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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风险防控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1 17:10:0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税收征管风险防控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

第1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改革;税源专业化;分类分级管理

税源管理是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的重要基础,是衡量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起点。当前,随着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对税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何顺应这一新的形势发展变化,构建信息化背景下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更好地提升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就成为了我们迫切需要思考的课题。

一、中国的税收征管现状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发展,国际化、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逐步推进,税收征管的主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中,如何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如何对现有的税收制度进行结构性优化,如何在方式、手段中加强与完善税收征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源发展变化要求必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对中国的纳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纳税人资产规模大,税源结构复杂。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的规模效益,现在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实行集团式的经营管理模式,财务核算实行一级核算,资金统一调配,生产经营规范,市场覆盖面广。税源包括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跨区甚至跨国企业,税源的复杂性决定税收征管的困难度。其次,纳税人税收专业化,维权意识较强。对很多大企业,尤其是重点税源企业而言,非常重视财务管理以及税收筹划,一般都聘请了具有税务、会计和法律方面的高级人才,形成专家级的团队。这些企业财务制度相对规范,税收筹划水平很高,同时又具有较高的维权意识,对现行税收征管提出挑战。

(二)现行税收管理模式要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我国税收管理模式与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源的变化之间存在诸多的不适应。首先,税制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我国税制中间接税比重过大,间接税方便于征管,但是不利于发挥税收调节收入的职能。其次,税制设计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我国目前国地税开征的税种有19个,在税制设计中存在对同一征税对象的重复征税,也存在对某一征税对象的漏征漏管。另外,税率级次太多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不方便税收的征管。例如,2013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推行之后,增值税现有税率、征收率以及试点“1+7”行业税率一共有9种。最后,税务干部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全国税务干部的平均年龄在47岁左右,税务干部队伍严重老化,不能适应现代化税收征管的需要。尤其在信息管税模式之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专业化的税收管理由于税务干部的素质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真正的效用。

二、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由于我国目前税收征管的现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规模数量、组织架构、经营特点、核算方式、利益诉求等发展变化,积极探索进一步有效加强税收征管的新途径――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以适应纳税人需求和时展的需要。

(一)实施分类管理

税收是由税收的征纳双方构成,征收方是税务机关,纳税方是企业。分类管理不仅是针对于纳税人,而且涉及到税务机关。因此,应当对征纳双方进行科学化分类,并在科学化分类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管理。

1.科学化分类是实施分类管理的前提。

对纳税方而言,按照行业和集约化管理的思路,税务机关根据规模和行业对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中小税源和零散税源;对征收方而言,按照工作流程和事项,对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划分为日常管理与服务、税源监控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大块,同时在分清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对税务干部工作按照能力与经验进行合理的分类,分配到相应的职责岗位上。

2.专业化管理是实施分类管理的举措。

(1)对纳税方而言,建立分类基础上的立体税源管理模式。

重点税源企业经营规模较大,财务管理相对健全,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要求做内部控制,其中包括与税收相关的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因此纳税遵从度较高。对重点税源企业税务机关推行个性化的服务,积极解决企业的合理涉税诉求,同时对企业的税收风险内部防控机制提出建议,指出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涉税风险点,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和事中风险控制管理,以防范重大税收风险。

中小税源企业相当于税源管理中的“潜力股”,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中小税源企业可能变为重点税源企业,要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杠作用,引导中小税源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中小税源企业推行行业化管理,行业是所有企业共有的特征,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可以对企业进行横向比较,尤其对购进货物、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等流程相类似的企业参考性更强。另外,税务机关可以运用行业指标分析工具,设置行业风险预警指标,制定动态的行业管理指南,深化对中小税源企业管理。

零散税源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在整个税源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大。近90%税务干部管理零散税源,而零散税源收入占总税收收入比重微乎其微。全国对零散税源管理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对零散税源放弃不管。因为大部分的税务干部投入管理,为的是较少的税收收入,投入产出不配比。同时,从税收征管角度,个体工商户由于规模不一,财务不健全,征管难度大。另一种观点是对零散税源必须要管。因为企业的纳税意识淡薄,如果对零散税源放弃不管,中小税源企业很可能将收入肢解,以避免纳税义务。如何对零散税源的管理,同样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社会化管理,发挥市场街道的作用,实行委托代征;另一种是自我管理,对零散税源实行自我管理。对零散税源要管,但由于其实现的税收收入规模小,税收征管难度大等特点,建议对零散税源实行自我管理。个体工商户采取自我申报纳税,自我监督的方式,而税务机关从“保姆式”管理转变为“流程式”管理,通过日常管理与服务职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等服务,促进零散税源自我申报纳税。同时,税务机关采用评估与稽查的方式检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遵从度,对逃税行为加大惩戒力度,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水平。

(2)对征收方而言,管理主要体现在职责的分工和税务干部的培养。

按照工作流程和事项,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划分为日常管理与服务、税源监控与评估和税务稽查。日常管理与服务主要体现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采集、涉税审批、税款缴纳等;税源监控与评估主要体现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主要体现在重大违法案件的检查与审理。

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税收工作流程发生变化,税务干部工作分工也同时发生变化。专业化的管理要求具备专业化的人才。我国目前税务干部全国平均年龄在47岁左右,税务干部面临老龄化现象,并且税务干部老中青梯次不合理,很容易出现“断层”现象,不利于税收征管的需要。因此要加强对现有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建立专业化的税源管理团队,培养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以及行业税源管理的专业化人才,提高税务干部专业化的岗位技能水平。同时,要建立评价激励机制,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创造各方面积极的条件。

(二)实施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意味着各个层级实体化的问题。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层级为: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和分局(所)。目前,总局、省局、市局做政策的制定与指导工作,业务主要集中在县区局和分局(所),但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之下,各层级将分级承担风险管理责任。

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按照规模+行业划分不同层级,建议分别由总局、省局、市局管理。这种集中的管理模式提出主要是由于税收征纳双方的情况决定的。从纳税方来看,重点税源企业即大企业一般是集团性质,跨区域甚至跨国经营,关联交易较多,财务核算复杂,涉税事项多样化,重点税源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比例占90%以上,原有的属地化的税收征管模式已经严重不适应大企业的诉求。从征收方来看,由于征纳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重点税源企业大部分是总部决策,属地基层税务机关无法对大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而在税收信息化尤其是“金税三期”情况下,数据将实现总局、省局两级集中,大量信息的高度集中将方便做出有效的决策,规划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积极应对税收风险,指导和推动基层的工作实践。另外,对大企业的管理要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联动作用,合理划分专业管理局和属地基层局之间责、权、利的划分。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建立国税、地税大企业共管机制,共同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实施风险监控。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的创新,可以提升对大企业的服务与管理水平,促进大企业纳税遵从度的提升。

县区局和分局(所)作为基层局,主要负责中小税源的管理和零散税源的监控,同时承担重点税源企业的属地性日常管理职责。

调整内设部门税源管理职责,将税收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下达应对任务等职责整合到相应部门,归口履行上述职能。在坚持现行财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现有按照划片管户设立的税源管理机构,调整为按照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等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主要从事纳税评估。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改变目前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办法,设置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等岗位,实施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必然举措,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体现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纳税服务的专业化以及税务干部培养的专业化,是税源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途径。正确处理税收征纳双方的关系,从我国目前税收征管现状着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吴艳芳,农春燕. 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J]. 中国税务,2011,(01).

[2] 马克和,侯伟,汪俊秀. 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的前提与基本模式[J]. 税务研究,2010,(10).

第2篇

(一)坚持总量与质量并重,强力组织收入,在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上有更大作为

新常态下,收入增速虽然放缓,但是增长更趋平衡、预期更加稳定,不管形势多么复杂,不管困难有多大,我们都将坚定信心、竭尽所能,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收入目标。突出收入质量。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一手抓增量,一手抓质量,坚持把依法征税作为组织收入工作底线,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加强预测监控。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强化管控,按月对其产销指标、税负指标、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确保按进度均衡入库,掌握收入主动权。

(二)坚持服务大局与规范执法并重,强化依法治税,在落实税收政策、实现法治公平上有更大作为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开启了法治中国新常态,国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更应牢牢把握依法行政的生命线,提升站位、把握大势、聚焦法治、规范执法。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决策程序,制定议事规则,完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制度,完善集体决议程序和工作事前审批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评估稽查案例指导制度,按季举行案例讲评。强化执法责任。建立执法监控同步差错预警制度,加强前期防控和纠错。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推行税收个案批复、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强制的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

(三)坚持专业化与信息化并重,深化征管改革,在完善基础建设、提高征管质效上有更大作为

顺应税收改革新常态,继续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理顺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职责。

强化风险管理。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对涉税事项进行实时监控,重点识别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的风险、数据比对发现的风险等。加大信息化管税力度,把第三方信息运用作为“重头戏”,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全面构建并完善信息化征管平台。科学评价征管质效。引入征管质效评价理念,从税收征管的基础环节、内部效率、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出发,科学设计指标,找准征管薄弱环节,弥补短板,构建税收征管质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量化、强化考核评价责任,精准发力,增强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四)坚持集约化与精细化并重,优化纳税服务,在促进税法遵从、增进征纳和谐上有更大作为

经济新常态下,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必然要求。要以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为导向,坚持全面、全方位服务,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变“便民春风”为“温暖四季风”,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落实服务规范。树立全员、全程、全心服务理念,梳理办税流程,升级服务内容,加强上下联动,统一服务水准。完善首问责任制、导税制、同城通办、一窗通办等服务举措。

维护合法权益。推行纳税风险警示提醒,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完善投诉反馈机制,突出快速反应、跟踪问效、回访调查,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把纳税人关切的问题处理到位。加强税法宣传。改进税收宣传方式方法,注重开展专题性、系列化、集群式宣传报道,解读税收政策。探索新媒体语境下做好税收宣传,运用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形式,贴近群众进行针对性宣传。

(五)坚持从严治队与倾情带队并重,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能力素质、激发队伍活力上有更大作为

新常态需要新本领、新面貌,对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综合素质、工作态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着眼于提能力、激活力、增动力,充分发挥干部的能动性和创造力,打造一支能力全面、素质过硬的国税干部队伍。

强化能力素质建设。理清教育培训思路,制订人才培养工作中长期规划,以岗位需求、基本履职技能为培训重点,分层次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人员岗位工作技能。强化绩效管理。发挥绩效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建立分析评估制度、任务清单制度、考核讲评制度、社会参与机制,实现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全覆盖,撬动工作纪律执行、工作运转规范、工作统筹性和计划性增强。深化文明创建。以文明创建为载体,促进全面工作的发展,发挥党、团、工、青、妇、老干等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先进人物事迹宣讲会”、“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六)坚持防控风险与改进作风并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在坚持惩防并举、筑牢廉政防线上有更大作为

第3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税收当事人;纳税风险;税务行政风险

一、税务风险的理论划分与分析

税务风险按照承担者来划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由纳税人承担的纳税风险;二是由税务机关承担的税务行政风险。

(一)纳税风险分析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纳税活动存在风险。纳税风险是纳税人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而导致的自身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是纳税人在遵从税法时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进而导致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受损。纳税人的税务风险主要是缘于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越高,税务风险就越小;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越低,税务风险就越大。纳税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对税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熟悉、理解有偏差或者了解不全面,在面临税收选择时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好或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说没有做好纳税筹划,导致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本来可以少缴税款,但实际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导致了自身利益损失。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纳税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纳税人对税法的理解和遵从上存在缺失。纳税人熟悉税法,遵从税法,充分了解税收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是防范可能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害的必要保证,也是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避免税务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有效防范纳税风险,可以使纳税人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税务行政风险分析

税收立法的科学与完善对税收执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不科学、不合理的税收法律制度会带来一定的税务行政风险。任何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都有其时代性,需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历史时期、经济形势、市场主体地位等情况发生变化了,税收法律制度必须作出相应的改变或调整,否则就会给税务行政带来风险。尽管这种风险不是直接的,但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却是综合性的。从税收执法的角度来看,税务行政存在风险。对于税务风险,我们可能更多的是站在纳税人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和分析的,往往忽略了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权力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执法失范等不当的税收行为也会给国家税收及其自身带来风险。税务执法风险主要来自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执法失范,也可能由于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或德行不正导致税务执法出现问题。税务执法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影响正常税收征管活动的有效开展,还会影响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损害税务机关的执法形象,甚至可能会导致国家赔偿。依法实施税收征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应充分树立全心全意为国聚财,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树立税收法治意识和税务风险意识,自觉加强税收法律知识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严肃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做到政策准确,程序规范,管理到位,服务周到,征收及时。

二、有效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的对策

税务关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税务风险一旦发生,对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来说,不仅仅是涉及一方利益,而是双方共同成为风险主体,需要共同为风险损失埋单。因此,避免税务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应成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的共同关切。有效防范税务风险是预防税务纠纷,降低或避免风险损失,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保证国家税收征管工作高效顺畅的基本要求。

(一)纳税企业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的主要对策

1.坚持树立依法纳税意识。要防范税务风险,对于纳税人来说,首先要树立法治意识。企业上下协同一心,全面树立依法纳税意识。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是纳税人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基本前提。为此,纳税人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坚守法律底线,遵守税收法纪,违法事项绝不触碰。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熟悉财税法规,熟练会计操作,使自身经营行为符合税收法律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减轻税收负担。2.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有效协作以及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需要不断改善内部管理,在以下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上做好文章:一是施行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二是严格规范审批检查制度;三是健全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决定着会计数据和其他经济资料的可靠性,这就要求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充分利用现代化知识技术,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管控的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财务核算,提高纳税核算的准确性。3.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了税收征纳双方的利益关系。企业在研究和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以及实施纳税的过程中,都需要与税务部门取得或保持必要的联系,尤其是征管方式的确定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否合法有效,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和指导。对此,企业需要注重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是对某些新的税收政策的认识和新生事物的处理方法上要及时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保证税企沟通畅通,从而避免税务风险。4.增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企业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企业纳税风险的管理,不但要体现在内部的管理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的管理意识中。由于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可能会有偏差,加之税务筹划往往带有侧重于倾向企业利益的特殊目的,因而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税务风险,企业领导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持高度的认识和警惕,以积极的姿态加强风险管控,针对风险可能产生的原因,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5.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技能。重点是要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由于我国仍处于深化改革时期,税收法律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因此,企业的税务筹划应充分建立在对税收政策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上,要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清晰预测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准确研判国家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税收法律政策的变动趋势等因素对企业经营效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综合考量税务筹划方案,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审时度势,正确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确保企业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效益。

第4篇

大数据管税,必然趋势

在一定意义上,税收管理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信息而展开,无论是对外的征收管理,还是内部的动态管理,都需要获取和利用信息。税收征管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以现代大企业为例,大企业下属公司多且分散,与当前税务机关相对固化的属地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矛盾,在管理契合度上越来越不匹配,即企业总部主管税务部门与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存在“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现象。

王进说,“这就需要落实税务属地管理、税收稽查、税务评估,找好平衡点,利用信息化带着目标查问题。”

相比于其他税种,非居民企业税收更大程度依赖于全面、及时掌握企业的涉税信息。一旦相关款项汇出境外,追缴将十分困难。

菏泽国税通过与外汇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科技局等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流,掌握了全市企业对外支付的情况,对有非居民税收潜力企业更实行靶向定位。从外资比例、投资国别、利用外资规模、有无股权变更、是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是否接收国外劳务、是否申请优惠等方面层层进行筛选分析,确定管理靶位。

通过将企业对外支付信息与征管信息相比对,开展初步风险识别,迅速锁定企业税收风险疑点。经筛查,山东省某公司2014年未进行税务备案直接偿还国外银行利息331万美元。仅菏泽市巨野县就增加了14户企业纳入非居民税收管理台账,2014年以来累计组织非居民税收3700余万元。

如此,大数据只是略显身手。

“过去用票管税,用经济管税,今后要用信息管税。未来账目更复杂,更需要大数据的支撑。大数据不仅仅是税务信息,还包括社会信息、银行信息、海关信息、外汇管理信息、工商信息等各种信息,大数据应用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必然趋势,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王进对记者说。

挖掘数据价值,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大数据应用的关键是让数据说话,将海量数据资源中潜在的价值挖掘出来。

对于数据的挖掘利用,菏泽国税局建立了跨级别、跨行业、跨税种的多重立体化风险管理系统,并已实现信息采集、分析识别、筛选排序、应对处理、监督评价、查管互动的闭环式、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转。

建立三级风险管理机制。针对税收风险,菏泽各市县国税局成立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管理专职部门,从3个级别设立了风险分析评估岗位,全系统风险管理岗位人员占比达40%。建立“市局聚焦风险开展分析、县区局按图索骥查找不足、分局持续落实整改”税收征管基础立体化防控机制,市局连续3年统一自税收征管系统抽取海量征管信息,设定风险预警指标,清分疑点纳税人,定期税务登记、普通发票代开、欠税管理、个体税收等风险监控报告,下发至县以下国税局,开展普查性风险分析调查。

通过持续的基础分析,推动征管质效不断攀升,如:今年通过对普通发票代开信息分析,发起评估提醒任务164户,清理漏征漏管82户、假注销2户,不达点户调为达点户2户,发现并移交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企业58户。同时促进国税部门管户数大幅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国税管辖税务登记户数达73389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5298户,增幅达26.33%。

借助系统平台建立税种预警风险体系。以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为主要平台,菏泽各级国税部门不断挖掘和深化系统功能,全面提取纳税申报信息,完善预警分析指标,开展风险应对处理。目前系统已汇集了157个分税种预警指标,系统定期自动将企业申报信息与预警指标参数比对,分别红、黄、蓝三级预警信息,根据风险级别分别开展纳税评估和风险提醒,堵漏增收效能日益提升。今年1-7月份,全系统共对306户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增加税收4642.22万元,户均增加税收15.22万元,户均入库增幅达160.17%。

对重点行业的专项信息加强分析,例如,今年6月中旬起,国地税联合开展以加油站、商业门市、餐饮业纳税人为重点的税收专项整治。自市经信委采集了836户加油站基础信息,协调省内部分市局和外省邻县国税局获取加油站进货数据,抽取市内企业成品油批发信息,清分发票验旧金额连续3个月超过定额20%疑点信息等,深入开展行业税收风险分析。截至7月底,清理未办证户2248户,调高定额780户,月增定税额62.82万元,查补入库税款335.9万元。国地税联合发现14户代开发票疑点,涉及开票金额8000余万元,对6户纳税人已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开展重点行业风险事项评估。为提高风险管理质效,按照“统一分析、典型解剖、专项评估、形成模板”的思路和方法,确定重点风险事项开展专项评估。市局综合筛选确定了增值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14个重点风险点共138户疑点纳税人,采取市县联合、国地税联合方式于今年6月至9月集中开展专项评估。目前已评估入库税收359万元。对部分规模行业组织开展日常分析评估,截至7月底,60户纺织企业评估补税99.58万元,42户木材加工企业补税158.27万元,18户化工企业补税323.49万元,10户混凝土制品企业补税827.76万元,行业税收评估成果显著。全市已建有92个细分行业的315个产品或行业税源监控模板,成为分析评估和税源监控的重要抓手。

大数据已在国税风险管理中大行其道。

推进综合治税,拓展风险管理领域

为积极适应税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形势要求,菏泽市国税局切实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将税收征管融入社会管理体系,致力拓展涉税信息交换,固化规范与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找准风险防控突破口,提升风险分析和应对质效。

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针对“营改增”和税收风险管理需求,市国税局积极向市政府提请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意见。市政府今年5月份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建立了44个单位组成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明确了42项涉税信息交换事项和各部门税收执法协助义务,制定了对政府部门和县区考核办法,推进完善了新常态下社会综合治税机制。今年上半年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及时发现股权转让和贷款利息信息,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01亿元。

签署国地税联合办税协议。今年6月2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召开联合办税联席会议,签署了《菏泽市国税局菏泽市地税局联合办税意见》,确定就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管理、各税种管理、税收分析、税务检查等6个方面24项工作广泛开展联合办税。目前在联合开展纳税服务、联合开展专项评估、联合开展区域整治等事项上合作不断深化,大大提升了征管服务效率。如:通过共享双方内部税务登记信息,发现单方认定非正户、注销户疑点信息1000余条。

积极融入社会征信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将对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环境产生深远影响。而税收大数据将对纳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企业税收贡献,对企业信誉行为进行预警、监督、处罚和奖励等提供科学管理依据。

今年6月25日,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环保局、工商管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达成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纳税信用等级和欠税纳税人信息纳入菏泽市社会征信系统,以有效提升纳税遵从度,实现以新型信用评级服务经济发展,真正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由此,大数据在与国税相关领域中大有前途。

第5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纳税风险;防控措施;识别

一、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

纳税风险的产生主要有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部原因主要是企业的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遵从度不高,出现逃税、避税等现象。现阶段,大部分企业的纳税人缺乏足够的纳税知识,纳税业务不佳,相应的纳税员工也没有定期进行考核、培训,员工纳税能力较低,在纳税的多个环节中存在许多漏洞,不断提高纳税风险。而且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完善,甚至有的企业还没有税务管理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税务管理工作,缺乏税务风险的预测和防范。外部原因包括两部分,首先,目前相关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多遵循普遍适用性原则,而一些个别新出现的问题或者一些较特殊的领域没有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将会出现政策规范“真空”阶段,有的企业会存在侥幸心理,抓税务法规的漏洞从而获得不正当的税收利益,产生了纳税风险。其次,现阶段正处于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机制的大规模调整,例如“营改增”,增加了税金核算、税率应用等环节,企业需要一段适应时间,在这过程中容易产生涉税业务识别和核算错误。阻碍了纳税的正常工作,也间接隐藏了纳税风险。

二、正确识别纳税风险

(一)分析纳税风险的主体

在识别纳税风险时,应先找到纳税风险的主体,明确纳税风险的识别、评估等工作。按照法人负责制要求企业纳税人作为企业法人的主体,而负责纳税风险的业务主体应是由法人授权并确定可以进行税款核算、税务信息申报以及纳税义务等工作的相关税收人员,一般是税务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企业要不断加强纳税风险管理,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重点是一些大项目的涉税业务进行严格的管控,企业长远规划中增加纳税风险管理战略,另外企业还可以邀请一些纳税风险管理专家人士对企业的纳税风险进行分析,协助纳税部门正确识别、评估纳税风险。

(二)找到科学合理的识别方法

企业税务种类繁多,应合理对每种税收进行分析、识别,如常见的印花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等小税种也应受到重视,经过深思熟虑后进行识别。而一些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大税种可以聘请相关专家人士共同完成。企业与专家要建立相互的信任,将企业的税务风险、业务情况、投资状况以及财务指标等资料交于专家,专家可以客观的分析识别出税务风险的种类,并给出相应的结论。企业再做出最后的汇总,对不同的税种进行评估和防范纳税风险。另外,专家人士可以与企业一同确定税收风险,严格审核企业的账户和交易条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为识别重要税收风险点打下坚实的基础。但该方法存在不足,适用范围局限于大中型企业,并有中长期纳税计划的目标,而一些小型企业资金力量薄弱,无法聘请专家进行协助,当面对纳税风险时,只能通过网络上的免费咨询获得少量的识别知识和技术,不能全面、正确地进行纳税风险识别。因此,对于大中型企业在进行纳税风险识别时,应加强税收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的联系,相互作用下有效的防范纳税风险;而小型企业可以开设税务顾问或者税务咨询师,对企业纳税风险识别起一定的作用。

(三)有针对性地进行纳税风险识别

面对不同种类的纳税风险应先进行合理的分类,再具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纳税风险进行识别,例如“内源性风险”属于会计核算风险,可以通过问卷调查、预警指标分析等方法分析风险,再利用信息技术制定控制流程,找到纳税风险的关键点,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第6篇

一、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1. 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主要特点:一是税源专业化侧重于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二是侧重于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税源管理方式;三是侧重于信息管税方式的管理模式;四是侧重于有区别、有重点地配置管理资源。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正是在于对“专业化”的定位,根据企业和所属行业的专业特点实现专业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赖以存在的前提,将是信息技术的广泛支持和应用。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发挥信息管税的作用,构建数据模型,开展风险评估及相关税务管理工作。

2. 税源专业化管理对企业和税务部门的挑战。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以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支撑,以专业化分工为保障,客观上对企业适应新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客观上要求企业积极主动纳税、主动进行税务风险分析和评估;二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信息管税为支撑。对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专业化分工为保障,将增加企业与税务部门沟通交流;四是分级分类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将使税务部门越来越熟悉企业的业务特性及税务管理状况,企业业务经营中的各项税源将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之下。税源专业化管理对税源企业按行业、规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企业特点、所属行业特点优化、细化税收征管程序和服务程序的要求,为企业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创造了有利条件,税务部门充分地、全面了解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使税务部门完善税务服务程序,改进服务质量。

3. 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对税务机关以及企业税务管理都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客观上要求企业管理者以及税务工作人员,加强税务知识的学习,积极主动进行税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税务信息化管理。企业应掌握有利时机,化被动为主动,积极调研税收对企业税务信息的需求,结合企业税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进行税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税务的信息化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可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对税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及时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宏观预测、分析及调控能力。重点税源企业对经济的发展、对税收收入的实现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重点税源企业经营的好坏不但影响着当地经济,而且对就业、完善市场经济、财政收入的实现都有其重要性。税务部门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与服务,为企业献言献策、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

4. 新经济形势下重点税源企业的特点。一是企业各种经济行为复杂。随着市场经济以及网络科技的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网络交易等多种经济行为纷纷出现,这些经济行为要求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经济形势下重点企业复杂的经济行为;二是重点税源企业企业对政策调整的反应措施更加灵敏。重点企业对政策的研究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很多企业甚至专门组织人员或机构进行研究,以便及时调整企业战略决策。

二、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有效途径

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及税负变动趋势,及时准确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对重点税源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做出合理判断,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实施科学决策、强化税收管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做好重点税源管理,必须积极培育重点税源,寻找新的增长点,挖掘新潜力,推动企业发展。

1. 建立科学严密的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主动接受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对税务管理的挑战。

一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这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学严密的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就抓住了税源管理的关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科学调整工作岗位。将那些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税务管理员安排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及时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优先保证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的需要;二是加大对重点税源管理员的培训力度。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的环境下,对重点税源管理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三是制定些相应的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激励机制。明确落实重点税源管理责任,大力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执法活动有记录、执法过程可监控、工作结果可核查、工作绩效能考核,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和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2. 注重提高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方式的科学性、规范性。一是强化动态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及时了解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变化的趋势,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收入进行分析和预测。对于税收入库税款较大、财务状况变动异常的企业,应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行业指标等动态情况,分析、预测税源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并进行持续有效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征管的薄弱环节和税源潜力;二是明确重点税源纳税人的各类报表填报义务与责任。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三是依托信息化对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管理的支撑作用。改变目前有些指标的采集与填报仍要手工操作情况,能从相关支撑系统直接取数,减轻审核数据的工作量,减少手工操作数据出错的风险。依托信息化支撑,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了解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真实情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支撑,提高信息采集量,使企业的征管基础信息等涉税指标能自动获取,减少手工填报和数据审核的工作量,同时也能保证数据质量。完善重点税源报表的审核公式,通过增添数据互审公式,避免重点税源报表过程中数额错误等一些常见的问题,提高数据质量,为税收趋势分析提供数据支持,较大程度地发挥信息手段在重点税源监管中的作用。

3. 建立重点税源监控预警机制,强化数据的运用。从日常的异常指标来发现征管上的薄弱环节,采取风险应对措施,提高税源监控管理水平。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新模式。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资料,跟踪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的相关信息,对数据进行审核评析、税收综合分析,强化数据的运用,及时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中的税负异常等问题。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以服务为主的管理办法,为纳税人提供更具针对性、切实性的税务管理、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提高管理质量的效率,提高纳税遵从度。根据行业特点,设置有针对性的税收收入分析指标,对各个指标的增减情况及增减的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对纳税人本身因素、税收政策因素、其他因素的分析,对税源变化情况进行预测,提出加强同行业或同类事项税收管理起促进作用、借鉴作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对每一户重点税源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中发现问题和疑点,并及时进行监控和评估。一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常规分析。对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开展基本内容的常规测算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客观的描述与评价,明晰税收收入形势,说明税收增减影响因素,揭示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查找税收异常企业;二是通过对税源的监测和分析,掌握税源的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

第7篇

【关键词】税收执法 风险表现 风险管理 防范对策

我国的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国家的税收,税务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财政税收使命。目前,由于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完备、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了税收执法风险日益增大。在当前税收的环境下,如何进一步的避免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税务部门的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概述

(一)含义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部门或者是税务执法人员在征税的过程中潜在的,因为税务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和作为使税收管理的职能不能够充分实现,或者是税收主体在行使自身权利和履行职责中,因故意或者过失,损害了国家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起的法律后果,需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危险因素的集合。当前,我国的税收执法环境比较复杂、税收法律繁杂,再加上税务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法定的税收执行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等,从而使税收的执法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并贯穿税收执法始终。与此同时,加强对税收执法风险问题的分析,有助于提高征税主体的执法水平和效果,提升税务机关以及人员的形象,增加税收收入。

(二)税收执法风险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对执法所产生的后果的处理方式,可以讲税收执法风险划分为三类:

1.税务征收管理中的风险。即执法人员在税收征收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基础管理不到位,而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不准确、对纳税人的性质认定错误、对减免税划分不准确、税率执行有误以及违反法律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等造成了纳税的风险。

2.税务行政诉讼中的风险。即执法主体因在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败诉、赔偿等不良后果而产生的风险。在此类风险中,主要涉及的是稽查等强制措施,集体表现为税务主体在日常的执法行为中只重实体而忽略了程序。比如在日常的检查时,本来应该出示税务搜查证而没有出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收集到的证据来源不合法;没有依据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因为这些不规范的行为所产生的有关司法行为导致了税收执法的风险。

3.税务人员渎职所带来的风险。即税务执行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因主观过失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责,如不征或者是少征税款、、等违法行为,客观上侵犯了国家的利益,对国家的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因而被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责要负刑事责任。从而给税收的执行带来了风险。

二、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现状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为了提高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不断地营造外部环境、优化内部结构、强化监督机制等。但是,目前我国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还没形成一个科学的系统,各税务机关在实际的工作中采取的许多措施都比较混乱,没有逻辑性,整体效果还不够好。

(一)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

随着我国税法制度的不断完善,税务机关的职责也实现了分工细致、各司其职的完备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风险的发生。但是目前我国的税收执法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还不够全面,对执法责任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大多都是事后的应对措施,而事前和事中的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完备,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功能也不够健全。并且在执法过程中责任的承担方面,一线的税收执法人员承担了大部分的违规责任,而对税务部门自身和决策层所应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划分,因而很容易引发税务部门内部矛盾,同时也容易造成监管的缺失。

(二)风险控制防范意识不强

税收执法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而仅仅依靠税务执法人员个人的力量难以防范来自法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风险的。因此,要加强对税收执法进行系统全面的管理。然而当前,我国还没有将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纳入到税务部门的工作中,在大部分的税务人员思想中,税收执法风险是孤立、片面存在的,认为风险管理就是要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和检查,因而缺少执法风险管理的整体意识和主动意识。

(三)风险管理机构的专业程度不高

现阶段,我国的各级税务部门依据职权,通过成立税收优惠减免审理委员会、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等一系列机构,在一定的程度上规范了税收执法,避免了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差错。但是,如果发生执法过错,就很容易发生推诿,相互推脱责任。目前,我国税务系统中还缺乏一个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来专门从事税务风险管理的事项。

(四)风险管理手段不断增多,但是针对性不够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技术在税务部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当前,在税务部门中运行的系统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等,这些系统的运用使税收执法人员的操作更加准确,大大降低了执法的风险。但是这些系统针对不同的涉税业务,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一些税收风险点得到了防范和控制,而另外一些风险点却得不到防控,业务非防控范围比较小,不够全面。

三、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体系不健全

1.税收立法起点低,法律依据不明确。现阶段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尤其是税收法律的起点较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少税收基本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基本的税收征收法,来对税收法律关系进行宏观规定,税收的立法原则、执法原则、税收管辖权等问题都没有通过更高的法律予以确立,而只是分散于各个法律条文中。二是有关税收的法律层级不高。我国现行颁布的关税收法律文件仅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其他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并且还没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从某种程度上说,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法律、法规的层级影响,法院在有关税收行政案件的审理时,往往依据的都是法律,而对层级较低的行政规章只是参照,这就给税务人员的执法过程中产生困难。

2.税法规定不科学,实际工作难度大。有些税收法律对执法过程中某一问题的规定存在冲突;还有些法律条文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难以得到实施等。一方面导致税收执法人员在对纳税主体做出具体的执法行为时,不知道依据那个法律文件去执行。另一方面,如果不按照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去执行,又会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因此,导致税务人员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很难去执行。

(二)内部体制不完善导致的执法风险

1.内部考核指标严格。税务部门以强化征管、严控税源的原则制定了内部考核标准,但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过于苛刻、严格的考核标准会对税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造成消极的影响。比如一些市、县的地方税务部门在税受征收较少的情况下,就会对稽查下达过高的税收任务,以此作为考核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与国家税收法律的原则和基本精神是不一致的。由于这种严格的任务下达,就会导致稽查工作偏离了执法的轨道,加大了税收执法的风险。

2.规范性文件制定不严谨。在我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为了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实现政策实施的效果,就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具体的业务操作办法和行业管理办法。然而这些管理办法和操作办法的制定,一般是依其上位法,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是上级税务机关的文件来制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对提高征管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有些操作办法和管理办法由于过高地追求实施效果,从而导致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上不够合理,不能为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执法主体素质有欠缺引发的执法风险

1.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现阶段我国税收执法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高。部分税收执法工作人员,对税收执法的过程中缺乏对执法的全面理解,仍然没有从以官为本的思想中转变过来,在他们看来,依法纳税只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忽视了对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一个税收执法者,对税收执法风险缺乏足够的警惕,执法的危机意识淡薄,因而,导致税收征收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下降。

2.税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的社会,知识的更新不断加快,流通途径也在不断地增多,人才也在向复合型、综合型的方式转变。因而面对当前的环境,税收执法人员就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知识体系,不仅要求税收执法人员不仅要掌握会计、税法等方面的知识,还必须要对计算机运用、经济法规、时事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有相关的了解。例如一些税收执法人员只会对纸质账簿进行审核,对于现代企业采用的电子账务系统却一窍不通,因而就无法运用高科技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区查出企业的财务漏洞。此外,仍有许多税务人员用以往的征管办法和思维定式去征收税款,并且执法的方法固化、沟通方式简单、交流不畅,给实际的执法工作造成一些影响,从而增加了税收执法风险。

四、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1.制定税收基本法。制定税收基本法,主要是对一些共性的税收问题进行规定,以达到统领、协调、指导、约束各单行税收法的作用。实际上,由于我国宪法的内容比较有限,所以为了增加涉税条款而修改宪法是不可能的,然而由于现有的《税收征管法》理论性不够,实际操作及程序性太强,起不到统领税收法律的作用,因而,单独制定一部税收基本法是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的最好办法。除此之外,还要对目前冗杂的税收法律加以系统整合,使税的收法律的结构更有条理,并且对税收执法、司法进行更具权威的指导,因此能够更有效地提升税法的基本法律地位。

2.完善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现阶段,我国的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还不健全,在执法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细节,税收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利于执法人员操作。因此,需要尽快完善和健全。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解决:一是构建起法律与经济的互动体制。明确制定出宏观经济与税收收入保持协调的管理体制,加强税收的宏观调控能力,利用税收去降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二是逐步提升税法的等级。以《立法法》为依据,完善对税收的立法,构建一个完备的税收法律系统。从而提高税收实体法的等级,提升税法的效力。三是明确税收执法中的程序要素。目前《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法中唯一一部具有程序法性质的税收法律,对推动我国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程序法的性质不够突出,覆盖的范围比较窄,并且与其他部门法律也不不相适应,再加上程序法对纳税人的程序权益的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显,因此,完善程序法势在必行。对程序法的完善有利于减少税收征收过程中税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行为,从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加强对税收计划的管理

税收计划是我国财政预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在一个时期内的工作计划,是考核和检查税收征收的重要依据。而税收计划管理是税务部门为了能够保证税收计划的顺利实施,对税收的分配执行、落实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的全面管理,是税务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现阶段,税收任务的下达量有所减少,但是如果要按经济增长比例来下达,根本就没有改变过去的税收计划管理体制。比如,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为了解决财政危机,除上级部门下达税收任务外,当地的政府部门还要继续追加税收任务,从而给税收计划的实现带来困难。此外,税收任务主要是按照全国的经济增长的平均水平来征税,对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不利,加重了经济不发达地方的财政负担,从而给税收任务的完成增加了困难,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执法风险。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完善:一是建立合理的税收工作考核制度,缓解一线税收执法人员的压力。二务科学的编制税收任。不能仅仅地采用上年基数加成的方式,而是要根据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税务部门可以先根据财政部门的预算计划来制定税收的任务,然后再根据各地的征管水平、税源状况的区别来编制个地区的税收计划,最后用计量经济和科学的统计分析对各地税收计划进行预测评估,得出全国税收计划。

(三)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

1.提高执法风险防范意识。税收执法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清税收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同时加强对税收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要抵挡诱惑,做到为税清廉,减少税收执法风险。

2.加强专业化法制化培训。要加强对税收人员的税收政策培训,防止对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执法不到位的风险;强化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执法操作培训,消除执法管理的程序风险;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财务、计算机等方面的培训,降低因专业知识的缺乏而产生的执法风险。

3.创建高校合作机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人才资源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根据先进的专业理论,去指导实际的税收执法工作。每年选拔一批能力强、年纪轻、学历高的、有发展前途的税务人员进入高等院校深造,为培养全方位、更高素质的税收人才开辟新的途径。

4.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的力度。执法监察要定期、不定期的对税收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检查的责任,执法监察对再次检查发现问题的,除追究有关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与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结论

税收执法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不仅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的税法制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通过构建程序严密、制约有效、配置科学、结构合理的执法运行机制,推进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最终实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谢旭人.中国税收管理[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第8篇

【关键词】金税三期系统;企业税收风险;防范措施

一、金税三期系统的上线背景及覆盖范围

金税工程,是国家推广政务工程电子化的标志工程,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金税工程从1994年开始,历时7年时间,先后进行了金税一期、金税二期的建设阶段。2005年,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项目建议书通过了国务院的审核;国家发改委先后于2007年批准了金税三期工程的可研报告,2008年批准了金税三期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至此,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直至2016年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全面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基于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建立了一套规范统一的应用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局来集中处理,范围涵盖了几乎全部的税种和业务环节,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下设四个子系统,分别是征管业务系统、行政管理系统、外部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具有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等特点。目前,金税三期系统的范围已覆盖税收全业务,实现业务规范统一化,简化涉税事项,加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实现纳税信息共享和外部涉税信息管理。

二、金税三期系统对企业税收管理的影响

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全面上线,税收征管的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税务局已从“智慧管税”转变为“数据管税”,主要是通过金税三期管理系统采集纳税人的身份信息、资产信息、银行流水信息、开票信息等,将来自各渠道的各类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进一步判断企业的涉税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由此可见,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税务机关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清晰地透视纳税人的经营及纳税行为。而对于企业来说,在享受系统带来的快捷、便利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大量的外部监管和检查,过去一些所谓的避税手段将面临极大的风险,纳税企业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金税三期实现了多系统整合,优化了企业纳税申报流程,提高了企业办税效率在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以前,企业办理涉税事务大多需要到税务局的业务大厅办理,有时因为沟通不畅或者资料不齐全,还需要多次往来于企业和业务大厅,造成企业办税成本增加,而业务大厅由于窗口人员有限,往往处理纳税事项的效率相对较低,影响了税务局的办税形象。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通过信息系统集成及人工智能,将原国税局、地税局、发票查询及发票认证等多个登录平台进行了统一,改善了用户界面,并在平台上相关的税务公告及政策等多项信息,方便了企业纳税,使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在电子税务局一个界面完成企业税务管理涉及的全部工作。由此可见,金税三期通过多个系统集成整合、办税流程的优化,使企业纳税申报流程得到了优化,大大提高了纳税企业的申报效率,节约了办税时间,节省了企业办税成本。

(二)金税三期强大的大数据评估、云计算能力,使税务机关更容易发现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大了对企业的稽查力度金税三期系统通过不断升级,拥有了更加强大的数据分析及云计算能力,利用这种功能,可以对企业的纳税信息进行筛选,从而形成预警,将嫌疑企业纳入名单进行重点监测和稽查。例如,金税三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是全要素认证,这样发票在企业之间就必然会有逻辑相符的印证,一旦出现虚开或收取假票,认证链条就会发生断裂,必然在局端会形成预警,使企业遭受稽查。再如,金税三期通过进项票据与销项票据的行业相关性、法人相关性、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等,对纳税企业进行评估,即可判断该企业的纳税金额、类别是否合理,是否有偷漏税的现象,从而触发局端系统预警,其数据之准确超乎想象。

(三)金税三期将相关征管法规嵌入系统,由系统来规范企业税收征管流程,杜绝了人为消除因素以前由于人为因素较多,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往往给企业留有的空间和商量余地相对较大,影响了税收监管的公平、公正。金税三期将相关的税收征管法嵌入系统,自动拦截违规行为,如在税务稽查过程中,按稽查时间严格录入稽查进度,任何修改都会在系统中留下痕迹;在稽查后的行政处罚中,系统将直接下发限改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严格区分、分别送达、分别销号,由此一来,就避免了人为消除稽查结果的行为,使企业税收征管流程更加规范、公正。

(四)金税三期强化了数据质量治理,将事后处理变为了事前、事中管理,提高了数据采集质量金税三期全面贯彻数据治理理念,统一采用标准化流程、界面,实现了信息内外部交换,通过事前审核监控、事后纠错调整和补偿业务等方式,及时进行数据差错更正,确保数据质量。通过统一权限管理、服务管理、数据模型、外部渠道等方面的信息管理,实现全国征管应用系统的版本统一,消除了不同地区业务办理的障碍,统一了国内涉税信息的交换通道,形成了以采集、整合和对比涉税信息为主体的管理体系,为数据采集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进而规范了涉税服务的渠道和功能,形成了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及自助终端、短信系统和企业实名认证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平台,使纳税人得到了统一的信息服务、规范的办税服务及友好的征纳互动服务,从事前、事中进行介入管理,提高了纳税人的数据采集质量。

三、金税三期下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随着税收监管手段的不断更新,监管力度的逐渐加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必将成为今后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及时对税务风险进行预测、评估、规避和防范是企业重点研究的方向。

(一)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1.企业各级管理层存在的税收理念风险。管理层还是用老观念、传统的观念来看待企业的税务工作,既没有充分掌握税务的相关政策和知识,也没有给予税收管理工作一定的理解和重视,认为税收管理工作仅仅是财务部门的普通工作,只要能够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就可以了,没有真正认识到在当前的形势下企业存在税收风险的后果。正是管理层这种错误的税收管理理念影响了企业税收管理行为,从而带来了相应的违规行为和失误风险。此外,管理层的这种理念也使得一些业务部门消极配合,使财务部门不能顺利地进行相应税收工作,间接增加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难度。

2.企业财务人员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风险。目前,企业产生税收风险的原因主要来自于财务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失误,例如:对发票审核不严,收取了不合规发票;对业务审核不严,错进会计科目等行为,容易造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风险。此外,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计核算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尤其是收入及支出确认之间的差异,容易造成税收风险。

3.企业内部税收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体系问题,业务与财务脱节,在发生纳税义务时,业务没有及时告知财务或者业务情况不明确,使纳税申报信息不准确或者适用税法不正确,从而造成迟纳税或者少纳税;或者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的不到位,未能合理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使企业承担了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4.企业对于税收政策的理解程度有待提高。由于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对于税收政策法规的理解程度有限,以及业务层面对于税收知识的欠缺,使企业未能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或者税收风险规避措施运用不当,进而造成企业税收风险。总之,企业税收风险就是在税务问题上未能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导致被税务机关处罚,使企业利益受损,对企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二)企业税收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企业税收管理人员平时要积极研究税收稽查的起因、检查过程、检查手段及结果,根据研究结论积极展开自查工作,使事后检查变为事前、事中自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1)设立更加完善的企业风险类别:可根据企业的工作流程分为采购环节中的风险、生产环节中的风险、资产管理环节的风险、其他环节的风险等。(2)归类与风险类别对应的税种。例如采购环节中的风险对应税种为增值税;生产环节中的风险对应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诸如此类。(3)对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风险等级预测。可分类为一般风险、重点风险、特殊风险等。(4)建立风险清单。通过定量与定性的对标分析,设立企业税收风险模型,预见企业中存在的涉税风险业务,对重点业务进行监控,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

2.建立税控风险绩效考核体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计严格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对税控风险有积极促进作用的业务部门给予适当奖励,提高业务部门自主规避税务风险的意识。

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近年来随着多种税收法律及法规的不断出台,为使企业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在税收政策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对不清楚、不明白的税收政策及时询问、请教,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解读税收政策的能力,严格根据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进行纳税申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计算准确,不漏缴、不多缴。

4.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税收政策宣贯工作。(1)要加强对企业管理层及经营层的税收风险知识普及,明确税收风险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因个人行为而产生的税收责任及后果,从源头上杜绝税收隐患,改变企业管理层说什么是什么的思想,对管理层提出的税收不合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拒绝。通过风险预警指标对比,将风险指标进行整合分析,让不同的管理层更加直观地了解企业税收风险的现状,及时进行监控和介入,从而达到防控风险的目的。(2)加强对企业普通员工的税收知识培训,树立税收风险意识,重点强调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税收风险,加强监管,诚信纳税。例如,业务部门取得的不合规发票必须退回重开,因为不合规发票不仅关系着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的问题,还影响该费用不能税前扣除,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诸如此类问题,都是企业中容易存在的问题,也是容易忽视的问题。

5.提高税务申报信息质量。金税三期实行后,数据共享是必然的,即一次申报、全数据共享,所以,财务与业务部门要统一申报口径,确保纳税延伸数据的一致性,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注重多部门、多岗位的人员协作,要站在企业管理的角度,避免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提高申报信息质量,减少企业税收稽查风险。

6.合理进行纳税筹划。企业通过节税管理降低税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节税管理一定要以风险控制为前提,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整体筹划,制定周密的节税方案,切忌为节税而把企业置于更大的税收风险之中,所以,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政策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7.定期进行税收风险自查。定期进行企业内部自查,设立税收风险自查小组,建立健全税收风险自查体系,根据税收风险防控清单,对企业容易出现问题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进行重点关注,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从而有效防范税务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处罚事件,减少企业损失。

8.全面提升企业内部协同能力。应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考虑国家整体经济水平及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本行业发展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使企业及时跟上国家的发展变化及整体行业水平。企业各部门要加强衔接、共同参与,紧紧围绕税收风险管理目标,调整职能、明确职责、共同推进,有效应对各类税收风险,保证企业健康、稳步、良性发展。例如,业务部门主要核查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在购进环节就要审查供应商的资质,检查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与风险责任,让企业的纳税数据从源头开始就是规范、真实的;财务部门要努力提升专业知识,要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更新,及时学习新的税收知识,此外,还需要不断增加企管、法律等方面知识,积极成为管理型人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需求;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聘请专家进行涉税咨询,帮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及时发现企业涉税漏洞,从而降低企业税收风险,使企业能合法、合规经营。

四、结语

第9篇

明廉理 强化廉洁价值理念培育

强化廉政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廉政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讲廉政故事等形式,从不同的角度畅谈对廉洁从税的理解、感悟等,使“阳光生活、健康工作”、“廉政关系到个人成长、家庭幸福”等理念渗透到每个干部职工内心,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感召力和渗透力.

励廉志 创新廉政文化活动形式

强化廉政氛围熏陶,以每月“纪检日”学习活动为平台,大力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通过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筑牢队伍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廉洁执法的共鸣.

兴廉风 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效果

将廉政文化建设与税收征管相结合,抓好风险点防控;将廉政文化建设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大力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督查机制,打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以廉政文化促进工作开展.(通讯员:刘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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