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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市场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3 16:34:5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药品流通市场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药品流通市场

第1篇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药品运输、储存、销售和消费环节监管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开展:

一、开展药品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

出台了全县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分局监管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布置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

重点加强疫苗使用单位和特殊管理的药品经营企业监管。

三是开展大排查大检查。

组织人员对县疾控中心和全县XX个疫苗接种点、X个仅接种新生儿疫苗接种点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对辖区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我局及时转发了国家局和省市局的文件精神,组织分局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专项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分局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将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传达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并指导分局开展此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注册执业药师情况排查。对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发现,全县共有X家执业药师注册证到期、XX家未注册。其中XX药房有限公司法人X某(执业药师)涉嫌一证两用,后XX药房有限公司主动注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注册证到期或未注册的企业,我局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企业进行注册。目前,还有X家药店没有完成执业药师,停业X家,被立案查处X家。

二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

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目前,全县XXX家药店均开展了自查。

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让企业知晓,并积极支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4月初,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了我县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回头看”。组织人员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进行再次整治。目前,已经检查32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一是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对去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下达今年任务。

二是定期进行通报。

第2篇

关键词:新医改;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市场秩序;推拉理论模型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2-0078-06

2012年11月党的十报告中提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应该保障药品供应,推进药品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自2009年4月以来,深化医疗卫生医疗体制改革(新医改)作为一项重大的国计民生的工程“破冰启航”。近三年来,新医改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实施医疗服务均等化、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水“医药分开”、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方面推出了一些列政策改革,在改革深度和广度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还没有从本质上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2011年我国医院门诊病人均医药费用179.8元,住院病人均医药费用6 632.2元,一次住院费接近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几乎相当于农民一年的人均收入。笔者认为药品流通秩序混乱是导致药价虚高的直接原因,药品各个流通环节层层加价导致药品的中间环节利润普遍在500%~1 000%,有的甚至在2 000%以上,这些流通环节已经形成了灰色利益链共同体,直接推高了药品的价格。所以说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流通主体经营行为、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是当前新医改工作的关键,而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和规范企业行为的关键是提高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2011年商务部出台《2010―2015年全国医药流通企业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医药流通行业将首要任务是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调整行业结构,十二五规划是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的政策保障。2012年7月1日,国务院总理同志在《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目前产业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程度不高,流通效率低、成本高问题突出,应该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国务院医改办在2012年9月17日《经济参考报》指出近期或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力图从政策等各方面给予药品流通企业间并购予以支持,清楚并购的政策障碍,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

从药品流通产业市场发展看:中国的药品流通行业已经进入行业的微利时代;“医药分离”改革从深度和广度上没有实质性进展,药品流通渠道扭曲,导致零售终端(医院)的强势垄断地位依然没有瓦解;药品流通主体经营行为不规范,药品营销仍然是以“隐性主体―底价制”为主流营销模式,是一种销售模式的异化,扰乱了药品流通秩序;同时外资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步伐加快;药品流通生产力相对过剩等五个方面原因导致行业的大整合趋势势不可挡。如图1所示:

笔者从知网查阅了近百篇关于药品流通和产业集中度的文章,涉及到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文章比较少且大都泛泛而谈,文章的共性是都指出应该加快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具体到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路径选择方面几乎没有,所以说研究集中度的提升路径对推动行业整合、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应有一定借鉴价值。

一、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现状与成因分析

(一)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现状及国际比较

中国目前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普遍偏低,而且还存在地域性的差异。中国目前有药品流通批发企业13 000余家。虽然自2003年开始我国药品流通批发业前三和前十的市场份额逐年提升,前三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从2003年的12.7%上升到2009年的20.9%,但是依然处于严重偏低状态,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据商务部《2011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规模的73%;前三位(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华润医药集团)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百强的42.%。截至2011年底只有中国医药集团年销售额过千亿,为12 456 339万元,突破百亿大关的只有8家,前100强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下的有19家。由此可见,我国的药品流通企业处于一种“小、散、乱、差的恶性竞争局面,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极度偏低,造成配送效率低、成本高,市场流通秩序混乱,政府也不能实施有效监管,致使行业的获利能力明显逊于美欧日流通业平均水平。同时也证明我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美欧日发达国家药品流通市场伴随着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经济已经比较成熟,批发环节的产业集中度很高,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特征比较明显。美国的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总额的40%以上,但药品批发商只有75家,排在前三位的集中度(CR3)高达96%;日本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12%,仅有147家药品批发企业,排在前三位的占总额的74%;欧盟排在前三位药品分销业销售额占总额的65%,法国8家药品批发企业,排在前三位的市场份额高达95%;德国只有10家大型药品批发商,排在前三位的市场份额占60%~70%。而中国药品销售额占世界的2%,中国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3 000余家,前三位的市场占有率才到20%左右(见图2)。美国从1995―2005年10年间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从31%上升到95%;日本从1999―2010年11年间药品流通产业集中从30%上升到75%。从发达国家的成长历史看,我国的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新医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将有一个加速形成时期。

(二)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偏低成因分析

首先是在宏观政策方面:在我国医药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渡时期,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再有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对零售批发业的对外全部开放,中国经济持续快速蓬勃发展、需求旺盛,许多行业都表现出较高的利润率,从而诱使大量企业纷纷涌入,大量医药商业企业产生并生存下来。截至2010年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多达13 000余家。第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使得只要产生的企业很难被市场机制淘汰,地方政府处于对一些政绩考核指标和地方利益的诉求,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战略上缺乏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协调思想、和谐均衡发展理念,直接进行行政干预和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地方企业和本土市场,组织外来企业的兼并收购,造成了地方医药流通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秩序乱的被动局面。第三是从微观环境层面:企业的并购不仅需要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还得必须清除一些并购政策的障碍。目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并购企业的融资政策和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另外在一些医保定点资格制度、基本药物配送资格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并购,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药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第四是中国的药品工业集中度很低。因为中国的制药工业发展起步比较晚,产业组织高度分散的状况是与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转型期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等特征紧密联系在一起,再加上地方市场的条块分割和地区行政垄断现象普遍,迫使一些企业产供销职能分离,严重阻碍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作为与药品工业配套发展的药品流通产业,较低的制造业集中度严重影响了流通业的集中度。正如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所言:“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例如,城乡之间的交换、城市之中的交换等,总之交换就一切要素来说,或者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

二、提升药品流通产集中功能性分析

新医改中确定了药品加成的取消,推动药房成本的控制,推动现代物流在医院的发展,医药流通企业将其核心能力进行输出提高医院药房的运转效率。新医改要求通过提升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来促进行业整合,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提高药品流通效率,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和交易费用,进而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鉴于我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偏低,与欧美日发达国家差距较大,适当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有以下几方面功能性作用。

(一)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升流通产业利润率

关于产业集中度与市场绩效的关系理论,贝恩的“勾结”理论,1951年贝恩发表关于市场集中度与利润率关系的著名论文中明确提出市场集中度影响利润率。20世纪70年代初产业集中度和企业规模与利润率的正相关关系得到广泛认可。其次是姆塞茨的“效率”理论,他提出了集中度与利润率的外在性问题,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同时,可以从高效率中获得高额利润。综上二者均支持产业集中度与部门的平均利润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马龙龙,2006)。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与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与一般产业的关系一样成正相关关系。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充分发挥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整合流通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的组织运转效率。流通企业通过规模化采购、规模化配送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和配送成本,提高了行业和企业的利润率。较低的产业集中度使药品周转速度慢,不能满足药品流通的特殊性,即不能满足药品配送的安全性、时效性、可获得性。同时也增加了流通成本,降低了流通效率;低集中度也无法构筑产业进入壁垒,较低的进入壁垒使其他行业可以自由进入药品流通行业,导致“小、散、乱“的竞争态势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我国药品批发流通企业多达13000余家,一部分小企业只依靠“开票”“倒票”等机会主义行为生存,严重扰乱了药品流通的市场秩序,使行业的利润率进入微利时代(陈文玲,2010)。因此,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推动行业大规模整合,是提升行业利润的关键之举。

(二)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首先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促进有效竞争。有效竞争是市场结构合理化的核心,其实质是有效解决“马歇尔冲突“,在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的同时保持市场竞争的活力,也是解决市场运行中X-非效率的关键。根据纪宝成(2003)观点:“市场秩序的本质是一种利益和谐、竞争适度、收益共享的资源配置状态和利益关系体系”。因此合理的市场结构必须建立在能充分协调各种利益冲突,重构和引导各种利益关系和谐。有效竞争导致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的形成,进一步缓和零供之间的矛盾,促进流通渠道主体的利益和谐、关系和谐。也可以促进流通产业寡占型市场结构的形成,大中小企业数量比例协调,使大企业引领行业发展并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市场竞争格局。其次是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流通批发行业的市场势力。提高其与制造商和零售商的议价能力,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药品流通渠道的主导权由零售商(医疗机构)向批发商转移,避免了”药品回扣、大处方“等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由于批发商渠道主导权的提升也可以扭转医疗机构长期拖欠药品批发企业货款的被动局面,同时也加快了药品流通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因此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再次是可以对药品流通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目前我国有13 000余家药品流通企业,实施有效监管需要巨大的监管成本,而且监管效率也没有保证,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行业横向兼并整合,既减少了企业的数量也提高了龙头企业的组织运营效率。实施有效监管可以规范流通主体经营行为,减少市场不正当竞争,促进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形成利益和谐的市场机制,减少非法经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三)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满足药品流通的一般和特殊

首先是提高药品产业集中度可以有效满足药品流通的一般性。由于药品也是一种商品,具有商品的社会属性。所以药品流通规律也要按照商品流通的一般性和药品流通的共性来组织药品流通,运用一般商品流通理论内涵去指导药品流通,利用一般流通的时间节约规律、流通投资增值规律、流通规模化规律、商品自愿让渡规律等。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医药物流配送效率,满足降低药品流通费用和交易成本,提高药品流通的效率等一般性。其次是满足药品流通的特殊。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不同于一般品的特殊属性,因此药品现代流通对药品流通提出了特殊要求,要求在设计药品流通路径、流通方式、流通目标时,必须把药品的安全性、时效性、专属性、可追溯性和全程监管性放在首位,因为药品使用和管理不当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药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其安全性极为重要,通过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可以有效实施流通过程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保证药品流通的安全性;较高的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现代物流配送效率,节约配送时间和配送成本,可以满足药品流通较高的时效性要求,同时也可满足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性。另外较高的流通产业集中度也可以满足药品流通过程冷链和封闭式的供应链管理需求,提高我国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标准、规范、集约、高效”的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较低的流通产业集中度,小、散、乱的竞争态势很难满足药品流通过程的冷链技术需求(陈文玲,2010)。

三、中国当前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的路径选择

当前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路径选择问题,它涉及到宏观层面的政府政策调控支持、中观层面的一些产业政策助推和微观层面大中小企业的协调整合。理论依据是“推-拉理论”模型:根据20世纪50年代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唐纳得・博格的“推力―拉力”理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研究,认为迁出地必有种种消极因素形成的“推力”把当地农民推出居住地;而迁入地必有种种积极因素形成的“拉力”把外地居民吸引进来(康文杰,2005)。这一理论模型可借鉴到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上:政府应该推出一系列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借鉴日本政府干预的做法:从1999年CR3的占有率30%提高到2010年的75%)形成一种“推力”,促进大中小企业的整合、兼并收购或形成战略联盟;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通过自身的规模、资金、技术、市场势力等优势形成一种“拉力”,主要是通过横向一体化的兼并收购来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进而有效提高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提升流通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内部的组织效率。理论模型见图3所示:

(一)宏观政策层面

1. 政府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助推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企业在兼并收购进程中的利润率曲线往往呈现“U”型的发展态势,也就是整合中的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组织运转效率是先下降后上升,所以必须辅之于一定的宏观政策支持,协助兼并后的企业度过资源整合的难关。在财政税收方面可以给予一定时期的减税或免税支持,减轻企业资源整合期的生存负担。在货币政策方面主要是大企业兼并收购时所需要的融资政策。收购兼并对正常运转经营的企业来说有很大的风险性,且需要充足的资金,正如南京医药集团的高管所说:“企业做大做强靠的是资本和实力,除了三大集团有融资优势外,小国企、民营药品批发企业想去并购非常难,并购的交易成本太高”。其次必须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分流人员的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来减轻并购中企业的负担。

2. 坚决清除阻碍企业兼并收购的制度性弊端和政策。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是破除制度性弊端和政策的有效途径。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关键是“医药分离”,目前“医药分离”改革工作应该由改革试点阶段向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全面推进,随着医药的分离药品的营销模式由“个人制”向企业的“团队制”逐步转型,规范了药品流通主体的经营行为,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药品和医生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同时减少依靠“过票、倒票”的非法经营生存的药品批发企业的数量。推出一系列政策剑指虚高的流通加价率,压缩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积极推进分税制改革,均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力也可以助推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流通企业的跨区并购问题不仅涉及到行政垄断、地域分割、产权划分还涉及到分税制的弊端,分税制弱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源,就只能依靠“预算外收入“弥补地方财力的不足,所以现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太多太杂,这也导致了中国的物流成本很高,推高了物价,也阻碍了企业跨区域并购。

3. 利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助推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不但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而且还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助推了行业整合和产业集中度的提升。2009年7号文件的出台更多是为了配合新医改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强化集中,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药品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推动行业向省级市场集中,达到资源和规模优势,省级区域性龙头企业明显受益,为下一步的兼并扩张带来新的契机。其次在“两票制”、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两个方面大大缩短了中间流通环节,把一些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再次是在政府的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配送资格权、医保定点资格等政策方面,实施严格准入制度,逐步向规模上大企业倾斜,提高行业进入壁垒,把真正具有较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组织运转效率的大企业引进来,而把从事“过票、倒票”(倒卖增值税发票)等非法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拒之门外。

(二)中观层面

1. 产业组织政策方面。根据有效竞争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促进药品流通产业结构的向合理化高级化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优化流通产业组织结构,应该根据市场有效竞争、规模经济、专业分工、产业配套的原则促进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从产业组织政策方面合理引导企业兼并收购,从产业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的历程上看,我国的药品流通市场结构应该是一种寡占型市场结构,行业中大中小企业比例协调、协同发展,全国龙头企业与省级区域性龙头企业的各个分销机构应该是优势互补的竞争协作格局。以美国和欧洲药品分销企业规模结构为借鉴。

2. 在产业管制政策方面。完善药品流通体系,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依据药品流通产业市场的需求相对药品制造业严重供需失衡,即相对流通生产力过剩理论,应该严格控制批发企业的数量。根据产业管制的利益俘获理论:应该取缔“药品底价制”和为其服务的“倒票、过票”等非法经营的中小企业。根据渠道管理中的制销售理论,底价是一种销售模式的异化。由于厂家放弃了渠道管理,由于“人”的有限理性,这种模式在操作上更容易出现不规范和机会主义行为,如货款票分离现象、商业过票偷税行为和对医疗机构的利益俘获行为。根据流通产业市场需求的层次性和地域性原则压缩中小企业数量,同时提高该产业的进入壁垒,阻碍行业外其他企业凭借与医疗机构的特殊关系进入该行业。

3. 产业布局的政策方面。应以药品制造业的集聚,引领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产业布局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区发展的重点选择和产业集中发展的的制定。根据产业的集聚理论,产业集聚是指在一个适当大的区域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若干个不同类企业,以及为这些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相关服务业,高度密集地聚集在一起。首先产业集聚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吸纳效应”,比如制药产业的高度集聚,必然要求大型的药品批发企业满足大量药品流通的需要,二者协整配套发展。其次来自制造业高度集聚的规模经济的外部性,例如交通、通信、人员、信息和交易成本等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与之配套发展的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

4. 产业技术政策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集中度的提升,技术进步和先进的技术普及使得流通产业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现代流通业主要应用的技术包括:主要包括现代信息、通信、情报处理技术,物流系统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品包装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路径依赖上,应该根据我国药品流通产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看,不应该以自主创新为主,因为现阶段我国药品流通企业不具备自主创新需要的先发的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本优势。应该采用模仿创新和合作创新的模式,模仿创新具有低投入、低风险、市场适应性强的特点,其在流通成本和流通效率上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产生的交易费用低、成功率高、耗时更短。合作创新模式有利于优化创新资源的组合、缩短创新周期、共同分担创新成本和创新风险。

(三)微观层面

从微观层面看:现在规模以上药品批发企业应该依据“推―拉理论”,利用企业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资金优势形成一种“拉力”,吸引甚至是主动并购中小企业,或者实现大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斯蒂格勒(1989)指出:“一个企业通过兼并其竞争对手的途径发展成巨型企业,是现代经济史上一个突出的现象……关于厂商的拟人化理论,已不再适用于现代企业。没有一家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主要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

1. 在大型药品流通企业的整合路径。大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其规模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市场实力优势,吸引中小企业被兼并收购。对于具备条件的可以直接兼并收购;不具备条件的应该是先合作联盟、再收购,尽可能降低中小企业被兼并收购的负面经济效应。在路径上应以横向兼并为主,相同产业间进行横向兼并实质上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可以起到降低竞争程度的经济效应,也是提高其市场势力和市场绩效的最有效途径,可以促进产业集中度的提升。目前我国药品流通前三大医药流通企业,即国药控股、上海医药和九州通作为行业领先者,应该发挥自身的规模和市场势力优势加快外延式扩张步伐。大企业集团在兼并收购进程中要从战略上正确看待其风险性和收益性,充分认识到兼并前后企业的利润率曲线往往呈现“U”型的发展态势。另外大企业也可以通过垂直一体化、地区扩张化和全国扩张化(路径是兼并收购和连锁加盟)方式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具体研究整合路径见图4所示:

2. 中小企业的整合路径。首先是中小企业基于规模、技术、资金和市场的劣势可以建立战略联盟,或者是凭着自身的专业化和特色化优势进行连锁经营,重点领域放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配送,或者是基于“长尾理论”对边缘市场的开发。其次是根据流通生产力过剩理论,在药品流通行业处于某种形式的有效公开的或默认的共谋中(流通批发业与医疗机构的共谋),并且药品价格和利润上升,利润的增加鼓励新的企业进入和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扩张。通常,这种进入和生产能力扩张导致严重的生产能力过剩问题。中小企业应该进行产业转型发展,产业转型的方向为医院和零售药房提供医药信息、药学服务、第三方物流、药房托管等个性化增值服务。例如美国的第三大医药流通企业CAH公司(卡迪亚公司)多元化程度最高,有55%的利润来源于非药品分销业务。所以说处于亏损和微利状态的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发展是解决流通产能过剩、减少流通企业数量的重要途径。再次是中小企业主动被兼并收购。药品批发中小企业应该运用“SWOT”的战略分析方法,客观认识到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威胁、内部的优势和劣势,主动与大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或者被收购兼并,依附大企业的品牌、规模和市场势力优势,来规避经营风险并获得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纪宝成.从利益关系的协调看我国市场秩序的治理[J].财贸经济,2003,(7).

[2]纪宝成.商品流通渠道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1991,(6).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刘志彪.现代产业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5]马龙龙.流通产业组织[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第3篇

关键词:药品;流通;趋势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2011年5月,国家出台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中提到,“到2015年,通过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充分市场竞争,培育1~2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跨地区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过百亿的区域性大型医药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占全行业年销售总额80%以上。”我国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6万余家,在政府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规范和整顿下,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一、国内现有主要药品流通模式

目前我国药品流通最为常见的模式为,药品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后,流通到某个行政区域的省会或者核心城市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一级批发企业),这些大型流通企业除了将药品配送到其销售网络覆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药店之外,更大部分的药品将分销到该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县级的药品批发企业(二级批发企业),再由这些批发企业配送到该行政区域内的市、县级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现有药品流通模式使得全国范围内药品批发企业数量较多,其中处于一级分销地位的企业在其所属的行政区域内凭借其规模、渠道、资金等优势从而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一般而言,这种大型的医药流通企业所占比例较小,绝大部分的药品批发企业均处于二级、三级分销地位,企业规模和销售渠道覆盖范围都较小。跨区域配送和分销的大型流通企业十分缺乏,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传统的药品分级供应体系,使得各种区域范围内药品流通形成一定的垄断,药品物流配送效率亟待提升。

二、我国医药流通企业发展趋势

1.企业兼并重组加剧,部分中小型企业逐步被淘汰

我国现有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物流技术低下,市场集中度低。国家鼓励医药流通企业间的兼并和重组,因此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面临更好的政策利好,以收购、吞并、控股等形式拓展其销售网络覆盖范围。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充分发挥其优势,在其现有的药品配送区域内做精、做细、做强,将逐步并入大型批发或零售企业,发挥其现有的基层药品流通网络的作用。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现有数量较多,因此其兼并、重组、淘汰需要一个过程去实现,不能一蹴而就,在此过程中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市场的完全竞争将主导企业的发展方向。同时,现有的医药流通流通企业根据自己所处的配送领域,逐步形成商业联盟,通过联盟的形式增强竞争力,希望在此次药品流通业的洗礼中得以立足和发展。

2.创建企业品牌,形成特色经营

我国部分药品流通企业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主导着药品的销售网络,有着较高的信誉和商誉,但它们并未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创建企业品牌。医药流通业在日趋激烈的竞争过程中,市场集中度的提升使得药品配送的效率得以提升,同时这些企业在相应的行政区域或者经济区域范围内形成寡头垄断。因此医药流通企业逐步创建企业品牌,以品牌提升顾客忠诚度,促进药品销售。品牌的建设需要企业长期关注和投入,待品牌形成企业的资产权益后,将有助于增加企业的销售,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帮助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品牌经营。医药流通领域企业以创建品牌为特色的经营方式,将成为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一,也是有效实现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我国医药流通企业对品牌建设缺乏正确认识,从而忽视企业的品牌建设,随着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品牌战略将逐步成为企业的发展目标,从而创建医药流通行业的知名品牌。

3.企业发展现代物流,提升服务能力

当前我国医药流通企业数量较多,管理水平落后,物流技术低下,存在药品采购不及时造成缺货、库存药品不合理使得资金积压、仓储成本居高不下使得销售费用增加、物流配送信息不完全使得配送效率低下等问题。与国外的医药物流相比,我国医药物流技术相当落后,使得我国药品流通的净利润率相当低下。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是我国医药流通企业今后必然的选择,通过先进的物流技术,降低库存成本,增加资金周转次数,获得上下游客户的信息,并逐步提升企业服务能力。从而使得医药流通企业的优势不仅体现在价格和质量方面,更体现在企业的物流水平和服务能力方面。

三、结语

总体而言,医药流通企业现有竞争者之间将面临市场的争夺之战,大型企业兼并和收购部分企业,同时部分中小型企业在竞争中逐步被淘汰。药品生产企业更加重视医药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络覆盖范围,更倾向于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合作,实现共赢。药品的销售终端则看重医药流通企业产品的价格、质量、物流水平和服务能力。潜在的市场进入者将借助资金等优势在医药流通企业迅速崛起,成为医药流通行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这些因素都将有利于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的发展,使得医药流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提高,药品的分销和物流能力提升,医药品流通企业在药品的物流配送环节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庾莉萍.我国医药商业现状及未来医改的影响探讨[J].中国医药技术与市场,2007(02).

[2]舒进.浅谈我国医药商业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安徽医药,2005(07).

[3]杨恺钧.中国医药流通业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7(01).

[4]胡芳.大小企业联系抱成巨无霸西南医药商业模式再造[N].中国医药报,2006,10-12(01).

[5]张燕.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物流发展模式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09(09).

第4篇

[关键词] 药品流通监管;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 R95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3)24-164-03

Obstacles and solutions in the regulation of drug circulation

QIAN Yongxiang

Guangdong Zhongnan Pharmaceutical Company, Shenzhen 518020, China

[Abstract] Drug is not just a conventional commodity and particular regulation on the its circulation is needed, for its safety and efficacy directly relates to people's life and health, The drug regulation mechanism, which has been implemented since China carried our reform and open policy,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standardizing the drug circulation. However,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more and more deficiencies appear in the existing regulatory mechanism of drug circulation, restri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drug circulation to some extent. Therefore, additional regulation is needed to standardize the order in drug circulation.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problems in existing drug circulation and proposes solutions, providing new insights into the management of drug circulation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Regulation of drug circulation; Existing problems;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由于药品自身具有的特殊性,使得世界各国对其流通进行严格监管。例如:美国药品流通由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进行统一管理;法国药品监管由国家健康产品卫生局全权负责;德国制定了《联邦德国药品法》;日本制定了《日本药事法》等。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药品监管体制也得到了初步发展,并在药品流通中起到了重大作用。政府对药品流通领域进行监管,从而能够有效促进药品产业的有序竞争以及发展。

1 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药品流通监管体制已经初步形成,同时流通监管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同行相比,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结合目前现状,我国药品流通监管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在某些环节监管力度不够,影响了药品流通的进一步发展。

1.1 监管体系不完善

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是世界公认的食品药品权威管理机构,已建立事前、事中以事后全程监管体系,同时监管工作重点放在了事前预防上,并且由两个部门分别执行药品技术的审批以及监督工作。有效降低了药品流通不良风险,且分工明确,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但是,我国的药品行业是“审批在中央,监督在地方”的监督体系,药品流通监管主要侧重于事前审批以及事后惩戒上。加之我国批发企业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比较多,相应的违法行为增多,监督部门往往出于应付,很少实质性的监管,更谈不上事前预防。

1.2 监管职责划分不清

在药品安全事故出现后,监管责任很难认定,出现 ““谁批准,谁负责”互相推诿的现象[1-2]。比如保健药品是向卫生部门申请的,而监督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行的,执法过程中就容易出现“推责任,踢皮球”,不利于执法工作开展。这样就很难清理淘汰生产条件和经营资质不足的企业,不能净化药品流通环节。

国外药品监管相对有效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法定处罚措施严明,检查与执法到位,能促进整个医药行业的良性发展。

1.3 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从目前来看,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药品流通方面的法律体系,即使已经颁布,但是由于条款中因表述不够明确,导致可操作性差,甚至出现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现象。正是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出现监管体制不顺畅,执法职责不清的现象[3]。

尤其是近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对药品质量安全愈加重视起来。而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药品召回制度,当发生药品质量事件,要求召回质量问题药品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对其进行规范,造成消费者维权缺失。

由于人们的思想容易受到广告的影响,部分不法商家擅自未经审批的药品广告,或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等虚假违法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没有完善的法律规范对其规范等诸如此类情况,都需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2 加强完善我国药品流通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2.1 加强药品流通监管部门自身建设

针对当前我国药品流通监管部门对药品的监管往往流于形式,大多没有实质性的对药品进行监管。甚至有些监管人员在面对金钱以及权利诱惑时,不免弄虚作假,放任药品批发企业或者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4]。因此,鉴于此种现象,必须强化干部队伍的素质,主要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同时按照学习型以及规范性机关的标准,培养一批药学以及法学等专业人才,有针对性的加强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在监管队伍中注入新的生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协管员、监督员以及信息员的作用,将其联合起来,调动监管的积极性,更好的为药品监管服务[5]。

改革药品监管部门内部结构,进一步明确、细分监管职责。关于此点,国家监管职能部门正在不断完善。例如:今年5月份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改制[《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即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利转变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分职责到个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了原卫生部部分职责,优化了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行政许可事项。

2.2 不断完善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现行药品流通监管法律法规已不适应药品流通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尤其是涉及到和其他法律存在的衔接部分。比如《药品管理法》是一个跨部门的法律,它涉及到市场、行政管理、执法。从内容来讲,它不仅仅涉及政府的监管行为,还涉及《刑法》和民事关系。因此,它不是一个单纯的行政法,应该是几部法同步修订,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就是适应新医改工作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出台的。近两年内出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管理办法》等,以及已被列入了2013年立法计划的《药品管理法》等。但关于药品召回和药品广告审查方面,目前还没有进一步完善。

只有药品流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适应新时代监管特点进行修改,才能为监管部门明确监管方向,进而对药品流通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3 进一步完善药品流通监管方法

采取日常监督和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监管方法,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加强GMP、GSP跟踪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抽验机制。以此建立、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强化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提高企业诚信水平[5-6]。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形成良好药品流通秩序。监管部门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传递整治药品市场的信息,对于典型以及影响较大的药品案件给予曝光,不仅对违法分子起到较大的威慑作用,同时还能够促进其他经营企业守法经营。

不定期与卫生、工商以及公安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加强信息的交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各部门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以及过错责任制,加强各部门的联合执法,并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共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7]。同时,监管部门针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积极组织力量制定相应的药品监管工作规范,以满足新的监管工作需要。

2.4 建立预防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

药品批发企业可以分为区域性的核心药品配送以及一般药品批发配送企业,根据“不同的矛盾,只有不同性质的方法才能解决”的原则[8-9],因此,必须根据药品配送企业的性质进行不同的监管。对于区域性核心药品配送企业不仅承担了市场药品的主要供应,同时还承担了药品市场的商业性以及政府性储备,使其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根据这一特性,应实施预防性行政监管。所谓预防性行政监管主要体现在扶植、培育以及服务,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对企业进行不断的评价,实现企业管理的升级。由于一般药品批发配送企业是柔性经营方式,其经营行为随着市变化而不断变化,鉴于此种原因,应实行针对性行政监管。根据企业配送药品的属性不同,找出药品流通应监管的重点品种、品规,提高监管的针对性。

此外,随着医药监管发展要求,药品监管部门应探索预防性风险监管在药品监管过程中的运用[10]。

3 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资源的投入力度

针对当前我国药品流通监管资源投入不足现象,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投资。首先,应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争取将有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纳入到国家财政预算,开发各种适用的监管软件,建立健全有效的全国药品电子监督管理网络。其次,运用先进监管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坚持以点带面的原则,先实现县级以上城区的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再逐步实现乡镇以及村的零售药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将电子信息监管与现场检查有效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全方位的监管网络。切实将流通监管职责落到实处,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利益。

总而言之,由于药品自身具有的特殊性,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其流通监管,不仅需要上述对策,而且还需要药品批发企业自身加强自律,按照相关法律规范,严格药品流通安全,不投机取巧。只有药品批发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有效结合,才能够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赵成.基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建议[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08,17(13):51-53.

[2] 赖晓欣,何磊,毛颖新,等.药品流通监管重点与科学监管方法探讨[J].中国药事,2008,22(11):950-953.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加强药品流通监管[J].中国药业,2000,9(1):5-6.

[4] 侍苏华.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力度规范药品营销和采购行为[J].中国药事,2000,14(2):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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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亚伟.加强药品流通科学监管的思考[J].医药导报,2008,27(8):1010-1011.

[6] 肖素凤.浅谈医药流通行业发展形势及对策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3(6):164-165.

[7] 沈璐,曹立亚,邵蓉.国外药品安全政府管制经验浅谈[J].中国药事,2006(6):382-384.

[8] 刘震.我国药品流通股环节缺陷分析和对策[J].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3):13-17.

[9] 杨晶.我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成人高教学刊,2010,1(4):18-22.

第5篇

【关键词】两票制;医药流通企业;医药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6-0086-02

药品是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药品的管理是医药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医药流通中环节繁复,药品加成现象混乱导致了药品价格虚高和医药流通监管难等多个问题。“两票制”的推广模式是对混乱医药流通秩序的规范,是对虚高药品价格的压缩,也是对医疗卫生改革的保障。对药品流通环节和药品流通秩序的管理,一方面淘汰部分落后企业,减少繁复环节,使行业重新洗牌;另一方面市场集中度提高也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竞争压力。因此,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实现自我转型升级,提升竞争能力以迎接“两票制”的机遇与挑战。

一、“两票制”政策的概述

2016年4月国务院明确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使药品流通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加强医疗和药品质量监管。

“两票制”规定药品生产流通的环节只能开具两次发票。“两票制”是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的重点,不仅有利于优化药品购销秩序,提升药品流通效率,减少流通,保证药品安全,更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药品加价混乱,药品价格长期“虚高”,药品流通秩序不畅,监管难度大的问题。

二、“两票制”政策下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面临的机遇

市场份额扩大。“两票制”的实施有利于市场流通环节的精简,完善的医药流通管理秩序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行业的集中度。“两票制”实施后,医药流通行业将发生重大变化,医药商业领域的并购重组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小型的、落后的药品流通企业遭到淘汰,市场主体回归到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医药商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市场份额也随之扩大。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将有机会发展成为超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一大批全国性、区域性的龙头医药流通企业将产生。

流通秩序规范。“两票制”的推广有利于净化医药流通市场,避免了医药流通过程中不法企业利用“多票”现象刻意抬高药品价格,避免医药流通贿赂现象导致的回扣现象,使合法守信企业能够在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实现公平竞争。

三、“两票制”政策下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面临的挑战

资金压力增大。在过去“多票”现象中,药品流通企业能够以多次开具发票的方式减少资金占用,延后付款的时间,降低企业自身的资金运转压力。在实施“两票制”后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在药品购买时就垫付大量的资金,承担资金垫付的风险。即使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面对短账期,高成本的情况,其资金周转也面临巨大压力。同时,“两票制”的实施促使市场主体回归到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随着市场份额的扩大,资金压力也会随之加大。

利润空间压缩。“两票制”和新医改的实施,对于医药流通企业来说面临重大的利润冲击,原本的流通模式发生改变,中间流通环节加价受到限制,在药品供应中的加价问题进行了规范,其加价过程更加透明,企业利润空间将大大压缩。流通环节的精简也使得流通企业利润环节减少,医药流通企业步入微利时代。

四、“两票制”政策下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发展建议

1.企业并购

“两票制”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行业的集中度,企业并购和重组是顺应“两票制”,实现行业集中的有效方式。对于大型的医药流通企业来说采取并购和重组能够快速扩大自身的规模,提升市场的份额,增强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本身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强大的资源、资金和管理队伍,通过并购实现公司架构的完善,仓储物流的补充,运营管理团队的优化和客户资源的增加,最终实现自身竞争力的强化。

2.差异化经营

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通常既经营中成药、中药材也经营化学药剂、生物药剂、医疗器械等。在“两票制”实施之后,大型流通企业需要积极调整自身的经营模式,采取差异化的经营战略。例如对于成本大、管理复杂、专业要求高的业务可进行适当调整,优化业务范围。对于主要业务精细化管理,将资金、人才和管理力量集中于主要的业务,对于分支业务或者管理难度大利润微薄的业务慎重涉足。

3.加强信息化建设

面对“两票制”的机遇与挑战,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要扩大市场影响力,不仅要从企业的并购和重组着手,更要从自身的服务营销建设和流通能力方向发展。在信息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医药流通企业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在企业管理中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效率化。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供应链的管理增值,实现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数据可查,管理可视和监管可控。利用信息技术分析行业数据,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此外对于医药流通企业来说,物流配送能力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第三方物流”管理模式。医药流通企业用契约的形式规范自身的物流管理和物流活动全过程。提供绩效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物流运输的权责。结合“第三方物流”的优势,优化自身配送服务,在企业形象、流通程序、产品特征方面提供更具有个性化的物流服务,以增加流通的服务价值,以信息化的管理系统为基础,提供更加专业的物流配送。产品从配送设计、配送操作过程、配送技术管理、物流配送工具等方面体现专业化和系统化。

4.落实行业合作机制

“善敝啤钡氖凳┪医药流通企业带来了的配送和流通的管理要求,区域内的医药流通企业应当积极落实行业合作机制,通过建立行业协会等形式,加强行业内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实现区域内的采购集中化,调配控制化和付款低风险。行业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行业之间的互助和资源创新分配,也有利于对于行业发展意见的反馈。

5.增强品牌战略

品牌是企业的信誉和品质的保证,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两票制”的实施,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更应当增强自身的品牌战略,利用品牌的影响力来扩大市场范围。虽然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自身在行业内部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影响力,然而对于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加,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也应当积极开拓市场,提升流通范围水平,用高效率和高品质来提升行业内部的信誉与品牌。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县域经济;工作思路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5-09-1

1 药品流通工作

一是摸清情况,加大指导力度,大力发展先进营销模式。镇赉县药品流通数量正在逐年增加,在多年来的工作中,我们摸索着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与企业沟通情况。对全县的药品流通行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掌握了基本情况,完成了相关信息的收集;2013年根据省商务厅的要求,市场秩序科对全县15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将相关数据汇总报送至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对本地区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布局、经营状况、行业组织化程度、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以及群众购药需求等多方面情况做了调研。

二是落实行业统计,建立业务信息报送制度。统计工作是决策的前提和依据,市场运行数据和企业基础数据是行业管理的基础。今年,我们先后向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下发了两次《关于开展全县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重点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向我局报送统计表,为行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根据我县药品经营业企业报来的数据,截至目前,共有10家药品经营企业被省商务厅选中,已填入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统计管理系统,并加入了吉林省药品协会。

三是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2013年,商务部出台了《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等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为了贯彻好这五项目标准,我科组织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召开了全县药品流通企业培训会,并建立了我县药品流通工作管理群,宣传五项标准,为规范企业诚信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县政府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我局成立了规范的管理小组针对性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对商务系统打击侵权假冒监管工作。夯实基础工作,按时上报信息、报表、材料,通过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认真履责,加强监管。按上级商务部门的要求,出台了《镇赉县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从2013年开始,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并下发每个季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对全县商场、超市、市场等地进行了监管。截至目前,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0多起。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10万余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3 单用途信用卡管理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贯彻好此项工作。我们始终把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宣传贯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制定了本地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和全县商业企业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做到内容熟悉,掌握宣传贯彻工作的主动权,极营造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二是利用镇赉电视台为主要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三是通过下发《关于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告》,把三项制度的内容传达到每个商贸流通企业,提升企业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三项制度宣传贯彻的落实。

二是执行管理办法,做好监督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和备案管理工作,对各大超市、商场、宾馆、美容健身、洗浴中心等重点发卡企业进行检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行为。把预付卡“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单用途发卡企业的监管,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业务的备案工作,实现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数据统计、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管理,推动单用途预付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牵头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切实规范零售行业市场秩序工作。为了规范市场秩序,规范零供交易关系,促进零售业健康发展,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2013年10月,我局联合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等部门印发了《镇赉县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以约谈会形式与全县大型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通过约谈会了解企业零供关系和存在的问题。会后,企业及时提交了书面自查报告,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这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促进我市零售业健康发展。

4 药品管理工作新思路

一是加大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把药品流通行业纳入商务信用建设的范畴,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按照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制度健全、诚恳规范服务、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等六个方面的创建要求,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整改、提高,评选出一批诚实守信经营的示范店,树立行业诚信标兵。

第7篇

一要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对各地在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与定价、药品配送商选择等方面存在的使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或导致药品价格扭曲及其他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11月30日前对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二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并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和调剂处方,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三要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结合深化医改和医药分开试点工作,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缩短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依法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中存在的各种价格垄断行为;在“加快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同时,加强行业准入退出管理与行业规划的衔接,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做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扩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覆盖范围。

四要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充分考虑对基层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区的配送成本,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价格;鼓励大中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销售和配送网络,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第8篇

关键词:医药 电子商务 药品流通

推行医药电子商务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我国药品流通的环节太多,渠道太混乱,信息不太透明,回扣盛行,以至价格虚重,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伤害了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解决我国药品流通的弊端,政府做出了种种努力,但都不尽如人意,有什么办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笔者认为,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是可行的办法。

药品是天生适合于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的一类商品,因为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高度的规范化。每一种药品都必须经过国家专门机关的注册认证,并有专门的批准文号和规范的品名,规格型号也是规范的,同时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也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特别是目前已经实行了GMP认证,合格企业的产品质量都是有保障的。对于药品,行业内的购买者只需知道它的名称和规格,不需查验实物,就可决定是否购买。可以说药品是最适宜于双方在看不见实物的情况下交易的一类规范化商品——有点类似于证券市场上的股票——而证券市场是目前电子交易搞得最好的领域。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已经有了一些小规模的探索性工作,例如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中国金药电子商务网等商业性电子商务网站的建立,以及海南省实行的医疗机构网上购药的“阳光作业”等。但这些个别和局部的探索尚不成气候,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有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尚无法成为药品流通的主流。为此,本文对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以改进我国的药品流通构想如下:

推行医药电子商务的具体设想

建设全国性的医药电子交易网络

该网络应具备如下特点:

它是一个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医院之间进行电子化公开交易的系统(不面对普通消费者),即B2B,实现它们之间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高效衔接与沟通。

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专业网络,实行严格的会员制,有一套详细的交易规则,就如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电子交易系统一样。

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切交易都要象证券交易市场上那样公开报价、竞价,让交易参与者能够得到所有有关的信息,平等的参与竞争。如果这个系统只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方便的、但私下的沟通方式,如同双方私下通过打电话(这里换成了网上)决定交易一样,则这种网络失去了在促进公平竞争和提高效率方面的意义。交易过程必须公开,交易结果也必须公开。有关交易规则的建立,可以借鉴证券交易所的成熟经验,也可参考期货市场的某些做法,结合药品交易的实际特点,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完善。但一个总的目标就是:通过建立一套保证药品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使这个药品电子交易市场成为一个能使药品生产企业之间、药品流通企业之间进行正当竞争、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成为一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流通成本,既有利于生产企业,有利于我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又有利于消费者的合理的市场。

一切药品在交易中必须使用其化学名(正名),以利同种药品的公平竞争,防止某些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仅仅因对其商品名(或商标)进行了强大的广告宣传而取得优势的地位。

交易要受到监管。网络管理者要积极配合国家药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例如某企业的某批次药品被查出不合格,交易系统要将此信息到所有有关的会员,并自动停止该企业该批次药品的交易。

该系统要成为药品技术资料中心,公布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可的药品的成份、原理、功效、药理报告、临床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这部分应向社会开放,而不仅限于会员,要让广大药品采购者、医生甚至消费者能方便地得到这些信息,从而创造出一个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组建大型现代药品流通企业

这样一个电子交易系统,对促进药品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前景是十分诱人的。然而与药品交易有关的各类型企业是否愿意参与电子交易,这个系统是否会如设想的那样发挥作用,则还需具体分析:

大部分有竞争实力的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流通企业及推销人员控制流通渠道,进行不正当竞争并从中获取过高利润或收入感到不满,因而他们很愿意通过上网销售,以绕开过多的中间环节,降低推销费用,使得即使在最终药价降低的情况下,仍能增加利润——而让较多的利润留在生产企业比留在中间商和推销员那里更有意义,这样可以使生产企业有较多的资金进行技术开发,而这正是中国制药企业目前最急需的。

有一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由于其生产的药品并无多大技术含量,全靠广告宣传,回扣开路,强行推销,并无实力进行公平竞争,这类企业不愿意在网上销售。

一些药品流通企业可能愿意从该系统购进,但在向零售药店、医院的推销过程中,一如既往,回扣开路,虚高定价,牟取暴利,使得最终价格仍然居高不下。

许多零售药店和部分医院可能比较愿意从网上购药,避开中间环节,但由于该系统的会员制管理,大部分规模较小的药店、医院会被拒之门外。即使允许它们入会,由于它们购药一般批次多、批量小,因此也并不完全适于从可能距它们很遥远的厂家直接进货。

相当数量的医院特别是有实力的大医院,由于在自身范围内的药品销售中拥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同时由于目前实行进销差价率的限制,更高的进价,反而能带来更高的差价额,加之有关人员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更倾向于有回扣的进货渠道。

从上可见,单纯的这一系统的建立,可能会受到相当多的生产企业和一批流通企业的欢迎,但如不辅之以配套措施,则其发展必然受到限制,难以完全达到预期目的。这也正是我国目前医药电子商务的现状。有鉴于此,应当采取如下措施:政府有必要利用其影响,甚至动用一定的行政力量,广为宣传、发动,特别是动员一批大型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参加。有必要组建若干家背靠该系统、利用该系统从厂家直接进货并直接面向零售业者甚至消费者,内部实行现代化管理,有能力控制最终药价的大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

这若干家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应具备如下特点:规模应足够大,在全国或一定范围内的主要城市都设立至少一家批发店或中心仓库。内部管理高度现代化和信息化。面向客户的销售,也充分利用电子交易方式。除了传统的销售方式之外,它建有自己的面向零售药店及医院的电子交易网络,与它们签订供货协议,为它们提供送货到家的服务,使之成为企业内部物流配送的延伸对象。强化对医院的销售。要解决对医院销售的公平竞争问题,关键还是在于改变以药养医的体制,实现医药分家。但从眼下来讲,应当取消对医院的进销差价率控制(可改以最高售价控制),使其进价越低越有利,而不是进价越高越有利。最好直接在各主要城市设立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药品超市,让广大消费者了解什么是合理的零售价,迫使各零售药店不得不从这里进货,而不能为了吃回扣而从其他中间商那里高价进货。

由于具有以上特点,这几家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将成为医药市场上效率最高、流通成本最低的企业,并且在一定程度能控制最终价格,使之保持合理水平。这种竞争压力,将迫使现行的传统药品流通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参与到前述的医药电子交易系统中来,并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摒弃一些落后和不正当的做法,使得电子商务在药品流通领域广泛地开展起来,从而彻底改变药品流通混乱状况,使虚高的价格降下来,使消费者受益,使生产厂家受益,最终有利于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竞争力。

推进医药流通现代化方面的政府因素

前述医药电子交易网络的建立,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否则难成气候。可考虑:政府直接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则该网络不以盈利为目的;政府委托某一家网络公司组建,政府监督,并给予帮助,则该网络需取得盈利;由参与电子交易的企业(即会员)以交纳入会费或参股的方式共同投资组建,政府起组织、协调、监督作用,也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论以何种方式组建,该网络都向交易双方收取极少量的手续费,以维持开支(或取得一定盈利);必须有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正常交易秩序,惩罚违规、失约、失信行为。该管理机构可由会员授权,或由政府授权,或二者结合,甚至由政府派驻。如前文已提及,该网络的组建以及管理都可充分借鉴证券交易所的可取之处。

在组建大型现代化医药流通企业方面,既可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投资,政府控制,也可吸收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资。由于拟建中的药品流通企业规模巨大,似主要以政府投资为宜。在具体组建上,可新设立,也可由一批原有的国有药品流通企业合并改造而来。对原有的国有药品流通企业进行合并改组,可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相结合,符合国企的改革方向,但这种做法人为阻力大,因为这些企业原有的经理、购销员之类,都是混乱的医药市场的受益者,合并改组之后,企业实行现代化管理,并且通过电子系统交易,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仅将大量减少,而且原有的很多权力将丧失,灰色收入、承包所得将不复存在,这些人可能成为合并改组的抵制者。同时合并改组还牵扯到一个地方利益的问题,操作难度大。而重新设立,投资巨大,但人为阻力小。新建还是改组,需权衡利弊,慎重决策。

以上推进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强调了政府的重要作用,其原因有二:

第一,由于药品消费的特殊性,正常的竞争机制在这领域并不十分起作用。对于药品,消费者要么无选择权(选择权主要在医生),要么缺乏足够的理性判断力(药品专业性太强,消费者有关知识有限,或者获得真实信息的渠道缺乏),因而,要等待由正常的市场竞争来改变我国药品流通的落后和混乱状况,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第二,入世后,我国面临外国先进企业的强烈竞争压力,提高国内药品流通企业的规模和管理水平的要求十分迫切。例如在普通商业领域,沃尔玛、家乐福等跨国巨头的急剧扩张,已引起了商业界的警惕和忧虑,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我国商业的落后。而对于更加落后的医药流通,隐患更大。我国医药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水平及效率低下。据统计,现在批发企业有1.6万多家,零售企业有12万家左右,而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不足400家,纯利润率只有0.63%。相比之下,美国只有近百家药品批发企业,大公司的年销售额均在20亿美元以上,目前排名前3位的公司销售收入占全国的96%。从2004年12月11日起,中国的药品分销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面对竞争压力,国内医药企业必将进行调整、重组。最近几年,我国虽然出现了一批较大的药品连锁企业,但规模仍太小。政府在这方面完全可以强力推动一把。

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讨论、小心规划的基础上,以应有的远见和魄力,大力推行医药电子交易网络及大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组建,两相结合,才能真正推广和普及医药电子商务,建立一个合理、正规、高效的医药流通市场,造福于消费者,并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

第9篇

关键词:行业供应链医药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物流配送

1.引言

我国的医药行业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药品按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上实行国家统一控制、分级管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医药行业逐渐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药品生产领域向外资开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药品流通行业一直没有对外资开放,出现了大量经营分散、市场竞争能力差的批发企业,使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呈现出“市场分散、地方割据、企业规模小、流通秩序乱、整体竞争能力弱”的基本特点。在我国承诺向外资开放药品分销业即将到来,弱小的药品流通企业即将与在资金、管理和技术上占优势的国外流通巨头进行面对面竞争的时候,重构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大力发展医药物流与医药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改革的当务之急。

2.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现状分析

考察我国医药行业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见图1),不难发现其供应链有如下两个基本特点:

(1)流通环节和交易层次多、交易渠道复杂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药品流通环节多,交易层次多是非常明显的。药品从出厂到最终消费者手里,在国外成熟市场一般为2~3个,在我国往往有6~7个环节。仅批发环节一般就有地区总经销、市级批发商和县级批发商,此外,厂家往往要设立办事处,与各级批发商及医院或零售药店打交道。通常,各级批发商和厂家办事处都可直接对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销售,因此,药品在流通环节上的去向多样,往往难以监控。

(35%

办事处

生产领域(35%)

消费者

(100%)

调拨、批发(50%)

零售(15%)

流通领域(65%)

图1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现状示意图

(2)信息不对称、物流效率低,批发环节所占成本比重过大

过多的交易环节和复杂的交易渠道使交易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流动无序,必然导致在流通过程中效率和效益的损失,直接表现为流通环节在药品价格构成中所占比重高达65%,其中批发环节占50%。批发环节成本高,必然导致销售成本上升,从而迫使药品趋向虚高定价,使药品价格居高不下。需要指出的是,批发环节成本高除上述原因外,我国药品价格独特的“逆向调节”机制是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医药商品作为特殊商品的消费特性及医院作为强势买方的市场特性,在我国医疗机构特有的“以药养医”利益机制的趋动下,形成了药品价格独特的“逆向调节”机制,即药品的价格越高,医院获利越多,医生的回扣越多,反过来导致企业产品定价越高。

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所表现出的这些特点与我国医药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调控不力,市场流通秩序混乱密切相关。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分散、效益低下的局面还没有根本的改观。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我国有医药批发企业16000家,几乎与医院的数量相当,平均每个企业的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企业不到5%,名列前10位批发企业销售额合计占市场总额的20%。2002年销售额最大的中国医药集团公司和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也只有120亿元和70亿元。而市场规模比中国大10倍的美国全国只有5家一级批发商,其中美国医药商业三强——AmerisourceBergen,CardinalHealth和Mckesson就占全美96%的市场份额。零售市场则由RiteAid、Walgreen和CVS三家公司垄断,市场份额在60%以上。数量众多、经营分散企业的出现,必然导致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使企业的效益低下。目前,全国医药商业企业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销售利润率为0.6%,而美国的流通费用率为3%,销售利润率为2.4%。以上这些数字的反差,显示出我国医药流通企业在流通组织规模化、营销对象全国化、流通技术和设备科学化、经营行为规范化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巨大差距。

3.中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成为我国“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我国将于2004年对外资开放药品分销市场,对我国民族医药产业和药品流通行业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正如国家经贸委指出的那样:没有分销的外资企业仅是一个生产车间,而分销一旦开放,竞争的天平可能出现更大的倾斜。为了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的医药流通体制,迎接外资的挑战,原国家经贸委在《我国医药行业“十五”规划》中提出用5年的时间,“培育5至10个面向国内外市场、多元化经营,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建立40个左右面向国内市场或国内区域性市场、年销售额达到20亿以上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这些企业的销售额达到医药行业销售额的70%以上。建立10个在国内外知名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每个企业拥有分店达到1000个以上;建立一批区域性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每个企业拥有分店达到100个左右。”

推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就是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重新构建一个新型的药品流通模式(见图2),做大做强医药产业。为此,在制度层面上首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坚决推行GSP认证制度,取缔非法的医药市场,强化对整个行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其次要建立新型的医疗机构采购制度,进一步推行以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为主要内容的新型采购制度和新型交易方式实行,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提高。在技术层面上要推动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医药电子商务在全行业的应用,推动现有批发企业向商和配送商转变。

区域配送中心

地区配送商

区域结算中心

医药电子商务平台

消费者

物流信息流资金流

图2新型药品流通模式示意图

这一新型医药商品流通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供应商与分销商通过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价格撮合;成交信息直接传递到区域配送中心,通过地区配送商进行配送;分销商通过区域结算中心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并支付医药电子商务提供商和配送商相应的费用。此外,区域配送中心有一套相对独立的配送信息系统与供应商和分销商相连。在这一模式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虚拟的医药电子商务市场)与交易各方相连,是医药行业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居于核心位置。这一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通过与真实的物流配送系统和区域结算系统相互协调的运作,实现医药商品的高效流通。归纳起来,这一新型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交易方式电子化

通过医药电子商务系统的虚拟,医疗机构和零售商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地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进行交易,商流变得公开、透明,批发环节将不复存在,因而减少了中间环节,直接降低了交易成本。

(2)交易手段信息化

改变原有信息采集和流动的低效和无序状态,采用信息化交易手段,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完整性和及时性的特点,使信息流变得有序、透明,从而大大降低收集和处理医药商品信息的时间和成本。

(3)物流系统扁平化

将原来多层、分散、杂乱的批发商经过科学整合,改造成以中心企业为极点,覆盖整个区域的配送网络,彻底改变原有物流系统混乱无序、效率低下的状况,使之成为一个设施完善、技术先进、层次简单、运作高效的物流系统。

(4)采购形式多样化

既可以进行独立的分散采购,又可以进行集中的联合采购,兼顾个性化需求和降低成本的要求。由于可以进行实时采购,因此可以缩短采购和储存周期,减少库存,既满足临床需要,又尽可能减少了市场风险,增加经济效益。

(5)政府监管现代化

政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对医药市场进行全程监控,彻底改变政府监管手段严重滞后,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状况,各种市场监管信息公开、透明,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规范,使医药商品的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可靠的保证。

在这一新的药品流通模式下,将形成新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见图3)。这一新的医药供应链系统将原料企业、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分销企业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多层的中间批发环节将消失;医药批发企业将失去传统流通职能,向药品商和配送商转变;交易渠道单一;所有交易过程将公开化,信息透明,政府将有能力对交易全过程进行监管。因此,这一新的医药供应链系统将使药品流通环节成本大大降低,可从60%降至25%,从而极大地减轻消费者的医药负担。

4.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电子商务的应用

在我国新型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中,电子商务系统和物流系统是相互依存的两大子系统,二者缺一不可,共同支撑起了现代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运行。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日等国就已广泛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替代手工订单处理流程,通过传统的EDI、便携式订单处理系统和互联网生成的订单占订单总数的90%,电子商务成为主流模式。这些国家的医药企业致力于推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活动的信息化。如强生公司年信息化建设投资达到10亿美元以上。在美国,药品经销企业为医疗机构和其他分销机构提供各种信息系统,包括订单系统、库存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及处方调剂系统等,以降低供应链成本。美国佛罗斯特——沙利文市场调查公司的研究报告指出,美国每年花费在医药供应上的830亿美元中,有230亿美元是纯粹的流通费用,如果采用电子商务,在不降低美国人医疗保健水平的基础上,至少能够节约110亿美元。

(35%

生产领域(35%)

消费者

(60%)

调拨、批发(10%)

零售(15%)

流通领域(25%)

医药电子商务平台

物流信息流

图3新型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示意图

电子商务在我国医药行业的应用,缘起于国家从2000开始推行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拉动。由于药品品种规格繁多,工作量大,程序复杂,为了高标准地完成招标采购任务,既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又保证操作程序的公平合理,电子商务自然而然被引进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当中。目前,医药电子商务正借着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契机,在全国范围内正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新的交易方式。

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以B2B模式为主,它占了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的绝大部分份额。在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领域,以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最具代表性。目前,“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在全国28个省推广应用,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已累计网上成交60多亿元。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就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见图4),目前已发展到全面进行网上采购的电子交易场阶段,即医疗机构可以全面上网采购,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可以全面上网销售,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全面上网监管,从而初步实现了我国药品流通方式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正在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向国际惯例靠拢。

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V3.0是能够为整个医药卫生行业的买方和卖方提供电子交易场所服务的第三方独立系统,由数据准备、成交撮合、订单处理、结算服务、会员制管理、交易监管六大子系统构成[2](见图5)。该系统不具有传统实体药品市场的物理形态,但却能够提供实体药品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代表了现代药品流通发展的方向。其主要特点是:

(1)同行政机关和药品交易各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是独立的第三方公共平台系统;

(2)利用会员服务体系进行企业及其产品信息的数字化,实现数据准备与成交撮合的分离,因而可实现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3)药品生产企业在委托企业进行配送服务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进行投标报价,从而可以建立网上经销体系,以减少中间环节,规范流通渠道,推动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建立;

(4)可以在集中、联合、分散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竞价、邀请竞价、询价、浏览等多种采购方式,方便了医疗机构的采购;

(5)采用客户端、浏览器和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进行订单采集,全面支持采购订单电子化;

(6)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电子交易监管服务

总之,电子商务被引入医药行业后,将形成一个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这一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将整合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成为整个医药行业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其信息资源可在行业内共享,从而为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重建与医药物流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招投标系统

l网上招标

l两种成交方式

买方采购系统

•全面上网采购

•四种成交方式

•半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电子交易场系统

l独立的第三方系统

l六大子系统同时运行

l六种成交方式任意选择

l全程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l多种方式确保订单执行

l政府全程的监管服务

l

V3.0系统

(2003年)

V2.0系统

(2002年)

V1.0系统

(2001年)

图4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演进示意图

5.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药品配送制发展

重建我国新型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就是要全面整合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实现“四流”在系统内的有序流动、协调运转。从理论上讲,实现物流配送系统与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整合,就能够实现四流合一。

政府监管

销售合同目录

采购计划

采购单

销售订单

采购入库记录

采购应付细目

销售应收细目

制定采购计划

发送采购计划

订单分发

订单配送响应

订单到货管理

销售应收管理

采购应付管理

药品采购结算

交易保

障服务

交易统

计分析

交易分

析管理

采购结算服务

销售结算服务

资金划拨管理

退货换货管理

全国数据中心

地区数据中心

交易数据中心

数据加工

数据采集

数据

数据

数据加工

数据加工

数据采集

权威数据

及监管

政府监管

政府监管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

数据

药品采购目录

自主采购目录//集中采购目录

集中采购目录

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公开竞价

邀请竞价

询价采购

直接采购

成交合同

政府监管

采购中介服务

药品采购中介组织

卖方开户银行

买方开户银行

采购合同目录

销售出库记录

图5海虹医药电子交易市场结构功能示意图

国外先进国家的医药物流配送系统高度发达,如美国有65%左右的处方药由批发企业配送,全美的经销企业每天需处理25万份订单,1000万条信息,配送到12.5万个分销机构中去,隔天配送的响应率高达95%,准确率达到99%,每个订单条目的配送成本仅有0.3美分。世界第一大医药连锁企业——Walgreen位于威斯康星州的配送中心占地90000平方米,配送分布在8个州的902家药店,品种达80000余种,日进货量达11.73万件,职工1200人,年销售额10亿美元。作为美国最大公司之一的强生公司在新泽西州建有三个自动化立体仓库,负责149亿美元药品的订单处理、药品配送和数千名医药代表的供应保障,员工仅有160人,配送成本仅占药品销售收入的0.5%。

目前,重建现代区域医药物流体系正由构想变成现实,医药物流投资热正在形成。如深圳市2002年的药品销售额为95亿元,80%的企业自办物流,全市共有94家批发企业,仓库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物流成本占经营成本的20%,销售利润率仅为0.67%。为改变药品经营原有的换仓模式(从大仓换到小仓,从甲仓换到乙仓),将分散的资源整合起来,深圳市计划在2003年组建集采购、储运、配送为一体的现代药品物流体系,辐射珠三角乃至华东和华南部分地区。

我们认为,相对于医药交易平台,我国的医药物流更为落后。今后我国医药物流发展方向是独立的第三方专业物流,一方面企业单一的物流在成本上无法与大型的第三方专业物流相比,且投资较大;另一方面异地设立药品仓库在政策上受到国家的限制。目前,我国只批准了十家企业进行异地设立药品仓库的试点。发展医药第三方物流,目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作为一个新兴的基础设施项目,应该从区域物流建设入手,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以现代供应链理论和物流管理理论为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合理进行规划布局,统一进行宏观调控,在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的基础上,高起点、高质量、快速度地重建我国的医药物流系统。

第二、在各地区域医药物流建设实践中,要根据各地的市场状况和资源特点,在引导企业进行大量的兼并重组,减少数量,提高资产和经营规模的同时,将新建和改造结合起来,合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兼顾先进性与实用性,实行“网络化建设、规模化经营”,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

第三、搞好医药物流信息化工作,以信息流支撑物流的运作。要开发先进实用的信息系统,做好与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平台和银行结算系统的接口。

第四、国家实行政策优惠,出台配套措施,打破地区壁垒,优化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医药物流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

第五、加强人才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素质。“”版权所有

第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回款瓶颈,促进医药物流产业的良性循环。

6.结语

纵观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意义上的行业供应链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其原因在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滞后和医药物流的空白。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趋势已变得基本明朗:一是以第三方医药电子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交易电子化,二是以第三方医药物流为代表的物流专业化。电子商务和医药物流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决定着未来中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兴衰。我国现代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重构就是要以现代供应链理论和物流管理理论为指导,从医药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医药商品配送制的实施两方面入手,通过政府推动和企业运作,建立适应全球竞争的医药流通市场体系,使之成为我国现代化流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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