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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安检;航空法;教学
一、高职民航安检专业法律教学的现状和问题
航空法是目前高职民航安全检查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由于它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律课程,其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法,并包括大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高职民航院校的民航安检专业法律教学内容的侧重点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探索。最早航空法教学侧重讲授行政法、刑法等方面的内容,现在逐渐侧重于航空运输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民事立法及安检业务法规,这一系列的变化的背后原因也在于业内对民航安全检查权的法律性质的讨论仍在不断发展变化。
相应地,现阶段航空法课程在高职实践教学中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在民航安检专业的实践教学中未体现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所需要达到的能力目标。第二,在民航安检专业专业的法律实践教学中未符合岗位需求,即更多在于介绍法律“是什么”,以理论性、记忆性知识为主。第三,在民航安检专业专业的法律实践教学中未激发学生的兴趣。
二、民航安全检查权的性质决定法律教育的侧重点
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安全检查作为特殊执法行为必须取得国家颁布的法律正式授权才能实施。至今,法律尚没有明确授权民航安检部门实施上述行政执法权力的条款。民航安检工作人员属于民航运输企业的员工,从这个角度说,安检工作人员与民航旅客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但是,安检工作却是强制性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客是不得拒绝安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安检的行为又带有一定的“公行为”的色彩。所以,关于民航安全检查权本身的性质到底应当如何界定,在学界仍处于讨论的阶段。
此外,由于安检工作需要一定的体力和耐力,目前民航业的安检工作人员流动性很大,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员工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应付一线高强度的工作量,都必须转岗甚至转行。所以,随着民航业的高速发展,要求高职院校培养出的未来安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成为综合性的高级安检人才,以适应职业长远发展的需求。
所以,法律教学的侧重点在于使学生厘清安检职权与机场公安行政执法权力的界限,平衡安检的强制性与服务性之间的冲突,在提供安保服务的同时也能应对日益严峻的国内国际反恐局势;同时,培养有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的综合型机场工作人才,使学生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三、关于高职民航安检专业法律教学侧重点的建议
如前文所述,航空法与安检法规课程作为高职安全检查专业职业能力的必修课程,在教学中如果仍然侧重于行政法、刑法等公法,则不符合民航安检专业的学生课程的能力目标要求以及就业特点,也不能激发民航安检专业学生的兴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抓住核心重点,有的放矢。
在课堂内容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身定位。安检工作人员首先需要明白自身的职权在法律上的性质,明白机场安全检查权不等于行政执法机关的人身检查权力。在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应当体现出服务性的特点,任何时候都不能“过界”,在发现违法情况时应当立即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第二,机场秩序相关的法律制度。由于机场安检工作岗位包括停机坪护卫、安检通道上的验证、前传、开箱包、人身检查等岗位,在每个岗位上都可能遇到不同的违法违规旅客,例如旅客拦飞机或扰乱机场秩序等“空闹”行为、隐匿携带违禁物品、冒用或者使用假身份证件等情形时有发生,对这类相关行为的定性和法律后果,机场安检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并了解,才能及时对旅客行为进行划分,并根据情况通知机场公安。第三,目前与机场相关的突出社会现象及法律制度。例如航班不正常现象、航班超售现象等,在机场安检通道如果发生旅客问询或者质疑时,能够及时解答或指引旅客到相关单位办理下一步手续。
在课堂形式上,教师可以采取情景式教学方式,将每个法律知识点分为案例导入、案例所涉及的重点法律法规解析、情景模拟三部分。即首先以工作中的现实案例为主线引入,使学生自觉代入未来工作岗位场景并模拟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然后,结合案例中的法律法规进行课堂活动,以情景模拟教学法重现之前讲授的法律法规,总结突发事件处理的操作规章制度,但不再拘泥于法律条文本身“是什么”、“为什么”,而是有侧重点地强调在岗位中安检工作人员应当“怎么做”。通过情景模拟锻炼学生的口才、抗压能力,使学生明白学习航空法、锻炼法律逻辑思维对于自身职业规划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使用;管理;陕西榆林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5-0290-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城乡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是21世纪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农药是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是常备的救灾性物质,更是确保农业高产稳产不可或缺的关键措施。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不仅达不到除病害、保增产的目的,而且会影响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因此,合理使用和管理农药是确保农业高产、稳产及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榆林市农药使用与管理现状
1.1 农业概况
榆林市地处中国中西部结合带,位于陕西省最北部,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全市总面积43 578 km2,总人口3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0%以上;农耕地面积109.7万hm2,农业人均面积0.37 hm2,居全省第一。榆林市是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地带,干旱半干旱特色农业优势产区,地形地貌多样,土壤类型丰富,具有蓝天、净水、无污染的农业生产条件,有23项优势农业资源居陕西省第1位。红花荞麦、大明绿豆是世界级优势产区;优质马铃薯、春玉米高产示范、玉米杂交制种、优质小杂粮、小杂粮良种繁育、旱作农业示范是国家级生产示范基地。总之,榆林市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市,被授予“陕西现代农业的希望在榆林”的美誉[1]。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特别是农产品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的控制关系着榆林市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的健康发展,应引起足够的重视[1]。
1.2 农药使用与管理情况
榆林市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增加了部分农药的使用量,如用除草剂代替人工除草,虽然可有效降低人力投入,但若不进行有效的农药监管活动,必然会引起农药残留相关的质量安全问题。榆林市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在技术层次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且在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的安全使用方面也引起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如市农业局下属单位榆林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简称中心)积极落实《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利用在城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起的检测室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查验、登记、抽检、处理、公示,做到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予以退市下架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市民的消费安全[2]。2013年以来,中心有效配合省市例行抽检,样品抽检超过1 000份,为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迅速提供质量报告,为事件的认定处置提供了依据,为政府部署农药监管活动提供了信息。
2 榆林市农药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农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1.1 购药、配药、用药不科学。在榆林市从事农业种植的除了农业合作社及企业外,也存在着大量的零散农户。农业合作社及企业属于规模型种植,同时从事农业种植的管理人员也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通过榆林农技中心的指导与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购药、配药、用药的科学性。相反,零散农户具有分散经营、种植规模小、收入低、文化低、不便于培训与管理等特点,使得农户在购药、配药、用药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用药方面,农户滥用农药的现象普遍存在。首先,由于农户的文化及技术所限,不能根据具体的防治目标有效施药,而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其次,部分农户往往有意识地提高用药剂量,存在打太平药、保险药的现象[3]。
2.1.2 个人防护不规范。目前农药销售人员,特别是零售门市及上门兜售人员缺乏防护意识,不带口罩和手套;农户施药操作时基本不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部分人员甚至“赤膊上阵”,同时也存在逆风施药现象,增大了身体接触及吸入农药的概率。另外,有的农户错误地认为温度高,施药效果好,结果多采用正午高温期间施药,容易造成中暑和中毒现象。
2.1.3 农药保管不周全。大型农药销售部门基本可以实现分门别类、按性质储藏农药,但小型农药销售经营点及上门兜售农药贩的农药保存未遵守相关的农药保管制度,存在随意乱放、混放,以及在光照强烈的地方放置的情况。对于农户而言,由于一家一户的分散性经验的格局,带来了千家万户分散式保管农药方式,引起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错用、误用、服毒和作案者提供了便利[4]。
2.2 农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 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目前,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药管理、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规仅仅只是提出禁止在生产上使用某些农药品种或某些作物上禁止使用高剧毒农药,而对违反法规使用者的处罚未做明确规定,执法时操作性差,使用者未得到应有的处罚[2],另外,国家尚且未制定专门防治农药污染的法律[3]。
2.2.2 监管尚未形成合力。目前,榆林农药的主要监管部门有公安、安检、工商和农业局。公安、安检部门是按危险化学品对农药进行管理,不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农药的市场管理,实质是经营资格管理,不涉及高毒、限用等农药;农业局对农药的管理基本涉及了公安、安检及工商监管以外的内容,但是由于农业局内部的农业执法、农技中心、农产品检测等部门虽然承担相应的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但职能划分不是十分清晰,不能有效地对农药的生产企业、经营场所及农药残留进行监管。
2.2.3 农药技术较落后。农药技术的更新涉及农药生产、农药使用及农残测定等。目前,多数农药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农药的毒性逐渐呈现降低趋势,但仍然有一定的毒性和残留性,不可避免地引起农药残留及环境污染;从农药使用方面而言,由于农药喷洒设备的落后,多数农户使用手动喷雾器,农药利用率不足50%,既造成农户身体的伤害,也带来了农药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从农残的测定来说,目前,农残的测定标准有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但是部分标准的可操作性较差,给农残测定工作带来了不便。
3 加强农药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及规章制度
应对目前颁布的农药管理、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学习与探讨,对于不合理、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型意见或建议,从而促进农药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在目前的农药相关法律框架下,应结合农产品产地环境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如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及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记录(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及质量安全普查),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关。又如加强企业诚信、产品标识、产地追溯、信息、事故报告与责任人追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2 分清职能形成合力
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的基础上,榆林市相关部门应加大职能部门权利的划分工作,使公安局、工商局、农业局等部门权利明确职责,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管理局面。做到从源头上打击违规生产农药的企业,促使违法企业不断创新工艺流程,转变经营方式,实现由不敢、不能到不想违规生产的转变;做到深入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法规,强化农民安全用药意识,最终实现农民合法购药、正确配药及合理施药。
3.3 更新技术促进生产
应引进或鼓励生产先进施药装置,代替目前的手动喷雾器,实现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目的,最终提高农药使用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伤害。
应加大对新型、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发及生产的支持,尽快让毒性较大、残留性较高的农药退出市场。另外,应大力发展生物防治及多项物理防治技术[4],如利用微生物、有益昆虫、生物制剂防治作物病虫害,利用性诱剂、诱虫灯等诱杀害虫。
应继续加大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的投入及农产品追溯系统的普及,使规模型种植企业或合作社能够快速对农产品的农药进行检测与记录,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真正可追溯[5-6]。
4 参考文献
[1] 鱼智,黑登照,张翔,等.现代农业使榆林旧貌换新颜[J].中国农业通报,2011,9(27):74-76.
[2] 文家富,陈光华,王刚云,等.严格高毒农药使用管理 减少和控制农药污染[C]//第二十一届全国农药械“双交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2005:262-265.
[3] 李剑英,张玉萍.加强农药监管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的关键[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4,35(9):1-4.
[4] 茜晓哲,王秀果,王雪征.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探讨[J].陕西农业科学,2014(12):48-51.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政府监管不到位
很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能认真贯彻国家实行的安全管理政策,没有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这就造成了很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对很多应该纳入监管的项目一些地区只采用突击检查的方法,并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监管,由此可见,很多相关部门的监管措施和监管力度严重不足。除此之外,一些地区的城建执法局对违反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而不是由安监部门负责,这就导致处罚权与管理权分离,大大降低了安检工作的力度,同时导致不能有效整改很多安全隐患。
1.2施工单位责任意识不足,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
在管理施工过程中,如果领导不重视施工安全,且不能正确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就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企业不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些施工企业不能严格安排专职安全人员,也没有制定合理计划对其进行专业培训,这就导致施工中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等现象时常发生,这些都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
1.3工作人员素质偏低
通过两个方面可以体现工作人员素质较低:第一,在施工作业中,一线工作者大部分都是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的缺失导致了农民工没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知识,同时还没有熟练的操作技能,这些对企业施工的实际效益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第二,没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现在,项目经理等技术管理人员不能掌握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导致了管理方法的错误,也是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4施工安全监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理工作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一个关键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很多监理单位一心追求效益,只关注质量,履行安全监理工作时不按照规章条例进行,由于不熟悉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以及法律法规,导致在实际生产中这些规定不能发挥效用。还有一些监理单位,由于工作人员没有积极的工作态度,无法积极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不能及时反映和督促存在的安全隐患,最终造成安全监理工作无法有效运行。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
第一,施工前期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考察监督机构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然后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工地安全方案给安全监督机构。
第二,进行建筑施工时要依据相关规范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增加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意识。
第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要依靠完善的制度来保证,通过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保证安全生产的进行。
第四,加强安全教育,使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第五,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质量。加强论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考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争取做到从严从细。规范模板支撑系统以及脚手架的拆除和搭建。
第六,认真落实施工监督检查工作。在施工之前,注意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其符合各专业工种要求;检查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安全保护体系是否分解落实、完善和健全;检查建筑施工的劳动保护、安全器材,保证其完善,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
第七,通过信息技术使行业的诚信体系得以建立。利用信息管理方法建立诚信和不良记录体系,纳入建筑工程的业绩和安全行为,并与行政处罚、评优评先、资质资格、市场准入直接挂钩。
一是制度严密。几年来,新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矿安委会为领导、安检科具体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职能的监督管理体系。除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领导重视。新庄煤矿安全工作成绩的取得与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为给全矿的安全工作作一个准确的定位,新庄煤矿不仅确立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四个任何”安全工作准则。而且还专门下文,明确规定了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都要下井抓“三违”数量。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奖惩,完不成抓“三违”指标者取消当月安全抵押奖励;半年累计完不成“三违”指标的取消年终各种奖励;全年累计完不成指标90%者自动离岗。
三是监督到
位。新庄煤矿的安全监督网络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安检人员执法情况监督;其次是工会等群众组织“四点突击”、“零点行动”以及基层区队的“技术员上岗”等活动,全面监督检查;第三是全面落实“狠、严、细、实、快、新、质、岗、讯、责、自、预”的十二字安全方针,从而形成了一张横到边、竖到底、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管、无盲区、无漏洞的缜密安全网,确保广大矿工的人身安全。
一、 在单词、句式教学中渗透
小学英语教材中,有些课文内容在法制教育上很有代表性,有些课文内容本身就是介绍英语国家的法律常识或者是法律意识。教师要充分利用这些课文内容向学生传输法律法规知识,解释中外法律法规的差异,使学生中西合璧。如六年级上册Unit 4中,教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让学生明白与笔友之间的信件、电邮往来,均属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当自己的信件、电邮等个人隐私被侵犯时,应该用法律武器寻求保护。再如六年级下册Recycle 1 Let's Take a Trip中,通过课文“Good to know”部分插入安检常识,让学生谈论自己关于外出旅行时曾有过的安检经历,强调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来保障旅客出行安全。
二、用名人事迹培养学生优良品质
小学生往往凭兴趣学习,遇到困难就想退缩。为激励他们持之以恒的学习,平时我注意向学生介绍有关革命领导、科学家和英雄人物刻苦学习外语的动人事例,作为他们学习中的楷模。如马克思58岁开始学俄语,七十多岁坚持学英语,精通十几门外语,会见外宾是有时还可帮助翻译人员更正翻译的错误;朱容基总理能用英语巧答外国记者提问;我国许多科学家在国际学术会上用英语宣读学术论文;张海迪身残志不残,翻译出几十万字的英语资料等。
三、培养爱国情怀
同志指出:“在爱国主义精神激励下,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自强不息,具有伟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爱国主义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和价值观,必须经过长期的培养教育才能形成。小学英语教材本身包含有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在教学中,我通过课前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注意寻找教学内容与激发学生爱国主义情感的结合点,使同学们产生共鸣,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比如,在教“flag”一词时,适时进行爱国旗、爱祖国教育;在学了“China”一词以后,我出示一张中国地图,让学生指指说说贵州在哪里,北京在哪里。孩子们在看、听、说的过程中,更深刻地认识到祖国的地大物博,从而激起民族自豪感,为祖国的明天奋发学习,打好扎实的基础;在教“panda”一词时,告诉学生大熊猫是“国宝”,是我国珍稀动物。
四、口语训练中培养文明礼貌习惯
小学英语日常用语中有大量的关于文明礼貌方面的语言。常用的有:“Good morning”“Excuse me”“I'm sorry” “Thank you”“Goodbye”等,通过这些英语的大量运用,培养学生使用文明礼貌语的习惯。另外引导学生使用文明语,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比如:去别人家办事时,应先敲门并说“May I come in?”需向别人借东西,就说“May I use your…?”上课迟到了应说“Sorry, I'm late”。
五、让学生在英语课外实践中受到品德教育
__集团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是一家年产90万吨的地方企业,从建矿时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着力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制度严密。几年来,新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矿安委会为领导、安检科具体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职能的监督管理体系。除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领导重视。新庄煤矿安全工作成绩的取得与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为给全矿的安全工作作一个准确的定位,新庄煤矿不仅确立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四个任何”安全工作准则。而且还专门下文,明确规定了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都要下井抓“三违”数量。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奖惩,完不成抓“三违”指标者取消当月安全抵押奖励;半年累计完不成“三违”指标的取消年终各种奖励;全年累计完不成指标90%者自动离岗。
三是监督到位。新庄煤矿的安全监督网络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安检人员执法情况监督;其次是工会等群众组织“四点突击”、“零点行动”以及基层区队的“技术员上岗”等活动,全面监督检查;第三是全面落实“狠、严、细、实、快、新、质、岗、讯、责、自、预”的十二字安全方针,从而形成了一张横到边、竖到底、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管、无盲区、无漏洞的缜密安全网,确保广大矿工的人身安全。
四是落实有力。为了保证各项制度的全面落实,该矿对上岗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违章或无视重大隐患的责任人,无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一律到安检科过“五关”(交学费关、培训关、照相曝光关、巡回演讲关、写保证书关),严重“三违”者必须请其家属来矿帮教。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身边无三违”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将岗位大练兵意识贯穿到工作中。
岗位大练兵不仅在练兵场上练,而且应当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每一名法警都要把练兵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要对照岗位练兵标准和目标,寻找自己在基本理论、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技能、基本战术、体能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练兵措施,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做大练兵的有心人,时时处处体现练兵意识,每一次安检,每一次押解,每一次值庭,都要做到严格规范,要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练必有成。
二将岗位大练兵成效在实战中检验。
为确保岗位大练兵取得实效,我院制定了大练兵的考核评定奖惩制度,把练兵活动的绩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警参加练兵竞赛的情况作为晋升、年度考评、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很有必要。但更应当在实战中检验练兵成效,鼓励法警将训练中学到的技能知识和本领,积极自觉地运用于实战中,而不是练一套干一套,训练和实战“两张皮”,切忌训练时热火朝天,实战中依然遵循老路子、老经验。要大力表彰将练兵成果应用于安检、值庭,押解,看管,应急处突等实战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要坚持开门练兵,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和法官展示,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实际成绩向人民群众和组织汇报,将大练兵的成效交给人民群众去评判,只有人民群众的认可,以及安全的诉讼环境才是大练兵成效最好的体现。
三将岗位大练兵内容融入到实战中。
这次岗位大练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面向基层、面向实战,对司法警察来说,本职岗位就是练兵的场所,押解值庭就是练兵的过程。要坚持练为战、战中练,把练兵融于日常工作之中。我们基层大队要把实战警务摆到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教育,同时借鉴公安机关的训练内容应着力开展警械使用、计算机应用、徒手攻防、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切实解决自身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同时,结合实战开展协助执行,拘传、拘留,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研究,完善各类预案,对每一个实战过程要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在下一次实战中再检验、再提高。
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主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现代司法警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不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创建了新的载体和平台。要真正用岗位大练兵的成效来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整体素质,推动各项司法警察工作的发展,就要把岗位大练兵工作融入到司法警察工作、队伍建设,保障审执工作和服务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到,通过大练兵司法警察队伍的形象和作用及工作水平都有了大提高。 一 将岗位大练兵意识贯穿到工作中。 岗位大练兵不仅在练兵场上练,而且应当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每一名法警都要把练兵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要对照岗位练兵标准和目标,寻找自己在基本理论、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技能、基本战术、体能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练兵措施,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做大练兵的有心人,时时处处体现练兵意识,每一次安检,每一次押解,每一次值庭,都要做到严格规范,要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练必有成。 二 将岗位大练兵成效在实战中检验。 为确保岗位大练兵取得实效,我院制定了大练兵的考核评定奖惩制度,把练兵活动的绩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警参加练兵竞赛的情况作为晋升、年度考评、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很有必要。但更应当在实战中检验练兵成效,鼓励法警将训练中学到的技能知识和本领,积极自觉地运用于实战中,而不是练一套干一套,训练和实战“两张皮”,切忌训练时热火朝天,实战中依然遵循老路子、老经验。要大力表彰将练兵成果应用于安检、值庭,押解,看管,应急处突等实战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要坚持开门练兵,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和法官展示,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实际成绩向人民群众和组织汇报,将大练兵的成效交给人民群众去评判,只有人民群众的认可,以及安全的诉讼环境才是大练兵成效最好的体现。 三 将岗位大练兵内容融入到实战中。
这次岗位大练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面向基层、面向实战,对司法警察来说,本职岗位就是练兵的场所,押解值庭就是练兵的过程。要坚持练为战、战中练,把练兵融于日常工作之中。我们基层大队要把实战警务摆到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教育,同时借鉴公安机关的训练内容应着力开展警械使用、计算机应用、徒手攻防、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切实解决自身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同时,结合实战开展协助执行,拘传、拘留,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研究,完善各类预案,对每一个实战过程要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在下一次实战中再检验、再提高。四 将岗位大练兵作风延伸到队伍管理中,形成长效机制。 我们在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要练成纪律严明、顽强拼搏、不怕吃苦的良好作风,要积极将大练兵活动中所形成的良好作风向队伍管理扩展延伸,形成长效机制,成为今后工作的一项固定内容,并紧密结合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的初期成果适时开展纪律整顿和作风建设。将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与促进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为审判工作和法院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为人民群众和法官创造安全优良的诉讼环境。通过这次大练兵活动,真正使我们大队成为一支“关键时刻豁得出来,危急关头冲得上去”的队伍!
农机维修 服务业 管理 探讨
农机维修服务是实现机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农机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到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它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保障农机作业效率和促进农业生产适时进行的作用。目前,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大中型机械,特别是高性能机械正逐步开进农家,而农机维修现状与农业机械的发展速度极不相符,严重地制约了农机化快速健康地发展。尤其是农机维修行业的装备技术已跟不上快速发展农机化的事实已摆在我们面前;另外,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如何按其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本文从分析当前农机维修行业现状入手,通过探讨其形成之原因,来探索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业管理的思路,以促进农机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1 农机维修服务业的现状
1.1 有遍布城乡的农机维修网络。纵观全国各地的农机维修行业,可以说绝大部分经历了由过去的县、社、队三级办厂,到现在以民营和个体私营经济为主办厂的发展时期,并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和不同规模、不 同技术等级的维修网点。目前,各县市(区)都有遍布城镇乡村的农机维修网络,他们为发展农村经济作去了应有的贡献。
1.2 农机维修服务业发展的特点。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农机修理网点发展态势强劲,并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点多、面广。
1.3 农机维修行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
1.3.1 农机维修装备技术落后。主要表现为绝大多数农机维修点工作条件简陋,设备严重不足,一台电焊机,一个台虎钳,一套气焊设备,几把扳手就是他们的家当。农机维修手段较为传统和单一,遇到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农机设备,则只好用大拆大卸或换件修理来代替对机械的整体检测维修。
1.3.2 农机维修技术人才严重缺乏,技术水平偏低。
1.3.3 专业维修点少、兼营的多。许多维修点是搞焊接的或是修自行车、摩托车的,他们也照样搞农机维修,根本不考虑是否达到维修质量标准的要求,常常给机具留下了隐患。
1.3.4 农机维修保养及监督制度不健全。
1.3.5 农机维修的质量没有保证。自1994年取消了对农机维修点管理费的收取后,农机管理部门只是在面上开展督促农机维修服务,已不存在实际的监管和行业管理。加上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管理缺乏法规,没有整体的规划和行业规范,常有维修纠纷发生,维修质量得不到保证。
2 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政府重视不够、投入少。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人们普遍存在重购机、轻修机,重发展、轻基础思想,政府对作为面向三农的基础行业的农机维修行业,其投入基本上为零。不少机手往往为找一个专业修理厂而发愁,而现有的农机部门又因资金困难而无力承办。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大多数农村农机维修点也不愿投入更多的资金改造设备,提高设备的技术含量,导致一些维修网点无专门修理设备或设备陈旧简陋,不能达到维修所要求的最低标准。甚至路边屋前摆摊设点,无必要的修理场地也使维修质量大打折扣。
2.2 机构撤并,资产流失。乡镇一级在机构改革前,各个农机站都有专业修理点,配有一定的设备,并有专人负责。但机构改革几起几落,许多地方农机站的固定资产基本上都被卖光,维修人员被分流或从事其他事业。修理点关门上锁,无人过问。
2.3 缺乏强有力的质量监督,管理职权界定不明。谁(农机、工商、技术监督、公安、安检部门)都有权管理农机维修行业,界定各自具体职权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2.4 机手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强。普遍认为农机是粗放技术,高新技术含量少,敲敲打打就能使用,无需舍近求远跑去找专业厂修理。维修后只要开得动、能使用就行,没有更高的要求,一般人们也容易接受这样的结果。
2.5 处于转型期的农业机械导致低技术等级的修理点多。
3对策
3.1 提高农机维修行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农机维修行业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充分发挥作用必不可少的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业工作作为农机化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当前机构改革中,要改变把农机部门处于改革的“风口浪尖”的状态,把农机管理职能削弱甚至取消的做法。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在农机化各项工作中对农机维修行业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把对它的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抓细抓实。
3.2 加强农机维修队伍建设。一是实行“准入制”政策,对进入农机修理行业的人员首先应具备相应专业的修理职业资格证书,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准从事农机维修;二是对现有农机维修人员实行考级晋级制,在考级晋级过程中进行农机维修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和再教育,促使农机维修人员的维修技术水平与农机新技术、新机械的推广普及相适应
3.3 加强管理,培育农机维修服务市场。一是加强技术监督,切实做好文明农机修配网点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