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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系统内部错综复杂,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与作用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着直接影响。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参与主体较多,项目内部的进度计划、成本控制、资源分配、技术支持等各方面的管理结果都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所以,要想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管理效果,就必须要从项目内部各要素出发,建立健全项目内部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进而保证工程现场的安全施工[1]。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还需要从安全生产与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建立其良好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态。建立并完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管理体系,不仅可以有效处理工程项目内部各组织与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各参与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而且通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能够促进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1)企业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参与主体中,建设业主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建设方是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必须要高度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自身的内部监管意识。首先,建设方选择的施工企业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并且实力雄厚,要选择管理水平较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与管理;其次,建设方要按照合同条款按时将相关费用支付给施工单位;与此同时,建设方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有监督责任与义务;此外,施工单位要配备高水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实际到岗,购买的劳动工具与设备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施工要求。工程项目的建设方要监督施工方建立起领导带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保证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而提高企业的自主生产能力,建立并逐步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与此同时,施工单位要做好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将安全宣传落实到位,为施工人员上工伤保险等,不断加强施工环境的改善,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监督体系的科学性与有效性[2]。(2)企业外部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施工企业不仅要建立起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而且要加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企业外部的监督作用。要想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其安全生产,就必须要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监督工作。首先,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委托授权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并将了解到的真实施工情况反馈给建设单位;其次,建设单位要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严格监督与管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商等,以确保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第三,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要按照图纸要求严格监督施工情况,保证施工单位按照图纸施工,同时也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对施工图纸做相应的变更;第三,勘察单位要将勘察结果提供给设计单位,以供图纸设计之用,施工单位则要将施工中出现的地质情况反馈到勘察单位,勘察单位与设计企业要对材料与设备的供应商进行全面监管,进而保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态;各单位通过合作,不仅能够保证施工各环节的安全进行,而且能够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监督,从而建立起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3.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协调体系
如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全管理体系下,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各参与主体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两个单位为了谋取各自的最大利益,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矛盾。就施工单位而言,施工企业的最终追求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就建设单位而言,建设单位的最终追求目标是用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最优的质量,完成建筑实体各功能的充分发挥。建筑工程施工参与各方往往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管理,导致不安全的生产行为出现,影响到工程整体质量[3]。因此,建筑工程各参与方利益关系的协调工作单独依靠建筑企业之间的项目监督是很难完成的。为了有效避免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事故,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以及建筑业的长远发展,政府需要参与到工程建设中,建立起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四方协调体系,尽力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以建筑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方与建设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在建设方与施工方建立起自我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加入政府建设的安全行政部门与行业组织,形成了新的四方协调体系,不仅确保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利益,而且提高了建筑项目的整体质量。
4.中介机构与保险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中介机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当前,我国建筑领域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即安全培训机构、研究机构、评价机构、咨询机构,以及生产监督鉴定机构。建筑领域中介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为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企业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但是,中介机构除了能够提供各种服务之外,还能够起到良好的沟通作用,其能够针对不同的建设主体采取不同的沟通方法,进而保证行政部门、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之间更加顺畅的沟通与联系[4]。与此同时,中介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能也在不断加强。随着我国建筑领域中介机构的不断发展,其监督管理的职能也逐渐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尤其是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行为、纠纷调解行为,以及市场规范行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建筑市场不断扩大,政府干涉的方法很难将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中介机构要逐渐承担起部分监管职能。(2)保险机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近年来,施工企业为建筑施工人员购买职业伤害保险的行为已经非常普遍,尤其是一些国家已经作为国家法律制度来实施。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来说,通过落实保险制度,不仅能够将风险有效转移,确保施工人员在遭遇安全事故之后能够得到补偿,而且逐渐发展成为了一种预防安全事故的经济手段。同时,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落实保险制度,还促进了第三方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约束体系的建立。保险机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制约作用的发挥,促进了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从自身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5]。对于保险机构而言,保险机构为了有效维护自身利益,对工程建设活动安全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比行政部门的工作更加有效。保险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监督与管理,通常与自身的经济效益结合在一起,它的监督从本质上讲是对自身经济利益的监督。政府部门的监督是将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它的监督从本质上讲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利益激发的安全管理行为通常比政府的行政管理更加有效,更具可行性。
5.总结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设进程中,各参于建设主体和各管理主体在相关法规约束下,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水利工程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组织模式及其运行保障机制,共同构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进程与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过去投资领域以政府投资为主、指令性投资计划为基础的政府直接管理模式,转变为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宏观调控引导的模式,逐步形成以投资主体决策自主、风险自负为基础的市场调节资本配置的机伟。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已得到全面实现。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逐渐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和以流域性公司负责的多项目开发管理格局。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多具有建设规模和投资巨大、工期长、涉及专业多、牵涉范围广、参建单位多等特点,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政府全面行政管理,到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政府督察结合,最后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政府监督的三个发展阶段。时至今日,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现状是:现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
1997年就已的,相对于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迅速发展,其内容显得尤为落后,甚至存在种种问题,这就使得国家法制法规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缺少具有专业性、针对性、乃至可操作性的法律。其次,改革开放以来,因为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各级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各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出现了几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也正因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够统一,最终仍然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难以实行统一领导。众所周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其关键之处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制度的执行,然而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却存在着执行困难的问题。例如,在水利部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正式更名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后,国家管理部门虽然相应地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的职责,却未能相应的增加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与其对应的费用,甚至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准则,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为了提高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行为,国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可有效借鉴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以完善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针对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一、实施严格行政许可制度。
调查显示,为完善市场管理,发达国家采取在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对专业组织和专业人才实施注册许可制度,并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的申报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甚至在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检查检测、质量认证、安全检查制度,进而实现政府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例如,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政府应对所有水利工程实行强制性监督审查,并根据保证质量是否合格决定是否颁发“工程投入使用许可证”,并保证任何工程在得到政府相应部门的使用许可之前,均不得投入使用。
二、大力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
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难得知,只有以严格、完善、统一的法制为基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例如,可以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法律为依据,对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实施程序及细节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款,大力建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从而更有力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实施。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前文已经提到,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便是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结合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理念与我国水利工程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水利工程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健全水利工程法规体系;理顺政府在工程中与施工方的管理关系;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四、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分析国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的一点就是: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这些专业人士和行业机构可以是经过国家认可并以专业人士为核心的非政府安全监督组织,他们的加入,无疑对加大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从而使得工程的建设质量也有进一步的保证。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加深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研究,进一步进行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有重大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戴金水,徐海升,毕元章,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黄河水利出版社,2008年
[2]彭立前,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年
[3] 石庆尧,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论与实践指南》[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年
[4]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论》,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策略
工程建设质量是建筑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通过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举措,落实各项管理政策,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是工程建设相关部门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质量发展是兴国之本,强国之道,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也是相关企业发展之本、兴盛之道。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是工程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提升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分析
优质的工程建设质量指的是建筑工程能够根据相关标准规定或者是合同约定要求进行建设,所建设的工程具有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保性能等特点,工程具有坚固、耐用、经济、实用强等性能,能够满足人们使用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建筑业工程建设数量不断增加,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也得到提升。尤其是随着工程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目前得到有效的提升,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工程结构和安全性能得到明显的改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工程建设中,依然存在着一些质量问题,工程建设的质量还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现实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期盼,工程质量改进问题依然应该成为相关单位和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性,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这是关系到国家发展和人们的长治久安的问题。具体而言,提升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提升工程质量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工程质量问题关乎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是工程建设中,需要重点突出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虽然较之前得到明显的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地方。在各种报道中,有很多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工程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了坍塌,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工程事故问题还是时有发生的。工程质量如果得不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人们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工程质量的改善,需要依托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需要依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我们要能够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当下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二)提升工程质量是实现质量强国的需要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国家完善发展。国家的发展要以质量取胜,这里的质量就包括工程的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搞好了,提高了,国家才能走向繁荣昌盛,建筑工程质量提升了,才能使国家改善民生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才能促进经济结构的有效转型,促进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提升工程质量是增加国家综合实力,实现中国民族伟大振兴的发展之路。我们都知道,国家的发展,需要依托一些大项工程的建设,人们的富裕安康,需要依托小型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在强国富民中发挥的作用是极大的。如果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将劳民伤财,对国家,对百姓都将造成巨大的创伤。工程质量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与强盛,相关各方要能够把促发展的立足点放在提升质量上来,提升到增长效益上来,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决定效益的价值认识。通过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真正把工程质量搞上去,以促进国家社会的繁荣发展。
(三)提升工程质量是推进城镇化发展需要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搞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要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发展,必须要能够提升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时刻抓好质量主题不放松,才能保障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不能单纯追求城镇化数量规模的增加,更需要追求城镇化的质量与水平,要通过提升工程质量,提升城镇化建设的内涵。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建筑工程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线长、周期短的建设特点,这种建设特点,决定了必定会有很多难度工程的出现,这对的工程技术要求很高,对施工工艺要求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质量风险和隐患就会增加。因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迫切需要研究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要素,迫切需要完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创新质量管理机制与体系,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工程的质量。这样,才能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完善发展。
(四)提升工程质量是促进建筑行业完善发展的需要
工程质量的提升,需要依托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完善与落实,通过完善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才能有效促进工程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工程建设行业而言,如果建筑质量不理想,行业发展就失去了动力。目前,建筑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筑行业市场行为还不规范,尤其是在一些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建筑企业单位会通过压缩工期,虚假招投标、违法分包,偷工减料等方式实现经济利益。这就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也导致整个建筑行业中乱象丛生,严重影响到这个行业的完善发展。因此,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秩序,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惩处力度,有效制止违法乱纪建设劣质工程的行为,是确保建筑行业健康完善发展的需要。
二、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因素分析
(一)不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
有些施工单位,在没有得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这种行为是对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严重违反,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另外,在施工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施工图纸审查不严格,使用不合格的图纸的情况,会出现施工监管缺失的情况,会出现对质量风险不加规范的行为等等,这些违规行为都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监督管理不健全,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不分,质量管理责任不明,工程施工工作违反标准要求进行操作,侦查技术不齐全等等问题,都会时常出现,这就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突出。
(三)质量管理技术水平低下也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
不同地区,不同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其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质量管理技术不高,技术人员水平低下,对标准、规范内容理解不透彻,对技术内容掌握不完善,技术管理经验缺乏,就难以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就难以保障工程施工的高质量。
三、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建筑市场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多的变化,而规范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样,就难以保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因此,当下,最重要的工作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落实政府监督职能。
目前,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是《建筑法》,在新形势下,《建筑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对《建筑法》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新的法律法规是很必要的。国家要加大关于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地方建筑市场发展的特点与个性,完善相关法规。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建筑公司市场准入标准、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强制性监理、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等各环节的工程建设质量行为进行法律规范,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为有效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规范
严格监督执法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严格执法也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当前,在建筑市场中,一些企业忽视质量管理,不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导致建筑行业各种质量问题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与政府监督执法不利有很大的关系。在建筑行业中,所有的质量事故案件都与相关单位、企业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有关。因此,作为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是保障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规范,发现相关企业的不法建设行为,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惩处,是保障建筑市场规范发展,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
(三)明确工程参建主体责任
在工程建设中,有很多参建主体,落实这些参建主体的责任,是构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工程建设所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建设主体,勘察主体,设计主体、施工主体和监理主体,要严格落实这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实现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制。能够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管理的责任,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相关机构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要能够制定科学的工程质量指标,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相关单位能够针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做好调研,分析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策略。要严格监督环节,完善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调查处理机制,发现某一方的问题,坚决追究责任人的事故责任。政府需要对一些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曝光,要充分调动舆论的力量,营造工程质量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发现哪一方责任主体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其责任。这样,才能真正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四)强化工程监理环节
加强工程监理机构建设,完善工程监理相关制度,积极创新工程监理方式方法,突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作为监理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履行自己的监理责任。要能够创新工程监理的思路方式,能够实现差别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通过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常规性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工程监管的力度。如果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就要及时公开监督执法情况,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进行曝光,通过多方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顿,提升工程质量。监理机构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质量监理,积极推进质量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监理意识和能力,提升监管效果。以强化工程监理的方式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
(五)多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素养
《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容从事建筑活动。对于政府的工程监督管理人员而言,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这方面的技能才能有效履行自己的监理职责。对于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而言,也需要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的技能,才能有效完成自己的技术任务。法律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严格的要求,相关人员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才能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因此,多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的素养是很重要的。
对于工程监理人员而言,监理单位要要求他们不断学习,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通过引导他们再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人员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对于建筑技术人员而言,建筑单位要坚持先培训后从业的原则,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师傅带徒弟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的道德素养和技术能力,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要通过多种渠道,不断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的素养,通过这种方式,有效提升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
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我国建筑工程总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但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依然客观存在。在建筑行业中,质量事故还是时有发生,质量就是工程的生命线,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有效推进。因此,相关机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重视建筑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要通过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方式,加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显著提升。这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行为,对于促进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侯长青.基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的建筑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1(01)
【关键词】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总体要求;流程控制
【分类号】:TU714;
一、引言
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质量领先、信守合同”的经营宗旨,始终把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在企业内部实行质量、安全否决权制度,充分发挥管理层监督保证作用,建立强有力的保证体系,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同时以教育培训和经济杠杆为手段,把质量、环保、安全意识变成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从而使公司依靠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享誉市场,应该依靠严谨科学的管理和高起点、高水平的现场施工赢得顾客和当地政府的好评,树立和保持了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了市场主动权。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2.1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是包括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在内的安全管理体系,该安全管理体系是按照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该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包括:
2.1.1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顾客要求以及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制定管理方针、管理目标和指标,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1.2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以及持续改进体系的过程,进行自我声明和评价、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对建筑公司管理体系符合性的确认、寻求外部对公司自我声明的确认、寻求外部组织对公司管理体系的认证以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与顾客要求;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标准的要求;符合自己所声明的管理方针。
2.2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予以整合,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以确定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公司中的应用,识别和辨识产品、服务和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以确保产品、服务和过程符合顾客要求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以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相互作用以及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运行,以及对这些过程和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以确保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监视及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运行控制的关键特性进行监测;以监视、测量、分析这些过程和对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合规性评价;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以及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2.3梳理安全管理体系的流程控制环节
按照流程管理的要求实施安全管理的全流程管理,分析产品实现过程中的主要管理环节,并对每环节设置对应的管理措施。建筑企业应该按照以下的流程来实施对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管理。对招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的编审―――合同评审与签约―――与顾客沟通―――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编审―――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EHS运行控制及应急准备和响应(包括:产品标识、产品防护、顾客财产管理等)―――产品的测量装置控制―――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合规性评价。
2.4实施安全管理流程控制
2.4.1明确管理层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及权限
实施从公司总部到分公司到工程处到项目部的四级管理模式,公司总部在设计管理体系时明确了从公司总部到项目部各主要安全管理岗位的职责及权限。如华建公司明确了每个基层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组(施工员)、质量检查组(质检员)、安全生产组(安全员)、材料供应组(材料员)、机械设备组(机管员)、后勤保卫组(行管员)、消防管理组(消防管理员)、保管员、、施工队组、各工种作业人员、员工代表等十四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明确,责任到人。
2.4.2设计安全管理方案
建筑公司各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各分管区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内容包括实现管理目标和指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方法和时间表。有新接项目时,根据辨识和评价的结果,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案,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评审,并进行必要的修订。
2.4.3评价和控制环境及危险源的影响
编制《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识别和评价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公司能够控制和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还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公司各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组织对分管区域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项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表》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确定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以便实施有效控制。新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项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当公司经营、生产、管理发生变化、外部社会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环境因素、危险源会发生相应变化,职能部门能及时进行补充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重新确定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方案及程序加以控制。
2.4.4建立与顾客及相关方沟通制度
编制《合同评审程序》,由分公司经营计划处牵头组织部门对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确定并评审,以确保产品要求得到规定;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以解决;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经营计划处负责保存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记录。如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经营计划处和工程处、项目部联合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编制《信息沟通与协商控制程序》,以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经营计划处、工程处和项目部负责与顾客进行沟通的有效安排,沟通内容包括产品信息;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及修改;顾客反馈等。对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进行相互沟通,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以便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和改进。
2.4.5建立测量、分析和改进制度
应该编制《顾客满意度测量管理程序》、《内部审核控制程序》、《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不符合)控制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数据分析控制程序》、《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由安全设备部、技术质量处、施工、安全、设备处策划并组织实施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对顾客满意度进行调查,实施内部审核,对项目实施的质量、环境、及健康安全绩效进行过程监视和测量,最终给予合规性评价。进而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参考文献:
[1]李超超.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2]杨晓华. 建筑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体系构建研究[D].重庆大学,2009.
[3]南宁市建筑管理处主任 黄赞.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N]. 南宁日报,2011-01-18008.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建筑行业的施工中,同时这也意味着建筑行业的危险性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历来就属容易发生事故的高危行业,尤其是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及政府对准入政策的调整,越来越多建筑企业的出现,施工队伍也不断地壮大,此时安全生产应该是建筑施工单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台了《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武器。结合近年来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际, 就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谈谈个人看法与建议。
转变政府职能, 改进监管模式
就目前形式而言,政府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部门仍然是“运动员”和“ 裁判员”两个角色集于一身, 这样很不利于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而且也容易滋生腐败。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 交由公民、市场和社会去处理和运作, 应该尽快建立一个合理的建筑施工监管模式, 打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平台。最好是实行市场化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引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机构,建立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三级管理体制。建筑生产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企业(项目) 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标准方法和应达到的要求,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达到实现本质安全的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是综合评价一个企业(项目) 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组织措施的完善性以及管理者和操作者安全素质高低等。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属社会中介组织, 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包括资金、专业人员、设备等,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它可以受聘于建设单位(业主) 、建筑施工企业、政府部门等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适时监督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 强化建设单位( 业主) 安全生产责任, 可鼓励其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强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做出的评价结果要及时上报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便监督管理,并可以据此来进行安全文明工地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评定。
2加强安监机构建设, 进一步规范安监工作
1)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自1999年以来, 全国各地虽陆续成立了建筑安全监督站, 但到目前为止,由于政府执法财政和人力资源有限, 许多地区还存在着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现象, 经费来源严重不足,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充分开展, 削弱了安全监督的力度。所以国家要制定一个规范标准的组织机构模式, 比如说单位性质、经费来源问题; 负责制及责任制问题;组织制度行为规范问题;检查检测设备问题等等。
2) 充实人员,提高素质。
目前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也直接影响了安全监督任务的完成。就拿我单位来说, 直接能参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的只有20多人,而近年来全市仅市区每年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备案的建筑面积就达到人均100多万平方米, 这还不包括市政工程等其他项目, 现有力量远远不足以完成建筑安全的监管工作。建筑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素质, 要具备专业技术知识, 使监督工作到位, 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从而为事前预防提供有力保证。建议尽快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化监督制度, 走专业化执业资格路子,合理划分专业, 保证监督检查质量。还要督促监管人员保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3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日常监管
1) 改变只注重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大检查的做法, 要加强日常监管, 主动出击, 建立稽查、巡查队伍, 把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全盘纳入监管范围;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 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到位, 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审验工作,坚决杜绝无证施工现象。
2)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管理。在日常检查中经常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 由于一个人同时兼做几个工地的资料员,所以不论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如何, 这几个工地的安全资料如出一辙, 造假现象非常严重, 有些错误明显与实际不符。此现象充分反映了企业不重视该项工作, 也反映了我们监管力度不够。我们应采取有力措施, 根除资料造假, 把检查核对资料与现场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对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4尽快完善配套措施, 以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 规范意外伤害保险做法,保险公司在经营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过程中, 应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可以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安全服务,从而防范安全事故, 规避风险,减少理赔。可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记录, 根据施工企业表现,由保险公司返回部分保险金给企业, 用于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2)促进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可以借鉴投标保证金的做法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要求建设单位将安全费用存入指定的安全专户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的解决、安全生产奖励及处罚等。对于招投标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由业主单独列支,存入指定账号并由政府监管。这项措施可以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5监理单位纳入安全考核的范围
建立建设、施工、监理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大力推行安全监理制,对监理单位及人员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并作为年检或注册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并对其实行问责管理。
6尽快普遍完善举报制度
举报制度也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举报制度, 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 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并设有完整的受理记录。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及时、广泛的掌握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线索, 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增加监督管理的力度。
7结 语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
安全管理管什么?如何管?实践证明,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实现“政府监督与引导、企业实施与保障、员工权益与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中介扶持与服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仅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按照《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
2. 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人讲“安全是尊严”,施工企业应该“以人为本”关爱职工。作为管理部门就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至于施工安全,按照管理体系由企业负责;监督单位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既不越位,又不错位,不能像“保姆”一样代替企业做本应该由“企业负责”的工作,事实上也做不好。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关爱职工、关注生命,切实地负起安全管理责任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职到位,事半功倍地抓好安全工作。
我们建筑施工为什么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我们的管理部门也认识到这个问题,强调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在实施上,项目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由于工人本身持证种类不齐,有的甚至无证上岗,再加上三级教育应付过关,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
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3. 抓龙头“,纲举目张”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建设单位如果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加强管理,首先可以从施工队伍的选择开始,选择好的企业,选择重视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施工企业抓好安全;可以选择安全管理做得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现场监理工作等等。我曾到一个施工现场检查,4家施工企业都积极争创安全标准化施工现场,一问才发现是建设单位作了这方面的要求。建设单位作了要求,施工单位就做得好。反之“,你松一尺,他松一丈”,许多建设单位重视工程质量,对施工安全不太重视,施工企业安全就搞不好。
另外,各地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4. 查监理,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中我曾遇到有监理报告“一基坑开挖工程距原有建筑物仅50cm,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按方案施工,要抢工期乱开挖”,我立即与监督人员一起到现场处理好了这一问题,消除了事故隐患。好的监理就是要真正起到安全管理的一道防线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5. 抓现场,切实地让“企业负责”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制定和实施、安拆人员资格等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整体提升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吊篮、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基坑与土方支护等);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情况(包括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漏电保护器、电锯、电刨、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搅拌机等);施工用钢管、扣件是否具有检验证明;承重支撑架体系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生活区及办公区设施使用情况(包括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办公室等设施)以及使用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
总结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6. “功夫在诗外”,建立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作为行业管理要管好安全,应该跳出施工现场,维护好施工安全管理的秩序。在监督中安监机构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求停工整改,但对于一些管理体制长期落后的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屡停屡犯”,今天按安监机构的要求整改完毕,过不了几天,同样的问题又再次出现。事实上,目前的确存在为数不少的企业或个人,对安全管理工作极不重视,其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对于这样的企业和个人,仅靠安监机构的工作,再努力也不一定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因为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安监员不可能天天蹲在同一个工地,更不可能对工地所有的工作面、隐患点进行监督。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建立和真正实施对企业和执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该机制的有效运行,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清除出建筑市场。目前,由于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存在一些只输出资质不进行管理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得到保障,就必须“保护先进,淘汰落后”,对于长期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就要让他们退出建筑市场。只有真正建立这种准入和退出的机制,才能使机制健全、管理先进的企业得到发展,安全生产才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才做到了“到位而不越位”。
7. 抓源头,建立新的培训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事故发生时才用“防不胜防”来搪塞。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安全培训工作。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但安全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
要改变这种局面,建议学习加拿大的管理体制,对目前的安全培训体系进行改革,用3~5年的时间逐步实现“中介教育培训,政府考核发证,协会劳务推介,企业用工投保”的“安全培训―劳务输出―意外伤害保险”一体化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安全培训的职能交给建筑协会,协会按照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统一要求进行培训,从业人员通过政府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培训上岗证后,加入各建筑专业协会,企业用工由各专业协会推荐。企业在雇工的同时,强制性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从保险中提取部分经费交由各专业协会进行培训。这样一来,政府严把了考试关,民工的教育成为货真价实,培训的经费也得到解决,协会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最后形成了企业出钱培训,企业自身受益的多赢的局面。
8. 管理、引导中介机构,为施工企业服务
安全生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中介服务工作,当前中介机构处于成长阶段,安监机构要借鉴国外和其他行业经验,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使之更好地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危险源评估等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在培育中介机构的实践中,成都市在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险点源的管理上引入了中介服务和专家评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随着中介机构的迅速成长,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降低服务质量、恶性竞争的现象。这也给安监机构带来了新的课题,在培育中介机构的同时,如何进行规范、引导,让他们真正为企业提供好中介服务工作,这也是安监机构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9. 练内功,建立“学习型”的安监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许多安监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人员知识结构配置不合理,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监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关键词:电力企业 安全监督管理 SG186工程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4(c)-0193-02
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是员工生命安全、设备正常运行安全的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对企业所有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基本责任。电力企业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时要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固定的时间内进行设备安全的检查、对工作人员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并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做好监督和管理,并明文规定不能触及的危险条例,做到防患于未然。电力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定制反事故的计划:定期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消除其潜在危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不断完善改造,防止因工作人员大意导致的人身事故,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的反复记忆,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断完善电力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让安全监管变得科学可靠。
1 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
1.1 习惯性的违章作业
在我国电力企业中,工作人员会在操作间发生习惯性的违章行为,主要有违章作业、违章命令、不遵守劳动规定。在某些临时性工作中,尤其是在不断电情况下进行修理工作时,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还有一些需要停电进行的工作,有些工作人员在没有停电的情况下就开始进行操作工作,结果也会导致人身安全事故,这些都是违章操作下造成的事故。
1.2 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
在电力企业工作中采用的安全管理系统大多数是没有相关联系的,正是因为安全系统之间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所以资源不能共享,在多个安全管理系统的使用中,难免会出现多个系统的反复使用或者是某些系统根本没有使用到位的现象。由于在电力企业中没有一个完整的监管系统,导致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很多弊端,不利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整个企业安全的监管。
1.3 相关领导的安全职责没有完全落实
在我国电力企业中基本上对安全监督会制定出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且对电力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定,但是还会有一些根本没有将安全制度落实,而是对安全制度只会停留在表面。能说到做不到,大部分企业对安全已经做出相应的规定,并没有做好后期的监督和落实工作,最终导致安全问题发生,事故发生,因为工作人员对企业的安全制度只是流于表面,并没有将安全责任进行落实,即便是发生发生事故液并不能找出原因。更别提落实安全防范工作了。
1.4 管理工作不到位
我国部分电力企业重视机械作业的管理,忽视了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而事故就是发生在一些不起眼的操作中,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管理中有轻重之分,并没有把日常小型工作看作管理的重点,没有从小事情抓起,俺么大的问题会一大把,在日常管理中没有及时对监督结果进行整理分析,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不重视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
2 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在电力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作业中,借助于信息化手段的合理运用,能够进一步提升其管理水平,并确保整个电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这也说明了信息化手段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图1为信息化技术在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2.1 安全性测评
我国电力企业安全性测评工作是运用安全系统对电力系统进行客观的检验和评价。通过对电力企业安全系统进行分析,来测评出电力系统在何时会发生多大程度的危险,并根据测评结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险带来的后果。
比较传统的安全性测评是由人工进行实践操作的,并且工作量大,耗费的人力较多,测评出结果后要及时地进行数据登记、整理、统计、分析、管理,最后要进行检索,寻找相关资料,整个过程中效率低下,并且人工的测评不利于信息的保存和检索。
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结合信息化手段后,会收到不一样的效果,利用信息化手段会形成一个系统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测评系统。利用科学的办法进行数据整理、统计、分析,最后形成一个系统的检测报告;得出的结果便于检测和分析,并且制定出相应的措施,这样既高效又能节省成本,为电力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带来保障。
2.2 反违章管理
由于习惯性的违章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格外重视违章作业,并且信息化手段让工作人员清晰地看到违章作业后果的严重性,并以此为戒,然后员工体会到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用曾经的悲剧来唤醒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要求员工的实际操作,并经常让员工在观看视频中发现操作违章,以此来加深印象,让他们规范自己的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2.3 工作岗位管理
有效结合信息化手段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对没有实际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惩罚处理;对生产加工人员进行监督其到岗情况,并结合信息化技术υ惫さ那榭鼋行反馈,包括到岗时间、操作过程、操作方式都进行记录,对违章的工作人员同样进行处理,并在员工之间形成互相监督的模式,让员工时时刻刻要提高警惕,进行正确的操作。
2.4 员工安全等级评定
结合信息化技术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监督评定,信息化技术在员工工作的运用,可以提高监督管理效率,通过部门评定对安全等级较高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嘉奖和奖励。通过信息化技术的使用度评定结果进行分析,让评定数据的真实性更高,数据更新更及时。借助于员工安全等级的评定,可以督促该企业中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应的操作制度,并且能够进一步强化所有员工们的安全意识,并达到提升该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的效果。
2.5 安全奖惩管理
在电力企业员工生产操作安全是企业中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都应进行监督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领导对员工在加工生产工作中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电力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通过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全新的方法,在安全监督管理中,将生产加工与奖惩有效结合,从而更有效地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且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从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3 结语
在我国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效地结合信息化手段,利用先进的管理方式,让企业员工全面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加工操作中时刻铭记安全规定,这样对电力企业的员工安全、设备运行安全、设备使用状况有全面的了解,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信息、进行数据整理分析等,在信息化手段的有效使用中,为我国电力企业的安全进一步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萍.信息化手段对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J].电力安全技术,2012,14(1):22-24.
关键词 : 安全监督管理;政府;施工企业;建设工程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 前言
近年来,我国正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背后,更容易忽视建设工程诸多的危险因素,从而导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的 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虽然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已步入法制化进程,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日益复杂化,给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带来巨大的机会与挑战。因此,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管理的优越性与特性,本文认为应从加强落实对施工企业的监管责任、建立顺畅的监管信息交流渠道、建设高素质的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三个方面出发,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水平,以扭转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的严峻形势。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面临的新情况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化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我国自1998 年开始,推行了大量有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如《建筑法》、《实施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无疑将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特点,及时出台一系列文件,以落实和消除监管“盲区”,真正让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由此可知,面临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化的新情况,意味着我国建设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将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很强的指导性与操作性。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复杂化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通常较长,往往需要几年,而不同的项目,用途不同,结构不同,技术标准与施工方法也会不同,所以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往往便有不同的危险因素,致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复杂化。此外,我国各地区建筑水平发展不平衡,各建筑企业的规模与实力参差不齐,或采用不同的施工标准,或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技术或设备,都将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许多难以预见的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此可知,随着建设工程的复杂化,必然导致安全监督管理的复杂化, 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施工企业的监管责任 落实不力
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提出,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工作应由实物安全监督转向各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的行为监督,以增加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实际上,我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大多是由于施工企业管理者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项目安全责任制流于形式,致使违章作业行为层出不穷,工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然而,由于目前政府监管部门对施工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督工作仍是对施工现场的用电、防护、施工机械安装等实物安全监督,代替了本应是施工企业应负责的工作,致使检查次数虽多,但检查深度不够,耗时耗力,根本不利于施工企业落实其自我安全管理的责任。此外,政府监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监控不力等问题的调查与责任追究不力,存在“查而不处、处而不严、重案轻罚”的现象,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与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责任人认为违法成本比安全投入的成本还低,从而抱着侥幸心理,无法真正吸取教训,难以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二)政府监管信息交流不畅
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是对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的监管,是一个动态而复杂的过程。因此,政府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必须及时了解建设工程的施工与安全监管情况,并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互通信息,以提高监管效率。然而,目前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方法不科学,大多仅靠传统的电话、纸质文件等方式获取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情况,根本跟不上现在建筑业发展的步伐,从而导致安全监管信息交流不畅,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
(三)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较低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广、情况杂,要求监管人员必须对建设工程的相关政策与法律,以及新标准新技术都有着较深入的了解。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内部监管人员的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着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然而,目前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业务水平不高,对建设工程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掌握不全,从而无法做到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致使政府监管力量薄弱。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落实对施工企业的监管责任
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落实对施工企业的监管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 的转变,提高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落实其自我安全管理的责任,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而言,监管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二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三是施 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此外,为了不让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与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对各类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和事故都应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整改,若没有整改效果则应让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以便从根本上控制与消除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隐患。
(二)建立顺畅的监管信息交流渠道
随着建设规模、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监督工作的任务量比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因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管理信息 系统对之进行监督管理。
(三)建设高素质的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队伍
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才能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业务素质,以应对复杂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监管的水平与效能。因此,为了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就必须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并建立健全的资格培训、业务培训、任职培训等制度。为了及时了解监管人员的培训成效,还应对监管人员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知识体系的考核,主要以试卷的形式进行;二是服务效果考核,主要是将监管人员的考核标准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发放到监督单位。若季度考核若不合格,监管人员就须进行再培训,直至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从而保证监管人员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与业务水平。
【关键词】新时期;生产安全监管;问题;应对措施
一、前言
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在于安全生产大环境的创设,强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基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面临“安监管理被动”、“责任意识淡薄”、“安监力管理专业性缺乏”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基层安监管理的工作建设需求,弱化了安监管理的重要作用。因此,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改革,是社会建设、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应全面部署、统筹谋划,创设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安监管理缺乏主动性
安监管理工作的开展,强调思想认识到位。基层安监管理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导致安监管理人员在思想认识上发生偏差,出现安监管理工作“被动”的状态。首先,安监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淡薄,安监管理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弱化了安监管理工作的效能发挥;其次,安监管理工作过于“被动”,缺乏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等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安监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落实;再次,安监管理工作深入不够,走进企业、实地检查的工作力度欠缺,对于生产安全隐患难以及时发现、排除。
2.企业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强调企业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的重要性。但在趋利性的本质之下,企业往往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管理建设中,存在落实不到位、疲于应付检查的现状。首先,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落实上,存在安全设施建设缺乏、安全教育缺失、预防应对机制不完善的情况,进而增加了生产经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建设,从生产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到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都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再次,企业“重生产、重效益、轻管理、轻建设”的经营管理现状,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缺乏对生产安全的足够关注,在安全设备购置、安全生产流程等的落实中,未能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3.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力量薄弱,安监管理缺乏专业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依托于专业化的安监管理队伍。但就实际来看,基层安监管理力量相对比较薄弱,面临“人员不足”、“专业性欠缺”的双重问题。一方面,乡镇监督管理站人员编制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安监管理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安监管理人员专业性欠缺,不能及时有效发现安全隐患,安监管理工作存在短板,而且乡镇安监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难以确保安监工作全面而有效落实。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应对措施
1.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提高安监管理的主动性
安全生产时提高生产能力、维护地区稳定的重要基础。基层安监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安监人员,强调思想认识的树立,以提高安监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首先,安监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工作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制度,确保安监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其次,正确认识安监管理工作,通过管理方法的创新,提高安监管理工作的效率;再次,转变“被动”管理的工作现状,转而以“主动”管理的工作态度,消除工作懒惰、松散的现状,走进企业、深入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提高安监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强调企业良好责任意识的导向下,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因此,企业一是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作为战略性发展的重要内容,从“重效益、轻管理”的错误认识中走出来;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企业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做好消防等的设施建设,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三是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从安全预防机制的建立,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完善,确保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明确的管理职责、有明确的的工作落实;四是配合按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相关的工作指导。
3.强化安监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实现管理专业化建设
基础安监管理力量欠缺,是安监管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的重要原因。为此,基层安监管理工作的强化,一是要落实安监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专业能力的提高,实现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满足安监管理工作的需求;二是针对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基层安监站的人员编制,并在人员招录中,应强化专业性人才的招录,壮大现有的安监管理队伍。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 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本质出发,基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的着力点,在于安监管理力量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的提高。通过提高安监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推进专业化建设,确保安监管理工作前面而有效落实;企业作为安监管理的主体,应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参考文献:
[1]汤勇.新时期化工安全生产管理研究[J].化工管理,2016(16).
[2]李传贵.新时期安全生产若干问题探讨[J].安全,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