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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的契约作用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对建设方还是承包方,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其核心地位也愈发凸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管理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何解决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弊端,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目前,我国涉及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刑法》。其中,《合同法》只是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合同签订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原则的规定和说明,《刑法》中有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规定处罚措施。上述两部法律对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国务院和住建部等部门也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部门法规,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仍停留在框架上,规定还不够深入具体,对很多建设市场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合同管理无法做到有法可依,阻碍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的各种工程建设开展的轰轰烈烈,工程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作为工程建设最基本的合同管理工作却被忽视,很多建设方和承包方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双方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研究不深入、不细致,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约定不明确,合同内容简单,形式不规范,责、权、利不清晰,承包方随意肢解工程,假借分包的名义转包工程的现象层出不穷,从而引起了一系列质量、安全问题。但由于合同规定不详细、对合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违约,为合同纠纷留下了隐患,直接导致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受损,最终影响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
由于建设方的强势地位,很多建设工程合同中,建设方的权、利多,责任少,承包方的责任多,权、利却有限,履约双方的权责严重不对称,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公正。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存在各种缺陷,从而降低了承包方的积极性,偷工减料、暗箱操作等现象屡屡出现。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索赔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索赔计算原则、造成损失应该承担的责任。承包方对于非己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不敢索赔、不会索赔;而由于建设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往往转嫁到承包方身上,进一步削弱了承包方的地位,减少了承包方的经济利益。
1.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专业人才缺乏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管理方式已经进入了“无纸化”办公时代。但由于我国的工程建设延续着粗放式、传统型管理方式,大部分建设方和承包方仅仅利用计算机作为合同档案管理的手段,专业化的合同管理程序远远跟不上时代要求,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满足不了工程建设的需要,这些问题在承接国际工程项目时表现的尤为突出。同时,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也体现在管理人员只关注合同条款的研究,忽视了整个工程合同的系统管理,缺乏对合同的跟踪控制,管理手段粗放,合同执行完成后没有进一步的合同履行后评价,管理思想和手段都比较落后。由于工程建设行业比较辛苦,很多优秀的人才不愿意从事相关工作。很多企业更注重技术人员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都是从别的岗位转岗而来,没有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合同管理所需的系统性、严谨性思维,合同管理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也不够高,从而导致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
2 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 历史根源
受计划经济影响,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实行“大锅饭”的传统机制,当时的工程建设企业根本就没有合同管理的理念。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建设工程领域表面上也接受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式,但实际上受传统的管理思维和模式影响,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和承包方最重视的是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却忽略了作为基础和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合同管理的概念。
2.2 制度根源
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还在实行十多年前甚至上个世纪的法律法规,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合建设行业迅猛发展的需要,甚至阻碍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尤其是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规定笼统,缺少必要的实施细则,导致工程建设中无法可依的现象非常严重,合同违约之后,没有强有力的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不规范,即使有合同管理制度,也流于形式,执行力度远远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3 认识根源
在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领域出现众多问题的原因中,最重要还在于认识根源上。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把合同管理提升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战略高度,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能满足合同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也没有特别深刻的认识,缺少认真专研、与时俱进的职业精神,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岗位的重要性,管理思想落后。
2.4 诚信根源
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对于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诚信道德体系的缺失是倒是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由于合同签订双方不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执行合同,合同欺诈现象频发,甚至置国法于不顾,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压榨工程价款或长期无理拖欠工程价款,导致建设市场恶劣的诚信环境。同时,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对于信用不良的企业缺少有效的制裁措施,诚信违约成本过低,这也间接助长了企业不诚信的风气,导致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问题。
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3.1 建立并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建设市场的发展,完善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律法规,对一些已经不满足时展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进行规范。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参考国际上先进的理念,力争与国际接轨,这样企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并在国际工程项目中能够更快的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承包方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尤其是制度的执行,加强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和责任落实,使工程建设的参与者和合同的执行者都有明确的合同管理观念,促进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
3.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很多国际工程按照FIDIC 合同文本签订合同,或者参照FIDIC 合同文本制定了适合本国建设工程实际的合同文本。事实证明,FIDIC 合同文本条款全面、严密,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我国已经参照FIDIC 合同文本制订了建设工程示范文本,但是推行和适用的力度还不够,除了在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较多外,其他工程建设使用的合同文本比较杂乱,与示范文本偏离较大,随意性很强,这就为合同纠纷留下隐患。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签订的当事人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有效的维护各方的利益,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控制各主体的行为,也为发生纠纷之后,相关的仲裁、检查机构的仲裁作出了合理的参考依据。因此,应大力推行建设工程示范文本的使用。
3.3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
在培养合同管理人才方面,应规范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持续学习的观念,不断努力创新。加强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奖励措施,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合同管理方式上,应该加快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加大对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投入,积极鼓励企业对工程合同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业合同管理的效率,充分利用计算机的优势,加强对合同执行的跟踪和合同履行完成的后评价,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3.4 加快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进程
应加强合同诚信制度系统的建立,完善诚信档案制度,提高违背合同诚信的成本,加大对违反诚信的企业的打击力度和制裁措施,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构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合同签订的双方应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坦诚相待,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履行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按时支付工程价款,增强企业合同履约的责任感。
4 结语
现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从传统的人治模式向现代的法制模式转变,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未来建设工程管理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体制建设,健全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使建设工程行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必然会提升行业的管理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25-27.
[2]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3]梁鉴,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对建设工程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来大,自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可以说,涉及到工程的方方面面都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建设工程是一个耗时长、复杂程度大、牵连单位广泛的项目,其中的变化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每一项因素都能影响到建设工程的人生安全、施工进展和企业收益,一旦出现风险,建设工程合同便是降低风险和控制危险性的有效凭证,它是建设工程开发商和施工方之间的纽带,同时制约着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体系势在必行,它能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竞争力和安全性,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之前提到建设工程由于其自身特点,所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变因素也相对较多,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设。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双方签订合同直至终止的整个过程之中,这其中,有些风险是能够得到控制的,有些则不然。
(一)合同拟订内容本身的不合理性。
合同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拟订的。然而一些合同的拟订,从一开始签订就不是建立在合法、公平公正的角度上进行的,制订的条例缺乏规范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与国家法律打球,这就由于制定者主观意识,造成了合同管理风险的存在。
(二)管理人员素质等。
建设工程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和合同管理的有关部门,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不熟知、不重视,没有专门安排职员对合同进行整理管理,没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所以导致合同风险性增加。
(三)不可控制的客观风险因素。
来自国际经济动荡造成的风险、国家政策变化的风险和自然灾害的风险等客观现实,存在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就属于不可控制的风险问题。这就只能在开发商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之前,对国际形势和社会环境做出准确的分析与评估,尽可能的把开发风险降到最低,但是,通过合同管理却不能对这类问题做出有效的控制举措。
合同制定不到位,建设工程合作双方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就不够明确,出现事故后的责任划分就不清晰;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合同管理风险系数就会大大增加。伴随而来的就是违约、偷工减料、拖欠建设工程款等风险问题,严重的将直接导致工程项目搁置,损害企业获益。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了解了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做出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一)合同风险评估机制。
合同风险评估是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整体风险评估,之后再决定能不能签署合同。在合同签订时,更要仔细查看合同条例,倘若发现超出企业承受和控制范围的风险隐患,应该第一时间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遇到实在力所不及并且对建设工程影响巨大的问题,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或者直接中断,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二)注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
合同的拟订和管理都是靠人完成的,所以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是十分有必要的。建立起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他们熟知国家政策法规、了解国际经济变化趋势并且掌握信息化数字化的科学技术水平。这样他们才能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游刃有余,能对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风险进一步准确评估和研究。并且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再塑造和诚信评价监督考核,确保合同管理人才的高素质。这样他们才能拟订出最合理合法的合同条例并且将合同管理风险性和危险性降低。重视人才的培养,在任何时候都是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购买商业保险转移合同管理风险。
购买商业保险是为日后风险问题爆发时,尽可能把企业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维持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建设工程有序进行。例如在出现违约或建设施工中技术问题的风险情况下,很有可能导致施工项目发生事故或中断搁置,此时,通过早期购买的商业保险,能将受到一部分损失和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缓解可能遇到的企业资金危机和合同管理风险危机。
(四)合理合法的制订合同条例。
在合同签署之前,签署双方应该仔细查看制订的合同条款,秉持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则,从预算、报价、时间到各阶段责任划分,甚至是公章印盖处都要细心通读,对合同每一条条款在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做好预测,一旦发现合同中概念模糊,出现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应该及时修正或者立即宣布此份合同无效,重新拟订规范、合法且合理的工程合同。与此同时,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合同,提供参照。只有合法且规范的合同才能尽可能的将风险系数降低。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建筑工程来说,合同管理风险的评估和预防,不仅仅有助于合同双方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对大力培养合同管理优秀的专业人才,将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应用在合同管理中,能大大降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风险,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效益,同时,对于建筑单位再次接纳新的项目具有很好的参考指导作用,对于行业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参考文献:
[1]张辉.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分析及防范措施[J].建筑与工程,2012,(27).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随着近些年来水灾旱灾频繁,加上水利工程战线长、投资大、施工队伍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这引起了国家和各地方的关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合同管理作为其核心,并始终贯穿着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确保了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本文就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展开了探讨。
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1.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监督并管理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承发包合同的签订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的基础。制定并履行合同条款承,在合同环境下,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对水利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加以调控。分解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使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逐渐规范化。
1.2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水利建设合同管理作不仅具备一般合同管理的特征,还有具有不同于其他合同管理的特点,如下几点:
1.2.1周期长
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是一个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既包括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投标期和合同谈判期,以及保修期,通常一个水利工程的建设时间至少要在2a上,有的甚至要花上10a的时间。为此,合同管理需要从领取标书到合同完成并失效为止不间断、长时间地进行。
1.2.2项目价格高
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通常价值较大,工程经济效益会受到合同管理的影响较大。在实际工程中,合理有效地管理合同,就能避免承包商亏本,并使其从中获得利润。在现代工程建设竞争较为激烈的环境下,合同价格中所包含的利润将更少,合同一旦管理不善,将会导致工程亏本。
1.2.3合同管理动态性
水利工程建设会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有时是不能预见的。例如,水文气象以及工程地质的变化等都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这些变化会使得工程建设与原合同要求是不一致,这样就会不同于预定的工程量。从而就会发生工程合同的变更问题,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大的水利项目而言,在其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高达几百次的变更,而合同实施就只能根据工程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1.2.4合同实施风险大
由于合同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以及自然条件和法律条件外界环境的影响,这就加大了合同实施的风险。而业主和承包商具有的风险也各不相同。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是业主风险的主要阶段,而承包商的风险则来自于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和管理风险等。由于这些风险都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有时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实施,致使经济上的损失。
2合同管理的内容
2.1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同项目法人一起进行项目分标,各个合同的内容要予以确定;以合同内容为依据,进行各个合同的施工计划的编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参与或协同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和合同签订的工作;对开工前各方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检查;核查图纸,并签发图纸;组织技术交底会;确定项目划分的关键部位;进行开工令的签发。
2.2 工程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
控制好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检查施工是否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索赔、违约、工程担保等管理;解决合同争议;做好分包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的管理;把好材料和设备质量关;工程风险管理;参建各方的合理化建议;合同的终止;清场与撤离;信息管理;工程联络。
2.3 保修期阶段的主要工作
以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为依据,要将保修期的起算日期注明在工程移交证书中;保修期满后,仍然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没能得到修复,或是有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时,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监理机构要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督促承包人根据计划来完成尾工部分,并与发包人一起进行尾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的付款签证;如果工程质量缺陷是因为发包人或运行管理单位的使用或管理不当所引起的,对于承包人因修复该质量缺陷而提出的追加费用付款申请,监理机构要受理;进行工程项目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最终付款证书的签发工作。
3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3.1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随着《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颁布而得到不断的健全。然而,在实际的工程中,在法律的执行上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例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对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予认真执行,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3.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工作人员,需要提高合同意识,这就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培训合同管理人才。对于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参与合同管理的每一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并增强其合同观念,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3.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不仅可以有助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熟悉合同运行,使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合,避免缺款少项现象的发生,或是避免显失公平条款的出现;其还能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合同,有助于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对纠纷及时予以裁判,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总之,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推动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3.4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在施工企业中,常常会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为此,对于工程变更,为避免因此而引起的索赔,要严格执行其监理程序,审核好变更设计,对每一项变更部分,作可行性分析。
总之,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只有先做好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从而更好地发挥工程的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清单计价;合同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评标方法不合理近几年我国工程进行施工招标与投标时往往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标价的方法及综合评分的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即招标文件中确定资格合格条件和投标文件符合性条件,并明确以招标控制价(标底)在降幅内随机确定一个降低值为最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最低价为不合理报价,高于且最接近评标最低价者中标。这里所说的综合评分的方法指的是在具体的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所涉及的诸项指标(企业实力与社会信誉、工程报价、主要材料用量、工期标准、施工方案、质量标准等等)的权重系数做出明确的表述。首先完成资格后审及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在此之后参照各个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书之中的各项主要的数据由评标委员完成对其各指标的评分工作,投标者的综合评分由其所得的分数和其所提供的各指标的权重系数相乘得出,中标的即为综合评分最高的参投者。然而,以上评标方法的评标标准,不能使企业实现自主定价权,其他竞标者的报价与标底决定了哪家企业能成为中标者,即不管竞标企业的成本多么的低,管理及技术的水平多么的高,并不能确保企业依据自身实力来接近评标最低值或者取得报价的最高分值。
1.2“施工合同文本”与“计价规范”配套规定不足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计量规则是合同文本的配套文件,由于“施工合同文本”于1999年l2月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颁布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文本”不能直接引用计价规范。为此,各地进一步出台了计价规范的试行办法,进行“配套的配套”。我国“施工合同文本”借鉴了FIDIC合同条款,对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打下了一定基础,但合同文本只是尽量做到形似,而忽似了神似。因此,随着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研究的不断深入,法理不够清晰,合同关键条款概念的混淆等问题就浮出水面了。例如,合同文本23.2提供了可供选择的确定价格机制: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有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前者倾向于将工程中的主要风险分配给承包商,后者一般是将风险分配给业主,所以固定价格合同概念并不是一个单一、内在统一的概念,而是一个存在着本质冲突、矛盾的概念聚合体。
1.3合同纠纷解决渠道不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的意识淡薄,承发包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目前的市场是买方市场,因此承包方处于劣势,发包人通常以要求承包者提供履约担保的方式对承包人进行约束,然而承包方面对日益严重的拖欠工程款却无能为力,进而导致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商材料款,甚至造成社会事件。我国目前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调解、和解、诉讼、仲裁。针对建筑工程这一领域,经营性的调解机构几乎不存在,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仲裁机构也为数不多,且懂建筑业务仲裁人员严重不足,以至于建筑工程领域中出现的纠纷难以得到妥善处理。此种情况的存在对承包人大为不利,因为承包人若不想被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就必须在合同纠纷出现后作出让步。
1.4合同管理制度实施不到位为避免合同不公平或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出现,发包方应在签订了施工合同之后,主动向主管建设的部门提交合同备案的手续,完成审查备案的环节。然而,现阶段有少数合同中存在明显的违法条款也能顺利备案,而且大多在备案合同之外再签订一份双方实施的合同,即所为“黑合同”,从而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1.5合同管理人才缺乏不管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没有专门设置合同管理的职位,同时也未订立合同管理所需的相关措施。目前存在的情况事建筑工程的施工及监理人员通常根据自身的经验及已有的主观认识来完成建筑合同的履行工作,这是因为在建筑合同签订之后,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人员向执行合同的人员交底,如此一来,建筑的施工者与监理很难掌握建筑合同的具体内容。这样,双方在履行建筑合同时不可避免的出现违约违规的行为。
2针对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可采取相应的解决途径
2.1规范评标办法应当强制使用最低标价的评标方法,取消以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的评标方法。在具体的评标过程之中,在进行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标活动时都需使用“封闭判卷”的方法,还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用远程评标系统。除此之外,为提升评委的评标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准,还需要对评委进行相应的管理与考核,以此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2.2编制适合我国国情的合同文本我国建设工程示范文本的编制由现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承担,然而考虑到技术要求多样性、建筑产品的特殊性、工程款支付、施工索赔及变更的复杂性等因素,需要政府对编制合同范本的工作进行指导,由业经验丰富的土木建筑学会、造价管理协会等行业协会来承担编制工作,合同编制应本着符合我国国情和“公平、公正”的理念,为了项目的顺利实现,对于发包人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条款都应做到公平、公正。尽快编制出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配套的示范合同文本。
3 完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
3.1建立合同纠纷调解制度应该大力推广合同纠纷解决的调解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具有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优点。所以为了更好的完成建设工程的合同纠纷调节工作,必须加快相应的造价咨询及建设监理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
3.2完善仲裁制度为加大解决建筑合同纠纷的力度, 提升仲裁业务能力,仲裁委员会应当与造价协会及监理协会联合,按照所在地的实际状况引进建筑领域内的高级人才,设立建筑工程的专业仲裁委员分会。
3.3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现阶段在强调承包人履约担保及投标担保的同时,必须加快建立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因为现阶段存在严重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为有效遏制这一情况,可以强制实施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3.4加强合同管理应当使承包商、监理机构及主管建筑的政府部门的作用得以充分施展, 因此需要对这三方的责任进行明确。①承包方应当对合同管理制度予以健全。承包方必须转变原有观念,不断的对合同管理的相应制度进行完善,此外还应当配备素质过硬的专业的建筑合同的管理人才,确保合同信息的流通,及时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协商,并保留相关记录,提高合同管理能力。② 监理单位要完善职责。对于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有信息管理、进度、投资、质量控制与管理合同的职责。目前监理公司把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完成的很好,但是却忽视了其它方面的职责。所以,建筑的监理方要完善职责,尽快提高业务能力,重视自身的管理合同及控制投资的职责。③ 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为确保正常的履行建筑合同,肩负着维护市场秩序的政府部门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严禁资金不足的项目招标,设立专用账户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监管,不向施工合同未经审查合格的建筑承包方颁发施工许可证,在没有结算执行工程款的前提下不对其进行备案验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承包单位在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础上,要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快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从业资格才能上岗,要掌握建设法律法规,全面理解合同条款内容,懂得合同谈判和索赔技巧。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促进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健康发展。
【关键字】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
1、前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可以用危机四伏来形容。此外,构成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它们分别由不可抗力、故意行为和意外过失造成。一旦风险发生,就意味着酿成了风险事故,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
2、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2.1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 12 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建设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2.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建设活动中一切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项目建设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施工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设活动中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
3、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2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履行法律责任的依据,为了减少和避免合同风险,在施工前进行合同洽谈是关键,双方要在平等自主,透明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商议,共同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拾遗补缺,保证合同的完整性,防止不必要的风险,让双方利益能得到平衡,并显示公平。合同洽商时,承包人应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每一个条款,要善于在合同中限制自身承担过多的风险和尽可能转移风险,对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也要认真研究,做到心中有数,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例如某工程,发包人在拟签合同条款中设置了“所有地下障碍物的清理费用包含在地基工程措施费中” 的条款,承包人对于此条款提出发包人把过多的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转嫁到了承包人导致此部分出现显失公平现象,经双方洽商修改为了“地下2米以内障碍物的清理费用包含在地基工程措施费中”。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3.4 提高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3.5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
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合同管理部门要对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做好针对性的合同交底,以便项目管理人员能及时对合同进行全面、完善的解释,明确合同条款的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尤其是合同中的潜在风险,管理人员应首先做好预测分析,对合同中工期、质量、造价三要素的控制要求及相应违约责任心中有数,为合同的履行创造有利的条件。
3.6慎重处理索赔、纠纷风险
由于业主无法按照规定提供应有的施工条件,常常造成承包商的索赔,甚至发生纠纷。关于索赔,在合同中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实际操作中适时启动反索赔程序,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索赔的发生,减少索赔损失。当纠纷发生后,合同双方也要按照合同的流程处理纠纷,尤其是涉及诉讼的,应选择有利于业主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3.7转移或分担不可抗力风险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时间,合同的双方都有会遭受损失。在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发生时工程本身、双方人员及自有设备的损失责任,而业主也可以选择投保对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影响风险转移。
3.8严格执行合同,通过合同手段管理风险
在施工前,合同双方要对合同进行确认,并通过特定的合同条款予以约定,或规避,或转移,或分担,或自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避免更多的风险发生,业主应严格执行合同,通过合同手段降低风险。签订合同时建立业主合同的评审和审计制度,在法律的框架内将业主风险管理预案在合同中约定。在项目实施时,按照全面合同管理的要求定期总结合同的履行情况。
4、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牵涉到工程活动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着合同双方的行为。面对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总结经验教训的方法,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实有效地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2]周友海.论工程管理中的质量终身责任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1).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the contract is the link, and maintain the rights and assume the obligations of the corresponding legal basis. Accord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at present construction market conditions, and explains the necessity of strengthening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alyse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tract effectiv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and enhance competitiveness.
Keywords: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 是约束承、发包双方施工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必须按照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施工合同企业的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等,都离不开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当前建筑市场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实施的“法典”,也是项目施工运行的“轨道”。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贯穿的主线,是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是实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目标的基础,是项目管理的灵魂。合同管理必须从项目投标时开始,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合同评审是基础;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管理是重点;做好项目索赔管理是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的手段;控制好合同风险是项目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性、全过程、动态管理的原则。
建设工程由于其投资大、持续时间长、参与主体多、经济关系复杂,还要受到地质、气候、政治、金融等多因素的影陶,导致实施建设项目的难度大。如果不事先将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使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并按部就班地实施,要想获得工程质量、成本、工期、安全等多方面的良好控制是不可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最有力的工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 施工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在质量、投资、工期目标等方面履行合同,必须通过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来实现合同的目标。只有抓住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这个核心,通过合同的规范、调整、保护、制约才能保证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实现建设总目标。只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出台了系列法律法规文件规范合同管理,但是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1、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是基础工作薄弱,意识淡薄,管理流于形式,制度约束不到位。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建设项目管理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业务不精通, 缺少培训,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 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2、部分合同文本不详尽、不完善、不严密,容易发生歧意和误解。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同管理意识不强。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称等现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多,条款多,文件多,用词错误,矛盾,歧义难免。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的现象。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造成过度恶性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一开始就委曲求全签订不正规合同,导致合同履行纷争不断。
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履约问题严重。合同的严格履行依赖于签订主体各方自觉的履行意识和良好的履行环境。目前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有(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要求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有当事人错位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但在实际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签约人无权的情形。 (2)业主作为合同一方,为承包商提供满足合同规定的施工条件及应履行的义务约定不明确,合同签订中的工期延误及工期顺延概念不清、工程付款不及时、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 (3)同一工程内容在签订时存在“阴阳合同”、“口头协议”等屡禁不止。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4、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完整性差。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统一整体,具有完整性。我们应该建立国际化、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但是目前资质挂靠现象严重,整体工程违法分割不进行招标,工程整体转包、分包、层层分包现象使合同的可执行力度减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合同归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三、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工作。建设施工企业应大力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对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对工程风险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合同管理的作业制度。合同管理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全过程是指合同管理应覆盖合同行为的始终,前端有超前的预测和资信审查,后端有合同管理的考核、总结、建档等延续。企业必须健全从投标至开工、施工、完工结算“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应建立可操作的作业制度。主要内容有:(1)定期报告和检查的制度。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要定期上报,上级合同管理部门要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2)合同完结的总结、评价制度。(3)合同的审批制度。按合同总额、风险的大小分权审批。(4)开工前的合同交底制度。开工前,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合同涉及的注意事项、各岗位的合同责任交待清楚,将内部承包合同所明确的各层次的经济责任进行交底,为顺利执行合同打好勘出。(5)分包工程款支付的联合会签制度。发包工程款支付会是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联合会签可以有效降低分包工程款超付的风险。
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合同动态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合同管理必须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的时期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同时,由于工程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风险大,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能有效地提高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信息共享。对建设项目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的动态管理。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只有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为企业自身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才能使企业自身在竞争激烈的行业间立于不败之地,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6,(1):56-57.
关键字:建设工程;风险;合同管理;防范
Abstract: the text to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and also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and its construction of significance.
Key word: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Contract management; prevent
中图分类号: F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目前,研究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学术文献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理论文献,研究的内容包括合同风险的定义、特征以及意义;第二类是实证性或案例型的文献,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进行理解和处理,以达到有效防范的目的。
1.1风险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现“风险管理”这一术语,是1950年加拉格尔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期———风险管理》中提出的;1963年梅尔与赫奇斯的《企业的风险管理》一文的发表,对风险管理这一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系统的研究和说明;我国系统的引进风险管理理论要归功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宋明哲先生,他在1984年出版的《风险管理》一书为中国打开了风险管理与防范之门。以上述理论为基础,结合当代建筑业的特点,可以较为准确的理解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含义。
1.2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12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建设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1.3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建筑活动中一切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建筑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建筑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筑活动中的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例如合同确立以后,由于市场变化引起了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这样的风险是不可预料的,同时也是合同风险的一部分。因此说,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的损失是合同主体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识别和衡量,并采用合理的措施对建筑工程合同风险进行处理和防范,以最小成本支出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活动。风险的识别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横观工程项目合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纵观工程合同履行的进程,将引起风险的极为复杂的事物分解成比较简单的、容易被认识的基本单元。这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创新点在于:风险识别方面,以模式识别理论为基础,构建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识别体制。风险评价方面,通过科学的技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风险做出最终评价。
此外,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有很强大的法律依托,它不是由一两部法律作支撑,而是以整个一个法律体系作支撑。这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等,它们都为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1.4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特征
①这种风险多属社会风险。现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意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建筑业作为社会活动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肩负和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即能否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种高风险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这类风险属静态风险。静态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风险,同时也是不可回避的风险。工程活动中遇到突况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无法预测和估量的,因而,风险相伴而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损失是惨重的。
③这类风险属纯粹风险,即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所以说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没有损失,二是造成损失。但与投机风险相比,这类风险是可保的。
④这类风险属特定风险,一般较易为人们所控制和防范。
⑤建筑工程合同风险中既有财产风险,也有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
1.5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层次论有五个层次,而安全需要则恰居第二,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这足以说明人类对于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建筑工程合同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安全保障,它的意义如下:
①有利于建设工程主体的稳定经营和向好发展;
②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效益,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
③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④有利于及时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给广大农民工带来利益和方便,巩固社会稳定;
⑤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利于扩宽视野与国际接轨,促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
⑥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勇敢接受国际挑战。
2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筑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2.1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2.2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可以预测的风险,合同双方应依据合同,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对于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我们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来解决。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可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目前在中国,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较浅,成功索赔的案例也较少,工程索赔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对这样的现状,作为承包人和业主既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同样,在古代也有经典的风险转移示例。“镖运”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风险转移技术。
2.3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2.4提高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本文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概念、加强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措施浅谈一下,望得到同行和专家们的指导。
一、正确理解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合同管理
1、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
2、工程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合同的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理监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程造价的控制
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决策阶段,是一个有浅入深、不断深化的阶段,可以分为若干工作阶段,不同阶段决策的深度不同,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也不同。而且,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这些造价形式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这样的相互作用关系。所以,只有加强项目决策的深度,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的计算投资估算,保证投资估算打足,才能保证其他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 2、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设计是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工程项目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在此阶段,我们应该做到:①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设计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所以,搞好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②对推行限额要积极设计。在进行设计招标和设计委托时,应建立起完整的限额设计管理方法,认真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力争把施工图预算的价格严格限制在设计概算以内,不能只关心的是面积、层数、功能等指标。③采用招投标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与设计单位紧密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把工程设计与造价纳入法律轨道,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使设计单位对工程造价负有明确责任。 3、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施工周期,政策性变化,材料设备价格,市场供求波动大等等。要提高建设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所以,我们应该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择优选择专业分包单位等。
4、结算阶段造价的控制 结算阶段造价控制属于事后控制,对于已经成为事实的项目的审核更需要造价人员认真细致的对待,为了能准确、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使结算工作顺利进行,在结算审查中应注意使用以下几方面:①审查承包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承包范围完成工程建设,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是否竣工验收合格等工作。②核定施工工程量,由于工程量的计算多并且繁琐,容易造成高估冒算,所以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关键。 ③审查项目单价套用。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单价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合同及定额标准相符,工程结算所列各分项工程清单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计算单位是否一致。
5、 积极推进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 全过程造价管理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根据科学的依据,结合投资理论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专业、综合、科学的方法,在达到工程最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取得最佳投资效益,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提高工程造价效益,即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最终使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控制在批复的概算内。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1、合同管理精细化 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应该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细则。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建设方只有在政府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采取系统综合的方法对建设全过程控制,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资金,才能使投资获得最大的利润。
【参考文献】
[1]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项目管理
1.项目合同管理:
1.1项目合同管理概念
项目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的订立、变化、终止、违约、索赔管理、纠纷处理等进行的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管理,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由不同原因造成的合同变化必须签署书面认可,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2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①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建设项目合同的标的物是建设工程,而工程建设项目往往结构复杂,投资和消耗大,而且受到季节和天气等条件的影响十分大,具体一定的特殊性。
②合同执行周期长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持续时间都较长,而且合同执行时间不仅包括项目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期及后续维修期,很多项目的持续周期甚至达到5年或者更长时间。而项目合同管理需要在整个项目周期内连续进行。
③合同涉及面多
一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往往涵盖土地、工期、验收标准、造价、税务,保险等多方面的问题,涉及面广泛,涉及问题复杂,要谨慎考虑每个方面的问题,否则,任何一个方面出问题都可能会导致项目合同的失败。
④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大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比其他项目在规模、价值量等方面都要大很多,从而合同管理对其经济效益的影响会非常大。合同管理的好可能会使项目利润率提高很多,反之,在合同管理中一招不慎可能就会使整个项目亏本。
⑤合同风险大,
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由于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加之受到外界经济、政策、行业趋势等等多方面的影响,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合同风险往往比较大,这就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持续且不间断的进行。
1.3项目合同的作用
①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其制约作用,是联系合同双方的唯一纽带。
②是政府相关审查监督部门审查和监督的依据和标准。
③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法律依据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得以实施的法律依据,同时合同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的权益,也是项目某一方利益受损时,追究违反项目合同的法律依据。
2.当前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合约签订双方或者某一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在往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不能对项目合同严格地把关,签订一些权力与义务不对等的合约或者不利于项目合同公平履行的合约。这样签订方利益受损的同时,也不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如果项目发生较大的损失,由于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通常不能有效地挽回损失。
(2)合同履约程度低
很多企业虽然签订了相关项目合同,但是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条约、随意改动条约。有些企业甚至采用“阴阳条约”,“阳条约”用于政府审查,“阴条约”才真正用于项目实施,无视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标准,为项目的进行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3)合同文本不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些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为了逃避业主义务,往往会擅自改动标准合同文本,甚至直接采用自制合同。而目前对此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处罚办法并不健全,相关监督和审核程序也不够完善。
(4)索赔困难
很多承包商没有正确地、全面地理解索赔,不了解索赔其实是一项正当的权利,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者更是没有将索赔纳入项目管理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损害自身利益。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
一些承包商在获得项目承包资格后,没有能力实施项目或者为了获取价差,将工程项目分解成多个包,非法分包、转包给其他承包商。这些分包商往往不能获取全部的工程项目资料,同时由于分包价格较低,用料质量不能保证、工期较为紧张等因素,往往会造成工程项目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给建设工程项目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3.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1)加强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严格考察承包商的各项条件。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引导良性市场竞争。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涉及工程建设,法律,税务,造价等多个方面,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对各个涉及方面都有一定专业知识储备和相关管理水平。这就要求企业应该做好相关人员入岗审核和在职员工的定期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合同管理能力。同时合同管理中,应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权责机制,做好奖励与处罚措施。
(3)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要建立成熟的合同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合同管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的每个步骤和环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企业和行业合同管理程序进行操作,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推行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
就像目前金融期权等市场运用标准化合约一样,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办法,推进示范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减少违规、违法、不规范项目合同给工程项目带来的隐患,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5)政府项目部门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推进依法管理。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企业项目合同签订和实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审核和监督,提高整个社会合同管理水平。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企业应提高合同管理索赔意识,推进合同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实施,学会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索赔策略以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自身生存能力。
(7)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可以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工具等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借助这些先进工具和技术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计算机和互联网等工具具有及时性和高效性等特点,可以随时了解相关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动态信息。
4结语:
总之,建设项目管理中,无论从业主还是施工方来说,项目合同管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加强此方面的管理,我们在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还应该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积极探索和创新,努力建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合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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