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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政府组织全镇机关干部、村(居)干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镇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镇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年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计划,镇与村(居)、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创新社会管理目标责任书,村(居)与社(组)、企业与车间班(组)、事业单位与科室层层签订了创新社会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将创新社会管理纳入了年终考核。
二、加强以村(居)为基础单元的社会管理模式建设
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注重基层组织社会管理创新的硬件系统建设,如: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站,会议室,警务室,图书室,调解室,文体活动场所建成并全部投入使用。软硬件设施基本上达到了规范法、标准化,各社区全部配齐配强了村“两委会”班子,全镇初步形成了“网络化全覆盖”的社区管理模式。
三、加强和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
全镇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进行社会管理分类。初步形成了生产型和服务型两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模式。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常到企业了解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指导企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镇党委办公室组织协会经纪人学习党的知识,将协会经纪人中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党员。指导协会形成“枢纽型”社会管理组织。
四、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
根据全镇社会治安管理的特点,我镇加强了集镇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治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根据农村公路建设情况,调整了治安卡点,加大了“三电”保护力度,全镇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增强。
五、加强和创新信息网络管理、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网络管理,制定了“电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未经镇党委批准,不能将党委政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告。镇派出所加大了信息网络监控力度,若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研判、封堵、删除。加强网络信息的搜集,掌握和预警,强化网络的应急处置。
【关键词】群众路线 群众参与 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群众路线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根本的价值指向
党的群众路线既是党的生命线,又是党的根本路线,这是群众路线比较经典的描述。群众路线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供了根本的价值指向,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创新社会治理要为了群众。社会治理的任务落到实处,就是要维护群众利益,与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追求契合。为群众服务,就是要处处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要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社会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
创新社会治理要依靠群众。创新社会治理,必须要依靠群众,要承认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要走入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群众参与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典型特征,要不断转变观念,从政府主导、包揽一切事务转变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更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政务事务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肯定人民群众的创造性,逐步形成现代社会治理中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众组织同政府管理互补、互动的良好局面。
创新社会治理要相信群众。坚持以人为本,认清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人,多向群众学习、交流。要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创造公众参与的便利条件,提升群众组织活力,加强互动,要使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偏差,就需要及时纠正。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应尊重人民群众的主w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意识。 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仍需完善
社会发展至今,我国所取得的各项成就有目共睹,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伴随发展逐步积累了一些矛盾,这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
社会结构日趋复杂。群众主体由单一化朝多元化发展,原来简单的社会结构变得更为复杂,社会结构不再单一,群体诉求呈现多样化,过去的传统社会整合力量变弱,新的社会整合机制不健全,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复杂,对社会治理提出新的要求。
群众及社会组织参政热情不高。在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要求社团组织承接部分政府转移职能,同时,群众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规范,防止政府与群众价值产生偏差。我国社会组织参政议政能力较弱,且个别地方政府对社会组织干预过多,使其在组织、功能和活动方式等方面都过分依赖政府。许多公共服务都由政府直接提供,导致效率水平有待提高。
群众参与机制亟待完善。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已制定了一些群众参与的基本制度和法律。但是,总体看来,我国群众参与的制度还很不完善,政府对提升公民参政意识还不到位,执行还不到位,制度化建设还不成体系,水平不高,群众参与的形式大于其实质意义,使得公众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表达,影响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突出社会公平感
一切依靠群众是我党工作的力量源泉,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必须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突出社会公平感。社会公平并不意味着社会中每个人平均占用社会资源,而是主张通过多种手段来弥补市场和政府的不足,从而实现社会总福利和人均福利的最大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公平公正感。社会存在矛盾是必然的,但长期存在于群众中的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则会增强群众的不公平感。积极妥善地处理好群众中的矛盾和问题,是增强社会公平感的一条重要途径。
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扩大群众参与。群众参与可分制度内参与和制度外参与两种途径。制度内参与是指在政府主导下的群众参与途径,并且有严格的程序和内容限制。制度外参与不存在严格的程序和内容限制,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和自主性。
第一,群众参与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首先,可以保证社会治理过程中各项政策、规定的公共利益价值指向。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从事政治活动和从事经济活动的都是理性自利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部分政策及规定制定者一有机会便会谋求个人或部分私利,背离公共利益换取个人或部门利益,在垄断部门表现更为突出。此外,利益集团及个体的寻租活动也可以改变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导向,将社会治理中的公共政策变成某些人对行业的控制。群众参与可以保证公共利益不被异化,可以使公共政策、规定的出台更为公开化、透明化,公民可以获得更多的知情权,从而进行有效的监督。其次,可以提高社会治理中政策、规定制定的科学性。科学合理的政策、规定要达到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的目标导向,二是可行性强,三是可持续性,四是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群众参与可以提升社会治理中各项政策规定的认可度和可行性,群众自身参与和选择的治理方式很容易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大力支持,使政策在执行中不会受到抵制。
第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注重对群众参与的引导与规范。要不断完善群众参与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群众参与制度、规范,约束政府工作方式,明确群众参与的地位和效用;要避免走过场、花架子等华而不实的群众参与;要切实尊重和落实群众参政议政的要求,并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关系切身利益的事务中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参政议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能落到实处。
第三,健全群众参与的制度保障。应当承认,虽然我国在推动群众参与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群众参与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要做到有效、广泛、深入的群众参与,除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的发展,以及民主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外,还要有法律的、制度的、程序的保障。
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培育和规范群众组织。“政社分开”是发挥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功能的前提,要实现社会各类组织的合理分工,让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厘清界限,按照社会管理的规范,还原群众组织的应有地位。同时,建立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的良性互动,政府社会分开,是为了更好的合作,政府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把那些政府做不好、管理不好、管不到的事情坚决剥离出去。通过培育发展、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社会组织,“政社分开”可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提升水平,便于政府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脱身,更好地致力于政府治理。二者除了相互促进,还可以相互监督,避免政府失灵与社会组织失灵,产生良性互动。
社会组织能够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对传统政府管理进行有效的拓展,有利于构筑多中心的社会治理体系,从根本上推动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转变。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共同管理好社会事务,为群众自治提供良好的软环境;社会组织要主动培育参政意识,要明确与政府一道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形成所谓的“小政府、大社会”。
实现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要紧紧地把握好社会发展规律,由政府主导,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及各种社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循序渐近,产生良性互动,逐步把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5)06-0024-04
党的十报告指出,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被写进党的十报告,表明国家对社会管理的高度重视,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过程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该充分重视和提升社会组织与群众协同参与的基础作用,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需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体制改革为重要保障,社会管理、社会组织及其体制改革需要选择协同治理的有效路径。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以社会组织为基础
(一)解决当前社会矛盾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管理,是对当前社会矛盾不断累积、社会群众不满意的积极响应。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在不断前行中积累了一些矛盾,如2011年的“乌坎事件”等。许多突发事件反映了社会矛盾不断激发,社会管理出现漏洞,社会管理不能适应社会群众需求,因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紧迫性和战略意义。社会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多种原因的存在所出现的,关乎社会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可小觑。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高度重视,分析内在成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不断改善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各种利益纠纷、冲突和矛盾,迫切需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稳固与发展。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
在社会管理格局中,社会组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引导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群众参与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长期以来,社会管理面临政府单一力量的薄弱,面临社会利益分化中政府主体难以单枪匹马运行,需要发展和培育大量的社会组织。可以说,社会组织的存在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承担着提供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沟通、社会化稳定等功能。从提供主体考察,社会管理者包括各级政府、各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私人企业、社会群众等多方面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一般的社会管理体现为社会自主性、自发性、自治性的非政治属性的管理领域,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自主管理[1]。美国霍普斯大学萨拉蒙教授认为,20世纪最伟大的创新在于大量的私人自愿性组织活动和第三部门的兴起。社会组织在激发公共意识、扩大社会参与、抗灾救险、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等活动中发挥纽带作用,成为沟通政府与公民的有益桥梁,有效回应公众诉求。
(三)社会组织具有拓展社会管理的发展空间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越来越丰富,社会服务越来越多元化,为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活动空间的拓展提供了市场机遇。社会组织的服务活动包括体育健身、教育、环保、慈善、家政、信息、科技、文化、医疗等多个领域。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繁荣发展为承担政府部分职能转变提供了条件,为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和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活动空间。多元化、个性化、复杂化的社会群众需求为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为社会群众生活需求的满足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社会群众的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标准也不断提高,单一政府主导和垄断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时展的需要,这为大量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管理活动提供了机遇。政府自身能力和人力不足,难以满足多样化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政策空间。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积极参与街道和社区管理,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服务空间。社会组织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能保证必要的支出,满足基层群众消费需求,服务社会,解决问题,促进和谐,保障民生。
二、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要以破除体制弊端为突破口
基于以上社会矛盾的存在,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政府垄断供给模式,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新的空间和机会。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直接导致了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组织体制存在许多弊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进一步以破除和消解各种体制机制弊端为突破口,为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畅通渠道。
(一)职能转变不到位制约体制改革与社会组织建设
政府职能反映了政府从事各种活动的基本职责和功能及其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向、主要边界。在全能政府背景下,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难以有效承担和履行多元化的社会管理全部职能。职能转变始终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社会管理是相对于国家管理的一个概念,是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各种社会事务实施领导、规划、决策、管理、协商、沟通、控制、监督的行为及过程,不一定仅仅由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可以坚持自治原则进行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并不断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绩效[3]。许多社会管理领域完全可以由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或自我管理,却因为政府不能放权而无法实现。一些机构只有权力而几乎不承担责任,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职能错位等现象大量存在[4]。很多的社会问题主要还是由于政府职能履行出现偏差,政府对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在观念和认识上滞后,误认为社会组织的发达会冲击政府权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会削弱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能力,将社会组织与政府对立起来,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是政府职能的重要补充,没有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民主意识提升和社会发展水平提高,需要更多的社会组织承担政府部分职能,政府重要职能是完善政策和加强监管。部分政府部门认为,社会组织是与政府相抗衡和斗争的利益群体,会危及政府的管理工作,因此很多地方政府对社会组织组建进行限制和过多的干预,对社会组织活动不够支持,不够相信社会组织的活动及其所带来的重要作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导致行政体制改革的失效,多次机构改革存在的“膨胀―精简―再膨胀―再精简”的体制改革怪圈,说明了政府职能转变与体制改革的深层次矛盾。职能转变不到位,直接挤压了社会组织活动空间,本来归社会组织管理的事情依然由政府包办代替,社会组织能够提供服务和管理的事情,因为权力不够,财力不足,责任不清晰,体制不保障,难以真正有效履行应有的职责。
(二)社会管理体制障碍制约了社会组织发展
各类社会矛盾的内在原因是存在利益冲突,而利益冲突的根本在于政府作为单一管理主体,职能存在缺位、空位、越位等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直接影响体制改革,体制改革不到位会进一步恶化社会矛盾,加剧利益冲突,制约社会管理水平提升,也制约社会组织建设。第一,我国社会管理体制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管理模式,社会管理为政府所垄断和主导,政府向社会和社会组织的放权还不够。第二,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但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和协调性,有的甚至仍是单方面强化政府管理,固化部门权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玻璃门”、“天花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缺乏足够的权力、信息、平台,难以真正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第三,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等方面的法规不够完善,需要从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高度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重在过程监控、优化服务和提高绩效。
(三)社会组织体制不够完善影响社会管理功能的提升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基础差,水平低,规模小,机制不够灵活,难以有效承担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当前尽管可以取消业务主管单位,但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中出现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差异性待遇。社会组织的成立、开展活动均受到上级行政部门的过分干预,不能在法律框架下独立开展活动。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差,服务效率不高,公信力和执行力比较差,内部治理不够完善,受到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组织体制等方面的制约,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能力欠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约束和监管机制缺乏,自身建设不足,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较低,体制机制不够灵活。从规模和总量上看,教育培训类组织多,公益性组织少,能独立运行的社会组织少,对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没有很好地理清。此外,社会群众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和美誉度不高,信任度偏低,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活动和社会服务不够,没有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社会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较差,有的社会组织开展活动不够频繁,有的偏离其公益性、非盈利性本质,过于注重市场盈利导向,诚信度不高,难以取信于民。
三、社会管理、社会组织与体制改革要以协同治理为路径
党的十报告指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强社会管理需要发挥社会组织的基础作用,提高认识,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进体制改革。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加强社会管理、发展社会组织、推进体制改革等三者之间的协调互动。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管理过程的“政社分开”,提升社会组织的基础性参与能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突出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破除传统的政府垄断模式,建立多元参与的以服务为导向的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多种管理手段综合实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社会管理格局,推进社会管理过程的“政社分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积极提升和发挥社会组织的主体性、基础性的参与能力,关键在于推进体制改革,包括社会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组织体制等三方面的体制改革。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激发公共意识、扩大社会参与、加强政府与公众沟通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成为社会管理新格局中的多元主体之一[6]。明确政府与社会组织职能分工,规定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活动边界,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政府应该通过采购形式鼓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部分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绩效和能力,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主体性作用。
(二)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保障,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社会组织的融资能力
政府转变职能,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应该释放更多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去承接,通过政府购买更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岗位等形式,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建立制度化、常规化、项目化的政府扶持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通过政府扶持保障社会组织基本的活动资金来源,并不断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社会组织的持续发展和长远生存,为社会管理活动的开展提供长期性的组织保障机制。
(三)以加强民生建设为重点,破解社会体制改革难点,鼓励社会组织在民生建设领域发挥突出作用,提高群众满意度
党的十要求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政府积极扶持和参与民生改善活动。改善民生,破解社会体制改革难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培育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在民生领域的服务能力,重视社会组织在民生领域拓展活动空间,赢得社会群众支持。深化拓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培育和扶持面向基层、面向民生、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与协调发展。
(四)以创新财政体制为关键,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规范和发展社会组织
应将行政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配置,发挥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参与作用。要创新现行财政体制,增加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及经费,放宽准入领域,鼓励社会组织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促进社会组织进入公共资源领域并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管理能力。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强化政府对社会管理绩效的评价和监控。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去官僚化和行政化,坚持服务理念搞好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组织自律,不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自我更新、自主发展能力。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创新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机制,构建多方参与、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体制
在我国社会管理日益走向多元治理、协同治理的背景下,社会组织要树立资源和合作意识,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平台,加强资源整合,促进社会管理的协同治理[7]。资源整合与协同治理需要构建社会组织管理的信息化平台,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现代化,提高社会服务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公信力。社会治理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8]。创新和构建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社会管理体制的根本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政府权力向社会的回归,构建由政府、公民与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双向、共享的合作网络,进而形成公共合作的社会权威。构建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机制,各类组织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服务,鼓励志愿者服务,实现多元化、协同化、社会化的自主管理和自我治理。社会组织有效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空白区,完善和优化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使社会组织找到自身的活动空间,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作用,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制,实现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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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春.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社会组织的培育及发展[J].东岳论丛,2012,(10):31-33.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社会和谐
中图分类号:C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5—0014—02
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最本质、最核心的规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必须把握好的重点工作。
一、充分认识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
(一)社会管理的创新,是我国新时期发展的时代课题
我国经济体制、国民的思想观念、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等不断变化,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新的情况和问题,现今我国社会管理体系面临全新的挑战。伴随社会新问题逐步涌现,现今中国社会管理的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漏洞。社会管理工作的问题紧迫需要长期的努力[1],无论是社会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和社会风险的处理与应对,还是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都需要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科学发展是我国发展的主线,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统筹兼顾、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和谐有序。社会秩序的正常、和谐社会的建设及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要促进科学发展必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从社会生活中可以证实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完善会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根据社会现实状况,现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趋势,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出现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没有根除也未曾改变,我国现在存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大,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利益冲突问题突出,国家每年的刑事犯罪案件、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这是由于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引起的,基层社会管理存在着不少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城乡社区治理措施不健全,社会组织、基层自治与行政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不顺,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了使我们国家社会秩序安定和谐并使得科学发展得到落实,我们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才能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途径
最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社会领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如果不能更好地解决肯定会影响甚至干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因此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妥善处理事关人民利益的民生问题。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既要富裕,还要公平,这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追求的目标。富裕和安康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之中,同等重要,不可分割,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是党和政府的职能责任。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必要措施
创建社会管理对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促进作用,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社会管理模式还不够完善,没有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仍保留着重视经济建设却不重视协商协调,注重事后的处置而不根治源头,注重行政手段不注重法制规范和道德的自律。这些思想、措施及手段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违背。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七大又丰富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内涵,强调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扩展文化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建设生态文明等。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对小康社会的建设发挥高效作用。努力创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管理体系。
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一)创新社会管理,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为的是提高国民生活质量,造福人民,而不仅仅为了财富积累。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使居民的收入增加以此保障物质基础,创新社会管理就是为了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本意是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创造更多的财富,使得人民安居乐业。我国收入分配的改革与完善,良好的规划分配秩序,收入分配体系得到健全,促使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社会和谐。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全力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坚持统筹兼顾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
(二)创新社会管理,前提是政府依法行政
简单来说,社会管理就是管理人民和为了人民,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生活中要尊重人民对政治的建议、关注人民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依据,要维护好人民利益。创新社会管理,要严格限制和约束政府的权力,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和管理,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管理格局;创新。
Abstract:At present, to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innovation and social management pattern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do this, you must do: firmly establish the concept of governance of a people-centered government and its staff, effectiv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build a new pattern of government-led diversifica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 and improve the network of basic services and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unctional departments of the government service system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ivil service of government agencies.
Key words: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building; social management pattern;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D523.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城乡结构、就业结构、社会阶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多“单位人”逐渐变成了“社会人”,原来有的单位管理机制适应范围也随之变小,而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却尚未健全。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不断凸现,各种社会矛盾更趋频繁,对抗性冲突也在增强,处理难度也相应加大,但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也没有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的社会管理新体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对于构建和谐有序、公平正义、服务百姓、改善民生的社会管理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现实意义
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进一步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处于弱势的广大社会群体,急需政府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有效渠道来表达与维护其自身利益。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能使政府承担起解决社会公正、公平问题,建设以民为本、促进社会公平为目的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缓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使政府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其职能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
第三,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能够使政府将更多的精力集在解决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着重解决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社会治安和司法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提高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对策建议
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站在转型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高度,高度重视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解决好当前社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和公众需求为导向,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模式。为此,必须做到: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健全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制度,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
第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服务和责任意识,由“权力本位”转向“责任本位”,从偏重行政控制转向科学化的公共治理,注重解决好民生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在社会与政府的关系上,要确立有限政府的新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权威不是权力的张扬,而是权力制约基础之上的社会认可,是一种有限权威。其次,要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实践有效政府理念。政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高效率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第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政府”的管理理念。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树立重服务、轻管理,重事后监督、轻过程干预的服务型政府管理理念,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廉洁、阳光的公共服务型政府。[[1]阎新平.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N]长治日报, 2011-11-7][1]
第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面对新阶段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挑战新问题,以及社会需求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与必然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转变政府职能,在管理理念上要实现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在管理主体上要实现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沟通协商转变,在管理环节上要实现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在管理手段上要实现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向多种综合手段运用转变,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改革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提高依法实施社会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管理领导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2]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温商网,2011-07-05][2]
第三、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当前,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格局,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公共管理”中引入的各种制度、机制,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等社会组织协同配合,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的多种方式并存的中国特色管理格局,从而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围绕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推进以下十个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管理,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培养和使用好社会工作人才,严格依法实施社会管理。[[3]龚维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中国广播网,2010-04-09][3]
第四,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必须把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心放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城乡社区、村委会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各基层组织要利用好这个平台,以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为切入点,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新格局。还要引导和推进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的群众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和谐服务的作用,将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优质周到的服务。
首先,社会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社会管理创新实际上就是政府职能创新,而政府职能的履行必须置于法律的规制之下,政府权力的运用必须由法律进行约束。因此,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的“土壤”,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其次,社会管理创新的实现,必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变原来单一的政府管理为多元化的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协同治理。而要实现这三者的共管格局,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需要发挥法制的作用。通过规范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三者的权利义务进行合理合法的设定,明确三者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从根本上理顺社会管理当中的各类关系,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升社会管理效果。再次,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任何管理创新活动的实施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社会管理的对象是广大的社会公众,政府只有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才能不断地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置于民主法治的框架之下
依据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社会管理创新应当纳入法治国家建设这一更大的系统工程当中,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水平。
(一)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具体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增进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为党和国家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则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有学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可看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这是因为,法治的本质就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实现人民的利益,追求人民的福祉。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希冀通过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模式以便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不利于人民利益的管理弊病,畅通实现人民利益的通道,这在本质上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二)社会管理创新以社会主义法律为准绳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民普遍遵从的良法之治才是法治,这个判断其实内涵了“有法必依、遵守法律”的意思。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而守法是实现法治的基本条件。依法治国的实现既离不开每一个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也离不开运用法律开展管理的政府自身也守法,政府要想创新社会管理也同样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无条件地接受法律的规制。法律作为一种正确的价值准则,既是政府行为的价值指引,也是社会管理创新内含的基本价值方向。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抛开法律而无规则地创新,而是应当在遵守法律或者说是遵循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变革那些不合时宜、违背群众利益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只有符合法律的创新,才符合法律承载的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才不会背离创新社会管理的初衷。创新意味着要改变事物现时状态,这难免会与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做法等不相符合,必须正确对待。不能为了创新而触犯法律,急功近利;可行的方法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改或者废止法律,打通管理创新的法律通道,让具有正确价值取向的创新行为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
(三)社会管理创新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将在社会管理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两个方面产生积极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保障的形式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果提供了规范化、强制力的支持。这有助于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任务的完成。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对社会管理主体、社会管理理念与社会管理方式的改变和调整;意味着对社会管理格局、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加强和完善。这些都会推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废除。所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将会促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自我完善和更新。这对我国法治建设无疑会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在社会转型时期进行法治建设,必定会遇到很多困难。社会管理创新通过转变社会管理理念、调整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带来社会治理效应,将营造出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而为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民主法治视域下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展开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文明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强化法治观念是夯实服务社会管理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利用法治手段是增强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只有依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保障公民权利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先行。社会管理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对人民的管理和服务。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按照现代公共政府的理论,我国社会管理必须要创新与公民权利息息相关的管理理念:一是“维权即维稳”。不可否认,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民众上访事件持续增加,而政府也陷入了越维越不稳的困境。而要破解,必须从民众的利益诉求出发,切实维护民众合理、合法的权利,特别是对一些侵害民众合法权利的不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这样民众诉求得到伸张,权益得到维护,社会管理的良好效能自然就显现出来;二是“政务即服务”,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通过良好的管理措施,最终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因此,从现代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出发,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紧紧围绕民众的诉求和民众的满意来展开,全力解决好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民众的幸福指数,用民众的认同度来提升政府社会管理理念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基于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呈急剧增大态势,这从一个侧面也要求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必须随之创新和跟进。具体来说,我国当务之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讲也是一个利益协调的过程,其中既涉及到公共利益,也涉及到个体的私人利益,这就需要政府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给予个体的私人利益以尊重,并通过政府的资源建设和能力提升,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统一;二是提高正确处理矛盾的能力。这涉及到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对于政府来说,要正确对待矛盾,不要惧怕并且要直面矛盾,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社会等手段,确保矛盾处理及时、有效;三是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工作指引了努力的方向,其中不仅要加强“”建设,保证与群众骨肉相连,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的自身能力建设,来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让群众从心底里认同并相信政府,促进政府决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三)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构建诚信体系
诚信是立国的根本。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来说,要以“诚信中国”为主导,从政府机关先行做起,将社会管理烙上诚信的标签,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一是从中华儒家文化出发,在政府机关中倡导“善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二是建立起政府社会管理的诚信评价体系,将行政公开、管理沟通等有机地溶入到诚信评价指标中,并且赋予与公众密切相关的诚信指标以更大的权重,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到政府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三是建全政府社会管理诚信监督体系,在现有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社会监督,赋予社会媒体更多、更自由、更独立的话语权的同时,探索建立起公众直接投诉、网络举报等渠道,让监督贯穿于政府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全环节,确保监督有位、有为、有力、有效;四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失信的处罚和赔偿机制。对于政府内部来说,要对失信的公务人员给予必要的惩戒和组织处理,而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除了让公务人员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启动相应的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机制,用政府的公信力来切实保障公众权利受到行政机关不法侵害时的行政救济。
(四)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推进诚信执法
对于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来说,诚信执法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维度,要以“公正执法、依法办事,信守承诺、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切实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单位诚信建设、大力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诚信建设、积极探索行政管理相对人诚信建设”等为主要任务,从教育、宣传、制度等方面探索诚信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一是给政府社会管理公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把失信的公务人员向社会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当事人自我改进和完善;二是实施诚信机关“红名单”制度,对在诚信执行方面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以形成对其它行政机关干部的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三是推进行政执法的法制化建设,将诚信政府纳入法律规制当中,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和制度,来保障政府公信力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创新社会管理通道促进公民参与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接到县综治委《关于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计划,确立了以“立足职能,强化服务,维护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的宣传活动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会上,局领导要求各单位要以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订出了符合我局维护工作实际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办公室是抓全体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必须有一支强有力的安防队伍。我局每年对安全小组以及综合治理小组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对绩效的考核,调动各级主管工作的积极性。
二、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宣传,再发动、再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是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目的之一。各部门都能明确宣传重点,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宣传的重点内容是:宣传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2、宣传《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3、宣传《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贯彻<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三十条》精神;4、宣传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验做法。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5、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建好“三网”、用好“三网”,充分发挥“三网”工作体系“服务惠民、平安护民”作用的主要成果和典型经验;6、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依靠基层、依靠群众、依靠法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7、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8、宣传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9、宣传开展全民法制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经验;10、宣传开展反警示教育,增加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制的能力和水平。
一、我市社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市社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创造了很多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成功经验,如:区直管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大四进四送”活动、应急联动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平安e家”电话报警系统建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工作和“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经验在全国推广,在全省首创并正在实施社区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城乡一体化户籍制改革等等,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铜陵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研中同时也发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理顺;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缺位;社会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社会管理组织领导体系有待加强等。这些都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面对,开展有效的工作。
二、几点工作建议
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应着力构建“1115”工作格局,即:“以五大体系建设为载体,以一套班子(党政共抓)建设为保障,以一个中心(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工作目标,以一条红线(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载体,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利用两年时间,建成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指挥机制和网格化布警机制。根据发案形势和特点调整警力和布局,扩大巡逻防控范围,延伸巡逻防控触角。二是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重点地区、繁华地段的治安乱点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入室盗窃、电信诈骗、赌博、抢劫抢夺财物等违法犯罪、扰乱治安、干扰民生的行为。三是构建打防管控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防控体系。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入综治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大力推进交通组织体系化建设、交通指挥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城市道路畅通,群众出行方便。
(二)以创新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为载体,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一是建立社区多元治理机制。推进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支撑的整体架构,理顺和规范社区组织体系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是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培育社区居民自治意识,健全社区居民自治规章,推进社区自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评价机制。继续深化“四大四进四送”活动,大力推广听证会、论证会、居民评议、社区qq网络服务队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四是全面推行综治“网格化管理、亲情化服务”服务管理模式。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工作平台,依托平安和谐服务队,履行“人、地、物、事、情、组织”六位一体工作职责。
(三)以创新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体系为载体,体现服务为先新理念
一是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全面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以居住证代替暂住证,构建起流动人口常态化、动态式服务管理平台。二是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市县(区)两级财政,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必接机制。建立市级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职能为一体的“阳光中途之家”,安置重点帮教对象。三是进一步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引导工作。启动实施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的实践,探索完善工作流程。四是进一步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将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救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行动,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四)以创新社会管理队伍体系为载体,形成社会管理新合力
一是加强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基层综治工作中心(站)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集中办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困难群体的帮扶和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急事、难事,构建矛盾纠纷在中心化解,重点难点问题在中心解决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按规定配足协管力量;加快建立各类社区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组织,提高群防群治水平。三是创新社 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社区工作者岗位。拓宽选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根据市综治办要求,定于今年3月份,在全系统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系统内各单位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3、各单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管理、救治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4、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等重点领域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5、依法惩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传销、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问题的成效。
6、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7、适时召开全系统综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市综治zd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综治工作部署。
8、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粮食保价稳供的能力和水平。
9、大力宣传全系统储粮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的有关知识和成功经验,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持续维护全市粮食行业和谐稳定。
10、系统内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11、宣传反知识。
二、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创作播放平安建设宣传精品和公益广告。
2、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
3、综治干部和综治志愿者要深入基层单位和居民家庭,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4、综治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挂点帮扶平安创建的地方,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扶宣传活动。
5、各单位要选择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1、此项活动工作情况纳入2017年度市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2、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精心设计宣传方案,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宣传。
3、各单位组织宣传活动的总结和有关影像图片资料4月9日前报送市局综治WW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