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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宣传工作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08 17:27:0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机关单位宣传工作总结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机关单位宣传工作总结

第1篇

一、认真组织宣传工作

1.加强领导

县防震减灾局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宣传工作小组,积极的与相关单位函接,认真仔细的做好宣传工作的前期准备。

2.开展的主要宣传工作

①3月31日至4月3日,县防震减灾局、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县教育局在全县11个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在宣传的过程中,县防震减灾局结合到各乡的实际情况对宣传工作强调了几点:一是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二是学校以老师学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结合学校课程给学生讲解为主,再利用多媒体设备给学生播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光盘,在宣传栏张贴防震减灾知识挂图等方式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三是以各乡党委、政府为主,组织所在乡各机关职工收看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光盘以及相关的科普书籍。四是村两委会文化站和寺庙以全藏文的宣传资料为主,同时在村两委会活动室张贴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挂图。五是结合各乡的实际开展好防震减灾应急避险演练,在演练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确保演练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六是各乡要在4月10前上报风险评估情况和整改落实措施。宣传活动赠送《地震安置和重建科普100问》400余册,藏语科普知识书籍400余册,地震科普知识挂图11副,悬挂横幅1副,《省防震减灾素质教育工程科普知识宣传片萃选》和《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光盘40余张。

②5月4日,我局局长陈刚同志协同县教育局安全科负责人,一同走进县城关小学,就今年“5.12”如何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及应急避险演练等事宜进行协调部署。县城关小学是我县各中小学校中人员最为密集的学校之一,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演练尤为重要,陈刚局长指出:一是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二是学校要不定时的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在行课、午休、夜间等适时开展演练,真正意义上达到防震减灾宣传实效。三是我局以“5.12”汶川大地震六周年为契机,在县城关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和地震应急避险演练,要求县城关小学做好准备工作。

③5月10日,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县应急办、防震减灾局在县城关小学举行防震减灾综合应急演练。县公安消防、交警、武警中队、民政局、防震减灾局、应急办、医疗卫生等部门以及民兵、城关小学800余名师生参加本次综合演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观摩。县副县长出席并任指挥长,县应急办主任、县防震减灾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④5月12日县防震减灾局在县城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活动进机关活动。在宣传的过程中,我局结合实际深入到各机关,发放《地震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做》手册,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送到各机关干部的手中,以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防震减灾意识,带动家庭提高地震应急避险能力,从而到达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的目的。宣传活动发放《地震安置和重建科普100问》200余册,《地震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做》800余份,《省防震减灾素质教育工程科普知识宣传片萃选》和《地震应急宣传画册》300余张。

第2篇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机关单位节能减排总结汇报,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机关单位节能减排总结汇报

今年以来,我公司的节能工作在市级机关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节能会议有关精神,扎扎实实落实开展节能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全年节能降耗的各项目标。据统计我单位全年水、电分别消耗为621吨、32568度,分别比去年同比下降5、21%和5、57%。全年度人均水、电分别消耗23吨、1206度,分别比去年同比下降2%和2、07%;我单位今年第一季度共耗油0、61吨,同比去年下降17%,每辆汽车平均耗油0、2吨,同比去年同期下降15%,后三季度因车改我总公司无油耗量。

今年我总公司对节能降耗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抓节能减排工作。总公司专门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提出2011年度节能工作目标。

二、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总公司利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选择学习上级有关节能方面的文件资料,介绍和学习其他单位节能工作的先进做法、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在全公司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处张贴节能宣传标语,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每个机关干部节能意识,提高了节能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节能制度,特别是对使用空调作了规定;对驾驶员车辆建立了耗油台帐,年终考核一次,发现超过计划指标及时督促纠正。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同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及材料。

四、指导检查节能工作,建立完善节能制度。总公司领导指导帮助所属企业落实节能措施对门卫夜间用电也作了要求;对茶水炉、盥洗室、卫生间都贴上节能提示,做到人人节约用水、用电。

五、履行节能工作职责,提供能耗基础资料。建立节能台帐,落实考核方法,张贴节能宣传标语,介绍有关先进的节能经验,落实节能经费,更新节能设备,使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提高节能意识,推广节能方法,做到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回顾今年来的节能工作,成效是明显的,但确实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是个别干部职工节能意识还不够强,白天开无人灯,使用空调、电脑不按规定的现象仍有发生。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抓好机关和所属企业的节能工作,要牢固树立“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理念,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为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机关单位节能减排总结汇报

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了机关节能降耗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节能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自《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结合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通过扩大宣传、出台规定、强化督导等多项措施,节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节能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健全了组织。结合机关实际,我们成立了市委机关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节能降耗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压实了任务,为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出台了方案。先后制定了《市委机关节能降耗工作推进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机关车辆节能工作的通知》,印发到机关30个部门,《方案》和《通知》明确了节能总体目标,制定了详细的节能措施,对公车的配置、使用、管理做了详细规定,同时建立了违规车登记制度,对违规出车三次者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建立了"节能监督员"制度。安排专人对办公区用电、用水情况进行巡视监督,发现浪费现象立即予以纠正,同时,还加强了对保洁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发现用电、用水设施损坏时做到随时报告,全方位保证了各类设施时刻处于完好状态,彻底杜绝了常明?啤⒊A魉??"跑冒滴漏"现象。四是加强了宣传。我们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对节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在机关大院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在局网站进行了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节能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二)加大改造力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我们借学习干部作风建设年之机,成立了五个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首先成立了节能工作推进小组,对节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节能设施的更新改造力度,明确了工作重点,规定了完成期限,切实从源头加强了节能管理,把节能降耗作为减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一是开展"拔除烟囱、净化蓝天"活动。针对机关澡堂和开水炉一直使用燃煤锅炉,造成耗煤多、污染重、浪费大等问题,投资130余万元,先后拔掉了矗立在机关三十余年的40米高的烟囱,拆除了两吨燃煤锅炉和机关澡堂,对全面改善机关环境质量状况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二是完善节水设施,倡导节约用水。在洗车场修造了三级沉淀池用于洗车,新建了可容纳80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用语浇灌草坪、树木,实现了循环用水和节约用水;先后为各部门配置了节水器具72套,更换节水阀门90套,节水效果明显。三是开展技术改造,努力降低成本。对机关引水锅炉进行了技术改造,拆除高耗能设备,设计改装为环保节能的电加热炉,经改造后节约能源大大明显。节电方面,我们相继更新了两台1250千伏安变压器、8个配电箱,更换了6600米的高低压线路和190余套节能灯具,推广了用电智能卡消费,大大降低了用电能耗。

(三)组织召开节能工作观摩暨座谈会,推动市、县两级机关齐头并进。我局分两次在涉县、大名县分别召开了东、西部节能工作观摩暨座谈会,重点传达学习了全市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针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现状进行了座谈。会议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注重研究,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具体要求;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营造气氛,严格监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事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改造措施,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保证节能目标完成。四是对县(市、区)谋划细、目标明、措施力、组织严、效果显的做法,通过举网站和《行政管理工作通讯》进行了宣传推广,增加了交流学习,实现了优势互补,推动了我局节能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认真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提高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我们组织精干人员开展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认真学习落实市文件精神和要求,周密组织,细心核实,在短期内完成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为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总之,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建设节约型机关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在实践工作中,我们要以科学发展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和寻求节能工作规律,为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开展做出新贡献。

机关单位节能减排总结汇报

根据市、县要求和工作部署,我乡强化了对机关节能工作的管理,现将20_年节能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机关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乡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办公室主任任主任的机关节能工作督查办公室,明确了各机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节能工作考核体系。

二、加强对机关节能工作宣传

机关节能工作的宣传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年初制定了节能各项措施和有关要求,同时制定了宣传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宣传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制度学习,机关节能工作的意义,同时在全体机关人员会议上强调机关节能工作,并对节能工作进行督查。

三、积极落实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一是成立组织并组织有效活动;二是按月进行能耗工作统计,并依据统计数字分析当月节能工作的缺点和不足,总结经验在后期管理中推广;三是严格落实控制“节电、节水、节油、节煤”措施,全年内停用高耗能机动车2台,每月停电公务车一周,每周集用公务车一日,使全年节能目标顺利完成;四是对单位锅炉进行改造,增加高度,提高原煤氧化程度,尽达到节能提效目的;五是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对车辆进行单车能耗百公里指标控制,起到了节能目的;六是采用节电设备,全年共交换节能具36件,机关主要照明全部采取节能灯具。

四、主要工作经验和20_年重点节能工作安排

(一)主要工作经验

政府机关的主要耗能在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和夜间照明、冬季取暖,节能的幅度能很大,部分工作人员在认识上有误区。因此,加强宣传教育,培养良好习惯很重要,为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要加强能节能工作的督查,领导干部要有亲自管理的意识,才能推动良好习惯的养成。

(二)20_年重点工作

第3篇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版权宣传,庆祝第17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省版权局将在4月份启动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原则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着力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版权保护工作的环境,广泛宣传我省版权保护方面的成绩和相关部门在指导推进版权保护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扩大版权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以2017年4月26日前后为重点宣传时段,4月20日至4月26日为我省“版权宣传周”,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集中开展版权宣传工作。

三、活动内容

1.“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各级版权管理部门要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充分发挥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案例、图片展、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著作权法律法规,报道典型案例,展示版权保护工作成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4月26日,相关版权管理部门地要加强与专利、商标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整合工作资源,单独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版权咨询,扩大版权工作影响。

3.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省内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及相关版权产业企业单位集中开展宣传、培训等活动,园区所在地的相关版权管理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版权宣传周期间,省版权局将在相关产业园区、版权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版权作品自愿登记,相关市(州)版权管理部门做好代办服务工作。

4.集中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各级版权管理部门要将软件正版化工作与版权宣传结合起来,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提高软件正版化工作社会影响,将相关党政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作为宣传对象,并结合业务培训、检查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本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

5.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版权宣传活动期间,各大、中、小学校陆续开学,也是各类盗版教材、教辅材料集中泛滥的时期,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版权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对印刷复制、图书发行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秩序。集中执法检查期间,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对侵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宣传活动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全省覆盖,省版权局统一安排部署工作。今年,党的将要召开,这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版权宣传工作要服务于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中心,各市(州)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版权宣传工作,将本次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推动版权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工作抓手,加强对县(市、区)版权宣传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统一安排、指导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宣传工作合力。要按照省版权局的统一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创新宣传手段,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省版权局。

2.做好活动总结上报工作。版权宣传工作已经纳入全省“双打”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地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双打”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在开展版权宣传周活动期间,要留存好活动开展的相关影像资料、宣传报道材料、执法检查现场工作记录等。活动结束后,各市(州)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省版权局,同时提供电子档以备考核查询。

联系人:田xx 电话(传真):xx

邮箱:xx

版权执法QQ群:xx

第4篇

2021年,我们始终将和谐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区内平安创建工作,做好本单位平安维稳建设。现将今年我局平安创建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接挂包社区参与攻坚行动

我局积极深化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社区“两委”与居委会的换届工作,帮助社区厘清发展思路,指导社区党支部提升党建工作规范。以民情恳谈会的形式群策群力,直面基层治理的堵点、难点。深入社区开展“美丽XX”建设活动,每周一次深入挂包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等社区服务,开展助力对社区困难群众等进行重点走访,深化平安巡防、文明城市创建、结对帮扶、社区治理等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年轻党员干部到社区一线“蹲苗”历练,助力五水共治、垃圾分类、老小区微更新改造等民生“关键小事”,形成机关、社区党建工作同频共振的局面。

二、积极参与平安政法宣传

积极参与区委平安办组织开展的平安宣传活动,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积极推送平安创建、平安宣传类内容,开展平安、扫黑除恶、六和工程、反、国家安全、政法工作条例等政法平安宣传工作。根据省市《平安政法宣传大格局构建排名赋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市委政法委要求运用微信小程序开展宣传工作的部署,积极参与我区平安政法宣传,指定专人加入区平安政法宣传舆论(网评)队伍,并能够按时完成每一次的网评任务。

三、保密自查工作层层落实

我局对涉密人员进行严格分类,在上岗审查过程中遵循“以岗定人、先审后用、定期复审”的原则。除收发文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外,我局审计人员均进行过保密培训,工作资料不外漏,对外公开的资料均经过层层审核。根据区纪委等相关单位的规定,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因私出入境均需得到审批,一年出入境一次每次不得超过10天,且出入境需提前向单位打报告,严格遵守涉密规定。同时建立责任人制度,建立“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一事一审,在网站等对外公开信息之前先经过分管领导与领导的审查,并及时登记,确保内部信息不外传。

四、签订安全协议

2021年,我局与区政府签订安全协议,以我局单位为切点,注意用火用电用水安全问题。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建立包干责任制,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在每天离单位之前检查电源是否切开、水源是否关闭。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进行巡查,确保单位的工作安全。使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尤其做好节假日、夜间值班工作,领导带头值守,科员轮流配合,做到在岗在位,遇有突发事件临危不乱,按照相关预案冷静处置、及时报告,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误时误事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防控信息反馈报送,确保信息通畅,逐级实行安保“零”报告机制,遇有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和逐级报告,迅速采取有力处置措施。

第5篇

一、以“*”普法为重点,继续开展普法活动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全面推进“*”普法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二是继续狠抓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和学法用法水平。三是全面加强社会各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觉悟,使其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普法落到实处。年底我局将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对全县范围内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宣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普法工作能取得实效。

二、扎实稳步推进基层工作

一是全面规范和推进司法所建设,努力把基层司法所建设成为“一所三中心”。二是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突出重点,做好维稳工作。奥运期间我局将配合相关单位,专人负责民调、法援和接待工作,确保奥运期间及今后社会稳定,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最基层。

三、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完成州局下达的全年任务指标。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以“法律六进”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四、认真开展各项日常性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五类监管对象53名,释解教人员55人,全县现8个乡镇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司法权威。

五、以*大为指导,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大”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确保全局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大的主题,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全局司法干警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大精神上来,用*大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第三阶段即教育培训。

第6篇

一、全面抓好各项会议活动的安排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局先后召开了农机系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农机购置补贴动员会、庆祝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红歌演唱会等会议活动,行政科在会议安排部署上,从会议通知、卫生清扫、会场部署、材料准备等各方面都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保证了各项会议的顺利进行。会议结束后,积极做好会议的新闻报道和会议贯彻落实等工作。在购机补贴报名及机具发放过程中,全科同志们能够不辞辛苦,起早贪晚地坚持做好每项后勤服务工作,保障了今年上半年购机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庆祝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刊板制作、红歌演唱等活动中,积极组织筹备,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保证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演讲比赛和大合唱荣获市优秀组织奖,刊板展获得一等奖。

二、严肃认真地做好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文件的上呈下达。主要做好上级和有关部门会议通知、文件的接收、登记,上呈领导批阅、具体工作的落实以及最后文件的回收归档等一系列工作。今年来,行政科严格加强了文件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级文件的贯彻落实。二是做好单位公文的管理。在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行文的同时,努力做到认真仔细检查核对,达到词句准确精练,语法准确无误,标点使用规范,逻辑严密完整。上半年农机局共发公文近20个,在形成正式文件之前,能够严格把关,仔细修改,努力保证公文的正确性、严肃性。另外,我们按照市档案局的标准要求,对2010年的文件进行了收集整理分类,确保了文件的完整归档。

三、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上半年,根据烟台市局的要求和考核内容,重新修改起草了信息宣传工作意见,并把工作中的一些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进行宣传。对局里组织的一些重大活动及时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进行宣传报道。

四、努力做好行政科其它工作。一是强化车辆的管理使用。在车辆的使用管理上,基本能够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无论是白天晚上、工作期间还是休息日,保证每位领导及科室用车随叫随到,同时保证了安全行车,并加强了车辆维修管理。二是做好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在做好进出物品登记管理的同时,做好餐厅的服务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就餐客人,保持食堂、餐厅卫生整洁,让客人和机关同志们吃的舒心,吃的放心。在物品采购中,始终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在领导规定标准内,尽量保证客人和同志们吃好、吃饱。在餐厅服务中,行政科同志们始终坚持以客人和同志们满意为目标,不辞辛苦,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有时晚上很晚才能回家,第二天还要坚持早上班,从无怨言。三是做好日常值班安排与卫生管理工作。围绕安全和稳定工作做好节假日值班的安排,按要求做好了安全和稳定的上报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全科人员坚持早上班、晚下班,主动清理并保持楼内外卫生整洁,及时烧好水送到领导办公室,并对领导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的卫生进行及时清理。四是积极搞好接待服务工作。工作中以服务好客人、客人满意为目标,力争把接待中的每一件小事都考虑周全,无论是来人接待还是电话接待,都能耐心解答客人提出的问题,按照客人的需要,把客人送到相关科室。对接待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努力做到百问不厌,认真办好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环节,基本上达到客人满意。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县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副主任,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县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确保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林业、园林绿化、文物、民政、电力、公交、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年12月上旬至2012年1月上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查堵整治(2012年1月上旬至中旬)。公安、工商、安监、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严格生产、经营源头监管,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12年1月中旬至下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种传媒强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做到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201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禁放点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12年2月10—28日)。对全县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核(考核办法另发),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从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县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进入主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禁绝非法产品流入流出渠道。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春节前,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市场、村镇集贸市场以及车站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群众手中。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前,有关部门要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县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县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升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平安”建设和创建和谐环境迎接“十”召开相结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喜迎十召开”为宣传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以播放《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短信及在单位内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驻梁部队、市驻梁单位和物业小区,要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工作要坚持“九进”,即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部队、进禁放点、进公交、进影剧院;做到“十有”,即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点击、街面有活动、公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短信、单位有提示、禁放有标识;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节前要以重点宣传打击非法、禁放区域为主,节中要以宣传安全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要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特别是节前应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打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查处一起、宣传一起,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行为。2012年1月15日为全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全县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宣传活动,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依法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2012年1月4日前,县燃放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划定县城、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所划定的限放区、燃放点要远离城区环境监测点。年1月10日前,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重点防火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小区化粪池等禁放区域、场所、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五)严格市场监管,确保燃放产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六统一”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控制燃放总量,严禁礼花弹、超标准和不符合市规定的产品流入市场,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风险。公安、安监、交通、质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要严格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运输许可、车辆许可、品种许可,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全环节监督管理。

1.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质量合格、观赏性佳”的原则,我县限制燃放区2012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飞行轨迹与地面小于70°夹角的品种,即扇形、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烟花及在空中爆炸后有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等燃烧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除外),共7大类164个品种;具体品种、规格由市燃放办于年11月30日在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2.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3.运输许可与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并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六)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发现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必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排查建(构)筑物隐患。春节前,县级有关部门要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是清除城乡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准备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市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城市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化粪池进行专项检测、维护、清理,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防范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2.排大危险源隐患。2012年1月10日前,县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

3.排查销售点隐患。对经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公安、工商、供销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七)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维护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村(社区)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重大危险源守护。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严密销售网点安全防范。安监、供销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每个销售点必须落实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落实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做好灭火准备。一是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监督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并组织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三是在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重要目标驻地周边等重点地区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巡逻车上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备,随时扑灭发现的火情。县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区域、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第8篇

 

     司法所按照2019年工作计划开展“七五”普法法制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及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半年的努力司法所圆满完成了2019年上半年的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本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共组织了农民工法律讲座、社区工作人员法律讲座、市民房产继承法法律讲座等各种讲座。同时我们利用“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助残日”“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法律广场宣传为广大市民发放了法律知识手册。并与江山律师事务所联合在社区开展了“宣传扫黑除恶 共创安稳社区”律师百场公益讲座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楼道、法制庭院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落实和调整法制宣传内容。

二、  矫正工作

司法所按照矫正的相关程序开展调查、接收、矫正、解除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司法所在矫人员二十六人,监外执行人员一名,未成年人一名。同时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我们根据矫正人员的相关情况对它们开展法律教育、心理辅导并定期进行家访、谈话。同时对于没有工作的矫正人员我们联系相关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项培训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每日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手机定位,并利用手机定位平台对矫正人员进行监管,我们制定了一日一查的制度,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同时在每月开展四次集中教育和义务劳动,保证了每月学习劳动8小时。同时对监外执行人员定期家庭走访,未成年人每周家访并安排其单独学习。

三、  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上级机关要求,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及时调查,及时补充,避免遗漏。同时对于接收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进行走访调查补充刑解档案。上半年完成了2019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同时根据刑解人员的不同需求帮助他们找工作或者对于生活困难人员协助他们办理低保,解决他们的生活难题,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稳定他们的思想,保证社区的和谐。

四、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一项基本工作,可以帮助居民解决一些纠纷维护家庭邻里和谐关系,同时也帮助居民解决一些法律上的难题。目前我们聘用专职的调解员,协助社区主任开展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共调解纠纷三十余次。其中包括家庭财产纠纷、人身纠纷,邻里之间的纠纷、居民和物业纠纷等等。通过司法所、社区的不断努力帮助居民解决法律上的疑问,同时也帮助居民排解了纠纷。获得了居民一致好评。同时多次开展了对人民调解员的技能培训,加强他们法律上以及调解技巧上的能力,同时规范了调解卷宗的书写。同时司法所定期开展了调解排查工作,主动调解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

五、   扫黑除恶工作

今年三月份按照市区司法局的部署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相关的排查,并填写调查问卷同时对重点人员制定了研判报告。同时定期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掌握涉黑涉恶线索。

综上所述,通过半年的努力司法所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居民排忧解难,为维护地区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在今年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仍将继续开展各项工作,为保障地区经济繁荣,人民幸福做出努力。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组长,县长助理兼公安局长宋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任副组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政府法制办、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贸易局、县质监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博物馆、县民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燃放办)于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勇任常务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龙飞、供销社主任陈其刚任副主任,相关单位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县政府燃放办原则上与县“打非办”合署办公。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决定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局;协调、督促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和“打非”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县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检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负责对店堂门市开业庆典、饭店酒楼接纳喜庆酒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县供销社:负责按照《**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和销售布点工作,严格储存库房的安全管理,规范完善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同时对本单位和周边的禁放区域进行看护。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相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园林绿化等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贸易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教委:负责组织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足部队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足部队加强军事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县武警中队:负责在重点时段协助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部队的巡逻、看护。

县林业局、博物馆、民政局、供电公司、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敬老院、输变电设施、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年全县临时销售点的布局,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年1月5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决定,根据县政府的布局决定,县安监局审核发《临时销售许可证》,工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对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税费。

2﹒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年春节期间我县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10大类242个品种。允许销售、燃放的每件烟花爆竹产品包装箱上均贴有县安监局、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

3﹒储存烟花爆竹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4﹒县城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余地区均为燃放区域。县城城区燃放时间从**年1月30日(农历腊月23日)至2月21日(农历正月15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销售公司配送时间:从**年1月25日至2月21日止;销售时间:从2007年1月28日开始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五)止。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经营户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5﹒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堵源截流,严查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行为。从**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止,政府燃放办要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入**的邮亭、雍溪、中敖、铁山、珠溪等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堵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行为。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与运输证是否相符。从**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止,要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查处违法销售、储存的行为。对无证、无照的销售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没收其烟花爆竹。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行政主管部门除采取行政处罚外,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由安监部门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县供销社要加强专营公司的管理,防止销售网点隐秘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安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罚的同时,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治安拘留、罚款或警告。县公安局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和不符合本县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2﹒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县燃放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按照职责分工交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认真查处;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和谐”主题,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1﹒宣传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人民明确“定销售、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的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人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人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人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规燃放礼花弹、超规格产品及酒后燃放的违法性、危害性。同时,引导人民自觉适度地进行燃放,以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的几率和环境污染。

2﹒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学校放假前,县教委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我是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小主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县建委要组织全县建筑单位对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武装部要组织驻足部队开展“维护燃放法规的严肃性,我为第二故乡社会安全稳定作贡献”的宣传活动,做好军事设施的安全守护工作,使宣传工作进部队大院。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使宣传工作进社区、村社。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载领导讲话、致市民和法人代表一封信、《公告》、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报道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协调电信、移动、网通、铁通部门发送提示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手机短信;开展集中宣传。**年1月26日为全县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在繁华场所设置宣传站,向广大人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人民咨询等。

(四)严格现场监管,维护好燃放秩序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县政府的《通告》,把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年1月2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定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在**年1月30至2月21日期间,落实24小时守护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3﹒确保销售点安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销售网点经营者要落实1—2人维护好销售点购买秩序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志愿者,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维护力量部署到每个燃放现场,做到每条街、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维护燃放秩序。

5﹒加强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年1月20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自备消防力量,组织街道干部、保安员、治保积极分子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开展消防灭火演练,配备扫帚、竹竿、铁锨、水桶、灭火袋等简单灭火器具,对第一时间内发现的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日,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一遇火情,迅速出动,及时扑灭,严防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县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县卫生局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调整、充实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织机构,精心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和经费、装备投入,保证县委、县政府对燃放工作的部署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依照《**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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