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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时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要与时俱进,使自身的发展与社会发展节奏相适应,并通过不断地开拓创新,提高档案整理和归档质量。为了进一步促进文书档案管理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强化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本文先着重分析了现阶段文书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提高管理质量的策略。
关键词 新时期;文书档案;年度整理;归档;质量
文书档案年度整理归档工作是一项最基本的档案业务工作,在基层各单位档案工作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文书档案归档质量的好坏是一个单位档案工作水平的具体体现,它对于档案利用工作的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意义。近年来,我国通过各项政策来促进文书档案立卷的改革,大大提高了文书档案管理的效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再加上“8 号令”的实行,要求更加重视年度整理归档工作。但是从现阶段文书档案管理的细节上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环节。
一、现阶段文书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在工作中也并不重视这方面的关注和投入,从而导致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和人力投入都比较匮乏,那么工作质量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再加上文书档案管理方式比较落后,管理人员与外界的联系比较少,知识结构更新缓慢,从而导致文书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都比较低。
(二)文书档案收集存在困难。在实际的管理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科室忽视了对文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这主要是由于单位领导存在“重经营、轻档案”的错误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导致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低下,在文书档案收集方面不用心、也不认真,档案的完整收集存在较大的困难,难以与档案的年度整理归档工作有机衔接起来。
(三)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很多机关单位由于不重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因此没有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进行较多的投入,长期缺乏专业的理论知识培训,这样就会使职工在文书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方面停滞不前,无法与不断进步的信息技术相适应,难以满足新时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四)现代化程度比较低。因为经费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很多机关单位库房的设备难以满足文书档案管理标准的最低要求,档案安全保管的标准和信息化程度也比较低,从而导致管理质量低下。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程度已经成为档案管理效率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新时期提高文书档案整理归档质量的策略分析
(一)提高领导对文书档案管理的重视。在各单位的管理过程中,文书档案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在全体职工中大力宣传,把文书档案工作作为提高机关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使全体职工都要有较高的档案意识,及时把档案材料上交整理存档。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完成公文处理和立卷归档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在档案的管理工作中,领导要经常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必要的督促,帮助工作人员解决文书档案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文书档案工作。
(二)提高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人员队伍是新时期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必要条件。针对这一情况,各单位必须要做好理论教育和情感教育,一方面通过理论教育和思想指导,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国家文书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有效促进工作人员档案意识和思想觉悟的提高。另一方面,要对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给予充分的重视,通过各项培训工作来促进职工专业素质和技能的提高,为新时期文书档案管理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三)提高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程度。科技化和信息化是时展的潮流趋势,所有行业都开始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本行业中,使其更好地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文书档案管理也是如此。在今后的档案管理工作中,要顺应时展的潮流,将信息化技术充分应用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中来,例如办公自动化手段应用到文书档案管理中可以实现办公文件快速传递和分享,从而使文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效率得到大大的提高,最终实现真正的文书档案管理信息化。
总的来说,在各单位管理工作中,文书档案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新时期,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并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这就为文书档案管理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各单位的领导要正确认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这方面的资金、人力等方面的投资,通过创新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促进文书档案管理工作逐渐向现代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丁宇欣. 提高档案归档质量, 促进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J].华章,2011,(6):186-186.
[2] 温力伟. 文书档案归档立卷工作应解决的问题[J].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184.
[3] 吴红红. 切实提高文书档案年度整理归档的质量[J]. 档案与建设,2010,(9):57-58.
关键词: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市政建设;服务职能
市政工程档案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了城市建设中智力创造和劳动的全过程,对市政设施建成使用后的管理、维修、养护、改建、扩建等技术工作的决策、设计都起着重要的凭证和依据作用,且对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的开展发挥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做好城市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更好地辅助和支持城市建设活动,提升城市建设档次和质量,美化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性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对城市建设的服务职能分析
市政档案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的服务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是城市建设规划的基础
不论是新城建设活动,还是旧城改造工程,都需要在全面掌握城市现有基础设施、交通路线、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而市政工程档案是这些信息的主要来源,因此只有做好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才能为今后的城市建设互动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信息,才能保证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城市建设活动的可行性。
2.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是保障城市建设质量的重要基础
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明文规定:“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市政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可见,市政工程档案是城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日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把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关,对于维护城市建设秩序,保障建设质量至关重要。
3.市政工程档案管理为城市建设活动提供了科技资源储备库
市政工程档案中记录着市政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技术使用、施工方法、材料、设备等重要信息,记载着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应用方法、应用过程和应用成果等极具价值的科技信息资源。在城市建设活动中,通过查阅和参考这些档案,可更好地指导新建工程的开展,使之工艺、方法等更具经济技术可行性。
二、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服务职能发挥对策
为充分发挥自身对城市建设活动的服务职能,市政档案管理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进:
1.强化市政工程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省、市市政档案管理部门,为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原则,市政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予以认真贯彻和落实,这是减少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失误和发挥其服务职能的重要基础。除此之外,市政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还应全面贯彻规范化、标准化理念,采取全过程档案管理法,针对城市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分别制定细致可行的档案收集、整理方案,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提升市政工程档案的延续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城市建设规模均不断扩大,因此市政工程的建设规模、功能、数量等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这导致许多陈旧的市政工程档案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产生偏差。为保障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持续、可靠地为城市建设活动发货服务职能,市政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就必须确保档案管理的延续性和档案信息的时效性。例如:当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数量等发生变化时,市政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对建设部门进行咨询,必要时开展实地考察活动,以确保变动信息的可靠性,并将新的布局、数量等信息录入相应的工程档案,以保证市政工程档案信息的时效性,为今后其他城市建设工程的开展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3.提升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提升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对于丰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前市政工程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应注重以下几点:(1)积极转变档案管理工作方式,全面借助计算机、网络等媒介开展市政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开发活动;(2)不断提升当那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素质,引导档案管理全员积极学习信息化知识和技术,并结合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不断升级、改造,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和知识讲座活动,使档案管理全员的信息素养的提升跟得上档案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速度;(3)应与各级市政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在此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市政档案系统内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城市建设部门查阅、调用档案资源提供方便,同时为市政工程档案部门开展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此,市政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注重并不断强化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加大信息化设备、技术投入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减少纸质档案数量,强化数字化档案资源的建设与开发利用,进而提升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成效,以为城市建设活动提供更快捷、更方便、更全面的支持。
三、 结语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档案对城市建设活动有着重要的服务职能,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做好市政工程档案资源的收集、整理、开发与利用工作,是市政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为城市建设部门提档案资源和档案服务是市政档案部门的重要职能。鉴于此,市政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在认真遵守和贯彻市政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的基础上,从规范性、延续性、自动化等方向入手,不断提升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效率,并主动发挥对城市建设工作的服务职能。
参考文献:
[1] 王岩.论市政档案管理对市政建设方面的作用[J].城市建设.2016(9):238.
[2] 杨东权.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档案.2011(5):14-20.
[3] 陈红意.浅谈如何做好市政工程档案工作 提升服务品质[J].办公室业务.2013(11):69.
关键词:电子档案;高职院校;整合管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3)08-0089-02
经过计算机处理的档案所呈现出的文件形态就是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不仅具有二进制数字计算的信息处理方式,还具有整合信息资源的能力,同时还表现出管理学生档案的能力和特色。电子档案在数字化处理信息时,超越了传统的管理纸质文件方式,把档案内容如图像、文字、数字等编写成信息符号,进行信息融合,形成学生档案信息的要素,从而使档案信息不仅能提供单一性查询,还具有管理能力,即进行个性化记录和信息共享能力。电子档案在国内外档案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专项管理中早有运用,新时期,我国高职院校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不仅是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文件数字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一、高职院校电子档案管理存在的弊端
(一)管理方式封闭,缺乏共享观念
各高职院校在各自的档案管理上仍以封闭式管理为主,缺乏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沟通管理观念。基于此,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建设属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仍然处在形式转变或被忽略的误区中,一方面造成信息资源流失现象严重,另一方面造成信息资源存档重复,浪费资源现象严重。
(二)技术差异,成为资源共享的障碍
领导重视程度的不同,各高职院校电子档案管理水平也随之不同。有技术支持的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可以直接与企业进行技术签约并共同开发;而没有经费或缺乏技术支持的高职院校档案管理的状况会怎样我们可想而知。因此,各个高职院校的电子档案整合管理的实现必须有后台技术的大力支持,而技术水平的差异,造成校际之间的技术对接的难度。目前各高职院校存在的信息孤立现象尚未弥合,造成校际间的信息无法链接,难以实现电子档案的整合。
(三)割据管理,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高职院校的学生和教师在参与社会各项活动中,他们所涉及的出国、推荐、评奖等方方面面,无不需要母校给予档案资料的提供。而高职院校档案资源的割据性、独立性和分散管理,尽管已经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但仍不能使用户的社会需求得以满足。例如,高职院校学生的成绩档案,在学生参与就业、留学、考研等方面可以通过信息查询而提供真伪证明的价值和依据,其应用频率极高。
二、高职院校电子档案整合管理的现实意义
2003年7月28日,国家档案局的第6号令《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基本条例规定的非常明确,阐述了档案数据库和电子公文录入与共享的合理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突破性地阐述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并提出了电子档案管理的改革依据。因此,在政策的指导下,新时期加大电子档案整合力度,实现信息资源广泛共享。
(一)电子档案的整合管理是档案信息安全的保证
在高职院校成绩录入系统和学分制选课系统中引入互联网技术,为学生成绩档案的电子管理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考试前由教务员把学生进行门类划分,划分标准是选修课、基础课和必修课等,然后通过后台录入各门课程的基本信息,考试后,任课教师经批卷获得成绩数据。在成绩提交存档之前,由教务员――教务管理终端来制定限制更改的权限,来限制教师和学生更改成绩,从而确保学生成绩档案保存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电子档案的整合管理是推动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前提
使用档案是档案管理和保存的最终目的。各高职院校由于存在技术上的差异,所以各校的电子档案数据库的保存形态各不相同,如大多处于全文数据库、条目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三种形态,从而造成院校间对接难,用户的社会需求服务难以满足。新时期,电子档案要实现整合管理,可以建立档案联盟委员会,各高职院校间的电子档案管理进行统一调配,实现统一的技术,优化信息资源,从而提高高职院校电子档案的服务能力和利用率,推动信息资源共享。
(三)电子档案的整合管理有利于提高档案教育与培训的针对性
各高职院校培养的档案人员就业以后,在岗的档案人员培训大多培养教育各单位的骨干群体。由于各高职院校档案管理人员的实际管理能力和学历水平存在差异,其培训层次和内容往往无法完全满足档案人员的不同需求。然而电子档案整合管理后,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学历背景、工龄的差异就清楚的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样,档案培训机构在确立培训方式和培训选题时就更具有针对性,从而使档案人员的客户应对服务能力提高,提升电子档案管理的管理水平。
(四)电子档案的整合管理有利于档案的开放利用
档案保管的核心和根本目的就是利用。要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共享和有效配置,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实现高职院校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化建设。当前各高职院校档案馆都存在各自为政现象,数据库标准化程度低、规模小、不规范、又缺乏整体性,其利用率受到严重影响。当前高职院校档案馆建立的数据库多数是条目数据库,极其缺少多媒体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无法满足。
三、高职院校电子档案整合管理的路径
当下,纵观国内外档案管理的先进经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模式不外乎分散和集中两种管理模式。我们当前主张的整合管理类似于集中管理模式,整合管理对电子档案的负载形式不做任何要求,只对电子档案的数据标准和形态做要求,电子信息资源的联系是通过档案机构的控制和组织能力来实现[1]。美国一直以来以运行集中式电子档案管理为主,美国政府将州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联数据运用集中式管理的方式来整合,然后通过保管、归档的方式建立数据源并统一口径,建立直观形象的搜索引擎供社会用户使用,实现灵活多样的个性化档案服务。
(一)构建档案协调管理机构,实现电子档案整合管理
电子档案实现整合,就要在各高职院校间建立关联,然而要实现服务能力的社会化,并非是某个院校能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方能解决这个问题,授权一个能制定政策、调配资源、协调院校的永久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办法是,由教育部下达指示,各高职院校响应组建成员机构,重点院校建立永久组织机构,促进高职院校网络服务和电子档案资源体系的构建。依据我国高职院校当前情形,具有档案专业学位授权和教育的高职院校,不仅能进行档案培训,还能召开和承办档案会议,这种具有资深调动和协调能力的院校应成为电子档案整合管理的中心,应以此为基础,构建权益和职能明晰的各级档案管理机构。
(二)加强技术研发,构建电子档案整合管理系统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是一种计算机网络系统,其功能是具有接收电子文件归档、变动通知档案、组卷整理、电子查阅复制、档案检索编目。能自主使用的多元化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其技术水平必须是较强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一般由多个互相联系的子系统构成,在其数字化过程中还包含知识产权保护、文件的格式标准等问题,并综合运用文字识别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档案管理技术[2]。高职院校应依托计算机网络与本校校园网连接,架构高职院校电子档案局域网,对外部和内部数据库实施全面管理;并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构建高职院校档案信息交流平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收集、整理、统计和利用电子档案,其系统技术包括档案文件存储格式兼容技术、OCR 实现技术,海量数据储存技术、加密技术、数据安全和数据呈现技术。
(三)树立社会化服务理念,实现电子档案整合管理
要从档案的内涵上真正明确电子档案的服务方向和价值,信息资源自身优势是确保电子档案集中管理的重要条件,从高职院校在科研和教学中应用电子档案的过程中体会到电子档案的作用和价值,由此把高职院校档案管理传统思维打破。传统上认为,高职院校档案的作用是在学生就业、离校和调动单位等方面时需要查询使用证明,然而,实际上,在知识产权认证和各类公用文书等方面的使用与归档,对科学研究和教学上的辅助作用是很大的。现在以职业院校为例,师生的发明和科研经由国家的质量标准认证以后,往往形成书面的证明材料就马上归档,其他教师即使在同一个学校如果联系不密切是无法知道这个信息的。各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成果、教学改革、课题方面大多都是如此,所有取得的科研和教学成果都会在各自院校的档案管理数据系统中孤立保存,这些成果对社会普通用户来说是无法使用和调用的,也不利于相同领域科研、教学的交流和提高,这就为电子档案集中管理提出了迫切要求。为此,高职院校应树立社会化服务理念,建立校园网,实现电子档案的整合集中管理[3]。
(四)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电子档案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档案在进行数字化、电子化的过程中,来自互联网的安全问题很多,不光是高职院校的成绩档案,只要有网络共享和信息服务的行为产生,就会有非正规渠道获取信息的行为出现。可以建立对抗病毒入侵的防火墙、对教务网络、软件和数据库进行加密,采取系统跟踪维护和计算机系统杀毒来进行安全防护,但这些都是目前高职院校在电子档案管理上十分缺失的。在档案管理中,高职院校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档案系统的安全防护,由此引发我们对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否重视的思考,高职院校的教学和科研的确重要,经费开支自然向教学和科研开绿灯,而学生成绩档案与教学、科研关系密切,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因此,高职院校应充分考虑教学和管理的结构平衡,加强电子档案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系统防护能力。
参考文献:
[1][美]G.Briam Burke;邵熠星译.美国政府数字信息管理 与保存[J].档案学研究,2008,(6).
一、 政府的责任
政府是履行以下三大职责的集合体:首先是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其次是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侮辱或压迫;最后就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它作为社会的中枢,发挥何种职能,对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具有关键性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档案馆作为一种公共服务部门是政府必须提供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保障公民信息、知识权利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政府自身存在的正义性与合法性。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政府的公共事业管理职能明显弱化,使得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公共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作为社会记忆集散地的公共档案馆本应当成为政府精心呵护和扶持的花朵,却因冷漠和撒手而逐渐枯萎,而没有呈现出与经济蓬勃发展相协调的发展势头。
一些地方档案馆建设的滞后,政府担有责任:一是缺乏对公共档案馆作用的正确认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和其他文化事业(公共档案馆属于这类),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把公共档案馆事业发展作为软任务,没有把它放在应有的位置,在一些政府报告中,对公共档案馆事业的发展问题往往只有只字片语,一笔带过。二是缺乏硬性的约束机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中,经济指标比较明晰,如经济发展速度、财政收入等,而很少有公共档案馆等社会公共单位的发展指标。三是没有认清政府的真正职能。长期以来,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而忽略了应该管的事。政府直接投资和干预竞争领域的企业已是屡见不鲜,而忽略应该投入和扶持的公益事业发展①。
二、 政府推动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的障碍分析
1.创新动力的问题
从政府的角度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背景下,包括公共档案馆在内的公共事业改革和发展并不是十分重要、紧急的事情,所以,在促进公共事业发展上政府不但缺乏应有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而且常以地方财力不足来为自己推进公共事业发展的消极态度辩解,认为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有限的财力应该主要用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上,政府及其大部分官员从思想上就没有认识到公共档案馆等部门发展的重要性,创新动力自然也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的事情了。从公共档案馆的角度看,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使档案馆害怕担改革的风险,“等”、“靠”、“要”的思想仍然有很大的市场。从利用者的角度看,在人均收入比较低、人们更多地为物质生活而奋斗的阶段,再加上公共档案馆本身的非亲民形象,使人们对公共档案馆改革和发展并不十分关心,认为那是一件对自己还很遥远的事情。
2. 制度环境的问题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任何一项制度安排都是“嵌在”制度结构中,只有当新制度与其他制度安排能够很好地兼容耦合时,创新才能真正发生。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涉及档案资源的整合、人员的分流、利益的调整和各种相关制度的创新,需要各方面的政策紧密配合才能完成。公共档案馆事业要得到真正的发展,需要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需要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共识和机制;实现公共档案馆资源的共建共享,需要打破条块分割的行业管理与财政体制体系,需要重塑政府与公益单位的关系,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公共档案馆人事体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共档案馆的服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的支持与协助等。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都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持,改革往往表现出各自为政、单兵独进的特点,没有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去全盘考虑问题,从而延缓了创新的进程。
三、 政府推动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路分析
1. 借政务信息公开之东风,提升公共档案馆之地位
目前政府职能体系中并未设立政务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各级政府部门。而又由于我国政府条块分割的官僚体制的存在,从而造成长期以来信息分散、各自为战,信息“寻租”现象常有发生。因此搭建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制度平台尤为必要, 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稳固的开诚布公的氛围。对此, 政府的制度保障就显得至关重要, 通过政府管理创新, 规定某部门从事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整合工作, 通过传统和现代技术手段公布政务信息。此部门虽可新设或可兼管,但考虑重新设立难度大、成本高, 兼管是比较可行的做法。具有信息服务职能的档案馆成了理想的当然首选。可以通过争取政府支持, 给档案馆重新进行制度安排: 各级综合档案馆作为当地的政务信息公开的场所, 在机构设置中给予明确定位②。
2. 利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之时机,理顺政府与公共档案馆之关系
公共档案馆应借此有利时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理顺与明确政府与公共档案馆之间的关系:一是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公共档案馆的关系。法律是国家的象征,是公共档案馆发展的最有力保障。尽管我国《宪法》明确了国家发展公共档案馆等文化事业的使命,但作为规范和推进公共档案馆事业发展的《公共档案馆法》却始终没有颁布,使得对于公共档案馆的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调节无法可依。二是建立公共档案馆投入预算约束机制。公共档案馆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费应像科技、教育等事业一样有硬性约束。三是发挥政府的行政调控能力,促进公共档案馆事业发展。在公共档案馆的建设上,政府应有所调控,使公共档案馆不仅外观应成为一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与形象,内部也应有先进的设备,严格的科学管理,合理的人员结构,并且制定具有扶持性的制度与倾斜性的政策。
3. 明确主体责任,启动创新之动力
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③,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政府就应该有发展公共事业的主动性与责任,改善公共事业状况也是促进民众福利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政府基本职能的体现,所以财政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应当向公共事业部分倾斜,政府及其官员在促进公共事业上应当具有必要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向公共事业倾斜的财政政策,不仅是一种让利于民的举措,也是一种分配思想的根本变革,也是政府心系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激发公共档案馆等公共事业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开启其创新动力的有效手段。同时,调整权力的分配,给公共档案馆以恰当的权力,如部分人事任免权等,并且在给予权力的同时明确规定公共档案馆的对社会、民众的义务,并且吸引民众参与到对其的监督体系范畴中,充分发挥民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我们期待,公共财政的缕缕阳光能够尽快普照到社会的角角落落。
总之,公共档案馆事业的发展根本在自身,责任在政府,关键在体制,出路在创新,其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政府改革的整体进程。因此,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的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本着对民众与历史负责任的态度,不断完善公共档案馆事业,为其发展提供环境,为其壮大提供动力。
注释:
①韩安意,政府与公共图书馆关系的思考,乡镇经济,2002(9)
②王厉魏宝丽,政务信息公开中的档案馆角色研究,中国档案,2007(7)
[关键词]病历档案;举证倒置
医疗纠纷产生时,既往对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其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否因果关系的证据常是“谁主要,谁举证”,然而患者医疗知识的匮乏且治疗记录和其他材料都掌握在医疗单位,举证处于劣势很难保护自己的权益。举证倒置实施后患者欢欣鼓舞,而医务人员对自身的医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完善治疗全过程、保管好病历档案成为日后举证重要依据。
1举证倒置对医院的影响
举证倒置首先对医疗工作者有积极意义,它可以缓解医患矛盾,过去医疗诉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使患者处于举证不利,在诉法中很难维护自己权益,少数患者可能采取偏激方式,从而激化矛盾,而实施医疗举证倒置增加了对病者的保护力度有益于医患关系和谐。举证倒置可以增加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总是对医疗服务不十分满意,这说明“服务意识与服务效果”间客观上有的差距。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摆正位置,提高自己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才能少出纠纷提高服务质量。
举证倒置也是一种对医院保护行为。举证倒置有利于增强医院医疗质量的提高及证据意识。举证倒置同时也促进了医务人员的证据意识,在医疗实践中除了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外也要详细客观的证据表明自己的诊治措施是正确得当,并保存在档案中能经受历史的检验。
其二是对医院医疗人员的挑战。虽然倒置可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院规范,执业行为,有利于处于劣势的病者诉讼。但却使医院处于困难境地。医疗纠纷诉讼的增加,使病者诉讼难度明显降低。只要病者能够证明在医院诊治和自己受损是事实即可。而无论该损害是否与医疗行为有关。由此而来医院举证责任过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举证困难。由于现阶段医疗水平发展的局限性,仍有许多未解之谜和未知领域,医学发展滞后于疾病。许多疾病的诊治结果,医院无法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证明。医疗行为具有不可避免的侵袭性,病者能够比较容易举证受到“损害”结果,而医方很多时候很难举证“损害”结果是药物或手术不可避免的不良所制或是病者的疾病已发到一定严重程度的自然转归,实际上这种界线是模糊不清的,具有不确定性,如此一来医院举证的困难可想而知。
由此,举证倒置使医德进取性弱化。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生命共同体。生命的复杂性与医疗的风险紧密联系在一起,不是所有疾病现象能现时得到合理解释,如果每一次失败与挫折都要付出法律上的代价。必然会使医德进取性受到挑战、进而阻碍医学事业的发展,最终要损害的还是病者。举证倒置同样会使防御性医疗大行其道。
防御性医疗,就是医疗诊治更周密、完善。实际上讲举证倒置后,随纠纷增加后,医生为了明哲保身,为了防止差错出现,就可能使疾病临床检查扩大化,增加检查内容、种类。无论需要与否,为防今后潜在的“危险”以求“无过失”证据。
2举证倒置的基石-病史档案
如何做好举证倒置工作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医务工作者,首先要在尊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踏实作好本职工作,采取积极的,必要的防御性医疗措施,载入病史档案之中,减少无谓的诉讼。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要正确无误建立好病史档案,首先要,转变服务观念,切实做到“以病患为中心”。现今病患维权意识增强,举证倒置规则就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要让患者享受到规范的医疗服务,必须改变过去“以病为中心”转为“以病者为中心”。在诊疗过程中多与病者沟通,尊重病者,知情权,选择权,变被动医疗“为积极社会的主动医疗”,并及时记入在病案中,以改进病患关系提高质量,减少诉讼。
其二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医院必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实行依法行医,把一切医疗行为置于法律框架下,举证倒置实施后,医疗纠纷处理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医疗实践中既要懂医还要懂法,要扭转医疗实践中法律知识淡漠,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坚持持证上岗杜绝无证行医,一定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诊疗行为必要性、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资料,病案记录要客观准确及时真实和完整。(如门诊病历,入院录,病程录,知情同意书,护理记录,手术记录,临时记录,医嘱单,处方,检查单等。)要保存好诸如药物及医疗器械说明书数学或输液反应所留物品,病理切片,以备在日后可能诉讼中有备无患。也只有管理好这些档案才能为医院、患者提供及时有效服务[1]。。
其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诊疗护理常规是医学界公认的,权威的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技术规范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执行,不能盲目行事,这是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漏洞的切实保证。近年来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业务,新诊疗层出不穷,就有必要对以前不合时宜的,过时的诊疗,护理措施进行清查修订.如需采用新的诊疗措施,应按有关程序报批并向患者说明利弊并获得病人知情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将知情同意书保存于病案中,这样才能为医院日后处理医疗纠纷时提供依据[2]。否则任何违反医疗常规的行为都有可能是医务人员在诉讼中败诉。
总之,医疗举证倒置规则是目前公正解决医疗诉讼所需要的,医院举证倒置的责任已明确,举证倒置的基础就是病历档案。医务人员应顺应这一规则,正确认识,认真对待依法行医,切实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同时做好病案工作。只有做到上至院领导、科主任,下至全体员工对档案工作有充分了解,认识档案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3]才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妥善解决医患纠纷,离开病史档案这块基石任何举证多无意义了。
参考文献:
[1]肖水菊.做好医疗纠纷档案管理为医院和患者有效服务[J].科技信息,2009,17(2):35.
本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记录和依据,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基础资料和宝贵资源。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档管档工作,对于加强工程质量控制、追究工程质量责任,以及工程项目日后的维修、改建、扩建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领导,配备专门档案室或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二、给予经费保障
编制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工程计划时,建设单位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合同中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管理的条款。
三、履行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服务合同书》。建设单位在组建项目法人时,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责任和具体责任人,负责编制和移交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竣工资料的汇总与报送;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移交竣工档案及其他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汇总。
四、按国家统一标准编制
建设工程档案由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组成,内容包括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代为编制。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施工技术文件及声像档案等进行预验收。
五、办理备案手续
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告知施工单位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领取《编制和报送工程档案告知书》,办理档案相关备案手续;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后,必须取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否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备案。
六、及时按规定移交档案
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经审验合格的档案办理移交手续,发放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对年1月1日前竣工的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各建设单位应尽快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七、加强指导与培训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建档管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供档案管理的技术服务,适时地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法律法规对乡镇档案工作的职责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各省市的“档案条例”,对乡镇档案工作的职责要求都做了相应规定,明确了乡镇政府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和对本乡镇所属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并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档案利用服务。长期以来,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要求,乡镇的档案工作一直作为乡镇党政机关的重要工作,落实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档案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7年年初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了需要重点公开的八个方面的政府信息。
已经于2004年施行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升规定》也规定了档案部门为政府公开信息受理点,同时要求“有条件的政府机关应当设置公共查阅室或者公共查阅点,配备相应的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
综上所述,档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乡镇政府档案工作职责归纳起来有四大任务:管理好本机关档案;监督指导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为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提供公开信息的公共服务。
乡镇档案监管和服务职能分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档案政府监管和档案公共服务两种职能的属性小同。上述乡镇档案工作四大职责任务中,管理和监督指导职责归类为政府的监管职能;档案利用服务(应包括档案实体的接收、整理、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及提供信息的利川服务属于公共服务事业性质。以上两种不同属性的职能分类,在我国档案行政管理体制中,县(区)级以上的机构由于档案局和档案馆两个机构的同时设置已经做了明确分工。然而在乡镇一级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成为长期以来乡镇档案事业发展的最大难点。
乡镇行政区域的成倍扩大和新农村建没事业的发展迫切要求拓展乡镇档案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经过乡镇区划调整,行政区域成倍扩大,使乡镇档案工作的对象和工作范围成倍增加。以上海市奉贤区为例,从2002年以来进行了两次大的区划调整,由原来的22个乡镇最后撤并为7个镇,管辖范围和对象是原来的3倍。如区政府所在地的南桥镇,辖区内需要对档案工作直接进行监管指导的行政村、居委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就达70多家。同时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使档案服务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政府在建设亲民政府,打造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中为民做实事做好事,形成大量的涉民档案,这些档案材料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在保护群众利益、调解群众纠纷、提供科技信息支持等方面将会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努力做好这些涉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等服务工作既是政府的责任,又是一件十分繁重而困难的事情。
现行的乡镇档案管理体制档案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十分薄弱。我国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越发展,对档案公共服务的需求越广泛,档案工作的任务越繁重。当前,阻碍乡镇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体制、机构和人员状况与档案事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镇机关明确的档案人员身兼数职,无法承担起乡镇档案工作的各项法定职能,档案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十分薄弱。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机关编制的压缩更严重影响了档案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并制约了乡镇档案事业的发展。
新出台的乡镇机构编制设置方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乡镇档案公共服务职能的缺失。不管是现行的乡镇档案行政管理体制还是部分地区新出台的乡镇机构编制设置方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乡镇档案公共服务职能的缺失。比如在新批准的上海市奉贤区各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镇党政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能有关档案工作方面明确了“档案管理和检查、指导本镇各类单位的档案工作”两大职能,这样的原则规定从积极的意义上看体现了政府机关的职能转变。然而,属于公共服务事业性质的“档案利用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提供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在机关和同时出台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方案中,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就会造成在乡镇这一层面上档案公共服务职能的缺失。
强化乡镇档案政府监管和拓展公共服务职能的对策
提高对乡镇档案工作监管和服务职能分离重要性的认识。乡镇档案监管和服务职能分离对拓展和落实乡镇档案公共服务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乡镇档案监管和服务职能分离是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方向。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管理体制的要求势必让那些政府机关无力承担的公共事务性工作从政府机关中分离出去,确保政府部门把有限的人员编制,集中精力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政府监管,推进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其次,乡镇档案监管和服务职能分离是发展档案服务事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证。只有建立专门的档案公共服务事业机构,才能有效地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群众利益对档案公共服务的各项需求。
推广试行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据了解,山东省胶州市营海镇改革乡镇档案管理模式取得新成果。该镇建立的档案信息中心于2006年5月投入使用,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其职能集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信息查阅、现行已公开文件利用、镇政务信息公开、镇情村情教育、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等多种功能为一体。150平方米的库房集中保管镇党委、政府和27个镇直部门的档案。400平方米的展览大厅,围绕中心工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展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湖南省双峰县在1989年作为全省农村机构改革试点县,由原来的64个区、乡、镇合并成16个乡镇。他们抓住机遇,经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由县编委认可全部建立了乡镇档案馆,为股级单位,管理人员列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档案馆的工作经费列入了乡级财政预算。
以上两种做法共同的特点是为乡镇档案工作建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人员编制,拓展了服务功能,实现了乡镇档案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分离。其中山东营海镇的经验更具有时展特点,对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更具有参考价值和推广意义。
政府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极易失稳的民生民心工程。说它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因为每一项政府拆迁安置工作,都会涉及到至少三级政府、数十个被拆迁主体、上百个人员;其中不仅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有巨大的政策风险、法律困境、时效压力和资金困难。说它是一项极易失稳的民生民心工程,拆迁安置本身就涉及到具体的民生,大量的具体利益因缺乏细致的法律政策规范而难以调和众口;而且拆迁安置工作往往陷入民生怪圈难以自拔,很多拆迁安置工作,往往因民生工作而起,又因涉及的具体民生工作而难以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很可能反过来伤害到一些民众。因此,政府拆迁安置工作的重心往往投放安抚拆迁安置的主体和市民方面,导致政府拆迁安置工作重维稳轻前期准备,重经济补偿轻过程管控。实践表明,大量的拆迁安置后期纠纷,多数是由于拆迁安置早期工作不细致,特别是不注重拆迁安置过程档案管理工作所导致。拆迁安置档案是指有关部门在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办公楼、厂房、住宅等物业进行拆迁安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照片、图表等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从开始负责政府滨水区拆迁安置工作8年以来,我公司传承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借鉴公司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将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拆迁安置的基础工作来抓。提出“拆迁安置,档案先行”的工作理念,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1建立健全拆迁物业物权权属档案,夯实拆迁基础,避免产权纠纷
拆迁物业物权是拆迁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拆迁安置工作的第一环节。在这个环节上产生的差误,后患无穷。有时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由于被拆迁物业产权不清晰导致的问题,往往政府无解、单位无力、公司无能,会形成所谓老上访户。给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工作造成巨大不良影响。这是政府拆迁安置工作必须要一次性解决好的课题。实践中,政府拆迁安置工作常常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年度计划的一部分,拆迁安置时间通常限制的非常死,结果为了赶时间,对被拆迁物业的物权梳理和核实往往做得比较粗糙。为了既节省时间,又能够避免产权纠纷,我们在拆迁实践中总结出在拆迁工作伊始就建立健全被拆迁物业物权权属档案的做法,效果良好。
拆迁物业物权权属档案的核心就是厘清拆迁范围所有物业,实行无缝覆盖,一个都不能少。具体做法是,将需要拆迁的物业物权权属调查建档工作委托给有资质有信誉的第三方进行。由第三方参照国际惯例特别是港台地区有关物业物权管理方面好的思路与方法,提出物业物权调查建档方案,经过由拆迁相关方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审修改后执行。其要点有:第一,厘清物业现状,保证所有物业清单及附图应对拆迁区实行无缝全覆盖;第二,梳理需要拆迁物业的物权流转历史,梳理出所有物业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的流转明细;第三,进行一致性核实。物业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等书证必须一致;地方相关原始档案资料与拆迁户权利主张必须一致;原始产权证、变更产权证、与政府相关批件一致等。第四,实行第三方责任担保,如因本项工作产生纠纷,出报告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2建立拆迁物业第三方评估报告开放档案室,营建信用平台,增加拆迁透明度
拆迁安置实践证明,拆迁最大的矛盾与最终的利益体现在拆迁户物业价值的认定上。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还不具备理想的依法拆迁的法律环境,加上一些地方确实有一些利益集团介入政府拆迁事务,导致拆迁当事方彼此缺乏足够的信任。建立政府拆迁档案工作的透明度,不仅可以有效提高拆迁各方信任度,更是缩短拆迁周期的不二法门。拆迁工作一般都需要进行第三方评估,我们将第三方评估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首先是进行第三方评估单位的公开招标,邀请被拆迁方代表作为评委,第一时间就请被拆迁方进行实质性监督;其次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报告听证制,评估报告出来后在拆迁社区进行公开听证,接受被拆迁群体的公开监督;第三,建立第三方评估报告档案室,向全社会开放,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由此,我们逐渐取得了拆迁户的信任,大大加快了拆迁工作的步伐。
3建立拆迁工作的法律政策批文专业档案室,确保依法拆迁,减少工作矛盾
拆迁实践中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庞杂难懂,一些文件之间还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往往由于参与拆迁动员和落实工作的人员来自不同单位,具有不同专业,对拆迁涉及的法律和政策的理解、宣传和解释工作会有较大差别,无形中给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和不确定性。梳理并让拆迁户建立起他们能够理解、接受的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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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法律表述方式与体系,建立拆迁法律文书开放档案,向广大拆迁户提供拆迁法律政策文件档案查阅专业服务,是依法拆迁,减少工作矛盾的有效方法。建立拆迁法律文书开放档案室,不是简单地将各种拆迁法律文件陈列出来。而是根据不同拆迁需求,我们委托专业律师系统整理出一系列的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构成的、含有历史演变关系的、完整的和具有严密法律逻辑关系的拆迁安置法律文件链,并用通俗语言解读,图文并茂汇编成册。目前我们档案室已经累计汇编了数十种针对各种具体拆迁情况的拆迁法律文本。近年来,我们档案室为数百名拆迁客户提供了专业咨询,树立了依法拆迁的良好形象。
4建立拆迁户补偿安置公开档案室,杜绝人为错误,减少无为猜忌
政府拆迁安置工作往往忽视安置档案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更新工作。一些政府部门往往满足于拆迁合同的签订和拆迁户的迁离,只要能够保障政府工程顺利开工就万事大吉。更有甚者,一些参与拆迁工作的部门将拆迁户迁离的时间作为拆迁工作的考核目标,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自己考核目标上,轻视甚至无视安置工作的公平性,导致拆迁户之间不断攀比,人为制造矛盾。为了杜绝拆迁事务中简单粗放的工作方式,我们通过建立拆迁户补偿安置公开档案室,将每个拆迁户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屋拆迁补偿认定清单、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用结算表、房屋重置价评估表、拆迁房屋装修和附属物评估表、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书、拆迁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漏评增补表、拆迁费付款通知书、拆迁户公寓房安置面积认定表、公寓房安置入住对象、安置面积申报表、原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建房批复等证明材料、拆迁评估过程中拍摄的房屋原始面貌照片、申请房屋拆迁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有关文件材料等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拆迁安置文件材料;以及安置后相关变更情况资料等,汇编成册。各拆迁户的相关资料目录公开陈列在档案室,向社会开放。对相关安置情况有异议的拆迁户,在和档案室办理相关保密承诺手续后,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来查阅其它拆迁户安置补偿资料。
5加强拆迁安置过程档案建设,防范营私舞弊,以备正本清源
拆迁区内的物业除了文物以外最终都被拆除,拆迁安置工作看起来是一项临时性工程,因此,拆迁安置工作往往不是很注重拆迁安置过程等档案建设。实践表明,加强拆迁安置过程的档案建设,可以为一个城市留下弥足珍贵的不可复制的一些城市记忆,为城市社区文化传承做出一定的贡献,也可以为拆迁安置工作留下全程的记录,更为重要的是,从政府确定拆迁工作任务之日起就开始进行的拆迁安置工作全程录音录像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过程纪实,还是遏制拆迁安置工作中营私舞弊、反腐倡廉的有效方法,也是还原安置后纠纷的重要证据。经验表明,凡是拆迁安置过程档案建设的全的拆迁项目,纠纷就少,处理也有根有据。反之,则往往很被动,造成的影响也差。现在,进行拆迁安置全过程的档案建设已经成为拆迁安置档案管理的首要工作。
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动档案强省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如何将2017年全省几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下面省局几位处长围绕一些“小目标”给大家指出了“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2017年,省局业务指导处将围绕档案事业发展中心任务,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针对我省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档案馆室硬件建设规范化率低、业务水平高低分化严重的问题,加大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督导力度,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档案基础工作扎实开展。
一、锲而不舍的继续推进档案馆建设,重点对已获得中央补助资金但未_工的11个县级档案馆项目进行督导,提高我省县级馆开工率;对于已建成的市、县档案馆新馆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予以督导;完善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动态数据库,及时更新相关数据;积极做好2018年度县级档案馆申请中央资金补助指导工作。
二、加大民生档案接收进馆工作力度,在11个设区市各选一个县级馆作为试点建立民生档案查阅中心,年内完成试点挂牌工作。按国家局要求,适时开展市、县综合档案馆业务考核试点工作。
三、继续开展对省直单位年度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工作,实地检查不少于60家;同时督导各市县对直属机关单位开展相关监督指导工作,要求三年内全部检查一遍,以此为抓手全面提高各单位的案卷整理质量和档案归档率。
四、印发《河北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室建设的意见》(暂定名),以此为契机,推进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工作,推进档案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确保档案安全。
五、以建立全省各系统档案利用服务网络平台工作为抓手,着力提升档案信息化应用层次,逐步解决档案数字化率低、信息共享度差等问题,围绕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推进各系统档案信息化建设。
六、继续深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宣传贯彻《村级档案管理办法》;配合省农业厅做好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验收相关工作;对全省土地确权档案进行专项统计并逐步建立数据库;依据国家局相关文件精神,启动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档工作。
七、加强对省监管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全面完成省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核批准工作,督导二、三级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
八、加强对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对2017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登记,建立完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数据统计工作制度;开展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检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