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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碳金融;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二氧化碳的过度排放而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已经成为大部分国家都认同的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势在必行。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中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减排目标,更是说明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今后必须要走的道路。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的第五波革命浪潮。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转变。而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的金融手段是现阶段发展低碳经济最为有效的途径,所以说对于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研究有着不可磨灭的现实意义。赤道原则就是国际上金融机构支持低碳经济的一个很好的表现。2003年6月4日,欧美10家国际性大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截至2009年6月,全球共有69家金融机构采纳了赤道原则。金融要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作用,金融本身需要新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出现了“绿色金融”、“碳金融”等新的概念。金融业要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碳金融”是必经之路。
二、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碳金融更多是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DM)进行的金融活动。截至2008年2月,中国CDM项目获得联合国CDM项目执行理事会签发的核证减排信用(CERs)达到36万吨,占联合国目前核定CERs总量的31.33%,首次超过印度成为最大的CDM碳交易量国家。如果按照每吨10美元交易,交易额将达到3.6亿美元,这一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国外投资银行和从事碳交易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进入中国,对具有碳交易潜力的节能减排项目进行投融资,如成立于2007年3月的沛雅霓资本公司,旨在投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盖茨基金是创始合伙人之一。另外,汇丰银行、英国益可环境集团、瑞典碳资产管理公司、气候变化资本集团(CCC)都已在中国开展节能减排投融资业务。
2006年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2007年6月中国国务院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目的是通过绿色信贷逐步推行绿色经济政策和环境经济制度。2008年中国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系统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取得的成就。
在这些政策的促进下,国内的金融机构也纷纷涉足碳金融市场。民生银行是国内在碳金融方面走得比较靠前的银行,它将节能贷款与碳金融结合,创新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兴业银行则引入能效融资这一新的金融产品。能效融资是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的气候变化类融资产品,是专门为有关节能、洁净资源和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兴业银行还是首家加入“赤道原则”的中资银行,这是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举动。2008年农业银行出台了水泥等8个“两高一剩”行业和国家提示风险行业的信贷政策,考虑环保因素否决贷款项目167个,支持“节能减排”项目金额711亿元。
自2008年底至2009年9月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业贷款增速分别为13%、19%、-45%,均大大低于同期31%的贷款平均增速,低碳信贷结构调整成效明显。而截至2009年6月末,北京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已突破40亿元。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贷款已累计发放1.33亿元。
尽管中国在金融领域中已经作出了一些成果,但是离低碳经济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金融支持方面做得还不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碳金融的衍生产品和服务单一,创新不足。我国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碳金融衍生品单一。随着碳金融市场的形成,金融机构需要开发出更多有关的金融衍生品来满足市场的需要。目前,国内仅有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在贷款方面先行一步,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发行与碳金融排放交易的理财产品,碳金融衍生品创新滞后;其次还有金融机构在碳金融方面的服务也缺乏多样化。我国银行和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企业低碳化生产的金融服务不足。金融服务单一,仅仅在信贷方面有所发展。国外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注意到中国碳金融市场的潜力,而中国本土的金融机构却迟迟没有行动,浪费了机会。
第二,缺乏碳减排交易市场定价权。我国虽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碳资源市场,但是在碳减排交易市场上却没有定价权,是处于全球碳交易产业链的低端。例如,CERs在中国收购价格为4~5欧元/吨,而在欧洲市场上在8~10欧元/吨,在欧美交易所被包装成CERs期货合约,价格就变为15~17欧元/吨。碳交易规则的制定被牢牢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碳排放关系着中国整个低碳经济的构建,如果无法掌握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中国经济将会受制于人,中国在碳交易领域就将面临着与其他低端产业同样的命运,为发达国家加工制造商品只能获得极低的利润,而发达国家却占据着产业链的高端位置,赚取高额利润。欧盟、美国等国家由于自身国家实力的强盛,以及在各个领域的领先,构建高端市场――碳交易所,掌握着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定价权。
第三,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认识尚未到位。碳金融是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进入我国的,对我国很多金融机构还是一个新兴的事物。所以很多的金融机构对其认识尚未到位,没有意识到其能带来的巨大收益,甚至有的金融机构对碳资源的价值都没有正确的认识。即使有的金融机构察觉到碳金融的价值,但是由于对其操作的模式、交易的规则和业务流程不熟悉,也只能放弃。目前,国内只有少数的银行关注碳金融,发行了一些相关的金融产品,其他的金融机构鲜有涉及。
第四,国内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化不足。虽然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碳指标出售国,但是中国国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交易却并不活跃,交易的主动权仍然在国外的交易平台。并且,我国现在是通过CDM来参与国际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在市场中只是纯粹的买方,而中国要想实现自己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中提出的减排目标,仅仅依靠目前在CDM项目上的成绩是不可能的,所以探索发展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势在必行。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市场化减排平台,但是并没有形成一个广泛统一的市场,只是出于探索初期,故对于实现市场化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
从目前金融支持低碳经济面临的问题来看,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必须要做出行动才能解决。政策体系的完善是首要任务,金融机构自身也要增强支持经济的动力,创新产品与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高效的碳金融市场,增强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故鉴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完善支持碳金融的政策体系。对于我国来说,应当通过立法形式确定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并逐级分解到地方和重点企业,确立完善的监测和考核体系。确立财政支持政策,制定有关环境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建立“绿色信贷”目录指引为银行的相关业务的发展服务,并且设立项目的环保标准来规范项目的实施。学习国外支持碳金融发展的相互配套、严密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气候变化数据库,健全碳交易监管和法律政策,提高我国在国际碳交易中的地位,为碳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地方政府要着眼于大局,给予碳金融的发展以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建议利用赤道原则来作为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准。执行赤道原则需要自主制定环保原则的能力以及相应的独立执行的能力,这些能力则是建立在银行内部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基础上。国家要制定政策促进银行加强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提升其能力以便更好地执行赤道原则。
第二,加强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和服务多样化。要实施对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就必须加强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首先,学习外国的成功经验。例如,荷兰银行首先设计气候指数和水资源指数,然后推出收益与其挂钩的气候理财产品和水资源理财产品。其次,积极探索发展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例如,商业银行可以推出挂钩低碳消耗的基金,开展碳权的质押融资贷款等等;保险公司可以推出有关碳排放的保险。最后,发展碳信托类产品。其设计理念是为那些具有环保意识和碳金融知识的企业设立碳信托投资基金,将这笔资金投资于具有CDM开发潜力的项目中,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发获得相应的CERs指标。而通过发展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来完善碳金融的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投融资咨询、担保、信托、租赁服务。中国农业银行推行的清洁发展机制融资顾问业务就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总之,金融机构自身必须要做到创新机制灵活,提高创新能力,创造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低碳经济蓬勃发展。
第三,掌握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定价权。全球已经形成以碳交易为主的市场体系,掌握碳交易价格定价权是争夺话语权的关键。2009年国家发改委为CERs制定了最低交易价格8欧元/吨,试图打破中国CER贱卖的困局,但是这是不够的。若要掌握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就必须加快碳金融的建设。中国的碳金融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政策、法律、设施、人才等各方面都比发达国家落后。只有国家积极扶持,金融机构积极进取,才能赶上发达国家。而要改变目前在碳交易产业链中的低端地位,就要建立自己的碳金融市场,与发达国家一起在碳交易二级市场上争夺。碳交易的定价权与碳交易是以哪种货币结算有重要作用,所以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使其成为碳交易的结算货币是必需的。
第四,提高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认识。碳金融是一个潜在的巨大市场,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了巨大的商机。要提高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认识:首先,要使得金融机构能够认识到“碳金融”的价值,意识到如果做好与其有关的业务,能得到多大的回报。只有先意识到这点,金融机构才有动力发展碳金融业务;其次,金融机构要了解到碳金融市场的操作模式,以及项目是怎样开发和运行的。只有了解了规则,金融机构才能正确地开展业务,不会盲目发展;最后,金融机构需认识目前碳金融需要哪些产品和服务,迅速确立自己的市场定位。例如,商业银行可以发展中介服务。中国目前作为碳排放权的出售方,与国外机构的谈判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因此需要对项目比较了解的中介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发展这方面的业务,增加收益。
第五,建立统一的温室气体排放限额交易市场。中国要想实现通过市场化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建立一个可供国内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市场。世界最著名的碳交易市场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英国排放交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温室气体减排体系,这些交易市场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我们通过吸收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多层次的温室气体排放限额交易市场。我们可以对于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进行重点建设,使之逐步发展为国际性的碳交易市场。
四、结束语
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后,在面临着全球变暖这一世界问题前,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已是刻不容缓。而金融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通过金融支持,促使私人部门主动提高对能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更加清洁的技术来生产,加大对于发展低碳生产模式的投资,促使中国实现低碳经济这一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提出的减排目标,对我们现在的经济结构来说是有困难的,但是此时金融就更应该要先一步做出改变来支持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碳金融的兴起为中国提供了千载难逢,中国的金融业一定要做出相应的调整,适应国内外的变化,争取在未来世界的碳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吴晓青.关于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若干建议[J].环境保护,2008.5.
[2]任卫峰.低碳经济与环境金融创新[J].上海经济研究,2008.3.
1.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世界经济发展至今已经越过工业化、信息化时代步入了低碳化。英国政府在2003年发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能源白皮书,是世界上首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针对低碳经济发展,设立一个清晰目标。2050年建成低碳经济社会,为实现该目标,英国出台不少政策,如气候变化税、碳信托交易基金,可再生能源配额。日本为发展低碳经济限制本国高耗能产业发展,鼓励高耗能产业转移国外,并针对成品制定出严格的耗能标准。美国在2007年出台《低碳经济法案》,并提出创建低碳经济的10步计划,对可再生能源实行税收减免,提供贷款担保、经费支持的优惠政策。除以上几个国家外,不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低碳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和努力,并且低碳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主流的战略地位选择。2.应对气候变化的现实选择。全球气候变暖下,我国气候也深受影响,连续多年出现暖冬现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层出不穷,生态环境恶化、海平面上升、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威胁。据相关数据预测,2030年我国海平面将会上升10~15cm,最终导致洪水泛滥的机会增大,气候变化使得生活环境不稳定,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可以说,面对未来气温升高极可能导致一系列的严重后果,低碳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下的当务之急。3.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攻坚时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迅速,大规模的建设仍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能源的大需求量难以改变。长久以来,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给我国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其中我国90%的二氧化碳、88%额的二氧化硫及75%的烟尘都是由燃煤所排放的,并且这种以煤为核心的能源结构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断加大。鉴于此而言,低碳经济的发展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我国低碳经济的政策评析及法律框架规制
1.低碳经济政策调整现状评析。当今,我国关于促进和保障低碳经济发展而出台的政策数目较多,国务院在2007年、2008年分别发表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8]11号)。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根本性作用。此外,地方相关部门针对地方现状制定了地方性的产业政策,对国务院办公厅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的工作通知》,随后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及深圳、厦门、南昌、贵阳、杭州、天津、保定等“五省八市”开展低碳经济的试点工作,并且明确指出积极应对环境、气候变化。可以说,这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还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机遇。当今,立足国情,从实际出发,综合规划,统筹建构,依照科技进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推广,努力构建低碳经济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及消费模式。“五省八市”这一试点城市依据自身状况,编制低碳经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及利用。2.低碳经济法律调整现状。低碳经济发展中最为基本的关键是碳排放量的减少,我国减少碳排放方面的相关法律主要集中在环保立法、能源立法及生态立法中。2002年,国内通过《清洁生产促进法》这一法律中淘汰落后的产能,促进产能过程中的低碳化及清洁化,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2009年,修正案的通过,加强开发管理可再生能源,挖掘资源潜力,如:对非化石燃料进行挖掘。《节能能源法》对能耗降低、节能加强提出了详细意见,并为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能源排放,提出了新的见解。《循环经济促进法》高效化、减量化的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出台关于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相关的法律。其中,2009年《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中表明中国需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观点、主张及立场,制定出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说,这些法律的颁布最终形成了我国低碳经济的法律框架体系。
三、我国亟需发展低碳经济的迫切性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是积极使用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当今,全球气候变暖的情况下,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可以说,当今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共识,国内外当今所处的现实情况也决定低碳经济发展的迫切性。我国当前能源消耗严重,效率低下,环境能源问题的突出已经不能够持续支持我国可持续进程的发展,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能源产量居世界第三,能源消费位居世界第二。我们作为一个能源消费大国,煤炭消耗总量近全球的一半。2008年,中国环境和发展合作委员会《中国生态足迹报告》其中,报告指出,资源已经超过自身生态系统所能够提供能源的两倍以上。针对我国高速度经济的发展而言,其付出的代价也是惨痛的,高投入,高消耗。我国整个社会可持续意义较为薄弱,市场信号的传播具有一定的误导性,因此导致众多市场主体追求会误导或者相对短视的事务,其中自由市场就会对社会资源造成大量的浪费。当今,我国能源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大,利用率低。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产能机构水平低,技术水平不高,管理水平不高。经过调查显示,我国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初期,高耗能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据较大比重,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提高能源效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当今,我国能源利用大力能源消耗会引起严重的能源环境问题,严重制约我就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今,媒体消费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69%,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给社会环境带来不少问题,使得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挑战。我国主要的大气环境污染,多数悬浮颗粒来自煤炭。城市环境不断恶化下,生态破坏范围扩大。当今的现实表明,低碳经济的生活方式,极大推进低碳经济形势发展。我国想要实现从黑色发展模式向绿色发展模式,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下,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之路面临诸多转变。可以说,从我国能源结构而言,我国低碳能源资源的选择具有一定的有限性,它对能源技术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变化都提出较大挑战。此外,城镇化、现代化及工业化推动中国发展,使得我国能源需求加快增长的发展阶段。当今,我国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够停止,这使的能源消费持续增长,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但又重复西方发达国家为谋求经济发展而出现的老路。我国当今经济主体是工业,因此,能源消费主义聚集在工业领域,我国工业生产水平落后,加重中国经济的高碳特征。当今,低碳经济发展有利于缓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低碳经济的发展是我国公民必须具备的责任担当,同时也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难得机遇。
四、低碳经济发展中政策与法律规制的完善
关键词:低碳经济 财政政策 庇古税
中图分类号:F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1-151-02
2003年英国首相布莱尔发表的题为《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概念。
作为率先崛起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转型期,发展低碳经济有益于缓解对石油等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发展低碳经济的理论依据,并针对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现状,提出相关的财政政策建议。
1 基于庇古税理论,减少企业碳排放量的税收政策
产品具有外部性,表现为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不一致。在没有外部性时,私人成本就是生产或消费一件物品所引起的全部成本。当存在正外部性时,由于某一厂商增大碳排放量,导致另一厂商为了维持原有产量,必须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如安装减排设施),这就是外部边际成本。私人边际成本与外部边际成本之和就是社会边际成本。
假如完全竞争厂商的私人边际收益为PMR,私人边际成本为PMC,社会边际成本为SMC,由于厂商增大碳排放量所引起的外部边际成本为XC,那么,SMC=PMC+XC,这种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偏离可以用图1表示。
图1(a)和(b)的区别在于: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代表性厂商的私人收益PMR与需求曲线是重合的,并且是水平的;在不完全竞争下,代表性厂商的私人边际收益PMR处在需求曲线之下,并且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在没有环境污染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的产量决策按照PMC=PMR的原则确定,即e1点所决定的产量Q1水平下。由于厂商增大碳排放量导致了XC的外部成本,使边际成本曲线由PMC移向SMC。这时,从社会的角度看,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产量决定应按照SMC=SMR的原则来确定,即图1的e2点所决定的产量Q2。可见,由于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完全竞争厂商按利润最大化原则确定的产量Q1与按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确定的产量Q2的严重偏离。(Q1-Q2)的产量就是企业增大碳排放的低效率产出。这部分产出既不符合效率最优的原则,又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
基于上述情况,需要针对企业的碳排放量征税,以减少企业碳排放量,发展低碳经济。具体分析如下:
图2与图3分别是完全竞争条件下和不完全竞争条件的征税模型。(a)图用来表示供求均衡的变化,(b)图用来表示定产决策的变化。图2与图3的唯一区别在于代表性厂商的边际收益曲线(PMR)的斜率。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代表性厂商的边际收益曲线落在需求曲线下方,并且是向右下方倾斜的。由于征税,边际损害成本(MDC)事实上由厂商以付税的方式支付。由于厂商考虑到税收并因此而衡量损害成本后,厂商的产量决定发生了变化,即由原来的q0(根据PMR=PMC的原则而定)减少到q1(根据PMR=SMR的原则而定)。厂商产量的减少导致整个行业的均衡价格发生变化,即由p0上升到p1。在新的均衡价格p1处,生产者和消费者支付的货币数量足以抵补全部资源成本和厂商造成的损害成本。q1数量的产出是有效率的。值得注意的是,行业供给曲线就是单个厂商边际成本曲线的总和,这意味着行业供给曲线向左上方移动,抬高了均衡价格。
并且,
2 基于政府转移支付、政府支出等财政补贴政策,发展低碳经济
发展低碳经济的政府补贴一般表现为多种形式,如设立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时的资金支持,产出环节的成本补贴(有时亦被称作价格补贴)以及消费环节对消费者的补贴等等。
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之一,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具有鲜明的正外部性特征,但在现实中,常规能源的环境污染等外部成本并未计入其产品最终的成本核算;相反,可再生能源在产生社会性环境益处的同时,其高额的初始成本却由个别企业承担,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两种外部性效应的鲜明对比使得可再生能源产业往往居于劣势,影响了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国家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对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提供政府补贴是必要的。
政府补贴实际上是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有益补充。新能源价格机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价格的激励机制,国家利用价格杠杆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充分地实现激励作用,从而引导资金流向刚起步的新能源产业,鼓励企业投入、参与;(2)价格行为的规范机制,国家通过规制不正当价格行为,从而有效地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展新能源最终是为了节约甚至替代传统能源并降低碳排放量,发展低碳经济,从而保护环境。因此,新能源通常是负载于一定的技术之上,以不同的产品形式体现,并转化为一定的经济效益,周而复始,形成良性循环。实践中,如利用一定的技术通过新能源发电,从而产生了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等,而由于这些发电的技术手段不同,因此它们最终以商品形式表现出来的价格也就有所不同。然而价格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在政治经济学领域,所谓价格即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部门之间的竞争和利润的平均化,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商品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那么在其中,有学者对市场作出了精到的评价,即“在价格理论中,竞争市场的平衡被设想在这样一种时候出现:很多各自推进他们自己利益的人相互让步,以便他们能最好地一起让步得到他们最想要的回报。”
价格主要由成本、税、费以及利润空间组成,其中,相关的税、费由国家制定,同种产品在生产企业无特殊税费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可假定此种产品的价格将直接决定于成本。因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与变量的条件下,成本的高低与市场需求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价格的形成。
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需求法则不容忽视,一般情况下,当市场价格上升时,需求数量会下降;而当市场价格下降时,则需求的数量会增加。以常规能源为例,尤其是用于生产能源的自然资源,由于受到“市场失灵”的影响,通常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如石油、天然气等一些可能具备不动产特征的资源,在缺乏政府监管时,这些特征妨碍了一定的市场供应。而电力和天然气输送的其他行业的结构决定了公司具有对消费者施加市场支配的力量。当市场中缺乏竞争时,政府可以通过干预来弥补市场失灵,恢复有序的市场竞争。
新再生能源所遭遇的境地却恰恰相反,例如,太阳能发电与风电相比,它的成本较高,成本问题成为了制约太阳能发电推进的最大制约因素。新能源的发展所面临的是技术的相对滞后、成本较高、市场竞争不充分,这使得从事新能源生产与经营的主体不仅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更缺乏市场发展所带来的正效应。如果仅依价值规律调整,则生产主体入不敷出、消费主体也无力承受,市场培育更无从谈起,因此,为了最终能够实现以市场调节进行资源配置的目标,政府补贴实属必要。
3 基于产权理论的低碳经济政策
3.1 产权理论
产权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明确了每个人相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内在化的激励,产权界定不清是产生“外部性”和“搭便车”的主要根源。在产权经济学家看来,权利无非是一种社会活动,其目的是确定规章制度,降低社会的交易费用,从而改善资源配置和福利分配,促进经济增长。如果能建立起一种有效的产权制度,使产权从低效率人的手中转移到高效率人手中,那么整个社会的效率就会大大提高。这种有效的产权制度建立的关键是解决产权明晰、交易费用和产权保护问题。
3.2 碳排放交易的产权理论
科斯认为在处理外部性问题中的庇古传统是不够的或者在某种程度上是错误的,市场失灵是与产权紧密相联的,社会最优化的实现依赖产权的分配与界定。基于这种理论的排污权交易(或可交易许可证TEP)有助于消除环境“公共物品”外部性特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效率。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排污权交易项目就是基于《京都议定书》跨国间的碳排放交易,根据议定书温室气体减排“三机制”,即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ed, JI)、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和“碳减排”贸易(E-missionTrade, ET)。率先履行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允许采取以下减排方式: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欧盟排放交易系统在2005年1月1日正式挂牌营运,为现今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配额型交易市场,涵盖超过12000个固定源,约占欧盟25国全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5%。另据国际性的非盈利组织气候集团(the climate Group)报告《赢余:低碳经济的成长》(In the Black: The Growth of the Low Carbon Economy)指出,2006年全球碳交易项目总金额高达300亿美元。
参考文献:
[1] 张坤民.低碳世界中的中国:地位、挑战与战略[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18(3):1-7.
关键词:低碳政策;低碳经济;启示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类在对资源和环境进行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造成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环境灾难,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大国,承担着节能减排和发展经济的双重责任,尤其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没有成功的先例。通过借鉴英美德三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不失为一条捷径。
一、英、美、德三国的低碳经济概况
(一)英国低碳经济政策
低碳经济是由英国率先提出的,最早见于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2006年10月英国政府又《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特恩报告》,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主要措施有:提高能源效率;对电力等能源部门“去碳”;建立强有力的价格机制;全球联合对去碳高新技术进行研发和部署等。
2007年英国颁布了《气候变化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立法的国家。英国政府进一步表示,力求在2010年减排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20%,2050年减排60%。
为了保证低碳政策的顺利推广,英国政府推出了气候变化税。这实质上是一种“能源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使用的煤炭、天然气和电能的数量,使用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等则可减免税收。据测算,截至2010年英国每年可减少250多万吨的碳排放(相当于360万吨煤炭燃烧的排放量)。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英国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政策为主导,市场运作为基础,以企业、公共部门和家庭为主体的“低碳经济”互动体系,成功突破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最初瓶颈,为英国实施低碳计划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美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政策
美国虽未签署《京都议定书》,但在政策措施上,积极倡导推动新能源产业。
奥巴马政府在其新能源政策中承诺,在未来10年内耗资1500亿美元刺激私人投资清洁能源;实施“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计划,到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降低80%。
为积极应对碳排放,奥巴马政府计划自2012年起,连续10年拨款150亿美元给环境署用于推广新能源市场化,未来10年建立起一支6450亿美元的能源基金,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清洁环境和推广可再生能源。美国各州政府还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地方节能产品税收减免政策。能源部支持美国绿色建筑协会推行以节能为主旨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三)德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政策
德国政府采取了限制性和激励性经济措施并举的做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自1994年起,德国政府把科技政策的支持重点集中在发展环境保护技术和能源技术上,并且出台了很多新的能源和环境政策,实行此项政策的结果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的能源消耗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下降,德国逐步解决了工业化过程中的污染问题,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
从2001年11月开始,德国对每千克含硫量超过50mg的汽油和柴油每升再加收1.53欧分生态税,从2003年1月起,将含硫量标准调整为每千克10mg,使超过该标准的汽油和柴油每升加收的生态税累计达到16.88欧分,此举使得德国一次能源消耗量不断下降。对于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倾倒引起的水污染,德国按照一定方式以废水的“污染单位”为基准,实行全国统一税率,并且每年的税率不断提高,每年的水污染税收入全部用于改善区域水质。德国政府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对无硫燃料征收的燃料税比含硫燃料的税率低1.5个百分点,在税收激励下,德国企业已经放弃使用含硫燃料。
2007年,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又在“高技术战略”框架下制定了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根据这项战略,联邦教研部将在未来10年内额外投入10亿欧元用于气候保护技术的研发,德国工业界也相应投入一倍的资金用于开发气候保护技术。构成了对德国节能减排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综合分析,英美德三国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制定有关气候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通过立法倡导环境保护行为;政府通过科技政策的倾斜、财政政策的支持、税收政策的调节等措施来支持低碳产业的发展;制定有关燃煤、燃油、汽车油耗、水污染控制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制定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这些措施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这三国低碳产业的发展和低碳技术的研发;同时也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公众低碳理念的缺失
在物质生活极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在享受生活的同时,往往忽略对环境的保护,这既是生活陋习,更是低碳生活理念缺失所至,而个人低碳生活理念的形成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一个漫长过程。倡导低碳理念、建设低碳社会,每一个人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二)我国能源结构的单一性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我国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的长期制约因素。煤是我国主要的能源资源,2007年生产煤25.26亿吨,占我国总能源的76.7%左右,当年世界产煤56亿吨,我国占32%,居世界首位(我国能源结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据了解,目前全国85%的二氧化碳、90%的二氧化硫和73%的烟尘都是由燃煤排放的,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煤炭为主、多种能源互补的能源结构,这种状况在目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很难改变。而研发低碳燃煤技术,发展利用新型能源就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当务之急。
(三)我国低碳技术开发相对落后、并缺少相应技术标准
在低碳技术的研发上,我们起步晚,而且缺少成熟的技术标准。在低碳经济管理上,我们缺少一个成功的运营模式。如我国的重化工业发展比较迅速,水泥、钢材、电镀等高耗能行业含碳量非常高。如何实现这些行业的低碳生产,目前尚缺少一套成熟的标准。
(四)经济高速增长与节能减排的矛盾
长期来看,我国经济仍将继续增长,能源消费仍会稳步上升;短期来看,节能减排任务艰巨,需要大量地推广节能技术,强制性地限制减排总量,制定节能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三、解决我国低碳经济发展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和政策,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推动低碳经济
政府出台鼓励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在财政政策方面,增加经济投入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的自主创新。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于一些高碳排放的企业加大征税力度,限制其碳排放;对于新兴的低碳企业,降低征税,出台相关的补贴政策。
(二)改变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清洁能源
政府出台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整体能源结构的改善。低碳经济不同于我国的传统经济,尤其是诸如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应用,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推动了资金、技术和人才的集中,形成了新的经济热点。借鉴国外的经验,如英国公布的发展“清洁煤炭”的计划草案,要求英国境内新设煤电厂必须首先提供具有碳捕捉和储存能力的证明,每个项目要有在10-15年内储存2000万吨二氧化碳的能力,政府同时对这些项目提供相关财政支持。
(三)低碳技术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核心
低碳技术的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我们应组织科技攻关,加紧技术研发,力争掌握一定规模的自主技术;同时,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
(四)培养社会公众的低碳意识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简单又长期的任务,需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媒体的宣传,民间志愿服务等形式让人们接受低碳理念;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低碳生活方式,如城市交通建设方面鼓励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少开私家车等。
四、结论
实现我们承诺的减排目标,发展低碳经济是唯一选择。通过对比分析三个国家发展低碳产业的情况,可以发现我们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诸多不足;借鉴其发展经验,提出我们的发展措施,落实好这些措施,将让我们少走弯路,会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得更加健康。
参考文献:
1、潘家华.英国低碳发展的激励措施及其借鉴[J].中国经贸导刊,2006(18).
2、胡淙洋.低碳经济与中国发展[J].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8(1).
1、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
进入新世纪,现代社会的发展面临着化石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两个严重的问题。一方面,化石资源不可再生,其储量有限,日趋耗尽。石油短缺和价格上涨已经成为制约全球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化石资源的工业化利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引起了全球气候变暖、灾害性天气频发等严重问题,由此所造成的全球经济损失每年达数千亿美元之巨。严重的资源、能源与环境危机引起了全球性关注和思考,即人类如何减少或摆脱对化石资源的依赖。有学者甚至提出了所谓“后化石经济时代”的概念,即随着化石资源的枯竭,人类社会不得不进入“后化石经济时代”,最终也必然会进入“无化石经济时代”.在后化石经济时代,人类必须改变目前依赖于化石能源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寻求化石资源的替代,建立低排放、低消耗、附加值高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然而,发展低碳经济受到不同国家的地理、能源结构和环境资源的影响。对我国而言,煤炭是主要能源,在发展低碳经济时与西方国家主要采用石油的做法和形式不同,技术和实现的途径也有差异。
首先,应降低煤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提高煤炭净化比重。传统工业的发展离不开化石燃料所提供的巨大能源,能源结构的高碳化是传统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当地球温室效应不断影响和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系统时,人类对工业文明所依赖化石能源基础的反思和改造也是顺理成章的。高碳工业发展难以为继,不仅仅是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资源的储量已经有限,更重要的是大量的CO,排放将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发展低碳工业已刻不容缓。但是,从高碳工业向低碳工业的转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因为,高碳工业的体系是庞大而又稳固的,传统工业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是不可能在短期改变的。即使是在资本和科技积累基础非常雄厚的工业化发达国家,目前也无法摆脱对矿物燃料的依赖。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的单位热量消耗的碳排放量较煤炭低10%~30%,因此,对我国而言,加速国家能源消费从传统煤炭矿种为主向现代石油和天然气矿种为主的结构转变是必然选择?.这不仅是减少国家碳排放的有效途径,也是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正常趋势。虽然国际油价的波动会给我国通过扩大进口方式改善国家能源消费结构带来很大风险,但与其他减排方式相比,这种政策成功的风险成本依然是最小的。作为我国最大的能源矿种,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的主导地位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期。因此,大力实施煤炭净化技术及加强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成为我国未来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的一个基本任务。
其次,要提高能源效率,重点改善城市的能源消费结构和效率。以较少的能源消耗,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不仅对保障能源供给、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有直接影响,而且也是减少CO,排放的重要手段。世界主要国家都将提高能源效率作为应对气候变化能源战略的核心目标之一。发达国家的能源战略都将各种新能源的采用,低碳燃料的研发,传统化石燃料的清洁以及先进的发电技术等作为实现低碳经济的关键领域。我国也应注重纤维素、乙醇和氢燃料等车用燃料生产技术,清洁煤、核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先进发电技术,先进节能技术,碳捕获和贮存,可再生能源等能源新技术的开发。近年来,我国能源强度有所下降,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能源强度的下降仍然有很大的空间。
目前我国的综合能源效率约33%,比发达国家低近10%.电力、钢铁、有色冶金、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八个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钢、水泥、纸和纸板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分别高21%,45%和120%.机动车油耗水平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我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世界先进水平低20%.此外,应根据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发展需求,将国家能源消费结构的变化与城市化燃料供应的改善紧密结合起来。因此,增大石油和天然气消费的目标投向应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各类城市的气化水平和高质量燃料供应。在城市及区域交通方面,应更多地鼓励建立高效和快捷的共用交通运输系统。
再次,要全力发展低碳和无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尽管能源结构的调整可以大量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但这种减排的潜力并不是无限的。第一,如果能源总量仍然大幅度增长而结构调整不能满足能源供给需求,则化石能源的消费总量仍可能增加;第二,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结构调整受到功能与成本的约束。第三,能源替代也受到资源禀赋的约束。例如,交通运输业(除铁路外)的主要能源形式是液态的石油或天然气制品,其对能源或天然气的需求是功能性或刚性的,虽然石油和天然气可以替代煤炭发电,但煤却很难代替石油制品作飞机、汽车的液体燃料;中国的化石能源储量以煤为主,油气资源相对欠缺,决定了中国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以煤为主的格局。因此,从保证能源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发展低碳和无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是减少煤炭消费、降低对进口石油依赖度的必然选择。我国应逐步降低煤炭终端消费比例,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避免和减少能源开发利用引起的环境污染,推进技术进步,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加速发展天然气,适当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水电,深入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方向。
2、建设低碳城市。推广节能减排
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城市总数已达661个,城镇人口5.7亿人。专家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58%~60%,城市人口将达到8~9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拥入城市,城市能源消费量将大幅增加。2008年,中国的能源消费总量达28.5亿t标准煤;煤炭消费量达27.4亿t;原油消费量达3.6亿t.与此同时,2008年中国的SO:排放量达2321.2万t、COD排放量达1270万t、废水排放量达512亿t、工业固体废弃物量达1940万t.而这些消耗和废物的产生,主要发生在城市地区。中国城市的代谢量统计表明:城市消耗的钢铁占全国的86%,铝材占全国的88%,铜材占全国的92%,水泥占全国的75%,能源占全国的80%;城市排放的CO:占全国的90%,SO:占全国的98%,COD占全国的85%.显而易见,城市是我国环境的主要污染源。而要解决城市环境问题,必须走低碳经济发展的道路。那么,中国城市走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需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呢?
首先,应转变发展模式,走城市低碳新路。按照“低碳”的要求,城市应形成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低碳经济约束性指标,在煤炭、石油、冶金、建材、化工、交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强制推行低碳经济技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城市可持续发展之路。同时,城市发展模式还应以集群经济为核心推进产业结构创新,以循环经济为核心推进节能减排创新,以知识经济为核心推进内涵发展创新。再者,要从基底上改变城市能源供给,加速从“碳基能源”向“低碳能源”和“氢基能源”转变,以彻底实现城市的低碳和零碳发展。当然,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以煤炭消费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要在短时间内实现这一转变是相当困难的。
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必须加快研发煤炭制取氢气技术、氢气储存与运输技术、碳中和技术、碳捕获和埋存技术等,实现煤的清洁、安全、高效利用。另外,要充分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潮汐能、核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提高新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力求实现2020年我国城市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l5%的目标。
其次,应注重开发“城市矿山”问题。所谓“城市矿山”是指城市中各种可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及其他废弃物资。“城市矿山”的资源单位含量往往比自然界中矿山的资源单位含量更为丰富。研究数据显示,一般的金矿开采1t金砂仅能提炼出5g黄金,而从1t废旧手机中,可以提炼400g金、2.3kg银、172g铜;从1t废旧个人电脑中,则可提炼出300g黄金、1kg银、150g铜等稀有贵重金属。自然界的矿产资源总有枯竭之时,而“城市矿山”却可以循环利用。以天津市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为例:这里一年回收加工的原材料铜50万t、铝25万t、铁30万t、橡塑材料30万t,其他材料15万t,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矿山”.据报道,广东省汕头市贵屿镇,多年来大力发展废弃塑料、五金、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成为全国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加工基地。目前全镇总人口13.9万人,仅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加工一项就可以保障6万多人就业和10万多人的生活出路。由此可见,开发“城市矿山”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因开采原生自然资源和冶炼矿石时所需要的能源消耗,还能减轻CO等温室气体排放。
所以,在正确的政策引导下,开发“城市矿山”必将再次,要开发低碳居住空间,提供低碳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低碳城市的建设离不开低碳建筑这个单元,发展低碳建筑要从设计和运行两方面人手。在建筑设计上引入低碳理念,如充分利用太阳能、选用隔热保温的建筑材料、合理设计通风和采光系统、选用节能型取暖和制冷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倡导居住空间的低碳装饰、选用低碳装饰材料,避免过度装修,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和节能家用电器,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厨房系统,从各个环节上做到“节能减排”,有效降低每个家庭的碳排放量。城市交通工具是温室气体主要排放者,发展低碳交通是未来的方向。一是大力发展以步行和自行车为主的慢速交通系统。例如,可推行城市自行车租借系统,让自行车租借点遍布城市各个角落,在城市交通系统中设立自行车专用道等。二是鼓励大中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和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如轻轨和地铁系统,这些是低碳交通的标志,尽管轻轨和地铁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巨额投资,以高碳排放为代价,但从该系统低碳运行几十年或上百年的角度看,仍属城市低碳交通。三是限制城市私家汽车作为城市交通工具。例如,可在市区推行单双号汽车上路规则。这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还能减轻城市交通压力。此外,城市交通应该倡导发展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氢气动力车、生物乙醇燃料汽车、太阳能汽车等低碳排放的交通工具,以实现城市运行的低碳化目标。
最后,要强化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所谓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是指,资源型城市在面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经济转型的问题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从主要运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发展。在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已经演变为一个综合性的命题,其间折射出的问题也远非环保的话题所能涵盖。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环保措施作为手段,没有一个长效机制作为支撑,经济转型似成为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领域之一。乎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问题,既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法国的洛林、德国的鲁尔、加拿大的蒙特利尔等城市就开始了转型的尝试,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长期以来,作为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地,资源型城市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和资源衰减等原因,这些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结构失衡、失业和贫困人口较多、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维护社会稳定压力较大等。对此,国务院在2007年底出台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在2010年前,资源枯竭城市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大多数资源型城市基本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使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步人可持续发展轨道。
3、强化科技创新,推进低碳技术
所谓低碳技术(Low—Carbon Technologies),也称为清洁能源技术,主要是指提高能源效率来稳定或减少能源需求,同时减少对煤炭等化石燃料依赖程度的主导技术,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门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CO,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低碳技术既是提升一国未来经济社会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也是摒弃一国高碳发展老路和老的高碳技术模式,实现一国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途径。在发展低碳技术方面,发达国家已先行一步,并取得了卓越成就。我国与其相比,差距明显:以高能效技术来看,目前发达国家的综合能效,也就是一次能源投入经济体的转换效率已达到45%,而我国只能达到35%,最近两年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整体来看还是很落后,而且发展十分不平衡。
如果分领域来看,电力行业中煤电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IGCC)、高参数超临界机组技术、热电多联产技术等,我国已经初步掌握,而且近两年进步很快,但仍不太成熟,产业化还有一定问题。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方面,大型风力发电设备、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燃料电池技术、生物质能技术及氢能技术等,与欧洲、美国、Et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也还有不小差距。在交通领域,例如汽车的燃油经济性问题、混合动力汽车的相关技术等,我们虽然掌握一些,但短时间还无法达到产业化的水平。对于冶金、化工、建筑等领域的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我们在系统控制方面,还无法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IPCC(Intergovernmental Panelon Climate Change,即政府问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报告指出,未来全球能源基础设施投资预计到2030年将超过20万亿美元。国际能源机构估算,2001~2030年,中国能源部门需要投资2.3万亿美元,其中80%用于电力投资,约为1.84万亿美元。对于如此大规模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如果只使用当前的非低碳技术,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明显是不适合的。因为用落后技术建成的固定资产不可能在短期内推掉重建,如此将形成一个能源基础设施在其生命周期内的资金和技术锁定(1ockin)效应,因此造成的高排放问题将很难解决。所以,加快发展低碳技术步伐,既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性要求,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
在目前境况下,我国获得低碳技术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引进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成本低廉,但往往不能获得国外的核心技术。
所谓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给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效果的项目,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给发达国家。通俗地讲,就是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每减少一吨CO,排放,其在国内就可相应多排放一吨CO,即多获得一吨CO排放权。由于在发达国家减排CO,的成本,平均要比发展中国家高出5~20倍,所以一些发达国家及其企业在强制减排的压力下,更愿意利用相对低成本的资金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而获得相应的排放指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CDM是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它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低碳技术。但从这几年实施的情况看,CDM执行得更多的是资金的转让,也可以说是单纯的CO,排放权的买卖,技术的输出转让则很少。究其原因,是因为发达国家担心转让先进技术会影响其国内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在多年的气候谈判中,虽然发达国家在相关的公约和协议中都声称转让技术,但总是以各种借口拖延这项义务的履行。虽然缔约方会议已经就技术转让问题做出过大量决定,但真正实现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先进技术以减排温室气体的案例,还没有在缔约方会议上展示过。很明显,想通过第一种途径全面推进我国低碳技术进步是很难的。
第二种途径是自主研发,即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重点攻关中短期内可以获得较大效益的低碳技术,尤其是针对提高重化工行业能耗的新技术,并由此建立起自己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对我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和低碳能源技术的实质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化石能源的洁净、高效利用。也就是说,我国目前发展低碳能源技术的重点应当是煤炭的洁净高效转化利用和节能减排技术。这是因为,我国经济发展目前尚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起步阶段,经济尚没有摆脱消耗大量资源的粗放模式,重化工业比重较大、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人口增长等因素决定我们国家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根本扭转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的势头,过早、过急或过激地减排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会迟滞我国小康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应当探索一条既能满足众多人口基本物质需求,又不会对资源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新型发展道路。
这要求我们既不能向外转移负担,也不应在人均资源占有和排放水平上与发达国家攀比,同时还要防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把高耗能项目向我国大量转移。而要做到这些,唯一的办法就是建立适合自己发展方式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而且这个创新体系还应当是自主研发和国外引进的结合体。有了这样的创新体系,我们才可以理直气壮地和发达国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主动参与竞争,而不是被动等待技术转让。当然,建立这样的创新体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其内涵上,一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着眼于中长期战略技术的储备;二是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三是要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力度,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如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以及CO收集储存技术、超低CO:炼钢技术等;四是要加快核能、水电等低碳特征能源的开发利用,协调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污染减排,持续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功能;五是要以现有的新能源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平台为依托,加强国际问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
在其外部环节上,一是要建立完整、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尽管我国相关的主管部门曾制定并出台了一些与低碳技术研发有关的优惠政策,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发展,论文格式管理机构的变化及政策规定的不完善,一些鼓励政策名存实亡,部分政策因难以执行而未执行,所以,重新构建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势在必行;二是要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科研投入机制。
目前,我国低碳技术项目特别是大规模的示范项目的投资主要依靠政府I临时拨款和政策贷款,以及国际机构的捐款和贷款,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同时,金融系统对低碳技术项目支持不够,多数银行不选择对低碳技术项目融资,即使部分银行实施融资,其信贷放款数量也非常有限,难以满足低碳技术发展的资金需求;三是要推进国际合作,要积极参与国际上关于低碳能源和低碳能源技术的交流,尤其是要加强与发达国家在低碳能源技术和碳捕获与埋存技术方面的交流合作。低碳能源和低碳能源技术对于全世界都是一个新的课题,当前正在推动示范和制定标准及规则,为了争取我们的话语权,中国政府应采取积极态度,主动参与。同时,要鼓励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全球碳市场交易,力争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而且,还要充分利用好我们的广阔市场,引导风险投资,将国外的先进理念、技术和资金引到中国来,共同示范,共享成果,争取双赢,为我国能源技术发展开创新的道路创造条件。
总之,中国应从战略高度看待低碳技术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研究提出我国低碳发展的技术路线图。要从体制上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加快现有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以及关键低碳技术的自主创新;在充分利用国外成果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实现高起点跨越式的低碳技术发展。
4、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
中国工业低碳化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处理低碳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这种困境和英美等发达国家完全不同。发达国家由于传统工业已经萎缩,走低碳经济道路也相对容易。作为一个还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经济体来说,中国才刚刚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阶段,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拉动,以机械制造、钢铁、建材、能源为代表的具有重工业化特征的行业相继进入快速增长通道。而今后20年,更是我国基本完成工业化中期任务并进入后工业化阶段的重要时期,以机械、钢铁、石化为核心的重化产业群和以“住行”为特征的汽车工业、船舶工业的发展仍将成为进一步促进增长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所以,无论工业或能源结构调整还是技术进步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早做准备。
第一,要调整工业结构,推进高碳产业向低碳逐步转型。同等规模或总量的经济,同样的技术水平,如果产业结构不同,则碳排放量可能相去甚远。例如,在三次产业中,第二产业的能耗强度就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据中国科学院统计,我国近五年第一产业的平均能耗强度为0.34t/万元增加值,第二产业为1.73t/万元增加值,第三产业为0.41t/万元增加值。即第二产业的能耗强度为第一产业的5倍多,为第三产业的4倍多;工业部门的能源消费量占全部消费量的78%,其中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油和石化等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占全部消费量的50%以上。也就是说,重化工业的能源强度远高于一般制造业;而且在同一行业中,技术水平越低则能源强度越高。由此可见,产业结构影响能源消耗总量和经济能耗强度,第二产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所以,为了降低经济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我国需要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从结构上实现经济的低碳、高效发展。具体来说:一是要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化。要以生物质能、核能、风能、氢能、太阳能、燃料电池等为主要方向,积极发展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加大产业化力度。二是要积极发展低碳装备制造业。要提升内燃机、环保成套设备、风力发电、大型变压器、轨道交通配套装备、船舶制造等装备制造业的研发设计、工艺装备、系统集成化水平,积极发展小排量、混合动力等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低碳装备制造业和节能汽车产业发展步伐。三是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众所周知,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属于低碳行业,如信息产业的能耗和物耗十分有限,对环境的影响也微乎其微。IT产业是低碳经济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具有能耗低、污染小的特点。例如,就硬件产业而言,电脑芯片越来越微型化,而其功能则日益强大,制作过程所消耗的能量和对环境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而其蕴含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的附加价值却非常高。软件产业更是智力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互联网作为一个人类虚拟空间不断扩展的载体,以大容量、高速度的方式提供了功能强大的信息交互平台,是一种低耗能、零污染的低碳产业。
推进工业结构转型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在淘汰落后技术的同时发展资源回收利用的“静脉”产业。国内外单位GDP能耗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相差比较大。2008年,我国先进企业宝钢的吨钢CO排放量为2lt/吨钢,重点钢铁企业为235t/吨钢,一般企业为278t/吨钢,而一些小钢厂排放指标更高。同样的情况也表现于小火电、小水泥、小炼油等行业。因此,淘汰落后技术,以大规模生产替代小规模生产是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发展资源回收利用的“静脉”产业,也是大幅度减少资源、能源消耗的有力措施。例如,提高废钢回炼率,使回收的废钢直接短流程电炉炼钢,可以显著节能。铜、铝等回收利用的节能效果更为显著。再如,汽车轮胎(特别是大型载重轮胎)的翻新,可以节约70%左右的橡胶资源。此外,我国每年产生10×10.t左右的工业废渣,其中钢渣、粉煤灰、电石渣、煤矸石、磷渣等都可以用作建筑材料,可以节约出生产建材的部分能耗;脱硫粉煤灰等含有较多的CaSO,可以作为很好的盐碱地土壤改良剂使用。
二是不要为减排而调低第二产业比重。产业结构是与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占据主导地位,只有在充分工业化之后,才可能由服务业来主导国民经济。现阶段,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也不能全部抛弃工业中的“高碳”成分,而是要在降低其碳排放量中即低碳化过程中推进其优化和发展。很明显,那些“升三降二”的“后工业化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后工业化社会不会自发进入低碳经济状态,所以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比重的增加并不一定对应单位GDP能耗的减少。发达国家第二产业比重一般在70%左右,但人均CO排放为l1.09t/a,而发展中国家人均CO排放仅为1.95t/a.2008年发达国家人均排放温室气体达到16.1tCO,当量,是中国的34倍。这说明后工业化社会可以预期有低物质化进程,但不会自然导向低能耗化进程,即进入后工业化社会以后,虽然万元GDP的物质资源(原生矿物等)消耗可望减少,但能源需求将会持续增长。因此,我们不能依靠第三产业比重的增加来达到降低CO,排放的目的,而且,我国产业结构中的工业比重不能降低只能提高。
三是要提高高碳产业准人的市场门槛。随着国外低碳经济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会通过“碳交易”把碳密集产业和高能耗项目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未来数年,发达国家的钢铁产业、石化产业、建材产业、造纸产业、印染产业等高碳产业都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而这些投资规模很大的项目,20~30年内很难淘汰或搬走。其结果是:一旦《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不履行”承诺到期,发展中国家就会被这些搬不走的高碳项目投资锁定。如果强行将其淘汰或搬走,到时也会对我们的就业、再就业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因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高碳产业准入的市场门槛,积极发展低碳产业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第二,要降低农业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走低碳农业的新路子。现代农业是建立在化石能源基础之上的“石油农业”,化肥和农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柱,曾经为解决人类粮食问题做出过巨大贡献,但是,化肥和农药的高能耗、高污染的弊端已经被认识,它不仅影响土壤的有机构成,其作用下的农作物的农药残留也危及人类食品安全,而且化肥和农药的生产过程,本身也消耗大量的化石能源、产生大量的CO:的排放。因此,如何用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取代“高碳”的现代农业,是我国实现经济低碳发展的又一必然选择。
发展低碳农业的路径:一是大幅度地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过程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走有机生态农业之路。如用粪肥和堆肥作为化肥的替代品,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秸秆还田,增加土壤养分,减少径流,增加入渗,通过作物残茬及覆盖在地表的秸秆可防止风蚀和水蚀,提高土壤生产力。采用深耕作物与中耕作物轮作,引入蚯蚓、微生物共同熟化探层土壤,扩大作物根系营养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农业的剩余能量。如农作物收割后的秸秆是农业中的剩余能量,其中70%以上的纤维素、本质素等得不到利用,而且燃烧释放出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为了充分合理利用作物秸秆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亟需探索出综合利用作物秸秆资源的新途径。如用作饲料、肥料、培养料;也可采用秸秆气化技术,在高温、高压、厌氧条件下经热解气化成可燃性气体。也可利用秸秆发酵生产乙醇燃料。三是推广太阳能和沼气技术,在农村普及太阳能集热器是发展低碳农业的有效途径。在规模化畜牧业养殖中,可利用畜牧粪便开发沼气,获得生物质能。[ LunWenData.Com]
第三,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减少国民经济发展对工业增长的过度依赖。现代服务业是一个能耗低、污染小、就业容量大的低碳产业,它包括金融、保险、物流、咨询、广告、旅游、新闻、出版、医疗、家政、教育、文化、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众所周知,发达国家的现代服务业在GDP所占比重高达60%~70%,如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未来的能源一创建低碳经济》揭示,英国近30年中经济规模增加l倍,但能耗总量只增加了10%.这一方面得益于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则得益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中国的现代服务业拥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们不仅要关注“中国制造”,更应该关注“中国创造”.先进制造业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设计一制造一品牌”三个环节。其前端的产品技术设计和开发是知识密集型,属创造范畴;其后端的品牌与产品的物流和销售网络平台的搭建密切相关,属服务范畴;也就是说,其前后端都属于高附加价值的低碳环节,位于中间的“制造”正好是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大、排放大的高碳环节。然而,我国目前许多产品的前后端环节都掌握在国外跨国公司手中,中国仅仅拥有中间的制造环节。而要改变这种窘境,通过产业结构优化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是有效途径。所以,我们应在保持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前提下,优先发展电子信息(软件)、金融、保险、旅游、房地产等低碳产业和服务业;努力完善商业连锁、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等产业集群;积极推进产品设计、公关咨询、营销策划、文化传媒和时尚消费等创意产业,大力支持以创意设计工作室、创意产业园和文化创意体验区为载体的创意产业发展;加快高新技术在交通、环境、贸易、文化等服务领域的应用与推广,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
5、开发碳汇潜力,推进生物固碳
所谓碳汇(Carbon Sink)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CO: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CO:的能力。碳源(Carbon Source)是指产生CO,之源。它既来自自然界,也来自人类生产和生活过程。碳源与碳汇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即碳源是指自然界中向大气释放碳的母体,碳汇是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减少碳源一般通过CO:减排来实现,增加碳汇则主要采用固碳技术。所谓固碳(Sequestration)也叫碳封存(Carbon Sequestration),指的是增加除大气之外的碳库的碳含量的措施,包括物理固碳和生物固碳。物理固碳(Physical Sequestration)是将CO2长期储存在开采过的油气井、煤层和深海里。生物固碳(Biological Sequestration)是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通过控制碳通量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碳吸收和碳储存能力,所以其是固定大气中CO:最便宜且副作用最少的方法。生物固碳技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保护现有碳库,即通过生态系统管理技术,加强农业和林业的管理,从而保持生态系统的长期固碳能力;二是扩大碳库来增加固碳,主要是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并通过选种、育种和种植技术,增加植物的生产力,增加固碳能力;三是可持续地生产生物产品,如用生物质能替代化石能源等。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的生物固碳方法。
一是森林固碳。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CO: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CO浓度的过程。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陆地碳汇中约有一半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国际社会对森林吸收CO的汇聚作用越来越重视。《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CO的排放,并将造林、再造林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达国家也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林业碳汇项目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因此,植树造林的功能并不是简单的绿化生态环境,而是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生物固碳、扩大碳汇、减缓温室效应、减少CO:排放最经济和最有效途径之一。中国地域辽阔,气候差异显著,单位面积的生物产量差异甚大。在北方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由于缺水,每公顷山地的森林生物量只有6t碳;而在南方水热条件较好的山地,每公顷森林的生物量高达71t.中国的陆地面积960万km,百分之一的森林覆盖率大约有10万km,约1000万hm.也就是说,中国增加1%的森林覆盖率,便可以从大气中吸收固碳0.6~7.1亿t.我们假定,中国在未来50年间将森林覆盖率从目前的14%增加到20%,从总量上看,增加6000万hm森林,总固碳量约3.6~4.2亿t,相当于50年期间每年固碳0.07~0.08亿t.
中国当前的人均碳排放水平约为0.8t,全国约10亿t.这样,当前排放水平的1%~8%可以通过森林碳汇而得到削减。尽管从字面上看,中国的森林碳汇潜力巨大,但相对于中国的碳排放总量,仍显有限。因此,中国应改进森林管理,提高单位面积生物产量,扩大造林面积,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hm,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m.二是草地固碳。草地作为陆地植被巨大的碳库,在减少和固定CO过程中具有重要功能。在各种陆地生态系统中,气候变化将首先对草地生态系统产生影响。天然草地覆盖了几乎20%的陆地面积,通过提高草地管理水平来增加草地生态系统的碳储量,是一种低成本的固碳途径。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草地国,拥有草地面积达392.8万km,占国土面积的40%(农业部,2006),其中温带草原、高寒草原、荒漠草原和南方草山草坡各占30%、35%、17%和19%,其面积总量是农田的4倍。目前我国北方广大草地正在受到严峻的退化和沙化的威胁,其地上生物量和土壤碳储量都会因之而受到影响,全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退化草场面积为8666.7万hm,至90年代中期已达到1.33亿hm,几乎占到可利用草场面积的50%(中国农科院,2008)。草地退化的原因有干旱、生态环境恶化、过度放牧、开荒等原因。由于草地为我国第一大陆地生态系统,其植被碳储量约占我国陆地生态系统总植被碳储量的16.7%,而且其固碳减排成本最低。因此,通过合理放牧、灌溉、施肥和品种改良等措施合理管理好草地,对我国草地固碳量的增加、生物量碳的累积和土壤碳储量的提高都有很大意义。
三是农地固碳。耕作土壤是有着巨大固碳潜力的碳库,应该通过各种技术来增加其固碳量。国际农业已经走向固碳农业,国际粮农组织、美国、欧盟等纷纷发起研究农业土壤固碳途径,开发固碳农业技术体系,加强评估国家农业固碳能力与固碳效益,以争取最大利益。欧美国家由于畜牧业和农业的生产量稳定和管理技术的发展,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下降。但发展中国家由于仍然是耕作农业,施肥强度高,农业温室气体排放量仍将增加,控制农业温室气体排放面临严峻挑战。
我国目前的农田面积为9500万hm,其中稻田占10%.从1980年到2004年,全国耕地土壤有机质从1.8%提高到了2.01%,平均每年提高0.014%,但仍具有很大的固碳潜力。假设采取合适的管理措施,如侵蚀控制、轮作施肥、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有望在30年内使土壤有机质提高30%~40%,仅耕地一项的固碳,就相当于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的总和。根据目前的野外定位研究成果,在施用有机肥的情况下,除东北部分地方外,我国土壤有机质均会增加,平均增加幅度为8.52g/m·a~59.78g/ma.农作物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幅度为45.24g/ma.免耕和少耕可以分别增加土壤有机碳34.81g/m·a和208.74g/1TI·a.因此,我国农田生态系统土壤的固碳潜力是巨大的。
四是退化土地的恢复固碳。退化土地是指那些严重退化而不能再恢复到其原来景观的土地,如严重侵蚀的土地、工业污染(如重金属以及有机物等污染)的土地、矿山废弃地、盐化、碱化和沙化土地等,同时,有人认为水土流失面积和城市建设用地也属其中。由于严重的破坏,这些土地已不包括在其原来所属的农地、林地或草地范畴中。据中国科学院资料,目前我国沙漠化土地面积为283万km,荒漠化速度为2640km/a;水土流失面积共达367万km,占国土面积的38.2%,其中水蚀面积达188万km;矿山废弃地也已达到198万hm,而且呈逐年增加趋势。虽然科学家们指出,在可接受的投资费用前提下,只有20%~40%的退化土地可以得到恢复,但由于我国退化土地的面积较大,因此对其进行合理的治理仍然可以获得可观的碳收益,这也是发展中国家提高碳储量的一个途径,但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来获得这些收益。
我国对退化土地恢复的途径主要包括:一是侵蚀控制。控制水土流失可以减少我国的土壤碳储量损失,提高土壤肥力和土地生产力,并使植物碳储量也得到增加;二是城市绿地。我国的城市绿化工作发展很快,自1996年以来,增加速度更快,面积每年比上一年净增3.8万hm,到2008年底,全国城市绿地总面积已达到122.8万hm.因此,增加城市绿地也是生物固碳的重要途径;三是农地转化。农地转化是指将不适于耕作的农地,如风沙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以防止土壤碳进一步损失,并使植物生物量碳储量增加。目前,我国退耕还林(草)计划正逐步实施,这部分土地在未来吸收大气CO,方面的潜力估计会有一定增加。
五是湿地固碳。湿地(Wetlands)是一种比较活跃的生态系统类型,它与陆地、大气圈、水圈作用的绝大部分生物地球化学通量有关。由于水分过于饱和的厌氧的生态特性,湿地积累了大量的无机碳和有机碳。湿地中的微生物活动相对较弱,植物残体分解释放CO的过程十分缓慢,因此形成了富含有机质的湿地土壤和泥炭层,起到固定碳作用。湿地是全球最大的碳库,储存在泥炭中的碳占地球陆地碳总储量的l5%.据穆尔等估算,全球沼泽湿地一年约有3.7亿t碳积累。我国泥炭地储存着15.03亿t有机碳,其吸碳能力远远超过森林。我国青藏高原高寒湿地、东北湿地以及分布在几大流域的湿地是巨大的碳库,纳入陆地生态系统碳管理框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湿地同时也是温室气体的重要释放源。如果湿地遭到破坏,湿地的固碳功能将减弱,同时湿地中的碳就会氧化分解,湿地就会由“碳汇”变成“碳源”,加剧全球变暖的进程。当前我国符合《京都议定书》的生态系统碳汇占工业CO,总排放量的4%~6%,到2020年这个碳汇可提高2~4倍,占工业CO,总排放量的7%~8%.因此,增强湿地碳吸收与碳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我国所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为加快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争取空间和时间。
我国增加湿地碳汇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建立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自然保护区能够减少人类活动对湿地的干扰和破坏,是保护湿地及其赖以生存的野生动植物的基本手段。而建立城市湿地公园既可以平抑城市碳源,又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增加旅游收人,可谓环境与经济双赢。二是湿地恢复,包括湿地生物、湿地水质和水量,湿地面积及调蓄洪水功能的恢复。近年来,由于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我国许多湿地因来水量减少而干涸,许多重要湿地调蓄洪水功能几近丧失,许多湿地生物物种濒临绝境。因此,对湿地采取恢复措施和综合治理迫在眉睫。三是建立人工湿地处理污水机制。人工湿地在低成本治理污水方面显示出极大的优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在人工湿地处理污水方面还相对滞后,需要加大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的力度。四是开展湿地保护的国际合作。通过国际间合作,不仅可以增加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还能学习国外许多关于湿地保护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并以此促进我国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
6、推进低碳制度创新。加强法律体系建设
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是制度的创新和政策法律体系的支持。而推进低碳制度创新的关键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即转变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代之以高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的低碳经济模式。所谓低碳经济模式是指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为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是人类社会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进步,是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就制度层面而言,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参与,其中,政府主导十分关键。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推进低碳制度创新应综合运用如下几类措施:
首先,要制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应结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的工作需求,尽快开始研究制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尽快研究制定适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碳排放强度评价体系和碳排放可量化标准,指导和引领政府、企业、居民的低碳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具体说来,中国特色低碳道路的战略取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把“低碳化”作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并把相关目标整合到各项规划和政策中去;二是要权衡经济发展与气候保护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处理好利用战略机遇以实现重化工业阶段的跨越与低碳转型的关系,同时充分考虑碳减排、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的协同效应,有效降低减排成本;三是要加强部门、地区间的合作,吸引各利益相关方的,泛参与,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通过新的国际合作模式和体制创新,共同促进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全球资源资产配置方式的转变;四是积极参与国际气候体制谈判和低碳规则制定,为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其次,要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效机制。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效机制和科学的制度安排,是推动社会经济朝着低碳方向转型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主要应从以下方面人手:一是建立低碳领域的技术创新机制。伴随《京都议定书》的执行,相应的减排技术产业及其市场将逐步形成。清洁能源技术和高效能源技术将逐渐成为这一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技术,谁在这个领域的技术创新中取得突破,谁就能够抢先占领这一市场,谁就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因此,注重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和清洁发展机制的整体战略部署,不仅是国内低碳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国际低碳技术合作的要求。二是从制度上为企业节能减排创造条件。企业是节能减排与发展低碳经济的主体,如果仅凭市场运作,没有政策机制对其节能的设备投资、技术进步、减排成本,以及管理机制改进等方面进行鼓励和现实补助,企业在大规模应用减排手段上将缺乏长期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在为企业提供完整的碳排放信息和稳定的减排支持环境的同时,还应建立税收优惠、融资优惠等激励机制,刺激和引导企业增加对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投入,或者通过对研发资金的重新分配,来推动低碳技术的发展。三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碳交易制度。为实现低碳制度创新,中国应建立全国范围的以碳基金、生态补偿基金为主要内容的碳平衡交易制度。碳平衡交易制度应以区域公平为原则,按照比例付出或获取相应的碳基金,用于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即碳排放量高的生态受益区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拿出一部分经济效益,对生态保护区(削除碳的省份)进行补偿。这实际上是将碳源排放空间作为一种稀缺资源,碳汇吸收能力作为一种收益手段,利用我国区域间碳源和碳汇拥有量的差异,通过有效的交换形式,形成合理交易价格,使生态服务从无偿走向有偿。建立碳平衡交易制度,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中国自身的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要充分考虑东部沿海地区对西部内陆地区的带动作用。因此,我国应成立碳平衡交易领导小组,负责碳交易的战略和规划工作、低碳经济发展的立项和管理工作、碳交易的执行规划,以及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碳交易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仲裁和督察,确保碳交易工作的有序运转。
再次,要建立适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法规体系是政策措施的体现,也是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发展低碳经济,建立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和市场环境必不可少。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建立政策法规体系应重点推进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不断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在客观上为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但同低碳制度的创新要求相比,这些政策措施还远远不够,应在以下方面着力强化:其一,应进一步强化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通过经济、法律等途径引导和激励国内外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的清洁发展;其二,应大力推动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建设,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改善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环境与制度创新;其三,应加快推进中国能源体制改革,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例如,能源补贴是发展中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低碳经济发展必须正确面对的。由于能源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行业本身的特殊性,政府对能源干预较多,通常以补贴形式出现。对于发展中国家,经济转型过渡性的能源消费补贴是合理的,有时候也是必需的。但是,能源补贴对碳排放的影响不能低估。一方面,在能源补贴方式上,发展中国家主要采用压低能源价格的消费者补贴,这种价格管制式的补贴方式通常没有特定目标群体,因而降低了能源产品的终端价格,导致比没有补贴时更多的能源消费和更大的排放。另一方面,价格管制意味着生产侧补贴,而生产侧补贴不仅鼓励和放大了石油、电力的无效消费,加大。『能源稀缺和价格压力,以及加重了环境污染,同时也意味着大多数的能源补贴将进入富人口袋。再者,低能源价格还会通过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造成对外国消费者的间接能源补贴。因此,中国低碳经济制度创新应包括改革能源补贴方式,以及在低碳经济发展中考虑取消能源补贴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什么影响,特别是考虑取消能源补贴对贫困人群的影响。
二是立法保障。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总结了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有益经验,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线,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这对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也对我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资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立法只是阶段性成果,离创建低碳制度的立法要求还相差甚远。当前,我国应该大力加强能源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促进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确立能源中长期规划的法律地位。接下来,应尽快出台《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法律上促进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和地热的进一步开发,实施强制性的最低能耗标准和节能认证,推行能效标识制度。与此同时,还应抓紧修订《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等环境和资源领域的专门法律;同时还要抓紧制定和修订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以及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相关法律,加快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立,以完整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法律形式保障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行。
三是加强法的实施。如何保证法律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是推进低碳经济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从政府的角度看,一方面是要综合采取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手段,引导、支持企业在低碳经济领域积极投资,参与开发清洁能源;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准入制度,对名录中需要淘汰的落后企业和技术坚决取缔,维护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形成能够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从企业来说,一方面是要注重研发先进能源技术,创造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大力提高常规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是要及时掌握和善于利用法律政策中的激励措施,灵活运用金融、税收、投资倾斜、项目扶持等优惠措施抢占先机。总体而言,推进低碳经济的相关政策法规应该逐步纳入国家的规划和政策体系中,循序渐进,使基础设施的正常更新能够承受,避免对经济带来较大的冲击。
关键词:低碳经济;黑龙江省;工业结构调整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8-0127-04
一、计量经济模型的建立
表1 变量说明表
我们建立多元回归计量经济模型:
lnYit=β0+β1lnXi1+β2lnXi2+β3lnXi3+Xi4+Xi5+Xi6+uit
其中,变量Y代表黑龙江省工业部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变量X1经济规模可以用工业增加值总量来衡量;变量X2代表功业产业结构可以用轻重工业结构变化来衡量;变量X3代表黑龙江省工业行业技术进步,用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来度量表示;变量X4代表黑龙江省工业行业能源消费结构,用石油、天然气的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份额,用来表示能源消费结构;变量X5代表对外开放水平——贸易出口结构,用高耗能产品出口比例度量。
二、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简介
1.数据来源及整理。需要整理的数据包括:黑龙江省工业增加值总量,黑龙江省轻重工业的比例以及黑龙江省轻重工业能源消费量数据。工业增加值总量、轻重工业的比例数据搜集,可以直接采用《黑龙江省统计年鉴》、《黑龙江省能源统计年鉴》上的数据。我们选取了比较有代表性的行业:轻工业以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为主,重工业以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工业为主。其他影响因素的数据,包括对外开放水平和工业行业内部产权结构的数据。
2.研究方法简介。在时间序列中常会发现两个变量存在一种长期稳定关系,把这种长期稳定关系称为“协整关系”。传统的协整分析方法是通过对序列差分将其转化为平稳序列,得出其中的线性均衡关系,这种协整关系可称为线性协整,线性协整的建模理论是从实际的数据生成过程出发,在非平稳序列中寻找可能存在的长期线性均衡关系,以建立序列的结构模型从而反映序列的运行机制。该理论的提出对于用非平稳经济变量建立计量经济模型以及检验这些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其应用也远远超出了对线性回归的诊断。在许多情况下,经济理论告诉我们两个变量应该是协整的,对协整性的检验也就是对经济理论正确与否的检验。
三、计量回归过程、结果检验及结论
(一)变量的时间序列趋势图
(二)变量的单位根检验
由于我们的变量是时间序列数据,如果直接进行回归可能会造成伪回归,所以进行回归前,先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如果是平稳的,则可以直接进行回归,如果不是平稳的就需要对变量组进行协整检验。
我们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来确定变量的单整阶数。为了避免数据的剧烈波动,我们对所有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变量的单位根检验结果(见表2、表3):
通过上面的单位根检验可以看出,7个变量都是不平稳的,但经过一阶差分滞后都变成了平稳的,所以7个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可以对这个变量组进行协整检验。
(三)变量的协整检验
我们通过E-G两步法(Engle 和Granger)对变量组进行协整检验,首先估计一个以lny为被解释变量,lnx1、lnx2、lnx3、lnx4、lnx5、lnx6为解释变量的回归方程。然后保存残差并且检验残差的平稳性,如果残差是平稳的,则说明几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也就是长期均衡关系。而回归方程也就是协整方程。
通过协整分析,我们得到的回归方程如下:
lnYit=15.1671+0.3167lnXi1+0.4804lnXi2-1.4188lnXi3-0.3701lnXi4+
(0.892811)(2.234466)(1.698201)(-0.614684)(-4.151025)
0.4699lnXi5+0.7455lnXi6
(2.694155)(4.163876)
我们对上面回归方程的残差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5):
从上面的残差的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残差是平稳的,因此我们说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而回归方程就是协整方程。
(四)实证分析结论
1.工业经济总量变化始终是促使碳排放总量增长的最主要因素。变量X1代表的是经济规模,我们用用工业增加值总量来衡量。在回归方程中X1在取对数后的系数为0.316,且t统计量在5%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且F统计量整体显著。这表明了黑龙江省工业增加值总量的增加客观上对黑龙江省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2.产业结构对碳排放总量变化的贡献值也为正。这说明产业结构变化也是促使碳排放总量增加的因素。变量X2代表工业内部的结构水平,可以用轻重工业结构变化来衡量。方程中X2在取对数后的系数为0.4804,且t统计量在5%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且F统计量整体显著。这表明了黑龙江省的重化工业结构导致了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不断增加。
3.效率因素是促使碳排放总量降低的原因。X3,X4对碳排放的影响都是为负的。变量X3代表黑龙江省工业行业技术进步,用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来度量表示;但是X3对碳排放的影响t检验显著水平并不明显,这首先说明X3对碳排放影响具有一定的影响。其次,将研发费用支出用来度量工业行业技术进步的准确程度有待提高,但总体上可以说明工业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对降低碳排放量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变量X4代表黑龙江省工业行业能源消费结构: 用石油、天然气的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份额,用来表示能源消费结构。X4对碳排放的影响是显著为负的,X4每增加1%,则y减少0.37%,且t统计量在1%的水平下显著。这表明了黑龙江省以石油、天然气的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份额越高的话,对于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大有好处。
4.高耗能产品出口比例越高是影响黑龙江省碳排放量高的因素。变量X5代表对外开放水平——贸易出口结构:用高耗能产品出口比例度量;同时在计算反映贸易出口结构的高耗能产品出口比例这一指标。其系数为0.4669,t统计量在1%的水平极为显著,且F统计量联合显著,表明了用高耗能产品出口比例越高的话是影响黑龙江省碳排放量高的因素。变量X6代表工业行业内部产权结构:用行业内部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所占比例度量表示,其系数为0.7445,t统计量在1%的水平极为显著,且F统计量联合显著,表明了固定资产所占比例越高的话是影响黑龙江省碳排放量高的因素。
四、实现黑龙江省工业结构调整的对策
1.合理控制重化工业的增加值及发展规模。降低整个工业增加值中高能源强度工业行业的比重,有助于降低全工业行业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排放量。因此,黑龙江省要加快工业行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尤其是轻重工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不断扶持低能源消耗的工业行业发展,适度控制高能源消耗的工业行业过快增长,为实现工业节能降耗的目标作准备。
2.通过低碳技术创新转变能源消费结构。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是解决能源危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性因素。黑龙江省作为能源的生产与消费的大省,低碳技术储备并不充足,现实的情况是缺乏核心技术、缺少研究低碳技术的专门类人才、自主创新能力比较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开展节能技术创新活动、低碳研发技术,比如清洁煤技术(IGCC)和二氧化碳捕捉及储存技术(CCS)等等;研究、工业节能与减排、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节能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建筑等新型发展技术等已经迫在眉睫。
3.加大研究与开发(R&D)投入支出。黑龙江省应该逐年加大R&D投资的数量并要严格审核其质量。具体的做法包括: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及参与人员的奖励力度;不断深化创新体制机制的改革,通过与市场的结合,拓宽研究开发的力度,激活并加深对现有科技资源推广和应用、实现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向现实的转化流程逐渐缩短;加大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快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以工业企业为研究与开发、知识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高新技术的成果转化率与生产结合率,实现碳排放的降低。
4.促进产业关联性强的工业园区建设。空间的优化组合,也是实现工业技术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通过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促进循环经济模式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将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加强对黑龙江省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发展建设,要积极研究制定地区循环经济发展方案,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重视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通过产业关联、资源关联、环保关联的工业园区建设,实施产业聚集、优化组合,实现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
5.改变以煤炭为支柱的能源消耗结构。要不断提高对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和利用,同时通过积极开发新能源。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而已经广泛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核电等能源,称为常规能源。随着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征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发展新型的清洁能源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6.合理调整工业产品出口结构。降低高能源强度行业的出口额在工业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有利于降低高能源强度行业的能源强度,而进口商品结构变化对工业能源强度没有显著影响。因此,应该优化黑龙江省工业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低能源强度行业的出口额在整个出口额中的比重,这将对降低中国工业能源强度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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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公共经济政策;制约因素;对策
1引言
改革开发的三十多年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三十多年,我国从无到有建立了现代化工业基础,实现了西方发达国家历时百年甚至更长时间才经历的发展变化。我们在看到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因经济发展而牺牲的环境代价。人类文明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因全球气候变暖这一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挑战而进入了低碳经济时代。可以说,低碳经济是以科技进步与迫切的环境要求为动因,是人类文明继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重大进步。总体而言,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与低排放为基础的先进经济模式,其核心是能源的高效利用与清洁能源的开发。低碳经济是能源技术与能源利用技术创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与制度规范并重的人类生存发展观的重大突破与根本性转变。低碳概念最早由英国提出,其一经提出就得到广泛的响应与支持,并迅速成为气候经济发展的新标准与新模式。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国,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立场直接影响全球性的低碳经济战略布局。我国积极响应低碳概念的提出,并将低碳经济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但由于我国基本国情所限,低碳经济战略的推行在我国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制约因素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与力度不容置疑,但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低碳经济短时间内无法取得巨大成就,究其原因主要有资源结构、发展阶段、技术等问题。
2.1资源结构问题
我国已探明的矿藏储量中,煤炭资源占很大比例,石油与天然气储量较少。这种多煤缺油少气的现状决定了我国的一次性资源消耗中以煤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气污染。我国的工业、取暖等燃料多以煤炭资源为主,目前大气污染中绝大多数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粉尘污染多由煤燃烧排放造成。这种以煤为核心资源的现状很长时间内都不会得到很大改变,由于煤储量占到所有资源储量总数的94%之多,我国经济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对煤的需求量只会越来越大,由此带来的有害气体排放也会随之增大。由此可见,资源结构问题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硬伤。
2.2发展阶段问题
发展阶段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解读。其一,我国处于发展中阶段,离发达国家还有一定距离,这一发展阶段中,资源的大量消耗是必然的,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也不可避免。发展中国家一般在贸易活动中居于产业低端位置,产业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竞争力低,这一系列的“低”相对应的却是高能耗,可以说,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模式是以高能耗、高污染换取相对的发展速度,这也是发展中国家所必须经过的历程,也是发展中国家所要承受的代价。其二,我国正经历着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消费结构升级及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得对能源的消耗与日俱增,人口问题与工业化进程也是能源消耗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国民收入的大幅增加使得汽车尾气问题又称为制约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又一难题。由于我国现在所处的特殊发展阶段,使得能源消耗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很难打破,要在这样的状况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势必会拖慢我国的总体发展速度,因此,如何破解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模式与低碳环保的冲突,是我们必须正视与深思的课题。
2.3技术问题
技术进步是解决能源问题与缓解环境压力的有力武器。低碳经济的实现是保护气候、维持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高新技术是支撑低碳经济彻底成为现实的不二选择。比如清洁能源的广泛利用、甲烷的回收利用、二氧化碳的收集与有效储存、工业废气的二次利用、工业废水的分解排放等。但是,现阶段我国的整体技术水平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还有一定差距,这也是制约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障碍。
3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政策选择
3.1法治促低碳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保障低碳经济的顺利实行。制度的建立必须依托我国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以煤炭为能源的火力发电占到我国总发电量的80%以上,一刀切的治理方式显然与国情不符。在这方面的法规制定中,要严格要求发电企业应先用技术能达到的治理标准,尽量较少污染物排放。在治理的同时,大力发展水电、风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多种发电形式作为有效补充,并且逐渐增大其他发电模式的总发电量,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值得提出的是,我国要大力推广居于全球领先技术的核能发电,使技术优势转化为生产力。另外在法律、法规制定后,要严格执行,使煤炭污染降到最低。
3.2开发促低碳
能源问题的有效解决,主要靠国家能源战略实现。在低碳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把新能源开发与节能作为战略中心。我国的能源结构决定了煤炭将长期居于主体地位,且这种模式在较长周期内很难改变。基于这种现状,在能源战略的制定中,要把新能源的开发与传统能源的节能治理并重,通过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较少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性,逐渐增加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同时大力开发传统能源的再利用与治理方式,以提高传统能源利用效率。
3.3技术促低碳
倡导与鼓励先能源与能源治理方面的技术创新。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大力借鉴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及发展模式,通过学习、参考创新的思路,使高新技术在我国的适应力增加。加大在新技术、新能源方面的投入力度,通过政策导向鼓励与支持低碳能源和低碳产业的优先发展。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通过物质激励等方式鼓励企业进行低碳技术的投入与研发。
3.4产业促低碳
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第一、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大,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小。鼓励地方发展第三产业,在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使绿色经济所占比重逐步提升,从而遏制能源消耗型产业的发展。地区经济宏观规划时,将第三产业的发展放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心,以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政府要居于战略主导地位,通过政策导向引导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居于主导地位,企业与个人也要担负起各自相应的社会责任。国家从战略层面主导低碳战略的实施,企业要积极响应,在新能源开发与节能降耗技术方面勇于创新,个人要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节能细节做起,使低碳经济成为一种文化理念融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群策群力,为构建低碳社会,形成低碳文化做出贡献。
作者:蒋辉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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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宝龙.政策“解锁”:发展低碳经济的软实力保证——关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文献综述[J].经营管理者,2011(05).
[4]陶蕴芳,尚涛.国际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与我国的策略选择[J].江西社会科学,2011(06).
[关键词]低碳经济;税收政策;改革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际上遥遥领先的能源大国,而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是严重的。目前节能减排已经在税收政策的推动下有了很大的改进,同时也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发展,所以我国更要加快税收政策的改革,尽快推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政策,以此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
目前,全球变暖现象严重,社会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更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并且要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前提保证,以此来改善生态环境。我国的煤炭众多,许多的能源动力来自于煤炭,在这种高消耗的社会环境下,有大约96%的原料被当成垃圾排放到自然界中,破坏生态环境,给自然界带来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因此,在这样的国情前提下导致能源消费结构出现了不合理的情况,从而给我国能源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由于煤炭的需求量巨大,只有不断地去开采才能满足如此巨大的需求量,大量的植被也在开采中被破坏,使得环境被污染,生态被破坏,甚至对地质的变迁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二、税收的改革
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并不完善,还有很多方面没有涉及。因而政府要尽快对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相符合的税收政策。如果税收政策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产品的价格空间,同时也会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错误地引导人们的消费意识,同时也不利于培养人们的纳税意识。所以政府要尽快进行税收改革,从而使我国能够进入低碳经济社会。
三、加快税收政策改革、发展低碳经济的措施
国家对环保企业都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树立低碳理念,并且对税收政策进行改革,让企业参与低碳经济下的税收奖罚财政政策。首先对环保投资企业,可以采取退税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办法;其次对生产环保设备的企业可以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然后对废旧物资回收的企业可以实行免税政策;最后对采用污染控制技术的企业应允许加速折旧,使税收政策的改革来促进企业进行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这样不仅可以使原本被废弃的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还能在企业资源回收的同时带动可再生资源技术的研发,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低碳产业,为社会带来低碳经济效益。同时大力宣传低碳产品的益处,促使民众认识了解并喜爱上低碳产品,从而去购买使用低碳产品,对购买低碳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可以适当地给予补贴或税收优惠,进一步引导人们进行低碳消费。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国家也要引起重视,尽最大可能促进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仅可以保护生态环境,更是人们应对恶劣气候变化所采用的重要措施。但可再生能源在我国的利用率极低,远远低于国际上能源消费结构的平均水平,人们没有认识到可再生资源的重要性。因此,国家更要加多少强对可再生能源作用的宣传,使人们能够对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可再生能源加以利用,同时不仅要推出更加实惠吸引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要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给予更多优惠,对可再生能源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我国的推进与发展。在原有的税收优惠基础上,要适时推出新兴的税收奖惩政策,以此来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比如,我国目前就缺少针对碳税,它的缺失使税收对二氧化碳破坏环境行为没有调控的力度,从而使税收对环境保护失去了作用。如若征收碳税将会使化石能源产品的价格有所提高,通过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将会对资源进行充分利用,最终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由此可见,碳税不仅有利于成本的节约,更会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经济发展必须要走低碳经济的道路,对于低碳经济的转型要求要努力去适应,把低碳经济和税收政策结合起来,提高激励效率,引导低碳消费、生产和投资,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让民众明确政府的低碳发展导向作用。而对税收政策的改革,应该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使低碳经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华.浅议企业的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1).
[2]马慧.税务筹划浅谈[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1).
关键词:低碳经济;财政政策;低碳税收;绿色采购
金融危机后,许多国家把发展新能源、低碳产业作为重振经济的重要驱动力,并成为各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面临巨大的资源需求和环境压力,需尽快转变发展模式,加快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既是世界潮流,也是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这一经济模式的运作需要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加以保障,其中财政政策是极为重要的手段之一。
一 、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理念最早见诸2003 年英国首相布莱尔发表的《能源白皮书》:“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 [1]。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社会经济与物质需求的无止境追求消耗了大量的能源、严重地破坏了环境。人类对能源的渴求、对生态环境的索取大大的超越了地球的承载能力。优化生态环境,确保能源、环境、经济三大系统的和谐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低碳经济旨在解决的问题。
二、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主要困难
中国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是最易遭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应对气候变化走低碳经济的道路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从中国实际情况看,向低碳经济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中国发展低碳经济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2]。
1.能源需求加速增长,以煤为主的不合理能源结构难以改变。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之一,“富煤、少气、缺油”的资源条件,决定了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的不可再生能源比重过大,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电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发电比重小。加之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过程中,电力、运输车辆、建材、钢铁、有色金属、机械电子等产品已转化为对能源的巨大需求。从2000—2007年,中国能源消费量年均增加1.8亿吨标准煤,2007年达到26.56亿吨标准煤。到2020年中国能源需求量将达到50亿吨标准煤以上。这都使得低碳能源资源的选择有限。
2.产业结构不合理,节能减排和其他发展目标尚未实现统筹、协调发展。中国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耗能低、污染少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致使产业结构不合理。为此中央政府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适度控制经济增长速度,促进结构转变,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单纯追逐GDP增长,对节能减排不重视,从而加剧了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增长速度,使得中国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低碳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3.节能减排的市场化手段与经济性措施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关键是低碳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尽管中国相关的主管部门曾制定并出台了一些与低碳技术研发有关的优惠政策,但是与节能减排所需的大量资金投入相比,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3]。中国在低碳技术研发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一方面,缺乏完整、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另一方面,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进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