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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11 17:01:5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第1篇

【关键词】医院;无形资产;评估

在现代经济中,无形资产在医院总资产中所占份额日益增加,为了准确把握医院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充分发挥无形资产作用,就必须重视无形资产评估。这不仅可以真实反映医院资产的价值量及其变动,而且有利于医院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营运效益,保证资产保值和增值,促进医院发展。

一、医院无形资产的界定

2011年新《医院财务制度》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界定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上述有关无形资产的界定可以看出,医院无形资产有以下显著特征:其一,医院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这是其区别于有形资产的标志性特征;其二,医院无形资产能够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资源,它会为医院带来经济利益。

二、医院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医院是产权的经营者与管理者,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以及筹资多元化、资产产权变动与重组,都需要对医院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由于医院无形资产是独占性商品,无相同因素可比较,并且使用寿命难以确认,其未来经济效益也是潜在、不确定的,使得医院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变得非常困难和复杂,而且缺乏成熟的模式可资借鉴。一方面,与有形资产评估相比,无形资产评估在评估计价基础、评估测算因素、评估的计量方式等方面具有明显不同。有形资产评估的计价基础是市场价格,而无形资产评估的计价主要依据利润分享的计价原则;有形资产评估测算因素基本上是单一的,而无形资产评估测算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形资产可以成批计量评估,而无形资产个性突出,彼此不能互相替代,只能分不同情况进行逐项评估。另一方面,医疗行业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具有一定的行业及专业的特殊性,它与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也存在一定差异。其一,医院属于高科技技术密集型行业,其无形资产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对医院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需要进行无形资产的技术经济寿命周期及其各种贬值因素的分析评估及无形资产的技术、投资、市场、经营、政策等风险分析评估。其二,医院无形资产涉及的对象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如各类中西药品和制剂、新药品种等均非普通商品,有一定行业准入条件,不能完全商业化,也非纯自由化的市场交易。

第2篇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1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

公司无形资产作为一种非固定资产,它主要体现在具体的财务制度方面,主要包括公司掌握和具备的虚拟存在的但是又可以直接进行操作的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流通区域划分,它可概括为经济类无形资产、生产类无形资产以及直销类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特点进行划分,它可分为第三方无形资产、牵连类无形资产以及实际操作类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来源渠道进行划分,它可分为收购无形资产和私人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实际操作情况进行划分,它可分为间接操作无形资产以及直接操作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评析

评估方法的运用和选择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处于关键和核心地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类,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接下来,笔者将就这三种评估方法进行简要概括和阐释。

2.1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

收益法作为评定无形资产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它主要以鉴定被鉴定资产的未来收益和利润来计算其实际价值,最终它将被运用到鉴定资产市值的过程中。它能将企业资产换算为实际价值,最终归纳总计值,得到准确的无形资产鉴定值。资金收益总计法和收益换算法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它们都是企业预估无形资产未来收益、回馈以及鉴定资产的重要指标。收益法有着自身的显著优势,它解决了无形资产形成资金的预估程序,而且消除了无形资产发展资金的分歧。

2.2无形资产评估的成本法

成本法也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此种方法估算无形资产数值的基础是单纯再顾买资金或形成资金。再购买资金法主要运用在无形资产的鉴定过程中,它能消除不必要的降价和消耗。

3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

3.1开展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

企业要获得相对稳定、持续的固定收益,依靠无形资产是难以实现的。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后,科学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知识技术日新月异,更新换代的周期逐渐缩短,它所能提供的经济寿命也难以预估,这在无形中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所以,企业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要坚持贯彻《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相关规章制度,还要尽可能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评价考核体系。评估考核体系是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得以开展的理论依据,缺乏必要的依据则会导致评估结果失去科学性和有效性。

3.2未正确把握评估范围及对象

无形资产涵盖面广,学科繁多、行业复杂,许多企业不能正确认识它,最终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低估或者不估现象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屡次出现,合资企业因此钻了空子,无偿使用了企业的无形资产;第二,企业股份制过程中存在问题,一部分无形资产没有记账和评估,而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自然被排除在外,而另外一些企业却走向了完全对立的一面,他们将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和对象都无限放大,导致评估人员无法准确把握无形资产,而且大部分信息被政府封锁,难以找到有效的评估参数,导致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降低。

3.3评估程序混乱,评估市场无序

受历史及现实因素的制约,我国评估市场一直处于混乱状态。首先,评估机构的公信力不容乐观,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其次,市场准入门槛偏高,导致垄断现象的存在,而且相关利益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助长了乱评估和评估不公的不良风气长期存在;最后,评估实践和评估理论与社会发展严重脱节,尽管中评协、财政部作出了一系列调整策略,但是情况仍不容乐观,尤其是在新行业和新领域,无形资产评估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3.4评估结果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

无形资产评估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无形资产的评估没有案例可循,可比性较差;第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导致无形资产的动态性加强;第三,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清,在权益变动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评、高评、低评、漏评以及不评等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形资产将逐步被无形资产所取代,企业经济利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无形资产,企业要争取主动地位,就要拥有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所以,企业要发展,就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评估,为无形资产评估提供依据。

4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措施

4.1进一步完善价值评估体系

无形资产或者有形资产主要有收益途径、市场途径以及成本途径等三种评估途径。无形资产创造的成本和它所创造的收益水平没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不同的评估途径会有不同的评估结论。由此可见,企业要保有战略眼光,在选取评估途径时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要从科学的眼光出发,实现收益途径、市场途径以及成本途径的最优组合,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2尽可能选择科学合理的的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等,企业只有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保证结果的精确和科学。同时,《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法案颁布,它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规范进行了规定,要求评估师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目前,我国尚缺乏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所以要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就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奠定资产评估工作坚实的组织基础。

4.3合理界定评估估价范围

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要以基本计价原则为基础,保证无形资产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成本性支出是计价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一原则没有将无形资产使用期限考虑在内,具体收益没有明确,它只是简单的将自创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转化为实际支出值,而评估价值也只是简单的参考外购过程中的费用及相关支出,有着显而易见的缺陷和局限,所以不能给出确切的未来收益值,所以,企业在成本计算的基础上,要将无形资产使用若干年之后的可能收益按一定比例对其进行估价价值,这种方法将资产收益和价值之间的密切关系考虑在内,例如,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或者扩产增收,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如果该专利技术缺乏合适的市场资料,或者不能单纯以市场确定其价值,那么企业在确定资产评估价值时就可以参考无形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所能创造的成本降低额和销售净额,从而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价值变动。此外,企业还可以在计价方式中加入技术寿命,假如多项不同的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相互组合形成一个混合体,那么它将形成一个技术性较强的无形资产,或者说,该专利的技术寿命决定了其效率,该项资产的计价要以其技术的技术寿命为主要衡量指标和标准。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要做好无形资产产权权益的认定工作,综合考虑程序、期限、周期、效益以及成本等各项因素,保证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4.4科学地匹配评估参数

在评估参数确定过程中,企业必须贯彻落实统一原则,实现相关参数和经济利润的有机统一。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要科学匹配和规范折现率的选用和收益期、评估无形资产涉及到收益率的种类以及无形资产的基本条件等,保证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杜绝计算口径的差异和概念模糊,减少无形资产误评发生的可能性。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要科学选取合适的预期收益率种类,然后在选用的计算口径和收益指标概念的指导下选择相匹配的折现率,而且还要将评估无形资产的种类、所处阶段、属性以及类型等相关信息弄清楚,始终明确无形资产所处的阶段。比如,在具体的取证阶段、研发阶段、初试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评估价值受选定参数、评估方法和实施期限的影响。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相关部门必须首先弄清楚选择性发明专利、应用性发明专利、组合性发明专利、改进性发明专利以及首创性发明专利等,其次要明确其究竟属于方法发明专利还是产品发明专利,深入了解无形资产的性质和所处过程,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

4.5寻求有效的评估法律支持

无形资产管理不同意一般工作,它所涉及的方面极广,要切实保证其有序、规范的进行,所以,企业相关部门要坚持资产评估过程的法制化,始终贯彻落实相应的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切实提升无形资产评估和管理水平。具体而言,相关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相关法律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并建立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机构,保证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同时,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政策性和法律性较强,必须安排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且要进一步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将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和法律规范落到实处,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最后,要对无形资产的公布和认定工作制定法律规范,明确无形资产评估责任,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既切实降低评估机构的金融风险,又保护好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晓静,姜忠辉.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34):104-105.

[2]刘淑红.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探析[J].中国外资,2009,(7):79.

第3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市场法;预期经济收益;资本化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参考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著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参考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量避免上述缺陷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这也是理论界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是评估实物界的愿望。相信随着未来中国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证券化的发展,上述问题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同时也会为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提供更多更可靠地评估信息。

第4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现象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失范现象

无形资产评估的失范现象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失范。某些评估机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许多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评估,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不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人员。

2.科学失范。某些评估机构在评估时评估方法和价值参数的选取存在着许多不科学、不严谨。主要有:评估方法选择不当,评估的价值参数和技术参数不当,评估的分析调查方法和计算公式选择不准确,或计算出现严重失误。

3.财务失范。某些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不按照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科学的财务核算,甚至连简单的财务统计都不进行,就作出评估结论。

4.方法失范。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

二、失范原因

(一)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客观原因: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模糊性可能造成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评估的复杂性可能使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错误的判断;评估工作的艰苦性可能使评估人员由于时间、精力、智力及体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评估结论的估计性的特点可能使评估人员因材料掌握不全面、评估经验不丰富、思维判断的不正确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失范。

(二)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主观原因:评估机构少权威,由于缺乏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因而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都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适应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情况;评估规范无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许多具体项目没有具体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的具体问题未能也不可能做出明确规定;评估方法欠科学,不同的评估对象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是单独还是综合采用评估方法,这都需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客观实际做出决定的;评估机制缺监督,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不能仅仅由评估机构单方面做出决定,必须有一定的权威机构予以复核、监督。

三、防范对策

1.完善评估组织机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合法的、专门的评估机构的具有评估资格的人员进行;应该有更加严格、更加明确、更加规范的审批程序;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应该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取得专业评估资格证书,并被合法的评估机构确认和聘用,才有资格参加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2.建立评估法规体系: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系统作出明确的规定;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作出规范化的规定;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结论的认定和公布作出必要的规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责任作出明朗化的规定。

3.培训评估专业人员:搞好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大力培养一大批无形资产评估的专门人才,要提高评估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政策水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公关力事能力。

4.宣传评估专业知识。

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的工作,因而必须加强对无形资产有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不能只被少数评估专家所掌握,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能熟练地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和界运用自己掌握的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以防止无形资产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

5.建立评估监督机制。

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鞭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德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才能防止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主要有政府机构的监督、社会的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必要时尤其是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比较他们的评估结论,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6.按无形资产的特点进行评估

(1)系统性:评估企业的不同资产或为不同目的而进行的资产评估,所采用的计价标准和评估方法不可完全一致,必须对针每一问题,从众多的评估方法中选取最恰当的方法,或同时采用数种方法,这种现象表现为评估方法的系统性。

(2)动态性:企业资产评估的动态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不仅考虑现有资产的价值,而且还要考虑现存资产可能实现的预期收益;二是资产评估不仅发生在经营者接受资产的时刻,而且还发生在经营者终止经营的时刻,为了更有效地掌握企业资产的运营状况,做到清楚,亦可在不同的时期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再评估。

(3)市场性:企业资产评估,一般来说,都是发生在产权转让或资产流动的时候,所以,企业资产的转让及伴随的企业资产评估也势必在这一市场中完成。

(4)预测性:既然企业资产价值是由资产的本身价值及其预期的经济效益共同确定的,可见,其价值的大小不会是非常精确的,具有一定的预测性。

总之,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新的变化是无形资产在企业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对企业及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与完善评估中的相关法规、制度、程序及监督,使无形资产的评估更公正合理,有利于企业与社会的发展及建设。

参考文献:

[1]汪国芳.科研工作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计价问题.

[2]常文学.浅议知识经济时代的无形资产会计.

第5篇

一、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

当前无形资产的交易越来越广泛,促成无形资产交易成功的不仅仅是其技术水平和知名度,无形资产应用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公正的交易价格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无形资产交易不像有形资产那样有可以参考的市场价格,作为中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无形资产的综合因素评估出交易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公正价格,从而促进无形资产的公平交易。同时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因此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各种涉及无形资产的案件也随之上升,而此时这个公正价格是针对无形资产所有者被侵权而遭受的损失额度的中重要参考依据。

会计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的计价入账核算方法,无形资产评估所提供的数据在为交易、损失赔偿提供数据依据的同时,也为含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企业和重估无形资产价值企业的计价核算提供了依据。无形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产权变更及股份制改造企业的资产评估必须包括无形资产评估。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首先,无形资产评估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单一的,不是成批的,无形资产评估是因不同的评估对象而异,这样,才能正确地反映特定的评估对象的价值;

其次,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复杂性,是说其评估工作复杂,因为无形资产项目多、种类多,而且同类无形资产的可比性较低;而且预测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难,由于各种无形资产对象不同、功能不同,因而预期有效使用年限测定难度大,且收益预测甚为艰难复杂;

第三,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效益性,无形资产评估绝大多数要认真测算该项无形资产在未来有效时间内能够获取的经济效益,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其他形态的资产评估所少见的。所以,以效益为基础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中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最后,动态性也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大特点,动态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是从动态的角度去考察评估对象和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技术无形资产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成果终会被另一种新的技术成果所替代;另一方面,有些无形资产自身也有发展变化的可能,比如商誉、商标,或因某种原因而更完善、更出名;也会因某种原因向相反的方向变化。同时,货币时间价值变化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显得特别突出。因而,从动态的角度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个基本要求。

三、强化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对策

1.建立无形资产保护的法律环境

法律环境是指立法、执法和公民守法意识的状况。此三者尽管有前有后,但缺一不可。当然,目前我国已在逐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尽管《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建立充实了无形资产保护的内容,但并非全部。无形资产还需要有更合适于整体保护的法律条文出台,并应培育和建立一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总之,无形资产法律环境的改善涉及产权管理,国内外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律意识等诸多方面,是需要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

2.组织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评估机构

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为突出无形资产评估的特色,强化全民的无形资产评估意识,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

3.准确地界定无形资产投资者、无形资产创造者之者的关系

无形资产大多数是智力劳动成果,每一项无形资产的创造都凝聚着一次次的探索、风险才能取得最终成功。所以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也隐含着对无形资产创造者权益的保护,从而促使更多的无形资产得以产出。因此在对无形资产评估师在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分条款上作一些补充规定:其一是承认介于两者之间的共有发明区域,对此区域内的共有发明,应注意利益的分配,决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其二是允许单位和个人间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的关系,以无形资产投入者投入的多少来界定与无形资产创造者的分成比例。

4.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坚持遵循以使用价值为计价基础的原则

第6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2-0053-03

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原因及其表现

1 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发展滞后。财政部于2001年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无形资产来说,用不同的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巨大,而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自由裁量权则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手中。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使用最多的方法就是收益现值法,而运用收益现值法的关键因素就是要确定无形资产未来的净收益、折现率和净收益可以持续的年限,以上三个指标都是需要评估人员进行预测的,而一旦加入预测因素,就可能由于预测的误差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

2 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不活跃,缺乏可以参考的信息。任何资产评估都需要完备的信息支持,而这必须是在市场交易较为活跃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的。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信息收集往往更为困难。目前在我国,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较少,市场不活跃,评估人员难以寻找到合适的参照对象,这就使得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必要的信息支持,很容易造成评估中价值的失真。

3 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评估或低估的现象十分严重,常被合资企业无偿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过高,评估对象、范围过大。据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2001中国品牌价值报告》中报道,2001年中国最有价值的十大品牌及其价值分别为:红塔山460.00亿元,海尔436.00亿元,长虹261.00亿元,五粮液156.67亿元,TCL144.69亿元,联想143.55亿元,一汽116.21亿元,美的101.36亿元,康佳98.15亿元和科龙98.08亿元。而同一时期,北京北方亚事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山东电力集团所拥有的“鲁能”品牌的评估价值高达428亿元,但在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来的中国十大品牌排行榜上却不见其名。可见,两者对“鲁能”品牌价值评估的结果相去甚远。

4 评估专业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不科学。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仍处于借鉴、探讨之中,由于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科学,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资产评估法》,更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各行业分头制定各自行业特殊需要的资产评估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评估行业技术标准透明度低,阻止外部系统进入领域;各评估机构往往只采用本行业制定的方法、参数和标准,很难与其他部门沟通,增加了执业风险;随着资产评估业务量的增加,评估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随之增加,因为评估具体资产缺乏统一标准和科学的方法,使当事人在理解上存在差异,也给司法调解裁决增加了难度。

5 无形资产评估不具有物质实体,加之评估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有限,评估误差较大。无形资产评估功能的发挥具有依附性、共益性的特点,如某些技术类无形资产是通过特定的机器设备反映出来的,其收益的发挥与该机器设备往往结合在一起,难以有效地将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收益贡献做出科学的界定。由于对无形资产收益的贡献大小难以准确界定,从而影响了资产评估人员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客观判断。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资产评估工作涉及财务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经济法律学等各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造成评估误差较大,评估结果失去准确性。

6 评估事务所从委托方接触的资料不确切,缺乏可信性。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各种统计数据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并无多大参考价值,且缺乏行业统计资料,评估中所需的数据都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却由于主观或客观限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使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7 缺乏评估监督机制,评估责任不明确。没有监督机制的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其真实性很难确保。无形资产评估需要多方面的监督,如政府部门、技术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对委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运行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而评估机构应当也必须为自己所做出的评估结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但是,我国现行的无形资产评估政策和评估规范,对评估机构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应当承担的各种责任缺乏必要的规定。不需承担责任的权力,没有监控,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权力的腐败,很可能造成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失真。

二、解决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途径

1 积极探索更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法,为无形资产评估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起步较晚,评估理论较为单薄。从目前来看,无形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在操作上都有一定的难度。成本法的困难不仅表现在计量方面,还表现在无形资产的成本与其价值之间往往严重不对应。市场法的困难在于,一方面难以找到可比的参照物,另一方面无形资产之间可比因素往往也无法准确定量。收益法的困难在于需要预测,而预测本身就不是真实可靠的,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我国目前无形资产的理论已经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国内立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机构更是寥寥可数,国家应加大对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以期在理论上获得突破。

2 加强与国外评估机构的交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无形资产评估经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尚属于新生事物,而国外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及实践都远远走在我们的前面。建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通过建立国际

无形资产评估交流和沟通的平台,积极引进先进的无形资产评估理念,也可以邀请国外的无形资产评估专家到国内进行讲学和培训。同时我国资产评估界的专家、学者应深入研究国际无形资产评估模型、评估方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正,以期建立一套适合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

3 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规范。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混乱,致使在现实工作中有的评估机构为了迎合顾客的需要任意拼凑评估值,有的评估人员在操作中不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在评估方法的选用上和评估参数的确定中存在主观随意性,这些都有损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形势,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规范体系,以此来调整无形资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使用者、占有者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界定各主体的责、权、利;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职能、标准、范围、规则及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占有者、使用者的各种权益。通过这些措施促使无形资产资源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在国家的宏观调节下合理流动,提高全社会无形资产的效益。为了尽快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如河南、深圳等地颁布了《无形资产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或行业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

4 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应着重抓好以下法律法规的制定:制定和颁布《资产评估管理法》取代现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此作为资产评估全行业管理的法律规范,使资产评估管理更具权威性。《资产评估管理法》的制定宗旨应是:资产评估不仅要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要保护各类非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评估和非国有资产评估都要纳入其管理范围。《资产评估管理法》的内容应包括总则、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法律责任、附则等。制定和颁布《注册资产评估师法》,以法的形式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管理,更好地发挥注册资产评估师维护各类所有者权益中的中介服务作用。《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应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资产评估机构、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制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后续教育准则等,共同构成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框架,进而制定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有了法律法规的依据,评估标准才能统一,评估结论才能科学、合理。

5 提高评估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评估人员是实施评估业务的主体,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大批优秀的评估人才,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和较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执业人员。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自我约束力,不出现越轨、失职行为。

6 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网服务体系。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今天,无形资产评估应使用现代化的评估管理手段。在评估工作中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等多种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对于实现评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现代化、高效化,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7篇

内容摘要: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基本理论是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在实践中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评估实际,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及特点、评估理论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农业无形资产 评估 假设 原则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无形资产资源丰富,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不是农业强国,关键是我国在农业方面的无形资产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在世界上都没有占优势地位。这固然和人们对农业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不强有关,但更主要应归因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产生的滞后性,致使人们没有意识到、更没有体会到拥有农业无形资产这一宝贵资源为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和好处。基于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进行理论研究尤为必要,这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一)具有时机特征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无形资产在农业资产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加之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如不及时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则一方面不能真实地反映农业资产全貌,另一方面由于特定主体看不到所拥有的农业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疏于对农业无形资产的保护,致使宝贵的农业无形资产资源不断流失,给国家和人们财产造成更大损失。因此,不能只在产权发生变动时才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而应随时进行评估。

(二)相对复杂性

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降雨量、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具有地域性特点,相应地农业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也必然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只能在一定范围推广,而不像工业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这种地域性会直接影响农业无形资产使用价值的发挥,地域限制越明显,其发挥作用的广度越低,其评估价值也越低,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农业无形资产种类繁多,彼此之间又不具有很高的可比性,因此,每次对具体的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都要对其性能、收益期间、不可抗力的影响等因素作专门分析研究,情况复杂,评估工作量大。

(三)潜在风险高

首先,受冰雹、降水量等自然因素及农业无形资产依附载体自身特点的影响,培养一个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有的甚至耗费科研人员毕生精力,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评估风险较大。其次,一项农业无形资产从研究到运用该项无形资产获取收益一般要经历漫长时间,因此,很难根据现在的情况对其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评估潜在风险高。再次,由于很多农产品具有生命性、鲜活性等特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即使是具有较高价值的农业无形资产,也有可能受风灾、水灾等不可抗力因素的侵害,而变得毫无评估价值。因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定要对其潜在的高风险予以充分的估计,以确保评估值的合理性。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依据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构成理论

劳动价值论认为:第一,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劳动是形成价值的源泉,也就是决定性因素。劳动具有二重性,即体力劳动(也叫具体劳动)和脑力劳动(也称抽象劳动),体力劳动创造出商品的使用价值,脑力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和价值构成资产价值的全部来源;第二,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量是衡量价值量的唯一尺度。第三,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必须把被评估无形资产置于技术水平变化的动态中去考虑,站在静态的立场是无法准确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必须考虑科技进步带来的技术淘汰率问题以及由科技进步引起的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对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所生产的商品的需求变化,使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真正做到科学合理。此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资产的价值是由凝结在资产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及其创造的价值所决定的,这是生产成本决定价值论,是从资产的供给角度来衡量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劳动价值论是运用重置成本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理论基础。

(二)经济效益分成理论

经济效益分成理论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来自其创造的经济效益中无形资产应占的份额。即以使用价值为基础,就实施该项技术创造的经济效益(节约的劳动时间)中技术应占的份额来确定技术成果的价值。联合国有关技术贸易的规定也倾向于采用这种理论,称这种理论为“利润分成率”,也叫LSLP(Licensor's Share on Licensee's Profit)。

企业整体资产创造的经济效益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合理确定,而整体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又包括有形资产,是二者的结合体。由于无形资产创造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很难通过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有形资产则不然,其创造的价值是具体的、特定的,可以运用特定方法准确计算出其给企业创造的收益。在企业整体资产创造的收益既定的情况下,以有形资产价值为参照,运用比例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理论依据就在于此。

(三)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是:资产的价值由资产为其占有者带来的效用决定,效用越大,资产的价值就越高。资产的效用也就是指资产为其所有者带来的收益,只有尽可能地使收益最大化,才能使资产占有者得到最大的满足。

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角度来看,对无形资产占有者来说,效益意味着收益,收益决定着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大。而无形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收入,货币收入又具有时间价值,为了评定估算出农业无形资产的现时价值,就必须对未来年份的收益进行预测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此来表示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即农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也正是收益现值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基本思想,效益价值论是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的理论基础。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基本假设

(一)农业无形资产的效能正常发挥

由于影响农业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受其牵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风险较大,为了规避较高的资产评估风险,使评估结果趋近于合理,就需要假设其效能的发挥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首先,假设在农业无形资产正常发挥作用的期间不会遭受洪水、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其获利能力能有效发挥;其次,假设技术进步对农业无形资产的影响可以预知,也就是说农业无形资产的技术成新率是可以确定的;再次,在农业无形资产存续期间,不会发生通货膨胀引起货币贬值,进而导致预期收益率虚增。

(二)农业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可以预知

农业无形资产依附的载体多数具有生命性,很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干扰,从而引起其性能发生改变,这直接影响到其使用年限的长短。如果不能合理的预计农业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年限,势必对其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不仅加大了评估风险,更严重误导了评估结果使用人,导致其做出错误判断,易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因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使评估结果在假定的范围内更接近真实值。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原则

(一)基本原则

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衡量资产评估师评估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能力和品德操行提出基本要求,可以说是独立性原则资产评估工作的“灵魂”。

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遵循客观情况,实事求是,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导,脚踏实地的得出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估工作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以科学的态度制定评估流程,并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工作科学与否对评估结果有很大影响,科学的规范、流程、操作方法等会使评估结果更加合理可靠,反之,不但会导致错误的评估结果,还会误导评估结果使用人做出错误的判断,造成不良后果。

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也称公允性、公平性原则,就是指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事情做到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能以牺牲一方的利益而去讨好另一方,应始终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以中立的身份客观公允地进行评估。

(二)具体原则

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应根据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特征,所处的环境状况及其自身所具有的评估条件和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采取有效的评估方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确保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评估方法应尽量简便易行,使大家能普遍接受和理解。

评估时点原则。评估时点原则要求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必须要有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就是评估基准日的农业无形资产价值。任何资产都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农业无形资产也不例外,其价值会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为了使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可以被市场接受和检验,评估时,必须固定到某一时点,这一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

保密原则。农业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前提条件就是其具有垄断性特征,这是有形资产无法比拟的。正是由于农业无形资产享有的这种独占性特征,要求农业无形资产具有高度保密性。因此,评估机构及人员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为被评估主体保守商业秘密。

收益可靠性原则。农业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的基础就是能在未来使用中给其特定主体带来超额收益,如果农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其特定主体创造超额收益,该项农业无形资产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源泉。因此,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建立在可靠的经济效益基础之上,对评估对象获益的真实性和能力加以认真的分析、研究和预测,即使农业无形资产有很好的市场前景,但如果其未来经济效益的可靠性难以预测,对其评估也就失去了意义。

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小心的处理评估过程中影响各种事项的不确定性因素,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予以足够充分的考虑,谨慎的做出科学的评价和判断。农业无形资产依托的载体具有生命性,易受各种外部环境的影响,如不能对这些影响因素加以稳健、谨慎的处理,势必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评估时应该全面周到地考虑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可能因素,谨慎地进行评估。

灵活性原则。该原则要求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要注意灵活性的运用,切忌生搬硬套,不知变通。由于影响农业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运用灵活性原则,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去除那些影响较小或根本不会产生影响的因素,而着重关注那些影响较大的因素,对其加以认真分析,既可以提高评估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可以将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因素减少,从而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上述各项原则是相辅相成的。其中,基本原则是具体原则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对具体原则具有指导作用,而具体原则是对基本原则的补充和说明,二者共同构成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原则整体。在运用具体原则时,一定要注意以基础原则为基础和指导,在运用基本原则时一定要兼顾具体原则,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在评估的整个过程中应综合运用这些原则,以不断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余恕莲.无形资产评估[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

2.张华林.关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探讨[J].农业技术经济,2002(1)

第8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评估制度

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现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受企业控制的非货币性的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是指对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重新测出其中的价值。无形资产的评估是衡量一个国家成熟与否的标志。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资产的各方面评估还处于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阶段。而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无形资产的评估系统则相对比较成熟。我国目前也重视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很多地方已经成立资产评估机构。

二、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和评估制度不完善

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正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很多方法都处于向他国借鉴学习的阶段。在对于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因此,在资产的评估过程中我国的管理体制和评估制度都是很不完善的。在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政府的依赖过多,更应该投入到市场中,进行优胜劣汰的竞争。

(二)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和对象把握不准

无形资产的评估主体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决定着人们的工作范围以及资产评估的结论能否成立。而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是很难界定。很多技术性的资产,它们的寿命是随着技术的开展而不断改变的。在资产评估之前,我们是无法对于资产的寿命进行预估的。因此,无形资产评估范围和对象是很难把握的。

(三)评估人员素质不高

无形资产的评估涉及到很多的学科,专业性强,评估难度大。无形资产的评估需要随着无形资产的发展而进行不断的总结与时俱进。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评估人员的要求极高。要想进行一次成功的无形资产评估需要专业的人士,拥有广泛的知识面,并能够对于资产的发展做出新的判断,并能够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而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一般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他们对于无形资产的理论都是比较陌生的。而且对于无形资产的实践也是比较少的。他们的知识面相对来说,并不是特别广泛。除此之外,我国的相关企业对于资产人员的培训以及理论学习的知道也是比较少的。因此,评估人员素质不高也是当前的一大问题。

(四)评估标准不统一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资产的评估都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有了统一的标准,对于资产的评估才能更好地进行。资产评估的准确性才能得到极大地提高。比如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他们对于资产的评估就有着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只有有了完善的评估标准,他们对于外界所公布的数字才能更具有权威性。我国的资产评估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评估的技术都需要向国外学习。我国的资产评估缺乏一种统一的标准,对于资产的评估,很多时候会出现误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是指导我国资产评估的一项基本准则。但是要达到完善的资产评估,需要制定比较细化的标准。只是依靠一个整体上的方略,是很难对于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的。

(五)评估方法不科学

要想得到比较标准的评估结果,在评估过程中工作人员所采用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资产的评估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评估的过程中需要各种方法结合起来才能进行正确的评估。然而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还处于初步阶段。很多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对于资料的掌握并不全面。而且很多机构也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评估体系,因此,很多评估方法是很不科学的。

三、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健全资产评估的管理制度和评估制度

资产的评估会涉及到很多的社会关系,资产评估系统又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秩序混乱。我国的资产评估处于初步阶段,很多项具体的法律措施是没有建立起来,对于资产的管理制度也是比较混乱的。要想进行准确的评估,对于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健全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资产的种类比较多,很多资产的评估范围也是不一样的。这些就需要我国对于资产的评估有着比较细化的标准。我国的资产评估主要是依靠《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缺乏特别细化的标准。因此,我国很有必要建立一个比较细化的资产评估标准。

(二)加强评估师的理论学习

资产评估执行起来比较复杂,涉及的学科比较广泛,需要专门的权威的评估师。我国的资产评估师一般都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都是比较弱的,对于资产评估的实践也是比较缺乏的。人才对于资产评估的顺利执行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的资产评估师一般没有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因此,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于评估师理论知识的学习。

(三)避免行政干预

我国资产评估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具体的体制还需要向国外进行学习。比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资产评估体系是比较健全的。我国的资产评估并没有完全市场化,国家对于资产评估的干预太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产评估的发展。因此,我国政府要减少对于资产评估的干预。

(四)合理使用评估方法

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最常用的就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这三种方法都有着自己的适用范围。要想得到准确的评估结论,在资产的评估中,所使用的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评估师能够对于各种方法进行准确的判断,选择出比较适用的方法。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 评估 特点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为了确保无形资产核算与监督的正常进行。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正当权益,企业必须正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

一、无形资产价值的几个特点

(一)无形资产具有增值性和贬值性

无形资产评估值的增值性,不仅仅表现为时间价值效应,更重要的是来源于其收益能力强弱和有效期长短。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越强,有效使用期越长,对使用者的效益贡献大,转让价格也会提高。评估值会更大。与此同时,无形资产的增殖性还在于它具有共享性、共益性、可交换性,有些无形资产可以同时多头多次转让。随着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的现代化,一些技术经济含量更高、功效更强大的无形资产的产生,会逐步甚至迅速地取代原有的可替代的无形资产。从而造成原有无形资产的贬值乃至被淘汰。从技术进步的角度来讲,一般无形资产都有其生命周期的限制,从成熟期转向衰退期甚至淘汰期都会发生功能性贬值。

(二)无形资产价值的弱对应性

无形资产价值不同于有形资产,它具有特殊性和例外性。作为有形资产,其价值和成本有着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在会计账目上往往是不完整的。由于无形资产属于创造性劳动成果,成果的出现带有较大的随机性、偶然性、关联性,常常是经过一系列努力和失败以后才取得的一些成果,而在这个过程中其失败的代价和浪费的损失很难预计和确切的量化,从而使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缺乏明确的对应性。

(三)无形资产价值的虚拟性

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具有弱对应性,因此,其评估价值的准确性普遍低于有形资产的评估值,特别是一些无形资产的内涵已经远远超过了其外在形式所体现的意义。这时,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成本核算的是设计、注册登记等环节的费用,而商标的内涵是指商品内在的质量信誉。它包括了该商品使用的特种技术、专门配方和多年的经验积累。此时的商标成本属于形式上的成本。其所对应的价值具有象征性或称虚拟性。

二、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不统一

无形资产评估所运用的方法与有形资产是一样的,也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但是在各种方法的具体运用中,评估要素和参数的计算口径和方法非常复杂,很难找到统一的评估口径。如收益法在使用中。收益被界定为由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而超额收益的形成渠道有很多种,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导致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增加、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生产成本的节约,形成了生产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使用,对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权费用的节约以及各种因素的交叉影响等等,而且其超额收益的测算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分析的基础之上。因此,无形资产发挥作用并不是孤立的,它还需要借助于有形资产共同达到实现超额收益的效果。评估者在评估无形资产超额收益时,还要结合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收益在无形和有形资产之间的分配比率。无形资产收益分配率目前又有多种具体的测算思路,如超额收益分成率、销售收入分成率和利润分成率等,每一种分成率的选择,又有若干技术思路,如按行业约定俗成的收益率或者参考边际比率法和按约当投资完成法来按确定分成率等等。虽然从理论上要求,不同的评估主体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同一对象进行评估时,结果应该是基本趋于一致的,但因评估人员在选择参数时的个人判断能力的差异经常会导致评估结果的差异。

(二)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外延界定不清

无形资产的概念比较复杂,在不同的领域中,对无形资产有不同的说明和范围界定。2001年9月1日起我国实施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备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国际评估准则》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一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表述也不相同。由此关于无形资产的外延和具体内容,尤其是无形资产评估中实际承认的外延边界。世界各国也不尽相同。在我国,目前也没有界定无形资产的专门法规或条例。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从会计学的角度给无形资产定义: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它也只是列举了符合可辨认性资产的标准和满足无形资产的条件。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可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而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像租赁权、许可证及顾客名单等也经常被作为无形资产评估。因此,在我国,无形资产的外延没有统一划定,在评估实践中对无形资产的把握亦不尽统一,这就需要评估人员更深刻地理解无形资产的内涵,既不漏评无形资产,也不人为创造无形资产。

三、加强企业无形资产会计评估的对策

(一)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

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只要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财政部已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仅属于评估的具体准则,重点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评估结果的披薄,对评估师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以及在评估和评估披露中评估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应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咨询意见等多层次组成,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二)评估计价范围的界定

合理的对无形资产计价,在各种无形资产形成或取得的过程中,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应当以成本性支出作为基本估价的价值,但是计价原则由于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所能提供的效益,而是直接根据自创过程中各种费用的资本化的实际支出,外购过程中的买价及有关费用的实际支出,作为其估价价值,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应在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按各种无形资产使用后在若干年内可能实现下的收益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其估价价值,这就考虑了该项资产的价值与收益的密切因果关系,此外,还可以考虑技术寿命计价方式,如果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无形资产是由许多具有不同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组成的混合体,或是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导致其效率主要是由其技术寿命决定的,则该项资产的计价,应以其技术寿命作为主要的、决定性的衡量标准来确认其价值。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在把握无形资产产权权益认定的法定原则与方法时。应特别注意其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成本、效益、周期、期限、程序。

(三)完善无形资产价值估价体系

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大致有三条途径,即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无形资产的创立成本与其创造的收益水平往往对应性较小,采用不同的途径,如分别采用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评估途径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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