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起诉流程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3 16:34:5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经济纠纷的起诉流程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经济纠纷的起诉流程

第1篇

摘要:我国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上一直存在空白。在我国现有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中,无论是内部投诉还是诉讼仲裁都无法很好地处理这类纠纷问题。以英国金融督察服务(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简称FOS)制度为首的督察解决模式在解决金融消费纠纷上,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认可,通过FOS制度与本国金融消费实际相结合,可为我国金融纠纷解决提供示范性参考。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英国金融督察服务模式(FOS);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金融消费已成为大家生活中的重要部分。金融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促进了资本和货币的流通发展,消费者在面对金融产品的时候也成为了金融消费者[1]。但是,在面对如此之多的金融消费产品的时候,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免受到侵害;而近年来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更进一步地增加了我国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维权中的难度。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消费者维权,特别是金融消费者维权的立法极少。根据金融消费者的特殊性,有必要引入这一概念,确立一套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机制,用来保护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纠纷中的合法权益。

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之后,英美等国开始重视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陆续出台了《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法案》(美国)和《金融监管的新方法:判断、焦点及稳定性(方案)》(英国),在这两个法案中均明确阐述将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同时,这些改革方案也相应涉及了金融消费纠纷体制权限和归属的调整,使这一金融监管体系更加有效。因此笔者也建议,我国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消费纠纷争端解决机制,维护金融消费市场秩序,这样才可以更好地深化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维护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面对当前国内外金融消费的形势以及我国近年来多发的金融消费纠纷案件,本文将通过分析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不足,结合国外立法和司法经验,提出在我国建立金融消费纠纷争端解决机制的这一想法,以期找到更适合我国司法实际的解决办法。

一、我国现有的金融纠纷解决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当遇到金融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会采取如诉讼、投诉、行政等各种解决方式,其结果也各有差异。一方面可以看出,在我国,尽管金融消费者相对于金融机构处于劣势,但却有极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善于用各种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很多不足,如金融机构内部缺少适当的投诉部门和解决途径,金融主管部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处理金融纠纷时多采取行政手段而缺少法律手段,金融自律组织更是缺乏力度等。

(1)金融机构内部解决机制――投诉无门

以我国银行为例,一般都设有免费的投诉电话、邮箱,或者在各网点设有专门的客户经理来处理金融纠纷投诉问题。当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考虑时间、金钱等因素,直接与金融工作人员交涉或是向金融机构投诉,成为大部分金融消费者的首选。

但是,这些金融机构内部的解决部门并不能解决消费者的实质问题,通常会出现搪塞现象,一方面因为这些部门权力不够,无法真正解决纠纷;另一方面,消费者直接向金融机构投诉时,金融机构既是选手又是裁判,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很难做到公平公正,这对于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来说是十分不利的[2]。

(2)行政申诉解决机制――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国的金融体制采取的是分业经营的模式,因此金融监管采取行业型监管,并不是西方等国家混业经营模式下流行的功能型监管。我国目前主要分为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分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分管证券期货市场;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分管保险市场。上述金融监管部门解决金融纠纷的主要途径是行政手段。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汲取英美等金融行业对于金融纠纷解决过程中的经验,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也相继设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从2011年底到2012年年底,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保监会保险消费者保护局、银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相继成立。

也正是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因,不仅导致监管主体不一致,而且在不同金融行业行使的法律规范及其标准也有所差异。在复杂的金融纠纷案件面前,需要多个监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执行,可是现实中经常会发生多个部门同时监管或是同时认为不属于自己的监管范围而相互推诿,导致效率低下。此外,同金融机构内部解决机制一样,金融监管机构多与金融机构关系密切,因此不免存在偏袒的行为,金融监管机构难以发挥正常的监管功效,更难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

(3)准司法和司法机构解决机制――仲裁乏力,诉讼费神

就当前已有的金融消费纠纷案件来看,一旦向金融机构内部投诉无果,行政申诉无效,大部分金融消费者转而向仲裁机构或是法院寻求公平。

早在1988年的《银行结算办法》中就有提到收付双方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其自行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裁决。()[4]证监会,保监会也都有一系列的通知,明确规定金融消费纠纷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也正是在这股力量的推动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先后在2005年和2008年通过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以更好地处理金融交易纠纷,并在上海、广州、武汉等地成立了专门的金融仲裁机构。但遗憾的是,高效、快捷、保密性强的金融仲裁并没得到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接受。事情上,大部分的金融仲裁机构将金融纠纷的解决更多地寄托在法院诉讼上。例如,它们在自己的格式条款中都直接规定,如果发生纠纷应采取法院诉讼的解决方式,这也说明这些金融仲裁机构的现实作用甚微。

(4)网络和传统媒体解决机制――治标不治本

金融消费者利用微博、论坛、新闻媒体等舆论的力量保障自身的权益,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网络和传统媒体的快捷、全面、传播率高等优势也激发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金融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在采取投诉和行政手段的同时,往往也会借助媒体的力量。媒体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金融消费者解决与金融机构的纠纷问题,但是这个方法治标不治本,甚至可能诱发双方更深层次的问题。

二、域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借鉴

金融消费纠纷在世界各国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同的国家都有不同的应对措施,包括极具创新性的诉讼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以及仲裁、调解、督察员制度,这其中以英国金融督查服务(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简称FOS)最具代表性和广泛适用性。FOS在英国率先应用之后,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无论是英美法系的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还是大陆法系的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等,都将金融督查服务(FOS)制度与本国或本地区金融消费实际相结合,从而塑造了一个个各具特色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模式,为中国大陆解决金融纠纷提供了丰富经验。

(1)英国模式――金融督察服务(FOS)

英国自20世纪80年代金融大爆炸开始就着力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在20世纪90年代,英国将1985年成立的证券投资委员会(SIB)改组为 金融服务管理局(FSA),拟监管英国金融行业。在《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2000》(FSMA)中更明确了金融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英国金融业的职权。之后其成立了金融督察服务公司(FOS), 提供替代性争议解决模式专门处理金融产品的消费者投诉;并且设立了金融服务赔偿公司(FSCS),从而形成了金融服务业的一站式赔偿机制[5]。由此可见,当前英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主要是由金融服务管理局(FSA)领衔的金融督察服务公司(FOS)和金融服务赔偿公司(FSCS)组成。这其中以金融督察服务公司(FOS)为核心。

FOS的争议解决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见图1):第一阶段,金融机构内部解决。在金融消费纠纷发生的前八周,由消费者和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机构内部解决方式自行商议。第二阶段:FOS程序。案件首先由FOS督察员受理,督察员根据实际情况和联系,通过对于书面证据的审查(而非传统的听证或质询),公正合理地做出裁定。消费者或金融机构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可以申请调查员复核。调查员所做出的复核裁定为最终裁定。若此时消费者还是不服,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消费者接受最终裁定,金融机构必须接受[6]。

由此可见,英国模式是由金融机构内部监控、类似仲裁机构的金融督察服务公司(FOS)、针对金融企业倒闭后实行赔偿的金融服务赔偿(FSCS)和司法机构这四个层面组成,既切实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又增强了消费者对于金融机构的信任,更推动了英国金融行业的繁荣和发展。但是,该模式在FOS程序时,督察员只进行书面审查,尽管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审查的中立和客观,但是并不能全面地了解纠纷事实,与此同时金融消费者在搜集证据资料等方面相较于金融机构有明显弱势,金融机构提交的证据也更倾向于保护自身,这样就导致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落不到实处。

综上所述,英国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很值得我国借鉴的。首先,英国成立的金融督查服务机构是独立的,具有中立性;其次该机构也不同于仲裁,不需要事先的仲裁协议,消费者不服还可继续向法院起诉等[7]。

(2)日本模式――行业型金融督查服务(行业型FOS)

1996年日本开始展开了一场日本版的金融大爆炸。为了更好规范金融消费市场,日本相继出台了《金融商品销售法》(2000年)、《金融商品交易法》(2006年)以及2009年的《金融商品交易法的修正案》,这些法律的实施形成了日本金融消费的诉讼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简称金融 ADR)。

日本金融 ADR 制度的模式属于行业型 FOS 制度。因为不同金融行业相对应的解决机构比较多,而金融机构的业务也纷繁多样,若每项业务都与解决机构签订合同,则明显不合理。故日本规定金融机构至少须与任意一个指定纠纷解决机构签订合同即可,同时须公布签订的指定纠纷解决机构的名称。

日本版FOS制度的程序主要是投诉处理程序和纠纷解决程序(见图 2)。(1)投诉处理程序,消费者可以向指定纠纷解决机构投诉,该机构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处理和解决;(2)纠纷解决程序,消费者或金融机构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指定纠纷解决机构申请纠纷解决,该机构受理后成立相关的纠纷解决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之后达成相应的一般和解案或是特殊和解案(一般和解案当事人可以自由反悔,特殊和解案有一定约束力且只适用于当事人是消费者的情况下)。

综上所述,日本的金融 ADR在借鉴英国 FOS 制度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将混业经营和金融纠纷解决纳入在一个轨道上,这种创新价值更有助于构建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体系。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经验,分阶段地从分业经营的基础上推行行业型FOS:即我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各自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这点我国也已经完成),分别设置金融调解制度,条件成熟后陆续开始深度吸收借鉴 FOS 制度,并逐步建立起统一的 FOS 制度,以构建完整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三、对构建我国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不同于英国和日本成熟的金融市场体制,我国金融市场目前还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尚属于分业经营的模式,因此照搬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不可行的。另一方面,上述国家在设立FOS模式之前,已经颁布了一系列金融法律保障,反观我国现有金融法律法规,金融立法多为部门规章,效力低,即缺少由人大颁布的高效力的法律,即便是金融部门规章,相应数量也较少。从这可以看出,在建立纠纷解决机制之前,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特别是金融消费领域的法律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1)明示金融消费者概念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奥巴马政府颁布了《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明确了在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政府将金融发展的重心放在了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一方面,直接引发了世界各国学者对于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的讨论。我国现有的法律规章制度中,无论是刚刚修改实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都未提及这个概念。金融消费者是有别于普通消费者的,若不在法律中明示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那么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也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笔者认为,金融消费者概念的确定可以在《消费者保护法》的基础上进行明确,即金融消费者是为了金融消费需要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2)确立金融纠纷解决机构性质

笔者认为,结合当前中国金融发展现状,融合国外日渐成熟的FOS模式,形成中国特色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第一,我国金融发展起步晚、速度快,从零开始形成另外一套成熟的解决模式是不现实的;第二,FOS模式不仅在英国得到了很好的起步应用,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也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FOS被证明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都是可以适用的。此外,比较美国模式,FOS的时间经验更多;第三,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金融市场也在向全球发达金融市场看齐,借鉴国外成熟的FOS模式,更益于我们学习西方金融市场,也易于被西方金融市场的认可。

当前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下属都设立了消费者(投资者)保护局,各金融行业也有相应的自律性组织,在这基础上,可以在各消费者保护局的主导下,设立不同行业的半官方性质的纠纷解决机构,各金融机构在设立登记时,应强行要求与纠纷解决机构达成强制管辖的协议,只要是受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的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消费者选择通过该途径解决的,金融机构必须接受管辖。而纠纷解决机构应独立于各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消费者保护组织,即保持中立[8]。

(3)健全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框架

在金融纠纷解决的程序上,笔者认为应该分为以下三步(见图3):

第一步,金融机构内部解决。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先与金融机构沟通,通过金融机构内部解决流程尝试解决问题,在一定的工作日后,金融机构没有回复消费者或者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消费者可以向解决机构申请纠纷受理,若最终裁定金融机构承担责任,则金融机构不仅要赔偿消费者,还要向解决机构缴纳罚款;若金融机构在相应的工作日内,做出回复并给出解决方案,而消费者不接受的,消费者也可以向解决机构提出申请,进入解决机构的解决程序。

第二步,纠纷解决程序。纠纷解决机构受理后,成立调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的选择可参考现行的仲裁机构仲裁员的选择)。调查委员会通过调查案件事实、书面评议和当面询问双方当事人之后,做出审议结果。

第三步,若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服审议结果,可申请复核,复核委员会只对调查委员会审议的程序、法律(规则)适用等程序性问题进行审核,不对案件事实性问题进行复核(在此参考了WTO的争端解决模式),复核裁定为最终裁定。若消费者接受则金融机构必须接受,且审议结果有法律效力;若消费者不服,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结语

通过对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解决现状的分析,以及对英国、日本现有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方面,无论是立法还是纠纷解决机制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我国金融发展起步晚、发展快的背景。尽管相比较国外成熟的保护机制,我们的消费者保护局显得力不足道,可是进步是不能忽略的。笔者相信,随着时间发展和条件成熟,我国金融立法逐步完善,FOS模式的解决机制也会随之建立,并形成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最终全方位地保护金融消费者,使得我国金融市场更加成熟。

注释:

(1)《银行结算办法》第一章第十条,银行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审查票据、结算凭证和有关单证。收付双方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其自行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裁决。

参考文献:

[1]吴弘,徐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理分析[J].东方法学,2009,(5):13-22.

[2]叶林,郭丹.中国证券法的未来走向-关于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问题[J]. 河北学刊,2008,(6):160-162.

[3]延婧婧.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重思与探讨[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20-35.

[4]巫文勇.金融行业协会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兼评中国现行金融行业协会的缺陷与不足[J].上海金融,2010,(1):47-50.

[5]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国外及港台地区投资者赔偿制度研究[N].证券时报,2001-09-13.

[6]刑会强.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新思路[J].现代法学,2009,(9): 48-58.

第2篇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72)

摘 要:无论从社会还是企业的角度来说,企业管理中的法制建设在时下更显尤为重要,当经营者的经济思维将与法律思维产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这一冲突,文章试从四个方面着手健全企业管理法制建设,一是提高企业管理者法律风险意识,二是完善决策流程管理,加强企业法律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三是制定管理规定,实行制度化管理,事前预防与事后控制结合,四是实行员工法制教育,定期培训。

关键词 :法制建设;经济思维;企业管理;风险;经济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1-0155-02

收稿日期:2014-10-23

作者简介:杨雪瑞(1984-),女,四川成都人,电子科技大学2012级研究生。

一、企业法制建设的涵义及意义

企业法制建设,严格来说是指企业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及法律管理水平,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并在企业内部倡导建立制度规范的管理活动。广义上来说,还包含企业在其经营管理中运用经济政策、商业惯例、行业自律规范等所确立的市场行为规则,将其融入到企业制度建设之中,提高企业经营决策适当性及有效性的经济管理活动。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体系的特殊重要性、必要性和关键性,并将这两项内容载入宪法之中,在法制建设的进程中拉开了新的序幕。结合上述涵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中,法制建设在企业的管理中有哪些重要意义:(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塑造守法的企业形象,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我国的法律体系,分部门分层次规范了社会的基本领域,在市场行为领域的规范,其目的在于调和市场之间、市场主体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从总体上使各主体利益趋向最大化,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2)提高权利意识,运用法律和违法行为斗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各类违反市场交易和法律的行为大行其道,破坏了经济的有序运行。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健康、有序的商品竞争,而现实中却有很多企业不遵守规则,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而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与此同时企业必须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保护手段来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利于加快法制社会化的步伐,塑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企业是社会的主要主体之一,实行法治企业,加强企业的法制建设对塑造社会的法制环境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法治是表现出的是一种秩序和行为准则,和谐的社会环境有赖于这样的手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运用法制管理,一方面可以减少和预防企业经营风险,保证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社会的大环境中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也维护了经济市场和社会公共管理中的秩序,宣导了守法用法的良性循环。

二、经济思维下企业法制建设中的冲突解决

盈利是企业设立经营的目的,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经济思维自始至终贯穿于企业管理中。经济思维就是在经营、决策、管理过程中,注重成本的收益之间的对比,以此为中心指导企业的经济行为。简言之,经济思维侧重于投入和产出的比较,趋向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在法律思维中,所考虑的最核心因素是合法性,它的重心则在于合法性的分析,即把合法性当作思考问题的前提。[1]《劳动法》在限制企业员工加班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另外,基于生产的特殊情况规定将加班时间扩大到不超过3小时,前提是保证员工的健康。如果企业为了提高产出,追求经济效益组织员工加班,就必须遵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取得二者的平衡,否则将出现经济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冲突。

企业进行法制建设不可避免与经济思维发生冲突,市场活动瞬息万变,企业为在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获取经济利益,不惜假冒他人商品,生产伪劣产品、甚至在食品中掺加化学毒物谋取私利。这些行为利益驱动下的经济思维极端发展的产物,低成本高收益,可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效益,但都是严重违法的。企业管理过程中,只有将两者融合起来,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才能最大限度的防范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获取长久利益笔者认为,在企业管理的法制建设进程中处理与经济思维所造成的冲突时应遵循如下三点:(1)以合法性为前提。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遵循价值规律自我发生和调节的经济活动,市场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的法律限制下的自由。法作为调整整个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是最低限度的行为准则,企业在管理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管理,违反法律不只是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了利益的损害,也会给企业自身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并遭到法律的制裁。(2)在合法性的框架内尽可能考虑经济效益最大化。企业的设立是为了获取经济性收益,生产制造、定价销售都以成本为基础计量经济效益。经济和法律二者是相为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只看到一方而忽视另一方,重视经济思维带来的策略是经营者不可背离的,在法律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发明、创新等方式改进生产工艺和产品卖点最大限度的发掘可持续的利润,使之最大化。(3)在经济思维条件下注重法律的程序性和公正性。企业在应对经济事件和法律事件的时候,有必要区分对待。经济性事务的处理可以用利益的让步和妥协解决,其中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在法律事件发生的时候,双方的交涉通常会按照一般的流程进行,协商、起诉再到拿到最后的解决方案。

三、健全企业管理法制建设体系

1、提高企业管理者法律风险意识

企业经营的目标在于追求经营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内部决策和外部竞争两方面的影响因素,企业要良性发展就必须重视在经营过程中会发生的各类风险。如何规避和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是企业管理者应当关注的问题。经营风险存在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在经营的过程中无可避免。企业决策机构是企业的核心管理者,而他们风险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了企业风险防范和控制基本模式,企业管理者法律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能够掌握和预测,防患于未然,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将风险防范理念范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的整个行为过程中,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处理,完善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才能保障和促进企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企业文化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灵魂,将风险意识植入企业文化之中,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风险管理文化,从全局出发不但能整合企业各类资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良好的企业氛围,更有利于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规避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2]

2、完善决策流程管理,加强企业法律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目前,大中型企业在法律风险控制和法律事务处理上都设置了设立了专门的企业法律机构和引进了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范围已不像以往那么狭窄,各领域各部门都涉及到法律相关的事务,这样情况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应适应新的发展时期和操作模式。以前企业内部单纯依靠个别法律事务管理人员或遇到法律问题从外接受一次性法律服务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法律管理工作需要专业化的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要使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化、系统化、专门化,就应该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处理机构,以企业的规模、业务性质、法律事务工作量的大小为依据配备相当数量的的专业法律人才。当下,企业一般是通过两种方式充实内部法律机构,一是设立法务部门,由经营决策者直接管理;另一种是顾问式管理,企业在外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或案件服务。大型企业多是以上两者兼备,相比之下,对法律事务的管理更为重视。

3、制定管理规定,实行制度化管理,事前预防与事后控制结合

一套标准化执行系统在企业内部必不可少,企业管理法制建设要求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如果没有相关的执行标准很容易出现混乱,甚至发生违法犯罪。制定管理规定,实行制度化管理,事前控制经营中发生的任何风险,事后根据危机的发生情况采取适时的控制方法和处理方式,以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第一,制定合同管理规范,加强合同管理。企业进行经济行为发生交易都应以合同为标准。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经济纠纷的产生绝大部分原因都归结于合同的不完善管理,因此,重视合同,加强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实践中,企业间发生经济交易还存在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也存在合同签订后无人管理、管理混乱、不依照合同履行的问题,甚至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生授权不明,签章不准确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多是企业对合同管理不重视,没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导致后期经济纠纷的出现,使企业经济利益受损。企业在法制建设的局面下,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管理好合同文本显得尤为重要。第二,依法管理企业财务。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管理中居于核心位置,反映着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会计资料是企业投资者作出经济战略决策的重要依据,保证其真实和完整就需要企业以合法、规范、明确为原则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运行,使股东和企业债权人的权益切实得到保障。第三,强化诉讼管理,树立证据观念。随着我国的法制化程度不断加深和完善,人们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也有了提高,。产生纠纷或权利受到损害后,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的情况日益增多。经济活动中,企业作为主体起诉、应诉的事务有了增长之势。因此,企业针对案件诉讼有必要加强管理,重视与诉讼有关的证据保存和收集工作,建立权限分级层次,明确授权委托关系,把握起诉时机,优化应诉策略等,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最大限度的争取应有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论法律意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郑东心;《法制与社会》,2011(01),207

第3篇

一、  销售主体的改变

销售模式其实是一种销售方式,是销售主体通过流通领域,运用销售方式销售商品的一种活动。其流程是:商品——流通领域——消费者;具体操作为:销售主体——商品——销售人员——营销方式——流通领域  〈市场〉——消费者。

计划经济下的销售主体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和一些个体商贩。国有、集体企业占所有销售主体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其中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其它居于次要地位。以前我们外出时通常能看到一些企业的名称前面都冠有“国营”两个字,连一些集体的饮食店、供销社也冠有“国营”的名称;在公安、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主体,很间单,没有任何异议。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进行了  经济体制的改革,到目前为止,确立了按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十几年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了国有经济,同时也使许多国有企业改变了性质,采取了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帮助力度,初步建立和逐步规范了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主要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主体演变而来,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以及个体、私营企业等销售主体,销售主体就变得复杂。

在公安、司法实践中  要认定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必须先查明企业性质。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加工企业,连法人登记都没有,根本无法查明,在诉讼阶段,就有一些典型案例引起司法界、法学界的争议和争论。

二、  销售人员的身份改变

计划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是明确的,习惯统称“供销员”。所谓“供销”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供应〉原材料,推销〈销售〉商品的行为。企业的供销员负责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采购;二是推销。

所有的供销员都是企业的正式干部职工,一些大中型企业把人事、劳动部门分开,干部由人事部门管理,职工由劳动部门管理;一些小型企业把人事、劳动部门合并为统一科室进行管理。公安、司法机关要确认其身份,到所在单位调阅一下档案就可以。那时个体经商人员的成分不叫供销员,有一个固定称呼,叫个体商贩。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我们把他们统称为“销售人员”。现实中有称:“业务员”、“推销员”、“销售员”、  “供货员”、“委托产品销售人”、“人”等;工作职责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大致相同,负责销售主体的采购、推销工作。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是复杂的,有正式干部职工,有合同聘用制销售人员。其中聘用的销售人员有长期、短期的区别。国有、集体企业、公司和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公司管理规范,公安、司法机关要确认销售人员的身份,到企业查一下档案就可以。但是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一旦企业被诈骗或被侵害时,无法维权,无法举证。可谓:“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说!”如某市公安机关今年三月份侦破了刘某涉嫌特大职务侵占一案,涉及到证实犯罪嫌疑人的“销售人员”身份时,由于是私营企业,内部档案管理混乱,连起码的聘用合同、销售合同都找不到了,公安机关为了证实其身份,只好到外地客户去调查取证,花费了一些本不该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教训很深刻。

三、  销售人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的改变

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员的待遇主要体现在:供销员拿销售主体的固定工资,领出差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正式干部职工同等。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待遇主要体现在:没有固定的工资待遇,销售方式普遍实行“责任制”。国有、集体企业、公司和一些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还比较好,在实行“责任制”的同时一些政治、经济方面的待遇尚能落实,如保险、统筹等销售主体都能解决。一些不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销售人员的待遇就没有保障,尤其是一部分不讲信用的个体、私营企业等销售主体拖欠、克扣现象严重,纠纷频繁。这种现象在沿海发达地区尤为严重。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销员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人员待遇和销售方式方面最大的区别是:销售行为与销售业绩是否挂钩的问题,前者不挂钩,后者挂钩。  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员的采购、推销行为不落实“责任制”,不与业绩挂钩,干好干坏一个样。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对销售方式普遍落实了各种“责任制”,而这些“责任制”名目繁杂,形式多样。如“包干制”、“包底销售制”、“地区产品委托销售制”、“利润分成销售制”、“让利销售制”、“某某销售制”等。

如某市公安侦查机关今年二月份办理了一起挪用资金案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挪用货款的问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其销售方式、销售人员身份进行了调查确认:销售方式是“包干制”,即销售主体以低于出厂价格提供给销售人员商品,并送货到客户,承担运费、税收,不拿固定工资,自负盈亏年终到销售主体结账;身份是销售主体正式聘用的销售人员。由于销售主体内部管理混乱,“包干制”有缺陷,销售主体对销售人员的销售活动、资金回笼等无法监控、管理,“包干制”流于形式,给犯罪嫌疑人钻了空子;在报捕阶段,个别司法机关的经办人员的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年代,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人员身份识别不清,认为证明犯罪主体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后来公安机关直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依法起诉,最后审判机关认定被告人有罪判了刑。由于侦查、检察机关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认定有异议,严重地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速度,造成了打击不力的现象。

从公安、司法实践中大家体会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安、司法机关要查清供销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很容易,有档案可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安、司法机关要查清销售人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很难,原因在于:

〈1〉销售主体复杂。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区别巨大,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公安、司法机关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公安、司法人员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标准,有的公安、司法人员平时不注重学习,思想僵化,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模式区别不清,常常因案件的一些细节争执不下,影响了办案的速度和打击的力度;

〈2〉销售方式千变万化,没有固定的形式。在销售活动中销售主体说了算,不能以一句营利和亏损来概括。

如某市公安机关2002年11月在初查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一销售主体从营销策略上去做文章,临时搞部分商品底于出厂价进行亏本销售,具体销售活动由销售人员进行,销售主体没有书面授权,也没有文字记载,只是电话通知,又没有原始记录,时间一长,大家都说不清楚了,年终结账时将亏损部分都算到销售人员上。销售主体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将销售人员告到公安机关。虽然该案侦查机关没有立案,但销售人员的名誉受到了侵害,这些都是销售方式上存在的问题;

〈3〉档案不全,销售主体被侵权后无法举证。国有、集体企业、公司,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等,内部管理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档案完整。但是一些小的企业、公司,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在聘用销售人员、福利待遇、采用销售方式等方面,没有任何档案或原始记载,甚至连本台帐都没有,发生案件、纠纷后,自身无法举证,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诉讼活动困难重重。

2002年10月份,某县公安机关派员到沿海一个发达的城市去调查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找到一个个私公司的老板,意图取一个证据,要求个私老板提供财务账,一问才知道哪有什么财务账,他做生意从来不建账,收支全在自己的口袋里,本来可以通过查一下账目,个把小时就能解决的事情,却无法进行。由于这份证据是定案的关键,某县公安机关前后三次找他,制作了三份笔录,最后还是达不到要求,真是劳命伤财。

四  、销售环节的变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环节是计划性、指令性、层层进货、批发,一件商品从出厂到消费者手中,环节、手续繁杂。在公安、司法实践中收集证据容易。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环节是根据市场变化而定的,最突出的一点就是销售环节的简单化,一般商品取消了计划、指令性。销售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消费者可直接向销售主体进货,在流通流域减少了许多环节,减轻了生产、销售成本,缩短了资金周转周期,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

第4篇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意]贝卡里亚”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总结两个月来我在德州中级法院实习的收获,这句话最恰当不过了。我很感谢这次实习机会,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参加法律专业的实习。虽然我仅实习了两个月,不可能学到太多的实战经验,但这些知识已很好的补充了平时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的法学理论和实战技巧得到一次很好的融合,作为初涉社会的青年,这次实习也让我进一步感受了冷暖人生,社会百态。我是2007年3月1号到2007年4月28结束的,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三月份在民事第一庭实习的,四月份在刑事第二庭实习的。 由于我在民事第一庭实习时感受最多,学到知识也最多,所以首先我要详细谈下在民事一庭实习的情况。初到民事第一庭的感觉就是繁琐。据民一庭里的法官介绍,民事第一庭主要受理涉及:婚姻、继承、财产分割、民事侵权、合同纠纷、民事权利的确认、变更、撤销之诉等内容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琐碎,但是却同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一庭主要受理民事二审案件(当然也受理一审案件),其案件受理数量众多,每年近1500多件,在我实习的一个月里就受理了一百多件,这都是涉及标的额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二审的案件大多是当事人不服基层法院的判决进行上诉的,因此民一庭的当事人多为农民。通过在民一庭的实习,我能从另一个角度知悉了民生、民情、民怨。 民事第一庭的法官是德州中院人数最多的一个庭,其有有许多优秀法官,有刚获得“全国优秀法官”之称的白光锋副庭长,山东省“十大杰出女法官”的杨敏法官,德州中院调解能手崔书江法官。。。。。。跟这些优秀法官在一起,不用他们对我特别讲授,通过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也会使我的法律素养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说实话,在实习中我的角色是介于法官与书记员之间,又干书记员的活同时也干法官的活。跟随书记员我学到了从受理案件到接受送达回证一整套的法律运作程序,跟随法官我学到了如何分析案情,书写法律文书,以及开庭审理案件,进行民事调解的实战技巧。 通过在民事一庭的实习,我发现法院在实际的判案中与课本抽象的理论和法条刻板的规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多采用民事调解的方式予以结案,我在询问多名当事人和法官后得知,鼓励采用民事调解程序不是法官怕麻烦,不想写判决书,而是这种方式才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最佳方式。这可以有力避免判决成一纸空文的负面后果,虽然有时对于当事人一方会有失公平,但权益受损方真正得到了补偿才是最重要的结果。正如托马斯·福勒所说:“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而且在今年4月1日后案件诉讼费大幅下降,在办案经费缩小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采用判决,对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和损耗。 我在民事一庭的实习中通过翻阅大量的案卷,亲身参与一些案件的审理,我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是民事案件的规律性知识点: 一、离婚案件 1、主体:离婚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出生的青年成为离婚诉讼主力,更细化的统计,多是孩子年龄在三岁之内的。提出离婚多是女方。农村青年又占了离婚主体中的主导地位。如(2007)德中民一终字第42号 2、事由:(1)青年:城镇青年离婚的原因多是一方有背叛行为,如有婚外恋。农村青年离婚的原因多为不了解对方,因为据统计,农村离婚青年多为父母包办,没有经过自由恋爱,两人的感情基础不牢固;还有个原因就是农村男青年多外出打工,常年居外地,二人感情淡薄。纵观城市和农村青年共同离婚的原因就是:女方同婆婆,小姑子关系处理不善,多发生争吵,女方忍受不了(2)中年:城市居民多是发生在富裕家庭,男方多为公司、个体老板以及公职人员,在外背着女方包养情人。农村中多为男方对女方及子女实施暴力。 3、争议焦点:(1)子女抚养问题,特别是男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如果判决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的探视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2)财产分割问题,特别是农村中关于婚前“彩礼”“聘金”的归属问题,视为夫妻婚姻存续期共有财产还是男方婚前财产,如果把婚姻关系类比成契约关系,那么这部分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还是定金?如(2007)德中民一终字第99号。 二、遗产继承问题 这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争议的焦点多集中在老人留下的几间老房。争议的事由确实由于村规民俗,主要表现为:“扛幡、摔盆、做孝子”。我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下,一是由于外地的人们不太熟悉,二是由于此类案件具有多发性、难判性、矛盾性等特点。 “扛幡、摔盆、做孝子”是指农村老人去世后,风俗就是不让女性操办出殡事宜,必须由男性操办,谁操办老人的财产则归谁。如果老人没有儿子,则让女婿做孝子,但必须的改成女方家姓,享有继承权。如果女婿不同意,则要委托家族长辈从院里(同支脉血缘亲属)选择一名男子来操办老人丧事,然后享有遗产所有权。此类案件的争议恰恰也就体现在这个问题上,即这种方式取得老人的房屋是否合法合理?其女儿和该“孝子”同时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当如何认定? 我通过阅读相关案卷,咨询相关法官,亲身参与判案流程,对于此类案件多作如下认定: 1、此类村规民俗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即“扛幡、摔盆、做孝子”的约定不被法院认可。2、此案件如果是老人生前赞同此种方式,则应当认定是附条件的遗产赠与合同关系,只要老人许可的人按约履行完自己的义务,即操办完老人的丧事,其当然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3、此案件如果是在老人去世后,由家族的长辈经老人的女儿同意而采用的此种方式,老人生前并不知情,则应当认定为该行为是附条件的房屋赠与合同,即老人的女儿通过继承权先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老人的女儿通过附条件的房屋赠与合同在其认同的人给老人操办完丧事后,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该男性。如果老人的女儿事后反悔,应视其违约,但是如果老人有几个女儿,只是其中一部分女儿同意该协议,则该男性只能获得同意其行为的继承人所应继承的财物。4、此案中的家族长辈应视为是中间人,调解人,如果发生纠纷应视为直接人证。不能视其有处分老人遗产的权利。如,(2007)德民一终字第55号 三、农村土地纠纷 此类案件我认为应是全国范围内的民事纠纷焦点,在学校组织的下乡法律宣传活动中,此类案件也是很典型、很突出、数量很多的。在民一庭实习期间我总结了此类案件多为: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 此纠纷多是由于村委会而引起的,主要表现在“一权二租,甚至多租”,即农民在换届前的村委会默许下对该争议土地长期(十年上)使用占有、使用、收益,并按时向村委会缴纳提留、农业税等费用。换届后的村委会不认可原村委会与农民之间达成的口头协议,村委会在未通知原使用人的的情况下,以高价格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租给他人使用,并与他人签订了土地承包使用合同。因此,新使用人与原使用人发生纠纷。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多采用保护原使用人的权利,是原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 2、相邻关系纠纷 此类案件多为邻里之间的矛盾,多表现为两家争夺墙头的所有权,邻居借盖房机会侵占己方宅基地,邻居盖房侵犯自己的通风、采光权,邻居的家畜对己方的种植的作物或饲养的家畜造成损害、己方院内种植的作物跃过墙头在邻居家结果,邻居是为其所有等等。在我们眼里看似小事,再上诉双方眼中确实他们的大事,处理不好会影响相邻关系的稳定,甚至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3、地役权纠纷 此类案件的发生要么是供役地权利人不够宽容,不给地役权人以必要的便利,如地役权人须经过供役地权利人的土地进行铺设管道,用于浇水,而供役地权利人拒绝;要么是地役权人在享有供役地权利人所提供的地役权时给供役地权利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失。 综上,对于民事案件解决的最佳的方式是进行调解,因为如果一味判决,一纸空文并不能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修复其关系,使之达到和谐状态。并且此类琐碎的争议,所是由当事人为了“一口气”而打官司,当事人并不在乎时间、财产由于诉讼造成的更大的损失,只有双方当事人都“消气”,才是最完美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对广大农民普法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村中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使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 我接下来谈下自己在刑事二庭的感受,刚到刑事二庭的感觉就是很清闲,轻松下来还有些不适应。刑事二庭主要受理经济纠纷的案件,象抢劫、盗窃、贪污、受贿等侵犯财产的案件。在我实习的一个月里,我所接触的案子不同于在民一庭那样的宽泛,主要集中在抢劫与盗窃这两个罪行上。因此从案子中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不是很多,但通过在实习中与法官交流,我发现了现存刑事诉讼法的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已于我国的现实状况有很大脱节,影响了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审判过程。这些问题看来已是全国的普遍状况,在刑事诉讼法修订草稿中也能找到。主要有: 一、刑讯逼供问题 在实践中,往往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会提出之所以会“自认其罪”,是由公安部门或检察部门在侦查过程中所致,并要求法院认定其无效。可是该要求由于犯罪嫌疑人不好举证而往往得不到法院采纳,仍旧按公诉方所提供的证据作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我在实习中发现,往往判决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对会在法庭调查阶段会翻供,认定侦查人员对自己实行刑讯逼供。这反映了我国现阶段此问题解决的还不是很尽如人意,如果靠道德和纪律来约束办案人员恐怕只是治标而非治本之策,我认为应该从修改和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上下功夫。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法里首个环节,往往是从这个环节开始的,侦查环节为后续的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几乎定性,因为后续阶段都是围绕侦查阶段所侦查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可是在现实中,往往收集证据的侦查人员并不出庭作证,也就是设了个前提,即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的结果在开庭前给默认和采纳,开庭时对于这部分证据不再全面质证,只是走以下程序,只对被告方及辩护人所提证据进行必要审查。这同刑讯逼供问题屡禁不止有很大关系,因为只要侦查人员不出庭作证,接受被告、辩护人的质证,把侦查过程公布于阳光之下,那就可以认为公检法达成了一种共识:不管侦查机关采用何种方式,只要破案就行,被告人的权利理应被剥夺。这同保护****的刑法理念格格不入,还残留着刑罚为主的封建意识。 三、侦查权的监督问题 在实习中我了解到,刑事诉讼活动中我认为最不公开,最不透明,也就是对****的保护亟需改进的环节就是侦查环节。1、从权力平衡角度说,侦查阶段在刑事侦查权时,实际上并不受制约,主要有自己说了算。虽说检察院有检察权这也是事后监督,其并未参与到具体的侦查活动中,这就造成了侦查机关权力过大,容易质变。2、从保护****角度来说,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的诉讼模式为审控辩三方的模式,被告可以委托辩护人在开庭审理阶段为自己辩护,而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多被剥夺,律师不许参与审理过程,就连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被限制,就算会见也会有侦查人员在身旁,或者有摄像机进行全程监控,于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没有律师的参与下,会自证其罪。最典型的是不论拘留所还是看守所还是监狱,多标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这些多不能很好保护****。

在中级法院的两个月很快过去了,说实话我还真没有过足瘾,民一、刑二的法官、书记员也有这种感觉,他们把我当成他们中的一分子,真到我要走使他们还舍不得,鼓励我通过了司法考试就报考中级法院,做他们真正的同事。当我听到这时感到很欣慰,自己实习没有白来,这次实习不但给我一个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使我学到很多课本所没有的司法实战技巧,而且我还认识了很多的法官、书记员朋友们。用营销专业的属于说:这就是人脉,能创造财富。

本℉文.内容

第5篇

一要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公诉理念。长期以来,司法活动中存在对庭审活动重视不够的现象,重视查明犯罪、轻视向法庭证明犯罪,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在庭审中有时难以查明,证人出庭率低,证据展示不够全面。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就是要根据法庭审判要求审查证据,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不轻信口供,确保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二要健全以客观证据为主的证据审查模式。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从证据来源、取证主体、程序、方式等四个方面入手强化对证据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按照出庭公诉的要求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客观证据的能力,实现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转变。大力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公开审查机制、排除决定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三要通过规范的庭审行为提升公诉司法公信力。规范开展庭审前的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庭前准备;增强庭审示证、质证能力,推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量刑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在法庭上充分展示和质证,保证审判结果罪刑相适应。让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让公诉行为更加具有公信力。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我们要从省院反贪局做起,以推进反贪工作转型升级为引领,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等,并从思想深处和认识高度充分认识在反贪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极端必要性和极端紧迫性,努力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突出整改重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什么问题。突出抓好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物等重点规范的落实。要强化整改措施。省院反贪局将建立定人定市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对下督查督办。加强制度建设,从省检察院层面,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案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适时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组织开展若干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坚决及时监督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点名批评的点名批评。要严明司法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教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惩治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树立反贪部门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反贪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二)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眼下适值岁末年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薛江武就此特别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决不能因为临近岁末年初而有缓一缓、拖一拖的思想,要根据最高检的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牢牢把握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逐一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抓手和时间要求,规划好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三)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5、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规定不到位,图简单,怕麻烦;不尊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第6篇

关键词:销售内控;坏账风险

煤机企业的生产模式基本是以销定产的定单生产。有签定合同、产品工艺设计、组织生产、检验入库、发货销售等环节。销售环节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有:合同签定的不规范、未充分考虑异常情况等,常常会导致以后的经济纠纷甚至诉讼,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应收账款比重不断增加,账龄普遍过长,金额庞大的应收账款常年挂账,实际已无法收回仍视为债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造成虚盈实亏的假象;应收账款的存在使企业用有限的流动资金用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大了企业的现金流出,又在一定程度上虚增了收入,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企业如何在销售环节加强内控措施,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效率、效果、资产的真实完整,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一、客户信用控制

业务员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客户的资质条件、资金状况,经营范围、商业信誉等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防止客户欠钱不还,增加企业的损失。业务员向上级主管提交的客户信誉情况,客户信用部门要严格审核客户的具体情况,信誉不好的要求先付货款后发货,信誉好的给予的赊销限额的大小都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业务人员不能有赊销审批权限,以避免业务员为扩大销售而使企业承受不恰当的信用风险。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关注重要客户资信变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二、销售合同控制

业务员签订合同时要和客户就商品价格、技术协议、付款方式结算方法、销售折扣和折让、交货验收、运输、违约责任与赔偿等条款作出明确规定。重要的销售合同,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者专家的意见。这些条款为以后的相关内控和货款催收提供依据。

三、发货及开具发票的控制

签订合同后,技术工艺部门编制工艺组织生产,成品完成后验收入库。销售部门给仓库下达发货指令,仓库按照发货通知单所列项目组织发货,确保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运输人员将货物发送给客户时要求客户签收并将客户验收单带回交给运输部门的票据结算人员。销售部门的开发票人员依据销售合同、销售单、出库单、客户验收单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开具虚假发票。

四、应收账款及坏账的控制

开票人员将发票等支持性凭证交财务部门记录收入和应收账款明细账,负责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的记账人员不能经手现金。销售人员按照合同规定催收货款,财务人员督促销售人员加紧催收货款,达到质保期后质保金仍然收不回来的,要求业务人员说明原因,继续催收,财务人员要重点关注到期仍然没有收回的货款,防止坏账的发生。对于可能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发生的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对催收无效的愈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企业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经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小金库。收回货款的要及时记账,还要关注客户退货的情况,及时处理。要建立应收账款对账制度,定期和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账目,指定一名不掌管货币资金也不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主管人员负责按月向客户寄发对账单,并要求客户将任何不符情况直接向指定的未执行记录销售交易的会计主管报告,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企业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密切关注账龄的变化情况,一般情况下,债务单位撤消、破产、资不抵债、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的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偿还债务以及应收账款愈期3年以上,企业应当合理提取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的,一定要有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时间有长有短,有的没有超过收款期,有的超过了收款期,一般来说,拖欠的时间越长,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企业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监督,可以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利用账龄分析表,企业可以了解以下情况:第一,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这些款项未到付款期,欠款是正常的;但并不意味着到期就一定能够收回,所以及时的监督仍然是有必要的。第二,有多少欠款超过了信用期,超过时间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有多少会因拖欠时间太久而可能成为坏账。对不同拖欠时间的欠款,应当采取不通的收账方法,制定出经济、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应该提前做出准备,充分估计这一因素对损益的影响。

企业应对各种不同过期账款采取不同的催收方法,对过期过短的顾客,不过多地打扰,以免将来失去这一市场;对过期稍长的顾客,可措词婉转地写信催收;对过期较长的的顾客,频繁的信件催收并电话催询,对过期很长的顾客,可在催款时措词严历,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等。企业在催收过期账款时还要考虑发生催账费用的多少,催账发生的费用要低于可收回的账款。

五、货款回收的控制

货款都要通过银行,或者汇票的形式回到企业,业务人员不能接触销售现款,防止挪用贪污等情况的发生,业务人员接收商业汇票时严格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票据欺诈。收回的货款及时入账,不得设账外账。

六、结论

影响内控效果除了制度、政策、流程外还有人员的素质,管理层的重视程度,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杜绝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使企业资金地运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第7篇

销售的流程应该是这样的:拜访客户—推介产品—具体洽谈—签订合同—发货—收款。人人都以为只要前面完成了,销售就是完成了,恰恰最后一环才是最重要的。

本人也从是销售很多年,对于如何要款有着很深的经验,我觉得销售行为结束以后的催款也是一门艺术,涉及到心理学、计谋、耐力、洞察力、语言技巧、沟通交流等方面的学问,而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要款的“要”字。本人所带的团队每年的销售额达1000多万元,无论是业绩还是回款在公司都是翘楚,在此简单介绍下与诸位分享:

1、销售员必要又要敏锐的洞察力和观察力,必须能够及时准确的把握住客户的心理状态。比如,要通过客户的言语举动和言下之意迅速的知道他是否在有意拖欠?有的业务员就是这点无法把握。

2、要款时,底气要足,信心要足。欠款的人总是心虚的,或许他会找好多理由来拖款,但是你要跟他很坚决严明这所有的理由都不成为你欠款的理由!

3、交易发生前要说明,回款的时间和付款方式,一定要申明在先,如果是业务往来,那么合同的填写和规范尤其重要。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任何交易的最终都是伴随着要款的发生,如有人恶意拖欠,很多时候欠款的人和要款的人都是比的耐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5、要钱就一个字:狠,当然这个狠不是叫你去打人家,但是适当的恐吓还是可以的,不过这恐吓的语言表达和方式很重要。比如通过口头警告或是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其陈述利害关系,让他清楚的知道不付款的后果。

6、钱要回来了,还要保持良好的合作和人际关系,要钱要的好的人不但可以继续合作,而且人家下次再也不敢欠你的钱。我们的目的不是说把钱要回来了就不合作了,我们要钱的目的是为了形成一个更加良性的合作秩序。

在此举例说明:

案例一:

有一客户拖欠了我一笔货款15万多,事先我们合作一直是款到发货的,这次他说时间紧迫来不及打款,货到付款,我相信了他。可是当货到后,他开始借故拖延,我直接反应是这家伙有问题。于是立即赶到他公司,由于他是我的商,果不其然他说客户的钱尚未拿到,此时已经过了付款期限一个星期,我没有戳穿他的阴谋。我很客气的跟他说,那我们一起去客户那里要款,我去帮你要。他说怕伤了面子,他明天自己去要。如此这般,一直要了两三天,他既不肯带我去见客户,又不肯付款。

最后,我明确告诉他,如果再不付款,我将走法律程序,他这下不再借客户的理由了,开始找其他理由扯皮,比如:质量问题等。我明确告诉他,所有的问题我们都可以解决,但你的这些问题都不成为你欠款的理由,而且我很严肃的告诉你,如果你不回款,我不但要立即取消你的资格,还要起诉你;他很气愤,打电话向我老板投诉,说我威胁他。

其实,我早就跟老板商量好,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最后我老板又安抚了他气愤的心理,我也连夜就他提出的一些问题形成了书面文件,第二天拿着解决方案放到他面前,并且心平气和的跟他讲一些事情,最后他也无话可说,如数的将钱付了。

后来,这个客户我们一直合作到现在,基本不欠我的货款,有时欠的时间长一点,我会告诉他我要过来了,他就有数了,而且我会在到达他那里前几天一天打一个电话给他,每天打电话的时候都是离他越来越近的城市,而且打电话的时候我都是用固定电话打,直到到了他的这个城市。

通过电话,我就是在给他心里暗示:在我到来前把款子付了!

这个案例说明,坚持原则很重要,在面对狡诈的客户时我们要坚持原则不动摇。同时,面对一些特况的发生,我们要有敏感的意识和反应,要迅速赶到现场摸清情况,了解客户的真实意图。然后,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策略和步骤,同时也要明确的就客户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拿出解决方案,绝对不能回避和打马虎眼,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处理问题也是我们要钱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案例二:

这是一个直销客户,我们的接触长达数月之久,后来我在几个品牌的竞争中胜出。我们在谈判完成后拟定了合同,合同明确说明“货到当天付款”,这个客户事先说的也很好,货到就付款的。可是当货到了后,他借口说今天财务很不巧,没有这么多钱,明天付。可以,我很相信他的。第二天去,他又说还要过两三天,我敏感的知道有问题了。于是,我叫业务员很直接的跟他说明,今天不能再拖了,老板你想想办法,钱我们今天一定要拿到。他面对我们很坚决的语气,果然露出了本来面目,说设备部门提出要试用几个月才行,而且我们以前都是这样的,他完全把事先和我们说的话,以及合同的严肃性抛之脑后了。

其时,我在总部开会,这个老板还说下面还要陆续增添我们的设备,而我的业务员面对如此无赖的老板和他的诱惑好像束手无策了。我一方面跟我的业务员讲这么几个道理:

1、这个老板如此不遵守诺言,如果这笔款我们不能及时回笼,那么以后的合作我们将会面临他更多的欠款。2、他这次这么不讲信誉,那么以后的合作他如果还是这样我们这个单子不做也罢,即使要做我们要提出更加苛刻的付款条件,以防万一。3、不要害怕我们会丢单,不单是我们不会当应他的无礼要求,其他同行也同样不会的,也就是说他随便买哪家产品,都是要无条件付款的。4、要款,就象一场拉力赛,你进一进,他就退一退,你要的狠一狠,他就软一软,所以不用惧怕,这就是一场心里的战争。如果作为一个业务员不能在心里上战胜自己和客户,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业务员,更不要说优秀的业务员了。

另一方面,我主动打电话给那个老板,他接一下,说很忙,挂掉。再打,不接,再打,关机。问题越来越严重,我意识到,我接着发了一个短信给他,内容如下:

“老板,你好。关于货款的事情,我希望你安排一下,钱我们今天一定要拿到,我们交往虽然不多,但我觉得你是一个讲信用的人,可能目前你也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但是我请您也理解我们做业务的困难。你也不用担心我们以后的服务问题,我们将会一如既往的服务的更好,质量和服务是我们的生命。如果你今天不付款,那我只能叫我的两个业务员吃住在你的办公室了,(其时,避而不见)老板你什么时候回公司了,我就叫业务员跟着你吃住了。所以,我们也要生活,请见谅。”

信息发出,仍旧是音讯全无。最后,我果断的叫业务员以借故查看机械试用为由,将机器的钥匙拿在了手上,并坐在车上(我的产品是工程机械),让他们停止使用,这时厂里工人急了,机器不能用影响他们工作了啊。很多人围了过来,说什么的也有,想要动粗的也有,我叫业务员趁机宣布:由于你老板没有按合约付款,车子所有权现在是属于我们的。影响大了,驾驶员立即上报老板,一个小时后,老板终于现身了。

艰难的谈判开始,从几个月到一个月,到25天,停止谈判,老板说最后期限。我依然不同意,老板也不同意。我叫业务员,他上厕所,你上厕所,他吃饭,你跟着他吃饭,他上车,你们一个拉左门一个拉右门。老板很火,甚至有人要来打我的业务员,我说:你们不用怕,他是决计不敢打你的,打了事情就闹大了,不但涉及到经济纠纷,还涉及刑事纠纷,最后他要付的不但是货款还有医药费,我们公司还会表扬你,奖励你。业务员挺住了,老板也没办法了,最后咆哮的说:我不要和你们谈了,叫你们经理明天下午过来拿钱!

这个时候,要给他面子和台阶下,谅他明天也不敢再耍花招,我叫业务员回去,否则真的会一分钱拿不到还要闹的更僵。我接着发了一个短信给他,告诉他,明天过来拜访他。第二天,我赶到了他公司,见面我就特意从家乡带的特产递给他,告诉她,家乡的一点特产,小小意思,不成敬意。然后说到正题,我说,由于我不在现场,可能由于业务员传达信息的失误,我误会了,我就跟业务员说啊,按道理*总不是这样的人啊,他生意做这么大也不在乎这区区几万块钱的。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也不好意思了,说了些豪言壮语,吹了吹牛皮,很客气的把财务叫来,支票开了给我。

这个案例说明:要钱要狠,狠的有方法,狠的有尺寸,狠的恰到好处。所有的生意或者是个人往来都离不开钱的发生,要钱要得法,事先的约定也很重要,要钱同时也是一场心理战争,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磨练自己的心里意志,你若先放弃了,退却了,客户便会得寸进尺;你若咬住青山不放松,客户便会让步了。

其实,要钱只有一个原理:坚持、再坚持,只要一秒,就成功了!

案例三:

有一次,去向一个客户要钱,这个客户通常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早上一定要在8点之前去他公司,否则就要等他晚上回家了。于是,一早我6:30就到他公司门口等他,7点多他来了,问我,今天怎么这么早啊?我说:“哎,一个晚上没睡着啊!”他就有数了,8点直接陪我到银行去办了一部分款子。

第二天,早上我又去等他,这天他精了到公司转了一转,出去了,我在他公司等啊等,过了10多分钟感觉不得劲,出去一看,好家伙,他从后门直接开车走了,以前都是从前门走的。

于是,我打电话给他:喂,*总,你怎么走了啊?我还等你办款呢!

他回话,今天没时间了。

晚上回到家,我已经在他家守候,他问我吃饭没有,我说吃了。其实,他妈的,为了扥他,我吃个屁啊。我也不讲废话了,直奔主题,问他款子怎么办?

第8篇

写述职报告时应认真总结出限定时期的工作特点,抓精华,找典型,以这段时期工作中突出而富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来反映一般。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风险管理部门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1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我们是幸运的,被领导选中来到__公司,正好赶上公司开业筹备,我们三月份就步入了期待已久的职业生涯。时光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要结束,历数这一年做的工作、得到的肯定、犯过的错误,我看到了自己由稚嫩的学生渐渐变成职业人。在这个过程感谢领导和同事给予的信任、包容!

报表方面

1、协助经理梳理人行、银监会(局)报表,与其他__公司、监管机构反复沟通、核对,重点关注表样是否完整、报送时间是否准确,确保及时、全面的报送报表,最后按方便取数的原则将报表按部门分配,发予各部门。

2、协助经理汇总上报银监会1104报表及其他银监报表,包括计财资金部、信贷管理部及本部门填制的报表,汇总后进行检查,保证报表可以通过银监报表系统的表内、表间校验。

报表上报后针对已经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

3、协助经理填报人行、银监局其他经常性或临时性报表,主要是风险方面以及跨部门的报表。

按季度汇总上报财协报表。

风险防范方面

1、协助经理对信贷业务进行贷前调查,分析风险点。

为深入了解可能的风险,在开展或将要开展新业务前,对其业务特点、操作流程、以及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并形成初步成果,如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商业汇票业务、房地产贷款等。

2、协助经理对贷款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完整进行审查,组织贷审会,完成会议的记录工作,完成相关文件的签批工作。

放款时,协助经理对放款各要素进行检查,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合同文本、协议及各方面材料是否完整、准确。

协助经理对资产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复核。对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和保管。

合规方面

1、在领导的指导下,收集、整理、学习与财务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财务公司合规环境。

为方便各部门查阅,制作电子书同时整理后打印装订成册。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更新。

2、在开展各项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前,协助经理进行合规性分析,寻找解决合规问题的方案,规避监管风险。

3、协助经理开展监管评级自评估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及本部门进行自评估、改进,完善规章制度,并按制度要求开展业务。

以期完善公司管理状况、经营状况,顺利通过银监局现场监管考核,为未来更好地发展夯实基础。

除此之外,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开业初期,由于综合?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苯粽牛斡胪瓿闪瞬?a href='//xuexila.com/chuangye/zhucegongsi/fengongsi/' target='_blank'>分公司物品的采购工作,主要是餐具、茶壶、暖壶及部分文具。按领导要求,整理小会议室,为方便取物按大类对物品进行分类,并贴标签。

2、按领导要求,参与分析了__银行金融服务方案,并形成初步成果《__金融方案总结分析》;

3、参与搜集了注册地在__、集团旗下有上市公司、集团没有整体上市的财务公司,汇总了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结构、经营情况特别是资金归集率的信息,形成报告;

4、按领导要求,参与研究了财务公司归集上市公司资金的法律、政策限制,需要履行的手续,需要签订的文件等方面问题,并形成报告。

后期参与设计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三个文件的模板,负责《风险评估报告》模板的设计;

5、积极参与了公司开业庆典的准备与实施,参与礼品的采购与分装、制作大堂的大屏幕欢迎画面、制作与安置楼梯引导标识,活动过程中充当引领员;

6、积极参与内刊的投稿,前期参与各模块设计的讨论,日常关注热点、特别是与集团产业有关的新闻,积极投稿。

7、参与__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期间参与调研了__公司、__公司、__公司、__公司及__协会,最终形成报告。

8、协助审计稽核部经理制作《资金管理电子系统客户服务协议》、《资金管理电子系统业务申请表》、《资金管理电子系统客户证书领取单》,打印全部成员单位的申请表、领取单、密码信封,检查各要素的准确性后盖章交给综合管理部及结算业务部。

9、协助审计稽核部经理开展对结算业务部的审计工作。

经过一年的工作,感谢领导的指导、同事的帮助,我主要在以下方面得到提升:

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银行既是经营风险的机构,财务公司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势必不能规避这个问题。__经理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她的悉心指导下,我对银行业的各业务模块有了较为直观的认识,特别是信贷业务方面,掌握更为深刻、直观。

在__经理的指导下,学习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通则》以及信贷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初步了解了信贷业务的合规问题。通过参与了公司自营贷款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了解了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信贷合同文本内容、放款所需材料等方方面面。

通过报送报表及文字性材料,对金融业所面临的监管环境有了一定的感受,对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有了一些认识。通过填写本部门报表及检查汇总报表,对金融行业经常涉及的财务指标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对其他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的..搜集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了解、小贷公司可行性分析,对本行业及相关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对本部门制度的学习和梳理,对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认识。

更为重要的是,在公司上上下下勤恳、务实这一风气的感染下,我培养了敬业、务实、虚心的工作作风,开创了比较好的职业发展起点。

作为一名职场新人,我对本年度工作表现基本满意,表现在态度比较积极、工作比较勤恳、认真、对新事物求知欲较强,有较好责任意识。但是,我同样意识到自身还有诸多地方有待提高,在新的一年,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习惯的同时,改进缺点,更好地工作。"聚如一团火,散若满天星",我相信,公司在新的一年会红红火火,我也会凭借努力成为其中一颗闪亮的星!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220__年上半年我在南京路支行任柜员岗位。柜台是银行的基础工作,直接面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八方客户,是客户认知__的第一道窗口,因此,我深刻地体会到此岗位的重要性和责任性。从事柜员岗位以来,一直严格遵守__银行柜台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了解和熟练掌握相关技能,及时快速地办理各项业务,为客户做好柜台服务。坚决按照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业务要求办事,保证业务无误和资金安全的同时,积极的向客户介绍我行理财和电子银行等业务,顺利的完成了支行下达的任务指标。

到了8月份,我非常荣幸的被调任到分行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是负责风险管理政策的落实、风险监测和控制的综合管理部门,是风险和内控的日常管理职责部门。作为风险管理部授信后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对__银行青岛分行运行的cecm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对本部门档案进行整理保管,日常办公相关工作。

面对新的岗位、新的环境、新的挑战,让我既感到陌生,又感到空前的压力,但是在这将近半年的时间里,我受到领导和各位前辈多方面的关心和照顾,在工作上受到了无微不至的指导,帮助我快速的熟悉和胜任这个岗位。在风险管理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抱着谦虚好学的态度努力工作,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适应工作岗位,基本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由于首次进入风险部,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面临着全新的挑战,这个过程不仅是角色的换位,更是一种思考方式和学习方法的换位,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到授信后管理需要严谨的态度、正确的方法、积极的沟通、全面的思考,才能更好的管理授信系统和提高工作效率。青岛__优良的培训系统使我能够养成在每一天的工作生活中不断学习和获取新的知识,努力了解学习授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业务知识,把所学所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虽然目前在风险部的工作时间很短,但是我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努力向各位前辈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工作,努力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近来的工作使本人越来越深刻的理解了良好的工作习惯是能力和效率提升的基础,特别是在工作的条理性上,受到各位前辈的耐心指导,受益匪浅,今后还将更加努力。

工作中的不足:

由于家在异地,生活习惯和地域习俗有很大差异,接人待物和沟通交流方面亟需改进和提高;首次担任授信后管理岗位,日常工作涉及很多方面,工作条理和时间安排还有很多不足;对很多业务和流程还没有完全熟悉掌握,需要多加强学习。

风险管理部授信后管理岗是一个需要责任心与耐心的岗位,通过这几个月的学习和工作,我坚信能够胜任岗位并做出良好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进取,力争成为优秀的__一员。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3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代表风险管理部汇报20__年第3季度工作总结。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部门职责与目标,第二部分汇报第二季度工作总结,第三部分分享经验教训,第四部分提出下季度工作计划。

一、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是推行制度、提供法务支持、开展内部审计审查。目标是及时完成重点工作计划和日常合同审核任务,保证公司顺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尽量为公司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等。

二、20__年3季度,风险管理部重点工作和日常合同审核均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

三、工作总结

1、质量管理体系推行方面:风险管理部对A分公司开展了合同管理培训,对B分公司开展了制度管理、风险管理、反腐倡廉、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培训,对总部档案管理培训。

对A分公司进行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检查,对总部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进行了档案管理检查。

2、合同审核方面:风险管理部审核各部门初次送审的合同共232份,其中总部78份,A子公司89份,B子公司25份,C分公司14份,物业公司共25份。

3、法律咨询和风险防范方面:

1)风险管理部拟制并了《对经济类文件授权审批和签字盖章事宜的特别要求》,要求各部门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同时向对方书面明确仅有指定的授权人才是代表本公司对外签署经济文件的合法有效人,合作方与其他人员签署的经济文件对本公司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2)针对商铺带租约销售的策略,风险管理部建议公司设立运营公司以规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返租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在托管合同中设计对租回商铺经营管理的基本思路,界定管理内容与责权利等,并协调解决运营公司与客户的租期和与租赁户租期不一致的'问题。

3)商务宿舍蓄客阶段,所有资料是按超高一层销售。办预售证时,因房管局限价,只能由一层改为两层卖。风险管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和相关文书,指导营销策划部公告取消前期宣传广告内容,并进行公证。请认购客户签订知悉取消前期宣传广告内容的确认书,并出具不修二层楼板的申请。

4)风险管理部根据C公司咨询,向其提供意外伤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指导其完成赔偿并防范负面影响。

4、诉讼仲裁方面:20__年第3季度风险管理部顺利推进奥的斯电梯仲裁案,圆满完成__园林仲裁案,受理并有序推进商铺客户要求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的诉讼案等。

对A子公司与总包单位的经济纠纷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调查,秉承尊重客观事实、诚实守信、合情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向公司提交专题报告,并强烈建议A子公司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给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专项调查和危机应对方面:针对物业公司匿名举报信进行专项调查,发现举报内容均与被举报人无直接关系,但同时发现被举报人存在其他不当行为。

公司其后对被举报人换岗处理。参与广告公司举报事宜调查,发现举报事宜的确存在,但当事人之间存在较大误解。协助公司处理总部总包单位工人闹事危机事件,并准备相关往来函件和公关报告。

6、员工培训方面:根据师徒协议,指导新员工学习公司制度和文化、风险管理部职责和法律专员岗位职责,带领两人前往各子公司开展审计审查等,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开展培训。

带领新入职风险管理部的资深专家学习风险管理部职责和内审专员岗位职责,带领她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检查,在工作中学习审核技能技巧。

二、分享经验

__园林仲裁案于20__年7月结案,关于此案,风险管理部于20__年3月9日收到A子公司的法律协助申请,由于距仲裁委要求提交的证据期限(收到仲裁申请后15日内)仅剩1日,我方举证面临巨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及时与仲裁委取得联系,并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中止审理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并通过选取需回避的仲裁员获得第二次选择仲裁员的机会,以争取宽限期限。

之后风险管理部与A子公司及总部成本部密切配合,积极准备开庭资料,反复审查结算资料,共同参加开庭、调解、质证共计5次,到司法鉴定中心现场核对工程造价1次,提交我方异议或质证说明共计5次(具体工作记录参见附表),最终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1,034,137.75元。此案不仅可作为公司齐心协力应对仲裁的成功案例,还可作为公司向社会弘扬正气,向供应商彰显规范、阳光、透明企业文化的经典案例。

20__年第4季度,风险管理部将继续认真完成全公司日常合同审核和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奥的斯仲裁案、___总包单位仲裁案等;完成总部档案管理检查;开展全公司工程结算和经济签证检查;收集各部门质量目标达成情况,并组织改进;开展分/子公司例行财务审计。

谢谢大家!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4银行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始终与风险为伴,其经营过程就是管理风险的过程,我行开办的小额贷款业务更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业务。20__年,被确定为____银行的“合规管理年”,根据“合规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行严格贯彻小额贷款业务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加强资产质量管理,严格控制风险。现就我行小额贷款业务上半年风险状况和防控措施报告如下:

一、信贷基本情况

截止6月_日,我行累计放款330笔,金额1396万元;累计回收回177笔,金额945.88万元;累计结存153笔,金额450.12万元;6月_日所有逾期贷款户数33笔,逾期金额107.74万元,逾期率23.94%。其中有4户逾期贷款为次级类客户,16户为可疑类客户,均产生不良贷款现象,风险防控形势非常严峻。

二、风险管理工作情况

半年来,我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总行会议和文件精神,适时分析形势,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信贷基础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1、严格按照总行下发的《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开展业务,严格拓展、筛选小额贷款准客户,把风险防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对信贷风险进行控制,对授信行为进行规范。

严密了贷前调查、审查及审批手续,对信贷人员贷前调查的范围及要求,确保信贷调查材料真实有效。

2、严格控制信贷风险,严格执行信贷风险防范控制管理体系,全面实行审贷分离,规范了贷审会,实行了贷审例会制,严格按照贷审会议事规程召开会议,明确各环节主责任人职责。

3、扎实细致地开展贷后检查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客户经营状况和家庭状况进行检查,认真填报贷后检查表。

2月份我行对发放贷款先后开展了信贷自查及全面排查。此次排查工作通过调阅客户档案、现场走访客户、拍摄客户经营场地和走访信贷员家庭情况及信贷员思想排查等形式,重点关注逾期贷款客户、联保贷款客户和放款金额较多及逾期贷款较多的信贷员。从排查情况来看,我行未发现与中介合作、编造虚假资料骗贷等现象,也未发现收受客户好处费、代客户收取贷款本息等情况。

4、强化管理,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我行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管理,重点是制度执行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贯彻落实。注重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学习,以便能在业务操作中得心应手,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搞好管理的同时,我行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手段,积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树立“阳光、惠农、方便”的信贷形象,以优质的服务和阳光的品牌促进业务的发展。

5、抓好逾期催收,严格控制资产质量。

我行领导及信贷人员从产生第一笔逾期贷款起,就对逾期催收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集丛人之力,尽职尽力开展信贷还款管理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并把这项工作长期作为信贷业务发展中的重中之重来抓,最大程度的控制好风险。及早成立了以行领导、业务主任、信贷主任及信贷员组成的催收小组,集中人力、物力,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坚持不懈开展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在做好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和联合催收的同时,果断决策,将逾期30天以上的客户依法提起诉讼,申请资产保全,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贷款的清收,最大程度的控制好逾期贷款风险,防止贷款出现损失。

三、下一步风险防控强化措施

为有效促进我行小额贷款业务稳健发展,我行要加强小额贷款的合规管理,促进小额贷款经营和操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有效维护我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下一步,我行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1、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否决贷款登记制度。对每笔被否决贷款进行详细地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申请信息、否决原因等。二是对联保贷款分行业分用途、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分组调查等控制风险的措施。三完善审查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审查人员在对权限范围内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查时,除对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外,还须进行电话核实客户信息,在必要时还须进行现场核实。四要严格系统岗位配置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兼职的合规性,规范信贷人员工号及岗位设置、变更,保证系统中客户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五要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办法,对提交审贷会成功的资料要严格把关,认真检查相关资料及贷款信息,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规范信贷操作流程

一是提升贷前调查质量。对于收入、成本等关键信息应尽可能取得纸质单据或书面证明做支撑;关键的财务数据必须进行交叉检验;对于房产或车辆等信息,应查看和复印房产证、行驶证、租赁合同等。调查项目应全面,坚持“眼见为实”原则。二要严把贷中审查。审查人员必须电话核实借款客户的真实性。审贷会必须有2名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且被审查贷款的主副调必须全部参加审贷会。审贷会提问提升质量,问到关键风险点。三是落实贷后检查。信贷员在贷款发放后的四周内,必须到客户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首次贷后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和贷款投向进行监控,以后每月不少于一次贷后检查。

3、加强逾期贷款管理。

对于逾期贷款,除对信贷员进行考核外,还对贷款的逾期原因进行分析,采取一切措施和办法,不惜代价进行逾期贷款的催收,以防微杜渐,保持贷款的良好回收和质量。

4、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每天晨会及每周例会对信贷所有人员进行信贷业务、操作规范性、法律法规等知识进行集中地学习,同时加强对信贷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要每半年对信贷员进行一次梳理,同时对信贷从业人员实行年审,年审不合格的调离信贷岗位。要加强对信贷人员良好作风的培养。严格执行“八不准”要求,打造邮储小额贷款品牌,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5__年,在总行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行工作中心,全面履行风险、合规部门的管理职责,扎实工作,以强化信贷管理为突破口,全力抓好全行贷款风险分类、不良贷款监测、清收、考核工作及超权限贷款风险审查审批工作,有效地履行了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职责,较好地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作用。现将就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部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1、做好风管部职责内的报表、报告制作和报送工作

一是及时做好__工程报表的制作和报送工作;二是做好风险分类相关报表;三是做好不良资产监测报表;四是做好市办要求的业务经营分析报告、风险监测报告及相关报表;五是及时向人行报送风险监测指标报告及相关报表;六是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经营风险分析报告及相关报表。

2、全力抓好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和十级分类管理工作

一是每季末月下旬均向每个网点下发季度清分通知,要求各网点按照我行贷款分类规定及时做好季度清分工作,并对下季度每月贷款分类或分类调整的注意事项做出提醒。二是每月末,我部均能及时监测全行贷款台帐,督促各网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当月新增贷款的分类确认工作及部分存量贷款的分类调整工作。三是每月初及时收集各网点超权限贷款的五级、十级分类认定表,并认真审核,对其中分类错误、分类理由不规范的认定表一律予以清退并要求重做。以此保证每月新增贷款的准确分类。四是坚持每半年下各网点检查五级分类、十级分类情况。对其中分类不准确、分类未及时调整的贷款及时做出指导和修改。通过以上工作,保障了我行贷款五级分类、十级分类的准确性和分类调整的及时性,为我行不良贷款的管理打好了基础。

3、积极做好诉讼案件的起诉、执行工作

根据各网点上报的诉讼材料,我部及时做好起诉材料准备、证据收集、申请诉讼、出庭参诉、执行申请、参与强制执行等工作,极大减轻了基层各网点的工作压力。

4、抓好每月逾期贷记卡的风险预警和清收工作

根据每月测贷记卡的逾期情况,根据历史监测数据和向基层信贷员了解的情况,针对部分信用观念差、多次逾期或资产情况出现明显恶化的贷记卡持卡人提出风险预警,并采取冻结卡片或取消用卡资格、向公安机关报警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5、做好贷记卡复核工作

根据银行卡部的贷记卡办理流程,我部负责贷记卡的`复核工作。准时按内部规定完成贷记卡的复核工作,为贷记卡的快捷办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应尽职责。

6、积极协助基层清收不良贷款

7、做好贷款的审查工作

根据总行工作安排,做好每日基层上报审批贷款的资料审查和风险审核工作,严格控制信增风险、及时辅导和纠正各基层网点贷款档案资料的合规、合法、风险可控情况以及风险分类的准确性情况。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部能较好的履行部门职能工作,积极发挥本部门的职能强化作用,为总行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应有贡献,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良贷款清收成绩不理想,贷款起诉后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二是组织开展信贷人员岗位培训及深入基层进行指导的工作仍有待加强;三是还未能实施更为有效的贷款管理,个别新发放贷款仍潜在风险。四是部门职能的强化及作用仍有待于增强。

三、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降低我行所面临的各项风险,针对____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部拟在____年的风险与合规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继续加强管理,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实时动态监测贷款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并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

2、改变执行思路,加大依法清收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综合信息的跟踪监测,及时向法院执行局提供借款人实时信息,力争使执行工作进入常态化和及时性。。

3、加大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协调、管理和培训。

加大对基层网点的日常服务、培训、现场辅导和检查等方式,切实提升客户经理的管贷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服务与支付
发表咨询 润稿咨询 文秘咨询 购买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