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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旅游资源丰富,开发力度不断加大。伊春市素有“林都”美誉,森林覆盖率达到86.5%,生态良好、野生动植物及旅游资源丰富。目前,伊春市有已建成国家2A级以上景区27处、其中4A级以上12处,另有国家级、省级旅游示范点或场所15个。近年来,伊春市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注重对资源的深层次合理开发,使旅游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交通更加便利,为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二五”期间,伊春市新增国家2A级以上景区8处,其中4A级以上6处。
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潜力巨大。2005年旅游业被伊春市政府纳入优势特色产业,2012年被确定为支撑转型发展的三大引擎产业之一,逐渐驶入发展快车道。2016年旅游业实现增加值40.08亿元、同比增长41.9%,共接待旅游人数100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7.14亿元,同比增长40.24%、41.92%;“十二五”期间上述三项指标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8.58%、11.29%、19.54%。2016年旅游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5.96%,较2010年提高了9.75个百分点,已成长为战略支柱性产业。另一方面,仍存在游客在伊春停留时间短、消费少的问题。在旅游消费结构升级和构建现代意义旅游产业模式的背景下,伊春旅游产业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可挖掘。
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运营模式不断创新。目前,伊春初步形成了旅行社、各档次住宿和餐饮、旅游纪念工艺品厂、旅游文化企业等覆盖各环节、产业布局较为合理、市场发育良好的旅游产业体系。同时,伊春市不断推进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以“旅游+”为载体,推进旅游与体育、互联网、地产等产业的融合,促进旅游产业链条延伸。伊春市积极引入会展、养老、度假、康体养生等新型旅游模式,并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及服务,提升了旅游产业综合带动效应的潜力。
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效率有待提升
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伊春市金融业从政策导向、信贷扶持和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崛起和发展。但受伊春“政企合一”体制,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且效率不高,旅游产业自身特性和资金需求特点等因素制约了金融支持效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金融支持完全依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处于空白状态。目前,伊春旅游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入、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而银行信贷是旅游企业从正规金融获得资金支持的唯一途径,融资方式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截至2016年末,伊春市尚没有旅游产业上市公司、新三版挂牌企业,旅游产业债券、票据、资产重组、融资租赁等资本运作方式也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银行信贷支持不足,存在较大资金缺口。2016年末伊春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占黑龙江省的0.62%。当信贷规模较小、投放能力不足与过于依赖银行信贷的融资方式相叠加,会进一步加剧了旅游产业的融资难。同时,政策性金融介入不足,也降低了商业性金融参与意愿,涉足的金融机构较少、参与程度也不深。据银监部门数据显示:2016年末,伊春市银行业对旅游产业项目贷款的余额和全年累计投放额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44.32%、91.33%。旅游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十二五”期间对旅游产业投资达到50亿元;但据有关人士估算资金缺口达50%以上。
金融产品和服务僵化,不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目前,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尚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支持产品单一。针对旅游产业经营者的融资产品只有银行信贷,且是以项目类抵押贷款为主的短期流动资金;对消费者的旅游信贷类产品缺失、相关旅游保险产品缺位。金融产品较为单一,使金融支持的广度和范围受到限定。二是金融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如很多景区的结算方式仍然以现金收付为主,虽然近几年加大了景区ATM机等自助终端的投放、但相关后续服务跟不上,景区周边也少有金融机构网点,游客的支付、结算、汇兑等金融基础业务需求不能得到很好满足。
金融体系不完善,影响金融支持效果。在直接融资方面主要表现为: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极少,发展水平低。证券公司,保险机构对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供给、风险分散作用微弱。在间接融资方面主要表现为:担保业发展不足。伊春市有5家担保机构,除2家隶属财政的法人机构外其余注册资本均在5000万元以下,杠杆率也不高,而且更青睐较为稳定的传统产业。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伊春发展全域旅游,县域金融对县域旅游产业的支持关乎全域旅游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随着金融机构业务收缩,县域金融的投放能力严重不足,而村镇银行、农村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伊春仍属空白。
金融支持伊春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
旅游产业已成为伊春市战略支柱性产业,政府应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等方式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金融支持的外部环境。
优化信贷总量和结构,支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一是要探索多种信贷模式,提升全产业链信贷配置能力和效率。探索“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模式,把开发性金融引入旅游产业及公益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市场失灵。加强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协作,共同为重点旅游项目、大型旅游设施等资金需求量在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金融业需从全产业链视角为“旅游+”定制“信贷+”支持模式,增强金融支持效力。如:根据“旅游+康体养生”的模式,提供“信贷+产业基金+保险+股权+市场”的支持方式;根据“旅游+特色农业”的模式,提供“信贷+土地经营权+合作社+保险+门票+订单”的支持方式等。支持方式中的要素可以根据实际进行增减。
尝试探索直接融资,发挥资本市场配置作用。一是要推动国有属性旅游企业有序兼并、重组,为伊春市旅游集团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用全产业链视角进行集团化、集约化经营。要积极推动旅游龙头企业在中小板或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运用债券融资相对宽松的有利条件,尝试利用公司债、重组私募债等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二是尝试推动优质企业联合发债。黑龙江省正在打造旅游强省,而全省旅游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题,建议发行黑龙江省旅游产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精x省内优秀的餐饮、住宿、景区、旅游商品生产及销售企业入围,并适当向旅游城市倾斜,有效分散行业和地域风险。此外,要积极推进项目融资,尝试PPP、BOT等演化模式。
务实推进金融创新,构建多元化支持格局。一是加快融资类产品创新。针对景区经营企业对该旅游资源拥有垄断性、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总价值稳中有升的特点,积极探索旅游资产证券化,拓宽融资渠道。根据旅游项目资金需求特点,在贷款期限、抵押物等方面进行适当创新。针对黑龙江省个人旅游消费信贷产品整体缺失的现状,建议联合有关部门及专业网站推出“畅游龙江旅行信用卡”,除具备信用卡基本功能外,还具备旅游消费打折、担保、尊享服务等特色功能。二是加快其它相关产品创新。发挥保险天然分散风险作用,开发针对景区的责任(纠纷)险、环境保险等,针对游客的意外及伤害险、救援险、住宿财产险等产品帮助景区和游客锁定风险。三是推动旅游产业融资专项统计创新,具体可以在旅游大省先行试点,待成熟后推广。
关键词:低碳经济北京;绿色金融;发展趋势
目前,多数金融行业在发展的时候,没有全面了解低碳经济背景,经常出现阻碍国家经济建设的问题,无法提升环境保护效率,这对国家造成了较为不利的影响,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对此类问题加以重视。
1低碳经济下国家绿色金融发展重要性
低碳经济主要就是利用新能源、技术、金融机制等进行创新,使金融活动中所消耗的能源降至最低。在金融行业明确此类定义之后,相关管理人员就要对国家低碳经济下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加以了解,可以看出:自从1997年开始,国外就将低碳经济中的气候变化情况作为重点考察内容之一,并且纳入了金融行业发展责任中,推行了自然灾害证券,使得环境保护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直到2002年,国外还在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并且将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作为核心工作。在2007年的时候,已经成功地研究出新的金融机制,并且此类结构可以全面地实施碳排放交易工作,进而制定完善的体系[1]。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国家必须要借鉴国外的低碳经济实例实施研究工作,在研究过程中可以发现,低碳经济下的绿色金融产业,能够有效降低国家的发展压力,促进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效率的提升。同时,低碳经济下的绿色金融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国家对各类矛盾进行缓解,例如:高污染与低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与耗能之间的矛盾等。另外,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行业的发展,能够帮助国家对消费形式进行调整,进而提升国家发展效率。由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在低碳经济背景之下,国家金融行业绿色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相关管理人员与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加此类问题重视起来,为其发展奠定良好基础[2]。
2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家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与其他国家相比较,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存在较多问题,影响着国家金融行业以及环境保护的进步,对其造成了较为不利的影响。具体问题分为以下几点。首先,国家在低碳融资方面,无法得到金融行业的认可,无法促进金融行业的进步,对国家发展造成较为不利的影响。其次,国内低碳服务方面存在较多不足之处,无法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导致出现较多影响金融行业发展的问题。最后,国家各个地区的政府部门并没有制定相关政策,并且绿色金融产品普及、宣传力度不够。同时,政府对绿色金融产品的扶持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绿色金融行业的长远发展[3]。
3基于低碳经济下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策略
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国家经济体系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出现的矛盾,必须要响应国家提出的绿色发展号召,保证能够更好地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进金融行业的进步。在此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要对上述问题加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进而制定完善的绿色金融发展策略。(1)对于绿色金融内部环境情况而言,其他发达国家比我国的低碳绿色金融发展要提早很多年,由此可见,我国绿色金融行业的发展,正处于初步阶段,需要不断地创新与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经验,保证能够在低碳经济背景之下,更好地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效率[4]。①绿色金融的创新发展。在低碳经济环境下,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重视绿色金融的创新发展,不仅要响应国家号召,还要积极研究绿色金融行业创新方式,研发污水治理的技术设备,不断促进企业调转生产的发展,使金融企业能够向着保护生态环境、循环经济生产、低碳、高效的方向发展,进而提升绿色制造的转型效率[5]。②绿色金融创新管理机制。低碳经济背景之下绿色金融行业的发展,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使企业在绿色金融创新的情况下养成较为良好的自律性特点。同时,对于管理制度而言,要对其进行绿色优化配置,适当地减少企业经营活动,进而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要对银行信贷进行绿色化创新,完善管理机制,摒弃传统的不良习惯,科学、合理地认定绿色贷款申请,避免因为管理机制过于简单出现绿色金融创新漏洞[6]。③树立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由于我国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绿色金融行业发展较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风险,主要因为其缺乏良好的责任感,不能有效提升金融行业的发展效率,并且影响绿色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相关管理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证可以有效提升绿色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将危害问题加以解决。(2)对于外部环境而言,政府要重视绿色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加大扶持力度,不仅要在政策上进行支持,还要出台一些保护措施,以便于能够打破金融行业的传统模式,在创新金融行业的过程中,避免受到经营风险的阻碍。①建立完善制度。管理人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金融创新经验,不断地对我国传统绿色金融管理制度进行更改,同时,还要对金融保险、金融信贷、金融银行等加以联系,使三者之间相互合作,努力将绿色保险、信贷以及证券推行在市场中,同时,还要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保证各个企业之间可以有效交流与沟通,这样,才能保证金融行业更好地发展。②创新管理控制制度。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国家绿色金融行业要想更好地发展,就要积极引进绿色金融观念,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例如:绿色车险、绿色旅游险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完善国家金融产品功能。根据具体情况的分析而言,国家应该出台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能够利用管理控制制度,激励金融企业创新绿色产品,促进国家低碳经济背景下金融产品的发展。③风险控制体系。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国家金融行业向着绿色化的方向发展,相关管理人员要制定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保证不会出现影响国家绿色金融行业发展的问题。同时,国家还要颁布一些法律法规,然后根据金融企业的发展需求对其进行完善。对于金融行业的责任保障,必须要推行绿色化发展,以期达到预定的效果。④社会效益性研究。国家在对金融企业进行绿色化规范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起为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科学、合理地分析社会效益,并且能够使低碳环保行业能够得到更好的风险控制,进而提升社会效益,促进低耗能的稳定发展。
4结语
在国家实际发展过程中,绿色金融行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重视低碳经济背景之下,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使其符合绿色化要求,减少国家出现的经济损失,为其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作者:毕伟乐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邹兆仪.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碳金融发展的路径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2.
[2]胡晓娟.碳金融发展的思考——商业银行在低碳经济中的作用[J].东方企业文化,2013(13):191-191.
[3]刘之鹤.低碳经济框架下我国金融创新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1.
[4]张永芳.“十二五”经济转型背景下我国碳金融发展策略研究[J].商业时代,2012(15):58-59.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绿色金融是顺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各国纷纷响应联合国发展绿色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号召,绿色金融的概念也由此被提出,开创性地将环保因素引入金融活动过程中,通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服务来保护环境,将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结合起来,以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本文在对绿色金融的内涵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发展绿色金融对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节约的现实意义,并通过分析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提出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并完善制度保障、引导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完善绿色金融机构的内部建设等措施来促进我国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一、绿色金融内涵概述
绿色金融也叫可持续金融,是指企业在开展金融活动时要增强环保意识,注重保护环境,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从而保证经济增长与环保产业的协调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各国纷纷响应联合国发展绿色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号召,绿色金融的概念也由此被提出,开创性地将环保因素引入金融活动过程中,通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服务来保护环境,将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结合起来,以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980年,联合国大会提出要处理好经济、生态和自然资源等的基本关系,确保可持续性发展。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发展绿色经济的风潮。1992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提出并通过了《21世纪议程》,确定了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计划,并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明确单一追求经济增长的危害性,培养可持续发展意识。1994年7月,国务院《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在日本京都签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呼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发展绿色经济。世界银行在2001年11月《做出可持续的承诺一世界银行环境战略》,该战略提出要将减少贫困、发展经济和改善环境结合起来,把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经济和减少贫困的战略路径。2003年6月,国际金融公司与花旗集团、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与西德意志银行等私人银行采用世界银行的环境保护标准与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责任方针,联合制定了“赤道原则(EPs)”,该原则第一次把项目融资中模糊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明确化、具体化,使整个银行业的环境与社会标准得到了基本统一,也使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并通过发挥金融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核心作用,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201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正式对外,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会上,报告编写领导小组副组长、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的杜鹰介绍了该报告总体情况。
综合来看,在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绿色金融已经得到了初步发展,并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和要求带来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意义
(一)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长期高速稳定的增长,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很多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环保意识不够强烈,各种污染事故的预防机制和善后机制不够健全,严重影响了产业的优化升级。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使这些企业陷入贷款困境,通过控制他们的资金来源减少了环境污染,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还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其次,绿色金融有利于发展可持续经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国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也是发展经济的前提保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促进经济增长的潜在危害十分巨大。绿色证券制度的实施将环保审查纳入拟上市公司的审查要求里,以此来引导其发展绿色经济。绿色金融也通过影响公众的投资行为使自然资源和社会资金得到有效配置,减少了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金的浪费,促进了可持续经济的发展。最后,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为绿色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找到新的、健康的增长方式。
(二)促进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对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金融机构提升经营绩效。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环境经济和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了新的投资热点,为金融业务活动提供了绿色商机,也为金融机构提高业绩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发展环境。其次,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发展绿色金融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进行转变的关键拐点,绿色证券制度、绿色信贷制度和绿色保险制度等的实施有效控制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保证了其日常运营的健康和平稳,有利于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也有利于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竞争力。虽然发展绿色金融增加了政府的监管成本和企业的运营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发展绿色金融符合国家发展绿色经济的可持续性要求,也顺应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找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信贷结构得到优化,提高了企业和银行的风险抵抗能力,使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
(三)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节约
我国长期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政府为了治理这些破坏和污染投入了大量资金,但由于污染过多、资金有限,不少环保项目仍然存在着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展绿色金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条有效的途径。绿色金融为环保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支持,通过各种绿色政策的激励机制使社会资金流向环保产业和注重环保的企业,从而增强了企业的环保意识,保护了生态环境,也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浪费。
三、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从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实践情况来看,由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等原因的影响,政府虽然了不少环保政策,但金融机构的实际实施情况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2007年,国家加大了环境整顿力度,并颁布绿色信贷政策,我国的绿色金融才快速发展起来。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政府相继了多项通知和公告。2007年以后的重要意见和通知有:《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节能减排授信丁,作指导意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绿色信贷环保指南》、《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里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上作的意见》、《“十二五”能减排综合性下作方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绿色信贷指引》等。
为了发展绿色金融,政府相关部门在出台各项政策法规的同时,我国各大金融机构也积极签署各项协议、意见和声明,为发展绿色金融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例如:国家开发银行的《开放性金融合作协议》和《太阳能发电开发评审制定意见》,进出口银行的“中国节能融资项目”,兴业银行签署的《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招商银行颁布的《可再生能源行业营销指引》和《绿色金融信贷政策》,中国建设银行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国建设银行减排授信管理工作的方案》,浦发银行的《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和《建设低碳银行倡议书》等。
四、发展我国绿色金融的建议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绿色金融是顺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求。本文针对发展我国绿色金融,提出建议: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保障;引导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完善绿色金融机构的内部建设。具体叙述如下:
(一)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保障
政策法规的支持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基本保障,因此,政府应积极完善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制度保障,并确保这些政策的顺利实施,通过法律的手段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将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同时,也要发展绿色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将绿色GDP纳入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考核标准,通过绿色金融法律体系中的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引导资金流向环保产业,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政府相关部门也应不断发展和健全绿色信贷制度、绿色保险制度和绿色证券制度等,引导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管作用。
(二)引导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发展绿色经济、倡导节能环保的政策号召,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在企业内部宣扬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强调环境保护对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每个员工的环保意识。同时,企业应该处理好追求利润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利润的增长,将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经营目标,顺应国内外发展趋势,抓住发展绿色金融的契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树立绿色企业的良好形象。从长远来看,发展绿色金融符合我国发展绿色经济的可持续性要求,也顺应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发展绿色金融不仅能够提高社会竞争力,而且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一、互联网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有机结合
1.互联网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互联网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绿色金融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在投融资决策中,把环境因素考虑在内,引导资金流向资源节约的绿色产业,解决绿色产业的融资问题。
2.互联网金融与绿色金融有机结合的新趋势
自2015年,我国开始逐步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整顿,因此实现自身规范化、专业化、个性化发展是互联网金融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已进入绿色发展和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实现节能减排、发展绿色金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仍以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为主,产品体系单一化严重。所以,丰富绿色金融体系、助力经济结构向绿色转型是当前要务。
因此,作为传统金融业的补充,互联网金融模式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同时绿色金融这一国内外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因此,本文将以绿色金融的主要领域新能源行业为例,详细阐述互联网金融平?_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
二、新能源互联网金融
1.新能源的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
2.新能源产业的融资难题
目前,新能源行业进行融资的两个主要渠道,政府支持和金融融资方面都存在一定难题。一方面,虽然涉及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的产业政策非常多,但政府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政策执行并不到位。另一方面,新能源产业尚处在新兴发展阶段,投资、回报期限长和风险较高等特点,使其难以获得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风险资本的重视。而企业上市的高门槛,使发展较好的中小型新能源企业也被拒之门外。
3.新能源互联网金融平台
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较完善的金融体系予以资金支持,因此在传统融资方式受困时,金融业应积极探索适合新能源行业的多渠道融资模式。融资租赁、众筹和供应链金融三种新方式逐渐被大众认可,它们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性使得在“互联网+”形势下, “互联网+新能源”成为新能源行业融资的新渠道。下面分别阐述三种融资方式。
“互联网+融资租赁”:通过互联网平台,投资者向新能源企业(项目方)购买其经营所需物品并租给项目方使用,项目方向投资者支付租金并发展售后回租业务。
“互联网+众筹”:新能源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来评估分析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并收集用户的使用数据,从而对目标群体进行项目投放进行新能源融资。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主。处于新能源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可将未到期的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债权转让。
下面以“国鑫所”和“航金所”为例,详细阐述新能源互联网平台的运行模式。
三、国鑫所
1.国鑫所简介
国鑫所是我国首个“能源+互联网+金融”的新能源互联网金融平台,至2016年末交易额超过25亿元。其母公司协鑫集团在新能源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协鑫集团坚持“还原金融以反哺产业发展”的目的,以其优质的资产、对新能源的扩展能力、积聚的人才及能源大数据为基础,从供应链金融出发,建立了一个“绿色生态、安全高效”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2.“鑫安盈”产品
“鑫安盈”产品定位于新能源供应链金融模式,依托央企、国企和优质的上市公司等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及其与产业上下游供应、经销商之间真实的交易背景,通过将供应商提供的对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的债权进行转让,帮助中小供应、经销商进行经营资金的融通。
3.风控体系
国鑫所利用协鑫集团在光伏等新能源领域的行业积累,从供应商和核心企业两方面,形成了双额度管控体系。一方面,搜集供应商的百项运营指标,根据需要融资企业的运营和生产情况,随时对其进行评级,以调控授信额度。另一方面,选取的核心企业均为新能源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同样对其进行评估并给予授信额度。此外,国鑫所也从资金独立托管、平台安全建设等方面,保障了投资人资金和信息的安全。
四、航金所
1.“航金所”简介
“航金所”是一个以“互联网+新能源+金融”为经营模式的绿色互联网金融平台。它依托于中航工业的实业背景,充分利用母公司与合作伙伴的优良资产和资源,专注新能源产业。2016年9月,“航金所”推出“互联网+众筹+租赁”模式的“太阳能众投”产品。2017年3月,“航金所”宣布将转向光伏项目的售后回租和众筹业务,构建一个“绿色规范、安全可靠”的新能源互联网金融平台。
2.“新能宝”产品
“新能宝”,采用“互联网+众筹”和“互联网+租赁”的创新融资模式,投资人对“航金所”平台的新能源项目予以认可,便可通过平台向新能源企业购买、出租太阳能光伏电池,获取持久稳定的租金收益。租赁期间,“新能宝”提供两种灵活的赎回方式。租赁期满,新能源企业向投资人赎回太阳能电池,并返还其投资本金。光伏电板的出租和出售资金均由第三方富友平台全程托管。
3.风险控制
“航金所”平台的主要业务都集中在其最了解的新能源行业,项目对象也多为中航工业内部或产业链中的上市公司、军工央企等,保证了稳定的现金流,在项目源头上把控了风险。同时,平台建立了严密的风控体系,对每个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及贷前、贷后全程跟踪。此外,平台还采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全程托管资金,并进行专款质保服务。
五、互联网金融与绿色金融相结合的优点
1.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方向,并实现了产融结合
其一,受国家产业经济政策大力扶持、有着巨大的市场和融资需求的绿色金融,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素材。且绿色行业众筹、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又有着天然的契合点。因此绿色金融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蓝海。其二,互联网金融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应用,使产融结合落到了实处。依托大型央企、民企的新能源等绿色互联网金融平台,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和母公司对绿色行业的了解,服务于绿色产业整个供应链的融资,真正实现了产融结合。
2.为新能源等绿色产业的融资提供新渠道
互联网金融给新能源等绿色行业的融资赋予了新活力。“互联网+融资租赁”和“互联网+众筹”的融资方式,从资金和设备上降低了新能源等绿色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新能源等绿色产业供应链中,中小企业占比80%以上。因此,“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融通了整个产业链。特别地,互联网金融较强的数据与模型分析能力,使供应链金融的运转更加高效,提升了融?Y效率。
3.丰富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不受时空限制、运营成本低等特点,使其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更具灵活性。互联网金融创造的优质、多样的绿色金融产品,极大地丰富了我国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为主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同时,互联网金融移动化、社交化、契合投资者消费和投资习惯的特点,使绿色金融被更多人所认知,绿色投资的群体不断扩大,绿色资金的大量增加也将助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六、互联网金融与绿色金融相结合的不足与发展趋势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融资规模普遍较小,不能完全满足大型项目的资金需求。又因其发展时间较短、对金融业内部的运行和发展规律不够明确,导致专业性较差。因此,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平台要积极与一些传统的金融机构协作,依靠传统金融机构较大的资金量,并学习其较强的专业性。同时,充分利用自身大数据的储备优势,促进传统金融机构增大对新能源等绿色行业的支持,从而不断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与绿色金融的结合可能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这种金融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种:其一,互联网金融自身风险管理存在不足;其二,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技术含量较高、较密集的特点也将产生风险。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应从利用专业技术手段、分析客户的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风险管理。同时,随时关注政府对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确保业务发展符合政府的宏观政策,以规避行业风险。
目前,我国已把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7大新兴产业,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必然成为使其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它们也正是绿色金融的重点战略支持方向。
总的来看,绿色金融有两层含义:一是金融业促进环保和协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第一层含义下,绿色信贷从贷款政策、对象、种类和方式上,把绿色环保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将环保和贷款条件和优惠结合起来,优先支持绿色产业。在保险方面,则是通过对环境高危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后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规避环境风险,创造环保价值。在资本市场方面,绿色金融指的是优先考虑环保型企业或资源再生类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环保产业和新兴产业。
而从绿色金融的第二层含义来看,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就要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支持社会整体可持续发展,否则也会影响提高资金融通效率这一目标的最终实现。
绿色金融宏观经济经济效益
一、低碳经济背景下绿色金融发展的理论
关于绿色金融的内涵主要有两种代表性观点。其一指的是金融业在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种类和方式上,将绿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项目,从信贷投放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给予第一优先和倾斜的政策(和秀星,1998);其二指的是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并以此来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高建良,1998)。
按照绿色金融概念的界定,绿色金融包含了两个要点,其一是对环保产业(绿色产业)的资金支持,其二是自身业务运作中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绿色金融与经济增长相关性分析
通过excel散点图以及相关系数进行分析筛选,认为污染治理投资可以作为绿色金融相近的替代指标进行后续的分析。实际上绿色金融支持低碳、环保产业,其中有大部分资金用于污染治理的投资,因此,污染治理投资可以作为绿色金融理想的替代性指标。同时,选用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经济增长的指标。通过选取1990-2009这20年的样本,分析绿色金融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
1、协整分析及格兰杰因果检验
在指标选取上,仍使用GDP作为经济增长指标,以同期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记为INV)作为绿色金融指标。为消除异方差现象,对GDP,INV进行对数变换,记作Ln(GDP)、Ln(INV)。
(1)平稳性检验
在进行协整分析之间,首先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如下:
(2)协整分析
用最小二乘法对Ln(GDP)与Ln(INV)进行协整回归,得到以下协整方程:
通过各变量t检验、方程的F检验、DW检验以及残差项的平稳性检验可以得出Ln(GDP)与Ln(INV)存在协整关系。
根据模型参数系数推断,1单位绿色金融的投资,约可带动0.50单位左右的经济增长,这说明绿色金融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协整方程变量的系数小于1,表明绿色金融发展并不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或者说绿色金融发展仍没有完全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这与我国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情况是相符的。
(3)格兰杰因果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Ln(GDP) 与Ln(INV)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即绿色金融发展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原因,而经济增长不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原因。事实上,考虑到我国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机制、标准的不统一和不完善,绿色金融很难成为市场自发的行为,一开始更多地依靠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因而要使经济增长自发地促进绿色金融发展,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三、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建议
绿色金融要发展不仅关乎金融业,还需要政府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引导者和保障者,一方面要对绿色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条件和优惠,另一方面要创建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金融业是绿色金融的主体参与者,需要从金融业社会责任出发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也要进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实现绿色金融和社会效益的双赢。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既是绿色金融的参与者也是监督者。各组织机构和社会公众应相互合作、共同努力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做出贡献。
对政府而言,应制定切实追求可持续的目标,并建立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和机制,同时加快建立绿色金融标准,制订符合中国特点的绿色金融管理指南,此外还应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环保信息共享机制。
对于金融体系而言,各机构应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抓住机遇,甄别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开拓金融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对其他组织及社会而言,目前我国的非政府组织(NGO)己经广泛活跃在科技、文化、环保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以“绿色良友”为代表的NGO组织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为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提供了重要途径。在践行绿色金融业务中,可充分发挥NGO组织的推广和监督作用。
此外,要推动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必须不断提升金融业和社会公众的认识水平,因此需要加强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因此,应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
参考文献:
[1]郑良芳.构建绿色金融思考与建议.武汉金融,2008(3).
关键词:循环经济;金融功能;绿色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10-0013-04
循环经济是在发达国家率先实践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也是我国政府积极推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模式。“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实践经验表明,循环经济需要立法先行与政策推动,而我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循环经济法》和相关的财税政策的出台与实施。然而发展循环经济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仅仅依靠立法约束和财税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能力有限,在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开发与利用金融工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也是必然选择。
一、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需要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
1.循环经济的技术推动与金融支持
循环经济倡导的3R (reduce,recycle,reuse)原则以资源节约和生态效率为目标,以技术进步为前提――循环经济在发达国家的先进制造企业中率先实践也印证了这一模式所需要的技术进步前提。就技术进步过程而言,生产经验积累与市场需求导向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以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开发可以加速技术创新过程。技术开发需要资金支持,技术开发过程亦存在各种风险成本。因而,为技术进步提供资金支持,规避技术开发过程的金融风险也是现代金融发展的目标之一。
2.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与金融支持
产业结构理论与经验研究结论揭示了技术进步对产业结构演化与产业升级的显著推动作用。我们可以预测,循环经济以资源节约与生态效率导向的技术进步推动其产业结构转型的方向是资源再生产行业和环保产业比重的不断增加,同时资源生产率将取代劳动生产率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标志。然而,这也意味着技术进步的方向从追求劳动生产率转向资源生产率的提高。从技术经济性角度来看,由劳动节约的技术进步转向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方向也会增加关联行业的技术开发成本并伴随着技术的不经济性,而克服转换成本则需要有相应的财税与金融手段支持。另一方面,作为新型行业的资源再生产和环保产业,在其起步阶段,受技术约束与市场规模限制,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有限,其发展过程同样需要有相应的财税政策与金融手段的有效支持。
3.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理念,无论从技术经济条件或者市场需求条件来看,现阶段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即是在政府预设发展目标前提下,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和金融手段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过程。计划经济背景下,我国具有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度基础,建国初期实施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改革开放过程实施出口促进工业化战略,都是以财税政策为主,在促进各阶段的发展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改革深化以及宏观经济规模扩张,国家财政手段与税收杠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受到限制,而以市场机制为前提的金融手段对于宏观经济的引导作用日益加强,在这种背景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工具也需要强化金融手段的支持。强化金融手段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二、我国金融体系的环境功能缺失与绿色金融改革
1.我国金融体系的环境功能缺失
金融发展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而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功能拓展与完善也提出更高要求。纵观金融发展的历史,金融功能与经济发展阶段的关系可以见表1。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部分沿海省区则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从金融功能视角审视我国金融系统发展状况,国内金融机构在便利交换和中介结算方面的基础功能健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系统在促进资本形成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也日益显现。然而,我国金融系统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提供衍生功能方面则处于较低水平。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是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受长期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宏观经济管理理念影响,我国金融系统功能也存在着“财政化”功能越位和“市场化”功能缺位的双功能错位现象。[1]或者说,政策性金融往往被国家的财政功能替代,而金融作为市场化的调控工具的作用有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发挥市场化的金融功能的调控作用势在必行,而我国的金融调控也需要服务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并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战略方向保持高度一致。现阶段,我国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旨在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长期以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目标导致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失衡,而我国金融系统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也存在着环境保护功能的缺失。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生产性质无需判断,生产过程并不作为信贷资质的评价依据;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未纳入到信贷评价体系;对于环保产业或绿色认证企业没有特殊的信贷优惠。另一方面,我国传统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主要服务于国家的专项任务和经济增长目标,也没有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最典型的例证就是,至今为止,我国尚无一家银行宣布其接受赤道原则①。
2.绿色金融的功能定位
绿色金融就是将环境保护纳入到金融功能的服务范围,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目前有关绿色金融的概念界定尚不统一,相关表述见表2。[2]
在我国,绿色金融也称为生态金融,是可持续金融的一种表述形式,它以绿色价值为导向,倡导生产和生活的绿色理念,以科学发展为原则,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为目标。因而,我国绿色金融的功能定位为:一是引导生产企业从事绿色生产和经营,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价值消费理念;二是动员社会资本流向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和环境保护事业,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目标。
3.我国实施绿色金融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绿色金融是金融功能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现阶段我国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科学发展道路,基于发展观的转变即对金融功能的拓展提出要求,而绿色金融则可以为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即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也是我国新型工业化战略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转型的战略推动工具。
其次,从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背景来看,2006年我国公布首份绿色GDP报告,其中测算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GDP污染扣减指数);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角度,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直接投资10800亿元,占当年GDP6.8%左右;而我国当年GDP增长率为10.1%(修正后数据),尚不足抵消当年环境污染损失与污染治理成本,我国经济增长过程的环境损害令人担忧。[3]
再次,从金融企业的自身发展来看,规避风险是金融发展的基本目标,而环境风险越来越受到金融企业关注和重视,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自律组织(UNEPFI)指出了这一趋势背后的原因:一是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与经营场所造成的资源消费与环境污染费用,也涉及保险业的金融机构对与环境相关的索赔有直接利益关系。二是不良的环境表现会引起金融投资客户的盈利能力下降,并最终危及债务安全以及增加客户偿还债务的风险等。[4]在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背景下,我国企业生产和经营面临的环境风险的潜在威胁不能不引起高度关注。
三、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对策建议
1、拓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提升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
绿色信贷是服务于环境保护目标、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银行信贷业务的统称。[5]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绿色信贷业务全面启动。绿色信贷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地方环保部门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构及制度,信贷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制约了绿色信贷深入;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银行业支持环保项目等。
针对上述问题,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地方环保部门与商业银行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共享平台,保证地方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具有时效性;其次,商业银行需要将绿色信贷业务作为新业务的主要拓展方向之一,建立对口业务部门,提高业务人员对我国现行环境法规与环境政策的认同与执行能力;第三,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产业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提供利率优惠和信贷规模与期限优惠的政策指导,并以“赤道原则”的国际规范为依据,制定商业银行的信贷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第四,加强政府监管部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或企业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对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从而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增加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力。
2.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循环经济导向作用
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组织,可弱化投入循环经济生产的金融资本的逐利性,为循环经济生产提供政策性或廉价资金支持,为其提供资金成本低等市场竞争优势。[6]现阶段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循环经济的导向作用,首先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所具有的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与循环经济中的环境、资源等问题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发展,促使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支持面广量多的中小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支持环保高科技企业进行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循环经济设备生产。其次,可考虑建立专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金融组织,将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与政策性金融优势有效结合起来,发放财政贴息和低息信贷业业务、发行绿色债券、提供循环经济项目的风险担保等形式支持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或完善区域循环经济体系的投融资服务。第三,考虑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政策性金融不应被视为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主体,因而在其支持循环经济项目的融资方式和风险担保方式上,应该以商业银行提供的绿色信贷业务的配套融资方案为主,这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能力促进企业成长与产业转型
作为新兴资本市场,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快速成长时期,其融资能力与增长潜力空间较大。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充分利用快速成长的资本市场。首先,对于部分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和技术力量、运作规范的大型环保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发债等形式融得生产与研发、更新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所需的资金。其次,对于环保类中小企业或资源再生类的企业,今后亦可尝试到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第三,可以通过金融公司发行绿色债券间接融资用于专门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或项目的新增设备和技术改造投资贷款等。充分利用资本与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来解决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不足,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循环经济发展方向,从而减轻和化解循环经济发展前期的资金投入风险。
4.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的产业投资基金
现阶段我国的宏观货币政策还存在着一刀切现象,在实施信贷指导过程中不能有效区分资源消费类与资源再生类项目,致使某些资源消费类生产中引进的资源再生类技改项目受到信贷政策抑制。[7]商业银行对循环经济项目的绿色贷款也会受短期逐利性和信贷风险等因素而集中于近期循环经济获利能力较强的项目,但循环经济的本质特征是闭合物质生产系统,过分集中某一环节的循环经济投资支持不利于循环经济的长远发展。从长远来看,循环经济的产业链条越完整,整体获得能力越强。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尽快完善宏观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对接机制――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利用其开放融资、共担风险的优势,面向社会筹集资金,重点支持和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及项目。其次,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投融资方式向战略性的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部门投资,同时要避免对循环经济的单一生产环节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盲目扩张,而对于有助于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提高行业长期收益的领域进行重点引导投资。第三,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承担政策性金融与循环经济产业政策的双重使命,可以将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投资纳入投资基金管理,并吸纳环保人士的投资捐助以及社会闲散资金,专门投资各类循环经济项目、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鉴于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过程的长期性和远期社会经济效益前景看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的短期收益可能不如一般产业投资基金,但从长远来看,其收益前景却是非常乐观的。
总之,我国要推进循环经济战略实施需要金融系统的全面支持,而我国的金融体系只有通过绿色金融体系改革才能有效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需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条件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要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和政策性金融的辅助引导作用。此外,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并不断开发金融衍生产品、推动金融创新等也是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补充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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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ilding Green Financial System and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dustries Structure of Circular Economy LIU Li
(Center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Research,Guangdong Foreign Study University,Guangzhou,511495)
长株潭城市群是中国重工业和制造业集中的老工业基地,在长期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积累和遗留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1. 大气污染严重。总体上来看,三市在湖南省主要城市中均属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之列。影响长株潭大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量悬浮颗粒物。三市大气质量差的地区主要是在开发区和工业企业集中的地带,也就是说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
2. 水污染严重。长沙主要是污水排放量大,饮用水源受粪大肠菌群、氨氮和重金属的污染严重,地下水PH值常年偏低,总大肠菌群、锰污染较普遍。株洲由于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大,水质受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水质也不能达标,石油类、总磷、汞、铜、砷等污染物已经超过湘江环境容量。湘潭工业废水排放量大。
3. 土壤污染严重。由于三市工业在全省范围内相对集中,所以土壤受工业三废污染在全省最为严重。表层土壤中镉、汞和铅等元素有一定污染,它们的平均含量明显高于湖南省和全国背景值(彭新宇,2008)。其中,以株洲市的表层土壤污染最为严重。除工业三废污染外,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也是污染的主要因素。
4. 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是自然现象,但其产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长株潭地区各种开发建设,破坏了地表,扰乱了水系,加剧了水土流失。根据彭新宇(2008),该地区的的水土流失量高出全省的平均水平,其中人为流失面积占总流失面积的四分之三左右。可见人为因素是导致该地区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
如上所述,长株潭环境污染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都与工业相关。可以说工业企业是三市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如何对工业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约束,成为该地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关
键之一。
二、绿色金融及其环境保护机制
资金流是企业的命脉,怎样进行融资、投资等都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而投融资等都是存在于社会金融体系中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的作用,提倡绿色金融,利用绿色金融节能减排,转变长株潭地区的发展方式,更好地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
(一)绿色金融的概念
“绿色金融”是一个新兴概念,又称“环境金融”或“可持续性融资”。《美国传统字典》提供的定义为:环境金融(绿色金融)是环境经济的一部分,研究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绿色金融是金融领域的创新,是传统金融意识和现代环保意识的融合。它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影响企业的投资取向,进而影响经济取向。它从金融和环境的关系入手,重新审视金融,将生态观念映入金融,改变过去高能耗、低产出,重数量、轻质量的金融增长方式,以形成有力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金融增长模式(惠东旭,2002)。而“两型社会”建设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要求,正好与绿色金融的目的相配。所以,借助绿色金融的思想有利于保证“两型社会”建设快速稳步地发展。
(二)绿色金融的环保机制
我国1989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通过法律途径对环境进行保护,但为什么企业对环境的污染依然很严重呢?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环保问题上的市场与政府的双失灵(熊学萍,2004)。
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和浪费的使用,使生态平衡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便是市场失灵,它需要政府的干预。但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且违法成本标准过低。政府的干预往往以事后处罚为主,并且会因作风、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办事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政府失灵”。同时,政府制定的某些经济发展目标,如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等,使经济主体片面追求经济总量的增加而忽视质量的提高,无形之中又加重了政府和市场失灵的程度,使“生态赤字”越来越严重。
长株潭地区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工业企业导致的,属于微观问题。但是,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从宏观层面着眼,从整个经济层面乃至社会层面来加以防治,因此需要一个既具有宏观协调的功能,又能够从微观机制入手加以防范和治理,兼具宏观协调和微观防治之功效的综合治理方法,而金融手段正好具备以上特征。
同时,由于各污染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原因、形式各不相同,同时污染企业为了规避监管,逃避惩罚,往往会想出种种办法予以应对,导致政府的事前预防工作量大、覆盖面广而顾及不全,出现污染事件后又往往缺乏惩治手段,起不到很好的警戒作用。但针对这些问题,金融手段会直接切中污染企业的融资命脉,运用多种多样的金融方式和金融创新,对污染企业进行事前预防和监督。所以结合政府、社会和金融机构三者的力量,就能对污染企业起到很好的全面治理的效果。
最后,民间企业或政府部门缺乏必要的正面激励和足够的惩戒压力也是环境污染问题迟迟不能很好解决的原因之一。而金融机构一旦介入到环境污染的防治问题,就有可能形成较强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有利于环境污染问题的更好解决。
总之,金融对于环境问题的介入导致绿色金融的产生,一方面会极大地促进和鼓励节能环保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另一方面又会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产生极大的制约效应和经济惩罚,从而有利于更好更快地建设“两型社会”。
三、借助绿色金融建设“两型社会”的具体措施
要借助绿色金融建设“两型社会”,首先要使正确的绿色金融观念深入人心。
虽然绿色金融的倡导在中国已经历了十年的时间,但对地处我国中部的长株潭地区的影响却并不大,所以长株潭地区的金融业应加强认识,吸取以前“先破坏、后保护,先污染、后治理,先耗竭、后节约”的发展模式的深刻教训。
下面提出借助绿色金融建设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长株潭地区金融业自身改革
与国内成熟的金融中心相比,该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规模有限。为更好地推行绿色金融,必须构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多功能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新的金融组织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形成以区域央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区域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等银行机构为基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格局(吴大庆,2008)。为此,还要大量建设各类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多元化的渠道,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样,使得金融业通过投融资方式能影响能多的企业,更好地将环保措施推行出去,达到更好的效果。
(二)建立“绿色”信贷体系
首先对企业、银行、投融资公司可以把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判体系中,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的贷款可以提高利率;对有严重污染的企业不对其贷款;对贷款之后才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停止对其贷款,并提前收回已贷的款项;而对有良好环保记录的普通企业则提供优惠贷款;对企业贷款用于改善环境污染问题的贷款项应该予以支持等等。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能很好的引导企业走上环保之路。同时,对于银行和投融资公司来说,把环境因素考虑在风险评判体系内并不是单单为了支持国家的环保政策。从长远来看,环境友好型企业更能长期成长,盈利。而从短期情况来看,由于国家对长株潭地区的“两型社会”的重点建设,势必对该地区环保产业的投资加大,环保的总需求变大,导致环保产业产值变大,更能使银行,投融资机构对环保产业的贷款成为优质贷款。
其次对个人,要鼓励其“绿色消费”。虽然,国家为了扩大内需鼓励个人消费信贷,但是,站在环保的角度,并不是对所有消费品的信贷都一视同仁。对公众购买环保型消费品,如环保汽车、家电等,银行可联手商家推出贴息甚至免息的消费贷款鼓励其消费;但是,如果是购买对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则可以不予贷款从而抑制消费。
(三)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首先,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对于一些社会效益较好但却需要动用大量资金的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可由银行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金融环保债券来解决。所筹资金可通过优惠贷款提供给企业,支持其研发绿色产品,从事生态农业生产,实现生态工业加工,开展绿色营销活动。
对企业来讲,在当前环保意识还不是很强的背景下,企业可以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缩小新一代能源(如生物能源,太阳能,潮汐能)的高贷款利率与普通项目的贷款利率,降低企业成本。这类债券在国外已有成功先例,如根据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2008)提供的信息,加拿大酝酿发行“绿色债券”,而2007年6月份,欧盟曾发行过“绿色”的“气候意识债券”,筹资约合15亿加元。
其次,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推出绿色基金。绿色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专门投资于能够促进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事业发展的公司股票的共同基金。
虽然从短期来看,绿色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可能不如一般的投资基金,但从长远来看,由于这类基金的投资目标更加合理,并且能够规避环境风险,因此从长期来看总的投资收益反而有可能高于一般投资基金。国外的很多的实证研究已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这类基金在国外已经取得了迅速的发展。
再次,可以开发绿色金融衍生产品。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种类是比较少的,地处中部的长株潭地区则更少。但这也说明该地区开发金融衍生产品的潜力大。与建“两型社会”密切相关的就是绿色金融衍生产品,例如排放减少信用。排污单位通过治理污染,其实际排污量低于允许排污量,该排污单位可以向主管机构申请排放减少信用(等于实际排污量与允许排污量之间的差额)。在美国,法律已赋予排污权(排放减少信用)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地位,允许其以有价证券的方式在银行存储,并且储存的信用可以用于出售转移到其他工厂。类似的产品还有天气衍生品。国外的天气衍生品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交易量显著增长,交易品种日益多样化,成为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最具活力的市场之一。现在国内已经在进行有关天气衍生品和排放减少信用等金融衍生品的试验(魏加宁,2008),长株潭地区应加快步伐,结合“两型社会”建设实际情况,开发出更多的绿色金融衍生产品。
除上述金融创新外,还可推出绿色保险产品和发行绿色彩票。
绿色保险是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它能跳出传统的“企业赚钱、政府买单、群众受害”的怪圈。同时,保险公司可以聘请专家,帮助企业预防和控制环境风险,从而实现相关各方的多赢。在国际上,绿色保险已经是一个通行保险品种,国内2008年上半年也出台了相应环境经济政策,而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另一个区域的武汉城市圈也于前不久开始实行绿色保险。长株潭三市应该加快脚步,吸取国外成熟的经验,按照国家政策法规,推出绿色保险产品,以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的步伐。
彩票是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是政府筹资的一种非常好的方式,它不需要还本付息。同福利、体育、足球彩票一样,长株潭地区可以考虑发行绿色彩票,为生态建设投资,所筹的资金,除上交国家税收和以资金形式返还消费者及部分成本外,其余的全部用于国土绿化、建设生态工程,专款专用;同时,审计、财税、林业、监察等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保证用好所筹资金,为“两型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
(四)支持绿色产业企业的股票优先上市
发行股票作为上市企业的一种主要的融资手段,对还没上市的企业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如果把环境质量评估作为企业上市评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有很大的市场导向作用。例如,存在严重污染的企业,即使其他指标都达到了,还是不允许上市;而在同等条件下的环保企业可以考虑优先上市;对已经上市,但出现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考虑停牌等等。同时还可以发行绿色优先股,用于专门建立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体系。这样就能在环保方面,约束所有的上市和期待上市的公司。
(五)建立相应的金融机构的监督机构
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机让人们认识到金融机构监管的重要性。目前,对于国家2007年出台的“绿色”信贷政策,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少数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落实较好。这就会导致污染企业即使在上述银行贷不到款,也能转移到其他银行进行贷款,达不到真正地对污染企业进行约束的目的。所以,应建立相关机构来监督金融机构的环保意识、环保措施和环保行为。比如,可以建立金融机构环境信用评级,对相关措施落实到位的金融机构评较高的信用评级,反之,则降低其信用等级。这样就从融资环节对金融机构施加了压力,迫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服务。
面对愈演愈烈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央政府提出了4万亿元的经济的刺激计划,但是,截止到2008年底,就各地已公布的数据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已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已逾10万亿元,远远超出国务院所设想的计划目标。在这种背景下,强调有效的金融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四、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长株潭地区的环境现状,发现企业污染是导致该地区环境状况不佳的首要原因,然后结合新兴的绿色金融的思想,提出了该地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当然,要地方政府完全凭自己的力量做到以上的措施,是不大可能的。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也要认识到,要建设好“两型社会”,单单只靠金融方面的措施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从社会的各个方面着手,多管齐下,发动全民参与到建设“两型社会”的运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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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色金融的实践及概念
绿色金融英文为Green Finance,是本世纪的一个新概念,又称为Environment Finance或Sustainable Financing,及可持续发展性融资, 1997年首次出现,就受到部分金融企业的追捧。对绿色金融概念的理解有很多种,但是以以下四种观点的代表性最为普遍:第一种,指的是金融业在进行贷款政策、贷款条件、贷款种类、贷款对象和贷款方式等方面的运作中,充分考虑到产业与环境的关系,重点扶持绿色产业,从而在贷款的发放、投入量、利率以及贷款期限等方面为其提供优先或便利条件;第二种,以2000年出版的《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提供的含义为准: 绿色金融又称作环境金融,它作为环境经济的组成部分,将运用金融工具进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环境保护作为主要内容;第三种,是把绿色金融视为一种在资本市场和环境经济中的金融手段,具体包括:绿色保险和绿色信贷两部分。结合我国绿色金融的实践来分析,就是把生态观念与金融环境和金融关系相融合,以金融创新和金融手段引导大部分企业的投资,从而实现低能耗、高产出, 质量和数量并重的金融增长,进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模式,作为绿色金融的内涵;第四种,指的是要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引导指金融部门自主的参与到经济协调发展和环境保护中,进而实现金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受到了国际组织、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一些民间金融机构的推崇,他们开展了一系列的绿色金融实践活动,为今后对绿色金融的研究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美国是绿色金融的第一个践行国家,早在20世纪八十年代初,美国政府推出的“超级基金法案”中就有对企业要负责生产中造成的环境污染,迫使金融机构和银行将环境污染作为信贷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欧洲INSEAD的一项调查显示:欧美共有的绿色金融风险投资企业在2002年已经达到45家,投资的总额达到1亿欧元,主要以清洁技术、清洁设备、水以及再生能源为投资的领域。与此同时绿色债券、绿色金融、绿色产业基金和绿色回购协议等形式逐步出现。
由7个国家的10家银行参与的赤道原则于2003年6月宣布实行,该原则以自愿原则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实行社会和环境的管理与发展。国际金融公司也出台了一些有关绿色金融的政策。目前赤道原则的参与机构已达到29家。
二、绿色金融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机制
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工业企业污染是我国环境的主要问题,造成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企业缺乏对环境污染的认识,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一是政府只顾发展经济,而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于是出现了为了经济增长对自然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生态平衡的破坏、环境污染成了经济快速发展的代价。随着对环境的重视度的提高,政府开始介入环境保护,但是政府往往是在出现问题后才采取措施。这些措施还会受到办事效率低下、地方保护主义和作风的影响,而丧失其应有的效能。
根据上述叙述可知,要实现我国的环境保护光靠政府的管制是难以实现的,必须借助金融手段,通过市场调节来唤起企业对环境的重视,自觉地投入到环境保护中来。倡导绿色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等业务中将企业对环境的污染作为投资的风险,采取市场管制。同时联合发挥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及公众等社会监督作用,多抓共管达到共同治理环境污染的目的。
在做好管理和监督的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正面鼓励和惩罚相结合来达到防止环境污染的目的。金融机构介入到环境的污染和治理中就可以迅速形成惩罚和激励机制,这样就可以更快速的解决环境问题。
将绿色金融介入到解决环境的相关问题中来,一方面可以激发环保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限制环境污染企业,迫使其进行相应的改进,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企业融资困难
我国污染企业多集中在中小型企业,而这些企业多是由自筹资金或民间融资的形式建立起来的。他们拥有足够的运转资金,根本不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由于企业规模较小,无法满足上市融资的条件,因而绿色金融对这部分企业的制约作用难以实现。
(二)执行困难
原则性和综合性是目前绿色信贷的基本标准,缺乏有针对性评级标准和指导目。致使金融企业没有一个参照的标准,想要制定监管措施以及内部实施细则存在着很大的困难,进而导致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降低。所以说现阶段我国的制度还行对欠缺,绿色信贷的执行存在困难。
(三)信息限制
要实现绿色金融对环境的保护,就需要有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目前我国的信息沟通机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进行完善和改革。由于地方环保部门指定的环境违章信息相对滞后,缺乏针对性,对于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审核没有实际效用,不能为绿色信贷提供参考,从而影响了绿色金融发展。
(四)制度限制
绿色证券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现阶段推进绿色证券存在着市场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核查不完善等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的配套制度和管理,使得绿色证券无法达到其预防污染的目的。
四、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创建政策性银行
应将以节能减排为中心,转变多种发展方式作为我国当前各项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最终实现“两型社会”和“环境大国”的既定目标,需要国家和政府下大力度创建一些政策性的“绿色金融机构”和“绿色银行”。
(二)政策扶持,拓展绿色信贷
发展绿色经济需要商业银行在信贷供给等业务中予以支持,推行绿色信贷扶植环保企业,同时限制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企业的融资环节引导企业的发展方向。迫使企业提高环保意识,为环境保护奠定发展的基础。要实施绿色信贷就必须迅速建立切实可行的风险评估标准,将环境风险作为重点。
(三)建立金融机构适合的监督机构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人们愈发认识到金融机构监管的重要性。目前,对于国家去年出台的绿色信贷政策,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少数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落实较好。这种状况就会导致污染企业即使在上述银行贷不到款,也能转移到其他银行进行贷款,因而也就达不到真正地对污染企业进行约束的目的了。所以,应建立相关机构,监督金融机构的环保措施、环保行为。比如,可以建立金融机构环境信用评级,将金融机构在环保方面的表现纳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的考核因素之中。对相关措施落实到位的金融机构给予较高的信用评级,反之,则降低其信用等级,以便从融资环节对金融机构施加外部压力。
五、结论
根据上文的叙述,鉴于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要满足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发展绿色金融势在必行。这不仅是从环保角度出发,也是从一个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绿色金融业对企业乃至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已经取得成绩,应迅速改进我国的金融市场,使之使用国际市场的需要,是未来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的必要保证。而我国现阶段的绿色金融发展之后,大多数金融机构仅停留在宣传的层面。所以,现阶段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绿色文化,提高社会各界对对绿色价值认同和重视程度,增强企业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并结合国外实践经验,创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金融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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