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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监管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9 16:32:1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金融管理监管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金融管理监管

第1篇

走在国家发展的总趋势下,金融行业水涨船高,与国家经济命脉相系,呼吸相关。要想进发发达国家行列,金融行业的发展对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从肯定的角度上来说,金融监管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

金融监管;重要性;发展前景;意义

0 引言

“影子银行产品规模增长,是当前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隐忧。”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表示。加强金融监管离地已经刻不容缓。虽然我国在金融行业寻求和探索了几十年,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金融行业对于我国来说仍是一个弱项,警钟时刻提醒着,欲发展经济必先强其金融领域。

1 金融监管的定义和范围

1.1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金融监管是罗盘

金融在无形中已经渗透进我们的生活中,小到关系着每个小老百姓的日常收入,大到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无论在财政充裕的情况下还是遇到金融危机或是经济大萧条,金融监管都有相当高的作用地位。从一般理解来说,金融监管具有监督性和管理性。每个国家都从美国07年的金融危机中得到警醒:金融行业的发展需要一种监管的力量来成长,这种力量依靠于金融机构或其他行政机构,通过监督,发现影响金融行业发展的现象,通过管理,制止现象的发生,并运用执法执政机构的法律手段禁止现象的再次发生。金融监管有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有制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手,通过各种手段和渠径维护金融行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氛围。

1.2 金融监管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全面,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平衡金融管理需要专业性知识和实战性经验来支撑。金融监管的实施者主要是执政部门,也包括其他非政府组织或其他从事管理监督的执法机构。各个政府或部门运用执法权利行使执法手段,维护金融行业的合法秩序。金融监管的被实施者涉及金融行业的组织者或参与者。金融监管对象在执法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进行合法有序的金融活动。金融管理的主要手段从法律,经济和行政三个方面出发,运用法律执法严明,经济发展战略和行政管理力度确保金融行业的良好环境和美好的发展前景。以整个社会的稳定环境,整个经济主体的稳定发展,保证每一个参与到国民经济的公民享有合理,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为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金融监管渗透入各个金融行业,包括市场交易价格,股票债券市场,汇率和流动资金,业务范围。

2 金融监管的重大意义

飞速发展的金融行业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经济世界,我们像蹒跚学步的孩童对这个新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和开发的动力,掌握了金融管理方法才能征服这个新世界。自20世纪30年代出现金融危机和经济大萧条后,金融监管已经慢慢参与进国间的经济决策中。面对金融带来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以及资金流动风险,有效合理的金融监管成为封锁潘多拉魔盒的锁链。金融监管涉及范围广泛,进行活动时需要各个部门的全力配合。(1)金融行业与国民经济直接挂钩,金融行业的合理运营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状况,行使一定的金融监管制度,保证金融行业的秩序规范同时也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2)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联系根深蒂固,一旦金融行业有所偏差,其他所相关的行业领域必然受到影响,整个国家的秩序将会被打,金融监管监督管理金融行业,制止和防治出现偏差现象,避免混乱状况的产生;(3)金融监管保障市场合理有序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各种经济问题时能及时做出预告,并与市场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和的现象进行削减和抵抗;(4)金融监管的实施者是执法部门和执政部门,通过监管手段,增强了各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利,创造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面对金融监管目标国家更有信心实现。

3 金融监管的历史背景

3.1 国际大背景

20世纪30年代以前,经济学家普遍人为市场具有自序能力,在宏观调控方面缺少专门的研究和管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宏观调控需要政府的参与,通过某些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在爆发全球性危机后,“自序”理论遭到质疑,继而一个经济学家名叫凯恩斯提出“相机抉择”理论,他主张在经济萧条衰败时采用扩张的经济决策,在经济膨胀时采用紧缩的经济决策,针对“盈满则亏,亏则充盈”的相对理论,两方面对经济体系进行稳定保障,金融监管的萌芽已经生出。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各个国家的金融行业如雨后春笋,茁长成长,在全球经济化的推动下,金融行业进入顶峰时期,随着而来的是逐渐扩大的金融风险,在吃过多次金融风险的苦果后,人们终于认识到金融行业在保证其飞速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其发展秩序,不能自乱阵脚。再重新审视金融体系后,分析所经历的金融风险,人们慢慢摸索出一条适合金融行业安全发展的道路,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协调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研究的重点。提出金融监管理论,该理论涵盖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管理制度,融合了金融在完成发展任务的允许下,同时兼顾金融行业的稳固进行。金融监管保证金融因素在发展经济的大背景下,形成一个良好,持续,稳定的促进和谐的环境,没有负面影响,全力支持金融发展并为其保驾护航。从金融发展的历史来看,经验是在一次次失败之后总结出来的。在当今的经济发展背景来说,遵循金融监管理论是第一步骤。当下各国竞争激烈,经济战争全面开火,拼的就是金融发展路线。在进行金融事业的发展是,不能忽略监管力度,保障监管责任的行使,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不予余力。

4 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使命

4.1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经过四个阶段的完美蜕化。在1978年以前,几乎没有人知道“金融监管”的概念,中国那时候没有这方面的觉悟,这与但是的国情是相符合的,当时的中国金融体系并没有健全,实行着“大一统”金融体系,有中国银行所有的业务和责任。一直到1982年,中国经济慢慢觉醒,慢慢恢复,中国政府看到金融行业的重要意义,先后建立了各种银行和保险公司。作为历史性的一幕,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金融监管理论,主要职责是监督立法,检查防范,规定规章制度和进行业务分工。那个时候,行政监管高于专业监管,相对来说削减了金融监管的力度。从82年到92年,整整十年间中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模式确立,各个部门的责任更为专业化,立体化,清晰化,根据行政制度规章,每个部门都有行使权利的权能和管理监督的手段。但是那时候金融监管前景依旧模糊,行政力度高于专业监管水平,金融监管效果被削减,由于没有确切地法律授权和明文规定,金融监管与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并不相吻合。自1993年以后,国家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使得金融监管透明化,为以后适应全球经济发展形势的金融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3年,形成确立了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从制度上改革,中国有落后的“大一统”变身成为“四分天下”的局面。不仅在大方面进行金融监管,在各个分行分业注入金融管理的新鲜血液,带来新的管理监督体制,标志着中国的金融监管已经步入成熟阶段。

4.2 中国现需要的金融监管体系

现在的监管体系缺少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制约,没有相应的金融风险转移机制和金融自控机制。存在“大同小异”的缺点,应该根据不同的行政管理方案和特点制定适合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监管制度。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使得在进行全面协调时,地方和地方上的金融监管体系不能融合出现偏差。金融监管体系有着“级别分化”,根据级别单位,分化形成以自己单位为中心的监管体系,造成了相互协调工作不流畅,影响监管效率,也因为各个执法部门的追求利益不一样,各个监管部门监管手段不同,已形成利益冲突,影响市场正常运作,增加金融风险的可能。金融监管实施机构形成职能重叠,影响监管机构的协调运行,监管职能形成漏洞。金融监管在人力资源的平衡上缺乏专业性和精简性,一些部门没有专业的监管人才支撑,造成该部门监管体系瘫痪,人才缺乏,人员冗杂,缺乏组织性,没有纪律性,普遍素质低,是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人力资源所面临的挑战。

5 结束语

本文从金融监管的定义和概念出发,涉及了金融监管的范围,谈论总结了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在依据国际的经济背景下,提出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张铮.金融监管理论浅析[J].时代金融,2011年12月30日

第2篇

    第一,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根本上来看都需要运用金融创新的手段加以解决,金融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连续过程。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来看,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我国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体制,取消分业经营限制尚需时日,在既定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约束下,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只有也只能依赖金融创新。从我国金融业的稳定来看,金融体系中大量不良资产的形成,既有政策性、经营性方面的原因,也是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下,各方利益博奕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由于形成机制、存续时间等方面的中国特色,很难采用国外那种集中化、一次性的方式加以解决。同样,由于经营者(人)政治激励与约束的力量在相当长的时期中仍然会大于市场激励与约束,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管理约束、市场退出等方面,简单引入国外的做法很难起到实际效果。只有在客观分析认识我国金融问题形成的基础和深层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外经验,依靠金融创新才能“有的放矢”。

    第二,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以我国金融创新的持续性、连续性和特色性,要求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进应当鼓励而不是限制金融创新,放松而不是加强管制。应当尽快放弃以片面加强监管为主旨的监管体制改革思路,明确金融监管的目的和范围,充分发挥通过金融创新和风险配置所形成的风险市场化管理手段的作用。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影响,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制度背景下,片面地强调加强监管,依然坚持严格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简单地扩充行政监管力量,可能并不会真正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风险管理水平,反而可能会由于部门利益的影响,在监管权力细分并强化后,导致监管协调成本快速上升,社会的综合监管效率与效益下降。同时,在任何社会,金融监管的权力都与金融寻租行为和金融管理的随意性正相关,无论是政治寻租行为或是经济寻租行为,一旦受到偶发因素的激励,就会形成金融管理体系“重局部、轻全局”,“重短期影响、轻基础体系建设”,“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成为现实,金融体系仍然会保持发展,但这种发展会成为一种“累退式”改进,最终可能导致中国金融业与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渐拉大,甚至衰败。

    相反,按照现代金融创新理论以及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的重新界定,通过金融工具、金融交易方式等创新,积极培育国内风险配置市场,一是有利于行政化的监管方式转变为外部监管与市场约束相结合,利用市场的力量补充和完善现有监管体系的不足,逐步构造可长期依赖的监管体制基础;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其产品结构,丰富社会金融投资工具,逐步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存贷款业务畸形扩张的局面。

    第三,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互为补充,规范的监管是创新的制度保障,富有生机的创新是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要利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风险和配置风险,提高监管水平,在监管制度与政策方面,需要解决好交易工具、交易市场和交易主体的规范问题。一是要严格规范金融创新的程序和制度管理,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设计、性质与法律关系的界定、营销、投资管理、统计报告等,都应遵循科学规范的管理规定;应放宽对金融创新业务品种的直接限制,尽可能丰富金融创新产品;二是尽快建立可供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和发展的国内市场,解决诸如利率衍生产品、资产支持债券、次级债券、结构性存款等金融工具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三是逐步放松参与金融创新产品交易的主体限制,提高风险配置的效率。

第3篇

1.1理财业务得到创新在生活水平以及精神文明增加的同时,居民理财理念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不再拘泥于储蓄这种单一的方式上,日渐往收益更多的理财转变。这让商业银行推出了大量理财业务,还带动了市场竞争。外受各种外资银行的影响,理财变得更加热闹,在这期间出现了各种理财产品。

1.2金融机构同质从当前的金融机构来看,存在着各种金融机构,并且这些机构间都有着清晰的界限,负责各自领域。在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快的今天,各种金融产品衍生,让原本清晰的界限日渐模糊,所以在各种业务机构交叉并行的情况下,各种业务逐渐向综合化发展。

1.3金融创新必须控制同质化从金融业发展状况来看:虽然金融创新很活跃,但是在创新深度、广度上依然存在问题,在各个部门相互复制的情况下,对实际金融创新数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存在很多同质化产品。

2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间的关系

金融市场一直都是不稳定的市场,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并且这些因素都可能带来风险,从而造成金融损失。为了消除和预防这种风险,必须加强金融管理。通过分析、评价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了解风险大小与可能性,并且整合预测结果,采取相关措施做好风险化解和预防。

2.1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的促进关系风险管理作为金融创新的基石,金融创新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和风险管理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有很大关系,二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在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随着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各类金融风险也在不断增多,迫切要求利用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在金融市场,也需要通过投资,降低风险。目前,很多金融机构利用金融产品进行监管和规避,同时监管随着金融创新日渐完善,再次优化金融创新。

2.2金融创新与发展也会带来新一轮的风险在金融业发展中,很多人为了得到更多的收益,甘愿冒险。对于金融市场,一方得到利益,肯定另一方就是损失,损失与收益总量以平衡状态呈现。加大金融创新,不仅减小了微观风险,同时也是宏观风险转移的过程。从金融市场的整体情况来看:风险总量不变。

3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3.1资产证券化加大金融风险在很大范畴,资产证券化有助于资产流动,降低金融风险。在银行证券中,一旦掺入不良资产,就会影响银行信誉和发展。在对银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同时,对货币来说,也会伴随很多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银行证券化本身带有很大的流动性,在大多数场合能够施展货币功能,同时这也让当时发行的货币遭到影响。另外,证券化也会影响货币政策的执行力,从而对宏观调控带来不利影响。

3.2投机市场增加了风险破坏力从金融业发展来看,虽然创新很大程度上对减小风险给予了工具,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创新的同时,还有很多风险偏好者投机,即使金融创新将风险暂时转移到风险偏好者上,风险总数还是没有降低。如果很多风险偏好者的投机遭到失败,就无法将风险转移,甚至对整个金融业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3.3金融创新加大了经营风险随着金融市场的扩大,越来越多的金融单位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也带动了金融机构的竞争趋势。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拓展市场占有率,赢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很多金融机构加大了创新进程,源源不断地向市场输入产品,同时这些产品也会涉及其他行业,在整个金融行业重合、交叉的环境下,同质化开始出现。在各个单位竞争力度加强的环境下,金融单位的风险进入下一轮创新,从而影响金融单位的信用值,让规避风险的能力减小。

4加强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建议

4.1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从整个金融市场发展来看:金融创新对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所以相关政府与部门必须用先进、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武装自己,做好监管,为金融创新创设出稳定、安全的外部环境。通过转变对金融创新的管制与介入,让金融单位拥有一定的自。同时,政府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监管上,在外部环境良好的情况下,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通过鼓励创新工作,为其提供更多的便利,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处罚工作。在监管时,政府除了要把好监管力度,还必须做到有所为与不为,这样才能保障创新、监管良性循环、正常发展。从监管法规来看:必须提高法规监管的前瞻性。在制定法规时,必须考虑兼容性、公开性,整合金融监管的具体要求与利益,为其提供一定的空间,引导金融业从传统的产品创新想经营机制、产权制度、组织体系以及市场创新上发展。对于银行中的“球”现象,通过规避业务,尽快完善各项法规。

4.2加强自我风险管控为了更好地推进金融发展,对于金融创新中利弊,我们必须做好思想准备工作,通过分析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观念和意识。对于金融机构复杂化、多样化的形式,必须制定可行、有效的防范制度,并且整合自身特点,制定出一整套的评估体系,对其进行度量。在创新产品推出时,除了要遵循决策谨慎的原则,还应该避免急于求成和盲目从事造成的危害。

4.3加强国际合作,做好防火墙建设在金融自由和经济全球化的当下,如果一个国家仅仅依靠宏观管理体系,很难应付各种金融风险,还需要国家在遏制、防范金融风险上加强国际合作。具体如:和国外政府签订监管合作协议,参与到国际监管组织中,最后达到有效监管的目标。作为微观主体,金融服务具有专业突出、主营优势等特征,从创新制度来看:激励和监管制度最为重要,所以政府必须关注周期性风险,从创新路径上做好防火墙工作。

5结论

第4篇

从上个世纪到现在,由金融业引发的金融危机不胜枚举,例如1997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席卷了整个亚洲,1994年发生在巴西和阿根廷等南美国家的拉美型危机,2008年,由美国华尔街引发的金融风暴更是重创了美日等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有些国家甚至在此次金融危机下濒临破产。而这些金融危机的发生与这些国家金融业发展中不注重风险管理、没有积极的进行金融创新是密切相关的。而这些屡次发生的金融危机也让金融行业认识到了金融风险的危害性,并加大了金融创新的研究。

金融创新指的是金融主体为了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对影响自身发展的环节进行相应的变革,从而对金融要素进行创新组合,建立起新的金融机制。金融创新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包括金融制度的创新、金融业务的创新和金融管理手段的创新等等。以此来达到消除阻碍金融主体发展因素,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金融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能够规避风险,能够有效的减少行业竞争,是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

二、金融创新的表现

(一)金融理财业务的创新。

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很多人的钱袋子鼓了起来,在满足日常消费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并投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注意到了这一变化,开始开发和推出诸多的理财业务,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竞争也进入了一个白热化的时期。各种理财业务竞相推出,更新的速度和频率极快。例如中行、工行和建行等先后推出了各种形式的新股申购理财产品。

(二)业务领域的纵深创新。

在金融创新的浪潮下,商业银行一直在不断的延伸业务领域,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摆脱了过去单纯的“存贷汇”业务束缚,开始将业务触角伸到个人理财业务、证券业务、电子银行和一些衍生产品领域。当然,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不仅仅停留在这些业务上,有部分商业银行还开始尝试组建新的金融集团,并设立基金公司,以实现银行资金的跨行业流动。这表明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进行金融经营的创新。

(三)金融服务对象的创新。

过去,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对象范围比较狭窄,影响了金融业务的开展,在金融创新深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也开始创新金融服务对象。很多商业银行都开始推出针对个别客户的特殊财务规划,为这些个别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例如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大力推广。

三、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及管理

金融创新带来的不仅仅是金融行业活力的增加,还有风险的增加。金融创新让金融机构的竞争开始同质化。当银行传统主流业务,如存贷利差开始缩小之后,其不得不转而推出高风险的业务,这些高风险的业务也导致了银行经营风险的增加,降低了银行的信用等级。同时,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快,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已经成为必然。在金融市场国际化之后,金融市场的外资可能会大量流入,会增加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从而导致金融危机。金融风险具有扩散性,因为当前金融机构是相互交织和联动的,一旦一个环节出现风险,均有可能对其他环节产生影响,会造成整个金融行业的风险,从而诱发行业危机。金融风险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金融创新背景下,金融安全问题会变得更加隐蔽,一旦风险发展到一定阶段会突然爆发从而对社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危害。因而,我们必须认识到金融风险的形成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要想规避和控制这种风险,必须要发挥多方作用,加强金融风险的管理:

(一)改变理念和方式,优化金融监管。

新时期,金融监管也应该充分适应市场需求,适应金融创新的需求。一直以来,在我国金融业中,银行是主导行业,金融风险更多的表现为银行风险。因此,监管的重点放在对银行经营行为的监管上,而在金融创新背景下,金融风险结构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要想充分适应这种变化,实现对证券机构、保险机构等金融行业的监管,必须要改变监管理念、革新监管方式。监管既要以规避金融风险为前提,又要以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对社会的贡献为目标。监管措施上要采用先进的手段进行监管,例如可以引入金融工程实施监管。金融工程集金融理论、信息技术和工程技术为一体,对于推动金融创新活动有显著作用,对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可以利用其中的投资组合理论来分散投资风险,可以利用其中的期权理论来防范收购兼并风险。

(二)政府要发挥作用,强化金融监管。

在金融监管中,政府的作用是不能忽略的,政府的参与,能够有力的打击金融违规行为,能够保持金融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因此,政府必须要认识到自身在金融监管中的重要地位,要为金融监管献力。具体来说,政府应该加大监管法规的制定,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政府在指定金融监管法规时要考虑这样几个问题:首先,金融监管要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金融机构在发展中必然要进行创新,政府监管不能够牺牲金融机构的利益,不能够妨碍金融机构的创新。而是要发挥对金融创新的引导作用,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并引导其完善相应的创新机制。其次,要修改完善金融监管法规。要根据当前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的需要对既有金融监管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对一些行业打擦边球的现象,要完善相应的监管法规,确保无法律漏洞可钻,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再次,对不合时宜的法规要及时进行废止。要针对金融创新后的个人理财业务和保险业务等修改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三)发挥市场制约作用,防范金融风险。

市场能够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督,为了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更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监督作用。各国都必须要注重市场的这种作用,将市场约束和政府对金融行业的监管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提高金融监管的成效。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加大市场信息的披露力度、加强金融行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等来实现监管,要强化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意识,利用市场本身的经济力量来调控和约束金融活动,从而达到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

(四)金融主体要树立风险意识,强化自我风险管理。

作为金融行业的主体,各金融机构必须要正确认识金融创新及随之而来的各种金融风险。金融机构要知道金融创新可以扩充自身的金融业务,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市场利润。但是也应该认识到随之而来将是日显多样化和复杂化的金融风险。为了有效的规避风险,金融机构必须要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能够防范风险的管理制度。例如可以建立风险预测评估体系,可以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对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提前预判。同时,金融机构在创新产品的过程中也要谨慎决策,注意产品自身风险的规避。

(五)注重国际合作,防范规避金融风险。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趋势也会日渐明显。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金融行业必然要逐渐拓展国外金融业务。面对日渐复杂的国际金融环境,金融机构必须要注重国际合作,通过国际联动来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例如各国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要取长补短,同时,各国应该签署相关的协议,明确规定金融风险管理的相关适宜,从而加强对本国金融风险的监管。

第5篇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起因的分析和我国金融业现状的考察,总结出本次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是金融监管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金融创新过度,最终冲击整个金融市场体系。基于上述观点,笔者认为中国在发展金融产品时应建立健全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监管对金融市场的实际约束力和行为规范。

关键词 国际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现状 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创新被认为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透析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机理,可知次贷危机并非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监管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缺失才是罪魁祸首。有鉴于此,我国在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市场、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时应该强化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意识,建立健全高效的金融监管机制,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高效、健康的发展。

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影响及主要原因分析

从2006年春季开始美国逐步显现次贷危机,并最终在2008年演变成国际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波及到美国的抵押贷款业、投资银行业、保险业、银行业,并导致美国经济的衰退。欧洲、日本、韩国、中国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甚至于出现负增长,直接投资减少,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严重受损,失业率上升,通货膨胀等等。

纵观中外典籍文献,关于国际金融危机的起因的描述有很多种。本文仅从制度层面上分析造成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金融监管的缺失,即金融产品创新步伐不断加快的同时,相应的监管措施未能及时跟上,造成金融衍生产品泛滥,最终冲击整个金融市场体系。

金融监管机构本来的职责是有效地保护个人消费者和投资者,降低经济对不适当的风险融资来源的依赖性以及阻止过度的冒险活动。然而从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来看,监管体系对金融风险的预警、披露和防范收效甚微,主要监管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他监管部门的牵制,无法防范系统性危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较低,尤其是分散的监管体系对一些大型、复杂的金融机构的监管是低效的(GAO,2004)①。

二、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

我国现行的法律比较概括、笼统,存在着众多的原则性规定,而且监管内容简单化,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有的已不适应金融业发展和金融监管的需求监管部门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容易产生随意监管现象。执行监督者缺乏监督,不能保证金融监管的公正、合理。

(二)合规性监管仍然是金融监管的核心,难以对金融创新体系进行有效监管

我国金融监管仍然把重点放在机构的审批和经营的合规上,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未全面展开,对市场退出前的监管基本空白。在现行监管中存在着重审批、轻管理,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重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等问题。

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金融创新,引发了金融业的一场变革。然而金融创新的发展确实以放松金融监管作为代价的,由于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使得应有的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未能及时跟上,致使监管滞后。中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就很难对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金融工具创新不仅成了金融机构不断放大金融杠杆率的最佳手段和途径,而且也成为金融监管一个的难题。

(三)多机构多部门协调难度大,监管效率低

我国分业监管体制于1998年最终确立,分业监管在具有专业化和竞争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协调性差的缺陷。目前我国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与保险公司实施监管的职责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承担,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对这种分业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

随着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中国金融组织的主要形式。但我国目前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体制,很难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监管。因为涉及多个行业的监管机构,可监管机构的监管目的、方法和重点各不相同。只要在不同的专业金融监管体系之间存在着差异,金融控股公司就可能会采取规避监管的行动,建立一种经营阻力、成本最小的组织模式,从而增加了各金融监管当局在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过程中的困难。

三、我国构建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途径分析

美国次贷危机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金融监管制度及其运行绩效的考虑。相关国际研究揭示了美国监管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管部门的监管缺失,指出金融监管这一道最后的堡垒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得金融风险有机可乘②。我国在发展现代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风险的发生。基于此,作者尝试提出以下相关政策建议:

(一)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我国应当尽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明确银行控股公司进入和退出的条件和方式,界定银行控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监管主体,为我国金融机构发展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进而为规范和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

从世界范围来看,当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世界各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历史背景下,我国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正在悄悄地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外资金融构大量地涌入我国,又加快了金融经营方式转轨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金融监管主体制度

现行“分业经营、分行监管”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然而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模式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创新和金融业的全面发展,也与国际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趋势不相适应。

鉴于上述困境,可以成立一家具有统一监管功能的国家金融管理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仍保持相对独立的分业监管职能,在行政上统一接受国家金融管理局领导。国家金融管理局的职责对外代表国家监管部门,与中央银行、财政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处理信息共享和监管职责交叉事宜;对内组织三会协调处理混业经营引起的跨行业监管中的分工合作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三)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都应该属于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是风险性监管和日常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参照通行的国际监管办法,结合我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当前我国中央银行金融业风险监管重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建立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基础的风险监管制度,保证金融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第二,建立大额贷款的报告制度。第三,制定出能客观反映我国银行业风险的各类资产风险权重和核算系数,定出贷款集中风险、贷款沉淀风险等风险权重。第四,建立真正的风险准备金,以增加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同时试行存款保险金制度。

(四)加快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

首先,量化金融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标准,实现动态灵活监管和市场监管的有机结合。高效的金融监管应该是全过程的、持续性的监管。要规范金融监管的实施程序,提高现场监管的广度、深度,避免各种因素对监管工作的干扰。同时,随着金融业务的发展,不断改革现场监管的内容,以保证监管的准确与有效。

其次,建立健全金融监测、预警机制,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机制。为增强金融监管工作的预测性,应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及时发现金融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最后,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金融监管手段的科技创新。加快金融监管手段的现代化步伐,提高金融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形成现代化的金融监管方法系统,增强金融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增加金融机构透明度

随着世界金融的发展,各种金融控股集团成为市场主体,因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信息披露的管理,树立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不仅要披露内部关联交易的信息,而且要披露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资本结构及风险与资本匹配状况的信息;不仅要披露定性信息,而且要披露定量信息;不仅要披露核心信息,而且要披露附加信息;不仅要实行定期披露,而且任何重要变化发生之后都应即时披露。另外,要定期对金融控股集团的信息披露体系进行评估。

(六)建立起国家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构建国际立体化的金融监管网络

为了促进我国跨境监管能力的提高,使我国的金融监管逐步迈入国际化的轨道,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区域以及双边等多层面的金融监管合作;同时随着经济区域化的发展,我国还应积极加强与东亚邻国、东盟等区域组织及其成员的金融监管合作;在双边合作方面,要积极加强与他国尤其是要互设金融机构的国家的监管机构的合作,促进双方监管当局的信息共享,互相学习监管经验。

金融全球化的步伐不断蔓延,然而各国在经济水平、开放程度、金融结构、监管模式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各国应通过逐步实现分层次、分区域的监管合作慢慢达到全球范围的统一③。

四、结语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及其金融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强国肯定离不开一个发达的、具有合理结构与完善的功能、能够高效安全运行的强大金融监管体系的支撑。在后金融危机的时代背景下,探索建立与我国现实发展过程相适应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不仅能够在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效率,而且可以促进我国金融业在面对外来激烈竞争的形势下保持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注释:

①恩格尔曼等.高德步等译.剑桥美国经济史(第三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②赵静梅.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的转型及对我国的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07(12).

③霍华德•戴维斯.国际金融监管标准不应“一刀切”.中国金融家.2009(09):74-76.

参考文献:

[1]曹凤岐.改善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北京大学学报.2009(4).

[2]黄含遐.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经济纵横.2010(6):75,76.

[3]刘伟.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及警示.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7).

[4]张仿龙.关于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的几点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09.

[5]朱坤林.我国金融创新风险及其防范.商业时代.2009(7).

[6]刘振威.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创新的启示.中国商界.2009(172):19.

第6篇

摘 要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逐步对外开放,金融业也有了很多新变化,尤其是在银行、信托、证券和保险业间的界限不断缩小。为了配合新时期的经济发展要求,推动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均衡发展,增强金融监管的效率和竞争力和稳健运行,建立我国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介绍了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分析了我国实行统一监管的依据并具体阐述了如何构建我国金融业统一监管的组织架构。

关键词 金融监管 体制 构想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而对金融活动进行干预的组织构架和系统机制的总和。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和金融改革进程的逐步推进,特别是加入WTO以来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提升,金融业的相互融合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现阶段我国实施的分业监管机制已经难以满足时展的要求,所以要秉持创新的思维逐步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

一、世界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方向

自本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席卷全世界,金融行业也发展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金融监管体制也随之调整变革,国际金融监管体制出现了很多新特点,很多发达国家的监管机构正向着功能监管发展。所谓功能监管是指按照金融业务的功能划分的监管机构,分别监管相应的业务。所以金融监管部门更多侧重的是金融业务的开展和效能的发挥,而不局限于金融机构名称。此种监管模式的显著优势是清楚规定了监管责任,降低了重复监管和监管不利等问题,也更具灵敏性和有效性,符合了金融监管创新的内在要求。现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瑞典和新加坡等国家已经开始实施功能型的监管模式。

二、我国建立统一监管体制的条件

我国现行的法规中规定了商业银行不能在国内进行信托和股票业务,也不可以投资给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是随着经济形势的走低银行不得不避开法规实施隐性混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第一,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以控股别公司的股份为主要业务,依照控股关系构建成母子公司的形式,目前我国的金融行业中还未有这样纯粹型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主管部门也没有对其作出清晰的划分。它的出现也不是基于金融创新的立场,而主要是为了规避监管法规;第二,银证合作。银行和证券合作是一种双赢局面,给两者带来了更多的商业利益,实现了资源的共享;第三,银保合作。国际上的银行和保险合作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银行介入保险市场并获得一定的佣金,保险公司凭借银行的客户资源扩大业务。另一种则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相互附属,业务交叉开展。随着我国全面对外开放,分业经营的界限将逐渐被打破,逐渐向着混业经营的模式过渡,所以一定要改变现有的分业模式,建立起统一的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机制的透明公开,全面提升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我国金融业统一监管的组织架构

总结世界金融业统一监管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金融行业想要实施混业经营,就要优化改革现有的监管机制,变传统的机构监管机制为功能性的监管。因此可以建立国家金融事务管理委员会代替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券会和保监会,连成跨行业、市场和产品的监管调控体系。统一我国的金融监管权,奠定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的坚实基础。金融事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职责:宏观金融的统一协调职能以及现行的金融管理机构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职责,并注意保障相关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自主独立性。

在我国金融事务管理委会以下还可以设置货币局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和推行工作,根据不同的监管对象,下分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的监管委员会,充分的对各种金融产品展开监管,实现监管责任明确、标准统一、低投入高回报的最终目标。货币局统筹所有金融机构贷款者的贷款申请,援助有支付困难或将要破产的结构和贷款者,防止金融系统危机;并组建行业自律小组,增强和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规范行业内部的行为,减少不正当竞争现象,具体如下图所示。未来我国的金融混业经营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有可能是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应该金融监管机构应该着重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在各个行业设置一个总监管机构实施旗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控制。如此一来,可以极大的减少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成本和管理划分,也能增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效率。

随着我国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设置,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构架已经逐步显现出来。国务院也负责起金融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而中国人民银行充当着货币局;但是在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间还是缺少一个总体统筹的的金融监管机构,在未来随着经济的增长和金融业不断的发展,还有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监管实践经验的增强,将逐步完善行业监管中的不足之处。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进程的逐步推进,笔者相信我国将会逐步建立起统一的金融监管机制,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修雪丹.金融监管在金融创新中变革.经济研究导刊.2009(34).

[2]王夕予.浅谈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完善.法制与社会.2009(36).

第7篇

(一)信息系统众多,信息源相对分散。

目前,基层央行的金融管理信息源主要有日常监管业务系统、“两管理、两综合”业务数据、社会服务及调查问卷反馈等。近几年,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央行对外履职效能,基层央行对外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开发推广新的业务管理系统。以辖内某一分支行为例,业务单一的部门至少有一个业务管理系统,业务范围较广的部门则有多个业务管理系统,全行相关业务管理系统众多,难以集约化使用。同时,“两管理、两综合”业务数据、社会服务及调查问卷反馈信息相对较为分散,难以集中。

(二)信息关联度较低,信息共享水平不高。

基层央行承担执行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各对外履职部门所使用的业务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分头从监管对象获取信息,且系统之间相互关联度低,导致基层央行的信息采集渠道难以集中,信息共享水平不高。日常履职过程中,基层央行对工作信息的重复采集,一方面增加了自身工作量,另一方面加重了监管对象的工作负担。

(三)信息采集率偏低,信息利用程度有限。

由于基层央行需关注日常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对经济金融信息要求较高,同时缺乏足够的手段对金融机构信息报送质量进行甄别,导致采集的信息,实际效用有限。如从近几年的综合检查来看,金融机构报送的分行业、分大中小类型等统计数据,均存在较高的差错率。同时,在金融管理信息来源渠道较窄的情况下,基层人民银行对金融管理信息的挖掘利用程度有限,相关金融管理信息闲置,导致基层人民银行在日常监测评估时缺乏高质量的金融管理信息支撑。

(四)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众所周知,金融管理信息化既需要熟悉管理的人才,又需要掌握信息化手段的专业人员。这对于管理信息化队伍建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就现状而言,基层央行金融管理信息化人员结构逐年老化,系统化的金融知识理论和信息技术培训有限;运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较差,金融业务运行分析能力有限,缺乏金融管理信息化复合型人才;对金融管理信息化认识停留在日常操作管理层面,金融风险管理意识不强,与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的金融管理信息化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基层央行开展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全面深入规范推进金融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

基层央行夯实金融管理基础建设、规范发展、效力提升的过程,既是包含管理目标、管理主体、管理对象和管理职能在内的金融管理工作内涵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的过程,又是包含管理法规边界、管理方式边界、管理协作边界和管理效能边界等金融管理工作外延得到逐步拓展和延伸的过程。在进一步夯实金融管理基础工作的前提下,金融管理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及时有效整合金融管理各种资源,提高金融管理工作效能和水平。这就客观上要求推动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而且通过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金融管理工作前瞻性思考与金融科技先进技术的有效结合,不断增强金融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与针对性,从而全面推进金融管理工作。

(二)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建立健全金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现实需要。

金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是金融管理深入推进的必由之路。既要规范发展,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金融管理规范化建设,又要提升效力,不断创新金融管理方式和手段,重点是要抓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当前在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瓶颈。一方面,基层央行金融管理工作由各层级人行具体的业务部门执行,相应的信息也存在于具体业务部门,形成横向信息分散。另一方面,上级行对各分支机构的金融管理信息多采用汇总上报的方式搜集,无法直观地看到各分支机构具体的金融管理信息,导致信息漏损,形成纵向信息分散。信息分散化导致基层央行在整体上无法全方位地对辖内金融机构进行客观评价,并依此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三)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有效提升基层央行对外履职效能的重要举措。

基层央行在日常工作中所承担的传导和执行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等职能都离不开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实施货币政策过程中,基层央行既要及时监测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进度、节奏及结构变化,又要准确监测判断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既要分析货币政策的实施对辖内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产生的影响,又要了解和掌握消费、投资、物价等领域变化走势情况。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都需要金融基础信息的支撑。通过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来有效整合和集约金融信息资源有助于推动金融信息的共享和使用。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具有集基础性、社会性和管理性于一身的特点,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通过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金融管理工作效能,可以有效提高基层央行和金融机构整体金融服务水平。随着金融业跨行业经营、交叉合作趋势的不断发展,金融风险跨市场、跨系统传染问题不可避免。只有充分发挥央行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核心作用,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通过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消除金融机构信息报送时滞和漏损,拓宽金融信息获取渠道和来源,加强金融信息的分析与预警,才能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基层央行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原则。

以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依法合规地推进“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金融管理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工作总要求;以信息化为依托,强化金融管理大数据的使用,将管理信息系统化、管理决策智能化贯穿于金融管理全过程;坚持金融管理与服务并重、以管理促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促进金融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基层央行对外履职提供信息支撑与保障。

(二)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统一规范原则的客观要求,有效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辖内各级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信息化支撑与决策机制;按金融管理工作项目优化业务流程,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处理分析信息,推进金融管理信息的多领域、多途径应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金融管理内在监测指标,核心是通过完善金融管理信息化体系,实现金融管理方式改进与效果提升,从而推动辖内金融管理工作迈入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轨道,实现金融管理工作协调有方、运转有序、行为有制、手段有力、管理有效的目标,切实推动金融管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以此为基础,努力实现金融管理工作与对外履职工作相融合,不断提升基层央行传导和执行货币政策、优化金融服务、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政策规定的执行力、响应力和落实力。

四、基层央行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载体与路径选择

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建立完善以“一台两库”为主要载体的金融管理信息体系建设。“一台”即金融管理工作平台,“两库”即金融管理信息库与金融管理人才库。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选择合适的路径进行开展。

(一)建好信息载体,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建好信息载体是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重点是做好科学规划与设计。按照“先简后繁、留有开发空间、运行可持续”的原则,全面建成金融管理工作平台、金融管理人才库。金融管理工作平台的建成有利于夯实信息基础,增强非现场监管的主动性与针对性,逐步消除金融机构信息报送时滞,从而推动金融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金融管理人才库按管理、检查、调研三个专业特长要求,初步建成并筛选入库金融管理各类人才,努力培养成为辖内推进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边建边用、逐步完善”的原则,以目前已获得的基础信息为数据源,逐步开发建立金融管理信息库,力求实现基础信息收集、金融管理信息整合、金融风险监测分析评估预警和金融管理科学决策等不同层次目标。确定金融管理信息库总体思路和整体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金融管理信息库需求设计调研与论证,形成金融管理信息库设计方案。

(二)加强信息维护,注重系统运行管理。

加强信息维护是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要务。重点是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在金融管理工作平台建设方面,信息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丰富和完善已有的工作平台目录,及时更新维护工作平台相关信息,促进金融管理信息共享,为金融管理日常工作,提供基础支撑;结合实际,根据金融管理制度要求,统一表格,统一格式模板,统一信息标准,统一归档要求,完善台账和工作记录,推进基础资料信息化建设。在金融管理人才库建设方面,信息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已有金融管理入库人员的基础上,结合金融管理实践,通过以岗代训、以查代训、以会代训和到金融机构挂职锻炼等方式,分批次、分层次加强对遴选金融管理人才库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扩大培训范围,节约培训成本,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培训效果。对金融管理人才库人员实施动态管理,不断调整充实人才库成员,提升金融管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在金融管理信息库建设方面,信息维护的内容更丰富、要求更高,主要内容包括:在不断更新新设金融机构基础信息的同时,应通过开业管理、营业管理、综合检查、综合评价、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即“两管理、两综合、一报告、一保护”)等日常金融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的相关历史信息资料,更新完善现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背景资料、从业经历,金融机构经营理念、股东构成、机构与业务规划发展等情况,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金融机构全貌,为金融管理信息系统高效运用夯实基础。在加强金融管理日常信息维护过程中,基层央行对外应加强对金融机构信息报送的管理,尤其应强化对金融机构相关信息的动态管理。重点是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信息系统工作要求,规范金融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明确对口部门和专人负责系统信息的维护工作,从而确保信息系统信息的及时更新、完善与动态反映。对内应加强部门及系统上下的协调与沟通,做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资源共享。重点是通过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各部门、各级行信息维护和使用的工作职责及使用范围,界定金融信息的工作用途,设置信息系统使用权限,明确金融信息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使用金融管理信息的保密规定,从而促进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三)突出信息使用,提高系统运用效率。

第8篇

关键词:金融;社会管理;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业作为服务行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密不可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金融服务领域仍存在诸多不和谐现象:中小企业和个体创业者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支持;银行网点柜台排队时间过长已成痼疾;霸王条款导致金融消费者权益屡屡受损;中小投资者利益很难得到保护。这些问题的破解,必须要通过加强金融领域的社会管理。只有加强金融领域的社会管理,才能构建和谐的金融关系,从而促进金融稳定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本意识”,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线,构建与可持续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和谐金融体系。

一、推动民生金融发展,构建和谐的金融服务关系

积极发挥金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正确处理商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使金融成为让人人享有平等融资权的社会发展工具。

1.坚持“公平正义、机会均等”的金融服务理念,广泛满足一切有劳动能力、创业能力、发展能力的劳动者的金融服务需求。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政策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通过担保、贴息等方式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积极性。

2.加强住房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让中低收入者“活得更有尊严”。支持银行机构为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房屋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发挥贴息政策作用,支持向中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贷款,向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发放贷款。

3.积极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优势和保障民生功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和健康保障计划。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优惠。鼓励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推动建立公众责任保险制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维护消费者利益,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关系

强有力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信心,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强化金融发展基础。

1.坚持高效便民宗旨,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消费者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进一步提高营业网点的窗口服务水平,加大对普通消费者的服务力度,为消费者提供舒适的金融服务环境。积极推动公平金融服务,合理调整普通客户和VIP客户的服务方式,体贴普通客户,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大力推进“一卡通、一网通、一费通”工程,切实解决居民公用事业费缴费难问题。

2.加强个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金融立法,将金融安全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系起来,切实保护个人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强化对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披露,要求金融机构披露投诉处理进展,对一些欺诈案件,监管当局要在公开媒体及时予以警示。搭建高效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平台:一是在各级监管机构工作的基础上,增设专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部门,使消费者的意见得到应有重视。二是为银行消费者的纠纷提供一个自律性的协调机制。三是完善追偿和事后赔偿。赋予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事后追偿权,同时提高对消费者的补偿。

三、增强支农惠农能力,构建和谐的农村金融关系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体系是缓解农村金融突出矛盾的根本之策。农村金融发展不能过分依靠市场化,政府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

1.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着力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整合金融支农资源,在农业信贷体系、农业保险体系、农业投资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农村信用体系等方面不断创新金融支农模式。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合作开发符合农村特点的信贷保险。

2.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涉农贷款定向费用补贴机制,对银行机构新增涉农贷款给予财政奖励。对涉农企业上市给予政策支持。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涉农担保代偿损失机制。支持各区县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涉农担保代偿损失专项资金。创新兴边富民、农村扶贫开发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金融扶持政策。

3.推动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积极推动村镇银行的设立和发展。加快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规范引导与培训工作。引导、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将资金投向“三农”领域。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构建和谐的金融投资关系

保护投资者利益应成为证券市场的重中之重。如果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真正保护,证券市场就很难健康发展。

1.建立合理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提高分红特别是现金分红的比例,使投资者能够充分分享投资回报。

2.加强股票发行的核准工作。要求发行核准部门应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造假上市的相关人员要加重处罚,鼓励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社会舆论进行监督,坚决杜绝造假上市行为。

3.股票发行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承受能力统筹安排,合理控制新股发行上市的数量和节奏,促进股票融资与证券市场协调发展。

4.严格实行证券账户实名制,坚决杜绝多账户分仓操作的现象,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强化市场动态实时监管,有效遏制市场操纵行为。

五、加强金融监管和协调,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关系

1.金融监管要将着力点放在维护市场运行秩序、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和完善法律法规上。按照金融风险类别,将非系统风险、金融创新的风险交由金融机构承担,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内控体制建设。完善金融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建立有效的优胜劣汰机制,处理好因个别金融机构关闭、破产等造成的金融风险,协调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与防范道德风险的关系。形成严格照章办事的习惯,约束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促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2.完善政府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宏观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和金融稳定情况,发挥金融对社会风险的预警作用。成立金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制订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处置金融风险。加强区域金融风险防控合作,建立多边协商合作机制。

3.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的督促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意识,完善内部制度。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广泛开展公众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W・戈德史密斯,浦寿海 等译,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杨祖功等,国家与市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3]贝多广,黄为等,金融发展的金融相关比率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7)。

第9篇

关键词:中国;反洗钱;金融监管

1洗钱行为的定义﹑过程及特征

现代洗钱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芝加哥等地犯罪集团为掩盖非法所得,特为顾客提供投币洗衣服务,并将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中一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税后利润就隐藏为合法收入。目前,不同的国家、地区以及国际组织均从不同的角度对洗钱进行定义。

(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洗钱的定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将资金从一账户向另一帐户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的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资金保管服务存放款项。

(2)金融特别工作小组(FATF)洗钱的定义:凡隐匿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系的人员归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于洗钱行为。

(3)美国对洗钱的定义:明知一项金融交易涉及的财产属于非法,但仍然进行或企图进行涉及法定非法活动所得交易。

(4)中国台湾地区对洗钱的定义:①掩饰或隐匿因自己或他人重大犯罪所得物或财产上利益者;②收受搬运、寄藏或购买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财物或财产上利益者。

虽然定义各有不同,但洗钱一般都有以下三个过程:

(1)放置(Placement)阶段。为了切断资金与产生资金的犯罪之间的直接联系,而将犯罪收益进入清洗的过程。一般是分期分批将非法所得通过购买保险、有权证券、存款、电汇等途径存入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

(2)离析(Laying)阶段。为使资金踪迹模糊以阻止追踪,利用银行结算服务、贸易、参与商业性质的活动来离析洗钱犯罪收益。即利用不同账户之间进行频繁的转账、提取现金、投资、汇款,甚至跨国资金转移来掩盖金钱的真实来源。

(3)融合(Integration)阶段。一旦资金来源不被发现,洗钱者就将已清洗过的赃款通过化整为零。分期分批转移特定的组织或个账户,再以合法的身份参与经济活动,以获得更高的合法收入

从洗钱活动看,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目的:使收益合法化。

(2)组织:严密的组织性、隐蔽性。

(3)手段:专业性和技术性。

(4)洗钱活动具为极强的国际性。

2中国洗钱犯罪的现状、主要形式及危害

(1)中国洗钱活动日益猖獗。据统计,2004年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涉案金额达700多亿人民币。保守估计,国有资产每天流失1亿元之多,这些流失的资产通过各种洗钱方式转移到境外,进而化成了部分人的合法财产。

(2)中国洗钱犯罪的形式日益多样化、隐蔽化和专业化。①利用地下钱庄。将黑钱以人民币直接交给地下钱庄,由其按外汇牌价折成外币在境外支付并转移至指定账户。②成立空壳公司。犯罪分子通过开设现金密集的行业,如餐馆、赌场、银楼等营业机构作为掩护的“前台”屏幕,由纳税环节将黑钱洗净成经营所得的合法收入。③以外资形式流入。一些境外犯罪集团或黑社会组织借中国在大量引进外资之际,利用犯罪赃款进行投资,再以盈利的形式汇出境外。④借用专业人员。律师、会计师、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等熟悉国内外复杂的金融制度和法律制度,洗钱者往往利用这些专业人员所提供的“帮助”顺利完成洗钱活动。⑤外币兑换。利用外币兑换无需保留辨别顾客的记录的有利条件,避开传统的银行动作方式进而达到洗钱的目的。⑥进出口贸易。通过进出口贸易的价差,高价进口,低价出口,把差额留在境外的个人账户上。⑦货币走私。货币走私不会留下任何交易记录,被查出的风险相对较低,而一旦成功便可清洗走私货币的不法来源。

(3)洗钱对中国造成的危害不断凸显。①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运行。洗钱行为导致中国财富大量流失,资金单向外流。而且,洗钱扭曲了正常的市场关系,使大量合法资源用于非法活动,损害了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干扰国家宏观调控。②破坏社会的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后,刺激行为人进一步犯罪的欲望,提高了再犯罪的能力。同样,当国外的洗钱者向中国输入脏款的同时也输入了一些非法活动,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③动摇社会信用,为金融危机埋下祸根。金融机构是洗钱犯罪活动利用的主渠道,而信誉是支撑金融机构正常运转的根本。一旦金融机构涉嫌洗钱,社会公众就会对其金融职业操守产生怀疑。洗钱的资金转移脱离了一般商品交易,而只与洗钱的需求有关,很可能成为信用危机的导火线。④影响国家形象。洗钱已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侵蚀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破坏国家声誉。⑤影响中国外汇储备。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情况下,赃款的流入和外逃都有会对中国金融市场产生多面的影响,洗钱活动也是导致中国外汇储备不断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间接加大了央行在货币市场上的对冲操作成本,削弱了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对中国目前的流动性过剩推波助澜。⑥影响了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阻碍央行货币政策有效实施。央行多次加息都无法取得预期成效,这其中难逃非法资金通过洗钱活动进而影响货币的供求均衡。

3中国在反洗钱金融监管中的问题

(1)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力度和深度不够。银行未能处理好反洗钱义务与业务经营的关系。个别金融机构超范围“揽存”,存款不问来源、不限金额、交易不看对象,在利益驱动下对现金存取采取极为宽松的制度。重视存款规模的增长,忽视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监管。在现行政绩考核的体制下,地方政府对外来资金以种种优惠,对可疑资金的流动不愿主动管制,并为反洗钱设置障碍。同时,监管部门处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无法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

(2)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洗钱者利用银行进行现金交易、离岸业务、汇率兑换等将非法所得合法化,银行已成为整个“洗钱链条”中的重要环节。而一些金融机构认为政府将反洗钱交给央行,基层金融机构只要从事法律允许的具体业务,与反洗钱无关。尤其是银行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后,有些金融机构并末建立相关制度,根本未真正开展反洗钱工作,甚至认为反洗钱会造成大量客户流失。

(3)缺乏专业的反洗钱人才。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培训还未普遍深入。反洗钱“五型”(懂金融、懂法律、懂外语、懂会计、懂计算机)人才难以到位。金融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甄别可疑交易等能力不足,且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4)反洗钱的监管范围过于狭窄。我国目前反洗钱工作重点仍然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上,对于证券、彩票等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还未做好充分准备。事实上,房地产、证券期货、律师、彩票等特定非金融机构也是洗钱“隐患区”。同样,央行对反洗钱的监管也未落实到外汇储备领域。

(5)反洗钱协调机制还未真正“协调”。我国已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牵头,23个部委参与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但各部门职能的交叉或缺失,相互间协作力度,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上都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未能够做到协调配合。

(6)反洗钱的信息收集与分析工作存在漏洞。由于银行怕被处罚而大量上报可疑交易,国内每月可疑交易的总数已达到7万份,庞大数据没有经过筛选,反易掩盖真正有价值的可疑报告。银行对客户的深入了解少,个人存款实名制没有真正落实,也造成隐患。

(7)反洗钱手段落后。我国证券、彩票等非金融机构的资金监测游离于反洗钱监管之外,但又与银行账户交易关系密切,造成部分银行的资金交易无法得到有效监控和监测。且我国较少有银行能在技术上达到反洗钱与产品开发和流程优化相结合,很少能采用国际大银行所惯用的智能手段。

4打好中国反洗钱之战的对策

(1)充分发挥反洗钱协调机制的积极作用。人行牵头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应加强政策协调、执法合作、信息共享和交流。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全国的反洗钱工作,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反洗钱职责,减少重复监管,避免盲区。

(2)加大对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强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CAMLMAC)的作用。《反洗钱法》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据《2006年中国反洗钱钱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道外汇可疑交易422.68万笔,同比增长112.51%。反洗钱信息监测中心应当不断地进行有效整合,提升对可疑交易报告的主动识别、分析和调查的能力。

(3)参与反洗钱的国际合作。我国大量资金到国外而无法追回,暴露出我国反洗钱国际合作的缺位。2004年,中国作为创始国之一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2007年6月,中国成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正式成员。但我国在反洗钱的国际合作上还应加强。唯有加强反洗钱的信息共享,了解国际上洗钱的新手法和反洗钱的最新发展,才能有效开展反洗钱的国际合作。

(4)注重人才培养的同时,提升全民反洗钱意识。要紧盯网络前沿技术,电子支付、计算机、英语等方面的培训,为增强打击跨境洗钱的水平,还要注重培育与国际接轨的反洗钱人才,实现反洗钱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同时,国际反洗钱的实践表明,整个社会反洗钱意识加强,是有力打击反洗钱活动的重要基础。应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普及反洗钱法律知识和控制、预防洗钱的方法,提升全民的反洗钱意识。

(5)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应制定以大额现金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操作规范为核心的内控制度,建立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落实“了解你的客户”(KYC)政策。健全内部各部门相互监督机制和防范洗钱风险责任制,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并还应将防洗钱作为业绩考核指标。

(6)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反洗钱激励机制。要改变我国目前反洗钱成本和收益不对称的现状,增强金融机构参与反洗钱活动的积极性。对从事反洗钱优秀的金融机构给与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再贷款方面的适当放宽政策,或进行经济补偿或精神奖励。以分成形式给予协助国激励,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激励机制,实现多方共赢。

参考文献

[1]舒畅.洗钱与我国的反洗钱体系[J].商场现代化,2007,(17).

[2]孙英隽.开放条件下中国金融业反洗钱机制选择[J].当代经济研究,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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