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期刊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措施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8 16:36:2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措施

第1篇

关键词: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对策;措施

Abstract: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due to inadequate management practices, some of the site extensive construction. Material such as heap block is not complete, tight, resulting in the material easy to dust, sediment escape; can not clean up and cover construction waste, sediment; the construction site of the road is not promptly clean up the motor vehicle access to the site can not be cleaned in time etc., are prone to the generation of construction dust.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strategy and measures of the city building construction dust pollution.

Keywords: city; construction; dust; pollution; countermeasure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 我国正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 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不断增多, 已成为TSP 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施工过程中, 由于管理措施不完善, 一些工地粗放式施工。如料堆遮挡不够完整、严密, 造成容易起尘的物料、渣土外逸; 不能及时清理和覆盖建筑垃圾、渣土等; 施工现场的路面不能及时清扫、出入工地的机动车不能及时清洗等等, 均易产生建筑扬尘。

一、建筑施工扬尘的危害

扬尘对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 空气中的扬尘可散射太阳光, 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造成影响, 给交通和市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 扬尘还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 减少二氧化碳的吸收和氧气的释放,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可吸入颗粒物被人吸入后, 会累积在呼吸系统中。粗颗粒物可侵害呼吸系统, 诱发哮喘病; 细颗粒物可能引发心脏病、肺病、呼吸道疾病, 降低肺功能。研究表明, 空气中扬尘浓度每增加10ug, 医院的患者将增加7. 5%, 其中46. 6% 为呼吸系统的病人, 40%为心脑血管病人, 13. 4%为其他病人。因此, 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已成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

二、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对策和措施

1、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从源头减少扬尘

(1)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时, 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硬质围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 h 内不能完成清运的, 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 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管线工程施工堆土应当采取边挖边装边运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 避免泥沙外泄, 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设置的围档要求稳固整齐, 无缝隙, 底端设置防溢座。

(2)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划分施工责任区

储料场、灰土拌合站应设于空旷地带;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石灰、砂土等要集中堆放, 采用帆布覆盖等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 应采用预拌进场, 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搅拌机机棚必须封闭, 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临时的零星水泥搅拌场地, 尽量选择在场地内远离居民住宅的一边; 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 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 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进行表面植被培养, 防止水土流失。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3)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用洒水与清扫

等措施予以防治。各项目的每个施工场地应配备一辆洒水车, 每天定时进行洒水清扫。施工工地进出道路和场内渣土运输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对有社会车辆经过的路面必须在施工前一周内进行硬化处理。工程项目竣工后30 日内, 建设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 并清除积土、堆物。

( 4) 选用密闭式物料运输车辆并及时清洗。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应当装载适度。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 方可驶出施工工地。特别是雨后施工, 车辆必须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 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配套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鉴于扬尘污染的严重程度及实际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首先应及时出台有关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配套的管理规定, 以提高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控制扬尘污染重在管理。扬尘污染涉及的部门很多, 包括环保、城建、园林、交通、环卫、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 因此当地人民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政府要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 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作用, 有效地遏止扬尘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和建设部已联合发出《有关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其中明确要求: 城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并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的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 尽快批准实施本城市的《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的环境保护规定》。

3、开征建筑工程扬尘排污费,用经济手段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征收扬尘排污费,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扬尘、治理扬尘、改善环境。各地市可以结合自身实际,以及“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排污收费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扬尘排污量核定方法,作为计征排污费的依据。对拒绝申报或拒绝缴纳排污费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可责令其限期补办排污申报登记手续,依法追缴排污费和滞纳金,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目前,汕头、大连、南京、昆明、郑州等多个城市已经开征建筑工程扬尘排污费,以收促治使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投诉大幅减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空气质量也进一步好转。

4、加大统一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扬尘污染防治部门要密切协作、分工负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现场监管,监督建设单位落实防治扬尘污染的各项硬件设施建设,采取定期查与突击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防尘、降尘措施。对于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的单位,要依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造成扬尘污染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同时,把检查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年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中,为我国大力推广节能建筑提供了法律依据。

5、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

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的整治工作,仅仅依靠环保部门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建筑扬尘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知识,努力提高各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搞好扬尘污染防治不仅能减少对空气质量的污染,更能给自己创造一个空气洁净的工作环境,从而变被动应付为主动落实。

综上所述, 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一大公害, 控制扬尘污染是一项长期、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必须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治理扬尘污染的重要性, 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管理,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最终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

第2篇

今年我们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建筑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强化建筑队伍资质管理工作,对于无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承包范围的施工队伍,决不允许承包建筑工程任务,对来我县施工的外地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了进沧进冀备案手续。同时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督导企业加强自身的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按规定为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保证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住建局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明确了检查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为顺利开展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及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传达、安排布置到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促使企业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坚决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三个关口,密切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建筑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二是严把责任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严把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缴纳和监管关。

1、县住建局对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按职责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

2、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做好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要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做好砂石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管理,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照的土方、运渣车辆进行土方开挖和渣土运输。

3、施工企业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4、监理企业应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管范畴,将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县住建局报告。

突出抓好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扬尘治理宣传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

1、施工现场围挡。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治、美观,外立面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比例不得低于20%,突出景观效果;围挡内侧不得挤压物料。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大门应整洁、美观。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净高不小

于4米,门头及门柱按规定设置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及宣传标语等内容。大门口处应设置警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无破损,正立面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内容的条幅。各施工现场应在工地出入口处加装高清晰度的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出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保证视频装置正常运行。2、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土方、沙石堆必须进行覆盖,其他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绿化和喷水降尘管理。大型公建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3、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全面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避免撒漏。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严格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与使用。

4、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挂设定型化标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材料堆放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工程推行预制砂浆。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二是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行动。2015年上半年以来,我股共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季节性抽查及配合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120余次,检查涉及施工企业10余家,检查项目8个,发现安全隐患近30余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建管工程项目近35万平方米。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被查的每一个工程都集中讲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定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整改落实,要求各施工企业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监理核准后报我股室,并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加大对施工现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有效的确保了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一是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创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对施工、监理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县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严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审查。一是对不具备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禁承接工程建设;二是对未按要求做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其备案登记;三是对未按要求缴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工程,一律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施工现场实际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措施费缴入专户的情况;五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六是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四)推行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样板工程。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15年将加大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合理制定达标计划,引导一般企业开展安全规范化建设,推进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文明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并积极参加省、市样板工地文明工地的创建。二是各施工企业要积极争创省、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通过省、市样板文明工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把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辐射到每一个在建工程,促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禁止带泥上路。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和市政道路工程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整治目标任务的实现,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责任。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安全股、监察大队承担具体实施负责扬尘防治现场整治工作。

四、整治要求

(一)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

1、“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主城区建筑施工工地要全部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并长期保持至项目全部完工验收。

(二)建筑工地现场整治要求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全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设立,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要进行美化亮化,公益广告不得破损。围档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2、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场地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祼土堆积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必须绿化。

3、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4、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池,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在垃圾池内,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县政府市容环境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6、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8、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配制砂浆作业。

9、施工现场大门出口处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保持设备处于开启使用状态,视频监控装置要实时监控,并保存车辆冲洗影像资料。

10、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现场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11、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降尘设备(雾炮机、洒水车),保证现场防尘使用,在用设备外观必须干净美观。

12、喷淋系统设置。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压喷淋系统,覆盖整个施工区域,每天不少于4次喷淋作业;外脚手架在首层悬挑周围或者10米高度设置喷淋系统,每隔5米设置一个喷头;道路安装喷淋系统定时洒水减少扬尘。

13、施工后期道路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时围挡不得拆除。挖土整平施工时必须进行湿式作业,裸土必须覆盖,渣土及时清运。

14、楼层垃圾要及时清理,清理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并对地面进行冲洗。清运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严禁高处抛洒,未及时清理、冲洗的项目一概视为现场扬尘防治不达标。

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尾气排放未达标的车辆和机械设备。

16、施工现场使用的车辆和机械设备所添加的燃油必须使用国家正规标准柴油、汽油(中石油、中石化),现场要留存正规加油发票存档备查,并及时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

1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柴油发电机。

18、施工现场食堂严禁使用散煤、木柴等污染物做燃料。

19、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20、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要定期进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对不能有效整改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4月15日-4月25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方案有关要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和《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十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

(二)执法检查(4月26日-5月10日)。县住建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检查施工现场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总结分析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对本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整治进行总结,通报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对存在重大扬尘防治问题、扬尘防治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负责推动落实,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4篇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2020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策划方案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第5篇

关键词 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及设计监理;辩识与评估;风险防范;清洁生产

中图分类号X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0)28―0122-02

引言

清洁生产概念来源于工业生产领域。过去100年以来,在世界各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同进,全球的生态和环境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了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先后实行了环保战略的重大调整,将以“末端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污染控制策略转向以“清洁生产”、“源头控制”为主要的内容污染防治策略[i-2]。在1992年如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正式将清洁生产定为《21世纪议程》的主题,使之成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模式,在国际上得到了共识。

我国自1993年在上海如开的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上,明确清洁生产在我国工业污染防治中的地位以来,也陆续颁布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备需要。

1 建筑工程清洁生产现状及本文问题的提出

建筑业与典型的工业生产不同,其所提供的产品,具有与一般固定资产不同的属性。在生产过程及投入运营后,所消耗的物质资料主要为钢筋、石子、水泥、黄砂、水及木材等原材料,不直接涉及到化工、能源、铅、氯汞、橡胶等公众所熟悉易导致环境与生态问题的敏感性行业,从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从宏观管理方面看,目前我国也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一些省市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定性地要求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所引起的环境公害未有深刻的认识,所采取的措施尚属于“末端抬理”方式。

实际上,由于建筑工程的体量庞大,生产与管理复杂,会对环境造成相当的影响甚至破坏。本文提出,改变建筑业清洁生产中的“末端治理”模式,在工程建设决策与设计阶段,就着手进行工程清洁生产的规划与计划工作。做好清洁生产的辨识、评估、风险与防范,提高清洁生产设计水平,在工程建设前期,通过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中产生的污染,把清洁生产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从源头抓起,而非仅限于施工阶段。

2 建筑工程清洁生产的前期管理措施

任何一个工程建设项目都有其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周期。而工程项目的提出、规划与策划、可行性研究以至于工程设计,组成了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开发阶段,这一阶段,对工程项目的产生、建设内容、规模以及对环境的影响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这一阶段就做好工程项目清洁生产的辩识、评估、规划与风险管理工作,代价很小,但对建筑工程的清洁生产可以起到未雨绸缪、事半功倍的作用。

2.1 对项目避行科学、充分的可行性研究

站在投资者个人角度,最关心的可能是项目的财务效益。但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则必须对项目所可能产生的环境与生态影响进行评价与论证。除了产业准入、产业核准、落后工艺与设备淘汰等宏观内容外,还要对项目的土地节约、规划节能、管理节能、空调暖通节能、用电节能、用水节能、消防节能、交通节能等诸方面均要进行通盘考虑。虽然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清洁生产还缺乏经济、法律、技术等多方面的支持,但环境保护与建筑节能是大势所趋。现阶段,行政审批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给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和防治污染的措施,并给出相应的预算及预算资金的来源,论证预算资金到位并实施于环境保护的可能性,提出资金到位的保证措施等。

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例,施工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建筑施工总扬尘的60%以上。在路面同样清洁的程度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的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办法。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运输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有效控制扬尘产生,减少扬尘量70%在此,扬尘TSP影响范围缩小到20m~50m。而限速行驶及洒水抑尘带来的建设进度的减慢和建设成本的提高在项目建设前期就得到充分考虑的话,实施的可能性和实施的质量就越高。

2.2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降低生命周期成本

设计决定了建筑物将来的面貌和使用情况。现阶段,我国已普遍要求项目施工图必须进行节能设计。节能设计可有效减少建筑物在投入使用后的能源投入,从而使其生命周期成本达到降低。

在工程设计阶段引入设计方案竞赛、设计招投标、设计监理等工作机制,规范设计市场各方行为,加大对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设计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重要地位的认识,保证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是降低工程成本,减少建筑业生产对环境和生态影响与破坏的有效途径。

2.3 项目施工环境公害辩识及风险防范

施工阶段基本工艺与可能产生的污染如图1所示。

除此之外,在施工各阶段还会伴有对原有建筑物的危害、生活废水、地下降水、高空坠物、震动及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等环境公害问题。在项目建设前期,利用初始风险清单法,对这些问题进行罗列,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危害进行评估,分级,拟定防治计划与费用,对风险进行预测,制定防范措施和费用预算。

第6篇

**年,“1+4”组团县(市)、区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降尘量年平均值比**年高新区下降18%;裕华区、桥东区、栾城县、正定县下降20%;桥西区、长安区、藁城市下降22%;新华区、鹿泉市下降24%。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政府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及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按要求实施硬化,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施工工地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城中村”的建筑渣土清运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3.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对市区及城市周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合理的立体绿化。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加强城市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

4.地面扬尘防治

对城市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学校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对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5.堆场扬尘防治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

1.市建设局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垃圾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垃圾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2.市城管局

(1)主要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渣土清运车辆源头管理。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严格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准入,严禁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对于市政道路定期保洁,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周冲洗1次。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要道路与其它街道交汇处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对市区及城市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及时清运道路两侧市政施工产生的积土。

对城市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运监督管理

依据《*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园林绿化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清运垃圾渣土。

3.市园林局

(1)地面扬尘防治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2)主要交通道路扬尘防治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

及时清运回填植树挖坑产生的多余积土。

4.市环保局

堆场扬尘防治。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5.市交通局

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主体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和硬化。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对城区周边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6.市交管局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对装载高度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且未采取覆盖等压尘措施的车辆,依法上限处罚,并不准上路行驶。

7.市教育局

学校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

8.市水利局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主要来源;防治建议

1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

1.1 工程渣土

考虑到多数工程均有较深的基坑,施工现场在打桩、土方及基础施工阶段又存在“大开挖”,致使大量的土方长时间,在风力、人力和机动车辆等外力作用下会形成大量扬尘,如果控尘措施不到位,将形成“开放性扬尘源”。

1.2 施工道路未硬化及路面积尘

施工现场道路未全面硬化,在渣土运输和场内倒运过程中,经过进出场的车辆碾压及风力作用极易产生扬尘。此外,硬化路面散落泥土、积尘未及时清理和洒水降尘,在过往车辆和风力作用下,也极易产生“二次扬尘”。

此外,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等)的装卸和堆载、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清运、二次结构和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物料加工等过程中,如未采取有效的控尘措施,也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

2 不同施工阶段扬尘污染的表现

由于施工部位特点和所处环境不同,各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表现为不同的特征。

(1)土方开挖阶段是产生施工扬尘污染最大的环节,大多数施工现场都有较深的基坑使得土方长时间的暴露,在风吹日晒以及外界力作用下不断产生扬尘,并且挖槽阶段由于土方量大,基坑内部道路难以硬化,施工场地内部和出入口道路积尘较多。

(2)结构施工阶段,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楼层模板的拆除、建筑垃圾的运输及往来行驶车辆,基本没有土方工程,其施工过程扬尘排放量也不大。

(3)装饰装修阶段在石材加工、外檐石材切割、现场清理时都可能产生局部强度较大的扬尘污染。

(4)后期配套阶段随着不定期的场地内部道路、绿化、电力、自来水等含有土方的市政工程施工,普遍存在多工种、多单位的交叉作业,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也将产生较多扬尘。此外,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我区建筑工地实际,发现受气候差异的影响,不同施工阶段都遵循春季施工扬尘污染强度明显大于夏、秋、冬季,以及冬季略大于夏、秋季的规律。而且,区域性的扬尘问题与该地区地势环境和周边地区的扬尘程度也有很大关系。

3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建议

3.1 强化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的责任行为

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单位要继续提高和强化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完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制度和体系,积极采取实用性强、经济合理的控尘技术措施,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和水平。一是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施工企业的扬尘治理责任,要组织各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二是施工单位应该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制定专门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确定项目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并按照项目部扬尘治理措施,具体负责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建立、健全扬尘检查及整治记录。三是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写入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3.2 扬尘防治实行“动态控制”

工地的扬尘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贯穿于整个建设期,每个阶段工作不仅有其不同的控制侧重点,而且又相互关联构成一个有机的循环整体,促使防尘控制工作不断改进。

一是扬尘预防,即在正式开始施工前进行的预控阶段。事前控制是主导,主要是健全扬尘管理的制度,完善施工技术方案和控制手段,施工前根据平面布置图先分出严重扬尘区域,进行指标细化,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单位要制定有关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方案,同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政府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监理单位应审查扬尘治理方案,编制扬尘防治监理细则。

二是扬尘控制,也是最关键、最实质的落实阶段。主要是完善扬尘控制过程,把扬尘因素的分析和控制都纳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抓住扬尘的关键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同时,要责任到位,加强扬尘防治管理制度的落实,重点区域要加大降尘措施。

三是扬尘治理,即对施工防尘工作进行的总结控制,既是弥补阶段,也是对结果检查、认定、整改的过程阶段。

3.3 采用多道喷淋系统进行多层次的扬尘防控

目前在建的建筑工地普遍采用的控尘措施,如人工洒水降尘、雾炮等都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在使用传统方法降尘的基础上,还可以采用以下几个实用性更强的喷淋技术措施,从而形成低、中、高不同层次的相互配合、多角度、全方位、立体的喷淋控尘系统。

一是施工道路喷淋,可以克服施工现场硬化道路人工洒水降尘不及时且耗时费工的缺点,能够定时对道路喷洒和绿化浇灌,快速又高效,可大幅节约人工及水资源的开支,真正做到“绿色施工、文明施工”。

二是外架高空喷淋,利用施工外架的高度优势和覆盖范围大的优势,可以弥补雾炮远距离降尘不足的问题,成本低廉、安装操作简单、降尘效果好,且夏天还可以起到降温的作用,既实用又环保。

三是塔吊高空喷淋,除了能发挥塔吊的高空优势和覆盖能力的优势外,还可以起到对混凝土养护期的喷水、高温天气地面人工降温、预防现场火灾的作用。原理简单、降尘效果好,是一项绿色环保新技术。

3.4 注重观摩学习培训和探索扬尘防治新举措

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定期组织观摩市级文明施工标杆工地,学习观摩工地在扬尘防治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交流在扬尘治理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瓶颈。同时,也应注重对项目扬尘管理人员进行扬尘防控培训,宣讲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危害及控制措施,不仅可以提高扬尘防治意识和责任,而且还有助于扬尘的科学防治。此外,各项目还应积极探索符合工程实际、适用性强的扬尘防治新招法,如尝试采用土壤固化技术代替土方苫盖、土方开挖水土分离技术和传送带进行现场土方装运等措施,从而达到有效抑制施工现场扬尘,实现工地扬尘源头管理的目的。

3.5 楼层垃圾清理设置专用通道

为避免建筑楼层内清运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可采取在各楼层设置封闭的建筑垃圾竖向收集通道,通道直径一般是300mm~500mm。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应适当洒水湿润。

3.6 建筑工地拆除作业,必须实施封闭围挡进行全封闭作业,拆除同时进行喷淋洒水

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负责渣土运输和喷淋降尘指挥管理,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喷淋和覆盖等措施,防止形成P尘。

4 结语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项目参建主体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工地扬尘动态实时监测,确保扬尘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 马瑞鹏.闹市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研究及工程应用[D].淮南:安徽理工大学,2015.

[2] 黄玉虎.不同施工阶段扬尘污染特征研究[J].环境科学,2007(12).

[3] 解成威.浅议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J].工程建设,2016(06).

第8篇

【关键字】工程施工 技术分析 技术研究

【正文】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技术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及经济效益都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在房屋建筑施工工程过程中,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要进行严格细致的分析与研究,从而避免建筑工程出1现任何问题及影响,从而保证房屋建筑达到质量标准。

1.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多项“硬指标”。

房屋建筑工地都将集中进行扬尘防治设施提升,提升工程有多项“硬指标”。通过整治我国将逐步建立扬尘污染控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机制。

按照规定,建筑工程工地的出入口,应使用水泥、沥青等进行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能小于出口宽度;施工现场内主干道及作业场地也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道路应当坚实抗压、保障畅通;此外,所有施工道路要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不能在没有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直接进行施工道路清扫。

2.扬尘污染严重将顶格经济处罚.

今后所有的房屋建筑项目,需要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申报施工阶2段的扬尘排放情况,保证扬尘污染控制设施正常使用,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在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建委将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巡查检查力度,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施工企业和项目工地,将受惩罚。对于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不达标,应设未设车辆自动冲洗设施,黄土未采取扬尘控制措施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部门将一律不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施工现场不得开工建设。

对于工程开工后现场管理差,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施工扬尘和车辆带泥带土上路污染城市环境的,住建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果逾期未能改正,将责令工程停止施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顶格经济处罚。/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施工工地两次或两次以上,同一企业三处或三处以上施工工地因扬尘污染受到处罚,将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并列入我市建筑行业“黑名单”,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同时,属本地企业的,还将暂停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招投标资格;属外地企业的,将从严清除出洛阳建筑市场。

3. 深入开展施工技术现场研究

3.1深入开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贯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一种具体组织形式。?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很复杂,只要认真抓住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低,这一关键因素,其它问题也就会相应得到改善。我们必须牢牢掌握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并制定一系列相关的企业内部标准、政策、制度以及管理方法;加强对项目施工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约束;促使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紧密绕提高建筑产品质量,保证建筑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这一中心而进行工作。

3.2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建筑市场的竞争将会空前激烈,对工程质量及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所谓标准就是对重复性事物3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可分为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应大力贯彻执行ISO9000系列标准,逐步完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首先要求项目施工管理严格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强化标准化管理制度。把工程质量管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实现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3.3狠抓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使标准化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具体化、制度化。技术交底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3.4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修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和验收程序。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钢筋混凝土反映其流动能力的大小,而反映不出流动的快慢,这需要用塑性粘度的大小来反映,若坍落度相同,粘度大的流动慢,施工时填充模型的速度就慢,粘度过大就会增大施工难度,粘度小,流动快,施工方便,但粘度过小易产生离析与泌水使均匀性变坏,因此要控制好粘度的大小。

3.5检验批及分项工4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4.结尾

当前建筑工地尘起沙漫、建筑垃圾遍布已成为城市环境恶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政府已多次强调施工重要性,但因传统施工技术的天然缺陷和管理缺失,效果并不显着.业内普遍认为,建筑工业化是实现绿色施工的有效手段,其标准化生产带来的高效、清洁,使工业化成为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 .房屋建筑施工技术中一些常见问题的探讨[J].广西城镇建设,2012(2)12.

2 蒋正昭. 房屋建筑施工技术的常见问题分析[J]. 管理学家.2010(9).34

3石义维. 浅谈房屋建筑施工技术中常见的问题及控制措施[J]. 中华民居.2011(7)66.

作者简介:

张作令 男 汉族 1974年1月出生 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师 主要研究方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1.房屋建筑施工技术中一些常见问题的探讨[J].广西城镇建设,2012(2)12.

第9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理安全生产、依法提高工程质量,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围绕深化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质量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继续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质量、安全两个保障体系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工作目标

1、遏制一般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伤亡事故,因工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县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2、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10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100%;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率100%;“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反恐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工程安全突发事件。

5、加强拆除施工及燃气、市政等公用行业安全监管,保证安全运行。

6、确保工程结构主体安全,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质量标准化示范工作,工程质量水平逐步提高,住宅质量投诉逐步减少,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逐步提高。

三、主要工作

1、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

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制定全年的执法检查计划,继续采用差别化管理,重点突出保障性住房、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民生工程的监督管理,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工作,建立层级督查制度,每季度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督查不少于一次,并加大对全县施工现场安全巡查检查频次,引导各企业积极争创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作,确保安全监督全覆盖。建立差别化管理信息。对不创标、不达标的项目,增加检查频次,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按照住建委统一部署,推进《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逐步推广省住建厅实施的《IFA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系统》,将现场安全状况和企业信用相结合,实行动态评分、动态监管。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2015年将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使之不断走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建立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今年按照市住建委统一部署,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力度,重点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安全隐患较大较多且拒不整改的行为,并将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有效地结合。

3、继续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加强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我县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2015年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委名义成立涵盖勘察设计和建筑施工两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结合省厅开展的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落实住宅设计规范和质量通病防治为重点,制定管理措施,力争3-5年时间,使我县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高,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升。

4、继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从业人员素质

2015年将推进“建筑业万人培训”,对施工企业质量安全重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完善“三类人员”和特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市级建筑安全专家库和两批工程质量专家库专家,发挥专家在监督检查、专项评审、专家论证、调查研究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自身素质,锻炼出一支精通业务、学法懂法、廉洁高效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5、继续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

进一步完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安拆等)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安排,严格落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和按论证方案施工制度,并严格按专家论证或审查意见进行监管。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托事故调查,实行部门联动,探索对事故进行追责的方式,推动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有效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责,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降到最低。

6、加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

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扬尘污染治理任务和目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检查,逐步将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我委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