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4 16: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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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XXX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改革举措,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着力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工作。
一、措施成效
(一)加快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小麦收割面积30万亩,亩产484公斤,全县夏粮产量14.52万吨。已圆满完成2019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2020年2.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挂网招标。打造“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发展新格局,培育农产品品牌,重点发展苗木花卉、中药材、食用菌、瓜果蔬菜等特色种植,肉牛、毛驴、小尾寒羊、鸡、鸭、鹅等畜禽养殖。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全力推进农业产业项目实施,2019年实施的年出栏21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正在签订租赁合同、1.35万头种猪繁育项目已购进种猪5800余头、日屠宰12万只肉鸭屠宰项目正在进行扫尾和设备调试工作、可存栏5000头毛驴的标准化养驴场已完成整个工程量的70%以上。
(二)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视频会、全省第四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议及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主次干道、道路两侧、村内外坑塘沟渠、种养企业、田间地头、河边桥头、房前屋后、拆除危房及闲置宅基地、庭院、厨房、厕所等地方,进行集中清理堆弃的垃圾及杂物、农业生产废弃物。今年累计整理河道岸坡129.2公里,清理垃圾2500吨,清淤河道197条,动土方135万方。积极筹措资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确保年底前实现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左右。四是抓好“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创建工作。对照“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创建标准,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打造“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乡村样板,广泛宣传村规民约、家风家训、文明礼仪,开展好儿女、好媳妇、好女婿等典型推选活动,力争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创建12个省级“四美乡村”示范村、15个市级“四美乡村”示范村。
(三)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力推广“党建+集体经济+农户”、“企业(合作社)+金融扶贫+农户”、“企业(合作社)+务工就业+农户户”、“政府投入+集体经济+农户”等发展模式,引导支持农户户通过直接、合作、托管、土地入股、资产收益、代种代养等方式融入产业链条,参与产业发展,分享产业收益。通过农业产业项目的实施,我县实现了实现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乡相连接,实现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XX样板”。
(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快推动农业强起来、农村没起来、农民富起来。一是突出产业扶贫,把贫困群众增收放到工作收尾,强化“造血功能”,重点培育贫困群众参与度高的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壮大扶贫新型经营主体,深入推进“一领办三参与”(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产业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户主动、深度参与现代高效农业,构建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之间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是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为重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的监管。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二是加快闲置宅基地整理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整治利用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对危房拆除宅基地、长期无人居住宅基地进行集中整治清理,以“四美乡村”“五美庭院”为建设目标,解决好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和残垣断壁等问题,实施“一宅变四园”(游园、花园、菜园、果园),鼓励农户在宅基地上种植果树、蔬菜、药材等经济作物,将“闲置地”改建成“四园”,实现农村有风貌、有颜值、有入眼景观、有乡土文化。加快研究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配套制度。有序开展农民房屋财产权抵押融资、承包地经营权担保融资工作。
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缩小贫与非贫的悬崖效应,谋划实施通村公路(桥梁)项目共173个,总投资14553.68万元,进一步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要求,让农民群众出行更方便、更快捷。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完成了投资7520万元,升级改造了9个乡镇117个村内管网工程,入户38410户,有力保障了全县农村群众的百姓的饮水安全。把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技术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持续开展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目前已培训148人,切实发挥了引领作用。
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提高农村公路通畅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累计建设四好农村公路1300公里,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
有序推进水价改革工作,正在编制XXX农业水价改革规划方案。
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国有农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织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建库上图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改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农村的发展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二是群众对农村改革的认识不够深,支持和配合农村改革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村集体经济薄弱,甚至有的村没有集体收入。
同志们:
今天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于这项改革,各级高度重视,从2016年开始,上级全部进行了部署,出台并发下了很多文件,召开了多次会议,我旗于今年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上个月召开了培训会,一会儿还要专门给大家培训,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运用到工作中。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和前提。上级文件要求,从2018年起,用1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产权改革,到2020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培育一批2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所以我们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作为今年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根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我讲几点:
一、把握基本原则,做到“四个坚持”。一要坚持集体所有不动摇。无论怎么清,都不能把集体资产清少了、清没了、清垮了,不能让集体资产流失。二要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不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切实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做到客观公正,有力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二、找准方式方法,抓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定范围。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资金、债权债务和非经营性资产等,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与土地、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所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二是明方式。要采取先资金后资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产后资源、先合同内后合同外的清查方式;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明实际数量和管理情况,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三是定归属。村级和组级集体的资产要分别确权到村级集体、组级集体,不能打乱归属。对资产归属有争议的,要及时协调解决争议,确实一时难以确定归属的,暂时记入待界定资产。四是强管理。清查核实并确定归属后,要及时完善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内蒙古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将军尧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来处理清产核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同时各村要配合经管站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从而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卡住时间接点,明确三个工作阶段。一是准备阶段(10月底前完成)。这个阶段重点是:召开会议,制定《分开实施方案》、印好摸底表格、收集和整理好各类原始资料、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宣传等。同时,各站办所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提供土地、草地、林地、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文化教育体育设施投资情况等数据资料,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提供处理依据。二是实施阶段(11月20日底前完成)。这是最关键的阶段,所有工作要基本完成,所有数据要汇总上报。这个阶段重点是: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所规定的“组建机构、公告启动、全面清查、审核处置、表决公示、账目调整、填写报表、逐级审核、归档管理”九步流程操作,做到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环环相扣,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三是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前完成)。这个阶段重点是:开展查漏补缺、审核校验、完善制度、总结提高,完成检查验收,并以乡政府名义,向上一级提交清产核资结果。
四、明确工作重点,统筹推进“三项改革”。一是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镇里要选择1-2个有净资产且经营性资产较大的村,特别是、沿主要交通干线村、经济发达村,确定为试点,率先开展改革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扩大范围。二是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集体成员身份确认与清产核资工作一样,都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宜早不宜晚,晚做不如早做,做的早可以避免许多矛盾,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成员身份确认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利,特别要注意保护好妇女和儿童。乡镇政府要出台指导性意见,村、组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成员界定办法,并建立健全集体成员登记备案机制。三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资产、资源,走“党建促发展、资源变资产、存量扩增量、服务争创收、合作创共赢”多元化发展路子,引凤还巢,引入工商资本,引导农民土地入股,选择能够发挥各自优势的项目作为起点,发展符合当地特色的集体经济。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国省道沿线等要率先探索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新模式。
五、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当前农业农村非常重要,亟待推进的工作,各村、各站办所务必要切实履行职责,狠抓措施落地,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查,村级也要成立领导机构,支部书记要亲自挂帅,明确分工,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要强化部门配合。清产核资不仅是乡、村两级的事情,农业办、财政所、林工站、国土所、文化站、计生办等站办所也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提供土地、草地、林地、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文化教育体育设施投资情况等数据资料,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提供依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推进。
三要加快工作进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必须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时间非常紧迫,大家务必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中所规定的时间节点,加快节奏、有序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关键词】渔村;三资管理;对策
近年来,舟山市始终把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的重要举措,按照“五化”要求,不断完善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了“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较好地维护了广大渔农民的合法权益。
1全市渔农村集体“三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渔农村集体“三资”总量为:村级集体总资产达66.20亿元,村均231.15万元,其中村级集体货币资金达到23.76亿元,村均836.62万元,村级集体农用地总面积99.38万亩。目前,已实现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全覆盖,岱山县和定海区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2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做法
2.1健全管理体系,强化法人治理。2.1.1完善组织机构。全市各县(区)都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三资”管理工作,全市36个乡镇(街道)均已设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监管服务职能,配备工作人员87人。2.1.2健全法人治理。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依法确立村经社为农村集体“三资”的法人主体,全市已构建起由社员大会、社管会和社监会组成的法人治理机构,共建立社管会326个、社监会326个。2.1.3形成制度体系。市级层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及财务管理若干制度》、《渔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权力清单和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试行)》、《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等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货币资金管理、经费开支审批、财务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县(区)和乡镇(街道)层面,结合各地实际制订了工程招投标、招待费、差旅费、干部工资、支出报销入账等方面制度。2.2加强日常监督,提升监督实效。2.2.1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清账理财,并出具相关理财结果。加强财务公开,坚持村(社)财务按季(月)公开制度,对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社)财务收支要求按月公开,公开内容要做到逐笔逐项流水账式,方便群众看懂。2.2.2强化会计监督。规范“村账乡管”,充分发挥乡镇会计委托机构的“管账”功能,开展村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和使用村务卡试点工作,理顺资金审核审批环节,将会计监管功能前置,实现资金先审核后支付。2.2.3强化审计监督。实施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多的村(社)由县(区)级部门进行直接审计,对一般村(社)采取乡镇交叉审计、乡镇自审、第三方审计等方式,2019年,全市共审计村(社)182个,审计金额7.78亿元。2.2.4强化网络监督。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四级“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四级农村财务数据的实时传递、查询与监控,使各渔农村集体“三资”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2.3坚持财务公开,促进阳光透明2.3.1完善公开网络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以数字化传播路径把村集体“三资”情况适时向村社员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3.2规范公开标准。将财务账目数据、原始凭证照片、资产资源实物取证、民主决策过程等全方位、多层次公开,为群众进行相关查询提供方便,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3.3提升公开效益。借助渔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纳入规范化管理,防范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确保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最大化。2.4实现保值增值,发展集体经济。2.4.1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管理科学、流转顺畅、运营高效”的要求,完善政策制度,规范运行机制。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建立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机制,引导有条件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探索股权激励机制,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建立完善股权证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股权收益分配及管理,确保渔农民权益落到实处。2.4.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引导实施“一村一策”,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多元路径,通过盘活乡村资源、发展物业经济、开展土地整理、发展有偿服务等方式,着力推进渔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6.48亿元,村(社)均25.13万元,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社)245个,占总村(社)数的85.07%。2.4.3积极推进渔农村产权交易。坚持将集体资产的租赁、转让等纳入渔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统一管理,分级交易”。完善渔农村产权交易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受理、信息、交易签约、档案管理等日常运行行为,切实做到交易过程公开公正,交易服务便捷高效,确保交易活动规范有序运作。截止到2019年底,全市通过产权交易平台累计交易501笔,交易金额1.25亿元。
3当前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制度执行不严格。一些村对于村集体“三资”制度和规定,仅仅是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停留在文件上,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有些现象受社会风气和习惯的影响,一些制度不足以全面细微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基层管理环境。3.2监管功能不到位虽然实行了“村账乡管”,但有的乡镇对村(社)只是实行了帐目的代管,“三资”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只注重村级财务收支核算和审批程序管理,财务事项的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弱化[1]。有的村干部对财务政策和规定不了解,存在不合规开支,但成了既成事实,乡(镇)会计也只能被动记帐。3.3村务公开不到位。目前村务公开情况不容乐观,一些村村务公开走过场,村务公开仍然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3.4“三资”管理力量薄弱。多数经管人员身兼数项工作,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上。在会计方面,主要是人手不足,流动性大,一些乡镇(街道)因工作部署安排等原因,时有轮岗转岗。在村(社)报账员方面,主要是业务能力偏差,难以胜任工作。大部分村报账员身兼出纳、文书、内勤、统计等多项工作,但待遇不高,对其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
4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4.1进一步理顺农村“三资”管理职责。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农经人员岗位和职责,调动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审计,重点审计村集体财务收支的合理性,重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及集体资产、资源出售、承包、转让的合法性。4.2进一步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县(区)、乡镇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制定完善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收入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票证管理、会计报表、财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项制度,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财务预决算管理、定期清查和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4.3进一步完善“三资”信息监管平台。积极推广应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全过程的信息化运行和实时监管[2],最大程度实现资产信息公开,让村民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移动设备等形式,了解工程项目招投标、资产资源交易等环节;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4.4进一步稳定“三资”管理队伍建设。督促各地配齐配强农经干部,落实专职专人。提高会计人员的收入,脱离村级制约,将会计人员的报酬待遇纳入县、乡镇财政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对会计人员的激励制度,将会计人员的收入与工作业绩相挂钩,形成考核机制,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性。4.5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一方面加强对村干部的意识教育,宣传中央、省市的“禁行令止”、廉洁奉公等规定,提高他们的守纪意识;另一方面加强对财务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组织对乡镇经管人员、会计、出纳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开展培训,使他们充分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和相关要求,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3]。
参考文献:
[1]李志明,雷震,洪曙光.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制度的一些思考[J].营销界,2020(52):96-97.
[2]沈波.探析农村“三资”管理的问题与解决策略[J].商讯,2021(03):174-175.
摘要: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和村民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是当前农村工作是较为敏感的话题,更是影响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成因谈起,随后就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策略
2014 年4 月21 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调研的通知》(农办经[2014]11 号),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以此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我们知道2006 年开始全国的各乡村陆续实施了“村账镇管”的账务管理办法,由镇经济管理部门对农村的账务实行记账,前提是保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完整不变,以此来应对管理混乱分散的村级财务,这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创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村账镇管”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谈一下与时俱进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仅供参考。
一、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成因
1“. 村账镇管”有成效
自实施“村账镇管”以来,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帐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村级财务核算及审核由镇经济管理部门代为操作,减少了开支,完善了账务,使得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工作后,乡镇经济管理部门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制定了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如村级各种收入,不论金额大小都要及时交报账员存入开户银行,现金严禁坐支,资金支出必须履行合法规范的手续。二是在农村出纳处实行备用金制度,金额由镇经管部门审核后核定额度,资金用于日常费用开支;三是实行定期结账制度,并遵循群众看得懂的原则,由乡镇经管部门制作财务公开格式,并在结账后进行财务公开。四是每个村委会都选出群众代表和党员代表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实施财务收支及预、决算的落实执行情况。五是制作固定财务公开栏公开账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村在实际操作中却不按时、按事及时公开,没有让群众真正了解到财务公开的实质内容。
2.村集体资金来源和渠道变化
农村财务会计核算和监管的责任部门随之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党委党政府以项目资金的名义对农村民生工程投入大量资金,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由以前的自收自支为主改变为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投入为主,会计核算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监管单位由农业部门管理为主变为财政、农业、审计、监察等单位齐抓共管。
3.乡镇经管部门人员短缺
一是由于乡镇经管部门还有乡镇的价格监督、内部审计等其他事项要处理,实行“村账镇管”后集多种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无法保证“村账镇管”的高质量。二是现有的经管人员没有对农村报账员进行正规培训,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致使出现报账单据制作不够规范问题。三是现有经管人员没有精力对非生产性开支进行把关,致使出现接待费开支偏大等滋生腐败问题。
4.民主理财小组不能够发挥监督作用
由于部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为有威望的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不能够按规定理财,更不能认真审查单据的真伪,起不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有的是走过程流于形式。
二、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的策略和建议
1.完善乡镇经管人员的管理
乡镇经管人员要按照工作量的大小予以配置,来确保“村账镇管”的效率与质量。一是要让“村账镇管”实行专人专岗,职责到人。二是让目前的兼职的农经办工作人员有精力在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三是确保必要的乡镇经管人员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积极推进农村财务信息化建设,用信息技术提升基层财政和村级“三资”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一是继续探索新形势下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资源备案登记、“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后期管理、财务限额审批、票据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集体资金定期核查、村集体账户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村社业务及时报账,定期完整移交凭证。二是针对现在报账员素质普遍偏低的情况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的辅导与培训,提高报账员自身整体素质,鼓励其进行继续教育提高学历,也可以对他们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使专业技能得到提升。三是应坚决杜绝报账过程中这些不规范单据可能导致的支出漏洞;同时要对非生产性开支偏高的现象进行严格考核和惩处,严防腐败浪费行为的滋生。三是要从规范财务公开制度入手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要发挥好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审核作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3.逐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等文件要求,农村财务管理必须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农村财务的电算化和村级会计委托,这是新时期对集体“三资”管理的必然趋势。为此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推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和“村账镇管”服务,并探索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总之,新时期的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管理不善就可能造成村级财务混乱,引发村民的上访,更有甚者会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为此要按照新时期农村财务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在农村财务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能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使之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坚强后盾。
参考文献:
[1]王臣.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5):61.
[2]姜青林.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现代农业,2010(05):118-119.
[3]米丽尼沙·吐尔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问题[J].农村科技,2010(04):72.
一、提高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们在看到农村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家庭联产承包制还有不完善之处:很多旗县、乡镇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比较薄弱;农民在产前、产中、产后遇到的众多难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分散经营的广大农户与商品经济大市场之间缺少必要的衔接渠道,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农村家庭分散经营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经营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等等。正是针对这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适应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人们在实践中已经有了愈来愈深刻的认识:
(一)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在坚持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改变家庭分散经营的情况下,达到整体的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提高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
在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分散经营必然存在着一定的不经济行为。一方面存在着一些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和干了不合算的事;另一方面,在家庭分散经营的条件下,还必然存在着生产工具和技术比较落后,产品零星分散,形不成批量和规模,难以产生较好的效益。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用先进的生产手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提供统一高质量的服务,使产销各个环节逐渐实现社会化,就可以逐步改善和解决家庭分散经营的种种不经济行为,还可以按照市场需要,引导一家一户的生产向专业化、区域化发展,形成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基地,收到规模经营的效益。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只能在少数有条件的、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大多数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等外在产业还没有很快地发展起来,农村大多数劳动力还滞留在种植业中,农业生产率也不高,不具备搞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在兴安盟现阶段就应该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把无数个分散的家庭经营联结起来,逐步发展专业化、区域化的商品生产,实现规模经营的效益。
(二)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加速农业专业化分工和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逐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兴安盟农村非农产业严重落后,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人员严重不足,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农业生产中的剩余劳动力将大量被转移出来。这种人多没事干、有事却没有人干的状况是制约兴安盟农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因素。随着兴安盟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过去生产率的提高,农村专业化分工必将进一步发展,直接从事农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必将逐渐提到日程上来。从兴安盟长远的发展战略来看,兴安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出路应该是“离土不离乡”方式,发展农村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必然方向。特别是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过去一直重视不够,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把建立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在农村建立新的产业来看待。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业劳动力向服务领域和其它非农产业转移,而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非农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又必将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这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我们要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劳动力的合同分工和转移,促进新型产业的建立和发展,这对实现兴安盟农业的现代化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三)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向农户提供较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能够实现较大面积的均衡增产增收,有利于消除农户之间因素质不同、条件不同而产生的经营效果的差别,制造出一种有利于社会公平分配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机制
农户之间的技术水平、经营能力和生产条件等存在着很大不平衡性,在分散经营的条件下,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差别很大。发展较高质量的统一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使素质较低、生产条件较差的农户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素质较高、生产条件较好的农户经营效益能够进一步增加,这就等于普遍地提高了农户的经营水平,挖掘了低产农田的潜力。因此,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调节农村公平分配机制,引导农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想
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既包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服务,也包括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和其它各种服务性经济实体为农业提供的服务。它一方面是生产过程的分解,把原来集聚在一个农户中的整个生产过程的职能,包括供销、科技、加工、水利、育种、机耕等许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分解开并分离出来;另一方面也是生产要素的组合,把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拥有的技术、资金、劳动以及其它生产要素组合起来,担负起由单个农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合算的事而分离出来的一个或几个生产环节的职能。正是这种分解和组合,能够冲破农村自然经济封闭的格局,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进程,生产出新的生产力,既保持了家庭经营的基本优点,又克服了它的局限性。目前,一些乡镇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统一经营的职能弱化,影响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劲的发挥。其实统一经营的主要内容就应该是提供社会服务,通过国家、集体、联户等经济组织以及个体搞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多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网络,把分散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规范化。这样,联产承包虽然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但很多环节都是社会化大生产,这就既保持了家庭承包经营的积极性,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也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不仅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也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创造了条件。
我认为,当前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应争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由旗县、乡镇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帮助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中的专业户发展各种服务活动
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需要不断扩大村一级集体经济的积累,逐步围绕着农户产前、产中、产后的需要设立专业人员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如设立农机技术员、林业技术员、畜牧技术员、农业技术员等,从各个方面对农户的生产进行帮助和指导;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培训农民和有关技术人员,以提高这些人的素质,满足农户多方面的服务需要。同时,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要逐步扩大积累,增强集体经济的实力,逐步拓宽服务项目,如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销、良种培育和农机维修、兴修水利等多方面的服务业务,更好地为农户发展农业生产服务。
(二)由旗县、乡镇有关经济技术部门和各类加工企业牵头,发展不同形式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组织,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
这种做法,对那些村级经济力量薄弱的地方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可以充分发挥旗县、乡镇特别是旗县级机关各部门人才、技术、资金、设施的优势,有力地带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做法当前可采取两种方式:其一,旗县、乡镇政府的农工商等部门和多种企业联系在一起,突破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和行政区划的界限,农工商贸各行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农民提供系列服务,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在现行体制下,参与联合的各个单位的上级领导机关都能接受,而且又解决了条块分割、产销脱节、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困难,使多种部门、多种服务功能、多种服务手段结为一体,优势互补,形成市场经济发展的合力,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其二,旗县、乡镇有关经济技术部门转变职能,独立或联合为农业提供多种多样的社会化服务,逐步办成经济实体,逐步做到自给自足,减轻财政负担。待条件成熟时再从行政机构系列中分离出来,向企业转变。
(三)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自己的人才、技术、资金和设备的优势,发展对农业某些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逐渐形成专业化的服务项目和专业化服务企业,以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领导者和决策者必须不断提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快慢,客观上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有关,主观上则取决于领导者和决策者的重视程度。因而推进此项重要工作,必须从解决各级领导和有关决策者的思想认识问题入手。要使领导者和决策者认识到,建立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项关系到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业,是关系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大问题,必须认真抓紧抓好。
(二)建立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到一些部门的职能转换和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必然要调整部分利益关系。因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过程,也必然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三)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逐步创造条件
兴安盟各旗县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也必须遵循“区别对待、量力而行”的原则。一些条件较好的乡镇,要着重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上下功夫。要逐步把个别的、分散的服务组织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利益原则组织起来并协调好,使其分工合理、形成网络,逐步变单项服务为综合服务,变生产过程服务为产前、产中、产后过程服务,变浅层服务为较深层次服务。一些经济不发达的乡镇,应当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从农民最迫切需要的方面入手,抓好农业商品生产中的关键环节,由低到高,由少到多,由浅至深,逐步建立起各种类型的服务组织,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绝不能不顾主客观条件操之过急,要注意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稳妥地发展各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改革户籍制度,破除身份困境,消除市民化首要障碍
为促使农民进城落户,济源早在2007年就取消了城乡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实行一元化的户籍管理;2011年实行了外来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凭证可享有就业创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权利待遇;2012年起再次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只要在城镇租房居住、有稳定生活来源、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济源户籍人员,均准予其在租住地落户,并享有城镇居民权利待遇。
虽然济源持续深化户籍改革、促进农民进城落户,但 “人口城镇化”的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城镇户籍人口并未增加,逆城镇化开始出现;户籍改革并未取得实质突破。因此,从户籍制度改革入手,破除二元发展体制,是当前推进“人的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一)探索推行“户地分离”
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等土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变村民为股民,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农村权益,让农民带着农村“产权证、股民证”放心进城,解除其进城的后顾之忧。
(二)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全面放开迁移落户限制,只要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住房),或在城镇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就准予其在实际居住地落户,逐步建立户口登记与经常居住地相统一、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户籍管理制度。
(三)强化城市社区管理创新
在城市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农民转移落户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破解进城农民落户难、融入城市社区难问题。
(四)扩大城镇公共服务容量
在增扩城镇中小学校容量、强化城镇社区医疗服务、规模化建设公租房、调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完善进城农民的城镇社保补贴政策、加大进城农民技能培训补贴、扶持进城农民创业等方面,全面加大城镇政府民生方面的财政预算支出,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的“市民梦”。
二、扩大城镇就业,培育人力资本,实现可持续的市民化
(一)多渠道扩大城镇就业
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谋划一批能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和岗位的重大项目,注重发展产业经济,增加城镇工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就业岗位,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能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创业成本低、就业门槛低,且通常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了80%的新增就业岗位,政府应在财政税收和产业政策方面给予更多倾斜。
(二)促进农业转移劳动者稳定就业
一是应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建设,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所落户城镇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与所在城镇户籍居民统一、平等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共同享有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增加公共就业服务投入,改善公共就业服务薄弱的局面;建立跨城乡、跨区域的就业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二是应规范劳动关系,提高用人单位与农业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减少企业任意解雇职工的行为,保障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权益,促使其稳定就业。三是应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困难家庭、特殊家庭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确保这些家庭能够有人就业,有基本稳定的生活经济来源。
(三)提高农业转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
应大幅增加政府对农业转移劳动者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扩大培训覆盖面;统筹人社、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培训工程的各种资源,完善培训补贴管理方式;区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重视发挥民办培训机构作用,公办培训机构逐步退出;降低农业转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费用,鼓励参加培训的劳动者经过考核鉴定获得资格证书等。
(四)有选择地发展小城镇
在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功能的同时,不可忽视小城镇在吸纳就业方面的“蓄水池”作用。但又不能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导致因产业配套、基础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小城镇“空心化”。一是有选择地发展山区小城镇,二是有重点地发展平原小城镇。
三、扩大公共服务,赋予权利资本,促进新市民融入城市
(一)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在城市住宅区、中心小城镇、农业转移劳动者聚集区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和小学、初中,扩大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引导各类民办幼儿园、集体幼儿园提供普惠。坚持“两为主”政策,将农业转移劳动者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城镇政府的财政保障范畴,并对已接受农业转移劳动者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给予相应补贴。支持城市中职学校、济源职技学院降低门槛,招收农业转移劳动者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二)把有条件的农业转移劳动者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将在城镇稳定就业、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业转移劳动者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比照城市居民收入标准提供廉租房、公租房等,也可采取发放租赁补贴方式,鼓励其租赁城市居民住房,促进其改善居住条件。可比照廉租房政策,在产业集聚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允许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性质的农民工公寓。提高在企业务工的农业转移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允许他们以城镇灵活就业者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
依法将在城镇企业务工的农业转移劳动者纳入城镇“五险”覆盖范围,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也是城镇政府的义务。一是扩大城镇养老保险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允许农业转移劳动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府可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保补贴。二是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三是应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尽快实现农村参加的养老、医保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方便农民参保接续。
(四)改善农村转移劳动者的医疗卫生条件
落实好输入地政府的责任,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综合性公共卫生机构延伸至农业转移人口聚居区,并逐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服务经费标准;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健康档案,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服务,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
四、深化农村改革,增加物资资本,让农民带着资本进城
物资资本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是收入和固定资产。相应地,物质资本的占有程度是由农业转移人口的总收入和固定资产的拥有状况所决定的。当前,较低水平的总收入和土地、宅基地等固定资产的弱流动性及其价值的不确定性都加重了农业转移人口的物质资本困境,导致他们缺乏加快实现市民化的物质基础。
具体地说,一是进城农民在农村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以及房屋、林地等资产,由于缺乏畅通的交易机制,长期闲置死滞,不能转化为农民进城的资本。二是进城农民缺少经营性收入,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农民集体资产收益较少;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等产权归属不清,难以培育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业的市场主体。三是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主要在于农村产权抵押物严重不足、流转交易机制不畅,农民财产的变现功能差。四是户籍与土地权益密切相连,户籍难以回归“实际居住地证明”本质,愿意放弃农村土地权益而将户籍迁移到城镇的农民较少。以上问题的根源,均在于农村产权归属的不清晰、产权流转交易的不顺畅、户籍与土地利益的不分离、农村市场主体培育不到位等。因此,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为维护好进城农民的农村资产收益权,让广大农民带着资产进城,从2007年起,济源就开始积极推进农村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目前,全市通过土地入股、村企联姻、大户带动、荒坡开发、基地+农户等方式,累计完成土地流转41万亩,整村实现土地流转53个,蔬菜、养殖、林果、苗木等产业基地超过20万亩;已完成了134万亩集体林地的产权明晰任务,办理林权抵押630万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率超过70%,小农水工程确权率达95%以上,开始了承包土地确权试点。
党的十以后,济源按照“加快完成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要求,选择了5个试点镇开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验。具体在4个方面推进:一是全面开展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二是推行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制改造,三是推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四是建设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以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加快推进“一减四增”,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强特色产业,扩大发展规模,提高质量效益,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带贫防贫机制,不断提升农业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升扶贫特色产业综合效益
(一)优化调整特色种植业。制定实施特色种植业(含水果)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方案,落实“一减四增”要求,在全区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和良种繁育基地。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要求,对紫山怀小米、博远、秋景、喆兴、现海5个产业扶贫园搞好扶贫带贫示范作用;对32个蔬菜产业扶贫项目149个蔬菜大棚加强技术指导,搞好风险防控预警,实现产销衔接,发挥好效益引领作用;对51个产业扶贫基地加强指导,加大贫困户从业就业示范引导作用;指导各乡镇、村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发展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特色杂粮、水果等特色高效种植产业,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精品化和品牌化发展。
(二)做大做强特色养殖业。制定实施特色养殖业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方案,在乡发展肉鸡、肉驴等养殖扶贫项目的基础上,在其他乡镇重点发展家禽、肉牛和肉羊养殖,支持各乡镇、村发展特色养殖。
(三)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各乡镇积极扶持、、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设施,提升产后处理能力,使产品更适宜进入精深加工。
(四)培育壮大农业新业态。指导各乡镇、村依托特色农业、农事景观、人文景观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健身、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等多元业态。一是对名关镇南石口食用菌加强技术扶持指导,打造成我区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二是加强休闲农业品牌创建培育工作,开发广府、王边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做好宣传推介;三是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抓好西部以博坤家庭农场、博远智慧农业园区、刘窑核桃基地、永合会万亩油菜花基地和东部以耐思、科瀚、相知农场、垂钓中心等节点为主的两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提升我区农业生产附加值。
三、加强产业带贫主体培育,提升产业带动能力
(一)培强新型经营主体。立足资源禀赋,围绕全链条需求,聚焦重点领域,以高科技、高质量、高成长性为标准,积极开展农业大招商,主动对接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引进培育能够支持带动扶贫产业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做好招商项目跟踪指导服务,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
(二)发展高效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协调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鼓励中小型服务组织通过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加强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引导大型服务组织通过参股控股、特许加盟等形式,与中小型服务组织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各有分工、互有侧重、共同发展格局。全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30家,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责任单位:农经科、植保站、农机管理科、农机推广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完善扶贫资金、长期订单、股份合作、资产收益、产销衔接、土地流转托管、公益岗位和就业帮扶模式。推行以股份合作为纽带的政府+金融+科研+龙头+合作社+农户“六位一体”新兴合作经营模式,实行企业统一流转土地、基础设施、种养品种、技术指导、品牌打造、加工销售和农户分户经营管理“六统一分”,把大多数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引导带贫主体和贫困户依法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实现贫困户与企业、金融、科技的有效联结。建立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产业项目和引导就业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农业科、经作站、农经科、产业化办,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成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增加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比重,全面提升试点工作质量。巩固“消零”成果,防止反弹。继续实施“消薄”工程,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资源开发、产业化经营。盘活政府投资和社会帮扶到村形成的资产,多举措、多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服务型经济,通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以及旅游、商贸流通与市场管理服务,增加服务性收入。(责任单位:农经科,各乡镇农经站)
四、深化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一)加快农业创新驿站建设。认真落实《农业创新驿站建设管理办法》,每个驿站辐射带动5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帮扶10个以上贫困或普通农户脱贫增收,使驿站成为县域产业发展的动力源和孵化器。深化“十个一”模式,帮助科研教学单位研究制定科技人员参与驿站建设和科技下乡的扶持政策,建立创新驿站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提升农业技术服务水平。落实《省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扶贫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帮扶重点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全产业链方向转移,组织开展“十项服务”。继续实施《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帮扶全覆盖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培训力度,培训产业扶贫干部、产业扶贫带头人、实用人才带头人、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贫困户200人。(责任单位:科教站,人事科,各乡镇)
(三)健全农业科技信息化网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特色农业中的推广应用。积极参加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农技推广云平台,通过配备终端、网络书屋、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16等及时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安排农业生产,解答技术咨询、推送科技信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在平台上、展示、交易。(责任单位: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制定完善防控预案应对干旱洪涝等气象灾害,加强监测预警。依托区级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建立农业扶贫产业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定期价格、供求信息,指导贫困地区防范市场风险。科学开展产业扶贫风险评估,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市场等风险和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带贫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应对措施,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加强扶贫资金、资产资本监督管理,防止出现产业扶贫失败风险。(责任单位:农业科、技术站、科教站、财务科、蔬菜科、植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农经站)
五、推动农产品营销,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一)严格质量标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县乡村农产品监管追溯体系,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做到专网专人负责。(责任单位:农产品监管科、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强化品牌培树。制定特色优质农产品目录,强化品牌设计、品牌提升、品牌宣传,培育1-2个区域公用品牌,集中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各乡镇在中央、省市媒体、高铁站平台等进行产品宣传,支持鼓励品牌农产品创新创意设计、讲好区农产品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农产品监管科,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强化产销衔接。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组织参加京津冀蔬菜食用菌产销对接活动和品牌万里行活动。鼓励各乡镇建立营销体系,加强与一线城市农贸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对接合作,拓展区品牌农产品展销窗口。组织各乡镇企业和产品,入驻北京新发地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组织实施品牌农产品“六进工程”,开展爱心购买农产品公益行动。支持举办品牌电商促销宣传活动,支持建立农产品电商特色馆,打通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渠道。(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环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六、抓好定点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政策落实
搞好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区农业农村局在柳村、榆林东、榆林一、东睢宁、赵刘营、杜屯等6个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组织局“一帮一”帮扶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相关科室)
七、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一全一直一最一中心”工作机制,将农业产业扶贫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各科室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专项谋划,科室站所负责人要具体抓、深入抓,安排得力人员负责产业扶贫工作。要保持产业扶贫人员队伍的稳定,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产业扶贫专班中来,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产业扶贫队伍。(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建立清单台账。要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清单、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产业扶贫任务清单,对所有乡村的产业情况,逐村逐项建立产业情况清单。认真落实扶贫产业各项政策措施,以村为单元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户为单元加快落实特色种养扶贫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产业项目库,积极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等工作,实时了解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指导。(责任单位:产业扶贫办、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加强调研督导。在狠抓中央巡视、国家考核、督查巡查和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结合扶贫产业问题困难大排查和产业扶贫“回头看”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和调研指导活动,分析问题与趋向,研究提出前瞻性意见建议,通过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农业扶贫产业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2013年全市农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为主线,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农地依法流转,引导农民兴办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强力培育示范社,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推进全市农经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挺进全国“百强”县市、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再创佳绩。
二、工作目标
农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得到稳定,市、乡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规范运行,力争全年流转土地1万亩以上;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及时调解和仲裁;重点培育农庄业主30个、种养大户30户、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示范社4家、市示范社10家,创新试点专业联合社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1个,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社,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参与协调组织农超、农商对接及农博会活动6次,多途径培训合作社带头人、经管人员100人以上;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运营体制机制;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村2个;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监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报审批及时规范,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2-4次;高质量完成农经统计工作,确保农民人平纯收入增长2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1、深入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和维护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不断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管理,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健全完善乡镇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运作体制机制,规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流转价格评估机制,制定流转价格指导办法。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入股,建立切实可行的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登记制度及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3、切实提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能力。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开展仲裁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矛盾。
(二)着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
1、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大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依法指导合作社建章立制,统一设立成员账户,规范财务管理。继续实行合作社辅导员联社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每个经管站重点联系辅导合作社3家以上。推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建立示范社名录平台,实行动态化管理。
2、推动政策完善落实。积极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配合相关行业,推行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指导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社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配合金融机构,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3、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社经管人员人才库,支持和指导建立示范社人才培训实训基地,依托基地逐步健全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本领强、服务意识好、热心合作事业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大力引导和推介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
3、强化服务指导。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推进“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开展行业联合社创新试点,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
(三)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强化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和村级“三资”工作站运行的监管。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即资产产权登记制度、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资产产权转移变更评估制度、年检备案制度和财经管理制度。指导各地逐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承包土地、农民负担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进程。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指导社区股份合作社规范运作,实现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增加社区居民收入。
3、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公开,进一步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及时编制和汇总报送机制。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专项审计。
(四)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
1、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和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逐步建立涉农负担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研究制定相关监管措施,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
2、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化建设。按照《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核、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推动一事一议项目规范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文件、项目审核、项目管理、数据统计一体化的网络监管系统,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3、开展农民负担重点问题治理。针对农民反映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等领域多收乱罚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继续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加大涉农利益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加强农民负担重点案件督办,解决农民反映的难点问题。
4、强化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组织开展一事一议专项检查,切实纠正筹资筹劳办法不完善、组织实施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额等问题。坚持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年度检查,深入督办违规违纪问题。
(五)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基础工作
1、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强化经管工作职能,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评机制,逐步理顺农经工作体制与职责体系。大力开展政策法律、业务等各方面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经管干部的综合素质。
(一)扎实开展产业脱贫攻坚。一是制发《2020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和《2020年庭院经济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在产业帮扶上出实招,对2019年底扶贫系统内享受政策的有劳动能力、劳动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产业发展补贴,发放补助资金323.225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297户3426人,户均可增收5000左右。二是调整优化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全旗现有产业发展指导员177名,有专业知识人员占比达81%,建立了户有指导,村有联络,镇有技术小组,旗有专家组的产业发展指导网络。截止目前,通过组工视线培训各乡镇指导员1次,线下培训2次,开展网络视频培训27次,逐村巡回督导1次,对南部乡镇61个村进行督导排查,排查出1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积极完成《鄂伦春自治旗国务院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清单汇总表》、《鄂伦春自治旗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初步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台账》、《鄂伦春自治旗对照认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实地踏查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等9个脱贫攻坚整改台账的整改,认领问题34个,制定整改措施59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四是2020年统筹旗内农牧业专家,围绕食用菌、中草药、农业生产、肉牛肉羊等方面开展产业扶贫技术培训300余期,培训农猎民8000余人次,其中贫困户2000余人次,贫困群众生产技能水平显著提升。
(二)进一步推进农牧业提质升级。一是2020年播种面积为444.72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440.22万亩,其中大豆播种面积419万亩、玉米7.5万亩、小麦4.6万亩、马铃薯0.5万亩,预计粮食产量12.3亿斤。落实标准化生产面积304.55万亩,为马铃薯种植者发放补贴200元/亩,积极引导农户进行种植结构调整。二是牧业年度牲畜存栏总数达到41万头只,其中肉牛存栏3.4万头,肉羊存栏31.92万只,生猪存栏5.46万头。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模养殖水平保持增长,全旗现有肉羊存栏500只以上的养殖场90家,肉牛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169家,生猪存栏200头以上养殖场75家。三是水产品产量580吨,其中养殖产量46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716万元,落实养殖水域面积4500亩。今年创建冷水鱼特色养殖示范场1家,养殖场水域面积77亩,育种池面积2.4亩,孵化池600平方米,目前已经投产。休闲渔业达到5家,产值20万元。
(三)加快培育新型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一是龙头企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2020年新培育区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己上报市农牧局等待批复,新培育旗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5家,截止目前,我旗区级农牧业龙头企业5家,市级农牧业龙头企业8家,旗级农牧业龙头企业20家。区级产业化联合体1家,市级产业化联合体7家,旗级产业化联合体8家。二是目前全旗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941 家,其中国家级农民示范社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4家。根据全国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将规模经营户、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牧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牧场范围,目前已录入家庭农场信息平台6000余家,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5家,旗级家庭农场37家。全旗农机专业合作社62个,有社员、从业人员775余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642台套。
(四)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制发《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农村猎区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全旗完成改厕4300户,并配套了吸污车、粪污处理车等设备。为切实巩固农村改厕工作成果,旗委农牧办成立专班多次巡查督导,组织乡镇、村开展自查,共排查4300户,排查出566户厕屋出现倾斜、沉降和落粪口小等问题,并组织施工方进行整改,截至10月14日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积极申报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制定《鄂伦春自治旗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现正在修改完善。预计2020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旗秸秆燃料化20%、秸秆还田达到65.7%,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7%。三是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累计清理各类农村生活垃圾近2.5万余吨,清理村内沟渠334.6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25余吨,发放宣传资料5213份,悬挂宣传牌313个。
(五)加强品牌建设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过多年培育,全旗现有“三品一标”产品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0个,其中有机食品2个、绿色食品18个、无公害农产品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3个、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鄂伦春紫菀、鄂伦春滑子菇、鄂伦春防风、鄂伦春赤芍、鄂伦春金莲花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达尔滨湖狗鱼”、“达尔滨湖鲫鱼”、“北旺牌淀粉产品”等绿色食品、鄂伦春马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正在申报过程中。2020年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对全旗屠宰环节及养殖环节开展“瘦肉精”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共采集样品200份,速测结果均为阴性,合格率为100%。同时在全旗范围内共抽检(速测)地产蔬菜300个样品,通过检验(速测),结果均为阴性。
(六)积极支持农牧业创新工作。2020年申报区市两级北方药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蒙中药材赤芍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蒙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内蒙古高寒地带蒲公英标准化栽培及高值化应用与示范项目、天源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高蛋白、高产大豆新品种“登科13号”的中试与示范项目、新润商贸有限公司农作物配方肥智能生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等4个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金总计230万元。
二、亮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全旗82个行政村的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完成10个村的集体登记赋码,颁发了集体产权登记证书。二是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壮大。预计到2020年底,8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将达到2600余万元,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均超过5万元。三是旗农业经营管理站依法成立审计组,完成了全旗各行政村村两委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换届换届氛围,有力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
(二)重点农牧业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一是黑土地保护与利用项目。春季完成秸秆还田15万亩、增施有机肥3.7万亩、增施微生物菌肥12.48万亩以及土样采集与化验工作,7月制定了《2020年东北黑土地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各项工作,预计明年5月将完成全部工作。二是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1万亩,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初步设计招标工作,预计2021年5月完工。三是制种大县奖励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分三年实施。目前正在开展2019年项目采购种子加工设备、制种基地能力提升、种子繁育技术指导等工作。四是农机补贴项目。2020年中央补贴资金共计使用1281.541万元,补贴机具数量545台,其中收获机械18台、拖拉机378台、无人机10台、播种机械137台、栽植机械2台,发放指标确认书545份,受益农户为497户。五是深松整地项目。优选了农机合作社50家,配备200马力以上拖拉机95台,深松机械95台,目前,已完成了5.8万亩。六是保护性耕作项目。投入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免耕播种机193台,完成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24万亩,建设旗级示范基地2个、乡镇级7个,培育科技示范户33户,培训农民1000余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施乡村振兴动力不足。鄂伦春自治旗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转移,劳动力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迫在眉睫;农业产业链不完整、不衔接仍然是当前的软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脱节,市场竞争力不强,导致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
(二)农业现代化建设投入不足。我旗受自然、区位条件限制,发展比较滞后,旗级财政又困难,对农业现代化建设投入相对较少;国家虽逐年增加对我旗的投入,但仍显不足,致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推进。
(三)标准化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滞后。由于受自然资源条件限制,我旗主导产业资源分散,难以形成规模,农民分散管理,给打造标准化基地带来一定困难,通过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的标准化基地不多,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农村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目前我旗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平衡、发展模式单一,村集体有效资源资产不足,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时带来一定难度。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当前农产品生产经营模式呈现“远距离、多环节、大流通”的特色,农产品责任主体不仅仅是生产者,还涉及收购、储藏、运输、销售等多个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较难;规模化生产比重不高,农民的种养水平还停留于传统的种养方法,标准化生产技术未能顺应推广、普及,源头监管较为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
(一)提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补齐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短板。优化种植业结构,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发展畜牧产业,大力发展生猪、肉牛肉羊等。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品牌创建等关键环节,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进全旗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治理保护、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深化农村重点改革,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变经营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继续加强农民技能培训,落实促农增收的各项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三)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按序时进度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平台使用和信息上传,加大“三品一标”产品申报力度,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保障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大鹏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完善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和利用设施,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建立完善粪污收集处理体系,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