,基础理论型学科较多,应用型学科偏少,造成高校毕业生难以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4]
(二)新疆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失衡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疆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向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占优势发展,使经济结构不断趋于合理,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才结构需求。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金字塔”型的高、中、低层次人才结构更能促进经济腾飞。目前,新疆经济发展阶段所需要的劳动力结构特征表现为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知识、技术密集型为辅;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表现为以职业教育为主,以研究生教育为辅;劳动力需求类型表现为以实用型、技术型为主,以知识型、研究型为辅。然而,在高等教育扩招的大背景下,新疆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存在失调现象,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可知:2011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在校生人数比例约为1:10:8,呈现出典型的“腰鼓型”人才发展结构,也说明近年来,新疆专科教育规模偏小,特别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仍然比较薄弱,本科、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本科层次的教育规模偏大,发展过快,使得整体就业压力增大,研究生教育与本、专科教育相比,比例仍然偏小。
(三)不合理的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加剧了新疆劳动力市场分化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整体呈现出东中西部依次从发达到落后的三级阶梯分布,不同区域在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方面存在差异,在人才需求总量和类型方面也不尽相同。与此相呼应的是,西部地区人力资本存量较少,质量较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成为实现西部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呈现出以省会城市为中心,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集中了大部分高等院校,这种局面的出现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的社会经济因素。新疆地域广阔,南北疆在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南北疆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平衡的特点,而且差距还在不断扩大。北疆高校数量多,类型齐全,分布较广,培养出了类型多样的高层次人才,促使经济快速发展;而南疆高等教育数量较少,类型较单一,致使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加剧了南北疆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此外,南北疆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也使得就业人员在地域、产业、职业等方面的分布不均。
(四)新疆高等教育形式结构割裂,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高等教育形式结构必须主动把握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积极推动自身结构的合理配置,而不是消极等待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再作调整。与此同时,高等教育形式结构也决定着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质量,影响着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疆高等教育形式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由于实行“国家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投资、办学、管理等方面影响着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发展,制约了各层次高校的办学自主性,致使高等教育体系内部比例失衡、发展失调。其次,由于体制、高等教育政策等因素的制约,民办高等教育融资困难,办学力量不足,大部分民办高校只能在公立高等教育的夹缝之中寻求生存,致使民办高等教育质量难以保障,社会认可度较低。再次,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办学目标趋同现象严重,部分高校在发展过程中,目标定位不准确,脱离自身实际盲目攀比求高,致使专科院校为“升本”需要,过多、过度进行理论教育,而忽视职业、技能、实用教育。[5]
三、优化新疆高等教育结构的应对之策
在高等教育大幅扩招的背景下,新疆高校毕业生供过于求的局面随之出现,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劳动力市场相互分割,毕业生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在分析新疆高等教育结构与劳动力市场不相适应的基础上,从推进新疆高等教育改革的角度出发,构建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的高等教育结构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优化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相适应
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不仅遵循其内在规律的制约,还受到高等教育体制、经济发展阶段、劳动力市场等外部因素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必须适时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改革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科类结构调整的方向性和前瞻性,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应进一步落实高校的办学自,将对高校的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使高校充分享有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的自。为适应新疆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多元化的人才需求,新疆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开设复合专业和交叉学科,切实拓宽专业面,培养基础扎实、职业技能过硬的复合型人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加大发展偏实用性、应用类专业。在十二五规划中,新疆明确提出“三化建设”的总目标,涉及到了化学化工、生物技术、信息科学、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必然对理、工、农、医等学科类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增大。新疆高校应在对劳动力市场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现有的学科结构,减少专业设置的重复率,增设市场需要的新型专业。其次,借助外力支援,开设新型学科。随着对口支援工作的深入,支、受援高校数量逐渐增多,新疆高校应该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契机,克服自身办学条件的不足,通过联合培养、插班学习、教师支教等方式,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借助名校的师资、学科、实验室等优势,为高新技术产业培养一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再次,新疆高校应从自身的办学水平和能力出发,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建立与市场需要紧密结合的学科调整动态机制,在原有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凝练学科特色,突出专业的特色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体系
目前,新疆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培养院校、本科院校、专科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本科院校规模较大、人数较多,致使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呈“腰鼓”型,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因此,调整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不同层次规格的人才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合理调整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间的比例关系,随着新疆产业结构的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产生,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需要大量高层次创新人才,也需要一大批技术熟练的产业工人。因此,在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同时,还应把大部分增量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逐步控制本科教育规模。其次,明确不同高校的办学目标和定位,新疆高校应明确自身的办学目标,本科院校要以建设教学型、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侧重于培养高技术人才和创新人才,并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专科院校不盲目跟风,凝练自身的学科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技术,培养留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实用性人才,形成多种层次和类型的高等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学校的人才培养功能。
(三)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推动南北疆经济协调发展
南北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是新疆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北疆集中了全疆绝大部分的高等院校,聚集了大多数高校毕业生,某些专业人才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而南疆高等教育水平较落后,急需大量高级人才,致使“马太效应”的发生。为提高南疆人力资本水平,加快南疆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应统筹协调,立足现有基础,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政府可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宏观调控手段,加大对南疆高校的资金投入力度,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重点建设一两所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高校,能够很好的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并在新建高校、学科布点和扩大高校办学规模等方面对南疆地区重点扶持。其次,南疆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努力建设特色学科和专业,着重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借助兄弟院校的优势,通过联合培养、教师支教等形式为南疆培养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进而支持南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再次,政府应重点在南疆地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适当扩大当地生源的招生人数,满足当地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四)优化高等教育形式结构,满足多样化的人才需求
本文是北京联合大学人才强校BPHR2014B02项目、北京联合大学生化学院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权威数据揭示:2013年是人口红利消失转折点,中国发达地区“用工荒”大潮出现,劳动者的就业要求不断提高。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制化、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和劳动用工的复杂化(劳务派遣、HR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形式大量出现)逼迫人力资源管理转型。当前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重视实践能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改革迫在眉睫,如何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对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需求,是任课老师必须思考的问题。
笔者通过与学生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在教学实施中所遇到的现实情况;以邮寄调查函、电话采访等形式向企业劳动关系从业人员、人力资源毕业生进行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共同探讨研究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中的难点与重点问题。收集第一手资料,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的能力是什么,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为教学改革提供依据,总结出当前课程教学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第一,仍偏重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方面较为薄弱。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保证。据调查,毕业生反映最多的问题是感到自己在大学学习过程中,实践能力没有得到有效锻炼。导致大多数毕业生缺乏动手能力,难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在针对企事业单位的调研中,笔者发现目前毕业生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实际需求不符。虽然不同类型单位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能力要求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但劳动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与沟通与协调能力是所有类型组织均十分看重的核心素质与能力。
第二,实践教学课时过少,实践指导老师匮乏,实践教学手段单一,实践教学过程中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理论教学不能很好地融入社会实践当中,造成理论学习与社会生活实际脱节的现象。
第三,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以及促使学生学会沟通与合作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在实践中,由于受到传统教学方式及有限教学资源的限制,学生对案例教学的满意度并不高。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老师认真学习金字塔理论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学习金字塔是一种现代学习方式的理论。最早它是由美国学者、著名的学习专家爱德加?戴尔1946年首先发现并提出的。根据美国缅因州的国家训练实验室研究成果,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学习者在两周以后还能记住内容(平均学习保持率):1,听讲,保留5%;2,阅读,保留10%;3,声音、图片达到20%;4,示范,记住30%;5,小组讨论记住50%;6,做中学或实际演练,达到75%;7,教别人或马上应用,记住90%。这与富兰克林的名言“告诉我,我会忘记;让我看,我可能记住;让我参与,我会明白”不谋而合。即听讲的学习效果最差,教授给他人的学习效果最好。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这种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不仅要求学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且要求教师要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这就意味着教师应当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全新的教学模式。
因此,教师急需改变传统“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综合利用研讨式、参与式、角色扮演式等多种教学法,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程度,提升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以下是笔者在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中进行的探索与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在课堂上展示
学生对某方面的知识掌握到一定程度时,就想跃跃欲试,展示自我。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这一特点,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然后专门抽出一定的上课的时间,让学生到台上把自己选择的案例和分析的结果公布于众,让全班学生参与讨论。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使其牢固掌握相关知识,更有利于增进教学相长。把单一的教师的“讲堂”,变成学生主动发展的生动活泼的“学堂”,变成师生共同研讨的“论坛”。为此学校提供专门的案例圆桌教室非常重要,以便营造良好的讨论环境,确保案例教学的有效实施。
二、组织模拟法庭
这种模式一般在劳动法课程的后半段运用的比较多,因为课程过半,学生具备了一定的劳动法理论知识后,为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创造了一个“真实”的环境。让学生充当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和法官或仲裁员,能够亲身体验到法律职业不同角色的要求。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案例的选择一定要有典型性和可辩性,能有让各个角色充分发挥自己才能,施展才华的空间。这需要教师做足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否则根本达不到应有的课堂教学效果。具体而言,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教学案例。教师要充分考虑如何让学生置身于案例之中,愿意积极主动参与到案例的探讨之中。第二,选择角色,布置任务,分头准备。这是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重要阶段之一。在这一阶段,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分析案情,制作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熟悉相关法律条文、诉讼程序等。第三,模拟法庭结束后,教师组织对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进行讨论,尽量让每位学生对该案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最后由教师进行讲评,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运用法律是否正确等。
三、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开放性”教学模式
“开放性”教学模式是针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而创设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为此要创造一切条件,让学生走出校门、专家走进课堂。“请进来”是邀请实务界人士讲学,如邀请一些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知名律师和资深法官来学校讲授部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实务课程。“走出去”是旁听真实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或诉讼庭审。在“劳动法”的教学内容中,“劳动争议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劳动争议处理有三个环节:即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最重要的环节。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程序与证据的搜集是笔者讲授“劳动法”的重点与难点。通过旁听案件审理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带领学生到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和北京大兴区法院旁听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学生们全面清晰地了解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对劳动法知识加深理解,增强记忆有很大帮助。在现场的感觉和看书看视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和看电视剧更是差距很大,现场的氛围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和严谨。他们也意识到必须有深厚的劳动法专业知识与素养,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做好劳动关系工作。同时认识到学习劳动法知识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更为重要,不是为了拿学分,而是它和将来工作息息相关。旁听案件审理必须重视的环节是:让学生事先了解一下案件的背景与内容,提前查阅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学生才能更好地思考,更好地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庭审结束后可以马上与法官、仲裁员、老师一起讨论,把案件的重点梳理,把疑问及时解决,旁听学习的效果才能更好。与传统的“一间教室,一位教师,一班学生,教师讲,学生记”的“封闭性-灌输式”课程教学模式相比,“开放性”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交流更加活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更强,教学空间更加广阔,教学效果更加好。
实践教学环节由专业教师担任,但专业教师往往理论知识充足,实践经验不够。因此,需要积极鼓励教师取得双师型任职资格后到企业兼职,或者聘用律师、企业中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主管担任实践教学环节课指导老师。
四、创新实践教学平台
在实际教学中,如何选择恰当的校外实习基地与学生的课程学习对接,使学生能够及时进入实习基地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方位地感知劳动关系管理的实务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重点。在这方面,有的学校尝试与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家委员会,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与有关部门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现场教学活动和专题教学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这样就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参观、见习等实习活动,保障实践教学的顺利推进。还可以随时聘请相关单位的劳动关系专业人士进行专题演讲、座谈、答疑、研讨,保持学生与社会专业人士之间交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此外,可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辅以电子邮件、网络聊天工具等网络信息通信工具,搭建信息化、网络化的技术平台,使学生与专业实务人员之间形成有效互动。因此需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创设广阔的实习基地。
参考文献
[1]伊海燕,刘艳.HR转型背景下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4(1)
[2]秦敏,朱亚男.“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中国市场,2012(11)
【关键词】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模式;劳动力市场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 (2012)02-0046-02
2010年初,河南省政府以第1号文件形式提出“加快职业教育攻坚”的26条意见,明文规定涉农的21个专业定为免费教育,半工半读,顶岗实习,助学金等一系列特惠措施、制度,为农村职业教育加入了助推剂,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然而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同时,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却遇到前有未有的发展瓶颈,一方面表现中职学校对年轻人和家长却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表现出
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课程、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与劳动力市场出现脱节。本文旨在通过我校学生顶岗实习存在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探寻农村职业技术学校的发展对策。
1 顶岗实习中问题的形成原因
1.1 学校管理体制、培养模式
1.1.1 学校办学急功近利 在农村,职业教育除了硬件条件不足外,更深层次的还在于对于职业教育认识上欠缺以及培养模式的陈旧。在管理层面上,一些三年制的学校在校内基本局限于“2+1”或“1+2”的管理理念,即学生在校内学年,然后送到企业去顶岗实心一年,或者在校内学习一年,然后送到企业二年,这源于经费不足或者考虑经济效益过多。同时在教学安排上,基本沿袭的是普通初中或职高那种理论为主的教学模式,没有根据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校内实训,“学一技之长,谋就业之路”几成一句空文。
1.1.2 使用教材与企业实际相互脱节 一方面表现在教材内容的陈旧,没有与时俱进地做好更新工作;二是教材连贯性不强,知识出现脱节;三是教材的实用性不强,理论偏多,实训科目的设置既少也无法完全开展。
1.1.3 教学模式的单一 一方面表现在教师唱独角戏的“单主体教学”模式上,“传道授业解惑”,没有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作用,形成“老师主导、学生主体”的现代职业教学模式;二是对职业技术教育缺乏足够的认识,过分强调知识,而忽视操作技能的培养,表现在课程设置没有足够的学生实训空间与时间,课程编排与设计有失合理。
1.2 顶岗实习管理不到位。 用人单位在学生到岗以后,大多学校采取的是“放羊式”的管理,或者说派一名实习带队老师,缺少对学生有效的管理与教育;同时实习企业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最多在学生进厂前开展一下安全纪律方面的教育,而缺乏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得学生在一种放任的状态下,又缺少足够的心理准备,因此出现消极退却,进而怠工,旷工,直至逃跑的现象。
1.3 学生素质有待提高。中职学校门槛低,入学容易。现在的中职学生,生源年龄偏小、综合素质偏低,基本属于“淘汰产品”,中职学生起点较低。如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经常迟到,早退;由于学习基础差,上课听不懂,作业不会做,学习毫无兴趣,以致产生厌学情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高峰期,心理发展错综复杂,不注意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在学校环境和工厂环境不一样的情况下,感到茫然,意志力薄弱,不能吃苦耐劳。
2 应对对策
2.1 转变职业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模式。 首先要站在社会发展与历史传承的高度重视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摒弃急功近利的办学思想,特别是教育部门和职业学校学校校长,更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其次要大力开展研究新的职业技术教学模式,
坚持以劳动力市场为导向,根据各自学校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教研,夯基础,重技能;三是加强对现有教材的研究,组织撰写适应于劳动力市场要求的实用性教材,保持教材的连续性,突出实用性特色; 四是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双师型”老师队伍。
2.2 实行带队老师负责制,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 职业教育要办得好,肯定离不开企业、行业发挥的作用,对企业也要有一定的寄予,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产业的一支,实行产业化办职业教育。强化企业职工培训。因为现在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下岗职工转岗需要大量的开展企业职工培训。进一步发挥企业办好现在已有的职业学校可以联合办、也可以单独办,也可以和职业学校合作办。应该建立企业接受学生的实习和教师实践的制度,推动校企合作联合办学。要推动职业学校更大范围的工学结合。企业在用工上一定要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我们要大力气提倡企业创建“学习型企业”的活动。学校应与企业协商,实行带队教师负责制,积极配合企业做好学生角色由学生——准职业人的转变。
2.3 注重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 苏州园区某企业在面试员工时候,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很高要求。比如对面试人员的仪表、口才、知识、经验、进取心、智力、诚意、持久力、说服力、感召力、性格等方面都进行具体的规定。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知识经验是可以在学习过程中积累的,而员工的进取心、诚意等内在心理素质的东西是要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培养和提炼的。还要求我们的学生在内心里要具有能够为他人服务的人际交往意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中职学校的教育必须综合考虑学生择业、生存、竞争和发展的需要。
通过我们对近400名顶岗实习学生调查问卷了解到,世界500强企业,在关注学生技术水平的同时,更多看重的是学生们品质方面的东西,希望学生在既有的性格中有进取心,有团队合作意识等。其中百得公司的经理就表示“员工某种技术不会,我们可以培训。一周、两周、一月、两月、三月,总可以教会。而如果是品德方面的问题,那么就不是一年半载的事情了。”
2.4 科学安排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实际上是将“应知”、“应会”的知识或技能在实习过程中反复训练,以致达到提高工作技能的目的。这就要求学校要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实际与个人兴趣,寻找合适的企业,在不同岗位上开展实习轮训,以提高学生顶岗实习的积极性。从我们的调查中可以看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中途退却的人数和比率是不一样的,这固然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但也折射出学生顶岗实心安排的不合理性。
1.意识维度
意识是人们在头脑中建立起来的反映客观事物的主要思想和基本看法,在人的行为中通常以潜在准则或标准的方式指导或约束人们的行为根据“市民性,和“现代性,特征,以及新生代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群体特点,教育与培训应该在意识维度着重培养农村转移劳动力以下几方面内容:其一,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法治意识法治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以人人平等、尊重民主、维护秩序为主要认识依据,它是现代城市社会秩序平台建立的基础现代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社会人的权利和应得利益,每一个生活于现代城市社会的人都必须通过大家认可和共同遵守的秩序平台来沟通交换、创造财富。把法治意识的培养纳入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体系之中,不仅能够为他们的城市社会认知提供精神支持,还能为他们的城市社会活动提供方法指导,使他们能够了解、认可和遵守现代城市社会各项活动的秩序平台,做到主动学法、认真守法、遇事靠法其二,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体意识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这一相对保守且强调血缘、等级关系的社会结构下,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自我需求和自我价值更容易被忽视,当他们进入城市,面对更加民主、开放、自我、平权的现代城市社会时,他们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归属感的不适性就会显现出来因此,要通过教育与培训激发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体性,帮助他们消除对城市的隔离感,使他们能够形成“我也是城市主人”的自我意识,能够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城市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能够以主人翁意识和姿态融入城市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其三,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公民意识受我国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先赋性身份限制了其权利的平等享有,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都受到身份性限制,整体缺乏话语权虽然,目前农村转移劳动力公民意识有所觉醒,其经济和社会权利上的平等性追求己经成为他们关注的内容,但是他们在政治权利上的公民意识仍然十分薄弱,消极参与大量存在,这严重阻碍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实现教育与培训必须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作为城市一员的平等政治参与意识,使其能够主动寻求话语权只有农村转移劳动力充分享有公民权利,才能有效承担公民义务,从而消除城乡隔离,进一步增强对城市的归属感。
2.知识维度
知识是人类认识的成果,是形成个体素养和发展潜力的重要力量在社会生产生活日益知识化的今天,劳动力的整体规格正在逐步从“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整个结构日趋扁平化,即随着社会生产过程中科学技术含量的提高,劳动生产过程所需的经过训练的劳动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比重逐渐增大面对城市社会知识化的快速发展,农村转移劳动力作为城市社会一员,必须通过教育与培训实现个体素质的不断提升,成为知识型劳动者根据我国城市社会现代化发展需要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现有知识水平,教育与培训要在知识维度着重培养农村转移劳动力以下几方面内容:其一,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文化知识受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影响,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普遍低于城市人口的平均水平。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城市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0. 20年,而农村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 33年;城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为20:1,高中文化程度人口比为4:1,初中文化程度人口比为0. 91 :1,小学文化程度人口比为0.37:1教育程度偏低和文化知识的缺乏导致农村转移劳动力面对城市现代化生产方式时,往往会表现为学习能力较弱、技能掌握性较差、工作无所适从的不足,急需获得文化知识补偿性和提高性教育与培训其二,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专业知识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大量传统手工劳动的产业和部门逐渐升级改造,岗位知识科技含量的提高要求工作人员实现知识化、专业化生产力发展对劳动者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使得大量缺乏专业知识的农村转移劳动力难以满足工作岗位需要,有些人即使获得了暂时性工作,也难以应对生产岗位知识化和专业化的挑战而最终被淘汰,因此教育与培训必须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具备在现代城市二三产业工作所需的各项专业知识,如工作岗位知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维权知识、求职知识等,使他们逐渐从体力型劳动者转变为知识型劳动者其三,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信息化知识我国社会的发展己经进入信息化时代,过去不会读、写和算的人被称为“文盲”,在现代社会即使会基本读、写、算,但不能识别现代信息符号,无法利用现代化生产生活设施的人,会被称为“功能性文盲”因此,教育与培训必须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信息化知识水平,使他们不仅能够利用信息技术便捷地获取工作信息,而且要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消费和体闲娱乐等,适应现代城市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关键词]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资绩效合作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2.053
[中图分类号]D92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2-00-01
我国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它不仅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也为社会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缓解了就业压力。但在当下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怎样在劳资绩效合作模式下,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当下企业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1 中小企业劳资绩效合作现状
在劳资绩效合作中,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当下中小企业的劳资绩效考核问题。劳资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工作进行的一种考核,员工的劳动与工资挂钩,员工为公司创造的财富越多,所得的工资也就越多。但是在现实操作中,部分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往往没有理解劳资绩效考核的真正含义,导致在考核的操作中出现问题,对绩效指标的设置也不合理。绩效考核的本质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有的公司在设置绩效考核时,给员工设定任务量,没有达标便要扣除工资,使得公司员工缺少工作的积极性,并出现公司留不住人才的现象。除此之外,部分企业的劳资绩效合作模式单一,考核标准模糊,导致这一模式难以得到实际应用。
2 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部分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度不够完善,甚至有部分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资纠纷现象比较普遍;很多中小企业的工作强度较大而劳动报酬偏低,员工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再次,很多企业没有相应的员工福利如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相较于公务员、国企的待遇差了很多,并且,由于企业规模的局限性,员工晋升渠道比较小。这几个问题是当下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最常见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3 基于劳资绩效合作视角的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新模式
3.1 建立以劳资双方互信为前提的以人为本的劳资合作管理模式
劳资关系是企业间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关系,一个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和谐与否,关系着这个企业能否有序发展。但是部分企业的管理者思想过于守旧,与员工的关系不和谐,导致公司劳资关系紧张,从而出现公司留不住人的现象。要改变这些现象,中小企业必须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创新劳动关系管理模式,建立和谐互信的劳资关系,并增加企业内部的人文情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劳资合作,从而达到双赢的局面。
3.2 建立以全面薪酬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性报酬制度
报酬管理是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重中之重。一个企业的报酬制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去留。我国目前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方式与按需分配结合起来。而中小企业要改变自身的劳动关系管理方式,就必须要改变自己的分配制度,企业管理者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充分重视公司员工的福利待遇,尽可能进行按劳分配,并充分重视员工的知识技术等对企业的作用。比如,公司制定分配制度时,要分层管理,实行奖金激励制度,同时,可以对生活困难但能力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补贴,这样才能让员工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司的关怀,从而诚心为公司服务。
3.3 建立灵活的用工制度
中小企业相对来说规模不大,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可能不够完善,在劳动关系的管理方面也有一定的欠缺。甚至有的小型企业人力资源与行政部门合二为一,一人身兼数职,这导致企业的员工压力比较大。其次,很多中小企业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员工相对自由,但也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企业要改革劳动管理模式,必须要从企业的用工制度入手,建立新型的劳资合作模式,必须要在用工中与公司的核心层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员工多劳多得,并保证他们能够分享到公司的发展成果,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劳资合作关系的建立。
3.4 建立以科学考核为基础的内部竞争机制
科学考核为基础的内部竞争机制是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也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竞争机制,必须要保证考核制度的科学性。当下部分企业对员工的考核侧重于任务量的达标,比如有的公司对于员工的考核,往往用接单数量来衡量,但是却不考虑员工接单的质量以及实际履行程度。这种考核方式就是不科学的,部分员工为了追求奖金,便可能签订虚假订单,或者不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时不够谨慎,从而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保证真正优秀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报酬,从而建立劳资合作的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4 结 语
当下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改变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建立以劳资双方互信为前提的以人为本的劳资合作管理模式,建立以全面薪酬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性报酬制度,建立灵活的用工制度,建立以科学考核为基础的内部竞争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劳资合作的劳动关系管理新模式,从而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日本;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保障;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市场对于高素质产业工人的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培训规模大、发展快,但培训的质量保障却不容乐观。基于国际比较的视野,分析和借鉴日本和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对于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改进与提升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
(一)完备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法律体系保障
日韩两国都坚持立法为先、依法治农,现都已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从国家法律的高度支持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顺利进行。二战后日本政府相当重视教育法制建设。在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方面,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立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农业继承者教育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农业学校的宗旨,致力于把拥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子女培养成为现代农业骨干人才;1948年颁布的《农业改良助成法》提出要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进一步表示要使农业从业者得到一定的教育和培训,保障从农者及其家庭能够充分就业;[1]1999年,《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在就农者的教育培训和经营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国家鼓励并扶持农村技术教育。[2]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方面,1950年的《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规定了政府经费支持的项目包括改良农业经营、改善农民生活和培养农村青少年等;1984年修改过后的《关于农业振兴地域法律》表明要划拨专门资金用以支持农民的继续教育培训。[3]同样,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也受到法律保护。1962年制定的《农村振兴法》强调启蒙指导、技术普及、领导者的培养与训练等,旨在振兴与开发农村;[4]1990年的《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不仅规定了培养农渔民后继者,而且还确立了专业农户的具体培养制度;[5]1993年修改的《兵役法》规定将农业后继者改为产业技能要员,并且免除兵役;2000年施行的《农业、农村基本法》对培养专业农业人作出了具体规定。[6]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上,1971年出台的《农业产学合作审议会规定》确定了国家须向农业经营者培育、农业教育培训实习等项目提供必要经费;[7]1980年颁布的《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法》为农村基层干部和有意愿且有能力务农的农村青少年设立专项培养资金;[8]1998年修订后的《农业农村基本法》,不仅明确了对农业人培育的援助,而且还涉及到援助资金效率等相关问题。[9]
(二)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都已形成了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该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打通了更多的职业教育培训渠道,在增加职业教育培训机会、拓宽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农业相关群体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日本形成了中央政府—都道府县—市町村、政府部门—教育系统—社会力量从上到下、多方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10]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主要由文部科学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负责,包括农业职业高中教育、农业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和国内外研修制度。[11]农业职业高中教育由文部科学省系统的农业高中实施,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高中在校生,目标是致力于把高中在校生培养成自营农业人员和农业关联产业技术人员;[12]农业继续教育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农林水产省和道府县的农业大学校以及民间农业继续教育机构,以农林水产省的农业大学校为例,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有1年以上从农经验、打算长期从农的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村青年,目标是培养振兴社区农业的中坚人才;[13]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农业协同组合、农业青年俱乐部和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例,该组织设营农指导员,以农业协同组合成员及其家属为对象(日本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协同组合),对其进行生产、经营、生活方面的指导,目标是提高农业者的素质;[14]国内外研修制度主要由全国农村青少年教育振兴会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30岁以下的在农或即将务农的青年,目标是获得实践经验、掌握先进技术。[15]韩国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农村振兴厅、农业协作合同组织、农业大学和其他民间组织。[16]农村振兴厅下设道农村振兴院、市郡农村指导所和邑农村指导所,以后继农民、专业农民、农村青少年、农村妇女等为对象,实施农渔民后继者教育、专业农民教育和专门农业大学教育,农渔民后继者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农业后备劳动者,专业农民教育以培养核心农户为目标,专门农业大学教育以培养具有专业实践能力的青年农业专门人才为主;[17]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主要由农业经营教育支援团、教育院、研修院和新农民技术大学等机构组成,培训对象包括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韩国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都是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专业农民等,目标是培养具有农业实践操作技能的农民;[18]农业大学分布于全国各地,以中青年农民、农业后继者、专业农民、骨干农民为培训对象,主要是开展知识、信息密集型培训;其他民间组织包括农村青少年教育协会、农民教育学院、农村文化研究会和其他民间团体,面向农村青少年、农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农民,旨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事业。[19]
(三)创新教学内容与方式,突出实践教学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培训方式也不拘一格,突出了教学的实践性。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除了综合知识和技能外,还涉及到农牧渔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储存和销售、农业经营和管理、国内外农业政策、健康和生活等多个方面。[20]在方式上,强调职业教育培训的实践教学,常用的教学形式有上门指导、实物展示、实地参观考察、互联网传播、讲座等多种方式。以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为例,该组织要求专门技术员和改良普及员通过示范户的选定、实验样板田的设置、巡回技术指导等方式向农村劳动力提供帮助和指导;此外,还安排农业普及员通过座谈会、讲习会、视频播放、苗圃展示等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培训。[21]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之前,很多都会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从而保障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用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与更新、社会政策教育、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实用科技等方面。[22]在方式上,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理论结合实践,主要有实习体验、现场参观和讨论等方式;二是培训时间灵活,既有每期3至5天的短期培训,也有1至2年的学历教育,既可完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不脱产;三是充分发挥媒介的培训作用。[23]值得一提的是,韩国2005年推出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开了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的先河,既满足了实际需要,又遵从了农村劳动力意愿,在韩国引起了强烈反响。[24](四)充足的资金投入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来源渠道多,数额也大,这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在资金来源方面,日本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部拨款,文部科学省资助,地方财政、中央和学校法人筹资,国家低息贷款等多种渠道。在资金投入方面,日本除了对有“认定农业者”、“青年农业士”、“模范农户”等荣誉称号的务农者给予资助,还对民间农民继续教育组织的设施建设、农业改良普及中心的各项进修活动以及参加国内外留学务农人员提供经费和补助。[25]日本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投资不仅项目多,而且数量大。例如,以招收即将从农的高中毕业生为主的县立农业学校和部分农民进修所,其办学经费由国家和县当局共同提供,各自承担2/3和1/3。[26]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农林部门划拨、地方财政补助、国库融资、农协融资、官员非法财产充公等渠道。韩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投入是非常可观的,政府财政拨款建立的农业专门学校,计划对农渔民后继者进行为期3年的正规教育,其办学年预算达50亿韩元;[27]韩国江原大学向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咨询、教育、培训等活动,所有费用都由道(省)政府承担,其中仅农村劳动力人均培训费用就高达300万韩元;2005年,为了革新农村劳动力培训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韩国农林部投入3.5亿韩元用以示范推广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从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了改变农业后继人缺乏、农村荒芜和萧条加剧的局面,计划到2013年为止,韩国政府将投入2.4万亿韩元用以每年培训5000名从农青年,保证20万专业农户的较高素质。[28](五)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日本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不单单是针对受训者,还针对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机构。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而言,日本已形成了设置认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共同作用的质量评价体系。[29]设置认可是文部科学省对一所机构是否具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资格认可,从质量上保障该机构较高的办学起点。内部评价是办学机构对自身职业教育培训质量的自我监督,且须定期向内部工作人员和外部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外部评价由独立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政府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实施,它必须接受文部科学省一系列严格的资格认证才能参与评价,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已使外部评价成为日本主要的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形式。日本对完成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都要进行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以确保职业教育培训对农村劳动力的价值。日本的职业资格分为国家资格和民间资格,有资格考试、专家评审和学历认证三种鉴定方式。[30]在日本,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同等重要,并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是相当不容易的,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有“农业士”、“指导农业士”等,这些职业资格对提高从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非常有效的。韩国不仅对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教师、设施等条件有着严格的标准,而且为了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职业教育培训效果的最优化,还要求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必须依据自身的条件和性质选择职业教育培训对象、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在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均要接受技术考核。韩国严格实行职业资格认证,以农业后继者为例,首先要获取农业后继者的申请资格,即作为产业技能要员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其次,需要在满分为750分的分数选拔中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真正成为农业后继者。[31]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使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得以保证和提升,还促进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农民和职业教育培训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启示
(一)推进农民工培训法制建设
日韩两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地位、内容和资金投入给予了法律高度的保护,对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经费来源、运作及相关奖励措施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虽然有涉及到职工培训,但是范围过宽、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也不到位。近年来,我国虽然颁发了诸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只是一种政策措施,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对农民工培训未起到刚性的规范和保护。鉴于此,我国农民工培训的法制建设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培训的基本法律,涵盖农民工培训的各个方面,确保农民工培训的标准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法律体系,对现有相关法律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促进农民工培训真正服务于农民工群体、作用于生产经营一线。
(二)健全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使得农村劳动力教育有路、培训有门。为了保障我国农民工培训质量,健全以职业学校为主导、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面向全体农民工的多层次培训体系是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的。该体系可分为4个层次:一是初等职业学校和乡(镇)级培训机构,以提高农民工文化知识与职业道德、掌握初级技能和就业等通识性知识为目标;二是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区)级培训机构,主要是把农民工培训成掌握岗位技能、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中级技术工人;三是高等职业学校和市级培训机构,以培训既了解相关专业理论,又掌握专业技术的高级技术性人才为主;四是成人教育学校和省级培训机构,旨在引导和帮助农民工终身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实现职业转换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依据现实所需实行公办、民办或者公私合办。公办力量以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为主,民办力量包括个体、企业、社会团体等。
(三)优化农民工培训内容和方式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农村劳动力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结果的实效性取决于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因此,需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以确保培训内容既符合岗位要求,又满足农民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现实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不仅应该包括法律政策、生活指导、职业知识技能等引导性、就业性内容,而且还应包括人文素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发展性内容。其培训方式要注重“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培训对象采取适应其需求的培训形式,诸如校企合作、送教进厂、进创业园区、进重点建设项目场地、进产业集聚区等。在时间安排上,采取长短期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或假期进修的方式进行培训。加强培训的实践训练,培训教师在“做”中教,农民工在“做”中学,提高农民工的实践操作能力。此外,还可引导、帮助农民工借助移动网络进行自我培训。
(四)完善政府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得力于充足的资金投入。我国农民工培训能否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还要看投入机制的完善程度。因此,我国各级政府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工培训作为民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专项经费预算。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合理承担农民工培训经费,并以社会力量投入作为补充,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农民工培训质量的达标提优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质量监管,从严实施职业资格考试
借鉴日韩两国的经验与做法,加强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对农民工培训结果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是很有必要的。对农民工培训的质量监管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周期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师资、基地、设施和管理等方面,评估主体包括学校、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农民工个人;二是对培训过程的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主要包括对培训内容、方式、经费使用等方面。培训结束后,对农民工进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给予相应证书,不合格的择期重新接受培训。对农民工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可以规范农民工的参训行为,避免因其自身因素造成的培训质量问题,而且还能对农民工职业技能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便于企业对农民工的选择任用。
作者:杜永红 金霞 刘洁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烟台市福山高新区泊子小学
参考文献:
[1][3][8][17][21][25]齐美怡.日本、韩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秦皇岛: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4:36,37,37,26-28,21,39.
[2][27]赴日本、韩国考察团.对日本、韩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考察报告[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0,(7).
[4]丁关良.韩国的农业立法[J].世界农业,2001,(9).
[5][韩]黄敏英.韩国农民后继者的培养与国家政策[J].职业技术教育,2000,(9).
[6]王丽丽,赵邦宏.韩国职业农民培育的做法与成效[J].黑龙江畜牧兽医(科技版),2014,(17).
[7]官爱兰,蔡燕琦.农业现代化中农民职业培训:美国、韩国经验及启示[J].高等继续教育学报,2013,(5).
[9]金瑛.韩国农业立法的特征与作用[J].延边党校学报,2008,(1).
[10]何梅,杨全海.日本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4,(5).
[11][15]李红,王静.日本农民职业教育:现状、特点及启示[J].中国农业教育,2012,(2).
[12]赵芳.日本农业教育的特点与发展趋势[J].现代日本经济,2000,(6).
[13]李水山,赵方印.中外农民教育研究[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6.73.
[14]徐瑜青,张云静.日本农协及其对我国西部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启示[J].农村经济,2004,(4).
[16][18][19][23]高翠玲,王德海.韩国农民培训的经验及启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20]向安强,贾兵强,林楠等.国外农民教育及其对“科教兴村”的启示[J].古今农业,2005,(3).
[22]赖作莲.韩国农民教育特征及启示[J].安徽农学通报,2012,(11).
[24]李水山.新时期韩国农村教育的新亮点[J].基础教育参考,2005,(5).
[26]钟爱群.国外农民教育种种[J].北京成人教育,1995,(3).
[28]李水山.新时期韩国农民教育的特征和发展趋势[J].职教论坛,2005,(16).
[29]孙颖,刘红,杨英英.日本职业教育质量外部评价的经验与启示———以高等专门学校为例[J].外国教育研究,2014,(5).
[关键词] 实践教学 “分类化”管理模式 课程体系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随着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仍明显落后于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存在着以下问题:
1.实践教学管理缺乏深入研究和系统规划。近年来,高校在实践教学的硬件投入上普遍加大了力度,教学条件逐渐改善。
然而在新的教育形势下,实践教学环节缺少全局性、可持续的建设思路和发展规划。在教学管理方面没有具体的实践教学管理模式设计,缺乏规范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任课教师各自为战,为了应付差事,在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形式上多次重复采用,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无法衔接起来,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不但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在某种程度上会引起学生的反感。
2.实践教学内容缺乏规范管理。教学大纲是教学活动开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教师授课的纲领性文件。近几年多数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大纲,在课程设置、教学课时安排上,没有体现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导致教师教学内容的选取过多依附于某门理论课或现有教材,缺乏实际岗位所需要的实用性内容,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3.实践教学质量管理较为薄弱。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在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的过程中,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评价通常与理论课教学采取同一评价标准,尚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过程控制和质量评价体系,或虽有相应的实施方案,但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监控措施,使得原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程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改革的思路
1.实践教学管理管理改革的目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管理目标在于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贯穿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具备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能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
业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实践教学管理客体的分类化管理。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学管理的客体是实践教学所涉及的人与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教师、学生以及教学过程本身。在教学实践中,管理的关键内容是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教学评价。课程是连接教师、学生、教学过程的纽带,又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分类化”实践教学管理,就是首先从课程入手,针对课程的特点对现有实践教学课程进行科学分类,为科学管理奠定基础。在课程分类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课程分别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明确不同类别实践课程的教学目标与要求,规范实践教学方案;在课程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各个类别实践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方法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法,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评价。
三、“分类化”实践教学管理模式的构建
1.“分类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首先要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现有课程划分为三大类别:一是基本实验课程。这类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对课程内容的原理和方法进行验证实验,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二是专业技能实验课程。这类课程与现实对接紧密,实践性较强,需要通过现实操作或模拟操作来完成教学任务。熟练掌握管理流程、管理方法和技巧。三是综合性实验课程。这类课程需要综合性的实训环境,要求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和处理问题的综合技巧。
2.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既是对课程的有效规范,又是教学活动开展的指导性文件。在课程分类的基础上,教学管理的主要工作,首先就是指导教师根据不同类别的课程分别制定不同的实践教学大纲,明确不同类别实践课程的教学目标与要求,对每个实践教学环节、项目的教学目标、内容、要求、形式、手段、学时安排,与理论教学的衔接等应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制定教学大纲要注意各课程实验内容的优化组合,避免实践教学内容的重复或脱节。其次,教学大纲一旦确定,就要严格根据大纲规定检查教师的实践教学情况。注重教师对实践教学的组织、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严格遵守实践教学大纲要求。
3.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分类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由“分类化”学生成绩考核、“分类化”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组成。
构建“分类化”学生成绩考核方式,是指针对不同的实践教学课程类别制定不同的学生成绩考核方式。实践教学的考核可分为统一考核和独立考核。统一考核是指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综合起来加以统一考核,即将实践教学成绩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科总分。独立考核是指将社会实践作为一个独立的学习过程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记入若干学分,没有相应学分,大学生不得毕业。
“分类化”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式,是指针对不同的实践教学课程类别制定不同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式。教师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成绩考核相对应,可分为统一评价和独立评价。统一评价是指将教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综合起来加以统一考核,即将实践教学成绩以一定比例计入教师总的质量评价。独立评价是指将社会实践作为一个独立的质量评价过程对教师进行考核。
参考文献:
关键词:劳动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劳动经济学;学科;
作者简介:江永众,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劳资矛盾日益尖锐,例如2010年南海本田工人罢工事件、富士康事件等。如何正确处理劳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急迫政治任务。[1]劳动关系在西方通常称为劳资关系或产业关系。劳动关系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多学科都对其进行了解释,而这些学科在价值观、基本前提假定、信念、方法论等方面存在差异,远未达成共识。劳动关系学在我国属于“舶来品”,尚处于创设阶段,理论界对于该学科基本概念、学科性质认识模糊,研究非常缺乏。劳动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学都将劳动问题和雇佣关系问题作为其研究核心,是与劳动关系学联系最密切的学科。但是人们对这些学科关于劳动关系的研究存在一些认识误区,这严重制约了劳动关系理论对我国劳资实践的指导作用。[2]因此,厘清这些学科的基本术语、基本概念和学科性质,对于我国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含义。
一、西方劳资关系学的基本概念与核心假定
托马斯·库恩(ThomasS.Kuhn)的学科范式理论认为“任何一门学科在其早期发展阶段,不同的人对同一领域的现象———尽管可能不是完全相同的具体现象,都会做出完全不同的描述和解释”。[3]劳动关系学的学派抗争和方法论的多样性恰好折射了这门学科的不成熟性,因此劳动关系学尚处于常规学科的前科学阶段。但是西方劳资关系学通常采用正统多元论,属于狭义的劳动关系学。相对于学派林立的广义劳动关系学而言,西方劳资关系学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门比较成熟的学科,为解释劳资问题提供了研究的参照框架和起点。基本概念和核心假定是其理论发展和衍生的基础。
(一)基本概念
作为一门成熟的理论研究学科,西方劳资关系学包括一些基本概念。劳资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雇主、劳动合同、劳动就业、工资、集体协商、集体行动、三方机制、劳动争议与冲突、劳动权利等是劳动关系学科的基本概念。[4]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劳资关系的基本概念,例如工作场所规则,规则网络,劳工标准,工会,集体谈判,雇佣关系的公平、效率和发言权目标,[5]结构化对立的雇佣关系,政府规制等。[6]其中,工作场所规则是最基本的概念,是由劳资双方谈判来决定,是劳资关系的焦点,因为工作场所规则一方面能够促进资方的组织战略实施,另一方面也决定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环境。[7]
(二)核心假定
劳动力附属于人类身上,不是简单的商品,这一思想是西方劳资关系理论产生的动因和基础,是西方劳资关系学的核心前提。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劳工与产业关系学院院长Katz看来,西方劳资关系学的基本假定包括以下方面:[8]
1.劳动力不是商品。
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劳资关系的研究缺陷是将劳动力与其他生产要素(例如资本、土地、技术等)等同起来,缺少伦理道德与意识形态的关怀,很难解释和解决社会劳动问题。劳资关系学科的前提假定是劳动力不是商品,具有与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所不同的性质。劳动者在企业中是雇员,是为企业目标服务的人力资源或者生产要素。劳动者同时也是家庭和社会成员,必须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而这些角色也会影响他们的行为。因此,劳资关系学认为劳动力不是简单的商品,劳动者通过劳资关系来满足社会公正、平等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来实现劳资关系的社会福利功能。这一命题是劳资关系政策和制度制定的依据。
2.冲突是劳资关系的本质特征。
从劳资关系的性质来看,劳资关系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基本社会经济关系。雇员为企业提供劳动,服从企业管理者的工作安排和权威,并且以此作为获得薪酬和社会利益,他们要求参与管理决策,得到公平的工资,权益受到保障。雇主雇佣劳动者来进行生产,通过为社会提品和服务,从而获得经济利润。雇主追求的目标包括管理控制、生产效率、灵活使用劳动力、工人不罢工、经济利润等。显然,由于企业利润等于企业收入减去劳动者工资等成本,员工的工资与雇主的利润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劳动者和雇主在经济利益上存在根本的冲突。
3.劳资双方具有共同的利益。
劳资双方通过契约共同组成了一个组织,因此他们有着一些共同的组织目标和共同利益,例如组织的生存发展、竞争力、经济效益等。[9]因为组织是由个体、群体等组成,当组织目标实现时,个体和群体的目标才能得到实现,例如当企业的总收入增加时,通常员工的收入也会得到提高;反之,当企业总收入下降甚至破产时,员工的收入必然会减少,严重时员工还会失业。劳资关系系统的目标就是要在解决劳资冲突的基础上,实现劳资双方的共同目标。因此,劳资双方虽然存在固有的利益冲突,但是双方也存在一些共同利益(见图1)。
4.劳动者有自由选择工会作为其利益代表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
根据西方产业民主理论,产业民主要求建立一种劳动者能够表达其所关注事务的有效代表制度,劳动者应该拥有集体发言权。因此,自由的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制度是劳资关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和雇主可以不通过第三方的干预自行解决双方的争议和冲突。政府的目标就是为劳动者和雇主创造公平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保障劳动者权益,使得劳动者可以自由决定是否选择工会作为其代表,并且通过集体谈判来解决劳资争议和冲突。
5.政策制定者必须权衡利益相关者的目标。
劳资关系是一个社会子系统,其涉及雇员、工会、雇主、政府、公众等诸多社会成员。劳资关系政策将影响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目标的实现。劳资关系政策的目标至少应该兼顾效率、公平和发言权的平衡。[10]效率是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是雇主最重要的经济目标。公平由一系列就业的最低标准、程序性公平和分配性公平等标准构成,这些标准与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等物质待遇相关,而且标准的制定要体现对劳动者人性尊严和人性自由的尊重。发言权是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参与工作决策的能力,它强调对劳动者的人性尊严和民主参与,包括个人发言权和集体发言权两个方面。因此,劳资关系研究必须考虑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在这些带有冲突的目标之间进行权衡。
二、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和劳资关系学的比较
由于劳动关系领域研究的目标是要解决劳动问题和雇佣关系问题。而这些问题具有综合性,因此劳动关系领域的研究具有跨学科性质。这一点可以从西方劳资关系学科的创始人康芒斯身上得到体现。康芒斯既是西方劳资关系学的创始人,同时也是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和制度经济学等学科的奠基者。在早期,劳资关系学科的研究范围包括工会、集体谈判、人事管理、劳动法等内容。二战后,西方劳资关系理论主要研究工会和集体谈判。近年来,劳资关系学科主要研究与工作有关的雇佣关系,其研究范围又逐渐扩大化,与早期的研究范围相似。因此,劳动关系的研究与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等学科关系密切。其中,劳动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学是与西方劳资关系学联系最密切的学科,这些学科都试图对雇佣关系和劳动问题进行解释(见图2),但是这些学科在基本假定、概念、研究目标和解决途径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11]
(一)劳动经济学与劳资关系学
劳动经济学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主要研究企业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律。其理论前提包括企业、劳动者和消费者都是理性人,他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劳动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劳动是同质的商品以及一般均衡等。为了研究劳动资源的最优配置,新古典劳动经济学家将企业看成是一个生产函数,劳动是与资本、土地相似的生产要素,主张由供求力量来决定劳动的价格———即工资,他们反对最低工资制度。当劳动的价格等于企业雇佣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时,劳动资源配置达到最优效率。近年来,劳动经济学开始关注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研究。在现实世界中,企业的劳动力资源并不是全部通过外部劳动力市场进行配置的,相反,许多劳动力资源是通过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进行配置的,因此劳动经济学试图对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存在的原因、特征、方式等进行解释。例如Lazear对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认为市场竞争会迫使企业采取一种富有效率的治理结构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但他不赞成对企业内部雇佣关系进行制度干预。[12]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劳资关系问题进行了解释。传统劳动经济学将劳动视为商品,这必然带来资方单边主导劳资关系,以及劳资关系冲突的紧张状态,因此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劳动雇佣问题。
根据西方劳资关系理论的前提假定,劳动不是商品,因此将不能将劳动视为同质商品,这样完全竞争市场的供求模型就不能成立。劳动者的工资———即劳动的价格就不能仅仅由外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虽然劳动市场力量对个人和企业存在影响,但是劳动者的工资取决于劳动合同,需要通过劳资双方的个别和集体协商来实现。劳资关系理论摒弃了劳动经济学关于完全竞争市场能够实现充分就业,以及工资和工作条件能够达到公平和效率兼顾的理想假说。
劳资关系学不是将劳动视为简单的商品以及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同质生产要素,而是将劳动看成是雇佣关系中人类劳动力的交换和使用,这种雇佣关系是嵌入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和层级制企业之中的。劳资关系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受到政治法律、经济、社会和道德规范、历史文化和技术等环境因素的影响。显然,西方劳资关系理论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实用主义思想,主张通过在资本主义体制内进行增量改革,对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进行改良和重组,以建立充满效率、公平、人性的雇佣关系,从而为资本主义体制进行辩护。基于劳资关系学的基本假定,劳动经济学与劳资关系学在劳动的性质、生产效率的决定机制、工资决定机制、劳动契约的完备性、交易成本假定、外部性、政府或者制度的角色以及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和劳动问题等方面存在差异(见表1)。
(二)人力资源管理学与劳资关系学
人力资源管理学发端于科学管理时代。科学管理基于“经济人”的人性假设,将劳动者视为由雇主操纵的机器,他们为了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劳动,因此主张通过工作标准化以实现工厂生产效率最优,通过为工人提供计件工资来对劳动者进行经济激励。但是,EltonMayo的霍桑实验发现工人不仅仅追求经济利益,而且还有社会需求,由此导致了人际关系学派的产生。人际关系学派强调企业管理中的人性要素,认为雇佣关系就是人际关系。人际关系学派后来发展成为西方劳资关系学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一个分支。随后的行为科学理论从个体、群体、组织心理、工作、技术等方面对组织中的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了系统研究。二战后,人力资源被视为有助于国家提高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人力资本。这些思想和理论的发展促进了人力资源管理学的产生和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力资源管理学从劳资关系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与劳资关系学相互补充、相互竞争的独立学科。[13]
人力资源管理学关于员工与管理者关系研究的主要理论基础是社会交换理论[14]和诱因—贡献理论。[15]这些理论认为企业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和管理权威来协调员工关系,促进员工的合作和竞争,从而实现企业内部劳动力资源配置最大化。根据企业资源基础理论(RBV),[16]企业竞争优势来源于内部优势资源,而不是外部优势资源或者环境,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学的基本命题是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越完善,企业绩效就越高。[17]一些学者的研究检验了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对企业绩效的影响。[18]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学派的基本逻辑,企业应该不断扩大规模,取代市场。显然这个推论与现代企业理论关于企业性质和边界的解释相矛盾。在现代企业理论学者看来,企业边界是由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成本共同决定,存在一个最优的企业边界。
人力资源管理学和西方劳资关系学从产生之初就联系紧密。在二战之前两者都研究雇佣关系,以及与工作相关的领域。二战后,劳资关系研究范围缩小,主要聚焦工会和集体谈判。而人力资源管理学派则转向组织内部,将员工视为人力资本,以积极的方式进行管理和开发。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工会运动的衰败,劳资关系理论研究也明显进入衰退期。到了21世纪,劳资关系学将员工关系、市场、制度、组织策略和公共政策都纳入其研究范围,试图扩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和联系,以建立一个包括劳资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在内的人力资源与劳资关系(HRIR)领域,实现建立基于市场的人性化雇佣关系的目标。[21]这表明人力资源管理学和劳资关系学有进一步融合的趋势。
人力资源管理学和劳资关系学都赞同“劳动力不是简单的商品”的基本假定,并且寻求解决工作场所的劳动和雇佣问题。但是,两者在劳资双方利益一致性程度、冲突的性质、研究目标、研究视角以及管理者、工会和政府的角色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
(三)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和劳资关系学的比较
劳动关系是我国普遍使用的一个中性术语,这避免了不必要的意识形态论战。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24]在不同国家或不同情景下,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常用术语还包括劳资关系、雇佣关系、员工关系和产业关系等。人们对这些术语的含义和使用存在许多分歧。从学科性质来看,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和劳资关系学关于“劳动关系”相关术语的使用具有其特定的内涵,体现了不同学科对于劳动问题的理论分析差异。
1.劳资关系学。
西方劳资关系学或者产业关系学是以劳动者受雇于资本的所有者,即雇佣关系为前提。狭义的产业关系就是集体雇佣关系,是劳动者集体与雇主之间发生的与劳动条件有关的关系。广义的产业关系可以使用公式来表示:产业关系=雇佣关系+工会和政府干预,即强调工会和政府对雇佣关系的调节和治理。[25]劳资关系学否定劳动者是商品的简单假设,奉行“以人为本”的理念,认为劳动力市场和雇佣关系是一种政治性的结构安排,它决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于雇佣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资强劳弱),劳动者需要工会或其他组织的力量来维护其权益,而政府作为任何社会必须具备的一个主体,需要通过立法、政策来指导、规制、平衡劳资双方的关系,以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劳资关系理论本质上是社会劳动经济学,[26]强调社会和制度的因素。劳资关系学认为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企业组织特征、劳动者人口统计学特征等因素影响经济效率。经济效率因劳动关系不同而存在差异。经济系统与劳动关系系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整体的社会系统。
2.人力资源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学认为企业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可以采用不同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并且对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比较合理的解释。当企业内部劳资双方合作程度高时,员工工作满意度增加,员工流动性降低,员工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因此,企业管理者应该采取灵活雇佣实践,以降低劳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人力资源管理学一般使用“雇佣关系”术语,雇佣关系是雇员与雇主之间建立的与劳动有关的法律关系。(1)雇佣关系包括市场关系和管理关系。市场关系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决定劳动力的市场价格,管理关系是指通过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直接沟通和管理权威来进行工作场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更关注雇佣关系的内部管理关系。[27]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学通常也使用雇员关系一词,这是一种新型的产业关系,从一体化视角出发,将雇员视为一个整体,并将其整合到一个雇佣组织中,主张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来调整雇佣关系。
3.劳动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家通常使用“劳资关系”术语,例如劳资关系具有超出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对立内涵的广义含义,是各类盈利(营利)性企业中资本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之间以劳动合同为纽带所形成的基本经济关系。[28]劳动经济学认为内部劳动力市场扭曲了市场机制,必然带来降低经济效率,因此主张应该尽量实行市场化,即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竞争越充分,资源配置效率越高。由于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和劳资关系学的研究对象都涉及劳动和工作场所的雇佣关系,因此这三门学科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交叉发展,相互影响,但是这三门学科在通常使用的术语、研究对象、基本观点、资源配置方式和效率、劳动问题和雇佣关系性质、人性假设、契约的性质、交易成本和追求的目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见表3)。
三、结论与启示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正是劳资双方充满合作与冲突的互动关系构成了人类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知识为解释和治理因劳动关系运动而产生的劳动问题和雇佣关系问题作出了不同视角的贡献。其中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和西方劳资关系学是与劳动关系问题研究最密切的学科。
(一)基本结论
劳动经济学从劳动力是商品的基本假设出发,主张通过外部劳动力市场机制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制往往导致资方单边控制的劳资对立状态。人力资源管理学意识到劳动者需求的层次性,认为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完善程度对企业绩效有正向影响,因此主张企业应该不断改进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扩大规模,但是这种观点的逻辑延伸是整个经济将合并成为一个企业,这显然与现实和现代企业理论相悖。
针对劳动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学的不足,西方劳资关系学从“劳动力不是商品”的基本信念出发,以劳动问题和雇佣关系问题的解决为学科目标,兼收并蓄多学科的理论,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嬗变,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劳资关系学的范围突破了工会与管理方之间的集体雇佣关系界限,涵盖了所有与劳动、雇佣关系和工作场所有关的各个方面,以及由劳动关系而带来的相关行为和结果,例如工作生活质量等问题。
劳动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所以具有商品性质;但是劳动与其他商品不同之处在于劳动有灵魂,劳动关系具有人性化特征、具有社会福利功能,这是劳动关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劳动关系的人性化特征决定了劳动关系学的多学科和多目标性质。劳动关系首先必须关注雇主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率;劳动关系也要追求劳动者的利益,强调社会和人文价值关怀。劳动关系政策的目标需要包括企业的生产效率、企业管理的程序和分配公平、工作场所的民主参与、禁止使用童工、劳动歧视、强制性劳动、重视劳动者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机会等,必须平衡企业、劳动者、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需要。
(二)政策含义
首先,政府需要用公权力介入劳动关系调整。劳资关系学的基本预设是“劳动力不是商品”,这要求建立人性化的雇佣关系。由于我国政治体制决定了工人是领导阶级,是主人翁。这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特点的集中体现。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发生了转型,企业劳资冲突日益增加。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重新反思和认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企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地位。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也不是一种简单的经济商品,其在与资方的谈判中天生地处于不平等地位。为了平衡劳资双方的力量,政府公权力必须介入其中。另外,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应该通过工会的民主化和群众化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劳动者的集体代表,逐步建立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通过工作场所规则网络的制定和完善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