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5 16: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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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方法;商业方法专利;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0;D9 文献标识码:B
一、问题的提出
自专利法出现以来,商业方法一直被排除在专利客体之外。“商业方法专利除外”原则被绝大多数的国家专利法所接受。然而,自1998年State Street案以来,商业方法①逐渐越过了专利适格性这一门槛。而且随着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加入,尽管各国在商业方法专利授予条件上还存在着较大差异,商业方法的专利适格性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默认。商业方法专利申请和授权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内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以美国为例,2010年第705类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分别达到17 231件和3 649件②。这一戏剧性的变化引发了大量的讨论和思考。一个重要而又为既有的研究所忽略的问题是:如果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是合理的,那为什么在漫长的专利制度发展历史中,商业方法却一直被忽略?也就是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变迁背后的推动力量是什么?
上述问题可以从很多角度进行解释③。考虑到专利制度本身是一种经济制度。其本质在于通过赋予发明人对客体的垄断权来推动发明人对于客体的公开,进而带动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增进。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的变迁,合理的解释只能是:第一,商业方法能够带来社会福利水平的增进,这是赋予它专利适格性的必要条件;第二,这种增进作用是有条件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某种条件下可能不存在或者不明显,因而会被专利法所忽略;而在另外的时间内,在另外的条件下,则可能出现,从而产生了赋予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的必要。本文正试图运用两人生产交换模型,来论证商业方法在社会产出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所依赖的条件,从而对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变迁进行解释。
二、相关文献综述
由于商业方法专利案例出现在前,因而既有的研究主要是对赋予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这一做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争论。Bradley(2003) 认为,商业创新,为创新者提供了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其本身创造的经济激励能够充分地鼓励商业活动中的创新和发展;Nicholas(2003)运用先行优势(first mover advantage)对商业方法发明者的激励进行了进一步说明。Olswang(2004)指出,商业方法过于抽象以至于法律不能对其垄断权的范围进行限制以适当平衡对创新的回报和自由竞争的需要,商业方法专利的成本与其他专利的成本要高得多。Michael Likhovski(2001)认为,如果为商业方法提供专利保护,意味着竞争的焦点应该从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转向对商业方法专利权的拥有上,这样对消费者显然不利。另外,相当一部分研究对既有的商业方法专利质量进行了批评。Bagley(2001)和Lunney(2001)指出在审查计算机所实施的商业方法发明时,已经存在的商业方法并没有充分考虑。这个缺陷就产生了使众所周知的商业模式仅仅通过计算机来实施就能够获得专利保护的现象。Meurer(2002)、Hall等(2003)指出,低质量的商业方法专利可能会导致“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commons),带来社会福利的下降。
Allison和Tiller(2003)、Hunter(2003)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商业方法专利性问题,认为商业方法专利与其他专利相比,并不是具有更低的质量和价值。Allison和Tiller(2003),Wagner(2004)关于美国和欧盟商业方法专利的各种研究,设法找出商业方法专利在专利特性方面,如专利质量、范围和价值等与普通专利相比是否有不同支出。但从统计学的观点来看,这些实证研究并未找到商业方法专利与其他一般专利不同的明确证据。从更微观的层面,Martin(2002)通过对信息技术领域商业方法专利的实证研究,认为软件商业方法专利是信息技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Soininen(2005)研究了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商业方法专利的战略运用问题。Kretschmer和Soetendorp(2001)分析了商业方法专利权利人在专利诉讼中对于商业方法专利的战略运用问题。
既有的研究已经表明,商业方法专利无论是从专利特性还是对整个社会福利的影响等方面都与其他普通专利之间并不存在明显差异,从而在一定的程度上论证了赋予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是合理的。但这种论证是针对商业方法被赋予专利后的经济表现,并没有说明对商业方法进行专利保护的必要性。此外,既有的研究并没有解释商业方法在社会产出和社会福利方面的作用机制,更没有解释这种作用与技术进步之间的区别。因而也就无法解释在漫长的专利制度发展中,技术创新一直被保护而具有同样作用的商业方法创新却被一直排除在外?在实践中,这种含糊不清也直接导致了试图将商业方法按照技术专利的标准进行审理,造成专利制度本身运行的混乱。
(一)模型的设定
1.商业方法的界定。由于商业这一概念本身的外延过于广泛,很难对商业方法进行清晰的界定。而且在一般意义上讲,这种界定也是不必要的。商业方法专利的出现要求对商业方法进行“可操作”意义上的界定。2000年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自动化商业方法专利白皮书》,将商业方法正式列入美国专利第705分类,将商业方法定义为:“装置及对应的方法,用于商业运作、行政、企业管理或者财务资料报表的产生,其能够使资料在经过处理后有显著的改变或者完成运算操作;本分类也包含作为资料处理或者运算操作的装置及对应的方法,它用于决定货物或者服务的费用”。这种列举的方法实际上是对商业方法这个概念的狭义化,而忽略了商业方法的本质特征,进而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带来了对于“商业方法”理解上的混乱。
商业方法的界定应该考虑以下几方面:首先,商业方法指向交换领域而不是生产领域。商业方法往往不直接涉及到实物的生产,而更多的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交易过程。指向生产领域的各种方法则能够施加于实物领域而产生特定的有形效果。其次,商业方法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不具备实物形式。商业方法通常指各种交易规则。包括契约的达成、契约的实施、信息的传递等等。其背后都有理论支撑,这些理论是人们智力劳动的成果,是人们对于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总结(黄毅等,2004)。再次,商业方法本身能够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费用。在一个交易可以完全无成本的环境中,交易方式不影响最优资源配置的实现。而一旦交易费用存在,则不同的初始产权界定、不同交易机制的设计就会影响到最终的产出。某一种商业方法之所以被采纳,正在于它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增加最终的产出。由此,将商业方法界定为:能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④。运用交易费用这一概念,能够将它纳入到生产函数中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2.交易费用的假定。在商业方法的界定中已经引入了交易费用,但没有对其进行进一步的阐释。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最早由科斯提出,并将其定义为“发现相关价格的工作”。威廉姆森从有限理性、投机主义、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少数交易、信息不对称、气氛这六个方面归纳了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盛洪,2009)。交易费用可以从外生和内生两个方面进行区分。外生的交易费用是指在人们作出决策之前就可以看到的,例如交通运输、存储等等费用。而内生交易费用则指那些只能在人们作出决策之后才能看到的交易费用,它与交易的次数和交易数量均相关。在我们的模型中讨论的是内生交易成本,因为是否交易、交易多少数量是个体最优化决策的结果。我们采用冰山交易费用的处理方法。1单位的商品经过交易,买方最终只能够获得k(0k1)单位的产品,其中有1-k单位将作为交易费用被消耗掉。
3.经济环境界定。本文构建一个两人两种产品的生产交换经济模型。两人(i:i=1,2)具有完全相同的偏好和禀赋。不失一般性,我们假定其效用函数为Ui(x,y)=xiyi,i=1,2,其中xi,yi表示个体i消费X,Y两种商品的数量。每人拥有1单位的劳动禀赋。由此lx+ly=1,lx,ly分别表示该劳动力分别在X,Y两种商品生产上的劳动投入,且满足0lx1,0lx1。因为只有一种生产要素,我们假定两种产品的生产函数为x=lax,y=lay。其中a代表了个体的生产技术水平,且满足a>0。整个经济环境为一个物物交换的环境,不存在货币债券等金融工具,并且商品不可储存(unstorable goods)。
(二)不存在交易条件下的产出
若不存在市场交易行为,也就是在自给自足的生产消费模式(我们简记为A)下,个体将通过分配自己在两种商品上的劳动时间从而获得相应的产品效用最大化。
个体的最优决策由以下决定:
max[DD(][]lxi,lyi[DD)] Ui=xi·yi
s.t. xi=laxi,yi=layi,lxi+lyi1
解此规划问题,能够很容易地得到:当且仅当lxi=lyi=1/2时,个体i效用达到最大化。我们将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定义为模式A,此时个体i能够获得最大化效用为UAi=2-2a。
(三)存在交易条件下的产出
如果允许两个个体进行交易,那么每个个体都除了可以选择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外,还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来实现自身效用的改善。按照传统的比较优势和绝对优势理论,这种交易是不存在的。因为二者无论是生产技术还是资源禀赋上都无差异。但是,在没有交易费用的条件下,我们能够很容易看到,如果双方都按照自给自足的模式进行生产和消费,则整个社会的产出X,Y的数量分别为:(21-a,21-a),而如果双方采用分工的模式,则其产出会是(1,1)。如果限定a>1,也就是假定存在规模效应的话,双方就可以通过交易来获得效益的增进,自给自足将不在是最优生产消费模式。
更进一步,我们引入交易费用,即通过交易。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除了a>1限定,还需要其他的条件来使得双方进入到分工交易的模式。
此时,对于任一个体,其决策将是个体最优化决策所需考虑的因素,由(xi,yi)增加到(xi,yi,xsi,xdi,ysi,ydi),分别表示X,Y商品的生产数量,购买数量与出售数量。文定律表明最优决策不会买卖一种以上的产品,不会同时买和卖同种商品,不会买和生产同一种商品(杨小凯,2003)。由此,在存在交换的前提下,某个个体要么从事X商品的专业化生产,并通过出售Y来购买y;要么专业化生产Y,并通过出售Y来换取X。由于模型的对称性,现假定其中个体1专业化生产x,由于劳动投入方向是唯一的,因此其决策只是在于多少用于交换,而多少用于消费。其决策变量变为(x,ss,yd),其决策为:
解这个最优规划,得到:
当且仅当xs1=x1=1/2时,个体效用最大化。我们将两个个体分别进行专业化生产并进行交易的模式称为模式B,那么专业化生产x的个体将获得最大化效用水平为UB1=kpx/4py。同理可得,另一个体2专业化生产Y而通过出售Y来获得X。其最优生产模式为:ys2=y2=1/2,其效用水平为UB2=kpy/4px。
双方的交易模式为:个体1生产1单位的x,并将其中的一半用于出售,而同时个体2生产1单位的Y并将其中的一半用于出售。双方各自的效用为:
UB1=kpx/4py
UB2=kpy/4px
(四)商业方法在产出增进中的作用
我们将两人在两种生产模式下的效用水平进行比较。如果UB1UA1或者UB2UA2,那么双方将会停留在自给自足模式下进行生产和消费,不存在交换。而如果出现UB1>UA1且UB2>UA2。那么分工就会出现,而且带来双方效用的增进⑤。分别代入计算结果可得,交易的产生必须同时满足:
px/py∈[22(1-a)/k,2-2(1-a)k]
由于在模型中不存在货币,同时商品也不可保存。由此交易只能是1/2的X商品同1/2的Y商品。因必须满足px/py=1,这意味着2-2(1-a)k121-a/k,由此:k22(1-a)且a1。
此条件表明在技术保持在a水平时,交易费用1-k足够小,即k超过了k0=22(1-a)这个临界水平后,两个体经济就会实现从自给自足的模式向专业化分工模式的转化,整体产出增加。也就是说,当商业方法带来显著的交易费用水平下降,并小于1-k0时,两个体经济系统就会实现自给自足向分工的转变。两个体的效用水平都会得到提升。
(五)商业方法经济作用对技术水平的依赖
如上所述,商业方法能够以另外一条路径实现产出的增长和个体效用水平的提升。但是这种效应严重依赖于既有的技术水平。
1.只有在a>1满足时,才可能出现上述经济作用。条件a>1实际上要求生产具有边际报酬递增效应。这与新古典经济环境中通常边际产量递减的假设不一致,因而这里所描述的经济促进作用在新古典的经济环境中也就不存在。
然而,实际上新古典经济环境中a1的条件似乎更多地为了使得利润最大化条件下的解出现在内点而进行的一个技术性的假设。在现实中,a>1这一条件具有相当的现实性。“Learning by doing”的现象就广泛地出现在计算机工业、国际贸易、技术引进等等领域。这些企业的产出会随着投入(产量)的增加而不断增加。由此,商业方法专利所具有的作用并不因为要求a>1这一条件而失去一般意义。
2.商业方法作用实现的交易费用临界水平随着技术的进步而升高。k0是商业方法经济作用实现的临界水平。由[SX(]k0[]a[SX)]=-23-2Aln2
因此能够得出结论,在技术水平很低时,特定的商业方法代表的低交易费用并不能实现生产消费结构从自给自足向专业化分工的演进。产出的增进只能够依靠技术水平的提升来实现。而当技术水平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时,特定商业方法代表的低交易费用水平就能够实现这种生产消费结构的演进,进而在技术水平没有进步的情况下实现产出的增加和效用水平的提升。
四、结论
专利法的立法宗旨决定了专利法客体适格性是以其对社会产出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为依据的。商业方法之所有一直以来被专利客体所忽略,而在20世纪90年代为世界所接受,除了软件技术发展带来的商业方法表现形式的变化外,更多的应该从商业方法的经济作用角度进行解释。
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的获得,根本原因是它能够增加产出和社会福利。在技术不变的前提下,它能够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降低交易费用提升交易效率,同时还会带来整个生产消费结构向专业化的方向演进,增加社会产出水平和福利水平。
商业方法的经济作用依赖于技术水平的发展,一是必须有边际报酬递增技术存在,二是技术的进步能够使商业方法通过降低交易费用进而实现生产消费结构专业化演进变得更加容易。当技术水平处于较低水平时,商业方法的经济作用很难实现;而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商业方法的经济作用将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第一,必须对商业方法创新给予专利保护。尽管其他的方式如商业秘密等也可以对商业方法给予保护,但保护的力度显然不如专利;第二,商业方法创新应立足于商业方法本身,而不应该试图通过对其实现形式的技术创新来进行判断;第三,商业方法专利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商业方法创新出现,并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注释:
① 严格意义上讲,在商业方法专利这一概念中,商业方法并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的,而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事务处理或者商业经营的方法,纯粹的商业方法依然不具备可专利性。然而,计算机软件化并不是商业方法专利的本质,其实质创新之处在于从事某种商业活动的方法(刘筠筠等,2008)。
② 数据来源:http://uspto.gov/patents/resources/methods/applicationfiling.jsp。
③ 比如从软件技术发展的角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商业方法借助于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而使其本身得以客观化、稳定化。其实施虽然仍需要人工的干预,如对信息的输入、对继续执行步骤的选择等,但这些步骤与传统商业方法下所需要的智力活动有根本的区别。他只是一些简单的或常用的选择,对人脑的依赖程度大大弱化,在一般情况下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这就保证了商业方法实施过程的稳定性和可区别性,为商业方法成为财产权客体提供了条件。此外,在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条件下,商业方法的稳定性和可区别性又保证了其在应用上的可重复实施性,这也符合了专利法对专利的实用性要求。
④ 由于交易费用本身的内涵比较宽泛,能够降低交易费用的途径除了商业方法的采用外,还包括交通、通讯等等。此外,在制度方面,法律的完备、特定意识形态的形成、政治运行效率等都具有这一特征。本文的结论并不排除其他制度和技术在此方面的作用。一个更加技术性的说明应该是:本文的结论更多是充分性的,而不是必要性的。
⑤ 在“=”时我们的处理是假定个体并不会尝试改变。这点在存在交易费用时,必然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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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京都议定书;外部性
一、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概念
(一)碳排放权交易含义
碳排放权交易即由国家依据环境容量制定碳排放总量的控制目标,然后把碳排放总量目标分解成若干碳排放配额,分配给各区域的减排参与者,碳排放配额被允许在专门的交易市场上买卖,调剂余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旨在限定污染物或者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前提下,温室气体排放参与者之间从自身需求出发,达成协议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转移交付,国家则利用市场交易机制配置环境资源,实现环境资源高效公平利用的制度安排。
(二)碳排放权的交易类型
根据法律框架、交易动机、交易层次、交易机制等不同划分标准,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市场。一般来说,最常见的划分方法是根据交易机制不同分为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另外就是根据交易动机不同分为强制履约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1]
1.按照法律框架划分。可以分为京都市场与非京都市场。全球范围内的碳减排国际法框架是《全球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尽管美国和澳大利亚相继退出《京都议定书》,但它们在国家范围内都己经形成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因此,根据国家是否受《京都议定书》管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以划分成京都市场与非京都市场。
2.按照交易机制划分。可以分为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京都议定书》建立的机制下存在三个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机制,分别是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I)。根据这三个不同的机制,可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划分为基于配额的市场和基于项目的市场。
3.按照交易动机划分。可以分为强制履约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强制履约碳市场是在《京都议定书》规制下,各国为履行约定进行强制减排而建立的市场。自愿减排碳市场指在《京都议定书》范围以外的,不以完成国际强制减排义务为目的,自愿进行交易的市场。例如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以及我国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近几年自愿减排碳市场的发展速度迅猛。
4.按照交易层次划分。可以分为多区域合作市场(如欧盟)、国家级市场(如日本)、区域(州市)级市场(如美国州级碳市场)和零售市场。[2]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基础
(一)法律规则
随着全球变暖和气候异常现象越发严重,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由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环境问题。在1992年联合国召开的环境与发展会议上,155 个国家联合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承担国际减排义务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即来自此公约, “各缔约方应当在公平的基础上,并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 因此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①该规定使《公约》成为其后《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京都议定书》)中清洁发展机制的根本母法。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在日本京都通过了旨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为了平衡国际减排义务并且考虑到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京都议定书》在保证全球范围内碳排放总量不变或减少的思路指导下,创造性地引入了三个灵活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②清洁发展机制(CDM)、③排放贸易机制(IET)④。JI和CDM机制便是基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合作的机制,均由附件一⑤国家和企业购买具有额外减排效益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再将此减排量作为温室气体排放权的等价物抵消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3]这两种机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而后者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机制。IET机制则是由管理者确立、分配或拍卖排放配额的机制:即环境管理者制定总的排放额度的上限,然后将排放总额度依据一定的科学标准分配成若干份,给在该体系中的每个排放企业。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学分析
碳排放权是排放主体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国际条约赋予的向大气排放一定数量温室气体的权利,其实质是权利主体获取的一定数量的气候环境资源使用权。这种权利与传统的权利不同,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权利的本质上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碳排放权形式上表现为国际条约允许某个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指标,实质上是重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即只有在该指标规定的数量范围内排放温室气体才是合法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第二,权利的主体范围广泛。气候资源无法为任何国家独占使用,是公共物品,全人类都有权使用,所以碳排放权的主体是全人类。但碳排放权经过分配后,其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法人等。
第三,权利的客体是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资源。碳排放权概念是在大气环境容量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权利以大气环境容量为客体。人类的早些时期,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大,并没有超过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或一定的温室气体含量,也就没有将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作为一种资源。只是由于化石燃料大量使用,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太快,严重超过了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使得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这种资源不具有特定性和排他性,与传统物权法中的客体有所不同。
第四,权利的内容是主体对若干大气环境温室气体容量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具体而言,权利主体可以占有其拥有的排放指标而不做任何使用,也可以自己排放一定数量的温室气体,或者将盈余的排放指标赠予、出卖给其他主体。但权利主体一旦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了排放指标,这种权利就予以消失。
三、碳排放权交易的环境经济学原理
从环境经济学角度出发,环境问题实际上是外部性问题。所谓外部性(Externality),即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造成了影响,而又没有将这些影响计入市场交易的成本和价格中。[5]外部性理论是环境经济学的基础。对于如何解决外部性问题,经济学家主张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对于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方法,经济学上存在两大理论,即庇古理论和产权理论。庇古理论主张用税收解决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问题,即向污染者征税,征税的额度为一个边际净社会产品与边际净私人产品的差额,即征收庇古税,从而将外部成本内部化,以达到控制污染排放、保护环境的目的;二是产权理论,其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为英国经济学家科斯,他认为在产权明确并且交易成本较小的前提下,无论最初产权属于哪一方,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状态。无论初始的产权配置状态如何,供需双方都可以通过交易获得利益。要使外部成本内部化,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就能有效地解决。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理论,即污染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明确排污权的产权主体,各主体之间通过交易调剂排污量,进行排污权交易,政府、受污染者和环保组织等市场参与者都可以购买污染权,促使污染排放总量降低。《京都议定书》是碳市场的最重要强制性规则,它促进了国际碳交易的产生。《京都议定书》引入了经济学的原理,以排污权交易原理为基础,衍生出了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要内容的交易制度。生产者拥有一定的排放配额,体现了其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如果排放量超出限额生产者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明确碳排放配额的产权,把企业的碳排放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一方面能促使企业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工艺、开发利用新技术,以达到减少碳排放量的目的,减少大气污染;另一方面碳配额所有者之间根据自身需求通过市场交易进行买卖,可以使环境资源容量被合理配置和利用。京都议定书下的三项机制,在国际环境法领域中引入经济杠杆进行国际减排,避免了减排义务承担者任务过重的问题。由于各减排国之间国家发展水平、技术水平以及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参差不齐,同样的减排行动在不同的国家之间成本会有较大的差异。因为存在这种差异,为了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多的减排效益,减排成本高的国家具有强烈意愿到低减排成本的国家完成减排计划,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尤其是《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它是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弹性机制,开创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减排量交易:一方面,发达国家有愿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资金、技术,降低减排成本,提高他们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也乐于通过参与CDM 项目,提高自身能源利用率,优化产业结构。[6]
四、结语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日益繁荣,国际碳交易市场也逐渐成熟。金融机构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中使得碳市场的范围更加广泛,市场流动性以及透明度都得到加强。在一些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洲等已经形成了一些大型的碳排放交易中心,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欧洲气候交易所(ECX)、,甚至出现了碳排放权证券化的衍生金融工具,如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量交易体系下的欧盟排放配额期货。2013年6月18日,我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标志着中国碳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此后,北京、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广东等省市作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相继启动。掌握碳交易话语权在未来国际竞争中至关重要。虽然目前碳捕捉、储存技术等高端技术的运用主要依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但通过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碳金融产品创新,进行市场交易实现价值发现,在企业层面大量展开后,技术创新的激励和规模效应就能显现,中国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的被动局面就能迅速改变。
(一)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条。
(二)《京都议定书》第六条:“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可以向任何其他此类缔约方转让或从他们获得由任何经济部门旨在减少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或增强各种汇的人为清除的项目所产生的减少排放单位。”
《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三)《京都议定书》第十七条:“《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就排放贸易,特别是其核查、报告和责任确定相关的原则、方式、规则和指南。为履行其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的目的, 附件二所列缔约方可以参与排放贸易。任何此种贸易应是对为实现该条规定的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之目的而采取的本国行动的补充。”
(四)为实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用附件把国家进行了分类。附件一包括富裕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 成员国以及“正向经济转型的” 国家。(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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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①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条。
② 《京都议定书》第六条:"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可以向任何其他此类缔约方转让或从他们获得由任何经济部门旨在减少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或增强各种汇的人为清除的项目所产生的减少排放单位。"
③ 《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论文摘要:当代经济学出于对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论的反思,日益重视对制度及其经济绩效的研究。本文从方法论与史的角度考察不同时期制度分析的方法与内容,并设想将传统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融为一体,以促进制度分析的进一步发展。
一、古代先哲的制度思想萌芽
“制度”在中文中的基本内涵为:以法令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规则和以财产权让渡为内容的规定(张宇燕,1992)。如《礼记·礼运》日:“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至于制度的起源,孔子认为是上天授权圣王设立:“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苟子则从“礼”的角度,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论述人对自身利益的追逐导致冲突和产权规则的形成:“礼起于何也?日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工,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是礼之所起也。”他也视制度为“先王”所定,与孔子一样,认识到制度产生于人的行为,为人而设。在制度结构中,古人以“礼”作为纲纪和核心,而以“法”和“德”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强力手段和道义手段,这一方面尤以苟子为代表。显然,这是把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结合起来考察制度的功能。制度思想的另一源泉是古希腊思想家。他们主要关心经济和组织的效率,色诺芬、柏拉图对组织、专业化与分工的论述,可以说是古典经济学的思想渊源。古罗马学者则把制度的视角集中到法律方面,其财产法和合同法后来成了西方世界民法体系的思想源泉,而现代公司制度则可以追溯到罗马法。
古代思想中的制度分析,一般是融人百科全书式的哲学思想,并且服务于其他理论分析;也就是说,制度分析并不占居主导地位。他们的分析大体上是一种经验与归纳式的,从整体出发,不太注重逻辑演绎。他们对制度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有深刻了解,但未能提出关于制度的系统理论。
二、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的制度
思想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先对组织生产的规则——分工作了系统论述,并进一步分析了不同制度对财富生产的影响,同时从经济史的角度分析了某些制度的演化。在斯密的体系中,生产以分工为特征,分工起源于人类相互交换的倾向。分工与专业化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并且分工的演化会受市场制度的制约(或称“斯密定理”)。但这一思想为新古典主流经济学长期忽视,直到20世纪20年代扬格深化和发展了斯密的思想(AllynYoung,1928)。近年来的发展主要反映在内生增长理论和新兴古典经济学上,如杨一博兰德模型("fangandBorland,1991)和贝克尔一墨非模型(BeekerandMuyphy,1992)。这些理论重新发挥了斯密的分工制度思想,将人们对经济增长源泉的注意力再度引向制度,从而克服了主流经济学的某些缺陷。
在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体系中,既有对以“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为标志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分析,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古典经济学的一条副线(周小亮,1999);同时又有对社会法律制度的分析,后者实际上论证了前者的制度环境。在《国富论》中斯密试图证明一套特定的规则如何比另一套规则更有利于国民财富的增长,这属于比较制度分析。他所推崇的制度结构,是个人对经济资财拥有排他性私人权利的结构(埃格特森,1996)。这论证了一种贯穿整个古典经济学和经济自由主义的经济制度,而斯密从“经济人”的自利和无意识增进社会利益来论述这一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这种分析方法为后人所遵循并成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出发点。
在斯密的制度分析中,市场制度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它通过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自利之人实现自身需要并通过“是非的意识”促使整个社会不断地道德进步。
从现代经济学的基本人性假设——经济人看,制度背景寓于其中。斯密并未提出“经济人”这一概念,但他确实分析了其基本含义。然而,他分析的行为者,一方面是超历史的自利的个体,另一方面又具有资本家、工人、地主的阶级差异,是处于特定经济制度之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这同后来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应该是有本质的差别的。斯密还分析了资本主义起源的制度演化。这既可以看作制度演进理论的先驱,又可以看作新经济史理论的发端。在《国富论》上卷的第三编“论各国财富增长的不同途径”中,分析了城市与商业文明的起源,也就是欧洲由中世纪的农业社会向资本主义的工商社会的演化。
三、斯密继承者的两个发展方向
斯密之后,因为对价值创造及源泉的不同看法,经济学主要分成两大流派:以劳动价值论为核心的经济学和否定劳动价值论而寻求斯密其他价值源泉解释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经济学。二者之间除了价值论上的分歧外,在经济分析方法上也有极大的区别,表现为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制度分析与非制度分析的分流。
西方主流经济学视制度为既定的外生变量,或假定制度不影响经济绩效,研究“黑板经济学”(科斯,1994),致力于模型化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局限于分析符合“帕累托效率”的完全竞争市场和设计一套能达到这种理想状态的竞争规则。传统的微观经济学虽然作出了许多重要的贡献,但它所面对的一直是一个无“磨擦力”从而是非现实的世界。不过,认为主流经济学完全不注意制度分析并不十分公平。在它的体系中,有对作为资源配置机制的计划与市场效率的比较分析,这相当于制度分析(青木昌彦等,1999)。但它的制度分析也仅仅到这一层次;它承认政治、法律、货币和其他制度的存在,但对它们的分析过于肤浅。
马克思继承了斯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思想,并充分注意到李嘉图思想中的利益冲突,对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尤其是经济制度作了深人彻底的剖析。制度被视为一系列总括多方面的规则,其核心是所有制,并分作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要理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明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必须采用抽象的历史的方法,结合利益冲突、文化习惯来考察资本主义制度。由此,马克思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揭示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基本演变规律。由于方法论的整体主义,马克思分析的是宏观上的整体制度,而且是作为制度特殊的资本主义制度。但它确实从一个角度对资本主义制度作了成功的研究,而且在理论基础、关注对象和价值判断上皆不同于其他制度分析,最终成为经济学分析中争议最大影响也最大的一朵奇葩。
四、当代西方向主流挑战的两个异端:新老制度主义
当代制度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新老制度主义者的对立,尽管这种对立已引起了有关学者的不安和力图协调它们(参考卢瑟福的一系列著作);学者们目前的研究尚在对比二者异同阶段。另一个问题有人也提出来了,即国内的研究对老制度主义重视不够,而且有所误解(张林,2001)。
(一)老制度主义
老制度主义传统可以追溯到以凡勃伦、康芒斯、米切尔为代表的美国制度主义。新近的发展既来自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等的新制度学派,又同费斯特、格罗锡、图尔等的主张一致。它有两大研究纲领:一是凡勃伦一阿里斯纲领,强调商业或金钱经济与实业经济的基本二分法(卢瑟福,1999),更一般地表达成思想和行为的制度方式与技术方式二分法或礼仪方式与工具方式二分法(瓦勒.1982;芒克斯,1988);二是康芒斯一塞缪尔斯一施密德纲领,它关注法律、产权和组织,它们的演变及其对法律和经济权力、经济交易和收人分配的影响(卢瑟福,1999)。后一研究纲领更接近于新制度主义。
对于老制度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被明确地集中到制度上,相应地采用制度、结构和演进的整体分析方法,并结合哲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方法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变化及存在的问题。
老制度主义对经济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不懈的追求与坚持,影响了西方经济理论甚至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相比于主流经济学的数学化模型,确实是独辟蹊径,别开生面,有其重要的学术价值
(二)现代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强大的挑战
现代新制度经济学,一般认为发轫于科斯对企业性质所作的开拓性研究,主要代表为科斯、诺思、威廉姆森、布坎南等,包括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法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等。按其内核整理,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契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二是交易费用经济学,三是制度演化理论
从基本方法上,可分两个发展方向:一是向主流经济学靠拢,包括契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它们用正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当作稀缺资源的制度,因而不过是“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科斯,1994),方法论方面并无任何创新,只是扩展了传统经济学的适用范围,这又依赖于对其基本假设的批判与修正:在现实经济世界中充满了风险、不确定性,信息是不完全的,人是有限理性和无知的;这就需要制度来规范、引导人的行为并协助人实现其利益目标。这是一个正交易成本的经济,由此引人交易成本分析方式,使制度研究能够在经验实证层面进行,因而能接近科学地研究问题(周业安,2001)。由于这一方向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定、最大化公理和边际分析的运用,它已同主流经济学有效融合而成为新古典框架内的制度选择模型。
二是向社会学、管理学靠拢,包括交易费用经济学和制度演化理论。在交易费用对经济的解释中,尽管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是一些根本问题也随着研究的深人而凸显出来,主要是在于交易费用概念本身的界定和无节制的使用上。这使它已经得到了罪有应得的坏名声(费雪,1977)。积极的态度不是抛弃而是发展它。在威廉姆森的一系列研究中,机会主义倾向和契约人的概念更进一步受到强调,而理性与非理性、正式规则与传统习惯等得到调和。由于正统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相对静态性,迪屈奇试图把它动态化,充分重视了权力和组织演进的动态特征(迪屈奇,1999)。也是由于传统制度分析的静态缺陷,更多学者强调对制度演化进行动态分析,以超越新古典的制度框架和交易成本理论,例如过渡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所作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博弈论方法已在制度的动态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分析制度演进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就。
五、结语:对制度分析方法的反思
制度分析的总体特征是把制度作为考察对象,但在具体考察方式及结论上又各具特色,由此而形成了各种流派。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从整体还是个体、宏观还是微观研究制度,都暴露出各自的缺陷。
一方面,继承正统分析方法的流派以理性人假定为出发点,采用最大化框架和边际方法分析最优制度选择,实际上是从人类个体行为出发来解释和说明制度问题;然而制度如果被当作一系列规范和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那么它只能是集体选择的结果,从而被深深地打上集体的烙印,单纯考虑个体是无法认识到制度的本质的。另一方面,如果从整体结构的思路去研究制度,由于制度形成的逻辑起点在于个体,如何从个体过渡到整体就成为一个问题,换言之,就是制度宏观分析缺乏一个微观基础。
通常,老制度主义者自称是方法论的整体主义者,新制度经济学则被限定在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上。根据卢瑟福(1999)的归纳,方法论整体主义方法是指:①社会整体大于部分之和;②社会整体制约其部分的行为与功能;③个人行为只能由整体来解释。方法论个体主义则指:①目标和利益源于个人;②社会制度的变迁形成于个体行为;③一切制度只能通过个人行为加以合理解释。
其中①与②只是事实陈述,③则代表了研究纲领,所以争议更多地集中于③上。这也是新老制度主义分歧所在。我们以为,追本溯源,制度最初形成于人的需要,即制度是人类行为产物;然而每个人一生下来就面临既定的制度环境,并受其制约与影响,在相对价格的变化(或收益与成本比较)作用下参与新的规则形成或维护旧的制度,这又是众多个体决策相互影响的过程(进化博弈论正是据此研究)。
在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各国经济日益相互依存、相互影响,进入了“全球性大规模竞争的时代”,世界经济的发展态势引人注目。《世界经济概论》的教学目的就是使学生掌握世界经济的基本理论,了解世界经济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特别要了解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还应结合中国的具体问题,从全球经济的角度出发,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更好地为发展中国经济服务。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深化《世界经济概论》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根据笔者多年教学工作的体会,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以此与学界同仁交流,试图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二、《世界经济概论》课程的教学方法
(一)与时俱进法
世界经济是发展中的学科,新的事物、新的现象会不断出现,而教材的更新难以跟上实际的变化。所以在讲授《世界经济概论》课程时,如果仅仅是照本宣科,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而是要注重充实新内容、新数据资料,紧跟世界经济发展潮流。比如,在讲授世界贸易组织一章时所采用的课本中关于成员国家与地区数量的问题时,就应该采用最新的数据;又如,讲到欧盟一体化进程这个问题的时候,欧洲债务危机是当前的热点,作为教师,应该补充这方面的知识;再比如,在讲到区域经济一体化时,教材中欧洲联盟成员国的数据是2004年5的1日,只有25个成员国,而实际上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在2007年1月1日零时正式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已增加到27个。如果老师只是照本宣科,不注重新知识的传授,学生会感到知识陈旧。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思维方法、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采用案例教学,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能够集思广益,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两点:一是案例要真实可靠,具有典型性,且应该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的联系。为此,要求教师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合理加工,选出适用于教学的素材进行修正和更新,使案例适合于世界经济教学的要求。这从另一方面使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得到提高,起到教学相长的效果。二是案例要具备生动性,可激发学生对于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世界经济概论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理论学科。因此,教师应适当采用案例教学,让学生身处特定的案例情境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在讲解世界能源的时候,可以给学生讲三次世界石油危机,并让学生去思考:为什么会爆发石油危机?现如今的石油价格猛涨,会不会爆发第四次世界性石油危机?等等。
(三)课堂讨论法
课堂讲授与讨论并行,能启发学生的思维,使学生主动地去分析、思考、解决问题。它改变了传统“填鸭式”教学的呆板,丰富了课堂的信息量,使整个课堂教学成为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互动的网络结构。教师根据教学安排,选择一些热点问题作为讨论的题目布置给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学生课后查阅资料,撰写发言提纲,然后每个小组派一名代表在全班发言,最后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通过讨论发言,提高同学们的搜集资料、分析解决问题、门头表达和组织能力。例如当讲到反倾销问题时,结合我国近年来频繁遭遇反倾销的案例,针对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及对策组织大家展开讨论;又比如在产品周期理论教学中,提供电子产业的发展历程,学生通过个人分析和小组讨论,探究发现袖珍计算机电子产品从研发到成长在到成熟,基本遵循从美欧日亚洲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国内地和东盟的产业转移途径,产品的比较优势从技术优势资本优势劳动力优势转移的过程,较好地理解和掌握了产品周期。
(四)多媒体教学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教学因其直观性,突破视觉的限制,有助于概念的理解和方法的掌握;同时多媒体教学图文声像并茂,多角度调动学生的情绪、注意力和兴趣;加上可重复性,有利于突破教学中的难点和克服遗忘,弥补了传统教学的不足,逐步打破了“一块黑板、一支粉笔、一张嘴巴众人听”的授课方式,成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另外,经过这几年的教学实践,为了避免用多媒体教学感觉像放电影的现象,在《世界经济概论》课的教学中,要把握好多媒体的使用时机,正确处理多媒体和粉笔、黑板、普通教具、语言表达之间的关系。特别要考虑时间因素,正确处理好多媒体教学时间与适时的课堂讲解、板书、交互、反思时间的关系。例如把几句话的结论板书在黑板上,不一定就比放幻灯片效率低,因为它节约了操作时间。在复习课的时候,多媒体的大容量是有效率的,但必须注意中间的停顿,保证学生把要点记下来。或者,事先把需要学生做笔记的知识打印出来,课后发给每一个学生,这样就更能提高复习课的效率。另外,在网络时代,教学方法也可以网络化。教师可以利用网络向学生提供一些学习素材,如多媒体课件上传到网上,便于学生自学和课后复习;教师在讲授后,可以向学生提供一些相关网站,让学生去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此外,教师将有关的素材放上去,让学生阅读。这些都为学生加深对课堂讲授知识的理解,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五)联系实际法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在讲《世界经济概论》课程时,应适当联系中国经济的实际,这样听者更爱听,教学效果也更好。真正做到:要实学不要空学,要活学不要死学,要真学不要假学。例如讲“对外贸易依存度”这一概念时,可以联系实际谈谈中国过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存在的原因以及影响;又如讲美国的GDP、失业率、通胀率等时,最好对比一下中国的相关情况。这样更具说服力,也使学生能看清中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处的位置,也更好地体现出世界经济的教学、研究的目的在于中国经济腾飞。
(六)多元考核方式法
《世界经济概论》课程传统的考试方法是采用“一卷定乾坤”方式,即到学期末举行一次性的考试。它不能了解平时学生学习的情况,也容易助长学生的惰性,甚至到学期末由于考试的科目多而复习时间少,不得不请求老师划考试范围甚至考试期间抄袭作弊……如此种种使得学生向着高分低能而努力。因此,对本课程考核制度进行改革显得十分必要。设置多种考核评价方式,在教学中重视学生的平时表现,建立从学习过程、作业练习到期末考试,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多视角、多元化的过程性评价体系。如:在一学期中,针对所学的每章课程内容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布置一次学习论文、平时的到课率、平时提问发言等都可以作为期末考试成绩的一部分。这种考试方式使学生不处于被动状态,而是积极主动地学习。既能多学知识,也能活跃课堂,使学生的口头表达、写作能力都得到提高。
关键词:微积分;教学方法;专业
应用数学是研究客观世界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数学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发现数学不仅是一种工具,而且是一种思维模式;不仅是一种知识,而且是一种素养;不仅是一种科学,而且是一种文化。作为众多教育者中普通的一员,我深深意识到了在培养高素质经济管理人才的过程中数学教育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那么,下面我将从自身教学经验和所接触到的教学现状等方面去谈一谈三大数学基础理论课之一的微积分课程在经济管理专业中的教学教法。首先,微积分课程是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科目的考查内容之一,其所占比重也是最大的。其次,在经济管理领域微积分课程所研究的理论知识及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这门课程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那么为了让学生有效地学习好这门抽象的课程,下文将结合自身的课堂教学经验和目前教学现状,从以下几点给出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注重教学内容的整体性和连贯性,突出重难点
在首次课堂教学时向学生简要地介绍微积分这门课程,要让学生明白其所研究的主要内容,以及整个教学内容的主线———研究函数的微分、积分及相关方程等问题。因为大家在中学数学阶段已经学习过函数、导数、简单的积分等内容,所以可以从这些点入手帮助学生很轻松地打开学习的大门,并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进入课堂,因为他们会想这些新的内容与以前学习过的知识点会有哪些异同?同时我还强调学生要通过应用将这门抽象的课程变得形象化,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夯实基础,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并持之以恒,因为微积分这门课程教学一般会贯穿整个学年。在严格遵循教学大纲的基础上,为了让学生更快地掌握住学习的方法与技巧,我制定了与教材配套的教学顺序是函数———极限与连续———导数与微分———中值定理与导数的应用———不定积分———定积分———多元函数微积分———无穷级数———微分方程与差分方程简介。虽然每一年的微积分教学顺序是保持不变的,但教学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每一年我都会参考最新颁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数学考试大纲”和“经济管理类本科数学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来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做到与时俱进。从函数出发引出极限与连续,通过数形结合的教学方法很容易让学生接受理解。由导数的变形得到“微分”的内容,并进一步给出微分中值定理,最后通过应用的讲解,让学生对“微分”这一块内容有了系统的了解。根据对导数逆运算的思考,引出不定积分,再由实例的求解给出定积分,通过牛顿———莱布尼茨公式建立二者之间的联系,因此采用层层深入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对“积分”的内容有所认知和了解,并通过其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案例,体会其的重要性。最后,在学生掌握微分学和积分学的基础上,进行剩余内容的教授———其中,采用类比、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去教授多元函数微积分这一块的内容,引导学生自主地发现并归纳出多元函数在概念、偏导数与全微分、复合函数与隐函数微分法、极值与最值、二重积分等方面与一元函数的异同,从而可以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掌握这部分的要点;由中学的数列知识引出“级数”的概念,然后分类介绍常数项级数、正项级数、任意项级数、幂级数等内容,并给出其在经济应用中的经典案例,可以让学生与自己所学的相关专业相联系,达到强化巩固知识点的目的;对于微分方程和差分方程来说,从概念入手,让学生先从表象理解这类抽象方程的构成,然后重点讲解一阶线性微分方程和二阶常系数线性微分方程,让学生体会微分学在其中的应用,最后再补充给出方程在经济学中的简单应用,掌握如何用方程去建立对应数学模型的理论思想,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整个学年的教学进程由简入繁、层层递进、环环相扣,这样可以连贯流畅地突显出这门课程内容的整体性,学生就可以很容易地突破并掌握其中的重难点,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多元化教学方法的应用
在课堂授课的过程中,我会在教材内容的基础加以其他相关教学资源(比如MOOC、微课等),使教学方法多元化、教学内容更有针对性,从而达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的目的,并同时培养其学习的主动性。为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我会向学生介绍不同的学习资源,使他们能够接触到一些教材以外的内容。在每次授课之前,我都会给学生下达预习通知,要求学生对将要学习的内容有所了解,让其带着问题走入课堂进行听课,以便于课上快速接受;在课堂教学的进程中,我会采取多媒体和板书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穿插数学史的介绍,让学生体会到微积分不是想象中那么枯燥无味,并在详细讲解完概念、性质、定理等之后,通过例题应用练习等方式让学生参与进来,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同时,可以提高掌握新知识的效率;在课下,我会布置多种多样的教学任务,并且要求学生做好复习工作,这样既可以让学生高效地巩固已学的知识点,又可以为下次课的学习打下基础。因此,这种混合式教学方法的应用不仅可以使学生有效轻松地接受新内容,而且可以实现前后内容的融会贯通,轻松掌握重难点。
三、习题练习的层层深入
微积分身为一门数学类课程,与之配套的习题是不可或缺的。我采用以下形式给出不同类型难度的习题:一是当堂练习和课后作业,这部分习题全是定义和定理的直接应用,没有太大的难度,与期末考试内容相近,可以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独立完成,达到及时巩固课堂教学内容的目的。布置之后采取抽查的形式及时批改作业,对于作业中出现的问题,会在下次课上进行讲解。二是自选习题作业,因为整个教授学生群体的个人数学水平都参差不齐,所以我会布置一些有难度的习题,供学生选择性去作答。对于这种做法,肯定有人会有一个疑问———是不是只有数学基础好的学生才会去做题?其实不然,与此同时我建立了相关的奖励制度,并建议各班成立学习小组,使得每一位同学都加入到了难题的思考中,因此学生的参与度较高。这样不仅进一步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养成了团结合作的精神。当然对于这些题目,我会在线下通过如微信或QQ等平台对有问题的习题向学生进行讲解。三是考研题目,在结束每章内容授课之后,我都会进行一次复习,和学生一起归纳出主要知识点的框架图,进而引入相关考研真题。这些题目大多较难,在讲解之前,我会留给学生思考的时间,让其自行尝试完成。这样既能锻炼数学能力,又能发散思维,并且让学生提前与考研数学内容接触,深受学生的欢迎,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大大地提高了学习的效率。如果学生解答出来,那么大家彼此交流做题思路方法,寻求确定一个最优解;如果学生没有解答出来,那么我会给予一定的提示,引导做题,让其在求索结果的过程中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四、强调知识在经济管理类中的实际应用
如果光有枯燥的理论教学,却没有与之相关的应用举例很显然是远远不行的。因此,在讲透微积分理论知识的同时,通过数学建模的方法举例给出与经管专业相联系的实际应用,以提高学生学习微积分的兴趣和应用微积分知识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比如,利用导数可以解决“边际”和“弹性”问题;无穷级数应用于“商业银行通过存贷款业务创造货币”和“劳资合同问题”等案例;微分方程和差分方程在价格调整模型、多马经济增长模型、索洛经济增长模型、存款模型等当中的应用。最后,学生不仅会发现微积分在经管专业有着广泛的应用,而且更加意识到微积分不是孤立存在的,从而可以提高学习的兴趣,为将来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基础。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经济分析;博弈机制;帕雷托最优
在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重要的原则,该原则常常被称为民法特别是合同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帝王条款。一直以来,法学界对于诚信仅仅是一个道德规则抑或同时还具有法律上的意义争论不休,形成了“道德的诚信”与“法律的诚信”两派观点。即使主张法律诚信的一方,也往往认为负载诚信要求的法律规范体现了更高的道德标准。如施坦姆勒(Stammler)认为诚信原则体现了法律爱人如己这一人类最高理想。徐国栋认为“普通的法律规范往往体现了‘勿害他人’的要求,而诚信原则体现了‘爱你的邻人’的要求”。但是,脱离具体时代背景而抽象地就道德来探讨诚信原则的法律意义并不能充分揭示诚信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和地位。因此,本文将借助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法来说明诚信观念逐渐法律技术化的基础和必然,以此深化对诚信原则这一特殊法律现象的研究。
一、从制度变迁看诚实信用原则
以经济学的视角和方法观察分析法律制度,就是探求如何用最小的成本(法律制度运行成本)取得最大程度的收益(社会总福利),这种观点被称为效益观。在经济学理论中,影响最大首推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不同的制度安排,因交易成本各异,将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因之,制度也由此变得至关重要,人们不仅可以通过对交易成本的考察来把握各种制度的运行情况,而且还可以进行以降低交易成本为目的的制度创新。这种用交易成本理论对制度进行研究的方法也被称为制度分析法(Institutional Approach),又称新制度经济学或制度观。由于法律是一种制度安排,不同的法律也同样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果,影响到社会的总收益,因此在制度分析法的基础上发展了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法学。
对于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首先是对制度变迁的研究。诚信在法律上的兴衰实际上是与商品交换的兴衰完全一致的,诚信与商品交换有着内在联系。罗马时代的诚信制度来自于罗马发达的商品交易,是罗马人在商品交往中的理性抉择。英国的普通法主要是通过吸收早期的商人法而形成的,而商人法是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之间自发形成的一种习惯法(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它强调了交易中的诚信原则。
以上可见西方的经济发展史同时也是法律制度演进的历史,这说明西方社会在近代的发达也同样要归功于法律制度的变迁而并不是仅仅得益于其技术的先进。
二、诚实信用原则是建立重复博弈机制的制度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后,西方奉行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制度,而诚信制度的重要性则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凸现出来。在工业革命最初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过于理想化,相信市场机制能够完善地引导着经济运行,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后将达到全社会最优——经济学称之为“帕雷托”最优(帕雷托佳境)。因此,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规则是以平等和自由为核心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完美的,19世纪开始频频发生的经济危机以及寡头垄断市场的形成都表明自发的市场经济“失灵”。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外部性、垄断行为和信息不对称,其中信息不对称却是诚信原则在合同法上得以确立的主要原因。
信息不对称指交易双方都有一些只有自己知道的私人信息。这些私人信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称为隐藏知识,非由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另一类称为隐藏行动也称为道德风险。这实际上是一种内生的信息,取决于当事人行为本身。对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市场阻碍及效率损失,博弈论用经典的“囚徒困境”的例子作了说明。这一例子是说在信息不对称及信任无法建立的前提下,出卖对方而不是忠诚于对方是当事人理性的选择,否则如果对方出卖了自己而自己保持忠诚就会让自己更为不利。要想让自己的损失可能最小化,理性的选择是出卖他人,尽管保持忠诚可能让双方的利益都最大化。从“囚徒困境”中得出的结论是悲观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相互拆台比相互合作可能性更大,在当事人自己看来不合作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囚徒困境”有着广泛而深刻意义,这一研究结果解答了为什么在现实交易中自利的行为并不能产生帕雷托最优这一理想状态,为什么采取诚信的对策常常不如采取投机的对策。事实上,亚当·斯密有关合作是有利的“利己策略”这一观点是建立在信息对称的假定之上即博弈双方保持诚信。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产生不了最优。
合同法上的诚信原则恰恰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产物。博弈论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如果能将单次博弈的情形转化为重复博弈,人们就倾向于选择合作,建立信任,实现双赢。这就是说,如果同一人群需要多次作相同的交易,那么投机行为就会减少,而诚信行为会增多,这是因为利用信息不对称投机牟利的次数是有限的,交易相对人被骗后就不会与同一个恶信交易人再进行交易,也就是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对恶信交易人进行制裁。恶信交易人失去信誉的结果是丧失了继续交易可能性。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原先的恶信交易人在交易可能多次发生的情况下也会改变原来的策略,树立自己的信誉,逐步变为诚信交易人。
因此,建立信用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有效策略,如果我们通过法律制度支持和保证重复博弈机制,便于当事人建立信用,就可能促进交易,实现市场的功能。因此,诚信原则实际上是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就当事人行为规范所作的制度创新,是市场重复博弈的内在需要。可以说,诚信原则是为了克服信息不对称避免效率损失的一种现实的制度选择。诚信机制的建立就是要通过建立诚信标准和诚信规则使当事人产生行为后果的确定预期,从而引导当事人的行为选择,并确保当事人会在法律强制力这样一种“法律阴影”下对法律予以遵循。正是由于法律制度的独特功能,法律的不同安排将产生不同的博弈结果,我们不仅可以通过风险分担和义务分配将单次博弈转化为重复博弈,而且也可以通过强化重复博弈条件下的制裁机制引导诚信行为规范的建立,促进合作交易的达成,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市场扭曲。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对诚信制度进行观察也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诚信制度一方面增加了恶信交易人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所有交易人的高昂的防范成本,加快共同预期的形成,由此而促进了交易。因此,诚信制度实际上是用法律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一种低成本交易机制。因为有法律的保障,人们得以建立长期,避免短期投机行为。
三、诚信原则是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明智选择
通过上述的经济学分析证明,坚持诚信是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实施恶信行为的一方所多获得的效益,抵偿不了诚信一方所遭受的损失。交易的过程实际上是利益分配的过程,当恶信一方可以通过非生产性活动(实施恶信行为)而获利时,生产性活动的激励就会减弱而导致资源转向追求非生产性活动(如防止恶信行为),这必然导致交易的减少,社会总财富的减少甚至市场的消失。因此,坚持诚信才是任何交易的明智选择,诚信是交易的内在需要。
经济学假定每个人都是经济人,而市场中每个经济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是不可能实施利他主义行为的。因此,传统的看法是,如果需要人们作出利他主义行为,那么这一要求就超越经济人的标准而上升为更高层次的标准(如道德标准)。但传统的这一观点是建立在市场本身完美的假设下,因而并不切合实际。当产品或者服务不能分割并且很难加以度量,任何个人都很难排他地占有并能与他人交换时,这种产品和服务就具有了外部性,让市场难以发挥作用。如果谁都对外部性问题置之不理,那么,最终受害的将是所有需要参与交易的人。因此,在外部性很强的领域施行利他主义对实现帕雷托最优是不可缺少的,这种利他并非纯粹的只有利于他人,而是为了共同的利益,甚至可能主观上是为了利己,客观上造成了利他。
因此,市场经济中利他主义的存在仍然是一种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并不一定是更高尚的行为。这表明,含有利他因素的法律诚信标准仍然是以经济人为原型的制度设计,只不过更强调交易目的和市场功能的实现。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坚持诚信可能因对方不守诚信而遭致损失,因此在这一阶段坚持诚信确应视为在追求一种“道德理想”。
当长期的多次博弈使得绝大多数市场交易方都形成了诚信的观念时,曾经作为道德理想的“诚信”实际上已演变为法律了。因此,法律上的诚信原则实际上是将这一长期博弈得到的经验以及市场经济的自律基础加以肯定,发挥法律的独特功能来防止恶信对交易和市场的损害。由此可见,诚信原则在法律上的出现并非简单地将道德法律技术化,将道德提升为法律,而是利用独特的法律功能来促进交易,维护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坚持诚信原则可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诚信原则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内涵。
参 考 文 献
[1]史尚宽.债法总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2]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M].三联书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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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国栋.诚实信用原则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柯华庆.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6]林立.波斯纳与经济分析法学[M].上海三联书店.2005
1.1学生现有的知识体系不能满足教学内容的要求
经济法涵盖的知识点非常多,需要学生要具有丰富的知识理论体系,但是高职院校对经济法的开设一般是在学生入学之后的第二年,学生对法学的前期基础知识几乎空白。因此学生只是熟读了课本,却不能吃透该法律的内涵。导致学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谈不上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来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出现的实际问题了。
1.2传统应试教育制约教学手段创新
教师重理论知识教学、轻实践能力培养;重考试成绩提高、轻创新思维拓展。具体到实践中就是教师采取应试的教育模式,结果导致教学手段被限制,例如基于课时的限制,很多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得不得采取讲授的方法,而不能应用多种教学策略的方法,结果忽视了向学生阐述相关立法的原则与初衷。学生学到的知识永远离不开课本,离不开教材,一旦走向社会就会力不从心,不能将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1.3教材混乱,教师不精
教材是支撑整个教学体系的重要因素,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因此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但是结合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材的现状发现,目前存在教育体系中经济法教材种类比较多,截止到目前为止有十几种版本的教材,过多的教材版本会给教育教学带来系列的问题:一是过多版本的教材,导致高职院校在选择教材时缺乏针对性,使得教育目的不明确。二是教材内容的繁琐,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以我院校使用的教材为例,我院应用的教材多则500多页,大量的内容依靠教师在课堂上讲解是不现实的,因此需要学生通过自学进行,而由于经济法具有非常专业的知识结构,因此学生的自学又很难得到应有的效果。三是教材的内容比较落后。近些年我国相关法律在不断更新,但是教材的内容却没有及时更新,结果导致学生学到知识具有滞后性。经济法教学内容丰富、抽象,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要求教师知识全面。然而,教经济法的教师主要是从相关院校毕业之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他们缺乏相应的实践经验,因此该部分教师在教学中也会忽视实践教学。
2将案例教学融入到经济法教学中的意义
2.1有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和积极性的调动
经济法教学中艰深晦涩的法律条文会让学生产生厌倦、抵触的心理,典型案例则具有生动性、真实性和具体性的特点,两者的有机结合能让课堂变得活跃、愉快,激发学生深入钻研的求知欲望和自觉思索、主动创新的热情。而兴趣是学习的第一老师,能够由内而外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让学习变成一件主动的事情,实现从“让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大大提高教学效率和学习成绩。
2.2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经济法教学区别于其它课程的一个重要表现。选择恰当的案例,让学生自行组织信息,运用已学的知识再现真实的情景,优选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能够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和对案例的印象。这样经济法理论知识才真正转化为动手操作能力,才真正体现出其课程设置的意义所在。
3经济法教学应采取的措施
基于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教学工作经验以及参考相关文献,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3.1创新教学方法
经济法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学,因此在进行经济法教学的过程中除了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之外,还需要创新教学模式,建立多种教学模式相结合的教学策略,并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选择相应的教学方法。比如在进行概念教学时需要教师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即重点进行讲解式,而在进行相关立法方面的知识时,需要教师采取案例教学法,通过真实的案例将相应的知识融入进去,以此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力。
3.2选取合适的案例
案例可以是来自教师的司法实践活动,也可以来自查阅资料。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典型性原则。典型就是要求教师选择的案例要具有时代代表性,能够体现出经济法的核心内容。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需要教师要多关心社会中发生的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引入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提升对相关知识的理解。二是针对性原则。案例的选择必须要具有服务教学任务的性质,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考虑如何通过案例引入引导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此达到教学的目标。三是启发性和疑难性原则。启发性是案例引入的最终目的,如果只是一味的强调通过案例引入让学生学习到相关的知识并不是案例教学的真实目的,而是要求通过案例引入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质疑能力,提升他们独立分析案例的能力。
4实施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4.1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学效果。要讲好经济法这门课程,至少需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1)构建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实施案例教学除了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之外,还要求教师要更多的掌握其他专业知识,尤其是要具有将多种学科综合应用的能力。例如基于高职经济法教学需要,很多金融知识、会计知识以及文学知识等都会应用其中,因此需要教师要具有全面的综合素质。总之经济法包含的知识点比较多,如果教师的综合素质不够其势必会影响教学的效果,最终也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果教师对经济法有联系的其他知识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知识的渗透力不足,无法满足学生的求知愿望,打开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2)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及时的教学反思能力。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时,首先应当明确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方式、方法和过程,才能灵活、熟练地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并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4.2明确的教学理念
在经济管理学院给学生讲法律应立足管理、结合管理讲法律,这又不同于给法学专业的学生讲法律。课堂内容的组织要结合教材,紧贴企业管理实践,多讲企业经营中法律误区和盲点,以往企业所犯错误和付出的代价。这就要求案例的选择要有针对性,多选择失败型、教训型案例,对学生有举一反三作用。
4.3课堂讲授中加强互动,并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
关键词:《微观经济学》;课程特点;教学方法
1《微观经济学》课程的特点和存在问题
1.1课程具有系统性、课时安排相对较少
在微观经济学中,所涉及的内容实际上非常广泛,微观经济学中的核心理论主要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者行为理论以及分配理论等,同时还还包括一些微观的经济政策。
1.2理论体系具有综合性和抽象性的特点、学生实践能力有待提高
在实际过程中,学生因为经历较少,缺少实践经验,面对很多理论概念,所以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许多学生往往很难理解微观经济学中的相关概念。
1.3使用较多的定量、图形分析
在进行微观经济学研究的过程中,主要是应用定量分析的手段,同时也结合了定性分析的方法。所以在对于很多经济学理论进行求证的过程中,往往需要使用到大量的数学知识,通过对于数学知识的应用来进行定量的分析,从而更加有利于学生对于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知识加以理解。
2《微观经济学》教学方法
2.1设计和丰富课堂内容
由于微观经济学课程的内容相对复杂,所以在教师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要对于教材内容进行合理的选择,每一堂课都要经过仔细的设计,要善于话题的提出和重点的突出,要学会培养学生自主思考的能力,同时还要认真倾听学生的问题。教学内容要由浅入深,逐步深入,不能一上来就抛出较难理解的理论知识,教学过程要结合实际案例,让学生在对于相应的知识点进行掌握的同时,又能够对其真正的含义加以理解。因此在对于知识进行讲授的过程中,要注意对主要内容的把握和次要内容的补充,使学生明确所学内容,加快对其理解。
2.2采取多样的教学方式
随着经济发展和互联网的发展,多媒体教学手段在众多高校的教学活动中得到了有效应用,通过包含动画、短片、图片等内容的多媒体文件引入课堂内容,能够使学生对所学内容产生直观清晰的认识理解,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微观经济学在教学过程需要展示大量的图表帮助学生分析理解经济现象,多媒体教学可以很大程度上满足这一点。同时,多媒体教学能够使得课堂互动得到有效的加强,同时还能够使得课堂内容得以丰富。因为微观经济学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从现实经济中的热点问题入手,引导学生从这些问题出发来对其中的微观经济学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对于学生自主思考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培养,而且还能够使得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得到提高。
2.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微观经济学学习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教师要注重理论的分析教学,帮助学生理解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在教学活动中,教室要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选择合适案例,借此帮助学生理解理论知识。不可否认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对于当前国内的热点问题加以引进能够使得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有效的提高,从而有效地改善教学效果,使得学生对于微观经济理论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同时教师要注意讲授西方经济学理论时,要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观点对问题合理分析,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符合国情的经济发展近况和趋势。
3结束语
总的来说,微观经济学作为相关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是学生后续学习的起点和基础,所以教师必须要注重对于教学方式的改进,使得学生对于微观经济学的兴趣得到有效地提升,并且对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加以培养,使学生在经济学道路上越走越远,获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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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晶,田丹丹.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在教学上的区别与联系[J].时代教育,2015,(7):188-188.
问题1:以日常生活对某个经济学概念的理解取代经济学本身的理解
在许多人看来,经济学是比较容易学的,因为这门学科非常贴近生活,许多经济学的重要概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被广泛使用。这个想法既对又不对,要小心对待。的确,经济学是关于我们日常生活的科学,讲的都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道理。因此,学好经济学基本理论的诀窍之一就是,如果您碰到那些抽象高深的、难以理解的经济学原理,千万不要紧张,往往只需要想想这些原理讲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哪种现象,就可以借助这些生活经验很好地理解它们。但麻烦的是,生活也会对我们准确理解经济学知识带来障碍,因为经济学对不少基本概念的理解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的理解。然而,有些中学任课教师由于缺乏扎实的经济学基本功训练,一旦碰到自己不理解的经济学概念,就想当然地以日常生活中的理解取代经济学本身的理解。
例如,比较优势(又称相对优势)理论是经济学解释分工与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最基本的理论,这个理论是在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济生活》教材第十一课第一框第一目在讨论贸易全球化时设计了一个内容如下的探究活动:甲国生产粮食的劳动生产率是800千克/人,生产肉类的劳动生产率是600千克/人;乙国生产粮食的劳动生产率是1000千克/人,生产肉类的劳动生产率是1200千克/人。教材借助例子让学生思考按照各自的比较优势,这两个国家应该如何分工和贸易。显然,按照比较优势,甲国应该主要生产粮食,乙国应该主要生产肉类,然后两个国家进行粮食与肉类贸易,两个国家都会从这场分工与国际贸易中获利。可是,在这个经济学基本理论教学中却发生了不少啼笑皆非的事。某省的一位教师就曾告诉笔者,说他以及他们省的不少教师怀疑教材把数字印错了,他们和学生比来比去,发现不管生产粮食和肉类,乙国都比甲国有优势,怎么也得不出上述答案。于是,他们就断定教材出了错,并做如下修改:甲国生产粮食的劳动生产率是1000千克/人,生产肉类的劳动生产率是600千克/人;乙国生产粮食的劳动生产率是800千克/人,生产肉类的劳动生产率是1200千克/人。他非常高兴地告诉笔者,这么一改,任课教师及学生很快就明白了:一比较,在粮食生产方面,甲国比乙国有优势;在肉类生产方面,乙国比甲国有优势,应该按答案所说的模式进行分工贸易。可是笔者以为,这样的改动,是在探讨绝对优势理论。笔者就耐心地向他解释了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区分,可解释了半天,他还是认为比较优势就是两者比较之下的优势,绝对优势是无需比较也能够看出来的优势,他还说平时生活中人们都是这么理解的。这就是他们犯错误的原因,碰到自己不理解的经济学概念就以为可以按日常生活的理解来理解。其实,不管绝对优势还是比较优势,都是相互比较的结果,只是比较的内容不同,前者比较的是两者(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后者比较的是两者机会成本的高低。
在《经济生活》教学中,这类用日常生活中的理解想当然地去理解经济学理论概念的例子还有不少,如对市场、公共物品的理解也经常是如此。
问题2:把经济学不同分支学科、不同场合对某个概念的定义混为一谈
学习经济学的困难不仅来自于经济学对某个概念的理解不同于日常生活,还来自于不少的经济学概念在经济学内部的不同分支学科、不同场合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是,从一些教师的授课及编制的习题中,笔者发现,有些教师在平时经常把经济学不同分支学科、不同场合对某个概念的理解混为一谈,给学生准确理解和运用经济学知识制造了不少的麻烦。
“投资”是经济学最常见的概念之一,《经济生活》有一课专门介绍投资的基本知识;每个教《经济生活》的教师都会向学生提及“消费、投资、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但要做到准确理解、使用“投资”这个概念还真是不容易。
笔者曾经在许多新课程培训场合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投资者买入二手的机器、厂房和设备属不属于“三驾马车”所说的投资?有些教师往往不能准确回答。其原因就在于不少教师弄不清楚“投资”在经济学不同的分支学科之间有着大不相同的含义。只要学过宏观经济学的都应该知道,“三驾马车”所说的“投资”是指社会生产能力的新增加,如形成新的机器、厂房和设备。买卖二手的机器、厂房、设备自然就不属于什么投资,因为它没有为社会带来新的生产能力,只是社会已有生产能力的重新配置而已。显然,《经济生活》第六课所说的“投资”与“三驾马车”所说的“投资”大不一样,它是投资学与微观经济学意义上的,是指一切追求价值增值的行为。
经济学还有不少概念也是如此,在不同分支学科和不同研究场合的定义会大不相同,如“长期”、“短期”、财政收入这些概念。
问题3:教学和命题时不注意理论表述上的数学严谨性
经济学是社会科学中数学化程度最高的学科。虽然目前《经济生活》的学习并没有涉及数学,但对许多理论的理解和表述往往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数学基础,否则,命题或观点的表述就容易出现科学性错误。
大家都知道,某个因变量通常总是要受到多个自变量的影响,如果研究者要分析其中某个自变量的变化对该因变量有何影响,就得假定其他自变量统统保持不变。这是科学研究的常识,所以在教材中经常会见到“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提法。可是,在实际教学中,有些教师容易忽略这一点。若干年前,一位教师向笔者诉苦说,她在课堂上讲述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总水平对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时,这么表述:假设居民收入水平保持不变,物价总水平越高,居民的消费水平就会越低。这个表述是非常严谨的,却遭到了科组长的严厉指责:现实生活中居民收入水平是不断变化的,你怎么能够作出这种不符合现实的错误假设,并指责这位教师误人子弟。其实,是这位科组长理解有误。
有的教师也许会私下认为,中学政治教师不具备上述知识,也不会过多地影响教学。诚然,上述知识看起来并不重要,可是一旦教师不具备上述知识或忽视了这一点,他的教学就有可能出现科学性问题。笔者曾经见过这样一道题目:
某同学通过调查某鸡蛋市场的销售情况,获得了如下调查数据:
请问该数据反映了什么样的经济生活规律?
答案是说这些数据正好反映了经济学中着名的需求法则,题目还据此要求学生画出需求曲线。其实谬之大焉,需求法则是有前提条件的。要考查商品价格的变化对该商品需求量的影响,必须假设影响商品需求量的其他因素均保持不变。这道题的问题就出在影响鸡蛋需求量变动的因素不是一个,而是多个:除了鸡蛋价格的变动以外,还有时间的变化。这样一来,鸡蛋销售量的节节下降,也许与鸡蛋价格上涨关系不大,可能恰恰是隐藏在时间背后的其他因素的变化导致的,如消费者的偏好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